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产管理的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3-11-20 10:10:50

加强资产管理的建议

篇(1)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是由财政拨款购置或无偿划拨形成的资产,使用过程中不计成本、不提折旧。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结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开展、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因此,必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对此,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和水平

各单位要加强提高资产管理的宣传和认识,将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目标,领导要亲自抓,把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实处,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实现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尽快开发建立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以全面、及时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使用到出口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提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数据管理集中化。以资产清查数据为依据,同时实时录入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动态掌握行政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二)资产管理规范化。依托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建立贯穿资产购置(配置)、使用、处置全程的网上审批管理程序,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管力度,实现国有资产事前、事中、事后的规范化管理目标。

(三)实现资产管理透明化和资产资源共享共用,提高资产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的重要手段。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中,领导是关键、体制是保障、制度是基础。加强做好资产管理工作,要十分重视基础工作。这个基础就是建章建制,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是推进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一个基本保障。建立完善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建立行政事业固定资产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四、规范资产配置,合理配置资源

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是国家财政以资本性支出投入和单位利用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等形式形成的,属国家所有。因此,财政部门要把好资产配置的“入口”,实现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价值管理相结合,遵循科学、合理、节约、效益的原则,通过加强资产的存量管理和增量配置管理,实现资产优化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五、推进资产处置规范化

行政事业单位将其所占有闲置的国有资产通过有偿转让、出售、出租和对外投资等形式所形成的各类收入都是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产收益属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加强闲置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单位资产要实行定期清查,加强对资产的盘点工作,重点对闲置资产的使用价值进行核实;对报废资产要及时进行处置;对房屋、建筑物等增值较快的资产要定期进行重新评估,从而使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相符合。

七、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属于国家的投资收益,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是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

八、强化监督约束机制,防范资产使用管理违规行为

(一)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各单位的财务人员和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要从严把关,严格执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和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

(二)加大各种形式的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审计、主管部门财务管理机构的作用,组织精兵强将,坚持突击资产清理与定期审计监督相结合、账前审批与账后审计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制衡相结合。

(三)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利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精通业务、办事公道的优势参与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私吞固定资产的违法行为,对造成国有固定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要依法处理,确保有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提高政府为民理财能力;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为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最终实现自动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固定资产管理。

参考文献

[1]付元进.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意见[J].理论界,2006(S2).

篇(2)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 思考与建议

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定义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国家拨给的资产及其运行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二、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加大了政府行政运行成本,存在诸多问题,国有资产安全存在极大隐患。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脱节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没有纳入预算管理,资产配置也没有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存在“想买就买”的随意性现象,而且资产没有规定配备定额、标准等,国有资产总量虽持续较快增长但却没有发挥最大效益。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处置收入等国有资产收入未严格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二)资产配置不均衡,运行效率不高,闲置浪费严重

国有资产在不同事业单位中的配置不均现象极为严重。比如,有些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很小,影响工作的开展;而有些单位办公面积严重超标,闲置浪费严重,资产整体运行效率不高。

(三)暗箱操作,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当前,政府投资大量资金兴建的“楼堂馆所”等非经营性资产项目也转入经营活动,而这些转入经营活动的资产普遍没有进行社会公开竞价和招投标,以低于市场价格出租给公司或个人经营管理,且承包期限较长,这部分资产的租金或出包收入却成为个别部门或单位的既得利益,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四)认识和重视不足,相关基础性工作不够规范

一些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重业务、轻资产;重预算、轻资产”思想仍普遍存在,这就直接导致国有资产的基础性工作不规范,如资产购置、交接、盘点、核算、收益、处置等基础性工作随意行为现象严重,日常管理松散,单位私设“小金库”、形成诸多账外资产等,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

政府在2006年底开展全国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摸清了“家底”,并逐步推广国有资产信息系统软件的应用,在部门内部新成立资产管理处,专司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目前国有资产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存在账物分离或账账、账卡不符等现象,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

三、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如何保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遭受侵占和损失,如何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资产管理如何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下面提出几项管理建议:

(一)转变观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

转变和更新固有观念,切实提高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有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事业单位公益性的特点,表明它是政府职能的一种延伸,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政府公共领域、公益性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国有资产是事业单位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是政府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对待资产管理工作要与业务工作、预算工作、财务工作一样重视。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培养资产管理专业化人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内部制度。

(二)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既是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要求,也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事业单位应会同财务部门认真审核资产存量,制定下年度资产购置计划,按照资产配置标准测算预算经费,未按要求编报资产购置预算的,不安排资产配置预算、不批准进行政府采购,单位不得进行新增资产的购置。新增资产定额定量配置标准规定的执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单位在资产购置过程中盲目“求好、求新、求贵”的风气,做到资产按需定量配备。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收尽收,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国有资产收入应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合理安排使用,避免单位“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等腐败现象的滋生。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

在2006年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清查国有资产的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数据库,完善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和全国范围内的数据资源共享。加强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首先要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制度,如资产采购制度、账卡登记制度、维护保养制度、清查盘点制度、统计报告制度、产权登记制度等,充分利用财务核算软件,完善国有资产明细账,做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

(四)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要从资产的形成初始到资产的处置核销建立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要抓住资产配置、使用、收入、处置等重要环节,细化各环节管理,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1.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即把住国有资产的“入口”。国有资产配置应符合规定条件和配置标准,遵循从严控制、合理配置的原则,制定国有资产在事业单位间相互调剂的规定,对长期闲置或运行效率低下及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要调剂使用,既节约财政资金,又使国有资产发挥应有社会效益;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2.强化资产使用管理,盘活资产,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特别是要规范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等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制定经营性资产的公开招投标制度,出租出借资产要严格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进行公开竞价或招投标,不得变相处置、内部交易、逃避监督,使国有资产收益得到应有补偿。重视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3.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国有资产有关收入应如实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统一管理。防止单位私设账外资产,避免腐败现象的滋生。

4.完善资产处置核销管理,即把住资产的“出口”,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资产处置应公开透明,不得暗箱操作、低价出售或转让变卖,资产的处置实行公开竞价拍卖。

(五)合理制定事业单位人均使用国有资产定额,控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

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情况进行细致分析,根据单位所属不同行业、不同性质和单位事业开展情况等因素,深入调查研究,合理制定分类别、分行业、分业务的人均使用资产份额,并限定相应的国有资产年增长幅度,从而控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

(六)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和专项审计制度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将单位资产管理情况作为部门评先评优的一个重要条件。资产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审计,以专业角度提出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积累经验,提高资产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以期在更高层面督促事业单位履行资产管理义务,做到有激励也有惩戒。

总之,为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各级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提高效率,做好服务,加强分工协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形成一个职责明确、流程顺畅、监督有序、讲求实效的资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篇(3)

近年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一方面,财政部2006年6月23日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另一方面,明确了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并于2007年上半年开展了资产清查及工作,下半年开展了资产核实工作,为全面做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在县级行政单位尤为突出,不仅不利于“三农”工作的开展,更不利于政府形象的提升。

一、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

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派机关)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县级行政单位的国有财产。我国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县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和经营收益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经过多年的建设与积累,我国县级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已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在我国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县级行政单位资金来源从单一的财政拨款,逐步发展成为以财政拨款为主,行政性收费收入、经营收入为辅的多渠道资金来源格局。这样一来,筹资来源和投资去向的多元化,从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构成形成多元化局面。由于配置标准和配置程序的不规范,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分配苦乐不均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造成有的单位资产大量闲置,有损政府形象;另一方面,有的单位有着大量的资金需求却得不到满足,严重影响了行政工作效率。

(二)经营性资产监管不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当前,县级行政单位在发挥行政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常常将一部分相对闲置的国有资产以投资、租赁、入股、承包等形式进行经营活动,这种做法对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以及缓解单位经费不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监管不力等方面的原因,经营性收入往往得不到及时收回和运用,不仅滋生了腐败,也造成了国有资产地严重流失,严重背离了靠创收弥补经费不足的初衷,助长了不正之风,影响了政府的廉政建设。

(三)资产处置和资产流动不规范

对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普遍存在产权归属不清,管理缺位的问题。单位领导往往将国有资产视为本单位资产,可以随意使用和处置,这样不仅造成资产无法实现合理流动,还直接导致了流失、浪费现象。在这种观念下,单位往往在不经过可行性论证的前提下,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并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缺乏规范公正的处置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措施,明显不合理低价处置、无偿租借、无偿担保等现象非常普遍。此外,由于经营性收入没有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多数形成单位的“小金库”,转化为职工福利,损害了国家利益。

(四)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先进管理理论难以付诸实施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资产分布、资产价值及现状缺乏相应信息,致使单位资产预算工作缺少依据,资产形成缺乏统筹性、科学性。此外,由于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到位,先进管理理论往往因为缺少相应历史数据支持而难以付诸实施,从而造成单位资产管理理论的缺位。

二、加强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鉴于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及复杂性,针对当前我国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至少应当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贯彻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

针对当前我国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不明确,重资金,轻资产等现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即中央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可以实行“财政部一管理局一单位”的体制。其中,财政部负责制定规章制度、资产预算和综合管理,相关管理局分别负责机关事务归口管理单位资产的具体管理,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在这个体制中,县级行政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主体,必须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资产购建预算是单位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切实做好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而县级财政部门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统一制度,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对该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管理。

(二)完善制度,加强行政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

首先,建立健全“非转经”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非转经”资产报告审批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财务监管制度,把经营性资产同单位剥离,避免出现账外资产;建立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建立统一规范的“经营性”资产收益处置办法,统一规定资产收益上缴财政比例,对资产收益实行财政统筹管理。其次,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是县级“非转经”资产的所有者,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办法,把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经营使用国有资产所形成的收入和拍卖、变卖国有资产的所得金额,纳入非税收入,实现统一管理。最后,在国有资产“非转经”过程中,占有、使用该国有资产的县级行政单位应做好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并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在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后,方可实行国有资产的“非转经”。

(三)完善相关法制建设,杜绝违法、违规处分国有资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法制化作为基础才能实现。同样,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是资产处分、流通环节)也必须以立法的形式对行政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根据行政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执法细则,进行科学、严密的规范,使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权责统一,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和完善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必须要对行政单位资产建设购置,管理目标、占有使用、职责范围,转让处置、违法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如此以来,可以通过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成本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重视县级行政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管理

的基础性工作

针对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的家底不清等问题,县级财政部门等职能部门必须重视县级行政单位的清查核资工作并形成数据,建立健全完备的产权登记制度和一整套基本的数据库并加以存档。这样一来,一方面有利于完整反映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加强对资产使用效率的监督管理,为深入开展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打好基础;另一方面为科学分配预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供基础数据,同时也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五)搭建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是借助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手段,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实现的一种管理模式。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完全可以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单位、部门国有资产情况。此外,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系统软件,建立一整套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基本的数据库,搭建中央与地方、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与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的信息平台,提高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三、结束语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尤其是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党和政府工作现阶段的工作重点。如今,县级政府行政机关滥用财政资金,在存在大量财政赤字的情况下兴建豪华办公楼,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与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直接相关。此外,县级行政机关是与农民接触最密切的政府机构,其管理国有资产的效果直接影响着“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无论是理论工作者还是从事县级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实务工作者都必须认真对待这一课题。

参考文献:

[1]刘同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财政与发展,2006年第5期.

篇(4)

1 高校固定资产核算的特点

1.1 高校固定资产是指开展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而拥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价值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以及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1.2 高校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即将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一次性计入支出。处置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基金”,同时,贷记固定资产“。除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之外,高校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是一致的。

1.3 高校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会计报表只反映固定资产原值。这样,使得固定资产的支出不能在固定资产的有效年份合理均衡分摊,这样的会计处理使固定资产的支出在购置固定资产的年份支出很大,在没有购置固定资产的年份支出为零,影响学校支出的真实性、可比性。

2 高校与企业关于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比较

2.1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不同。除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历史性及重要性原则等相同的会计核算原则外,高校还强调可比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和专款专用原则,而企业会计核算还注重统一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谨慎性原则、划分权益性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2.2 固定资产分类不同。高校固定资产按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分为七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资料、其他固定资产。企业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五大类。

2.3 初始计量的会计核算不同。高校在取得固定资产时,事业部分仍按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在购置时一次性记为当期支出,在增加固定资产的同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经营部分比照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核算。企业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从会计账务处理上可以看出,资产只是形式上发生了变化。

2.4 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不同。高校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企业会计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为: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2.5 固定资产折旧方面,高校在开展教学科研事业的过程中,由于不核算教育成本,所以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的处理,而企业会计要求根据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2.6 高校固定资产按大类进行管理,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第56条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且规定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

固定资产作为高校拥有和控制的一种资源,其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为参照,结合高校发展目标,改革会计核算方法上的问题,使会计核算与高校管理与发展目标相适应。

3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3.1 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完善。我国高校在管理体制上属于事业单位,高校固定资产长期以来无偿地使用,对教育成本核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不进行成本核算,高校的固定资产主要通过国家财政投资建设;同时,高校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各院系、部门使用,形成了固定资产管理与使用相互分离。

在财务方面财务部门负责管理总账,各院系、部门设置明细账,但账账之间,账实之间,缺少核对、协调衔接,账物不符的情况经常发生。资源不能有效共享,管理效率低下,造成资源浪费,主要是由于资产管理与资产使用部门间的责任不明确造成的,另外,随着近几年高校扩招,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固定资产需要大量购置,在购入时,直接列入学校当年支出,无需考虑经济回报,这样就出现了急需使用的固定资产资产和设备要购置,这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高校为扩大规模,盲目购置固定资产。也给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问题,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固定资产。高校固定资产在处置时,缺乏有效的价值参考,固定资产账面始终反映原值,不反映折旧和使用年限,资产报废和处置时,会计核算没有资料作为参考,这样就出现了处置时价值被低估和提前报废等现象的发生。

3.2 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导致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原则反映其购置时的价值,由于不计提折旧,从购置、建造完工入账到报废,会计账面反映的始终是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原始价值,除了清理、报废外,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从购置起一直保持不变。由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只反映历史成本,固定资产发生损失、减少都不能在账中反映,这就造成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物不一致。另外,固定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这就造成了固定资产在使用期内每个会计期间的成本被低估,虚增结余,从而使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余额不能反映实际。另外,在高校购置固定资产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报销,计入当期支出,不在使用期间核算成本,这样,有些人就认为高校固定资产是可以无偿使用的,它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物资基础,这就导致高校各部门在购置固定资产时,不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率,只考虑自己部门的需要,造成购置后会发生不能使用或者固定资产的某种功能不能充分使用的情况,可能导致资产利用率低下、资金浪费和资产闲置的现象出现。

4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改革的建议

4.1 强化管理意识,完善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制。高校要加强各院系、部门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方法和手段,强化管理意识,制定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应用现代管理方式,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的管理。另外,高校要完善、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利用校园网实现网络化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调配等变动情况,及时与学校各管理部门沟通,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全面、完整地记录学校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信息,按照管理要求建立固定资产资产数据库,准确、及时地反映使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报废制度,减少固定资产的损失。

4.2 引进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高校应引入权责发生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财务依据,只有这样才能够完整、准确地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状况,可以在会计账上直观的反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校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能够完整的计算高等教育成本,为固定资产更新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可以保障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同时,固定资产损坏、闲置、资产丢失、无人负责等现象能够得到改变,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要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节约有限的教育经费。

4.3 高校应定期进行清理盘点,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实存情况。高校应在财务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各院系、部门设置明细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及时的清理、盘点,防止造成账实不符、有账无物的情况,或出现挂账而实物已经不存在的情况。通过对固定资产的盘点,对报废固定资产及时核销,解决在购置固定资产上重复购置的情况以及出现闲置浪费的现象,可以查清高校对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参考文献:

[1]《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2]姚利华.《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探讨》[J].财会通讯,2011年第1期.

篇(5)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也得到不断的深化,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其所具有的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在内容和形式上也呈现了变化。但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中,经常出现管理不善、管理混乱、不规范等现象,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光辉形象,也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开展受到了限制。为了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就必须要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相关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能够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工作有效性

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指的是行政事业单位所使用、占有以及能够进行处置的,可以通过货币等计量方式进行统计的属于经济资源的综合,其包括了固定与流动资产、无形与对外投资资产以及其他的资产等。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管理工作,除了是对货币进行管理之外也是对实物进行管理的一项工作,货币管理与实物管理两者虽然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是却能够互相转化,具有一定的相联性,因此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加强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2.有利于促进财政职能内容的完善性

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其对资金和使用、占有的资产进行处理主要按照财政支出的方式,因此可以说,资产管理就相当于与资金预算相同,是财政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方式。由于一直以来资产与财务管理之间没有统一性,因此在对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上无法得到有效的提高,反而使财政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率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导致资产资源出现浪费、损失和闲置的情况,还使财政支出不断增加,而加强和规范行政上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有利于促进财政职能内容的完善性,使政府的资产保障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3.有利于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统一性

对于资产管理工作来说,其体现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变化,而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页就是资产管理工作的内容,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也都将资产管理工作的过程及出现的结果进行反映。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财务体现了资产的价值,若是没有资产管理,那么相当于财务管理工作没有了内容;而资产则反映了财务的使用价值,若是没有了财务管理,那么资产管理工作也就缺乏了管理手段。可以说,在财政监管工作中,资产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对于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统一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现状

1.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工作薄弱

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呈现出不健全和不完善的现象,从而导致资产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之间不具备紧密的联系性,使两者出现脱节的情况。再加上受到行政事业单位其自身的性质影响,导致其对于成本的重视度不强,过于注重资产购置及支出,而对于日常管理及质量的重要性进行忽视。另外,由于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促进下,原先的制度已经无法满足于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而且也不具备资产使用、购置及处置等一系列的监督管理体制,导致监督管理工作出现薄弱,尤其对于领导层的任职和调离,都只是进行财务审计,却不采取资产移交审计,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的管理监督上存在不重视的现象。

2.资产与财务管理缺乏科学合理的认识,导致资产配置不合理

对于行政事业来说,其所拥有的资产都只是用于使用以及占有,不需要用来经营,而也不用计算成本与盈亏。因此,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的工作人员来说,对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缺乏科学合理的认识,尤其是对于管理阶层来说,对于资产的数量和总量关注度远远高于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由于对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缺乏科学合理的认识,因此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所拥有的结构与变动情况等,都无法进行全面性的了解和掌握,从而在进行资产配置的时候出现极大的随意性,导致资产配置出现不合理的现象。

3.资产与财务管理出现分离混乱现象,岗位职责不明确

目前,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中,对于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等不同的职位之间并没有进行严格性的分离,从而导致在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漏洞,这也使资产的安全性存在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对于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够、“重购建、轻管理”的现象在行政事业单位中都普遍存在,因此这也就导致了在资产管理的使用、处置、维护等管理工作中不够规范,使资产出现流失和使用效率低的现象。另外,由于资产与财务管理出现分离混乱的现象,这也使得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各个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岗位职责权利不够明确,无法对资金进行合理规范的预算,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公信力出现下降,也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出现不合理的情况。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对策

1.健全和完善资产与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健全和完善相关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是具有必要性的。要将综合性和单相性的管理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这样一来,就能够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建立起具有行之有效的资金支出制度,严格的按照制度来开展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对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使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地将其职能进行履行,防止出现资产损失、浪费等现象。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离任审计,从而改善以往出现的领导离任而出现烂摊子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现象,促使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加强对资产与财务管理的重视。

2.加强和增加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认识,促进资产配置的合理化

要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加强和增加有关于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培训,树立正确的理解意识,尤其是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层来说,要加强其对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度。这就要求领导层不但要对《会计法》、《预算法》等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规定具有明确的认识和掌握,而且还要动员单位内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为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行政事业单位内的资产能够得到及时的整合、重组,促进资产配置更具优化性,使资产的利用率和使用率得到有效的提高,从而达到物尽其用的良好效果。

3.建立资产与财务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与责任人

由于在部分的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着责权不明的情况,从而导致了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无法得到顺利的开展,并且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出现问题的时候经常出现责任推卸,无人负责的情况,因此,这就需要建立资产与财务管理责任制,尤其是实现资产管理卡片制度,将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并且将这种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中,要求其对相关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负责,以此来确保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履行,使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更好的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目标。为了能够使政府在人民群众和社会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这就需要加强和规范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从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出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认识,使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促进资产配置的合理化,从而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张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对策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3(11).

[2]杨俊.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与财务管理之我见[J].现代经济信息,2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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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严格实行强农惠农资金备案制度,建立强农惠农项目资料档案,并对项目进行跟踪问效。认真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市农经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平台,及时将强农惠农资金有关信息向群众公开。深入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贪污、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私分强农惠农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快捷、高效运行。

(二)切实加大涉农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的规范管理,广泛深入开展农民负担监测,及时掌握和发现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和行为,着力查处和公开曝光一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努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在认真梳理现行减轻农民负担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基础上,根据当前新形势和新任务,会同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等单位,研究制定涉及农民负担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稳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努力构建村级公益建设投入新机制

(四)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认真贯彻《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2007〕4号)和《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湘政发〔2005〕17号)规定,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和指导,确保所议事项不超范围,所筹资金和劳务不突破限额,保证议事程序符合法律要求,申报审批做到严格规范有序。

(五)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监管。要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全部纳入乡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防止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进一步加大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一些地方通过虚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骗取国家奖补资金问题的发生。强化工程质量监管,项目竣工后,及时督促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组织做好验收。

(六)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认真执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严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标准和程序。切实加强项目审核工作,把好奖补项目复审验收关。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监管,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专项审计,确保奖补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七)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制定出台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和问题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长效机制。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夯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八)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咨询、信息收集和流转合同的指导、鉴证、备案工作,大力推广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合同文本,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台账,并且按照“一村一档、一乡一柜”的要求,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按照县“民生100工程”分解的目标任务,着力建好3个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常态化。

(九)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深入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设立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确保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法定机构受理、有专业人员审理、有固定地点办理。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依法开展仲裁员选聘工作,制定仲裁员培训规划,开展仲裁员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建立仲裁工作制度,提高仲裁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仲裁工作依法、公平、公正进行。

(十)抓好农村土地流转奖扶政策落实。大力宣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永办发〔2009〕17号),进一步协调抓好农村土地流转扶持和奖励政策的落实,力争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有新的、更大的突破。

四、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

(十一)加强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公共资产资源集中交易工作,指导各个乡镇组建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将交易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农村公共资产资源出让、发包、租赁和村集体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等项目全部纳入乡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制定出台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制度。开展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和水平。

(十二)巩固和深化村财乡代管改革工作。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管理,增强村级财政预算约束力,确保村级收支平衡。切实加大对村级收入的清查力度,从严查处“坐支”和收款不入账行为。从严把好支出凭证审核、审查关,规范报账手续,确保村级集体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做好新一届村民主理财小组选举和成员颁证工作,完善民主理财机制,切实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加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确保农民群众决策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展农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村财乡代管工作水平。

(十三)加大村级财务审计力度。村级财务审计坚持常规审计、重点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村级财务常规审计以乡镇为主,由乡镇纪委牵头组织农经站和财政所等人员实施,全年村级财务审计面要达20%以上。对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实施重点审计,全年完成20个以上村的财务重点审计。加大对农村征地补偿费和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合作,从严查办贪污、侵占、挪用、私分和挥霍浪费农村集体“三资”案件。

五、着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两化”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十四)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积极引导农民依托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按照“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大力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帮助指导各个乡镇至少发展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消除农民专业合作社空白乡镇。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郴政发〔2011〕1号),积极引导烟区大力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全面提高烟农组织化程度和烟草产业化水平。

(十五)着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宣传力度,扩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产业基地和生产规模,创建加工实体,开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销售收入和利润。积极引导同类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壮大生产规模,增强实力、带动力和产品竞争力。切实加大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落实信贷优惠政策,解决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十六)着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建立成员帐户和台帐为重点,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健全生产流程档案,完善安全生产记录,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大力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商标注册和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提升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着力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6-8个、市级示范社5-6个、省级示范社1-2个,争取国家级示范社项目2个。着力抓好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创建工作开展。

六、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强化农经工作基础

(十七)着力抓好农经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农经发〔2010〕9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郴发〔2011〕2号),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完善农经队伍,切实落实乡镇农经职能,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专人理事。大力创建学习型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掌握“三农”工作必备知识,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农经干部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精的农经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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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思想认识。一是加强对街、村两级干部的政策培训。《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区里组织街、村两级干部认真学习该办法以及《区村帐街道暂行办法》、《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并将文件内容汇编印发到人手一册,由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农村具体工作实际分别授课,深入浅出地开展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教育,使广大基层干部认识到加强这项工作,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力地提高了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对村民主理财人员的业务培训。年村委会换届后,民主理财人员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为了提高民主理财的业务水平,我区及时举办了农村民主理财业务培训班,全区8个街道(除仙林街道)56个村近320名村民主理财人员和村报帐员分三期参加了培训,重点对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组织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领取了民主理财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二)认真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由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各街道经管站及村委会,对全区村级集体资产进行了逐一清查核实。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清查前各街道相继成立了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村级集体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报帐员和村民理财小组人员参加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清查时全区统一制作了集体资产清查盘点表、债权债务清查表,清查核实清楚后,清查人员、村支部书记、街道经管站负责人都要在清查表上签字以示负责,村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清产核资结果做出书面承诺,确保做到不重不漏。最后把清产核资结果逐项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一星期后如群众无异议再逐级上报。经过清查核实,全区56个村(涉农社区)实有村级集体资产总额42967万元,其中村级债权总额11728万元、长期投资530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3925万元,村级债务总额9222万元。核销无效债权644万元,核减债务856万元,盘盈固定资产1758万元,盘亏固定资产844万元。清查土地面积13.33万亩,其中工业用地4302亩、商业用地2290亩、农业用地109260亩。

(三)突出管理民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针对村集体资产经营、处置中存在的独断专行、暗箱操作、资产流失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操作程序,加大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资产评估。凡涉及集体资产拍卖、转让、出售等资产处置行为的,由村(社区)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否则不允许处置,从而有效避免了村级集体资产的流失。二是公开招标。对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拍卖、转让、出售等重大经营行为实行阳光操作,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租赁经营者或资产受让方,防止街、村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三是集体讨论。对村级集体资产经营、处置等由村(社区)召开两委会全体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并进行会议记录,所有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应参加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四是民主审议。由村(社区)召开有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和有关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专题审议,并进行会议记录,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后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五是街道审核。村(社区)将集体讨论的结果及资产处置合同(协议)草案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街道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重大资产处置事项还经街道工委和办事处集体研究审核。六是村务公开。村(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将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投资和资产处置结果在全体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开,并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四)建立健全制度,实现规范管理运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是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重要保证。各街道认真贯彻《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资产台帐制度。村委会对集体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并建立资产台帐。迈皋桥街道还对村级所有资源性资产现状进行实地摄影,并刻录到光盘,建立了图片档案资料。二是建立产权登记、年检制度。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各街道统一组织村(社)到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资产产权登记(没有办理过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的村)和产权登记年检(已经办理过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的村)。全区56个村(社)共核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35份、办理资产产权登记年检21份。三是建立合同协议审核制度。村委会所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都由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有些街道还聘请法律顾问对合同协议的每条条款进行审核把关。每份合同协议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都要备份存档,并及时对合同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查,尤其是对合同协议执行不力的要督促其履行合同。年共清理各类经济合同937份,合同金额3.17亿元,其中通过法律顾问修改完善合同300份。四是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失去监督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加强审计监督是防止资产流失、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对全区56个村(涉农社区)和占用集体资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被审计单位资金总额达4.17亿元,出具审计报告91份。迈皋桥街道还专门开展节支增效专项审计,节支增效金额达43万元。

(五)明确工作职责,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把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集体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全街道范围的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资产的处置负总责。把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作为本地区集体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村(社区)的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资产处置,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和审计监督。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等重大经营行为的审核及合同内容的审定,督促村(社区)认真履行合同,指导村(社区)开展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产权登记以及对街、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在落实责任制的同时,加大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由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区监察、审计、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对各街道贯彻《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通过检查监督来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规范。

二、我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已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为群众监督集体资产处置提供了制度保障,并把村级集体资产经营、处置的决策权通过一定形式交给群众,这从根本上保证了群众真正拥有集体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满足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和愿望,维护了群众的民利和合法权益。

(二)增强了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拍卖、转让、出售等重大经营行为实行阳光操作,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彻底改变过去村书记、村长主要领导说了算、随意性较大、操作不透明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由于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各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招待费、汽车使用费、福利费等非生产性开支标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明显下降。推动了村级财务公开,增强了村级经济的透明度,有效维护了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我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尚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在机构改革中,我区街道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被撤销,集体资产管理职能并入到经济科,因为缺乏专人专职负责,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行监管力度有所欠缺。二是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难度加大。由于受到市场风险大、发展空间小等因素影响,某些村干部怕失误,不敢投资,群众怕风险,不想投资,近郊农村大量货币资金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工作面临较大瓶颈。三是农民群众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参与度不高。由于村级集体经济分配机制改革滞后,目前大多数村级集体的利益主要通过公益、福利形式来体现,农民群众直接得到的收益较少,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不高。

四、对我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队伍,是搞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根本保证,建议在街道一级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监管队伍,实现专人专职,从而保证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与人员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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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即年初的项目计划、项目评审会议和年终总结评比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联席会议制度涉及的项目范围

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专项、农业综合开发、高产农田治理、农村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林果产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建设、农田水利整理、农村土地流转、蔬菜基地建设、农民合作组织建设、现代农垦农业、农业示范园建设以及其他涉农产业项目等。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纳席会议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全区农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确定加强农业项目建设的重大政策;审议涉农项目区级投资计划;组织区级财政投资的农业项目年度审定和专家评审;协调各部门农业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控制重复交叉和不合理建设;督促、检查和验收农业项目的工程施工和资金的使用落实;监督、审核农业项目建设的招投标、施工管理、项目监理及项目审计等工作,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出处罚决定。

篇(9)

一、切实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

1. 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创作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产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扩大廉政文化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感染力。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选树勤廉兼优先进典型,举办优秀农村基层干部事迹报告会;同时注重搞好警示教育。实行乡镇(街道)、村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

2.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要求。继续采取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培训班、知识竞赛、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组织开展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将贯彻执行《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3.集中整治庸懒散奢等作风问题。结合全区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和“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问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绩效管理等制度,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对引发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严重问题“零容忍”,促进作风转变、效能提升。

4.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好机关干部到工作相对薄弱的农村基层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加强和改进便民服务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和充实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内容,各乡镇(街道)建立面积在300-500平方米左右的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建立服务功能齐全的便民服务室,不断完善区乡村三级配套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和“一站式”办公的服务功能,发挥现有场所和信息化资源功能,构建上下联动、层次清晰的便民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和办事公开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制度。

二、不断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1.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债权债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等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资产清查、评估、经营以及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资产管理制度;资源登记薄、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以及资源承包、租赁、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全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统一绘制现金管理、账务处理、招投标、统一采购等工作流程图,按规定悬挂上墙,便于群众监督。

2.全面推行“三资”委托服务。落实《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乡镇(街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三资”委托服务,实现中心统一管理、建账核算。加强服务中心建设,明确专职人员,配备必要设备,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委托服务工作有场所、人员有保障、运转有经费。健全完善服务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规范业务流程,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自主进行经济活动,依法自愿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务实高效开展服务工作。

3.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处置行为的监管。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资源开发利用,要履行民主程序,进行科学评估,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的,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探索推广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的做法,对农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资源处置等实行统一管理、公开交易。加快推进*城区阳光农廉网建设,成立农廉网络监管办公室 ,并配备专职人员,上半年联网运行,形成以“三资”管理为重点,具备网上实时监督、问题自动报警、信息及时反馈、管理全程公开等多种功能的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加强城中村、城郊村集体“三资”监管,探索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积极推进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办法,切实做到重要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推广村务运行“流程图”、规范化管理等做法,建立村级民主决策台账,保证民主决策按程序实施。

2.推进农村基层事务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探索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与其它公开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建立传统公开方式与电子公开相结合、多种媒体联动的公开平台,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动态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按照《关于在全区农村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细则》(*区办字〔20__〕 38号)文件要求,理顺村级配套组织“村民理财小组”与村监委的关系,将其职能归并到村监委,财务监督要盖村监委的公章,原“村民理财小组”公章收回,由各乡镇(街道)统一封存。要落实待遇和保障措施,并及时调整不履行职责、不发挥作用的村监委成员。完善监督机制,细化监督内容,规范监督流程,完善监督方式,保证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对村监委的业务指导,保障村监委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和收支凭证及相关经济活动、否决不合理开支等监督权利,增强监督效果。

四、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加强对中央、省、市、区“三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业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规范补贴对象评议、资格审核和资金公示,加强对补贴发放的跟踪监督。重点检查涉农建设项目执行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实施情况,规范项目审批,严格决策程序,强化资金监管。重点检查耕地保护、土地承包、宅基地审批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坚决纠正盲目乱占耕地、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强迫流转承包地、违规审批农村宅基地等问题。

2.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坚决纠正农村基层干部在农村事务管理、服务或基层执法中、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欺压群众等问题。

3.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治理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化农村平安建设,依法打击乡村黑恶势力、“黄赌毒”和各种形式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农村工作,健全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制度,畅通和规范农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4.严肃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乡镇(街道)干部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滩涂、荒地等资源的案件,查处在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中违规违纪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农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独断专行、的案件,查处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以及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的案件,查处“贿选”等破坏村级组织选举的案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案件查办工作协调机制,落实领导包案、重点案件跟踪督办、案件查办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的综合分析。

五、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

1.推广先进典型。利用多种媒体对20_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命名表彰的市级、区级和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进行宣传,编发经验交流资料,制作亮点工作宣传片,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积极推介创建工作情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推动创建活动广泛开展。

2.精心指导培育。 总结20__年工作中形成的项目申报、结对共建、领导包靠、蹲点帮扶等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定期组织交流。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继续做好选点、培育和管理,继续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培育更多的示范点。

3.强化动态管理。根据纪检工作新要求和创建单位工作实际,针对检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修订示范点创建标准,确保创建标准的客观性、指导性。把年度考核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对已经命名的市级、区级和基层示范点进行动态监督,对整体工作满足现状,停步不前的,提出警告,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及时撤销命名。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篇(10)

制订并下发《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各科室资产管理意识,不断完善科室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各科室购置、使用管理、处置资产等管理行为。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建立资产台账,摸清家底

建立、完善了资产台账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能够做到定期、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加大力度研究研究闲置资产改造方案及可行性,对闲置资产进行有计划地改造。

三、开展资产清理活动,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组织各科室对资产进行清理,以帐对物,以帐查物,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重不漏,做到帐物相符,建立详实资产台账。从制度和源头上杜绝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四、确保资产安全良好,防止掠夺式经营

督促各科室计提维修费用,将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纳入企业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并制定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台帐,确保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水平,性质稳定状况。

预算业务内控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有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有关规定。

(二)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及相关业务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人员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有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单位应当根据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进行合理分解,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四、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五、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六、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收支业务内控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三、涉及非税收入收缴的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登记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六、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有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有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有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三、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

强化资产管理意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购置、使用管理、处置资产等管理行为。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建立资产台账,摸清家底

建立、完善了资产台账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能够做到定期、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核实。

三、开展资产清理活动,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对资产进行清理,以帐对物,以帐查物,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重不漏,做到帐物相符,建立详实资产台账。从制度和源头上杜绝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堵塞资产流失漏洞。

四、确保资产安全良好

计提维修费用,将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并做好维护台帐,确保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水平,性质稳定状况。

建设项目管理内控制度

一、严格按照概算投资

二、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三、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

四、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

五、对存在工程变更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工程变更手续

六、严格按照程序及建设内容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与决算

七、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一、合同必须归口管理

二、必须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

三、严格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

四、必须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政府的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推动党委政府决策向科学化迈进,根据有关法律、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

1、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发展规划等;

2、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涉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

3、社会保障、就业、稳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公共事项;

4、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5、乡机关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及干部任免事项;

6、村、社区的干部任免事项;

7、乡属资产产权交易、租赁等有关事项;

8、大额资金的支出;

9、大型会议(党代会、人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等)的筹备;

10、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11、需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1、拟提请集体讨论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先由承办单位报乡分管领导审核,由书记与乡长审定后按程序提交会议讨论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2、对事关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关单位应在提请集体讨论决策前,必须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出较成熟的方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课题,应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3、方案形成以后,应按决策事项涉及的范围进行公示,征求村、社区、企业、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根据需要通过召开民情恳谈会、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予以修改完善。

4、须经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必须到会,如分管领导因故无法到会,除特别紧急事项须立即进行决策外,该事项应留待下次会议决定。

5、重大事项决策的有关会议由乡长召集并主持。在决策时,先由有关领导或责任部门对重大事项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内容和各方意见进行说明,然后进行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应在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见,未到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7、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应按照民主集中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

8、对重大紧急事项、突发性重大事件,书记、乡长或经授权的分管领导可根据需要简化决策程序,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9、决策的过程要以会议原始记录的形式记录并保存,最终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部门和与会人员,并统一立卷归档。

10、决策形成后,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及时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并向乡人大通报;涉及乡人大法定程序的,要提请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遇有特殊重大事项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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