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汇总十篇

时间:2024-03-12 16:20:19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篇(1)

一是各地发展不平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有些省(市、区)起步比较早、发展较快,如广东、山东等省,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很多省份同步审计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完全展开。

二是审计组织方式基本一致。全国多数地方审计机关将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以从1个审计项目立项、1个审计通知书、出具一份审计报告,逐渐转变为1个审计项目立项2个审计通知书、出具2份审计报告;在审计实施上各地做法基本一致,都采用组成一个审计组、同步进点、对党委书记和政府行政首长两人同时进行审计的方式。

三是审计内容和重点基本确定。中央两办《规定》第十八条明确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从而从法规和制度层面统一了党政领导同步式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四是党政主要领导审计内容侧重点不同。党委书记和政府行政首长在工作的程序、分工方面,一个侧重于决策,一个侧重于执行,所以对两者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各有侧重。对党委书记的审计,一般侧重于对其任职期间宏观经济管理、重大经济决策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审查其发展思路、工作措施和实施成效;而对政府首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则主要侧重于对党委重大经济决策的落实执行情况,审查其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建设性及有效性,重点关注政府在预算管理、政府投资、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民生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是审计层次明显提高。基于对党委书记是“一把手”和其领导经济工作主要侧重于决策的认识,与已往审计不同,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时将经济决策作为审计的重点与切入点,主要关注领导干部决策机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决策程序是否规范、透明,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决策实施的效果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等,特别关注涉及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民生改善、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与过去相比,审计层次明显提高。

六是审计方式方法有所变化。由于将地方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在内容和重点上的特点,审计的方式方法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审计实施中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委政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党委书记、政府行政首长的批示和领导干部签批的有关报告文件及内部规章制度的阅研;广泛开展与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成员以及离退休老同志、基层代表的座谈,听取他们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效果的意见等。

二、县级党政领导同步审计的难点。

(一)经济职责划分困难,经济责任界定难。因为地方党委、政府同是一个地方的决策层,目前有关规定尚未对党政领导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党委在决策的过程中承担着执行上级决策的职能,政府在执行的过程中也需作出决策,党委书记和政府首长的职责虽有分工,但并不是完全独立,在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两者职能相互交叉,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客观上是难以截然分开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是以“权”定“责”区分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对书记和政府首长权力运作方式和任期经济责任实质并没有较为清晰的认识,无法明确各自的审计重点,在评价其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时,职权范围的不明确使责任划分难度增大。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篇(2)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既可以从广义上理解,也可以从狭义上界定。广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一切审计,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则是特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学校财务、校办企业、基建部门和院、系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一种行为。

在高校中有效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对高校负责人的工作业绩及其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给予充分、正确的评价,同时又是对下一个任期的事前监督。它对于考核高校领导干部以及促进高校改善管理办法,提高办学效益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固有特征,以及高校自身发展的特点,在高校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尚存在一些难点,笔者就此谈谈认识并提出解决这些难点的措施与建议。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分析

1 先审后离难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任职期满或因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在领导干部换届后或任期届满时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此,在审计过程中,一方面出现了配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因为被审计对象己到新的岗位走马上任或己退休在家,而继任领导又因为不了解情况或者认为与自己无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的配合,使审计工作陷于被动;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审计结论难以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2 对经济责任人的评价难

审计评价既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统一的、可行的经济责任量化考核指标,缺乏一定的行政责任定性考核标准,缺少一定的法律责任相应法规,使得审计评价工作难度加大。造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二点:一是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这项工作的时间不长,多数前任领导没有经过离任审计,必然造成对被审计者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应负的经济责任难以认定;二是一些校办产业负责人上任时,主管部门没有规定明确的任期经营目标,审查经营成果和业绩没有量化指标依据,结果导致责任划分不清。

3 审计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审计信息手段十分有限,难以规避审计风险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经费的筹措渠道愈来愈多,经费支出也愈来愈繁杂,内审任务必然随之加重,审计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随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展开和审计复盖面逐步扩展,许多经济责任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多年, 有的甚至十几年。在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审计部门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耗费和较长的审计时间才能完成这项工作。然而,客观要求审计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审计结论,其难度可想而知。此外,按照教育部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主要对近两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因此,这项工作必将隐藏着难以克服的审计风险[1].

另外,仅靠审计部门从账面审计掌握的情况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评价,依据明显不足。因为审计的范围、内容是有限的,审计部门所认定的经济责任仅限于根据审计对象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述职报告和其他资料,依据有关规定所能界定的经济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及党风廉政情况,审计部门就更难全面掌握,一些领导干部经济犯罪问题常常不直接通过财务收支反映出来,如“领导干部收受贿赂、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问题,仅仅依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查实,因而审计很难揭示一些账外的东西,因此仅靠审计就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作出全面评价风险很大[2].

4 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和缺乏标准,审计成果利用难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也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发挥。

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难点的对策

1 制度建设是基础

高等学校应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校办产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得到贯彻落实。组织人事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考核干部的必经程序。在调整干部时尽量避免“成批量”的进行,真正将“先审计后离任”这一制度落到实处,防止“审任脱节”。

2 明确职责,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的确定,是客观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两个标准。定性审计标准,包括真实性审计标准、合法性审计标准和效益性审计标准。定量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经济目标计划完成比率、业务招待费支出比率、人员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违规违纪金额比率等等[3].

高校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在领导岗位职责中明确其经济责任。领导干部上任之初,应该就经济责任和权利义务签定相关协议,以统一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的范围、内容和标准。本着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把定性和定量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握一个准确的结合点,量化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其绩效。

3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其他审计,其专业性、政策性很强,审计风险更大,因此不仅要求审计人员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需要审计人员不断摸索,大胆创新,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点,时刻树立风险意识,积极防范审计风险,还要求审计人员要严明审计纪律,对审计核实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4 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创造经济责任审计的优良环境

加大宣传,使高校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对促进和加强教育财经管理,规范经济秩序、推进学校廉政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重要作用,提高人们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解和认识,获取各方面的支持[4].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也是组织人事、纪委监察部门监督的重点对象,因此,要整合各个监督部门的力量,形成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组织监督、纪监监督相结合的新的干部监督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要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相结合,要密切关注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受理的群众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时,要改善审计工作、技术条件,确保审计工作所需的经费,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5 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标准,提高审计结果运用透明度

坚持“四个公开”: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公开;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公开;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公开;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开。建立内审通报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开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审计决定和建议的情况,通报被审计单位整改后内控制度变化等情况以及还存在的有关问题。

参考文献:

[1]鲁先发,李刚,胡泽珍,颜永红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点分析[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1,3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篇(3)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既可以从广义上理解,也可以从狭义上界定。广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一切审计,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则是特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学校财务、校办企业、基建部门和院、系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一种行为。

在高校中有效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对高校负责人的工作业绩及其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责任给予充分、正确的评价,同时又是对下一个任期的事前监督。它对于考核高校领导干部以及促进高校改善管理办法,提高办学效益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固有特征,以及高校自身的特点,在高校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尚存在一些难点,笔者就此谈谈认识并提出解决这些难点的措施与建议。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1 先审后离难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任职期满或因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在领导干部换届后或任期届满时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此,在审计过程中,一方面出现了配合难和执行难的,因为被审计对象己到新的岗位走马上任或己退休在家,而继任领导又因为不了解情况或者认为与自己无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的配合,使审计工作陷于被动;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审计结论难以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2 对经济责任人的评价难

审计评价既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统一的、可行的经济责任量化考核指标,缺乏一定的行政责任定性考核标准,缺少一定的法律责任相应法规,使得审计评价工作难度加大。造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二点:一是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这项工作的时间不长,多数前任领导没有经过离任审计,必然造成对被审计者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应负的经济责任难以认定;二是一些校办产业负责人上任时,主管部门没有规定明确的任期经营目标,审查经营成果和业绩没有量化指标依据,结果导致责任划分不清。

3 审计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审计信息手段十分有限,难以规避审计风险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经费的筹措渠道愈来愈多,经费支出也愈来愈繁杂,内审任务必然随之加重,审计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随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展开和审计复盖面逐步扩展,许多经济责任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多年, 有的甚至十几年。在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审计部门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耗费和较长的审计时间才能完成这项工作。然而,客观要求审计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审计结论,其难度可想而知。此外,按照部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主要对近两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因此,这项工作必将隐藏着难以克服的审计风险[1].

另外,仅靠审计部门从账面审计掌握的情况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评价,依据明显不足。因为审计的范围、内容是有限的,审计部门所认定的经济责任仅限于根据审计对象所提供的资料、述职报告和其他资料,依据有关规定所能界定的经济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及党风廉政情况,审计部门就更难全面掌握,一些领导干部经济犯罪问题常常不直接通过财务收支反映出来,如“领导干部收受贿赂、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问题,仅仅依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查实,因而审计很难揭示一些账外的东西,因此仅靠审计就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作出全面评价风险很大[2].

4 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和缺乏标准,审计成果利用难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也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发挥。

二、解决责任审计难点的对策

1 制度建设是基础

高等学校应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校办产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得到贯彻落实。组织人事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考核干部的必经程序。在调整干部时尽量避免“成批量”的进行,真正将“先审计后离任”这一制度落到实处,防止“审任脱节”。

2 明确职责,建立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的确定,是客观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两个标准。定性审计标准,包括真实性审计标准、合法性审计标准和效益性审计标准。定量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经济目标计划完成比率、业务招待费支出比率、人员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违规违纪金额比率等等[3].

高校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在领导岗位职责中明确其经济责任。领导干部上任之初,应该就经济责任和权利义务签定相关协议,以统一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的范围、和标准。本着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把定性和定量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握一个准确的结合点,量化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其绩效。

3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其他审计,其专业性、政策性很强,审计风险更大,因此不仅要求审计人员有很高的素质和业务素质,需要审计人员不断摸索,大胆创新,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点,时刻树立风险意识,积极防范审计风险,还要求审计人员要严明审计纪律,对审计核实的,要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4 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创造经济责任审计的优良环境

加大宣传,使高校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对促进和加强财经管理,规范经济秩序、推进学校廉政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重要作用,提高人们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解和认识,获取各方面的支持[4].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也是组织人事、纪委监察部门监督的重点对象,因此,要整合各个监督部门的力量,形成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组织监督、纪监监督相结合的新的干部监督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要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相结合,要密切关注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受理的群众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信访,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时,要改善审计工作、技术条件,确保审计工作所需的经费,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5 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标准,提高审计结果运用透明度

坚持“四个公开”: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公开;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公开;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公开;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开。建立内审通报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开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审计决定和建议的情况,通报被审计单位整改后内控制度变化等情况以及还存在的有关问题。

[1]鲁先发,李刚,胡泽珍,颜永红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点[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1,3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篇(4)

科研单位科研活动及经济活动的日趋活跃,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笔者结合近年来科研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实践,尝试对科研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难点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科研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一)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及评价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现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征求意见第二稿)等,但在具体操作方面尚缺乏系统的审计工作准则和标准。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一定程度上依赖其职业判断,引用法规时工作难度较大,难以准确地从客观的角度分析问题,容易造成审计结论的偏差,增加了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本身包含了财务审计、法纪审计和绩效审计等各方面的内容,综合性很强,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目的、要求尚没有统一、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审计评价尺度难以把握,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增加了审计评价难度。

(二)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紧、任务重,风险高

经济责任审计多由组织部门委托,审计的对象均为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由于很难预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的时间,不能列入审计工作计划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较广,而审计时间要求往往比较紧,难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审计内容时间跨度大,事项多,审计依据本身也在不断地变化完善中,加大了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难度。特别是任期换届时人事变动的批量性,在短期内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尤为突出,增加了审计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手段滞后,方法不科学,审计矛盾多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大环境背景下,科研单位经济来源,经济成分呈多元化特征,内控不完善、执行不力现象大量存在,信息失真、暗箱操作等等行为造成审计环境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目前常规的审计尚停留在财务账项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阶段,手段较为单一、落后,实际中风险导向审计还运用较少,审计人员难以发现那些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隐蔽性强的违反财经法规和纪律的行为。受审计成本限制,审计人员有时被迫放弃了一些审计程序,或审计方法本身选用不当,导致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利用财务审计软件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刚刚起步,远远落后于财务会计信息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审事又议人,直接涉及干部的切身利益,审计部门与审计对象矛盾更为直接。审计实施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处理,审计部门与审计对象的意见不可能完全一致,有时审计对象提出各种理由拒绝在审计签证单上签字,甚至直接找上级领导“讲客观”、“要说法”。而且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往往层次高,掌握一定的权力,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下审上”的现象也越来越多,由于权力不对等的尴尬和审计手段的软弱,审计中手下留情的多,审计质量不高。

(四)审计结果运用较差,重视不够

审计结果运用主要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范围,客观上造成了审计与结果运用的分离。审计部门要应付过多的审计项目,没有运用好审计结果,虽然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收效甚微。审计结果的利用率低,“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审计结果报告滞后。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出现脱节,审计的任前把关作用难于落到实处,导致离任审计只能起到一种事后公证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和使用干部往往是“审归审,用归用”,年初组织部门下计划,年底将审计结果报告归档一存了之。审计结果的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对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二、改进科研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建立和健全法规和评价体系

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快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制化进程。为了使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有章可循,《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及操作办法有必要尽快出台。审计实践中有时会遇到科研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且由于客观原因难以整改的,比如:科研项目立项预算的不合理问题、管理费规定比例太低问题、科研经费结题未结账等问题,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应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客观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部门反映,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法规,使之科学合理。

建立一套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建立系统的经济指标体系,定量分析,应与组织部门协商,细化的指标要与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相关,不同类型不同体系的指标,与财政指标结合,突出各自的侧重点,形成基本指标体系和专门的文书格式,以有利于评价考核,更具可操作性,比如建立管理控制类指标:到位科研经费、科技开发创收、成果(含品种、论文等)、人才引进、培养与使用等,较为准确反映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二是根据经济指标体系合理划分定性等级制,比如实验室建设、财政专项绩效等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定性等次,并相应与干部考核管理挂钩。通过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和经济责任的界定。

(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1、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计划性管理和加大任中审计力度

(1)人事部门应在每年年终前提出下一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让审计部门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加强离任审计工作的计划性,做好审计前准备工作,有效避免因集中、临时审计带来的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

(2)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等常规审计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常规审计成果,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先根据实际情况,为在任的领导干部建立档案。在常规审计时增加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进行日常的资料积累,做到资源共享,既可避免重复检查,又可作为今后领导干部离任时任用的重要依据。

(3)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审计,将一部分任务交由审计中介去完成,注意加强审计质量的监督,利用其审计成果,以发挥审计组织的整体合力,缓解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

2、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正确把握评价范围

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管理特点有所侧重:研究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院属企业、经济实体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则侧重于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不能仅依据表面现象,要关注潜亏和短期行为,在把握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界定。对非审计事项不应作评价,对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不应评价。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这些问题的同时,最好能同时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使被审计单位心悦诚服,真正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3、多管齐下,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1)加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关注内部控制制度薄弱环节,多进行实质性测试,避免审计资源不足产生的风险。

(2)调阅有关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任期内制定下发的重大经济政策性文件,关注被审计对象任期内亲自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检查其执行和贯彻国家经济政策情况。

(3)账面审计与调查紧密结合,广开视听门路,召开集体和个别座谈会,关注材料及群众举报线索,将被审计对象执行财经纪律及廉政规定的行为为审计切入点。

(4)坚持用数字化带动信息化,用信息化推动审计技术方法创新,增强在信息化环境下查错纠弊、规范管理的能力。积极推进以在线审计、实时审计为特征的跟踪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5)坚持多交流沟通,多换位思考,争取被审计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解,客观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性质和特点,配合审计人员的审计“体检”工作,发挥审计工作的“免疫”功能。

(三)提高审计成果的运用成效,确保不流于形式

应结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探索运用审计结果的方法和途径,把审计结果和推进党的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纳入领导干部反腐倡廉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通报有关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作为一份不可缺少的内容进入干部档案,审计评价结果可以列入所、处长任期及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下年度经费安排的依据,使其真正成为考核、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

总之,“十二五”时期对科研单位的经济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创新转型,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为科研单位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刘长志.任中审计的难点和对策. 中国审计报2010.10.20. 第483期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篇(5)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Www.133229.COm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篇(6)

(一)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相对滞后

经济责任审计通常是在上级部门提出委托审计的书面指令和申请后,审计部门予以安排的一项审计工作,不同于列入年初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的审计项目,大多数属于上级或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就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并没有为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的人事任免上提供参考依据,也就没有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开展经济活动情况,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侧重的不应是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本身,而应是被审计者对问题应承担责任的界定和评价。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常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上,从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期限的跨度通常较大,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很大,这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一方面,后任会计可能对任职之前的工作情况不甚了解;另一方面,后任会计可能对任职之前的工作不愿意介入,尤其当任职前的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时。了解情况难,取证难也会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难度较大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检查,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经济活动情况。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复杂的,可能是由于主观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客观原因;可能是由于领导干部个人原因,也可能是由于领导班子集体原因;可能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现实的问题造成的。因此,对被审计者所应负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界定和评价的难度比较大。

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完善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等多方面的完善加以解决。

(一)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完善年度工作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是发生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而比较清楚领导干部任期情况的是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因此,审计机关在制定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时,应主动与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沟通,了解即将任期届满或离任的领导干部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年度工作计划。预先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界定和评价,可以为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突出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除了检查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外,更重要的是检查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在单位各项经济活动中履行了经济责任。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作为审计重点,更重要的是重点审计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所做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及其实施效果,如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实施是否有效等。还应重点审计领导干部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如单位财务是否公开、单位购买活动中审批、经办是否分离等。另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也应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点内容,如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篇(7)

在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方面,要进一步体现绩效审计的基本理念。在实际审计过程中,要从绩效审计的专业角度,科学合理明确的检查因部分岗位领导决策失误、管理不科学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社会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单位存在的资源浪费、损失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等,比较严重的问题,要给出明确的处罚责任。提高对干部职责履行和决策管理方面的评价水平,严格落实相应的奖惩机制,提高经济责任的审计目标。在绩效审计视角下,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以绩效审计的视角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二、绩效审计视角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主要难点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

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来看,有些被审计单位 在信息资料的真实性、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方面依然存在问题,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行为的规范化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为绩效审计的广泛和深入开展造成一定的困难。在真实性合法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基本解决的情况下,绩效审计难以达到较大的覆盖面和较高的层次。

(二)经济责任审计在贯彻绩效审计理念方面缺乏广度和深度

绩效审计,包括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涵盖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经济运营和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覆盖较广,涉及较深。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于绩效问题的关注尚处于探索阶段。

(三)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缺乏确定性,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造成一定的障碍

绩效审计评价会涉及各类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有的指标本身就比较难以量化,加之影响被审计单位绩效的因素比较复杂,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难以统一,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审计人员实践经验和判断能力上的差别,就为评价上的随意性留下了过大的空间,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难以有效控制。

三、绩效审计视角下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水平的措施分析

(一)逐步推进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结合

从绩效审计的主要特点来看,其一般涉及的审计范围较广,审计的问题难度较大,审计方法比较独特,同传统的审计方式,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别。基于绩效审计的这种特点,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应该坚持可行性、重要性和实效性相互结合、有机统一的原则,严格做好相关审计项目的分析筛选。审计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审计工作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审计资源。在绩效审计视角下,做好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的控制,优化审计程序,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水平,逐步实现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深度结合。

(二)提高审计评价指标的建设水平

经济责任的审计,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对其进行审计评价。因此,要制定一套比较符合现代绩效审计理念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这种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更好地发现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资金的使用、国有资产的运营等方面,严格落实相关的审计制度,对于不符合相关审计程序、审计标准的环节,要及时纠正,防止问题的扩大。在建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各级审计单位,既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又要着眼未来,提高审计工作的时代性,坚持审计责任、审计理念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现代绩效审计模式的有点,切实提高审计评价指标的水平。

(三)各级审计工作人员要及时转变和更新观念,切实提高审计资源的整合效果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篇(8)

在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方面,要进一步体现绩效审计的基本理念。在实际审计过程中,要从绩效审计的专业角度,科学合理明确的检查因部分岗位领导决策失误、管理不科学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社会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单位存在的资源浪费、损失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等,比较严重的问题,要给出明确的处罚责任。提高对干部职责履行和决策管理方面的评价水平,严格落实相应的奖惩机制,提高经济责任的审计目标。在绩效审计视角下,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以绩效审计的视角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二、绩效审计视角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主要难点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

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来看,有些被审计单位 在信息资料的真实性、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方面依然存在问题,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行为的规范化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为绩效审计的广泛和深入开展造成一定的困难。在真实性合法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基本解决的情况下,绩效审计难以达到较大的覆盖面和较高的层次。

(二)经济责任审计在贯彻绩效审计理念方面缺乏广度和深度

绩效审计,包括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涵盖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经济运营和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覆盖较广,涉及较深。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于绩效问题的关注尚处于探索阶段。

(三)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缺乏确定性,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造成一定的障碍

绩效审计评价会涉及各类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有的指标本身就比较难以量化,加之影响被审计单位绩效的因素比较复杂,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难以统一,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审计人员实践经验和判断能力上的差别,就为评价上的随意性留下了过大的空间,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难以有效控制。

三、绩效审计视角下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水平的措施分析

(一)逐步推进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结合

从绩效审计的主要特点来看,其一般涉及的审计范围较广,审计的问题难度较大,审计方法比较独特,同传统的审计方式,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别。基于绩效审计的这种特点,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应该坚持可行性、重要性和实效性相互结合、有机统一的原则,严格做好相关审计项目的分析筛选。审计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审计工作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审计资源。在绩效审计视角下,做好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的控制,优化审计程序,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水平,逐步实现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深度结合。

(二)提高审计评价指标的建设水平

经济责任的审计,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对其进行审计评价。因此,要制定一套比较符合现代绩效审计理念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这种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更好地发现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资金的使用、国有资产的运营等方面,严格落实相关的审计制度,对于不符合相关审计程序、审计标准的环节,要及时纠正,防止问题的扩大。在建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各级审计单位,既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又要着眼未来,提高审计工作的时代性,坚持审计责任、审计理念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现代绩效审计模式的有点,切实提高审计评价指标的水平。

(三)各级审计工作人员要及时转变和更新观念,切实提高审计资源的整合效果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篇(9)

监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虽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受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监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监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1.内部审计缺乏真正的独立性

监狱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在审计内容上与国家审计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很多相同之处,但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职责在法律层面上尚未明确,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内部审计的处理权利,使得审计作用难以发挥。加之,委托部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对象,同在监狱长的领导下,均属于同一级次的相对独立管理部门,这种委托关系缺乏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客观基础,缺乏相对的独立性。

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落实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和保障,但在监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成为写在文件中的“纸”度,未能认真落实,没有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职责变成了审计部门的职责,形成审计部门“一于包办”。组织部门不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之间无法配合开展工作,互相推卸责任,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盲日性。

3.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较高

由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性质和特点导致其具有较高的审计风险,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带来的风险、审计方法和于段落后带来的风险、缺乏操作性较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带来审计风险、被审计单位会计工作薄弱和管理不善带来的风险、领导干部先离后审带来的风险。

二、监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原因分析

造成监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以上问题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对内部审计人员没有严格的选拔任用和奖惩制度

监狱内部在选拔任用审计人员时没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没有风险责任的追究制度,形成职业风险。

2.获取审计资料的局限性,难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很多时候只能仅仅依靠内部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文件进行审计,仍停留在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上。重查账轻分析,重财务数据的运用而忽视财务分析,注重存在问题而轻视责任,审计的侧重点不突出,使审计的问题难以查深查透,或者根本发现不了问题。

3.缺乏明确的经济责任目标,经济责任界定难度大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界定划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关责任和客观责任,错误与舞弊责任,违纪与违规责任等。而监狱内部在对中层领导的考核任免中事先并没有明确的经济责任目标,审计

三、完善监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1.落实内部审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制度

监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大部分未通过专业考核录用,严重影响审计质量和效率。要提高监狱内部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在优秀的会计人员中考核选拔任用,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另外,要强化对审计人员的后续培训,使其通晓审计、经济、会计、计算机、英语等各个方面的知识。

2.认真落实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按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加强相关部门的联系,变审计“一言谈”为组织、纪检监察、财务等相关部门“多家议”。整合各个监督部门的力量,形成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相互结合的新的干部监督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要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受理的群众举报相结合,密切关注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受理群众对中层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从中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3.加强制度建设,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域

要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识。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到人,实现审计结果的全面“人格化”,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可靠而具体的参考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干部管理的新机制,细化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目标,明确经济责任,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考核干部的必经程序。在凋整干部时尽量做到“先审后离”,真正使“先审计后离任”这一制度落到实处,重视任中审计,做到不漏审、不缺审。

4.采取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将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结合运用,防范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引入绩效审计已成为必然趋势,除了传统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外,更要关注效益性审计,运用科学的审计分析方法,以定量确定定性,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的绩效情况进行监督、评价,促进监狱经济管理水平和效益的提高,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良性循环。

5.建立科学统一的监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范审计评价行为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一直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被审计对象的敏感点和多方关注的焦点。因此,必须抱着既对监狱党委负责,又对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既对被审计单位负责,又对被审计对象负责的态度,尽快建立一套科学统一的监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正确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勤政、廉政情况,正确划分责任界限,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的运用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篇(10)

笔者以为,领导干部应负经济责任就是领导干部基于其特定职务而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即领导干部所任职务的部门在特定时间内,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促进事业发展情况;重要经济决策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要的经济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和所属单位监管情况;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方面。

了解了什么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及经济责任履行的主要内容,那么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只要抓住以上有关个方面,开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将审计结果与国家的政策、法规,与决策预定效益,与制度设计要求,与党委、政府考核、考评指标,与领导干部职责、职能,与国家廉政规定进行比较、发表评价。具体体现在:

1.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促进事业发展情况。要结合领导干部所在部门经济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主要业务完成情况,结合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经济方针政策情况。

2.重要经济决策情况。要结合部门重大预算分配管理事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重大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性、科学性和效益性。

3.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要结合部门预算编报与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资产管理、资产采购、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法规执行和制度执行。

4.重要的经济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要结合部门对重要经济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对直接分管部门和所属单位监管情况。要结合领导干部直接分管部门和所属单位延伸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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