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07 17:40:44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1)

1、 政府高度重视,加大财政投入

安全一直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道路运输安全需要管控的重点方向是:人、车、企、点、线、网。利用动态监控科技手段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对于消除道路运输各种安全隐患,规范道路运输运营行为具有重大意义。2017年9至10月,湖北省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共补助约6500万元(每台车补助2600元),将24225台“两客一危”车辆监控终端设备升级到4G终端。2018年湖北省政府从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和油补退拨资金中列支,全面启动农村客运车辆4G视频监控设备推进工作,湖北省共有近2万辆农村客运车辆,目前已有7000辆农村客运车辆升级到4G终端,预计2018年底,实现全省农村客运车辆全覆盖。其中远安县总投资600余万元,建成运输车辆智能化监管系统。

2、 引入第三方监测机制,运用和分析大数据

2017年湖北省完成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建设工作,确定了3家运营主体,形成了“实时监测、有序竞争、规范服务、管控行为”的监测服务体系。第三方监测平台在不改变原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责任基础上,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再加了一把安全锁,大力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对运输安全的重视程度,整个模式在“不增加企业成本、不增加行业负担”的基础上运作,有效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平台的上线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理念从“事后应急处置”向“事前事中风险预防”转变,从“传统形态监管”向“数据精准监管”转变,从“政府单向督导”向“开发社会资源”转变,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效能再升级

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平台,引入第三方监测机制,结合行业管理需要,运用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实现精准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便捷出行、互联网+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做到企业经营安全增效、管理部门精准监管、多方合作共赢,最终实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水平的提升

2018春运期间,湖北省第三方监测平台正式上线行,共对湖北省16万余台“两客一危”及12吨以上重型货车提供监测服务。截止2018年6月30日,湖北省第三方监测平台共监测湖北省“两客一危企业”总数862家,接入车辆数为28668辆,监测平台累计处理了5438110条车辆违章违规行为报警数据,报警数据均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通知提醒到了运输企业,同时,第三方监测服务商严格按照湖北省运管局的要求,按规定的格式、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将监测内容以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及监测分析报告等形式向省、市、县三级运管机构报送,为管理部门提供宏观数据分析研判。

3、研发使用主动安全防御系统,强化对不安全驾驶行为监管

通过对交通事故分析,结果的显示,94%交通事故是由人为因素而引起。对不安全驾驶行为的有效预警和管控,才是降低事故率的核心因素。通过人工智能、视觉分析技术,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将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弥补转变为事故发生前对驾驶人员的主动预警防控,这一方向值得积极探索。湖北省第三方监测平台服务商将智能识别技术、大数据分析与4G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相结合,增加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和驾驶行为分析系统(DSM),研究开发出了道路运输安全主动防御系统,提升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在途安全指数,减少安全隐患。2018年以来,湖北省运管局依托第三方监测平台服务商积极推进车载智能终端应用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湖北省已经安装应用了约2000台(套)智能识别设备,通过几个月的试用,共自动提醒不安全驾驶行为达数百万次,违规驾驶行为大幅度下降,安全形势有所好转,受到使用企业好评。

二、建议: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2)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内部整肃风纪的重要行动,切实解决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整肃警风警纪,推动《公安消防部队车辆管理规定》、“五条禁令”、“三条铁规”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提高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市消防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支队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治理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月26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2日至3月5日)

支队召开警务车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支队在行政值班室和纪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6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对照重点内容,采取对照标准查、官兵相互查、面向社会查等方法,组织对本单位的警用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专项台帐,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支队专项治理办公室存档备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3)

多个原因形成交通拥堵

对第三次交通拥堵的原因,王卫东进行了客观分析。

2009年冬季,迎来了特殊寒冷的天气,进入冬季连续降雪、降雨,积雪清理过后马上又降雪,而融雪剂在-15℃以下不起融冰作用,路面积雪结冰,“路面光得就像镜子,车在上面行驶,速度肯定要慢下来。”路况差、车速缓慢,是造成堵车的一个原因。

2009年,长春轻轨三期工程开建、导致长春东部南北干线的临河街封闭,远达大桥桥面折断、大经路部分路段修建、长春市市区近200条街路维修、26个路口导流环岛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导致伊通河以东区域车辆向其他街路分流,市内主要街路车辆通行困难,是导致交通拥堵的第二个原因。

“长春市现在城区车辆约有40多万辆,每天还在以300辆的数量增加。”王卫东说,车辆在不断增加,反映了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富裕,同时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压力,不算在本地行驶的挂外地牌照车辆、武警部队牌照车辆、外地来长办事车辆等,长春城区车辆已经超过40万辆,15%~20%的增长量是拥堵的第三个原因,而停车场不足,临街随意违法停车是造成拥堵的第四个原因。

同时,城区中心街路并未增加,人们已经形成了以人民广场为向心力的生活模式,突飞猛涨的车辆与现有街路不成比例,交通矛盾势必要显现出来。

齐抓共管联合解决交通问题

“对于交通问题,各个部门要齐抓共管,多管齐下联合解决。”王卫东说,对于长春市的交通问题,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询问解决方案。对于解决交通问题,规划是前提,就像盖楼,要出图纸,要有合理的布局。城市建设是基础,管理是保障。多年来,作为管理部门,长春市交警部门挖掘道路潜力,进行道路交通宣传,加强管理,有效地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不能用简单的方法解决复杂的交通问题”,“不能让市民工作、学习、生活的时间耽误在马路上”。长春市有目前的交通局面,也是全体交警辛苦付出的结果,长春交通管理连续五年在全国864个城市交通畅通工程评比中排名第三。“长春是同等城市中立交桥最少的城市,平交路口靠信号灯调控是惟一办法,但长春是国内惟一对出租车没有任何通行限制的城市,形成了出租车全国万人拥有率第一的规模,保证了市民通行。”

同时,交通管理要社会化,各部门都要重视提高公民交通素质和意识,加强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我建议把违反交通法规作为单位的考核指标,公民交通素质提高了,交通环境会更好。”

两对主干线将实行单行

“今年,我们计划在一些大的街路也实行单行。”王卫东说,单行线的优点是可以提高25%的通行率,缺点是绕道。设置单行线,并不是简单地将一条街路设置单方向通行就可以了,还要设置一条与这条单行线相匹配的反方向单行线,直线距离最好在500米左右,这样既方便车辆通行,又能方便乘坐公交车辆的市民来回乘车,还要在适当节点,有四通八达的车辆调头点,形成环路。

虽然长春市目前有70多条单行街路,但单行线还不是纯粹的单行,每条单行线都有逆向行驶的公交车,从而降低了单行线的通行效率。根据目前的交通状况,交警支队准备建议将安达街与建设街设为上、下行的一对单行线,将大经路与大马路设为上、下行的一对单行线,同时,将为已经实施单行的新疆街“配对”,准备选择与其邻近的牡丹街或长庆街为单行线。

四大商圈将实行区域单行

“交通拥堵最为严重的,基本上都是商业繁华街路。”王卫东说,围绕长春市主要商圈,交警支队建议设置商圈附近单行区域。

站前商圈,建议在长白路、胜利大街、汉口大街、辽宁路区域内实行单行;重庆商圈,建议在北安路、重庆路、文化街、文化胡同、崇智路区域内实行单行;桂林商圈,建议从义和路向南至立信街区域内,实行东西方向单行;红旗商圈,建议在红旗街、工农大路、延安大街区域内实行单行。

同时,王卫东表示,吉林大路交通拥堵问题虽然目前还没有显现,但也应该未雨绸缪,建议在东盛大街、临河街、和顺街区域内实行部分单行。再下一步,建议将东民主大街与西民主大街也实行单行,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在不破坏景观的条件下打通文化广场,让东中华路与西中华路对接,可以有效地缓解解放大路的交通问题。

建议两处街路实行下穿

“长春市中心区域交通拥堵问题,主要是人民广场附近。”王卫东说,人民大街修地铁后,限制左转弯将减少对主干线的干扰,但要因地制宜地进行设置限左路口,而下穿也是改善交通拥堵的重要措施之一,可以解决20%~30%的拥堵,在人民大街修建地铁时,建议人民广场修建下穿道路,将长春大街、西安大路两个路口下穿通行,地面上人民大街、民康路、建政路正常通行,可以有效地缓解人民广场附近的交通状况。

“宽平大路两侧东西开运街不一样宽,拓宽西开运街后,可设置下穿通道。”对于宽平大桥路段的拥堵情况比较严重,王卫东建议将西开运街下穿宽平大路,方便车辆通行。

建议改造自由大路为准快速路

“改造快速路也是一个很好的措施。”王卫东说,长春缺少快速路,人民大街修建地铁后,随着实施下穿、限左等措施,以及周边区域部分街路实行单行后,从人民大街通过的车辆将会减少,已经可以说是形成了一条准快速路,再加上亚泰大街,两条主干线形成南北向的准快速路。

“以人民大街为界,人民大街以西的自由大路为‘一块板’街路,以东的自由大路现为‘三块板’,路形不一、宽度不等,可统一改造成二块板道路,中间隔离,封闭小路口,改造成双向8车道。”王卫东说,在东西通行方向,建议将自由大路改造为准快速路,从新民广场直通洋浦大街,形成通向机场的东西向快速路。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4)

停车场维修协议书1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 停车场的作用,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甲方决定将停车场实行承包经营,乙方自愿承包,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承包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财务管理权,人事招聘权和收益分配权,在承包期间,乙方有自行转租他人权。承包期间停车场内甲方固定资产和其他财产不得出卖,转让和抵押。承包期满时。甲方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一、承包经营范围和地段(停车场地块)

1、下首一层固定车位10间,计建筑建地面积400平方米。

(可自主经营)

2、靠城东路一层店面10间,计建筑建地面积629平方米。

(可做服务性行业自主经营)

3、主车道一条,副车道一条。

4、传达室一个,在不影响停车情况下自主经营。

出租车承包合同二、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每年承包费 万元,承包金分为 年一付,最后 年每年递增万。如乙方逾期交纳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

三、承包期间,停车场内可使用停车、汽车维修、汽车美容等其它功能。乙方必须自觉接受有关联部门的监督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任。乙方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等报表资料,按规定如期交纳有关部门规定财务各项税费。

四、承包期间,乙方自主经营,照章办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应在银行单独开户,贷款和对处,重新立新几本。对前投资建设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概不负责。

五、自本合同签订后,停车内的水、电费,甲乙双方核对结算清楚。承包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偿付乙方违约金壹拾万元,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应偿付甲方违约金贰万元,并交清乙方承包期间应交而未交的承包费和其他的款项。

七、自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甲方代表人不得变更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必须解除合同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1、乙方需甲乙出具办理营业证件,甲方需积极配合。如甲方不给出具证明和拖延,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如遇政府拆迁,赔偿损失原属甲方的固定改施外属于乙方。

3、如遇房顶污水等情况,应由甲方负责出资维修,严重时应另协商。

合同签订起甲方无偿同意乙方 月装修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具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 月 日

停车场维修协议书2甲方:海星城市广场物业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海星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本停车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地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7号地下海星城市广场停车场。

2、收费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3、停车感应卡工本费

元/张。

4.乙方停放在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为(应由车主亲自填写):

品牌:

型号:

车牌号:

颜色: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大厦情况及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停车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本停车场停车业主收取停车费。

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公示形式通知乙方。

4、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停车业主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5、对不按规定停放(如发生违规停放,需有明确证据,比如车辆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可例外处理。

)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有权获取停入本停车场车辆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有权拒绝乙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

7、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8、有权拒绝无车辆行驶证和无本停车场停车证的车辆使用本停车场,对无证车辆拒绝停放与放行。

9、负责本停车场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10、负责指挥本停车场出入车辆的行使及停泊。

11、负责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

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12、负责向乙方提供停车位证明。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本协议并交纳停车费用后,有权在本停车场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3、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索赔。

4、车辆在本车场出险后,凭车辆保险合同,有权要求甲方出具出险的证明材料。

5、遵守停车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6、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车位,合理停放车辆;

8、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设备、设施;

9、保证不向第三者转让车位;

10、乙方应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在遇特殊情况应按本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

11、保证车、卡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卡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车辆进入本停车场;

12、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并为该车辆购买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13、不得使用伪造、过期的车证及其它证明办理停车手续,如被发现,甲方将予以没收,对于乙方使用伪造、过期的车证及其它证明,所办理的本停车场使用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1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停车场管理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对于甲方停车场管理服务及各种软硬件设施、设备的配置未达到使用功能要求的,可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应在收到整改意见后15天内做出明确回答,并做出合理的解释。

如甲方的停车场管理服务活动存在重大隐患而未听从乙方意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行使向主管部门的投诉权,拒绝交纳停车费。

四.其它事宜:

1、甲方建议乙方按时交纳车辆各项保险费用;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个工作日内按协议交纳车位停车管理费用,

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本协议所定总款额每日3%滞纳金。

3、乙方不得使用此停车卡将车辆停于大厦广场地面。

4、乙方如违反以上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之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同意,《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停车管理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1、车位管理服务收费价格。

管理费:150元/月

2、正式收费日期为年日开始。

3、车位管理费的交纳方式:可按

年/半年/季度计费交纳。

4、乙方有权选择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小时。

外来访客按元/小时价格收取。

5、乙方选用年/半年/季度不同的交纳停车管理费形式,甲方给予年优惠

元 /半年优惠元/季度优惠元不同的优惠待遇。

六、违约责任的处理:

1、乙方车辆在本停车场停放发生丢失,甲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有义务向该乙方承担责任,协助乙方报案并配合向保险公司索赔,

2、乙方车辆在遵守本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发生的恶意毁损(如恶意划伤),甲方又未查到责任人的,甲方负责解决赔偿事宜。

甲方确认责任人的,应该积极协助乙方向责任人索赔。(如协助报案、出具现场情况证明、出具法庭证明等)。

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停车场管理规定导致车辆管理秩序混乱的,经甲方劝阻后拒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侵害行为,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乙方应按时交纳停车管理费,逾期未交纳停车管理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追索其违约滞纳金的权利。

5、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①协商解决。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②、③项只可选择一项。

七、本合同期限及交费方式选择:

1、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选择的交费方式为:

A.年计费交纳/B.半年计费交纳/C.季度计费交纳

交费方式为:( )项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本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如需延期,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

九.其它

停车场维修协议书3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充分发挥 停车场的作用,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甲方决定将停车场实行承包经营,乙方自愿承包,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承包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财务管理权,人事招聘权和收益分配权,在承包期间,乙方有自行转租他人权。承包期间停车场内甲方固定资产和其他财产不得出卖,转让和抵押。承包期满时。甲方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一、承包经营范围和地段(停车场地块)

1、下首一层固定车位10间,计建筑建地面积400平方米。

(可自主经营)

2、靠城东路一层店面10间,计建筑建地面积629平方米。

(可做服务性行业自主经营)

3、主车道一条,副车道一条。

4、传达室一个,在不影响停车情况下自主经营。

出租车承包合同二、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每年承包费 万元,承包金分为 年一付,最后 年每年递增万。如乙方逾期交纳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

三、承包期间,停车场内可使用停车、汽车维修、汽车美容等其它功能。乙方必须自觉接受有关联部门的监督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任。乙方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等报表资料,按规定如期交纳有关部门规定财务各项税费。

四、承包期间,乙方自主经营,照章办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应在银行单独开户,贷款和对处,重新立新几本。对前投资建设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概不负责。

五、自本合同签订后,停车内的水、电费,甲乙双方核对结算清楚。承包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偿付乙方违约金壹拾万元,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应偿付甲方违约金贰万元,并交清乙方承包期间应交而未交的承包费和其他的款项。

七、自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甲方代表人不得变更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必须解除合同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1、乙方需甲乙出具办理营业证件,甲方需积极配合。如甲方不给出具证明和拖延,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如遇政府拆迁,赔偿损失原属甲方的固定改施外属于乙方。

3、如遇房顶污水等情况,应由甲方负责出资维修,严重时应另协商。

合同签订起甲方无偿同意乙方 月装修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具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停车场维修协议书4甲方: 停车场

乙方:

就乙方在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提供给乙方7个机动免费停车位,并保证乙方任意7辆车能正常停放在停车场,超出7辆车,按照国家调整有关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即:年 月 日起至____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对停车场、乙方车辆进行管理服务,因乙方不服从管理,造成停车场设施或他人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

2、甲方负责车场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停车位的正常使用功能。

3、甲方负责停车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使用停车场停放车辆,有权监督甲方对车场的管理,并提出建议。

2、乙方应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按位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在消防门口、防火卷帘门下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装配可靠的防盗报警系统,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四、协议到期后乙方仍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停车场,本协议以一年为期限自动续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停车场维修协议书5甲方:________ 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 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附件第四条,甲方已就龙吟锦城小区建筑区划内所有地面停车位委托于乙方进入管理,甲乙双方对其共同投资,共享收益,但鉴于双方无相关资质且龙吟锦城业主委员会资金不足无法购买相关设施设备,鉴于以上原因,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均同意将龙吟锦城建筑区划内所有地面停车位(除已划开的大润发用于停放顾客购物车的区域)承包给丙方进行经营、由丙方自主管理,自负赢亏,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时间:合同期共计五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包价格:承包费用为每年人民币¥30000。00(大写:叁万圆整),合同期内承包费用不变,丙方需于每年合同到期前15日内交于甲方,逾期未缴纳,视丙方违约。

第三条 保证金及首年租金的支付:合同签定之时,丙方支付给甲方保证金¥5000。00(大写伍仟圆整),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30000。00(大写:叁万圆整),若逾期未缴纳,视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承包方式:承包采取包干制,即:

(1)、停车收费及其承包区域内现场标志标牌由丙方自行购置、安装、维护;

(2)、承包区域内的清洁卫生由丙方自行负责或与乙方协商支付一定报酬由乙方代劳;

(3)、承包区域内供水、供电由甲乙两方共同协调安装到位,但所需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供水供电所需费用及收取方式由丙方与提供方自行协商。

(4)、承区区域内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车子刮擦、被盗等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乙两方概不负责;出租车承包合同(5)、承区区域内所得收益由丙方全部享受,甲乙两方不参于享受分成;

(6)、承包区域内收费价格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但小区长住业主收费不应超过80元/月/辆,银行及酒店上班人员认定为小区业主,收费价目表应张贴于醒目处,明码实价,对于业主的收费甲乙双方必须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协调,做好业主的解释工作。

(7)、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的证件,丙方自行办理,甲乙两方有义务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丙方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材料,但不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三方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走司法程序。

第五条 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甲乙两方违约时,应共同购买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但不赔偿丙方由此所得利润;丙方在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五日内应提供相关票据给甲方留存,否则视为丙方自动放弃此项权利。若丙方违约,承包区域内的所有设施设备丙方不得损坏,搬走,应全部完好交由甲方,且甲方不予退还丙方签定合同时所缴纳的保证金。

第六条 甲乙两方在整个承包时间内对丙方的工作有监督权,也有责任积极配 合丙方的工作,如需甲方协助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关系等。

第七条 保密签定合同三方对因本停车场承包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四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各自的损失自行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若甲乙两方签定的龙吟锦城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任何单位或个人续签龙吟锦城物业服务合同,均以此合同为先决条件。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____三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一_____份,其他用于履 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四条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 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5)

末,全县共有专业客运企业12家,二级客运站1家,三级客运站1家,四级客运站4家,拥有营运客车259辆5405座,开通各类班线112条,其中省际17条,拥有营运客车29辆678座;市际6条,拥有营运客车9辆280座;县际15条,拥有营运客车43辆1092座;县内74条,拥有营运客车174辆3229座。

据调查,随着农村校网布局的调整,农村撤并了部分中小学校,一部分的学生家庭为支持子女的学业,举家搬迁,租住学校附近;另一部分学生基本上通过以下方式上下学:一是客运班车,班次正常的,乘坐客车上学;二是路途较近的,走路上下学;三是学生家长与“面的”车主约定,包租“面的”上、下学;四乘坐其他车辆上学(如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干线公路沿线的学生基本能乘坐客运班车正常上下学,但短途支线特别是偏远乡村周末学生放学,客车超载严重及乘坐“三无”车辆的现时有发生。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集中,产生了客观上乘车难的问题。全县现有普通中学25所(其中城关6所,乡(镇)19所),在校中学生19109人(住宿生7286人),其中初中生13017人,高中生6092人,小学70所(其中城关5所,乡(镇)、村65所),在校生20765人。除育才学校配备两辆校车接送城关的学生外,其它的学校均无校车专门接送。根据教育部门统计的数据,单单需要一周一次接送的学生数量大约有5000多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即使投入全县所有的客运车辆也难以解决。二是部分学生与家长安全意识淡薄,贪图便宜,固定包租小货车、小“面的”等非法营运车辆上学。三是放学高峰时间,小货车、农用车、小“面的”、甚至“三无”车辆密集学校周边,利用时间差抢运学生,造成学校说无车可乘,而客运企业却认为无生源可运的局面。如柳峰中心校,原本客运企业每周五派车接送3趟,但从200年下半年开始,只需单程运送。四是部分康庄公路未经通车验收,造成客运班车无法进入,从而给“黑车”有机可乘。

针对上述情况,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有条件的学校考虑配备校车用于接送学生,以解决中小学生无专车接送而带来的诸多安全问题。

二、建议学校在确保完成规定教学活动时间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以错时、错日、错班级等方式放学、放假,分散学生流,以减轻客运班车的运输压力,避免超载现象发生,确保运输安全有序。

三、建议学校按实际需求量与客运企业签订运输协议,制订学生接送方案。客运企业配合学校制订的乘车方案,学校应明确学生人数、接送时间,客运企业合理安排运力,增开周末班次,轮回加班接送学生,校方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学生统一乘车。据了解,司前民族小学和新城小学已按此方法操作,效果可鉴。校方与企业签订运输协议,由学生统一购置乘车月票,学校组织学生排队编号上车,维护上车秩序,既保障学生运输又防止学生接送车超载现象的发生。

四、建议学校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拒乘“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等“黑车”。这些“黑车”大部分属于当地村民自有,即使被查扣,都说是同村亲戚,没有以营利为目的,造成取证难,给我们打击增加了难度。因此,在这里我们也呼吁学校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对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带来的危害多做宣传,引导学生不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黑车”,使这些车辆失去生存的空间。同时建议相关单位对学校周边的车辆和驾驶人开展大排查、大整顿,各部门协同作战,强化路面监控,杜绝“三无”车辆及不符合驾驶条件的人参与学生运输。

五、建议政府对学生运输车辆给予政策性补贴。我县是个山区县,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劳务输出,农村常住人口越来越少,农村客流受季节性和时段性影响,高峰时运力不足,而平时运力过剩,实载率偏低,经营者投入大、效益低,客运市场非常疲软,加上油价高涨,修理费用等经营成本的提高,客运经营者虽有承诺完成指令性的学生运输任务,但经营的微利甚至无利致使投向农村客运和学生运输的运力量少、质次、超员成为必然。建议县政府出台学生运输运输车辆补贴政策,对乡、镇中小学学生接送客运车辆,给予每车每公里3元的单程补贴。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6)

在对交通运输情况和发生事故现象进行深入研究中,发现我国近些年来由于交通行业不断发展,导致道路上出现车辆的概率有很大提升,众多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碰撞、追尾等现象,情节严重的就会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而且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目前发生交通事故比较多的交通工具就是大型客车,不仅仅因为大型客车体型比较大,而且其自身的安全监管体系还没有得到全面建立,这就加大了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对人们的生命和经济都造成非常严重的威胁。针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对发生客车事故的现象进行制止和解决。

1 客车管理现状和做法

由于驾驶人员和外界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汽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这种事故的发生不仅仅会对车辆本身造成一定影响,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自身经济都产生非常严重的威胁。在对现在社会上发生车辆交通事故进行全面研究中,发现在现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客车。而且对于人们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对于这种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现象需要进行全面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从根本上减少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保证人们的人身安全。

1.1 建立高端协调机制

在客车运行的过程中需要采用有效的机制对其自身进行有效管理,在这种管理实施的时候还需要对其自身的道路配建标准进行统一制定,并且在这里还需要有安全联合会议的配合,这样不仅仅能够减少客车运行中违法的行为,对提升客车运行安全性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1.2 设定行业准入门槛

在对客车进行研究中,了解到目前我国客车由于制造厂家不同,其自身安全和功能上也存在一些差异,很多客车由于自身安全系统的缺失,使得客车整体安全系数有很大的下降。针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采用合理有效的安全执行系统对客车运行进行有效监督。这种执行系统的实施不仅仅能够对客车行驶状态做出有效监督,对客车自身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也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减少汽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实行科技动态监管

在车辆上安装有效的监管系统,可以将汽车运行和道路状态等相应数据全面反映,并且这项系统本身就是一项24小时监督平台,对汽车行驶过程中涉及的相应数据也能够全面合理的监督,保证客车整体在设备控制的状态下。这一系统的实施能够从根本的角度上实现客车驾驶人员、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合,这样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监控便利也有很大的提升。对于这种实时监控系统来说,由于其自身具备非常多的优点,这就促使这项系统手段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得到十分广泛的应用,对于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1.4 开展联动执法监管

在客车运行的时候,要想全面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仅仅指依靠相应监督系统是根本不够的,还需要在实施交通安全监督系统的时候开展合理的联动执法监管。其根本实施过程在于执法人员通过对汽车行驶数据进行分析,对相应数据有一个全面掌握,并在这个过程中对数据进行比较评定,对驾驶人员的优劣进行有效区分和处理,促使我国交通行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1.5 加强道路隐患治理

建立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机制。高速公路交巡警、交通路政、经营企业组成“一路三方”联动力量,落实高速公路隐患治理。地方党委政府通过挂牌督办等形式,落实国省道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城市道路交通组织不合理等隐患的治理工作。

2 客车监管面临的挑战

虽然近年来某市积极探索和实践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的机制、方法和技术保持了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但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安全隐患、重点违法等问题的治理难度仍然较大,需要从源头上、根本上、制度上予以研究解决。

2.1 高层协调管理客运车辆的力度不够

由于针对客运车辆的管理职能分散在公安交巡警、交通运政、旅游等相关部门且执法所依据的法规相同,交巡警部门执法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门执法依据是《道路交通运输条例》政出多门的情况难以避免难以形成合力。

2.2 车辆安全技术硬性规定不够系统

国家对客车,特别是超长途双层客车的生产、运营、管理等环节缺少整套管理政策,现行的客车安全技术过于强调整体,且标准过低,缺少车辆安全部件的硬性安装规定。

2.3 职业驾驶人培训实习机制存在缺陷

A类驾驶证培训重前期技能培训、轻后期实习管理。A1类驾驶员不能直接培训,驾驶员来源紧缺,企业一般不轻易辞退、淘汰驾驶人。营运车辆的职业驾驶人培训和私人汽车的非职业驾驶人培训使用同一套机制,没有区分导致职业驾驶人素质不高。

2.4 客车公车公营模式推广不足

部分“转制”成为私营的客运企业,表面上是企业化、公司化管理实际上挂靠车辆与挂靠公司管理松散,经营各自为政,存在安全风险。

3 有关对策建议

3.1 强化综合协调机制

建议在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建立交通安全委员会统筹全国、全省公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把好客运市场源头、运行、监管关口。

3.2 提高车辆准入标准

建议车辆生产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大中型客车的关键性安全设施的生产标准,将车身强度标准提高,将智慧运营系统、车身稳定系统、应急逃生系统、爆胎应急系统纳入准入标准。

3.3 严格驾驶人职业培训

建议将大客车驾驶人培训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建议进一步严格A类驾驶人实习环节和后续管理;建议人社部门建立驾驶人分级技术考核管理体系。

3.4 明晰公路客运的交通定位

建议交通运营部门进一步明晰交通连续性原则,科学规划运行线路,发挥公路短途运输作用,从结构上、制度上要求超长途运输退出交通客运市场。

结束语

在对我国近几年来的交通运行状况进行深入中,发现我国客车经常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的监管体系没有得到合理的建设,针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为了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就需要在客车运行的时候制定有效的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对客车整体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使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7)

第一条 车辆基本状况

第二条 物业情况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地下车库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2、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规定的行为。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到物管处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盛世嘉园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违反该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依据本协议按时缴纳车位租金和管理费;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如甲方发现乙方停放的车辆有严重破损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情况登记工作;

5、对停放的车辆办有相关齐全的保险手续。

第四条 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车库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文秘站:]

2、公共设施设备配套完好,运行使用正常,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

4、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完好,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第五条 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不得损坏车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不得改变车库的使用性质;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停放;

5、地下车库严禁烟火,经制止不改者,将取消停车资格。

第六条 停车费价格与收费方法

车位租金:150元/月

停车蓝牙卡遗失或损坏另补200元/个

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合计 元,乙方须于协议到期一个月前到物业管理处交付下一期的车位租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停车资格;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停车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并有权取消乙方停车资格;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名、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业主有车位购买优先权。因业主购买车位而造成车位租赁发生相应调整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8)

目前国内对事故车辆安全缺陷调查主要代表有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简称“NAIS”)项目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中国交通事故深入研究(简称“CIDAS”)项目。由于两个项目牵头机构的不同性质,两者的目的也不尽相同。NAIS体系主要是查找发生事故的存在安全缺陷的汽车产品,开展汽车召回;CIDAS项目主要是深入研究车辆事故,推动对汽车安全性能的改进。NAIS体系由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合全国多家单位共同建立,包括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第三军医大学等5家单位,于2011年正式开展试点工作。该体系旨在通过车辆事故深度调查,分析车辆的安全隐患,开展车辆缺陷分析判定技术研究,及时敦促制造商消除缺陷,为汽车召回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为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及汽车产品的研发提供实例及技术支持[3]。CIDAS项目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国内外多家知名汽车企业发起,于2011年7月15日启动,旨在通过对中国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为中国乃至国际汽车行业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和技术服务。CIDAS工作组采取“经费分担,成果共享”的工作方式,其阶段性成果已在相关汽车安全标准制修订、C-NCAP中得到应用[4]。

2问题分析与改进建议

两个项目的建立在改进车辆安全性能和车辆安全缺陷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事故车辆数据采集途径有限,数据库样本案例较少,难以对特定车型安全缺陷开展全面评估分析;(2)车辆安全缺陷技术理论缺乏,检测设备和评估手段不足;(3)专业人才较少,研究力量薄弱;(4)注重事故信息的采集,忽视数据的分析。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作为政府机构,根据法定职责可以对存在安全缺陷的事故车辆开展技术调查、认定及召回,但没有权限掌握全国范围所有事故车辆数据,这制约了安全缺陷车辆的及时发现和治理。NAIS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解决了事故车辆数据的来源问题,但5家合作单位,在5个省市每年采集的事故车辆案例数据不超过2000例,数据库样本案例较少。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作为企业,在人力、经费及信息资源方面能力有限,仅在5个城市开展事故车辆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工作,每年事故车辆采集量不超过1000例,而事故数据库的建立是一项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技术工程,企业开展长期研究存在困难。上述两个项目数据库样本量较小,难以对特定车辆的安全性能开展全面系统评估,安全缺陷车辆治理效果有限。而美国死亡事故分析报告系统包括全美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以及波多黎各岛中所有的死于交通事故的统计资料,目前已经收集到超过近100万例汽车死亡事故的详细数据[5]。针对上述问题,建议:(1)在现有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框架内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深度调查与缺陷治理合作机制,协调好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设定、任务分配、信息共享、利益平衡、成果评估等工作,由质检、公安、工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事故车辆的深度调查和安全缺陷理,解决管理部门间信息沟通和权责分配等问题。(2)加强对车辆安全缺陷技术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车辆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形[6]。车辆安全缺陷治理的重要前提是进行车辆缺陷的分析和判定,在我国由于车辆安全缺陷治理研究工作刚起步,车辆安全缺陷分析判定涉及机械、材料、力学等多个复杂学科,目前还缺乏完善的理论体系,建议有关科研单位及高校开展专门研究,建立车辆安全缺陷分析和判定的理论基础。(3)加强人才队伍和试验力量的建设。事故车辆深度调查和安全缺陷的治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试验力量的支撑,建议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车辆企业的合作研究与信息共享机制,解决研究人才、经费及试验设备等问题。

3重点车辆安全缺陷治理

我国事故车辆深度调查和安全缺陷治理研究工作刚起步,存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的诸多限制,为了提高车辆安全缺陷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议对重中型货车、面包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事故主要车型开展深度调查。货车、面包车等车型安全隐患突出,以货车为例,由于货车外廓尺寸与《公告》不一致、侧后部防护装置强度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安装缓速器等问题[7],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大,伤亡人数多。据统计,2013年我国货车数量仅占全部机动车的8%,但货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占交通事故总量的18%,造成的死亡人数占28%。2013年发生的1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中,有7起涉及重中型货车,占43.8%。对国内违规生产问题严重的前8家货车企业统计发现,近两年就涉及道路交通事故6万多起,造成近3万人死亡。通过重点车型事故深度调查,对存在严重安全缺陷的车辆启动召回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对于车辆共性问题,通过提高车型安全技术标准和加强生产企业管理等手段,提升我国在用车辆运行安全性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8]。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9)

1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各参建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真正了解、熟悉施工机械进入铁路安全区内作业的有关规定

开工前,项目经理部要组织各专业公司参建的架子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认真学习铁道部铁建设【2008】14号《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铁道部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0〕51号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铁道部铁运【2006】177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铁道部、铁路局有关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程、规定、文件。

通过教育培训,明确各种施工机械进入铁路安全区内作业的各项规定,明白各项管理程序,明白各项手续的办理,明白各项监控要求,明白各项安全措施,明白各项安全责任制度。

2 必须按规定办理安全协议

要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在开工前必须与既有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2.1 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2.2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2.3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2.4 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施工地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2.5 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2.6 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7 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各项安全协议由铁路局主管处室和安全监察室审查批准,并加盖本部门公章,未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不齐全及安全协议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施工计划,一律不得在计划表上签字盖章。

安全协议经审批后,要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上级安全技术主管部门,架子队﹙作业队﹚要建档管理待查。

3 进入铁路线路区间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施工机械、车辆必须填报《施工机械、车辆站内施工作业审批表》、《施工机械、车辆区间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表》

在区间使用施工机械、车辆进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同时,必须向设备管理单位提报《施工机械、车辆区间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表》,说明施工项目、使用的机械或车辆类型、数量、地点、时间、驾驶员姓名、施工负责人。报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审批,未经审批严禁施工作业。

4 涉及到站内施工作业,还应由直属车站或车务段签发《施工专用车辆通行证》

施工机械、车辆进入站内施工,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同时,必须向直属车站、车务段提报《施工机械、车辆站内施工作业审批表》,说明施工项目、使用的机械或车辆类型、数量、地点、时间、驾驶员姓名、施工负责人。由直属车站、车务段审批,办理《施工专用车辆通行证》。未经审批施工机械、车辆严禁进入站内。大型站台、站舍、天桥、风雨棚、排水槽改造施工,需要使用施工机械、车辆上站台作业时,必须具备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条件,与车务段(直属车站)、房产生活段鉴定安全协议,车务段(直属车站)由主管站段长签字审批。施工机械在站台作业时,必须留出足够保证旅客安全乘降的通道,在距站台边缘两米处设立警示绳,在作业范围设立围档及标有“此处施工,注意通行”警示牌,必须有专职防护员防护,机械设备、车辆作业不能侵限。当日施工结束,移动式机械、车辆不得在站台停留。施工车辆在站台走行必须按车站指定路线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5 严格落实例会制度、做好技术和安全措施交底

凡是站内使用施工机械、车辆的施工作业,无论是否纳入施工计划,在第一次使用前,车务段(直属车站)都要召开例会,通知相关设备主管单位参加,设备主管单位要根据使用机械、车辆的作业性质、影响范围提出要求;对于区间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使用机械、车辆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交底,便于掌握施工作业的安全事项进行监控。

6 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未到达作业现场前不准进行施工

使用施工机械、车辆施工,必须在施工前一日通知受施工影响的设备主管单位指定的车间(班组),设备主管单位必须派人到场全程监控。监控人员到场必须准确提出施工注意事项,指导、监督、确认施工单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监控人员未到场不准施工,作业及防护措施保证不了安全不准施工。

7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员要实行一车一人防护制

车辆管理方面的建议篇(10)

(一)车辆维修现行管理方式

1、车辆维修自6月起,由市局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政府采购确定11户企业为全市范围内各单位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基本每县确定一家。

2、汽车定点维修程序

(1)机动车小修、车身修理、清洁维护、日常保养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填写《××市国税系统车辆定点维修(审批)送修单》,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送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机动车装修、大修、总成修理、专项修理同时须经分管财务领导审签后,才能送定点维修企业维修;维修救援依据实际发生具体情况。

(2)除下列情况外,车辆维修必须到定点企业进行车辆维修,定点企业由采购人选择。

A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厂家指定企业进行免费维护保养;

B已纳入保险范围的车辆,可按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维修;

C在市外发生故障的车辆无法到达指定企业维修的,可就地维修;

D定点企业出具书面证明无能力维修的车辆;

E其他特殊情况的车辆。

3、汽车定点维修费结算及核算方式

(1)维修项目的维修费用按季按实结算。按实际维修费用的90%结付。

(2)日常维护,车辆竣工出厂后,结算清单必须含有维修项目、材料价格、结算价格、优惠率等指标,经采购人和定点企业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维修费用结算的凭据。

(3)车辆维护(大修,总成修理、整车维护、专项维修)的车辆竣工出厂后,必须建立包括以下内容的《汽车维修技术档案》:

A汽车维修进厂检验及检测诊断报告单;

B汽车维修合同书及有关责任协议书;

(二)车辆保险现行管理方式

由市局以省局相关招投标文件为依据,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协商签订《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协议书》,确定了服务范围、参保险种、保险金额/责任限额、投保手续及相关事宜、结算付费方式、保险服务承诺,由各县局按协议定点参保。全市公务用车保险统一享受30%的折扣优惠(新车14.5%)。

(三)车辆加油现行管理方式

县局自行制定管理方式。具体是:

1、我局统一在中油公司加油。年初暂付加油周转金4000元给中油公司。

2、县局办公室按月拟定用油需求计划,报分管局领导和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由收入核算科按审批单位制加油票,有按年、月编序号,当月使用。加油票由办公室主任核发,用油人员凭票加油,中油公司定期结算。

二、实施政府采购后取得的实际效益

实行公务车辆、维修保险和加油政府采购,是我局依据《政府采购法》进行的一次十分有意义的尝试。近年来,我单位按照市局要求,对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加油实行定点或协议招标,更加注重根据各项目的不同特点在制度管理与规范上下功夫,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重在价格监督,抓好公车定点维修管理。对公车定点维修重点抓了价格信息建设,利用网络等信息,掌握各种车辆配件来源及价格,并继续实行监察员不定期流动监督、集体审单制度。今年以来,本级公务用车维修单位申报金额万元,审减万元,审减节支率16 %。平均每台公车维修费元,在车辆增加、价格上涨情况下,单台平均维修费用与去年基本持平。二是重在堵塞漏洞,抓好公车加油工作。自我市在推出公务用车凭卡定点加油管理制度以来,对杜绝“公车私加”和“少加油多开票”等现象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我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了加油管理,今年以来,加油总金额为万元,实际平均每台元,比上年减少元,每车耗油率下降%。三是重在规范市场,抓好公车统一保险工作。通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中标,并在价格上给予了较大幅度的优惠。据不完全统计,我单位有各类公务用车辆,每辆车年平均保险费按元计算,需要支出万元。按照此次签订的《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协议书》,各项优惠累计下来,仅此一项,每年可以节约万元。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政府采购,加强了对这些领域的管理,杜绝了“保人情险,加人情油”和跑冒滴漏、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有助于树立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这些潜在的社会效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三、存在的问题

结合基层单位的实际,我们通过对市局现有车辆定点加油、保险、维修管理模式的执行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一是在车辆定点加油管理上。市级要求在指定银行开设加油卡,一车一卡管理,由于我县基础设施条件受限,没有符合条件的银行代办此业务,经请示市局,没有实施一卡一车的加油卡管理。目前的管理模式是县局自定,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是在车辆定点保险管理上。由于基层单位竞争市场小,基础条件差,竞标对象少,采购环境不好。定点保险虽然节约保险费,保险项目规范,但一旦出现事故,非常理赔不便。

三是在车辆定点维修管理上。从目前我县的现状来看,能够形成规模的车辆专门修理部门寥寥无几,有的单位虽然具备有专门的车辆修理机构,但资质低,疏于管理,加之缺乏车辆维修专业人才,修车质量很难保证,所以车辆外修的现象极为普遍,不但经费上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而且带来了诸多的问题。

四是在车勤人员管理上。由于单位的日常管理不够全面,对车勤人员的管理力度不够。单位管理人员对车勤人员出车勤务要求是否真实及其出车方向、活动范围无法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维修前对车辆检查不严,对车辆的损坏级别鉴定不及时,造成车辆是否应该外修及开支数额的大小心中无数,容易让个别人“钻空子”。从目前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部分车勤人员业务素质、思想素质不尽如人意。车勤人员的业务技能不强,能够做到“会驾驶、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懂保养”全能水准的不是很多,有的车勤人员仅满足于会开,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不太重视,甚至有个别的连一般的小故障都不会排除,致使车辆磨损大、损坏快,缩短了车辆的使用寿命,车辆常坏常修,扩大了维修经费的开支。

四、对策建议

一要加强宣传,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构建公共财政制度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积极意义不仅是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是打造廉洁政府的一项阳光工程。政府采购是根据《政府采购法》通过公开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选择定点单位,通过对定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来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达到节约资金,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所以,开展政府采购,可以说是对政务和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意义十分重大。各基层单位要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改革的认识;定期召开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交流和培训会议,加强对政府采购骨干力量的培训和考核,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业务辅导和培训,引导供应商熟悉和了解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提高供应商自身竞争能力。

二要结合实际,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由于县级规模小,基础条件差,市局现有政府采购模式中涉及的有些规定存在不协调、不明确、不细化以及规定不严格、操作性差等方面的问题,导致我县基层单位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时有碰到适用上的困难。因此,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车辆定点加油、保险、维修管理模式。比如,在定点加油管理上,可实行统一招标、分级管理办法。由市局在全市境内的加油站进行统一招标,确定若干定点加油站,并与中标加油站签订定点加油协议,各用油单位可以在定点范围内自行选择各自加油点。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实行IC卡管理。各用油单位公务用车加油一律凭政府采购专用IC卡,按照“一车一卡”进行加油。各用油单位的每辆车用油限量由各用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各单位公务用车加油专用IC卡,实行记账加油,各用油单位同定点加油站自行结算。用油单位要遵守各加油站规章制度,司机应主动出示政府采购专用加油卡,经加油站工作人员核对车牌后方可加油。定点企业应悬挂县政府采购中心授予的牌匾以及投标时承诺的优惠价格和服务措施内容,以便用车单位办理业务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公务用车加油时,若发现加油站有短斤少两,以劣充好,违反价格优惠规定的现象,应立即向政府采购中心举报。一经查实,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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