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管理规定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22 09:16:18

工程竣工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管理规定篇(1)

1. 工程竣工资料出现的问题

1.1书写不规范

工程竣工资料对书写方面要求严格,不能出现资料书写潦草,纸面不整齐或者原始资料上随意涂改的现象。下面我们具体分析竣工资料书写不规范的几种现象:

1.1.1竣工资料的原始版采用的笔不规范

工程工作人员在书写原始资料的文字或审批签字不重视应该采用哪种笔,有的采用纯蓝墨水笔或稳定性差的圆珠笔,使得竣工资料的原始资料文字五花八门,影响资料的美观。

1.1.2工程竣工资料的书写准确率低、潦草

准备竣工原始资料的有关人员书法成绩不合格,原始资料的文字记载不规范,使用不规范的汉字,经常出现错别字现象。竣工资料的绘制不使用必要的绘制工具,徒手绘制,使得表格和图样潦草。

1.1.3随意涂改

竣工资料的书写不规范又体现在原始资料随意涂改,涂改后甚至出现不盖章等不重视资料规范化的现象屡屡不鲜。

1.2纸张标准不规范

竣工资料都是要归档,用纸必须要选用专用纸,否则会影响竣工案卷的质量。目前,竣工资料用纸使用不符合要求,经常出现使用、长短不一、不合格的非专用纸。使用非专用纸使得竣工资料纸张使用不合格,长短不一,增加整理和装订工作量,造成很多不便。

1.3资料不齐全

工程竣工资料包括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等15种资料,竣工资料的案卷都要有上述资料,任何一个都不能缺失。当前,工程竣工资料不齐全的现象严重,有的缺监理报告,有的缺乏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有的缺乏其他原始资料只有竣工图。

1.4内容不充实,文据不准确

工程竣工资料涉及面广,要准备十几种资料,工作量有点大,各方面要求严格。从现在的竣工资料现状看,竣工资料内容出现摘抄设计或应付形式,使得资料内容空虚,深度不够。而且原始资料经常出现文字误差,数据不准确,前后数据互相矛盾。

1.5整理不规范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不规范,有的不按资料分类成册,有的已成册的资料没有卷内目录,有的竣工图纸不盖章,有的卷内目录字迹潦草或不准确。

1.6移交不及时

由于当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管理人员工作不积极,延误统一管理工作。有的管理人员不重视资料的及时上交,移交不及时,甚至造成竣工资料的丢失。有些职能部门不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工程竣工资料,造成统一管理延误,甚至导致竣工资料丢失。

2.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的必要性

2.1工程竣工资料是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

上文中已经提过工程竣工资料具体有十几种资料构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声像、计算材料、图标等不同载体与形式的各种原始记录一起构成竣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记载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真实情况,是记录工程建设情况的重要技术。

2.2竣工资料归入技术档案,作用重大

规范、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归入建设工程的技术档案,为以后的利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方便,在建设工程的改建和扩建工作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3不规范的竣工资料会增加编制工作难度

整理不规范、编制不完善的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难度大,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因此,竣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必须紧抓竣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2.4竣工资料不规范的原因众多

工程竣工资料出现上文中众多不规范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两点。其一,有关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不重视对竣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其二,工程编制人员不清楚竣工资料在形式和内容上的要求,不熟悉竣工资料的备置方法,而且他们工作行为散乱,导致竣工资料出现众多不规范的不良现象。

3. 实现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的探讨

工程建设项目想要搞好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亟需解决竣工资料出现的众多问题,因此,必须提高竣工资料规范化的认识,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

3.1提高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认识

上文中着重提到了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的必要性,整个建设过程中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尤为重要,必须利用多种形式对竣工资料管理加以宣传,逐步提高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认识。实现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关键在于提高有关人员思想认识,从思想上让他们意识到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将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深入到他们的每一步工作当中。随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的提高,他们执行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的自觉性自然而然得到提高,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体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使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得到工作人员的重视

3.2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初期,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使有关人员清楚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从而实现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建设单位建立的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办法,必须具备统一的编制细则和要求,约束有关人员不良的工作行为,为实现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化打好基础。

3.3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

对于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国家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单位开工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共同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资料编制措施,以便保证竣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做好监督、指导及检查工作,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漏项,逐步实现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

3.4抓好竣工资料的验收关

工程建设完毕验收阶段,必须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查看资料的编制和整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才能予以结算工程量。

4. 结束语

总之,目前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仍然存在有些问题,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工作,抓好监理与设计、建设、施工单位的相互联系,让他们认识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紧密配合,就能够实现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工程竣工管理规定篇(2)

本办法所称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港口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前,对港口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投资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港口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真实、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港口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接受、配合竣工验收工作,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六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交通部统一管理全国港口竣工验收工作。

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经交通部审批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交通部负责。

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以外的港口工程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竣工验收。

以上负责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的部门统称为竣工验收部门。

第七条港口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港口工程有关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基本完成,申请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影响建设项目的投产使用,尾留工程投资额可根据实际测算投资额或按照工程概算所列的投资额列入竣工决算报告,但不得超过工程总投资的5%。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进行的交工验收合格;

(二)主要工艺设备或设施通过调试具备生产条件;

(三)一般港口工程经过3个月试运行;设有系统装卸设备的矿石、煤炭、散粮、油气、集装箱码头等港口工程,经过6个月试运行,符合设计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通过有关部门的专项验收;航标设施以及其他辅设施已按照《港口法》的规定,与港口同时建设,并保证按期投入使用;

(五)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并通过专项验收;

(六)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审计;

(七)廉政建设合同已履行。

第八条港口工程试运行前,项目法人应当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港口工程试运行备案手续。试运行期满后应当及时办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港口工程试运行期自港口工程试运行备案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九条港口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对于一次设计、分期建成的港口工程,项目法人可以对已建成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部分港口工程提出分期竣工验收申请。

第十条交通部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的港口工程,由该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其中交通部负责竣工验收的,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向交通部转报竣工验收的申请材料。

第十一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受理竣工验收申请。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2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竣工验收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部门组织质量监督机构、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实施。

港口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应当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及概算调整等文件;

(三)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主要设备技术规格或说明书等;

(五)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是:

(一)审查港口工程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审批文件及相关手续;

(二)检查港口工程实体质量;

(三)检查港口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审查有关竣工档案资料;

(四)检查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五)核定码头靠泊等级、吞吐能力以及进出港口的航道等级;

(六)检查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档案等专项验收情况;

(七)检查对港口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审计情况;

(八)检查廉政建设合同执行情况;

(九)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十)对存在问题和尾留工程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形成、通过并签署《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十五条对竣工验收合格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部门应当自《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期满后,项目法人应当重新提出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第十七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的,在竣工验收完成后,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竣工验收的有关情况向交通部备案。

第十九条港口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备案进行试运行的,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行。

第二十一条港口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部门工作人员在竣工验收中、、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在竣工验收中、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竣工管理规定篇(3)

1.如果《规则》也采取按照财政部令的形式,则《规则》与《企业财务通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之间属于并驾齐驱的关系,在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内发挥着规范财务行为的作用。

2.将《规则》作为对《企业财务通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用财政资金从事基本建设财务行为进行规范的专门规定。这意味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在分别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过程中执行《规则》。这就类似于2001年~2005年期间《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专业核算办法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第二种思路也许更具有可操作性。考虑到企业为了有效规范包括基本建设财务在内的工程财务行为也具有遵照执行或参照执行《规程》的需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也有必要按照《规程》来规定其财务行为,在《规程》第六十七条中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非财政资金及非国有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参照本规则执行”的表述调整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非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其他工程财务行为,其他企业的各种工程财务行为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工程财务行为,参照本规则执行”也许是必要的。

二、对进一步明确有关建设成本项目管理的思考

1.建设项目利息支出的资本化处理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操作,建设项目的利息支出是计入建设成本,还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都是一个需要明确规定的事项。《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五)款明确了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应当计入建设成本,但没有进一步明确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判断。这是《规定》中就存在的亟待细化的问题,有必要通过《规则》予以明确。笔者建议,停止将借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的时点,应当是建设项目通过工程验收之日。作为实行一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该工程验收可界定为竣工验收;对于实行二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建设项目,可将工程验收界定为初步验收或交工验收。通过验收次日起发生的借款利息,不应当在计入建设成本,而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这样进行财务处理,有助于与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协调一致。笔者注意到一些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后的交通建设项目并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工作,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往往也达到了概算投资的80%~90%,这意味着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的只是主体工程而不是全部工程;剩下的工程还需要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后到办理竣工验收的期间陆续完工并进行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对此笔者同意徐芳等人的看法,建议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如果还存在较多的其他工程尚未完工,则需要根据其他工程占用的建设借款,将其借款利息继续资本化处理,直至这些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为止。需要明确的是,这些工程与《规程》第四十五条中规范的尾工工程并非同一概念。尾工工程应当是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剩余工程,而不是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需要陆续完工的其他工程。

2.关于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出《规定》中明确了其他投资支出包括各种无形资产;但《规则》第二十七条中的其他投资支出中只涉及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支出,没有涉及相关的无形资产。按此规定,一个重要的问题就需要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用财政资金并采取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计入建设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设置的“在建工程”科目中不核算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导致“在建工程”科目存在无法核算全部建设成本的局限性。这一问题在《规则》中不容忽略。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成本核算不存在这一问题,因为出资受让土地使用权发生的支出,按照规定是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的。

3.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规定《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至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这与财中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整后的界定是一致的。在实务中,竣工财务决算不是一个时点行为,而是一个时期行为。竣工财务决算涉及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或审计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等行为过程。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建议将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界定调整为“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开始至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准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复,意味着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以后发生的相关开支,应当分别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两次验收的工程项目,由于经批准的竣工财务决算是编制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并非说明工程验收阶段(从开始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全部完成)的全部工作都已经完成。在此阶段还有可能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这部分管理费应当采取预计的方式计入竣工财务决算。

三、对进一步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但有一点需要明确,这就是财政部曾联合原建设部在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其中具有对工程价款结算的专门规定。如果《规则》中的规定与的规定不一致,建设单位应当执行何规定?如果《规则》采取部门规章的形式,则按照下位法从属上位法的要求,应当执行《规则》的规定,如果《规则》也属于规范性文件,则按照一般法从属于特别法的原则,建设单位则应当执行的规定。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两项规定之间的协调,或者对此作出专门说明。

《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一般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与《规定》的规定是一致的;但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管理实务中,某单位在建造合同中约定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4%,结果被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认为违反了《规定》中“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要求整改;但如果按照的规定,则属于合规行为。对此,《规则》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对协调事项作出专门说明是必要的。理想的做法是,如果认为文的相关规定无需进一步修改,则《规程》中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条款,只要求执行文的规定即可。

四、进一步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对竣工财务决算的规范,除了增加了对尾工工程的规范以外,基本上与《规定》中的内容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则》中并未予以解决。不可否认,不同的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提出的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和相互交叉的矛盾。例如《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和建设项目总决算。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将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应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所以,从事不同领域的基本建设(例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建设、冶金工业建设、邮电通信建设等)财务管理需要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财政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各行业之间的协调问题;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行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的协调问题。

1.关于工程验收不同行业的建设项目验收,有不同的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中均规定将工程验收划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将工程验收划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工程试运转期;试运转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1990年9月11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曾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但建设部出台的有关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交工验收和初步验收的工作规范,这意味着这些规定中是将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房屋建筑物项目不存在试运营期的划定,只有质量保证期,从固定资产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开始计算。2000年1月30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也只规范了竣工验收事项。

2.关于工程验收与竣工财务决算的关系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行业部门,采取了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决算、工程决算等不同表述。如果不考虑之间的差异,建议在《规则》中将其视为同义语并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的表述统一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应当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上进行。既然《规程》允许大型项目的竣工价款结算在办理竣工验收三个月内进行,这意味着再按照《规定》第三十七条中的要求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就不现实。一般来说,如果工程项目采取一次验收方式,即只组织竣工验收,则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在竣工验收后办理。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范的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不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但是实行分次验收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中往往要求将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作为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例如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工验收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经过审计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3.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的有关建议可以认为,不同行业的业务特点影响着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验收的不同要求。如果存在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环节的工作规范,由于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合格意味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则应当在此基础上办理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前提之一;如果不存在初步竣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的工作环节规范,则竣工验收是检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据,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工程竣工管理规定篇(4)

竣工测量是建筑物竣工后所进行的测量工作,是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承担着整个城市统一规划管理的重要任务。竣工测量的结果可以真实的反映出建筑物的位置、结构外形,是后续建筑设计、改造、维修、管理的依据。同时,绘制的相关竣工图,可以作为检验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正确性以及对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最终技术资料,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和后续城市规划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决策依据。因此,竣工测量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基础测绘信息的及时更新,做好竣工测量工作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今,随着城市的发展,对城市规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城市规划部门和测绘单位紧密配合,提高相关竣工测量技术和方法,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的需要。

一、建筑工程测量的主要内容

1、测绘大比例尺地形测量图。测量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的几何形状及其空间位置,绘制成测量图,并把建筑工程的相关数据在测量图中标示出来,为城市规划设计和监督管理提供图纸和资料。

2、施工放样和竣工测量。按照建筑设计的要求,把图纸上设计的建筑物,在施工区域标示出来,以此来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相关规定的测量,以监督和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进行竣工测量,为工程验收、日后扩建和维护提供资料。

3、建筑物变形观测。对需要测量的建筑,在设计、施工和管理阶段,定期进行变形观测,以观察和监测建筑的变形情况,确保施工和管理的安全。

建筑工程测量范围包含建筑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测量质量关系到工程建设的速度、质量和安全,因此意义十分重大。

二、建筑工程竣工测量的内容及技术要领

竣工测量的主要内容有控制测量、竣工建筑测量、竣工道路工程测量、竣工地下管线工程测量等。

1、控制测量。(1)、竣工测量平面控制。①竣工测量平面控制测量点应依据当地的等级平面控制进行设置,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密度。②竣工测量时的平面控制测量点与起算点的相对误差须在±5cm范围内,并应在城市三级导线精度以上。③可采用节点导线网、附合导线或GPS测量方法设置平面测量控制点。(2)、竣工测量高程控制。①竣工测量高程控制应依据当地等级高程控制测量进行设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加密。②竣工测量高程控制测量点与起算点的相对高程误差须在±5cm范围内。③可使用水准测量法、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法或GPS高程测量等方法进行竣工测量高程控制。

2、竣工建筑物的测量。(1)、建筑物及其有关要素的测量。①对建筑物的外形轮廓线进行测量。②对在施工范围内与建筑规划许可中对应的建筑物外形、周围地形、地貌等等进行测量,同时对地下管网及排污设施等也要测量。(2)、建筑物高度测量。竣工建筑的高度测量主要是指对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层数、层高、地下室高度等进行测量,并要绘制建筑高度测绘的图示,详细标明测量的各个高度的数据。(3)、测量、计算规划中的要素①根据建筑物外形的轮廓线,计算出建筑物的实际占地面积。②根据竣工现场实际情况,测量建筑物地上、地下的停车位数量及其占地面积。③根据竣工现场实际情况,测量建筑物周围绿化用地及空地的实际面积。④根据竣工现场实际情况,测量其他规划要素内容。

3、竣工道路工程测量。道路工程竣工测量的道路是城市规划中的交通道路,如城市主干道、快速路、人行路、支线道路等。测量时除应规定进行相关施工区域的地形图测绘外,还要进行道路的纵断面、横断面测量以及其它规划中要求的竣工验收数据的测量。(1)、竣工道路的纵断面测量。①采用极坐标法对道路中心线进行测量,测量点间距离一般应在30cm以内,点位的选择要能够反映出竣工道路的走向及坡度情况,测量后要在测量图中对数据进行标注。②对测量数据进行分析计算,根据道路的中心线及道路竖向曲线部分的开始、中间、结束、交叉等点位的坐标及坡度变化情况等绘制竣工道路的纵断面图。(2)、竣工道路的横断面测量。可使用极坐标法对竣工道路横向坡度选有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测量。根据测量结果绘制横断面图,并将相关的测量数据在道路竣工测量图上进行标注。(3)、根据竣工现场实际情况,测量其它规划要求的要素内容。

4、竣工的地下管线工程测量。地下管线工程的竣工测量主要是测量地下铺设的管线工程,如水管、煤气管道、输油管道、排污管道、以及供电线路、电信电视线缆、人防工程等等。一般对于新开工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在盖土前进行测量。如来不及测量的,也应该在盖土前实地标出相应点位略图,待后续在原地再进行测量。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主要包括:平面测量、高程测量和竣工图测绘。(1)、平面位置测量。地下管线工程平面位置测量点通常选在管线的特征点对应地面的位置上,特征点是指管理交叉点、分支点、转折点等与普通直线管道不同的地方。如管线段没有特征点,要根据以下不同的竣工测量任务来设定。①道路及专用地下管线点,一般按相应比例尺在地形图上的间距在±15cm以内。②厂区或住宅小区的管线,一般按相应比例尺在地形图上的间距在±10cm以内。③管线弯曲时,管线点应能反映管线弯曲特征。一般采用解析法对地下管线进行竣工测量。(2)、高程测量。高程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GPS等方法。(3)、地下管线竣工图。规划道路地下管线的测绘范围一般为测量道路两侧建筑物或红线外20cm以内,非规划道路可根据需要确定。竣工图须标明与规划中要求有关的要素的实测尺寸及各管线间的相关数据,注明规划中有要求的管线高程。新埋管线与原有管线,需从交接处测量两端各50米。精度方面,管线与建筑物、不同管线以及道路中线的图中误差应在±0.5mm范围内。图中文字、数字等不能与管线的符号互相压盖,应与管线走向平行标注。

5、竣工测量成果。竣工测量的成果主要包括测量后编写的相关技术报告、成果表、竣工测量图及建筑高度测绘图等。这些测量成果要对建筑工程的测量内容进行准确、清晰、合理的描述和体现。各项测量数据的测量点、计算方法、使用标准等要与施工前申请的规划保持一致,以使规划的数据与竣工时测量的实际数据可以进行对比和分析。

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逐渐增多,但工程的质量却是一直困扰着人们的问题之一。一项工程竣工之后的检测工作于整体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其测量结果决定了工程的合格性,其测量的精准度决定了工程的相关质量水平。故我国在工程竣工之后的测量工作上一直比较重视,在测量仪器上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希望能够提高测量精准度,达到准确测量工程整体水平的目的。建筑工程的竣工测量是建筑工程在完工后进行的一项重要测量工作,对加强落实和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审批规划,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都有重要意义。

工程竣工管理规定篇(5)

Abstract: The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is a basic work in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t is the touchstone to measure the level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mposition and function of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i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mbining the practical work experience for a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n how to do a good job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mpletion data management;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竣工资料管理工作通常得不到管理者的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竣工资料整编归档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甚至丢失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结算,也影响工程建成投产后的管理、运行、养护等技术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到竣工资料管理与工程管理同步进行,必将成为水利水电档案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

1竣工资料管理

竣工资料的管理及编制按建设单位有关竣工资料整编规定及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水利水电竣工资料管理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管理文件、施工记录、验收评定、签证、竣工图等内容按照档案归档要求进行收集、归类、管理,以便能完整、准确、系统、齐全、真实地记述和反映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做到原始资料和实物相符,技术数据真实而可靠,签字手续完备齐全,同时又必须规范、标准、符合归档要求。水利水电竣工资料管理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收集和整编:

开工资料 、综合资料:第*分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报验回复、施工日志、质量评定资料、分部工程收签证、工程计量资料、工程结算资料;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声像材料;竣工图;移交资料清单等。

2竣工资料管理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

2.1竣工资料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管理除包括外业施工生产外,施工内业资料是不可或缺的,它是工程验收的基础,是工程出现问题时的追溯依据,因此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尤为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为工程竣工验收和各项指标达到投产奠定坚实的基础,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目前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均实行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管理不仅要对整个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外业负责,也要对整个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内业负责。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的形成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竣工资料的关键是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管理者一定要把竣工资料管理工作作为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给予重视。

2.2竣工资料管理对工程项目管理起反馈监督作用

竣工资料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对工程的现场施工有反馈监督的作用。每一个施工工序都能从竣工资料上反映出它的时间、数量、人员、规格等特性,在这里能够很明显的看出工程是否含有缺陷。对项目负责人来说,可以从竣工资料中清楚地知道问题的所在。

2.3竣工资料管理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基础

工程竣工验收评定,首要条件是竣工档案资料必须同时或提前通过验收,这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的基础。就分部工程验收评定而言,需要提供的竣工资料有: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及文字说明;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说明;设备产品出厂资料,图纸说明书,测绘验收、安装测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等资料;各种原材料、构件质量鉴定、检查检测试验资料等等。有了齐全、准确、清晰施工原始记录及检测资料等竣工资料,才能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其质量进行总体评价。

2.4竣工资料管理能为竣工结算提供可靠的结算依据

在竣工结算工作中,竣工资料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为竣工结算提供可靠的结算依据。在竣工结算中,结算依据是很重要的,没有可靠的结算依据,其竣工工程量签认、单价分析、索赔报告的申报等均无从做起。在竣工结算中,常会出现因平时对竣工资料管理不够重视,工程实物虽已经完成,却没有结算依据,工程量得不到业主单位的认可,最终给施工单位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2.5竣工资料管理有利于工程项目经验的积累

管理有序的竣工资料可作为今后工程项目的一种借鉴,对以往工程中采用的技术、发生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反馈的结果,在以后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可以吸取经验,少走弯路。在竣工资料所包含的竣工报告、施工总结、自我总结等部分文件,对今后工程施工管理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3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几点体会

竣工资料管理既然在项目管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又如何才能在项目管理中做好竣工资料管理呢?下面就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何做好竣工资料管理谈谈自己几点体会。

3.1要做好竣工资料管理,首先要让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对竣工资料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有足够的认识,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有许多施工单位不能按照竣工档案要求及时完整的提交竣工资料,其最主要的原因是项目施工负责人及其施工管理人员对竣工资料管理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施工单位要做好竣工资料管理,必须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加大竣工资料的管理力度,对达不到竣工档案要求的单元验收资料给予退回,不进行单元工程验收,同时利用经济杠杆,定期不定期地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其检查的结果直接与工程款支付挂勾,使得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真正意义上的对竣工资料管理引起重视。

3.2竣工资料管理要从工程项目开工抓起

为使竣工资料管理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项目第一责任人应将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一部分,从工程项目开工就设立竣工资料管理机构及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管理工作;实行竣工资料编制工作“三同步”制度,即工程立项开工与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竣工资料形成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合同竣工资料验收同步。

3.3竣工资料管理列入到施工进度计划中

施工单位应在制订工程进度计划同时,将每个分项工程竣工文件质量检查工作列入到该项工程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中,并将其作为重要的网络节点。对在整编资料中发现的“原件不齐全”“签证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要及时研究给予解决。所有资料的填写及签字都应该保证它的真实性、规范性。相关责任人应认真检查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3.4利用计算机进行竣工资料管理,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的规范化

当今年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充分利用互联网是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在进行竣工资料管理时,充分利用计算机,将一些重要的文件、原始资料通过扫描方式输入计算机或制作成光盘,延长保管年限;在编制竣工图时跨越“甩图版”的历史过程,在计算机辅助下对设计图修改,减少设计变更,降低人员劳动强度,缩短图纸修改周期;在对资料管理编制时,运用这一平台,把工程中的竣工图纸、技术文件、原始资料、记录、质量、试验资料、验收表格等输入计算机,建立竣工档案总目录,利用超级链接对目录中文件实现即时搜索查找。

根据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特性,采用两种文件同时并存的管理模式。对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归档、同步管理、同步利用。

3.5加强与业主和监理之间的沟通

工程竣工管理规定篇(6)

中图分类号: TU198+.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都要进行目标控制,也涉及到生产要素、施工现场、合同和信息管理,工作头绪多,界面多,变化多,专业性强,系统性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就是对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行试车运转、检查评定,考核质量目标是否符合设计阶段的质量要求。这一阶段是工程建设向生产和使用转移的必要环节,影响工程能否最终形成生产能力和满足使用要求,体现工程质量水平的最终结果。

1.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项目造价控制

竣工决算是工程项目各个阶段造价控制重要的一环。竣工结算阶段是如实反映建设项目的产品价格,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合理确定的重要依据,编制工程结算不仅直接关系到建设方与施工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关系到项目工程造价的实际结果。工程结算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实事求是进行编制。实践证明,通过对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查,一般情况下,经审查的工程结算较编制的工程结算价款相差10%~20%左右,对控制投入节约资金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结算时,实际发生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和由于清单编制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予调整。在工程量调整时的结算中,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应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的项目,应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商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结算。

后评价作为对整个建设项目的一次综合性评价,也是对该项目工程造价的总结。根据原来的规则,分析比较工程范围、进度和造价的变化情况,一方面总结在整个项目建设期有效控制、全面管理造价的经验,另一方面分析在控制造价方面的不足,尽可能找出因主观原因而影响各个阶段造价管理的因素,并加以克服。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可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也使得我们的造价控制工作有始有终。

2.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经检验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过程。竣工验收阶段管理除了包括竣工验收管理以外,还包括竣工验收资料管理、竣工结算管理和项目产品移交。对建设项目来说,竣工验收阶段管理是最后阶段的管理,但是对施工项目管理来,竣工验收阶段管理并不是最后管理阶段,在此阶段以后还要进行回访保修阶段的管理。

3.竣工验收阶段的成本控制

竣工验收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主要包含对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保修费用的控制以及工程尾款的回收。要办理工程结算及追加的合同价款,做好成本的核算和分析,项目完工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分析,并与调整的目标计划成本进行对比,找出差异并分析原因。在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评价的同时,施工企业根据工程项目成本控制过程的实际情况,注意总结成本节约的经验,吸取成本超支的教训,改进和完善决策水平,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4.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准备阶段管理应做好工作

4.1建立竣工收尾小组,该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工长、班组长等组成,明确各成员的管理责任。

4.2编制竣工收尾计划并限期完成。该计划主要包括收尾工作项目、责任人、完成时间等。

4.3项目经理在完成竣工收尾计划后向企业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准备工作验收。

4.4在竣工收尾工作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企业管理层向发包人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验收项目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事宜

5.施工项目竣工资料管理

5.1施工项目竣工资料的内容

根据整理资料主体和专业的不同,竣工资料也不尽相同,由建筑业企业整理归档的建筑工程竣工资料主要包括:!施工文件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地基处理记录;工程图纸变更记录;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施工试验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施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工程竣工图包括:综合竣工图;专业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总结;竣工验收记录;财务文件;声像、微缩、电子档案。

5.2竣工资料管理要求

一是在企业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收集和整理资料。三是实行总承包的,分包机构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资料,总包人汇总整理并向发包人移交。四是建立收集资料的岗位责任制,不遗漏、不损毁。五是竣工资料的整理,应做到图物相符、数据准确、手续完备、不伪造、不后补。六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整理组卷,案卷构成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构成的一般要求的规定。

6.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6.1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和依据

6.1.1竣工验收程序

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进行竣工验收。在一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竣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可征得发包人同意,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

单项工程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生产需要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他竣工条件,便可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可进行竣工验收,但是中间竣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可不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依据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依据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

6.2竣工验收要求

6.2.1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单位工程满足生产要求或使用要求。建设项目满足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6.2.2竣工验收组织要求是:由发包人负责组织验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的代表参加;验收组织的职责是听取各单位的情况报告,审查竣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鉴定,形成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遗漏问题做出处理决定。

6.2.3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竣工验收组织形式,质量验收情况,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意见,签名盖章确认,附件。

6.2.4通过竣工验收程序,办完竣工结算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工程移交工作的内容包括:交钥匙,交竣工资料,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7.施工项目竣工结算

7.1竣工结算方式

一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立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二是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一般实行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跨年施工项目可分段结算;工程实行总包的,总包人统一向发包人按规定办理结算。

7.2竣工结算依据

竣工结算的依据有:施工合同,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计价规定,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他有关资料(如材料代用资料,价格变更文件,隐蔽工程记录等)。

7.3竣工结算要求

一是做好竣工结算检查,逐项核对工程结算书,检查设计变更签证,核实工程数量,检查计价水平是否合理等。二是编制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时,遵循下列原则:以单位工程或合同约定的专业项目为基础,对原报价单的主要内容进行进行检查核对;对漏算、多算、误算及时进行调整;汇总单位工程结算书编制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汇总综合结算书编制建设项目总结算书。三是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工程结算报告要经企业主管部门审定、发包人审查。四是项目经理部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配合企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五是竣工结算报告及竣工结算资料应作为竣工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8.结束语

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工作对已完工程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并及时提供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完工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的结果进行复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协助建设方组织竣工验收。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管理规定篇(7)

(二)勘察设计资料;

(三)工程管理资料;

(四)施工管理、技术资料;

(五)竣工决算和建设消耗资料;

(六)生产准备及考核资料;

(七)监理资料;

(八)检测资料;

(九)竣工验收文件资料。

一个项目工程要保证一流的工程质量,其内涵也包括一流的竣工资料质量,而竣工资料的形成质量又直接受到施工管理水平高低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竣工资料作为工程验收和保证今后工程项目安全运行的重要文件,是工程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检修、维修工作的重要依据,所以,建设过程中必须保证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系统、规范、齐全、真实的记述和反映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做到原始资料图物相符,技术数据真实可靠,签字手续完备齐全,同时又要按规范、标准填写,使之符合归档要求。

但从目前管道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的产生、整理过程中不难发现,在资料的形成过程中存在填写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管理不善,资料丢失等诸多问题,给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带来很多困难,有时致使工程无法按期进行验收,严重影响了工程资料的归档质量,给工程建设留下了隐患。

一、竣工资料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竣工原始文件因管理不到位,不规范造成的质量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施工综合管理文件原件不齐全。由于空间和时间的关系,有的非常重要的文件,在下发或转发时就是复印件,难以满足档案资料管理规定中“竣工资料中不允许出现复印件”的基本要求。有的单位疏于资料管理,造成原始文件丢失。也有的单位频繁更换专业技术人员,在资料移交时又把关不严,同样造成了原始文件遗失。

(二)工程资料验收签证不齐全,存在代签现象。随着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或为了急于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后,没有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要求办理书面签字,结果,等验收小组解散后,找不到当事人签字。

(三)竣工图编制不够规范,有些施工单位不能按照有关竣工图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在竣工图的形成过程中,或使用旧的施工图改制成竣工图,或对原图修改过多,或使用计算机图的复印件,或划改不当,以上种种现象均不符合竣工图编制要求。

(四)施工资料格式不规范。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格式不统一,不规范,有用A4的,有用16开的,有用32开的,文件幅面的页边距不等,差距较大,使案卷的装订工作较被动。

(五)施工原始资料书写不规范。施工过程中原始资料的书写五花八门,形形色色,有用纯兰墨水的,有用圆珠笔的,有用铅笔的,有用复写纸的。而这些签证都不利于档案资料的长期保存,与竣工资料归档要求不符。

(六)施工原始验收签证资料填写不规范。交工证书、隐蔽工程、竣工报告、质量保证资料里,有的栏目没有签署意见,有的随意进行涂改,降低了原始资料的可信度,从而降低了竣工资料的使用价值。

二、竣工资料质量失控的主要原因

(一)工程建设主管单位领导档案意识薄弱,在我国各行各业建设领域中,长期存在着重建设、轻档案的现象。

(二)工程施工单位对资料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资料管理是可有可无的,只是在工程交工时应付一下即可,工程完了才忙着整资料。

(三)国家档案法,基本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关于竣工资料编制的质量标准规范宣传学习渠道不畅通,造成工程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领导人对档案意识、档案知识的相对缺乏和相关专业知识素质偏低。

(四)施工单位作业层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培训少、管理水平低下是造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竣工原始资料文件不规范,质量不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五)对竣工资料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监理单位工作人员,正规参加过国家监理工程师培训和持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人员少,特别是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有专业技术而施工管理水平差,对现场签证工作把关不严。

(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对竣工资料管理重视不够,缺乏有效控制竣工文件质量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单位在工程资料管理过程中,对规范资料管理不细不严,不够深入,使施工单位有时无所适从。

(八)有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多,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所用表格五花八门,不能形成统一格式。

三、解决办法

(一)从工程项目立项抓起是做好竣工资料的前提。

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大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管理模式,项目法人既然对整个项目负责,自然也就意味着对项目的竣工资料负责,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就设立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指导、监督。针对管道建设工程项目规模大,周期长,监理及施工单位多等特点,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实行“三同步”管理制度,即工程立项开始与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竣工资料形成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工程资料验收同步。将资料管理贯穿到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二)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是做好竣工资料档案的工作基础。

原油管道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来自全国各地,他们大都按照各自长期形成的习惯进行工程管理,对资料管理也都按习惯做法立卷归档。而作为一个项目工程,则要求所有归档的资料具有准确、齐全、规范的特点。因此,项目管理部门在工程建设初期(而不是中后期)就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规定,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资料形成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始之初就应制定出一套可行的、适合本工程特点的竣工资料所要求的表格及样本,以便于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资料整理过程中有依据,好操作,这样,才能避免资料格式的多样性、不规范性。只有加强工程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的有序管理,才能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及图纸内容的准确、齐全、规范,才能保证施工技术资料记录齐全、签署完备,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可靠。

(三)加强过程控制是保证竣工资料真实有效的手段。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工程建设与资料整理同步进行,避免施工与资料整理两张皮,切忌先完成施工任务,而后补资料的现象发生,负有管理职责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各施工单位的资料的同步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建立过程控制奖罚制度,督促各参建单位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工程档案资料。

(四)运用合同法律手段是做好竣工资料工作的重要保证。

石油管道工程建设实行全国招投标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这为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工程项目资料管理部门应善于应用招标承包的有利条件,积极参与合同的起草工作,把文件材料积累归档工作作为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单独列一条款,对竣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竣工验收时间、竣工资料副本内容、份数及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并设立一定数额的资料押金,使工程施工承包商能够高度重视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只有这样,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才能从法律上得到真正保证。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职能,把竣工文件编制的监督、审核、验收工作纳入监理工程师的技术管理范围。

(五)重视档案知识宣传教育是确保竣工资料质量的有力措施。

石油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等来自祖国四面八方,对工程资料的重要性认识参差不齐,因此,在项目开工后,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就应高度重视和加强档案资料的基本知识宣传和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分期分批对工程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管理、技术人员进行档案基础知识和施工过程中原始资料签证操作方法及本项目对竣工资料整理编制、工程项目验收的基本要求进行培训。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施工技术人员、竣工资料整理专业技术人员在增强档案意识的同时也熟知档案业务。使工程项目一开始就用规范化、标准化来严格要求,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杜绝施工过程中不规范的原始资料和文件出现。确保一流的工程、一流的竣工档案资料质量。

(六)竣工文件整编列入进度计划是“同步”完成项目档案的有效措施。

各施工单位,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时,应将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竣工文件质量检查工作列入到该项工程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中,并作为重要的网络节点来完成。对在整编资料中出现的“原件不齐全”“签证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要及时研究给予解决。为防止再出现此类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建设单位要执行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资料要拒收,从源头保证交工资料的质量。

(七)严格把住竣工验收关,使工程竣工资料发挥凭证作用。

工程竣工管理规定篇(8)

一、概述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一般由工程验收资料、施工综合管理文件、竣工图、财务决算资料、协议结算等构成,它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资料,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安全运营。因此,建筑工程竣工资料应能准确、完整、系统、真实地记录和反映竣工验收全过程,实现原始材料和实物一致,技术数据精准真实, 各种手续完整齐全;同时建筑工程竣工资料还要达到符合归档条件,实现规范、标准化管理。但是目前大部分建筑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在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如竣工资料在施工的过程中常出现不准确、不完整、管理不善、不规范、丢失等现象,给后期的竣工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此外,收尾工作项目资料管理人员的流动和流失也对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移交、归档等工作造成很大影响,一定程度上间接导致了收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不完整,移交归档时间延长, 管理成本上升, 严重的影响了竣工资料的品质及施工公司的市场诚信度。

二、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现状

1.原始竣工资料存在问题

由于施工单位在管理工作中不规范、不到位的管理导致施工工程资料文件存在问题,从而导致了竣工资料的问题,主要问题如下:1) 施工综合管理文件原件不齐全。2) 工程品质验收签证资料不齐全。3) 竣工图文件编制不够规范。4) 施工验收原始签证资料格式不规范。5)施工原始资料书写不规范。6)施工原始验收签证资料填写不规范。

当前,很多建筑单位意识不到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性,不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和负责人,导致竣工资料记录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等现象的出现。此外,在漫长的施工过程中,竣工资料涉及的范围大、内容多,加之施工组织一般是临时组建的,工程人员流动性大,且在施工完成后不易联系,若竣工工程资料不与工程进度没有同步记录的话,就会造成竣工资料的不完整,导致工程要进行检查、管理、维护、使用、改扩建等进一步工作时,无据可依或者是没有完整的依据,为工程以后的建设带来困难。而且如果有事故发生,事故责任也无法明确。

在施工的过程中,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记录人员也要格外谨慎仔细,一旦对于施工现场的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没有及时严格的进行记录,则会出现原料的出厂批次与复检批次不能相对应、材料用量不明、合格证不齐全等现象。这些不精确、不真实的竣工资料不仅不能作为有效的技术资料,还会导致我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进行正确的判断,最终造成施工中难以估量的损失。

2.竣工资料管理成本增加

在工程建设的初期, 施工单位没有关于工程竣工资料具体管理办法或者实施细则,使用的竣工资料记录表也不统一,频繁更换,造成工程竣工资料不系统且难以整理。此外,施工过程中建筑单位不及时收集和整理资料,对资料的存放和保管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工程竣工资料容易丢失,特别是相关负责人员的调离更是会加大工程结束时对竣工资料的整理难度,使得要再次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重新的整理、分类、存档,增加了竣工资料的管理成本,一旦出拳丢失现象,还会影响竣工资料整体的完整性与可靠性。

三、竣工资料管理措施

1.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

一套完善的竣工资料管理制度是做好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的前提,施工单位来自全国各地,在长期的施工过程中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而一个施工项目往往由多个施工队组成,为了对竣工资料实行统一的管理,就要在工程初期制定一套规范、明确的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照全国的施工统一规范在根据具体的施工项目商定一套统一的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以确保竣工资料的归档材料及图纸的完整、准确、规范。该制度应明确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标准,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各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实现对竣工资料统一有效的管理。

2.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竣工资料

采用协议法律手段也是竣工资料管理的必要措施。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公开的招投标制度,工程项目设立监理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为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管理部门应合理利用招标承包等有利条件,主动积极的参与到管理协议的起草工作中, 对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的时间、移交时间及竣工资料副本的内容、份数和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保证建筑工程竣工资料能够得到法律保护。此外,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切实落实好竣工资料的编写、审核、验收等工作。施工单位在工程分包过程中, 也应充分重视。在工程分包协议中应明确界定竣工职责, 竣工文件内容和相关奖罚条件, 充分使用协议手段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准确、完整和齐全。

3.加强竣工资料管理重视程度

重视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宣传教育手段在确保竣工资料质量过程中,也起着不容小觑的作用。在工程项目施工初期, 施工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就应高度重视和加强竣工资料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详细地为相关负责人讲解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标准和规定, 让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熟悉工程施工记录及资料整编归档标准,杜绝施工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的原始施工资料和文件, 确保一流的工程, 一流的资料。

4.保证竣工资料记录与施工同步

各施工单位要设立管理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的专职机构,负责竣工技术资料的记录、跟进、收集、整理等活动。因此, 要在施工开始之时, 就让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管理部门派专人负责对各项质保资料进行逐项的跟踪与收集, 并且及时地进行分项分部质量评定,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使竣工资料的记录进度与施工进度同步, 做到建筑工程竣工资料内容连贯、准确有效。

5.严格把控竣工验收工作

在施工完成后,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此时,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对竣工资料的验收、审查进行把关, 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文字资料、施工报告要开展认真审查。总之, 在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档案室要密切配合, 严把审查验收关, 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使其竣工档案资料能真正发挥凭证作用, 达到竣工资料整编、归档的目的。

四、总结

综上所述,要在施工开始之时, 就让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管理部门派专人负责对各项质保资料进行逐项的跟踪与收集, 并且及时地进行分项分部质量评定,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使竣工资料的记录进度与施工进度同步, 做到建筑工程竣工资料内容连贯、准确有效。这样才有利于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涛.竣工资料质量失控主要原因及解决方法[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1卷)[C].2009

[2]王新霞,袁艳玲.浅谈竣工资料的整理与备案[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8卷)[C].2007

工程竣工管理规定篇(9)

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①。竣工图作为工程竣工档案的核心,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是对工程进行维护、管理、灾后鉴定、灾后重建、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还是政府规划审批、司法裁决的权威凭证。竣工图只有编制完整、准确、图物相符,才能有效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服务。然而,编制竣工图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特别是大型工程更加复杂。本文结合竣工图编制和工程档案业务指导的工作实践,谈谈对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中的

典型问题分析

(一)竣工图编制不准确

1、重复修改导致竣工图不准确

由于大型建筑工程设计和管理的特殊性,施工过程中某些专业的部分建设内容反复调整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如某大型商业写字楼土建专业施工时,某会议室的开间、进深尺寸由2400mm*4800mm调整为3600mm*4800mm,后期装饰施工中,建设单位需求调整,将会议室改为小型电教室,开间、进深尺寸改为6000mm*4800mm。针对这样的变化情况,竣工图编制人员把两次的变化调整全部改绘在竣工图上,使竣工图利用者很难辨别哪种结果是最终的竣工现状。

2、会审、变更、洽商形成不规范影响竣工图的准确性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会审、变更、洽商多为文字描述,部分附有修改详图,上述内容既是现场施工的参考,也是日后编制竣工图的依据。但是有些会审、变更、洽商的文字部分对修改内容描述不清,如未写明工程具体的变化部位等,给竣工图编制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另外,很多项目是在竣工后突击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的,遇上述情况难免仅通过回忆现场的变化情况来改绘竣工图,竣工图准确性难以保证。

3、总包、分包未进行相互配合导致竣工图不准确

竣工图编制过程中,总包及分包专业分离进行竣工图的编制,无协调配合的情况很多,这直接导致基于原施工图形成的竣工图与基于深化设计图形成的竣工图之间出现很多相互矛盾的地方。进而导致竣工结果不明晰,利用者无从分辨。

(二)竣工图编制不完整

1、改绘深度不够导致竣工图不完整

在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中,笔者发现大型建筑工程存在较为严重的改绘深度不够的问题。如某大型体育场馆结构专业某暗柱位置、截面尺寸和配筋的调整,竣工图编制人员仅在结构平面图上将暗柱的位置进行了改绘,而没有把其截面尺寸和配筋的变化反映在柱配筋详图上。对于类似上述隐蔽工程,我们只能依据竣工图去了解暗柱真实的配筋情况,而修改不完整的竣工图切断了获取隐蔽部位信息的唯一途径。

2、竣工图编制专业不齐全

大型建筑工程涉及专业较多,某些生僻专业的内容并未在相关规范中被纳入到归档范围内,如大型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节点设计,大型医院病房楼配设的医疗气体系统等。但这部分图纸不仅是施工的重要依据,更是工程竣工维修改造必不可少的基础性资料。部分建设单位工程及档案管理水平有限,忽视这些重要生僻专业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从而导致竣工图重要专业的缺失。

(三)改绘方式、方法不正确

《北京市建筑资料管理规程》(2010年2月21日)规定竣工图有两种改绘方式:一是在原施工蓝图上改绘;二是重新绘制。然而规程对于合理改绘方式的选取标准以及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具体要求等均无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只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规定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但1/3的变更部分难以界定,尤其是对于大型工程而言,更是难以量化,因此执行起来很难达到统一。在此情形下,有的竣工图编制人员对较为复杂的会审、变更、洽商仍然选择在施工蓝图上直接改绘,甚至将会审、变更、洽商的文字内容直接抄写在图纸上;有的编制人员重新绘制的图纸无比例尺、轴线尺寸标注等重要信息。上述错误的改绘方式和方法下形成的竣工图毫无利用价值。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大型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的特点和易出现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提高其编制质量。

(一)制定全国统一的竣工图编制规章和规范

工程竣工管理规定篇(10)

中图分类号:F830.52 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依法履行合同的重要过程。竣工结算如果不及时,“拖欠”现象就可能蔓延,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也就无从谈起。近年来,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虽然有所改观,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和规范。

一、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现状

根据调查,近年来,某市每年竣工的工程项目在1200个左右。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在一至二个月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达到70%以上,有近30%的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进行自行审查的不到30%,委托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审查的达到70%以上。有超过20%的工程项目在两个月时间内能够完成审查,并经承发包双方确认:有70%以上的工程结算问题比较多,迟迟不能完成审查。

二、工程竣工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调研发现,作为建设工程管理“三控”(质量、安全、造价控制)之一的工程造价控制明显落后。在工程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对造价控制普遍不够重视,在工程实施阶段的许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导致竣工结算环节问题成堆,竣工结算时间少则半年,多则三四年,甚至更长时间。目前,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同约定不明确。在施工合同签订阶段,部分建设单位提出不合理条款,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工程,不愿或不敢与建设单位发生争议,致使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部分不合理,造成竣工结算难,合同履行难。

二是部分施工企业提交资料不全、不及时或对有争议未解决而拒绝提交结算资料。有的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规模的本地企业不重视造价员岗位,临时聘人编制预结算,造成结算编制不及时;有的施工企业工程结算水分大,对建设单位安排的结算审查配合不积极;大部分施工企业习惯于将结算工作集中在年底进行,造成结算时间延长。

三是建设单位拖延审查。有的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认可不及时,造成结算编不及时、结算审查拖拉,有的建设单位为了拖延支付工程款、或担心形成拖欠工程款事实等而不及时审查。有的建设单位违规安排重复审查,同时委托多家咨询单位审查。人为制造争议。延误结算时间。

四是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拖延审查。有的咨询企业违规接受建设单位安排的重复审查,甚至对超出合同约定、已经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企业签证的工程量进行所谓的”复核”,恶意压价,造成结算审查时间延长。

五是有的国有投资项目造价确认程序复杂。个别单位将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的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查工作混淆,导致工程竣工后很长时间,工程造价仍得不到确认。

三、建议实施工程竣工结算登记

实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是加强对建筑工程结算活动监管,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1.实施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能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发生。实施竣工结算登记将有效避免建设单位以结算报告未审查完成为借口而随意拖欠工程款,加快支付工程款的进度。同时也为施工企业依法追讨工程款提供了依据。实施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还可以斩断“工程不结算、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链条,维护建设各方主体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实施工程竣工结算登记是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重要手段。财政部、原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执行有关规定和计价依据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计价及造价调整办法,应优先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应约定分阶段结算,承包力应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的工作内容,并及时提交期中结算、变更价款报告和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或监理单位应当及时确认工程量或办理变更签证、审核期自结算、审查竣工结算。

3.实施工程竣工结算登记可为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决策提供依据。建筑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按规定对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完成审查.并提供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附预算书电子版资料)工程量计算书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报价组成、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等必要文件,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资料和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统计后。可及时相关造价信息,进一步满足了社会各界的需求,同时为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改进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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