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汇报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2-12-15 08:20:12

机构改革汇报材料

机构改革汇报材料篇(1)

据统计调查,市现有县乡农机技术推广机构58个、181人,其中县级9个、69人,乡镇级(含区域站)49个、116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一)机构与性质

县级机构:9个。即市、市、市、县、县、县、县、县、区农机技术推广站。9个县级机构全部为国家事业单位序列,除市为差额拔款外,其它均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乡镇机构:49个。其中:

(1)区域站:共10个。即市4个,县5个、远安县1个。均在改革中划出了国家事业单位序列,实现以钱养事,财政经费有保障,由当地农业(农机)部门统筹管理。

(2)乡镇站:共39个。独立农机推广站没有,推广业务均混设在农技服务中心内。均在改革中被划出国家事业单位序列,实现以钱养事,财政经费部分有保障,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管理。部分乡镇在中心内部设有农机岗位,一般为1人;部分乡镇没有明确农机岗位。

(二)人员与编制

县级农机推广人员:实有69人,定编73人,在编65人。基本保持稳定,没有进行大的改革变动。

乡镇级:机构改革前,全市87个乡镇设有农机站,实有农机推广人员212人,改革后仅49个乡镇有农机公益服务人员112人,具体情况如下:

乡镇区域站农机推广人员:实有33人,均没有编制(非国家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总量控制。

乡镇农(技)机服务中心人员:实有79人(因机构合并,人员没有单列,估算而来),均没有编制(非国家事业单位)。

(三)经费保障

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均属国家事业单位性质,除市差额定补外,其余8个县市区全部为全额拔款单位,经费基本有保障。全市9县市区平均年人员经费2.382万元、工作经费0.41万元、项目经费0.43万元,三项合计3.222万元。

乡镇级农机推广机构经费有一定保障,但每个县市因财力不均,导致经费供给存在差异。就全市而言,用于乡镇农机推广机构的经费总额为382.7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87.68万元,县级配套195.03万元。如果去除和两个县级派驻制机构,其它县市年经费总额为236.11万元,人均仅2.9万元。

(四)改革模式

主要有三种模式:

实行派驻制的县市有:市、县。

实行委托服务制的县市区有:市、市、县、县、区。

实行招聘制的县市有:远安县、县。

二、机构改革情况

市县级农机推广机构队伍一直保持基本稳定,没有进行大的改革变动。

乡镇级农机推广机构队伍经历多次改革,尤其是年月1日省委13号文件下发后,我市乡镇农机推广站均实现了机构变更性质、人员变更身份的改革,各地机构性质和人员构成也是五花八门,无法准确进行归类。但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一是有的乡镇有机构,但没有编制,财政按“以钱养事”保障全额供给;二是有的乡镇有机构,但没有编制,财政按“以钱养事”和“保稳定”的双向目标实行财政差额供给;三是有的乡镇既没有机构,也没有编制,乡镇农机推广处于空转状态。

截止目前,我市乡镇级农机推广机构除市、县设置区域站,人财物全部由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外,其余县市区都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乡镇农业技术报务中心”,退出国家事业编制序列,或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转为企业,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成为社会团体。原有在编在职人员全部转变了身份,变成了社会人。具体情况如下:

市: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前,市按经济流向、农机拥有量、农机作业水平、区域布局等因素设置区域站,全市10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了5个区域性乡级农机推广管理站,共25人。按照省委关于乡镇配合配套改革的精神,2004年底将5个区域站改制为企业,有7人病退,现18人从事业编制退出,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5个站分别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由中心与所服务区域内乡镇政府签订农机公益事业承包服务合同,半年一次考核,年终按合同兑现。年,由5个区域站调减为4个。

县: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县农机管理服务站成建制地转制。即撤销原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组建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土家族自治县农机推广服务中心”,下设5个工作站(镇2人、采花2人、3人、5人、1人)。14名职工中除采花站1人办理了病退手续外,其余13人全部取消事业编制、退出财政供给,进入社会养老统筹,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县财政每年以上年底的工资为基数拨付以钱养事费(含医保费、养老金、失业金),并逐年增加。“农机推广中心”由县农机局统筹管理。县农机局于年初制定考核目标,与“农机推广中心”签订农机推广公益合同,年终由县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对其进行考核验收。

远安县:全县乡镇农业(农机)服务机构都被撤消,统一由县农业部门主管,在县级设1个农机服务中心,每年根据公益职能确定2个公益岗位(非事业单位编制,不具体到人),实行“以钱养事”,合同式管理,一签三年。

区:全区12个乡镇有12个农技服务中心,从事农机管理服务的有16人,在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归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管理,中心直接由乡镇政府管理,每年与乡镇政府签订合同,每月预支70%的工资,30%年底由区农业局考核后兑现。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承担,每年人平4万元,比改制前略有增加。农技(机)人员的国家事业编制已取消。

县:2005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原乡镇农机推广管理人员退出了国家事业编制管理序列,脱离财政供养关系,个人档案资料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农机站干部职工成为社会自然人。政府按照“以钱养事”的要求,根据公益职能,每年给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划拨一定经费,并逐年递增。

市:自2000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市乡镇农机推广机构逐渐萎缩,特别是乡镇农机推广机构由1998年的43个编制缩减到2000年26个。2006年乡镇实施公益“以钱养事”改革后,全市9个镇(街办)核定农机技术推广岗位各1人,全市9人,实行“以钱养事”,人员工资、待遇得到保障,但职工待遇相对于全市较低。

市:全市所辖10个镇处农业服务中心共聘用农机专业技术人员32人,已于2003年单位改制,人员转变身份,属于以钱养事的中介服务组织,隶属于民政局管理,与市农业(农机)局是业务指导关系。

县:全县8个乡镇设置12个农技服务中心,从事农机管理服务的有13人,均在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归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管理,中心直接由乡镇政府管理,每年与乡镇政府签订合同。经费全部由当地财政承担,每年人平经费2.3万元。农技(机)人员退出了国家事业编制。

县:经历乡镇机构改革,乡镇农机推广站被撤销,目前基本没有从事农机推广工作的人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与乡镇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座谈交流,可以看出当前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所面临的窘境,他们形象地概括为三句话:“说话别口(无机构、无地位),做事别手(缺兵少将、无钱打仗),身份别扭(非干非工、非商非农)”。从他们的言语中流露出更多的是无奈和失落,当前这种运行模式让他们看不到前景,信心全无。

(一)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参差不齐,管理不畅。

我市乡镇农机推广机构运行只有市和县实行了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派驻制,部门管理和业务工作勉强可以维持,而其它县市“无机构、无编制、无岗位”导致乡镇最基层基本处于“闲、散、瘫”状态。

一是混岗、缺岗现象严重。综合配套改革后,绝大多数县市的农机推广管理站合并到农业服务中心,原来的农业各站集中办公,人员打捆使用,专业不对路,待遇不理想,出现了“混岗”。有的农业服务中心并没有设置农机岗位和专职农机人员,使农机推广工作出现“缺岗”。

二是县级主管部门管理“难为”。基层站所合并后由乡镇主导管理,作为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感叹“基层无脚、手下无兵、有心无力、鞭长莫及”,从根本上对乡镇农机推广人员缺乏约束力,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业务指导关系,这种局面使得农机主管部门只能停留在“面上引导、口头号召”,农机推广工作严重漂浮、脱节、断层,少数县市的乡镇农机推广管理业务已经陷入停顿状态。

三是基层农机推广人员缺乏战斗力。历次机构改革,农机都是首要被“裁、并”的对象,在经历一些风风雨雨后,基层的同志思想包袱很重,信心全无,无心干事。年长的同志甚至感叹:“干了半辈子农机、跟丢了‘队伍’(没了机构),干了半辈子农机、弄丢了‘行头’(没了身份),干了半辈子农机、迷失了‘方向’(没了信心)”。

(二)基层农机推广人员青黄不接、知识老化,队伍不稳。

一是乡镇农机机构经历数次改革后,农机技术人才大量流失,绝大多数乡镇实际从事农机工作的只有个把人,工作面宽,工作量大、服务手段落后,使他们开展农机工作力不从心。二是县、乡农机推广队伍普遍存在着知识老化、人才断档的问题。从年龄结构来看,县、乡两级从事农机的技术干部中,45岁以上占70%。从知识结构来看,大学本科学历的仅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4人,全市近20年没有引进农机科技人才,出现了“人才荒”。三是对基层农机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素质培养缺乏规划。长期以来,他们只能“凭经验、靠老本”干事,长期“窝居”农村,对外边的新形势、新信息、新事物、新技术缺乏了解和判断,根据无法适应当前的新形势。

(三)农机推广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人心不定。

虽然每年财政落实了一定的人头经费,除两个县级派驻制的乡镇外,多数乡镇普遍额度较低。对于财力比较弱的县市,从事农机推广的同志在扣除“五金”后,每月现金收入不到1500元。另外,财政只管人头经费,没有工作经费和基本建设投入,便得基层农机机构陷入了“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局面。作为处于最基层的工作人员,由于政策的不稳定性、身份的不确定性、待遇的无保障性,使他们心态浮躁、人心不定,根本无法安心农机工作岗位,更有甚者,稍有机会便会“走人”。

四、改革建议

从调查情况来看,基层农机推广人员主要有三盼:“盼身份恢复、盼经费增加、盼地位提升”。基层农机推广体系“运行不畅、队伍不稳、人心不定”的现状,严重制约了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为此,我们建议。

1、理顺机构建制。建议恢复所有乡镇农机推广站机构设置。以“农机推广体系是国家设在基层的公益性农业事业单位”为原则,在每个乡镇设置农机推广站,定性为国家事业单位,明确公益职能,并按照工作职能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

2、理顺管理体制。建议全部推行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派出制,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统筹人财物,乡镇人民政府参与事权管理和考核。

3、明确人员身份。在确定基层农机推广机构性质,核定编制,重设岗位后,因岗定人,明确其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全面落实工作生活待遇,以打消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积极性。

4、保障经费投入。建议将县乡农机推广机构纳入当地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并逐年加大投入,支持其建设必要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设备、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来逐步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

机构改革汇报材料篇(2)

1 参考资料的特点和种类

1.1 特点

档案参考资料具有与其他提供利用方式不同的特点。它与汇编的档案文集不同,不是提供档案原件或档案副本和摘录,而是根据一定的专题对有关的档案信息的内容进行加工,研究编写而成的一种系统资料。它已改变了档案信息的原貌,具有问题集中、内容系统、概括性强的特点。

1.2 种类

在编研工作作中形成的参考资料种类很多,名称不一,用途也较为广泛,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大事记、组织沿革、统计数字汇集和专题概要四种类型。

2 大事记

大事记是按照时间顺序简要记载一定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的一种参考资料。它系统扼要地记载一定事件的历史发展事实,揭示重要事件和活动的发生、发展的过程以及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大事记的编写方法和编写内容:

2.1 编写方法

编写大事记.要求用材真实、准确、简明扼要。通常一条一事,每条对大事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数据、发展过程、因果关系,用简练的文字表达出来。形式多为条列的文字叙述,也可采用表格形式。编写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特大事按时间顺序(年、月、日)排列,先排列有确切日期的大事,后排列接近准确B期的大事,日不清的附于月末,月不清的附于年末,年不清的一般不记。

第二种是先分若干时期,每一时期内的大事,综合归纳几个问题,然后再按时间顺序叙述大事。

第三种是先分几个大问题,在大问题下再分时期,然后再按时间顺序叙述大事。

2.2 大事记的内容

大事记的内容,主要由大事时间和大事记述两部分组成。还可以根据大事记的编写日的、对象、篇幅大小、年限长短等因素,设置前言、材料出处、注释等。

大事时间,一般要求记载准确日期,并按照大事发生的时间顺序先后排列,以便反映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力求对每件大事都写明某年、某月、某日,有的还须写明确切的时、分、秒。对某些历史事件除了写明公元年号外,同时表明当时的朝代年号。如遇档案中没有注明时间或时间反映不准确的事件,应尽力进行考证,写明确切时间,也可注明接近时间或时限。一时搞不清的留待以后查考补充。

大事记述是大事记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求选择反映事物本质的事件,并照顾事件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有机体系,通过许多重大历史事件的记述,展示历史发展的概貌和规律。因此,在大事记中,应选用确属重大事件的材料,避免事无巨细地罗列材料;也防止片段摘取和割裂材料,造成不能真实全面反映历史事件的真实面貌。

2.3 大事的选择

所谓大事小事是相对而言的,受一定时间和空间的制约,譬如—个机关的大事,在全市、全国就不—定是大事。一般说来,凡是涉及全面性的事件、重要的活动、典型的事件、对工作和历史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件等等,都应列为大事;局部性的,具有一般意义的事件和活动,都可作为小事。

大事记作为一种历史资料,应力求内容的准确无误。由于大事记材料来源广泛,其中失实或部分失实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大事记编写入员对收集来的材料要多闻阙疑,认真考订核推,以免将不实不确之事录入大事记中。核被大事材料的方法很多,可将多种记裁对照核实,也可向事件发生机关或当事人查询核实。

3 组织沿革

组织沿革是系统地记载一个机关、地区或专业系统的体制、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变革情况的一种材料。内容大致包括:地区概况、机构名称改变、地址迁移、成立和撤销或合并的时间、隶属关系、性质和任务、职权范围、领导人变动、编制扩大与缩小以及内部机构设置等变化情况。

3.1 组织沿革的类型

组织沿革的类型大致有以下几种:

1、机关(单位)组织沿革。记载一个机关、单位(如党委机关、政府机关、学校、工厂等)及其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的演变情况。

2、地区组织沿革。记载一定区域内(如省、市、县等)所属党、政、群等各级组织的设置和变化。

3、专业系统组织沿革。记载一定专业系统(如工业、商业、文教、卫生系统等)所属组织的设置和变化。

3.2 组织沿革的编写方法

组织沿革可以采取文字叙述或图表的形式,也可图文并用。其主体结构的体例通常有两种:

一种是年度(或阶段)一内容,即以时期为主线,将材料先按年度或阶段分开,然后在每时期下面分别叙述其机构设置、职能任务等内容,逐年编写下去。

另一种是内容一年度(或阶段),就是以题目为主线,先将材料技其叙述的内容分成若干题目,然后在每个题目下面再逐年叙述。

为便于从不同途径的查考和不同方面的研究,通常对以时期为主线的文字叙述,附之以机构、人员变化图表。以题目为主线的文字叙述,附之以历年机构、人员变化图表。

4 统计数字汇集

统计数字汇集又称“基础数字汇集”,就是以数字的形式反映一定地区或某一方面的基本情况的参考资料。汇集统计数字,实际上也就是对原来各种统计的综合工作,因此又称为“基本情况统计”。

4.1 统计数字汇某的目的和任务

档案材料中的各种数字,是人们在以往的各种活动中记载和积累下来的,它反映人们实践活动的状况和成果。人们现实的各项工作又往往从不同的角度需要有关的数字,但是这些数字是分散记载在机关的各种统计报表、总结报告、计划等文件中,不便于系统地使用。编写统计数字汇集的目的和任务,就是根据一定的需要和题目将分散的统计数字集中起来,汇集成为系统的材料以提供利用。

4.2 统计数字汇集的类型

统计数字汇集的种类、形式很多,按其内容可分为两种类型:是综合性汇集,二是专题性汇集。

综合性统计数字汇集,是记载和反映有关菜一个地区、系统、机关、单位全面情况的数字汇集。这种数字汇集包括的范围较广,篇幅也较大。如《郑州市基础数字汇编》包括土地团积、人口、工农业产量、文化教育设施等。

5 专题概要

专题概要是用文章叙述的形式,简要地说明和反映其一方面的工作、生产或其他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产生、发展变化的一种专题资料。专题的具体名称很多这种资料的主要用途,是向利用者集中地提供某项工作、生产和其他方面系统的专题历史资料。

对专题概要的所谓“专题”,应该辩证地理解和灵活地使用。但相对馆藏、全宗而言,也可视为一种专题概要。

参考文献

[1] 赵惠.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参考咨询工作的困境与出路[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11(04)

[2] 刘晓霞,欧阳旭,胡玮,文秀华. 浅谈图书馆参考咨询的人性化服务[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9(35)

[3] 田方. 浅谈信息时代的图书馆参考咨询工作[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10(34)

[4] 小倪. 常见档案参考资料的编写方法(二)[J]. 北京档案. 2011(04)

机构改革汇报材料篇(3)

乡镇的机构改革,是由中央定下总体思路,但具体方案则是由乡一级政府拿出,他们端盘子,如同一部电影的制作一样,他们是总策划;而县一级政府则是认可有关方案,定下盘子,是这部电影的导演;更上一级政府则是监督和审查方案的可行与合法,他们是批准电影上市的审查人;而乡镇辖区的群众,则是这部电影的观众,电影的好坏是由他们来品尝。

然而,某些县乡政府为何敢于在乡镇的机构改革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确,这里面包涵许多复杂的原因。如赵树凯所说,他们希望“社会稳定”,避免增加一支乡镇干部上访队伍;他们希望保留对口部门,以便能多争取上级的专项资金、项目;同时乡镇本身的扩张冲动强烈,编制约束力极其有限。因此,完全寄希望于县乡政府靠自觉来完成中央的机构改革意图,并不可行,加强对他们的监督是必不可少。而这些文字游戏之所以能一直“游戏”到中央,跟县乡政府的上级政府的失职与纵容也是分不开的,他们与这些县乡政府离得近,能较快和较准确地获取信息,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负有监督中央机构改革意图贯彻的职责,他们不能不负责任地将这些虚假材料呈报上去。然而,事实上,也许是同样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也许是任务重、时间紧,他们也要体现自己的政绩,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这些虚假材料原封不动地上报了。

机构改革汇报材料篇(4)

由于我院《建筑材料》课程开设在第一学期,很多学生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处于懵懂状态,对建筑材料有很多错误的认识。例如,很多学生在学习《建筑材料》课程之前,都将“混凝土”和“砂浆”都称为“水泥”,而事实上混凝土、砂浆和水泥是三种不同的材料,技术性质及其应用都有很大的差别。为了更加有效地开展本门课程的堂课教学工作,将建筑材料参观认识环节融入专业认识实习,即建筑类专业专职教师带领学生参观施工现场和校园建筑物时,除给学生讲解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建筑施工工艺、建筑设备、施工组织及工程管理等内容外,尽可能多地给学生讲解有关建筑材料的具体应用及其注意事项、工程中因材料问题常见的各种弊病及其解决方法,从而引导学生平时要多观察、勤思考、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学以致用,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以工程实际案例切入理论教学。

以施工现场实际工程案例作为切入点,使学生对这些问题产生极大的兴趣,在学生对问题充满各种想法和期待时,教师围绕这些问题导入新课,再回到实际工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例如,讲解水泥的保管时,给出水泥不同程度受潮的图片或实物,让学生思考水泥受潮的原因,教师根据学生思考的结果再进行分析总结,让学生了解水泥在保管时所需要注意的问题。讲解混凝土和易性时,给出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麻面和流沙现象的图片或相关施工视频,先让学生思考问题所在,教师再根据学生的回答进行分析,并引入混凝土和易性主要表现在流动性、黏聚性、保水性及影响混凝土和易性的因素,让学生对混凝土和易性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通过介绍事故案例并辅以正确做法讲解,从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体现了材料课程的重要性。

3.建材市场调研。

《建筑材料》课程是研究各种建筑材料的组成、构造、生产与加工方法、材料的技术性能、质量检验以及如何合理使用的学科,它内容庞杂且理论实践性较强,可以说是通往专业课程的桥梁,也是决定学生专业面宽窄和工作适应性的关键因素。因此,《建筑材料》课程的学习至关重要。高职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我院在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课程体系中设置了建材市场调研专周,旨在有效调动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考与实践,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发展的培养,为实践教学改革开辟新的道路。

(1)建材市场调研内容。

建材市场调研实践教学环节采用项目化教学来实施,按班级分组进行,6~8人一组,每组需完成两个项目任务,具体如下:①项目任务一:认识一栋高层建筑主要土建用材料。要求学生一周内认识一栋高层建筑主要土建用材料,具体材料种类由教师规定,每种材料需拍出清晰照片,并对材料的特点、性能、价格、品牌与用途等进行描述,并最终以调研报告和PPT的形式呈现;②项目任务二:认识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装饰装修用材料。要求学生在一周内认识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装饰装修用材料,具体材料种类由教师给定,每种材料需拍出清晰照片,并对各材料的特点、价格、用途等进行描述,最后以小组形成调研报告并用PPT在全班展示。

(2)考核办法。

建材市场调研成绩包括过程考核、调研报告和成果汇报三项,分值比例分别为30%、40%、30%。其中过程性考核主要为每天晚上指导教师晚点到对学生当天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调研报告主要为调研任务及总结完成情况;成果汇报要求每组学生根据调查过程、形成成果、主要感受等制作PPT,汇报时间控制在6~10分钟内,根据每组汇报的实际情况教师进行现场打分。

4.开展实验教学。

在实际工程中对于材料的检测主要是在施工现场取样后交送专门检测机构。因此,学生要胜任施工现场的工作,不仅需要具备能在现场正确对材料进行取样的能力,还要具备对检测机构送来的检测结果有一定的分析和处理能力,故建筑材料实验教学显得尤为重要。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设置实验项目时不能盲目,要注重目的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实验,让每个学生都能学到东西,并学以致用。目前我院开设的建筑材料实验项目有水泥性能检验、混凝土性能检验、砂浆性能检验、骨料性能检验及钢筋力学性能检验。实验过程中以小组为单位,突出“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辅导为辅”的教学方式,激励每位学生积极自学,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团队精神,增加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提高动手能力。

机构改革汇报材料篇(5)

第一步:拟以现金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的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由外汇局对其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全部以实物投资的项目、援外项目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战略性投资项目免除该项审查);

第二步:投资主体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批准设立境外企业;

第三步:经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资金购汇或汇出核准;

第四步:投资主体持外汇局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资金汇出。

问: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业务的投资主体应具备什么资格条件?

答:投资主体是指具备境外投资能力的设在广东省内的国有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保险、证券类公司除外)。

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投资主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并符合相关法律对公司对外投资比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近两年无重大外汇业务违规记录或涉嫌重大外汇业务违规情况,以往境外投资项目已在外汇局登记备案,并参加境外投资联合年检。

问: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的各项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限有何规定?

答: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与汇出审核、登记行政许可项目的各项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问: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业务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资主体填写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原件和复印件);

(5)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使用自有外汇的,应提供有关外汇账户的开户核准件和最近一期的银行外汇账户对账单;使用国内商业银行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投资主体与贷款银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银行的确认文件;使用政策性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项政策性资金的批准文件;

(6)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问: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业务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投资主体应在境外投资审批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1)《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2)境外投资审批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境外投资企业的章程、合同(外资企业免交)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境外投资企业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

(6)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7)以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出资的,提供投资所用实物、无形资产等的清单及其价格资料;

(8)国家战略性境外投资项目应当提供国务院的批准文件,援外项目应当提供外经贸部下达的援外任务书(原件和复印件);

(9)境外企业的海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10)境外企业账户开立情况,包括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资料;

(11)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问:办理境外投资资金汇出核准 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汇出业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包括支付事由、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币别、支付金额、开办费使用清单等内容);

(2)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3)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说明确需支付开办费的证明材料;

(4)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问:境外投资履约保证金项下前期资金汇出业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说明开户银行、账号、汇款金额、汇款用途等);

(2)对拟收购的资产或股权的情况说明;

(3)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确需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证明等材料;

(4)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2005年11月8日供稿)

链接

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

广东境外投资外管改革初见成效

本刊记者远 宁

本刊记者不久前从广东省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近三年来,有力地支持了广东省有较强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加速了广东产业结构的调整。

机构改革汇报材料篇(6)

外汇局逐笔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业务,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

2002年:

汇发【2002】5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

一、 改变目前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由外汇局逐笔审批,银行凭核准件办理的管理方式,实行外商投资本金结汇授权指定银行(具备条件)直接审核办理,外管局实施间接监管。

二、 资本金账户以外的其他资本项下外汇资金结汇,仍需经外汇局核准。

三、 数据于次日上报系统,且每月上报纸质统计表。

2008年:

汇综发【2008】1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

一、除另有规定外,资本金结汇所得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商务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

二、资本金结汇应持IC卡、支付命令函、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对外支付凭证及使用明细清单、发票复印件。

三、备用金结汇限额为5万美元

2011年:

汇综发【2011】8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补充通知

一、 在前述【2008】142号文件第四条中增加补充材料:发票原件、税务部门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打印件。

二、资本金账户累计贷方发生额达到95%的,银行应对上述结汇所对应发票进行真伪核验,并在结汇申请书上加注“已核实账户内95%资金结汇发票”字样,方可支付余下的资本金。

2012年:

汇发【2012】5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一、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及入账核准

二、简化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外汇管理。

(一)取消再投资企业的外汇登记手续

(二)取消再投资款划拨核准及股息红利划回核准

(三)取消境内出资外汇验资询证手续

(四)接受境内再投资企业应办理接受境内再投资外汇信息登记手续

三、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核准

四、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

(一)取消资本金结汇发票核验月报表、发票作废月报表纸质报表按月上报制度,改为系统逐笔备案。

(二)取消特殊结汇事项的外汇局事前备案手续

2013年:

汇发【2013】1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IC卡外汇登记证不再使用,外汇管理局及境内银行应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为境内主体办理各类资本项目业务。

汇发【2013】2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一、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及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在企业经营范围内使用,并符合真实自用原则。

二、境内直接投资业务操作指引(2013版)

资本金结汇审核材料:支付命令函、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前一笔支付发票(验原件签注留复印件)、发票真伪查询打印件、入账登记凭证。如本次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则20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材料。

2014年:

汇发【2014】3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外汇局在部分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开展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

二、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纳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

三、资本金使用应在企业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自用原则,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经营范围许可的除外)、偿还企业间借贷(含第三方垫款)以及偿还已转贷予第三方的银行人民币贷款

(四)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不得用于支付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相关费用

四、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除原币划转股权投资款外,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直接结汇后划入被投资企业账户。

上述企业以外的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内有投资)以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现行境内再投资规定办理。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应由被投资企业先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相应结汇待支付账户,再由开展投资的企业按实际投资规模将结汇所得资金划往被投资企业开立的结汇待支付账户。

五、进一步规范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填写支付命令函

(二)银行应履行展业三原则,在办理每一笔资金支付时,应审核前一笔支付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并留存资料5年备查。

(三)对于企业确有特殊原因暂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银行可在履行尽职审查义务前提下为其办理,并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提交特殊事项备案。银行应在支付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收齐并审核材料,通过系统报告补交情况。

单一企业每月备用金支付金额不得超过等值60万人民币。

对于申请一次性全部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的全部付人民币进行支付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性证明材料,银行不得为其办理结汇支付。

2015年:

汇发【2015】1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一、取消FDI登记核准和ODI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简化部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办理手续

(一)简化FDI出资入账登记

(二)取消ODI境外再投资备案

(三)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

汇发【2015】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外汇局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内容同汇发【2014】36号,备用金限额修改为等值10万美元。

津汇发【2015】162号—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区内企业外债资金按照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

2016年:

汇发【2016】1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外汇局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改革,同时统一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及支付管理。

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

二、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

三、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纳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

四、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的使用应在企业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自用原则

(一)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除银行保本型产品之外的其他投资理财

(三)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验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况除外

(四)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五、规范资本项目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填写支付命令函

(二)银行应履行展业三原则,在办理每一笔资金支付时,应审核前一笔支付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并留存资料5年备查。

(三)对于企业确有特殊原因暂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银行可在履行尽职审查义务前提下为其办理,并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提交特殊事项备案。银行应在支付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收齐并审核材料,通过系统报告补交情况。

单一企业每月备用金支付金额不得超过等值20万美元。

对于申请一次性全部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的全部付人民币进行支付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性证明材料,银行不得为其办理结汇支付。

2017年:

汇综发【2017】10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版)》的通知

境内直接投资所涉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审核材料:

一、支付结汇制:支付命令函、入账登记表(仅限资本金)、前一笔结汇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暂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银行可在履行尽职审查义务前提下为其办理,并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提交特殊事项备案。银行应在支付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收齐并审核材料,通过系统报告补交情况。

二、意愿结汇制:支付命令函、入账登记表(仅限资本金)

2019年:

津汇发【2019】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修订《进一步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允许在区内试点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二、允许区内企业可在外汇局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

三、允许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内不含投资)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汇发【2019】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一、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

在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依法依规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允许非投资性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资主体应按规定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资本金账户接收资金,无需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以资本金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主体应按规定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接收相应资金。

二、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允许试点地区(在之前的12个自贸区基础上扩大到今年新设的6个自贸区及上海全辖)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下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其资金使用应当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

汇发【2019】2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

一、清理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为外汇资本金账户

二、附件为最新《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9版)

2020年:

机构改革汇报材料篇(7)

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试点分局”),可以直接出具中方外汇投资额不超过3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试点分局可授权辖内境外投资业务量较大的支局直接出具中方外汇投资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非试点地区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维持现状不变。

二、经试点分局核准,投资主体可以在所投资境外企业注册成立之前,按照实需原则向境外汇出项目前期资金。试点分局应当按照有关业务操作规程(见附件1),审核投资主体汇出项目前期资金的申请。

(一)项目前期资金包括筹建境外企业所需的开办费、为收购境外企业资产或股权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等。前期资金应当被纳入中方外汇投资总额之内进行管理,由投资主体依照项目实际情况使用。

(二)对于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投资主体应当直接支付给境外机构或个人,无须开立境外专用账户存放。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办理开办费项下的资金汇出手续:

1、书面申请(包括支付事由、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币别、支付金额、开办费使用清单等内容);

2、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3、项目审批部门关于该境外投资项目的批复和批准证书;

4、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对确需支付开办费的证明材料;

5、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对于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投资主体应当在境外开立专用账户存放,不得直接支付给境外的机构或个人。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开立境外专用账户和资金购付汇:

1、书面申请(包括开户事由、拟开户银行、币别、金额、使用期限、用途说明等内容);

2、投资主体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3、境外专用账户开户地的账户管理有关规定;

4、对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情况说明、专业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评估报告、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证明等材料;

5、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境外专用账户应当以投资主体名义开立,并首选在境外中资银行开户,如有变更事项应当事先经试点分局核准。投资主体凭试点分局出具的境外开户核准件、境外开户证明材料及资金购付汇核准件办理履约保证金项下前期资金的购付汇手续。

(四)所投资境外企业成立后,剩余前期资金可直接划入该境外企业账户。需要划转的,投资主体应当在境外企业成立后7日内将剩余资金划入该境外企业账户(开立有境外专用账户的,应当同时关闭该境外专用账户),并在境外企业成立后20日内,将该笔前期资金的已使用情况、剩余资金划转情况及有关境外专用账户开立、关闭情况一并报原核准汇出资金的试点分局备案。

由于筹建失败、股权收购失败等原因使所投资境外企业未能成立的,投资主体应当在作出终止该项投资的决议后7日内将剩余前期资金全额调回境内(开立有境外专用账户的,应当同时关闭该境外专用账户),并在作出终止该项投资的决议后20日内,将该笔前期资金的已使用情况、剩余资金调回情况及有关境外专用账户关立、关闭情况一并报原核准汇出资金的试点分局备案。

三、投资主体从事境外投资,除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43号)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以外,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说明文件、收购协议、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的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对已设立境外企业增资的,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关于设立境外企业的批复以及该境外企业设立时外汇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合规性材料。

四、已在境外成立、但未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的境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年5月31日之前,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1、书面申请(包括对项目历史概况和资金来源等的说明);

2、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批准证书或确认函;

3、境外企业的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

4、境外企业的章程、合同;

5、境外企业的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

6、境外企业账户开立情况(包括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容);

7、境外企业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8、外汇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机构改革汇报材料篇(8)

高职院校教务处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机构之一,教学资料是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资料。随着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地不断深化,在教育教学活动管理中形成的资料越来越多,内容越趋丰富,使用越趋频繁,做好教学资料管理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高职院校教学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教学活动是高职院校的核心工作,教学管理资料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具有参考、借鉴、评估功能。

(一)教学管理资料具有信息参考功能

高职院校在深化教学改革,推进专业建设,对重大教学改革作出科学决策前,需领会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现状,尤其是教学管理实施过程中制定的各项措施和实施效果,关注教学管理运行现状、教学质量状况,掌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都得参考学校以往的教学管理资料;教务处在修订教学管理制度、起草相关文件和通知、处理教师教学事故和学生考试违纪等问题时,也得借用过去的有关记录,做好文件和通知的衔接,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教师和学生的违纪行为;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方面,也可查阅教师以往的任课情况、教学资料、学生评教、教师互评、教师评学、学生学习成绩。

(二)教学管理资料具有信息借鉴功能

高职院校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服务质量,就显尤其重要。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应不断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更专业的指导,都可借助以往的教学管理资料,因为教学管理资料集中体现了历史管理经验。如在专业和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标准编制、教材征订、课表安排等方面,尤其是对于刚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更快地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三)教学管理资料具有信息评估功能

上级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监控和管理方式是多渠道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方式是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而教学管理工作则是上级主管部门最关注的部分之一,体现在检查学校教学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是否良好、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通过查阅教学资料都能客观地反映出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现状。

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学资料收集范畴

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能,对教学管理各个环节产生的资料进行收集,实现教学资料常态化管理。

(一)教务处常规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条例、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学管理的文件和通知、教务处工作职能、院系两级教学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教务处(实训管理中心、校企合作办)学期(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系(部)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教学工作例会记录、教研室活动记录、月度教学动态、教学管理人员人事资料和、教学管理人员参与业务培训和进修资料、教学管理人员考核和受表彰资料。

(二)教学管理制度资料

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制度汇编、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汇编、实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教师手册、教务管理工作手册。

(三)专业建设资料

主要包括: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建设规划汇编、各专业建设规划汇编、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专业设置申报备案资料、学院有关专业建设方面的文件、学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各专业人才市场需求与专业调研分析报告、专业教学标准汇编及审批表、人才培养方案汇编及审批表。

(四)课程建设资料

主要包括:学院有关课程建设方面的文件、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计划、课程标准汇编及审批表、人才培养方案汇编、课程说课PPT(电子版)、学院关于开展教师职教能力培训的文件、学院关于开展教学评比活动及表彰的文件、专业核心课程开展考试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各学期教师任课及教学任务统计资料、各学期公共课程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资料、各学期专业课程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资料、各学期教师教学任务书、学院关于开展工学结合实训教材建设工作的文件、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一览表、按专业、课程分类使用教材统计资料、教师主编、参编和自编教材、讲义统计资料、教学辅助(参考)资料统计资料。

(五)教学运行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各年级教学计划进程表、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学期实施性教学计划表、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各学期教师教学任务书、各学期授课计划表、各学期课表、各学期公选课申报审批资料、各学期公选课课表、各学期调课审批表、各学期调课通知单、各学期教学场地临时使用申请表、各学期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各学期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公选课课酬统计表、教研室主任补贴课时统计表。

(六)教材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各学期教材预订计划表、各学期教材采购计划表、各学期教材发放清单、各学期教材费结算表、各届毕业生教材费结算表。

(七)考务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各学期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学期关于做好英语、计算机考务工作通知;各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形式与考试类型安排表;各学期试卷命题质量审批单;各学期试卷印制审批单;各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各学期期末考试监考任务书;各学期监考书签领表;各学期监考人员变更申请表;各学期关于做好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各学期补考安排表;各学期考场情况记录表;各学期考试质量分析表;各学期已评阅期末考试卷;各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卷;各学期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资料;各学期英语等级考试考务资料;各学期期末考试情况总结;各学期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情况总结;各学期学生考试作弊处分材料。

(八)学籍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各年级新生录取名册、更改、补登成绩审批单、学业成绩表、课程免听(免修)申请表、学籍异动学生课程修读申请表、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学生奖励学分统计表。

(九)教学质量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教师教学及相关管理资料分发确认情况表、教师基本教学文件资料准备情况检查表、教师上课登记表、各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知、各学期系(部)上交期中教学检查资料、各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各学期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资料、教学异常情况处理单、有关教学事故处理资料、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册及学期会议、表彰资料、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反馈资料、教学巡查情况记录表、有关教学质量检查情况记录与通报资料。

(十)校内实践教学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学期实践教学开课计划表、学期整周实训课程开出审批表、学期实验实训耗材计划表、学期实训室课表、学期实训室使用记录、学期实训室重要设备使用记录、学期实训设备维修记录、学期实训室学生实训记录、学期学生实训报告书、实训课课程标准及实训指导书、实训项目设计(实训项目单元设计)、实训项目成果、校内实训室基本情况表、校内实训条件建设资料、企业参与实训条件建设资料、学生职业资格证获取相关资料。

(十一)顶岗实习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专业顶岗实习计划、过程记录、实结;毕业顶岗实习通知与安排;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生毕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各专业学生毕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毕业顶岗实习》课程标准;《毕业设计》课程标准;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南;各专业毕业设计任务书;各专业毕业设计开题报告;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报告书;毕业设计格式模板;各专业毕业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毕业设计评审标准;各专业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评审推荐表;各专业学生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各专业顶岗实习协议书。

(十二)校企合作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校外实习基地基本情况表、校外实习基地协议、校外实习基地学生顶岗实习基本情况表、校企合作项目基本情况表。

(十三)教研教改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通知文件、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申报材料、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评审材料与通报文件、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课题中期检查材料、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评审材料、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通报文件、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课题获奖表彰文件。

三、关于做好高职院校教学资料管理的建议

教学资料管理是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做好教学资料管理有利于教学管理的规范、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育教学的研究。

(一)制定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使高职院校教学资料管理有章可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依据,认真学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严格的教学资料管理制度,从而使学校教学资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提高教学资料管理队伍业务能力

教学资料管理工作繁琐、枯燥,但对从事教学资料管理人员却有较高要求,需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的牺牲精神,尤其是在业务能力方面:第一,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第二,把握教学资料形成的规律,教学资料产生在时间方面有着连贯性、阶段性和内在联系,所以,应及时进行收集、整理;第三,对教学资料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第四,高校院校要积极创造良好的教学资料管理环境,在制度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三)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

教学资料繁杂、种类繁多,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将有效地提高管理水平。管理方法主要有:收集教学资料要有计划性、及时性;分类要合理化;整理要规范化;目录编制要方便化;借阅要登记化。

机构改革汇报材料篇(9)

大家好!

首先感谢大家给我这样一个汇报思想、倾吐心声、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机会。这次走上竞争上岗的演讲台,已经是我第四次经历机构改革、下岗分流了。有人说我运气不好、多灾多难,但正因为历经磨难,才赋予了我淡泊明志、宠辱不惊的品格,使我在得意之时从不轻狂、从不浮躁;在失意之时没有自暴自弃,没有怨天尤人。

下面,从三个方面向大家汇报我的情况。一是汇报我的个人简历,二是汇报三年来的工作情况,三是汇报我的竞岗打算。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叫×,×年出生于一个穷苦的农民家庭,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年参加工作至今,先后在乡镇企业、党政机关、经管部门和财政系统从事企业会计、综合文秘、农村经管和财政工作。

三年来,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与人为善、与世无争的原则,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具体做到了以下三点:

第一,不怕吃亏,做事不分份内份外。2002年12月起,我在×财政所当一名普通的专管员,在做好自己所包500户的政策宣传、资料发放和税费征管的同时,服从工作需要和领导安排,承担起乡税改办日常工作、零户统管会计和财政所的文字材料写作任务。在税费征收繁忙季节,白天既要与其他专管员一道走村串户,又要及时为政府和乡直各单位办理拨款;晚上既要与各村进行税费结算,又要及时统计征收进度。2003年税改迎检期间,白天忙于整理资料、测算方案,指导各村完善档案,晚上挑灯夜战,苦思冥想,写好迎检汇报材料。有人说我苕:“你只是一个普通的专管员,做好份内的事就够了,吃那些瞎亏干什么?”我想其他同志也非常紧张繁忙,工作确实应付不过来,我忙一点也没什么,何况我年纪相对较轻,又是一名男同志,多吃点亏也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不怕吃苦,工作不分白天黑夜。×年×月,在乡领导和所领导的关心和推荐下,我借调到县财政局办公室工作。俗话说:“驴怕进磨坊,人怕进党办”,充分说明了办公室工作的苦与累,文字写作更是一项苦差。白天要忙于上传下达、督办协调,处理一些日常杂务;晚上夜深人静之时,才能静下心来,加班加点,赶写文字材料,为工作牺牲了许多休息时间。有时为了应付检查、筹备会议,双休假日也在办公室孤军奋战。曾经有一位不知情的领导问别人:“×是不是与爱人闹了矛盾,怎么休息时间都很少回家?”说实话,我又何尝不想与家人团聚,多尽一些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呢?但办公室工作的特殊性,注定我要多付一份心血,多作一些牺牲。为了工作,宁可多吃苦,绝不能误事。

第三,不计名利,付出不论值于不值。工作几年,即使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也从未向领导和组织提过任何要求,没有领过一分钱的加班补助。有人说我付出太多,收获太少,但我认为,工作中的锻炼、同志们的信任和良心上的安宁就是我最大的收获。有人劝我多找门路,多为自己的前途用点心思,但我甘于辛苦和清贫。虽然没有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但我也坚信,好人终有好报,公道自在人心。

回首三年,有奋斗与收获的喜悦,也有内心的失落与困惑。在工作上,扪心自问,我问心无愧。在生活上,却留下许多遗憾,深深感到惭愧。一是愧对真诚关心我的领导。由于性格比较木讷,处事十分被动,过于信奉“君子之交淡如水”,对关心我的领导无以为报,欠下许多人情,每每想起,良心深感不安。二是愧对热心帮助我的同事。由于把工作看得过于认真,忙于事务的时候多,失去了许多与同事交流感情、增进了解的机会,接受同事的帮助多,对别人关心的少,想想十分遗憾。幸运的是,大家仍然在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帮助我,使我常常感激在心。借今天这个难得的机会,向大家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机构改革汇报材料篇(10)

资本项下收入主要有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和境外上市调回资金等。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资本项下的不同类型资金进行分别管理,适用不同的监管制度。例如,对于外债资金,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结汇使用。除另有规定外,境内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使用”,“短期外债原则上只能用于流动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中长期用途”,“结汇后人民币资金不能用于偿还境内金融机构发放的人民币贷款”。相比较而言,资本金结汇则相对宽松。

按照先易后难的改革思路,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从资本金开始。201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海汇发〔2014〕26号),在上海自贸区内开放资本金意愿结汇,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规避汇率风险。2015年6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上海自贸区和其他16个部级经济金融改革发展试验区试点经验基础上,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完全赋予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的自和选择权,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自助选择资本金的结汇时间和金额,并可通过结汇待支付账户进行人民币收付。2016年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进一步明确企业融入外汇资金如有实际需要,可结汇使用。

在外债资金结汇方面,《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将企业范围限制在外商投资企业上,2015年又逐步拓展至上海、天津、广东和福建四个自贸区的区内企业。2016年4月26日,国家外汇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统一中资和外资企业外债结汇管理政策,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按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规定结汇使用。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境内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6年6月9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同时统一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及支付管理。

主要内容

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

如前所述,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资本项下的不同类型资金进行分别管理,适用不同的监管制度。如企业对资本金结汇可以选择意愿结汇或支付结汇制,而对外债资金结汇,只能适用结汇制管理。其中,支付结汇制,是指只有企业需要人民币实际支付款项时才允许结汇;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是指相关政策已经明确实行意愿结汇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和境外上市调回资金等),可根据境内机构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通知》在总结上海、天津、广东和福建四个自贸区相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推广至全国,并明确境内企业(包括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均可按照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通知》还规定,境内机构仍可以选择按照支付结汇制适用其外汇收入。给予企业更大的选择权,不仅避免了汇率风险,而且还提高了跨境融资、外汇结算的效率。

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

对于意愿结汇,《通知》统一规定如下:一是将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适时进行调整。二是在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的同时,境内机构仍可选择按照支付结汇制使用其外汇收入。银行按照支付结汇原则为境内机构办理每一笔结汇业务时,均应审核境内机构上一笔结汇(包括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三是境内机构外汇收入境内原币划转及其跨境对外支付按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通过负面清单形式明确结汇资金用途

《通知》明确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对资本项目收入的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大幅缩减相关负面清单。《通知》规定,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在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自用原则,可用于自身经营范围内的经常项下支出,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资本项下支出,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除银行保本型产品之外的其他投资理财;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外;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此外,境内机构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对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存在合同约定的,不得超出该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相关资金。除另有规定外,境内机构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不应与《通知》存在冲突。

明确结算银行承担真实性审核义务

虽然境内机构使用资本项目收入办理结汇和支付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的不需要向银行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但应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境内机构申请使用资本项目收入办理支付(包括结汇后不进入结汇待支付账户而是直接办理对外支付、从结汇待支付账户办理人民币对外支付或直接从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办理对外付汇)时,应如实向银行提供与资金用途相关的真实性证明材料。

《通知》还规定,银行应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展业原则,在为境内机构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和支付时承担真实性审核责任。在办理每一笔资金支付时,均应审核前一笔支付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银行应留存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及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五年备查。

强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

《通知》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应根据《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关于印发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办理境内机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和支付使用等业务合规性的指导和核查。核查的方式包括要求相关业务主体提供书面说明和业务材料、约谈负责人、现场查阅或复制业务主体相关资料、通报违规情况等。另一方面,对于违反《通知》规定,违规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和支付使用等业务的境内机构和银行,须依据《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于严重、恶意违规的银行可依法暂停其资本项下结售汇业务办理。对于严重、恶意违规的境内机构可依法暂停其办理意愿结汇资格或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且在其提交书面说明函并进行相应整改前,不得为其办理其他资本项下业务或取消业务管控。

对商业银行的启示

近年来,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外汇政策改革步伐日益加快。对于大量的外汇新政,商业银行应加大贯彻落实力度,确保依法合规。就《通知》而言,具体可包括以下方面。

认真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展业原则落实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政策。例如,对于与资本金账户、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境内再投资账户、外债专用账户、境外上市专用账户、其他类型的资本项目账户、结汇待支付账户(账户性质代码2113)有关的账户、跨境收支、境内划转、账户内结售汇等客户信息,商业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的通知》(汇发〔2014〕18号)的要求及时报送。又如,对于境内机构确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商业银行可在履行尽职审查义务、确定交易具备真实交易背景的前提下为其办理相关支付,并应于办理业务当日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向外汇局提交特殊事项备案。

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外汇新政频出,客户很多时候并不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在办理业务时需要依赖银行进行告知。为确保能做好相应审核义务,商业银行应系统总结《通知》重要内容,并及时向客户告知。例如,《通知》规定,单一机构每月备用金(含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支付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等值20万美元,而此前2015年3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中对外汇资本金结汇备用金限定为不超过等值10万美元。又如,对于申请一次性将全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全部人民币资金进行支付的境内机构,银行应告知客户,如不能提供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结汇、支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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