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管理办法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03 14:58:02

企业知识管理办法

企业知识管理办法篇(1)

2007年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通知》(粤府[2007]88号),正式颁布并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广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的重要内容。

本课题于2008年7月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经过调查和研究。在广泛征求河源市知识产权局、河源市科技局、河源市工商局、河源市版权局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该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学术建议稿——条文及说明》(以下简称《建议稿》)。专家组鉴定认为,建议稿以知识产权工作的创新及提升为主线,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将知识产权法律纳入企业组织管理战略之中,以促进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政府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参考文本.拟定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各类企业也可结合参考文本,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拟定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制度:建议稿对于指导和扶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运用.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有较强的指导作用。现就《建议稿》的几个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一、关于制定目的、调整范围和适用范围

知识产权被视为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应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越来越多的企业已意识到建立运行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于保护自身无形资产的重要意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将直接影响着科技产出和知识创新,从而影响企业乃至国家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激励企业员工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

对于企业来说.在经营过程中,其可能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赋予的其他知识产权。因此,《建议稿》根据现行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将上述知识产权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

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课题组认为,它不仅适用于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的各级各类员工.还应适用于来本企业实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有关人员。因为上述人员均可能因为职务或工作原因接触到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所以将其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二、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职责

为了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达到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的目的,企业须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审查批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计划;指导、检查、监督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指导处理与本企业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等。

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非常设机构,有必要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处理日常知识产权事务。《建议稿》第五条对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性质、地位、组成人员以及机构职责作出了规定。

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构建

《建议稿》构建了企业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查新检索、知识产权工作备案、知识产权成果归属认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知识产权保密和承诺、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宣传等制度。

(一)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是确保资产增殖保值的需要,是资产优化组合、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对其进行评估。

(二)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制度

建立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制度是现代企业高度重视的知识产权的战略之一。通过知识产权查新检索,不但可以获取科技情报特别是核心技术情报,而且可以提供决策依据,降低创新风险,防止低水平重复,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

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是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并予以保护的制度。通过备案,使企业的一切知识产权工作都纳入企业的管理、监督和保护之中,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案可查。

(四)知识产权成果归属认定制度

规定知识产权成果归属的目的在于明确智力成果的权属,划清产权界限,减少纠纷。《建议稿》第九条主要依据现行《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将员工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分为个人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和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对于个人非职务的知识产权创作活动产生的智力成果,权属归个人;对于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归属本企业,企业给予创作者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保护其署名权。

(五)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对知识产权档案进行集中管理,是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行政管理的工具之一。知识产权档案记载了创作研究的过程和最终成果,也是继续开展创作活动的条件。知识产权档案能起到维护企业、个人合法权益等作用。

(六)知识产权保密和承诺制度

建立知识产权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可以减少因泄密而造成的损失。与企业的知识产权接触的人员包括企业的内部人员和可能的企业外有关人员。因此.需要针对各种情形和各种人员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保密和承诺措施。

(七)知识产权合同制度

经济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运用到合同。知识产品的产生、使用和处分过程比较复杂.尤其需要合同来进行规范。知识产权合同既可详细地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又能作为权利义务的证明。

(八)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原则性规定

企业之问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降低竞争风险。

(九)知识产权宣传制度

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观念,企业应设立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基金,用于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关于专利管理

(1)专利申请管理。企业的各类发明创造,应遵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来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2)专利申请人的确定。委托研究项目和共同研究项目,专利申请人的确定按合同约定执行。第一申请人是本企业的,专利申请工作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直接管理。

(3)专利申请审查程序。设置专利申请审查程序,可以确定其专利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避免日后纠纷,也有利于企业对员工的发明进行指导和管理。

(4)专利申请审查结果。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对企业员工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后会产生不同结果。对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发明创造,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专利申请手续;不适合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发明人说明理由。

(5)专利法律状态调查。通过专利法律状态调查,可以确定研究成果的可专利性:专利引进时的专利法律状态调查,还可以确定引进的专利是否合法有效,增加谈判筹码。

(6)专利文献检索。专利文献检索是企业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制度的具体运用。通过专利文献查新检索,不仅可以获取科技情报特别是核心技术情报,也提供了决策依据,降低创新风险,防止低水平重复。

(7)技术引进。技术引进是企业利用他人知识产权的重要途径。通过技术引进,可以加强企业的竞争力,甚至推动经济增长模式发生转变。在技术引进中,为确保所引进技术的合法有效性。应在事前要求许可方提供专利项目清单,并进行相应的专利文献检索和法律状态调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技术引进协议,要尽量避免限制自身发展、改进引进技术和有碍申请改进专利等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以便于企业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的专利技术。

(8)产品出口。出口产品时,应事先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9)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专利实施可使专利价值最大化,或者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而获得新专利。许可贸易包括转让或受让已申请专利的技术,许可或被许可专利技术及与专利(申请)相关的技术秘密(know—how)。

(10)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合同。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合同是知识产权合同制度的具体体现,企业在进行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时,应与当事人签订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合同。

(11)专利转让合同。凡是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应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后再签订专利转让合同,不得在专利申请前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12)在职员工的保密义务。企业的知识产权无论是在研发阶段还是在研发成功后,保密工作都异常重要,一旦泄密,就会使企业丧失竞争优势。在职员工接触到企业的知识产权,需要其承担保密义务。

(13)非在职员工的保密义务。与企业的知识产权接触的人不仅包括本企业的在职员工.也包括非在职员工,某些企业外的人员也需要承担保密义务。

(14)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企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侵权行为时.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处理侵权纠纷。

(二)关于商标管理

(1)商标管理工作的范围。商标管理工作是涵盖商标工作战略规划、具体计划、商标工作管理制度、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终止的全过程管理。其范围包括商标事务咨询、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纠纷调处、商标监督、商标专用权引进与转让等。

(2)新产品商标管理。开发新产品需使用新商标的,应于新产品投放市场前申请商标注册,以获得商标专用权。新产品出口也应调查产品出口所属国家(地区)的商标法律状况。

(3)商标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前,如果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仍有市场前景,则应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

(4)商标转让和受让。转让企业注册商标和受让他人注册商标,必须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请企业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合同事宜。

(5)注册商标保护。企业员工应注意保护本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发现存在仿冒、假冒和淡化等侵权行为时,应及时向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报告,以便调查处理。

(三)关于著作权管理

(1)《建议稿》第三十四条是关于著作权管理中所涉及的相关术语的解释。

(2)《建议稿》第三十五条是关于企业及其员工取得职务或非职务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依据的规定。

(3)职务软件著作权可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自愿登记。

(4)《建议稿》第三十七条是关于职务软件著作权转让的规定。

(5)《建议稿》第三十八条是关于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规定

(四)反不正当竞争管理

竞争对手有损害本企业利益和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有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奖励和法律责任

(一)署名权和获得荣誉、奖励的权利

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员.有在相关成果文件上注明自己是该成果完成人并获得相应荣誉、奖励的权利。

(二)发明人的权利

被授予专利权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按照专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请求专利权持有企业发给奖金:专利技术实施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按照专利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请求企业支付酬金或提成。

(三)知识产权泄密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造成知识产权流失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四)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企业知识管理办法篇(2)

随着历史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以及教育体制不断的完善。现在全国很多的高校都创办了很多的校办企业。这些企业为高校的发展和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是校办企业所以也会受到“校办”这个组织的影响,在其发展上就会有一定的限制性。相对于其他的企业来讲,校办企业在其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日渐凸显出来。财务作为企业流通的血液,财务管理是保证企业正常发展运作的基础。本文就对高校校办企业存在的问题已经相应的策略做了如下分析。希望能对校办企业有一定的帮助和启示。

一、高校校办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校办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相关的国家税务政策学要不断更新和掌握

校办企业的财务人员基本都是从专业的高校毕业的会计师、经济师。他们都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并且经过很强的系统的相关培训,对于财务的相关知识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校办企业在建立起完善的财务管理模式上就显得非常容易。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变化,要求财务人员在注重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对国家相关财税政策不断及时更新和掌握,以免导致校办企业的在财务管理中效益低下。同时也存在一些人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利用相关财务管理的职能,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钻法律的空子,这都导致一定程度上在校办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相关的隐患。[1]财务人员对国家相关税务政策更新和掌握的不及时,在现如今的校办企业中比比皆是,使得校办企业在财务管理问题很多相应的政策不能如实的进行下去,不能让企业正常运转。这是现在很多校办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

(二)资金管理不够到位

校办企业没有良好的资金管理手段,使得校办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有很大限制性。再加上校办企业在资金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导致很多的财务管理者在财务管理的时候出现很多多开户头的现象。这种现象就导致财务管理者在管理资金的时候出现结构失调。不能保证资金在企业中正常运转。资金管理是校办企业能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财务管理人员对资金管理的不到位,使得本来就非常紧张的财务资金更加雪上加霜。而且很多的校办企业在运营的过程存在赊账欠账的情况,导致很多应收的款项收不上来,占据了很大的流动资金,使得校办企业的使用资金显得捉襟见肘。甚至出现依靠贷款的方式来维持运营企业的发展。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和会计核算不全面

在资金的管理上存在入不敷出的现象,这些都是高校校办企业在财务管理上的不规范和会计核算不全面导致的。校办企业制度不完善,一直是阻碍高校校办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改善校办企业财务管理问题上的有效策略

(一)加强完善校办企业财务制度和奖励机制

制度是一个企业的灵魂,在我国目前的企业制度条例中,不仅要对企业的财务有完善的制度还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奖励。这就要求校办企业的财务管理形成一定的风险意识,建立起富有成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在面临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时就能实施全面的防范和控制,通过一些预算、识别等手段帮风险降到最低。所以要把规避风险控制当做校办企业财务管理上的基础制度。[3]校办企业要把一些实际利益落实到员工自己的身上,根据风险责任和收益对等的原则,把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奖励,持股等多项机制相互结合起来,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利益链。

(二)提高校办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与时俱进

在我国目前的状况下,很多高校校办企业不能良好的建立起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有很多的校办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自身知识还不足矣完全掌握企业财务。也就导致了财务核算的准确。这时校办企业应当对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在提高他们财务知识的同时提升他们的法制观念,让他们明确知道自身应当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愿意掌握更加全面的财务管理知识,从而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做出实际的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就要对校办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校办企业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显得更加急迫。争取在短时间内提升他们在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

(三)对校办企业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财务管理是企业正常运转的血液,所以要时刻为公司注入新的血液才能让企业时刻都保持在盈利状态。所以,校办企业要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防止企业漏洞的产生,要时刻关注现在其他企业的管理技术和模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要时刻明白企业要在管理上收效益,而不是在投机取巧中完成企业的盈利。时刻关注国家新闻财经法规。在国家政策的允许下,尽量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校校办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为了保证校办企业能在以后的道路上越走越顺利,目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整合财务管理的问题,通过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奖励机制、提高校办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自身素质、对校办企业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是保证校办企业能正常运转的必要途径。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在以后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让校办企业走的更远。因此,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对高校校办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有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胡南南.高校校办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会计之友(中旬刊),2010(10):87-89.

企业知识管理办法篇(3)

2.知识产权管理办法...4

3.专利管理办法...8

4.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13

5.商标管理办法...16

6.技术合同管理办法...19

7.技术合同管理办法...22

8.保密协议...26

9.科研档案管理规定...29

10.知识产权奖励办法...33

11.发明创造奖评分表...35

12.成果排名分配系数与权重系数规定...38

13.附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名录...40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概述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不断推进,我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在这个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的时代,企业间竞争乃至国家间竞争已实质演变为知识的竞争.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但如何在实现创新后又不致被他人仿冒,或如何以最合理的方式管理和转化创新成果,这是当前企事业单位面临的重大挑战。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企业要不断壮大,就必须一手抓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一手抓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管理,特别是必须采取各种的竞争手段与保护措施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而建立和发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今天企业间的竞争已是对知识的产出、实施,转化等全方位的竞争.在发达国家的很多企业中,知识产权制度被视为是企业的生命线。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也意识到建立运行良好的簇新制度,对于维护企业无形资产、啬企业市场效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的好坏也将直接影响着我国科技产出和知识创新,从而影响企业乃至国家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能力.所以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是现代企事业单位科技与经营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知识产权管理实际就是企业知识资本的优化管理.通过技术层面对企业知识资本的整合,挖掘企业固有的隐性知识,吸收和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经验,将知识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地转化为企业效益.对于初次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企业来说,在建立全面完整的管理规范之初,还应包括完整的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组织规范.这一类组织规范应涵盖以下内容: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及此类人员的任职期限等;管理部门在管理企业知识产权事项方面的职责、与其他日常管理部门的关系等.

制订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是企业根本制度上的构建,也是管理方法、管理理念的全新革命,其通过企业有系统地实施,而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内容可以用两种模式来确定.第一种模式是制订一份统一、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该管理规范由企业的最高决策层来制定;另一种模式是将一些比较原则性的内容集中在一份文件中加以规定,而将其他较具体、有较强操作性的内容在按照一定标准在另外几个文件中规定.采用第二种模式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规范时,还可以将原则性比较强的内容放在较高的决策部门来制订,比如说公司股东大会或公司董事会等,而操作性比较强的内容则由具体的管理部门按照前一份文件的内容制定。对于一个规模较大、知识产权事项在企业的经营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公司来说,采用第二种模式更为合理,企业的总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由企业的较高决策层来确定,同时,针对具体事项的灵活决定权交给具体的管理部门,使得企业对变化的市场形势有较快的应对措施.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来说,采用第一种模式是比较明智的选择。规模较小企业的董事会与具体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往往具有相差不大的人员构成,这两个机构的决策频率相差也不会太大,而且将所有的规范放在一个文件中还可以较大程度地避免规范之间的逻辑缺陷.

与任何其他类型的规范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一样,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也应该具有完备性、逻辑的自洽性和可操作性。规范的完备性,要求制订出的管理规范应当能够预见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绝大邵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需要规范的事项,并且对这些可能发生的事项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完备性并不意味着规范的制订者能够预见未来可能发生的所有事项,当然,规范的制订者应当使用一定的技巧,比如说采用原则性条款等方式使管理规范的涵盖范围发生模糊,藉由法律解释的方式来扩充规范的范围.逻辑的自洽性则有多层次的含义,首先是要求规范本身以及与某一规范相关的其他规范等使用的概念应当一致,这种一致包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两部分;其次是要求规范当中使用的命题应当一致,不能出现此是彼否的情况;第三是要求整个规范应当是一个自圆其说的整体,规范的不同部分相互支撑,使规范完整的内容都已具备,并且没有与规范事项不相关的东西。可操作性从规范本身来讲,是要求规则本身确定了所需规范事项的人、事、责任、时间、行为等要素;从需要规范的事项角度来讲,则要求一旦相关事项发生,与事项相关的人能够从管理规范中找到相应的规则来确定其行为和相应的责任。从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可操作性还要求根据规范所从事的行为是可以实现的,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需要建设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培植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使知识产权工作成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综合的防御、维护、反侵权体系,包括本单位所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制度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成果的权利归属和管理、确立相关评定中的知识产权标准、对鼓励成果产出和转化的奖励及利益分配、签定知识产权合同,保密规定,维权措施等多个方面.由于每个企业所在的行业,企业规模;企业成长阶段等因素都存在差异性,因此,应当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一套最适合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本单位员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利用单位名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单位。

(一)完成本单位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单位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单位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利用本单位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利用本单位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2.利用本单位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七条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单位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第八条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九条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管理工作由专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技术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研究项目下达的主管部门报告,按本单位的规定提交全部科技档案文件,并提出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可申请专利的项目及时办理申请事项,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应申请专利而未申请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在研究过程中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者。

第十一条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完成科技项目合同约定或计划任务书的规定任务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本单位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填写鉴定申请书,要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鉴定。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科技档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包括档案密级制定、借阅程序等,对涉及本单位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应采取限制阅读措施。

第十四条对本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签定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在与其他单位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第十六条订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单位关于技术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分配等。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定技术合同。

第十七条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将依据国家和本单位的具体规定,给予包括发放奖酬金、提职、提级、职称评定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第十八条属于本单位的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设计人可按规定提取酬金。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单位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单位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依据规定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十条侵害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侵害人为司F本单位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必要时,提请政府机关处理或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点评: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从其在企业管理规范中的地位上来说,应当是一个企事业单位管理知识产权事项的核心.该规范可以有两种方案来确定其内容,一种方案是仅仅在该管理办法中规定一些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原则性规范,另一种方案则是在该文件中将所有与知识广权相关的事项确定下来。一个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也要求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这里所列举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是从企业当中实际使用的管理规范中挑选出来的.该管理规范遵循了第一种方案,规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一些总则性的内容,对知识产权工作涉及到的大体内容和不同种类知识产权包括的共性问题作了概括规定,在整个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中起到统领的作用.应在谊管理办法之下再制订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比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规范文件,而这些文件的可操作性就应当相应地提高。

但是,本办法在其所需要实现的目的上不是很清楚.这里我们需要注意区分在制订规范中两个不同层次的目的,一个是指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所需要达到的目的,另一个则是指制订管理规范需要达到的目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另外,本“办法”在某些具体条文的规定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尚需斟酌,如:

第二条,在企业的管理规范中,没有必要对知识产权其外延进行规范,这也不是一个企业的管理规范能够做得到的.而且在这里的列举中还出现了与国家法律、国际公约等不一致的地方。

第七、八条,这里实际上需要规范定义的是职务作品、职务发明等内容,因这方面的内容在法律上已经有规定,所以定义的内容可以省略,而关于权益分配等的内容则往往可以通过具体的劳动合同等方式来确定,或者也可以在具体的管理规范中确定,在这里进行统一规定不太合适。

第九条,此内容法律已作出规定,这里显得多余。等等.

有关知识产权的事项,在相关国际条约、国家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一般来说,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应当是这些法规在本企业的具体实现,所以应当尽量采用程序化,组织化的规范来确定法规中的内容在本企业具体实现的方式。

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专利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本单位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单位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单位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章专利的管理

第七条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部是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

(一)制定并实施单位专利战略,并纳入技术进步和现代企业制度规划中;

(二)负责对员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

(三)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

(四)办理本单位专利申请、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认定登记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专利广告证明等事宜;

(五)保护本单位专利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

(六)管理单位专利资产,防止专利资产的流失;

(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实施许可贸易;

(八)管理、利用与本单位有关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为科研、生产、贸易经营全过程服务;

(九)研究制定本单位的专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

(十)做好技术和产品进出口中有关的专利工作:

(十一)依法办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

(十二)筹集和管理本单位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

(十三)其他与公司专利工作有关的事务。

第八条本单位专利资产管理包括如下内容:

(一)专利技术开发;

(二)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科研档案和发明或设计人员流动的管理;

(三)专利评价、评估;

(四)专利申请、优先权、署名权、专利权;

(五)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及专利权质押;

(六)专利战略研究与制定;

(七)专利诉讼和向海关提请知识产权备案;

(八)其他与专利资产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专利资产评估:

(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

(二)以国有专利资产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或者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

(三)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四)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单位的专利资产评估,应委托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本单位在产品、技术开发立项之前,知识产权管理部必须和相关业务部门一起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与分析,避免重复研究与侵权,同时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能获得最大市场利益的有关技术路线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建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及完成后,要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

第十二条单位开展对外贸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进行项目专利检索:

(一)技术、成套设备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

(二)未在国内销售过的原材科和产品的进口;

(三)未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过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出口。

第三章专利的申请

第十三条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获得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现在和潜在市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法律的保护。

第十五条专利申请的提出

(一)凡欲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填写本单位《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见附件),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填写“申请专利的主要内容”栏时,应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技术特点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有益效果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并根据已知技术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性作出评价;

(二)部门专利管理员应在“部门初审的意见”栏,就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法有关规定作出初审的意见;

(三)部门专利管理员将此表交至知识产权管理部;

(四)专利申请审批需要加快的,专利申请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需加快理由,同(专利申请表》一并交到知识产权管理部。

第十六条专利申请的审批

(一)知识产权管理部由专职人员对申请专利的友明创造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专利性审查,并将检索的情况及专利三性审查意见填入《专利申请表》中;

(二)知识产权管理部领导审查《专利申请表》并签字;

(三)知识产权管理部将《专利申请表》报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审批;

(四)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知识产权管理部将“专利申请表”复印件返回到申请部门,进行专利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专利申请的办理

(一)专利申请根据其经济价值、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分为:普通级,重要级、重大级。

1.普通级专利申请,是指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均一般的专利申请;

2.重要级专利审请,是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或市场竞争价值的专利申请;

3.重大级专利审请,是指创造性高,属国内外首创,代表技术潮流或发展方向,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使公司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专利申请。

(二)部门专利管理员通知发明人或设计人按《专利申请须知》(附件)的要求,提供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或专利申请文件交知识产权管理部。

(三)知识产权管理部根据专利申请重要性等级的不同,按不同的方式办理。

1.普通级专利申请的办理: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管理部直接办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管理部直接办理或组织本单位专利申请人办理;

2.重要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管理部在组织本单位专利人、发明人、相关技术人员或专利机构人进行讨论,确定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单位内部专利人或委托专利事务所;

3.重大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管理部组织本单位优秀专利人、发明人、相关技术骨干或资质较深的专利机构优秀人员进行详细讨论,确定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单位内部优秀专利人或委托资质较深的专利事务所。

第四章专利的许可使用

第十八条本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签订相关合同时,合同应当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等技术成果归属的条件,并符合国家和本单位相应规定。

第十九条本单位与国内外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的合同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和相关技术秘密的归属;

(二)本单位与合作方或者承接方对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的转让、许可等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方式;

(三)本单位与合作方或者承接方投入的物质条件、资金及研究人员智力劳动各自所占比例以及对专利实施取得收益的分享办法和比例。

未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未约定的,项目中产生的专利权和相关权益由承担者持有或所有。

第二十条本单位在引进技术,进口产品或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技术、产品作为投资时,责任部门应将其技术、产品包含的专利技术项目,报知识产权管理部进行检索。知识产权管理部根据检索情况,提供检索报告,为谈判、签约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引进技术涉及第三方专利时,应有担保条款,明确双方在涉及第三方专利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管理部根据单位发展要求,应积极为单位实施国内外专利技术服务。各部门对单位持有或所有的专利技术,应积极实施,本单位无条件或不能充分实施的,应适时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实施他人专利技术或许可他人实施本单位专利技术,应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到合同签订地或者被许可方机构注册地或专利实施地专利管理机关认定登记。

第二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含有专利许可内容的技术转让合同的谈判、签订,应有知识产权管理部专利管理人员参加,并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专利的保护

第二十五条单位及员工有权保护本单位专利权不受侵犯,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报知识产权管理部;并帮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可请示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同时,单位应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侵犯本单位专利权的行为包括:

(一)未经我单位许可生产、销售与本单位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二)未经我单位许可进口与本单位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三)将我单位专利号标记在产品上进行销售,假冒本单位专利产品的行为。

(四)使用上述侵权产品的行为。

(五)未经我单位许可展示与本单位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和技术,以及从事招投标活动。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专利权益涉及海关保护的,要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

第二十八条请求调处专利纠纷和进行专利诉讼。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办理,必要时可委托专利机构或法律事务部办理。对委托专利机构办理专利诉讼的,应有法律事务部参与,并将有关材料送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对其专利或专利申请,应依法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专利和专利申请,要予以论证确认并建立管理档案。具体事宜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

第三十条本单位应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掌握与本企业有关的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动向,对有损于本单位权益且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他人专利,应及时提出撤销专利权请示或提出宣告无效请示,排除不应授权的专利。具体事宜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

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编号:

名称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发明人或设计人

联系方式

专利申请类别

(在对应类别前划√)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等级

(在对应类别前划√)

普通级重要级重大级

申请专利的主要内容

部门初审意见

部门专利管理员:年月日

部门领导意见

部门领导:年月日

检索及审查意见

公司专利管理员:年月日

主管部门领导意见

是否加快:加快不加快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意见:年月日

审批意见

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年月日

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提供资料的要求:

1.所属的技术领域及有关的现有技术、引证反映现有技术的文件,写明所做的检索或查阅到的现有技术资料,包括本技术的历史背景和现状,说明现有技术的缺陷、不足或存在的弊病。

2.在对背景技术作了简要描述和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结合发明所取得的效果提出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也就是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任务。

3.清楚、完整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内容,以发明必要技术特征综合形式来阐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以必要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4.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即构成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解决方案的技术特征所带来的效果。

5.具体描述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详细描述实施的方式,列出各种参数与条件,并对照附图加以说明和描述。

6.对发明创造进行保护的技术特征,即区别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7.摘要,内容包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文字不得超过200字。

8.绘图工具绘制的附图一套,例如:电子产品的电路框图、电路原理图、机械产品视图、立体图等,每张附图大小不得超过18X25厘米。

点评:

专利管理工作是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技术型企业的生命线,专利管理工作的好坏将对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意义。专利管理制度包括了技术产生、利用和保护等一系列环节的内容,它将直接影响企事业单位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和核心竞争力的建设.

这里列举的《专利管理办法》较好地具备了规范的完备性.首先,谊管理办法申明确了企业实施专利管理的机构及其职责,从组织上给予了保证;其次该管理办法规定了从提交专利申请开始的一系列与专利相关的事项的处理方法,在程序上具较强的可操作性;再次,该管理办法还规范了与专利事项相关的人员的职责,使得分工合理,权责明确。

但是,该管理办法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1.规范的章节划分没有依据一个统一的标准;2.较多地引入了国家法律规范甲的内容,但是这些内容又没有注意到相关概念在法律上的完整含义,所以使得规范与法律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差异,可能导致相关人员在实施该管理办法时与国家法律相违背.

下面就谊管理办法的一些具体规定提出一些意见:

企业知识管理办法篇(4)

一、目标与要求

通过法制培训,使本市企业经营管理者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市方针的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诚实信用、依法经营管理的观念,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造就一支懂法律、懂经营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确保以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企工作进一步开展。

二、培训对象

(一)大中型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主要负责人;

(二)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高、中级管理人员;

(三)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培训内容

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制培训的主要内容分通用法律和专业法律两大部分,通用法律主要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依法治国方略和《*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宪法和基本法律;有关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市场规则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有关宏观调控与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关保护环境、资源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等。各经营管理者的主管部门按照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组织培训。专业法律的培训根据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落实教学计划作好安排。补充教材由市法宣办组织有关委办编写。

四、培训方法

(一)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法律知识,采取轮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还可以采取举办研讨会、专题辅导、法制课题调研等形式。

(二)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每人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

(三)市委党校承担市属集团公司和特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制培训。各委办局法宣领导小组落实本系统内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直属单位、部分大中型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企业各部门负责人的培训。

(四)其余经营管理者法制培训,由各主管部门、控股公司、

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大中型企业等组织实施。区县及街道、镇乡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由区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由私营企业协会、市个体劳动

者协会、市工商联组织实施。

(六)各培训单位应确保教学质量,每年将教学大纲、培训计划上报市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试考核

(一)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制度。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负责考试”的原则,在培训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知识考试,自上而下,分级负责,避免重复和遗漏。

(二)由*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市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制培训合格证》,各单位使用时需加盖本系统主管部门印章。培训时间、内容、考试成绩等项目由主办单位负责登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对学法用法成效显著的,应及时宣传并给予表彰;对不重视法律学习,有法不依,要及时纠正,通报批评;对违法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组织领导

企业知识管理办法篇(5)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2.043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2-00-02

0 引 言

知识产权即智力成果权,是人们对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及其文档,它是人类知识、经验、智慧和创造性劳动的成果,本身就是一种典型的知识产权。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机构,对自己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软件企业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在我国,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的法治意识还较为薄弱:在软件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中,很少甚至完全没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以致出现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本文将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探讨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实践。

1 软件著作权概述

提到软件的知识产权管理,大家最容易想到的是软件著作权。本文以软件著作权为例,介绍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

1.1 软件著作权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是从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须进行登记。目前,我国对计算机软件实行的是自愿登记制度。根据国家版权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软件著作权人可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申请。申请登记获准后,由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登记证明文件,作为知识产权权属的初始证明。

1.2 申请软件著作权的优点

由于软件知识产权权属较易产生纠纷,软件企业一般都会积极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除此之外,软件著作权对企业经济方面的作用还有:①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包括投融资、税收、出口政策等;②是申请“双软认定”的大前提,企业办理“双软认定”(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前,必须先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因为软件著作权证书是提交软件产品登记的必备材料;③可作为技术出资入股;④是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⑤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不会随破产而消失。

1.3 软件著作权登记过程

企业可由专人汇集著作权登记所需资料初审,提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专家会审,然后再统一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流程办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准备的材料:①源程序(前后各连续1 500行,共3 000行,若不足3 000行则全部提交);②文档(如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③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一份(若为个人申请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准备好以上材料并盖章签字后,可在官网上提交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根据最新通知,自2017年4月1日之后,将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待受理后,一般等待2~3个月会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另外,在申请软件著作登记时还需注意:软件名称的确定,尽量带有独特的版权标志,如已获认证的商标,企业的自有信息等,以起到公示的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有些工程师想等到软件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后,再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殊不知软件著作权登记只要求软件的独创性,而不是以软件的技术水平作为有效条件。因此,应尽量在企业软件产品进入市场前,就进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以防被他人抢先登记。

2 软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

除了文中提及的软件著作权,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还涉及商标、软件产品登记,以及专利的申请,权益和流程也略有差别,但它们都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财富,对于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应作为企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在制定时需统筹考虑。

2.1 建立企业级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当前,我国许多软件企业,因软件的权利归属不清、人才外流、管理不善,导致软件知识产权泄密和流失的问题比较严重,实践证明,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仅仅依靠企业一小部分领导的行政干预“治标”,而要依靠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才能“治本”。

软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仅要形成激励机制,还要树立明确的约束机制,防患于未然。通过有效的制度管理,控制和管理企业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资料,掌握市场的主动权,确保企业在发展中处于不败的地位。

2.2 设置企业级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在实践中,公司应特别设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该部门要包含总工程师以及法务人员,该部门的人员需全面参与到项目的售前、立项、合同、需求、设计、开发以及售后服务的每一环节。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有一名主要负责人,专门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审核事务,以避免在管理中出现缺陷。

2.3 制定企业级的规范合同模板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的合同主要有两类,一是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二是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软件开发或转让合同。

2.3.1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对我国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软件工程师作为一种职业,有很多特点,如,主要是年轻人,为智力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人才,但社会经验较少,易偏激等。因此,企业在聘用软件工程师时,一方面要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合同;另一方面应对保守企业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以及软件技术成果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

2.3.2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软件开发或转让合同

企业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以及委托其他企业开发软件时,应对软件的权利归属关系等事宜签订明确的协议,除了要明确软件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还要约定软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产物各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等。在涉及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转让软件产品及成果时,可采用签订软件授权协议或者转让合同的方式,以便明确约定软件使用权的转让方式、条件、范围、时间等事宜。

企业知识管理办法篇(6)

【正文】

1.巩固完善“一窗式”服务窗口,“一站式”服务平台,简化开办环节。开发区管委为了加大“四最”营商环境的建设,积极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按照市局统一工作部署,围绕企业开办,在服务大厅开办了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式”综合受理,税务、公安、税控设备服务商等部门集中进驻。运用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税控设备申领、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等业务整合为1个环节、1次办理;自7月31日,我市正式上线皖事通APP企业开办专栏以来,开发区积极宣传手机端企业开办专栏的运用,企业可以通过手机随时办、移动办,办理界面简单易操作,企业办事便利度、企业获得感和满意感得到极大地提升。

2. 压减开办材料。已将企业开办材料压减到一套3份以内,进一步减少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数量,新开办企业的材料,通过线上“一网”进行“一次采集”,做到信息在各部门间无缝对接、实时共享,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全程网办。

3. 降低开办成本。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服务, 7月20日起公章免费刻制已由四枚扩展至免费刻制五枚公章。8月30日起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税控设备。新开办企业,按申请人要求邮寄的,由开发区管委对政务服务办理结果提供免费快递服务。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全面落实市市场监管局推出的《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全程电子化企业开办全程帮办暂行办法》,免费为企业提供全程帮办服务。

4. 提效率。为了持续提升企业开办网上大厅服务功能,不断优化企业开办系统,推行企业标准化登记和智能化审批,市场监管分局企业开办已开展了“审核合一”,实现不见面审批,减少流程,压缩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配备了“企业商事登记全业务自助一体机”、“ 个体登记智能审批机” 有效提高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的质量和效率,真正把“不见面审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了“不打烊”“零见面”办理营业执照。

5.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依托企业开办业务系统,皖事通APP企业开办专栏,打通信息共享通道、信息无缝对接,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一日办结”。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控制在4小时以内,企业开办全流程控制在1个工作日以内。

6.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为破解企业“注销难”问题,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高效便利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市商改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的通知》,开发区严格贯彻落实,窗口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工作及迅速掌握业务,并指导企业。积极帮助和引导企业通过注销平台公示债权人公告或简易注销公告,将线下办理普通注销登记材料压减为2份,时限压缩为即办件,不断提升注销便利化。

企业知识管理办法篇(7)

一、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市场主体不断发展

(一)市场主体增速大幅提高。从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至今,全市共新设市场主体40.59万户,注册资本(金)17969.46亿元,其中企业12.84万户,注册资本(金)11027.2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5.98%、296.25%、161.64%和148.82%,增量数字已接近现有市场主体存量的四分之三,月均诞生市场主体6443户,对比改革前已经翻倍。

(二)市场主体总量取得突破。从2017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50万户大关,再到2018年3月底总量突破56万户,达56.04万户,注册资本(金)18832.84亿元,其中企业19.57万户,18709.5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42%、13.32%、9.82%和13.12%。

二、以改革目标为引领,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各项指标均上新台阶。数据显示:“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改革以来,全市共新设内资企业4.96万户,户均办结时间从改革前的2.87个工作日缩短至1.89个工作日,截至3月底,企业设立平均用时已在全省实现排名并列第一。企业开办环节从改革前的6个压缩至4个,企业提交材料从改革前的14件减少至6件,企业设立实现最短办结用时4.5小时。其中:原工商流程(包含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1.5日办结率由99.2%提升至100%;公章刻制(备案)0.5日办结率由90.7%提升至99.4%;税务开户0.5日办结率由65.1%提升至99.9%;银行开户0.5日办结率由91.2%提升至100%。

(二)加快推行“不见面审批”。一是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手机APP自助式办理等智能化登记模式,全力打造全景式网上登记服务链,共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4396户;二是提高名称自主申报率,深入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作。全市共自主申报企业名称1.58万件,名称自主申报率超过80%;三是在江苏政务“一张网”上开设常州综合服务旗舰店,开通“3个工作日企业设立”业务系统,有效整合“名称核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请”四个模块。

(三)不断创新“便利化登记举措”。一是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现“三十证”合一。全市共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0.85万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30.25万份;二是在全省率先实现内资企业登记“一城通办”。在市属、天宁 、钟楼三地打造“一体化”登记注册服务体系,实现“跨区申请”、“跨区审核”、“就近办理”,全市共办理41户;三是外资企业实行“一口办理”,实现开办登记和商务备案的全程网上办理,全市共办理313户;四是深化“证照联办”改革,目前第二批“证照联办”目录已整理完成,第三批目录正在筹备中;五是深化政银合作。共与12家银行签订了“e注册”工商注册合作协议,通过银行网点“帮办+代办”服务,为更多企业提供线下“一站式”登记服务。

(四)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护航”。一是实施阳光执法。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2018年共处理知识产权案件1019件,其中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342件;二是积极推进“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和行业建设。美凯龙国际电脑、莱蒙都会、新北万达、上河城购物等4家分获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称号,入选数全省第一。常州装饰材料协会成为全市首家荣获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行业称号的单位;三是构建维权综合援助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巡回法庭、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中心、知识产权保护警务工作站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2018年以来,共受理调解请求117件,其中调解成功89件,调解成功率76%。

(五)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细则,加大信用监管和数据应用管理,落实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惩戒工作,按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018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企业“双随机”抽查两次,抽查对象共计1.02万户(定向任务276户,不定向任务9891户),抽查结果全部录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六)深化落实“清费减负助企”。一是不断规范涉企收费。围绕“减收费、降成本”工作目标,组织各类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公平审查和日常巡查。2018年以来,共处罚对涉企违规收费单位13家;二是实行挂钩结对服务。选择部分重点建设投资项目和市级重点企业进行结对走访;三是开展争先评优活动。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工作,挑选了25家单位作为行业典型。

(七)归集共享“数据信息资源”。一是开发“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数据分析软件”。有效实现原工商和公安、银行、税务等单位之间的数据整合、信息贯通,该软件被评为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数据应用十大创新成果”;二是推动涉企信息归集。立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企业共享信息归集和信息公示。2018年,全市85个部门共向平台归集涉企数据44.62万条,平台涉企信息归集市级部门数28个,部门覆盖率达74%。

三、以企业满意度为导向,不断发现堵点难点

对照世界银行营商评价体系和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测评结果,可以看出虽然企业开办周期大幅缩短、开办成本大幅降低、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市场秩序大幅规范,各项改革举措推进也有条不紊,但是在理念普及、“隐性”壁垒、法律支撑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软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从企业层面来看。一是企业认知度还需加强。虽然我们为实现简政放权、提质升效的改革目标,出台了一系列便利服务举措,工作人员也做到了积极引导、耐心讲解、细致服务,但是部分企业对于最新政策、改革红利的解读还不够透彻,存在资本“认缴”等于“不缴”等错误观点,或是将并联办理、一窗办理同政府垄断、搭车收费相挂钩,带有负面情绪和抵触情绪,不愿配合进行改革试水;二是电子化登记步伐还需加快。目前,全程电子化登记办理数量占比还较低,究其原因,是因为全程电子化登记对申请者技术要求较高,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部分企业受到人才缺乏、技术短缺等因素影响无法实现电子化操作,仍倾向于选择传统申报方式。

(二)从制度层面来看。一是考评体系还需健全。我们推行“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改革主要采取夯实基础工作、协调稳步推进的方法,但从2018年度营商环境考评体系来看,上级仍然是采用以抽取案例评定为主的方式,因为人工抽选具有偶然性和随机性,所以无法详尽、科学的反映出真实营商环境水平,既不利于挖掘具有学习价值、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也容易导致“成绩再好不如人为造景好”的消极思想;二是支撑体系还需完善。以企业简易注销为例,虽然有国务院、国家总局下发的指导性文件作为支撑,但是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公司法)冲突的风险,在当前的制度框架内,登记人员仍有面临败诉风险和问责追责压力。

(三)从政府层面来看。一是隐形壁垒还需打通。在2018年我局开展的企业调查问卷中发现,有企业反映在申请企业资信证明过程中,存在着部门多头、手续繁琐的问题,并且各部门都有着不同的申请流程和操作规范,本来资信证明在企业扩大规模、融资担保、股改上市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无形中反而耗时耗力,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二是顶层设计还需加强。部分改革举措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孤军奋战”的隐忧,以“证照联办”为例,从国家到省局层面都未出台指导性文件或统一规范,使得对于哪些事项适宜纳入改革范畴、制度性成本要压缩到何种程度等问题方向不明,并且因为都是各自“摸着石头过河”,所以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有限,更多要依靠独立探索和尝试;三是部门职责还需理顺。从全市情况来看,目前核发营业执照的有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甚至是开发区管委会,核发机关呈现乱像。同时,行政审批局在职能划转后,又采用了反向委托的方式,委托市场监管局受理、审核,最后加盖行政审批局印章,将原来一个部门履行的职责变成两个部门履行,遇到新类型新情况,两个部门认识不统一,容易导致推诿和扯皮,降低行政效率。

四、以提升服务效能为抓手,不断创新服务理念

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关键在于解放思想、对标找差、勇于开拓。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对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既有职能,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做好必答题。一是深化“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改革。通过“一站受理”、“一表填报”、“实时共享”等举措,打通集成办理通道,争取实现开办用时、涉企环节、申报材料的“再挤水”; 二是推行企业开办“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集成办理平台,实现“一点接入、一次认证、全网通行”的一条龙办理,有效实现部门数据共享、系统无缝对接,各涉企部门的办件效率、办件时间、办件质量等信息均为可共享、可查询、可追溯;三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难题,争取实现第一批百余项涉企审批事项的“照后减证”;四是探索“一窗式”登记模式。开设“一窗受理”专窗,实现一窗提交、一表申请、一次采集,企业在办理工商设立登记的同时,可以同时进行后续业务申请,相关部门并行启动信息共享、预审预核、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实现涉企登记多环节办理“大并联”;五是推行“企业登记注册身份验证系统”。对业务申请相关自然人进行实名验证,实现身份信息管理全国联网;六是深化“简易注销”改革。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简化注销手续,通过部门信息推送,符合条件的企业不用再提供清税证明。

企业知识管理办法篇(8)

一、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市场主体不断发展

(一)市场主体增速大幅提高。从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至今,全市共新设市场主体40.59万户,注册资本(金)17969.46亿元,其中企业12.84万户,注册资本(金)11027.2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5.98%、296.25%、161.64%和148.82%,增量数字已接近现有市场主体存量的四分之三,月均诞生市场主体6443户,对比改革前已经翻倍。

(二)市场主体总量取得突破。从2017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50万户大关,再到2018年3月底总量突破56万户,达56.04万户,注册资本(金)18832.84亿元,其中企业19.57万户,18709.5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42%、13.32%、9.82%和13.12%。

二、以改革目标为引领,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各项指标均上新台阶。数据显示:“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改革以来,全市共新设内资企业4.96万户,户均办结时间从改革前的2.87个工作日缩短至1.89个工作日,截至3月底,企业设立平均用时已在全省实现排名并列第一。企业开办环节从改革前的6个压缩至4个,企业提交材料从改革前的14件减少至6件,企业设立实现最短办结用时4.5小时。其中:原工商流程(包含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1.5日办结率由99.2%提升至100%;公章刻制(备案)0.5日办结率由90.7%提升至99.4%;税务开户0.5日办结率由65.1%提升至99.9%;银行开户0.5日办结率由91.2%提升至100%。

(二)加快推行“不见面审批”。一是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手机APP自助式办理等智能化登记模式,全力打造全景式网上登记服务链,共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4396户;二是提高名称自主申报率,深入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作。全市共自主申报企业名称1.58万件,名称自主申报率超过80%;三是在江苏政务“一张网”上开设常州综合服务旗舰店,开通“3个工作日企业设立”业务系统,有效整合“名称核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请”四个模块。

(三)不断创新“便利化登记举措”。一是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现“三十证”合一。全市共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0.85万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30.25万份;二是在全省率先实现内资企业登记“一城通办”。在市属、天宁 、钟楼三地打造“一体化”登记注册服务体系,实现“跨区申请”、“跨区审核”、“就近办理”,全市共办理41户;三是外资企业实行“一口办理”,实现开办登记和商务备案的全程网上办理,全市共办理313户;四是深化“证照联办”改革,目前第二批“证照联办”目录已整理完成,第三批目录正在筹备中;五是深化政银合作。共与12家银行签订了“e注册”工商注册合作协议,通过银行网点“帮办+代办”服务,为更多企业提供线下“一站式”登记服务。

(四)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护航”。一是实施阳光执法。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2018年共处理知识产权案件1019件,其中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342件;二是积极推进“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和行业建设。美凯龙国际电脑、莱蒙都会、新北万达、上河城购物等4家分获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称号,入选数全省第一。常州装饰材料协会成为全市首家荣获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行业称号的单位;三是构建维权综合援助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巡回法庭、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中心、知识产权保护警务工作站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2018年以来,共受理调解请求117件,其中调解成功89件,调解成功率76%。

(五)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细则,加大信用监管和数据应用管理,落实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惩戒工作,按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018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企业“双随机”抽查两次,抽查对象共计1.02万户(定向任务276户,不定向任务9891户),抽查结果全部录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六)深化落实“清费减负助企”。一是不断规范涉企收费。围绕“减收费、降成本”工作目标,组织各类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公平审查和日常巡查。2018年以来,共处罚对涉企违规收费单位13家;二是实行挂钩结对服务。选择部分重点建设投资项目和市级重点企业进行结对走访;三是开展争先评优活动。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工作,挑选了25家单位作为行业典型。

(七)归集共享“数据信息资源”。一是开发“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数据分析软件”。有效实现原工商和公安、银行、税务等单位之间的数据整合、信息贯通,该软件被评为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数据应用十大创新成果”;二是推动涉企信息归集。立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企业共享信息归集和信息公示。2018年,全市85个部门共向平台归集涉企数据44.62万条,平台涉企信息归集市级部门数28个,部门覆盖率达74%。

三、以企业满意度为导向,不断发现堵点难点

对照世界银行营商评价体系和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测评结果,可以看出虽然企业开办周期大幅缩短、开办成本大幅降低、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市场秩序大幅规范,各项改革举措推进也有条不紊,但是在理念普及、“隐性”壁垒、法律支撑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软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从企业层面来看。一是企业认知度还需加强。虽然我们为实现简政放权、提质升效的改革目标,出台了一系列便利服务举措,工作人员也做到了积极引导、耐心讲解、细致服务,但是部分企业对于最新政策、改革红利的解读还不够透彻,存在资本“认缴”等于“不缴”等错误观点,或是将并联办理、一窗办理同政府垄断、搭车收费相挂钩,带有负面情绪和抵触情绪,不愿配合进行改革试水;二是电子化登记步伐还需加快。目前,全程电子化登记办理数量占比还较低,究其原因,是因为全程电子化登记对申请者技术要求较高,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部分企业受到人才缺乏、技术短缺等因素影响无法实现电子化操作,仍倾向于选择传统申报方式。

(二)从制度层面来看。一是考评体系还需健全。我们推行“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改革主要采取夯实基础工作、协调稳步推进的方法,但从2018年度营商环境考评体系来看,上级仍然是采用以抽取案例评定为主的方式,因为人工抽选具有偶然性和随机性,所以无法详尽、科学的反映出真实营商环境水平,既不利于挖掘具有学习价值、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也容易导致“成绩再好不如人为造景好”的消极思想;二是支撑体系还需完善。以企业简易注销为例,虽然有国务院、国家总局下发的指导性文件作为支撑,但是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公司法)冲突的风险,在当前的制度框架内,登记人员仍有面临败诉风险和问责追责压力。

(三)从政府层面来看。一是隐形壁垒还需打通。在2018年我局开展的企业调查问卷中发现,有企业反映在申请企业资信证明过程中,存在着部门多头、手续繁琐的问题,并且各部门都有着不同的申请流程和操作规范,本来资信证明在企业扩大规模、融资担保、股改上市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无形中反而耗时耗力,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二是顶层设计还需加强。部分改革举措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孤军奋战”的隐忧,以“证照联办”为例,从国家到省局层面都未出台指导性文件或统一规范,使得对于哪些事项适宜纳入改革范畴、制度性成本要压缩到何种程度等问题方向不明,并且因为都是各自“摸着石头过河”,所以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有限,更多要依靠独立探索和尝试;三是部门职责还需理顺。从全市情况来看,目前核发营业执照的有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甚至是开发区管委会,核发机关呈现乱像。同时,行政审批局在职能划转后,又采用了反向委托的方式,委托市场监管局受理、审核,最后加盖行政审批局印章,将原来一个部门履行的职责变成两个部门履行,遇到新类型新情况,两个部门认识不统一,容易导致推诿和扯皮,降低行政效率。

四、以提升服务效能为抓手,不断创新服务理念

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关键在于解放思想、对标找差、勇于开拓。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对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既有职能,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做好必答题。一是深化“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改革。通过“一站受理”、“一表填报”、“实时共享”等举措,打通集成办理通道,争取实现开办用时、涉企环节、申报材料的“再挤水”; 二是推行企业开办“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集成办理平台,实现“一点接入、一次认证、全网通行”的一条龙办理,有效实现部门数据共享、系统无缝对接,各涉企部门的办件效率、办件时间、办件质量等信息均为可共享、可查询、可追溯;三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难题,争取实现第一批百余项涉企审批事项的“照后减证”;四是探索“一窗式”登记模式。开设“一窗受理”专窗,实现一窗提交、一表申请、一次采集,企业在办理工商设立登记的同时,可以同时进行后续业务申请,相关部门并行启动信息共享、预审预核、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实现涉企登记多环节办理“大并联”;五是推行“企业登记注册身份验证系统”。对业务申请相关自然人进行实名验证,实现身份信息管理全国联网;六是深化“简易注销”改革。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简化注销手续,通过部门信息推送,符合条件的企业不用再提供清税证明。

企业知识管理办法篇(9)

[中图分类号] G311 [文献标识码] A

1 电力行业知识管理的背景和现状

随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信息技术的爆炸性发展,21世纪不可避免地进入了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作为不同于农业和工业经济时代的新的经济形态,企业组织如何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取得发展,要最终取决于对智力资本的管理与运用,即取决于企业的知识管理能力。

知识管理顾名思义是对知识的管理,从应用角度来看,知识管理是对知识(包括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管理、共享及应用,目的在于全面提升企业的生产力、应变力和创造力;也是一个创造、储存与分享、应用知识,以促进组织绩效的过程。[1]

尽管我国发展知识管理同发达国家一起起步于本世纪初,但真正开始高速发展是在2005年以后。电力行业作为对知识管理关注度比较高的行业,在2005年左右即开始制定规划,进行全行业的知识管理建设和实施,如国家电网的协同办公平台、中国电建的办公一体化协同平台等大型知识管理平台的建设都走在目前我国行业知识管理的前列。本文就以河南电力勘测设计院办公一体化协同平台为例,对知识管理的建设与实施进行分析和研究。

2 电力行业知识管理实施的措施

知识管理不是一个企业管理职能分支,而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实施要牵涉到企业的业务流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方面。办公一体化协同平台是一体化协同OA系统,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为了适应数字化网络的到来,对传统办公系统的改进,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3G网络等信息技术,打造的虚拟化技术支持下的稳定、成熟的硬软件一体化高端协同办公方案,它是把办公平台与业务平台融合在一起的全员的知识管理体系。

2.1 知识管理战略的制定

电力设计院作为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企业,拥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各类电力专家是企业的核心资源,因此,企业的知识管理战略应该更多地侧重于把专家资源和技术知识相结合的知识管理战略和方法。在此基础上,河南电力设计院的管理人员又进行了前期调研。在前期的调研中,调研人员发现设计院以往的项目完成以后,相关资料就束之高阁,而经验、技巧等隐性知识则存在项目经理的头脑中,各个项目之间缺乏交流,大量的隐性知识无法通过知识转移使整个企业受益。鉴于此,河南电力设计院知识管理战略以日常业务开展的各类显性知识文档的管理为基础,并以各类管理制度、标准等能够及时共享给所需的人员为目标,以促进这类企业显性化的专业知识和专家头脑中隐性知识的积累、共享与应用为前提,最终以对公司高层辅助决策的知识管理功能实现为最终方向。

2.2 知识管理的团队建设

要使知识管理能够在企业迅速开展,良好的知识管理团队必不可少。为此,河南设计院专门组建了以院领导和各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办公一体化协同平台知识管理实施团队,团队包括知识社群小组、知识转变小组和技术小组。知识社群小组主要由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组成,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交流沟通,进行知识共享和知识转移,把个人的经验技能等隐性知识转变为组织知识,并把组织知识融入个人知识,内化为自我隐性知识,提高工作效率。知识社群小组负责企业业务设计流程的知识管理,包括相关模式、架构的构建。知识转变小组成员主要由办公室、人事部和信息部的相关人员组成,根据知识管理的业务平台需求,通过对知识的收集和加工,并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促使知识管理的顺利实施。技术小组主要由技术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通过信息技术平台来完成知识管理的实现,主要包括信息软硬件系统的构建、选定,对组织员工的培训,定期对整个系统的维护等。

2.3 知识地图的构建

根据设计流程构建设计管理流程。依据管理流程图制定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如现场设计管理工作内容有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参加工程监理例会、参与施工方案审查、协调组织设计单位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提出的设计问题、审核并签发设计变更或设计联系单等。最后根据工作内容提出每个阶段的质量要求,以便管理控制。

2.4 知识库管理

河南电力设计院知识库的管理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资料库的建设,包括设计院原有资料档案库、国内外同行资料库及相关的法规政策库;二是隐性知识的规范化管理,针对实际中积累的经验、实践认知、技巧等隐性知识,尽量通过显性化的方式表达保存起来;三是知识研发小组,通过对国内外先进的设计知识和其他企业需求知识进行研发、解读,吸收成为组织知识。

2.5 知识管理下的管理机制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知识管理绩效体系,以推动设计院的业务发展和部门之间、项目团队之间、员工之间的知识共享与转移。如员工在院内部公告栏、BBS栏上有益于设计院业务发展和流程建设的帖子,或者团队合作的帖子并得到有效的响应和执行的,由相关部门如院长工作部、党群工作部进行考核核实,该员工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另外在员工升职公示中,除了员工职责范围表现突出外,对知识库的贡献也是一个重要指标。

2.6 企业文化建设

知识管理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员工具有团队精神,愿意和组织的每一个成员分享自己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为了使员工具备共享知识的团队意识,河南电力设计院除了制定了团队合作等相应的奖励措施,促使企业形成知识共享的企业文化外,还建立了定期的部门与部门之间、团队与团队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知识交流平台,以推动对知识特别是隐性知识的共享与交流,促进知识管理的发展。[2][3]

3 知识管理平台的应用

知识管理的有效进行需要内部员工有一个顺畅的交流平台,以便员工对显性和隐性知识进行共享、转移和创新。以培训为例,培训是知识分享的主要方式,以前河南电力设计院的培训主要是采取传统的课堂式教学,效果有限,在后期的执行中经常有员工因为没有很好理解培训内容影响工作。现在,企业规章制度培养主要在网上进行,以在线课堂为主,员工可以随时学习,并在讨论区进行交流或向老师请教。技术培训除了现场培训以外,还有在线课堂的培训和演示,院网络学院里也有购买的外部网络课程,员工可以学习一些通用管理课程,如:如何进行项目管理、如何制定用户需求方案等。在这里,员工利用网络沟通平台进行心得体会和工作学习经验的交流,如有的员工在项目管理网络课程的交流平台上讲自己的听课体会,并把自己以前做的项目管理资料发在平台进行共享,使更多的项目管理人员受益。

4 知识管理对企业的提升

河南电力设计院实行办公一体化协同平台一年以来,在业务流程、组织弹性、人力资本等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首先由于知识地图的绘制,业务流程更加清晰,项目组成员都能清楚直观的了解业务内容和完成标准及进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其次,知识社群小组的建设,使项目组长能够对更多的公司员工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够比较方便快速的组建合适的团队,而在下次新的项目开展中,又可以根据新的项目要求组建不同类型的团队,使组织更加富有弹性,也更加高效。第三,知识社群的组建和更多的交流沟通平台,使员工能够更多的共享和转移显隐性知识,提高个体和群体的知识承载率,大大增加了企业人力资本。第四,课堂与网络结合的培训及相关的交流论坛,使培训效果更好,内容更深入,员工的理论和实践都会得到极大地丰富。第五,降低企业成本。员工显隐性知识的学习和交流,使员工能够更准确地把握流程进度,对业务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很好地借鉴他人的经验,避免走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最后,知识管理能够给企业带来全方位的创新。知识管理过程中,通过对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知识与方法等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的知识融会贯通,能够充分挖掘和综合利用多源知识的潜能,带动企业在业务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

5 实施中需要关注的重点和展望

河南电力设计院办公一体化协同平台通过一年来的运行,认为有下面一些方面需重点关注:

5.1 知识软件的运行还是较为复杂,需加强前期培训。目前的知识管理平台由于承载了较多的功能,在一些操作上还是显得较为复杂,而且由此容易出现一些使用问题,因此,在实施前期,需要增加相应的培训,以使员工能迅速适应。同时也希望能够开发改进出更为方便快捷的知识管理平台。

5.2 知识管理的有效实施,需要企业每一个员工的积极参与。知识管理的实施,不仅仅是知识管理部门的事情,需要所有部门的支持,如人力资源部门在绩效考核上的支持,将会提供全员参与的积极性;业务部门的支持,将会大大扩容知识库,有利于隐性知识的沉淀和积累;信息部门的支持,是知识管理必不可少的技术需求。

5.3 知识管理需要多种方法的综合使用。由于知识管理牵涉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它不仅仅是单一的信息管理,需要和企业的业务管理、流程管理、营销管理等交互渗透使用,也需要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对它进行混合管理,这些都是知识管理得以良好实施的关键。

5.4 知识管理的最终目的是知识创新。只有不断地进行知识创新,才能保证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优势。在知识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对多种知识的融合,进行知识的创新,将会带来企业的飞速发展,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5.5 知识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程。知识管理实践最为重要的一点是需要企业所有员工明白知识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所有员工理解知识管理的理念并承诺投入时间和精力,坚持不懈的开展。知识管理实践没有终点,只有我们需要一直努力朝向的奋斗目标。通过不断地积累、共享与应用知识,提升电力企业知识管理能力,帮助电力企业实现管理转型,最终为电力企业打造不可取代的核心竞争能力。

但也应该看到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较快,要保持技术领先还要与知识管理的发展保持同步,如目前基于WIKI、WEB的员工知识管理和基于生命周期、价值链的组织知识管理,都是知识管理更加精细化,也能带来更多的知识创新,带动企业的发展。[4][5][6]

参考文献:

[1]易凌峰,朱景琪.知识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30-31.

[2]江积海.企业知识管理的运作模式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01:37-52.

[3]马丽丽.企业知识管理实施框架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管理学院,2003:39-44.

[4]李飞.基于Wiki的企业员工知识管理研究[D].沈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3:32.

企业知识管理办法篇(10)

团队介绍

东旭集团知识产权中心,负责全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知识产权中心团队的努力下,已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管理架构体系、制度体系和集团化知识产权管理平台;建立了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推动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的大幅提升。

东旭知识产权中心由首席知识产权官张晓煜带领,目前拥有6名集团层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人员及25名子公司层面专利工程师。集团层面综合管理人员中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人才1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师资人才1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分析实务人才1名,4人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审及复审经验。团队成员均具有良好的法律背景、技术背景,负责包括专利管理、专利挖掘布局、专利族的构建、专利分析预警、专利无效、专利纠纷处理、投资并购项目知识产权尽调、商务谈判、专利运营、专利价值评估等工作。25名专利工程师来自于东旭集团液晶玻璃技术中心、精密玻璃技术中心、四川旭虹、郑州旭飞、芜湖东旭、北京旭碳、上海碳源汇谷等研发部门或各地子公司,他们不仅是集团各条战线上的技术骨干,同时又负责本部门知识产权的统筹、协调及管理工作,为集团知识产权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东旭集团知识产权中心已成长为一支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专业管理团队,部门队伍专业结构、知识架构、资源架构、管理架构健全完善,中心以专业、高效的工作为公司业务保驾护航。

团队业务概况

公司整体知识产权概况

一、顶层设计,夯实知识产权管控体系

在战略制定及制度建设方面,知识产权中心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集团层面的知识产权管理文件,主要包括:《东旭集团知识产权战略》、《东旭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技术秘密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知识产权资源管理办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等近十份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通过了国家层面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还发挥专利信息预警人才优势,建立了基于知识产权“创、运、保、管”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使专利从技术研发到专利撰写再到专利申请乃至运用过程中,能做到风险可见、可控、可消除。在做到L险可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的价值。

二、多措并举,促进知识产权量质齐升

在知识产权申请布局方面,目前东旭集团已累计申请三种专利1400余件,授权且维持有效的专利968件,申请量以每年40%以上速度递增;注册商标50多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6项。2015年东旭集团创新成果“铂金通道中玻璃液的处理方法”荣获国家专利最高奖项“中国专利金奖”。在专利奖颁奖大会上,申长雨局长表达了对东旭集团的赞誉,他说“铂金通道玻璃液的处理方法作为是玻璃基板产业内的核心技术,为我国显示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今年3月,申局长赴东旭集团河北子公司实地调研,并再次对东旭集团近年来取得的自主创新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三、未雨绸缪,发挥知识产权预警作用

在专利预警及产业导航方面,构建完成东旭集团专利风险预警机制,搭建起以“自有专利信息统计分析”、“专利竞争对手情报分析”、“侵权专利风险预警分析”为框架的风险预警机制;编制《东旭集团专利信息月报》,每个月向集团高层领导推送重要的专利信息;团队依托强大的专利分析实力参与集团新产业的导航发展,例如:在东旭集团抢占全球石墨烯产业制高点的过程中,从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领域系统布局,与高校合作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让工作,全面保障了集团石墨烯技术核心竞争力。

在投资并购中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方面,知识产权中心共参与集团投资并购项目和投资战略研究项目50多个,其中涉及跨境投资并购的项目20个以上。通过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策略,为集团的投资并购业务提供了安全保障。尤其是在跨境收购方面,对知识产权风险及时、有效的控制使集团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例如,在对某境外储能项目实施尽调过程中,团队通过全面的专利检索分析,发现某NPE持有大量相关专利,标的公司产品存在极高的侵权风险,并将这一情况向集团决策层进行了及时的汇报。在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风险后,集图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并购,避免了重大损失。

四、内外发力,促进知识产权人才成长

在人才培养方面,知识产权中心依托“东旭大学”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内容涉及专利基础知识、专利挖掘布局、专利诉讼等。2015年,知识产权中心积极运作,促成东旭集团获得国内液晶玻璃基板领域首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称号,通过该实践基地的平台作用,积极联系多名光电显示材料领域审查员进驻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专利实践交流活动,提升公司技术人员的专利撰写和检索水平。此外,知识产权中心还联合北京理工大学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了首届东旭集团专利工程师培训项目,通过校企协同培训等方式,对东旭集团液晶玻璃技术中心、精密玻璃技术中心、四川旭虹、郑州旭飞、芜湖东旭、宁夏东旭等部门或各地子公司25名专利工程师进行深入系统的培训。这些学员均为集团各战线的技术骨干,同时身兼专利工作联络员,为集团知识产权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五、挖掘价值,激发知识产权运营活力

在专利运营方面,东旭集团已形成了以专利许可为主的专利运营模式。东旭集团拥有多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通过统筹集团对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的专利许可,既可以让子公司使用到集团研发中心和其他子公司研发出的新技术,又可以增加集团的整体营业收入,依托集团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实现了提高子公司相关产品技术含量,节约研发成本的目的。此外,东旭集团正在着手建设企业专利运营管理平台。该平台集合了专利价值评估体系、企业产品专利导航等内容,并且与外部数据库进行对接。该平台建成后,利用专利导航围绕企业发展进行专利分析,对主要市场及未来市场与企业相关的产品进行动态分析,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动态跟踪,掌握行业最新动态,作为企业战略规划、技术研发、专利布局等的依据;利用价值评估体系对专利价值进行评估,可以实现对专利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专利运营工作提供保障。

知识产权管理成效

东旭集团知识产权中心负责全集团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目前已制定《东旭集团知识产权战略》、《东旭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技术秘密管理办法》、《著作权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专利申请流程管理指南》、《知识产权资源管理办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投资并购中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等近十份管理制度文件。并于2015年通过了国家层面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此外,知识产权中心还制订了《东旭集团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对专利发明人进行奖励,鼓励研发人员积极创新以及实现每年申请专利数量与质量的飞跃。上述管理办法的实施,从源头上规范了企业的知识产权活动,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事务正常有序开展,同时提高了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东旭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提高。2016年,东旭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双双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团队成果及荣誉

知识产权维权成果

1.在与美国某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中,我公司知识产权团队进行了系统的稳定性分析和不侵喾治觯为纠纷的最终解决赢得了主动;

2.在与日本某竞争对手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中,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将该公司最重要的专利权全部无效,为我公司相关产品顺利进入市场扫清了障碍;

3.团队主导了东旭集团与美、日等竞争对手的专利博弈,凭借高度的专业性及严谨的工作态度,为东旭集团发展第8.5代液晶玻璃基板及高铝盖板玻璃扫清障碍、保驾护航。

专业文章、著作、课题完成情况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操作实务与图解》,张晓煜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4月;

2.《专利分析运用实务》,郭锋参与编写,国防工业出版社,2016年6月;

3.2016年北京市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专项课题;

4.2015年河北省专利导航分析项目;

5.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培人才专利分析项目。

主要获奖情况

1.2011年被评为河北省名牌产品;

2.2013年被评为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2014年被评为河北省首批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试点企业;

4.2014年被评为河北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先进单位;

5.2015年被工信部评为“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

6.2015年“铂金通道中玻璃液的处理方法”获第十七届中国专利金奖;

7.2015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8.2015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

9.2015年被北京市科协授予“先进科技工作者之家”称号;

10.2015年被评为“北京市专利试点企业”;

11.2016年被评为“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理事单位”;

12.2016年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授予“北京市企业知识产权教育基地”。

13.2016年东旭集团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4.2016年东旭科技集团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其它成果

1.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报》发表专题文章“东旭集团:以专利为器、排风险之雷”,报道东旭集团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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