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研究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12 20:58:00

化学研究论文

化学研究论文篇(1)

概略说来,这些深层次理论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难以真正从马克思实践哲学所要求的批判探索精神出发,对作为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对象而存在的“文化”,做出既经得起严格的学术推敲、而又富有现实针对性和理论解释力的定义。综合观之,无论国内目前进行文化哲学研究的各家各派提出何种“独特”的文化定义,都基本上仍然停留在把文化视为“生活方式”的水平上,不同之处只在于具体的表述方式而已。而这样一来,不仅素以学术研究的严格性和深刻性著称的“文化哲学”研究,必然会因为无法确切界定其研究对象的独特本质特征、存在方式和发挥社会作用的具体形式和途径,而处于非常尴尬的学术研究境地,难以建立起真正具有哲学理论高度的、系统全面的理论体系。而且,更加重要的是,正因为它主要是沿袭以往的、早在时期就已经出现的“大而全”的文化定义,试图把人类社会生活的所有各个方面都当作文化现象来加以研究,而没有加以更准确的界定。所以,它在具体进行各项研究的过程中,往往“越俎代庖”地研究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冲击其他学科的研究领域,而不是真正发挥自己的理论优势和指导作用。

第二,从理论创新的角度来看,难以真正从马克思实践哲学所要求的批判探索精神出发,进行面对现实的、扎扎实实的学术研究和深刻彻底的哲学批判反思。真正实现对西方主流的唯理智主义传统思维方式所表现出来的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的突破和彻底变革。找到既符合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基本精神,又适合作为其研究对象的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之本质特征的哲学研究框架、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而是不加任何批判反思地完全照搬以自然事物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有进行这样的扎实研究和批判反思的必要。因而只能通过不断扩大研究对象的范围,不断探究研究对象的细枝末节而维持表面繁荣的不断“发展”局面。从严格的学术研究角度来看,这样的研究虽然得出了不少具体研究结论,但由于没有找到真正适合于对文化活动和文化现象进行哲学研究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视角,因而不可能得出具有哲学的理论深度和高屋建瓴视野的研究成果,更不用说建立相应的、系统全面的文化哲学理论体系了。

最后,从理论研究的现实意义角度来看,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基本理论难题所导致的根本性理论研究缺陷的存在,国内迄今为止的文化哲学研究虽然各种专著、论文不断涌现,研究领域也不断扩大和细化,但从根本上说,文化哲学研究实际上仍然处于严重滞后于现实要求的状态。这既表现在它作为哲学的一个理论分支,没有为当今蓬勃发展的各种文化研究和文化产业研究提供有价值的概念、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同时也表现在,它对一些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往往束手无策,甚至避而不答:诸如“文化在现实社会生活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什么是先进文化”,“评价文化先进与否的标准是什么”,“是否科学技术发展了、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就意味着文化一定是先进的”,“先进文化与先进生产力的关系是什么”,等等。显然,这样的研究状况是根本不可能完成文化哲学所应当肩负的现实重任和历史使命的。

综观当前国内文化哲学研究的现状和存在的上述主要基本难题,我们认为,对于今后的文化哲学研究来说,虽然“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也“是曲折的”——当今的文化哲学研究者若希望取得根本性的理论研究进展,或者希望取得崭新的学术突破,就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三个方面的基本问题的存在,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基本立场出发,并且通过自己所进行的、密切关注现实和严肃认真的学术研究,真正把文化哲学研究提升到哲学研究的理论高度上来,从而使自己不辜负这个迅速发展的时代所赋予的天职和使命。

一、二、国内文化哲学研究的现状

从国外学术著作的翻译引进角度来看,从由周谷城等任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推出的系统介绍国外文化研究成果的《世界文化丛书》开始,包括商务印书馆的“汉译名著”系列、三联书店的“文化:中国与世界”大型系列丛书在内,国内各大出版社所组织的翻译丛书之中都包含有若干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的重要著作。自90年代起,特别是自2000年以来,商务印书馆推出的“文化和传播译丛”、南京大学出版社推出的“当代学术棱镜译丛·全球文化系列”,以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推出的“知识分子图书馆”翻译系列丛书等等,更是为国内这个方面的学术研究引进了比较系统的参考材料,同时极大地缩短了翻译引进和原作出版在时间上的距离,为国内的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与世界学术界同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不足之处主要在于,翻译和引进尚缺乏明确的问题意识,由于没有对这些著作的学术发展脉络进行必要的梳理而显得有些杂乱,而且严格的文化哲学方面的著作偏少。

化学研究论文篇(2)

二、数学:科学的语言有不少自然科学家、特别是理论物理学家都曾明确地强调了数学的语言功能。例如,著名物理学家玻尔(N.H.D.Bohr)就曾指出:“数学不应该被看成是以经验的积累为基础的一种特殊的知识分支,而应该被看成是普通语言的一种精确化,这种精确化给普通语言补充了适当的工具来表示一些关系,对这些关系来说普通字句是不精确的或过于纠缠的。严格说来,量子力学和量子电动力学的数学形式系统,只不过给推导关于观测的预期结果提供了计算法则。”(注:《原子物理学和人类知识论文续编》,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狄拉克(P.A.M.Dirac)也曾写道:“数学是特别适合于处理任何种类的抽象概念的工具,在这个领域内,它的力量是没有限制的。正因为这个缘故,关于新物理学的书如果不是纯粹描述实验工作的,就必须基本上是数学性的。”(注:狄拉克《量子力学原理》,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另外,爱因斯坦(A.Einstein)则更通过与艺术语言的比较专门论述了数学的语言性质,他写道:“人们总想以最适当的方式来画出一幅简化的和易领悟的世界图像;于是他就试图用他的这种世界体系来代替经验的世界,并来征服它。这就是画家、诗人、思辨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所做的,他们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做。……理论物理学家的世界图象在所有这些可能的图象中占有什么地位呢?它在描述各种关系时要求尽可能达到最高标准的严格精确性,这样的标准只有用数学语言才能做到。”(注:《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

一般地说,就像对客观世界量的规律性的认识一样,人们对于其他各种自然规律的认识也并非是一种直接的、简单的反映,而是包括了一个在思想中“重新构造”相应研究对象的过程,以及由内在的思维构造向外部的“独立存在”的转化(在爱因斯坦看来,“构造性”和“思辨性”正是科学思想的本质的思想);就现代的理论研究而言,这种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的构造则又往往是借助于数学语言得以完成的(数学与一般自然科学的认识活动的区别之一就在于:数学对象是一种“逻辑结构”,一般的“科学对象”则可以说是一种“数学建构”),显然,这也就更为清楚地表明了数学的语言性质。

数学作为一种科学语言,还表现在它能以其特有的语言(概念、公式、法则、定理、方程、模型、理论等)对科学真理进行精确和简洁的表述。如著名物理学家、数学家麦克斯韦(J.C.Maxwell)的麦克斯韦方程组,预见了电磁波的存在,推断出电磁波速度等于光速,并断言光就是一种电磁波。这样,麦克斯韦创立了系统的电磁理论,把光、电、磁统一起来,实现了物理学上重大的理论结合和飞跃。还有黎曼(Riemann)几何和不变量理论为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提供了绝妙的描述工具。而边界值数学理论使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远距离原子示波器的制成变为现实。矩阵理论为本世纪20年代海森堡(W.K.Heisenberg)和狄拉克引起的物理学革命奠定了基础。

随着社会的数学化程度日益提高,数学语言已成为人类社会中交流和贮存信息的重要手段。如果说,从前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在商业交往中,运用初等数学就够了,而高等数学一般被认为是科学研究人员所使用的一种高深的科学语言,那么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只懂得初等数学就会感到远远不够用了。事实上,高等数学(如微积分、线性代数)的一些概念、语言正在越来越多地渗透到现代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各种信息系统中,而现代数学的一些新的概念(如算子、泛函、拓扑、张量、流形等)则开始大量涌现在科学技术文献中,日渐发展成为现代的科学语言。

三、数学:思维的工具数学是任何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想工具。这是因为:首先,数学具有运用抽象思维去把握实在的能力。数学概念是以极度抽象的形式出现的。在现代数学中,集合、结构等概念,作为数学的研究对象,它们本身确是一种思想的创造物。与此同时,数学的研究方法也是抽象的,这就是说数学命题的真理性不能建立在经验之上,而必须依赖于演绎证明。数学家像是生活在一个抽象的数学王国中,然而他们在数学王国的种种发现,即数学结构内部和各种结构之间的规律性的东西,最终还是现实的摹写。而数学应用于实际问题的研究,其关键还在于能建立一个较好的数学模型。建立数学模型的过程,是一个科学抽象的过程,即善于把问题中的次要因素、次要关系、次要过程先撇在一边,抽出主要因素、主要关系、主要过程,经过一个合理的简化步骤,找出所要研究的问题与某种数学结构的对应关系,使这个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在一个较好的数学模型上展开数学的推导和计算,以形成对问题的认识、判断和预测。这就是运用抽象思维去把握现实的力量所在。

其次,数学赋予科学知识以逻辑的严密性和结论的可靠性,是使认识从感性阶段发展到理性阶段,并使理性认识进一步深化的重要手段。在数学中,每一个公式、定理都要严格地从逻辑上加以证明以后才能够确立。数学的推理步骤严格地遵守形式逻辑法则,以保证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导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在逻辑上准确无误。所以运用数学方法从已知的关系推求未知的关系时,所得结论有逻辑上的确定性和可靠性。数学的逻辑严密性还表现在它的公理化方法上。以理性认识的初级水平发展到更高级的水平,表现在一个理论系统还需要发展到抽象程度更高的公理化系统,通过数学公理化方法,找出最基本的概念、命题,作为逻辑的出发点,运用演绎理论论证各种派生的命题。牛顿所建立的力学系统则可看成自然科学中成功应用公理化方法的典型例子。

第三,数学也是辩证的辅助工具和表现方式。这是恩格斯(F.Engels)对数学的认识功能的一个重要论断。在数学中充满着辩证法,而且有自己特殊的表现方式,即用特殊的符号语言,简明的数学公式,明确地表达出各种辩证的关系和转化。如牛顿

(I.Newton)—莱布尼兹(G.W.Leibniz)公式描述了微分和积分两种运算之间的联系和相互转化,概率论和数理统计表现了事物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内在关系等等(注:孙小礼《数学:人类文化的重要力量》,《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1期。)。最后,值得指出的是,数学还是思维的体操。这种思维操练,确实能够增强思维本领,提高科学抽象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

四、数学:一种思想方法数学是研究量的科学。它研究客观对象量的变化、关系等,并在提炼量的规律性的基础上形成各种有关量的推导和演算的方法。数学的思想方法体现着它作为一般方法论的特征和性质,是物质世界质与量的统一、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的最有效的表现方式。这些表现方式主要有:提供数量分析和计算工具;提供推理工具;建立数学模型。

任何一种数学方法的具体运用,首先必须将研究对象数量化,进行数量分析、测量和计算。同志曾指出:“对情况和问题一定要注意到它们的数量方面,要有基本的数量的分析。任何质量都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没有数量也就没有质量。”(注:《选集》第4卷第1443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例如太阳系第行星——海王星的发现,就是由亚当斯(J.C.Adams)和勒维烈(U.J.Leverrier)运用万有引力定律,通过复杂的数量分析和计算,在尚未观察到海王星的情况下推理并预见其存在的。

数学作为推理工具的作用是巨大的。特别是对由于技术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观测的感性经验以外的客观世界,推理更有其独到的功效,例如正电子的预言,就是由英国理论物理学家狄拉克根据逻辑推理而得出的。后来由宇宙射线观测实验证实了这一论断。

值得指出的是,数学模型方法作为对某种事物或现象中所包含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所进行的数学概括、描述和抽象的基本方法,已经成为应用数学最本质的思想方法之一。模型这一概念在数学上已变得如此重要,以致于许多数学家都把数学看成是“关于模型的科学”。怀特海(A.N.Whitehead)认为:“模式具有重要性的看法和文明一样古老……社会组织的结合力也依赖于行为模式的保持;文明的进步也侥幸地依赖于这些行为模式的变更。”(注:林夏水主编《数学哲学译文集》第350页,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并进一步指出:“数学对于理解模式和分析模式之间的关系,是最强有力的技术。”(注:林夏水主编《数学哲学译文集》第350页,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物理学家博尔茨曼(L.E.Boltzmann)认为:“模型,无论是物理的还是数学的,无论是几何的还是统计的,已经成为科学以思维能力理解客体和用语言描述客体的工具。”这一观点目前不仅流行于自然科学界,还遍布于社会科学界。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或事物建立模型,是把握并预测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变化与发展规律的必然趋势。在欧洲,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称为结构主义的运动,雄辩地论证了所有各种范围的人类行为与意识都有形式的数学结构为基础。在美国,社会科学自夸有更坚实、定量的东西,这通常也是用数学模型来表示的。从模型的观点看,数学已经突破了量的确定性这一较狭义的范畴而获得了更广泛的意义。既然数学的研究对象已经不再局限于“量”而扩展为更广义的“模型”,那么,数学概念的本质也在发生嬗变。数学正成为一个动态的、变化的、泛化了的概念体系,其涵盖的科学对象也必然随之增加。数学在社会科学中的模型建构大都以结构分析为目标,即在高度简化与理想化的框架中去理解社会行为机制。在某些框架下,利用科学去预测与控制一个社会系统的一切变量的更高层次的目标已经实现。

数学的模型方法把数学的思想方法功能转化成科学研究的实际力量。数学中有一个分支叫应用数学,主要就是研究如何从实际问题中提炼数学模型。这是一个对研究对象进行具体分析、科学抽象和做出判断与预见的过程。如对客观事物的必然现象,人们用确定性模型去描述,而对或然现象,人们建立了随机性模型。模糊数学被用于刻画弗晰现象。而各种突变现象,如地震、洪灾等,则可以由突变理论给出数学模型。

五、数学:理性的艺术通常人们认为,艺术与数学是人类所创造的风格与本质都迥然不同的两类文化产品。两者一个处于高度理性化的巅峰,另一个居于情感世界的中心;一个是科学(自然科学)的典范,另一个是美学构筑的杰作。然而,在种种表面无关甚至完全不同的现象背后,隐匿着艺术与数学极其丰富的普遍意义。

数学与艺术确实有许多相通和共同之处,例如数学和艺术,特别是音乐中的五线谱,绘画中的线条结构等,都是用抽象的符号语言来表达内容。难怪有人说,数学是理性的音乐,音乐是感性的数学。事实上,由于数学(特别是现代数学)的研究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看成“思维的自由想象和创造”,因此,美学的因素在数学的研究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以致在一定程度上数学可被看成一种艺术。对此,我们还可做出如下进一步的分析。

艺术与数学都是描绘世界图式的有力工具。艺术与数学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有力手段。在艺术创造与数学创造中凝聚着人类美好的理想和实现这种理想的孜孜追求。尽管艺术家与数学家使用着不同的工具,有着不同的方式,但他们工作的基本的目的都是为了描绘一幅尽可能简化的“世界图式”。艺术实践与数学活动的动机、过程、方法与结果,都是在其自身价值的弘扬中,不断地实现着对世界图式的有力刻画。这种价值就是在充分、完全地理解现实世界的基础上,审美地掌握世界。

艺术与数学都是通用的理想化的世界语言。艺术与数学在描绘世界图式的过程中,还同时发展并完善着自身的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最基本的载体便是艺术与数学各自独特的语言体系。其共同特征有:(1)跨文化性。艺术与数学所表达的是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人类共同的心声,因而它们可以超越时间和地域界限,实现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广泛传播和交流。(2)整体性。艺术语言的整体性来自于其艺术表现的普遍性和广泛性;数学语言的整体性来自于数学统一的符号体系、各个分支之间的有力联系、共同的逻辑规则和约定俗成的阐述方式。(3)简约性。它首先表现为很高的抽象程度,其次是凝冻与浓缩。(4)象征性。艺术与数学语言各自的象征性可以诱发某种强烈的情感体验,唤起某种美的感受,而意义则在于把注意力引向思维,升迁为理念,成为表现人类内心意图的方式。(5)形式化。在艺术与数学各自进行的代码与信息的意义交换中,其共同的特征就是达到了实体与形式的分隔。这样提炼出来的形式可以进行形式化处理。

艺术与数学具有普适的精神价值。有人把精神价值划分为知识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三种。艺术与数学同时具备这三种价值,这一事实赋予了艺术与数学精神价值以普适性。概括起来,其共同的特点有:(1)自律性。数学价值的自律性是与数学价值的客观性相联系的;艺术的价值也是不能由民主选举和个人好恶来衡量的。艺术与数学的价值基本上是在自身框架内被鉴别、鉴赏和评价的。(2)超越性。它们可以超越时空,显示出永恒。在艺术与数学的价值超越过程中,现实被扩张、被延伸。人被重新塑造,赋予理想。艺术与数学的超越性还表现为超前的价值。(3)非功利性。艺术与数学的非功利性是其价值判断有别于其他种类文化与科学的显著特征之一。(4)多样化、物化与泛化。在现代技术与商业化的冲击下,艺术与数学的价值也开始发生嬗变,出现了各自价值在许多领域内的散射、渗透、应用、交叉等现象。

在人类思维的全谱系中,艺术思维和数学思维的主要特征决定了其主导思维各居于谱系的两端。但两种思维又有很多交叉、重叠和复合。特别是真正的艺术品和数学创造,一般都不是某种单一思维形式的产物,而是多种思维形式综合作用的结果。人类思维之翼在艺术思维与数学思维形成的巨大张力之间展开了无穷的翱翔,并在人类思维的自然延拓和形式构造中被编织得浑然一体,呈现出整体多样性的统一。人类思维谱系不是线性的,而是主体的、网络式的、多层多维的复合体。当我们想要探索人类思维的奥秘时,艺术思维与数学思维能够提供最典型的范本。其中能够找到包括人类原始思维直至人工智能这样高级思维在内的全部思维素材(注:黄秦安《论艺术与数学的普遍意义及基本关系》,《陕西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

2期。)。

六、数学:充满理性精神数学犹如一棵正在成长着的大树,它是不断发展和丰富着的理论知识体系。数学充满着理性精神,它不断为人们提供新概念、新方法。有的数学家说:“数学在人类历史中的地位绝不亚于语言、艺术和宗教,今天数学正对科学和社会产生着翻天覆地的影响。”(注:〔美〕L.A.斯蒂恩主编《今日数学》第26页,上海科技出版社1982年版。)

化学研究论文篇(3)

苏联和苏联共产党的解体与“苏联文化”终结的同时性,特定历史形态的文化与相应的政治制度的这种特殊关系,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值得认真研究的文化现象;而对这个特殊文化现象的研究,则会使我们对苏联和苏联共产党解体的原因,有更深刻的文化学的认识。对苏联和苏联共产党解体原因的文化学思考,这对于我们总结经验教训,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肯定会是有益处的。

以下,我们对苏联共产党统治时期,苏联社会中文化发展与政治统治之间的尖锐对立现象,进行一些分析,从文化学研究的角度,进一步探讨苏联和苏联共产党解体的历史原因。

1.文化的多元性本质与政治体制高度集权性的尖锐对立

大量的事实说明,苏联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它的后期,文化和政治之间的矛盾日益深刻、日益尖锐,而政治体制本身的各种弊端,又使它无法解决这样的矛盾。因此,政治和文化之间对抗性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就成为导致政治体制本身瓦解的重要原因之一。从苏联产生到解体的过程中,政治和文化之间的矛盾为什么这样突出,并且最后变得不能相容了呢?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社会文化的多元性本质与政治体制高度集权性之间的尖锐对立。

在总结苏联解体的原因问题时,人们普遍认为,政治、经济、行政权力的高度集中,以党的领导一元化为特点的集权体制,就形成了党的领导集团、党的领袖对社会权力的全面垄断。于是,便形成了单一的权力结构、单一的经济所有制。这样,实质上是专制性质的单一权力结构,与现代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要求就日益尖锐对立起来,最后,导致了政治经济体制的全面崩溃。

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从根本上说是经济、政治关系的反映。但是,体现人类文明发展成果的文化,诸如科学理论、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等等,并不是对经济政治关系的简单消极反映;相反,那些真正有价值的文化,必然会表现出它的精神特性。对于活生生的文化来说,这就是它的多元性的特点。但是,从整个苏联存在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政治体制的日益集权化,文化的多元性发展也相应地越来越受到扼杀了。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甚至在文艺创作中,政治上的党性标准,越来越成为惟一的要求。而这里所谓的“党性标准”,说穿了就是要求理论工作者,必须与现在当权的最高领导人的观点保持“完全一致”,否则,就要被扣上“”、“主义”等大帽子,遭到残酷的政治迫害甚至人身迫害。这样,为了维护高度集权性质的单一权力结构,就必然要执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粗暴地破坏文化发展的多元性,造成一种具有教条主义特征的文化的单一性。

这种高度政治集权在思想文化领域中产生的恶果之一,就是国家崇拜、政党崇拜、组织崇拜、领袖崇拜的泛滥,而这其中影响最恶劣的是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在斯大林当政时期,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种狂热的个人崇拜,粗暴地践踏了社会科学研究。在当时,人们必须按照斯大林的观点去理解哲学、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按照斯大林的意思去编写历史,等等。斯大林本人则成了各个学科(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内的所有学科)惟一的、最高的学术仲裁者。[1]这样,由于权力的绝对集中,在斯大林的政治高压下,文化的多元性本质——思想的自由本性遭到了严重的摧残。

但是,文化发展的多元性发展规律、思想进步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或者说,社会科学理论的自由发展,科学思想的自由发展,这是任何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都无法遏止的。这样,在政治权力与文化发展之间,就必然要形成日益尖锐的冲突。而在这种冲突中,政治权力必然要对文化的多元自由发展实行扼杀。但是,历史的发展证明,任何一种,在新的思想文化面前,或者说在它所称之为异端思想面前,都是表面上很强硬而实质上很脆弱的。所以,它们是经不住自由思想潮流冲击的。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苏联解体的过程,应当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一定的意义上完全可以这样说,苏联的庞大政权机器,是被以民主思想为主流的现代文化发展冲垮的。

2.文化的社会价值取向与政治实用主义之间的尖锐冲突

在各种历史形式的专制主义政治体制中,掌握最高权力的政治实体在极端自私的考虑下,必然要以自己为核心,而对其他的各种社会主体,一概采取利已性的政治实用主义态度。这就是说,集权专制政治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把整个社会的各个机体,特别是各种能动的社会因素,都当作为自己服务的工具。我们看到,在苏联存在期间,整个社会的文化,全部的意识形态,特别是社会科学理论,完全都成了党的最高领导人可以任意摆布的政治性工具。或者说,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都具有了政治工具性质。这样,现存的政治体制以及权力结构,就与文化的社会价值取向产生了尖锐的冲突。

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创造性成果,它是属于全社会的精神财富。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意义世界,文化对全社会的各种主体,它都是一视同仁的。因此,文化的社会价值取向,这是它的本性。但是,在苏联的政治体制之下,全部文化只能为现存的政治服务,只能成为领导集团的实用主义政治工具。这就是说,只能有一种“党的理论”,而不能有具有自己特色的各门社会科学。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如果再研究一下苏联存在期间的社会科学状况,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社会科学理论中的主要出版物,往往是同样的面孔,发出的是同一种声音,显示了它们作为同一种政治工具的基本特点。

文化,包括全部意识形态在内的社会科学理论,由于它的政治工具化,使它的本来的社会价值也变质了,或者说使它的作用庸俗化了。比如说,苏联共产党的末代领导人之一康斯坦丁·契尔年科,这个平庸之辈,在事业上毫无作为,也谈不上什么具有坚定的信念,然而,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却是十分重视的。不过,这并不是由于他对理论有什么兴趣,相反,“他多半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看作是保住权力的手段,当然这也是由习惯促成的。”[2]当然,在苏联领导人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态度上,契尔年科只不过是个极端的例子。但是,苏联存在期间的事实已经证明了,这种普遍的政治实用主义态度,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命运来说,是可悲的。因为,这样的所谓“马克思主义者”,他们不是要保卫马克思主义理论,而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保卫自己的权力、地位和利益。结果会是怎么样呢?随着政权的解体,他们的既得权力和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同失去了。

但是,这种政治实用主义的文化政策,由于它违背了文化的社会价值取向,实际上是不可能达到它预想的政治目的的;而且,由于政治实用主义与文化社会价值取向之间矛盾的尖锐冲突,往往是适得其反的。这样,文化,特别是意识形态、社会科学理论,不但不能有助于政治权力的强化,反而是常常帮倒忙,使社会的各个阶层对政治权力实体产生反感;同时,更严重的是,这种政治实用主义,极大地损害了社会科学的形象,取消了它的实际社会作用。可见,如果一种政治权力对文化采取政治实用主义态度,这不但会摧毁自己,更可怕的是摧残了社会文化。在社会的文化发展史中,苏联政权与苏联文化的同归于尽,是一个极为严重的教训。

3.文化的科学本性与学术政治化之间的尖锐冲突

在苏联存在的时期中,苏联共产党对整个社会一切领域实行的是所谓“一元化”领导。这样,作为整个文化基础的社会科学理论工作,就只能为党的现实政治任务服务,学术工作具有了单纯的政治性质;同时,由于党对社会科学理论工作的严密控制,于是就发生了与中世纪类似的情况:社会科学、学术成为政治的婢女。我们可以看到,在苏联时期,特别是斯大林时期,苏联共产党中央的现实政治需要,就是社会科学研究,也即学术研究工作的根本目标;党的最高领导人——斯大林的指示,就是学术工作的惟一指针;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必须按照党的政治指令来制定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这样,整个学术工作——文化工作就几乎完全政治化了。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科学理论工作、学术工作,乃至整个文化工作,都只能在政治权力的指挥下进行。当然,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学术工作、社会科学理论工作,乃至整个文化工作,要有正确的政治领导;但是,对学术的政治领导不能变成政治权力对学术研究工作简单的直接干预。否则,这种学术的政治化,就必然与学术文化的科学本性,产生尖锐的冲突。具体来说,在苏联存在的相当长的时期里,政治家们已经变成了蹩脚的、粗暴的学术警察。在这种情况下,政治家们尽管有强大的政权做后盾,尽管学者们和他们的理论作品常常遭到厄运,但是,实际的失败者仍然是政治家。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学术——文化发展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在苏联存在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由于政治权力对学术研究工作简单的直接指挥,党的领导者或领导机关对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工作具体的直接干预,还产生了另一个特殊的社会政治现象: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完全政治化。当然,对于大多数以追求科学真理为宗旨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来说,这是一种悲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学者们是无法进行真正的科学研究的。但是,在这个特殊的社会政治环境里,即政治化了的学术环境,也给那些本来就怀有政治野心而混迹于社会科学学术界的人,创造了飞黄腾达的难得机会。于是,就产生了既能在政治界又能在学术界两栖生存的政客化了的所谓学者,或者说叫做“学者政客”。政客化了的学者或者说戴着学者帽子的政客的出现,对于苏联社会来说,既是一种政治悲剧,也是一种学术悲剧。因为,他们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学术上,都是两面派。所以,他们既破坏了政治声誉,也败坏了学术声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理由说,这些政客化了的学者,是苏联和苏联共产党的掘墓人。

4.文化的开放性与政治体系封闭性之间的尖锐冲突

由于世界两大阵营的长期政治、军事对立,这种冷战的局面,造成了东西方国家之间政治上相当尖锐的敌对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苏联实行遏制政策,再加上苏联共产党在政策上的失误,使苏联社会在政治上逐渐形成了一种封闭的体系。这样,在东西方政治上对立状态——冷战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由于苏联共产党实行了一种自我封闭的政策,就逐渐使苏联文化与西方文化长期处于对立和隔绝的状态之中。这种情况,对文化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而对文化发展的危害,也必然会对政治带来种种恶劣影响。因为,社会政治体系的封闭性与文化发展在本质上的开放性是不相容的。任何一种真正的有价值文化,都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没有地区的局限性,甚至也没有国家的局限性。当代世界各国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证明了这个道理。现代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文化只能在开放的世界环境中发展,在闭关自守中,不可能建设现代文化。

由于处在这样一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封闭状态之下,再加上集权政治的严格控制,苏联文化,它的意识形态,它的社会科学理论和学术研究,也就变成了一种自我封闭的系统。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当时的苏联社会科学、意识形态方面的作品,就可以发现,绝大部分是对西方各种学说、流派持绝对否定态度的,同时又理所当然地自封为惟我正确。这样,就使苏联文化,特别是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无法吸取人类文明发展的最新成果。很显然,在现代社会中,如果一种社会文化自外于世界文明发展的共同大道,孤芳自赏,惟我独尊,就只能是逐渐枯萎。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几部被当局视为离经叛道之作以外,所谓正统的苏联文化作品,在现代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中,是没有什么特殊贡献的。

我们还要注意到的一个重要事实是,由于苏联共产党在政治思想上,在意识形态上的教条主义思想作风,加剧了文化发展中的这种封闭性状态,于是就与具有开放性本质的人类文化发展越来越处在尖锐的对立之中。这种对立,使苏联文化几乎形成了对人类文化发展的本能排斥。人们还都记得,1946年,苏联当局在批判《星》、《列宁格勒》两杂志的运动中,一批有才能的作家、艺术家被扣上“崇拜资产阶级文化”的罪名,而被开除甚至被逮捕;1947年,由日丹诺夫出面领导了批判哲学家“崇拜西方”的运动,解除了一批人在宣传部门的职务;1948年,苏联学术理论界发生了令世界学术界目瞪口呆的事件:秉承苏联最高领导人的意图,在苏联当局的支持下,医学生物学界公开批判遗传学派,还居然把这门科学叫做“伪科学”,扣上了“反动”的帽子。[3]后来的世界科学发展表明,由于文化封闭性带来的这些恶果,不但损害了苏联社会的文化发展,而且也使苏联的政治家们大丢其脸。

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封闭性的政治体系及其对文化发展的封闭企图,都无法拒抗文化的开放性发展趋势。当年,在苏联领导人指挥下修建的“柏林墙”,1989年在东德民众的冲击中,终于被拆除了,这就是一个有力的说明。在这个特定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苏联的封闭性的政治体制,是被开放的世界文化潮流所冲垮的。

从政治和文化之间矛盾这几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对苏联和苏联共产党解体原因的认识,会得出一个总体性的看法,即在苏联和苏联共产党存在期间,特别是后期,在内外各种思潮的交错冲击下,暴露出了这个政权的一个致命弱点,即它在文化上、意识形态上、思想理论领域,始终没有取得“领导权”。这里使用的“领导权”概念,就是意大利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葛兰西所说的“文化领导权”、“意识形态领导权”概念的本来意义。也就是说,苏联和苏联共产党作为一种政治权力主体,始终没有取得在文化思想方面对苏联社会各个阶层的“领导权”;或者说,苏联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权,从根本上说没有得到苏联人民的文化认同,即始终没有取得人民群众在意识形态上的“同意”。所以,从对苏联和苏联共产党解体原因的分析中,所揭示出的这个特殊的政治——文化现象,以及这个政治——文化现象所引申出的政治教训,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

【参考文献】

化学研究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F590-0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8-0164-02

旅游文化研究是旅游学与文化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直接影响中国旅游业在知识经济时代能否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学术研究领域。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旅游业起步不久,就有学者指出了旅游业与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旅游文化在中国作为一个专业概念出现,尽管现在看来当时人们对这个概念的解释是不够准确的。此后,有关旅游文化的零星论述,频频出现于报刊杂志之中,部分文化学的论著也涉及到了旅游文化学的基本研究范畴。但总体上说,这些研究还是很零散的,没有引起旅游学界和旅游业界的足够重视。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中国的旅游文化研究发生了明显的改观,中国旅游文化学研究学会的成立和几个重要的旅游文化研讨会的举办,标志着中国旅游文化研究开始由自发的、零散的状态向自觉的、有组织的状态转化。特别是近几年来,中国专门研究旅游文化的机构或团体组织大量出现,全国性的或区域性的旅游文化研讨会不断召开,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远非昔比,旅游文化已经成为中国旅游学和文化学研究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

当前,旅游文化学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旅游文化概念、特征、内容及其结构体系等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目前学术界对旅游文化的理论研究还存在许多分歧,比如不少以旅游文化为题的著作、论文其实只是研究旅游人文资源的形成和特性,无形中将旅游文化等同于一般社会文化,针对学术界在这些最基本问题的不同看法,作者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和看法,旨在为旅游文化理论大厦的构建锦上添花。二是对旅游文化的概念体系、内涵外延准确、科学的把握以及对旅游文化和旅游文化学的全面、系统阐述。这既表明了当前中国旅游文化研究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也无疑会促使得旅游文化研究走向将会更加深入而细致,从而为促进中国旅游文化学的创立和繁荣抛砖引玉。三是如何为人们了解中国旅游文化发展的来龙去脉提供了良好的途径。旅游文化学是一门揭示旅游业经营与管理活动中人的智慧和实践创造能力的学科。文化和人是相互规定的,人类创造文化,文化塑造人类,有文化的发展,才有人类的发展。旅游文化既是人类固有文化在旅游业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的具体体现,也包括人们在经营与管理活动中创造出来的新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新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旅游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旅游文化学研究旅游文化的本质和它发展的规律,从根本上说也就是从科学的高度对旅游业经营与管理活动中人的智慧和实践创造能力的研究和揭示,由此,人们才会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创出一个丰富多彩、美妙绝伦的产业世界。四是就形式上讲,旅游文化学似乎是一门理论色彩很浓的基础学科,但从它研究的目的、特点及其作用来看,它却又具有应用性。旅游文化学这门学科直接根源于对旅游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的关注和反思,从一开始就确立了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研究目的。旅游文化工作者要针对旅游业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的难点、疑点、重点来开展研究,以保证研究成果可以直接指导实践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旅游文化研究方法体系。旅游文化学需要从其他学科借用、移植的研究方法与传统文化学研究方法有机交融在一起,使旅游文化研究的手段、技术和模式有一个自然的更新,各项研究进一步确切化、精确化和科学化。

近年来,旅游文化是一个曝光率非常高的词组,尤其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之后,这个词组更是屡见报端。这一研究热点的形成主要基于以下考虑,旅游和文化两者的关系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热门课题。围绕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之争,从来就没有停息过。就二者关系而言,文化和旅游是密不可分的,旅游是文化最好的载体,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没有文化,景区的生命力是不可能长久的。少林寺这么小个寺庙,如果没有少林文化支撑,那么它就是一个普通的寺庙。这就是文化的力量。反过来,文化在市场经济要发挥其功效,被公众所享用,又必须借旅游以行其道,并使其发挥作用,特别是文化旅游产业作为当今低能耗高产出的新型绿色产业,更让身处能源、环境恐慌的世人,看到了新的发展曙光。因为中国的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无疑会大大减轻因发展经济而给资源储备带来的压力,同时也能极大地满足中国人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可以说,中国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完全符合中国的国情需要。现在,人人似乎都承认文化内涵是旅游的生命。各种旅游规划也都大谈本地文化,国内不少地区和城市甚至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作为“立市之本”、“立区之本”,从某种意义上这是一件好事,毕竟已经有如此多的城市和地区认识到了发展旅游产业的意义。

但是,文化毕竟是有地域性的,“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客观环境的不同,往往会使同一事物向不同的方向发展。同样的道理,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也会因为地区之间的差异而有所不同。要促成文化旅游产业在一个地区生根发芽、枝繁叶茂,首先要求这个区域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和基础。否则,无论多么精妙的发展蓝图终将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事实上,旅游产品开发越成熟,原汁原味的民风越来越难找到了。在湖南耒阳的新市古镇的古街上。几条互通往来的古街都被当地居民用大理石铺好,外表贴着瓷砖的火柴盒式的房子伫立在清末民初的古民居旁边,特别扎眼。新市古镇是耒阳市十大旅游景点之一,其以历史存留下来的古民居建筑、沿江秀色、田园风光吸引着各地游客。目前,能否保持古镇的原始风貌是新市保持魅力的关键所在。据了解,新市8条街共有清代的古民居上百间,但如何保护好它们成了一大难题!比如,对古镇危房的维修,风格虽然能够模仿,但往往不能达到清代建筑的工艺水平,而且费用由村民自己负担,这让村民无法接受。实际上,在新市古镇可以看到不少扇窗都是用铝型材料制作的,和旁边古色古香的雕花窗显得格格不入,完全处于古今混合的尴尬状态。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关注新市古镇的保护问题,并多次向有关政府部门建议。他们认为,“旅游资源开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控制破坏旅游景点原貌的行为”。现在新市古镇的原貌被破坏的程度还不是很大,应该赶紧出台管理办法来保护这些具有历史价值的古民居。显然,加强对旅游景点的保护,市政府应该制定关于保护新市古镇旅游区的管理办法,规范村民的生产和生活行为,规范对旅游景点的建设和开发。

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国旅游业竞争经历了从资源竞争到产品竞争、产业竞争再到目的地竞争的发展阶段,即城市或地区的整体性竞争,这里既包括各类旅游吸引物、各类旅游服务设施、旅游接待体系,也包括社会经济条件、经济地理区位、整体环境等内容。因为旅游者在选择购买旅游服务和产品时,不仅仅考虑产品本身,也要考虑该产品的生产环境。因此一个地区发展旅游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如何塑造整个城市、地区的形象,如何改善社会、经济、文化的整体环境,如何提高各个相关产业、部门、主体、领域的综合素质。对于一流的旅游目的地来说,促进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增长并非主要目标,而是要通过发展旅游,带动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不是仅仅发展旅游产业本身,而是建设一个成熟的、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也就是说,旅游要成为城市名片、引擎产业、社会凝聚剂、文化升华剂。而文化在旅游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全球旅游业的发展趋势来看,进入21世纪以来,旅游目的地之间、旅游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上升为文化的竞争。文化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既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传统、艺术、文字,更体现在现代人的生活、生产、生存之中;既包括固化的部分,也具有活的载体。谁能够从现代人的需求出发,充分利用本地的文化特色,结合现代化的表现手段,谁就能够赢得市场的青睐。

文化旅游发展问题涉及诸多学科和问题,研究难度非常大,从多学科的角度进行研究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从文化角度而言,一方面,要重视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历史的、地方的、民间的文化要素,结合现代的、国际的、主流的展示方式,开发出适合一般现代旅游者需求的产品,在这里关键是如何将各种文化产品从过去的观光型转变为休闲型,把旅游活动从原来单纯的教育、宗教功能转变为全方位的体验,把原来静态的、历史的、死板的观赏对象转变为动态的、现代的、生动的体验对象;另一方面,在其他旅游产品(如度假、休闲、商贸旅游等)的开发中,注意文化内涵的挖掘,在各种类型的产品开发中,大到景点开发、设施建设,小到服务人员的素质、服饰,都要充分体现地方文化的主题和特色,在这里关键是如何把区域文化渗透、融合、揉进各类旅游产品的开发中,使其有灵魂、有主线、有品位。其中,旅游节庆在目前的各类活动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旅游节庆是对以旅游为导向的节日和特殊事件的合称,一般多是借助民俗风情、地方特色、人文历史而开展的地域性活动。按照主题和内容可以将其划分为:文化庆典、文艺(娱乐)事件、商贸事件、体育事件、休闲事件等,它们在挖掘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功能和塑造旅游形象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参考文献:

[1]罗文,陈国生.《旅游文化学》课程立体化教材建设问题[J].职业时空,2008,(8).

[2]陈国生.关于快乐旅游教学的运用[J].中国旅游报,2008-10-17(11).

[3]杨刚,陈国生.现代旅游文化学原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化学研究论文篇(5)

整体和局部性科学是一个复杂的知识体系,好比一块蛋糕。为了便于研究,要把它切成大、中、小块。首先切成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三大块。在自然科学中,又有许多切法。一种传统的切法是分为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地理学等一级学科。近年来又有切成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能源科学、生态环境科学、纳米科学、认知科学、系统科学等的分类方法。化学是从科学整体中分割开来的一个局部,它和整体必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它的第一个属性。

学科之间的关联和交叉如果把科学整体看成一条大河,那么按照各门科学研究的对象由简单到复杂,可以分为上游、中游和下游。数学、物理学是上游科学,化学是中游科学,生命科学、社会科学等是下游科学。上游科学研究的对象比较简单,但研究的深度很大。下游科学的研究对象比较复杂,除了用本门科学的方法以外,如果借用上游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所以“移上游科学之花,可以接下游科学之木”。具有上游科学的深厚基础的科学家,如果把上游科学的花,移植到下游科学,往往能取得突破性的成就。例如1994年诺贝尔经济奖授予纳什,他在1950年得数学博士学位,1951-1958年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数学讲师、副教授,后转而研究经济学,把数学中概率论之花,移到经济学中来,提出预测经济发展趋势的博弈论,因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奖。

发展性化学的内涵随时代前进而改变。在19世纪,恩格斯认为化学是原子的科学(参见《自然辩证法》),因为化学是研究化学变化,即改变原子的组合和排布,而原子本身不变的科学。到了20世纪,人们认为化学是研究分子的科学,因为在这100年中,在《美国化学文摘》上登录的天然和人工合成的分子和化合物的数目已从1900年的55万种,增加到1999年12月31日的2340万种。没有别的科学能像化学那样制造出如此众多的新分子、新物质。现在世纪之交,我们大家深深感受到化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大大扩充了,研究方法大大深化和延伸了,所以21世纪的化学是研究泛分子的科学。

定义的多维性一门科学的定义,按照从简单到详细的程度可以分为:(1)一维定义或X-定义,X是指研究对象。(2)二维定义或XY-定义。Y是指研究的内容。(3)三维定义或XYZ-定义。Z是指研究方法。(4)四维定义或WXYZ定义,W是指研究的目的。(5)多维定义或全息定义。一门科学的全息定义还要说明它的发展趋势、与其他科学的交叉、世纪难题和突破口等等。这样才能对这门科学有全面的了解。下面以化学为例加以说明。

化学的一维定义

21世纪的化学是研究泛分子的科学。泛分子的名词是仿照泛太平洋会议等提出的。泛分子是泛指21世纪化学的研究对象。它可以分为以下十个层次:(1)原子层次,(2)分子片层次,(3)结构单元层次,(4)分子层次,(5)超分子层次,(6)高分子层次,(7)生物分子和活分子层次,(8)纳米分子和纳米聚集体层次,(9)原子和分子的宏观聚集体层次,(10)复杂分子体系及其组装体的层次。

化学的二维定义化学是研究X对象的Y内容的科学。具体地说,就是:化学是研究原子、分子片、结构单元、分子、高分子、原子分子团簇、原子分子的激发态、过渡态、吸附态、超分子、生物大分子、分子和原子的各种不同维数、不同尺度和不同复杂程度的聚集态和组装态,直到分子材料、分子器件和分子机器的合成和反应,制备、剪裁和组装,分离和分析,结构和构象,粒度和形貌,物理和化学性能,生理和生物活性及其输运和调控的作用机制,以及上述各方面的规律,相互关系和应用的自然科学。

化学的三维定义化学是用Z方法研究X对象的Y内容的科学。化学的研究方法和它的研究对象及研究内容一样,也是随时代的前进而发展的。在19世纪,化学主要是实验的科学,它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实验方法。到了20世纪下半叶,随着量子化学在化学中的应用,化学不再是纯粹的实验科学了,它的研究方法有实验和理论。现在21世纪又将增加第三种方法,即模型和计算机虚拟的方法。化学的四维定义化学是用Z方法研究X对象的Y内容以达到W目的的科学。化学的目的和其他科学技术一样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但现在应该增加一个“保护世界”。化学和化学工业在保护世界而不是破坏地球这一伟大任务中要发挥特别重要的作用。造成污染的传统化学向绿色化学的转变是必然的趋势。21世纪的化工企业的信条是五个“为了”和五个“关心”:为了社会而关心环保;为了职工而关心安全、健康和福利;为了顾客而关心质量、声誉和商标;为了发展而关心创新;为了股东而关心效益。

化学的多维定义———21世纪化学研究的五大趋势

1、更加重视国家目标,更加重视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融合在世纪之交,中国和世界各国政府都更加重视国家目标,在加强基础研究的同时,要求化学更多地来改造世界,更多地渗透到与下述十个科学郡的交叉和融合:1数理科学,2生命科学,3材料科学,4能源科学,5地球和生态环境科学,6信息科学,7纳米科学技术,8工程技术科学,9系统科学,10哲学和社会科学。这是化学发展成为研究泛分子的大化学的根本原因。所以培养21世纪的化学家要有宽广的知识面,多学科的基础。

2、理论和实验更加密切结合

1998年,诺贝尔化学奖授予W.Kohn和J.A.Plple。颁奖公告说:“量子化学已经发展成为广大化学家所使用的工具,将化学带入一个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里实验和理论能够共同协力探讨分子体系的性质。化学不再是纯粹的实验科学了。”所以在21世纪,理论和计算方法的应用将大大加强,理论和实验更加密切结合。

3、在研究方法和手段上,更加重视尺度效应

20世纪的化学已重视宏观和微观的结合,21世纪将更加重视介乎两者之间的纳米尺度,并注意到从小的原子、分子组装成大的纳米分子,以至微型分子机器。

4、合成化学的新方法层出不穷合成化学始终是化学的根本任务,21世纪的合成化学将从化合物的经典合成方法扩展到包含组装等在内的广义合成,目的在于得到能实际应用的分子器件和组装体。合成方法的十化:芯片化,组合化,模板化,定向化,设计化,基因工程化,自组装化,手性化,原子经济化,绿色化。化学实验室的微型化和超微型化:节能、节材料、节时间、减少污染。从单个化合物的合成、分离、分析及性能测试的手工操作方法,发展到成千上万个化合物的同时合成,在未分离的条件下,进行性能测试,从而筛选出我们需要的化合物(例如药物)的组合化学方法。

化学研究论文篇(6)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化学的许多重大发现和研究成果都是通过实验得到的。在化学学科发展的不同时期,化学实验的作用是不相同的,化学实验研究的方向也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化学实验的研究都必须为化学教学服务,都必须关注化学教学与社会热点。为化学教学服务,就是为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推进素质教育;就是让更多的学校创造条件开齐化学实验课,开足实验课时,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打造坚实平台。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化学教材(人教版)中共安排了85个教师课堂演示实验,10个学生分组实验和9个选做实验,同时结合教学内容还设置了13个家庭小实验。显然这套教材十分重视实验教学,突出实验的地位。实践也证明,实验教学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帮助学生形成化学概念,获得化学知识和实验技能,培养观察和实验能力,还有助于培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该教材在117个化学实验中,演示实验的数量最多,约占实验总量的80%,是初中化学实验教学的主体,又是衔接其他实验的桥梁。因此,设置教学目标,规范演示实验的教学,加强实验教学的改革力度,使之有纲可依,有的放矢,对提高实验教学的效果,提高教育质量作用极大。

一、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来,一些教师受到中考指挥棒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初中化学教学普遍存在无序状况,教学进度和教学要求被严重扭曲,教学质量一直徘徊不前。在教学中,只注重知识的传授,轻视实验的现象,十分普遍。特别对演示实验,敷衍了事,认为以其费心思、费时间准备演示实验,不如在黑板上画实验,课堂上讲实验,课后叫学生背实验来的简单实惠。有些学校领导以教育经费紧张为由,不重视对化学实验仪器、药品等进行必要的配备,客观上也制约了实验教学的开展。为此,一些教师不惜牺牲学生正常的星期日和假期,采用大作业量强化实验训练的作法,加重了学生负担,造成部分学生厌学、逃学甚至辍学。

在这种教学氛围下,我于2002年暑假,参加了省普教室举办的课改实验县义务教育初中化学课程标准通式培训会议。新课程以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为宗旨,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科学文化、身心体魄、劳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特别对实验教学提出很高的要求,要求学生要走进实验室,加强动手能力和自主探究活动。在会上,许多专家学者,结合新课改理念,对“片追”的原因作了深刻的阐述。认为只有努力落实新课标的精神,落实素质教育,才能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并希望我们回去后,做好新旧教材的衔接,大力开展实验教改,大胆探索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勇于教改,为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贡献。

基于以上两种原因,经过汇报请求,得到县教育局和中学教研室的大力支持。提出初中化学目标教改的方案,从演示实验入手,分类推进实验教学,进而全面推动化学教学的改革,从教改中要效率,从教改中要质量。

二、教改的依据

上世纪九十年代,全省有一百多所学校300多个班(初、高中均有),在省普教室的领导下,数学、物理先后都开始了目标教改的尝试,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师生普遍都能接受,反映也较好,并已取得初步成果。

目标教学,作为教学上的一种方法论,是有其历史地位的。它是以现代教育理论(代表是美国教育家布卢姆的掌握学习理论)为指导,结合教育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师生,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围绕教学目标开展教学活动;优化教学方法,强调教学评价,向管理要质量[1]。简言之,它是融教学思想、教学目标、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为一体,是对学科进行整体改革的一种尝试。这种目标教学对贯彻新课标的精神,落实素质教育大有作为;对规范教学常规,量化教学质量,特别对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的教学管理、评价作用更大。

三、教改的内容

㈠设置演示实验的教学目标及要求

在教学中,教师按目标要求认真做好演示实验,使实验现象明显、效果良好,全班学生都能看得清楚,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可为学生提供鲜明、准确、生动的感性材料,帮助学生从宏观向微观过渡;使概念容易理解,使知识形象化,便于记忆。教师按目标要求认真做好演示实验,还可帮助学生学习正确、规范化的操作技术和方法,并能受到良好的实验习惯的教育,进而培养学生的观察、分析和推理能力。

1、对教师课堂演示实验应达的教学目标主要有:常规目标和能力目标。常规目标包括:目的明确、准备充分、操作规范、演示成功等四个方面。能力目标包括: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两方面[2]。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和实际操作方便,我们把演示实验的教学目标以量化评分的方式列表如下:

教师按常规目标和能力目标进行演示教学,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和探究能力。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动脑、动手能力,直接为学生分组实验服务,我们也对部分重要的演示实验设置了学习目标。

2、对学生学习演示实验应达的目标主要有:认知领域目标、技术领域目标和情感领域目标三类。认知领域包括:常识性介绍、了解、理解、掌握;技能领域包括:练习、初步学会;情感领域包括:感知、领悟、体验、追求等方面。下面以氢气还原氧化铜这一演示实验为例,来说明学习目标的制订。

四、教改的措施

㈠行政方面:

1、发文。由县教育局发了两份通知文件:《关于配齐初中化学实验仪器的通知》和《关于初中化学演示实验实施目标教学的通知》。前文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两基”达标要求于2002年9月前配齐初中化学实验仪器、药品、设备,以解决实验目标教改的硬件问题。后文要求参加实验的教师都要按目标进行教学,保质保量完成演示实验任务,使学生通过目标教学,增强能力,提高素质。并附教师、学生教学目标一览表,对照目标操作,达到更新观念,明确目标,掌握情况,有效调控,以解决实验目标教改的软件问题。

2、宣传。向学校、教师宣传实施初中化学演示实验目标教学,对转变应试教育观念,落实化学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翻印了大量有关当代课堂教学改革研究和素质教育的理论文章,下发给学校教务处、实验教师。有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的《关于素质教育问题的思考》、陈孝彬的《素质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布卢姆的《一种教育观》、张大均的《当代教学心理学研究的基本走向》、李春生的《苏联关于课堂教学类型的新研究》,刘知新的《对化学实验教学改革的思考》、卢一卉的《化学实验教学研究讲义》等反映当代国内外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要求学校领导、教师,从执行九年义务教育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改革,从落实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来考虑;从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角度来实施演示实验的目标教学。在教育内部统一思想、步调—致,营造浓厚的教改气氛,在社会上广泛宣传教改作用,使社会方方面面增加认同感。

3、考核。一是对教师的考核。由县中学教研室组织力量.抽查听课,按目标进行评分,记入教师档案,作为学校对教师进行年终考核,评定职称的依据。对实施目标教改表现积极.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与教研奖励基金和年终福利奖金挂钩,并推荐到城关中学任教。二是对学校教研组的考核。在目标教改实践中组织有方,领导得力的教研组进行表彰.并作为省地评选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组长的推荐对象。三是对学生的考核,除出卷考试外,教师还挑选一批学生经过适当培训,作为协助教师对全体学生实施考查的“考核员”,由“考核员”依据学生所抽签,实施“一对一”的实地操作考核,教师全面兼顾,学生的考查成绩,教师认定后一并记入学生成绩报告单。四是学校建立教研奖励基金制度。由杂费、借读费等学校预算外资金中抽取一定资金设立教研奖励基金,逐年累加,按月提取,用于奖励实施目标教改、任务完成好的教师。基金会健全教研课题立项审批制度和奖励考核办法,做到月月评奖,当月兑现,以提高教师实施目标教改、完成任务的热情,激活教研教改气氛,使化学组的每位教师都有目标教改课题,都有为之奋斗的教学目标和动力,进而带动广大教师掀起教研教改热潮。

(二)业务方面:主要是规范实验教师操作,促进参加目标教改的实验教师在业务上不断成熟。

1、建立目标教改个人档案。县教研室建立实施目标教改试验教师的个人业务档案,及时跟踪教改的进度和解决教师遇到的难题。由实验教师上报实施教改的计划、进度、月小结、学期总结、课题论文、成果汇报、建议意见等,并同县上组织下校听课、评课、教学常规检查情况登记表一并归入档案。做到县上宏观调控、学校教研组具体实施的格局。

2、教研片合作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把我县分为东西南北中五片教研片,就近开展教改交流活动。参加目标教改的教师间互相听课、议课,共商进行演示实验效果最佳的途径,相互学习,相互竞争,取长补短,努力提高教改质量。

3、加强学习,开扩视野。每学期初都召开全县初中化学演示实验目标教学研讨会。在会上共同学习化学最新教改理论,分析取得最佳教学效果的途径,交流实施教改的心得,总结教改成果;探讨教改中遇到的问题,对一些目标进行修订与补充,进—步完善目标教学的实施方案,研究以设置演示实验目标为抓手,全面推开初中化学实验的目标教改,进而全面推进化学学科的素质教育。

以上从行政和业务两方面,加强对实施教改的实验教师的领导评价,目的是使他们能注重理论学习,加强交流合作,强化科学管理,求真务实、求实创新;使他们的教改实践能建筑在教育科学理论、教育规律指导下的积极探索,从而使教育教学工作更具成效。下阶段我们推进初中化学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一是继续巩固和发展初中化学演示实验的目标教学,整改薄弱环节,按既定的教改框架,进一步深化目标管理,以体现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二是以已取得的教改成功经验为指导,有计划、分步骤探索实施初中化学实验教学的改革,突出对“学生实验”的评价、“家庭小实验”学生和课外实验“探究活动”的管理,以适应教改发展的要求。三是选送表现突出的试验教师参加省市新课标培训,为2005年秋季起实施化学新课程改革,提供人才支持和课改动力。四是确定一个乡镇开展素质教育与目标教学的调研活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素质教育的目标要求、运行机制、方法措施及评价有实质性的了解,使化学实验的目标教学能为落实素质教育作出贡献。

五、教改的成果

经过近二年的实践,设置目标,加强初中化学演示实验的目标教学探索与研究试验,取得明显的成效。首先,教改提高了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学习成绩大多数有显著提高,目标教学模式被广大师生所认同,促进了初中化学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例如,我县四中实施目标教改实验,教风、学风蔚然一新。以演示实验目标为教学模式,对初中化学各章节都设置目标进行教学,教师乐教,学生乐学,中考成绩逐年提高,2003年平均分提高2.8分,及格率提高4个百分点。2004年市质检,在试卷普遍反映较难的情况下,比2003年平均分提高3.2分,及格率提高9.2%,优秀率(40分以上)提高11.5%,我们期待今年中考化学科成绩能有一个突破性飞跃。其次,实施演示实验的目标教学能起到改革传统教学观念,树立新的教学思想的作用。它培养和造就了勇于实践探索的教改骨干队伍和学科带头人,为实施新课程改革,注入新生力量,为摒弃应试教育,落实素质教育,创造了可能性。

目标教学改革实验目前虽然取得一定成绩,有继续深入推广的价值,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如如何用检查评估的手段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以调控目标教改计划?如何实行目标教学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有机结合?如何开展教学评价活动与减轻学生负担之间矛盾的处理?如何进一步激励广大师生投入目标教改洪流,落实素质教育,创造佳绩?目标教改如何与新课程改革接轨等等都是与落实素质教育息息相关的问题,都是有待于我们继续深入研究和探索。

参考文献:

1、刘新知:《对化学实验教学改革的思考》《化学教学》1991年第三期。

2、[美]E、J哈罗、E、J辛普森编,施良方、唐晓杰译,《教育目标分类学》(动物技能领域),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3、王希通主编,《化学教学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版社1990年版。

化学研究论文篇(7)

“超分子”一词早在20世纪30年代已经出现,但在科学界受到重视却是50年之后了.毕业论文超分子化学可定义为“超出分子的化学”,是关于若干化学物种通过分子间相互作用结合在一起所构成的,具有较高复杂性和一定组织性的整体的化学.在这个整体中各组分还保持某些固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同时又因彼此间的相互影响或扰动而表现出某些整体功能[1].超分子体系的微观单元是由若干乃至许许多多个不同化合物的分子或离子或其他可单独存在的具有一定化学性质的微粒聚集而成.聚集数可以确定或不确定,这与一分子中原子个数严格确定具有本质区别,把多个组分的基本微观单元聚集成“超分子”的凝聚力是一些(相对于共价键)较弱的作用力.如范氏力(含氢键)、亲水或憎水作用等[2].

1超分子化合物的分类

1.1杂多酸类超分子化合物

杂多酸是一类金属一氧簇合物,一般呈笼型结构,是一类优良的受体分子,它可以与无机分子、离子等底物结合形成超分子化合物.作为一类新型电、磁、非线性光学材料极具开发价值[3],有关新型Keg-gin和Dawson型结构的多酸超分子化合物的合成及功能开发日益受到研究者的关注.杜丹等[4,5]合成了Dawson型磷钼杂多酸对苯二酚超分子膜及吡啶Dawson型磷钼多酸超分子膜修饰电极,发现该膜电极对抗坏血酸的催化峰电流与其浓度在0.35~0.50mol/L范围内呈良好的线性关系.靳素荣等[6]合成了9钨磷酸/结晶紫超分子化合物,并对其光致变色性质进行了探究,即合成化合物具有光敏性,漫反射日光即可使其变蓝.王升富等[7]合成了磷钼杂多酸-L-半胱氨酸自组装超分子膜电极,发现该膜电极对酸性溶液中的NO2-有明显的电催化还原作用.毕丽华等[8]合成了多酸超分子化合物,首次发现了杂多酸超分子化合物溶于适当有机溶剂中可表现出近晶相液晶行为.刘术侠等[9]以Dawson型砷钼酸、金刚烷胺为原料合成了超分子化合物(C10H18N)6As2Mo18O62·6CH3CN·8H2O,该化合物具有可逆的光致变色特性,并提出了一个可能变色机理.

1.2多胺类超分子化合物

由于二氧四胺体系可有效地稳定如Cu(Ⅱ)和Ni(Ⅱ)等过渡金属离子的高价氧化态,若二氧四胺与荧光基团相连,则光敏物质荧光的猝灭或增强就与相连的二氧四胺配合物与光敏物质间是否发生电子转移密切相关,即通过金属离子可以调节荧光的猝灭或开启,起到光开关的作用.苏循成等[10]合成了8羟基喹啉取代的二氧四胺大环配体,其中含有2个独立的螯合基团,在适当情况下能分别与金属离子配位.

大环冠醚由于其自组装性能及分子识别能力而引起人们广泛的重视.近来,冠醚又成为在超分子体系中用于建构主体分子的一种重要的建造单元.硕士论文李晖等[11]利用了冠醚分子的分子识别能力及蒽醌分子的光敏性,设计合成了一种新的氮杂冠醚取代蒽醌分子,并以该分子作为主体分子,以稀土离子作为客体构成超分子体系,并研究了超分子体系内的能量转移过程.

1.3卟啉类超分子化合物

卟啉及其金属配合物、类似物的超分子功能已应用于生物相关物质分析,展示了更加诱人的前景,并将推动超分子络合物在分析化学中应用的深入开展.

1.4树状超分子化合物

树状大分子(dendrimer)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的一类较新的合成高分子.薄志山等[12]首次合成以阴离子卟啉作为树状分子的核,树状阳离子为外层,基于卟啉阴离子与树状阳离子之间静电作用力来组装树状超分子复合物.镧系金属离子(Ln3+)如Tb3+和Eu3+的发光具有长寿命(微秒级)、窄波长、对环境超灵敏性等特点,是一种优良的发光材料,但镧系金属离子在水溶液中只有很弱的发光.朱麟勇等[13]合成了聚醚型树枝体与聚丙烯酸线性聚合体的两亲杂化嵌段共聚物,研究表明聚醚树枝体通过对Tb3+能量传递,使Tb3+发光强度大幅度提高的“天线效应”.

1.5液晶类超分子化合物

侧链液晶聚合物具有小分子液晶和高分子材料的双重特性,晏华在《超分子液晶》[14]中详细讨论了超分子和液晶的内在联系,探讨了超分子液晶分子工程和超分子液晶热力学.李敏等[15]从分子设计的角度出发,合成了以对硝基偶氮苯为介晶基团的丙烯酸类液晶聚合物,液晶基元上作为电子受体的硝基和作为电子给体的烷氧基可与苯环、NN之间形成一个离域的π电子体系.初步的研究表明:电晕极化制备的该类聚合物的取向膜具有二阶非线性光学性质.堪东中等[16]用4,4′-二羧酸1,6二酚氧基正己烷与等摩尔的4,4′-联吡啶合成了“T”型超分子液晶,并观察到随构筑“T”型介晶基元分子结构的变化,组装超分子体系由单向性液晶向稳定的双向性液晶转变的规律性.

1.6酞菁类超分子化合物

田宏健等[17]合成了带负电荷取代基的中位四(4′-磺酸基苯基)卟啉及锌络合物和带正电荷取代基的2,9,16,23四[(4′-N,N,N三甲基)苯氧基]酞菁季铵碘盐及锌络合物,并用Job氏光度滴定的方法确定了它们的组成,为面对面的杂二聚体或三明治式的杂三聚体超分子排列.发现在超分子体系中卟啉与酞菁能互相猝灭各自的荧光,用纳秒级的激光闪光光解技术观察到卟啉的正离子在600~650nm和酞菁负离子自由基在550~600nm的瞬态吸收光谱.结果表明在超分子体系中存在分子间的光诱导电子转移过程.

2超分子化合物的合成

2.1分子自组装

近年来分子自组装作为一种新的化学合成方法倍受关注,医学论文尤其是分子尺寸在1~100nm的化合物,它们用常见的化学合成法一般很难得到.最近,Yan等[18]运用超分子自组装方法合成了长度达厘米级、直径达毫米级、管壁达400nm的管,成为超分子化学合成上的一个亮点.

刘雅娟等[19]利用一对互补的分子组分5(4十二烷氧基苯乙烯基2,4,6(1H,3H)嘧啶三酮和4胺基2,6二十二烷基胺基1,3,5三嗪的自组装过程构筑了一种直径约为5μm的超分子纳米管.变温傅里叶红外光谱研究表明,在纳米管的形成过程中,氢键、π-π相互作用和范德华力等非共价键相互作用导致了超分子纳米管的形成.Reinhoudt等报道了最多具有47个钯配合物的有机金属树状分子,准弹性光散射实验(QELS)、原子力显微镜(AFM)和透射电镜(TEM)表明聚集体为直径200nm的圆球,Puddephatt合成了直到第4代的树状铂配合物(28个配位中心).

2.2模板合成

1992年Mobil公司的科研人员首次利用阳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的超分子液晶模板,合成了有介孔结构的氧化硅和铝硅酸盐,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有六方排列介孔孔道的MCM-41[20].

以环糊精(α-CD,β-CD,γ-CD)作为环的轮烷的合成及性能研究尤其引人注目.环糊精边缘是亲水的,内腔是疏水的,环糊精作为主体与疏水客体分子自我识别可形成轮烷.刘育[21]在以环糊精为受体的分子识别和组装方面做了深入的研究.Isnin等成功地合成了不对称的轮烷.分子一端为二甲基(二茂铁甲基)铵盐,另一端为萘2磺酸盐.Stoddart等用聚乙烯醇与α-CD作用,端基为2,4二硝基苯时,得到了含有20~23个α-CD的珍珠项链型轮烷.Stoddart等在室温下合成一系列的索烃.在室温下以二苯34冠10(BPP34CI0)作为模板得到了索烃,收率高达70%[22].

2.3其他方法

最近,赵朴素等运用密度泛涵B3LYP方法,在6-31G*水平上设计优化了丁二酮肟与苯甲酸通过四重氢键构筑的异三体超分子,职称论文显示形成三聚体的反应可自发进行,实验合成出相关异三聚体[23].

赵士龙等[24]在水热条件下,合成了新型超分子化合物(bipyH2)2(H2P2Mo5O23).H2O,研究表明,杂多阴离子与质子化的4,4′-bipy和水分子通过氢键连成无限二维网状结构,形成超分子化合物.栾国有等[25]利用中温水热方法合成了化合物(H3NCH2CH2NH3)2[(HPO4)2Mo5O15],并确定其构型为5个MoO6八面体通过共边和共角连接形成1个五元环,其环平面的上下两侧各有一组HPO4四面体通过共用3个O原子与Mo—O簇键合,并且[H2P2Mo5O23]4-与H3NCH2CH2NH3通过强的氢键作用,形成一种新型的有机无机超分子杂化材料.

3超分子化合物的应用

3.1在光化学上的应用

Lehn等设计了专门用于光释放碱金属离子的穴醚,他们利用2硝基苄基醚充当一个大环的桥键,紫外光照可使此键断裂,形成单环化合物,后者对碱金属离子的络合能力大大下降.张海容等[26]发现在微量环已烷存在下,BCD可诱导BNS发射强的RTP.尹伟等[27]用Eu2+与邻菲咯啉(Phen)、2噻吩甲酰三氟丙酮(TTA)和联吡啶(Dpy)形成的四元、三元和二元系列配合物与上述2种分子筛组装成新的系列超分子纳米发光材料,并对它们的发光性能进行了比较.陈彰评[28]合成了卟啉冠醚4,4二甲基联吡啶超分子模型化合物.研究发现4,4二甲基联吡啶能很好地配合到卟啉与冠醚形成的空穴中去,在光照条件下,生成的卟啉激发态分子能很好地进行电子转移,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光开关模型.

2在压电化学传感器的应用

超分子化学的主客体适应原理,在压电化学传感器中得到广泛的应用.超分子用作压电化学传感器的敏感涂层,利用超分子的特殊空间结构,通过分子间的协同作用,对目标分子进行分子识别.留学生论文符合空间结构的分析物被选择性地吸附,可以明显提高压电化学传感器的选择性.利用多种冠醚衍生物作为QCM涂层测定有机蒸气,如传感器阵列、模式识别等,在二元、三元、四元有机蒸气混合物中识别,预测结果较好,并用于定量分析.利用单苯15冠5(B15C5)、单苯18冠6(B18C6)、二苯30冠10(DB30C10)涂于TSM化学传感器电极表面,可对39种有机蒸气进行分析,其中B15C5(涂载量12mg)对甲酸的检出限为20.1μg/L,并具有很宽的线性范围.

Dickert等用涂BCD的QCM和SAW测定四氯乙烯,测定下限可达几个10-6(Y).以后,他们又用交联BCD作为QCM的涂层测定氯苯,大量的二乙醚存在时(二乙醚-氯苯的体积比为50000∶1),不干扰测定,线性范围10×10-6~500×10-6(Y),并用于监测Grignard反应终点.Nelli等用间苯二酚杯芳烃衍生物作QCM敏感涂层,对硝基苯有较高的选择性,在相对湿度高达90%和有H2,H2S,NO,SO2,CH4,n-C4H1O共存时不干扰测定.Dermody等用多种杯芳烃衍生物,在SAW石英表面分子自组装成双分子层,测定苯、氯苯、甲苯等.Pinalli等用间苯二酚杯芳烃衍生物,测定气相中酒精的含量,线性范围1×10-3~4×10-3(Y),重现性好.Malitesta等用分子印迹电合成聚合制备仿生QCM传感器.姚守拙等用咖啡因(CAF)作模板分子制成BAW传感器,对CAF的响应范围为5.0×10-9~1.0×10-4

mol/L,在pH8.0时检出限5.0×10-9mol/L,回收率96.1%~105.6%[29].

3.3超分子化合物的识别作用

所谓分子识别就是主体(或受体)对客体(或底物)选择性结合并产生某种特定功能的过程,是组装及组装功能的基础,是酶和受体选择性的根基.互补性(complementarity)及预组织(preorganization)是决定分子识别过程的2个关键原则,前者决定识别过程的选择性,后者决定识别过程的键和能力.

对羧酸根、磷酸根的识别研究目的主要在于探讨主体分子对氨基酸、肽、核苷酸等的识别,进而研究对肽、核酸的催化水解反应.大环多胺及其金属配合物能很好地识别羧酸根、磷酸根的主体分子.带吖啶基团的配合物,通过Zn2+配合物的超分子自组装可对对二甲酸进行选择性识别.如果在大环多胺环外还有可以配位的氨基,则它与Cu(Ⅱ)能形成更加稳定的配合物.化合物(结构见图1)与Co(Ⅲ)形成的配合物与PO4

3-能形成相当坚固的配合物.因为分子识别的目的,这是系统可以作为一个能使磷酸键合位置移动的新摸型[30].

3.4超分子化合物作为分子器件方面的研究

分子器件是一种由分子元件组装的体系(即超分子结构),它被设计成为在电子、离子或光子作用下能完成特定功能的体系.刘祁涛[31]用对苯二甲酸terph为配体,合成了[Cu2(bpy)2(terph)]Cl2·4H2O晶体,其中bpy为2,2′联吡啶.英语论文应用苯三甲酸(TMA)为配体可以合成[Cu3(TMA)(H2O)3]n配位超分子晶体,为由配体超分子的途径制造纳米级的孔材料、实现纳米反应器的设想提供了可能.8羟基喹啉、邻菲咯啉的许多金属配合物都具有荧光,且配合物稳定.把8羟基喹啉或邻菲咯啉引入大环,由于两者都具有独立的配位功能,可以形成稳定的超分子化合物,并进一步发展为光化学器件.

3.5超分子化合物在色谱和光谱上的应用

顾玉宗等[32]利用LB技术,以二十碳酸作辅助成膜材料,在疏水处理的P-Si上分别制备了2,4,6,10和20层聚乙烯咔唑(PVK)超分子膜.对这种体系的表面光电压谱(SPS)研究结果表明,表面光电压随PVK膜层数的增加而增强,在紫外区增强较为明显,随着膜层数的增加,表面光电压有趋于饱和的趋势.膜对基底的敏化主要是由于PVK的光导电性引起的.杨扬等[33]成功地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分离了某些超分子化合物合成过程中间产物富电子对苯二酚聚醚链(HQ)系列产品.

3.6超分子催化及模拟酶的分析应用

超分子的反应性和催化性,与酶对底物的识别和催化底物参加反应极相似.工作总结以模仿天然酶对底物的分子识别和高效催化活性为目的的模拟酶(或称人工酶)研究近十多年来是生物化学和有机化学的重要课题.其中对过氧化物模拟酶的分析应用研究特别突出.慈云祥等将氨基酸、蛋白质、核酸,对某些金属卟啉的模拟酶活性的影响加以应用,并结合免疫分析技术,建立模拟酶作示踪物的酶免疫分析方法,或以模拟酶作非放射性探针标记物建立核酸序列分析方法[34].

3.7在分析化学上的应用

Shinkai等在研究硼酸衍生化卟啉的分子组装行为,并用于测定糖分子构型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例如:四(4硼酸基苯基)卟啉(TBPP)在水溶液中和糖分子存在下由π-π堆积成的聚集体,圆二色谱(CD)的激子偶合带(ECB)符号,对糖分子的绝对构型有专一性,可检测糖分子的绝对构型等等[34].

4结语

目前,超分子化学的理论和方法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该学科的研究将更加紧密地与各化学分支相结合.可以预见,作为超分子化学起源的主客体化学将与有机合成化学、配位化学和生物化学互相促进,为生命科学、能源科学等共同做出巨大贡献;超分子化学方法在无机化学中的应用,留学生论文将使人们获得多种具特定功能的配合物、晶体、陶瓷等材料;物理化学则要改变当前超分子化学的定性科学现状,从微观和宏观上把选择性分子间力、分子识别、分子自组装等过程用适当的变量进行定量描述,从而提高人们对超分子化学的认识和预测、控制能力,最终要寻求解释超分子体系内在运动规律和预言此类体系整体功能的理论工具[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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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恩波,胡长文,许林.多酸化学导论[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8.125-126.

[4]杜丹,关晓凤,崔仁发,等.Dawson型磷钼杂多酸对苯二酚超分子膜电极电化学性能的研究[J].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23(1):53-56.

[5]杜丹,王升富,黄春保.吡啶2Dawson型磷钼杂多酸超分子薄膜修饰电极分析[J].测试学报,2001,20(4):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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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毕丽华,黄如丹,王恩波,等.多酸超分子化合物的合成及液晶性质[J].高等学校化学学报,1999,20(9):1352-1353.

[9]刘术侠,王春梅,李德惠,等.一个新的超分子化合物(C10H18N)As2Mo18O62·6CH3CN·8H2O的合成、结构及性质[J].化学学报,2004,62(14):1305-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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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薄志山,张希,杨梅林.基于静电吸引的自组装树状超分子复合物[J].高等学校化学学报,1997,18(2):326-328.

[13]朱麟勇,童晓峰,李妙贞,等.嵌段共聚物PAANa2DendrPE聚集体超分子结构中树枝体对铽离子发光增强的天线效应研究[J].感光科学与光化学,2000,18(2):18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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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研究论文篇(8)

教材既是学生掌握知识的主要依据,又是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的凭借和载体。我们的教学任务不仅是把教材知识传授给学生,而且更重要的是使学生通过教材的学习,掌握学习知识的方法为探求未知世界打下坚实基础,以激发学生的探索热情,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进而提高其综合素质。因此,教学中要千方百计地创设教学情景,把教材作为凭借,把教师置于组织者和指导者的地位,使教材的死内容变为活内容,再把学活的知识转化为能力,才能真正体现教材的作用。下面就本人在教学一线的不懈探索,谈谈怎样深度挖掘教材备好化学课。

一、对教材知识内容的挖掘

初中化学教材中所涉及到的知识点很多,对教材知识内容的处理需要注意的是:

1.知识的条理性和系统性:对教材知识内容分层次梳理单元知识,归纳知识点,连成知识线,构成知识面,结成知识网;防止知识遗漏,便于学生系统化、条理化地掌握知识,构建学科知识体系。

2.知识的规律性和方法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住关键点,注重能力点,升华学科思想,提炼知识规律,传授科学方法,培养各种技能。

3.知识的针对性和警示性:针对学习和解题中出现的典型思维误区指点迷津,警示学生避开错路,少走弯路。

4.知识的新颖性和前瞻性:根据《考试说明》和近几年全市课标中考命题方向,以经典中考试题为范例,全面扫描中考考点和热点,总结命题规律和特点,展望命题的最新动向。

二、对教材重难点的挖掘

尽管教材中的知识点很多,但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每个知识点都是重点,也不是每部分内容都要“平分秋色”,做好备重点工作有两方面含义:一是要抓住教材的重点内容。重点内容就是教材中最主要、最基本的内容。如初中《化学》的重点是建立起基本的化学概念,既使学生认识化学,学习化学的方法和手段,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又是学习化学学科思想和方法。因此,应在教学中将重点放在对化学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的化学变化及物质组成的基础上。二是下教案时要确定每堂课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本堂课着重要求学生掌握哪些知识或何种技能必须明确,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抓,结果什么也抓不住。化学教学中备课确定重点一般注意三条:①基本概念②基本理论③基本方法。关键在于“基本”两字。例如在学习物质的变化时,重点在于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的实质中有无新物质的生成,及组成物质的分子是否有了改变,只要抓住这关键所在,学生就能正确区分物质的变化是属于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变化中的哪种类型了。

在确定好教学重点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对教材难点进行挖掘。难点的确定不同于重点的确定,重点的确定是因为选择教学内容必须是基本的教学内容,而难点的确定则主要考虑学习中的教学内容对大多数学生而言的难易程度,更要考虑什么样的内容对学生而言是难以理解和掌握的,从中找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来。确定教学难点从两方面考虑:①学生对知识的获得和认知经历是由简单到复杂的,获得知识有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故难点应有复杂性和城乡性。②学生认识知识是从无到有,由简单到复杂的,学生掌握技能总是先技能后技巧的,所以,难点又要是那些对学生来说比较生疏而又带技巧性的。如化学计算中涉及到无数据、多反应、多步骤、联系知识面广同时又是新的方面的内容,就可作为教学难点内容。

三、对教学内容的探索性的挖掘转教材中需探索性的内容非常之多,关键在于教师能否深入挖掘。对教材中那些理论性强,难理解的内容,教师不应该只注重讲深讲透而让学生死记硬背结论,而应该进行探索式教学,其效果会大不相同。认真研究教材,精心设计探究性实验问题,学起于思,思源于疑,因此一个好的问题对整个教学都相当重要。实验——化学教学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是有目的的使自然界中的现象在特定条件下再现,能简单、明了的突出主要因素,给人以直观、生动的感受,它能激发学生发现问题,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并驱使他们积极思考,探究其中的奥妙。?做一个探究型的教师是新教材提出的一个基本要求。只有教师真正的探究起来,才能让学生在学习中自然而然地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形成探究能力。例如,在讲物质的性质时,可采用展示实物的方法,让学生自己探索并得出结论。如酒精的性质教学时可作如下设计:

展示:酒精灯一盏,盛有酒精半瓶,让学生观察并描述物质:透明液体;

演示:托盘天平一边放上述酒精灯,另一边放盛相同体积水的酒精灯,观察天平,学生描述:酒精密度比水小。

演示:打开瓶盖,让学生用鼻嗅瓶口(注意正确方法),学生描述,有芳香气味(易挥发)。

演示:向盛有水的烧杯中慢慢加入酒精并不断搅拌,学生描述:酒精能以任意比例与水相溶。

演示:将酒精灯点燃,学生描述:酒精可以燃烧,具可燃性。

演示:将少量植物油分别倒入盛有水和酒精的试管中,学生描述:酒精可以溶解某些有机物,可做有机溶剂。

这样做,学生精力集中,兴趣盎然,思维积极活跃,实际是给学生设置了“发现”的情境,让学生通过探索“发现”了酒精的性质。又如讲实验室制氢气所需药品时,可选用铁、镁、锌和铜分别与稀硫酸反应,让学生观察其反应现象,比较找出最适合实验室操作的药品,后自己总结得出运用锌和稀硫酸,因为其反应速度适中,产生氢气量较多,反应时间较长等有利于对气体的收集。

四、对教材内容的启发性的挖掘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启发式教学有了新的含义。启发式不是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而是一种方法论的指导思想。它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自觉性,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实践的一切方式方法,均可称为启发式教学。要想真正做到正确运用启发式教学,首先要做到善于挖掘教材内容中的启发性素材,创设“启发”的情境。①充分利用实验启发,如将铁分别置于干燥环境中、潮湿环境中、水中一段时间,进行观察比较,启发学生总结铁生锈的条件;②补充启发性事例,如学习氧气的用途时可补充宇航员在太空中生活,工业上炼钢,动植物的生命需要等等,让学生理解氧气有哪些用途;③巧妙比喻进行启发,有些化学理论往往是抽象、枯燥的,如果用空洞的语言平铺直叙地讲述,学生接受起来就会感到乏味,效果极差。例如,对PH=5的盐酸稀释1000倍,为什么PH≠8,理论讲述,定量分析,理解都十分困难,但如果让学生思考“糖水无限稀释,能变成咸味吗?”,这样启发,学生会迅速理解。

五、对教材内容的开放性挖掘

教材内容的开放性,是指教学中以教材为中心和依据,但不局限于教材,是以教材内容为凭借,从知识、能力等方面向外延展和扩展。创设一些开放性的问题,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处理好书内和书外的关系,要紧扣课本,适当补充书外知识,要用生动的实例,恰当的比喻和有趣的内容作适当补充,内容和教材相结合,让学生掌握更多更新的知识和方法,进而提高学生的创造思维能力。

六、对教材内容的情感教育的挖掘

教材内容的情感教育是指如何利用教材中的情感教育素材,有目的地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感品质,以防止和克服消极情感,使学生身心获得全面健康的发展。①挖掘教材内容的吸引力,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好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引起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的好奇心和探求知识的欲望。开阔学生的思路,从而培养学生的辨证思维能力和敢于提出问题、敢于质疑的科学精神;②充分利用化学史教育激发学生勇敢精神和敢于冒险的精神。特别是科学家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勇于实践和创新的精神。如介绍普利斯里发现氧,舍勒证明空气中有“火气”,拉瓦锡发现氮等等事例,都必将大大鼓舞学生学习的积极性。③联系生活实际,结合科技、生产、生活中的现象,激发学生对学习价值的认识和体验。如在化学课堂中渗透环境教育。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活动的主体,也是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的主要途径。作为化学教师,应认真钻研教材,挖掘教材的内在因素,找准与环境及环境问题有关的内容,阅读有关资料,收看有关电视节目,广泛涉猎,精心备课,适时对学生进行可持续发展教育。当讲到空气的成分时,指出空气的成分一般说来是比较固定的,对于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存非常重要。但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排放到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烟尘改变了空气的成分,造成了空气的污染。被污染的空气会严重地损害人体的健康,影响作物的生长,造成对自然资源以及建筑物等的破坏。在讲到能源时,介绍我国解放后在能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成就,指出当今能源匮乏,污染严重等问题,培养学生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高尚意识。④利用教材中对易燃易爆物品的认识及防火防爆知识的学习,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将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自己生活中去,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还可结合一些化学药品的腐蚀性、毒性对人体造成伤害知识的学习,让学生认识到,生活中无处不存在化学,化学已涉及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进而是学生看到了学习化学的真正价值所在,保持学习化学的积极性。参考文献:

化学研究论文篇(9)

由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首都师范大学美学所、首都师范大学《文学前沿》编辑部主办的"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学术研讨会暨《文学前沿》创刊座谈会,于1999年12月18日在京举行。与会的专家学者40余人,就西方文化研究的历史、特征与历史、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的关系及90年代中国文化批评的评价、文化研究方法在中国文学研究中的适用性以及市民社会、知识分子角色等学术界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研讨。一、关于文化研究的历史、特征与概况。王逢振认为:所谓文化研究,最好理解为一种探讨普遍社会问题的特殊途径,而不是属于少数人的或专门化的领域。文化是不同群体或民族---国家的象征行为的空间,文化研究必须考虑各群体之间的关系。各群体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张力,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孤立的文化是不存在的。我们今天从事文化研究应强调当前所在的语境,要从世界格局和地缘政治及文化关系来考虑问题,必须关注社会文本与国际化的大背景。王宁认为:所谓"文化研究"在我们今天的理论讨论中并非其传统意上对精英文化的研究,而是特指当今西方(主要是英语世界)的一种反精英意识的文化理论思潮和研究方法。文化研究有着鲜明的反建制和反理论倾向,并有着跨学科研究的特色。文化研究至今仍是一门界定含糊的准学科批评话语,它虽有着强烈的批判精神,但是它的政治性并不能达到对文学艺术现象的美学批评和分析。但作为一门正在形成中的准学科,文化研究的这些局限已经得到一些著名学者和理论家的重视,他们中的一些有着良好文学修养和理论功力的人正试图把文学研究的范围扩大,使之置于一个广阔的文化语境下得到观照。金元浦认为:文化研究在西方被作为一个准学科,有具体所指,包括文化诗学、文化批评还有文化唯物主义,等等。这种新理论的特点首先是对于文本中心主义的超越。在本世纪西方理论界,文本中心主义与形式研究盛行了相当长的时期,作为对此的一种反驳、改造和容纳,文化研究应运而生。但是文化研究一方面是对20世纪文本中心的反驳,另一方面又是对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理论成果进行保留、改造后的新理论。同时它也是对学术中心主义的改造与超越。西方长期以来学术化、专门化的发展方向在90年代走向文化研究时,实际上已从学术中心主义转向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罗钢认为:文化研究主要是英国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发展起来的一种文化批评运动。到目前为止,中国学者接触到的有关文化研究方面的东西是很少的,一些研究范本我们都没有接触到。因此,应该对从伯明翰当代文化中心发展起来的文化传统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我们自身的文化研究。西方文化研究始终贯彻着关怀政治的立场,这是从伯明翰开始的文化研究一直都有的倾向。中国的文化研究在吸取西方的经验时,能不能吸收这一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中国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文化语境。吴琼认为:文化研究应该是指一种方法的运作,是一种"症状分析"。它的核心是运用这种"症候分析"方法动手去解构权力。这种对于权力的解构必须结合文化研究的本土性,而所谓本土性就是指我们所处的现实,它实际上是立场问题。我们所面对的到底是什么?症状分析最后归结到权力问题。有权力的地方也必然存在解构权力的权力。在一个充满建制的社会,我们都处于无权者的地位,但我们也有一个出路,那就是解构权力。文化研究方法的运作就是要揭示权力背后潜在的建制化的层面,就是解构权力。

二、关于如何评价中国90年代的文化研究、文化批评以及它与西方文化研究的关系。陶东风认为:90年代中国的文化批评,但说到底是当今中国本土社会文化语境的产物,它也应当在自己的语境中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价值取向与研究方法。西方文化批评作为一种批判话语,产生于西方的语境中,它的主流具有强烈的反思与批判西方资本主义现代性倾向;而在中国,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我们不能原样照搬。中西方文化背景既有相似也有错位,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下,我们建构自己的文化研究与文化批评,意义与难度同样巨大。一种特定语境中的批判理论在另一个语境中未必依然具有批判性,一种文化批判理论是否具有批判性取决于它是否能够正确把握并正视具体环境中的具体的权力关系。温儒敏认为:文化研究这几年兴起有其必然性,值得我们关注、提倡。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结合势在必行。文化研究的确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新的视野,拓宽了我们的研究领域,尤其是它要我们从事人文学科的知识分子从关注所谓"精英"、关注知识分子本身,转向关注民间日常生活的一些现象,这是值得提倡的。但另一方面,文化研究作为一个学科或学科分支,应有自己的目标、理路、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近几年的文化研究有一个泛化的问题,有的文化研究文章写得太空、太泛,连基本的概念、理路、学科规范都没弄清。在研究的目标、方法不是十分确定,而且研究的论题又搞得很大的时候,就容易出现学术论文质量下降的问题。温儒敏先生的观点引起了与会学者的热烈兴趣。黄卓越认为:应区别"文化批评"和"文化研究"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文化批评还属于泛泛而谈,文化研究则要具体落实。文化批评应该建立在文化研究的基础上。在文化研究方面,我们应该参照西方发展得较好的学术经验,进入到一种实证主义的研究中去,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我们的文化批评。我们要了解大量的大众文化的产品,不仅阅读经典文本,还要进入大众文化的制作领域、市民生活的各个领域进行调查,这样的文化批评才能论之有据,才不至于泛泛而谈。盛宁(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也对于现在有些人一窝蜂地追赶"文化研究"表示担忧。他认为:今天在这里讨论"文化研究"的转向,好像人家人人都在搞文化研究。从事介绍国外文化状况的学者,往往会把事情说成一股风,好像人家都在做同一件事。回顾80年论热以来我们对外界状况的介绍,就严重存在着这样一种一窝蜂扎堆的现象。现在有人告诉我们,搞"文化研究"已是大势所趋,其实也未见得。他同时指出:在目前的文化交流中,我们很有必要检讨一下自己的文化立场和文化主体的。孟繁华与童庆炳等则从另一个侧面强调了中国90年代文化研究与文化批评出现的必然性与正面意义。孟繁华指出:90年代文化研究在中国兴起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老是说没有读到一些具体的扎实的文化研究的文章,其实不是的。有很多具体的扎实的文化研究的文章。文化研究就是一个跨学科学的、反学科的、反机制的、反经典文本研究的,它给我们带来了宽广的视野。不能再用精英的立场、规范化的、中正性的对学科的要求来面对文化研究的现象。童庆炳认为:中国的文学理论界搞文化研究不能一味地照搬西方文化理论,而是要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情况。90年代中国的文化研究的突显,从根本上说还是由于中国具体的实际情况,是对于时代提出的现实问题的回应。文化研究的落脚点是社会政治问题。90年代的中国社会经过几年发展以后,出现了许多问题。这时,文学要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是很自然的,文学研究采取一种文化的、政治的、社会的视角也是自然的。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都是对时代说话,理论并不局限于解释作品,它是可以接过文学作品里面的许多问题,对"社会文本"说话。这种批评仍然是一种文学批评,是文学的文化批评。王德胜指出,今天中国的文学理论家或文学研究者大多不再满足于局限在传统文学范围内,而是渴望把自己的身份社会化。从这个角度来说,批评家的主体意识与批评过程本身都发生了改变,现在不从文学文本出发,而从社会文本出发,即借文学来说文化问题,或说借文学话语来说文学现象。三、中国文学研究中的文化研究方法的适用性及其成果问题。王富仁结合新文学谈了自己想象中的文化批评。他认为,新文学是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的,现在看来,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就是文学革命。中国古代文学与艺术的特征是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分离,它受到传统的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的压制,停留在个体才能或私人情感单向交流的层面。这样的文学不具有整体的社会性,用现在的话说,不是国民文学,而是知识分子这个特殊阶层的文学。"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把个体人和整体社会结合在一起,感受的是整体的社会,形成了朦胧的、不自觉的公民意识。这样,他们的文学活动就和他们的公民意识紧紧结合起来,在独立知识分子中产生了个人与社会沟通的文学。但是这种文学受到两方面的压制。一是大众的功利主义的阅读态度,另一个是政治权力,现代文学就是夹在两者之间。袁济喜谈到了古代文论与文化研究的关系问题。他认为真正要把古文论研究激活,使它在当挥作用,文化学的解读与研究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古代文论的精神不在于具体的范畴与文本,而在于内在的文化精神。现在许多古代文论研究视野比较狭隘,注重具体的作品的欣赏点评,当谈到文化精神价值时就认为是空论。其实文化研究不存在空论,只要言之有据,就能对文化、文学作出回应。陈光炜从最近一二年文化研究在现代文学研究中的反应或动向,切入了同样的问题。他举例指出,钱理群、谢冕、洪子诚等教授最近的研究吸收了文化研究的方法,解决了一些过去很难解决或不被重视的问题。这种研究在现当代文学研究中产生了有意义的影响,扩大了文学研究的空间。过去现代文学研究基本上都是文本研究,文化研究使比较纯粹的文学和社会文化制度的关系开始受到了注意。但他同时指出,文化研究渗透到文学研究中,要处理好文化研究与文学性的关系。四、关于文化研究与文化领导权以及知识分子的关系问题。许明结合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的概念,就知识分子的文化立场、文化态度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葛兰西认识到不能把无产阶级革命理解为只是运用暴力夺取政权,一定要注意在无形的思想文化领域中无产阶级的文化领导权。葛兰西承认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公共空间,正因为存在这个公共空间,葛兰西才论证到文化空间的领导权问题。文化领导权不仅仅是意识形态的官方话语和官方机构的支配权、统治权,不仅仅存在于政治机构的系统中,也存在于无形的民间生活空间中。不管在什么体制下,意识形态的影响也不能完全控制这个空间。这种领导权应该是由精英知识分子来掌握。面对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化,知识分子应肩负起这个历史任务,坚持自己的价值立场,显示出对文化历史的深层次思考。文化批评的意义就在于向这个空间渗透我们认为合理的价值体系,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的问题。马相武(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对许明的看法提出了质疑。他承认知识分子没有进入巨大的公共文化空间,知识分子没有起到文化引导的作用。但他认为知识分子的文化角色与政府主导机构对文化的领导有一个距离,其对文化的介入与领导应该在一个比较高的层面上,而不是直接充当一种政治化的文化角色。知识分子还是要通过自己的专业的工作影响文化、社会、政治,这是一个知识分子的基本角色。针对上述争论,傅瑾(中国艺术研究院)则试图通过个案研究来说明:如果精英知识分子掌握公共空间的领导权以后会出现很可怕的结果。他指出,知识分子可以用自己的艺术观和政治观来从事艺术批判,但是一旦他的艺术观成为意识形态,其结果往往是适得其反。知识分子对大众文化的批判只有存在一个真正自由的公共空间的前提下才是有益的。

化学研究论文篇(10)

法学近代化是自中世纪后期开始的波及整个世界的一场法学变革和进化运动。为了不使人们对本文的论题产生歧义,我们先就法学近代化中“近代”一词作些界定。《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对“近代”一词的释义为:“1.过去距离现代较近的时代,在我国历史分期上多指十九世纪中叶到之间的时期。2.指资本主义时代。”由于第一种解释在时间的上下限上与国外有诸多分歧,⑴所以,本文取其第二种释义。⑵换言之,本文所说的“法学近代化”,主要是指法学的(自由)资本主义化,即法学作为一门学术,具有了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发展水平和特点。

那么,世界各国法学近代化的过程是怎样的呢?限于篇幅,我们仅就世界上几个主要国家的法学近代化状况作些分析。

在英国,由于其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其经济、政治和法律的近代化(资本主义化)不是在短时间内、通过激烈的方式,而是在一个漫长的时间内,通过和缓的、改良的方式实现的,与此相适应,英国的法学近代化也是在中世纪封建法学的基础上,通过对传统法学成果的继承和改造慢慢实现的。

早在中世纪后期,英国就发展起了比较发达的法学形态。格兰威尔(R.Granville,1130-1190)的《中世纪英格兰的法和习惯》(1187年)、布雷克顿(D.Bracton,约1216-1268)的《关于英国的法和习惯》(1250年)等标志着英国封建法学的成熟与发达。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发展,资产阶级革命的酝酿和爆发,16至18世纪的法学家用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对封建法律制度和原则作出新的解释,加上同一时期国会大量颁布确立资产阶级原则和内容的新法律,英国的法学开始走上近代化道路。

1628至1644年,科克(E.Coke,1552-1634)的《英国法总论》(全四卷)面世。在这部被西方学者誉为英国法百科全书的著作中,科克开始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以16世纪的观念,对英国普通法的整体进行了分析和阐述。从而使英国普通法开始走上近代化的道路。⑶1689至1690年,洛克(J.Locke,1632-1704)的《市民政府论两篇》(中文译为《政府论》)发表。在这部划时代的著作中,洛克对保皇党人鼓吹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以及君主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理论作了全面的批判,对议会制度、自然法、立法权以及权力的分立等作了系统的阐述,从而为英国近代资产阶级体制的确立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建立英国的法理学、宪法学创造了条件。18世纪中叶,英国王室法院首法官曼斯菲尔德(Lord

Mansfield,1705-1793)运用近代资产阶级的观念,在其所作出的一系列判决中,初步确立起了各项资产阶级的私法原则。而布莱克斯通(Sir

W.Blackstone,1723-1780)则在《英国法释义》(全四卷,1765-1769)这部不朽的作品中,进一步用资产阶级的观点对英国的普通法作了全方位的诠释和改造,从而初步完成了英国中世纪封建法学向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过渡。以后,经过边沁、奥斯汀、梅因、戴雪(A.V.Dicey,1835-1922)、梅特兰(F.W.Maitland,1850-1906)等学者的努力,近代英国的法理学、宪法学、私法学和法律史学等也都先后形成,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近代资产阶级法学体系。此外,1758年和1800年,英国分别在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开设了用英语讲授的英国法课程(在此之前,只讲授罗马法)。这种大学法学院教育,连同在此之前已经进行了数百年的“法律学院”(Inns

ofCourt,也译为“律师公会”)教育,在英国培养起了一个职业的法学家阶层,使英国法学近代化具有了坚实的基础。

在欧洲大陆,法国和德国也在18至19世纪实现了法学的近代化。

就法国而言,早在君主专制时期,适应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级的法权要求,就出现了博丹(J.Bodin,1530-1596)的国家理论和朴蒂埃(R.J.Pothier,1699-1772)的私法学理论。这些理论,虽然还带有不少封建制度的影响和痕迹,但却为近代法国资产阶级法学的成立提供了历史基础。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胜利以及稍后拿破仑统治时期各大法典的制定颁布,为法国近代法学的确立开辟了道路。在革命前夕,孟德斯鸠、卢梭以及罗伯斯比尔等思想家的法律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近代法国的法理学。19世纪中叶以后,艾斯曼(A.Esmein,1848-1913)、狄骥(L.Duguit,1859-1928)、马尔佩(R.C.Malberg,1861-1935)等人的理论,奠定了近代法国资产阶级宪法学的基础。莱菲利埃尔(E.Laferriere,1841-1901)、狄骥、贝泰勒米(H.Berthelemy,1857-1943)以及奥利弗(M.Hauriou,1856-1929)等学者的努力,在法国建立起了近代行政法学。而奥伯利(Aubry,1803-1883)、劳(Rau,1803-1877)、萨莱耶(R.Saleilles,1855-1912)和惹尼(F.Geny,1861-1956)等学者的成果,则确立起了法国近代系统发达的私法学体系。此外,早在16世纪,在法国就形成了一个职业的法律家集团。⑷1679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Louis

X

Ⅳ,1643-1715)下令在巴黎大学第一次开始以法语(代替以前的拉丁语)讲授法国法课程后,⑸法学教育迅速在法国各大学中普及。大革命胜利后,法国各大法典在大学中的讲授,进一步促进了近代职业法学家阶层的形成和壮大,并为法国法学的近代化创造了必需的条件。

就德国而言,资产阶级革命虽然发生得比较晚,且具有妥协的特点,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即德国的统一)也迟至1871年才得以实现,但法学的近代化却在17世纪就已经开始。普芬道夫(S.Pufendorf,1632-1694)、沃尔夫(C.Wolff,1679-1754)等人的自然法理论,标志着近代法哲学思想开始在德国兴起。康德和黑格尔的法哲学理论,进一步为德国近代法理学和法治国家的确立提供了理论基础。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胡果(G.Hugo,1764-1844)和萨维尼(F.C.Von

Savigny,1779-1861),追随者普赫塔(G.F.Puchta,1789-1846),以及耶林(R.Von

Jhering,1818-1892)、祁克(O.P.Von

Gierke,1841-1921)等学者的法哲学理论,进一步表明了近代德国法理学的博大精深。胡果的《实定法哲学之自然法》(1798年)和《潘德克顿》(1805年),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的体系》(全8卷,1840-1849),以及温德海得(R.Windscheid,1817-1892)的《潘德克顿教科书》(全三卷,1862-1870),确立了近代德国民法学的基本体系。而盖尔伯(C.F.W.Von

Gerber,1823-1891)的《德国国法体系纲要》(1865年)、拉邦德(P.Laband,1831-1918)的《德意志帝国宪法论》(全三卷,1876-1882),以及奥托·迈尔(Otto

Mayer,1848-1924)的《德国行政法》(全二卷,1895-1896),则分别确立了近代德国的宪法学和行政法学。而17至19世纪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等法学院的教育,以及1813至1814年海德堡大学民法教授蒂鲍特(J.Thibaut,1772-1840)和萨维尼之间进行的关于编纂法典的争论,对近代德国法学的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与英、法、德等国这种自发的模式不同,近代美国、日本和中国等国家的法学近代化,则走上了一条移植、改造并日益本土化的道路。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由于与英国的同种同缘,以及社会性质的大体接近,英国法律和法学的移植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奠定美国近代法学基础的肯特(J.Kent,1763-1847)和斯托里(J.Story,1779-1845)的评注美国法的作品,⑹都是模仿英国法学家布莱克斯通的作品而成。从近代美国法学的内容来看,法哲学、行政法学、私法学和诉讼法学等,都受到了英国法学的巨大影响。同时,美国最早的一批职业法学家,或是在英国接受的法律教育,或是在美国自学布莱克斯通的著作而成长起来的。所以,美国法学的近代化,是在英国法学(从形式到内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当然,美国近代法学对英国法学的移植并不是无条件的,而是在吸收那些对美国有用的知识的基础上作了不少创新,如美国的宪法学(成文的宪法典、联邦制、三权分立、民主共和国的总统制以及违宪审查制),几乎都是美国经验的总结和阐发。此外,美国法学院的教育体制和内容、判例教学法等,也都是美国人自己的创造。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前,在法学研究领域还是封建法学的一统天下。当时法学的主要形态是对幕府颁布的法律的解释以及中国传入的法典的注释,前者有《御成败式目荣意注》、《芦雪本御成败式目抄》等,后者有《明律国字解》、《大明律例译义》、《大明律例谚解》等。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开始大规模地移植西方的法律,从1880年至1899年,先后制定了《明治宪法》(1889年)、《治罪法》(1880年)、《裁判所构成法》(1890年)、《刑事诉讼法》(1890年)、《日本民法》(1898年)和《日本商法》(1899年)等。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对这些法典的注释学,如伊藤博文的《宪法义解》(1889年)、穗积八束的《宪法大意》和《行政法大意》(1896年)、上杉慎吉的《行政法原论》(1904年),村田保、织田纯一等人的《治罪法注释》(1880年),矶部四郎的《刑事诉讼法讲义》(全2卷,1890年)、金子源治的《刑事诉讼法注释》(全2卷,1891年),牧野英一的《刑法通义》(1907年)、大场茂马的《刑法总论》和《刑法分论》(1909年),梅谦次郎的《民法要义》(全5卷,1896-1900年)。并出现了一批与法典注释学相区别的法哲学、法史学以及国际法学作品。此外,自1877年日本创办帝国大学(东京大学的前身)以后,日本资产阶级型的法律教育也开始起步。从而为日本法学的近代化培养了必需的专业人才。⑺

与日本的情况相似,中国的法学近代化也开始于向西方(包括日本)的学习、移植。如1864年,北京同文馆出版了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illiam

Martin)翻译的《万国公法》⑻,该书是中国近代第一本法学译著。1903年,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受命主持修订法律的工作。在此后的近十年中,沈家本会同中西,致力改革,陆续引进了西方的、民商、刑事、诉讼等各个领域的立法,并通过开办法律学堂、聘请外国法学教授、组织翻译外国法学著作,推出了中国最早的一批近代型的法理学及部门法学作品,如《法学通论》(织田万著、刘崇佑译,1907年)、《宪法讲义》(美浓部达吉著、王运嘉等译,1907年)、《商法》(志田钾太郎著、陈汉第译,1907年)、《刑法总论》(牧野英一著、卢汝冀译,1906年)、《刑法各论》(袁秋廉编译,1907年)、《行政法》(上海作新社编,1903年)、《国际私法》(夏同和著,1905年)等。但是,由于当时的国情与日本的不同,如中国的商品经济不如日本发达、中国在政治上仍是清朝封建统治阶级掌握实权,而日本已是革新派当权,中国深受儒学正统思想束缚,且在对外学习方面不如日本那样积极,以及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使其上升为当时东方的强国,而中国因鸦片战争、甲午海战等的惨败以及的失败,已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加上中国在近代立法主体、立法目的、立法内容等各个方面与日本的差异,使中国走上了一条极为艰难的道路,法学近代化的任务在近代没有能够完成,而是拖至现代才在形式上初步实现了法学的近代化。⑼

从以上回顾,我们可以看到,法学近代化实际上是两种模式:原生型和派生型,⑽前者有英、法、德等国,后者有美、日、中等国。而在后者之中,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美国,它虽是殖民地,但它的主体居民是宗主国的后裔,是同缘民族的殖民统治,它的近代化并无多大障碍。一种是日本,它虽受到西方兵舰、大炮的威胁、不得不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的条约,但它却是一个以国家的身份,积极主动地学习西方,励精图治,改革内部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并在短时间内迅速地实现了法学的近代化。第三种是中国。它的情况既与美国不同,也与日本相区别,所以法学近代化的道路更加特殊。⑾

从上述法学近代化的模式中,我们可以抽象、概括出法学近代化的内涵及其一些基本标志。第一,必须形成近代资产阶级的法学世界观。这一世界观,在各个法学家或法学流派的作品中的表述虽然不尽相同,但在如下一些方面,则是一致的:1.法律的渊源或是人类的理性(自然法),或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制定法),它是社会正义的体现;2.人的天赋的自然权利不可剥夺;3.国家或政府是人们之间通过协商、订立契约的产物。因此,国家或政府如果不能保护人民,人民就有权它;4.必须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哪里没有法治,“哪里就肯定不再有政府存在⑿”;5.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具有神圣性,但它不能侵犯公民的生命和财产;6.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7.法律制定后必须坚决执行;8.法律面前人人平等;9.法律与自由相联系,没有法律,也就没有自由;10.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因此,必须用权力或法律来制约权力。这些对法的基本观念,逐步深入近代社会之中,成为一种法学的世界观(法学观),它决定了法学近代化的基础和方向。正是在这种法学世界观的指导下,资产阶级提出了宪法上的权力分立,国民,代议制,公民权利保护;行政法上的依法行政,对国民的救济和补偿;民法上的民事权利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刑法上的罪刑法定主义,法不溯及既往,罪刑相适应,刑罚的人道主义;诉讼法上的无罪推定,抗辩主义,当事人主义;国际法上的国家,海洋自由,以谈判方式解决国际争端,自卫战争是正义的,战争中的人道主义等一系列资产阶级法制原则,从而使法学的发展发生了划时代的巨变。

第二,产生了系统发达的法律注释法。法学作为一种学术形态,其重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注释学,这是区别于哲学、文学、美学、经济学等其他人文科学的重要特点。法律注释学虽然早在古代即已产生,如古代罗马的私法注释学、古代中国的刑法注释学等,即使在没有法典的中世纪英国,也产生了法律注释学即判例法注释学。但近代法律注释学不仅在规模和门类上远远超过古代和中世纪社会,而且其性质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古代中世纪的法律注释学阐述的是奴隶主阶级(罗马)、封建主阶级(中、英、日等)的世界观、法权要求和法律的基本原则,而近代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阐述的则是资本主义的法权要求和法律原则。而且在古代和中世纪,法律注释学或者依附于神学(西方),或者依附于经学(中国),而近代法律注释学则从神学或经学的体系中解放了出来,并具有了规范化、技术化和科学化的特征。这一点,是近代资产阶级法律注释学与古代、中世纪法律注释学的最大区别,也是法学近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三,出现了使法学成为一门发达的科学形态所必需的基础法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法哲学、法社会学、法律史学和比较法学。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的学问,当其仅仅局限于探讨什么是法等关于法律自身问题以及注释法律(判例)条文的程度时,它还处在前科学状态,只有当它对法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法律与哲学、道德,法律与社会以及各国各民族法律之间的异同等一系列理论问题展开全方位研究时,法学才开始成为一门具有近代特色的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当然,法学与其他科学一样,其发展永无止境。现代以来,随着人们对法律与心理、法律与文化、法律与经济等问题研究的深化,又形成了法律心理学、法律文化学、法经济学等新兴的理论学科,从而进一步丰富、充实、完善了法学的内涵。

第四,形成了门类齐全、系统发达的各个部门法学。部门法学的概念,严格说来,是近代以后的事情。因为,在古代和中世纪,比如在罗马和中国,事实上还未达到按照各部门分门别类研究的水平。当时,在罗马,除了私法学,还没有形成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私法学在人们的眼中就是法学。在中国,情况刚好相反,只有刑法学是比较发达的,在人们的观念中,法学指的就是刑法(注释)学。对法的研究的分工日益细密,门类逐步齐全,是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占据主导地位,近代国家机器的成熟发达相联系的。此时,不仅民法学和刑法学更为系统、发达,而且也进一步产生出了宪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部门法学学科。各个部门法学之间也具有了相对独立性。部门法学的产生和发达,则是法学近代化的一个必然趋势。

第五,形成了职业的法学家阶层。职业的法学家阶层在古代即已存在。如在罗马,就曾有过数以百计的法学家群体。但近代形成的法学家,一是由于司法独立、法官终身制(1701年由英国所确立),因而法学家具有前所未有的独立性,这与罗马时代法学家或依附于神职,或依附于皇帝是不同的。二是职业法学家阶层的形成在古代是个别现象(只有罗马国家有),而在近代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三是古代法学家一般都是多面手,即他们研究的领域涉及当时法律现象的整体,涉及各个领域。而近代以后,随着部门法的出现,法学分科的日益细密,法学家的职业也越来越专门化,除了仍有许多法学上的“通才”之外,法学专才(如法哲学家、宪法学家、民法学家、刑法学家等)也越来越多,这与法学的进步是相联系的。四是由于近代科学技术的巨大发展,以及其他人文科学的勃兴,近代职业法学家所能借助的研究手段、研究方法,也比古代法学家更为丰富、更加系统。

第六、普及了大学法学院教育。在古代和中世纪,法学教育是不发达的。当时的教育或局限于家庭式、私塾式(中国),或仅仅限于行业内部的学徒式(英国),即使象古代罗马那样建立起了法律学校,其规模也是十分有限的。而近代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后,在中世纪欧洲大陆法学教育的基础上,开始普及了大学法学教育,英国的牛津、剑桥、伦敦等大学,法国的巴黎、奥尔良、蒙培利埃等大学,德国的海德堡、马尔堡、慕尼黑、柏林等大学,美国的哈佛、耶鲁、弗吉尼亚、宾夕法尼亚、哥伦比亚、马里兰等大学,日本的东京、京都、早稻田等大学都成为近代培养法学家的著名摇篮。即使象中国这种近代落后的国家,在20世纪初叶也纷纷兴办近代式的大规模的法学教育。⒀

大学法学教育的普及,不仅是法学近代化的必要条件之一,而且也是法学进一步发展、进化的基础。诚如美国学者伯尔曼将大学对西方法律科学形成(法学近代化)的影响归纳为九个方面:1.大学帮助西方法律科学成就了一种跨国家的特征;2.大学使法律本身具有了一种超国家的术语和方法;3.大学中讲授法律的方法,为消除各种法律渊源之间的矛盾、协调各种法律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4.大学提高了学者在塑造法律中的作用;5.法律由于受到大学其他学科的影响,因而拓宽了研究的领域;6.法学教育的发展,使法律从其他学科如修辞学、政治学等中分立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7.在大学讲授法律的结果,导致了依据一般真理对法律作出批评和估价;8.大学使法律制度概念化、系统化,使其成为融合的知识体系,成为一门科学;9.大学产生了一个职业的法学家阶层。⒁

从上述各国法学近代化的过程以及标志中我们可以看到,不仅原生性国家,如英国、法国和德国,即使是派生性国家,如美国、日本和中国等的法学近代化,也都是与当时商品经济的巨大发展,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相联系的。详细考察各国近代商品经济的产生、发展和壮大的历史,不是本文的主题,这里仅需指出,由于中世纪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使各国的法律获得了巨大的进步,从而为法学近代化提供了最坚实的基础。前述英国近代大法官曼斯菲尔德、法学家布莱克斯通的作品,19世纪法国的私法注释学派,以及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的体系》等,都是试图对当时的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以后,社会上出现的诸多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关系,以及各种立法的现状作出的理论反映。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在派生性国家(如日本、中国等),法学近代化的过程有时往往与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步进行,有时甚至比它还要早。然而,这并不改变法学近代化受近代商品经济发展制约这一基本规律。因为,在这些国家,在商品经济起步时,英、法、德等国的法学已经或即将完成近代化。因此,它们可以将外国现成的法学近代化成果移植进来,马上适用于正在形成发展着的商品经济。但是,这些近代化的法学知识的进一步发展,或在本国扎下根,则有赖于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否则,这些已移入的法学成果也会因商品经济的落后而趋于衰落,或不能扎下根而无法生存,日本用法律摧毁封建制度、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成功事例⒂,已经从正面说明了这一点。这是法学近代化的第一个规律。

各个国家法学近代化的进程,与各个国家的政治解放运动、民族国家的建立相联系。在英国,从17世纪初开始的新贵族和市民阶级与国王之间的紧张对立、斗争,导致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并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近代的法律。从革命爆发前夕的《权利请愿书》(1628年),革命中的《人身保护法》(1669年),到革命胜利后的《权利法案》(1689年)、《王位继承法》(1701年),宣告了一系列资产阶级的法制原则,从而为资产阶级全面改革封建的普通法和衡平法创造了条件。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英国的法学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法国和德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发生时间、彻底程度虽很不一样,但两国的法律和法学近代化的最终确立,也都分别是在其资产阶级革命或改革成功、近代民族国家建立后完成的。在美国,1776年独立战争的胜利,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不仅使美国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使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而且美国的一切政治改革(或称“政治实验”),如联邦制、总统制、三权分立、公民权利保障等,也均从此时开始。而这些,又要求法和法学为其服务,要求法和法学的近代化。在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结束了260多年的封建保守的幕府统治,开始了全方位的学习西方、改革国政的进程。虽然,日本的资产阶级革命很不彻底,但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的一系列政治改革,如“王政复古”诏书、废除封建中央政府幕府的统治(1867年12月),宣布“版籍奉还”、废藩置县、铲除地方封建割据势力(1871年),废除封建性质的太政官制,改行内阁制(1885年)等,以及各大近代法典的制定,使日本实实在在地向西方列强靠拢,法学近代化也在这一过程中得以完成。中国的情况要特殊一点,但法和法学的变革也与近代一系列的革命和改革事件息息相关,、向国外派遣留学生、建立同文馆和江南制造局的编译馆、沈家本的立法改革、辛亥革命、中华民国的建立、北洋军阀的统治、政府的建立以及其后的比较系统的法典编纂,等等,均对中国法学的近代化以及其命运发生了重大的影响,并制约了中国法学近代化的进程。近代西方科学文化的巨大进步,为法学近代化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自然科学的崛起,如哥白尼(Coparnicus,1473-1543)的“日心说”,布鲁诺(Bruno,1548-1600)的“宇宙无限说”,伽利略(Galilei,1564-1642)的“物体落地定律”,牛顿(Newton,1642-1727)的“万有引力定律”,以及达尔文(Darwin,1809-1882)的“物种起源”和“进化论”,了千百年来神学对宇宙、人类社会以及人本身的解释,使人类的世界观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近代哲学的诞生,如培根(Bacon,1561-1626)的唯物主义、归纳方法和知识论,笛卡尔(Descartes,1596-1650)的唯理论、演绎方法,洛克的政治哲学,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康德对旧哲学的批判精神,黑格尔关于否定之否定的事物辩证发展规律和逻辑学方法,以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等,为近代社会科学的形成提供了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17世纪以后西方历史学的巨大成就,如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的对世界历史的整体研究立场和比较研究方法,维柯(Vico,1668-1744)的关于世界的发展具有共同规律的学说,孔多塞(Condoroet,1743-1794)提出的人类依据知识的进步所发展的时期划分理论,兰克(Ranke,1795-1886)的历史应当“展现历史的真情”的历史观念等,为近代社会科学提供了历史基础。而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文学巨作的不断面世,如莎士比亚(Shakespeare,1564-1616)的《哈姆雷特》,卢梭的《忏悔录》,歌德(Goethe,1749-1832)的《浮士德》,拜伦(Byron,1788-1824)的《唐璜》,司汤达(Stendhal,1783-1842)的《红与黑》,以及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等,突出了对人性的深刻剖析,以及对人的尊重。所有这一切,都为近代法学的形成,如法学世界观的产生,对人的权利尊重之法的精神的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法的人道主义思想的普及,以及法哲学、法史学、法社会学等基础法学和各部门法学学科的产生创造了不可缺少的条件。这是法学近代化的第三个规律。

法学近代化以法律的近代化为前提条件,并与之相辅相成。在法国,如果没有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制定颁布,就不会形成19世纪法国私法学。而19世纪法国私法学的发展与繁荣,又为《法国民法典》的修改、进步,并不断适应近代社会,保持其持续的生命力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样,近代法国的宪法学、刑法学、商法学、诉讼法学也都如此。在日本,近代法学的各个学科,也都是以各个部门法的发达与完善为基础的。在英美两国,虽然近代以后没有制定系统完善的成文法典(美国有例外,即有成文宪法),但法学近代化以法(律)的近代化为前提的规律并未改变。因为无数带有近代色彩的判例,或者古老的判例中所包含着的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原则,为法学的近代化提供了充分的养料。

这里,德国的情况要特殊一点。应该承认,19世纪德国的法学是走在世界最前列的。尤其是以胡果、萨维尼、普赫塔、温德海得为代表的“潘德克顿法学”(Pandektenwissenschaft),奠定了近代资本主义民法学的基础。然而,德国的民商法典迟至1900年才施行。换言之,萨维尼等德国法学家是在没有本国的成文民事立法的基础上为世界贡献了一个系统发达的民法学体系的。这似乎违背了法学的发达以立法的发达为前提的规律。其实不然,因为德国法学家在创建近代民法学时,虽然没有本国的民法典,但他们有法国的民法典,有罗马的国法大全。前者一公布施行,就对德国发生了巨大影响。⒃而后者自13世纪后,就一直对德国发生着持续的、全方位的影响。⒄因此,德国的例子,并不能法学的近代化必须以法律的近代化为前提的规律,而且从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法具有跨时间、跨空间移植(“普适”)属性的又一个例证。

最后,法学近代化也是法学发展演变的必然结果。

第一,法学近代化与本国的法律文化传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从以上各主要国家法学近代化的过程中可以看到,英国近代法学是英国中世纪法学的必然延伸,法国近代法学曾经相当程度地吸收了中世纪法国习惯法学的诸项成果,德国近代法学将历史上的日耳曼法学作为其基础之一,日本的情况也一样,封建时代法学的许多原则和观念被包容在近代法学之中。因此,法学的历史,如同一根一环扣一环的链条,法学近代化仅仅是这根链条中的一环,只是这一环的光彩特别夺目而已。

第二,法学近代化也是充分吸收外来法学成就的结果。派生性的国家就不用说了,即使是原生性的国家也是如此。法国的近代法学曾深受罗马法学和教会法学的影响。德国的近代法学除受罗马法学、教会法学的影响之外,还深受法国法学的影响。即使是所谓土生土长的英国近代法学,也程度不同地受到了古代罗马法学和近代法国法学的影响。如成为科克和布莱克斯通作品之基础的格兰威尔和布雷克顿的著作,就曾深受罗马法的影响;而近代英语法律概念中所夹杂着大量的法语词汇,更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⒅

第三,在法学近代化过程中,任何一项法学成果,只要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就会不受国家、民族、意识形态的影响而被吸收、采纳。比如,罪刑法定主义,是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Beccaria,1738-1794)提出的一项近代刑法学的重要原则。⒆由于其反映了法学发展的基本规律,迅速为法国、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所吸收,并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纳,⒇即使是意识形态与西方国家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中国,也在最近通过的新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其他,如近代德国法学家提出的“法人”(juristische

person)、“法律行为”(rochtsgeschaft)等理论,也都被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及社会主义各个国家的民法学所吸收。

第四,法学的发展,比法的发展具有更多的、更深厚的人性基础,以及“普适”成分。比如,就法律而言,虽然其优秀者、具有普遍性质者,可以为其他国家和民族所吸收,具有全人类性,但法律中的民族色彩、国家色彩以及意识形态色彩还比较强,因此它的普遍性和全人类性还比较弱,实施起来会有种种障碍。而法学作为一种学术,作为一门科学,它比法律更为抽象,更加具有形而上的色彩,更为超脱(当然,法学也具有阶级性),因而也更具普遍性和全人类性。比如,就三权分立而言,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可能会因为国家性质、民族传统、政治体制的差异以及意识形态的不同而未必被大家所采纳。但是,关于三权分立的学问,即关于权力的分立与制约,以及权力之间互相监督,以防止其腐败的理论,则可以为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至少这一法学成果可以在别的国度中得到介绍、研究。此外,如联邦制、违宪审查制、信托制、物权分类原则,以及宣告死亡的制度等,都未必能为各个国家都接受,成为同一个模式,但关于这些制度和原则的理论、学说,则可以写入各个国家的宪法学和民法学的教科书之中,成为全人类的一笔共同的法学财富。

注:

⑴在英文中,“近代”一词是用Modern来表示的,但Modern这个词,并不象中文中“近代”一词那么狭窄,它除了表示近代以外,还表示“现代”(如

moderndance,“现代舞”)乃至“当代”(如modern-day

China,“当代中国”),即它是指与古代、中世纪相对的,自中世纪结束直至现在的一长段时间。在日语中情况也一样,日文“近代”一词,既可翻译为“近代”,也可以译为“现代”。

⑵严格地说,“近代指资本主义时代”这一说法也是不准确的,因为事实上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仍处在资本主义时代,所以它也贯穿了我们观念中的近代、现代和当代。

⑶SirW.Holdsworth,AHistoryofEnglishLaw,vo1.5,PP.489-490.Third

Edition,ThirdImpression,London,1978。

⑷(德)茨威格特、H.克茨著,潘汉典等译《比较法总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50页。

⑸沈宗灵著《比较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54页。

⑹前者的主要著作为:CommentariesonAmericanLaw,4vols,1826-1830,后者的作品主要有:Onthe

constitutionoftheU.S,1833;Commentariesontheconfilictof

laws,1834;Commentariesonepuityjurisprudence,1836。

⑺日本没有和英国的法律学院(Innsof

Court)相类似的法律教育机构,近代法学人才除少量是在欧美受的教育之外,主要是在大学法学部接受的教育。

⑻该书原书名为ElementsofIntemational

law,作者系美国著名国际法学家惠顿(H.Wheaton,1785-1848),1835年在美国出版。

⑼关于中国法学的近代化问题,笔者已有专论述及,故这里不予展开(参阅拙文《中国古代法学的死亡与再生》,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2期)。

⑽有的学者将前者说成“内源的现代化”(modernizationform

within),后者为“外源或外诱的现代化”(modernizationform

without),我认为内涵是一致的。只是他们将美国也列为内源的现代化国家。参阅吕世伦、姚建宗:《略论法制现代化的概念、模式和类型》,载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编《法制现代化研究》(一),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3-14页。

⑾在派生型法学近代化的国家中,还有一个非常典型的国家就是印度。它的情况既区别于中国又区别于日本,因为它已完全沦为英国的殖民地,但它又与美国不同,因为美国与宗主国英国具有同种同缘的关系,而印度与英国并无什么各族和血缘上的联系,因此,印度的法学近代化是又一种类型。可惜的是我们对印度法学近代化的情况所知甚少,尚无法对其作出一个比较完整的描述。

⑿洛克著《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32页。

⒀据汤能松等著《探索的轨迹——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略》(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20-135页)一书的记载,从1895年10月天津中西学堂首开法律教育课程之后,至1909年,中国先后兴办了47所法政学堂,涉及省份达20多个,1909年一年法政学堂在校学生达12282名。

⒁[美]伯尔曼(J.Berman)著,贺卫方、高鸿钧、张志铭、夏勇译《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95-198页。

⒂如1868年设立商法司,规定允许股的买卖自由,1869年,颁布法令废除了藩与藩之间的关税壁垒,打通了国内市场,并允许普通百姓拥有大型船舶从事航运业;1871年,废除了对利息的限制;同年,改革封建等级制度,宣布贵族与平民地位平等,并通过赎买政策,使封建贵族投资工矿企业;1872年,废除了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允许一切人自由买卖土地;同年,建立了国家银行,1874年,颁布股份交易条例;1876年,颁布公司条例,1880年,又颁布了一系列的保险条例。所有这一切,都为1898年民法典和1899年商法典的实施准备了条件。

⒃《法国民法典》于1804年自动在德国莱茵河西岸地区(当时为法国领土)生效,1806年后又向莱茵河以东地区扩展。拿破仑下台后,这种扩展虽然受到遏制,但一直到1900年《德国民法典》施行,《法国民法典》在德国的莱茵和巴登地区始终生效并受到法院的维护。参阅前引(德)K·茨威格特、H·克茨著《比较法总论》,第190-191页。

⒄西方学者一般认为,在西欧各个国家之中,德国是继受罗马法最彻底、最全面的国家。

⒅这些词汇中,有些是中世纪时留下的,因为当时英国上层社会使用的是法语,但有些是近代以后传入英国的,如droit

international(国际法)、droitadministratif(行政法)、benefce

dcdiscussion(要求先向主债务人追索债务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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