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主义的现状汇总十篇

时间:2024-01-29 16:55:00

消费主义的现状

消费主义的现状篇(1)

关键词:马克思;公正;社会生产

一、生产公正、交换公正、分配公正、消费公正的内涵

生产公正的内涵。生产公正即公正在社会物质生产领域中的体现,是指社会生产活动的合规律性、合理性和正当性。要实现生产公平正义正需要正确的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义的生产就是要不断向社会提供物质财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自由、平等、全面发展。

交换公正的内涵。马克思认为的交换公正:“这种经济交易作为当事人的意志行为,作为他们的共同意志的表示,作为可以由国家强加给立约双方的契约,表现在法律形式上,这些法律形式作为单纯的形式,是不能决定这个内容本身的。这些形式只是表示这个内容。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①”可见,马克思对交换公正的看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基础之上的,至于如何判断正义,标准就是看是否与特定的历史阶段、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如果交换方式与特定的生产方式相一致、相适应就是正义的,反之则是非正义的。

分配公正的内涵。马克思认为分配是由生产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就有什么样的分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其资本主义分配不公正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②,“如果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③”可见,公正的分配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才能实现。

消费公正的内涵。公正的消费只要在建立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才可以实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消灭可资本主义制度以后,建立起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实行的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阶段。

二、生产公正与消费公正的关系

生产就是消费,消费就是生产。生产直接是消费,表现为生产是以消费为前提的生产,没有生产资料的消费,没有劳动者劳动力的消费,就没有社会生产。所以,从生产就是消费来看,消费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公平正义,就决定着生产公平正义的状况如何,即生产资料的消费和劳动力的消耗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公平正义,就决定着在这一状况下的生产正义状况如何。消费直接就是生产,表现为生产和消费每一方都表现为以对方为手段,以对方为媒介,两者相互依存,共同处于统一体中,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每一方都为对方提供对象,同时,每一方面的实现又是在创造对方。所以,从消费就是生产来看,生产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公平正义,就决定着消费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公平正义;生产公正决定着消费公正。总之,生产公正与消费公正具有内在的同一性。

生产与消费的对立。生产与消费是生产中的两个环节、两个要素,生产居于支配地位,消费决定于生产,然而消费也不是被动的,消费对于生产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消费作为生产的一个要素,其本身就包含在生产之中,一旦生产过程完成,在生产中生产出供消费者消费的产品的时候,消费则独立于生产,此时生产与消费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要素,消费则指产品的消费,消费不再作为生产的要素包含在生产之中,而消费与生产统一于整个生产活动之中的两个环节。生产公正与消费公正具有内在的同一性,但是,生产公正也与消费公正具有相对性。生产公正与消费公正是社会生产总过程的两个环节上的公平正义的实现状况,两者作为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两个过程,其界限不容混淆,生产公正独立于消费公正,消费公正也独立于生产公正。

三、生产公正与分配公正的关系

生产决定分配。马克思对拉萨尔等人从正义的范畴出发来研究分配,以及所提出的“公平的分配”理论,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认为对于分配问题的研究不能就分配而谈论分配,要从分配产生的物质条件,即一定的生产方式进行历史性的研究,探寻分配正义问题的根源。对于分配,马克思则把分配看作将经济学的范畴,在生产的关系之中对分配予以定位。所以,就分配作为生产出产品以后的产品的分配而言,生产决定分配,分配从属于生产。因此,从生产决定分配,分配从属于生产的层面上来讲,生产公正状况就决定了分配的公正状况,有什么样的生产,就会有什么样的分配与之相适应,即生产公正决定分配公正。

分配影响生产,生产也是分配的结果,是生产资料分配的结果,这也是生产得以进行的前提。从这个层面上来讲生产条件的分配状况如何,就决定了产品分配状况的如何,即分配公正就影响着生产公正。生产与分配之间,一方面,当分配作为生产要素的分配的时候,分配本身成了生产的一个要素,所以生产也是分配的结果,是生产资料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方式决定生产资料的分配,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分配方式与之相适应,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分配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生产与之相适应;而分配作为产品的分配的时候,生产又决定分配。生产与分配既有统一性的一面,也有对立性的一面。所以,从生产与分配的辩证统一关系来看,生产公正与分配公正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产公正决定分配公正,分配公正影响生产公正。

四、生产公正与交换公正的关系

生产决定交换。交换作为社会生产总过程的一个环节,包含着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指,包含在生产之中的交换,这种交换包括生产之中发生的各种活动以及各种能力的交换;另一方面,是产品的交换,是由生产决定,而独立于生产过程,与生产、消费相对立的交换又是由生产决定的。生产决定交换,从这个层面来看,生产公正状况如何,也就决定了交换公正状况如何,即生产公正决定交换公正。

交换影响生产。交换是否顺利实现,以及如何实现,影响着生产的进行。从这个层面上来看,生产公正与交换公正的关系就是交换公正状况影响着生产公正状况,没有交换公正的实现,生产公正也难以顺利实现。

总之,马克思对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考察研究,作为生产活动统一体内部不同活动部分来研究的,生产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其他的各个要素,即生产决定消费、生产决定分配以及生产决定交换,生产还决定这些不同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与此同时,交换、分配和消费对生产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同样,生产公正、交换公正、分配公正和消费公正,马克思是从社会生产总过程来加以把握的,生产公正、交换公正、分配公正和消费公正在社会生产总过程的统一体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既有统一性的一面,也有相对性的一面。(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注解

消费主义的现状篇(2)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在经济实力和信息掌握能力方面都不及经营者,传统民法义务保护模式是从法益的层面来保护消费者知情利益的,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知情权,同时通过民事协议衍生出的附随义务不足以应对复杂社会行为,我国现有民事法律制度无法对消费者知情利益进行倾斜保护。要改变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使消费者与经营者处于实质平等的交易状态,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均衡,就需要突破传统民法义务保护模式,探索消费者知情权的经济法权利保护模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确立的“消费者的知情权”正是实践了这种新的有效的保护模式,是经济法对权利保护模式是对传统民法的义务保护模式的超越,其不再是通过被动、间接的方式附加经营者的义务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是通过主动的、直接地确立消费耆的权利来保护其利益,确立知情权模式契合了经济法权利保护的价值、理念,使消费者知情权益保护从民法保护上升到经济法保护,价值追求从民法形式正义转变为经济法实质正义,实质上是由民法的契约自由向经济法的人文倾斜保护理念转变,有利于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均衡。经济法权利的保护不仅体现在对消费者相关权利的确立,而且体现在对经营者等义务主体的课以明确的经济法义务,这种义务不同于民法的附随义务,是基于经营者的特殊地位而设定的,是一种独立明确的义务。

经济法义务与其他部门法不同,是基于主体的差异性来界定,每一个特殊的主体有其特殊的义务。任何一项义务的法律属性判断归根到底应当决定于其产生的价值追求与现今的生存状态。经营者的告知义务正是为了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平衡问题,着眼于社会不特定经济主体利益而确立的经济法义务,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广告法等经济法律规范都对经营者的告知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当经营者违反经济法的告知义务,承担比民法上更为严重的责任。例如消费者发现其购买的产品或接受的服务存在经营者在提供时未告知的瑕疵时,可以依据相关经济法律要求经营者换货、退货及双倍赔偿,还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以对其进行相应行政处罚经济法的告知义务是追求实质正义,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由于信息不对称、经济地位悬殊而产生的不平等状态而实施的一种倾斜性的保护,消费者的知情利益将不再寄托于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之中而是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来保障实现。同时明确经营者的告知义务也可以促使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科技水平,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消费主义的现状篇(3)

当前大学生消费已经成为社会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大学生消费群体在我国消费总体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同时,大学生群体的消费特点和类型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般印象中,大学生消费水平较低,消费能力非常有限,一般以生活消费为主,消费领域集中于日常生活、学习生活等自然性消费上。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国民经济的富裕,大学生群体的经济状态也得到了改善。部分大学生手持高级手机,身穿高级服装,出入高级饭馆,进行短期旅游,个别学生在校外租赁公寓居住,极少数学生甚至还拥有自己的汽车。有研究发现,大学生对信用卡的消费越来越多,甚至在大学生中已出现“卡奴”现象,这种超前消费的意识会对大学生的学业和心理发展产生危害。这些大学生群体的消费水平已处于社会群体中的较高水平。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高消费的大学生群体不仅在规模上急剧的扩张,在消费水平上也在不断地提高,消费总金额也不断地上涨。大学生群体的消费也日趋分层化,层次之间的差异在持续扩大。

正如弗洛姆说:“消费异化一方面加强了接受型心理倾向,窒息人仅存的一点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由于人们把消费当做目的,因此总是喜新厌旧,以至于忘记了在他自己国家里和更贫困的国家里还有许多衣食不济的人”。欲望一旦扩张文秘站:就会滋生浪费甚至罪恶。大学生因为追求高消费而引发的偷盗、抢劫等非法谋利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大学生为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选择打工,虽然可以增进大学生的社会经验,但是它随之产生的大学生学业压力增大,大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则更是令社会各界担心。同时,由于大学生群体的地理集中性,导致个别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会对周围的大学生产生非常强烈的示范效果,促使更多的大学生模仿它们的消费行为进行消费。

大学生消费的发展趋向渐渐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注意,并引发了许多争议。由此,大量的教育研究者对大学生的消费观给予了关注和研究,以期从理论上和方法上给予指导。本研究就消费主义思潮对大学生的消费观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为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生消费观培养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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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对于消费观的研究,由于我国的国家性质和生产力发展阶段的具体特点,我国消费观的研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较快。

(1)关于消费文化的研究。李辉在《西方马克思主义消费文化理论研究》中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消费文化进行了系统的归纳与整理,指出我国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消费文化进行深入的研究,为我国进入消费社会做好理论方面的准备。张吉林《中国消费文化变迁研究》一文中又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对我国的消费文化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并提出当前对消费文化观念进行革新是保证社会正常发展的重要手段。张谦在《高校大学生消费伦理研究》中指出,当代大学生消费伦理上的主要问题是,淡化了传统思想和民族精神,消费方式和成材目标相脱离。这些研究从学科总体的角度出发对当前我国消费观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消费观的总体发展趋势。

(2)关于消费观核心指导思想的研究。主要观点集中于包含科学发展观在内的可持续发展观。廖菲菲在《论可持续性消费》中提出,可持续性消费的实现一方面要在理论层面上对其概念进行界定,划分出内涵并建立起评价机制,另一方面,则需要对群众的消费观念进行干预,建立起系统的、可持续性消费观念的、从理论教学到习惯培养再到保障机制的体系。凌云在《论可持续性消费伦理》中对可持续性消费的伦理进行了探讨,提出当前的消费主义思想存在严重的弊端,必须就可持续性消费进行伦理学的研究,为树立健康的消费观进行指导。在他的提议中,对可持续性消费的伦理研究包括内涵、基本原则等。孙艺文在《消费伦理约束下消费者产品功能需求意向影响因素及作用机理研究》中,对生产领域中的消费伦理进行了研究,提出为可持续发展,应当在生产领域中重视消费伦理的作用,提倡重视理性消费思想。

(3)关于当前社会特别是大学生群体消费状况和特点的研究。张兴桥在《消费异化与消费伦理》中,对消费异化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指出,当前消费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伦理问题,其中,消费异化是问题的核心。在文章中,他试图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提出能够规范当代消费观念的道路。这些研究从前端科研的角度出发,一方面探讨了当前的社会主流思想对消费观提出的具体要求,另一方面也提出了当前社会消费存在的消费异化等主要行为问题和消费伦理等思想问题。陈力在《消费认同理论视角下的大学生消费现象研究》中提出,给大学生消费带来负面影响的重要因素有:消费享乐主义的蔓延、功利主义思想的渗透、价值虚无主义的出现、人的主体性的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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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消费主义思潮下大学生消费观培育概述

消费主义思想在社会上的蔓延并形成消费主义思潮,对大学生的消费观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大学生消费观进行培育是国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对国家、社会、个人的发展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大学生消费观培育的基础一方面是对消费主义的理论研究

形成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是现实对消费主义研究的迫切需要。大学生消费观培育要取得实效,必须要同时对理论进行总结,对需要将进行明确,通过先进思想的指导实现培育。 2.1 基本概念

2.1.1 消费主义思潮

消费主义思潮是指以消费主义为理论核心,有一定的社会群体基础,在现代生活各个领域产生影响的思想潮流。而消费主义是一种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道德现象,是调节消费者行为、思想、情绪、愿望及相应的实践行为的总称。

消费主义按照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所说,就是一种生活方式: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需要的满足,而是不断追求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换句话说,人们所消费的,不是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而是它们的符号象征意义。并认为消费主义所制造出来的“需求”使人们(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消费者)总是处在一种“欲购情结”(Buying mood)之中,从而无止境地追求高档商品符号所代表的生活方式。消费主义是指这样一种生活方式: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需要的满足,而是一种无形的东西的消费,这种无形的意象不断被制造出来,人就陷入这种被不断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之中。也就是说,人们所 消费的,不是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而是商品背后被人为创造出来的符号象征意义。具体表现为人们在消费行为过程中无休止、无顾忌的对自然资源大肆掠夺和物质生活资料的过度消耗,把消费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形成“消费至上”的人生价值观。它强调物质消费的满足感,忽视精神消费的提升;重视商品的“名牌”效应,忽视其使用价值效应。其中典型的消费行为如:时尚攀比性消费行为,奢侈浪费性消费行为等。因而其具有欲望性、符号性、炫耀性、虚假性、异化性等特点。

关于大学生消费观的定义及内涵,诸多学者的看法相对一致。一般认为,大学生消费观是指大学生在日常消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一定规范性、系统性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意识,对大学生满足自身需要所进行的消费行为具有主导作用。

本文认为,由于大学生这一消费群体的特殊性,他们进行消费行为时对消费价值问题所持的根本看法也与一般的社会群体相比具有独特之处,大学生在对消费关系进行价值判断时所持的立场、观点和态度的总和就是大学生的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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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论与现实依据

2.2.1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需要的理论

(1)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不仅有物质需要,而且也有精神需要。“需要”作为一般的范畴,表明有机体的一种特殊状态即摄取状态。任何生物有机体,为了实现自己作为生物的新陈代谢过程和其他生命活动,都要摄取营养物,以维持生命的生存和发展。

(2)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需要及社会活动又促使人们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我们知道,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人们必须进行生产劳动。由于个人的力量是微乎其微的,不能单独同自然进行奋争。因此,人们的活动是由群体来完成的,即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

国内外理论界一般认为,马克思的需要理论可以归纳出一个基本的需要体系或称需要结构,其中包括四个环节,即自然需要、社会需要、一般需要或称经济需要、精神需要。

自然需要,即人的生理方面的需要,在马克思的着作中,这一需要主要是指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需要。由于自然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发展需要,马克思有时也称之为“直接需要”。

而社会需要的内涵要复杂一些,对其含义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是指人类进行社会交往与活动的需要。

经济需要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需要,但将其单列主要是指商品经济、尤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对货币的需要。马克思说“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精神需要,人的精神需要包括两个方面,即人作为主体施展自身的才能的需要和作为个体享用人类文化成果的需要。精神需要也具有物质性,都要通过具体的物质产品来实现。

2.2.2 当代消费主义思潮的理论阐释

消费主义作为一种思潮,具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质,首先,它具备一定的理论形态即消费主义理论,并以一定思想理论为指引。其次,它表现为一种思想观念和思想倾向,是特定环境中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的综合形式。主要表现为:

物欲享受是其内在驱动力。所谓物欲享受是指对物质的需求及追求得以满足和实现。而消费主义思潮极力鼓吹的就是一种贪图享乐的、不断消费来满足无限的物质欲望的一种生活方式,它所表现的就是享乐主义。享乐主义贬低精神生活,强调感官享乐和物质享受,所以它的流行毫无疑问会导致人的物欲膨胀和精神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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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消费主义思潮下大学生消费观的特点及分析 ........................... 14

3.1 消费主义思潮下大学生消费观特点 .................. 14

3.1.1 追求品牌消费符号化 ............... 14

3.1.2 攀比透支消费超前化 .......................... 15

4 消费主义思潮下大学生消费观培育的现状 .......................... 21

  4.1 消费主义思潮下大学生消费观培育的成果 .................... 21

4.1.1 理论研究提供客观研判和教育依据 .............. 21

4.1.2 课堂教学对大学生消费观予以分析和引导 ................. 21

5 消费主义思潮下大学生消费观培育的对策 ......................... 26

5.1 优化消费观的培育环境 .................... 26

5.1.1 社会消费舆论环境的倡导 .............. 26

5.1.2 学校消费教育观念的引导 ................ 27

5 消费主义思潮下大学生消费观培育的对策

5.1 优化消费观的培育环境

大学生的消费观不仅受到学校教育的影响,更加受到家庭教育和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要对大学生进行消费观培育,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在不同方面创造适宜的环境,为大学生培育良好的消费观创造合适的条件。

5.1.1 社会消费舆论环境的倡导

我国在由出口型经济增长转向消费型经济增长后,国家的政策是通过扩大内需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国家经济政策的转变使我国的社会也随之发生变化。为保证我国内需的增长,社会舆论就会引导民众进行消费,以扩大内需市场规模。但是,社会的消费舆论的影响是全方面的影响,它不仅对社会各阶层的民众会产生影响,也会对各级别学校内的学生产生影响。而高校大学生因有独立的消费空间和消费时间表现出受社会消费舆论的影响更为重大。社会消费舆论对大学生产生的重大影响,使对大学生的消费观进行教育必须要对社会消费舆论进行改变。

社会消费舆论环境的塑造,在

宣传上主要包括对商品的介绍与“消费捆绑”。当前社会消费舆论采用的诱发式消费引导无止境地刺激大学生的消费欲望,对大 学生的消费产生负面的影响。对此,应当改变社会消费舆论环境,由诱导式变成引导式,让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回归到理性的角度。在这方面,当前对烟草的消费舆论变化可作为一个参考的方式:原本烟草的广告中典型的是“饭后一支烟,快乐似神仙。”而现在的烟草广告中都加入了“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通过警示语的提醒,使烟草消费者能够对吸烟进行理性的思考而不是盲目消费。同时,对消费舆论环境的塑造还应涉及到语言词汇的“禁”与“限”的使用。当前社会消费舆论中,对奢侈品经常采用的“尊贵”、“高级品位”、“成功人士”类的词语,这些词语的使用,在舆论上将奢侈品与身份、地位等进行捆绑,利用社会舆论塑造出消费层次。社会消费舆论这种“消费捆绑”行为,是对消费观的不良诱导,对此现象,在塑造消费舆论环境中应当采用“禁限用语”,避免产生误导。 社会消费舆论环境的塑造还包括对消费焦点的转移。社会消费舆论对消费的引导作用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对消费方向的引导。在以物质消费为基础的消费观念中,由于物质消费的衡量标准是以物质的消耗为指标,更容易形成符号消费和盲目消费。而以精神消费为基础的消费观念中,精神消费的衡量标准是以人的精神素质的水平为指标,更容易形成理性的消费观念。并且精神消费会提高消费者的自身的素养与知识水平,提高自身的文化表现,有利于消费者的成长与社会价值的提高。因此,当前社会消费舆论对消费方向的引导应当以引导民众的精神消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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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主义的现状篇(4)

进入到20世纪,人类生存的地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土壤、大气、水、整个生态圈发生了与20世纪之前不同的景象,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不再是以往和谐的状态,这种极巨的变化使人类的视角从生产领域转到了环境领域,人类开始意识到自己从事的工业生产活动给赖以生存的家园带来了不堪的重担,20世纪后半叶,在北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有些研究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方法和理论来研究生态危机,其中加拿大学者本阿格尔(以下简称阿格尔)就是这子时期生态学研究代表之一,他提出的“异化消费理论”理论,是其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内容。他认为“异化消费是导致资本主义危机的直接根源。”异化消费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物,生态破坏与其有直接的联系,研究阿格尔的异化消费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异化消费理论提出的思想渊源

生产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而消费能够促进生产,消费与生产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自人类社会进八到工业时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建立,生产力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呈现出极度繁荣的景象,消费形式日渐多样化,伴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是大量的消费活动,而这些消费形式并不全是由于生产而带动的消费需求,其中有很大部分的消费是过激的虚假的消费。阿格尔明确给异化消费下了定义:“异化消费是指人们为补偿自己那种单调乏味的、非创造性的且常常是报酬不足的劳动而致力于获得商品的种现象。”显然,出现了消费者购买商品不是出于自身正真的需求的现象,他们的消费不仅是为了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更多的是为了满足不断膨胀的虚荣心。所谓这样的消费是种被迫的、虚假的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被传播媒介诱导而形成人的畸形的心理状态和社会风气从而引起的种异化消费的现象。而这种异化了的消费观从长远来看对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定的弊端,给生态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破坏。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是建立在科学技术革命基础之上的,而科学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增强了人类对自然的征服欲望,工业化进程不断加速,就需要源源不断的原料供给,大量原生态动植物就成为了工业化进程中的牺牲品。“资本主义的发展往往雁过拔毛、竭泽而渔甚至杀鸡取卵,征服自然和掠夺资源的手段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资本家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不顾利用任何手段,从大自然中获取原材料。从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中可以看出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反过来也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这种异化的消费方式本身就是种畸形的消费,最终带来的是资源的枯竭和环境的恶化,经济全球化使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魔抓在世界范围内延伸,生态失衡问题随之也蔓延到了世界各个角落。在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下,资本家在获取剩余价值后进行的扩大再生产会导致生产过剩,生产和消费产生了矛盾。在资本主义消费领域里,消费是他们衡量幸福感的标尺,消费越多就代表幸福度越高,这样就会导致消费极度膨胀,生产和消费超出了自然承受的范围,产生系列的生态问题。阿格尔曾说:“历史的变化已使原本马克思主义关于只属于工业资本主义生产领域的危机理论失去效用。今天,危机的趋势已转移到消费领域,即生态危机取代了经济危机。”它认为资本主义的危机从生产领域转移到了生态领域,这种异化消费的现象不仅在资本主义国家盛行,包括在现代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的影响下,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供人们消费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多,这样使得人们的消费越来越多样化,同样也会由于市场经济的弊端而产生的一些列消费过剩问题。莱易斯认为,根据疯狂的消费活动来确定人的幸福,这是当代人的异化特征。市场经济结构的弱点造成了人们不得不通过过度消费来满足自己的幸福的环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业生产,“劳动中缺乏自我表达的自由和意图,就会使人逐渐变得越来越柔弱并依附于消费行为。”这些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的生产方式是阿格尔异化消费理论提出的最根本依据。

二、化消费异理论的核心内容

(一)异化消费是导致现代社会生态危机的根源

阿格尔认为异化消费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面临的最主要的异化现象,异化消费是造成社会矛盾的总根源。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许多人把消费数量的多少作为幸福程度的衡量标志,却忽视了自己实际消费需求。盲目的追求“虚假”消费来满足别人对自己的尊重和信任的欲望,这样就会产生种生产消费领域内的恶性循环,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他认为对消费实行操控和调节会延长资本主义的寿命。具体表现在“第子,操纵消费可维持相对较高的利润率,抑制资本主义过多生产多余商品的趋势,第二,操纵消费可以使人们无需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管理就能满足自己。”其实“聪明”的资本家正是通过不断的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来使消费者本身得到满足,从而也就隐蔽了那些因为得不到满足而对现行社会制度产生不满的人,这种虚假的消费

时满足了消费者,因而他们就不会主动起来进行动乱,因此,“消费异化成为资本主义使人们与现实制度“子体化”更有效控制的新手段。”资本家这种新的控制手段是隐形的不知不觉的。对于这种异化现象,阿格尔认为这种行为在真正的人类自由面前是无用的、浅显的、暂时的,根本不能从本质上解决矛盾。要改变这种异化的状态就是使其不在异化,这样就需要人们缩减其消费需求,缩减为工业生产提供源源不断的生产资料,因为生态再无力支撑资本主义控制下的无限生产和无限消费了,要削减对工业原料的开采,那首先要做的就是减少自己的消费需求,减少对广播媒介宣传的依赖,重新思考在生产活动中追求自身解放的价值。

(二)异化消费在客观上扭曲人的本性,阻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异化消费不仅加快了生态危机的进程,同时也违背了人真正的消费需求,资本主义社会强调物质的占有,却忽视了人真正的生存自由。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生理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但是人的需求不仅只限于追求物质的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才是更高层次的需求,而精神的需求不是单靠物质的消费就能够满足的,精神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异化消费这种消费产生的人的自由是虚假的是空虚的。人类界的消费行为是有区别与动物界的,动物的消费只是能满足自身生存需要就足够了,而我们人类的消费是种生产性的消费,这种生产性的消费模式是无穷尽的,生产无极限,那么消费欲望就无止境。异化了的消费正是这种无极限的生产所带来的结果,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越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结果就会导致消费的畸形,那么人们就被束缚在物质利益上,对物质消费追求的重视而忽视了人在精神上的真正解放,这种暂时的、肤浅的满足,不但不是人类正真自由解放的体现,反而它还会阻碍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进程。对物质消费的过度强调会忽视精神文化的自由发展,因而,异化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起着种阻碍作用,应当摒弃这种消费观念。

三、阿格尔异化消费理论的普世价值

(一)对阿格尔异化消费理论的评析

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阿格尔能够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首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对资本主义矛盾进行分析,并按照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观点,安排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同时,他立足于当代生态危机现状,把社会主义与生态危机结合起来,为后人研究生态学提供了一种新的视阈。再者他把生态危机解决的方案寄托在社会主义制度上,提倡建立社会主义生态方式,作为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意识形态内的学者能够意识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的严重后果,而提出变革社会制度坚持真理,这点是难能可贵的。他能够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异化消费是导致生态危机的原因,这也是他本人的一个探索性的发现,值得我们去肯定。阿格尔认为异化消费是生态危机的最深层根源,对于他的这种绝对性的认识其实偏离了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中心点,异化消费是导致生态危机的主要原因,是加剧生态恶化的一个催化剂,但不能说异化消费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生产决定着消费,消费对生产生产生能动作用。阿格尔回避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来揭示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反而则更注重从社会改良的层面上出发,从人的需求结构上来分析,在对人的解放过程中,他只说消除在消费领域中的异化行为,并没有像马克思主张的组织工人起来革命资产阶级统治,阿格尔提出的异化消费理论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异化消费现状的一种不满的态度,它的这种提法也只能算的上是种社会运动思潮,这种“在阶级对立和资产阶级国家暴力机关存在的前提下,单靠新社会运动本身而奢谈社会主义变革职能是个美好的愿望。”他对于异化消费的现象采取的改革措施是,减缓科技发展的步伐,减少科学技术在各领域的运用,使消费合理化,从而缓解生态危机。但是在科学技术发达的今天,不可能靠减缓技术革命前进的步伐来抑制消费解决生态危机,这种方法只能使生态危机陷入乌托邦的状态。

(二)异化消费理论对当今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启示

(1)异化消费要转变为理性消费,推动我国绿色经济模式的建立

消费主义的现状篇(5)

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国民整体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消费是整个社会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大学生既是特殊消费的群体,又是未来经济建设的主力,因此,其消费观念及行为对自身及社会经济发展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广大在校大学生受社会环境、不同观念、家庭条件的影响,其消费内容、结构、方式都出现了很多新特点,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深刻的问题。为避免大学生消费观念的偏差出现和不良消费行为产生,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消费行为,对于社会和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

一、大学生消费的新特点分析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其消费现状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今大学生的生活状态和价值取向,对个人来说这一时期形成的消费观念,可能会影响一生的消费行为,并且与其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全人格的形成与完善密切相关。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的现状主要表现在:

1.无计划超前消费

消费的基本原则是合理分配开支,大学生的主要经济来源于家庭,也有一部分学生通过打工赚取生活费、学费。但是对于刚刚拥有消费自,脱离父母管理帮助的大学生而言,面对一次性获取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钱,许多大学生不会去制定消费计划,而是冲动消费,在生活费刚刚拿到手时便盲目使用,而期末或月末时生活费紧缺,不得不靠借钱或是再次向家长要钱来支撑之后的生活。

大学生思想超前,消费也选择超前方式,一些适合于一定经济基础的消费方式如:银行贷款,分期付款,信用卡透支等新的支付方式已成为大学生消费的重要选择。忽略自己的还款能力,只盲目消费。大学生以学习为主,即使有些大学生利用闲暇时间打工挣钱,这些钱也并不能成为大学生超前消费的经济支撑,所以大学生不合理无计划的超前消费,最终还是由家庭负担还款任务,这无疑为家庭经济带来了一定压力。有些家庭经济条件本身就不高的大学生,为了还款甚至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2.盲目攀比造成浪费

大学生思想前卫,对新事物有强烈的求知欲,喜欢追求新潮,敢于创新,有着独特的时尚观念。但是有些大学生为了追求时尚、盲目消费,甚至为了追求时尚不顾自身现实状况,四处借债用于名牌服饰穿着、手机更新、电脑换代、吃请应酬和恋爱花费上。

现在的大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女,在家里被父母宠溺,在外面也无法忍受一点苦累,所以为了自身享受,认为父母付出是必要的,无视奢侈浪费,只追求生活上的享受。不考虑家庭状况,盲目与他人攀比,比衣服比鞋子,比手机比电脑,比吃比喝,就是不比学习。还有些大学生,家境不是很好,但是怕被人看不起,因此总是与人攀比消费。久而久之,追求时尚、盲目攀比必定会影响到大学生的心理、学习等各方面,最终成为阻碍大学生发展的重要障碍。

3.消费结构不合理

大学生合理的消费应当是以基本生活和学习消费为主,兼顾休闲、人际等其他消费。如今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消费的内容多种多样,大学生的消费也日趋多样化。除了正常生活费用(必要的吃,喝,住,行,穿)外,还怎加了许多新的消费项目,包括通讯费用,旅游费用,恋爱费用,交际费用,娱乐(网吧,KTV等)费用等。大学生各种不必要的支出越来越多,逐渐超过必须生活费,尤其有些不必要的支出不仅不利于学生发展,还会阻碍学生发展,带出不良风气,影响校风。

二、大学生不良消费的原因探讨

当代大学生出现上述不良消费倾向受到社会因素、家庭因素以及大学生自身特点因素的影响。掌握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的原因是找出相应的对策的重要前提。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原因:

1.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处于半社会化状态,与社会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大学生消费行为受到社会风气影响,同时大学生与社会中其他群体交往,共同生存,因此也受到其他群体的影响。

当代社会,人们的价值观观存在各种偏差,包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受这些思想影响,大学生难免会有错误的消费观念和不良的消费行为。受拜金主义影响,有些大学生会产生金钱至上的思想,认为通过金钱,通过消费水平可以把人分出高低档次,为了表现自己高人一等,导致奢侈消费,盲目攀比的情况屡次发生。受享乐主义影响,大学生无计划消费,只顾眼前享受不计后果,不考虑家庭承受能力。

2.家庭消费观念的影响。家庭的消费观念对大学生消费的影响就如灯塔般,指引着大学生消费观念和行为。由于经济状况较好,很多家长本身消费观念就有错误。有些家长本身就会有攀比消费的行为,那么在大学生自己支配生活费时就会有攀比的陋习;有些家长本身就是享乐主义,生活上又奢侈浪费,那么大学生看惯了便学会了,自己消费时也不会有顾虑。如今独生子女居多,家长娇生惯养,总说再苦不能苦孩子,大多数家长本身经历过穷苦,不愿孩子经历,总想把最好的都给孩子,因此很少对孩子进行消费教育,忽略了对孩子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大学生在自己管理生活费,独立消费过程中,因为不良消费行为导致的财政赤字,许多家长不仅不教育纠正,还会积极帮助填补赤字。由此观之,家庭消费教育对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有重要影响。

3.当代大学生是随着我国大众传媒事业的飞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一代,大学生因身处高校,接触传媒的渠道比较通畅。大学生作为消费的主体,难以避免的会成为商家的目标。为了刺激大学生消费,商家针对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制定宣传广告,通过明星效应,利用明星号召力宣传,或是电视电影及演出广告植入等。大学生每天看到各种宣传,容易冲动购买,往往很难拒绝诱惑。

三、对大学生消费教育的建议

为引导大学生养成正确的消费观念,改变不良的消费行为,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要改善社会整体的消费观念,建立积极的良好的消费文化市场。国家相关部门重视对社会上不良消费场所的监管控制,在必要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取缔不良消费场所。重视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节约教育,在提高全民节约意识的前提下,帮助大学生改变奢侈浪费的不良行为。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改变全民消费观念,使大多数人能意识到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的弊端并自觉避免,为大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做出正确的示范。

其次,家长应该教导大学生正确的理财观念,在日常生活中,适当的指导大学生独立规划一笔生活费用,并帮助大学生按预期规划使用这笔生活费用,从而是大学生在独立消费过程中有计划的消费。家长应该改变对孩子溺爱的习惯,不要对孩子的一切需要无条件给予,要通过语言告知大学生,要勤俭节约,不能奢侈浪费,并且要让大学生了解生活的不易,不要盲目消费,并且经常向大学生询问近期消费计划,支出情况,给出合理的建议。家长不要通过金钱刺激诱导大学生实现某些目标,更不要以金钱代替对大学生的关心,金钱不会使大学生有更好的发展,只要满足基本生活学习的需要,其他多余的支出只会让大学生迷失,产生不良消费行为。

在学校方面,学校应加强对大学生消费心理的调查研究,通过对大学生消费心理的准确了解,科学的,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消费教育,使传授给大学生的消费知识能够切实有效。学校要在准确掌握大学生消费心理的前提下,重视对大学生的消费教育。

(一)树立正确价值观,消费观的教育

高校教育要重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通过对大学生科学系统的消费教育,道德教育,使大学生避免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侵入思想,让其了解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是中华美德,从而促使大学生自觉抵触不良思想,克服不良消费行为;另外,高校还应正确引导大学生进行“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

(二)理财知识教育

大学生无计划的消费等不良消费行为产生,往往是由于缺乏理财知识,无法正确规划自己的开支。有些家庭,家长本身缺乏理财能力,更无法授予大学生理财知识,一次高校要重视对大学生的理财教育,弥补大学生理财知识漏洞。通过向大学生传授理财知识,使大学生能够有计划的消费,避免盲目浪费,出现财政赤字等问题。高校可以以讲座的方式定期向大学生传授理财知识,也可以开展相关课程,长期对大学生进行理财教育。

综上分析,大学生的消费观、消费行为是对大学生生活风貌的集中体现,大学生消费观影响大学生的价值观形成。因此,关于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的研究是有着重要意义的。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培养正确的消费行为,对于大学生自身全面发展及社会发展都有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冰.浅析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及对策[J].中国电力教育,2010

[2]韩慧娟.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探析[J].教育探索,2010

[3]何艳.大学生不良消费心理成因与对策探析[J].镇江高专学报,2008

[4]甘再清、王静梅. 当代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及其对策初探[J].消费导刊,2008

[5]杨丽艳.高校大学生不良消费的原因及对策探析[J].商业现代化,2008

消费主义的现状篇(6)

关键词:消费主义 消费社会 广告 功能延伸 伦理困境

消费社会的产生以及广告功能的延伸

广告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人类有记录历史的开端,在古希腊的黄金时代的城市公告牌上就刊登着拍卖家畜、工艺品甚至于化妆品的通告。不过作为企业一种经济行为的现代广告的产生和发展,与工业革命和市场经济的出现和进步密不可分。19世纪末期工业革命爆发后,动力革命推动着技术的进步,使得生产效率提高,生产力扩大,导致市场供应量快速增加,供需之间的关系开始逆转,如何把产品卖出去成了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于是现代广告成了一种促进产品销售的重要手段。

在工业生产和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广告的表现形式、类型、媒体的选择和从业人员的构成也在不断的进步与变化,不过直到西方工业国家开始进入消费社会前,广告一直保持着其最基本的功能――通过信息的传递,通知和劝导顾客购买。

20世纪初,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工业国家的生产力继续快速增长,超过了民众购买力增长的速度,其结果就是产品过剩。当时的美国政府、企业和学者认为这种现象是人们的消费欲望赶不上新产品出现的速度和生产扩张的速度,主张要化解这个矛盾需要通过大量且猛烈的宣传,刺激人们的购买欲望,使得他们无论拥有多少商品,依旧不会感到满足。企业、政府及一些公共知识分子共同鼓噪,通过不同方式的大量宣传,联合打造出了消费主义的思想内核――消费不再只是为了满足实际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不断被制造出来的、被刺激起来的欲望,并为二战后美国等西方国家建立消费社会做了铺垫。

二战结束后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伴随着经济的持续繁荣和消费主义的不断升温,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开始相继进入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后工业化社会,也即消费社会。消费社会里,消费成为了社会生活和生产的主导动力和目标。传统工业社会的生产只是艰难地满足生存的必需,而消费社会把生活和生产都定位在超出生存必需的范围。法国社会学家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说,(在消费社会)消费者不是对具体的物的功用或个别的使用价值有所需求,他们实际上所需求的是商品所赋予的意义及意义的差异。不少学者也认为正是企业和广告商通过杂志和报纸等媒体广告把这样的观念灌输给了消费者,刺激着他们的消费欲望,击碎了他们的理性,使之追求无节制的物质享受和消费,并将此作为生活的目的和人生的终极价值。

现代广告是企业整体营销活动中的一部分,其本质是以一定方式传输信息,以实现和目标受众的沟通,进而去告知、劝说和提醒受众,达到促进销售的最终目的。通常认为信息沟通的双方是理性的,实际上相较于企业理性的组织身份,受众是以消费者这一角色来进行沟通的,易受感情、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并且以一种非理性的方式接受信息,在特定的广告情境下受众是在一种无意识状态下接受信息的。有关的广告理论认为,为了提高广告的促销效果,一则广告必须至少有三次的展露频率,因此重复和反复成为广告传播的一大特点。按照麦克卢汉的观点:这种重复和反复所产生的鼓噪使受众处于一种催眠的状态,下意识地接受了广告以及它所宣传的产品的形象,而且持续的鼓噪使上述形象逐步在受众大脑中确立和固化,进而提升到有说服力的高度,就如同给受众洗脑一样。

广告能起到洗脑作用的关键在于广告主和广告商对受众心理和动机的准确把握。广告从业者花费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去搜集和加工可资利用的社会生活素材,找寻出特定社会阶层中人们最基本并得到同一阶层或低阶层群体认同的生活经验和生活模式,再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将其美化并夸张成为一种貌似真实的大众生活消费场景,使受众深刻地卷入其中,以为广告中的情境就是他周围人的生活情况的真实写照,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份子,他也该如此行为以获得群体认可。由此对广告的内容产生认同感―对原来一些不是问题的问题诸如有头皮屑、体毛重、肤色深开始感到焦虑,进而对广告中的产品能够起到的消除问题、达到完美的作用生成无限的期待,使广告所展现的内容或情景成为自己期望并会去模仿实践的生活方式,由此广告被认为创造了消费欲望。不仅如此,企业还需通过广告进一步为自己的产品“生产”出具有此类消费欲望的顾客来。以“宝洁们”为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只是一些由天然的或化学的物质合成的液体(如洗发香波),而在广告宣传中却生产出了对鳞状头皮屑感到焦虑并渴望通过产品的使用达到广告所呈现的完美状态的消费者。企业的生产过程因此延伸到生产领域以外,在广告宣传中继续着。如果没有后一过程,前一过程就不完整甚至没有存在的必要(对企业而言)。如此看来,在消费社会中广告的功能的确发生了延伸―不再仅仅是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和企业的信息,更为重要的作用是创造出消费欲望和消费者。

广告功能延伸的文化因素

在消费社会,消费主义具体化为一种生活方式:人们消费的不再是产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产品所赋予的社会意义及意义的差异。产品所含的意义是由广告等营销工具通过把产品的功能与其象征性的属性联系来展示的,而产品意义的生成却是由一个负责创造和推销产品的许多个人和组织的集合所构成的文化制造系统所承担的。消费者在知晓了由广告传递的产品的意义后,会使用这些产品的意义来创造和表现他们对自身的认同,即所谓的:人们购买产品不是因为它能够做什么,而是因为它意味着什么。消费者本身也是这个文化制造系统中的重要成员。麦克卢汉提到过一种现象:有些人是在拥有了某一产品后,才看广告的,其目的是想要证明自己买的东西不错,他们需要广告所传播的产品的意义。这部分地证明在企业通过广告创造消费欲望前,欲望的种子已埋在消费者的头脑和心目里。

持有企业通过广告等营销工具操控消费者的学者,视消费者为社会群体构成中的一类成员,其本质是消费者更多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一种角色。成为消费者的关键要素不只是具有作为人所有的消费欲望,还得有消费的能力,即货币购买力。在现代社会个体获得购买力的最常规的方法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即加入一个组织或是创建一个组织以通过自己在其中的劳动获得货币收入。能够从这种角度看待消费的典型代表是亨利•福特。1914年,福特将其工厂工人的最低日工资提高到了5美元,是当时行业平均水平的两倍,这为他有效地推行大规模、标准化和流水线作业的生产理念提供了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也同时创造了一批具有购买力的消费者,当时有人对该举措的评论:“这样一来,他的工人就可以给他们自己买一辆T型车了”。无论福特的真实目的是什么,至少使人明白个体的消费者身份是依托于其工作身份的。

在工业社会初期,工作是人们生活方式、亲朋关系、居住地、休闲娱乐和自我感觉的核心要素,工作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间有着极为重要的联系。然而在工业社会的发展中,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以及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囿于十分狭窄的范围。大型组织要富有成效的运转,就必须建立马克斯•韦伯所谓的官僚集权制的组织结构,这种结构的非人性化特征再加上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带来的工作的单调乏味,使得人们无法在组织中满足自己的精神需要。与此同时工业的快速发展促使了消费社会的形成,结果一方面是消费社会物质供应极大丰裕的诱惑,另一方面是工作中人们精神需求高度欠缺的不满,用物质的占有去补偿精神的匮乏成为人们满足自身需要的一种选择。此外,产品标准化和商业服务业的规范化带来的社会生活的同质化,使得人们渴望获得个体生活的独特性,因而想通过与众不同的消费――包括对品牌和产品意义的追求谋求自我的认知。正是这些因素构成了消费者物质欲望的种子。如此看来,在企业用广告去生产消费欲望和消费者时,消费者对产品及产品所代表的意义存在着欲望,广告顺应了这种欲望并用一定的方式使其激活,把消费者的欲望和实现欲望的方法纳入到一种预先建立的、虚拟的和谐状态。欲望的种子源于人性和社会文化的综合影响,并非由广告单纯播撒。

消费主义在中国的出现及广告功能延伸的特有文化因素

消费主义对中国来讲是舶来品。二战后随着全球化的浪潮,消费主义开始由美国向其他西方国家蔓延,其时中国和西方国家处于隔绝状态,加之生产效率低下,人们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因此中国在当时并没有受到消费主义的影响。改革开放后,跨国公司开始进军中国市场,1978年开始的几年间,卡西欧、西铁城、雀巢和可口可乐的广告相继出现在中国媒体上,这些外国品牌广告中的消费场景使国人卷入到比自己的生活质量高得多的西方生活方式中,在羡慕中仿效并开始接受这种生活方式。消费主义经由广告从西方社会输入到了中国,与此同时也在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中找到了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中国商品生产及其流通方式向市场经济的逐步靠拢以及商品供应的日益丰富。在西方消费社会,鼓励和扩大国民的消费需求,是其社会经济良性运行的条件之一,中国要发展经济、完善自己的市场经济体系,同样需要扩大国民内需作为支撑,生产出一批有消费欲望和激情的消费者,也成为了我国企业实现其生产经营目的的基本条件。在这种经济背景下广告功能如同在西方社会一样也发生了延伸。

在经济的迅速增长中,中国社会的消费模式快步走出了计划经济商品短缺时期,在经历了实现温饱、成就小康阶段后,于1998年起开始进入全面建设小康阶段,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开始了对产品意义的追求,热爱产品的品牌和象征意义甚于产品的实用价值。从那时起消费主义思潮开始在中国大行其道,并裹挟进了中国特有的文化思想。与西方文化相比,中国文化具有明显的集体主义特征,个体常常会在自己与社会其他人的关系比较中界定自己的社会地位和个体价值。改革开放前中国人的社会地位很大程度上是由个体出生成份所属的阶级性质决定的,改革中对阶级成分的废除,一度使社会分层处于无序状态。消费主义的进入和发展,加之中国当时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给国人确立自己的社会地位适时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指标――以拥有的物质来定义自己的社会地位。消费主义思潮中的“我拥有什么,我就是什么”在中国文化找到了立足点。不仅如此,这种思想还和中国传统文化里的儒家文化相呼应。儒家思想强调个体行为与地位的一致,体现在消费行为中就是消费者会努力寻找能体现自己身份和地位的外在符号,人们从社会经验中发现他所拥有的产品特别是产品所包含的非物质属性的意义,就是一种绝好的符号。广告主和广告商敏锐地捕捉到了中国社会中的这些现象,将消费主义中对意义和符号消费的热衷和中国文化的特性以及国人崇洋的心理结合起来,打造出富有杀伤力的广告模式――把日常生活使用的产品放在具有西方生活方式的背景中来表现,把小部分人的生活方式戏剧化地表现为公众的生活经验,强烈地冲击着民众的感官和心理,激活了人们欲望的种子。

广告功能延伸引发的伦理困境

广告功能延伸面临的伦理困境主要建立在这样的假设上:广告创造了人们无节制的消费欲望,操控着消费者,造就了消费主义,而消费主义的泛滥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恶果――资源枯竭、环境恶化、贫富对立。

从广告的发展历史来看,广告并非市场经济的自然衍生物,但广告功能的延伸――创造消费欲望和消费者可以说是市场经济和工业社会发展到消费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学家以消费者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其选择不应受到他人的左右为出发点,认为企业和广告商干涉和影响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是违伦理道德的行为,而企业和广告商并不这样看。广告作为企业整体营销活动中的一部分来发挥作用,企业所持有的营销理念直接影响着广告的发展。在西方国家进入消费社会之际,企业的营销理念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从响应营销发展到创造营销,认为企业不只是寻找已存在的需要并满足它,而是发现和解决顾客并没有提出要求但他们会热情响应的问题。换言之企业生产经营的手段不只满足人们的需求,还要创造出新的需求。美国的一些学者是这样解释创造营销存在的合理性的:“顾客一般缺乏远见,很少有人会在产品推出前就要求移动电话、传真机、自动取款机和光盘。企业应该比顾客提出需求之前走得更远”。企业的创新能力一直被视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而广受赞扬,可一旦企业从创新产品发展到创造产品的意义,其行为就得承受导致消费主义的伦理质疑和批判。作为一个谋求经济利益的社会组织,企业如何只凭借自己的力量在创新出产品和创造出产品的意义上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呢?

在工业社会初期,企业积极生产是一件很有道德的事。美国管理思想史学家丹尼尔•雷恩说:钢铁大王卡内基最大的慈善也许是通过大量生产使得每吨钢轨的价格从100美元下降到了12美元。正是在卡内基们一如既往的不懈努力和创新意识的激励下,西方工业资本主义的生产才不断扩大,也引发了产品过剩。为了获取利润,企业想尽办法通过广告等营销工具去为自己的产品生产出消费的欲望甚至于消费者,而这被认为是操控消费者,是企业伦理行为的失范。这显然是以规范伦理学中的功利论来评判企业行为。同样的动机(追求利润),同样的过程(生产经营),只因为结果出现在不同社会背景中,就给予截然相反的道德评判,不免有失偏颇。

其实在消费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中政府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现代社会的政府结构体现了洛克的思想,民众是有理智的,可以去选择政府。民众对政府的选择取决于政府在任期间是否通过经济的持续增长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而经济增长的实现又依赖于消费能力的提高。因此,刺激消费就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重要的政策导向。在工业社会的市场经济系统中,“需要有人作为劳动者、作为储蓄者,但越来越需要有人作为消费者”。“艾森豪威尔在1958年说过:‘在自由社会中,政府最大程度地鼓励经济增长,同时鼓励个人和私人团体的能力。国家花钱永远不会像摆脱了税赋负担的纳税人花钱那么有用’”。当时的《时代周刊》补充道:“消费者进行了200万起具体的商业活动而再造了繁荣……他们理解了他们有能力通过把自己的电风扇换成空调来使经济获得增长。他们购买了500万台小电视机、150万台电动切肉机等,他们保证了1954年的经济的快速增长”。简言之,国民应该并能够以消费者的角色为国家经济增长做贡献。这种思想在市场经济体系国家中一直存在,并在2008年次贷危机中各国政府实施的刺激消费的各项政策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中国政府也不例外。如此看来刺激人们消费欲望的因素中也包含着很大比重的政治要素。

除了上述的两个因素,消费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也受着社会力量的影响。在工业化前的传统社会中,围绕着家庭和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家族制度使人们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保持着同一性,而在工业社会中把人们连接在一起的主要是业缘关系,这使得人际交往方式从一种个人间的和亲友性的状态转变为一种非个人间的和职业化的性质,加之组织的扩大和工作流动性的增加,个人之间的同一性和社会联系消失了,人们迫切需要一个外在的、清晰的、大众共同理解和认可的符号以识别自己和他人在社会上的地位,看似依附于物品其实是依附于人们认同感的物品所具有的非物质属性的意义恰好满足了人们的这种需要。在消费中,人们获得了某种特定的认同符号,显示出自己在社会的存在状态,并凭借与他人共有的符号,加入了视为理想的群体,或参照一个地位更高的群体来确立自己的社会地位或实现地位的提升。物和物的意义所形成的符号系统与个体的社会地位以及个体对自己的认同间的关系已然存在,只需广告制造出符号价值的幻境,使人们在下意识状态接受物品及其意义所代表的暗示性的社会地位和等级区划。

消费主义的产生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它的发展离不开政治和社会因素的推动,广告功能的延伸和消费主义的产生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消费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是经济、政治、社会等文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消费主义本身也逐渐成为了现代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并日益走向社会健康发展的对立面,由此形成的伦理问题需要社会共同面对,不能简单地视为广告等企业行为使然。

结论

无论是对美国等已进入消费社会的西方国家,还是像中国这样消费主义正在快速形成和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国家,消费主义都在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以及其所具有的资源贫乏、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在地区间的不平衡等因素,消费至上带给社会的负面影响更为明显和激烈,比西方更为迫切地需要摆脱消费主义的摆布。但是,如果简单地认为消费主义时代人们无节制的消费欲望根源就在于广告宣传,势必会使社会的大多数人不去承担消费主义泛滥带来的恶果。如前所述,消费主义是特定文化背景下的产物,广告只是消费主义产生和发展的一个次级因素(从属于企业的经济行为),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广告功能延伸所引发的创造消费欲望和消费者当作企业伦理失范现象对待,而应视之为企业在消费主义时代和消费社会中不得不面临的伦理困境,并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去寻找走出困境的办法。唯如此才有可能使社会个体以消费者的身份自主和有目的地克制消费欲望,促使企业和政府受消费主义思潮驱使的行为发生转变,形成正向合力,求得社会可持续性的发展。消费主义泛滥给社会带来了许多恶果,这虽不是消费者的错,但遏制恶果的进一步发展直至减轻,却与消费者有关,消费主义时代的广告的确会刺激人们无穷的消费欲望,但并不必然导致过度的消费行为,人才是自己行为的决定者和实施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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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主义的现状篇(7)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373X(2008)04―040―03

CORBA是一个面向对象的分布式通信平台,为异构环境中实现对象间互操作提供支持,具备完全分布性,高度互操作性,完全面向对象的特点。CORBA的接口定义语言可以向不同的语言结构的映射,实现对不同语言平台的通用性。因此,在异构信息交互的设计中,引入CORBA有助于解决异构设备互不关联,多点多参数测试数据难以获取,各网络节点的信息不能交互,异构平台的资源模块的信息交互和协同互操作性难等问题。

1 系统设计

本系统是通过对c0RBA体系结构的研究,设计出适合于异构资源模块的通信平台,应用于异构通信平台中的所设计的CORBA结构的目标如下:

(1)实现异构资源模块的分布对象间进行基于C/S模式状态信息的传递;

(2)实现基于C/S模式下异构的资源模块的互操作;

(3)实现基于推模式下的事件通道消息传递模式。

系统体系结构设计如图1所示,服务器端以推模式向消费者提供测试设备的状态信息和测量信息。对象客户(处理中心、显示、数据库消费者)与客户端交互,而对象实现(信息供应者)与服务器端交互。在客户端,ORB层软件充当客户端与客户系统的网络之间的中介。在服务器端,ORB层软件充当服务器端与客户系统的网络之间的中介。通过公共协议,双方的ORB层能够解析对象编程语言及两台主机平台(网络及操作系统)之间的区别,从而协助双方的数据通信。ORB层之间的互操作是通过OMG定义的GIOP协议来实现。该规范提供了一个通用框架,用于在特定的传输层上构建互操作协议。对象客户使用名字服务来定位对象。

2 系统实现

2.1状态信息

用IDL定义接口,生成ResourceModule.idl文件,然后用IDL编译器进行编译,在生成的文件中为方法添加实现体。由于篇幅所限,下面只列出IDL接口,没有写出具体的实现体,但在操作的详细描述中给出了具体的实现方法。资源模块的IDL接口定义如下:

在上述接口中,对所需要的消息类型及其序列进行自定义,并给出、订阅、管理3个操作。

操作 其中包括2个out属性参数,分别是消息提供者的状态信息列表和测量信息。状态信息列表主要包括:任务代号、任务类型、定义设备的IP地址、设备标识、设备ID号、设备类型等。的测量数据信息主要包括:测量数据格式,测量数据类型以便于消费者订阅。该操作的返回值表示是否成功。

订阅操作 其中有一个属性为in的参数和一个属性为out的参数,处理过程是在的消息列表中查找消费者需求的数据,在消费者端订阅该数据的供应者。同时,向消息的者返回一个订阅请求。建立消息的逻辑传递连路。该操作返回值表示订阅是否成功。

管理操作 其中包括三个属性为in的参数,分别为服务质量优先级管理、列表管理和订阅列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主要是对消息的优先级和,订阅的状态列表的更新进行管理等。定义优先级的等级设置为1~10,一般信息的等级设置为5,等级越低,传递的优先级越高。列表和订阅列表的管理是对那些新增加的供应者和消费者,那些供应者和消费者需要删除的管理。该操作的返回值表示管理是否成功。

2.2 消息的传递

在异构平台信息交互中有许多消息的供应者和消费者,如果直接用对象间的直接调用实现他们之间的消息传递是非常困难的。因此,通过CORBA事件服务实现的许多不同的消息供应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消息传递。事件传递的模式有2种:推模式和拉模式。在靶场中各个消息供应者主动向网络提供设备的状态信息和测量信息,所以,以推模式来设计靶场中消息的传递。消息的传递以操作调用的形式进行,操作的参数就是消息的内容。在推模式中,这个操作取名为push,他的定义在消费者中,由消费者实现这个操作。供应者如果希望传递消息,可以主动调用消费者提供的这个push操作,使消息从供应者送达消费者。事件通道的两侧可以连接相同模式的供应者和消费者,也可以连接不同模式的供应者和消费者。供应者和消费者的数目也不受限制。因此,只需编写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就可以进行消息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扩展。

消息供应者利用CORBA命名服务NamingContext接口中的bind()操作,给出事件通道名,获得事件通道的对象引用。调用事件通道对象引用上的操作for_supp-li-ers(),得到供应者管理的对象引用。再调用供应者管理上的操作obtain_push_consumer(),得到消费者的对象引用。消息供应者调用消费者上的操作connect_push_supplier(),连接到消费者上,从而使供应者的一个实例与一个事件通道的实例关联起来。

消费者调用bind()操作,创建与供应者所创建的相同的通道名。获得事件通道的对象引用。调用事件通道对象引用上的操作for_consumers(),得到消费者管理的对象引用。再调用消费者管理上的操作obtain_push_suppli―er(),得到供应者的对象引用。消息消费者调用供应者上的操作connect_push_consumer(),连接到供应者上,从而使消费者的一个实例与一个事件通道的实例关联起来。

供应者调用消费者上的push操作。因为消费者是消费者的一个映像,因此,所调用的push操作实际上在消费者中执行的,这样,事件消息就推到了消费者那里。完成事件消息的传递。

消费主义的现状篇(8)

关键词:消费结构;升级;和谐

Key words: consumption structure;upgrade;harmony

中图分类号:F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5-0258-02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经历了近40年的快速发展,成绩斐然。但在发展的道路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一,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负面影响,抑制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长期限制我国经济发展的内需不足这一结构性失衡问题。与西方发达经济体发展历史相似,中国经济不可避免地遭遇到了增速换挡和结构调整阵痛两大发展瓶颈问题,因此,必须对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进行调整,特别是将发展动力源从主要依靠投资和外贸拉动转向主要依靠消费这一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终需求因素上来。由此可见,要实现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首先要解决中国内需不足的题,而关键就在于挖掘居民的消费潜力。

1 消费结构的含义

研究消费结构就是研究各方面消费之间比例的关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用不同消费类型来满足自己的精神、物质需求,这种不同的消费类型叫做消费资料。消费结构从概念上分为两种,一是狭义的,一是广义的。日常研究中,一般使用狭义消费结构研究。简单地说,消费结构就是消费者对各种消费品和劳务等消费的数量在总消费支出中的占比,可以用各项消费支出占生活费总支出的比重来表示。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人们在消费过程中所消费的各种不同的消费资料(包括劳务)的比例关系及其构成形态就构成了消费结构。

2 消费结构合理化的含义及原则

2.1 消费结构合理化的含义

消费结构合理化是指消费结构从不合理状态逐步向合理状态调整或变迁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消费结构并不一定合理。因为消费结构的变化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共同影响,比如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环境因素、消费者自身因素,当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消费结构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同时,这些因素表现失衡也会使消费结构处于不合理的状态。因此要达到消费结构合理化,就要改变消费结构不合理的状态,达到与社会经济条件相匹配的合理消费结构。

2.2 消费结构合理化的原则

①达到整个系统循环的有序性。在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相互交换与循环中消费结构有着“通道”的作用。在经济结构中,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是否协调可以间接或直接地反映出来。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是否能使其子系统中的各个因素协调发展,对整个系统循环的有序性有着不同程度地影响。②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增长,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的个人或公众的当前消费行为与消费者整体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是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协调与消费结构的标准。③实现子系统间互补共进。消费结构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在能够适应客观规律的发展的同时,还能够使其加速、健康有序地发展,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全面发展。首先,在整体经济发展的不同格局、长远的统筹规划上应该考虑到消费结构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求,这样整体布局才能对消费结构的发展做出宏观调控与微观指导;其次,改善生态环境,不仅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结构合理化的程度也能得到大大提高。

3 消费结构升级的特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温饱问题已不再是城乡居民消费的主要矛盾。居民消费需求中劳动消费需求逐步取代了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占据了主导的地位。娱乐、文化、医疗、教育等劳务消费需求也是日益增长。由此可见,居民的消费结构正从以前的单一化转向多元化,逐步地优化、升级。消费结构最为明显的特点就是具有动态的发展过程,并且其变化受到一定规律的制约。马斯洛消费需求理论告诉我们,消费结构与消费需求两者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生活条件的逐步提高所带来的是人们消费需求向更高层次的转变,由不合理的状态向合理的状态过度。与之相对应的消费结构也随之改变。其结果就是带来了消费结构的优化。

3.1 从恩格尔系数转向恩格尔质量系数

德国统计学家恩斯特・恩格尔为探求食品消费在居民总消费支出中的地位的问题,采用定量法研究了居民收入和食品消费的关系。通过研究得出了恩格尔定律: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品的费用所占比重与家庭收入成反比。类似的,如果反应一个国家的情况,亦是如此。虽然收入与总支出都在增加,并且在食物方面的消费绝对基数也在增加,但是后者的增加速度明显慢于前者。如果用数学语言的方式来表达,可以写成: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支出额/收入(或消费支出)总额。从这个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出,消费支出中,食品消费所占的百分比逐步下降(恩格尔系数下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和生活观念的转变,绿色、有机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其消费也是逐年增长。与之对应的产业也是发展迅猛。这一趋势也导致了恩格尔质量系数的发展。他们通过研究认为,恩格尔系数应该包含数量系数和质量系数两种形式。其中质量系数是计算居民用于绿色和有机食品的消费金额。用公式可以表示成:恩格尔质量系数=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消费支出额/收入(或消费支出)总额。恩格尔质量系数指居民用于绿色和有机食品支出所占食品的比重的多少,比重越高,恩格尔质量系数就越大。我国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呈下降趋势,在更加注重优质生活及绿色消费观念等环境下,恩格尔质量系数在不断提高,我国城镇居民的恩格尔质量系数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居民食品消费升级市场需求状况及态势。

3.2 从生存型消费转向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

随着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也在不断升级,人们的生存型消费比重降低,与之相反,发展和享受型支出有较大增长。我国的消费结构形式正在逐步由底层次向高层次过度,同时,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也呈现出阶段性变动。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现阶段发展的政策法规。同时消费结构内部的阶段性变化也是消费结构呈现阶段性变动的一个原因。

3.3 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消费结构差异较大

多元化是消费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通俗来说就是人们的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成正比。收入水平在影居民消费因素中占据主导地位。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的扩大反过来导致了两者消费差距的扩大。相类似的是,城镇居民内部的消费结构、消费水平也因收入差距的扩大而扩大。

3.4 重视“需求创造”

“需求创造”理论告诉我们,新需求的出现是经济增长的强力助推剂。同时,我国的消费结构也因需求创造而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消费品的生命周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需求的影响,消费品的生命周期与需求变化过程保持一致性。各项消费支出占总支出的百分比随着消费需求的改变而改变,最为直接的表现是消费结构的升级。其中,消费支出总额与居民交通通讯、医疗保健等个别支出同时增长,但是后者的增长速度大于前者,因而控制着消费增长的步伐。总的来说,消费增长的力量源泉是需求。

从需求创造理论的假说可以看出,消费需求的变化类似于上升的抛物线,先快速增长,随之增长速度放缓,最后达到顶点,趋于相对饱和状态。某个特殊的消费品在总消费中的权重与需求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其结果是促进了消费机构的优化与升级。

3.5 关注“消费和谐”

和谐的意义主要由系统内各个要素、各子系统内部要素之间以及系统和外部环境间在空间意义上的协调和平衡这三个方面表现出来。上述的核心是:系统内、外之间的要素都是具有相关关系的,并且是在和谐机制的支配下运转。这种和谐运转的机制也证明了系统内各要素与系统之间两者最大化发挥能动性的可能。文启湘教授提出了消费和谐理论,此理论是建立在和谐理论的基础之上,并且将两者融为一体。消费和谐的意义在于系统内外之间达到一种和谐运转的状态。这也进一步促成了良性消费。

从上述中可以看出,和谐理论主要应用在微观经济主体的研究。同样的,和谐理论也可以应用在宏观经济领域。其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运行中,各个子系统和总系统同样也需要和谐运转。宏观经济运行是否和谐可能比微观经济运行更为重要。和谐理论作为一种研究系统协调运转的思想和理论,自然可以运用到宏观经济中,并且可以为宏观经济的健康、有序的运转提供理论支撑。

消费结构子系统的协调是消费系统内部协调的主要部分。按照经济发展水平,消费结构可划分为城市消费结构与农村消费结构。按照区域划分,可分为东部、西部、中部地区的消费结构。就目前消费结构来看,达到消费结构和谐的最为重要的难题是城乡消费差距、地区消费差距。正是由于这两种差距的存在,使得消费结构以一种严重不和谐的状态存在,并且这两种差距还在不断扩大。和谐理论告诉我们,任何子系统的不和谐都会使整个系统处于不和谐的状态,从而降低了系统效益。我国的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权重远远低于其他的国家,没有完全发挥出消费效益的最大水平。究其原因,主要是消费城乡差距和地区差异。因此,逐步控制和缩小城乡消费和地区消费的差异是解决消费系统和谐问题的重中之重。同时,我国居民更加注重绿色消费,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消费观,争取消费与自然的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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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主义的现状篇(9)

    关键词:消费主义 正常性消费 区别

    消费主义(consumerism)始于19世纪,科技革命推动了生产力发展,使西方资本主义告别短缺经济进入了过剩时代,生产对消费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消费不仅决定着生产,而且更决定着生产循环和再生产。刺激消费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促销花样手段不断翻新,使得19世纪末以美国为代表的早期资本主义国家首先步入消费社会,作为一种主流价值取向,20世纪五六十年代达到登峰造极地步,遍及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消费主义逐渐蔓延于世界各个角落。20世纪80年代,随着各种西方思潮涌入,消费主义逐步开始影响我国,冲击着人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论文下载。

    消费主义的内涵与特征

    (一)消费主义的内涵

    消费与人们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马克思说过“人从出现在地球舞台上第一天起,每天都要消费,不管在他开始生产以前和在生产期间都是一样的”。消费(consumption)长期以来理解为“用尽”、“耗费”。十八世纪中期后,成为与生产(production)相对而言的概念。如今,消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消费指人们在生产与生活中对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劳动力和劳务进行消耗的过程,它包括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程远,2003)。生产消费指生产过程中工具、原材料、燃料、人力等生产资料和活劳动的消耗,是社会再生产的四环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一,是人类生产活动的最终目的;个人消费指人们为了满足自身需要对各种物质生活资料、劳务和精神产品的消费,是人类生存和实践活动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

    狭义消费指个人消费(江林,2007)。个人消费具有两重性,即具有自然过程和社会过程的性质。一方面,人们消费各种消费资料和劳务来满足生理和心理需求,如消费食物来解除饥饿,消费衣物来预防寒冷等,这反映消费的自然过程。另一方面,人们消费活动又总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进行,它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地进行,因而人们的消费活动具有社会性,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

    通常人们所讨论的“消费”指狭义上的消费,即个人消费。在个人消费中,生活消费是最终消费,也就是马克思说的“原来意义上的消费”,消费真正目的所在,即人们每天消费已经生产出来的消费资料(包含劳务资料)来满足自己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消费行为,它直接与劳动力再生产相联系。通常情况下“消费”指生活消费,这里所指的消费主要指人们为了满足生存和继续生产所进行的消费活动的总和,它是一种需求得以满足和实现的过程。

    消费主义是一种崇尚和追求过度的占有和消费来满足自我和人生目标的价值取向,以及在这种价值观念支配下的行为实践。它既不是一种单纯的价值观念,也不是一种单纯的行为实践,而是两者的结合(卢嘉瑞等,2005)。作为一种推崇消费之上、享受之上的社会思潮,以追求过度消费作为满足自我和人生目标的价值取向,并在此价值观念支配下把无限占有物质财富、贪婪追求无度消费作为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学者王宁(2001)认为,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中,消费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的需求与满足,消费主义代表了一种意义的空虚状态以及不断膨胀的欲望和消费激情。

    现代消费社会中,消费与人的真实需求之间关系已经背离的越来越远,商品和形象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符号载体”,不断刺激着人们的欲望,实现着一种欲望的满足,而不再是单纯需求的实现。法国社会学家波德里亚认为,消费此时作为一种交流体系,承担着一定的“自我表达”和“身份认同”功能。消费主义宣扬“消费是人生的终极目标”的文化思想,视消费为自我满足的根本途径,把自身愉悦建立在无节制地花钱、追求物质消费的奢华上,并将其视为理所当然的新潮和前卫。在消费社会中,消费本身就是目的,因此它是自我推进的。

    (二)消费主义的特征

    一是鲜明的物质主义特征,物质主义把人的全部需要都建立在对物质的追求和渴望之上,表现为享乐主义和对物质的无限追求。特别重视对物的占有和消费。

    二是突出的象征符号特征,消费主义除把物质商品看成“物质”外,更多把商品看作是一种代表身份或者地位象征符号。物质消费是自我表达和社会认同的主要形式,看作是高质量生活标志和幸福生活的象征。三是极强的感染特性。通过有形物质消费达到心理上的满足,这种外显行为很容易引起人模仿,且一旦接受了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人们就难以摆脱,容易失去理性判断力和批判力,把物质消费这种虚假的需求(desire)当作人类和个人的生存本质。

    消费主义与正常性消费

    正常性消费是为需求而消费,是一种必需,是生产和生活得以延续的根本;而消费主义,已不仅仅是为了需求的消费,更侧重于为了消费而消费,以便通过这样的消费达到一种身份的彰显和虚荣的满足,是一种欲望膨胀的表达,消费不是一种生存和生活的必需,消费成为了一种手段,满足的是一种意义的空虚状态以及不断膨胀的欲望和消费激情。比较两者之间的区别,关键看是否超过了“度”,消费中超过了 “度”就是消费主义,否则属于正常消费。怎样认识和把握消费主义中的“过度”,卢嘉瑞认为,就个体而言消费中的“过度”包括:超过本人或家庭支付能力(包括信贷力)的消费;浪费性消费,包括占用大量物质财富而不消费或很少消费和某些少数人侵犯了大多数人利益的消费;超过规定标准的消费;影响和危机到了人们正常工作和身心健康的消费。只要没有超过上述限度的消费,均属正常消费,理应得到支持和保护;而过度消费才是消费主义,必须反对。

    笔者认为,消费主义与正常性消费临界点的“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消费心理需求过度,另一方面消费行为过度。消费心理过度指消费心理超过实际的消费需求,即消费满足的已不仅是实际需求,而且是为了满足一种欲望的膨胀,一种虚荣心的增长,一种身份的彰显。“传统心理学把‘需求’界定为一种状态:一旦需要得以满足,这种紧张状态就会最终消灭。在消费社会中,社会成员的需要恰恰相反,它即使得以满足之后也不会消失—如果可能的话,它将变的更加强烈”。在消费社会中,消费目的已经不限于需求的满足,穿衣不仅仅为了御寒,吃饭不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当丰衣足食之后,人的需求并没有得以实现,或者说人的消费需求已不再是这些,而已经膨胀到消费本身就是目的,消费成为了满足异化需求的手段。

    消费行为过度指消费行为超过了自身实际消费力。马克思对消费力有两种解释,一是人们消费各种物质资料和劳务的能力,称为绝对消费力;二是人们购买消费品的支付能力,称为社会消费力。绝对消费力指人的实际必要的需求,就像人必须穿衣遮体御寒,必须吃饭维持生命体的健康运行和劳动力的再生产。

    社会消费力是符合个人购买力的消费,就是指与个人的收入水平相符的、在个人支付能力承受得起的范围内的消费。符合个人消费力的消费在合理消费的“度”之内,均属于正常性消费,必须同时满足绝对消费力和社会消费力两个条件。很多有钱人具有充足的社会消费力,但属于挥霍浪费的消费,这种消费导致社会资源闲置,造成了社会供需的结构失调,造成社会贫富悬殊之间矛盾的激化,是一种典型的消费主义,应该采取各种措施予以杜绝。合理消费指在自己的支付能力或者信贷偿还能力承受得起的范围内,而且是自己的绝对需求或者真实所需,所占有的消费品不会闲置,也不至于挥霍浪费。

    消费主义与消费行为分析

    (一)消费主义与刺激消费

    在我国,投资、出口、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2009年受全球金融风暴影响,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放缓,国家明确提出通过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方式带动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然而有人误认为,政府提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是在提倡消费主义。其实,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并不是提倡人们为了消费而消费,不是提倡人们不顾自身消费力(实际需求和消费力)盲目消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所采取的诸如“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一系列惠民生、促消费政策,有效激发了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促进了家电、汽车、住房、节能环保产品等行业的生产和结构调整,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对我国经济稳步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出口没有明显回升前提下,扩大内需,扩大居民消费对于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有着重要意义,这对解决生产过剩、经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有着重要影响。可见,刺激消费实际是保障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保障国家经济稳步回升的战略举措。

    (二)消费主义与品牌消费

    品牌消费在消费主义中的突出体现是以符号消费为载体的炫耀性消费和为追求品牌自不量力的盲目消费。符号消费是消费主义的本质内涵和特征之一,指在消费中忽视商品的实际效用,更多地把商品当作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这种符号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人的身份或社会经济地位。消费此时作为一种交流体系,承担着一定的“自我表达”和“身份认同”的功能。而在实际消费中,这种符号的具体化身就是品牌。以符号为载体的炫耀性消费和为追求品牌自不量力的盲目消费都是消费主义的表现,是不合理消费。

消费主义的现状篇(10)

现代民法的发展是一个从契约到人权的运动,甚或有人以“私法立宪主义”加以解读。传统的民事权利平等、私人自治、契约自由等观念不断受到冲击,尤其以消费者保护领域最为突出。随着现代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消费者群体在参与社会活动时,由于掌握的信息不充分,在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极易导致其权益不能充分得到保障。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立法者和社会都选择了倾向性的保护措施。

消费者保护立法现状及前馈功能的缺失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的《消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消费者保护立法考虑到以下原因和现实:消费的前提是商品和服务与货币的不同所有者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而需要进行交换,在交换中,交易双方合意是达成交易的前提,而合意是以双方的认知水平、谈判能力为条件的,商品经济中信息的不适当分布引致的双方信息不平等亦容易造成合意之下的交换不公平。

“在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商品交易中,消费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这种弱势地位要求法律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必须站在消费者立场上,对消费者利益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消法》的立法目的和终极信念无疑是通过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来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不平等地位,实现双方之间的实质正义。《消法》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实现的,一是要求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标示以预防消费者损害事件发生;二是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法律救济,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

纵览《消法》,循着权利、义务、责任的主线,立法落脚于经营者的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欺诈是对交易基本原则的严重破坏,是通过虚假信息减少经营者交易成本、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消法》第四十九条的双倍赔偿正是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严厉制裁。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不是个体性的保护。通过个案事后的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只是矫正了个体正义,其侧重的是人身、财产安全的价值。这种矫正并不能直接解决消费者保护中信息偏在的矛盾,不能从根源上解决消费者问题。相反,“学术界对于制裁的过于关注,导致了一种错误的法律观。健康观念使我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医院和疾病、手术和麻醉,而不论这些东西对于维护社会福利是多么必要。最好的医疗方法是预防疾病的发生,正如法律的真正益处在于它确保有序的平衡,而这种平衡能成功地预防纠纷”。《消法》似乎也遭遇到了同样的情形。

通过建立适当的预防机制不仅能较好地预防消费者问题的产生,而且能对最敏感的市场杠杆——价格产生作用。除品质担保义务、警示义务等的设定外,《消法》还有一个重要的前馈控制功能,即减少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障碍,减少交易成本,促进社会财富的最优化分配。通过这种功能的发挥能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交易公平价值和消费者福利价值的实现。就有关市场交易价格的法律规制主要有《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但是《价格法》和《反垄断法》主要是调整国家对价格和市场主体的干预,《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调整经营主体之间的竞争和价格关系。《消法》作为调整经营者与消费者这两个对交易价格都极为敏感的主体之间行为的法律,它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和调整功能与消费者利益紧密相关,但这一功能显然被忽视了。《消法》对价格的影响和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满足上的不自足性不在于赔偿倍数和消费者概念的确定或者是举证责任及归责原则的设定,而在于反欺诈与信息平等的差距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消费者行为理论的法学启示

作为消费者研究领域的行为学,已经被广泛地运用于管理学、经济学。各个学科的发展从来都不是孤立的,企图从法学的内在逻辑中找到自给自足的实证法学遭受到了法学家们的广泛批评,但是人们在批评的同时,还需要寻找更多的研究视角和研究工具。《消法》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法律,对其考察和审视理应引入消费者行为理论的分析。

(一)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理想状态

消费者行为理论也叫效用理论,它研究消费者如何在各种商品和劳务之间分配他们的收入,以达到满足程度的最大化。现代西方经济学界比较流行的是无差异曲线分析。无差异曲线是用来表示两种商品不同数量的组合给消费者所带来的效用完全相同的一条曲线,它既可以反映不同消费者的不同偏好,又可以描述所能够追求的效用最大化。消费可能线是一条表明在消费者收入与商品价格(这一价格为均衡价格)既定的条件下,消费者所能购买到的两种商品数量最大组合的线。把无差异曲线与消费可能线合在一个图上,消费可能线必定与无差异曲线中的一条切于一点,在这个切点上就实现了消费者均衡。在这一点上所表示的X与Y商品的组合才达到在收入和价格既定的条件下,效用最大,其他的点不是无法实现,就是不能达到最大的效用(见图1)。

但实际上消费者均衡的状况往往很难达到,因为上述分析有一个基本的假设前提:“消费者具有完全理性,即他们对自己消费的物品有完全的了解,而且自觉把效用最大化作为目标;存在消费者主权,消费者决定自己的消费,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决定了生产;消费仅仅是个人的事,与社会无关”。在这个假设前提下,消费者可以充分了解市场商品和价格信息,通过行使自主选择权,实现消费商品的最优分配和组合。

上述假设当然有它的不足,消费者的理性是有限的。但是作为调整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关系的规范,《消法》通过赋予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获知权,以保障消费者的交易主体地位和选择自由,将达到消费者效用最大化作为理想目标之一。通过尽可能的法律决策达到消费者信息的充足,与规范科斯定理的理论要求也是一致的——消除私人协商的障碍,即润滑交易以达至“效率”状态。

(二)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现实选择

商品以既定的均衡价格成交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实际上,交易价格是通过交易双方的契约来实现的,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易价格往往偏离均衡价格。因此需通过信息平衡的方法发现合理的交易价格以接近上述的理想状态。

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是在以下情形下进行的:经营者对商品都有自己的效用评价。经营者愿意提供的价格要大于或等于自己的生产成本;消费者在选择和作出购买决定(买卖合同的达成)时,愿意支付的价格要小于或者等于自己的效用评价。因此,在二者之间就会因交易而产生合作剩余。但是对这种合作剩余的分配是受到双方信息掌控能力和经验等因素影响的。平常人们都用双方合意来解释这为一种公平,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读者”。

但是形式上的合意无法解决这一分配问题,即交易双方各自应当享有多大的合作剩余。事实上经营者作为交易的强势一方由于占据更充分的信息,其提供的价格往往大于均衡价格,这时消费可能线向左偏移,无法达至理想状态的消费者均衡。因此,消费者必须重新调整效用曲线,使无差异曲线也向左偏移,当二者重新相切时,可以达至新的均衡。而这时,可以明显地看到,消费者所能获得的产品数量和效用都减少了(从O变为O1)(见图2)。所以在法律上,合意达致的契约是形式上的公平而非实质公平。

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合作剩余的分配,关于分配的正义问题,亚里士多德早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是他的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的二分法无法解决合作剩余分配问题。亚里士多德的分配正义是一种初始权利和义务的界定,并不对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和活动做出调整,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的二分法忽略了一个问题:即分配正义的可变动性,分配正义的可变动性不仅可能表现为他人对分配正义的侵犯,而且表现为人们对自己享有正义的处分。这里的合作剩余就是人们处分分配正义的契约活动。

博登海默提出以契约正义应对这一问题,并以均衡感来说明人们对契约正义的追求动力。法律不仅要通过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等方式和技巧来矫正消费者所受到的不正义,还必须积极参与到市场活动中,通过法律规范的调整作用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的商品信息,促使消费者均衡的实现。

为了争取尽可能多的合作剩余,消费者往往通过结成联盟和组织,共同享受组织带来的收益,这种收益来源于某种程度的规模效应,消费者组织在提供信息和维权时具有比个人行动更高的效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往往提供各种商品和价格等信息,来指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在这种信息更加充分的情形下,消费者更能够以接近均衡价格的定价成交,即min(O-O1)时,消费者可以争取到尽可能多的合作剩余,达到效用的最大化。只要争取到的合作剩余大于维系组织的成本,这一组织便是有效率的。《消法》对消费者结社权的承认和保护,即是对这一要求的反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信息平衡功能及其完善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信息平衡功能

法律上的平等指对相同或相似之人应以相同或相似之处理,“凡为法律视为相同的人,都应当以法律所确定的方式来对待”,但是这种提法并未关注到这一事实,即法律上的平等并不一定代表实质上的平等。例如,“一项规定左撇子不具有担任公职资格的法律”,这种平等是人们所无法接受的。同样对消费者和经营者作为法律上的平等主体而予以相同之对待,并不能代表这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平等。正是这一正义的要求下,法律也作出了倾向性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分配。

《消法》给经营者设定了看似较高的义务与责任,或言这是随着现代社会化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所造成的新的分配正义,这种权利义务的分配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着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平等。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诸如“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这种法定的经营者义务具有基础性、强制性和补充性的特点,更多的情况下,双方交易中的实质公平有赖于信息公平之下当事人的交易选择。

从消费者角度观察,《消法》赋予了其参与交易、获得信息的基本权利,包括: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获得知识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监督权等。知情权和获得知识的权利可谓是减少交易成本,达致消费者与经营者信息平等的两项重要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

不过,消费者通过行使权利也只能获得部分信息,他们始终无法获得和经营者同样的信息量,因而始终处于交易的弱势地位。这就要求立法能促成消费者获得信息的成本尽可能地小于他们可以获得的消费者剩余,这样的信息平等才是符合帕累托效率状况的,否则将导致以更大的信息成本换取较少的消费者剩余。

从其他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社会主体来看,《消法》第六条第三款对大众传播媒介舆论监督权进行了界定。更为重要的是,《消法》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消费者组织的性质、职能和相关禁止性规定。立法条款都指向一点,即通过法定的要求或者通过法律语言的感召,要求经营者分享信息,号召消费者组织等集体性的信息服务来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平等。这样的结果能使消费者根据自己需要和市场商品来行使“投票权”,实现消费者效用的最大化。这种法律的确认是对契约正义的有力维护和支持,而且发挥着远远高于制裁的功能。只是立法与司法实践往往关注的是消费者组织的事后功能与作用,即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维权的指导,而忽视了它的前馈控制功能——对交易成本的“润滑”和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信息平衡功能的完善策略

《消法》在保障消费者对消费者剩余的追求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法律对经营者法定性的要求和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和平”对抗始终无法达到经济学的理想状态,之所以有人用司法立宪主义的理念来构建未来私法制度的情形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现代民法理念的推动下,《消法》也应当与时俱进,不仅需要确认消费者的权利,还需要通过切实的途径和方法给予消费者权利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这种支撑和保障以赔偿和制裁作为事后的终极保障措施,而事前平衡功能的发挥更有利于实现信息平等,从而预防消费者问题的发生,并促进均衡价格的实现,保障交易公平和增加消费者福利。

信息平等的实现有赖于信息主体信息力量的抗衡,因此,实现信息平等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设立与经营者平衡的力量主体,建立平等的信息生产、传递与利用的制度。由于“任意性规范具有较高的替代性,降低了机会成本;强制性规范缺少合法的替代品,机会成本较高”,故而《消法》在透过消费者组织完善信息平衡功能时,应兼采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之长。

《消法》一些关于信息的强制性规范保证了交易双方基本信息的共享;而任意性规范的存在给消费者争取信息平等提供了更广阔的、开放式的法律平台,比如对消费者结社权的确认,消费者个体在与经营者的对抗中始终是弱势的,除了法律强制性的终极保护之外,建立有效的社区组织争取尽可能大的合作剩余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对那些单位价值不高,但关乎众多消费者利益的商品和服务而言更是如此,大众消费者的原子化结构不利于消费者的消费资讯获取和权利保护。消费者协会和其他组织作为法人或非法人的社会团体,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抗衡的重要力量,它们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各种资讯和信息,一方面与经营者进行权利斗争。但在这种任意性的规范指引之下,消费者社团的发展还远远不够成熟,在争取消费者权益功能的发挥上还有巨大的潜力。要使消费者团体真正作为消费者利益的代表,必须要使其能够做到以消费者利益为导向,增强其与消费者的联系,减少对政府和经营者的依赖。

因此,《消法》第五章“消费者组织”应当做出修改。首先,应当重新定位其存在的目的。根据《消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结合《消法》第六条,该“社会监督”的对象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其狭窄的内涵排斥了消费者组织的事前服务功能,偏倚于事后作为。所以,立法应当明晰其消费信息上的服务作用,以与“社会监督”并举,同时与《消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协调。其次,将消费者协会应当履行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的职能同时规定为其他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能,强调消费者组织向消费者提供各种商品和价格等信息、指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以使其争取到尽可能多的合作剩余的义务。再次,应当明确消费者组织的法律责任。作为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除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外,还不得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否则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依法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通过建立一个可以与经营者在信息力量上相抗衡的主体,达到交易双方的地位平等,这样双方才能通过“好的契约”建立实质公平的分配机制,以配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共同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薛军.司法立宪主义论[J].法学研究,2008(4)

2.李昌麒.消费者保护法[M].法律出版社,1997

3.E•博登海默,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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