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06 17:27:00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1)

不管怎么说,民营经济已成为兵团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充满生机、活力的新的增长点,成为深化农牧团场改革、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突破口,为“拴心留人”、稳定职工队伍、增强屯垦戍边的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兵团的民营经济要确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当地资源开发为基础,建立“主导产业奠基、专业大户示范、规模经营发展”的民营经济产业化发展,的新格局。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兵团民营经济发展要有新突破,关键要真正解放思想,突破旧观念的束缚,特别是要甩掉“兵团特殊论”的思想包袱。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大胆去做,开放搞活。对民营经济应当做到不重成分重发展,不限比例看效益,实行多轮驱动,突破全民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为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经济的培育带来生机和活力。

二、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发展民营经济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满腔热情地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切实做到政治上放心、政策上放开、工作上放手,用上世纪发展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那样的劲头,掀起发展民营经济的新高潮。要把民营经济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建立和完善领导负责和目标考核责任制。要倾注更多的热情,关心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意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多方面地为民营企业的成长创造条件。

三、调整所有制结构,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一是通过深化改革,将为数众多的国有中小企业通过破产;兼并、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按市场原则改为非国有企业;二是通过政策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大力促进非国有企业发展,优化社会经济结构,使多种成分相互补充、相互竞争、相互推动协调发展;在宏观凰面上积极引导非国有企业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微观层面上积极引导非国有企业作为,多元投资主体之一,参与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推动兵团非国有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使非国有企业伺科技型、服务型、外向型经济发展。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2)

会议表彰了一批对全县民营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私营企业、先进个人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进单位。值此机会,我首先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表彰的私营企业、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成绩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谢国强副县长作了很好的报告,对我县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三林木业有限公司、梅恒冶炼有限公司、广益纺织染整有限公司也代表我县三大主导产业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民营经济成为全县最富有活力的经济增长点,发展的势头非常好。保持和发展我县民营经济增长的好势头,必须正确地把握机遇,勇敢地应对挑战。当前,我县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一是从政策与法律环境来看,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非禁即入”的原则。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去年7月下旬,国务院在青岛召开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又作出了重要批示,指出,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财政收入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宪法的要求,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抓紧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切实保护私有财产权,使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今年二月份,国务院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建国50多年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该《意见》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城镇公用事业等领域,允许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对努力缓解民企融资难问题和维护非公有制企业权益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党和政府制定的这些政策和法律,从根本上消除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实际存在的思想障碍和工作障碍,标志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是从我县现实情况来看,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具备良好的要素条件。第一,县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了《关于上大项目,做大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的决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个私业主投资矿产、林产、纺织三大主导产业及相关产业。第二,“两园一带四小区”民营工业园的规划建设,为民营经济主体提供了良好的创业平台。红土地工业园的建设已完成投资2000多万元,完成“一平”面积1000多亩,总造价300万元的红土地大桥现在已经建成,4月份可正式通车,供电设施、供水设施、通讯设施正在完善,为民营经济的创业发展构筑了新平台。第三,京福高速公路的通车,拉近了我县与沿海与全国各地的距离,交通瓶颈已被突破;由江西南昌向塘到莆田湄洲湾的向莆出海铁路,有望在“十一五”期间动工,届时我县区位优势将更加凸现。第四,民间资金充裕,20*年底全县金融机构居民存款余额达到12亿元,运用民间资金发展民营经济的潜力很大,全县上下加快发展的愿望非常强烈,投资兴业的热情空前高涨。

以上情况表明,我县民营经济发展遇上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但是,机遇与挑战往往同在,抓机遇,就必须应对挑战。当前,我县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一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随着我国经济外向度的不断提高、国企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先进地区的率先发展,我县民营企业面临着来自外企、国企和先进地区企业的激烈竞争。特别是我县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产品档次低、名牌产品少,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二是我县民营企业融资状况亟待改善。尤其是中小企业贷款难、投资增长乏力,严重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这几年,随着整个社会发展经济的环境不断变化,我县部分民间资金流向县外、省外,这对我县民营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三是我县民营企业在人才与管理方面的差距比较大。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缺乏,直接限制了企业的技术、管理创新。大多数私营企业仍然沿袭家庭管理模式,没有引入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机遇展示希望,挑战激发斗志。只要全县上下思想统一,不甘落后,拼搏进取,就一定能够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县的民营经济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更新观念,优化环境,加快发展

发展民营经济要把鼓励发展和引导提高相结合,突破思想、体制上的障碍,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的致富热情和创业干劲,逐步使民营经济成为我县的投资主体、税收主体和就业主体,成为加快建设新兴工业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力量。

一要大力宣传,倡导四种观念。一是全民创业观念。全民创业,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让群众积极性迸发出来,让社会资本活跃起来,让创业主体不断增加起来,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各级领导要真切体恤民情,深入开发民智,积极培植民力,有效启用民资,持久致富于民,真正做到顺民意、鼓民气、得民心。要帮助个私业主自觉克服“小富即安,小富即满”的思想,引导他们利用一切合法手段增加收入、积累财富,在创业的过程中体会“赚钱”的快乐,改造陈旧的思想观念,萌生“求大富”的愿望。二是重才亲商观念。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不重才亲商,就发展不起来。亲商首先要重商,重视商品经济,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特别是要重视引进商人,商人也是人才,是创业的人才,引进商人就是引进资本,引进理念,引进市场。其次要爱商,自觉地维护个体私营业主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放心放胆地创业。再次是要扶商,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我县民营经济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更需要各级各部门给予大力扶持。三是纳税光荣观念。纳税多少是衡量对国家、对社会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志之一。纳税越多,贡献越大。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经营者考虑的不仅仅是赚钱,还把经营企业作为一项事业,以此来体现人生价值。这几年,我县许多民营企业随着事业的发展,对国家、对社会的贡献越来越大,回报越来越高,他们应该得到尊重,全社会都应关心、尊重他们。四是平等竞争观念。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都是市场主体,都是纳税人,在法律面前、政策面前人人平等。要打破行业垄断,把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都放到统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发展壮大,优胜劣汰。

二要优化环境,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一呼百应”抓教育环节。要造就一个政府方方面面的职能部门在面对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困难求助时,“一呼百应”共同扶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健康、文明、有序的行政管理是优化经济环境的基础和前提,但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是人民公仆的观念,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优良的经济软环境不是靠下发几个文件、搞几次测评就能改变的。因此,我们要建设学习型政府,通过长期不懈抓学习和教育,促进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创造一个舒适、宽松、安全、文明的人文环境。在全社会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尤溪形象的意识,自觉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要加大宣传民营经济对富民强县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县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成功经验、发展成果,使发展民营经济利国利民的观念入脑、入心,把维护尤溪良好的发展软环境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同时,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家的事迹和精神,宣传创业者光荣、致富者光荣,让他们感到扬眉

吐气、无尚光荣,放心、放胆干事业,自尊、自强求发展。让各级各部门都来满腔热情地关心私营企业家的成长和进步,要真正把政治上给荣誉、经济上给实惠、社会上给地位、发展上给靠山落到实处。通过一系列的宽松、优惠政策,把全社会发展民营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形成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是“一路绿灯”抓服务环节。民营企业发展很不容易,辛辛苦苦攒几个钱不容易,经不起风雨,经不起折腾,特别需要社会各方关爱扶持。有的企业和项目,扶一把可能会发展、壮大,卡一下就可能倒闭、破产。因此,全县上下一定要树立抓服务就是抓发展、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的意识,对刚起步的企业要扶一把,对发展起来的企业要拉一把,对发展红火的企业要推一把,对处在挫折中的企业要帮一把。要把是否有利民营经济发展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不论是“条条”单位还是“块块”部门,都要摒弃本位主义,要顾大局、谋全局,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多设路标、少设路障。职责范围内该办的事要办快办好,工作运行不畅时要沟通疏通,实行“行业禁令”制、部门“一把手”媒体公开承诺制等各项服务制度,真正让个私业主感到我们尤溪的环境最好、服务最优、我们的工作人员最亲,让他们感到不把资金投到尤溪就是一种损失,就有遗憾。

三是“一诺千金”抓诚信环节。“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人无信不立、官无信失民”。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为人最重要的品德,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一个国家不讲诚信就会失去国家的尊严;一个企业不讲诚信就会失去很多发展的机遇,最终会破产倒闭;一个人不讲信誉,就失去与人交往的准则。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法制经济、朋友经济,诚信、守约是公平竞争的必备条件,讲信誉、守信用、重信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实守信就是软环境。只有讲诚信,别人才愿意和我们打交道,才愿意来尤溪帮助支持我们发展。因此,各级各部门对企业承诺的事情要件件落实,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兑现,以诚信的政府激励个私业主投资兴业。同时,民营企业也要讲诚信。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良好的信誉是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无形资产,我们的企业都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自己的信誉,做到诚实经营、守法经营,决不能搞坑蒙拐骗、一锤子买卖。今年,我们还要开展评选“诚信企业”活动,由县政府向被评企业授牌表彰,引导民营经济打造诚信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为诚信企业授信贷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美德,让诚实守信者得利益得实惠,让言而无信、坑蒙拐骗者没有立足之地,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诚信、人人维护诚信的信誉环境。

四是“一查到底”抓整治环节。十年植树成栋梁。一个企业的发展,就像是一棵幼树的成长,需要倍加呵护。如果把尤溪的企业搞垮了,就是搞垮尤溪的经济,就会毁掉尤溪美好的未来,对尤溪人民就是一种犯罪。要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我们就是要搞“封山育林”,让企业远离刀斧之痛,在充足的阳光、水分和土壤中茁壮成长。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失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放过任何一件影响经济环境的案子,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心慈手软。政法部门要加大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对那些地痞、地霸、村霸、市霸、路霸要坚决打击,对那些干扰企业生产的违法案件要快侦快破,从严从重惩处,为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真正创造一片“净土”,使我县真正成为投资兴业的一方“热土”。

三要注重提升,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骨干,提升民营经济实力。骨干企业是民营经济的重要支撑。要立足扶强做大一批,造优扶持一批,孵化培育一批。对“四个一批”重点私营企业在改革、资金、人力、物力方面进行全方位扶持,扩张规模、树立品牌、增进效益,提高核心竞争力。二是抓好特色,优化民营经济结构。特色就是专长、就是优势、就是市场竞争力。要围绕我县矿产、林产、纺织等三大主导产业,有重点的引导扶持,延伸产业链,加快三大产业集群的形成。三是抓好规模,提升民营经济质量。企业没有规模就没有竞争力,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发展民营经济,既要铺天盖地,又要顶天立地。掀起民营经济发展新高潮,最主要的是鼓励全县上下放开手脚、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今年

“三个一”项目工作的奖励,重在奖励上大项目,争取新上一批大项目,使我县的民营经济的“脊梁”更坚挺。

四是抓好园区,提高民营经济总量。园区是产业聚集、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重要载体,是民营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大舞台。要把园区做“大”,按照“适度超前、成片规划、基础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园区配套建设,努力把园区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投资乐园”;要把园区做“特”;城关、梅仙、联合、洋中、西滨等五个乡镇都要建设一个工业园或一个工业带,没有条件上工业园的乡镇,一律到仙山开发“园中园”,“园中园”内企业税收地方分成部分70%归乡镇,30%用于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要把园区做“强”,以重点园区为载体,围绕园区上项目,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在、但求所有”的原则,吸引民营企业向园区集中,优势互补、政策共享,增强重点园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要把园区做“优”,按照园区城市化要求规划和建设园区,使园区成为推进城市化的有效载体。通过做大、做特、做强、做优,把园区建成民营企业的聚集区、孵化区、示范区、增长区。

三、加强领导,转变作风,务求实效

加强领导是做好每项工作的关键,发展民营经济也不例外。我县实施“三个一”项目工作机制,就是发展民营经济的总抓手。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作用,努力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起来,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20*年的“三个一”项目任务,推动县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地跳跃式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要把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程,定期对民营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和协调检查。党政主要领导是发展民营经济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民营经济发展负总责,做到主要工作亲自部署,关键问题亲自研究,重大措施亲自过问落实,真正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各级各部门要把“三个一”项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个工作部门、每一个工作人员。把项目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级调整以及奖惩的有效依据。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作为评价单位工作作风和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3)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方案》。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健全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创业的支持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大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总量提升、经营者素质水平提高、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增长。

二、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发展

我市切实把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园区经济、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突出抓好。进一步开放个体私营经济进入的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投资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民营经济都可以进入。支持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金融服务业、社会事业、文化产业等。引导民营经济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自觉服从宏观调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推动和扶持民间投资向政府鼓励的产业领域集聚,推动和支持民营经济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支持民营企业收购、兼并或参股国有、集体企业,支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

三、大胆放手民营经济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摆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亲自抓,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抓、共同抓。破除一切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弊端,废除一切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真正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四、政策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抓好对国家和自治区鼓励、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实。以监察部门牵头成立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督查机构,强化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每一项政策的激励引导效应,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加以补充完善,不允许任何部门、单位打折扣,不允许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推诿扯皮。

五、开展宣传和表彰活动,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开展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宣传活动。今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主题为“抓服务、上水平、讲效能、促发展”的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宣传月活动。印发各种宣传资料43000多份,出动人员共370多人(次),出动车辆共67车次,设立服务咨询台16个,制作宣传板报22个,悬挂横幅30多条,现场接受群众来访咨询200多人次,张贴宣传图片40多张,流动广播累计150多小时。

通过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社会各界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统一到落区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上来,鼓励全民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表彰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0*年2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消费者协会、*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协会共同表彰20*年度贺州市101家“诚信经营户”。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地位,增强他们的荣誉感。

六、提高行政效能,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全区开展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认真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现象,查处行政执法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20*年,*市个体、企业登记机关围绕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想办法、探索新举措,提出一切为了企业、方便企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如:个体、企业登记机关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放宽了企业登记审批权限,企业登记除部分特殊行业外,其余企业的设立、变更登记均实行“一审一核”或“审核合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100%能做到当场办结,20*年企业年度检验工作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100%做到当场办结。同时还建立了企业联系人登记机制,加强了与民营企业的联系。

七、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工商、公安、卫生、文化、商务、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质量技术监督、新闻出版、药品监督管理、烟草专卖、通信管理等多个部门,在条件成熟时,对不涉及国家社会和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自然资源开发、公共资源配置和不属于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实行“登记注册互联审批制”,即:按照“一家承办、抄告相关、互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政务流程开展企业登记,帮助非公有制主体尽快进入市场。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力拓宽融资渠道

各县(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损账补偿和奖励、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产权或股权转让吸引民间、区外和境外资金。支持发展典当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设备租赁业,发展了典当公司2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1户、设备租赁3户,为私营企业融资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服务。支持商业银行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守信用、能增加就业、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全市商业银行优先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万元。

九、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大力促进自主创业

各县(区)认真落实政策上扶持、市场准入、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实现自主创业。至今为止,工商部门共为839户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16780元,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1*000元;为12名高校毕业生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240元,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12000元;为15户退役士兵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300元,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4000元;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季节性从事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和经纪活动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工商管理各项规费;认真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至10月底,全市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3户,会员120人。

十、完善创业支持服务体系,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

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扶持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和改进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管理,简化登记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引导民营经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广成功运用农业“公司+农户+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

商务部门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外引内联。加大招商引资和“百企入桂”的力度,实施我市个体私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以加强经贸考察洽谈为手段,努力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领域,扩大民营经济与各类经济体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凡办理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均可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登记,从事对外贸易活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出口加工企业进入出口加工贸易区。民营企业在出口退税、产品认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参加国内外展销洽谈活动的摊位分配上,与其他出口企业享有同等待遇。推动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资办厂和参与境外资源开发。

各级发改委、经委等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咨询、质量管理、网上交易、法律事务、信用评估、人才培训等各种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信息网络,为企业发展提供快速、准确、及时的人才、技术、市场、融资等信息和政策导向。

十一、大力推动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积极支持、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业、种养业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的发展;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特别是以粮食、重要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入股兴办非公有制企业。对农村新办个体私营加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解决企业初期发展的困难。

指导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与农业种养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签订履行种养合同,引导发展“订单农业;培育发展农产品经纪人和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对农民从事农副产品注通中介经纪活动的,免于工商注册登记。

鼓励、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注册、使用商标和地理标志,实施品牌战略,利用知识产权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其增加经济效益。*市是农业大市,提高*市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产品经济效益,对富民兴龙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虽然目前贺州市已有19个农副产品注册商标,还有24个农副产品商标正在申请注册。但贺州市农副产品经营分散,经营规模小,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迫切需要实施农副产品品牌战略。*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鼓励、引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同时,更要着重引导发展公司加基地加农户加商标、公司加协会加农户加商标、服务站加协会加农户加商标等多种产业化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品牌战略。另外,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整合农副产品商标品牌,积极协调企业通过商业化动作,采用商标许可使用、建立质量体系等,着重一个农产品商标、一个拳头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经济效益。

十二、发挥社团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4)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7-0000-02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愈发突出,民营经济的作用也愈发明显。民营经济主要在繁荣城乡经济、优化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安排劳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吉林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会议上提出,把民营经济放在“突出发展”的位置上,“抓民营经济,就是抓科学发展,就是抓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就是抓改革开放,就是抓富民强省”的工作方向。

近年来,汪清县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任务,真抓实干,推动民营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但是与省州先进县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面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差距,面对各地区竞相拼争的严峻态势,我们应该认真分析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探索科学有效的发展策略,以民营经济大发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一、汪清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我县始终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根据县情出台了《汪清县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细则》等政策,并通过深入实施项目建设、狠抓招商引资、鼓励全民创业、返乡创业、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等一系列有效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

(一)民营经济的腾飞发展,促进县城经济的健康发展

1.民营经济发展快速,成为了我县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全县民营经济数量达到11745户,从业人员近6万人。从市场主体户数构成来看:市场主体增加1645户,注册资本增加91198.27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6.30%和21.68%。(其中企业同比增加145户、注册资本增加67682.8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1.99%和18.93%;个体工商户同比增加1407户,注册资本增加7328.07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6.60%和35.35%;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比增加93户,注册资本增加6187.4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2.79%和38.12%。)民营经济已成为拉动我县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

2.民营企业提质增效,成为了我县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去年民营经济实缴税金达6.8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68%。5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就有45户,占总户数的85%,财政贡献占92%以上。民营经济骨干企业主要分布在乡镇和工业园区内,分布相对连片集中,既促进了企业间的合作,同时也有效地带动了三大产业的发展。

3.社会贡献突出,成为了我县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全县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已达到6万人,不仅安排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还接纳了许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缓解了就业。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为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汪清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夯实民营经济发展基础,优化产业结构

汪清县始终把大力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支柱产业,发展特色产业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产业的特色化提升产业优势,以产业的集群化提升产业竞争力,构建了“一区多园”经济发展格局。按照“一区多园”的规划发展思路,汪清大力建设工业园区、民营企业孵化基地等,加快推动民营企业集聚发展,累计投入20亿元。去年,汪清县域实现生产总值68.3亿元,比2011年增长4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实现91亿元和33.4亿元,比2011年增长66.4%和69.5%。

(三)优化发展环境,全力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步伐

1.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汪清县制定出台了《汪清县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细则》,县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新办民营企业、鼓励企业创建名牌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极大地激发了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2.着力破解融资瓶颈,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发展。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融洽银企关系,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全县各类金融机构存款余额90亿元,企业新增贷款投放10亿元,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3.建立了“六位一体”的服务体系,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县整合各方面力量,集全县之合力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建立了“六位一体”服务体系。抽调125名机关干部,通过业务培训后,分成19个项目建设服务组,入驻重点企业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实现了服务企业的全覆盖,为企业解决了大量困难和问题,每年为企业争取、解决、节省资金超过8千万元。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汪清县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内在潜力、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性相比,特别是与一些先进地区比,差距还很大,主要表现在:

(一)经济总量少,龙头企业少

虽然我县这几年民营企业在数量上有所增长,规模也有所提高,但多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规模较小。民营企业926户,民营经济上缴税金的比重仅为68%,发达地区占比一般在90%以上,相差30个百分点多。民营企业中规模以上的只有45户,仅占民营企业户数的5%,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7户,而年营业收入在亿元以上的企业仅有9户,龙头企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小,使产业很难形成集群发展。

(二)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

我县的民营经济大部分是资源型、粗加工型企业、小型家庭作坊,缺乏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较大的企业。企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缺乏科技含量自主创新和品牌意识淡薄,多数产品处于产业链低端,缺乏市场竞争力。

(三)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守旧,企业管理层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大多民营企业负责人抱有小富即安的心理,对企业的发展维持现状,缺乏把企业做大做强,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意识。在发展过程中,决策随意盲目独断,缺乏长远规划和听取意见,管理结构薄弱,员工积极性低,财务状况复杂,企业信誉度低,影响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思路与建议

(一)转变发展思想、提高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

与发达地区相比,我们不仅仅是差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上,更主要的是差在思想观念上。要实现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前提是做到转变思想、观念更新。一是从转变思想入手。深入开展“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讨论活动,树立开拓创新、勇于探索的精神,主动打破“换脑子”、凝心聚力“变法子”、施展本领“闯路子”,让发展民营经济的思想深入人心,切实把思想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实际行动。二是要树立大发展理念。民营经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决不能满足现状,要经常到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建立适合本地区的民营经济的工作导向,着力打造“汪清创业”团队,塑造“汪清创业”精神,打造“汪清企业”文化,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飞跃发展。三是形成强大合力。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克服“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树立服务民营企业就是服务经济发展、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就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理念,主动支持配合,各出其力,形成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动员全民创业,挖掘民营经济发展潜能

以转变观念破除对民营经济的一切束缚,以创新的制度和机制激发全民创业,开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利用延边民族区域自治、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先行先试、地方优惠政策等政策叠加优势,吸引和扶持全社会创业。二是营造创业氛围。广泛宣传促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开展创业典型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评比等活动,大力弘扬创业精神,激发不同群体的创业热情,使“百姓创家业、企业创新业、能人创大业、干部创事业”成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共同追求。三是激活创业主体。动员一批产业能人带头创业,全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厚氛围,形成创业创富光荣的社会风气。四是提供创业保障。认真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各行业、各领域的创业障碍,放宽创业条件,不断加大对全县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全力为全民创业提供便利条件。五是强化创业服务。依托我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信息服务网站,积极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开展信息、融资、担保、技术、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电子商务、项目包装、对外合作等专业服务,切实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摸得着、看得见的服务。深入实施“创业者、小老板”培训工程,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培训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切实提升创业者的能力素质。加快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为创业者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提供发展平台。

(三)狠抓招商引资,实现民营经济发展新突破

既要狠抓顶天立地的大项目,又要抓好铺天盖地的小项目,这是实现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最关键、最现实、最有效措施。一是立足优势抓项目。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立足矿产、木制品加工、清洁能源、资源替代型新材料、中药材、农特产品加工、旅游文化休闲、富民产业等“产业”优势,充分利用各类招商会展和经贸交流活动平台,多形式、多层次地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同时,扶持好本地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升产品技术含量的档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抓好工业园区规划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面整合一些遗产趴窝和开工不足的企业,合理运用闲置资产进行“二次招商”。二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采取驻点招商、专业招商、以商引商等多各形式,全力推行重点招商,落实招商责任,积极“走出去、请进来”,认真组织高水平、高层次的招商活动。三是健全招商引资机制。加大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切实发挥好项目包保服务组作用。坚决避免出现“重合同签订,轻后续跟踪”现象,确保招商引资项目招得来、留得住。四是实行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坚持“互利共嬴,共同发展”的原则,对个人坚持实行第一信息奖励制,对驻汪森工企业、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项一奖励制,对各乡镇实行招商引资与税收挂钩奖励制,只要项目落地,有成果有效益就给予重奖,全面激发企业和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招商引资的积极性。

(四)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与服务并举,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是民营经济生存成长的“阳光雨露”,更是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一是引导民营经济集群发展。集群发展是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必须引导民营企业集聚发展、簇群发展、扎堆发展。二是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对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在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以点带面,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三是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素质。民营企业应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由“低层次,不规范”向“高素质中,高档次”转变。同时企业自主创新和创建品牌,以提升企业品牌推进经济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树立软环境是“高压线”理念。健全提升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完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强化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创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和密度,对于破坏软环境的行为公开曝光,切实营造优惠宽松、高效服务、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真正把软环境转化为竞争力和生产力,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事关县域经济发展大局,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抢抓机遇,掀起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新热潮,建设宜居、宜业、宜休、幸福美丽汪清!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理性看 齐心办.2013.

[2]延边州委办公室,政研室.探索与实践.2013.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5)

安徽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013年安徽出台了《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从激发主体活力、拓展发展空间、加大财税支持、改善金融服务、加强用地保障、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和加强督查考核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快发展安徽民营经济,对安徽打造“三个强省”、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安徽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一)民营经济总量迅速攀升,结构不断优化。近年来,随着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安徽省民营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势头。2006-2011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相继突破3000亿、4000亿、6000亿和7000亿,年均增长16.6%,高出同期全省GDP增幅3.1个百分点。到2012年,安徽省民营经济增加值接近万亿,达到9618亿元,是2006年的3.1倍。与此同时,民营经济结构也在发生变化。2011年,安徽省民营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由2006年的11.5:45:43.5变化为8.8:61:30.2,二产比重明显上升。

(二)民营企业快速成长,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安徽省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数量由2006年的占全国2.5%提高到2011年的4.4%,产值比重由1.7%提高到3.4%,资产比重由0.02%提高到3.1%。一批科技企业迅速成长,研发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在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占据了重要位置,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领先技术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2012年,安徽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由2006年的

49.5%提高至56%。2011年,安徽省民营工业增加值为3822.8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比重由2006年的40.6%提高到54.1%;增加值年均增长27.2%。二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11年,安徽省民营企业上缴税收1397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65.2%。当年安徽省前百强民营企业纳税总额为156亿元,比上年增长71.4%;纳税达5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有484家,其中超过1000万元的有382家,比上年增加43家;缴税达3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有163家。三是拉动投资增长的重要动力。随着安徽省投资环境的改善,民间投资日趋活跃。2011年,全省个体和私营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838亿元,占整个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06年的25.8%提高到31.6%。四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安徽省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社会增加了大量就业机会。

二、安徽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模实力亟待提升。2011年安徽民营经济增加值为7787.8亿元,而江苏、浙江的民营经济增加值分别达到了25767.6亿元、19872亿元,是安徽的3.3倍、2.6倍。截至2011年底,安徽有私营企业26.3万户,而江苏私营企业119.8万户,浙江私营企业71.9万户;安徽有个体工商户143.7万户,而江苏个体工商户330.4万户,浙江个体工商户230.1万户。安徽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户均资产仅为4939万元,户均产值仅为10826.6万元,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0%、23%,在全国分别排第30位、第24位。

(二)行业结构层次低。目前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技术含量高的新兴服务业中,安徽省民营经济涉足较少。安徽省民营经济主要分布在采掘业、建筑业、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较低行业。从安徽2011年民营经济分布看,住宿和餐饮业中占91.4%,房地产业中占89.9%,建筑业中占74.6%,批发和零售业中占70.2%,交通运输业中占63.8%,工业中占54.1%,农业中占33.9%,其他服务业中占22.4%,金融业未涉足。

(三)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从私营工业企业看,2011年合肥和芜湖的企业数均超过1000个,分别为1352个、1257个;总产值也都超过千亿,分别为1522.38亿元、1370.57亿元。而同年铜陵的私营工业企业只有72家,总产值仅为82.41亿元,与合肥和芜湖的差距很大。

从大企业分布看,安徽省上规模民营企业集中于合肥、芜湖、马鞍山、滁州等皖江地区。在2011年度安徽省民营企业百强和出口创汇百强中,芜湖有71家,合肥有52家,滁州有48家,马鞍山41家。而皖北地区民营企业进入百强序列的比重相对较小。

三、加快安徽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改善政府服务。比较皖浙两地政府服务意识,一些在皖浙江企业深有感触:在浙江,政府总是想尽办法为企业解决问题,很多问题在政策上是难办的,但政府对照“三个有利于”,实行特事特办;在安徽,能解决的问题也要拖很长时间,有些事政府的上级部门通过了,但到基层就是解决不了。要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一门进、一费清、一章结、一人包”,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审批最少、环节最简、效率最高的“绿色审批通道”。

(二)抓好各类扶持政策的落实。中央和安徽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但调查显示,一些政策在民营企业界的知晓率低,有些政策在一些地方得不到落实,好政策“落地难。”要细化和完善区域配套政策,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加强各类扶持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在民营企业界以及全社会的知晓率,解决政策透明度低、信息严重不对称问题。建立检查政策落实的监察机制、政策落实的反馈机制,促进各级地方政府把政策落实到实处。

(三)打破阻碍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和“弹簧门”。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准入门槛、资质条件上设限,民间资本大多无法进入利润较为丰厚的传统垄断性行业。“玻璃门”、“弹簧门”仍然是制约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顽症。安徽省可以在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和医疗等领域,面向社会推出一批鼓励民间投资的具体项目,尽快在传统垄断性行业构建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的投资平台,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

(四)突破融资瓶颈。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要从体制机制加以改进完善,打造担保、信托、租赁、小额贷款、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等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融资平台的高效快速运行,及时为民营企业发展解燃眉之急。放宽资产评估、用地或房产抵押的条件,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民营企业贷款比例和额度。鼓励银行向中小民营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五)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社会投资,加强带动能力强、具有共功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种商会、行业协会,赋予商会协会应有职能,比如,参与有关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制订,制定行业规范与标准,出具产品产地证明等。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原则,大力发展技术交易、会计、审计、法律、评估、广告、策划、经纪等中介机构。规范中介市场秩序,引导和支持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6)

最近,山东省出台了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意见》分八个方面共45条。一是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充分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二是放宽民营经济发展限制。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放宽民营业户名称、经营范围和出资限制。鼓励民营企业参股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服务业。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鼓励民营资本依法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教育公益事业。支持民营资本参与药品生产经营。交通运输业全方位向民营经济开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三是鼓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加快完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对民营企业专项资金支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四是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财政、金融和土地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强化对民营业户的担保服务。推动和促进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完善对民营业户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民营业户财政支持。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土地支持。五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创业税收费用。鼓励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民营企业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扶持担保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减免民营企业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及农业项目税收。扶持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展。六是优化结构,提高民营经济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产业园区和各类市场。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和区域结构。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强民营业户的管理。七是加强培训,引导更多人才进入民营经济领域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经济领域就业。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民营经济发展。提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素质。强化对民营经济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八是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收费管理,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规范民营业户经营行为。认真做好民营业主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联、各类行业协会和商会作用。保护民营业主的合法权益。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7)

中图分类号: 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徐州市的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加,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发展迅速。2015年,徐州市民营经济增加值总量达3035.93亿元,在全市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达61.2%;上缴税收285.83亿元,在全市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达41.8%。目前,徐州市中小微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的九成以上,全市50%以上的税收由中小微企业提供,民营经济在徐州市经济总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市场竞争力下降、企业盈利空间降低以及发展受限等诸多难题,急需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破解,从而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不断增强徐州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动力。

一、徐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的SWOT分析

(一)优势

1.完善的政策。为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有效化解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徐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通过打造优质的融资环境、构建良好的融资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方式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帮助,从源头上解决了徐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

2.开放便利的平台。徐州市政府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中突出强化服务,创新载体,着力打造四大平台,助推全市中小企业和谐发展,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搭建融资平台,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短缺瓶颈;充分发挥云服务平台的作用,服务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平台,构建信用评价体系,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大数据平台,利用企业云计算大数据的优势,充分挖掘企业实用信息,提高企业应对市场的能力。

(二)劣势

1.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徐州地处苏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苏南地区有很大差距,民营企业起步较晚,发展缓慢,企业规模较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形成优势。规模的限制导致很多企业可担保抵押的资产很少,难以从金融机构取得所需资金,更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去筹集资金,从而导致很多企业发展中遇到资金短缺问题,限制了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2.民营企业管理混乱、发展方向不明确。民营企业起步较晚且多为家族式企业。家族式管理模式在民营企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在维系企业团结、提高凝聚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升级,其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因此,将民营企业逐步改造为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显得尤为迫切。

(三)机遇

1.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为徐州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机遇。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中,徐州被确定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徐州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能够提升徐州民营企业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程度,便于徐州企业深度开展国际合作,拓展企业发展所需的材料采购和资金筹集的渠道,产品销售市场更加广阔,从而为做大做强徐州民营经济提供了很好的机遇。

2.进入高铁时代带来的机遇。随着2011年京沪高速铁路全面开通,以及徐兰、徐连客运专线的加快建设,徐州已经率先进入高铁时代。徐州到北京、上海仅需两个多小时,进入长三角、环渤海重要城市两小时经济圈,大量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将会加速向徐州集聚,一大批新兴产业将会伴随高铁时代而兴起,为徐州带来众多的发展商机,也将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的物流成本,不断提升徐州市民营企业的盈利空间。

(四)挑战

1.民营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缺乏市场竞争力。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消费者行为偏好的不断变化,很多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投入少等原因,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民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应积极创立企业的自主品牌,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产品及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加大研发力度,掌握核心技术,将企业做大做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民营企业处于产业价值链末端。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许多处于产业链末端的企业开始实施全产业链战略,使得企业有可能从事并不熟悉的种植、加工等产业而影响了企业原有的利润实现模式。因此,处于产业链末端的民营企业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将末端产业做大做强,做精做细,提高末端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加快发展徐州市民营经济的对策建议

(一)全面落实国家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首先,政府应进一步深化和落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各项配套措施,发展和壮大中小企业专业化融资平台,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合作,搭建银企对接桥梁,从而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的资金短缺难题。其次,加快出台政府采购扶持民营企业政策,提高政府采购民营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减少和合并行政审批事项。第三,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更新观念,积极谋划民营经济发展。第四,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引导民企集群集聚发展。

(二)民营企业应注重内涵发展,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首先,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发展模式向集约型发展模式过渡,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其次,通过实施创新驱动,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创新发展是民营企业的动力和源泉,民营企业要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力度,坚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民营经济只有依靠不断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第三,加强民营企业自身信用建设,构建良好的信贷环境。民营企业必须立足企业长远利益,恪守信用关系,树立信用观,按期偿还到期的各种贷款,促进偿贷业务的良性发展,不断加强诚信教育,从而为民营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信贷环境。第四,加强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企业应变风险的能力。民营企业要建立健全组织结构,不断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财务管理,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步提高理财能力,不断增强企业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促进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

民营企业由于在徐州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成为推动徐州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推动科技进步以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具有大企业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全社会要关心爱护民营企业,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要把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监督。切实提高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透明度,增强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参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共识,进一步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其次,要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方面满足民营企业需求的社会中介组织,不断加强中介民营企业行业自律性组织的组织协调作用;第三,通过立法规范相关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使其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服务,发挥其在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徐州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8)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方案》。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健全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创业的支持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大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总量提升、经营者素质水平提高、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增长。

二、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发展

我市切实把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园区经济、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突出抓好。进一步开放个体私营经济进入的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投资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民营经济都可以进入。支持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金融服务业、社会事业、文化产业等。引导民营经济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自觉服从宏观调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推动和扶持民间投资向政府鼓励的产业领域集聚,推动和支持民营经济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支持民营企业收购、兼并或参股国有、集体企业,支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

三、大胆放手民营经济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摆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亲自抓,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抓、共同抓。破除一切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弊端,废除一切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真正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四、政策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抓好对国家和自治区鼓励、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实。以监察部门牵头成立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督查机构,强化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每一项政策的激励引导效应,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加以补充完善,不允许任何部门、单位打折扣,不允许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推诿扯皮。

五、开展宣传和表彰活动,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过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社会各界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统一到落区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上来,鼓励全民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表彰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XX年年2月,龙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龙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州市消费者协会、龙州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协会共同表彰XX年度贺州市101家“诚信经营户”。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地位,增强他们的荣誉感。

六、提高行政效能,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全区开展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认真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现象,查处行政执法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XX年年,龙州市个体、企业登记机关围绕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想办法、探索新举措,提出一切为了企业、方便企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如:个体、企业登记机关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放宽了企业登记审批权限,企业登记除部分特殊行业外,其余企业的设立、变更登记均实行“一审一核”或“审核合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100%能做到当场办结,XX年年企业年度检验工作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100%做到当场办结。同时还建立了企业联系人登记机制,加强了与民营企业的联系。

七、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工商、公安、卫生、文化、商务、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质量技术监督、新闻出版、药品监督管理、烟草专卖、通信管理等多个部门,在条件成熟时,对不涉及国家社会和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自然资源开发、公共资源配置和不属于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实行“登记注册互联审批制”,即:按照“一家承办、抄告相关、互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政务流程开展企业登记,帮助非公有制主体尽快进入市场。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力拓宽融资渠道

各县(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损账补偿和奖励、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产权或股权转让吸引民间、区外和境外资金。支持发展典当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设备租赁业,发展了典当公司2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1户、设备租赁3户,为私营企业融资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服务。支持商业银行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守信用、能增加就业、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全市商业银行优先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万元。

九、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大力促进自主创业

十、完善创业支持服务体系,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

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扶持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和改进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管理,简化登记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引导民营经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广成功运用农业“公司+农户+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

商务部门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外引内联。加大招商引资和“百企入桂”的力度,实施我市个体私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以加强经贸考察洽谈为手段,努力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领域,扩大民营经济与各类经济体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凡办理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均可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登记,从事对外贸易活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出口加工企业进入出口加工贸易区。民营企业在出口退税、产品认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参加国内外展销洽谈活动的摊位分配上,与其他出口企业享有同等待遇。推动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资办厂和参与境外资源开发。

各级发改委、经委等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咨询、质量管理、网上交易、法律事务、信用评估、人才培训等各种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信息网络,为企业发展提供快速、准确、及时的人才、技术、市场、融资等信息和政策导向。

十一、大力推动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积极支持、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业、种养业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的发展;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特别是以粮食、重要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入股兴办非公有制企业。对农村新办个体私营加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解决企业初期发展的困难。

指导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与农业种养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签订履行种养合同,引导发展“订单农业;培育发展农产品经纪人和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对农民从事农副产品注通中介经纪活动的,免于工商注册登记。

十二、发挥社团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挥各级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团的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作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提高素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组织广大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学习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法制意识,使其真正做到“文明经商、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爱国敬业、奉献社会”,从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我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如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档次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从事第三产业的占90%;知名产品少。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9)

纵观我市民营经济形成和发展,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萌芽起步阶段(1978-1987年)。改革开放之初,在我市稠城和廿三里两地自发形成了小商品市场,这是义乌民营经济起步的标志。当时的义乌县委、县政府从实际出发,于1982年率先开放了小商品市场,并确立了“兴商建县”的发展战略。二是稳步发展阶段(1988-1991年)。全国经济过热,通胀问题突出,为此,国家实行财政、金融双紧政策。在这样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我市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发展的时期。三是全面拓展阶段(1992年-XX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十五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定位,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至此,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逐渐成为全市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四是接轨国际阶段(XX年至今)。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市民营经济加速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致力在更大的空间、更高的层次上实现新的提升和发展。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呈现出五个特点:

(一)规模总量倍增,主导地位日益凸现。到XX年11月底止,全市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69780户,民营企业8831万家。浪莎、梦娜、新光、能达利等一大批民营企业在短短六、七年时间迅速成长,成为行业龙头企业。目前,占民营企业总数5%的龙头企业,实现了全市1/3以上的工业总产值。民营经济已成为义乌经济的主体和支柱,全市gdp、工业总产值、市场成交额、财政总收入的90%以上均来自民营经济。

(二)块状经济崛起,产业集群日益明显。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贸工联动”战略,依托市场发展小商品制造业,“小商品、义乌造”的块状经济迅速崛起。全市形成了针织袜业、饰品、服装、工艺品、拉链、化妆品、文化用品、玩具等十四大优势行业,其中饰品产量占全国的65%以上、袜业占35%以上、拉链占30%以上,呈现出“小商品,大产业”、“小企业,大集群”、“小规模,大辐射”的发展态势。

(三)创新能力提升,品牌意识日益增强。目前,全市共有高新技术、科技型民营企业69家,建立各类研发机构52家,其中省级研发中心2家。民营企业资本投入结构逐步优化,去年投入技改资金24亿元。全市累计引进意大利、韩国等先进袜机3万台(套);伊美公司投入技改资金2亿元,引进德国布鲁克那bopp薄膜生产线;百思得公司和威龙公司共同投资3.5亿元开发氨纶新产品。创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共注册商标5000多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件、浙江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30件(只)。(1)

(四)主动接轨国际,发展空间日益扩大。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去年我市经济外向度为33.8%,比XX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全市拥有自营出口权的民营企业264家,实现自营出口7.3 亿美元。市场外向度达50%以上,年出口标准集装箱货柜20万只,有5000多名外商常驻义乌从事小商品采购,市场商品已辐射到全球188个国家和地区。目前,我市已有1500多人在国外设窗口、办市场、建基地,形成了市场、商品、商人“三位一体”的对外输出格局。

(五)主体构成优化,整体素质日益提高。许多家族制民营企业已由“前摊(店)后厂”向公司制企业过渡。全市现有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的民营企业53家,年纳税超100万元的民营企业155 家,年出口超500万美元的民营企业20家,形成了规模企业、中小企业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此外,经营者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去年我市组织外语、电脑等各类实用培训10多万人次。在民营企业家中有全国人大代表一名,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分别占35%、36%,外来务工人员当选市人大代表有11名。

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促进了综合实力快速跃升。我市经济之所以在近年来国内市场不够景气的情况下,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很大程度上依靠于民营经济的先发和活跃。二是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农村社会分工和农村经济的专业化,推动了块状经济崛起。去年,全市三次产业比例为4.2:52.1:43.7。三是促进了城市化快速推进。近年来,通过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民间资本成为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在去年100亿元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民间资本占到70%以上,大大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从1995年的15.8平方公里,迅速拓展到45平方公里。四是促进了社会就业。68万户籍人口的义乌,为社会提供了100多万个就业岗位,其中吸纳了60余万中西部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为统筹区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加快义乌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我市民营经济之所以能迅速崛起,关键在于抓住了两个机遇,一是在计划经济日用品严重短缺的特殊环境下,凭借改革的“先发效应”形成的区域间、城乡间一系列落差优势的发展机遇;二是中央确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发展机遇。我市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中,致力优化“四个环境”。

(一)提供积极的政策环境。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一个放宽”(即放宽个体户工商登记),“两个发动”(即发动千家万户发展种养业,发动千家万户发展工商业),“四个允许”(即允许农民经商、允许农民从事长途贩运、允许开放城乡市场、允许多渠道竞争),“五项扶持”(即政治上鼓励、资金上照顾、技术上指导、法律上保护),到九十年代的“以商促工、工商联动”、“强化产业支撑”、“经济发展六项奖励政策”等,这些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进入新世纪,我市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大提高。在降门槛方面,在原有的宽松政策基础上,再实行“四个放宽”,即:放宽股东资格条件,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限制(法律法规限制除外),放宽注册资本到位时间、数额、出资方式的要求,放宽工业区新设企业和市外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条件。在筑平台方面,大力实施“贸工联动”策略,加速义东北和义西南两大产业带开发,鼓励民营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在促提升方面,积极实施“名牌带动”策略,鼓励企业争创品牌,推动产品品牌化、品牌名牌化。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和建立部级研发中心,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20万元。在强服务方面,我市着力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上下功夫,开辟了外商投资专窗,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受到了广大民营企业的欢迎。

(二)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一方面,精心做好“市场硬件”文章。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市已形成以中国小商品城为龙头,以各专业市场、专业街相支撑,以要素市场相配套,以国内外分市场相呼应的多层次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目前,我市正加快32.4平方公里的国际商贸城建设,其中一期市场已投入运行,建筑面积达88万平方米的二期市场已结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另一方面,精心做好“市场软件”文章。深入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健全市场准入和重点商品监管制度,对市场商品实行划行归市,促进商品营销专业化;坚持打防结合,依法强化商品质量管理,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各

类企业、个体工商户2.9万余户(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362起;强化税收依法征管,大力推行建帐建证,全面推行银行网点申报纳税。广泛开展“打造信用市场、创建信用商位”活动,进一步完善信用登记查询、评价、监督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

(三)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在产权制度方面,不搞唯成份论,积极对公有制经济进行民营化改造,在竞争性领域确立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目前,义乌基本完成国有、城镇企业改制工作,除电信、供电、金融等国家专营领域外,公有制经济基本上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在土地使用制度方面,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自1991年以来,共出让各类用地2.3万亩,筹集建设资金130亿元。在投资体制方面,建立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方式市场化的新格局,在市场建设、旧城改造、社会事业等基础产业领域,确立了民间资本的投资主体地位。在金融服务体系方面,义乌金融部门破除“贷公不贷私”观念,早于1982年率先在全国开办了个体信贷业务,允许个体工商户开立结算帐户,“成份”障碍基本扫清。目前全市60%以上贷款流向民营企业。同时,积极筹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缓解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收购股权、控股上市公司等,争取“借壳”上市,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四)健全有序的就业环境。我市从建立“三张网”着手,进一步完善就业环境。首先是建立了城乡统筹就业网。制定出台《义乌市推行城乡统筹就业实施意见》,打破城乡就业壁垒,构筑起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城乡一体劳动就业制度。其次是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网。全方位开展劳动保障年检,重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发放工资、参加社会保险,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对“欠薪大户”由专人负责,实行实时监控;在劳动监察大队、镇(街道)劳动社会保障服务所建立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劳动纠纷;定期召开劳动纠纷处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重大劳动纠纷;同常山等劳务输出县市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互动机制”,提高劳动者的法制意识和维权观念。再次是建立了公正司法保护网。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相衔接试点,构筑“大调解”格局。一季度,全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15起,调解成功率达99%。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对民营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平等的司法保护。

三、推动义乌民营经济新飞跃的基本思路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民营经济的集聚化、科技化、国际化、规模化、股份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与此同时,我市民营经济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较低、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人才缺乏等问题进一步凸现。这些矛盾和问题,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同时显现,标志着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正在进入一个增长转型的关键时期,面临着提升发展水平,再创新优势、实现新飞跃的历史性任务。 《3》

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市民营经济新飞跃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市场长盛不衰为核心,以国际化和工业化为重点,强化三大意识,构建三大平台,不断增强我市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具体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重点:

(一)强化规划意识,构建大发展平台。以建设国际性小商品流通中心为目标,加快国际商贸城建设,大力推进市场现代化和经营国际化。围绕制造业产业链、市场消费产业链,加快培育新兴行业,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境外专业馆和国内精品馆,吸引知名小商品制造企业到义乌直销。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提升市场信息化水平。以建设国际性小商品制造中心为目标,建设先进小商品制造业基地。大力实施“贸工联动”和“名牌带动”,加快义东北、义西南两大产业带开发建设,做大做强优势行业和企业,努力造就具有“小商品、义乌造”鲜明特色的块状经济。

(二)强化国际意识,构建大接轨平台。一是要完善“大通关”体系建设。加快国际物流中心二期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管理、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加快通关速度,提高通关效率。二是要提升义博会外向度。筛选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出口优势明显的日用消费品为参展产品,完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提高境外企业参展比例,优化参展企业地区结构。三是要积极引进国外知名采购主体。积极引进国际采购商、连锁超市、外贸机构来义乌采购商品,扩大义乌市场份额。四是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引导经营主体到境外设立贸易机构和商品专业市场,建立国际营销体系,增强跨国销售和经营能力。

(三)强化创新意识,构建大提升平台。致力科技创新,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加强与大院名校的科技对接,支持规模企业建设研发中心,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国际一流生产装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际性小商品研发中心。致力制度创新,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通过实施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做强做大,加快企业上市步伐。致力管理创新,完善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健全高级人才培训体系,提高民营企业家素质。

四、当前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当前,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和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应该看到,实现民营经济转型,现阶段面临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对民营经济的社会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经济创造了更加宽松的政治环境。但目前社会上对民营经济的歧视仍未彻底消除。与公有制经济相比,与外资形成的经济成分相比,民营经济得到的仍是“次国民待遇”,对不同所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税收等方面的两个标准、两套政策、两种待遇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促进规范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建设滞后。一些法规的某些条款已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如《民法通则》中对民营企业法人解散或破产时“进行清算”规定比较抽象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同时,随着新型服务业不断拓展,如汽车陪驾业等一些新的服务领域层出不穷。但因缺乏法律依据,有关部门在审批、办证时难以把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三是政府对民营经济的管理有待改进。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计划经济管理手段仍然较多,突出表现在审批手续繁、环节多、效率低、周期长,企业负担较重;宏观调控力度不够大,政府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四点建议:[4]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10)

(一)成立*县民营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县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工作。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府办、发改局、人事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统计局、科技局、经贸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质监局、外事侨务局、人民银行、工商联、总工会、临江工业园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中小企业局,由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县民营经济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研究提出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对民营及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二)理顺关系,原由县工商联负责民营经济管理的职能划转县中小企业局。

(三)在县中小企业局设立*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构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厂房、土地供求、人才招聘、产品营销等公共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公布全县新供用地的规模、区位,产业引导及其他相关业务营销等服务信息。

二、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

(四)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难问题。每年在工业园区和新上的工业园用地指标中不少于40%,用于解决民营企业发展所需用地。

(五)产业转移工业园优先安排主导产业特色明显、掌握核心技术,产业链长,税收好的民营企业进园,对该类有困难的企业购地款的30%可缓交1年。

(六)经省和市经贸、科技部门认定在孵化期内处于创业期的研发、设计、创意型民营企业,其租用厂房的租金在一年内由县财政分别给予10%和5%的补贴。

(七)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外,民营企业可以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各类工商企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粤府令第100号)办理。

三、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通道

(八)建立融资财政贴息机制。县财政从2009年起三年内,安排一定资金设立民营企业融资财政贴息基金。对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规范有效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或经省级认定的自身能够提供规范有效的融资担保进行贷款的自主创新民营企业及百强民营企业,县财政均按其担保额的0.1%给予补贴。

(九)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积极为民营企业创造条件,提供优质服务;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力争5年内有2家民营企业实现上市融资。

(十)引导创业风险投资参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支持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创业投资机构,对初创业期民营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发展前景好的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四、大力实施自主创新和名牌战略

(十一)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创新。经国家、省、市相关权威部门认定为创立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民营科技企业,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专项补助。

(十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自主创新研发机构。凡达到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标准的研发机构,由县财政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资金支持。

(十三)设立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9年起三年内,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与科技三项费用整合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实施名牌战略和自主创新,人才培训等。对利用金融机构贷款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在专项资金中适当安排贴息支持。对获得发明专利并形成生产规模的民营企业,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3万元,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五、大力推动全民创业

(十四)创优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落实企业投诉机制和机关办事责任追究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保姆式的服务。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宣传力度、激励民众创业和促进企业发展。

(十五)建立民营企业创业辅导基地。通过政府出资建设、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和企业股份合作建设等形式,加快建立民营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对合资建设基地的企业,政府优先安排其建设用地。

(十六)鼓励科技、专业人才创业。凡博士、硕士、海外留学生、归国人员进入民营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创业的,在2年内由县级财政给予厂房租金3—5%的补贴。

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七)建立产学研机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业活动,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县政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订立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推动骨干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结成对子,提高企业的科研能力。

(十八)实施民营经济考核。民营经济指标列入当年经济考核,对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入库税收增速排名列前的镇实行奖励。

(十九)建立民营企业联系制度。县领导及相关部门挂钩联系本地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密切关注民营企业发展,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十)鼓励兴办投资融资、技术支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等专业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服务。对为民营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服务机构,给予优先考虑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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