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密和公开都是社会需求的反映。《保密法》自生效之日起已有20年的历史,这部法律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因“保密过度”引起争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年多,人们从刚开始的欢呼,转而逐渐生产了怀疑:“市民按条例依法请政府公开信息,但政府说这可能涉密,有悖保密法。究竟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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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中国信息界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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