政治与法律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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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31-1106/D 国内刊号
  • 1005-9512 国际刊号
  • 4.1 影响因子
  • 1-3个月下单 审稿周期
政治与法律是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2年创刊,目前已被维普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上海社会科学院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政治与法律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主题研讨、经济刑法、专论、争鸣园地、实务研究

政治与法律 2008年第03期杂志 文档列表

政治与法律杂志主题研讨
法律治理与社会政策治理——从政策博弈到立法博弈——关于当代中国立法民主化进程的省察2-8

摘要:从政策博弈转向立法博弈,是权益分配机制的重大变革,也是呈现于此刻中国大地上有关分配正义的重要事实。过去中国的公权力表现为一种高度一元化状态,最高权力的指令构成了全体行动的纲领,社会听命于政治,而政治一统,基本谈不上所谓博弈问题。近二十年来,多元利益和多元主体的形成,逐渐造成了由利益博弈来担当正义分配的机制之势,表现为从政策博弈向立法博弈的转型,其实质是利益博弈的法制化。立法博弈展示了中国式政治、社会转型的真实形态,牵扯到公权与私权、社会与国家等多方因素。这种转变催生立法的公开性与程序化的可能性,形成“立法市场”的制度潜能。立法博弈是一种治理方式,公众参与和公民社会的发育是政策博弈向立法博弈转型的应有之义。

结社与社团管理9-15

摘要:在我国,社会团体属于民间组织,民间组织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团的发展是非常迅速的,社团的数量和质量也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与此相适应,我国宪法与其他规范社会活动法律也逐步完善。随着新的社会团体的发展,需要新的管理方式,根据变化的情况改革我们目前的行政管理制度,明确行政管理机关的使命和职能。行政机关本身并不能决定公民权利的有无,而只能为公民行使自己权利提供服务和方便。

论社会政策与公民权利的实现16-20

摘要:作为一个论题,社会政策对于公民权利的实现,并没有引起法学家充分的注意,因而成了一个被忽略的领域。而社会政策理念和社会政策自身,又在某种成度上拓展或者限制公民权利的实现。社会政策对于公民权利实现的作用,主要包括社会政策对公民权利构成、公民权利实现的方式、公民权实现的趋势等。在当代中国的制度实践中,社会政策无疑会影响公民权利的建构及其实现。

简论社会自我管制21-23

摘要:社会自我管制是社会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现代社会法律治理与社会政策提供了又一重要渠道。社会自我管制的定位是社会自治机制,它不同于传统的管制权威,社会自我管制是法律治理与社会政策相结合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

论工资集体谈判的潜规则与制度的应对——以“民工荒”为视角所作的分析24-30

摘要: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已被实践证明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有效解决劳资矛盾、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一种工资决定机制。我国工资集体谈判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并被一些潜在的末被制度所承认的社会规范所替代,即工资集体谈判制度被潜规则化了。潜规则可能因其结果的不可预期性和影响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作为潜规则的社会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被社会大众认可并替代制度规范又从侧面反映出制度本身的某种缺失。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制定制度时随时保持对潜规则化的警惕,保持制度的旺盛生命力;在制度设计时应考虑经济效益而非单纯的道德效益和理想状态;在制度条文中把握准确的法律语言;在制度运行过程中加强立法自觉。

政治与法律杂志经济刑法
论经济犯罪刑罚的立法完善——兼论经济犯罪的死刑废止31-35

摘要:经济犯罪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罪名,刑法对经济犯罪规定死刑不具有合理性。经济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符合刑罚的目的、不符合国际趋势,应予以废除。对于经济犯罪的立法方案应予以完善:对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中的死刑,应当从立法上及时废止;在条件成熟时废除贪污贿赂罪的死刑。同时应该调整经济犯罪的刑罚适用;加强无期徒刑的惩罚力度;完善罚金刑的适用;与此同时,增设资格刑的适用。

合同诈骗能否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实例分析——兼论类行为的犯罪转化问题36-41

摘要: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其前提条件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在司法实践中犯诈骗罪转化为抢劫的事例很少发生,而因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并且处于未遂状态时的行为能否转化为抢劫罪的事例和引发的争论更为少见。本文借助一个极有争议的案例,具体深入地讨论因实施合同诈骗能否发生转化的刑法理论根据和实践应对措施,并就类似盗窃、诈骗、抢夺犯罪的类行为能否转化、在怎样的情形下才能发生转化的问题附带作一理论上的深入思考。

政治与法律杂志热点话题
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价值目标42-47

摘要: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在反垄断法中设置适用除外制度意在协调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之间关系,通过法律路径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致力于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维护,以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我国《反垄断法》也设置了适用除外制度,因此,有必要以上述价值目标为基准对其进行考察、探讨。

反垄断法中的间接购买者规则研究48-53

摘要:赋予消费者反垄断民事诉讼当事人资格在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发端于美国并被部分国家所借鉴的间接购买者规则却否定了作为终端使用者——消费者的当事人资格,但是作为间接购买者规则理论内核的威慑理论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实现,因而无法通过其实现反垄断法所保护目标——消费者选择自由权,而赋予消费者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却是实现该目标的内在法理要求。

“经济刑法”征稿启事53-53

垄断行业高收入的法律规制分析54-58

摘要:我国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的焦点,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威胁社会的和谐,影响了资源合理配置,抑制社会发展动力;垄断行业工资过高,损害了全民利益,容易滋生腐败。应当采取完善反垄断法、完善垄断行业部门立法、完善价格法中的听证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完善消费税、征收资源附加税、完善能源立法、完善外资立法,允许外资适当进入自然垄断行业等法律措施,来制约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和垄断高收入。

政治与法律杂志专论
私营企业主社会属性变化的政治意义59-63

摘要:在我国,社会属性是一个社会阶层社会地位和政治身份的坐标,具有重要的政治意涵。改革以来私营企业主经历了从“模糊的身份”、“同盟者”再到“建设者”的属性变化。这一变化表明,私营企业主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政治影响。

论法律解释的原因64-70

摘要:法律解释现象的产生,可以从解释者、法律以及二者的关系当中寻找。从解释者这方面说,人是理解和解释的动物,会对所有的现象和问题进行解释,因而也会解释法律。从法律方面说,法律自身存在需要被解释的客观需求,因为法律是符号,符号就必然要解释,同时也因为法律自身有缺陷,需要通过解释来完善。从解释者与法律的关系上说,法律的实施过程就是理解和解释的过程。

基督教对美国宪政文明的影响71-77

摘要:美国基督教天然具有多元主义和自由主义品格,这构成美国宪政的精神底蕴。从自由来看,信仰自由是表达自由的应有之义,信仰自由实现之际,怡是表达自由发展之时。另外,基督教对其他自由权利的发展也有影响。从平等来看,基督教对奴隶制的废除、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等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从权力机制来看,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立法和司法,宗教团体都产生了不可小觑的影响。

公用事业市场化的民法观察——以公共物权利配置为视角78-83

摘要:公用事业市场化的私法问题不能简单的等同于从公有到私有的所有制变革。公共物的公共属性与市场逻辑之间存在矛盾,现有的权利配置机制无法在市场进程中优化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公共物的特殊公益属性使其只能从公用事业市场化的社会变革中去发现新的权利配置机制。从私法的角度看来,公用事业市场化是一个综合的概念范畴,其法律诉求包含内部的权利重置与外部的竞争机制两个方面,市场化的权利内核要求权利更具柔性的分割与分配,外部竞争机制则涉及准入条件与消费价格。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障碍与空间84-88

摘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化,既有立法者思想上重重顾虑,又有宪法和法律制度上的障碍。但另一方面,宪法和法律也给其流转留有空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已经大量地客观地存在社会实践中,它是市场经济的选择,一些地方政府也制定政策,规范其流转。允许并统一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市场经济的必需。

论新公司法库藏股制度之缺陷及立法完善89-94

摘要:库藏股制度在国外已实施多年,但对我国来说,属一项崭新的制度。目前国外立法趋势是对公司实施库藏股制度逐步放宽,我国新公司法也一改过去公司买回自己股份后必须立即注销的规定,给库藏股制度开了一条路。库藏股制度虽能满足公司稳定股价、防御并购、调度资金等多方面的需求,然有关的脱法行为如内幕交易、操纵股价、交叉持股及债权人权益保障是否充分等问题,都有可能时时发生。故库藏股制度的相关规范是否完善就尤为重要。我国库藏股制度应从库藏股股东权益、脱法行为的防止、违法买回股份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完善。

论国际组织对国际法的影响95-100

摘要:国际组织自诞生以来,无论在国际政治关系中还是在国际经济领域内,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参与者,极大地丰富了国际法的实践。国际组织的数量、规模、类型在二战后都大量增加,并且在国际社会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国际组织的发展使国际法的主体范围扩大,对国际法的编纂、发展和实施等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随着国际组织的发展壮大,国际组织的决议对国际法的影响,国际组织能否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以及国际组织对解决国际争端的影响等问题都是值得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