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08 01:21:24

财政论文

财政论文篇(1)

(一)财政支持文化建设发展的总量不足尽管辽宁省财政对文化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文化建设有了较快发展,但就总体而言,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仍显不足,作为衡量文化建设投入的两项重要指标,即文化事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文化事业支出占科教文卫事业支出的比重都偏低。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首先,在财政投入的用途上,工资等维持性开支所占比例较高,而用于发展文化建设的经费严重不足,因此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其次,财政支出项目结构不尽合理,导致有限的财政支出未能全部用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

(三)财政投入的城乡、区域结构失衡辽宁省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建设,无论是经费的基数,还是经费的增长速度,都存在明显差距。从城乡结构来看,省会沈阳及其它中心城市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较多,增长较快;而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地区则长期缺乏必要的财政投资,文化建设的资金缺口比较明显。

(四)公共财政在促进文化建设发展中的定位模糊地区文化建设主要由公共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部分组成。公共财政对这两方面发挥的作用应当有所区别,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策略。对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依托,按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等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而对于经营性文化产业,应当以市场调节为基本手段,以经济效益为第一目标,通过各种财政政策手段为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促进文化产品产业化。

辽宁省文化产业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包括:对于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发挥长效激励作用,针对文化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时效有限,难以形成持续有效的驱动力;税收优惠力度偏小,难以成为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增长点;公共财政的扶持在社会实践中主要偏于实力比较强大、拥有雄厚政治资源的国有文化企业或国家控股文化企业,而对于比较弱小、相对更需要资金支持的中小文化企业扶持力度较小。在无形资产难以有形质押的情况下,相对安全的投资对象必然获得有限公共财政资源和社会金融资本的青睐,愈是资金困难的民营中小文化企业获得融资愈是困难。“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二、优化辽宁省文化建设财政政策的建议

(一)增加财政投入基于前文分析,辽宁省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文化建设支出占科教文卫事业支出比重都偏低,因此,应当逐年加大文化建设财政投入的绝对量,提高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同时应当进一步拓宽文化建设投入来源渠道,重视文化事业费等专项用于文化改革发展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省内具有传统文化资源优势的文化项目,对省内未来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文化项目,对知名文化品牌和具有领军、先导作用的文化项目,对文化与科技相融合、代表文化产业发展潮流和方向的新兴创新型文化产业,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文化事业应当予以重点扶持。

(三)加强文化领域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大批掌握最新科学知识和精湛专业技能的文化人才。文化建设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增强文化建设“软实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文化人才的培养。因此,财政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应当协调文化、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文化人才工程”,鼓励各类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脱颖而出。要制定优惠资助政策,拓宽引进人才渠道,吸引海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来省内发展;扶助省内高等院校人文学科和文化艺术类专业,提高其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文化后备人才的培养;设立专项财政资金鼓励基层文化骨干人员进修培训。

财政论文篇(2)

二、平稳性和协整检验及格兰杰因果关系

(一)平稳性检验

利用VAR模型做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以及脉冲响应分析需满足序列平稳性条件,故利用ADF单位根分析检验各序列的平稳性。的单位根检验表明,财政政策变量(CZ)、货币政策变量、四大地区物价变量(SI_PR_DONG、SI_PR_DONGBEI、SI_PR_ZHONG、SI_PR_XI)、以及四大地区产出变量(SI_GR_DONG、SI_GR_DONGBEI、SI_GR_ZHONG、SI_GR_XI)取自然对数后的一阶差分值满足平稳性条件,且是一阶单整的

(二)协整检验

结合单位根检验和各个变量的图示,确定协整分析的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并利用AIC或SC最小准则确定最佳滞后阶数,对各变量进行协整分析。说明,经过对数变换后的地区人均GDP(LNGDP)、物价水平、货币和财政变量间只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因此初步判断货币、财政政策与产出和物价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三、VAR模型及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一)VAR模型估计结果

对实证模型的选择,近似主题的文献较多采用VAR、SVAR、VECM等模型做实证分析。虽然这些计量模型均无法准确捕捉改革开放后30年中的区域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的变迁4,但考虑到研究的可行性以及参照同类文献的做法有利于比较,故本文仍采用VAR模型做实证分析5。利用VAR(k)模型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分别与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不同区域的人均GDP及价格指数进行分析。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的不同k值采用AIC或SC最小原则确定,分别为3、1、1、1。表4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四大区域产出及价格VAR模型估计结果注:估计结果下方的R-Squared值是单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部人均GDP(SI_GR_DONG)、价格指数(SI_PR_DONG)四个变量之间的VAR(3)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前二个方程拟合优度稍小为0.72,后两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8以上,表明模型能较好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主要考虑后两个方程的估计结果。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北部人均GDP(SI_GR_DONGBEI)、价格指数(SI_PR_DONGBE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7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5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为了分析完整性,对东北、中部以及西部区域也进行脉冲响应分析。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中部人均GDP(SI_GR_ZHONG)、价格指数(SI_PR_ZHONG)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7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西部人均GDP(SI_GR_XI)、价格指数(SI_PR_X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5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3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不过,VAR模型相对不那么在意拟合度和系数的显著性问题。下面采用脉冲响应函数来描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冲击,对各区域人均GDP和加权平均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造成的动态影响

(二)脉冲响应函数及累计脉冲响应函数的分析结果

在各VAR模型中,分别考虑狭义货币供应量(M1)及中央财政支出(CZ)变动在未来10年内对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4大区域人均GDP实际值、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四大区域在经历货币政策冲击之后,在第一年达到最大响应值,分别为0.020272、0.014757、0.014913、0.001565。从大小来看,“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从区域经济效应累计值来看,货币政策冲击产生后,东部、东北部、中部区域在第二年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而西部则第一年已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分别为0.031895、0.018998、0.022865、0.001565。按累计响应值大小来排序,也得到了“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的类似排序。可见,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地区差异性并未随时间而有大的变化。另外,中国货币政策对西部区域几乎不产生影响。这点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是吻合的。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物价效应,之前的Granger因果分析表明,在1%显著水平下,M1与中国各个区域的物价之间具有双向因果关系。而从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来看,四大区域均在第二年达到响应峰值,分别为2.59148、2.136434、2.119478、1.789887。按响应大小来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虽然货币政策区域价格效应也存在地区差异性效应,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上述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可见,中国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经济和物价水平,其次为东北和中部区域,对西部区域的影响比较小。有意思的是,中国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恰好相反,为“西部中部东北东部”。并且财政政策达到响应峰值时间也属西部是最快的。不仅如此,财政政策累计效应也得到了“西部中部东北东部”的同样结果。可见与货币政策类似,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也未随时间而起大的变化。综合来看,上述关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结果,为我们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提供了许多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和格兰杰检验结果具有相互印证性6。关于货币政策的时差,在整个区域货币政策实施第一年达到效应峰值,除了西部区域之外,第二年累计效应达到峰值,第三年开始起效应变为负。财政政策效应在西部第一年、在中部第二年、在东北第三年、在东部第四年达到效应峰值。不难发现,虽然从财政政策效应的大小来看,西部区域效果最明显,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这可能与中西部区域支柱产业不足、区域竞争优势较低、区域产业单一等原因有关;财政政策实施初期主要投入在基础实施建设上,因而实行初期效果较明显,但因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其后续拉动经济的作用有限,导致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因此,截至目前,通过财政政策尚无法充分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效力,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

财政论文篇(3)

摘要:一个地区是否发达主要的评价指标就是当地的经济情况,所以必须要对经济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个地方有越多的资本集合,一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就越强。而政府的财税金融管理则可以直接影响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对于当地乃至国家的发展来说都是具有经济意义的。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外部不稳定,在金融形势发生巨大转变的关口下,对政府的财务部门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需要大力的为推进经济发展而服务,如何在目前的新形势下保持以往经济增长的态势,就需要对现有的财政金融体制进行深化改革。共同助力2020中国小康社会的建成,促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关键词:财政金融形势;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变革,政府的各项经济调控会稍稍落后于市场的变化。现在已经到了必须进行改革的关口,因为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原有的体制早已不适用于当今的形势[1]。我国政府部门的财税管理方面存在着审批程序复杂、金融市场缺乏活力、小微企业税负重、准入门槛过高等制度上的问题。当今的管理制度也是稍显滞后,所以在目前的形势下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既利于城市的发展,也能使政府在财税管理方面提供创新工作方式。

一、我国财政金融发展形势分析

2019年中国经济在国内外不确定性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下稳中求进,取得了6%以上的经济增长,实属不易,总体上抵御了增速大幅下滑的风险,为2020年应对内外部复杂局面打下了基础,但同时也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体制性、结构性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各个地区之间的差异性逐渐拉开,产业的密集度偏向于集中,越来越多的产业向少部分地区集中,个别地区失去了支柱产业靠国家输血。

受宏观政策影响,之前的资源密集型与劳动密集型企业渐渐被淘汰。劳动力的不断释放过程中,工业产能也在不断扩大。大量劳动力进入就业陷阱,一方面技能无法满足高职位要求,一方面又不愿改变适应现有工业体系。部分行业如建筑工程已经处于产能过剩阶段,下一步势必要“去产能”。中国目前處于全行业制造,但未全行业制霸。劳动力要求高工资,但是高工资势必带来高成本。

二、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容

财税改革不仅仅是与资金合作社,银行,保险行业之间的改革,只要是与经济相关沾边的改革都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例如经营金融商品特殊金融行业:租赁业、证券业、信托业等等。进入21世纪以来,金融走入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且涉及的方面也非常广阔:资本市场、外汇管理、风险管理等一系列与金融相关的行业均是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容。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办法

要想促进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政府方面就要始终坚持稳定税负,并将立法完善的思路来发展。中共党的会议中明确的指出:经济改革将从多方面深入推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我国的财政改革正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改革

首先要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速度,在其税收中应当考虑多个方面作为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例如:商业厂房、个人住房、工业厂房等[2]。其次:个人住房的额税率按照阶梯化的形式收取,税率可在实际情况下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三:这方面的改革也能够为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更好的造福于人民。

(二)大宗商品税的改革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到五个方面:第一,大宗商品税的征收范围可扩大,扩大到开发的生态环境地区以及资源的占用地区;第二,减少对矿产资源的补偿政策资金,其他资源的税收政策应该实行起来,并要将各项资源的税费关系理顺清楚;第三,对于资源税的立法方面的建设力度要加强;第四:对于石油资源的税收可以由中央掌握;第五,对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资源如天然气、原油、煤炭等关于税率规定的方面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增值税率改革

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推行增值税的改革:第一,在完善增值税的立法以及提升增值税的等级时,注意一定要全面的落实到税收的法定原则方可实施;第二,要建立新型的消费型税收增值制度,改革依据可以参照税收中性来界定;第三,改革制度涉及的行业要广泛,例如可以加入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生活行业当中去。使“营改增”的改革范围扩大;第四,以往的四档增值税可以合并简化为两档或三档。对于以往优惠政策中关于增值税的重新调整政策,可以增添抵扣的范围,例如不动产项目。

(四)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改革

第一,进口增值税可以上缴给中央,其他环节产生的税收可以是地方与中央共享;第二,企业,个人所得税可以由地方与中央共享;第三,营改增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后,可以适当调整地方获得的增值税的比例;第四,与天然气,石油,原油等资源以外的去他资源税收应该归属于中央政府;第五,在进行证券交易活动中产生的印花税税收应该由中央收取;第六,可适当调低地方承担的出口退税率。

四、结束语

金融行业是资本聚集的重点行业,是决定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手之一。企业的发展需要靠金融与政府两个方面的支持。而看企业发展如何就知道当地的金融发展状况如何。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金融市场的逐步成熟,政府干预已经演变为下一步经济增长与金融稳定的重要制约因素[3]。因此,进一步改革过去一度行之有效的金融政策体系是唯一的选择。

财政金融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财政金融支撑下低碳经济的发展探究论文

摘要: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理念的提出和融入,低碳经济成为发展主流,不仅有助于环境污染的有效遏制,且可实现对当前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而作为现代社会经济的核心要素之一,财政金融在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中贡献较为突出,在低碳经济开展中所体现作用具有一定的决定性。文章基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现状,对财政金融支撑下的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遇到问题以及应对策略进行全面分析,从而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财政金融;低碳经济;发展

一、财政金融支撑下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现状

我国是全球开展CDM项目最多的国家,但由于碳行业微薄的成本收入,再加上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应对各类风险,在某种程度上拉低了开发商实际投资所得回报率,甚至多个项目难以继续维持而被迫中止,对CDM项目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目前,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三地设置有环境交易所。其中,资源碳中和的交易最先在北京环境交易所开展,在联合当地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开发出一批适应当前低碳经济的金融工具,对交易所单边CDM项目进行首次交易。而价值最高的当属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在成立后的短短几年内取得优异成绩,无论是在碳中和交易、低碳金融工具的推出,还是规划制定减排标准方面,均有着极为突出的贡献。

二、财政金融支撑下国内低碳经济发展所面临问题

(一)财政支持投入不足且手段单一

一方面,由政府所公开的预算来看,国家在资源整合以及环境治理方面的财政支出力度不大,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整体占比相对较低。根据相关预测计算结果显示,我国在低碳经济战略实施发展过程中,在资金方面存在较大缺口;另一方面,财政金融支撑下的低碳经济在发展方式和手段上过于单一。当前,财政支出手段和财政补贴手段是我国政策制定过程中最为常见的手段,实际发展过程中应用其他财政税收形式的频率相对较低,许多政策手段未能的被充分的运用,如,专项基金、间接税收优惠等等。

(二)环境税收体系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并未建立其真正意义上的环境税制,因能源过度消耗和浪费所产生的一系列消极性成本,未能得到良好的补偿。盡管对于资源利用过程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资源税、消费税以及增值税等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但隐藏了其在能源消耗补偿过程中所造成的负外部性成本功能,且在标准问题上无法与发达国家并肩持平,因此,整体环保性和节能性相对较差,难以实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平衡性的目的。相较国内体系而言,英、美、日等国家的环境税收体系相对较为完善,除了能够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以税收收入方式进行补偿之外,还可以通过对企业成本的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以税收方式对企业技术革新过程进行引导,在实际生产中积极引入新能源和节能技术。

(三)我国碳交易市场尚不成熟

从数量上来看,我国所参与CDM项目是世界上最多的国家,且全球范围内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但从根本上来看,尚未完成对交易系统的建设,导致长期以来世界碳交易市场上我国始终处于低端位置。2017年开始,我国碳交易市场全面开启,成为继证券交易、国债之后的第三大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但我国碳交易市场起步相对较晚,尚处于初级阶段,且缺乏先进的金融体系,无法实现对碳金融的全面认识,整个教育平台呈现出一种“低龄化”现象,交易价格缺乏合理性,与我国技术革新、节能减排以及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自相违背、此外,国内碳交易市场上由碳金融所衍生出来的一系列产品相对较少,金融体系缺乏良好的“生长发育”空间,不利于多元化投资。

三、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平台,创新机制

一方面,构建统一的碳金融市场。加快对交易平台的建设与完善,对碳金融市场交易能力进行不断完善,促使我国排放权交易努力朝一体化方向的发展。要不断对知识和技术进行创新,加大技术水平提升环节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技术在使用过程中的配套性,并不断完善和提升知识密集型复合人才的培养,以技术和人才支持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发展多样化的碳金融衍生工具。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基于战略角度,进行相关计划与方案的制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金融发展体制,使低碳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协调一致。

(二)加大财政投入,丰富支持手段

相关地区及政府应均衡资源和环境中财政资金投入数量,并通过对专项资金的整合、对资金管理配套措施进行持续完善,积极引入现代节能环保技术。与此同时,通过运用政贴息、以奖代补、政府采购以及税收优惠等形式,为低碳经济发展铺路,促使企业整体资源利用率得到有效提升,激发企业积极性。此外,针对企业生产发展过程中所引进的一系列技术和设备,也应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企业对各方面资源的高效利用,提升生产质量和绿色研发。

(三)建立绿色金融理念,健全金融支持体系

财政论文篇(4)

摘要:数字创意产业属于一种高风险和高回报并存的新兴产业,是一种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在资本上对于政府的财政支持很是依赖,并需要在投融资市场的帮助下加快自身的发展进程。文章在分析了历年来数字创意产业的数据基础上,发现了我国财政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不大,在参考之前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探索提出相关的改善措施,以帮助我国数字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数字创意;财政金融体制;创新研究

引言

从2019年查询到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网民数量已经达到了8.54亿人。互联网的普及率已经达到了61.2%。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高达8.47亿,手机已经成为人们上网的常用工具。人群的基数造就了一个数字产业巨大的市场,为数字游戏、数字电影等数字产品带来了大规模的潜在消费者。从近年来数字创意产品的增长趋势中也可以看出,数字创意产业在大环境各个产业都放缓增长的同时,以每年增速20%的速度,爆发式逆势增长,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又一个重要的驱动产业。

一、数字创意产业的含义和类别

1、数字创意产业的含义

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出现了“数字创意产业”这个概念,但是实际上这个概念在2007年就已经在学术界出现了。陈刚、宋玉玉认为数字创意产业是以创意为基础,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创造价值,帮助人们生活和生产领域的结合,以推动数字产业的发展。臧志彭和陈洪认为,数字创意产业是一种技术和生活互相结合的新型产业,是一种围绕着创意和依靠数字技术才可以实现的新形文化形态。王博等认为数字创意产业是一种建立在创意的基础上,通过现代化的互联网传媒科技,来进行文化传播的新形产业。本文认为,数字创意产业是建立在互联网科技、数字技术和传媒技术的基础之上,把创意当作产业核心思想,以电影和游戏等作品形式当为载体,提供娱乐产品的新型文化产业。

2、数字创意产业的类别

根据数字创业产业的含义,大体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包括了影视产业、音乐产业等,这些产业的共同点是,在互联网技术存在之前就产生了。在科技发展后,这些产业借助新的技术手段,向数字化转型,之后就出现了数字电影和数字音乐等新形式的出现。新兴产业包括了文学小说产业、游戏产业、虚拟现实产业等,这些主要是在互联网技术的帮助下,发展起来的新型文化产业形态。新兴产业在产品的体验上,更加吸引消费者,可以说,新兴产业代表了数字创意产业的最新技术和未来发展的方向。[1]

二、财政金融体制创新的原因

1、数字创意产业处于发展初期

通过大量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还在一个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的产业,对于国家的财政政策很是依赖,需要在税收及融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来帮助企业增加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处于这个阶段的产业,企业的抗击风险的能力较差,产品的技术不完善,产品的推广已经花费了企业大量的宣传费用,而国内的消费者群体,主要来源于支持国产技术的消费者。这对于高投入、高风险的数字创意产业的企业来讲,急需政府的财政支持,帮助企业的初期发展。[2]

2、数字创意产业的资本要求

数字创意产业有以下几个特征:高投资、高风险、高科技、重知识产权、高回报等特征,是文化产业中最具风险的行业之一。数字创意产业的这个特征,造成了它发展需要的初期资本投入较大,风险也大,如果政府没有相应的政策对其进行担保和支撑,就会造成民间资本不敢投入到这个行业。除此之外,数字创意企业生产的核心在于创新,但是创新有时候并不能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这就让文化创意的企业面临着高投入、高风险的境地。所以,数字文化产业的资本风险率过高,预期回报率不明确,这就使得金融机构不愿意对文化创意行业的企业投资。[3]

三、我国数字创意产业财政金融体制的现存问题

现在中国在财政方面,对于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资金,主要有两个类型,分别是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的专项资金是指,从2009年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相关文件以来,国家成立了帮助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专项资金,会对影视制作、文化创意和出版发行这些领域的发展,进行更加针对性的帮助。同时设立项目补助、绩效奖励、贷款贴息等相关项目,促进帮助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改善产业的资源分配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意思是,财政部会通过出资的方式来代表国家向文化企业购买其股份,主要是通过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两种方式,来促进文化、科技和数字的创新。另外,在财政扶持的方面,在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九个部门,一起了一个《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提出了针对文化市场的信贷、保险、融资、评估、检测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在2014年,财政部、文化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一起颁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的文件,提出了要开始重视创新文化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自身条件过关的文化企业,通过股票和债券的融资形式,去吸引社会上闲余资金的投资。虽然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相继出台,财政和金融市场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重视不断的提升,但是还是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出台的有关政策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促进不足

我国的数字创意产业还处在一个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需要的资金量往往比较大,但是因为现在我国对于数字创意产业投入的财政资金较少,投入的资金数量完全不能满足数字创意产业对于资金的发展需要。而且当下有关的金融政策对于文化产业的融资限制比较多,文化投资的资金数量没有办法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资本市场没有在这里完全发挥自身的作用。现在我国的金融创业板市场,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比较频繁,但是数字创意企业在其中的占比却很小。在银行贷款的总体资金里,因为数字创意企业的资产是一种无形化的,这就没办法给银行提供大额贷款所需要的有关担保,这让大量的数字创意企业没办法获得银行的贷款。而在银行的风险投资中,因为数字创意的投资项目,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银行通常会对这种投资项目采取一种保守的投资态度。这就造成了大部分的数字创意企业保持着一个低资本经营的生存状态,很难实现规模经济,從而开发不出来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2、对于数字创意产业支持的失衡

现在的有关政策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扶持有着明显的失衡问题存在。一方面是财政政策对于创意人才的培养,知识产权的保护,公共信息的平台建设,对于文化产业跨国之间的交流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财政政策的偏向不平衡,比如在不同的地区,投入的结构失衡,财政政策的自身内容不合理,对于投入太过看重,而忽视了考核的重要性。在数字创意产业的内部,金融资金的支持上也存在着不平衡。政策主要偏向一些已经成长起来的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比较排斥。在企业的所有制上,对于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明显不足。而在制度上,对于兼并重组的数字创意企业重视不足。

3、有关政策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帮助机制不完善

现在我国财政对于数字创意产业的技术平台、信息平台等基础建设的政策支持明显不足,这就造成了产业发展的相关机制不够完善,这样不利于产业资产的增值,也不利于文化资源的培养发展。除此之外,没有帮助数字创意企业筹集资金和上市的服务的平台和咨询机构,但是数字创意创作团队大多是以互联网和数字技术为主的创业组织,因为现在缺少了解金融和数字创意的复合技术人才,造成了企业在争取投资和运营上市等方面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处境,难以通过资本市场中的投资来解决企业需要资金的问题。

四、对于财政方面相关的策略建议

1、发挥税收的积极作用

让市场在资源的分配里起到一个基础的作用。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积极作用,促进数字创意产业的资本进入,调整资本的结构,把政策完善成相关体制和法律。例如英国,对于电影和动漫,这类数字创意产品就是实行的零增值税,来减轻企业的资金负担;而法国在产品的流通过程中,对数字创意类的产品实行财政的补助,但是同时限制了外来的数字创意产品。

2、改善相关投资体系

资本是一个国家发展本国经济的重要动力之一。所以要不断的完善我国的金融资本市场,引导资本市场的资金向数字创意的相关企业流动,来促进数字创意行业的发展进程。第一个方面要通过政府或者行业协会的推动,来創建数字创意产业资金的担保体制,为数字创意的相关企业提供信用的担保,来减少对产业的相关资金风险,让企业可以顺利的获取贷款和投资。第二个方面是加强相关的指导咨询服务,增加数字创意企业的资本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把上市作为自身努力的方向,改善企业自身的资产结构和经营机制,规范企业的组织架构,促进企业引入投资来帮助企业的快速发展。第三个方面是,增加无形资本在数字创意产业里的融资能力。数字创意产业属于一种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企业的人才和技术这些无形的资产在企业的资本中比例中很高,应该用合理的方式去核算企业的无形资产,增加企业的总价值,来达到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的目的。

结语

总而言之,完善我国的财政金融体制,对于促进我国的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要引导资本市场偏向数字创意产业,完善资本市场秩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担保制度,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探索改善相关政策的方法内容,全面推动数字创意产业在我国的发展进程,让数字创意产业在我国尽早的成熟起来。

财政金融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关于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析论文

摘要:我国是世界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中一直以政府财政拨款作为资金支撑,但是在工业化发展进程下,对农业建设的投入的资金较少,对农业现代化发展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和影响。本文主要针对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分析和探究,希望给予我国相关部门以些许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财政金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措施;分析

我国是世界农业大国,农业生产也是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支柱型产业,但是当前,在我国产业结构角度分析,农产业与工业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对农业生产者的经济效益和生产热情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对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一定制约。在此背景下,想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序进行,需要以财政金融作为支撑,通过提升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农业的稳定以及可持续发展。

一、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意义

(一)缓解环境压力

我国农业在长期发展进程中,受到粗放式经济模式的影响,对生态环境保护没有给予重视,农业生产大量使用杀虫剂、除草剂、农药以及化肥,对附近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推动结构性改革可以促使农业趋于绿化型和生态型方向发展,缓解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矛盾,对促进二者的协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优化产品质量

当前,我国居民的生活质量获得显著改善,对农产品质量也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不仅要吃的好,还要吃的健康。推动结构性改革可以转变农户固化的生产理念,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和当前市场的需求,进而为我国社会提供更加健康的农产品。

(三)降低生产成本

当前,随着我国农业的不断发展转型,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者以及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主体中,其普遍存在生产成本高的问题,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深化结构性改革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重要举措。

二、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优化途径分析

(一)整合金融机构职能

在开展结构性改革中,农村金融机构承担着重要职能和关键任务,想要发挥其职能,需要对金融机构进行整合和优化,改变以往的职能缺位问题。首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给予政策扶持,规范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发挥各大银行的核心力量;其次,鼓励国有大型银行的经营重心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为便捷、更为广泛的金融服务;最后,建立农村区域金融组织,与国有银行相互作用、相互促进,鼓励更加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

(二)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金融环境改善与优化属于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价值,尤其对于结构性改革而言,更是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因此,当地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金融环境。首先,优化征信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全面建立征信体系,完善相关业务、建立农户信用数据库,为征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其次,政府、企业以及银行要构建合作关系,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信息化平台,政府要起到牵头以及引导作用,与企业和银行机构进行有效对话,根据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金融服务;最后,利用重大节日、农村赶集等途径,普及以及宣传金融知识,尤其对于金融犯罪要重点宣传,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突出金融犯罪的危害性以及严重性,为了帮助农村居民更好的接受知识,还可以利用土话歌谣或者趣味手册的方式进行宣传,促使其加深理解和记忆。

(三)建立完善保险机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保险行业获得快速发展,但是在众多保险企业中,尚未有一家专业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制约和阻碍,因此,国家要鼓励保险企业推出各种农业保险服务,并且从国家层面建立保险企业,落实和贯彻国家出台的各项保护政策。首先,通过各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服务,可以帮助农户分摊经营风险,例转移农业生产所承担的市场风险和灾害风险,并且通过自愿自主的形式参保;其次,保险企业要积极落实和相應国家相关政策,并且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推出各种形式的保险产品,加大在农民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让更多的农户认识到农业保险的作用和价值;最后,鼓励各种证券公司、信托租赁以及保险企业向农村转移,与农村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构建多元化的保险组织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资金与活力。

(四)财政支持创新模式

财政论文篇(5)

(一)财政学基础理论

财政学基础理论的核心是财政本质论,有3种理论观点,即国家分配论、公共需要论与财政主体结构论。国家分配论和公共需要论反映了财政主体体现统治阶级或全体人民两种极端的财政本质特征。从历史与现实来看,财政活动往往倾向于满足政权掌控者的利益,但也具有满足公共需要的成分。财政主体结构论是整合国家分配论和公共需要论的结果。财政学基础理论可进一步分为财政主体论、财政职能论、财政客体论和财政运行论,从4个方面反映财政本质的特征。财政主体论。可分为国家主体论、公共权力中心论、财政主体结构论3种观点。主张国家分配论的学者认为,国家是财政主体,财政随着国家的产生与消亡而产生与消亡。主张公共需要论的学者认为,公众在自由平等基础上以契约形式建立公共权力中心,构成财政主体。财政主体结构论认为,不同社会力量互相作用形成对财政活动的合力,政府及对政府产生影响的社会阶层共同构成财政主体。财政职能论。从主观角度看,财政职能就是实现财政主体的意志,可分为统治阶级剥削论、实现公共需要论、不同阶层利益综合论。从客观角度看,可分为综合职能论和经济职能论。综合职能论认为财政同时具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职能,在关系国家与社会生死存亡的时期,其政治、社会职能更为突出。马斯格雷夫的经济职能论认为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3大职能,对我国影响颇大。财政客体论。可分为剩余产品论与财富(收入)让渡论。剩余产品论认为,财政对象来源于人类全部产品扣除基本生存所需产品外的一部分,剩余产品提供了财政产生的可能性和财政筹资的最大界限。财富(收入)让渡论认为,财政对象来源于收入提供者,是作为政府提供服务的对价存在的。财政运行论。可分为统治阶级意志论、公共选择论和公私合作论。主张国家分配论的学者,把财政运行过程视为统治阶级意志的实现过程,与被统治阶级似乎没有多大关系,因而财政研究的目的基本上就是为政府出谋划策。公共选择论则认为财政运行是公共选择的过程,它从交易费用和决策效率的角度对不同的财政决策方式进行比较分析,提出的建议服务于公共管理需要。公私合作论认为,财政运行中可通过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的合作,提高公共品的供给效率。

(二)财政经济学理论(微观、宏观)

财政经济学理论是现代财政理论的核心,分为微观、宏观2个部分。微观财政学可分为财政收入(税收)理论和财政支出理论。财政收入理论是适应17世纪以来现代国家演化中限制政府收入权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税收和公债是研究的主要对象。财政支出理论是适应19世纪以来发挥财政支出对经济社会促进作用的过程中逐步成为研究热点的。1936年凯恩斯创立宏观财政学。此后,宏观财政学理论一直是显学之一,对各国政府的经济政策产生巨大影响。凯恩斯学派、货币主义学派、供给学派、新古典综合派、新自由主义学派等,这些不同的宏观财政学理论派别在20世纪以来反复活跃,是世界多国政府干预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

(三)财政管理学理论

财政管理学理论可分为政府预算理论和分级财政管理理论。政府预算理论分析研究政府横向财政管理问题,又可分为预算管理技术理论、财政收入管理和财政支出管理理论。近年来我国预算管理领域的多项改革,如复式预算、零基预算、绩效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都是在广义政府预算管理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分级财政管理理论可分为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的分级财政管理理论。分级财政管理理论从纵向研究政府财政管理问题,是近年来我国财政研究的热点之一。在当前的分级财政管理理论中,影响最大的政策主张是以财政分级的扁平化为方向,逐步建立三级财政,实行同一规则下的分税制。(四)财政社会学理论财政社会学理论从全社会及社会变迁的角度来认识财政问题,注重研究财政与整个社会内部各子系统的相互关系,而且通过对税收和预算制度变革的研究,探求推进现代国家建构和政治文明进步的途径。从财政收入角度看,历史上的国家可以分为租金国家、利润国家和税收国家,明晰政府与社会的活动边界,纳税人用税收交换公共服务反映国家发展的趋势;从财政管理角度看,国家可分为前预算国家、预算国家和超预算国家,预算由政府管理的工具演化为管理政府的工具。向现代社会转型既是技术创新的结果,也是市场化的结果,还是财政制度变迁的结果。市场机制带来的讨价还价导致了效率的提高和经济增长,政府官员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及纳税人与政府的讨价还价带来公共产品效用的增加。国家收钱、分钱和花钱的方式变了,政治结构和活动方式也会跟着发生变化。20世纪末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使财政社会学理论的阐释力受到重视。

二、对当前我国财政研究的启示

20世纪80年代后,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财政理论研究在探讨现实问题、寻求财政改革指引的过程中,大量引进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中盛行的现代财政理论成果,在消化吸收的同时进行再创新,对财政活动的经济学分析成为财政理论研究的主要方向,产生了对财政改革影响巨大的公共财政论,成为财政改革的巨大推动力之一。当前我国的财政理论研究,主要囿于“应用经济学”范畴,被作为“出谋划策”的工具使用,财政学研究者天天在“提建议”,对直接税改革和预算体制改革的推进却十分乏力(两者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财政收支间联系松弛,财政约束不力,财政效率不高。在财政管理研究中,着重对财政对象的分析,却不重视对财政主体行为的分析,见“钱”不见“人”;重视技术性研究和应然的判断,忽略程序性研究和如何使其然的推导;财政管理研究多是向政府提出完善管理资金工具的建议,而鲜有为公众提供约束政府的抓手。对财政制度变迁的研究,偏重于现象的演化,缺乏历史纵深分析;对其他国家的借鉴,就财政与财政比较的多,深入到财政与政治、经济、社会演化关系研究的少之又少,视野不够开阔。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财政研究应积极回应现实需求,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支持和动力。

(一)财政基础理论研究需要重视财政主体的历史演化

在财政基础理论领域,国家分配论带有“阶级国家论”的鲜明时代印记,在解释阶级矛盾尖锐时代的财政特征时,说服力很强。在为计划经济背书的过程中,国家分配论假定社会主义时期财政主体具有“大公无私”和“无限智慧”的特性。事实证明,这些假定并不成立。公共财政论以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财政“满足公共需求”作为立论假定,而实际上市场经济是一个发展过程,市场经济的充分竞争需要严苛的条件,在现实中并不容易满足,公共财政“满足公共需求”的条件在现实中是不一定具备的。在财政基础理论的建构中,对财政主体的历史演化研究十分重要,也是财政制度转型研究的重要基石。社会公共需要的形成与变迁也应是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的重要着力点。有的专家甚至主张将社会公共需要作为财政学的核心概念,将社会公共需要作为贯穿整个财政理论体系的中枢,而公共产品仅是满足公共需要的手段,许多研究者在财政理论研究中错将手段当做目的了。

(二)对财政过程和程序的研究在财政应用研究中日益重要

财政活动不仅是一个“需求—决策”过程,而且是一个执行和效果反馈的过程,“需求—决策—执行—效果反馈”应构成一个周期性循环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资源配置中的市场化程度不断加强,甚至在一些基础性民生领域也实行产业化,按照市场的逻辑来组织和运转。市场化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带来了经济增长,但如不加以有效约束,就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和环境代价。社会信仰迷失,贫富分化,污染加剧,食品安全等,都与过度市场化有关。过度市场化必然诱发各种“社会自我保护运动”。大致从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早期的这一段时间,发达工业化国家曾经经历过双向运动形成的冲突,在这个过程中调整了国家治理制度,在双向运动的张力之间进行平衡。我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21世纪初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说是在追求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平衡,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而财政制度改革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其中,预算管理制度是财政制度的纲,而且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与核心。我国预算制度离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巨额收入的支出仍游离于人大监督之外。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财政运行的弱点,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伴随着中国走向现代化,只有当政府的征税权和用税权得到实质性制衡,建立与基本国情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现财政的公共性和法治性,才能优化公共资源的配置、运营效率。不同社会力量对于财政全过程的参与,参与的程序和规则,关系着财政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应该成为我国发展新阶段财政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运用公共选择的视角和方法对我国财政决策过程进行研究,可以为我国的预算从“政府管理的工具”向“国家治理的工具”转型服务;引入财政社会学的视角和方法对我国的财政史进行重新解读,能够使财政研究获得更多可用的本土资源。

财政论文篇(6)

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及我国需求结构的变化,原有的供给制约转变为市场需求制约,为解决需求不足,实现扩大内需的目标并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1998年以来,我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与会专家认为:与货币政策相比,以扩大支出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政策时滞短、作用效果明显,是当前可供选择的反经济周期重大措施。财政部综合司丛安妮副司长对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做了介绍:(1)增发1000亿元国债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中央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增加180亿元支出,专门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保障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及抗洪救灾等。(3)发行2700亿特种国债用于补充国有独资银行资本金。(4)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强对出口退税的管理,努力保持外贸出口的增长。(5)引进国外的先进设备,调整进口设备的税率,免征关税或进口环节的增值税。(6)简并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

与会专家认为:采取积极财政政策,除了可以直接增加投资和消费、刺激国内需求外,还能通过补充和增加建设项目资本金,为银行扩大贷款创造条件。初步测算,1000亿国债资金的使用大致可使银行增加配套贷款1000亿元,如将投资乘数效应计算在内,预计1998、1999两年可以拉动经济增长2.5—3个百分点。

财政部基建司丁先觉司长还具体介绍了当前采取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的情况和效果。他指出:从1000亿元国债专项资金涉及的投资项目看,安排的2100多个项目的概算总投资超过16000亿元,地方财政除承诺归还转贷资金外,还配套投资500多亿元。从1998年的总体情况看,财政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对加大基本建设投资的增加幅度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对于进一步改善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基础条件十分有利。

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使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投资增长很快摆脱了1998年初的低迷状况,从下半年开始迅速回升。1—9月,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同期增长35.6%;第三产业投资比上年同期增长32.5%.从地区分布看,呈现东部地区主导,西部地区增长突出的特点。

丁先觉司长还对1999年的财政投资政策做了分析:1999年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投资增长对经济增长仍将保持相当的贡献率,要求财政继续实行适度积极的财政投资政策。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第一,亚洲金融危机影响远未消除,前景尚难预料。进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预计不高,势必要继续实行保持国内需求的政策,投资是内需的重要方面,必然要保持一定的增幅。第二,1998年的投资增长对财政投资政策的依存度较大,惯性较强,难以急剧收缩。第三,国内经济环境仍将对财政投资政策有一定依赖。具体财政政策可以考虑几点:一是适当增加预算内基建投资支出,主要用于大江、大河、大湖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国家开发银行等准财政实体的贷款规模保持在1998年的水平左右;三是继续在税收和财务政策上鼓励企业投资。

(二)关于中长期财政政策的取向。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靠发债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只能是短期的,否则国家财政经济无法承受,而且孕育着巨大的风险。丛安妮认为,尽管我国财政赤字和债务余额占GDP比重较低,均未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有发债的余地,但目前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均较低,持续采取大规模发债的办法刺激经济易引发财政危机。此外,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大量呆坏账,国有企业及其他公共部门存在隐性赤字,需要在改革中逐步消化,以防范金融风险。最后,从国际经验看,如果将短期刺激政策长期化,容易导致不良的机制性结果,即经济增长对财政刺激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

所以,从中长期看,我们还是要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当前采取的积极政策与适度从紧的中长期政策并不矛盾。在目前,我们应注意把握财政政策实施的力度,保持短期调节措施与长期政策目标的协调。

(三)关于国债的使用效益。

千亿国债效益如何?代表们对此表示了担忧。因为这次启用财政政策进行积极的反周期宏观调控,各级财政对这个转变准备不足。一是项目储备不足,有些项目未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二是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这些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目的,仍然停留在过去有钱就要、有项目就上的水平上。一些地方或者上报项目不符合中央规定,或者任意挪用,改变用途,或者在划拨资金的时候拖拖拉拉。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到1000亿元国债拉动经济的效果。

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李晓西副司长认为,发债的原则应该是“透支未来,造福后代”,用在基础设施上是很正确的。对于怎样发挥发行国债这一财政政策的效率,他认为:一是要调动社会资本。光靠财政拨钱是有限的。这里需要有政策,政策搞得好,社会资本就可以调动起来。二是基础设施投资要有具体定位,要投见效快的项目。此外,发债、用债、还债要联动起来。还能发多少债,和用得怎么样是有关系的,用得好,多发点问题也不会太大。同时还要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要有制约机制,应该是“发债有度,还债有序”。代表们认为,启动经济关键还是要启动消费和社会资金的投入,上边热下边也要热。李晓西认为,今后财政可采用间接的方式,运用贴息、减税等政策杠杆来启动消费和民间投资。还要注意财政杠杆与金融杠杆的协调配合,短期国债就是二者运用的交汇点,即可以运用财政手段筹集资金用于建设,也可以运用金融的公开市场操作,因为它的作用远大于利率的调节作用,而这也是财政与银行结合的操作。

(四)关于税制改革。

从中长期看,财政要想更好地发挥作用,还必须通过改革来完善和壮大自身,而突破口就在于改革和完善税制。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刘佐副所长认为下一步税改的突破口应是“费改税”,即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政府收入制度入手。首先,合理调整税负。应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分配格局,扩大税基,加强管理,今后将现在税收占GDP11%左右的水平提高到20%以上。其次,优化税制结构。主要包括合并重复设置和性质相近、征收有交叉的税种。开征社会保障税、不动产税、遗产和赠与税等税种。取消、合并某些特定目的税;逐步扩大直接税所占的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适当下放地方税立法权,提高地方税所占的比重。

刘佐指出:目前我国需要完善的税种主要是:1.增值税。今后应扩大征税范围,逐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适时适当调整税率,减少过多的税收优惠。2.消费税:适当扩大征税范围,提高奢侈品和高消费项的税率。创造条件将生产环节征税改为消费环节征税。3.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尽快完成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合理确定税基;以税率分享方式划分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个人所得税要逐步推行综合征税制,合理确定税基,实行适度的超额累进税率。此外,要结合资源产品价格调整,逐步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调整税率。逐步降低关税税率总水平,合理调整税制结构,取消不适当的税收优惠,严厉打击走私。另外,还应强化征收管理,造就依法治税的社会环境,努力降低税收成本。

中国财经报社白伊宏副总编辑认为,我国的税收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所占比重日益降低。而流转税对于经济总量和经济周期变化来讲,是置身于事外,进而是中性态度的。所得税可以随经济周期变化而逆向变动,因此具有很强的调节宏观经济的作用。他认为,应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降低流转税税率,提高所得税税率,加大所得税占整个税收的比重。建立所得税为主的体制,有利于财政的反经济周期运作。

(五)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职能的定位及与货币政策的配合。

与会专家还认为,应深入研究世界经济与我国经济的运行规律、相互影响及作用力,正确判断经济运行周期,以便为我们制订财政、金融政策,灵活调控经济打好基础。而此次启用财政政策、扩大内需也引出一个理论性的问题,即财政作为宏观调控政策工具的作用应该如何认识,进而应该如何丰富财政政策和财政理论。

财政论文篇(7)

(一)存在的问题。法制观念淡薄。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单位负责人财务意识淡薄。他们认为单位的会计事务应由会计人员负责,无需了解那么多的会计业务。只要把单位的管理好,干部职工利益有所保障;在政策上没有大问题即可。至于为了本部门的经济利益目的,在会计上做点小动机,改变资金用途、改变科目计量无妨大碍。由于单位负责人潜在意识中放松了对《会计法》的学习,因而对会计人员,会计工作不支持、不关心,轻财务管理。为了小团体的利益,任意改变会计核算办法改变会计科目的使用,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对于如何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没有建立起一套与自己职责相适应的内控审核制度。二是执行层次,即会计人员缺乏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重要性的认识,对财务活动轨迹的核算和反映不够及时、准确、真实。

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法制观念的淡薄、会计人员隶属单位负责直接管理是不规范会计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新《会计法》颁布以来,一些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主管至今尚对违反《会计法》行为的处罚表示不理解,法律意识模糊。在他们看来,对按规定应补缴未缴的税款和受到相应的税务处罚是可以接受的,对违反财政监管行为所受到的处罚似乎难以接受,对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更无法理解。在实际工作中,尚有部分单位对财政部门的处罚规定置之不理。对应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迟迟不见行动。国家法律的强制力得不到充分的履行,单位对法制意识的淡薄可见一斑。

(二)解决对策

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取得和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因此财政部门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

1、财政部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所谓不其实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记录的事项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是一种虚假的凭证;所谓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所表述的事项与经济业务是相符的,但经济业务本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应通过监督原始凭证,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制止、纠正和揭露经济业务的违法违纪行为。

2、财政部门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所谓不准确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没有准确的表述经济活动真相,或在文字上、数字记录上发生差错等。所谓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是指凭证上的文字说明、有关数字没有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写齐全。所以《会计法》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只要求退回进行更正、补充,而不是不予受理。

财政部门在审核监督原始凭证时不要因为第二种情况出现的问题较普遍,而忽略了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大项经济业务要审核监督审批程序,是否经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是否报财政部门备案通过,是否是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有无超出单位业务范围之外的经济活动。

(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是法律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力,要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不能讲情面或有后顾之优,应坚决依法制止和纠正。

(3)《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单位领导人对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负有责任。这对于审核监督原始凭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即要坚持单位领导人“一支笔”审核签字制度。

(4)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无挪用、截留或改变资金使用性质的问题。

(5)审核财务支出的内容有无变通、虚报冒领的问题。

(6)审核是否有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

(7)审核是否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给真实、正确的供应商。

只有加强对财务收支监督,加强对各项资金的监督,只有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对单位收支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才能堵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提高财政监督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外派财务监督的监管力度

(一)存在的问题

(1)财务总监责、权、利不对等。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是政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监管水平而推出的新举措。从理论上讲,财务总监只对董事会负责,站在独立、公正、客观的立场上,督促企业避免会计信息失真、避免随意操作会计帐务和处理会计事务,行使相对独立的监督权。但事实上,财务总监的责、权、利是不对等的。

但在实际中我们发现的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由政府委派,事业部财务总监由集团公司委派,事业部下属公司的财务总监则由集团公司或事业部委派,形成了三级财务总监网络。集团公司由原来的行政性公司转变为企业性集团后,将更多的财务会计管理权下放到事业部。事业部财务总监一方面实对委派者集团公司负责,同时对所属单位的会计行为又负有管理监督的职能;另一方面又得事事对照《会计法》以决定其行为的取舍,显见要求有较高的素质和责任心。下属公司的财务总监也是同样如此。但董事会并未真正将各级财务总监视作自己职责的延伸,赋予明确的目标、职责和权利。他们更多地是在扮演“执行者”而非“监督者”的角色,一路有充分的决策参与权和否决权。从而,使财务总监的这一职能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开展工作。

(二)解决对策

(1)转变机制,规范制度。财政部门作为会计主管部门加强对会计的监管责无旁贷。因此,如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事后监管转为事先或事中监管,从被动监管转向主动监管,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建立或规范相应的制度,形成以财政为主。以企业集团和中介机构为连接与协调的监管机制。建立多层面的监管网络制度。财政部门应该依靠各方面的力量,扩大监督范围,形成一个内外协调、沟通制约的监管网络制度。适时提出重点监管项目,制订《会计监管工作手册》和《会计法检查工作底稿人》制度,加强对会计监管的考核力度,在比较重要的部门确定网络人员,建立会计监管网络。同时,还应建立财政部门与所辖单位的例会制度与碰头会制度,专管员与监管户的日常联系制度。定期召开网络会议,及时沟通会计活动中的情况,揭露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对策,使会计监管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将会计监管真正落到实处。

(2)实行派驻财务总监制度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结合。向财政性投资项目派驻财务总监只是目前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时期的一项过渡性财政监督措施,要彻底解决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的安全有限问题,只有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才能解决当前财务总监在实施监督过程中那种鞭长莫及的窘境。因此,要使项目从立项、审批、概算、实施、结算等各个环节得到有力监督,就必须把派驻财务总监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结合起来,项目资金通过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各个产品供应商,减少资金流通中间环节,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避免资金管理使用上的漏洞,从而达到真正从源头预防腐败的目的。

(3)实行派驻财务总监制度与财政采购制度相结合,杜绝工程物资流通中的浪费。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其中需要对采购的价格、设备和材料的等级、性能及采购的品种进行监督,防止差错与舞弊行为,但是财务总监往往顾此失彼,力所不及。因此,在国债及重点项目管理中推进政府采购的范围和力度,势在必行,从而有效地杜绝工程物资采购环节造成的巨大浪费,杜绝由此而产生的腐败。

财政论文篇(8)

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增收问题。而农民增收离不开财政的支持。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必须完善财政体制。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农机制存在许多不合理和不完善的地方,如财政支农管理体制不完善,财政支农重点不突出等,对农民增收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如何完善财政政策机制,如何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以增加农民收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完善财政支农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从目前财政支农的现状看,财政支出的效率相当低下。以农产品政策补贴支出(其中主要是粮食价格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等)为例,最终落到农民头上的实惠不足国家财政支出的50%.因此,要切实将增加农民收入落到实处,必须理顺和完善财政支农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确保支农资金收到实效。一是理顺支农资金管理体制。目前支农资金分散,管理多头,政出多门,效益不高。为此,必须理顺各部门间的关系,明确财政管理各项支农资金的主体地位,设立隶属于各级财政部门的支农资金管理机构,将分散于各部门的资金统归其管理,集中使用,形成财政支农的强大优势,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调整支出结构。我国财政农业支出60%至70%左右用于人员供养及行政开支,而用于建设性的支出比重不高;在农业建设资金中,用于大中型水利建设比重较大,而农民可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比重较小;在农业投入中,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过高,而一些关系农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或没有财政立项支持,或缺乏足够的投入保障。三是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效率。主要是应减少管理层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一方面将中央财政支农资金的50%以基数加因素的办法下到省级,以增强省级支农的调控能力,降低基层向中央财政申报一般项目的机率。另一方面,省对基层的项目直接到县,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给予县级充分的项目申报自,减少行政干预。另外,应构建支农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财政部门要从项目申报开始,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参与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中去,编制项目全程报告,对其进行跟踪问效,保证支农资金落到实处。

二、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必须搞好农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经济作物种植业等,形成优势互补结构,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财政部门应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在政策方面,配合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出台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基地和大户,通过示范效应带动整个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组织,鼓励规模经营,通过规模经营产生聚合效应,有效抵御市场风险,巩固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果。在资金方面,多方面筹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刺激银行信贷、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农业,并引导资金流向结构调整的目标产业,支持目标产业的产业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在配套服务方面,积极支持农业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完善,鼓励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技术培训体系,大力引进农技人才和农业专家,为农产品品种改良提供技术保证,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铺平道路。

三、加大财政调控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是弱质产业,投资收益率低。吸引资金能力差,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客观上要求国家特别是财政通过宏观调控对其进行支持和保护。一是财政部门要切实将支持农业产业化作为发展农业和搞好财政支农工作的重点,明确财政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位置。由于农业产业化的主体是农户,所以,财政着力解决的是农户、企业和市场无法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创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投融资机制。为此,财政要充分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以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项目需要大规模资金投入,光靠财政支持显然不能满足其需要。财政应充分动员和引导企业、集体、农民、银行信贷、外资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注入,并鼓励承包经营、合资、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业,为农业产业化奠定雄厚的基础。二是优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环境,完善税收调节机制。以农业产业化的总体目标为导向,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农业产业化的激励作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农民收入的稳定提高。要在鼓励农民加大投入的基础上,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可借鉴国际成功经验与做法,实施对农业部门流转税额的税收调节,这样,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农民可将其增加的实际负担通过价格机制转嫁给消费者,从而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改变现行优惠政策手段较为单一状况,通过税率、税基、抵免等多种税收优惠形式,进一步挖掘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的潜力,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优化税收管理和服务。按照WTO透明度原则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税法公告制度,抓好税收政策服务。

四、调整农业基础设施财政投入机制,为农民增收提供基础和保障

完善财政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机制主要有:一是适当调整投入方向。我国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大江大河治理等大型项目,县域范围内与农民增收关系密切的中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很有限,难以直接带动农民增收,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全国性、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性差。因此,要注意加强配套设施和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完善投资体制。多年来,很多农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使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弱。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明确投资主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个人,以目前的情况看,财政承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应是责无旁贷。其次,应按受益范围和项目等级进行职责划分,凡属全局性、根本性和综合性的跨区域项目都应由中央政府负责,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一些地方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再次,要对项目建成后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划分,由国家、集体和农民共同管理,合理分担,使农业基础设施发挥长效作用。

五、加大农业科技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发挥其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

科技和教育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具有重要作用。而加大农业科技、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将有效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增加对农村科技和教育的投入是我国现阶段农村公共财政的重点之一。应加大对科技开发的投入,增加对科技成果推广与运用的投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进而提高农业的科技贡献率。尤其是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各部门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出口加工区同其他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协调发展。

(三)拓展出口加工区功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出口加工区作为加工贸易的重要载体,理应成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按照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求,出口加工区应具有以下功能:一是加工制造功能。包括设立研发机构、加工制造企业。二是采购、配送、仓储等物流功能。包括设立仓储、物流、运输企业和专业采购中心、配送中心企业。三是售后服务功能。包括制造企业的售后服务和专业的售后服务企业,主要是产品的测试、返修和零配件供给等。四是国际贸易功能。主要设立国际贸易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等。经营功能扩大后,允许入区注册的企业范围应相应扩大,从原来只允许入区经营加工制造企业、仓储企业、配套运输企业,应扩大至允许设计研发机构、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贸易、综合物流、专业销售、售后服务等企业入区经营,并扩大加工制造企业经营范围,允许产品和零配件的采购及销售。

(四)完善海关监管,推行贸易便利化。一是简化加工贸易备案手续。尽管出口加工区企业的加工贸易已实行电子备案,但备案手续仍繁琐,数据共享和转换功能不强,应发挥出口加工区围网监管的优势,进一步简化备案手续。对诚信守法企业,变海关备案审核制为企业申报制,规范企业备案申报行为,明确企业法律责任。二是简化核销程序。在加工贸易核销方面,应实现海关与企业联网,避免双重监管造成的资源浪费。海关对电子账册数据的获得方式应由“提取式”变为“企业申报式”,强调企业对申报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而将海关的职能转变为通过事后稽查等手段规范企业的申报行为。三是简化通关程序。在H2000海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出口加工区设立专门的便捷通关程序,真正实现“备案制”管理;以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为基础,与外贸、外汇、银行、税务等部门实行联网,充分利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独立数据源进行交叉稽核、相互印证,控制物流和信息流,在确保海关监控有效的同时,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五)进一步发挥出口加工区政策优势。要简化出口退税的程序和手续,平衡产品内销、外发加工等问题上的区内外政策,鼓励区内外企业间的经济协作,消除抑制产业链延长的政策。

参考文献:

[1]何炳权,陈裕海。保税监管区域和场所整合改革研究[J].海关研究,2006,(1)。

[2]钱建中,薛晓星等。论出口加工区成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先行区的可行性与相关对策[J].海关研究,2005,(3)。

财政论文篇(9)

政府教育投入充足不是指财政拨款提供的教育服务能完全满足居民的教育需求。这种充足到为止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能做到。政府教育投入是否充足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判断:一是财政拨款能否基本保证与其经济水平相称的或政府自己制定的教育目标的实现,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二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或地区比较,财政支出的教育经费是否偏低。长期以来,我国规定应该免费的义务教育必须依靠收取学费(杂费)来维持,还有大量儿童因为交不起学费和书本费而失学。2003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NP的比重为3.28%,远远低于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200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GNP4%的目标,也远远低于与我国具有可比性的印度2001年4.1%的水平。显然,我国政府的教育投入是不足的。

为什么我国政府教育投入长期不足?我国的公共财政决策机制不完善是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经费的分配是政府主导的。虽然近年来人大代表开始关注财政资金的分配,但由于财政部门提交给人大代表的预算草案非常简略[1],受信息、时间和其他因素的限制,人大不可能对预算草案做实质性的改变。财政预算的编制和调整事实上是由政府决定的。政府作为统治者,所做的一切都是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由政府的效用函数所决定。在我国政府的效用函数中,财政支出是成本,政治稳定、经济增长、官员们的经济租金、居民的满意度等为收益。政治稳定、经济增长是各级政府的优先事项,也是官员升迁的主要考核,关乎主政官员的仕途。另外,用于经济增长方面的支出能产生大量的经济租金,为官员们提供了很多寻租机会。教育支出虽然对经济发展有长期的促进作用,会增加居民的满意度,但短期内对于政治稳定、经济增长没有显著作用,所产生的经济租金也远远小于经济增长方面的支出。特别是,居民的满意度对地方政府官员的升迁没有很大,在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中作用很小。我国的教育财政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在政府主导的财政经费分配制度下,在地方主政官员为几年一任且主要由上级决定升迁的政治结构中,对地方政府而言,同等数量的财政支出,教育支出产生的效用大大低于政治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支出。尽管增加教育投入能增进社会福利,但如林毅夫[2]所指出的,没有人可以保证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政府会有激励去履行那些增进制度安排供给的政策,以达到使作为整体的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因此,居民无法对财政资金分配施加影响,政府效用函数偏离社会福利函数,是政府教育支出不足的制度根源。正如世界银行的报告所指出的,虽然有些例外,缺乏有效的居民声音一般会导致分配到教育部门的资源不足,而且贫穷居民更难享用到这不足的教育资源[3]。

二、教育财政严重失衡的解释

教育财政严重失衡也是我国长期存在的问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学生之间的教育财政资源差距之大世界少见。

地区差距的直接原因是地方为主、分级负责的教育财政体制。基础教育经费长期由县及以下政府和农民负担,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巨大差距引起的地方财政能力和农民收入差距,在缺乏比较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时,必然导致教育经费的巨大差异。

城乡差距属于地区差距,其直接原因一方面与地方负责的教育财政体制相关,因为教育的责任主要由县、乡负责,城市教育的责任主要由市、区负责,农村地区的县、乡与城市的市、区之间财力的巨大差异必然导致教育经费的差异。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上对农村的歧视性政策,如不承担农村学校建设的责任,也是造成教育资源城乡差距的重要原因。

学校之间的差距包括不同地区学校之间的差距,也包括同一区域学校之间的差异。前者是上述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的表现。同一区域学校之间的差异在城市表现突出,即同一个城市、甚至同一个城区,办学条件差异巨大的薄弱学校、一般学校、重点和示范学校并存。学校之间存在巨大差距的直接原因是政府长期实行的非均衡发展政策。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重点学校制度到目前的示范学校和一流大学建设,实际都是政府主动选择的。重点学校制度在早期对提升我国的教育水平、特别是教育质量起了积极作用,但在教育发展有了相当基础的今天,它所产生的教育不公平、特别是教育腐败的负面效果已经远远大于其积极作用。重点学校制度之所以今天还能延续,是因为它能给重点学校和政府官员带来很大利益,很大程度上是学校和政府官员寻租、设租的结果。

学生之间的差距既产生于上述几个方面,也产生于居民家庭财富和收入之间的巨大差异。我国居民财富和收入差距之大位居世界前列。富裕家庭子女可以上条件非常好的私立学校,可以通过支付大额择校费上公立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甚至可以出国留学。同时,大量少年儿童由于支付不起学费、书本费和其他学校收费,又得不到必要的经济资助而失学。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明确规定政府要资助贫困学生就学,但立法后近20年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贫困学生资助制度。直接原因是各级政府互相推诿,无人承担责任[4]。

我国教育财政的巨大差异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还是公共选择机制不完善。如果居民的意见能对政府的形成和官员的任用有决定性的影响,落后地区、农村地区、弱势人群的众多人口所产生的力量,将会改变我国的教育财政体制、改变对农村居民的歧视性政策、改变重点学校制度、改变对资助贫困学生的推诿状况,最重要的是将会大大改变政府的效用函数,教育资源的分配将是另外一种状况。

三、学校乱收费久禁不止的解释

虽然有人有不同观点,但笔者认为学校乱收费是事实。学校乱收费的事实可以从近几年居民价格投诉中教育收费年年位居前列可以得到佐证。目前几乎没有人能确切知道学校有多少收费项目,以及什么项目是合理收费什么项目是不合理收费,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学校乱收费是事实。

学校乱收费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突出。笔者见到的中央政府关于制止乱收费的文件是1991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此后各级政府几乎年年发文制止学校乱收费,但13年过去了,学校乱收费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

对于学校乱收费有很多解释,如政府拨款不足、政府和其他有权部门的摊派、合理收费的界限不清、学校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等等。政府拨款不足是学校乱收费的重要原因,对政府拨款不足我们已经做了解释。那么政府和其他有权部门的摊派、合理收费界限不清、以及学校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等现象为什么能长期存在?笔者认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学校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学校治理结构是有法律或实际效力的学校利益相关人的权利与利益的分配和保障结构。学校的直接利益相关人主要有学生及家长、学校所在社区居民、教职工、校长、政府(上代表社会)或其他出资人、校友等,其中学生与家长、教职工、政府是学校最核心的利益相关者。我国目前还没有学校法,只是在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中有一些条款涉及到各利益相关人的权利和利益问题,没有系统的学校治理结构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公立学校本质上是政府建立的一个公共服务机构,虽然法律规定有些学校可以取得法人资格,但其经济责任,如学校债务最终是由政府承担的。在我国现行的学校治理结构中,校长(或书记,下同)是学校的最高决策者。校长由政府任免,校长代表政府管校,政府与校长构成典型的委托关系。这种委托关系加上学校依赖政府的财政资金,较好的维护了政府在学校的利益。校长在学校的运行中主要依靠教职工,在目前的薪酬制度下校长本人的收入与教职工收入直接相关,在校长的任免过程中,政府有时会征询教职工的意见,因此教职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校长的权力,校长的利益与教职工密切相关。校长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会自觉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当然,在政府的利益与教职工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校长会根据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进行权衡取舍。与政府和教职工不同,学生及家长的利益在学校的治理结构中没有保护机制。

学生及家长与公立学校的关系从本原意义上是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在法律和现实中是公共服务消费者与公共服务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小学阶段,作为公共服务消费者的学生及家长,在接受公立学校的教育服务时,只能到政府指定的学校去,没有选择余地,公立学校事实上是特定行政区域内生产公共教育服务的垄断者。虽然学生及家长可以选择到民办学校或区域外的公立学校就学,但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在公立学校的治理结构中,学生及家长对校长的任免、教职工的聘用和薪酬没有影响,在学校的决策中没有发言权。面对居于垄断地位且无法对其施加影响的学校,学生及家长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具体到学校收乱费久禁不止,最重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举办学校的政府实际不想禁止,二是决定学校收费的治理结构不当。教育法规定,学校要“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学校乱收费,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校收取了国家(政府)没有规定且学生及家长不愿意交纳的费用,二是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其中第一方面的问题更为普遍和严重。

举办学校的政府实际上不想禁止乱收费,是因为该级政府没有为学校提供必要的资金,如果真要禁止乱收费,一些学校就无法维持正常的运转,这是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学校乱收费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默认的。西安学院向2004年录取的每一新生收取3万元的“捐款”,就是典型事例。西安音乐学院院长为收费辩解道:“现在一直要求学校扩招,但经费一点也不增加,你说这个学校应该怎么办?”,“除了教职员工的工资外,每年陕西省给西安音乐学院的经费是300万元。”该院的一位副院长指出,政府300万元的拨款只够半年的水电费。不算基建投入,学院每年最少需要8000万元才能过日子[5]。中小学这种情况更为普遍。虽然中央政府年年发出制止学校乱收费的文件,地方政府也以发文件的形式执行中央政府的文件,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应付舆论和公众的一种姿态,属于格斯顿所的“象征性公共政策”[6]。即使上级政府采取行动查处学校乱收费,也往往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而教育部门对学校乱收费承担领导责任,查学校乱收费相当于查自己,当然不愿意查,也不会有很大效果。

决定学校收费的治理结构不当,是指长期以来学校做出除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决策,或者提高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时,学生及家长没有知情权和决策权。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对学校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如何决策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实中普遍由校长决策。在学生及家长对其没有制约能力的情况下,校长为了学校运转和教职工及个人的利益,自然倾向多收费。如果在学校的治理结构中安排学生及家长的权利保障机制,比如在学校(不是政府)做出涉及包括向学生收费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事项的决策时,必须征得学生或家长的同意,结果将会大大不同。学生及家长评估收费决策时,会比较收费的成本和利益,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如果学生及家长觉得某些项目值得交费,将会同意学校收费。由学生及家长同意的收费,就不能看成是乱收费。这样,学校收费只有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收费,一类是学生及家长同意的收费,乱收费就在源头上得到了制止。因此,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治本之策是学校治理结构的改革。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公立学校改革中,通过学校治理结构的调整,建立家长有很大决策权的学校管理委员会(SchoolCouncil)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据此保护学生及家长的利益,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7]。

总之,我国长期存在的一些教育财政问题不能仅仅从经济学或管理学角度去解释,用公共选择、政府和学校治理的政治经济学去分析可能会得到更好的理解和解释。

注释

[1]高杉.财政报告不列细目不利于监督.北京青年报,2004.2.19(4).

[2]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学: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载R.科斯等主编.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396-397).

[3]WorldBank.WorldDevelopmentReport2004:MakingServiceforPoorPeople.Oxford:ACopublicationoftheWorldBankandOxfordUniversityPress,2003.(114-115).

[4]袁连生等.义务贫困儿童资助制度,载茅于轼主编.公正透明—中国政府体制改革之路.出版社,2004.(52-55)

财政论文篇(10)

(一)宏观经济背景。

1.从1993年开始中国经济出现过热现象。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时,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的重要思想。以此为契机,我国开始进入新一轮的经济快速增长时期,一举扭转了1989年和1990年经济低速增长的态势,国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1992年开始的新一轮经济增长,在取得巨大的社会经济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虽然国内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以下同)的增长速度1992年和1993年分别为14.2%和13.5%,改变了1989年和1990年经济增长速度下滑的不利局面,但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不容忽视的现象,即开始出现经济过热的苗头。突出表现在:从1992年起,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主要因素的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1992年至1993年增速分别为42.6%和58.6%,大大超过以往的增长速度。投资需求带动了消费需求,当时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的双膨胀,加剧了商品供给的短缺状况,造成1993年至1994年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分别上升了13.2%和21.7%,产生了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经济增长过快带来的经济过热与严重的通货膨胀,成为社会经济稳定的巨大隐患。

2.中央针对经济过热适时提出“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尽管1994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为12.6%,略低于1993年的增长速度,但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却成为自改革开放以来最高的一年,通货膨胀严重。为此,当时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抑制通货膨胀摆在了该时期经济工作的首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多次出现经济过热现象,为了给经济过热降温,受当时宏观调控经验不足的局限,往往采取“紧缩到底”的政策手段,使经济由过热一下子陷入过冷。这种热与冷的转换,好像是快速行驶中的急刹车,经济过热是消除了,但又面临着如何启动经济的问题。热与冷的骤然交替,造成剧烈的经济波动,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1988年的经济过热与通货膨胀以及随后1989年和1990年国民经济的低速增长,使决策部门认识到,必须改变过去那种“一松就热、一紧就冷”的传统做法,做到既要为经济过热降温,也要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速度,防止经济运行中的大起大落现象再次发生。于是,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思路,中央适时提出了“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对过热的经济实施恰如其分的宏观调控,实现“高增长、低通胀”的新的经济发展态势。

(二)“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的内涵。

1.目标。

(1)遏制通货膨胀是首要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度的物价稳定是社会经济活动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要标志。但是,我国1993年和1994年的高通货膨胀率,不仅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顶峰,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这么高的通货膨胀率,对国民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冲击,无论是对国家、企业,还是对城乡居民个人都具有颇大的危害性,这已为世界各国的实践所验证。在经济体制转轨阶段,通货膨胀的压力是客观存在的,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可避免地就会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最终导致经济增长的下降或停滞,因此遏制恶性通货膨胀便成了当时的当务之急。

(2)保持国民经济适度增长是另一重要目标。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虽然对遏制通货膨胀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但代价常常是随之而来的国民经济在低谷中运行。实践证明,这种经济过热中的“急刹车”做法,同样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

1988年,为了抑制严重的通货膨胀,我国在财政政策上采取了严厉的紧缩措施,通货膨胀率虽然是明显降了下来,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国民经济连续两年萎靡不振,致使1989年和199O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仅为4.1%和3.8%。改革开放以来,保持国民经济的适度增长一直是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核心内容,是实现我国经济腾飞的必要条件,遏制通货膨胀不能以牺牲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为代价。鉴于此,在实现遏制通货膨胀的同时,还必须保持国民经济的适度增长,这是“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的另一重要目标。

2.政策主要内容。为了抑制经济过热,1993年下半年,中央果断地出台了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等的一揽子宏观调控措施,核心是采取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并与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相配合。在财政政策方面,控制支出规模,压缩财政赤字,把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从1993年和1994年的24.l%与24.8%压缩至1995年的17.8%、1996年的16.3%和1997年的16.3%;对财政信用周转金进行清理整顿,减少财政信用资金对生产企业的投入。此外,1994年还实施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制改革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为中央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提供财力保证,把与速度和规模直接相联系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的75%作为中央的固定收入,把与经济效益水平直接相关的所得税等作为地方的固定收入,以此限制地方对增长速度的片面追求。

3.政策特点。

(1)着眼点是经济增长的“软着陆”。“适度从紧”意味着在实施财政政策进行宏观调控中,要恰如其分地掌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在消除经济剧烈波动的同时,又保持住经济的平稳增长,即实现经济运行中的“软着陆”。“软着陆”是对经济运行状态的形象比喻,从经济意义上讲,它是指国民经济的运行在经过了一段过度扩张后,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下,平稳地回落到适度的增长区间。而“适度的增长区间”,则是指经济增长的实现与社会物力、财力等的承受力相适应,脱离了客观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的过快或过慢增长都不是适度的表现。因此,“适度从紧”是为了防止宏观经济调控中的紧缩力度过大,使经济增长受到损害,不利于改革的深化。

(2)总量从紧,结构调整。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历次大的经济波动,几乎都是源于投资膨胀而引发的总需求膨胀。由于当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在初步建立中,短缺经济的影响犹在,由投资膨胀引发的总需求膨胀在短时期内难以明显得到释放,所以在这种背景下,实施总量适度从紧的宏观财政政策是必要的。值得指出的是,财政政策坚持总量上的从紧,并不意味着财政支出绝对量的减少,而是相对压缩。在这里,相对压缩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相对于上年,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下降,例如1995年至1998年的财政支出增长速度都低于了1993年和1994年的财政支出增长速度;二是指相对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下降,例如从1995年到1997年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都低于了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吸取了以前经济过热时采取全面紧缩导致经济跌入低谷的教训,在总量从紧的大前提下,进行适时的结构调整,做到“紧中有活”,避免“一刀切”。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对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基础设施,比如公路。铁路、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设施、环境保护项目等,对具有市场效益的企业,适当地加大公共资金投入,进行重点扶持;而对“泡沫经济”部分,对低水平重复建设部分,对单纯外延型扩张和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的部分则从紧。通过“紧中有活”的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为以后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3)与“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搭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工具,两者一般都搭配运用。1993年的经济过热,使中央意识到必须通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两种宏观调控工具,给经济过热降温,遏制严重的通货膨胀。一般来说,在经济过热时,把好货币与信贷两个闸门,对于降低总需求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以投资需求过度膨胀为标志的经济过热,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搭配运用提供了舞台。因此,“适度从紧”的财政与货币政策从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第一,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特别是工资性支出和社会集团消费,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把财政支出的增长势头控制住;第二,严格控制信用总量,合理调整信贷资金投向,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贷款,严禁用流动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第三,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同时,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重点是严控新形式项目、加大企业技改力度,投资资金用于保投产、保收尾、保国家重点等等。总的来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搭配运用,成功地使经济过热降温,遏制了高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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