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汇总十篇

时间:2023-10-24 10:48:11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篇(1)

综上所述,公众受托经济责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的动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的本质是保证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二者在作用与反作用下相辅相成的发展关系。

(2)公众受托经济责任与民生审计。民生审计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是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最新要求,是审计功能的拓展。正如前文所述,随着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愈发强调“向公众报告、接受公众或其代表检查质询的义务。”强调公众利益,强调报告的透明性、监督的广泛性,并且给予公众检查质询的权利,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民生导向的体现。

民生审计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制度,是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的重要保证。民生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利益的所有审计活动,如生态资源审计、保障住房审计、社会保障审计等。只有这些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审计项目得到有效执行,才能对公众利益相关的经济活动实施有效控制,进而保证公众利益不受侵害,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

(二)基于审计署公告的实践分析 民生审计为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制度,是我国审计部门一直坚持的理念。本文以审计署公告为例 ,证明民生审计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念的存在及发展:

(1)民生审计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理念的实践存在性。审计署从2003年开始对外公布审计公告,截至2012年12月,共公布141份。从《审计署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的公告》(2003年第1号)至《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2012年第34号公告),民生审计一直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并且伴随人民关注重心的转移,具有时代特征。从绝对数来看,民生审计从2003年的1项,到2012年的30项,在数量上有了绝对的增长,并具有一直增长的趋势。从相对数来看,民生一直是审计工作的重心,并随审计工作量的增加而增加。因此,民生审计一直是我国审计工作的重心。

(2)民生审计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理念的实践拓展性。以民生审计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长期存在,并随着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2003年的非典审计至今,各年度民生审计重点不尽相同,奥运、京沪高速、西气东输等政府重点工作,资金重大投入的项目都是民生审计的审计内容。已基本形成通过财政审计为契机,以全面绩效为要求,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途径,根据每个阶段要求承担的不同社会责任,调整民生审计重心的审计思路。

民生审计在不断拓展中形成了固有的实践特征。一是注重三农问题。每年审计署都调集审计力量对涉及三农问题的资金进行审计,如支农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二是延展审计范围,从2004年第一次公开9个部门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到2012年49个中央单位接受审计,从2009年对非金融类集团企业审计,到钢铁、机械、能源、国防多方位集团企业接受审计,审计范围随民生要求不断延伸;三是拓展审计功能,从财政审计,到水资源、政策落实效果、安居工程、节能减排审计等,审计功能随公众受托经济责任发展而发展,拓展到众多专业领域,对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不断提升;四是加强本体监督,自2011年开始审计署单独公布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五是注重审计整改,从2006年公布的《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2006年第1号)开始,每年度审计署都加强对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布,其中2009年对《10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审计调查发现违规问题整改结果》做出专项公告;六是注重违纪惩处,审计署自《2008年以来已结案的审计署移送的部分典型案件和事项》(2010年第20号)公告以来,每年公布审计署移送案件情况,至今公布198件。

通过审计署公告统计可见,民生审计导向的审计工作理念一直存在,随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在审计范围、审计功能等方面不断拓展。并根据民生审计的要求,加强了审计结果的透明性、整改性、惩处性。通过工作实践体现了民生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有效途径。

二、民生审计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内容

笔者认为与人民生活相关的,保证人民权利全面有效履行的审计活动都属于民生审计的范畴,故而民生审计的审计内容庞大,结构复杂,且随经济活动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伴随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行为责任逐渐转移重点,并形成了行为责任要求下的,以民生审计为基础的金字塔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制度,每一个层次都涉及到众多行为及报告责任,各有侧重。

(一)民生审计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 民生审计导向,是整个金字塔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结构的垫层基础。各项审计工作的开展,都应坚持民生审计为导向。一是审计方向,坚持人民关心的领域;二是审计活动,以维护人民权利为己任;三是审计结果,以向人民报告为目标;四是审计案件,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五是审计过程,以民主监督为理念。据此,民生审计导向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是服务于国家治理的有效途径,是公众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根本保障。

(二)金字塔式的民生审计导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行为责任分析 第一层关注公众受托经济责任制的全部要求,核心是把握合法性及控制性,要求以常规的财政审计为契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常规运行过程中是否依法依规,并通过监督,提出问题,分析原因,改革建议,寻获审计重点。而要确保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就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因此以受托经济责任审计为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的基础。第二层核心是把握绩效性,在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基础上,还要继续关注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在资源稀缺的基础上,是否完成了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这是政府部门的另一重要职能。因此,在第一层基础上,第二层强调绩效的履行情况,审计以绩效审计为主。伴随经济活动的愈加复杂,在审计资源有限的基础上,第一层的合法性及控制性、与第二次的绩效性往往在同一审计项目中被同时关注要求。第三层次强调承担社会责任。从国家审计层面,一是和谐稳定责任,包括政治、经济、世界地位等,主要涉及金融审计、涉外审计等;二是可持续发展责任,在国家稳定的基础上,要形成国家长期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主要涉及环境资源审计、科教文卫审计等。

(三)金字塔式的民生审计导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报告责任分析 随着行为责任的重点转移,报告责任为适应其发展,也提出相应要求。第一层财政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要求明确违法乱纪情况是否发生,经济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第二层绩效审计要求明确经济活动下的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是都得到有效的控制履行。第三层专项审计要求明确经济活动是否承担起相应的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四)民生审计导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的新特点

(1)报告透明性。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全民意愿,是主管部门的本体要求,是政府部门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具体体现,董大胜副审计长8月赴宁夏调研时指出,必须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强调要推动审计结果公开。由此可见,加强报告透明性,是民意,也是政府自身的要求。

(2)整改落实性。民生审计的本质在于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通过审计方法,揭露问题只是手段,整改落实才是根本,只有通过整改,提高思想认识,纠正错误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改进落实,才能确保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才能维护公众的利益,才是民生审计的本质。

(3)违纪惩处性。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对于违法违纪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予以惩处,根据问题的性质,作出相应的党纪及政纪处分,并与人事制度想结合,实施干部任用一票否决制。对于侵害公众利益,严重影响公众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的行为,依法作出刑事处罚。

(4)民主监督性。民生审计是从公众的利益出发,寻找审计重点,听民意,保民生。加强民主监督需从整个环节入手,无论是从审计重点规划、审计活动实施控制的过程,或是整改落实、违纪惩处都应引入民主监督,坚持群众广泛参与。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篇(2)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供电企业的知名度,并促进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理论研究意义和现实研究意义两方面。理论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和作用两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概括,能够为其他研究该领域的学者提供宝贵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现实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的研究,重点探讨了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能够为当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供电企业提供宝贵的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概括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在信息化网络时代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单位的相关法定代表人或是相关的企业承包人,在任期的特定时间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对履行其职能所展开的经济审计行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企业在经营发展进程中,能够分清企业经济责任人任期时间内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为企业单位相关的纪检部门和考核部门等,提供实际的经济参考依据,以此促进企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并为企业负责人的发展决策提供相应的基础。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经营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还是促进企业领导廉政建设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体现在其能够对企业的相关财务进行明确,并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效率,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企业相关管理者所在的部门和相关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审计,从而达到了解企业经济发展情况的目的,缩短下任企业管理者的适应时间。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也体现在其能够加强对企业责任人和管理者的监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的使企业管理者在履行职务时,将定性与量性相结合,由此达到对企业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目的。

二、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供电企业而言,供电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极为必要,主要体现在其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部分供电企业的相关管理者和负责人,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国家和企业的整体利益,对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经济支出进行虚假报账,同时人为的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调节企业的资金利润,严重限制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促使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责任审计不仅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在社会经济文化不断发展的新时代下,物质生活和经济的诱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自律性逐渐下降,中饱私囊的现象日益频繁。尤其在日常的企业经营业务往来中,企业负责人为了获取个人利益,将企业的发展目标以及经营理念,放到个人经济利益之后,由此极大程度上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并造成的现象。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

三、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研究

(一)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首先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以创新的形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而达到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目的。就当前我国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而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在发展进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相对落后和陈旧的问题,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 一方面,要根据供电企业负责人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对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对于任职期满两年的负责人实施有计划的安排审计;另一方面,要在审计工作中,充分的利用与日常审计工作有关联的工作资料和财务成果,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不仅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同时也要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主要是由于审计内容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关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体现在,其一,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加强企业负责人在职务期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查,以及对企业内控制度建立情况的审查和评价等;其二,对于企业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管理者对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

(三)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目的

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审计目的,是当前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审计情况,明确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目的,审计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审计而审计,而是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供电企业的经营水平,并提高供电企业的自身内控能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供电企业发展进程中,只有明确审计内容和审计的目的,才能够实现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四)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对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导向作用,因此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中,必须要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应的审计决定执行工作管理标准,对被审计的供电企业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要通过对供电企业的审计制度建立情况,落实具体的审计决定单位,并在最终考核中对供电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以此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

四、结语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研究,不仅是当前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工作目标,同时对于供电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首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阐述,同时从经济责任审计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基础两方面,展开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最后从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等方面,研究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赵颖.以经济责任审计转型为契机,抓好高校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J].经济师,2013(03).

[2]杨柳,郑佳,李剑华.浅析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J].商业会计,2013(17).

[3]高加顺.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困境与对策研究[J].通讯世界,2014(21).

[4]范成华.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评价指标研究――以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为例[J].财经界(学术版),2014(05).

[5]匡志高,王群.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体系探析[J].北方经贸,2014(10).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篇(3)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供电企业的知名度,并促进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理论研究意义和现实研究意义两方面。理论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和作用两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概括,能够为其他研究该领域的学者提供宝贵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现实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的研究,重点探讨了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能够为当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供电企业提供宝贵的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概括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在信息化网络时代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单位的相关法定代表人或是相关的企业承包人,在任期的特定时间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对履行其职能所展开的经济审计行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企业在经营发展进程中,能够分清企业经济责任人任期时间内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为企业单位相关的纪检部门和考核部门等,提供实际的经济参考依据,以此促进企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并为企业负责人的发展决策提供相应的基础。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经营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还是促进企业领导廉政建设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体现在其能够对企业的相关财务进行明确,并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效率,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企业相关管理者所在的部门和相关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审计,从而达到了解企业经济发展情况的目的,缩短下任企业管理者的适应时间。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也体现在其能够加强对企业责任人和管理者的监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的使企业管理者在履行职务时,将定性与量性相结合,由此达到对企业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目的。

二、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供电企业而言,供电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极为必要,主要体现在其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部分供电企业的相关管理者和负责人,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国家和企业的整体利益,对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经济支出进行虚假报账,同时人为的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调节企业的资金利润,严重限制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促使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责任审计不仅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在社会经济文化不断发展的新时代下,物质生活和经济的诱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自律性逐渐下降,中饱私囊的现象日益频繁。尤其在日常的企业经营业务往来中,企业负责人为了获取个人利益,将企业的发展目标以及经营理念,放到个人经济利益之后,由此极大程度上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并造成的现象。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

三、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研究

(一)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首先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以创新的形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而达到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目的。就当前我国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而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在发展进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相对落后和陈旧的问题,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一方面,要根据供电企业负责人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对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对于任职期满两年的负责人实施有计划的安排审计;另一方面,要在审计工作中,充分的利用与日常审计工作有关联的工作资料和财务成果,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不仅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同时也要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主要是由于审计内容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关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体现在,其一,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加强企业负责人在职务期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查,以及对企业内控制度建立情况的审查和评价等;其二,对于企业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管理者对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

(三)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目的

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审计目的,是当前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审计情况,明确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目的,审计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审计而审计,而是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供电企业的经营水平,并提高供电企业的自身内控能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供电企业发展进程中,只有明确审计内容和审计的目的,才能够实现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四)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对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导向作用,因此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中,必须要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应的审计决定执行工作管理标准,对被审计的供电企业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要通过对供电企业的审计制度建立情况,落实具体的审计决定单位,并在最终考核中对供电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以此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

四、结语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研究,不仅是当前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工作目标,同时对于供电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首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阐述,同时从经济责任审计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基础两方面,展开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最后从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等方面,研究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作者:高睿 单位:青岛市黄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赵颖.以经济责任审计转型为契机,抓好高校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J].经济师,2013(03).

[2]杨柳,郑佳,李剑华.浅析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J].商业会计,2013(17).

[3]高加顺.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困境与对策研究[J].通讯世界,2014(21).

[4]范成华.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评价指标研究———以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为例[J].财经界(学术版),2014(05).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篇(4)

十年来共审计41万多人,查出问题资金684亿多元

《规定》的颁布施行,对于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健全完善责任制、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

据了解,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两个《暂行规定》的施行,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审计制度全面推开,全国普遍开始了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要说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效,可以列举一组数字。”刘家义说,1998年至2010年10月,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共计41万多人,查出由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造成的违规违纪和损失浪费问题金额684亿多元,向各级党政领导提交各类报告和信息40多万篇。

经济责任审计的另一种成效则是无形的。“试想一下,有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制约,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特别是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的过程中,会意识到对他们履行经济责任的合规性和效果要进行审计,就会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力。你想想从乡镇长到省部长,从党政领导干部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这么大的一个被审计领导干部群体,会因此避免多少决策失误和损失浪费!”刘家义说。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暂行规定》的许多内容已经滞后。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须进一步完善。“2006年修正的审计法,仅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亟须出台专门的规定加以贯彻落实。”刘家义说,在这种情况下,新规定的出台自然提上日程。

范围涵盖省部级领导

审计实现制度化,2009年至今共审计省部长37名

“如果说《规定》最大的突破,毫无疑问,是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刘家义说。

据了解,1999年出台的两个《暂行规定》确定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尚不包括县级。2005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扩大到了地厅级。按照中央的要求,审计署从2000年开始进行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

截至2010年,审计署共审计了151名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2009年和2010年,两年共审计省部长37名。短短10年,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就已走向制度化,发展可谓迅速。经过长期试点,审计署已积累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法,在审计技术层面已较为成熟。

刘家义说,在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经济政策的执行、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重大资金管理使用和重点项目建设、个人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揭示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政府负债管理和建立政府负债风险预警机制等建议。

“省部级领导干部拥有着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掌管着大量的国家资源,他们能否切实有效地履行经济责任,关系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关系到党中央、国务院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刘家义说,《规定》出台后,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了制度化,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在制度层面已走向成熟。

审计结果有效运用

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许多高官因为腐败问题而纷纷落马,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能在反腐败方面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是独特的。”刘家义说,更重要的是,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经常性审计,可以发现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避免问题的扩展和蔓延,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从而清除腐败赖以滋生的土壤,遏制腐败行为。

据了解,1998年至2010年10月,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领导干部个人经济问题金额20多亿元,各级党委和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参考审计结果,对4%的给予了免职、降职、降级、撤职和其他处分或责任追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7200人。

刘家义说,经济责任审计并不局限于发现和查出问题,还要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多年来,审计机关在原来以离任审计为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任中审计,前移审计关口,力求尽早解决存在的问题,避免“秋后算账”,发挥“治本”作用。按照中央要求,审计署2009年和2010年审计的37名省部长中,有33名是任中审计。

审计结果能否得到有效运用,直接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根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同时,《规定》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制度规定,也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刘家义表示,《规定》出台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审计报告先礼后兵

会留给被审计领导干部反馈意见或者提出异议的机会

据了解,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后要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那么,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否看到这些报告?被审计领导干部合法权利的保护问题是否给予了足够的关注?

刘家义说,按照程序,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审计结果报告应当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

“此外,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报告还要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给被审计领导干部留有充分的反馈意见或者提出异议的机会。这也是审计结论客观公正性的保证。”刘家义说。

如果换个视角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拥有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那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合法权利的保护问题是否给予了足够的关注?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篇(5)

(一)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的政府审计是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等,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等,绩效审计已成为主要的审计类型。在有审计制度的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我国有经济责任审计。自1986年审计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以来,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已有20余年的历史。经济责任审计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资源合理配置,健全完善责任制、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政党经济监督 审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审计活动按照审计主体可以分为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政府审计被认为是一种经济监督。政府审计是由国家审计机关依法所进行的审计,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即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而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进行的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政府审计的性质都是经济监督,但在此基础上,经济责任审计有着特殊的性质,它是一种政党经济监督。

我国政府审计是行政型审计体制,审计机关是属于各级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在行政首长的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最高审计机关在政府首脑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在这种体制下,审计机关主要围绕政府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服务,直接对政府负责并报告审计工作。这时的政府审计是政府行政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经济活动和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或者说是通过监督经济活动和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来监督控制和支配这些活动和资金的经济权力和相应的经济责任。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政府审计的对象,从内容看仍然包括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但政府审计已经成为了执政党执政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督执政系统之中领导干部的执政权力和相应的经济责任。

在我国的执政系统中,各级领导干部因执政权力而产生相应的执政责任,其中很重要的是执政经济责任。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的工作重心,执政党制定关于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政治决策,并将这些决策转化为国家意志和政府政策,进入国家行政系统,通过国家行政系统以行政、经济等手段,如政策、调控、管制等来贯彻执行,将执政党关于经济工作的政治决策转变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现实成果。在执政权力的运行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干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制度有组织监督、纪检监督以及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是一种党内监督的制度,为监督和考核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加完善、监督手段更加有效。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

(一)经济责任审计是针对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职责进行的审计 第一,所审计的职责是个人职责而非单位职责。在审计中,通常对于所居职位而导致的经济责任,会先由单位或法人来承担,然后再由单位或法人追究个人职责,即“先对事后对人”,因为个人在行使职权时代表的是所在的单位而非个人。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直接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给予审计评价,确定或解除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即所谓的“对人”。第二,所审计的职责是个人经济职责而非个人其他职责。一个单位的领导人在履行经济职责的同时,可能还会拥有其他职位,承担其他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并非对领导干部个人的所有职责责任进行审计,而只是审计因履行经济职责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的统一 政府审计一般分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前者关注真实性、合规性,后者关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经济活动真实合规是基本要求,追求效益则是更高层次的发展。政府凭借公共权力获取社会公众的部分私人财产作为财政资源,用于机构行政开支和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形成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这些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应当真实和合规,政府承担的这种责任称为财务责任。同时,一定时期一定社会的经济资源是有限的,政府行使职权应当实现某种特定职能,达到相应的结果,政府承担的这种责任称为绩效责任。对这两种责任的审计分别称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在一般的审计活动中,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可以分别单独开展,也可以两者结合起来开展,并且这两者结合的程度和比例可以根据审计目标有所不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者个人经济职责所进行的审计。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受托承担的经济职责是基于所居职位的整体上的经济职责,包括财务责任和绩效责任。因而经济责任审计必然同时包含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统一。这样才能对领导干部个人进行客观和全面的责任履行评价,真正起到监督和考核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的职能。

(三)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受托专业技术性的党内监督 经济领域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就经济领域而言,领导干部个人因居于领导职位而履行的经济职责,必然表现为各项经济活动,很多经济活动都可以具体化为各项财政财务收支,进一步通过财务账目体系和其他载体,加以记录和反映。因而,对党内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必然要借助审查记录财政财务收支的财务账目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记录,以获得基本的证据,进行责任履行评价。这种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要依靠专业技术才可以更好完成,这也正是传统审计活动独有的专业能力优势。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专业性在党内监督形式上的运用,是党内监督形式的扩展,是党内监督结合专业技术更科学和客观的体现。改革开放以来,党不断改进和健全党内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把纪检机关的监督与其他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增强监督效果。

我国政府审计是属于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虽然党内监督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活动,政府审计本身也是具有强制性的经济监督,但政府审计不能对领导干部直接行使监督权,必须通过接受委托的方式才能进行相应的审计,同时审计结果要提交给委托人,由委托人依法运用审计结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十三条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组织部门每年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机关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虽然从一般意义上讲,审计都是基于委托受托责任关系而产生的,但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受托关系与通常所说的政府审计的委托受托关系并不相同。通常的政府审计是由法律授权而进行的,在法律的规范内直接进行,不必再接受委托,是一种隐性的委托受托关系。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在《审计法》中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但在执行中则需要经过相关权力部门的委托、履行规定的程序后进行,是一种显现的委托受托关系。通过在程序上确立委托受托关系,政府审计才能够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运用审计专业技术手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监督扩展到党内监督,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完善,监督手段更有力,以政府审计的特有职能促进并加强党的干部管理,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分析

(一)一般政府审计的审计关系 根据审计理论,审计基于委托受托责任关系产生,经济资源的所有者将经济资源委托给经营管理者,同时授权或委托第三方对经济资源受托者的责任履行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形成审计关系。审计关系就是指审计活动中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被审计人和审计人之间的关系,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同时也是经济资源的所有者。审计关系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还要结合不同的审计体制,其中主要是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我国审计机关在体制上隶属于国家行政系列,是行政型审计体制,其审计关系如图1所示。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 经济责任审计同样是基于委托受托责任关系,是一种超出政府行政系统的特定的委托受托关系,其具体审计关系与一般审计关系在审计关系人、审计性质、审计内容、审计程序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如图2所示。

一般政府审计关系中的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是人大和政府,被审计人是政府各部门,审计的是受托行政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不须接受特定的委托,根据社会经济形势和政府工作重心,以及审计工作需要,对一定时期的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内容重点、保证措施等进行事前安排,作出审计项目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关系中的审计委托人是干部管理部门的党组织而非一般意义的资源财产所有者或投资人,被审计人是党政和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审计的是受托执政经济责任,组织部门提出审计委托,审计机关将联席会议提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报请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工作计划。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突破了传统的审计关系人理论学说,促使人们对审计委托人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深入研究并做出新的诠释。

(三)经济责任审计关系对政府审计的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关系是一种新型的审计关系,在机构设置上增强了执政党领导的成分,在权力配置上通过执政党权力的权威性强化了审计监督权。对于政府审计来说,这种新型审计关系的建立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是扩展和强化了政府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相对于财政、税务、金融等多种具有监督职能的机构,审计机构的监督最具全面性和专业性,是专职的经济监督机构。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要通过具体的监督客体才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扩展了审计监督的客体范围和层级,从行政系统扩展到执政系统,从对政府部门(含国有企业)的监督扩展到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伴随监督范围的扩展,审计监督职能所达范围也随之扩展,其职能作用也可以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更多地发挥出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制约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项方针政策的正确有效贯彻执行,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权、有效履责,同时为党政干部管理提供更加客观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向党委组织部门作出审计评价和提交审计结果,反映经济运行真实情况和客观成果,为执政党进行经济决策服务,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还要通过监督权力的保障才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提升了监督权力的保障程度,从而加强了监督的力度。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党的执政系统,通过审计委托方式,以党的执政权力保障审计的监督权力,以党委、组织部门、联席会议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保障,使处于较低层次的行政系统的政府审计可以监督处于较高层次的执政系统的领导干部,并且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这样,审计监督才有力度和权威,才能有效,审计的监督职能得以强化。

二是提升了政府审计的社会影响力。多年来,政府审计在监督公共资金的安全、合规、有效方面,在揭露问题、严肃法纪方面,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在评价经济活动为政府提供建议咨询方面等都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加。经济责任审计的普遍开展,更加提高了政府审计的社会影响力。党的领导主张能否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要依赖于作为领导干部的执行者的能力和素质。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掌握着一定的公共资源,层次越高的官员,掌握的资源分配权就越大,其行为和决策的影响也就越大。经济责任审计的普遍开展和级别的提高,使得权力约束更加广泛,权力制约的成果更加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威慑,无形中会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管理,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审计的影响力不仅仅停留在检查问题上,更重要的是有效防范问题。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对于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查处问题与促进整改、完善制度相结合。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审计的作用范围越来越广泛, 重要性越来越突显,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三是增加了政府审计的组织价值。政府审计本身也是一个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组织机构,耗用一定的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从审计组织的角度来讲,依法受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拓宽了审计的领域,提高了审计的层级和权威性,丰富了审计的理念,增大了对社会的贡献,必然增加审计作为一个组织的价值。而审计组织价值的增加,可以为审计带来更多的社会认可,从而获得更多的公众支持、舆论支持以及财政预算支持。组织价值的增加也必然会带来审计人员的自我价值认同,激发对职业声誉的珍惜和敬业精神,做好审计工作,发挥审计作用,形成审计组织自身的良性发展循环。

审计是国家社会经济的“免疫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法制化和经常性,必然从更高的层次,更广的范围,以更权威性的力度和更客观的专业手段,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充分发挥审计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功能,更大程度地保障社会经济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蔡春、田秋蓉、刘雷:《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理论创新》,《审计研究》2011年第2期。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篇(6)

一、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化的基本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评价时要坚持客观公正性,杜绝在工作中融入个人感情,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摒弃个人的喜好,使审计结果不附加任何的主观成分,不会受到外界的干扰及影响,对经济责任状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这就是经济责任设计科学化的客观性原则。

(二)科学性原则。

在开始审计工作之前要明确被审计单位的各项经济责任,根据每项经济责任的重要性次序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并经过量化考核,给出科学的审计评价结论,这即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的科学性原则。

(三)谨慎性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的谨慎性原则是指在审计工作中要保持谨慎、稳健的审计态度,工作的重点要紧紧围绕相关的经济责任,对于与经济责任无关的事项不予以评价。审计工作要在允许的审计范围内进行,不属于审计范围的工作不予以评价。对于责任不清、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要不予以评价,在制定评价用语时,要注意规范性及准确性,对于容易产生歧义及难以理解的词语不能使用。

(四)重要性原则。

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要抓住事情的重点,这样才能将事情完成的更出色,在进行责任经济审计工作时,要抓住工作的侧重点,对于涉及范围较广、数额较大、影响较为恶劣、决策失误较为严重的经济责任事件要进行重点的评价。

(五)统一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过程中药注意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统一,从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开展审计评价,同时,审计评价的职责、范围、内容等必须能够达到统一。审计的考核指标及标准要能够统一,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进行统一的审计评价。

(六)历史性原则。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往往会涉及到前任领导干部所涉及的经济责任问题,这即为经济责任的历史性问题,这种问题的审计评价必须放到特定的历史条件环境下去分析,结合具体的历史问题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认定,才能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否则审计评价连公正性都没有,更不会具有科学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化的基本要求

(一)对经济责任评价的分值及指标进行科学的设置。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被审计的对象存在审计内容及审计对象的不同,要实现审计的科学化就不能对所有的评价指标一概而论,同时实现科学化审计的核心是制定出经济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各项指标的分值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这就要求在审计工作当中按部门的不同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划分,并对审计评价的分值及指标进行合理的设置。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及评价。

审计工作的工作质量及行为的衡量标准是审计准则,要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科学的进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审计准则来开展审计工作,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及数据是可靠全面的,这样才能保证审计评价所依据的资料及数据时真实可靠的,才能保证审计评价工作的质量。

(三)为确保审计的评价结论的客观公正进行集体打分。

为了保证审计工作能够客观公正的进行,需要召集审计机构中层及以上的干部的全体成员,参加审计业务会议,在审计组长汇报完审计情况之后,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需要全体与会成员按照分值标准对其进行打分,最大限度的规避审计风险,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三、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化的意义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能够为当地其他政府部门的决策工作提供直观的参考。

实践表明,如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之后没有为政府部门对领导干部的任用工作提供有效决策参考依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就很难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不能实现科学化,就不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科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够为政府正确的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客观、明了的参考依据。

(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有助于实现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化。

人们常说:“一门科学,如果不能量化就称不上成熟;一项工作,如果不能量化就谈不上科学”,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及难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工作质量如何对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直接的影响,如果能够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科学化,科学合理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那么必然会对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积极的影响,促进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进程。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审计风险,有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对审计评价的评价流程及评价结论下达的规范都做了严格的要求,这能够极大限度的降低审计风险,同时,通过科学化的量化政绩,能够直观的反映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对于促进干部自觉遵守财经法纪、廉洁自律都有积极的作用,这有利于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的形成,能够极大的提高审计质量。

四、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个经济责任审计能否高质量的完成就要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能够客观、公正、科学的完成,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能够很好的满足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化要求,这就要求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中,能够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的基本要求,坚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化的各项原则,极大的降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风险,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篇(7)

从法理上讲,修订后的《审计法》授权审计机关可以对所有国家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和所有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政策性比较强,实践经验还比较缺乏,需要循序渐进地分步推行,修订后的《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从而为我们在不同时期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提供了法律空间。

在实践中,我们遵循“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拓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特别是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范围,一直是在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扩大。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对象范围是:地厅级以下(包括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领导人员。此外,审计署还对省部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也必将正式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管辖权的划分问题

审计机关组织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是来源于审计机关的主动立项,而是来源于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需要遵循《审计法》确立的审计管辖权划分的一般原则。根据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干部监督管理权限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由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同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与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的审计管辖权划分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导致对同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重复审计问题。因此,在研究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者领导小组应当加强与相关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统筹兼顾,以节约审计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审计管辖权的冲突也容易导致审计实践中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的尴尬。当经济责任审计管辖权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管辖权不一致时,审计机关对能否直接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各地做法也不尽一致。实践中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移交给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另一种是经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授权,由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这两种做法,都存在一定的弊端。前一种做法人为地将经济责任审计的检查权、评价权与处理处罚权割裂开来,既破坏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完整性,又有重复审计的嫌疑;后一种做法授权程序复杂,操作性差,严重影响审计工作效率。我们认为,既然修订后的《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又授予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的权限,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关就应当享有完全的审计监督权,包括处理处罚权,即有权直接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救济途径

与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的救济途径一样,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依法作出审计决定、进行处理、处罚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若对审计决定不服,可以根据修订后的《审计法》的规定寻求救济。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不能就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主要是由于:其一,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不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而只是作出审计评价,向委托部门提出审计结果报告,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和执行力,不具备要求被评价的领导干部必须履行某种义务的法律效力。而且该评价意见也不必然部监督管理部门所认可和采纳,只能作为干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其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行为属于广义的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管理范畴,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我国干部管理体制下,被审计领导干部不能就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然,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异议的,有权向审计机关和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篇(8)

一、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更扎实有效地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特别是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路和对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法,着力在抓落实、抓成效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市纪委、市监察局确定了专门的部门(综合研究室)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也要明确联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分管领导,创新机制制度,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抓好审计成果的分析运用

搞好审计成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最终体现。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的其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得到发挥。

一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以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和管钱管物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为重点。要通过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考察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情况,促使领导干部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如发现领导干部有收送钱物、超标准购车、领导干部及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督促领导干部予以纠正,严肃处理。

二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中央和省上始终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如落实“四个坚决纠正”、解决教育乱收费、农民负担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可以发挥这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领导干部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或者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或者违反中央和省上规定,搞“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等。对这些问题要坚决纠正,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相结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一些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重要线索,如果不够具体清楚,可以委托审计机关先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审计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再决定是否立案查处。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同审计部门之间移交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审计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深挖细查违反财经纪律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以严格的纪律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加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从而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体系中的作用。要继续把审计监督手段运用到干部管理和监督领域,把审计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考察干部,多方面、全方位地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合力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分别计入干部考核和廉政档案制度,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五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注意从违纪违法行为中揭露深层次的问题,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分析原因,健全制度,着眼防范,强化监督,更好地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治本功能。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篇(9)

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具有局限性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一般奉行“离任必审,任中量审”的原则,二者的作用都存在局限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在被审计人离任时或者离任后进行的审计,对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发生的错误或舞弊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减少损失,不能有效地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

(二)审计人员素质不达审计工作的要求

由于我国审计事业起步较晚,因此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而且现在的审计人员多为一个专业,专业知识比较单薄,不能适应新的情况。就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内容来讲有资产、负债、净资产真实正确性和资本保值增值审计;主要经济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审计;重大经营决策合理性及效益性审计;内部管理健全性和有效性审查;领导个人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审计;被审计领导人员应承担责任审计等。然而,不同行业、不同性质部门或单位、不同时期、不同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是不相同的,其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各不相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和投资基建财务;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审计和会计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三)审计执行困难

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审计机关在作出审计决定以后,被审单位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或拖延执行的情况,使审计决定的执行难以顺利进行,大大降低了审计的权威和警示作用,阻碍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审计人员自身的素质与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要求也不相适应,存在着一定距离。一是存在审计决定执行中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等现象;二是有的审计机关受经费不足影响难以进一步进行跟踪督查,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审计决定的正常执行。

(四)经济责任审计受社会环境的制约

独立性是审计监督有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本质特征,审计机关只有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才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体现审计执法的权威性。个别领导对审计工作存在偏见。他们认为,审计工作就是对自己和地方财政的约束,加强审计监督就会束缚地方经济的发展,损害地方利益。从而受利益的驱动去进行行政干预,行政干预是影响审计监督独立性、权威性的最大障碍。

更有甚者,为显示政绩,建形象工程,特别是钻国家法律法规不完善的空子,用各种手段转移、侵占国有资产,有的甚至违反财经法纪,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随着经济成分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账外账、小金库、潜亏及因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而难以查证,特别是为满足个人和小集体利益的需要,甚至有暗箱操作、幕后交易行为,从而使得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和评价。

二、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提出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体系,改善审计执法环境

审计工作在特定的法律环境中,必然受到特定的法律环境的影响,法律环境越好,法制化程度越高,审计的效能作用也就会发挥得更好,对一些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应该进行修改和完善,要着力于维护审计监督的强制性。完善审计法律规范,保证审计执法的顺利实施。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计人员承担审计责任的监管力度。要加强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的立法,消除审计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和抵触,解决审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重叠和交叉现象,共同维护财经法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深入发展,人的素质是根本前提。解决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关键是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理论指导,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水平的提高。应经常举办经济责任审计专题培训并开展理论研讨,要十分注意加强对党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树立全局观念,培养宏观意识,学会历史地、系统地、辩证地看问题。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审计水平,努力把审计队伍建设成为业务精、素质高、作风正的过硬队伍。

(三)采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相关部门应增强全局观念和宏观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将经济责任审计手段引入干部管理与监督之中,形成审计监督与全民监督有机结合的新的干部管理与监督机制。1、拓展审计线索来源。采取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接待来访时间和地点个别走访和座谈等多种形式,依靠群众,与财务造假不廉洁行为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2、领导人的廉洁与否通常都能从财政财务收支上反映出来,调阅以前年度审计档案了解以前年度存在问题,分析发现新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对找准审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3、搞好多种方法的结合,开好三会做到五结合,尽最大力量增加审计的透明度。

(四)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

审计成果利用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生命线。如果审而不用,就等于没审,达不到审计工作应达到的目的。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风险内控审计和专项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成果互用。打破科室界限,运用社会审计力量,统一部署,统一分工,统一调配审计力量。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成本。

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有新思路,必须把握和运用现代化建设规律。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辨证地认识和处理与经济责任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关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才能有新思路,才能有新突破,才能有新局面,也才能紧紧抓住和充分用好战略机遇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于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协调、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篇(10)

一、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更扎实有效地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特别是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路和对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法,着力在抓落实、抓成效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市纪委、市监察局确定了专门的部门(综合研究室)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也要明确联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分管领导,创新机制制度,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抓好审计成果的分析运用

搞好审计成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最终体现。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的其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得到发挥。

一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以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和管钱管物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为重点。要通过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考察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情况,促使领导干部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如发现领导干部有收送钱物、超标准购车、领导干部及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督促领导干部予以纠正,严肃处理。

二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中央和省上始终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如落实“四个坚决纠正”、解决教育乱收费、农民负担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可以发挥这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领导干部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或者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或者违反中央和省上规定,搞“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等。对这些问题要坚决纠正,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相结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一些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重要线索,如果不够具体清楚,可以委托审计机关先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审计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再决定是否立案查处。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同审计部门之间移交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审计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深挖细查违反财经纪律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以严格的纪律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加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从而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体系中的作用。要继续把审计监督手段运用到干部管理和监督领域,把审计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考察干部,多方面、全方位地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合力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分别计入干部考核和廉政档案制度,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五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注意从违纪违法行为中揭露深层次的问题,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分析原因,健全制度,着眼防范,强化监督,更好地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治本功能。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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