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体制改革汇总十篇

时间:2023-11-15 10:04:13

国民经济体制改革

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篇(1)

如果仅仅是对现有的核算制度和体系进行修修补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处理,往往容易出现“一波刚平一波又起”的现象,这将使核算工作始终处在被动落后的局而。核算的发展变革,首先应该明确当前中国核算出现诸多问题的根源所在,明确未来核算发展的走向。要做到这些,关键是要深刻分析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核算未来发展提出的任务和目标。只有先认真抓住这一点,核算的发展改革才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当今世界的趋势是什么?简单的说,一句话,就是信息化、数据化。人类社会发展催生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引领社会发展。数据化正在改变一切,不仅改变着生产、生活的理念和方式,而且改变着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尤其是在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信息方而。核算,尤其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经济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宏观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和转型,重新进行核算的顶层设计,构建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一、建立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意义

 

建立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是顺应大数据时代数据爆炸,实施“信息强国”战略和“核算报国”的客观需要,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是数据经济。市场高度化,需要数据管理的高级化。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不断加深,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各种经济体之间的交往和联系日益密切,各种因素特别是以前认为的非经济要素(如文化娱乐、环境保护祭对经济活动的影响逐步加深,经济创新活动不断出现。一方而,各类数据大量涌现,但同时各类虚假信息也层出不穷,信息的不确定性和不对称性不仅没有减弱,反而可能增强;另一方而,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各类经济主体对数据的要求越来越高。比如政府,要增强对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就必须随时了解经济运行的情况、及时掌握出台政策措施的效应并对一些热点和难度问题做深度分析,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监控等等。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特别是从这次金融危机爆发中中国政府的反应和表现来看,现有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包括现有的经济预测预警体系,无法满足这些需要。比如,对失业的核算、对劳动者工资核算等等。

 

建立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就是要适应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提供强大的核算信息支撑。

 

(二)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和竞争武器。甚至有人提出了“数据资本”,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并列。美国政府认为大数据是 “未来的新石油”。大数据时代,对数据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尤其是对经济信息的掌控能力,逐步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建立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把握信息掌控的主动权,抢占国家竞争制高点的必然选择。

 

可以预见,一旦中国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起来,不仅将改变政府管理信息的方式,也将改变政府管理社会的职能和理念,政府调控国家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将大为改善,与之相适应,整个社会,包括企业、非企业机构和个人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将大为改变,整个国家的发展实力将出现大幅度的提升。

 

(三)迎接大数据时代、提升信息化的必然选择

 

近几十年来,由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和互联网日益普及,地球正快步进入信息社会。特别是近年来,智能地球和物联网的提出和开发,标志着人类信息社会开始向大数据时代推进,在数据方而出现“四个V"—超量、高速、变异、价值。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建立新型国民经济动计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将全社会经济数据“一网打尽”不再是梦想。

 

可以设想,随着信息智能化的程度不断提高,未来可以把经济信息的核算工作交给计算机和网络自动完成。不仅每时每刻都可以对正在发生的经济交易进行监控。可以设想,一天发生的经济活动,在晚上12点结束之后,人类可以休息,但新的核算系统却可以自动工作,将这一天各类核算数据进行自动处理,等第二天人类一上班,所有结果将呈现在世人而前。

 

二、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主要内容和新特点

 

所谓的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应该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趋势,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网络和计算机为重要载体,以创新的现代核算理论和技术为手段,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全方位、全时效的跟踪记录,整理汇总和系统核算。简单理解,新体系要对全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动态跟踪,对每一个产品(服务)从其产生到被消费(消亡)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对市场中每笔交易活动进行跟踪记录,对每个经济主体的每次经济活动和经济关联活动进行跟踪记录。说到底,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每一笔交易,都应该在这个体系中被记载。与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比,它将实现四个重大转变,一是从数据的被动核算向数据的主动“智能生产” 的转变;二是从目前基于时期的统计核算向基于时点的统计核算的转变;三是从静态体系向动态体系的转变;四是从主要侧重于经济活动扩展到与经济相关各类活动全方位核算核算的转变。

 

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是一个全新的而孔,与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提高原始信息的跟踪度和共享度,实现经济运行的全覆盖

 

在现有的经济信息管理体系中,除政府之外的各类经济主体,既是经济信息的产生者,也是经济信息的搜集者和加工者,而政府往往只是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与这些经济主体共享一部分信息。得到往往只是经过这些经济体按照事先规定的核算表进行核算汇总加工的部分信息,无法得到经济信息的全貌。随着社会的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信息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政府必须从信息的源头上控制和管理信息。因此,在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进一步强调政府在经济信息管理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将是全方位介入信息源头,与其它经济主体共享各类原始经济信息。

 

特别是要加大对互联网数据的管理。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广泛使用,每一个用户都在生产数据,每一次搜索行为和每一次网络交易都产生了数据,尤其是一些门户网站建立了大量网民数据的收集平台,必须把这些数据和平台纳入到新型核算体系中。

 

(二)强化核算描述的动态性和完整性

 

在现有核算体系中,对经济运行的核算被分割为生产、消费、分配等几个环节、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等几个部分,在各个环节和各个部分内部可以对经济主体的经济流动及其结构状况进行简单描述。比如突出生产的投入与产出、资金的流入与流出等几对关系,但主要从局部上进行刻画,而且大多是粗线条的,经济流动性分析在各个环节、部分之间和整体上基本是脱节的。

 

另外,现有体系过分强调对经济系统核算核算的独立性,即使将与经济有着密切关系的科技、文化、教育、环境等领域的核算核算纳入到体系之中,但往往放在附属的地位,相互之间的联系并不密切,在动态上更是脱节。一句话,就是现有体系从整体上把握经济流动性和完整性显得不够。虽然核算界也加大改革力度,但还没有从根本上纠正这些问题。比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改革也是不断,最近一次是2008年,尽管有一些新的举措,更加关注政府公共服务活动、资产、金融服务和国际经济活动,将R&D资本化,但仍以国民经济账户为基础,扩展在新经济、环境和重要核算问题上的应用,说到底,还是对原有体系进行修补。

 

新体系将是一个动态体系,必将大大改变这种状况。如果把目前的核算体系对经济运行的描述比喻中“放幻灯片”,那么在未来新的体系下就是“放电影”。不仅如此,“电影”的画而还是可以“缩放”和“拼接”。更重要是把与经济发展有关各类因素放在一个同等重要的地位,完整地反映经济的流动性。

 

(三)大大增强核算的及时性

 

目前的核算体系,从频率来讲,主要是基于月度,有些时间间隔更长,基于季度和年度。那么在未来新体系中,由于是实时跟踪,必然会缩短核算的时间间隔,提高核算的频率,可以到天,甚至间隔更短,到小时和分。

 

(四)具有较好的可比性和可控性

 

目前的体系,是用一套事前已经制定好的制度进行核算。但在实际中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对核算体系进行修订。但这种调整在现有体系中比较困难,需要做大量的假设,数据的正确性会打折扣。在大数据时代,“数据”会自动“发声”,因此在新的体系中,所有经济活动都被记录下来。不仅当期可以用,也可以被今后重复利用。可以随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需要,即便是在不断调整修改核算制度和体系的情形下,也能得到各类完整准确的核算数据,不仅大大提高核算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同时也使数据应用价值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

 

三、关于建立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设想。

 

要紧扣大数据时代的脉搏,加快构建新型国际经济核算体系。

 

(一)高度重视,尽快启动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实施计划

 

必须把构建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作为重大工程,纳入到国家战略层而,制定详实的战略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同时,要看到,构建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是一项长期而十分艰巨的任务。不仅要需要突破一些现有的思想和观念,更需要突破许多现有的法律制度及体制机制障碍。比如,将社会各经济实体发生的原始经济信息纳入到新的体系进行监控,如何保护这些实体信息的隐私权等等都必须得到有效解决。为此,需要从法律、标准等制度层而,加紧研究和推进。

 

(二)建立研究机构,大力培养相关的专业人才

 

构建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有全新的核算理论和技术做支撑。比如,由于在新体系中核算由静态向动态的转变,意味着核算许多理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尽快建立相应的核算研究机构,建立起与新体系相衔接的模拟实验室,着手培养相关的人才,为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实施提供技术和人才保障。有学者认为,“在大数据时代到来之时,传统的社会学、核算学从业者,而对半道杀出来的计算机背景的互联网数据挖掘者,就好比波兰骑兵而对德国坦克一样脆弱”。改革相关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其业务素养,以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需要。

 

(三)加大投入,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构建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资金的投入将是巨大的。但如果仅靠政府投入是不够的,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同时,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企业、社区、城市和区域开展试点工作,摸索规律,为构建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供经验和示范。现在已开始了一些积极、有效的尝试。

 

(四)搭建平台,加强交流合作

 

构建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是人类历史上核算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而临的困难和问题将是巨大的,需要加强国际合作,调动全人类的智慧。为此,要建立相关的国际论坛,加强与核算实力较强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构建和发展。

 

当前,中国正处在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大数据的研究与应用已成为各国政府重要的战略布局方向。核算界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提早谋划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全而革新,实现核算制度和体系的跨越式发展,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

 

参考文献:

 

[1]邱东.国民经济核算分析[M].上海:格致出版社,2009.

 

[2]李国杰,程学旗.大数据研究:未来科技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领域—大数据的研究现状与科学思考[J]中国科学院院,2012(06):647-657.

 

[3]贺铃.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J].求是,2013(04):47-49.

 

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篇(2)

    在历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后,当前我国面临着“中等收入国家陷阱”。{1}有关进行“改革顶层设计”的倡议浮出水面,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属于“改革顶层设计”的主要内容,“改革顶层设计”涵括了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提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再次重申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2}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主要在于解决效率和分配问题,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主要在于解决民主和法治问题。于是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国家法治化成为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三个主要方面,而统率三者协同发展的“改革顶层设计”成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关键所在,亟待从理论和制度上予以探究和设定。

    一、包容性法治国家建设命题的提出

    (一)包容性发展已经凝聚为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共识

    综上可见,包容性发展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方面强调一国国内的发展机会平等,发展成果共享以及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在于国际社会以及国家间机会均等、合作共赢的发展以及发展模式的包容,成果的共享和发展条件的可持续性。当前我国改革开放正面临着收入分配不均,贫富差距过大,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突出,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停滞不前等诸多问题和挑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革收入分配,推动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而包容性发展正是契合了我国改革开放以及科学发展观所坚持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理念,为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提供了理念与路径支持。强调包容性发展已成为当今中国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包容性发展已经凝聚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识,是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方向所在。

    (二)包容性发展应以法治国家建设予以实施

    基于上文的分析,包容性发展成为改革共识,建设包容性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则是改革共识的合理延伸、题中之义。推动以包容性为导向的改革方针政策,从制度上予以贯彻实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可行路径。经济发展需要建设包容性的经济制度。而针对当前收入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的困境,最根本的出路还是要从改革政治体制入手。改革政治体制,就是要改变现有的生产关系,即改革现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产品的分配方式。因此,我国政治体制建设也应以建设包容性政治制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而,推进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两者必须相互协调、相辅相成,这就决定了包容性的经济与政治制度必须协同共建。

    可见,建设包容性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是推进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可行路径,也是我国正在推进且有待深化的路径。

    进行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包容性经济和政治制度,是实施包容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因此,实施包容性发展,建立包容性经济和政治制度,需要以法治国家建设为基础和前提。

    二、党领导下的国家法治建设历史考量

    (一)建设包容性经济和政治制度的三个主要维度——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国家法治化

    对于建设包容性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笔者认为应包含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国家法治化三个维度,主要基于以下理由:我国经济建设自改革开放以来走的是不断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发展道路,并在此基础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深化经济市场化改革也是自上而下认可的目标和共识;在政治改革层面,民主和法治始终被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两个重要方面,这也是历届党代会报告的表述方式。而包容性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建设,其有关发展机会平等、发展成果共享以及可持续发展等理念涵盖了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由此,笔者选取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国家法治化作为考量包容性经济和政治制度建设的三个主要维度。以下,从这三个维度考量从十一大以来历届党代会报告中,有关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与国家法治化建设的发展变迁过程以及三者间的关联性。

    (二)经济市场化与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与互动变迁

    综上所述,自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全力高速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我国经济市场化已稳定在较高的水平,但市场化并不是越快越好,当前中国社会所体现出来的社会失范、腐败猖獗、贫富分化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等诸多社会问题就明确提示了我国民主、法治等上层建筑的制度缺失,经济与民主、法治相互之间发展失衡,经济系统发展失衡。因此,经济增长对社会发展的推动已陷于疲软,继续走“经济先行,法治随后”的道路已明显不协调。经济学家也认识到法治的重要作用,提出“市场经济应当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3}。另有学者提出市场经济也有好坏之分,而它们之间区别的根源就在于是否有好的法治基础{4}。还有学者认为市场化改革导致中国社会信任系统分崩离析的原因在于“一直未能建构出以法治原则为依托的信任系统”{5}。另外,也有不同观点,如Coffee(2001)认为市场发展在前,然后才可能有法律变革,而不可能是先有完善的法治,然后再发展经济。{6}故此,我国经济发展在前、以经济发展推动法律变革的道路已经越走越难,接下来经济发展应以法治建设为基础,在法治的规范和引导下实现经济发展成果为全民共享的包容性发展。

    (三)政治民主化与国家法治化的发展与互动变迁

    综观十一大以来历届党代会报告关于民主和法治的论述,可以看出,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是我国政治体制建设的三个重要方面,虽然三者一直被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和着眼点,有关三者之间的冲突协调机制却从未被提及,甚至避而不谈。但理清三者的关系,填补现有表述空白,寻找改革突破口,已成为改革的当务之急。从十二大起,党代会均强调党是人民的一部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可见,党的活动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党的领导也是依法进行的领导,应合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法治国家建设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党的领导也同样离不开法治。而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两大基石,二者的联姻是近现代政治发展的产物。{7}韦伯认为,现代国家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必然是法理型的。{8}合乎法律只是合法性的一个条件,但合法律性不等于合法性,合法性的基础还在于被统治者的价值认同,合法性要以民主为支撑,这样才能避免法治沦为恶法之治。因此,政治民主化是合法性的基础和支点。同时,针对价值分歧的常态化,只有树立公共判断标准,才能有效解决价值分歧,法律则是主要的公共判断标准。{9}即法治能为判断是否民主确立标准,为民主的运行提供相应的机制和保障。没有法治提供制度支持,民主便无从实现,要进行政治民主化建设,法治应作为基础和前提。

    (四)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与国家法治化的关联分析

    政治体制改革要始终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一贯主张,但在现实中,政治体制改革却远远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人们对此思想并不统一,部分人害怕政治体制改革的过于激进会导致苏联解体的悲剧的再现。实际上,苏联解体的原因在于其政治体制改革先于经济体制改革,而我国的现状却是政治体制改革远远滞后并且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十八大报告再次将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日程,不少学者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在于法治先行。{10}笔者认为,法治先行、民主渐进,以法治国家建设统率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建设包容性的经济与政治制度,是未来我国最合适的道路抉择,而其中首要的是构建法治顶层设计。

    三、建设包容性经济与政治制度的法治顶层设计和进路

    (一)改革的顶层设计关键在于以法治国家建设为基础和前提

    实质上,笔者认为其所谓改制与多数学者所说的改革顶层设计是一致的,众多学者的着眼点均在于政治体制改革。而笔者所提的建设包容性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本质正在于改革现有政治体制以适应当前的经济体制,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

    前文已经提及,法律作为主要的公共判断标准,对于解决价值分歧,具有不可替代的规范性作用。法治国家建设所应具备的法律信仰和法律权威以及法治化所要求的良法之治,可深入体现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正当性和可接受性。同时,法治化建设对于协调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保证二者协调、相适应,建设包容性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具有基础性、框架性作用。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最终都需要以宪法或者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以保证改革的公信力和确定性,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保驾护航。因此,改革的顶层设计,建设包容性的经济与政治制度,应以法治国家建设为基础和前提。

    (二)以包容性的法治国家建设统率和推进经济与政治改革的建议

    1. 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统筹安排

    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尽管经济发展前路尚未明晰,法治建设进程中也存在诸多变化,但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明确不变的:任何制度的引进或改革都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应该符合包容性经济和政治制度的要求,并以国家法治化予以推行。

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篇(3)

一、计划经济时代的军事化管理

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前,整个中国的国民经济都是纯粹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经济体制下,不存在企业的市场行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承担了所有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决策等职能。从政府的组织设置来看,这一阶段的政府是按计划经济体制要求而设立的高度集中、全能型的大政府模式。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来看,是政府直接控制经济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的绝对行政垄断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企合一也成为当时国民经济的主流形式。而民航运输业由于涉及到国家、国防安全等因素,更是严格由中央政府垄断和控制,实施军事化管理。在这期间,虽然民航运输业的具体领导部门有过几次调整,但由中央政府严格管制的军事化管理体制基本没有变化。

二、民航运输业的企业化改革初期阶段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党和国家的关注点从意识形态领域转到经济领域,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为纲。自此,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正式启动,沿着改革开放的道路,从纯粹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化转型,中国经济也迎来了高速蓬勃的发展。作为国民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民航运输业在1980年也按照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启动了体制改革。1978年、1980年,邓小平先后指出民航空要用经济观点管理、民航要企业化。1980年2月,中央决定将民航由空军代管改为国务院领导。同年8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民航要走企业化道路”的社论,标志着民航企业化改革正式启动。在1980年至1987年这一阶段的改革是民航运输业企业化改革的初期阶段,期间经历了一个重要的民航运输业去军事化过程。

三、企业化改革的深入和放开竞争

1987年1月30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国民航局《关于民航系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步骤的报告》,决定对民航运输业进行以航空公司与机场分设为特征的体制改革,此中国民航运输业的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1987年至2002年,中国民航运输业围绕政企分开、放松进入规制、建立“模拟竞争市场”、促进产业内企业有效竞争的主旨展开了一系列深化改革的行动。

首先是组织机构的改革。对民航局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于1989年11月30日,组建了新的民航局,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在1987年至1992年间,陆续组建了国航、东航、南航等6个国家骨干航空公司和中国通用航空公司。其次是放松市场准入的管制。允许有条件的地方组建地方航空公司。到1996年底,全国共有运输航空公司26家,其中民航总局直属企业11家,地方航空公司15家。

民航总局允许组建航空分公司,于1990年2月将已改革的地区管理局的飞行大队、机务大队和售票处分别划归各航空公司,组建为各航空公司的分公司。这些分公司为骨干航空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实行二级核算。民航总局在地方、部门筹建航空公司的问题上持支持态度,以民航总局直属的航空公司为主力,帮助地方发展民航,表现出明显的放松进入规制的倾向。

四、1997年―200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

1980年以来的民航运输业改革在管制放松、放开竞争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改革打破了该阶段制约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保证了民航运输业在“七五”、“八五”期间的高速发展。但进入“九五”以后,随着各方环境因素的变化,原有的产业政策主要是管制政策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产业内出现了整体性的供给过剩和买方市场,航班载运率和客座率明显下降,产业效益下滑,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在研究分析新的经济形势基础上,民航总局一方面继续推进自身的机构改革、转变职能进程,一方面提出了新一轮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以推动产业适应新的形势,保持持续的高速增长。经过研究和国务院审批,新的改革总体方案于2002年初确定。

五、2002年的重大改革

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政府职能为: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据此国务院进行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程度最深入的体制和机构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宏观行政改革的精神,2002年1月23日,国务院第121次总理办公会议通过了国家计委上报的《民航体制改革方案》,标志着民航运输业新一轮重大改革的启动。2002年3月3日,国务院颁发2002年6号文件,批准了《民航体制改革方案》,民航改革正式进入实施。这轮改革按照中央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部署,充分结合了我国民航运输业的具体实际,提出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民航运输业体制的总体改革目标。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我国民航运输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本轮改革从政企分开、打破垄断、规范行业秩序、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着眼,实施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政策,主要有:一是民航总局直属企业的重组改革和“脱钩”;二是民航行政监管机构的深化改革;三是机场的属地化管理改革;四是民航公安体制改革;五是相关配套改革。

2002年开始的这一轮民航运输业改革是我国民航运输业有史以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涉及内容最多最复杂的一次改革。通过这轮改革,从根基上对整个民航产业进行了调整和理顺,使民航运输业在当前和未来一定阶段内能基本与宏观政治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相适应,保持健康稳定的增长。这轮改革对我国民航运输业的发展和未来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者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参考文献:

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篇(4)

中图分类号:D61D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5-0004-05

长期以来,一个为世人逐渐熟识和公认的事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中国式的渐进改革。的确,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摸索着前进,中国的改革开放必须“摸着石头过河”。事实证明,这种渐进式的改革获得了巨大成功。这种成功,有赖于中国独特的历史传统、现实国情和政治思维,也得益于中国独特的循序渐进的发展道路,因而呈现出明显的渐进性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制度保障、制度优势,集中体现了这一特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渐进性发展的条件

1.中国的特殊国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渐进性发展的基础条件。这表现为:第一,中国农业国家的传统和农民的现状。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国家,至今犹然。这种状况,一方面使得农业居于最基础的地位,要改革必须改革农业,而改革农业必须循序渐进,慢慢来;另一方面使得农民占据了劳动力的大多数,农民劳动强度大、收入低,没有固定工资、福利待遇等“铁饭碗”,因而改革积极性较高,而其小私有者的保守性使其又不愿激进。第二,中国工业经济的基础和计划经济的特点。经过建国后“一化三改”、全面建设,中国建立起了独立的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即使经历了相当严重的政治危机,总体经济也保持了并不算低的增长速度(1957-1978年约为6.1%),这为渐进改革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中国尽管也建立起了计划经济体制,但相对于苏联这种体制并没有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更体现出动员命令型的特征,因而具有很大的分散性、盲目性和无组织性,并且这种体制在和“”中历经冲击和破坏,这为市场经济的发展预留了很大空间和潜质。第三,中庸求稳的历史传统和社会心理。中国的传统文化集中体现在儒家文化上,而儒家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是中庸。尽管中国的传统文化、儒学文化也包含斗争、变革的思想,但即使这种变革也必须是力求稳妥的。这就是中国历史上改革很多,但最终都会经历斗争、调整、磨合后归于平稳推进的原因。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大刀阔斧的颠覆性改革,但其道路、方式还必须考虑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及其心理的可承受度,循序渐进。第四,中国改革开放的外部条件和独特优势。中国有港、澳、台特殊地区,其特殊的经济地位、发展经验给大陆提供了极为便捷、易学易做的条件,但不同的社会制度也使各方关系较为微妙;同时,中国拥有大量的海外华人、华侨、侨胞,他们有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有报效祖国的愿望,但又较为谨慎、审慎,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必不可少的特殊优势条件。总之,中国的特殊国情,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又不允许激进式的改革。

2.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政策的正确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渐进性发展的主导条件。第一,建国后的主要成就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树立起了崇高威信。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为执政党,但是对于其执政和建设能力,国内外反动派乃至一些民众都持有怀疑态度,甚至喊出共产党“在军事上是100分,在政治上是80分,在经济上则是0分”。对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有清醒的认识,因而在制度设计和具体实践中也较为谨慎。如,自己没有经验,便向苏联学习,一旦有了眉目,又提出了“以苏为鉴”;“三大改造”,开始的原则均是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循序渐进,只是到了后期才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等问题;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也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曾分别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的职能,党的正确分析了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的变化,实现了工作重心向社会主义建设的转移,继续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等等。第二,政治危机并没有摧毁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威信。由于对国内外形势认识和领导人思想的偏差,“左”倾错误逐渐滋长,导致了大轰大嗡的“”、化运动乃至“”。但是,由于这些错误是为着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出现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错误,革命理想纯正,政治立场坚定,很少,并且在此过程中党和政府也在不断纠正错误,广大人民群众也积极拥护和参与其中,因而党和政府的威望并没有向苏联东欧那样被摧毁。第三,改革开放初的探索重新恢复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威信。改革开放之初,宏观经济相对稳定,增长势头比较旺盛,使得人们对党和政府充满信心。对此,有学者指出:经济增长率越低,停滞时间越长,越有可能走上激进式改革的道路;相反,若经济增长率仍然较高,则更有可能走上渐进的道路。[1]更为重要的是,经历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动乱后,人们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期待已久,加之邓小平1975年的全面整顿曾经为改革作出了“试验”和示范,因而改革开放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当然,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曲折,党和政府对改革开放的探索也是谨慎进行、逐步推进的。第四,新时期的辉煌成就极大提升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威信。改革开放面临诸多难题、阻力乃至重大_击、波折,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逐渐成熟,也在克服这些难题中逐渐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也正是在这种曲折中不断调整、逐渐发展形成的。总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正确决策,既有强制性又有诱致性,表现为制度体系形成的渐进性。

3.人民群众的拥戴和支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渐进性发展的动力条件。第一,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渐进发展的主体创造者和推动者。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人民群众同样发挥着创造者和推动者的作用。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有关方面曾总结了全国18个典型地区开拓成功发展之路的经验,其中一条就是:“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这些地方都自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及时掌握和有效运用人民群众在发展实践中创造出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模式。各级党政干部都能够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珍惜民力,注重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最深厚的力量源泉。”[2]第二,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推动改革但又要求渐进。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之所以能够发挥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主要在于利益需求。人民群众对自身美好生活的追求,人民群众对国家兴旺、民族振兴、社会稳定的良好愿景,是他们支持、推动改革开放的直接动力。所以,无论是在新中国建立后的“三大改造”、 社会主义全面建设中,还是在改革开放后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中,人民群众始终发挥着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作用。但是,基于历史上各种运动、风潮的教训,特别是经济上的“”、政治上的“大民主”(“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人民群众心有余悸,对于改革更趋理性,更希望改革的渐进推动。第三,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改革但又相对谨慎。基于自身的利益需求,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发挥着难能可贵的首创精神。“大包干”(党中央命名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个体经济、乡镇企业、规模化经营、股份经济、混合经济、经济特区等经济形式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等也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些成就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更是改革开放开路先锋的重要标志。但是,这些成就的起步是谨慎的,或者是试探性的,只不过后来得到中央的确认而已。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制度体系的渐进性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渐进性发展的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渐进性发展,贯穿于整个中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乃至也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制度萌芽和新中国建立后的制度奠基。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制度萌芽。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执政的局部地区就开始探索相关制度的建设,并逐渐形成了相应的配套制度体系。苏区时期,具体表现为:政治上,包括党的领导、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显示了自下而上的建立路线、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工农民主的国家性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等“中国化的苏维埃政权体制”特点;经济上,包括国民经济部等机构和《土地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土地政策、公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营经济、对外贸易、财政金融等具体体制;文化上,包括文化教育、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制度体系;社会上,包括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体系。抗日战争时期,具体表现为:政治方面,参议会―政府―法院、边区政府―专署―县政府的制度架构和精兵简政,以及“三三制”、普选、竞选、“帮忙政府”的建设;经济方面,“减租减息,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及其具体实施;文化方面,国防教育和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指导方针,教育制度、文化制度和新闻出版制度的建设;社会方面,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制度的建设。解放战争时期,具体表现为:政治上,包括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民主、民族区域自治,以及临时性的军事管制委员会;经济上,包括三大经济纲领、总路线、“四面八方”政策,以及其渐进性、革命性、过渡性、包容性、灵活性、建设性的特点;文化上,包括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小学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文化教育制度体系,宣传部和文联、文协等组成的文学艺术制度体系,宣传部、出版局和通讯社、报社、广播电台、书店、印刷厂等组成的新闻出版制度体系;社会上,包括军队、地方两套系统后又合一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社会救助、劳动保障等组成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体系,不但适应了当时革命形势的发展,保障了战争的胜利,而且为新中国的制度体系建设奠定了直接基础。

2.新中国建立后的制度奠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为执政党,从而开始了国家制度的全面建设,也形成了相应的基本制度体系。具体表现为:政治上,包括人民民主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和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作为新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以《宪法》《选举法》《组织法》等为代表的法律体系;经济上,经历“新民主主义”经济(主要包括国营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绝对统治地位,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得到全面落实,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逐渐确立;文化上,确立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指导方针,建立起了相应的文化教育制度体系、文学艺术制度体系、新闻出版制度体系;社会上,建立起了相应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生态文明上,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等。当然,由于“左”倾错误的滋长,这些制度体系一度受到很大的破坏和冲击,但是其基本制度继续保持。建国后的制度体系建设,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沉痛的教训,但这些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的坚实基础和宝贵财富。

3.改革开放以来的演进过程。根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的一般分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发展也可以据此分为四阶段,即:第一阶段(1978-1982),开始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第二阶段(1983-1991),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第三阶段(1992-2001),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孕育发展新体制机制;第四阶段(2002- ),建立全方位的国际惯例体制机制。

第一阶段(1978-1982),开始突破计划经济体制。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帷幕。改革开放的重点,是突破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发挥商品、市场和价值规律的作用。改革的起点是探索实行了以土地承包为特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基本特点是两权分离(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统分结合(统一与分离)、双层经营(集体经济与承包农户)。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这也是中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召开,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民主。1982年,政府机构改革启动,开始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精简各级领导班子、加快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步伐。

第二阶段(1983-1991),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做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指出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加快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在此期间,城市改革逐渐启动并成为改革的重点,其中心任务是国有企业改革,并首次提出搞活企业,特别是搞活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1988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1988年,政府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重在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即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强化宏观管理职能,淡化微观管理职能。

第三阶段(1992-2001),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孕育发展新体制机制。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彻底廓清了姓“资”姓“社”、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同年召开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大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变化在宪法修正案中得以体现,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1993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坚持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内容。1999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邓小平理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并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3、1998年又进行了两轮政府机构改革,其中1998年的政府改革涉及面最广、改革力度最大,撤销了几乎所有的工业专业经济部门,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消除,政府职能有了重大的转变,从管理转向治理,从全能转向有限,从审批转向监督。

第四阶段(2002- ),建立全方位的国际惯例体制机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正式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而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力求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这就指出了市场在整个经济体制中的职能和作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财税体制,深化金融改革,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经济法律制度,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等。2003年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这次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目标是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这些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得到体现和规定,如“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等等。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渐进性发展的特征

科学社会主义的形成,本身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正如恩格斯所言:“我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对包含着一连串互相衔接的阶段的发展过程的阐明。”[3]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具体体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也是如此,其渐进性特征不仅极为明显,而且表现在诸多方面。

1.党和政府领导与群众推动相结合。中国改革的最大特点,就是政府政策与群众实践的紧密结合、相互推动。一方面,党和政府高瞻远瞩、宏观调控,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制定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另一方面,群众在具体实践中,结合自身的情况和具体条件,进行了形式多样的探索和试验。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源于小岗村农民的大包干,私营企业源于回城知识青年的大碗茶,乡镇企业源于苏南的社队企业,外资企业源于华侨华裔对闽粤家乡的回报,等等。更为重要的是,人民群众的探索和试验得到政府的肯定和推广,从而形成更新更完善的政策,而这些政策又进一步推动了人民群众新的实践和探索,最终形成良性循环、螺旋上升、波浪前进的循序渐进道路。

2.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改革相结合。中国的制度改革,既是体制内的制度改革,也包括体制外的制度改革。对此,有学者认为:“中国的渐进政治改革是在现行政治制度的框架下,对作为制度外在表现形式的政治体制以及体制内权力结构进行逐渐的、适度的调整。渐进政治改革的实质是在不改变基本政治制度性质的前提下,对制度的运行进行逐步的改良。”[4]体制内的改革,其基本内容是现有的基本制度和体制,主体是党和政府;体制外的改革,其基本内容是还未形成的制度和体制,主体是人民群众。体制内的改革,是存量改革,是现有制度的改革、调整和完善;体制外改革,是增量改革,是现有制度的突破、增加和补充。前者,如改革国有企I,后者,如发展非公经济。这种体制内改革和体制外改革的相互结合,决定了并体现为中国改革的渐进性。

3.强制性改革与诱致性改革相结合。一般而言,改革可以分为强制性改革和诱致性改革。但是,“按照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我国的改革不能说完全是强制性制度变迁或者诱致性制度变迁,而应该说是属于强制性中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我国的改革从总体上说是渐进,但渐进中有突进。”[5]中国改革之所以采取和呈现出这样的特征,一方面在于“就最高决策层和公众来说,多数人认为只要我们不再无休止地搞阶级斗争,换上真抓实干的领导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对原有体制进行一定程度的改良就可以实现经济的增长。尚没有以一种新的体制(市场体制)彻底取代计划体制的决心和通盘计划,即使民间有一些人对市场体制比较推崇,但在全社会内难以形成共识,更无法付诸实践。至于全盘私有化更不可行,事实上,中国不具备那种私有产权主导经济所必需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治理结构”。[6]另一方面,“改革者的理性是有限的,任何一项制度创新在实施之前都会遇到信息不足的问题,制度创新主体无法预见到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制度实施的结果也带有很多不确定性。新制度的确立是一个花费时间、努力和资源的过程,因此制度创新不可能是同时设计所有最佳的制度安排,并使这些制度安排得到遵守。制度变迁过程类似于一种进化的过程,当制度不均衡发生时,制度变迁过程最大可能是从一个制度安排开始,并只能是渐渐地传到其他制度安排上去。同时,原有的制度结构保持稳定,大量制度安排都可以从原有的制度结构中继承下来。”[7]为此,邓小平谈到:“不搞争论”既意味着允许试,也意味着允许看,不搞强迫,不搞运动,愿意试就试,愿意看就看。[8]374没有预定的成熟计划和共识,便不能强制,但良好的制度示范却能起到诱致作用,一旦成熟则需强制执行,而这一过程必然是渐进性的。

4.局部推进与整体转变相结合。在改革启动之前,邓小平就有这样的构思:“在全国的统一方案拿出来以前,可以先从局部做起,从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做起,逐步推开。中央各部门要允许和鼓励它们进行这种试验。试验中间会出现各种矛盾,我们要及时发现和克服这些矛盾。这样我们才能进步得比较快。”[9]事实也证明,中国的改革开放也的确呈现了这样的路线: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到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从沿海开放城市到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地带到沿江沿边、经济开发区,从“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到“西部大开发”再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战略,从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三步走”、小“三步走”,等等。对此,外国学者也有评价:“改革开放时代中国经济搞活的一切试验都不是那种依靠某种口号动员群众,一举在全国实行的试验。完全相反。开始是在某个单位和地方进行初步试验,当这个试验在其它的某个单位和地方也被证实是有效的,并且这种有效性被大家都承认时,才在制度上和法律上追认这些试验,并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和扩大。”[10]而这种局部推进与整体转变的有机结合、相互推动,只能是循序渐进的。

5.“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对于改革开放,邓小平指出:“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8]258-259为此,他提出了“摸着石头过河”的理论。这种理论,实际就是一种渐进改革的理论,在中国也的确取得了极大成功。对于渐进性改革,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在他的主张激进改革的著作《通向自由经济之路》(1990年)出版10年之后,面对激进改革的挫折曾感叹道:“制度变革只能通过一系列大大小小的改革逐步完成。我现在认识到了这一点,我很后悔当初在《路》中没有重点提出。”“转轨只能是一个有机发展的过程,是革命与演进相结合的过程,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不断试错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旧制度或被保留,或遭淘汰,新制度建立起来。各项改革速度可以不同――某些可以一步到位,而其它改革则需要以增量变化的形式逐步推进。”[11]当然,改革始终是一种创新的事业,为此必须摸索前进。但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探索后,还需要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宏观把握,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此,十以后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战略日益凸显。尽管如此,新的制度体系的形成仍然是长期的。为此,邓小平在1992年南巡讲话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8]372

6.改革与发展、稳定相结合。只有改革,才能发展,大改革,就会有大发展。为此,邓小平强调:“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点,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8]372但是,由于改革会涉及到诸多利益问题,因而也必须注意到稳定。为此,邓小平还一再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很复杂,每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利益。所以,政治体制改革要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8]252“我们在确定做这件事的时候,就意识到会有这样的风险。我们的方针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哪一步走得不妥当,就赶快改。”[8]113“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保持稳定。当然,随着实践的发展,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补的修补,但总的要坚定不移。”[8]371由此,在改革中要保持稳定,要照顾到一些相关的利益问题和利益主体,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结合起来,避免社会乃至政局的动荡,也就决定了改革发展的渐进性。

7.经济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等改革相结合。中国的改革是全面性改革,既包括全国各个区域,也包括各个领域,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等。由于任何的改革不可能全面开花、齐头并进,因而一般都是寻找一个方面作为突破口。中国的改革,首先是从经济入手的,并且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由于任何的改革又不可能只解决一个问题,还必然涉及到其他方面,因而中国的改革实际上也是以经济改革为基础的全面改革。经历30多年的发展,中国改革和发展的整体布局已经由“两个文明”“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发展到“五位一体”,历史证明这一发展过程本身是循序渐进的。在此过程中,必须重点推进、统筹兼顾。对于改革的问题,亨廷顿曾经说过:“改革的最有效方式是将费边式战略与闪电战术配合起来使用。为了达到目的,改革者首先应该把诸多问题分割开来,然后一旦时机成熟,就尽快地逐一解决,以便乘反对者措手不及之际,把问题从政治日程上抹去,免得节外生枝。”[12]中国改革“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首先重点、尽快解决经济问题,进而带动政治、文化、生态、党建等问题,正体现了这一渐进性的特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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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分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389-390.

[8] 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9]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50.

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篇(5)

摘要: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辛的探索,逐渐认识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规律,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回顾30年来我们走过的改革开放路,既有坦途,也有坎坷,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我们在改革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汲取这些经验与教训,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辛的探索,逐渐认识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规律,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回顾这段历史,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

1978年以前,中国是一个封闭自守的经济体,与世界经济体系基本“绝缘”。高度集中的经济列车在运行了20多年后,终于在20世纪70年代末陷入了空前的泥潭。再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我们的改革是在背水一战的情况下艰难起步的,没有什么模式可借鉴,因此我们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会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大约从1979年至2009年共30年时间。

1.改革的启动和目标探索阶段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正式起步。全会实现了一次历史性的伟大转折,结束了长期以来“左”的错误,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向现代化经济建设,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这其中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4年)。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确定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把改革开放放在重要位置上。邓小平在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指出:“今后一个较长时期,至少是到本世纪末的近二十年内,要抓紧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要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十二大报告提出,要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要正确划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各自的范围和界限。坚持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实行对外开放,按照平等互利原则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按照上述方针,这个时期的改革和开放的主要举措有:改革首先在农村突破,安徽凤阳小岗生产队农民创造了一种新的更适合农业发展的责任制形式――家庭联产承包制,它的出现引起了全国上下的争论。对此,邓小平给予了公开的支持。1980年9月,中央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并下发了75号文件。从1982年开始,中央连续5年发出了5个一号文件,充分肯定了以包产到户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此农村的经济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取得了巨大成就,扩大企业经营自;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了它业已中断20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后来又建立了公司制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979年7月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第二阶段(1984-1989年)。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1984年起,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为适应这种转变,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样把社会主义经济界定为商品经济,而不是计划经济,在认识上有了一个巨大的飞跃。到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为适应实践发展的要求对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作出了新的概括。首次明确放弃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将市场置于新经济运行机制的中心环节,这意味着价值规律的作用越来越大。认识的提高又反作用实践,使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经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第三阶段(1989-1991年)。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1989年春天的“”之后,在计划与市场关系这个问题上,出现了反复。1989年6月之后,报刊上陆续出现批判“市场取向”、“市场化”、“市场经济”的文章。有的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取消公有制,就是要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搞资本主义”。第三阶段虽然存在一些争论,但改革开放的步伐并未停止。在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如:供需失衡,工农业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基础工业和基础与加32212业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调;流通秩序混乱等等。1989年11月,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治理整顿,重点解决以上问题,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在治理整顿的三年,国家有效地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使过热的经济恢复到正常状态,通货膨胀得到了有效控制。

2.确立目标模式和基本框架阶段

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和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的决议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人新的历史阶段。邓小平于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在巡视南方时发表了关于市场经济问题的重要谈话。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992年10月12日在十四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相结合的范围、程度和形式,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和不同地区可以有所不同”。1993年11月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勾勒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蓝图和基本框架。

按照上述框架设计,在各个领域各种层次上展开了全方位的改革与开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化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引导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力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

3.以完善为主题的改革开放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全面部署。与此同时,党中央总结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构想,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白此,我国改革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

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在继续完善,综合国力跃居世界前列,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经济体制已基本转轨,市场已开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面对这些成就,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我们在改革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通过深化改革去解决。

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的经验教训

1.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放到首要位置

人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改革开放极大地提高了综合国力,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物质基础。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努力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使人民过上比较宽裕的小康生活。

实践证明,当更多的百姓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当百姓能更多地获得实惠时,人们就能更自觉地、全身心地投身到经济社会建设中去,从而为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提供无尽动力。

2.必须选择渐进式改革的方式

所谓渐进式改革是指在根本经济制度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对经济发展过程中限制或阻碍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进行逐渐地改革。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体现在许多方面:从农村改革开始,然后扩展到城市,先着力发展比较适应市场经济的非国有制经济,然后重点推进国有经济的改革,先发展商品市场,然后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改革先调后放,调放结合,并逐步同国际市场价格相联系,生产、流通、价格等都出现计划内外双轨制,然后向市场单轨制过渡,经济特区、沿海城市改革开放先行一步,逐步向内地推开,实现全方位开放等等。在改革推进的方法上,也是这样。先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然后随着经验的积累,逐步实行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的整体推进,先易后难,先改革那些比较容易改的领域,最后搞攻坚战――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从目前的改革情况来看,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比较成功。但是,它同样有其局限性。而且,我们也不能认为或断定激进式改革就不成功或不能成功。一切有待更长时期的实践去检验。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制度变迁所面临的环境和约束条件不同,改革道路的选择也可能不同。

3.要防止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

我国在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也在收入分配领域进行着相应的改革,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但是,实际情况是.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扩大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缩小、扩大、再缩小、再扩大四个阶段。1997年之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入改革开放之后的第2轮扩张期。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到3.23:1,2006年为3.28:1,如果加上城市居民享受到的各种补贴和福利,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要更大。

(2)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部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各地区居民的收入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东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长最快,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慢。到2005年底,我国上海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8645元,是全国最高的地区・而最低的新疆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只有7990元。在区域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同时,区域内部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而且落后地区的收入差距要大于发达地区的收入差距。

(3)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

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扩大主要表现为当前我国有些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使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总体上呈扩大的趋势。1978年我国最高行业和最低行业的工资比是1.38:1,2007年我国职工平均工资最高行业为最低行业的约6倍。

(4)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

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篇(6)

关键词: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政治;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0)11-0037-05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如果说作为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小康社会”主要是一个经济发展目标,那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则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改革是强国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动力。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继续推进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政治保障和政治动力。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和直接动力

在十六大报告中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1]55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实现政治主体文明素质的提高、政治关系的改善和协调、政治意识的科学和进步、政治结构的创新和优化、政治制度的革新和完善、政治行为的理性和有序等。[2]

党的十六大之所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从根本上说,是由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广义)文明结构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内在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客观需要决定的,反映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在各种矛盾特别是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中实现的,有其内在的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了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32-33由此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清晰地向人们展示了社会形态的结构:“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3]32与之相应的是,文明的结构也必然地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狭义)文明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的这些基本原理,科学地阐明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正是以其为指导,我们党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明确规定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践证明,我们党的基本路线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多方面的。现代化的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物质文明的不断进步,而这种发展和进步,离不开政治文明提供的政治动力和政治保障,离不开精神文明提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离不开社会文明提供的社会环境和社会保障。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应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全面的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应该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的建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必然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过程。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必经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是多方面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是多方面的。事实上,党的十六大确立、十七大进一步完善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与加快推进现代化相统一的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在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党的十六大确立的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1]343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4]15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所以要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一个重要目标,还取决于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和政治文明的功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即“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1]343。显然,这样的小康社会,是社会的全面进步状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人们日益增强的民利要求,需通过丰富的民主形式和渠道来满足;各种社会规范的形成和调节机制,需要完备的法制来提供;各方面秩序的建立和维护,需要有效的政治控制和协调机制来维持;良性的社会结构,需要不断创新的政治机制来建构和维持;社会的生机与活力,需要通过合理而有效的治理方式来维持;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和机制来保证。[5]所有这些,都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是在非对抗性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进行和实现的,就其核心内容的建设和发展而言,它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而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发展的根本途径只能是改革,即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社会就是一个不断改革的社会。只有通过一系列合乎实际的、相互衔接的改革,才能克服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完善的方面和环节,从而使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臻于完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途径。当然,改革与创新是密切相关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就是创新,创新就要改革。

二、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是促进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和保障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是促进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和保障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首先,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是密切相关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现实;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是不断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的过程;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之一是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政治体制改革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促进和保障经济民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民主经济。在经济领域,没有市场经济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上的充分民利,就不可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也就不能极大地促进经济的发展。而经济民主又是与政治民主密切相关的。发展经济民主,不仅有赖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更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政治民主的发展来促进和保障。二是有利于促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从根本上讲,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但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这一目的更为直接,而政治体制改革的这一目的则主要是通过促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来实现的。这种促进和保障作用主要体现为:深化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从领导体制上促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行政管理体制上促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组织上促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主体上促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从法制上促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所以邓小平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时曾强调指出:“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6]176三是为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是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都需要有一个稳定、有序、和谐的政治环境。“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可能搞建设。”[6]199“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6]284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改善和协调政治关系、创新和优化政治结构、改革和完善政治制度,将会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有序、和谐的政治环境。

其次,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促进和保障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党的十六大提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十七大进一步强调,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政治体制改革对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同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是一致的,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有利于促进和保障文化民主;有利于促进和保障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可以为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

再次,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促进和保障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明确提出要使“社会更加和谐”。十七大进一步强调,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是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系中,政治系统和谐占据了首要的位置。政治体制改革是实现政治和谐的根本途径。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体制改革所要改变的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的不民主、非法治的不和谐体制因素,以构建和谐的政治系统。在实现政治和谐的基础上,进而推动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和谐,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从中不难看出,政治体制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助推器。同时,政治体制改革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的政治保障作用。

此外,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也是有效遏制腐败的客观需要。

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客观上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积极稳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党和国家目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全面落实这一重要任务,“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4]22

1.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各国国情不同,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和制度模式是多样化的。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中,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独特优势和强大生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的主要内容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条道路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出发点和归宿,规定了党和国家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对人类政治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光辉。这条道路既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有严谨的制度架构;既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要求,又有符合国情的实现形式和可靠的推动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旺盛活力和广阔前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具体化,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正确之路、成功之路、必由之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确保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的政治动力和政治保障。

2.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1]53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和基本原则。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通过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实现的。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是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也是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民主和政治权利的主体。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才能发挥各方面的优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臻于完善。

3.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4]22这一重要原则要求,是由政治体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人民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政治体制改革既是重要内容,也是强大动力。这就要求政治体制改革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进程,而必须同这个总进程相协调。这就决定了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要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改革的推进而不断深化。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全面改革的主体。从根本上说,我们搞政治体制改革就是为了人民,即为了把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同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又要紧紧依靠人民。要准确把握广大人民的政治意愿,努力适应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人民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应清楚地看到,无论是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是同广大人民日益增强的政治参与新期待新要求相比,我国政治体制都还有不少亟待改进和完善的方面和环节。必须根据十七大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原则要求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

4.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科学理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政治体制改革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首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政治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指导方针和重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7]坚持以人为本的政治理念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就要把人民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作为最基本的依据。为此,必须健全和完善切实保障人民自由表达自己意志愿望要求、维护自己经济政治文化权益的各项民主制度、法律和程序。其次,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就要努力使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等各方面改革全面推进,并使各方面改革相互协调,从而推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再次,必须坚持为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目的。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为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目的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就要围绕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适应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需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动力和坚强的政治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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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邸乘光.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问题的思考:上、下[J].合肥学院学报,2005(2、3).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篇(7)

[中图分类号]D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11-0011-04

我国的改革开放被称为我党历史上的“第二次革命”,其波澜壮阔的历程和新鲜的成功经验早已为世人所瞩目。今后中国的体制改革将走向何方和如何走,正令海内外人士倍加关注。值此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我们应对中国的体制改革进行反思,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于今后改革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基本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从此,我党掀起了气势磅礴的体制改革。善于总结经验是我党的一大优点。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都分别为我国的改革作出了阶段性的经验总结,党的十七大则着眼于整个改革历程,全方位地总结出了“十个结合”的宝贵经验。我们认为,总结中国体制改革的经验,不但要从党和政府的角度,还要从学者、社会等不同的角度。本文认为,中国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体制改革优先

30年来,我国体制改革始终坚持经济体制改革优先的原则。从总体上说,我国的改革最早又是从农村的土地产权制度和生产组织制度开始的。为什么作出这样的选择?我们认为,在全面改革中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地位,并且以农业制度为改革的突破口,既遵循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又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

首先,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地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现代社会特别是西方原生态民主社会的发展规律大致是这样的,先是经济和教育的发展,然后是市民文化和法治社会的建设,最后才是民主化。如果这个顺序搞错了,一个社会往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而先发展经济,就要优先调整和完善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的某些方面、环节,也就是要把经济体制改革放在首位,通过体制改革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来发展经济是更紧迫的战略任务。如果我们像西方世界要求第三世界的那样,把民主化(政治体制改革)摆到首位,把最后一步当作第一步,或者把三者合为一步,则可能欲速则不达,甚至发生大的震荡和动乱。

其次,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以农业制度为突破口,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就提出,底子薄、人口多、生产力落后,是中国的现实国情。其时,中国8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中国的贫穷落后首先是农民的贫穷落后,而这种贫穷落后又与我国长期实行的农业制度密切相关。人所共知,政社合一的制度名为集体经济,实为变相的国营经济。这种制度以农产品的统购统销、价格剪刀差和城乡分治为主要标志。国家对农村的集体经济基本上是“管而不包”,使农民蒙受了巨大的利益损失。因此,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打破旧制度愿望非常强烈。正因为这样,农村自发的制度变迁发生之后,能更快地得到政府的认可和支持。因为只有解决了农村的“吃饭”问题,才谈得上别的改革问题。

此外,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地位,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是一致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对当代中国来说是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而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所以,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地位,就是紧密配合和主动适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的科学抉择。

2.政治体制改革求稳

稳中求进是我国体制改革的基本特征。选择渐进式改革道路就是基于求稳的深远考虑,只不过政治体制改革在求稳上表现得更为突出。改革之初,邓小平就反复强调,稳定是现代化战略的必要前提,是中国的最高利益。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国内政治环境,对于推进我国的改革大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经历了百年动乱的苦难生活,新中国也经历了长达十年的“”内乱。我党对稳定与动乱带来的利与弊,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和感同身受的体会。因此,邓小平、和等几代领导人,都奉行“稳定压倒一切”的改革信条,在进行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时,贯彻一条增量渐进的原则,力图在经济和政治两个领域都能实现“软着陆”。特别是在政治生活方面,他们认为,不能老是“破字当头,立就在其中”,不能再搞“”式的政治运动,而应走稳健的体制改革之路。实践证明,只有政治上保持相对稳定,才能为整个改革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才能保证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今后,还要继续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确保各项改革平稳推进。

3.其他方面的改革协同

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系统。虽说经济体制改革可以优先进行,但从总体上看,它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的改革是一个互动过程,或者说,任何单方面的改革进程都要受到其他方面的制约。30年的改革经验表明,正是由于我国其他领域的改革,特别是政府本身的改革,大体上保持了与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似的渐进过程,才使得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换言之,我国的改革虽然坚持经济体制改革优先的原则,但离开其他领域改革的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先行初步建立是不可能实现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在推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较好地贯彻了统筹兼顾的方针。几乎在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我党就开始提出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在1980年8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专题讲话。1987年中央成立了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办公室。党的十三大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若干设想。此后的历次党代会都对政治体制改革有所布局。在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开始阶段主要是模仿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推行文化体制改革。党的十四大以后,文化体制改革确立了“坚持走改革开放之路,积极推进文化事业改革”的基本方针。1996年十四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和一系列方针。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要求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并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重要命题。2005年则颁布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其他有关民生的社会体制改革,自改革开放以来就分别随着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向前发展着,党的十六大以后则被提到了十分突出的位置。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现在已经看得很清楚,经济体制改革已越来越受制于其他领域的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而其他领域的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也有赖于经济体制改革“攻坚”上的成功。今后,综合改革将成为新趋势。

二、几点教训

反思我国体制改革的历程,应该总结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当然,作为党和政府,可以以总结和宣传正面的成功经验为主,适当兼顾反面的教训。但对于学术界来说,则不能昧着良心报喜不报忧,而应对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作出充分的剖析,有时甚至还要重点剖析反面的经验,以便为党和国家的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我们认为,我国的体制改革有三点教训值得今后吸取。

1.渐进式改革彰显局限性

理论上通常把改革大致划分为渐进式改革和激进式改革即“休克疗法”两种。从改革的效果和目前的情况来看,有比较多的人认为,以中国为代表的渐进式改革更加成功,而以前苏联为代表的激进式改革失败了。

辩证地看,渐进式改革同样有其局限性。渐进式改革强调,在不改变某些似乎是铁定的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改革。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就是典型的渐进式改革。目前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这里的“坚”,实际上是渐进式改革的累计成本所致。例如,价格“双轨制”是渐进式改革的最主要表现之一,但它带来的“官倒”现象一度使中国陷入了巨大的政治危机之中,已成致命顽症却依然愈演愈烈的“腐败”问题,更与这种“双轨制”有关。所谓“双轨制”,就是对旧体制的改革逐渐推行,在其上又生长出新体制,让旧体制与新体制并行。这种改革方式确实不至于因旧体制的突然崩溃而导致较大的社会震荡,但却产生了新旧体制之间的摩擦成本。尽管这种摩擦成本是不可避免的,但它应该也有可能被减少到较低的水平。否则,时间拖得越久,摩擦成本就会越大,导致旧体制最终被突破的难度也就会越大。综观我国的改革历程,经济体制深层次的问题,都或多或少地与推行马拉松式的渐进式改革有关,后摊成本已经很大,“攻坚”已在所难免。

总之,我们不能笼统断定渐进式改革总是好的,激进式改革就一定不好。其实,关于前苏联的“休克疗法”,还可以换个角度来看,对于前苏联共产党来说,它们的确失败了,但对于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和广大人民来说,结论会一样吗?一切还有待更长的时间和实践去检验。事实上,改革的方式不会是单一的。因为不同国家推行改革时所面临的环境和约束条件不同,改革方式的选择可能不同。而同一国家推行改革期间,它的国情和条件也不是凝固不变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要求使用不同的改革方式。一句话,一切都依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就中国的改革而言,我们认为,也应该避免自始至终使用单一的改革方式。改革初期,因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侧重使用渐进式改革方式是不得已的选择,也是正确的选择。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条件变了,则应考虑侧重使用激进式改革方式了。否则,当断不断,反生其乱。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至少可以综合运用渐进式和激进式两种改革方式了,即在某些有确定目标模式的方面(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改用激进式改革方式,使之尽快到位,以减少摩擦成本,而在那些还需继续探索的方面仍旧使用渐进式改革方式。

2.政治体制改革成为瓶颈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已经举世公认,然而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相比,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和进程呈现明显的迟缓现象,拖了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建设的后腿,整个体制改革呈现跛足前行现象。过去发生的问题和危机都与此有着密切的关联。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各方面利益关系变动大,各种矛盾日益复杂。今后5-10年可能是我国改革历史上至为关键的一个高风险时期,长期积累的矛盾和危机,随时可能找到突破口而爆发。但是,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总体上仍未跳出传统思维,党和国家现行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上存在的缺陷得不到有效改进,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执政方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适应整个世界民主化的潮流。特别是由于官本位观念和权威政治的存在,社会生活缺少法律权威和理性权威,多的是职位权威和身份权威。这突出地表现为:一把手就是一切,对其无法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当出现棘手问题时,往往不去寻求有效的制度安排,而是依靠人事安排和思想控制。改革之初,邓小平就很不满意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状况了,反复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认为机构改革是一场革命,非搞不可。他曾说:“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1]、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提出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往往成为这种现象:当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才考虑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往往是推而不动或大推小动,甚至有时还进一步退三步。当然,我们不是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点进步也没有,而是说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进步,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了,而且已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阻力。今后,政治体制的瓶颈能否突破,将决定着经济体制改革能否从深处最终突围。

前面讲到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在求稳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并论述了它的作为成功经验的一面。其实,“求稳”也是一把双刃剑,把握得好就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反之,如果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呼唤的相应政治体制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求稳”就必然成为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还是那句话,一切要依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诚然,改革需要在保持国内政治环境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推进,但决不能以此为借口而拖延改革。须知,改革是一个利益关系重新调整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问题。如果一味地强调稳定,消极地对待改革和发展,已有的稳定最终也稳定不了,反而会出现更大的动荡。中国目前的问题已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如何用尽可能小的动荡去换取尽可能大的发展和更高水平的稳定的问题。如果只顾及目前的稳定而裹足不前,就换不回大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尽管政治体制改革牵涉到方方面面,难度比经济体制改革大得多,“敏感性”更强,但我们必须坚决而适时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到位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3.城乡二元体制几成改革盲点

我国的改革首先在农村突破,从包产到户到全面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初步改变了农业的落后面貌。但是,改革转入城市以后,农村的改革几乎再也没有什么突破性的进展,特别是城乡分治的管理体制似乎成了改革的盲点,以致城乡差距不缩反增。仅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调查,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为2.36∶1,1985年缩小到1.72∶1,以后就持续扩大,1992年为2.33∶1,1999年为2.65∶1,2006年扩大到了3.22∶1。

我国城乡有别的二元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长期以来,城乡居民在就业、工伤、教育、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退役士兵安置和优抚对象管理等基本的民生方面都有着鲜明的差距,更别提精神文化生活上的差距了。然而,这一中国特有的制度现象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也照样大行其道,几乎成了改革的盲点,以致人们将其讥讽为另类的“一国两制”。城乡二元制度有着许多弊端:二元的户籍管理体制导致“城乡分治,一城两策,一地两民,一事两制”,阻碍了社会的良性运行,制约了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二元的土地管理制度导致土地价格扭曲,农民难以得到合理回报,影响了农民的生计和社会的稳定;二元的教育制度导致优质教育资源过度集中于城市,农村教育在起点、过程和结果上都得不到公平;二元的医疗卫生制度导致我国95%以上的优质卫生设备和95%的人力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民长期处在看病难、看病贵的困境之中;二元的资源分配制度导致城乡之间存在金融剪刀差、土地剪刀差和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使得农业成本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农民收入不能相应增长,农村的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落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难以实现。

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制度中,绝大部分还依托在城乡有别的二元结构上。所喜的是,党的十七大已提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为改革和转换旧的城乡关系指明了新的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城乡关系的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

三、未来期望

反思我国的体制改革,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是为了今后更好地推进改革事业的发展。一直以来,国内外对中国体制改革的未来发展有着很多期许和展望,提出的一些观点也很有可能为我国下一步的改革提供某种启示。在此,我们也谨慎地提出三点期望,以期抛砖引玉。

1.经济体制改革要尽快到位

改革是一个调整、完善和创新的过程。它有起点,也有终点,起点是旧制度开始改变之时,终点是新制度建立之时。尽管说改革是伴随人类社会发展始终的,但任何一次具体的改革都是有时间限度的。因为改革总是相对于稳定的常态社会制度而言的,它只是新旧社会制度之间的一种过渡。概言之,任何改革都是过渡性的。古今中外已有的改革莫不如此。在过渡期间,旧制度不会一夜死去,新制度也不会一天长成。于是便有了所谓的“双轨制”。出现“双轨制”是任何改革方式都无法避免的,只是时间长短不同而已。为了减少“双轨制”给改革带来的摩擦成本,只有尽快地结束旧制度,同时尽快地建立新制度。

中国现在的改革是一个复杂的巨大系统工程,它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早已为政学两界所共识。但是,我们还需共识的是,我们的改革也绝不应该绵绵无期,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应早一点“船到码头人到岸”。否则带来的矛盾和问题会更多。因为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模式,且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其他方面体制改革所不能比拟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就是希望通过“攻坚”攻下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后堡垒,最终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以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虽然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的体制改革是一种互动关系,但起基础作用的却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如果在经济体制改革上还迟迟不决,不能尽快到位,就更谈不上别的体制改革的成功了。

究竟如何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能的途径有三种:一是与资本主义制度全面接轨;二是向着科学社会主义的方向进行改造;三是继续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道路。第一种途径是为不少人所迷恋的做法。因为迄今为止,资本主义的发展总体上要比社会主义好一些,可为我们提供现成的经验。但这种做法脱离了中国的国情,很难行得通。第二种途径是不具有确定含义和内容的做法,挑战性和危险性都很大。近百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已经证明,从现在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进入到科学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是不可能的。而且这种做法也脱离了中国的国情。第三种途径才是现实又可行的做法。它既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又以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为指引,还大力借鉴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成功做法,因而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可行的。

2.政治体制改革也应确立目标模式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能够取得巨大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因为有了目标模式,改革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就可以有计划分步骤地去实施,就可以力往一处用,劲往一处使。我们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应积极借鉴经济体制改革的这一成功做法。

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出现滞后现象,原因虽然方方面面,但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没有确立像经济体制改革那么明确的目标模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虽然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作了许多探索,但目标模式一直很模糊。有不少人撰文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党不是先后提出过“政治民主”(与经济富强和精神文明并列)、“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列,最近又加进了社会和谐)的目标吗?必须指出的是,这是社会主义政治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绝非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试问,“经济富强”和“物质文明”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画等号?但值得注意的是,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想。我们认为,这离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确立不远了。回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确立过程,关键在于我党认识到,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手段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不属于社会经济制度的范畴,从而借鉴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成果。同理,在政治领域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比如,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平等和博爱就不是资本主义所专有的,而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和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其实,我们也应完整地准确地理解“绝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的原则。不能照搬无疑是正确的,但我们在确立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时,可以借鉴资本主义的议会制、多党制、普选制和分权制衡原则,因为它们都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共同反对封建主义所取得的文明成果。

总之,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尽快确立自己的目标模式。而要为政治体制改革确立目标模式,思想上必须破除把资本主义国家取得的政治文明成果一概视为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传统观念,实践上必须既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又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创造出既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又体现世界民主化潮流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3.民生类社会体制改革要渐入改革的中心地位

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已经成为深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今后,我国要加快民生类社会体制的改革,实现改革的中心逐步由经济体制改革向社会体制改革的延伸和转变。因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体制改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民生所指,民心所向,国运所系。另一方面,这也是用发展的观点贯彻落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的需要。邓小平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这是从质的规定性方面说的,并不表明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在量上不发生丝毫变化。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后期,经济建设应逐步实现由中心地位向基础地位过渡,而社会建设则应渐入中心地位,相应民生类社会体制的改革也应渐入改革的中心地位。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史来看,它们的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就转向注重社会的整体发展了,以至出现了所谓的福利国家。

民生类社会制度主要是指就业、分配、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同亿万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目前我国民生问题的严重性,可从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一份统计看出个大概:我国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人口占总人口的64.15%,属典型金字塔型社会分配结构。这对于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十分不利。其实,民生问题在我国一直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只不过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被压制和忽略了。随着片面注重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的积累,加之人民群众民生意识的逐渐提高,民生问题已无法掩盖和拖延了,因而被提到了十分突出的地位。当然,这也与我党的认识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提高有关。十六大以来,我党执政理念的鲜明特征就是以人为本,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一项项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被写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十七大则明确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可见,我党已加快社会体制的改革,开始为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向“以社会发展为中心”的转变做铺垫了。

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篇(8)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真的像有些学者说的那样严重滞后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回顾30年的改革,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始终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有这样几点可以证明:

第一,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是同时起步的,政治体制改革甚至还早于经济体制改革。

“”期间,邓小平主持的1975年全面整顿曾对政治体制产生过积极影响。首先,邓小平通过卓有成效的全面整顿,同时抓住整党特别是整顿领导班子这个中心环节,重建了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应有的权威;其次,针对此前一个时期过急过猛下放权力产生的问题,邓小平主持下的国务院以加强集中统一管理为导向,重新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第三,在、邓小平的推动下,1975年4月底,中央决定对绝大多数被关押受审查者予以释放,一些人被、安排治疗或分配工作。这是“”期间落实干部政策的一项重大行动。邓小平曾说过:“说到改革,其实在1974年到1975年我们已经试验过一段”,“那时的改革,用的名称是整顿”。

众所周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开始就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指出:我国农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第一个飞跃,是废除,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经济体制改革;废除了“政社合一”的体制,则是政治体制改革、二者几乎同时进行,后者是前者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认为,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起步较晚。肯定是不对的。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领导人一直在强调政治体制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曾反复阐述过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他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他还讲:“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邓小平的这些重要思想,为我们开展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

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为核心的党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仍然十分重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同志多次强调,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法制,是我们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任务之一,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民主的旗帜。他还强调,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我们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

党的十六大之后,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2002年2月,同志在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上发表讲话,侧重谈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问题。此后,同志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五十同年、庆祝人民政协成立五十五周年、党的十七大等重要会议上,对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所要达到的目标、改革的具体内容等都作过十分精辟的论述。因此我们认为,如果说我们党的领导人不重视政治体制改革,肯定是不符合实际的。

第三,30年来,我们一直在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拨乱反正中提出和起步的。到十二大之前,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和重建,十二大时政治体制基本恢复到了1956年党的后的格局和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同时,也进行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尝试。十二大之后,特别是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后,政治体制改革围绕着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展开。正因如此,1987年的十三大在深刻分析政治体制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蓝图。自此,政治体制改革进入有目标有步骤地全面配套改革的阶段。1989年国内和国际剧变,并禾动摇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方向。1992年十四大以后的5年,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各个领域里稳步展开,特别是把法制建设摆到了突出的位置上。1997年十五大报告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了非常突出的位置上,系统全面地论述了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方针、原则,勾画了政治体制改革跨世纪的蓝图,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2002年十六大报告把发展民主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并提炼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命题。2007年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并全面规划了未来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坚持的原则、具体改革的要求等。

二、30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当前,有许多人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取得进展,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们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判断的标准不同。

有一部分人,尤其是国外学者和政要,主要以西方的民主模式作为判断标准,由于中国没有按他们的要求搞多党制、议会民主、三权鼎立和直接选举,因此,在他们看来,中国根本就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自然也不是他们所说的民主国家;还有一部分人,主要是国内人士,往往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不恰当的对比,认为经济体制改革,从公有制到多种所有制并存,从按劳分配到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封闭、半封闭到全面开放,经济体制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人民民主的国体没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没有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没变,关键的制度都没有变,所以得出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了的结论。但我们看到,如果政治体制改革将这些根本性的内容都变了,那么改革就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是自我否定了;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国政治发展过程中确实还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问题。但我们并不能由此得出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成绩的结论。

因为中国现阶段存在的许多问题,并不局限在政治领域,其他领域同样存在着问题。

问题的焦点在于,我们到底以什么作为判断政治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我们回顾一下邓小平的两段论述:1986年9月,邓小平指出:“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1987年,邓小平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调: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如果以邓小平提出的这三条标准作为判断政治体制改革的标准,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无疑是非常成功的。那么,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究竟取得了哪些成绩?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政关系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日趋完善和成熟,逐步走上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轨道。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逐步完善和发展。3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

第三,选举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1982年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1986年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作了两次修改,逐步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在党内,选举制度也在逐步完善。

第四,机构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政府机构改革是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结合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我国分别在1982年、1988年、1995年、1998年、2007年进行了五次大的机构改革。

第五,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取得一定成果。突出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逐步实施了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二是建立了国家公务员制度,实现了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六,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依法治国成为基本方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一个是民主,一个是法治。十二大确立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原则,1997年十五大首次确认“法治”概念,把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法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方略。

总之,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民的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保障。正是政治体制改革激发了全体人民的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才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30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我们始终强调走自己的路,绝不照搬西方民主模式,突出了民主政治发展的“中国特色”。国外学者认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并没有受西方多大的影响,不断摸索自己的道路,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政治发展模式。这种政治发展模式不仅为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所认同和接受,而且也对像俄罗斯这样的新兴民主国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我们始终坚持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突出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30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地,经济体制改革每推进一步,政治体制改革也深化一步,从来没有停止过。如果没有政治体制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无法取得成功的。

3、我们始终把发展民主与健全法制结合起来,强调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坚持依法治国,突出了制度建设这个核心。30年来,我们修改和完善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还进行了司法制度改革。中国社会逐步走上了“法治”的轨道,为改革开放营造了稳定的政治环境。

4、我们始终坚持把政治体制改革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结合起来,把发展民主法制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把选举票决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突出了人民民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从而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5、我们坚持把执政党依法执政与参政党依法参政结合起来,把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结合起来,突出了党内民主建设这个重点。在执政党的领导下,派作为参政党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党内民主的推动下,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越来越大。

6、我们坚持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与公民直接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了公民舆论监督和制度,突出了民主的监督职能,从而为社会正常运转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秩序。

四、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我们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但违法犯罪的人越来越多了;我们的政治透明度越来越高,监督制度越来越完善,但腐败却越来越猖獗了;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全社会的人本理念越来越强,但官本位却越来越严重了;我们政府官员的办事能力越来越强,但许多官员的政治道德越来越差了;我们民众的民主意识越来越浓,但参与渠道越来越不够了。

产生这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仍不够完备,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丰富和完善。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探索符合我国当前社会历史条件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当前,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应该是:

第一,着眼于实现人民民主,着力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第二,着眼于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第三,着眼于建立服务型政府,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四,着眼于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篇(9)

一、引言

进行了30年的中国经济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世界的普遍认可。而同样实行计划经济的东欧和俄罗斯,它们的转型却带来经济的倒退。在以中央计划为基础的经济体制转换为以市场力量为基础的经济体制的经济转型过程中,中国采用了一种国家指导下的转轨模式,而东欧与俄罗斯都采用了新自由主义的转轨战略(大卫·科茨,2005)。

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必然是改革的重点。中国国企改革,走的是一条不断放松对非国有企业限制的道路,它是实用、渐进、灵活的试验性改革。而东欧和俄罗斯选择的是迅速私有化的国企改革,在新自由主义的思想下,照搬了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私有化改革模式。

中国经济渐进式改革至今的成就,以及俄罗斯、东欧的激进式改革带来的经济下滑,甚至使曾经支持“大爆炸”的萨克斯教授也不得不开始审视激进改革的失败案例,为“休克疗法”在俄东“水土不服”寻找自我辩护的理由。在整体改革受到肯定的同时,我国国企改革的道路却引来争执一片。国企民营化,即国有产权的重组,作为国企改革的一种途径,受到许多学者的质疑和反对。林毅夫(1999)认为,企业的预算软约束的根源在于企业自生能力的缺乏.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并非解决产权问题。而科尔奈(1986)认为,企业的预算软约束根源于国家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使得国家对国有企业抱有父爱情结,因此,国有企业预算约束无法硬化。

本文将通过对俄东私有化失败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国企民营化受到的挑战进行原因探讨,同时,在俄东与中国在国企改革的不同转型背景下,揭示我国民营化成功的可能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俄罗斯、东欧私有化失败的原因分析

作为俄东私有化仿效模板的英美私有化,虽然在一些行业里也存在私有化不成功的现象,但国企私有化达到了其国企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说,英美私有化是成功的。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俄东私有化与英美私有化效果的不同呢?

1 俄东私有化背景和进程

俄东私有化,如前文所言,都是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型。东欧作为前苏联扶持的“小兄弟”们,一直照搬苏联模式,带来国民经济的畸形发展。在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后,又都共同采取了新自由主义“休克疗法”,试图通过一次性改革,把已经严重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体制直接转变成市场经济体制。

按照科尔奈(1999)的观点,从纯粹的形态上看,俄东的经济转型采用加速私有化战略,即“主要任务是尽可能快地通过国有企业私有化消灭国有制”。

俄东经济转型战略中对国企的改革在于:(1)企业的快速私有化,如俄罗斯转型才三年,私有化的原国企产出就占工业总产出的78.5%(smfisficheskoe obozrenie,1995,p41);(2)迅速解除国家对企业尚存的指导(大卫·科茨,2004)。

但俄罗斯和东欧国企私有化之间又有所不同。俄罗斯国企私有化,主要把国有资产转让给了旧官僚或新权贵,把国企从国家垄断直接转变成内部人形成的寡头垄断。而东欧的国企私有化,则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本国绝大多数国有资本,以致国有资产对外流失,形成了没有民族资本的畸形的资本主义经济。让我们担心的是,失去了民族资本的东欧国家的经济是否还能站立起来。

2 原因分析

英美国企私有化使经济走出滞涨状态,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企业效率,促进经济继续发展,而俄东国企私有化却使国民经济陷入了衰退。本文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俄东私有化难度系数大于英美私有化,但其私有化时问却远短于英美。

第一,任何国企改革都无法脱离当时经济转型或改革的背景,俄东国企私有化是从整个经济全为国有经济的初始点转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西方式市场经济;而英美国企私有化只是市场经济的局部改革,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在初始点就比俄东小很多,如英国在改革前,国企产值约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3,美国更少,进行私有化的经济成本也因此比俄东少。

第二,由于俄东经济转型前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的政治经济体制,进行国企私有化,在短期内,由于制度惯性,国企运转惯性,人们已成形的思维习惯等仍在发生作用,使得大多数国企在私有化后颇感不适。而英美私有化,都较为长期,英国国企私有化跨期20年,美国更是20多年,英美一个大型国企的私有化,平均需要6年的时间来消化,而俄东却指望短短几年就私有化整个国民经济。

第三,在私有化之前,俄东地区的一般国民都是国企的工人,没有足够的资本来购买私有化的国企,正由于这个直接原因和私有化监管法制的缺乏,俄罗斯的私有化才使国有资产流失到旧官僚和新权贵手中,东欧地区的私有化更是把90%的国有资产以其价值10%的价格卖给外国人(卡齐米耶日·z.波兹南斯基,2003),甚至外国人控制了这些国家的金融和工业关键部门,经济失去独立性;而在经济危机或战争后,暂时建设一些国企来满足经济恢复需要的英美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私人资本雄厚,市场运转和监督体制较为成熟,较好地规避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我国国有企业民营化现状及坚持的必要性

1 实践上的挑战

在最近10年,我国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国退自进”,二是“国退民进”,三是“国退洋进”。“国退民进”,指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民营资本进入,俗称民营化。而本文的“民营化”与“国退民进”是不同的,是指在一般性竞争领域,国有资本干不好的企业,可以实现财产民营化或经营民营化,或民营经济参与部分股权,在国有资本干得好的企业,民营经济要参与竞争。它并非让国有资本全线退让,而是希望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在国民经济中达到优化的协调和配置。

但民营化的实践也遇到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民营企业用各种不合法的人为压低国有资产价值的手段,侵吞国有资产,如格林柯尔;民营企业收购国企的目的必然不是国企的福利最大化.而是利润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裁减国企冗余人员,使失业率上升,不利于社会稳定;许多收购国企的民营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也很落后,在收购国企后并不能提高企业效率,遑论将同企扭亏为盈。

2 理论上的争议

面对实践上的挫折,学术界从最初达成的共识转变成百家争鸣,人们开始对民营化产生怀疑和反对,甚至有的学者反对产权改革。

周新城(2000)认为,国企改革必须排除私有化思潮的干扰。他认为,把“放小”统一转为出售中小国企,不是搞活国企,反而扭曲了政府的真正意图,进行私有化。 林毅夫(2008)认为.“产权核心论”没有抓住国企改革问题的实质,我国虽然没有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化,但国企改革出现了私有化端倪,他不主张私有化。

这些观点确实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实质上是把民营化直接等同于私有化,只看见它们表象上具有的某些共同点,把中国的民营化的命运强牵在其他原社会主义国家国企私有化失败的后果上。我国民营化与俄东私有化有着截然不同的实际内涵,绝非单纯的国有资本的财产私有化。 3.坚持产权改革和民营化的必要 第一,俄东国企私有化的失败,不可能只是因为私有化本身而带来的,还有可能是私有化的速度过快,甚至改变国家性质,让惯性带着计划经济体制色彩的国民经济和国民难以迅速吸收。当大多数转型国家都选择了产权改革这条路的时候,产权改革必然是国企改革和经济改革中不能逃避的问题。

第二,当然,不是别国走了一条怎样的路,我国就必须赶时髦继续走,更何况是一条他国失败的路。但是,我国国企产权改革的政策是运用深厚的经济学理论和严密的逻辑分析,再结合我国国情得出的。不能因为我国政治体制和监管体制上存在问题而导致民营化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问题,就认为产权改革不能走,民营化不能走。

第三,弗里德曼认为,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的效率最低.花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的效率最高。因此,国企改制前,产权不清晰,生产经营业绩低下,亏损的国企甚至需要政府财政补贴,这不利于国企自身的成长,也不利于政府把财政资金最优地用于国家工作中。而国企民营化,使亏损的国企找到自己的买主或使民营资本更大比例地参与产权,私人所有者或股东为了利润最大化,必然会竭尽全力去改善经营管理,或者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可以令企业效率提高,使企业起死回生,这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同时,这也是对其他非国有经济的市场主体公平的表现。

第四,国企民营化,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节约纳税者的钱,优化政府财政支出配置。还可以减少国企内部高管腐败的现状,把收入从曾经腐败的高管那里转移到更多的国民手中,使国民不仅仅有需要,还有实际的购买能力,这对当前我国扩大内需的政策的落实有正外部性。

第五,国企民营化,在短期内,可能增加国企职工的失业,但从长期来看。反而会使这些冗余的国企职工进行行业转移,大多数情况是从第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改善。

’ 四、俄东私有化与我国民营化的对比分析 私有化并非万恶之源,但它有着不可否认的历史局限性。从现有的各国经验尤其是俄东的失败教训中我们可以看出,过度私有化可能导致贫富两极分化和政府对国家安全控制能力削弱等问题(魏伯乐、奥兰·扬、马塞厄斯·芬格.2004)。况且我国民营化与俄东私有化也是不同的。

我国国企民营化与俄东国企私有化的相同点,在于都是从计划经济走向产权改革之路,以更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更是因为国企改革背景和改革过程的不同,才使得我国国企民营化有取得成功的可能。

在改革背景方面,国企改革作为经济转型的重点,必然体现整个经济转型的特色。俄东国企私有化是基于经济的快速私有化转型战略开展的,政府突然一声令下,便让如整块铁块一样覆盖国民经济的国有经济迅速地进行私有化改革,而当时,非国有经济基本上没有自然形成和发展,这就为俄东国企私有化埋下失败的伏笔;而我国民营化改革,是在有机发展战略的经济转型下开展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先在国有经济周围逐步放开对非国有经济的限制,发展非国有经济,进而在部分国企阻碍经济发展时,一定程度上允许民营企业或个人购买国企。

在改革过程方面,首先,俄东国企私有化速度快,我国民营化进展慢,有利于国民经济对民营化的消化;其次,俄东国企私有化,覆盖面积广,规模大,我国民营化覆盖面积较小,还处于试验摸索阶段;再者,俄东国企私有化,国民手中并无积蓄去参与私有化,又由于缺乏监管,才使得俄罗斯私有化成为俄国原政治领导人和新权贵瓜分国有资产的好机会,也使得东欧国有资产被外国资本家瓜分,而我国民营化是由民营企业或个人参与,同时,我国对国有资产出售的监管体制较俄东私有化时期好。

五、政策建议

无论是从俄东失败的教训,还是从英美成功的经验,以及我国改革一直以来取得的成效,我们不难得出:

1 对不同领域的国企采取不同的产权改革

要坚持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尤其是坚持对竞争性领域里的亏损中小国企实行财产民营化或经营民营化,对于竞争性领域的大型国企和绩效好的中小国企,最好产权多元化,增加民营经济的市场主体所占股份,国有股份不能退出,要保持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协调发展。共有经济的优越性是私有经济不可取代的(大卫·科茨,2008),也是整个经济产权发展的趋势;对非竞争性领域承担社会功能的公共服务型国企。可以引入一定比例的民营经济,参与竞争,刺激国企改善经营,提高服务质量。

2 强化“民营化”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设立合理实用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建设一个良好的有利于公正监督和公正执行的司法体系,提高民营化过程的透明度和民主度;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设立由各行业资深专家组成的国有资产评估小组,同时,成立国有企业民营化绩效审计部门。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有一个公正的监督体制是非常重要的,要使不同权力之间相互制衡。

3 “民营化”过程要去“官员化”,去“外资化”

在民营化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政企分离,使政府官员退出民营化过程,做到“官退民进”,建立官员不越位的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人官员手中,使民营化的成果可以归国民享有。

“如果允许外国人参与国有企业的收买的话,其后果将是惨痛的,因为卖给本国人,财产的再分配只发生在一个民族经济体内;如果卖给外国人,其后果将使整个民族经济全面贫困化”(卡齐米耶日·z.波兹南斯基。2003,前言p.4)。因此,在“民营化”过程中,要警惕外国资本利用民营企业而购买国有资本,防止产生我国经济不独立的恶果。对民营资本的来源是否合法,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4 做缓“民营化”进度

从俄东失败的国企产权改革中,我们应该放慢“民营化”的脚步。由于我国“民营化”配套制度还没有跟上来,如健全公正的“民营化”监督体制,民主透明的“民营化”运作机制等,因此,我国目前的“民营化”也只应该还处于增量改革阶段,而非大规模的“存量改革”。同时,我们还需要在逐步的“民营化”过程中,对已出现和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药方”。此外,要想使“民营化”真正惠及广大国民,我们还需要时间让国民富起来。

5 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再就业

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篇(10)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一般经历了从微观到宏观、从表面到深层、从局部到整体的变迁过程.宪法对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确认,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深化的变迁过程。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土地流转制度的人宪到所有制改革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人宪。从市场导向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宪到收入分配改革与分配制度的人宪都充分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宪法发展的关系。纵观这一历史进程.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入宪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从唯物史观角度研究总结我国经济改革成果人宪的特点,有助于我们在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更好地处理经济体制改革与宪法修订的关系。

一、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恢宏磅礴的全社会参与的实践活动.经济体制改革成果人宪体现了宪法的修订,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2O世纪7O年代末,在安徽凤阳的小岗村,十几个农民在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协议书上按下手印,点燃了中国农村的改革之火,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很快在我国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形成燎原之势。同样地,乡镇企业主要从苏南地区的社队企业中生长出来,市场经济在经济特区试验开路.温州人民在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制度创新中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改革试验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对这些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最终确认.体现了宪法对这种创造精神的尊重。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人民群众是改革发展的主体和动力。我们党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总是满怀热情地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的实践探索。邓小平指出:“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

历史实践表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切成就。都是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的,人民群众是决定我国改革开放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开放事业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和力量源泉;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才能准确把握时代前进的脉搏,不断获得推动改革开放事业的动力;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才能不断获得改革开放事业发展与进步的思路与智慧;只有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

二、坚持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原理,进行渐进式改革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是通过量变到质变,叉从质变到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成果人宪采取渐进式的方式,遵循了这一辩证法则。我国从改革一开始走的就是“渐进式”改革之路。所谓渐进,即先确定一个基本取向和大致思路,选择一些比较容易推进且可以较快取得成效的领域,特别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较为薄弱的环节开始突破,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而核心、由局部到全国,根据条件和可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逐步推进。具体地说,我国经济体制“渐进式”改革主要采取先农村后城市、先放权后改制、先双轨后并轨、先试点后推广、先探索后规范、先“体制外”后“体制内”、先增量后存量、先重点突破后整体推进、先局部开放后全方位开放等方式进行。实践表明。渐进式改革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群众对改革实践由浅入深的认识规律.有利于减少改革阻力和降低改革风险,有利于在改革的同时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一条低成本、震动小而成效较大的成功之路。

我国将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写入宪法,也是采取渐进式的方式进行的。宪法对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确认,不是一蹴而就、一步到位的,而是在实践中某一体制发展完善了,时机成熟了才把其写人宪法.赋予其宪法地位,并不断修订完善。如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人宪从1993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到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都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修订完善的。再如: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从l982年宪法规定的“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合法范围内存在与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再到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法律范围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权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使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鼓励支持和引导”,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渐进式的特点。

三、坚持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原理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一切从社会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认识我国革命和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有效地去改造世界。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根据。”国情是客观存在.第一性的东西,国策和宪法,是第二性的东西,是国情的反映。国情决定国策、宪法,国策和宪法要符合国情。党在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必须以我国国情为依据。正如邓小平所说:“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成果人宪,充分体现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特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果能够人宪的一个重要前提。

我国宪法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也是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每一次思想解放都极大地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一次思想解放是1978年关于真理检验标准的大讨论。这场讨论.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人们从教条主义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党中央果断地决定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其后,1982年宪法和l988年修正案也随即将部分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写了进去。第二次思想解放是以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为标志的。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提出了一系列极其重要的观点,由此推动了又一次思想解放,统一了全党认识。最终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策,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改革目标,1993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其写入。2O世纪9O年代中期,关于所有制问题的又一次思想解放展开了。这次思想解放.丰富了我们对公有制主体地位内涵的认识。明确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等方面;创新了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认识,明确了股份制应当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1993年和2004年宪法修正案都对这些思想结晶进行了确认。进入新世纪。围绕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的思想解放方兴未艾,这次思想解放必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宪法也将会有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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