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合同汇总十篇

时间:2022-07-22 05:55:53

培训机构合同

培训机构合同篇(1)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本协议所列各项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

二、本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及条件:

1、甲方聘用乙方为

(1)乙方任务是武术教学和招生,

(2)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乙方于不同的招生、教学点

(3)在校遵守教职工守则,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造成损失的,视情况严重。给予处罚,或直接解聘。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处理,本校区概不负责。

2、时间安排:

(1)周一至周五下午60—90分钟。周六、日三个班。暑假课时增加,每增加一班工资增加300元,减少一班扣300元。

(2)课前30分钟必须到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没写教案扣10元;每月每班缺勤率15%免扣,每月超出1人扣20元,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3)无故缺旷一天扣工资200元;如必须请假请找好替补教练不扣工资。

(4)事假必须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安排替补教练。扣除休息工资给予替补教练,没有此过程事假无效,记作无故旷工;

(5)病假必须提前三小时亲自口头申请并得到确认,乙方安排替补教练,工资不扣,没有此过程病假无效,记作无故旷工;

3、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原职,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调岗, 工资随调岗浮动。如果调岗仍不能胜任的,可解除本协议。

四、薪资待遇:

底薪:1500元三个班 (包吃住) 能力突出底薪直接加300元

底薪:1800元三个班(不包吃住)压工资20天工资在每月20号发放, 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乙方工资和提成,如有遗漏由乙方提醒

提成:

1、 每教一名学员、每月每人提成5元,流失一名扣50元,

2、 安排试学成功提1%,

3、 暑假招生期电话费补助,暑假班转长期提1%,所再学员续交学费提1%,

4、 暑假后评选优秀教职工,奖金根据业绩而定,

5、 年底年终奖,0—5000元,

6、 每年到合同期涨300元工资。

7、 不定期安排旅游、聚餐、娱乐等。

8、 业绩突出升职教学加管理,将按照一定比例入股、分成或干股。

五、保密条款: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当对甲方所有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在 合同完成后年内应当对甲方内部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采用书面形式依法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损失的;

3、私自带本校学生去别的教辅机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3、乙方出现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和无故旷工三次或三次以上者。

九、乙方要解除本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安排好交接人员,工资结清。

十、本协议履行期满或终止协议的条件出现,协议即行终止。如因工作需要,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协议。

十一、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须支 付数额为的违约金,且当月工资自动无效。

(2)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予以赔偿, 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甲方有最终解释权。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机构员工合同范文2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邮编:

(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 (以下简称乙方)为单位员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声

一、合同期限

1.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1.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聘用乙方__________部门工

2. 甲方因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随时调整乙方的工

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制。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甲方的工作性质作调整。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 工资报酬:

1) 甲方确定乙方合同期内工资报酬为:岗位工资为 元。

2)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甲方实行变岗变薪办法。甲方的发薪日期为每月的月底。

3)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依据甲方规章制度为乙方办理相关福利保险。

五、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敬业精神和职业技能。

3.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 乙方因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开除、除名或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劳教、拘留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劳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或被拘留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就业医院规定的最低期限治疗、疗养的;

3) 实行计划生育的乙方(指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在获取甲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完辞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将罚扣乙方最后一个月工资并视为乙方违约。

七、 违约、赔偿责任

1.甲方违反《劳动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国家和当地规定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违反《劳动法》及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和约定条款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八、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甲方员工手册、相关规章制度约定为准。

3. 劳动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制定或修改的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正在生效的各项规章制度都直接构成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予以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机构员工合同范文3甲方(聘用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 聘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会计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正确、及时、完整地填制会计凭证,做到帐目清楚,凭证齐全。

2、按公司规定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3、与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4、遵守公司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附:财会岗位职

5、严格按公司相关标准或职业操作流程完成工作。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甲方实习期工资为 元/月,实习期满后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将上个月的工资支付给乙方。如双方有其它薪酬意见可友好协商补充。

第五条 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遵守甲方提出的保密条款。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培训机构合同篇(2)

为了明确各自的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开展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协议后,经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地成立_________网站分支机构,并以甲方名义在当地开展工作,办公地点及办公设备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便于开展工作的相关文字资料,办班或举办讲座,在师资方面有权要求得到帮助。可优先优惠运作联合会策划的各种项目。

3、协议签定后,乙方须上交加盟合作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时间为签定协议即日起一年。合作双方满意可续签。

4、乙方每次开公开课或内训课需要甲方帮助设计课程和聘请老师,需提前25天申请,老师的讲课费用和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5、乙方给当地学员发_________资格证书,按实际证书成本费支付给甲方:初级(_________元)、中级(_________元)、高级(_________元)、特级(_________元)。其他证书都是按实际价格支付,各种不同证书有不同补充协议。

6、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当地开展工作必须遵纪守法,按照协议条理开展工作,否则,撤销合作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 甲方给予乙方以下支持

1、品牌资源:享受_________品牌带来的影响力及连锁加盟体系,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运作模式等,还可联系国家有关部委相关部门以及国家一级社团组织,参与主办有关大型社会活动。

2、项目资源:甲方将为乙方精心设计、独具特色的专业培训及系列课程、权威资格认证及管理咨询项目,并不断开发新的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的优秀项目,以适合培训市场的需求,适应市场变化。

3、人力资源: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官员、中外知名专家教授、高级培训师、著名企业家、职业经理人资源,为加盟合作者节省公关经费,节约讲师课费等许多费用,辅助合作伙伴建立永续的人力资源保障。

4、管理模式:甲方为乙方提供完善的管理系统及人事培训,传授_________培训认证管理模式,规范并完善合作伙伴培训认证体系,使其更具号召性、权威性、系统性、科学性。

5、协助运作:结合_________先进的培训认证模式及系统体系,甲方为乙方提供管理支持,指导并协助合作伙伴在所辖区域内的培训认证教育市场运作。

6、市场支持:甲方将细分市场,保证加盟机构在同一城市或地区仅此一家,以确保该加盟机构的市场占有率及利润。结合_________遍及全国的营销网络,形式多样的市场活动,加强及扩大乙方的市场影响力。

7、资料支持:甲方为乙方提供目前所有的培训认证教育教材(或讲义)、资格证书、结业证书、研修班证书、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证书及培训认证市场宣传资料,帮助合作伙伴开拓培训市场,获取利润。各种证书的价格补充协议规定。

8、网站支持:甲方_________网站将宣传乙方,并乙方关于公司简介、管理培训、资格认证、管理咨询及其他服务在内的最新信息。

9、信息支持:有专业部门收集国内外教育市场信息,综合分析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随时掌握国内外教育流行动态、各类教育资讯。

10、策划支持:甲方将为乙方提供论坛、年会等大型活动的具体策划方案,利用成功的策划方案进行复制和推广。

11、办事处支持:甲方可作为乙方_________办事办公寓所,轻松实现乙方驻_________办事处的部分功能。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及协议的期限和解除

1、甲方有权指导和监督乙方开展工作,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纪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无法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时解除。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培训机构合同篇(3)

2.本优待方法不得与计划其它优待方法同时实施。二、 乙方职员工报名参加课程培训时,应主动出示证件,否则甲方得拒绝优待。三、 甲方对于乙方之身分有疑问时,乙方应给予必要之协助。四、 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开课讯息传达周知全公司职员工。五、 在协议书有效期间内,乙方持有效证件报名参加课程时,甲方不得拒绝优待,否则乙方得自动停止特约关系。六、 本协议书有效期限自签章日起生效至xx年xx月xx日止,合约到期前得经双方同意办理续约。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xx__大学

代表人:______(签章)

电话:xx______

地址:xx______

乙方:xx______

代表人: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xx__

培训机构合同篇(4)

关键词:区域一体化 珠三角地区 农民工培训 合作机制

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珠三角地区农民工问题,特别是农民工培训问题,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因此,国家公布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随着《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珠三角地区区域一体化步伐将加快,程度将加深。区域一体化加深使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培训合作成为研究前沿课题之一,本文就此做初步探讨。

农民工培训合作机制的界定

(一)农民工群体的特征

农民工是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它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一个特定范畴。农民工群体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身份的双重性与过渡性。农民工户籍身份是农民,一般有承包土地;农民工主要从事二、三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职业身份是产业工人。农民工最终发展趋向是转变为市民,但是农民工市民化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二是低收入水平。农民工一般从事低技术、高体力工作,收入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三是高流动性与内部逐步分化。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差,经常在不同职业、不同区域间流动;在进城农民工中,一部分人在城市拥有稳定的工作和居所而成为“准市民”,一部分人返回农村务农,一部分人的就业和生活状态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处于流动状态。

(二)农民工培训是兼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性质的准公共产品

从经济学角度看,农民工培训既不是纯私人产品,也不是纯公共产品,而是兼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性质的准公共产品。农民工培训合作就是不同的行为主体共同生产“农民工培训”这一准公共产品。在内容上,农民工培训合作涉及培训动力、培训投入、培训运行与管理等内容;在行为主体上,农民工培训合作涉及政府、用人企业和培训机构。对行为主体进行组合,可以把农民工培训合作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不同行为主体之间的合作,即政府、用工企业、培训机构之间开展农民工培训合作;二是相同行为主体内部不同部门之间开展农民工培训合作,例如,不同行政区域的政府之间开展合作,不同用工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不同培训机构之间开展合作。从国内外经验看,农民工培训合作的可持续需要建立起长效的合作机制。

(三)农民工培训合作机制不同于农民工培训机制

农民工培训机制主要由动力机制、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及评估机制所构成。农民工培训动力机制是农民工培训的动力来源和作用方式,是推动全社会对农民工培训实现优质、高效运行并达到预定目标提供激励的一种机制;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主要涉及培训投入主体的选择及投入力度的确定问题;农民工培训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培训运行程序以及培训管理制度。不同行为主体(政府、用工企业、培训机构)围绕培训动力、培训投入、培训运行与管理等内容开展的合作方式及其作用方式才是农民工培训合作机制。

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培训现状

(一)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分布情况

珠三角地区曾经是全国最大的农民工输入地,外来农民工数量约占全国跨省就业农民工总数的1/3,相当于长三角地区和渤海湾地区的总和。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春节以来,农民工流向出现了由以珠三角地区为主转向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同步聚集的趋势。珠三角地区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珠三角的出口加工区和镇(街道)、村(社区)工业区。珠三角地区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就业,分别占55%和42%。珠三角地区农民工以普通劳动力为主,按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公布的数据,拥有初中以下文凭的农民工约占48.9%,拥有高中或中专文凭的农民工约占40%;无技能证书的农民工占45.3%,初级技能或职称的农民工占25.4%,中级的占24.1%,高级技能或职称的仅占5.2%。

(二)农民工培训的主要模式

在珠三角地区,“在干中学”模式、“企业培训与开发”模式和“公共技能培训”模式是农民工培训的主要方式。“在干中学”模式不同于传统农村“师傅带徒弟”的技术培训方式,它涉及的对象是利用亲缘、地缘和朋友等社会关系获得工作岗位的农民工,它不仅使农民工获得了一定的生存技能,还提高了他们对社会和工厂化生产方式的适应能力。“企业培训与开发”模式是企业投入人力、物力对所雇用的农民工进行培训。“公共技能培训”模式是政府扶持农民工开展技能训练,它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些模式可以看出,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培训主要涉及农民工、用工企业、培训机构和政府等行为主体。

(三)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培训供给不足的表现及其原因

当前,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培训需求大增。在一些农民工传统集聚区,如深圳市宝安区,出现了农民工培训热。农民工培训需求大增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需求结构变化。近几年来,珠三角地区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普通农民工的需求减少,技能型农民工的需求增多。2008年,珠三角地区劳动力市场的无技术等级或职称的求人倍率(招聘/求职)为0.87,即一个普工只有0.87个岗位需求,但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求人倍率高达2.19、2.31和3.36。相对于需求而言,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培训供给不足。供给相对不足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工培训体系不完善。在珠三角地区,正规的培训机构和非正规培训机构共存,培训机构鱼龙杂混、良莠不分;正规职业培训学校布局不合理,重复设置,无序竞争,学分无法相互承认和衔接,不能适应不同层次的农民工培训需要。

二是农民工培训经费支持体系尚未成型。农民工培训所需设施设备、师资、教材、实践基地等教学资源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农民工培训经费主要来自农民工交纳的学费、用工企业的培训开支、政府的财政补贴。一方面,受经济运行周期波动和农民工工作更换频繁等影响,农民工交纳经费和用工企业培训支出并不稳定;另一方面,政府补贴主要用于本地农民工而不是公平地用于所有农民工,本地政府部门之间、各地政府之间各自为战而产生某种利益博弈,这些使得政府补贴的公平与效率都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改革。

三是农民工培训方式和内容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农民工普遍居住分散、上班时间不统一,而大多数正规的培训机构仍沿袭全日制教育的方式。这种教育方式,一方面使农民工难以接受正规的培训,另一方面也为非正规培训让出市场空间,从而影响了农民工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另外,农民工文化基础差,工作强度大、时间长,学习能力较低,农民工之间的文化素质和技能差距也较大,现有的培训方式往往很难适应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接受能力,严重影响着农民工培训需求的可持续性。

珠三角地区的农民工培训供给相对不足的主要原因是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培训合作停留在初级阶段,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分工与合作明晰的农民工培训体系。在珠三角地区,不同行为主体之间的农民工培训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如政府出资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用工企业委托培训机构为本企业农民工培训等,而相同行为主体之间的农民工培训合作却很少。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培训合作之所以还是初级的,在笔者看来,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因此,当前,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培训合作的工作重点是构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长效合作机制。

构建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培训合作机制的设想

农民工技能整体水平提高与否关系到珠三角地区顺利实现产业升级和发展模式转变。开展农民工培训合作是解决农民工培训现存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技能整体水平重要途径。当前,广东省正积极贯彻执行《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着手构建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环境保持共同治理、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在这个背景下,开展农民工培训合作、构建农民工培训合作机制理应是珠三角地区构建“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和“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重要内容。

从国内外经验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政府、企业、培训机构多方位合作机制才是农民工培训合作的长效机制。根据农民工培训行为主体组合,可从两个层面来考虑构建珠三角地区政府、企业、培训机构多方位合作机制:一是政府、用工企业、培训机构之间合作机制;二是不同地区政府之间、用工企业之间、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

就构建政府、用工企业、培训机构之间合作机制而言,应根据农民工培训的产品属性,合理划分政府、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作用边界。政府应重点支持公益性强、受益范围广的农民工培训项目,支持政府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帮助多数企业或者中介机构降低培训成本与风险的农民工培训项目。例如,政府可出资扶持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大型农民工培训基地;除在初期提供必要的启动或示范支持外,政府不应扶持那些外部性较小、主要由企业受益的培训项目,这一类项目应该由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完成;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培训市场秩序监管,以促进农民工培训可持续发展。

就不同地区政府之间合作机制来说,应根据农民工培训的外部性来划分各其作用边界。对受益农民工流动范围过大、外部性很强的需要政府扶持的培训项目,应该由广东省政府来实施;对受益农民工流动范围相对集中、外部性相对弱的需要政府扶持的培训项目,应由主要益区的政府来实施。另外,应把合作培训农民工纳入推进珠三角一体化的议程,建立珠三角地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是劳动保障局)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解决农民工培训投入、培训监管等问题。

就用工企业之间合作机制来说,能够开展培训合作的用工企业往往是同行业企业或者行业关联度大的用工企业,同行业用工企业之间往往既有竞争关系又有合作关系,可通过行业协会出面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合作;行业关联度大的用工企业之间主要是合作关系,可由用工企业自主合作开展农民工培训。

就培训机构之间合作机制来说,由于当前珠三角地区培训体系处于无序竞争状态,因此,首先,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加以规范和加强监管,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使培训条件相对好的“地下”培训机构转为“地上”培训机构;另一方面治理整顿条件过差的非正规培训机构;其次,依托在建的职业培训基地,多方共同建立起大型的农民工培训基地,吸引各类培训机构入驻办学,形成类似于广州大学城的规模效应,在此基础上,入驻培训基地的培训机构可相应开展互认学分等合作;再次,使农民工培训产业化,形成大、中、小培训机构分工合作的格局,满足不同层次的培训需要。

此外,还有用工企业与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这类合作是建立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之上的商业委托关系,可按市场运行机制实施。

值得指出的是,在构建政府、企业、培训机构多方位合作机制的起步阶段,政府介入较多是必要的,但随着农民工培训体系的健全,政府应逐步退出,让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平青,姜长云.我国农民工培训需求调查与思考.上海经济研究,2005

2.郭家虎.构建适应农民工特性的社会保障制度.财政研究,2008

3.张晔林,应瑞瑶.农民工培训机制探讨.经济纵横,2007

4.杨志明.农民工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趋向呈现三方面变化.中国政府网,2009

培训机构合同篇(5)

我国就业压力大,结构性问题突出。开展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是缓解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短缺,促进再就业的有效手段。中央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对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所需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对困难地方给予适当补助”,“由政府给予资金补贴的免费培训和服务项目,要进行严格、科学的效果评估”。根据这一要求,各地财政普遍加大了再就业资金投入,支持再就业培训工作。免费培训制度的确立,扭转了再就业培训经费没来源、资金无保障的局面,建立了政府经费补贴与培训效果相结合、与再就业效果相挂钩的机制,把再就业培训推向了一个新阶段,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首先,挂钩机制有利于促进培训就业结合。根据培训后再就业的效果,由政府给予经费补贴,补贴前,可有效推动培训机构提高市场化运作功能,围绕就业需要设置专业和组织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吸引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提高再就业能力;补贴后,有利于肯定培训机构工作成绩,产生示范效应,形成激励、引导和竞争机制,带动更多的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提高培训的规模和效果,促进培训就业有机结合。

其次,实行挂钩机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财力有限,如何把宝贵的政府经费使用到刀刃上,是一个大课题。从促进就业的角度看,政府面向教育培训机构和下岗失业人员,出资购买培训促进再就业的实际成果,既可推动培训、扩大就业、满足公共需要,实现“双赢”,又能够形成教育培训机构和下岗失业人员平等地享受政府资金支持的政策环境,强化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职能作用,还可以有效扭转以往培训经费偏重于投入基本建设、培训机构热衷建大楼做表面文章的倾向,最大程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从长远来看,实行挂钩机制明确了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培训改革发展方向。实行挂钩机制,在教育培训领域树立起就业的旗帜,通过考核就业状况,来评估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方向和教育质量,可以有效推动教育培训机构围绕社会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调整办学行为,推动教育培训事业的改革发展,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如何运用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综合考核培训成果?

运用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综合考察培训效果,就是根据培训的合格率和培训后的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等指标,对培训机构给予经费补贴。一般来讲,培训成果的直接体现就是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效果。对这两方面指标进行评估考核,既提高了对培训过程、质量方面的要求,又能够调动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扩大培训规模。实际操作中,有以下三种方法。

综合考核法。对培训机构提出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再就业率两项指标,同时满足两项指标的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参加培训人数从地方政府得到经费支持。如江西省要求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就业率达到60%以上,由省财政按照全部学员每人400元标准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天津市《免费再就业培训补贴办法》规定,定向培训达到80课时以上,出勤率达到80%以上,参加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接受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的人数达到参加培训总人数的60%以上的,按参加培训人数给予每人300元的补贴。这种办法简单明确,好考核,易操作,受到培训机构的欢迎。

分段考核法。考虑到下岗失业人员从参加培训到实现再就业,需要一定时间,为便于操作,将培训经费的补贴分为培训后补贴和就业后补贴两部分,分段考核,分段支付。如天津市规定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0课时以上,出勤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50%以上,由培训机构申请,按参加培训人数给予每人300元补贴。参加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接受培训后半年内,实现再就业人数达到参加培训总人数的50%以上的,再按照实现再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元补贴。

湖南省规定,培训合格率达到90%(含90%)以上的,按培训人数的培训补贴标准的50%核拨补贴;培训合格率达不到90%的,按培训合格人数的培训补贴标准的50%核拨。对培训后一年内连续实现了再就业半年以上的,按就业人数支付培训补贴的剩余部分。

青海省将培训补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培训后合格率为依据,结业时合格率达到90%以上(含90%)的,按实际培训人数核拨补贴标准的50%,结业合格率在90%以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核拨补贴标准的50%;第二部分,以培训后就业率为依据,培训结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的,按实际培训人数的80%核拨补贴标准的另外50%,就业率达到70%以上的(含70%),按实际培训人数核拨补贴标准的另外50%,就业率达不到60%的按实际就业人数核拨补贴标准的50% .定向考核法。开展定单培训或定向培训,在考核再就业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培训人数核拨培训经费。实践中定单培训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类是用人单位与下岗失业人员达成用工意向后,由用人单位委托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的培训;一类是由再就业培训管理服务机构或公共职介机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的培训;一类是教育培训机构自行开发的有明确用人意向的培训。由于定单培训有比较明确的就业意向,因此在经费补贴方式上一般以培训人数为根据。如湖南省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再就业培训项目,其培训补贴标准应根据培训时间、培训专业、市场价格、培训人数、培训合格率和再就业率等情况核定,每人不超过450元。

三、如何运用就业率直接考核培训效果?

运用就业率直接考核培训效果,就是按照培训后实际就业人数对培训机构给予经费补贴。这种操作办法是,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根据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的人数,由政府财政对培训机构核拨培训经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当前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困难较多,培训后就业人数有限,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重点做好培训机构的组织发动和培训后的就业服务工作相当重要。应结合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瞄准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大力开发定单式培训,并通过培训项目招投标的方式,调动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再就业效果。在这方面,陕西省实行的操作办法比较有效。

陕西省在着重考察再就业人数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对再就业培训机构主要依据接受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进行经费补贴,凡签定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视为再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占培训人员总数80%以上的,一次性拨给全部培训经费;再就业人员占50%以上的,拨给70%的培训经费;再就业人员占30%以上的,拨给50%的培训经费;再就业人员占30%以下的,按照实际就业人数拨付培训经费。这种方法,既体现了培训经费补贴与再就业效果直接挂钩,又充分考虑到了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和参加人员的实际情况和个体差异性,针对不同的再就业效果,根据不同的标准核拨经费,通过经费补贴这个杠杆,来有效地提高培训机构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加强就业服务的积极性。

四、如何通过个人先行垫付或核发培训券的方式支付培训经费补贴?

为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率,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在探索个人垫付培训经费或核发培训券、再就业后由财政予以报销等灵活的经费补贴方式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如上海市规定上海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参加各等级的职业资格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再就业的,均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区县职业介绍机构申请培训费补贴。江苏省规定,自费参加非中标定点培训机构再就业培训并属于减免费培训专业(工种)的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合格后,可凭培训结业证书、就业登记证以及培训缴费收据到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培训机构合同篇(6)

第一条开展技能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库区安置区移民群众的职业能力,帮助移民群众创业就业、增产增收,促进和谐稳定。

第二条技能培训分为生态农业技能和农业适用技术、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创业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六种类型。

第三条技能培训工作采取鼓励移民群众参与自主培训和集中组织培训两种形式。移民自主培训补助政策由县财政局负责会同县移民局共同制定,报政府批准实施。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中培训管理。

第四条三峡后续工作技能培训坚持与部门资源有效整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移民部门综合主管,行业部门归口负责,培训机构承训,培训资金各记其帐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移民局为全县移民技能培训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移民技能培训实施规划项目库和年度计划,下达年度培训计划任务,对技能培训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县财政局为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监管单位;

县农业局为全县蔬菜、药材等种植产业培训责任单位;

县农机局为全县农业机械技术培训责任单位

县畜牧局为全县畜牧产业培训责任单位;

县特产局为全县柑桔、茶叶培训责任单位;

县林业局为全县核桃、食用菌产业培训责任单位;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为全县电子商务培训责任单位;

县旅游局为全县旅游服务培训责任单位;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全县创业培训责任单位;

各企业或相关用人单位为岗位技能提升和就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

鼓励创新培训种类,根据移民群众实际需要,有培训意愿单位可向移民部门申请,移民部门根据年度资金计划进行安排。

第二章技能培训范围、对象、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三峡后续工作技能培训范围和对象为库区移民群众。

第七条三峡后续工作技能培训类型、标准及要求:

(一)创业培训。主要是通过电商等新型创业形式培训,帮助有一定经济基础和创业意愿的对象掌握创业知识,成功创业或做大做强企业。培训对象年龄在20至50岁。创业培训补助标准3000元/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60学时。创业培训可结合小微企业帮扶政策进行。

(二)生态农业技能和农业适用技术培训。主要是帮助培训对象提高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技能,实现增产增效增收,培训对象年龄18至64岁。生态农业技能和农业适用技术培训补助标准500元/人,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30学时,随农事季节安排,分次进行。生态农业技能和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方式,培训地点以田间地头、村落院坝为主。

(三)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主要是帮助农村中文化程度较高的培训对象掌握新型农业科技知识,成为库区安置区农业生产的科技带头人。培训对象18至55岁。培训补助标准1800元/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90学时。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可采取参观学习、理论讲授和实作训练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致富带头人培训。主要是帮助有一定经营头脑和经济基础的培训对象通过发展种养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商贸服务业等成为专业大户,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培训对象20至50岁。致富带头人培训补助标准1500元/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60学时。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可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经营管理等实际需要开展培训。

(五)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是帮助已在企业就业的移民群众,提升岗位技能水平和适应转岗就业的要求,主要在企业生产岗位上进行。培训对象18至55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助标准800元/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60学时;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是理论提升和在企业生产岗位上进行实践。

(六)就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帮助培训对象掌握二三产业职业技能,实现上岗就业。培训对象18至55岁。就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500元至3000元/人(详见附件《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参照表》,未列入表内的专业可参照相近专业分类确定)。就业技能培训主要采取定单培训和“招工与招生结合培训”的方式进行,订单培训是指培训机构先落实企业用工需求定单,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培训;招生与招工相结合培训,是指培训机构与用工企业共同招生、招工,共同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就在该企业就业。

第八条培训工作坚持群众自愿,贫困对象优先原则。各培训责任单位应以市场需求、群众期盼、简明适用为要求,以提高培训质量为宗旨,充分结合我县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建设等实际需要,深入研究创新培训种类,合理安排培训内容。

第三章培训组织实施

第九条年度计划申报。根据省局计划申报时间要求,移民局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编制申报年度培训计划。

第十条年度计划下达。根据省移民局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县移民局会同县财政局将计划任务分别下达到培训责任单位。

第十一条确定培训承训机构。各责任单位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对自愿申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将计划任务合理分解下达到各承训机构,并与各承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培训的专业、人数、资金、时间、地点、质量、就业要求等。

第十二条培训实施方案编制。各培训机构根据下达的计划任务和培训专业类型要求,编制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实施方案编制基本内容包括:培训类型、培训专业、培训对象名单、培训地点(有实训要求的要明确实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培训教材、培训教师资质、组织形式、预期效果、考试颁证,就业途径等。

第十三条方案审核。培训机构将编制的培训实施方案报送培训责任单位,由培训责任单位组织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方案审查同意后,培训机构方可组织开班。

第十四条组织实施。培训方案审核通过后,培训机构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开班和实施培训。

第十五条培训考核。培训班结束时,应对培训学员所学技能进行考试考核(农业适用技术培训除外)。就业技能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原则上应使参训学员达到相应的职业技能水平,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应获得农业主管部门新型农民认定证书,创业培训应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证书。相关部门没有培训专业证书的,由培训机构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第十六条组织验收。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后,组织自验,进行查漏补缺,自验合格后,按要求整理好培训资料,申请培训责任单位进行验收,培训责任单位应组织验收组按照合同、实施方案对培训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办法采取查阅资料、电话抽查、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资金拔付。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将培训资料整理分别报送县移民局和县财政局各一套,申请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拔责任单位或培训机构。

第四章培训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管理。各主管单位应根据培训任务需要,会同财政、人社、农业、教育等部门,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具备技能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年度培训项目任务。具备技能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包括优势大中型企业、中高职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就业培训中心等。各责任单位通过竞争性比选将培训机构确定后,应将培训机构情况报送县移民局上报省移民局备案。

第十九条实施监督管理。各培训责任单位应加强培训过程监督管理,安排专人对培训工作进行现场监管。核对参训人员,掌握培训进度,考核学员培训质量和效果,并将检查和抽查情况进行记录。

第二十条档案资料管理。培训档案资料由培训机构负责以培训班次为单元进行整理,建立培训台帐,并按要求完成国务院三峡办三峡库区职业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录入。培训档案共分三个部分:

综合档案。综合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合同、培训实施方案、教材、学员花名册、学员培训期间考勤表、培训实施责任单位监管记录、考试考卷、学员理论考试成绩,学员技能考核成绩,学员颁证情况、学员就业情况、培训总结、以及培训过程中形成的照片和声像档案等。

个人档案(见附表:培训对象参与培训档案表样)。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对象姓名、姓别、年龄、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及家庭成员信息和从业情况;身份证复印件、职业技能证书或培训证书复印件,就业协议复印件。学员对培训工作评价意见,由培训机构根据不同类型培训班要求,负责将培训内容、培训学时、纪律要求统一印制,开班时统一发放给学员,培训结束,培训学员对参与培训情况进行认定,对承训机构的培训过程、教学质量、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签属意见后统一交培训机构,存入个人档案。

验收档案。包括培训机构自验情况、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验收情况。

第二十一条培训资金管理。县财政局为三峡后续教育培训资金的监督管理单位。负责三峡后续教育培训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

(一)培训资金由财政局直达培训责任单位或培训机构。

(二)培训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使用,严格执行《兴山县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以培训班次为单元建立专业台账,实行专帐核算与管理,严禁与其它培训资金混合建帐。

(三)三峡后续教育培训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支出,即培训教材费(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和声像教材等方面支出),教师聘请费(授课教师的课时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方面的支出),参训学员费(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教材、考试考核等方面的支出),以及用于技能培训所发生的招生、场租、宣传、资料印刷、在线学习、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四)培训机构应自觉接受上级及同级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培训机构以任何方式弄虚做假,套取培训专项资金,对弄虚做假,套取培训资金的,一律取消培训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培训计划管理。各培训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批准的计划任务,将培训对象确定到人,实施精准培训,不得随意调整和扩大实施范围、改变培训内容和突破计划人数,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申报审批。

培训机构合同篇(7)

近年来,党中央提出了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提出了新形势下进行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的任务要求。当前,全国县(区)级公共教育培训资源存在着各自为政,多头办学、条块分割、缺乏统筹的现象,造成人才、设施和场所的极大浪费等现实问题,迫切需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制、机制的探索与改革,加快干部培训资源的整合,理顺干部培训体制,合力构建和打造一个规范、统一、完备的基层干部公共教育培训基地,构建一个以县(区)委党校为龙头、各级部门业务培训学校(中心)为基础的“大党校”教育网络体系,形成功能互补的公共教育培训新格局。

1.温州市鹿城区公共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的现状调查

1.1县(区)公共教育培训机构数目众多,但是职能覆盖不全

经调查,温州市鹿城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名目繁多,他们各自占据着相应的培训市场和培训资源。这些机构的多头设置,主要原因是省级、市级相应的主管部门都配备此类教育培训机构。省级机构的培训业务量还可以,到了市级就已经大面积萎缩,县(区)级机构的培训业务量就变得寥寥无几,最后往往沦落到靠出租房子养工作人员的地步。在实际工作中,县(区)级行政部门的相关人员确实有相应的业务培训需求,目前仍有部分部门有意增挂培训机构牌子,设立相应教育培训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因此,面对如此众多的培训机构,却没有足够的业务培训能力,即使再新办、设置更多的机构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培训能力差、培训业务量少的现状。

1.2各机构存在多、小、散现象,造成培训资源的极大浪费

各培训机构明显存在着“硬件不硬、软件太软”的现象。由于各培训机构仅占据着鹿城区某个特定公共领域的培训任务,其业务量严重缺乏,培训场地闲置率非常高,因而势必造成硬件不硬。同时,由于培训业务量的制约,也会造成教师专业配置不齐全和教师的专业分工不明确,同时引发专职教师课时量严重不足,教师教学能力得不到充分锻炼。据了解,鹿城区妇女活动中心、文化中心,或自办或外包,都在做着一定份额的老年人培训工作,而鹿城区老年大学作为老年人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自身却没能配置相应的师资,影响力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场地闲置现象相当严重。

1.3各部门多头办班、名实不符,增加了公共财政的经费支出

虽然各地县(区)委、县(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每年要求各单位上报干部培训办班计划,能够放到县(区)委党校办班的要放到党校统一办班,以整合办学资源。但是一直以来,各有关办班单位既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规范的教学计划、合理的课程设置和专业的师资教学,更谈不上对教学管理的监督、考核和评估。不但培训质量无从谈起,更是存在“以培训为名,行旅游考察之实”的现象,严重浪费了公共财政的培训经费,同时也败坏了政府的公众形象。因此,必须下大力气严格对各部门的培训进行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提升质量和效果。

1.4涉及办班的主要部门和主要培训科目情况

以温州市鹿城区为例,很多部门(如图所示)从线上说,省、市级上级单位均设有相应培训机构,就本区而言也有其业务培训职能,但是作为县(区)级地方财政根本无力承担如此众多的培训机构。因此,各部门有想要申下属培训机构的、有正在申办中的、也有已经申办成的。但是,即使业已申办下来的培训机构也是存在着场地、师资、培训业务量形成不了规模效益的问题,而处于半停顿状态。

温州市鹿城区公共教育机构设置现状及资源配置需求表(如下表)。

这些部门主要的培训班次科目包括科(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统战干部班、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公务员新任班、公务员知识更新班、社区、村干部培训班、农民技能培训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班、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各类中小学校长培训班、教师进修班、专业技能人才培训班、工会干部培训班、团干培训班、妇女干部培训班等班次。上述班次长则月余、短则数日,很大一部分短期班次往往带有外出考察的内容,业务培训变成走过场、形式化,成为外出考察的由头,达不到培训的预期效果。

2.整合公共教育资源是做大做强县(区)干部教育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必由之路

2.1新形势、新任务决定了县(区)级教育培训资源必须进行整合

必须要着力改革创新,解决公共教育资源建设、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足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完善县(区)级公共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置布局,要围绕构建“布局合理、资源统筹、优势互补”的公共教育培训体系,健全以县(区)委党校为龙头、各级部门业务培训学校(中心)为基础的“大党校”教育网络体系,形成功能互补的公共教育培训新格局,将师资队伍配全、配强,提高综合培训职能,共享培训资源,优化培训机构,实现一校多能,提高培训效率。

2.2破解县(区)级公共教育培训资源存在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整合

培训资源是培训工作的基础,直接影响公共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的质量,主要的问题有:一是多头办学,分散投资,重复配备教职人员、教学设施,造成人、财、物力的严重浪费。二是培训渠道多元、混乱,培训机构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培训对象和内容重复而雷同,导致公共教育培训秩序的混乱。三是由于财政投入分散,导致机构办学规模不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后勤服务跟不上,严重阻碍着培训质量的提升。四是由于班次少形不成规模效应,教师缺乏实践锻炼的机会,教学经验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加之缺乏再教育、再培训经费,师资水平难以保证。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教育机构办学管理体制,走优化整合培训资源路子。

3.构建公共教育培训运行新机制,实现资源整合效益最大化

对各种干部公共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合力打造一个功能强大的县(区)级公共教育培训学院,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基层干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支撑县(区)级地方政府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势在必行。

3.1建立以党校为主体的综合性公共教育培训机构

按照“优化整合、扩大规模、集中办学、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培育特色”的原则,将县(区)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建立一个由县(区)级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公共教育培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作为职能协调、决策、议事机构,成立以县(区)委党校为主体、干部教育和部门业务培训为核心的区级“公共教育培训学院”,实行“多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办学模式。要让这个公共教育培训学院实现公共资源集约化,公共教育培训效益的最大化。

3.2构建职能完善、覆盖全面的新的公共教育培训体系

构建一个以县(区)委党校为龙头、以其他培训机构为基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公共教育培训学院”,构建县(区)级公共教育培训体系。要在县(区)委、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总抓,赋予县(区)委党校具体协调和统筹安排当地基层干部和各类人才培训工作的职能,把各类培训统一纳入“公共教育培训学院”的教育培训体系中,改变各部门分散培训、培训资源效率不高的局面,形成以党校为龙头,部门业务培训分工合理、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整体联动的基层干部和各类人才公共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格局。

3.3以人为本,实现人、财、物的有机融合

推进县(区)级公共教育资源整合要始终把人、财、物的有机融合放在一个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各校资源整合后可能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多校能够实现平稳合并、有机融合、高效运转、人心安定。其中,解决好人的问题,是合并能否成功的关键。要突出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帮助职工树立发展信心,正确认识多校合并对公共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对个人前途的正面影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体现整体观念和一视同仁,不人为制造缝隙,使各校教职工在统一的管理运行中实现有机融合。要从职工的现实利益出发,在职工的工作分工和收入分配等方面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让教师职工充分感受到几校合并后带来的切身利益。

3.4实行“三统一”原则,稳步推进机构整合的实施

县(区)委党校及其他部门学校在合并之前是相互独立的事业单位,各自承担着不同的培训业务,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多校合并后,必须实行财务、管理、待遇三统一的原则,统一财务收支、统一人员调配、统一福利分配,理顺内部的各种关系,使多校迅速融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实现资源整合效益的最大化。另外,从工作实际情况出发考量,众多教育机构合并也许不是一时可以一步到位、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可以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先,我们可以将部分条件比较成熟,合并意向比较强、阻力比较小的单位实行合署办公,整合场地、师资、行政资源。其次,对要设而未设,或者有申办培训机构需求、正在申办中的机构,进行集中挂牌,举行统一挂牌仪式。第三步,根据改革的深入和职能的进一步梳理,完成县(区)级公共教育机构整合改革的总体目标。

3.5改革经费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培训经费是保障公共教育培训机构工作正常开展的最重要因素。长期以来,投入不足、自我发展能力弱一直是制约县(区)级各类培训机构良性发展的瓶颈。为改变当前政府公共教育培训经费低效运行的现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破除公共教育培训的部门“小金库”,分散的资金整合起来,使有限的公共教育培训经费集中使用,达到效益的最大化。要推行公共教育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县(区)级财政年初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共教育培训事业的需要逐年增加。要将公共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县(区)财政统一列支,由 “一个口子”进出。要探索拓宽公共教育培训经费的筹措渠道,争取各级党费中的干部教育培训资金和其他部门资金的支持。

在当前县(区)级公共教育机构处于整合、改革的大背景下,在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成为时代潮流的大环境中,各县(区)地方政府要顺应时代潮流,将当地的公共教育资源整合作为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成为本县(区)级机关公共服务职能提升的一个突破口!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着眼于有效提高公共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改变干部教育、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状,逐步整合县(区)级公共教育培训机构,使之有机融合为有序高效运转的统一整体,使有限的公共教育资源最大效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彭华.城区联合党校改革模式的探索与思考[J].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0(06)

培训机构合同篇(8)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政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综合执法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2021年##镇校外培训机构摸排情况,截至6月29日,全镇共有培训机构共计21家(不含本镇培训机构3所分校区),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1家。

各中小学要提醒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与休息时间,理性看待中小学校外培训。如果您确有让孩子接受课外培训的需求,请注意选择正规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切勿让学生到列入“黑名单”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学习。同时,欢迎广大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办法行为进行监督,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提醒学生参加文化课程培训时,务必选择有办学许可证的合法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自觉抵制缴纳3个月以上的培训费用,远离非法培训。各中小学要继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及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监管,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培训机构合同篇(9)

摘要:构建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是从根本上扭转我国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面临的不利局面的有效举措。本文根据河北省产业结构特点,阐述了构建多个政府部门协同管理、培训机构多元化、市场需求与人才培训相互促进、培训模式灵活多样、学员受训宽进严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的途径。

关键词 :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河北省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5)02-0027-04

作者简介:朱树金(1965—),男,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与图书情报。

基金项目:2014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课题“适应河北省经济特点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的研究”(项目编号:JRS-2014-3056)

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21世纪初,国家及各省出台了一系列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培养政策。但是,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高技能人才缺口仍然十分巨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在数量、结构和素质上仍然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为解除制约我国产业调整、升级和持续快速发展的高技能人才“瓶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旨在推动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们认为,尽快建立一个完备、严谨、高效、充满活力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有效途径。

笔者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法规、政策以及培训历史、现状、目标等,以河北省社会经济和产业特点为例探讨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构建。

一、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历史与现状

2002年,劳动保障部启动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北京、天津、大连等30个重点城市,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行业和企业集团率先启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辽宁、江苏、浙江等地相继启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本地区发展战略规划。2003年,劳动保障部先后启动电子信息产业和电力高级工培训项目。2004年6月,劳动保障部、国资委选择了34家具有代表性的中央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2006年,高技能人才工作逐渐步入快车道。2007年5月,劳动保障部开始实施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

人社部为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在2008年批建101个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基地和176个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企业基地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逐年开展了部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部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评建工作。特别是启动实施了“2013年部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后,各省市积极开展工作,分别评建了部级、省级、市级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此项工作的目标成果之一就是要构建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二、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分析

(一)培训体系要素

1.培训管理

由于高技能人才的培训涉及的部门较多,至少涉及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教育部门及职业院校等,所以很难说由哪个部门独立担当管理者的角色,由国务院及各级政府部门来直接管理似乎不太现实。我们认为,应依据中国国情,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教育及国资委、发改委等部门全力配合,成立一个联合办公室来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与报批高技能人才培训政策、条例与法规;制定高技能人才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培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高技能人才的评定和标准等。全力加强行业、企业、政府及相关职业院校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管理一般限于宏观管理、政策管理,即管理要法制化。

2.培训主体

谁有资格搞培训?一般来说,为调动全社会的培训积极性,谁都可以搞培训,培训主体可以多元化。但培训结果不能降低标准,所以必须认真考察某个组织是否有资格担当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主体。根据我国目前的培训现状,能作为培训主体的有行业企业内部培训机构、社会公共培训基地、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其他一些社会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必须具备培训能力,包括培训场地、培训设备、培训师资、培训教材以及灵活的培训模式、严谨的培训制度、充足的培训资金等。所有培训机构必须由管理部门严格把关、慎重选择,并经过事前按标准评定和事后按业绩评定两道关,才能保持高技能人才培训主体的资格。培训主体既要多元化,也要标准化。

3.培训对象

对管理部门来说,哪些人需要培训、要达到什么样的培训目标、某个地区目前或未来需要什么人才等,都需要经过研究确定。不同的培训主体要根据自己的培训特长选择不同的培训人群。培训对象按人群区分有企业员工、下岗工人、农村剩余劳动力、农业工作者、在校学生、刚走向社会的青年等。按不同职业区分,不同的行业、工种、岗位等也有不同的培训对象。培训对象要个性化区别对待。

4.培训研究机构

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应该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理论探讨和实践经验总结;研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制定各行业高技能人才的评定标准;组织各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等。此研究机构应从属于管理机构,由行业协会、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基地和职业院校的相关教师以及技能大师组成。研究机构本身应具有市场调研和信息反馈功能。此机构还应有自己的研究经费、课题立项权等。研究机构要智囊化。

5.培训模式

培训模式是培训体系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培训主体和培训对象各异,决定了培训要求各异。针对不同的人群和不同的培训内容,各培训主体要结合不同的培训要求确定不同的培训模式。如脱产培训、业余培训、全日制培训、校企合作培训、师徒制(含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训、工程实践培训、区域流动培训等。培训模式各种各样,但最后的培训结果必须符合高技能人才的评定标准。培训模式要多样化。

6.培训教材

针对不同内容的培训需求,应该具有不同的培训教材和培训方案,培训时按方案扎扎实实地完成培训教材上的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主体可以根据不同的培训模式编写不同的培训教材和方案,但培训教材必须经由培训研究机构提出修改意见并审定,再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培训教材要岗位模块化。

7.培训环境

营造一个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社会氛围是很有必要的。环境因素主要有社会人才观、法规体系、经济发展状况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是一项国策,主管部门要扭转全社会的人才观念,使人们对技能型人才有正面的认识,技能型人才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同时,应不断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使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效防止政令不行的问题;在福利政策上,在严把评审关的同时,要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待遇;培训工作必须紧跟和预见当地经济发展形势,真正做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训环境要社会化。

8.相关制度

与高技能人才培训相关的一些制度也是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考核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为促进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有必要实行培训与考核分开的制度。建议管理部门组织、聘请外地的行家里手来做考官,避免考核过程中的人情关系,既是对培训主体的考核监督,也是对用人单位和被培训者负责。也可以将技能培训考核与技能资格证书考核结合起来,使各方人士更加重视技能培训。考核既是对培训效果的考核,也是对培训主体培训资格的考察。

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必须制定培训资金保障和资金管理制度。为调动企业开展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国资委或发改委等企业管理部门应该要求企业按本企业的注册资金按比例建立职工培训基金,以后每年按全员年工资的一定比例(现行规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追加职工培训资金。职工培训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受训职工应对企业尽一定的服务义务才能流动,否则,接收单位应当给原单位补偿培训资金。对于其他培训机构的资金保障也要有相应的制度。对于政府投资筹建的公共培训基地,管理部门要保障相关法规的落实,确保资金到位并监督其资金使用。

(二)培训体系要素之间的关系

培训体系各要素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依存关系。管理办公室是具有权威性的组织、监管部门,同时也是一个服务、协调部门。培训机构的审批,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资金的调拨,培训法规和制度的制定,培训结果(人才评审)的认定,政府、企业、培训基地以及职业院校各方关系的协调等工作,都需要管理办公室来完成。

培训机构是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和承担者,也是本体系中的主要角色。其角色定位由相关法规决定。培训机构要依据有关培训法规,保质保量地完成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培训任务。培训机构还要如实提供培训工作的统计数据,配合培训研究机构搞好研究工作。

受训对象和培训机构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培训机构根据本地区的总体培训规划,按照管理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接纳适合自己的学员,认真负责地开展培训。同时,对学员要因材施教,准备一些具有个性化的培训方案,在培训周期、时间、地点、培训模式、教学与管理模式等方面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培训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机构和培训模式,以期达到最好的培训效果。

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培训模式作为培训主体的组成要素,要具有适应不同培训对象的能力。所以,教材和培训方案的开发要突出实训性、技能性、灵活性、个性化和模块化。在培训中要突出职业操守,使受培训者有敬业精神和钻研兴趣。

社会氛围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外部支撑,政府有积极性,行业、企业有积极性,劳动者有积极性,培训机构有积极性,才能在全社会形成重技能、学技能的局面。管理部门要发动尽量多的机构和人员广泛宣传技能型人才的优越性,教育部门应在招生制度上和资金投入上向职业教育倾斜,积极进行教育制度改革,大力实行产教结合,实现职教与普教无缝对接。发改委对于大力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在项目扶持和资金扶持上也要有适当的倾斜。要鼓励企业对有真才实学的高技能人才切实提高福利待遇。

培训工作要想持续、有序进行,就必须有一些必要的培训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要见成效,考核必不可少。人才考评应该突破指标限制和年龄限制,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由“无关人员”主持考评,这样才能调动劳动者的培训积极性,才能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构建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河北省第一产业相对落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针对这种情况,对农业劳动力的培训要分两部分:一是对进城人员的培训,需要充分发挥公共培训基地的作用;二是对扎根农业的人员的培训。一方面,政府方面要在农村大力发展集约化、农庄化生产,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现代化程度,实现农业生产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为配合农业生产的转型升级,要大量培训适合现代化农业生产需要的各类高技能人才,在培养人才的同时促进农业生产的转型升级。

第二产业是河北省的支柱产业,但并不普遍发达,总体表现为产业结构的重型化和低级化。第二产业以黑色金属冶炼为一级主导产业,是污染较严重的行业。未来河北省在对传统产业实行技术改造升级的同时,还要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化,对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日益转向多元化。

第三产业涵盖面广,解决就业问题的能力强。但河北省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就业人数少,致使第二产业就业压力较大。可见,河北省经济结构还有很大的调整空间,未来河北省要大力培育适合省情的第三产业,加快服务业发展,提高其在经济体中的比重。

针对以上所述的河北省经济结构特点,与河北省经济结构调整趋势相应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应及时跟进,培训任务十分繁重。由于存在就业人群在产业间的流动,河北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要特别注重培训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同时要切实做好培训规划工作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在普及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培训结果实事求是地评定其技能水平。根据河北省的情况,在采取常规培训模式的同时,还可以采取强化型的区域流动培训模式和工程实践培训模式。前一种模式就是由某个培训机构或企业将数量合适的技术人员送到本行业发达的地区或省份的培训基地或企业中进行强化训练;后一种模式就是在重大项目或工程建设或设备引进与创新中边干边学、强化训练。

由于河北省产业调整复杂,人才培训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经济结构调整对人才需求的同时,还要主动出击,有预见性地以优化人才结构来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

我们的目标就是要构建一个全方位的多个政府部门协同管理、培训机构多元化、市场需求与人才培训相互促进、培训模式灵活多样、学员受训宽进严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这个培训体系是适应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的:培训主体的多元化满足了培训需求多元化的特点;培训主体的分工合作、培训模式的多样化以及受训者的宽进严出满足了产业提升对技术骨干高技能化的需求以及受训者成分复杂的特点;按人才市场需求培训并辅以人才需求预测性培训适合了河北省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必须调整的特点;研究机构的设立适应了河北省培训工作方兴未艾的局面;环境建设和资金投入制度的建立对河北省思想保守、观念落后、企业不重视职工培训的状况也很有针对性。

高技能人才培训与高技能人才培养不同,人才培养具有全面性和长期性,人才培训可以看作是人才培养的一个方面、一个方法、一个组成部分。但目前开展较好的只在国有大型企业中,所以,必须把民营中小企业同时纳入培训主体中来,共同参与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体系,随着地区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及其引起的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培训体系要做一些调整,培训制度以及相应的法规政策也要适时修改。

参考文献:

[1]曾书琴,陈绍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对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启示[J].成人教育,2013(3).

[2]彭佑兰.中小民营企业承担高技能人才在职培训的必要性分析[J].成功(教育版),2013(2).

[3]王静雅.河北省产业结构与人均GDP变动分析[J].企业导报,2012(3).

培训机构合同篇(10)

近年来,鄯善县按照干部教育五年发展计划和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从组织管理、资金投入、整合资源、注重质量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逐年改善,教师队伍日趋优化,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质量逐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新时期、新形势也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急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1、阵地资源整合不够。近年来,随着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的场所、设备等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但在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区域优势、合作交流、优势互补等方面探索实践不够,致使培训资源难以共享。

2、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教师队伍建设存在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现实问题,以县委党校为例,现有人员15人,其中管理、后勤人员11人,专职讲师仅4人,教师的理论水平普遍较高,但实践经验不足,知识水平、知识结构不能满足干部教育培训的需求,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与现代干部教育培训的多样化、生动化、形象化、直观化等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导致“讲的不好讲、听得不愿听”,培训过程中机械“灌输”多、教学互动少,理论宣讲多、联系实际少,在讲课艺术性、语言趣味性和知识系统性、内容针对性上较为欠缺,有的老师在各种班次的教案多年一成不变,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没有独到的观点和见解,缺乏艺术,缺乏新意,缺乏吸引力,学员听起来单调乏味,培训是被动式的。

3、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在培训方式上以课堂教学为主,实行的是你讲我听、你读我记、上面讲讲、下面听听、记记笔记、写写心得的“灌输式”、“填鸭式”的传统的教学方式。在教育培训内容上,长期偏重于政治理论等传统内容,忽视了市场经济、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等新的专题知识的培训,没有根据干部职业、年龄、文化、心理特点和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进行针对性培训,适应时代要求的、干部队伍急需的业务知识培训没有跟上,存在“一个单子吃药”的现象,不能很好地适应时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队伍的知识需求,不能很好体现教育培训的全面发展。培训内容单一滞后、形式单调、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成效,成为制约干部培训质量和效益的瓶颈性因素。

4、办学特色不明显。近年来,鄯善县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逐年扩大了培训规模,增加了培训班次,平均每年要培训600—1000名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达到了大规模培训的目的。但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的和谐统一上,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对如何通过教育培训来推动干部与时俱进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实现干部教育培训效益最大化的探索上力度不够。

二、原因分析:

1、探索创新不深入。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现量与质的统一是各级培训机构急需探索的重要课题。因受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人员编制、师资队伍素质等因素的限制,导致培训机构有心无力,对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开发培训模块、工作探索创新存在畏难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开拓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

2、师资结构不合理。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化越来越快,知识的更新周期也越来越短,培训工作中干部知识“需求”多样化与干部教育“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日渐凸显,新的形势下,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对我们的党政领导掌握新知识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然而目前干部教育师资队伍骨干教师后备力量储备不足,教师知识面狭窄、单一,知识层次参差不齐,知识优势往往在政治理论方面,教育的内容也主要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广大干部急需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实际应用能力不能得到有效、及时补充,导致“学”与“用”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训干部的学习积极性。

3、激励机制不健全。在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方面,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简便、易于操作的评估体系,由于对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未能进行科学评价、评比,兑现奖惩措施,无形中弱化了培训机构的责任意识。在师资队伍管理上,由于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收入分配机制和奖惩机制,教师既无压力、又无动力,无法充分调动和激发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主观能动性,导致部分教师满足现状、客观上助长了消极、懈怠的心理。在教育培训的质效落实上,对干部培训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存在培训与使用脱节的现象,滋长了培训学员中的“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的不良倾向,有的参训干部把培训过程变成交朋友找关系的过程、联络感情的过程,把干部培训场所当成了“疗养院”“度假村”,影响了培训的质量。

三、对策建议:

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已进入了突出能力建设和质量效果的攻坚期、转型期、发展期,干部对培训的需求从培训理念、培训模式、培训机制到培训基地建设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干部培训工作的创新,努力构建更加开放、更具时代特色的干部学习培训体系。

1、以整合资源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阵地建设。

一是要继续加强基础建设。要牢固树立树立质量效益的观念,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投入是最具有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的投入的重要意义,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目标,切实加大对干部培训机构的投入力度,在软、硬件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封闭式教育培训、管理模式。针对当前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基地资源,在改善培训机构的办公条件的基础上,合理统筹校舍建设、实践基地划拨等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建立集日常教学、封闭管理、实践体验为一体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努力发挥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教学、服务功能,实现干部教育培训效益的最大化。二是合理整合教育资源。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思路,科学准确定位培训机构发展理念、方向,依托现有资源,在突出办学特色、培训规模、教学质量上做文章,并积极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加强区内外著名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师资、设备等资源优势,开展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拓宽急需、紧缺的专业知识培训,促进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逐步形成上挂著名培训机构,横联本地涉农部门、教育基地,辐射各族党员干部、群众的开放式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水平,为大规模培训干部服务。

2、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师资力量。

一是落实知识更新机制。实施干部教育师资培养计划,分期分批开展教师全员培训,采取外出培训、专题培训、业务交流、学历培训等中、短期培训形式,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培训机构学习培训,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二是实施素质提升工程。鼓励教师进行知识更新,业务创新,教育引导教师及时涉猎理论前沿信息,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教学研究、交流,以思想理论宣传工作者方永刚同志为楷模,当好干部、群众“政治翻译”,用宣讲的强烈的感染力、说服力,充分展现党的创新理论的无穷魅力。同时,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要确定一定数量的调研课题,积极开展理论研讨活动,鼓励教师承担重大科研课题,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素质与水平。三是加强兼职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当前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和需求,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选聘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构建开放式、高层次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资源库,并通过加强兼职教师的考核、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努力促进优质师资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资源共享。四是要优化整合教师资源。在全地区构建大培训体系,按照地县联动、统分结合的原则,根据培训模块需求,在全地区培训机构进行合理整合,结合教师自身优势,精心优选政治理论宣讲、涉经涉农知识培训、专题研讨、实践体验等专业教师作为重点培训对象,选树专业典型,在继续强化提高培训的基础上,对县级培训机构教师进行分专题培训,保证各培训机构在每个专业领域、学科范围都有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并对培训效果、授课质量提出高标准、高要求,对专业教师讲授、学员反响进行跟踪了解、科学评价,坚决避免重复老套,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3、以增强培训质量为核心,进一步突出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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