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权再索贬值费

作者:

摘要:问:我的车前几天刚刚出了交通事故,修理赍花了2万多。车辆是一年前买的,刚刚跑了1万多公里,可是经过这次事故,我的车本来可以卖11万,现在也就六七万,我想向对方要车辆贬值费,可以吗?答:2012年12月21日之前,车辆的贬值费用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但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明确了交通事故当中的财产损失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贬值损失并未列为“财产损失”的范围。

分类:
  • 期刊
  • >
  •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 >
  • 农业科技
  • >
  • 农业综合
收录: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 车辆
  • 贬值
  • 最高人民法院
  • 财产损失
  • 司法解释
  • 财产权益
  • 被侵权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期刊名称:农村青年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期刊人气:3080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共青团中央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农业
国际刊号:1002-9540
国内刊号:11-1391/C
邮发代号:2-120
创刊时间:1984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B5
下单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