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23 09:25:14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1)

企业领导人员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对上、对下、对内、对外负有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围绕责任内容进行的一种审计。上级单位对被审企业领导人员在经济事务中的规定性要求,就是审计企业领导人员要承担的责任,首先是完成经济指标任务,所以完成经济指标任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之一。

二、测试内部控制健全性与有效性

内部控制指由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围绕经营管理目标,针对公司各项业务管理活动,通过执行内部控制流程,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有效的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正常运行的保障,关系到上级单位的决策部署是否能够有效落实,企业经营目标能否实现。内部控制不健全或无效,企业将陷入无序之中,企业目标难以实现,甚至企业的生存将面临威胁。所以,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运行有效性审计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三、审大决策情况

企业领导人员的重大决策往往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领导人员的重大决策情况审计,主要审查任期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效益性,重大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这些重大决策直接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对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效益性审计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四、开展经济责任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通过核实任期内的经济结果来认定领导干部的责任履行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就是对领导的履责情况进行评价,因此经济责任评价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经济责任评价涉及评价标准、企业内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所以,经济责任评价必须综合各个因素来开展。如:如何确立责任评价标准、评价如何围绕完成经济指标来开展、责任评价如何考虑企业内外部环境,责任评价如何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等等。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2)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上应注意把握以下重点:

1、强化内控制度的符合性测试。建立健全完整配套和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部门单位规范管理、促进经营的前提条件,也是堵塞漏洞、杜绝浪费,提高效能的重要举措。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也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性测试的全过程。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审核责任人任期内有无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落实情况如何,并以此检查验证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可信度。通过审核内控制度找准症结所在,缘由,并以此做出恰当的评价。

2、注重审核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经济责任目标是以责任状的形式明确了责任人任期内各项考核指标。审核经济责任目标,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充分维护责任目标的基础上,围绕责任目标量化并细化审计内容。企业经济责任目标一般包括销售、税利、利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发、资产保值增值等,实施审计时则应围绕上述内容,拓展和延伸审计内容。如审核固定资产投资,应依据项目计划和招投标合同,审核实际投资支出,并将投资收益列作审计内容。资产的保值增值应以企业的净资产为审核依据,它是对资产、负债、损益内容的真实性审计。

3、加强对资产、负债、损益审核。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蕴含在对经济责任目标的审计之中,是对各项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也是对责任人任期内贯彻执行财经纪律、廉政规定的检查监督。审核、比较任期终与任期初始阶段资产负债的增减变化,是审核检验责任人任期内资产是否保值增值的依据,是对责任人任期内经营成果的最终确认。

审核资产,应依据企业提供的实物盘存资料及相关的账、证、单、经济合同,审核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长短期投资、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将责任人任期终了货币资金的实际结存额,任期内形成的有问题存货,固定资产增减内容,长、短期投资损失或收益,在建工程支出及合同进度作为主要内容审核清楚。审核资产额中的费用支出,应同核实损益结合起来。将票据充抵现金、充抵银行存款的支出,未按受益时限摊销的费用,虚列应收款的支出以及挂账的待处理资产净损失等应列未列损益核算的资产内容作为审核内容,区分资产中费用支出的合理挂账,以核实资产的真实性;审核负债,应当以任期举债、举债用途及效果为主要审核内容;审核损益应与核实资产负债相联系,将任期内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反映的盈亏额与任期内应摊未摊、应提未提、应付未付、应转未转等损益真实核算的相关内容作为审计重点,以核实损益的真实性。

4、关注审核债权债务。债权债务的审核是任期责任审计不可或缺的,包括审核责任人任期内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债权债务的结清情况、债权的变现能力和举债偿债能力、有账款的成因及潜在损失等。责任人经手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应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依据购销合同、相关票据审核应收、预付,应付、预收等往来账项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依据其他相关合同,审核其他往来。逾期应收款、不良举债、结算中形成的有问题资金和任期内发生的坏账损失,这些应是深度审计的内容。对工程支出类债务的审计,应将工程合同、招投标标书、工程决算报告、工程审计报告作为审计内容,审核工程往来结算的真实性。债权债务审计是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构成内容,又是离任审计中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针对上述审计内容审计时,应以测试内控制度为基础,以审核任期经济责任目标为主线,以核实资产、负债、损益为重点,结合查究违规违纪行为,相关审计内容交织穿插,相互印证,把握要点,突出重点,形成对责任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全方位审计监督。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及控制

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责任者及员工较为熟悉,发现问题不好深究,情况调查不够深入;对本部门、本单位以往情况比较了解,容易产生麻痹思想而简化了相关程序,或形成思维定式,对已发生的变化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部门、本单位对固有的审计步骤和已十分了解,提前做好了应对“准备”,使调查取证增加了难度等以及其他一些不可控制的风险。

对于不可控制的审计风险,可通过预测、评估、转移和回避等多种途径来加以缓解或抑制。对于可以控制的风险,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格执行审计规范中对审计内容、方法和程序的有关规定加以控制。具体做法:

1、注重内控制度的评审。内控制度评审是审计的重要内容,而且其本身也可起到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若内控制度不存在、不合理、不健全或执行乏力,就必须实施详细全面审计并予以提示,从而降低风险。并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加强内控制度的评审,则奠定了对责任人评价的基础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3)

    (一)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对审计内容的要求是大范畴的,审计对象不同,它履行的经济责任就不同。所以,在审计过程中,需要根据自身实际,灵活确定审计内容。一般来讲,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主要是经济管理责任、经济发展责任和个人经济行为责任三个方面。体现在审计内容上,主要是“六个重点”:即事业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管理绩效情况,国家财经政策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内部管理与控制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仅以高校财务部门和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为例,说说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规定和高校财务部门的职责,审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是否根据国家政策和财经法规,制定、完善和实施经济政策、财务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规范校内经济秩序;是否根据《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的要求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控制、监督支出;是否按《会计法》要求,对有关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及有关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设银行账户,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现金、转账支票、本票、汇票管理是否安全、合规,筹资、融资、投资活动是否按规定办理;是否及时清理应收和预付款,对长期应收、预付款项是否督促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是否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定期核对账目,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无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问题;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单位和本人遵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的情况等。

    2、高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规定和高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的职责,审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建设工程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是否按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和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建设工作,有无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计划工程项目,有无自行改变批建设项目或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筑标准等问题;建设工程经费是否落实,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合法;工程招标、对外签订承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等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设计变更、施工签证是否真实;建设工程经费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经费使用效益如何;财务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超预(概)算工程项目和长期未完工项目;竣工项目是否按期交付使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决算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经过审计后结算工程款等。

    当然,我们也可以简单的把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分为共性内容和个性内容,但不管是这些共性内容还是个性内容,都体现了对领导干部“四权”的关注,即“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和经济监督权”。

    (二)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有效的审计方法是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的保证。笔者认为,在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采取“三入手”方法将使审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从权力运行轨迹入手。近几年来,各高校都十分注意制度建设,出台了内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但在执行中,仍然存在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不分离,制约机制缺乏的个别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果还仅限于财政财务的收支范围去进行审计,就犹如隔靴搔痒,重点不突出。所以,我们在对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从权力运行轨迹入手,检查被审计对象的职责履行情况。通过审查决策资料、查阅相关会议纪要原件和记录、与有关经济决策及具体执行人座谈等方式,掌握内部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重大的经济决策项目及内容,从而梳理出审计需要的情况和结果。

    2、从部门职能特点入手。高校内部部门和二级学院比较多,它们的职能各异,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我们在审计中,要创新审计方法,从其不同的职能特点入手,去揭露和发现问题。首先要做的事情不是先看账,而是详细掌握被审计部门的各项主要职能,紧紧抓住被审计单位履行各项管理和服务的过程及环节,通过对单位主要收入来源及其管理行为的审计查证,弄清楚具体执行的各个环节及其执行结果,再结合会计账册从中查找问题。

    3、从廉政职责履行情况入手。廉政是领导干部必须恪守的职业准则。从审计的角度而言,它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密切相关。首先,要关注公务消费行为,从目前的情况看,部分公务消费明显超出了有关规定范畴,已成为一种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行为的重要领域。为此,在对学院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必须对公务消费行为进行检查。主要看是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有无超标准建造办公楼、豪华装修办公楼等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有否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等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用公款相互吃请、超标准接待消费等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的有关规定,有否借公务名义游山玩水等情况。其次,要重点关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是对学院内部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审查。首先,要从账面上看其收入来源的合规合法性,有无非法收入等;其次,对群众举报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问题,特别是与领导干部本人直接相关又可以通过审计手段能够核实的问题,应全面加以调查核实。对群众举报反映不实的问题,通过审计也可予以澄清。对群众反映的一些不能直接从财政财务收支资料中查清的问题,根据项目和资金走向,向上追溯决策过程、报批程序和领导批示,向下延伸资金流向、项目实施过程及其效果,重点加以核实。再次,对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应在查明违纪事实的基础上逐项分析产生问题的背景原因,分清是个人经济问题,还是财政财务收支的违纪违规问题。

    上述“三入手”只是很多方法的一部分,具体到审计工作中还有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比如加强审计延伸,采取纵向审到底、横向审到边的延伸审计的思路,对有关需要的审计事项向单位延伸;分析复核选重点,实地盘存、观察积累、调查核对选重点等方法;设立网上举报、接受群众的信件反映,及时向校纪委、组织部发函征询审计线索等等。

    二、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要求,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同时,要求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当前,对高校内部领导干部审计后如何进行评价,仍然面临着受被审计对象的多元化、 审计过程中对管理过程重视不够、审计人员受到体制机制方面的约束等因素影响,而导致难以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评价内容不明确、评价往往及事不及人的问题。所以在评价中,应从三方面着手。

    (一)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析,科学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科学界定高校内部二级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是科学评价的基础。经济责任可以由法定职责和约定职责两部分组成,不同类型部门负责人之间由于部门职责不同,所对应的经济责任也存在差异。因此,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从分析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入手,突显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重点,根据各自的特点建立相对应的评价指标,才能有针对性的做出科学的评价。

    (二)对被审计对象的管理过程和具体经济行为重点关注,提高审计评价的真实性。 目前,高校内部审计主要关注经济活动的结果,忽略了对过程的监管,而往往许多问题是出在过程中而在结果上无法得到反映。这就要求我们的内审重点关注一些关键岗位,如基建、设备采购、后勤管理、计划财务等重点部门和岗位,对这些部门管理过程的审计应远远重要与于对经济结果的审计。

    (三)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发挥,提高评价的权威性。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这个平台作用,树立审计人员应有的权威,使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出审计报告。

    三、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4)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内容高校领导干部应紧紧围绕其职责范围确定审计内容,重点放在经济管理责任、经济发展责任和个人经济行为责任三方面。按照高校领导干部特点确定审计内容,一是与责任人有关的管理制度,主要指应由责任人建立的影响经济行为和经济结果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包括成文和不成文的制度,如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规章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二是与责任人有关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责任人的经营方针、经济决策、对资产的保护、对财经法纪的遵循程度、对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正确反映等。三是与责任人有关的经济结果,主要指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包括:计划和预算的执行结果、经济效益实现程度、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及职工收入和福利水平等。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对于资金流量大,有独立财务核算的单位,其审计重点是本单位各类资产、负债、权益的真实情况。各类资产、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利润分配是否真实合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清楚;本单位经济任务及经济目标的情况,规定的经济任务与目标是否及时足额地与上缴。对于院系等部门的经济责任人,其审计重点是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有无未纳入预算或超预算和不按计划执行的情况;各项资金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有无违规收费,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有无隐瞒、截留、私设“小金库”行为;各项支出及分配发放的合规性与真实性情况,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支出、虚列支出、不合规等问题。对于处(室)管理职能部门,重点放在本单位所掌管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二级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和使用、保值和增值与安全完整情况,购置审批程序是否按学校规定执行;经济决策与对内对外投资项目及经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合同签定与执行效果情况,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分析

(一)审计过程中审计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方法、程序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编制缺少专门的规范和准则,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了难度。有的审计范围过宽,将被审计单位的社会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发展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有的将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产生了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问题。为了避免矛盾,审计评价往往泛泛而论,对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者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责任,以及应负领导责任、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一般责任,背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和方向。

(二)审计程序滞后,出现“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在高校现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大多在领导干部届满、调动、免职、辞职、离退休等情况下进行,这就造成了经济责任计往往是领导干部离任或晋升后才实施的情况,出现“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给经济责任人的认定和追究造成了困难,审计成了干部管理的一道手续,极大地削弱了审计的意义。由于前任领导已经离开岗位,新任领导认为于己无关,审计人员在收集、查证等方面都很被动,致使审计人员匆忙上阵,草草收场,降低了审计的权威性。同时审计结果的运用严重滞后,即使查出问题也为时已晚,使审计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

(三)审计技术与方法不完善目前,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大量的账面考核来判断和评价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其本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主要手段就是查账。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越来越宽泛,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经济业务日益复杂,违法违规手段越来越隐蔽,有些违法违纪问题很难从账面上发现。审计手段的局限性使审计人员无法全面准确了解经济责任人的真实情况,也就无法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从而使审计风险加大。

(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尚未建立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指标和标准。虽然许多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有几年,但是由于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

(五)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与缺乏标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缺乏标准影响了审计效果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报告,送组织部门和主管领导。审计结果只对组织部门负责,不允许公开披露,组织部门如何利用审计结果没有明确规定,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的利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教职工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六)审计力量不足、人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由于高校内审机构承担着校内的基建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校办产业经济效益审计、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等多项审计任务,而高校中的二级部门多达几十个,既要进行期中审计、又要进行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审计任务十分繁重,各校审计人员普遍不足,甚至没有专门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严重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致使审计效果大打折扣。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方面多、内容广,政策性强,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广博的复合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而我国的审计院校数量较少,内审专业设置较晚,高校中现有的内审人员大多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审计风险意识不强,制约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发挥。

三、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机制的建立

(一)法规、制度创新是审计机制创新的关键为加强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从法规、制度完善、创新人手,建立起一套既有较强指导性,又适合高校特点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范围和审计方法、工作程序等都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应明确规定审计的目的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明确其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应负的责任,促进学校对干部的管理,为学校领导、人事部门考察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有离必审、先审后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审计部门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不仅更便于审计证据收集和查证,提高审计效率,还可以使审计评价结果得

到更有效地运用。应将经济责任审计纳人高校内部审计整体体系中,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以及专项审计有机结合,将领导干部任期后经济责任审计扩展到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审计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使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利用其审计成果,实现审计资源共享,达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目的。

(三)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创新审计方法一是实绩评价法。即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所完成的工作任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和发挥的作用以及遵守财经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审计时要对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料等进行认真核对。二是民主评议法。对被审计者在任期内所掌握的财务收支情况,内部管理,遵守财经纪律,内查外调等方法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实情,以充分的事实对被审计者做出准确评价。三是公布公示法。高校审计部门可以在内部校园网上适当公布相关信息,让知情者提供线索,同时审计部门应做好保密工作,进行调查取证,对经济责任人尽可能客观公正、完整而准确地评价,从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四是抽样调查法。在开展对领导干部审计中常常遇到的难点是时间跨度大,审查范围广,内容多,情况杂,采取抽样调查法。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5)

由于目前所适用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审计权力受限、法规制度应用模式化、工作与法规执行脱节、法律法规涉及范围有限等一系列问题,这不仅导致了审计机关执行力低、审计人员工作被动、法律法规应用牵强,而且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力度大打折扣,审计结果的应用受到了严重影响。所以,各级审计机关要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同时,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的总结,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边梳理、边规范,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制度、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等,围绕不同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事项和经济责任适时、适当的出台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机制、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指南等,逐步构建起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将经济责任审计转化为“财与人、权与责、绩与效”的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从领导干部类别归纳上创新,充分体现规范合理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

审计署在《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表示,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加大对这些部门领导人的任中审计比重。意见明确了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提出了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重点审计内容。各级审计机关每年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干部管理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突出审计重点,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实行审计对象归纳分类管理,通过调查了解可以依据部门单位性质、职能侧重、机构大小等方面对领导干部进行分类,也可以依据执法、服务、经济、管理等方面对领导干部进行分类,尤其是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领导干部要突出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根据类别将归属于同类的领导干部在审计内容、方法、评价等进行统一,从而在确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覆盖,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免疫力”的同时,客观合理的突出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整体工作绩效,公平准确的得出审计结果,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预防、揭示和抵御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上创新,充分体现监督服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职责

目前,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涵盖的主要内容是侧重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贯彻执行中央、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这些不仅注重了基础内容的审计,又注重重点项目审计,通过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各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从而提高收支的效益性,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水平。伴随国家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变化和对民生投资的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要站在宏观角度,拓展审计覆盖面,重点关注以下三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一)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决策正确,成事之始;决策失误,败事之源。审计机关要以决策内容为切入点,注重从宏观着眼,自微观入手,重点对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资金安排使用、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执行和落实、自主创新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强化节能减排、促进环保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揭露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纠正主观决策、盲目决策等造成经济失误的错误行为,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促进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方面的程序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决策真正体现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

(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指地方政府对解决社会问题所承担的责任,包括解决失业问题及提供就业机会的责任、保护生态环境和治理污染的责任、提高人员待遇和技术文化素质的责任、为公共福利慈善事业提供捐助的责任和社会公平的责任等。通过对社会责任的审计,反映和揭示其在任职期间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存在做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严肃查处滞留资金、挤占挪用、损失浪费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经济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充分发挥,促使领导干部真正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正其身。领导干部作为部门和单位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自身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内容。经济责任审计不但要密切关注决策、执行、管理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更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集中采购、举债偿债等关键领域的审计监督,坚决揭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便利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经济运行规律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政纪律,审慎对待和运用权力,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上创新,充分体现客观公正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

在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要内容的审计评价基础上,要着重关注对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评价,做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评价相结合、各项经济指标的内涵与外延相结合、工作业绩的数据与效果相结合,在准确把握审计评价范围的同时,通过查阅会议纪要、收集非会计资料,检查民主决策程序等方法,获取充足的审计证据或证明材料、资料,科学地从数据角度分析、衡量、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坚持评价的独立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稳健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排除一切外来因素的干扰,以重点突出对领导干部在推动当地、部门和单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事求是地评价,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履行经济责任。

五、从审计结果运用上创新,充分体现价值转化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体现

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结果运用是不竭的动力。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不断创新、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形式突显重要。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6)

(-)调查对象的特定性。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二)调查内容的针对性。经济责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委托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三)调查方法的多样性。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四)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审计调查能够获得帐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帐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调查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调查的内容很多,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围绕经济责任开展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任务就是认定或者解除审计人及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调查必须围绕这一根本任务来开展,以便划清经济责任界限。划分被审计人和相关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有以下几种方法:1.按追责对象分为领导责任和经管责任,2.按追责程度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3.按追责内容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4.按追责方式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党纪责任。通过审计调查,进一步区分被审计人及其有关人员是否应承担经济责任及应负经济责任的程度或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程度,对不应承担经济责任或者全面履行经济责任者应当解除其任期经济责任。

(二)、围绕经济案件开展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促进廉政建设。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账面审计难以发现或者难以查清的案件线索,或者群众检举、控告的案件线索,都应进行审计调查。调查经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结果,调查经济案件所涉及的经济业务经手人、知情人、审批人、检举人;调查经济案件涉案人员所采取的手段以及反映作案过程的全部载体。

(三)、围绕重点开展审计调查。重点问题又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必须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否则审计结论就缺乏公正性,因而会失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三、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单位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要求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地,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四、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被审计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要依赖委托审计的部门和审计报告使用者来体现,而审计调查结果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影响程度不完全是调查报告本身,还受审计机关的指导思想和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等影响,比较好的审计调查报告不一定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得到充分体现。这一点必须引起各级审计部门及其审计人员的高度关注,不能忽视审计调查结果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所产生的影响。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7)

一是各地发展不平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有些省(市、区)起步比较早、发展较快,如广东、山东等省,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很多省份同步审计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完全展开。

二是审计组织方式基本一致。全国多数地方审计机关将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以从1个审计项目立项、1个审计通知书、出具一份审计报告,逐渐转变为1个审计项目立项2个审计通知书、出具2份审计报告;在审计实施上各地做法基本一致,都采用组成一个审计组、同步进点、对党委书记和政府行政首长两人同时进行审计的方式。

三是审计内容和重点基本确定。中央两办《规定》第十八条明确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从而从法规和制度层面统一了党政领导同步式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四是党政主要领导审计内容侧重点不同。党委书记和政府行政首长在工作的程序、分工方面,一个侧重于决策,一个侧重于执行,所以对两者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各有侧重。对党委书记的审计,一般侧重于对其任职期间宏观经济管理、重大经济决策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审查其发展思路、工作措施和实施成效;而对政府首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则主要侧重于对党委重大经济决策的落实执行情况,审查其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建设性及有效性,重点关注政府在预算管理、政府投资、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民生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是审计层次明显提高。基于对党委书记是“一把手”和其领导经济工作主要侧重于决策的认识,与已往审计不同,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时将经济决策作为审计的重点与切入点,主要关注领导干部决策机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决策程序是否规范、透明,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决策实施的效果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等,特别关注涉及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民生改善、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与过去相比,审计层次明显提高。

六是审计方式方法有所变化。由于将地方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在内容和重点上的特点,审计的方式方法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审计实施中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委政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党委书记、政府行政首长的批示和领导干部签批的有关报告文件及内部规章制度的阅研;广泛开展与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成员以及离退休老同志、基层代表的座谈,听取他们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效果的意见等。

二、县级党政领导同步审计的难点。

(一)经济职责划分困难,经济责任界定难。因为地方党委、政府同是一个地方的决策层,目前有关规定尚未对党政领导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党委在决策的过程中承担着执行上级决策的职能,政府在执行的过程中也需作出决策,党委书记和政府首长的职责虽有分工,但并不是完全独立,在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两者职能相互交叉,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客观上是难以截然分开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是以“权”定“责”区分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对书记和政府首长权力运作方式和任期经济责任实质并没有较为清晰的认识,无法明确各自的审计重点,在评价其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时,职权范围的不明确使责任划分难度增大。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8)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及特点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进行监督评价活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一是必须明确有什么责任内容;二是必须有客观统一的评价标准;三是必须有具体可行的评价方法;四是必项要有健全有效的划分标准。

(二)人民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审计对象主要是各分支机构行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重要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审计内容既包括对其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强化金融服务、履行管理职责的审计与评价,也包括对其执行财经纪律,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的审计与评价,审计目的主要是分清任期内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二、目前人民银行基层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及难点

(一)审计环境有待优化。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条件还不够成熟。一是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足。二是对人民银行职能定位认识不足。认为人民银行是宏观经济调控部门,不以盈利为目的,实际工作中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不太关注,觉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意义不大。三是实践操作经验不足、审计技术条件不完善。

(二)审计内容难以界定。目前人民银行还没有形成一个规范性的审计监督评价内容体系,对领导干部应承担什么样的经济责任、对哪些经济事项进行评价,内容难以界定,针对性不强。一是在审计内容上,偏重于业务运行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合规性审计,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决策成果、财务收支真实性、风险管理与应对等内容涉及较少;二是审计重点上,对制度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关注较多,对领导干部强化风险管理、实现工作目标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关注较少。三是在评价效果上,以正面、定性、空洞的成绩评价为主,对问题评价避重就轻,没有从内部控制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角度去评价。四是在责任划分上以主管责任认定为主。

(三)审计评价标准缺失。人民银行基层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一套全面、系统有效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一是评价项目设计内容上缺乏统一性。二是评价指标设计模式上缺乏可比性。不同层级、不同部门领导干部负责和管理的业务范围、影响程度、控制重心和评价原则等职业标准存在着较大差异,评价指标缺乏可比性、公平性、合理性,实际操作中仅凭审计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职业经验进行评价,认定责任,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四)审计评价手段落后。一是电子化审计和流程测试手段运用不够,没有与业务系统接口实行实时监督,审计受时间、地域、手段的制约,难以对被审计对象在重要经济事项和经济活动中应负的责任进行全面、动态、准确的监督评价。二是评价方法简单,以定性评价为主,缺少一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系统的、可量化的审计评价方法,凭个人的主观判断就事论事,没有用客观事实和具体数据说话,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偏面性,存在不实、不真、不谨的现象。

(五)审计责任难以界定。一是经济事项交接制度缺失,责任界定难。基层行领导干部轮换频繁,经济事项交接内容和交接程序比较简单,双方只对一些显性的、时点指标进行交接,而对一些隐性的时期指标和历史遗留问题等重大经济事项未进行清查核对办理书面交接,责任范围划分不清。有些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短期内可能无法显现,但事后会逐渐凸显,责任难以划清。二是认定过程缺乏针对性,责任界定难。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重大决策形式上是经集体讨论决定,但实际上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是“一把手”,其权威相当程度决定了事情的定论,审计人员仅凭查阅会议纪要来确定,针对性不强,一旦出现决策失误,难以界定是集体决策造成的还是个人权威所致。

(六)审计结果运用滞后。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先审后离”,但实际工作中大多是“先离后审”,这种模式使审计结果滞后。一是影响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审”、“用”脱节,审计缺乏应有约束力。二是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离任干部对审计工作配合不够,述职述廉报告由人,或以单位总结代替,针对性不强;接任干部对一些敏感的问题,或以不清楚为由搪塞,或在资料提供上不配合,使审计工作取证困难。三是影响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干部已走马上任,审计结果无人重视,审计人员存在应付的态度,检查力度深度不够。四是影响问题整改,接任者或碍于情面,或出于利益考虑,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督促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9)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维护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是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种类 

(一)按照审计的内容,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和破产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经济责任人完成其承担的承包目标、租赁目标、任期目标等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这类审计主要是根据经济责任人与上级主管部门、发包(或出租)单位或者本级政府部门所签订的承包、租赁合同或目标责任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审计目标、范围明确,重点突出。 

破产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主要审查和确认企业破产的原因;确定对企业破产应当承担责任的主要责任人;监督破产企业的财产物资,包括破产清算时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资产价值的评估,破产资财的变卖和分配等。这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全面地对企业整个破产过程进行审计,确认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二)按照审计时间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事前经济责任审计、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事后经济责任审计 

事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经济责任关系确立之前,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以保证经济责任关系各方合法、合理、正确地确定有关方案和合同,以保证经济责任的合理性、有效性,维护有关经济责任关系各方的合法权益。 

事中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指在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对其进行的审计。在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中,审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领导干部或经济责任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以检查机关的财务收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督促责任人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例行的年度审计和不定期的临时性审计。 

事后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终止经济责任关系或者领导干部调离所在部门、单位后,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如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时,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确认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解脱责任人所负的经济责任。

(三)按照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从政企分开的改革思路出发,充分考虑到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在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不同特点,以便审计机关能够分层次、有重点地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实施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工作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项目审计相比,存在如下特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主要是省、地级市、县三级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他们集人、财、物三权于一身,对其经济责任、经济行为及经济关系开展责任审计,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二是审计监督的内容和重点不同。其内容包括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经营业绩、资产营运质量、内控管理、执行制度以及个人经济行为和责任等。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必须遵循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党委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的委托和要求,具体实施。 

(二)审计方案的科学性 

审计方案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操作的基本依据,审计方案制订得是否可行,有无操作性,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能否顺利实施。为了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在制订审计方案之前,要认真进行调查,在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之后,再考虑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实施步骤、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然后拟定方案,经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在审计时,还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适时充实原定方案,使其更加切合实际。这样,不仅可少走弯路,也有利于被审单位积极配合。 

(三)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责任审计不仅领导关心,群众关注,也是矛盾的焦点。工作稍有疏忽,就会造成负面影响。对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来说,任职期限相对较长,任期内情况又错综复杂,审计人员一定要认真细致、深入调查、广泛取证,广征博引,不能以偏概全,偏听偏信。在取证时,不仅要从审阅账表凭证入手,检查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从清查资产、实物、有价证券入手,检查账实是否相符,而且要通过调查当事人、责任人、知情人,取得一手资料,弄清经济活动的原始面貌和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再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综合分析,把最真实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为审计证据。 

(四)审计结果的公正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离任人或任职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恰当的评价,这又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所在。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进行客观的辩证分析。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要用写真的手法来反映;要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既不能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又不能脱离实际,妄加评论。总之,在审计评价时要注意适度,恰如其分,不能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走向片面和极端。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点 

(一)选好审计的切入点,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 

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和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混淆。经济责任审计虽然以财政财务审计为基础和主线,但其重点是通过审计来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目前我国一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财务收支审计味道体现过浓而缺乏经济责任审计特色,其原因主要是财务收支审计轻车熟路、便于操作,而其他方面问题,比如:廉政情况、民主决策、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由于受多方因素所限,审计、评价起来较为困难,因而在审计中得不到更深入透彻的审查。因此造成最后审计结果成了财务收支审计的翻版,经济责任审计特色体现得不明显,降低了组织部门作为考察干部的参考价值。为此,审计人员审计时应作较为充分的审前调查,根据经济责任人的重点工作,在审计范围和审计权限允许的情况下,选好审计角度和审计重点,并将其贯穿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力求使审计结果与组织部门考察、任免干部工作联系得更加密切。只有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才能为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干部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 

(二)提高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企业领导的主要工作就是决策、领导企业的经济活动。而企业的经济活动在财务核算中体现的较为明显,因而通过审计能够较充分地反映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时,既要以财务审计为基础,又要跳出财务的圈子,结合组织部门的重点考核内容,有所侧重地开展审计,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评价。提高经济责任人对审计结果的认可程度和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三)加强风险意识,防范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但从总体上划分主要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审计风险外部因素包括: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手法变幻使隐蔽性增强;机关单位和企业经营状况复杂化,含有许多不稳定因素;审计对象和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环境的影响等等。审计风险内部因素包括: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因素;审计队伍知识结构不合理;查证事实欠深欠细;审计人员独立性差;审计文书表达不规范;引用法规欠准确等等。 

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10)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部门依据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指标、重大经济决策运行等审计的情况,而在审计报告中就其应负的经济责任所做出的结论性评语。主要作用是使利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机构和部门通过审计评价,直观了解审计结果和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使上级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有可靠的依据来了解评价和使用干部。因此说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仅可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客观地量化政绩,促进干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而且还能从一定程度上促进干部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财经法纪,避免和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此外,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对规范审计行为、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提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如何进行审计评价呢?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必须以审计的内容为依据

(一)审查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通过穿行测试相应的财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物资公开竞价采购、物资验收、发放、保管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以及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及失误追究制度,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等控制制度,印证上述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能否认真执行并达到预期效果,从而对经济责任人任期内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状况和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管理能力做出评价。

(二)审查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及合法性

重点审查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弄虚作假、虚报盈亏,利税指标是否按规定计提和交纳,全面反映经济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应承担的各项经济责任,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

(三)审查经济责任人任职期末资产的真实性

主要审查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审查有无浪费、损失、流失等问题,能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评价经济责任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

(四)审核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的债权债务情况

重点审核经济责任人任期内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债权债务的结清情况、债权的变现能力和举债偿债能力、问题账款的成因及潜在损失等。依据购销合同、相关票据审核应收、预付、应付、预收等往来账项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逾期应收款、不良举债、结算中形成的问题资金和任期内发生的坏账损失。工程支出类债务的审计,应将工程合同、招投标标书、工程决算报告、工程审计报告作为审计内容,审核工程往来结算的真实性。合理界定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评价其经济驾驭能力。

(五)审计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

审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措施、重大资金运作(如对外投资、担保、大额资金支付等),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有关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否实行了集体研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有无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延误时机,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是否建立并执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有无相互推诿,逃避责任的行为。评价经济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做出的重大投资决策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有无盲目投资或乱上项目的情况。

(六)审查企业管理情况

在对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重点审查企业计划、合同、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管理问题和偷漏税金,乱发私分等违纪问题,评价经济责任人任期内遵守财经纪律情况。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是指以事实为依据,全面评价经济责任人的功过是非,做到成绩说够、问题讲透。审计人员既要查明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成功的经验,全面地评价任职期间的功过是非,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做到恰如其分,从而坚持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实事求是地体现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只有这样,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帮助总结经验教训,才能使经济责任人不断改进工作,继任者引以为戒。

(二)责权一致原则

责权一致原则是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仅就经济责任及其履行程度进行监督和评价,不能将经济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同于同期全部业绩的考核评定;同时,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有广义的经济责任和狭义的经济责任之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能仅限于对经济责任人任期内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这一狭义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要注意考核和评价与宏观经济和长远利益相关的经济责任。责权一致原则强调在评价经济责任的履行程度和直接效果时,考虑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客观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分清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限;故意与过失的界限(即与工作失误的界限);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导致工作出现断层与错误的执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界限。

(三)可控性原则

审计评价重点放在经济责任人能够实施控制的事项上。一个企业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和单位账面反映的事项,并不全是经济责任人能够实施控制的事项。在审计评价中,如果这部分内容在审计结果中所占比重较大,或者审计认为这种结果可能导致有关部门获取错误信息时,审计人员在计算与此类事项相关的评价指标时,则应予剔除或作相应说明。如在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时,对任期内机构合并、分设,债务重组,资产重估、自然灾害等引起国有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应予剔除或单独反映;在考核预算执行情况时,对任期内国家收支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要客观地进行反映。

(四)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或实现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更是对经济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不可或缺的内容。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或实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该经济责任人的经营能力。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必须是从量开始,以量分析;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较全面的审计,不仅要对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还应对其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与否,与单位领导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区分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至关重要的内容。违纪违规责任问题,对经济责任人来说应区别情况,进行直接责任或间接责任(即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定性分析。所以,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要定量分析性评价和定性分析性评价结合起来,这样才有助于评价的客观、公正。

(五)谨慎原则

首先,对超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审计人员无法取证的事项不作评价;对于审计未涉及到或虽已涉及但审计证据不充分、证明力不足而又不可能进一步获取有力证据予以证实的审计事项,要说明情况,据理回避;对审计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无法审查和核实的事项不作评价;对审计对象评价标准不清或者没有明确评价标准,可能造成经济责任人的责任难以分清的事项不能随意做出评价。其次,在进行审计评价时,要使用专业、规范和措辞适当的用语,对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尽可能用数字来说明,对不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也要用写实的手法来反映,切忌夸张和华而不实的描述。再次,对审计取证的全面性、证明材料的充分性、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审计事实的完整性进行全面检查,查验证明材料与审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前后一致,有无矛盾和疑点,通过复核把关来减少审计风险;同时,对使用法规的正确性、准确性、时效性、实用性,进行逐条对照,检查引用的法规在对象、范围上是否一致,在时间上是否过期失效,对违纪问题的处理是否于法有据,宽严适度。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一)评价与事实相结合,不讲空话

为使审计评价得到经济责任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使上级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就要以事实说话,以有说服力的事实和准确全面的原始资料来支撑评价的观点,不扩大成绩,也不缩小缺点,尽量减少主观评语,对查出的问题做客观性分析,必要时要介绍一下背景资料,以及这些资料对问题的影响,以精炼简朴的语言来表述。

(二)谨防评价中的“拿来主义”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对问题部分的评价往往比较慎重,数字准确。但在对单位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以及成绩方面的材料选取上往往不是那么慎重,采取“拿来主义”的办法比较多,如历史沿革、效益指标、产量、产值、经济规模以及与往年的比较,与同行业的比较等资料,没有详细核实或没有完全核实,从被审计者单位有关材料和总结中“剪贴”、“粘贴”到审计报告中来,使未经核实的事实和没有得到验证的数据,经过审计部门“渠道”和审计评价的形式得以公正化、合法化,无疑将被审计者单位的风险转变成了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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