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汇总十篇

时间:2023-07-12 16:50:34

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

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篇(1)

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问题的研究,需要以对证券市场的一般性研究为前提与基础。此过程当中,主要涉及证券市场有效性、证券市场风险要素、证券投资方法等相关问题。在对以上问题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之上,以保险企业的特殊性作为切入点,实现对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的深入分析。对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的控制过程中,需要以资产组合理论、期权漂移理论、博弈论、以及套利理论作为支持与保障,在对风险因素进行有效的转移与控制的基础之上,还需要通过完善内部管理的方式,使整个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能够以有效的机制作为支持,从而提高其控制水平与稳定性。本文针对以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一、我国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

1、利差损问题

我国保险企业的产品大多是在前几年经济过热阶段,产品预定利率相对较高,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环境下推出的。在此环境下,实现资金的增值才能够保证相关资金的给付。然而,保险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资金的增值途径主要是通过国债利息收入以及银行存款利率来实现。一旦利率持续性下调,则导致保险企业的投资盈利能力大打折扣,由此所带来的利差损问题可能会使保险企业面临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

2、资产负债匹配

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作用之下的保险企业属于长期负债的行业。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具有突出的稳定性及长期性特征。这要求对这部分资金实现在资产与负债方面的可靠匹配。然而我国绝大部分保险企业,无论是从资金来源、资金期限、还是从资金长短的角度上来说,多将其应用在短期投资行为当中,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从这一角度看,短期资产与长期负债之间的差异性匹配问题会使整个保险行业的资金良性循环大打折扣,导致资金使用效率无法得到可靠保障,造成保险企业潜在偿付能力的不足。

3、承保利润率下降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企业为了提高自身市场占有率而展开价格战,这使得承保利润不断下降甚至出现亏损,产生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

二、我国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的控制措施分析

对于我国而言,保险企业证券投资资金的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资本金;第二公积金;第三,责任准备金;第四,未分配盈余。在以上各类资金来源当中,责任准备金所占比重最大,其主要是指保险企业相对于被保险方的负债水平。从这一角度上来说,在我国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的过程当中,需要以投资资金的负债特点作为首要考量因素,密切投资管理方与产品精算方的联系,确保对保单支付特点有充分的认识,在评估保险偿付能力的基础之上,形成合理且可靠的指导性原则。在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的控制工作当中,现阶段比较常见的控制策略包括对风险因素的分散、以及对风险因素的转嫁,这两个方面。本文即针对相关的控制策略及其实施要点展开详细分析与阐述。

1、对风险因素的分散措施分析

有关研究人员于1952年首次提出了基于现代证券投资的组合理论。该理论主要以证券投资收益率作为标准,在衡量其方差素数值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对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计量的指标范畴当中。笔者认为:现代证券投资理论的核心思路在于,以投资分散的方式实现对证券投资风险的有效控制。再者,通过对风险因素的分散也能够达到分散收益的目的。而在组合模式下对风险进行的抵消、以及对冲处理也能够有助于整个收益水平的均衡化发展。由此可以认识到: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在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工作中的应用,其最终目的在于实现收益要素与风险要素的均衡。

在现阶段的技术条件支持下,保险企业引入了合理的投资组合管理模式,以一定的风险水平为前提条件,实现投资回报率的最大化。但需注意:投资组合理论应用水平的可靠与稳定还取决于市场容量的规模性和投资品种的共存性。结合相关研究成果来看,资产的组合风险主要有两方面: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者皆与资产收益有明确的相关性关系。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在保险企业证券投资行为的实施过程当中,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要求投资者综合各方因素,选取最合理且科学的投资组合。一般来说为了控制资产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要求两者之间的负相关性关系表现突出。通过对资产元素的构建,形成有效的资产投资组合,并通过投资结构的多样化发展,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2、对风险因素的转嫁措施分析

在有关风险转嫁的控制策略落实过程当中,保险企业可以通过对保单的合理应用实现风险元素的转嫁,也可以通过开发投资连结型产品的方式,以投保方作为对象,实现对风险要素的转嫁。可以将其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1) 以保单进行风险的转嫁

对投资风险进行控制的最有效方法即通过保单实现对风险的转嫁。在我国现阶段寿险市场发展过程中,变额寿险是最为常见的险种之一,它实质是终身寿险的一种形式,主要特点是:保额能伴随着保费分离账户所对应的投资收益变化而产生相应变动。此类变额寿险,其保额会伴随投资收益水平产生变动,但保险企业往往给此类保单规定最低限制,其保单现金价值与市场变化趋势下,保费投资市场的实际价值有着正相关关系。从这一角度说,此类保单所对应的投资风险基本转嫁至了保单持有人方面,保险企业的投资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2) 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的转嫁

相对于不确定性的金融风险而言,衍生金融工具以其确定性为特色,保留有利的不确定性,消除不利的不确定性,从而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与规避。现阶段以衍生金融工具为载体,消除不利金融风险不确定性的主要工具形式包括:金融期货、远期以及互换期这三种类型。而以衍生金融工具为载体,保留有利金融风险不确定性的主要工具形式为金融期权。总之,对投资方而言,通过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积极对风险进行控制,在套期保值基础上,避免金融风险的不良影响。关键的是:投资方还能够建立在对金融资产价格预期以及经济形势预测的基础上,以金融衍生工具为载体,对整个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优化,达到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收益及效益水平的目的。

3、完善内部工作机制

除从技术角度上对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完善投资水平以及风险管理能力以外,还需要通过对内部机制的完善,使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作为支持。首先,需要保险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证券投资资金比例。随着资金与股票市场的连接,保险业的闲置资金更多地投入了股票市场中,但伴随着高收益,也产生了高风险。因此,保险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资产水平以及保险产品特征,制定投资于不同金融资产的比例限额,这是保险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关键措施,避免因投资领域或投资品种过于单一造成的高风险聚集问题;其次,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工作模式。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偏好、资本实力等因素,做出整体风险承担决策,然后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将风险总量在不同的证券投资领域内配置,并分别对其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风险总额在各领域的风险分配,从而,使风险暴露处于管理层的授权和风险承受能力内。

三、结束语

对于保险企业而言,应当如何把握这样时代所赋予其的发展契机,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以拓展,促使保险资金的运用水平及质量得到提升,提高保险资金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水平,以上均是相关工作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所在。总而言之,本文主要针对我国保险企业证券投资风险研究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做出了简要的分析与说明,希望能够为后续相关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帮助。

参考文献:

[1] 田金兰,张素琴,黄刚等.用关联规则方法挖掘保险业务数据中的投资风险规则[J].清华大学学报,2001,41(1):45-48.

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篇(2)

一、直接投资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延伸

1.直接投资业务的定义。直接投资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项目或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业务。在此过程中,证券公司既可以提供中介服务并获取报酬,也可以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直接投资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高科技企业等创业风险投资业务以及基础建设等产业投资业务。

2.通过直接投资业务,证券公司将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扩大了自身资产管理业务的服务范围。首先,证券公司的直接投资部门寻找并发现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投资项目,并将其与产业投资资本联起来,起到“资本运作纽带”的作用。其次,直接投资部门通过参与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一方面,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其规范运作。同时,直接投资业务是证券公司传统资产管理业务的延伸,通过帮助高端客户投资有上市潜力的企业,扩大证券公司高端客户的投资范围和渠道。

3.在国外成熟市场上,直接投资业务一直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和重要利润来源。国外市场上最活跃的直接投资基金大多由大型证券公司下属的直接投资部门进行专业化管理,包括高盛、美林、JP 摩根、巴林等。在过去的25年中,美国证券业以PE、资产管理为代表的买方业务占比从37%上升到73%。其中,发展速度最快的PE业务已成为众多国际投行的重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利润来源。研究结果表明,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历史收益率年均都在15%~20%。

二、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必然性

1.未来5年我国直接投资业务的市场需求巨大

我国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转轨快速成长。据科技部估计,未来5年,我国直接投资市场的资金需求总额将高达2000亿元。

2.直接投资使资本市场与高科技企业形成市场化联动机制,是实现自主创新国策的重要措施。

3.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可以促使更多的优质公司在国内上市,减少优质企业资源向海外流失。

4.直接投资业务是证券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机遇。目前,随着证券公司清理整顿步伐的不断加快,证券业的系统性风险已基本得到释放,清理整顿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然而,随着证券业对外开放步伐的日益加快,高盛、美林、摩根斯坦利、瑞银、第一波士顿等一大批国际一流投资银行纷纷进入我国证券业。在这种条件下,那些在低端市场进行恶性竞争的证券公司将难以生存。

直接投资业务作为高端业务领域之一,有助于证券公司全面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有助于证券公司和证券业整体的发展壮大。

三、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1.证券公司曾经开展过直接投资业务,并取得了一定经验。在我国证券业的发展过程中,证券公司曾经涉足直接投资业务,其中的典型代表是中金公司。中金公司于1995年设立直接投资部,负责对非上市公司的直接投资业务,先后投资了新浪网(美国上市)、鹰牌陶瓷(新加坡上市)、南孚电池(由美国吉列公司收购)等项目,取得了丰厚的投资回报。

2.两法的修订为证券公司重新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扫清了障碍。新《证券法》中不再区分综合类、经纪类证券公司,并且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的同时,没有禁止券商开展其它合法业务,为券商推出直接投资业务预留了空间。两法的修订与实施以及我国相关法规的修改,都为证券公司重新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扫清了法律障碍,打开了方便之门。

3.清理整顿后,创新类证券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风险控制机制得到了很大改进。我国自2004 年开始,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监管,根据不同证券公司风险承受程度和控制能力实施不同监管方法,给予不同发展空间。目前,已有15 家证券公司获得创新试点资格。创新类证券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治理,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也有了很大改善。

4.创新类证券公司重新开展直接投资业务风险可控。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投资风险、内部利益冲突和流动性风险。对此,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效化解。首先,我国可以在投资对象、自有资金的参与比例等方面加以限制,将投资风险控制在证券公司可承受的范围内。其次,为防止券商内部不同部门间在业务上产生利益冲突,严格要求实行防火墙制度,确保直接投资与其它部门之间的业务隔离。同时,通过完善包括深交所中小板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出机制,降低直接投资业务中的流动性风险。最后,将允许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范围限定为创新类证券公司(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到规范类),有利于进一步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监管经验的积累、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风险防范处置能力的增强,对金融创新的引导监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在试点过程中,一旦发现证券公司违规经营或出现风险防范隐患,我国有能力及时予以纠正。综合以上因素,我们认为创新类证券公司重新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风险有限,我国完全有能力预防和控制。

四、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组织形式和资金来源

1.组织形式。参照国外经验,创新类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组织形式可以有事业部及子公司两种。(1)事业部型。由证券公司设立专门的直接投资业务部,负责该项业务的开展。为避免与公司内其它部门(研究部、投行部、并购部、固定收益部等)在业务上产生利益冲突,该部门应当在人员、财务、信息交换等方面与卖方业务部门隔离。(2)子公司型。由证券公司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全资、控股或参股),证券公司通过专项理财计划募集资金用于直接投资业务。投资管理公司与证券公司间是股权控制关,业务相对独立,因此更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并可通过引入其它战略合伙人提高投资管理公司的信誉和业务能力。投资管理公司的内控机制及决策机制参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国外风险投资公司的机制建立,独立开展直接投资业务,不受证券公司影响。

2.资金来源。证券公司用于直接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即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鉴于目前国内券商资本实力较弱、风险管理体制仍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应当严格限制证券公司用于直接投资的资本金金额和比例,并从公司净资本中直接扣除。在开始阶段,直接投资业务所需资金的募集方向应以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内金融企业、海外投资机构为主,并逐步放宽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及民间私人资本进入的限制。

参考文献:

[1]宋国良著.投资银行学.人民出版社,2004,7.

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篇(3)

中图分类号:F2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36-0159-03

投资者保护是防范资产证券化风险的重要路径之一,会计则是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手段。我国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以下简称科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与其资产特征是相匹配的,在融资方式上则具有灵活性。可见,研究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的会计投资者保护具有现实意义。

1 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中的主要风险

1.1 基础资产风险

科微企业的核心资产是专利,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主要来源,但是该基础资产具有如下风险:一是技术风险,也叫知识产权的固有风险。多由技术缺陷、技术进步等引起。技术风险会降低知识产权的价值,从而使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面临较大的风险。二是信用风险,即因知识产权的特征、运营成果的缺陷等导致的风险。表现为本息不能收回的风险、早偿风险、风险难以分散、抵押物执行风险等。主要受原始债务人信誉、知识产权信息的透明度、基础资产债务人的分散程度、知识产权的质量、偿债时间设计的均匀性等因素影响。

1.2 提前偿付风险

提前偿付是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的风险,会使投资者难以获得预期的收益。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如果被提前兑付,会打乱投资者的资金安排计划。提前偿付往往是因知识产权转让、再融资、违约等造成。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票面或内含利率、知识产权资产的特征、宏观经济形势等会影响原始债务人的提前偿付

决策。

但是,证券公司参与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由于能够在二级市场流通,从而能够有效地应对提前偿付风险。

1.3 交易结构风险

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涉及知识产权人、投资者、证券公司或承销商、资产评估机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托管银行,乃至回购方等。各参与方都有可能面临风险,并加剧整个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面临的总体风险。例如,交易参与方履行职责不力、交易软件或设备故障、交易结构设计的缺陷、证券化产品被降级等。

1.4 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有时会是致命的。例如,用于证券化的知识产权基础资产在产品发行后,被发现存在所有权纠纷。这会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打击,使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归于无效。

2 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投资者保护路径

2.1 会计在公司治理框架中的地位

公司治理是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石。无论是外部公司治理还是内部公司治理,会计的地位都是中心的和不可或缺的。在包含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以会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有效传递是一个重要的机制设计。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会计法等都为这一机制提供了法律意义上的保障。

2.2 会计投资者保护的路径

2.2.1 会计信息质量。投资者主要通过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来进行决策,因此会计信息质量是保护投资者的主要路径之一。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可靠性,可以通过盈余管理和盈余稳健性来衡量。二是相关性,可以通过年报盈余的信息含量和年报盈余的价值相关性来衡量。三是信息披露,分为非财务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

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的会计信息质量保障,主要通过披露知识产权及其运营有关的会计信息以及非财务信息来实现。

2.2.2 内部控制质量。内部控制提供了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常规设计。首先从日常管理控制角度来看,内部控制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构建良性的企业文化、增强对各类人才的凝聚力并正确认识到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也是维系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稳定性和制衡性的基础性制度设计。从我国近几年的企业内控实践来看,内部控制的质量还跟内控信息的披露以及外部监督有关。

知识产权证券化属于高风险融资业务,内部控制的质量对于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意义。

2.2.3 审计质量。投资者通常缺乏必要的技能和精力去对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识别和判断。作为独立第三方并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师提供的审计信息成为投资者最重要的决策支持信息来源,必须具有高质量特征。审计的质量跟审计独立性(衡量指标有客户的重要性、审计收费合理性、审计任期等)、审计质量特征(衡量指标有审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特长、注册会计师行业评价、注册会计师占事务所从业人员的比重等)、审计保障能力(衡量指标有法律保护程度、事务所的资产规模等)有关。

中国证监会规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事务管理报告》必须定期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审计质量对保障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具有重要的意义。

2.2.4 财务运行质量。财务运行的好坏最终决定了投资者的利益能否实现。财务运行质量可通过投资质量(借助投资效率、投资结构等指标)、资金运营质量(通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经营性流动资产比重等资金运营效率指标和流动比率等资金运营安全指标等来加以反映)、筹资质量(借助资本结构、股权资本成本、担保程度等指标)和股利分配质量(借助成长性、股利支付率、股利支付的稳定性等指标)来衡量。

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财务运行质量取决于知识产权获取未来现金流的能力,是对投资者进行分配或还本付息的基本保障。

3 科技型小微企业利用会计投资者保护防范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建议

3.1 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

科微企业的核心资产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目的是为科微企业融资,从而有了“基于融资目的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问题,表明跟常规的信息披露存在差异,科微企业需要对其进行例外管理。

应做好三方面的信息披露工作来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这对解决基础资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和法律风险都是有益的。一是知识产权自身信息的披露,包括:法律权属信息,知识产权类型,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人所处的地区,独立性、用途、可替代性等专用性特征,剩余保护期限,技术的先进性、能够被应用的程度、独立性和所处的技术阶段,知识产权的评估金额等。二是知识产权会计信息的披露,包括:知识产权的成本信息,成本类型,运营信息,现金流量及预期信息流量信息,贬值、摊销等知识产权的价值动态信息,知识产权信息的披露范围与方式,知识产权财务风险信息等。三是与知识产权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包括:资本增量,融资方式,担保或保证能力,科微企业的信誉、信用等级,评估机构的公信力、估价风险,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政策,企业的资金政策、资本结构、偿债能力、融资习惯,宏观政策情况等。

3.2 加强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的合规管理

实现“真实销售”后,知识产权及其融资产品的管理由科微企业转到证券公司。合规部是证券公司的一个重要的控制部门。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原则上都应由合规部介入进行动态的管理,特殊目的管理机构(SPV)分为公司型SPV(SPC)和信托型SPV(SPT),因此合规管理有两个最主要的管理机制:一是针对SPC的风险隔离机制。取消SPC的门槛限制,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的发展,更好地为科微企业融资服务;进一步降低证券公司发行SPC的资格限制,以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等级为主要审查依据;严格审查SPC的对外担保行为;严格审查SPC的交易结构,避免双重税赋问题。二是针对SPT风险防范机制。重点针对SPT运行的金融体系风险和自身风险。SPT涉及信托知识产权的权属转移问题,需要通过合规管理去解决以下风险问题:撤销风险,即知识产权人申请撤销信托关系的风险,应通过事前确认信托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的稳定性来加以避免;信托性质界定风险,即信托关系被界定为融资担保关系的风险,应通过合规审查,确保信托知识产权资产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得到妥善处理,随着真实销售,与知识产权相联系的风险确已转移至SPT;债务人行使抗辩权风险,应重点运用合同法相关条款通过事前的审查加以避免;SPT的破产风险,通过准入、行为能力、治理结构和财务结构的审查、限制和监控,使SPT远离破产风险;核算风险,主要指SPT机构的自身财产或独立于信托知识产权财产的其他财产产生的现金流,与信托知识产权产生的现金流未分开核算,导致难以实现破产风险隔离的风险,应通过强化会计核算要求来加以避免。

3.3 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管理

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越复杂,投资者保护自身利益的难度就越大。证券公司或其成立的SPV的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对会计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的日常管理作用。一是流程控制。通过授权与分权、审批和不相容职务分离等控制措施,把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交易结构中的各个环节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相互协作而又相互制约。二是事项控制。对特殊的事项(如提前偿付)实行例外管理,实行严格的控制程序。

3.4 强化会计监管、保护知识产权证券化投资者的利益

防范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的主体是科微企业及其他直接参与方,但是光靠企业自律是不行的,还需要外部的会计监管。一是会计管理部门监管。目前我国财政部门对会计违规的查处重点是上市公司,力度远远不够。应充分发挥各级财政部门的作用,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适度的监管。二是证券管理部门的信息披露监管。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管对象主要是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由于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正在形成,而分业监管(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分别监督商业银行与信托、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容易导致管理真空或职能重叠。三是多部门协作监管,以更好地进行职能界定,发挥会计监管的效能。

参考文献

[1] 王宏,张婷.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M].北京:法律

出版社,2011.

[2] 杜静然,姚王信.基于投资者保护的知识产权证券化

信息披露[J].会计之友,2013,(8).

[3] 谢志华,等.中国上市公司会计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

(2011)[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4] 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EB/

OL].http:///newlaw2002/slc/slc.

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篇(4)

基于双向道德的风险投资合约设计问题的研究。国外学者中,Hellmann构建了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家的双边道德风险模型,其中双方都付出努力增加项目价值,研究证明最优合约在并购条件下将给予风险投资机构更多现金流权,解释了风险投资中可转换优先股的应用,以及IPO下的自动转换特征[3]。国内学者中,王雪霞构建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三方委托模型,并将持股比例引入模型,分析了最优持股比例的影响因素[13]。晏文隽和郭菊娥构建风险投资机构、创业企业家、银行三方参与的委托模型研究双边道德风险下的最优股权分配安排,研究表明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股权比例受到三方不同参与形式和创业项目风险水平的影响[14]。郭文新等人假设创业企业家风险规避,风险投资机构构建双边道德风险下的风险投资模型,限定融资工具为可转换优先股,分析表明其所导致的创业企业家效用损失较小[15]。吴斌等将创业企业分为创业初期和开拓产品市场阶段,控制权私有收益表现为努力成本的变化,在双边道德风险的框架下,研究控制权在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家相机转移下可转换债券对双方努力水平的影响,证明可转换债权和相机性控制权结合安排可以很好地解决风险投资中的双边道德风险问题[16]。然而应用不同金融工具所导致的,对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补偿和激励效应的差异,如何通过股权分配体现,而不同金融工具应用背景下,风险投资最优股权分配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影响的途径、方向和程度又如何,这在以往的研究中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风险投资机构灵活应用金融工具,合理设计合约,控制项目投资风险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为此,本文基于不同可转换证券的应用背景,结合风险投资机构非资金的价值增值服务特性,构建基于双向道德危害的风险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模型,分析并比较了基于一般可转换证券和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的风险投资最优股权分配及其影响因素。

二、基于一般可转换证券的风险投资股权分配模型

(一)基本假设本文依据一般分配可转换证券应用下的风险投资活动流程,给出一般可转换证券应用背景下的股权分配模型的基本假设,如图1所示。创业企业向风险投资机构提交商业计划书,风险投资机构根据创业企业的管理团队,项目的独创性、垄断性、扩张性、持久性以及商业模式的适应性来综合审定计划书[6],双方签订合约后,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分别注入资金(V0-X0,X0),合约中规定应用一般分配可转换证券(SCS)的条款设置,风险投资机构的股权分配比例为e(0<e<1)。双方接受合约安排后,风险投资机构需提供公司治理、管理团队招聘、再融资服务等内外部的非资金价值增值服务;由于创业企业家的创业能力对突变创新的正向影响[17],企业家在创业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创业能力。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共同付出努力促使企业获得成功。

(二)模型分析定理1:根据模型假定条件,双向道德危害下,一般可转换证券应用时,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股权分配比例显示解:该推论说明应用一般可转换证券,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与债权值和转换行为选择有关。当债权值越大时,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就越小。而转换行为对最优股权分配比例的影响不是单调的,受到债权值的控制,也就是说当债权值小于阀值,最优股权分配比例随不转换可能性的升高而升高,当债权值大于阀值,最优股权分配比例随不转换可能性的升高而降低。这是因为当债权值较小时,若不转换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越大,风险投资机构将较大可能仅得到较低的来自于债权的风险补偿,这样,风险投资机构需要通过较高的股权比例以补偿高风险;当债权值较大时,风险投资机构转换行为可能性越高,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来自股权部分的风险补偿的可能性就越大。

三、基于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的风险投资股权分配模型

(一)基本假设由于风险投资中较为成功的退出方式有IPO和兼并,这分别对应了转换和不转换行为,也就是说在风险项目价值较大Vth>d时,风险投资机构将根据退出方式等原因进行转换行为选择,假设转换行为的先验概率为(1-pbz),转换后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双方获得收益为[eVth,(1-e)Vth],风险投资机构选择不转换的先验概率pbz,不转换则双方获得收益为[eVth+(1-e)d,Vth-eVth+(1-e)d],当风险项目价值较小Vtl≤d,风险投资机构必须保有债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不会选择转换行为,此时,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的收益为(Vtl,0)。

(二)模型构建根据图2,对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转换行为的选择以及对应的收益整理如下表2。其中,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家都努力使各自收益最大化,ICE和ICV分别为创业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的激励约束条件。

(三)模型分析定理2:根据模型假定条件,双向道德危害下,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应用时,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股权分配比例显示解:通过模型看出,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股权分配比例除了受到工作效率和努力效果的影响之外还与债权价值有关[9]。债权价值升高,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比例随之减小,这是由于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的应用,使得风险投资机构在转化普通股前,持有债权和股权,在转换为普通股后,有股权作为获得高收益的保障,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股权比例与债权一同构成对高风险的补偿,但若是风险投资机构在获得较多股权时,还获得较多债权,获得的风险补偿超过了合理的范围,侵害了企业家的利益,会影响对创业企业的激励。除此以外,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还与不转换行为选择有关,不转换的概率越大,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比例越小。这是因为不转换行为的概率越大意味着风险投资机构保有优先权的可能性就越大,风险投资机构通过优先权保护自身的利益,同时也渴望项目价值增加以增加自身的收益,这一目标的实现主要通过创业企业实现,因此风险投资机构需要给创业企业足够多的股权以对其进行有效地激励。

四、数值诠释

根据最优股权的解析解,令创业企业的最高价值Vth=100,最低价值Vtl=10,创业企业工作成效θ2EαE=0.15,风险投资机构工作成效θ2VβV=0.1,则基于一般可转换证券的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如图3所示。基于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的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如图4所示。根据图3可以看出,应用一般可转换证券时,首先,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比例随着风险投资机构不转换行为的增高,没有呈现出单调的趋势,如图3(Ⅰ)所示。当债权面值小于阈值46时,风险投资机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随着不转换行为可能性升高而升高。这是因为风险投资机构获得较低债权的可能性越大,对股权补偿要求越高。当债权价值大于46时,情况正好与之相反,如图3(Ⅱ)中标注的②。其次,当风险投资机构债权值越高,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股权分配比例越小,如图3(Ⅱ),这是由于债权和股权同为风险投资机构收益的保障,两者呈现互补态势以保障风险投资机构的高风险收益,而两者同时增高将影响对企业家的有效激励。最后,债权和转换行为的选择将构成风险投资机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的边界条件,例如图3(Ⅰ)中标注的①,当债权价值为54时,若不转换行为的先验概率超出0.85,风险投资机构将无法获得最优股权分配,图3(Ⅱ)中标注的③是指当不转换行为的先验概率为0.9时,债权价值超过51,风险投资机构将无法获得最优股权分配。这说明,风险投资机构不能无限倾向选择不转换行为,否则获得的股权分配比例无法达到最优。通过图4可以看出,应用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首先,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比例随着风险投资机构不转换行为可能性升高而降低,如图4(Ⅰ)。这是由于风险投资机构需要通过保有优先权保护自身股权,只要风险投资机构不转换,则一直保有优先权,当风险投资机构选择转换,则失去优先权,此时需要通过获得较高的股权比例进行风险补偿。其次,当风险投资机构债权值越高,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股权分配比例越小,如图4(Ⅱ)。这是由于债权和股权同为风险投资投资机构收益的保障,两者呈现互补态势以保障风险投资机构高风险收益,而两者同时增高将影响对企业家的有效激励。债权和转换行为的选择将构成风险投资机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的边界条件,例如图4(Ⅰ)中标注的④,当债权价值为54时,若不转换行为的先验概率超出0.85,风险投资机构将无法获得最优股权分配,⑤表示当不转换行为的先验概率为0.9时,债权价值超过51,风险投资机构将无法获得最优股权分配。这说明,债权价值和不转换行为的概率之积受控,也就是说,债权价值较大时,风险投资机构越不能无限倾向选择不转换行为,否则获得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会减小直至无法达到最优。通过对图3和图4的比较可以看出,除了最优股权比例的解不同外,应用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和一般可转换证券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异。第一,最优股权分配比例与不转换行为之间的关系不同。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与不转换行为的可能性呈现反比关系,而一般可转换证券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与不转换行为的可能性的关系受到债权价值的影响,如图3(Ⅱ)中标注②。这是因为,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在转换前还享有部分成长性收益,而一般可转换证券只有债权,预期债权价值(债权价值与不转换可能性的乘积)将影响其获得的最优股权比例。第二,当债权价值较小时,不转换行为的概率较大时,一般分配可转换证券的应用使得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优股权分配比例更高。这是由于在转换前,应用参加分配可转换证券带给风险投资机构的保障比一般分配可转换证券多,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在应用一般可转换证券时,需要更多股权作为风险补偿。

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篇(5)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06-0005-03

一、投资银行业务概述

投资银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行业。在金融领域内,投资银行业务这一术语的含义非常宽泛。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它包括了范围宽泛的金融业务,涵盖了众多的资本市场活动,包括公司融资、并购顾问、股票和债券等金融产品的销售和交易、资产管理和风险投资业务等;从狭义的角度来看,它包括的业务范围则较为传统,只限于某些资本市场活动,着重指一级市场上的承销保荐、并购和融资业务的财务顾问。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是目前进入证券市场的最佳途径之一。

二、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分析

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按照不同的标准可进行多种不同的划分。文章主要从风险因素的直接来源进行探讨,将投行业务的风险划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

(一)外部风险的风险因素

1.政策性风险。证券公司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力去挖掘、筛选、培育、辅导和推荐企业上市,其中只要一个环节不合乎政策和法律法规都要承担巨大的经济成本和法律责任。

2.业务竞争风险。承销保荐项目相对经纪业务投入的人员少,资金量不大,而承销收入却很大,这也就成为各路证券公司拼死争夺的原因之一。在争取项目过程中,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承销保荐项目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到手的项目也可能被人抢走,造成前期投入过大,并有可能不能带来任何收益。

3.企业经营管理风险。企业的管理风险主要源于管理层的专业水平、管理经验的不足以及企业的制度、经营管理模式的僵化和不合理等方面。从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来看,中小型科技企业的高风险性及其并不规范的管理模式,加大了以创业板为突破口的证券公司的风险。

(二)内部风险的风险因素

1.内控风险。证券公司与作为发行公司在证券市场的保荐人,既要按照政策法规和市场监管的要求向证券市场推荐优质上市公司,又要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金融品种和服务。这都对证券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和内控机制提出了要求,要求证券公司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控制度和审核机制。

2.违规风险。证券公司作为企业的上市保荐人,在企业发行文件制作、发行及上市辅导、股票承销过程中,具体的项目人员对有关的法律、法规把握不准确,造成企业材料不合格;由于证券公司过度包装而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导致项目人员及公司受到处罚;证券公司在业务竞争过程中过分迁就企业或者与企业串通恶意弄虚作假,骗取上市资格。所有这些,一经发现,必将受到严厉制裁。

3.定价与发行风险。根据证监会的最新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证券公司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如果证券公司定价模型制定不科学,对相关因素考虑不足,都会导致定价过高,发行

失败。

4.道德风险。由于投行业务的风险防范主要依靠投行从业人员的尽职调查、真实披露和专业水平,因此,证券公司的风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销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项目相关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投行业务的风险管理

(一)拟发行公司的选择与评价

拟发行公司的选择是证券公司承销风险控制的第一环节,发行公司是证券公司整个业务运行的对象和主体,是关系到整个项目运行成功的关键因素。在具体的项目选择上,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评估和和项目决策程序,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好中选优,择优录取”。

(二)拟发行公司的改制与法人治理

在企业改制中,保荐机构的改制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是资产独立,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商标等,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二是人员独立,公司员工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并执行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三是机构独立,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经理层等机构及相应的“三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据生产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按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四是业务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物流运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不依赖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五是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六是尽可能减少甚至避免关联交易;七是关联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八是公司非经营性资产已剥离,且主营业务突出。

(三)尽职调查方面

尽职调查是指保荐人对拟推荐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以及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尽职调查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调查、业务与技术调查、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高管人员调查。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调查、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财务与会计调查、业务发展目标调查、募集资金运用调查、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等。

(四)发行与上市辅导

在辅导中,其风险控制应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其能切实履行责任,尽到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等。

(五)证券公司的内部审核

内核小组是对承销保荐进行内部控制的主要部门,它开展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整个承销项目的监管和内核,确保发行业务的质量。内核中,风险控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行公司的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二是发行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三是发行公司的内控机制;四是在具体实施中,应避免工作不要流于形式。

四、结语

投资银行业务作为证券公司的传统核心业务之一,在证券公司的总体利润来源格局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不仅关系到公司的经营成效,还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质量,进而关系到整个证券市场的质量。为此,我们必须合理谋划、仔细分析、审慎构建,不断完善和加强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篇(6)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金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我国企业的融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融资方式为股票、债券以及银行贷款等方式,导致企业负债率比较高,财务不能有效运转,企业发展受到限制,而资产证券化的实现,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发展和财务的管理。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特点

(一)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就是把企业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证券的行为,以此来降低资金的占用,从而提高资产的流动性,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成本较低,通过将融资到的资金进行项目的投资,在加上技术的融资和规模经济的融资,从而增加资金的流动性,实现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特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资产证券化是将企业资产流动性差的产业转换为出售证券的方式,从而实现融资,传统的融资方式主要是靠企业的信用来进行融资,相对来说,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更安全一些。

2.结构性融资也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整体的融资过程由专门的融资机构进行操作来完成融资,二是,在金融市场上“真实出售”企业资产,三是,将流动性差的企业资产进行资金重组,从而进行项目的投资。

3.资产证券化融资与传统的融资方式不一样,不会增加融资人资产负债率,在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时,所获得的收入会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栏里出现,而经过了在金融市场上的真实出售,其原资产会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栏里去除,因此不会增加融资人的负债率。

三、资产证券化融资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无论是哪种融资方式,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都会存在一定风险性。

(一)从筹资、经营、投资方面的影响

第一,当企业需要进行筹资时,企业对筹资风险的掌控与评估是财务风险管理中非常困难且重要的工作,在进行企业筹资时,财务风险就已经伴随在企业一切的财务活动中,如果缺少对风险的评估和掌控,对企业的财务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第二,企业对资产证券所融资到的资金并不是可以无限制的使用,企业需要将这部分的资金用到生产经营中,而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时,财务风险就处于各个环节当中,某一环节出现错误,都会对企业的财务运作造成很大的影响。

第三,企业在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后,大多都会进行项目投资,每一项投资决策都会给财务带来很大的风险,根据投资资金的多少决定财务的风险程度,在项目投资以及执行阶段,每遇到一个问题都会增大财务的风险程度。

(二)企业内外部环境造成的影响

一方面,外部环境的变化会对企业的财务造成影响,企业的发展状况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比如国家政策、外交、税收、利率等因素的改变会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严重的风险,例如,以税收风险为例,国家对企业提高税率,会使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运转的成本大大提高,从而降低了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产品的销售成了问题,资金不能得到有效回收,企业不能正常运转和生产,从而提高财务管理的风险。

另一方面,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经营方法、产品质量等问题都会对财务造成影响,企业管理不善,导致生产经营出现问题,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等导致企业的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的出现。

四、企业控制资产证券化融资对财务影响的对策

(一)政府宏观调控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有很多方面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使资产证券化融资得不到安全保证,例如,财务风险处理,国家相关政策、相关法律依据、赔偿依据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需要国家展开宏观调控,形成统一的监管模式,对资产证券化融资制定相关的法律依据,明确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流程和规定,使企业可以有效控制财务管理风险。

(二)企业微观控制

首先,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企业在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时,所需要的资金数额比较大,对整个企业的资金流转、生产经营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提高风险意识,在筹资与投资上做好风险评估准备,做好风险程度调查,科学考虑影响因素,制定相应计划,确定企业投资、筹资的可行性,其次,在经营方面,提高资产证券化融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可能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流动资金,避免产生财务风险。

其次,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机制,即建立财务风险评价体系,对体系中存在的财务风险进行跟踪监测,通过采取行动来保障企业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实现企业利益,要求企业都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能力,并不定期进行模拟风险实践活动,提高财务管理人员处理风险的能力,使企业健康发展。

最后,完善资产证券化融资风险保障机制,首先,企业在经营时要留有风险保障金,当企业出现风险问题时可以及时处理,避免风险扩大化,其次,购买一系列的商业保险,当企业出现财务风险时,由第三方保险公司进行承担,降低企业的损失,从而保障企业的正常发展。

五、结束语

资产证券化融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也要面对一个问题,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会给企业的财务带来影响和风险,因此,一方面,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风险评估能力,对企业出现财务风险问题可以及时进行处理,减少损失,另一方面,需要企业建立风险保障机制,保障企业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从而实现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杜雪燕.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比较优势及在我国企业的应用[N].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2:87-88,110.

[2]杨舒林.资产证券化融资对我国企业财务的影响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9.

[3]万娜娜.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现状及动因分析[D].山东大学,2016.

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篇(7)

一、证券投资风险的认定

风险主要是指事件发生后,其损失机会或损害的可能性、不确定性。证券投资中,风险和收益是一对矛盾结合体,有收益就有风险,二者存在内部的必然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可以运用科学的手段进行一定程度的预测分析,通过对对主客观风险、市场及经营风险等要素进行控制。证券投资在运行过程中处于动态的、复杂的交互性的选择过程,对市场的了解,对投资时机选择,对投资品种的确定,都是影响风险和收益程度的要素。一个证券在一定时期内收益率、收盘价、上期收盘价、单位红利及股息收入等指标产生的,都是需要在现实操作中进行评估和预测的,收益率的方差和标准测度是证券投资的重点。证券投资风险的分类标准是从多个方面界定的,根据风险构成可以分为系统风险,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业包括相对应的非系统风险,例如企业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操作风险等。根据操作角度一般划分为,选择风险和投资者风险。证券投资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股票、债券、衍生证券。

二、提高证券投资市场风险控制的对策

1、正确运用证券投资风险测的重点理论方法。从风险的定义来看,证券投资的风险是在证券投资过程中,投资者的收益和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科学的测度理论是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只有科学的理论,才能达到其控制目的。证券投资风险的理论主要是效用函数的概念,风险金测度模型,标准风险测度模型,随机优势选择模型理论,均值――方差测度理论。值理论,下偏矩测度理论,VaR测度理论,信息嫡测度理论等。在实际操作中,新的风险测度指标主要从定量、定性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三个方面提出,在定量测度方面,主要基于损失序列、紧迫程度、分布和频度进行风险测度;在定性测度方面,是投资者对某证券投资风险的定性判断,在投资市场上主要是指主观风险的评估问题;在系统测度方面,兼顾指标的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其平衡单方测度可能产生的矛盾。

2、强化对风险的预测与控制。证券投资风险主要分为非系统风险的控制和系统风险控制。风险预测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证券投资风险的预测主要是计算出各标准时段内投资风险,形成风险时间序列,然后对其进行预测。预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这里使用组合预测的方法,使预测模型更具有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非系统风险,主要控制方式是确定各类投资的权重,实现投资的多样化,对风险本质的认识及测度指标的定义是风险预测和控制的基础。系统风险的控制主要方法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如股票指数、期货进行系统风险的控制研究,在确定多个证券的情况下,设定满足预期的约束条件,进而确定各类投资的权重,通过目标收益率与期望收益率进行比较,作为风险控制的分界线。设定股票投资组合即现货、股票指数期货、观测时期数,组合现货持有量,保证在一定预期收益的前提下,投资风险最小。现货与期货组合后的收益率可通过目标收益率、期望收益率及调整后的现货收益率计算得出,进而实现对风险投资的优化。

3、降低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干预作用。市场存在一定的缺陷,市场的自由调控作用难以对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和优化,政府需要选择多种方式对证券市场进行调控,对证券投资实施法制建设和监管,并且把握调控的力度。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参与下,杜绝证券市场中出现无序竞争的现象,证券市场具有复杂的经济体系它的运行和发展需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实现对市场主体的调节和规范作用。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使投资者存在亏损的可能,投资者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机构投资者具有信息、资金上的优势,个人投资者盲目跟从就容易导致投机风气的盛行,对机构投资者进行有效的培养,并有效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市场健全的方式。如果能深入分析有关企业或公司的经营材料,并不为表面现象所动,看出它的破绽和隐患,并作出冷静的判断,则可有效回避经营风险。

4、规避市场风险的存在方式。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政府会改变发展证券市场的战略部署,出台一些扶持或抑制市场发展的初期,在社会经济比较繁荣时,市场风险来自各种因素,每种股票价位变动,其公司利润有保证,历史数据详细的分析,是要掌握趋势,了解收益的持续增长能力,了解其循环变动的规律。有的企业受其自身的经营限制,其股价出现不稳定状态,就要选择买卖时机,当股价低于标准误差下限时,可以购进股票,当股价高于标准误差上限时,最好把手头的股票卖掉。注意投资期,经济气候好时,股市交易活跃,经济气候不好时,股市交易必然凋零,不要把股市淡季作为大宗股票投资期,根据历史资料分析,正确地判定当时经济状况在兴衰循环中所处的地位。股市得变化对经济气候的反映更敏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或者经营决策重大失误等,使投资者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投资者将不得不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证券产生影响的风险,它通常是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与整个证券市场的价格不存在系统、全面的联系,而只对个别或少数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

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篇(8)

(一)一次性融资

格林对一次性融资下的企业家的过度冒险行为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债权和普通股权的组合比单独使用其中一种融资工具更有激励效果。[7]卡萨玛塔(Casamatta)构造了一次性融资条件下的双边道德风险模型,认为风险企业家的努力与否和企业价值增加有关,而风险投资家的努力更多地和占有的股权份额有关系,当投资家得到的股权更多时,他的努力激励也更大。卡萨玛塔认为,要解决双方道德风险问题必须从契约设计上入手,使得双方因勤勉尽职经营企业成功所得到的报酬至少高于所投资的资金数额。作者通过模型的分析发现,有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的经营业绩明显比没有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的业绩要好,风险资本的支持与否成为影响企业创新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此外在风险资本契约安排中,最佳证券设计取决于投资数量的大小。为了促使风险企业家投入更多的努力使项目获得成功,最优的办法是设计一个可以提高风险企业家收益的权力激励安排,这种激励安排是与投资数量的大小相匹配的。最优证券设计应该是如何设计不同种类的证券,从契约的诱因设计着手解决双方道德风险问题。对于投资少的一方(风险企业家或风险投资家),所得到的股份是普通股;投资多的另一方,其股份是可转换债券或可转换优先股。[13]施密特(Schmidt)构建了分阶段融资下的双边道德风险模型分析风险投资者和风险企业家的决策效率问题。作者证明了可转换证券能够保证双方都有效地提供努力,并且该分阶段均衡对于当事人重新谈判和投资时序的改变具有稳定性。施密特认为可转换证券能减弱在风险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之间产生的道德风险,并在一定条件下执行一级最优解。债务契约和股权契约均不能在项目中间状态中保证双方投入足够的努力,只有选定适当转换比例的可转换证券,才能达到最佳状态。可转换证券的特殊性在于能够产生一个有力的激励机制,使得创业家与风险投资家能够同时有效率地投入适当的努力,以解决双向道德风险的问题。风险投资家只有在能够最终执行转换的权利时才有投资的意愿,而创业企业最终是否具有转换的价值则决定于创业家是否足够努力。如果创业家投入的努力越高,则公司的价值也越高,风险投资家转换的意愿也就越强,因此其投入的资金与努力程度也就会越高,当公司的价值提高之后,风险投资家与创业家都能获得最大的利益。施密特证明了在双边道德风险情况下,可转换债券或可转换优先股契约优于一般的债权和股权契约。[14]

(二)分阶段融资

冈帕斯(Gompers)研究发现分阶段注入资本可使风险投资有效收集信息,并保持退出低值投资项目的选择权。作者抽取了794家企业1961年到1992年各轮融资的日期和金额,通过分析样本的摘要信息,发现风险投资倾向于投资于重视监控和信息评估的高科技企业。通过对企业特征、产业特征、成长机会和R&D密集度等数据的截面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当企业的风险越大风险投资越需要更密切地监督企业。冈帕斯的研究检验了理论下分阶段投资的假设,同时揭示了风险投资是怎样通过分阶段投资来获得企业的内外部信息,以及做出投资决策的过程。早期阶段的企业成本较高,监控程度较高,因此投资于早期阶段的企业风险投资显著影响着存续期的长短。同时,存续期和市盈率、R&D密集度负相关,市盈率越高,企业的成长期权的价值越大,但是潜在的成本也增加。而R&D投入越大,企业的专有资产和无形资产越大,该企业的不对称信息越大,由此需要更多的监督。[15]研究发现可转换优先股可以有效地筛除低水平的创业者,并为创业企业家提供一个合适的激励,实现冲突最小化。[14]瑞普罗和苏亚雷斯(RepulloandSuarez)最早将双边道德风险模型应用到分阶段融资研究中,从理论上解释了可转换优先股在实践中广泛应用。由于可转换证券既能保护风险投资家在期初经营不善的情况下避免损失的风险又能满足风险企业家维持期初控制权的诉求,因此它是现有融资工具中最能解决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的利益冲突的工具。[16]伯格曼和海格(BergemannandHege)认为分阶段注资可以防止创业家挪用资金用于个人消费。风险投资最大的特点是在投资过程中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企业家存在采取各种机会主义行为的动机。因此风险投资家在选择阶段性投入和适当的投资工具时,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减少企业家机会主义行为的概率以保障自己的投资安全。在分析了学习与道德风险相互作用时的最优融资模型及股权比例的最优演化基础上,他们证明最优风险投资契约应是当且仅当企业成功时创业企业家才可以获得报酬。他们建立动态道德风险模型,假定风险投资是一个随机过程,在投资项目启动前项目的真实价值以及它所需要的总投资量都是不确定的。在项目投资的初始阶段,契约双方对项目具有相同的预期,但由于创业者负责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他们能够比风险投资家更早地获取信息;如果创业者不能有效地分配和使用资金来增加企业的价值,他们对企业未来价值的预期就会低于风险投资家。作者还考虑了风险资本的供给问题,投资家逐渐了解项目的性质并决定何时退出,他们认为通过将普通股与债权混合或者通过可转换优先股,风险投资家可以做出继续融资还是清算的最优决策。[17]索萨(Souza)的研究发现可转换证券的使用激励风险企业家主动向风险投资者报告企业的真实情况。索萨从信息揭示的角度构建模型,假设在契约到期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均不知晓企业的自然状态如何。企业的状态可被分成三种类型(差、普通和好),并且只有创业者可以知道企业是否达到普通的或良好的状态。在索萨的模型中,只有风险投资者付出努力创业者才能获益,努力的程度取决于企业的状态,所以创业者必须如实报告企业的真实情况。同时作者证明了信息的真实披露和高程度的努力投入可以通过可转换证券达到。这表明可转换证券作为一种合约机制,可以引诱创业企业家真实地向风险投资者揭示自己的私有信息及所处的状态,从而激励创业企业家的努力。[18]康奈利和由萨(CornelliandYosha)认为分阶段投资中可转换证券的使用是一种有效激励方式。由于融资的阶段性特征,风险企业家为了减少项目被清算的可能性并获得二期投资,常常会在下一次融资前操纵项目短期信号,努力粉饰项目业绩,这就是著名的窗饰效应(Windowdressing)。

在窗饰效应的影响下,风险投资家将减少投资使得盈利项目的再融资变得艰难。在以债权或股权为融资工具的条件下,风险企业家常常有窗饰行为。作者认为恰当地设计可转换证券融资合约可以避免企业家操纵信号,降低窗饰效应的影响。因为窗饰效应尽管会使低质量的项目更难被发现,但另一方面也提高了高质量项目被发现的概率。而由于证券的可转换性质,投资者拥有在任何阶段放弃投资并进行清算的权利,高的业绩信号令风险投资家将可转换证券转换成股权,这就稀释了企业家对企业的控制权,企业家基于这一点的考虑将减少窗饰行为。这既对风险企业管理层形成压力,又对管理层产生激励。因此,可转换证券在分段投资合约中的使用是风险企业的一种激励手段。[19]郭文新和曾勇认为创业者依据业绩获得普通股,风险投资家将获得可转换优先股。[20]郭文新、苏云和曾勇构建双边道德风险下的三阶段线性融资模型,他们假设风险企业家是风险厌恶者而风险投资家则是风险中性,通过数值方法求解发现仅使用可转换证券作为融资工具时,风险企业家的效用损失较小。[21]吴斌、徐小新和何建敏的结论也认为双边道德风险问题可以通过可转换证券的使用与相机控制权的结合得到解决,可转换证券的激励效果比普通股好。[22]

融资工具与控制权配置

(一)融资工具与控制权获取

关于控制权安排的研究思想主要源自不完全契约理论。格罗斯曼和哈特(GrossmanandHart)、哈特和摩尔(HartandMoore)率先开始了控制权理论(即GHM理论)研究。GHM理论认为所有的契约都是不完全的,不明确的契约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修正或重新协商。契约的不完全性主要体现在契约不可能包罗无遗,即哈特所指的不完备契约定义:双方缔结的契约是不完全的,也就是说契约中包含缺口和遗漏条款。具体来讲,契约可能会提及某些情况发生时各方的责任,而对另一些情况下的责任只做出粗略或模棱两可的规定。[23][24][25]哈特认为三种因素导致契约的不完全性:(1)人们不能预知将来会发生怎样的或然事件;(2)即使人们能够预测到或然事件,也很难找到一种语言在契约里加以清晰地描述;(3)即使双方能将自己的意思在契约里写明白,在契约出现纠纷的时候,外部权威,比如说法院,即使能够观察到双方的状况,也很难对双方的实际状况加以证实,从而强制执行。由于契约不完全性的存在,使得一部分资产的权利在契约中不能够明确界定,这样就形成了剩余控制权。不同的剩余控制权安排会影响资产所有者各方的投资决策,而且达成契约后也会对各方产生不同的激励,从而影响效率。因此哈特认为,在不完全契约的框架下,将剩余控制权分配给投资更重要的一方更为有效。[25]阿洪和博尔顿研究了在考虑交易成本的契约不完全性质的条件下资本结构的设计问题。作者将焦点放在两个问题上:(1)初始合约的设计是否能有效解决风险投资合约双方的利益冲突?如何解决?(2)如果初始合约无法解决利益冲突问题时,如何有效配置控制权来实现这一目标?为了回答上述问题,作者对GHM模型的约束条件进行一定的突破。作者首先突破了之前GHM模型中无财富约束的假设。这样一来,创业企业家成为了有项目有技术却无初始资本的企业家,而资本家充当了一个资金供给的角色。资金的注入随之而来的是资本家分享企业的权利。这种权利通常包括了现金流权、对项目投资的控制权等等。他们先是比较了有投票权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无投票权的股权融资三种情况下投资者和企业家的利益冲突问题,从而引出融资工具的选择和设计是企业治理结构优化的关键。阿洪和博尔顿建立了一个两期模型来研究这个问题。

在模型的设计过程中,阿洪和博尔顿认为如下假设是值得关注的。首先他们认为投资者只关心项目的货币收益,而企业家则不仅关心货币收益,还关心一些诸如声誉、特定人力资本等实在的收益,我们称之为企业家的私有收益(这种收益对第三方来讲是不可观测的)。其次假设项目的投资回报是随机的并取决于自然状态实现后企业家的行动策略,同时假设投资者和企业家都是风险中性的。更为关键的假设是,在阿洪和博尔顿看来,控制权应该是一种不可分割的权利①。它通常是一个取值为0或1的变量,要么完全属于企业家,要么完全属于投资者,并且控制权分配与转移是相互依存的。最后,作者得出的研究结论是,控制权的有效配置可以解决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的利益冲突,而这些冲突在事前的合约里并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如果控制权给投资者是有效的,那么企业就应该发行有投票权的股票给投资者;如果控制权给企业家是有效的,那么企业就应该发行无投票权的股票给投资者。[26]相机控制的情况下,投资者在前一阶段(低效益)有控制权,而企业家在后一阶段(高收益)有控制权。控制权的转移大多依靠金融工具实现,该模型认为债务融资不是唯一能够实现这种最优控制权的安排,可转换证券的使用也可以实现。

然而,控制权简单的取值0或1并不符合实际情况②。后来的学者在阿洪和博尔顿的基础上进行了更为深入地研究。伯格洛夫(Berglf)讨论了收益和控制权的分配,认为控制权安排与激励不可分割,企业家的私人控制利益是个人激励的重要部分。伯格洛夫认为,使用可转换工具能够解决这些问题。[27]赫尔曼修改了阿洪和博尔顿的假设,认为企业家可以在不放弃控制权的条件下给投资者需要的回报,并在伯格洛夫模型的基础上强调风险投资者和企业家谈判中控制权的重要性。当控制权完全掌握在创业企业家手中时,创业投资家往往没有足够动力去寻找新的管理者。另一方面,创业企业家由于其面临财富约束,不得不在股权和控制权之间进行权衡。通常为了获得相对较大的股权,创业企业家不得不放弃许多控制权,包括赋予创业投资家解聘自己的权力,这种权力不是相机状态,而取决于融资结构。[28]哈特也指出,在动态的风险投资过程中,随着投资风险成本降低,经营者将获得较多的控制权,当现金流足以支付无风险的债券时,经营者获得所有的控制权是最有效率的。[29]德沃特里庞和泰勒尔(DewatripontandTirole)研究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现金流权)之间的关联性,认为最优资本结构应该给予不同索取权要求者不同的相应控制权。具体建议是:当企业经营不好时,债权拥有者获得控制权;当企业经营好时,股权拥有者获得控制权,即控制权应该转移给企业家和控股方。他们认为创业企业的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之间的配置是一种动态的可调整性。[30]冈帕斯和赫尔曼都认为可转换证券可以帮助现金流权的配置从控制权的配置中分离出来。[9][28]冈帕斯指出风险投资家在获取董事会控制权、批准重大项目、清算企业甚至任免企业家等方面,频繁地使用这些契约,而这一切都与公司的资本结构无关。基于上述理由,他认为可转换证券最大的作用就是分配现金流权。同时,控制权的分配通过契约来实现。[9]

切斯托内(Cestone)进一步发展了风险资本交易中的现金流权和控制权配置理论,他认为对两权的合理设计既能使企业家得到资本支持又避免风险资本家的过度干预。在风险投资家的支持很重要的条件下给予其优先股和控制权;在风险投资家的支持不重要或其支持成本较低时仅给予其无控制权的优先股。[31]可以看到,随着创业企业经营的改善,控制权归属于经营者或者创业企业家、股权持有者,这种安排在很多学者看来都是较为适宜而有效率的。这些研究很好地回答了卡普兰和斯特龙伯格提出的创业企业的一个特点,即控制权随着企业业绩或创业家技能水平的提升而相机配置,但是却很难解释“创业企业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创业投资家被分配到的控制权越多”的事实。控制权的配置包含很多内容。风险企业的现金流权、控制权以及退出等方面都需要在事前合约里面规定。国内学者对风险投资合约中控制权的配置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安实、王健和何琳是国内最先研究风险投资合约中控制权分配问题的文献,他们使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双方事前和事弈过程,并认为事前风险投资家总是有控制权企业的欲望,愿意获得更多的控制权,而风险企业家为获得融资也愿意牺牲部分控制权;事中控制权的分配与成本有关,如果控制企业导致成本的增加,即使收益增加风险资本家也不会执行控制权。[32]安实、王健和何琳通过构造创业企业家和创业投资家的效用函数,建立了一个典型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模型控制权分配模型,并对控制权分配模型进行求解。他们认为“创业投资家和创业企业家控制权分配的决策原则是极大化效用均值”,他们的模型认为创业企业控制权的分配过程,与企业的价值最大化是一致的。[33]燕志雄和费方域认为阿洪和博尔顿仅考察风险企业家的事后有效率并忽略了现金流的优先权,并认为现金流与风险企业家的事前努力相关,他们引入现金流的优先权对风险企业控制权分配进行了研究。[34]

李建军、费方域和郑忠良研究发现,风险投资中存在风险投资家现金索取权和对项目的控制权分别规定的现象,并普遍使用可转换优先股作为权利分配的工具。融资工具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索取权则充当对风险投资家实施控制的机制。在债权融资下,风险投资家事后会过度实施对项目的控制;股权融资则会使得风险投资家对项目的控制不足;而可转换优先股则能保证风险投资家获得有效地控制强度。这表明在风险投资中,事前给予风险投资家的控制权和以可转换优先股作为融资工具是两种互补机制,前者保证风险投资家在项目情况不佳时具有控制局面的能力,后者保证风险投资家事后能自动地对项目实施有效地控制。这与以往的融资工具隐含的现金索取权是控制权的分配机制的观点不同。作者从现金索取权是控制权的有效实施机制的角度很好地解释了大部分的风险投资项目中对于风险投资家的控制权和现金索取权分别规定并普遍给予风险投资家可转换优先股的典型事实。[35]从理论上证明了可转换证券的使用可以帮助清算权和替换权进行合理配置实现两权一致,而单独以债权或普通股为融资工具时则不能实习两权一致。[36]他们认为当风险企业业绩较好时,风险企业家将获得更多的控制权和资金,而当企业前景黯淡时,风险企业家面临丧失部分控制权甚至面临风险资本退出的风险,这就佐证了卡普兰和斯特龙伯格的经验证据。[36][37]

(二)融资工具与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首次公开发行、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和清算。风险投资的有效退出是风险资本实现投资回报和风险资本循环的必要途径。大量学者在这个风险资本的退出问题上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巴舍和沃尔兹(BaschaandWalz)认为可转换证券可以实现最优退出。创业企业控制权安排是创业投资合约的核心。[38]Schwienbacher实证检验了欧美风险投资退出问题,研究发现欧洲企业在退出时使用可转换证券明显少于美国企业,他认为使用可转换证券可以增加企业上市的概率降低清算的概率。[39]赫尔曼则通过构建双边道德风险模型研究发现,相比较IPO退出,最优合约给予风险投资者在股权转让退出时更多的现金流权。他认为当外部融资需求较低时控制权的分配无关紧要,外部融资需求较高时简单可转换优先股适用于稍低的融资需求,而参与式可转换优先股在融资需求高时最优。创业投资家的控制权越大,收购发生的频率越大,而IPO发生的频率越小。[40]卡明(Cumming)对1996—2005年欧洲11国223起风险投资的经验证据显示,187起在2005年前退出,其中74家股权转让,32起IPO,17起回购以及64起清算注销。风险投资退出时由于其对企业的强力控制,股权转让退出比IPO退出或者清算的可能性更大。作者在2005年的文献发现在非美国市场可转换证券的使用较少,更多的是一系列证券的组合,因此作者分析了合约中风险投资拥有的诸如强制要求风险企业家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的强卖权等权利对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影响。[41][42]安德烈(Andrieu)进一步发展了两阶段模型,研究了风险投资合约中清算时的最优控制权配置问题,他证明只有企业持续存续时投资者才能做出最优决策,面临清算时,将产生无效的问题;而企业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做出最优的决策。[43]我国学者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姚佐文、陈晓剑和崔浩认为可转换证券的使用使得风险投资家可以有效把握转换时机和合理分配控制权,从而实现最优退出。在一定条件下,股权转让和IPO退出同样有效,IPO时双方得到的高额回报常常淡化了更为普遍的股权转让退出的意义。[44]王亚民和朱荣林研究了非对称信息下创业投资IPO退出激励机制,他们认为创业投资IPO的意义在于对创业企业家的激励和企业控制权的转移。[45]

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篇(9)

【关键词】证券投资;内容;风险研究;规避风险

证券投资日益成为人们投资理财的一种选择,在证券投资的过程中,对证券投资的认识需要不断的加强的同时还应高有着较高的风险意识,明晰风险产生的原因,在投资的过程中不断总结,以便更好的规避证券投资的风险。提升自身经营证券投资的能力。

一、证券投资相关概念

证券投资(investment in securities)是指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购买股票、债券、基金券等有价证券以及这些有价证券的衍生品,以获取红利、利息及资本利得的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是直接投资的重要形式。证券投资具有如下一些特点:第一,证券投资具有高度的“市场力”;第二,证券投资是对预期会带来收益的有价证券的风险投资;第三,投资和投机是证券投资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两种行为;第四,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不会增加社会资本总量,而是在持有者之间进行再分配。证券投资的作用包括:其一证券投资为社会提供了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其二证券投资有利于调节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引导资源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其三证券投资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知名度,促进企业的行为合理化;其四证券投资为中央银行进行金融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手段,对国民经济的持续、高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五证券投资可以促进国际经济交流。

收益、风险,时间是证券投资构成的重要因素,也是证券投资成败的重要内容。我国证券投资具有很高的市场力,是对预期带来收益的有价证券的风险投资,在证券投资中投资和投机是不可缺少的两种活动,同时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不会增加社会资本的总量,而是在持有者之间进行再分配等一系列的特点。

发行者、中介人和投资者是证券投资关系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证券投资的全过程。在证券投资的过程中人们通过书面证明所有权或债权债务的关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契约来约束证券投资活动的行为,使之符合法律规范。

证券投资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社会筹集资金;调节资金走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的配置;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树立品牌形象;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有助于国民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有利于加强国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二、证券投资风险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证券投资也越来越多的被广大人民所接受,但证券投资有着较高的风险,随着居民投资理财意识的逐渐增强,对风险的认识也就越加深刻。证券投资风险是指未来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进而影响证券投资的结果,或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的收益,或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使资产贬值。

证券投资风险有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之分,系统风险是指社会政治、经济变化等对证券市场产生的不可抗拒的影响。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等;系统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股价过高,股市经过无理性的炒作之后,使股价大幅上升;很多股民存在着从众行为,证券投资上许多股民并无主见,跟随他人的投资行为使股价猛涨或猛跌。经营环境的恶化也是增加证券投资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政策的转变都会导致证券市场的变动;利率的变动会影响消费者的投资行为的选择,使其改变货币的使用方向,进而增大证券投资风险;税收政策将直接影响投资者和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而将证券投资的风险提升。

非系统风险是指个别原因对个别证券的影响和冲击,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等。产生非系统风险的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经营产生直接影响的一些因素,比如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模式,产品结构等发生一系列的改变或者公司发生了一些不可预知的影响公司效益的事件都将产生非系统风险。

三、证券投资风险规避

1、回避风险,当证券投资项目对投资者利益存在威胁,或许将产生严重的不利后果,且无法采取相应的策略来避免时,投资者应主动放弃该项投资项目或改变投资方案来规避将要产生的风险。

2、分散风险,通过分散投资资金单位、行业投资分散、时间分散、季节分散等方法使风险降低,不至于一次投资的失误导致满盘皆输的情况出现,更好的实现资金的增值保值。

3、转移风险,通过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进行转嫁,由他人或单位来承担,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通过财务型非保险和财务型保险这两种方式来进行风险的转移。一旦预期风险发生或造成损失则可以通过风险转移减少损失。

4、控制风险,投资风险虽然很多情况下是由经济这个大环境下产生的,但在很多程度上,投资者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避控制,不如遵守投资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度,控制投资资金、规模,在资金出现问题时可以加以控制,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关注信息,分析形式,注意交易的环节进而把风险降到最小。

5、风险自留,通过这种方式来使一些无法避免和转移的风险,在不严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将风险承担下来,在投资大的过程中,设立专门的款项,来弥补资金流动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不至于在投资出现风险的时,资金无法周转而导致彻底失败。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的证券投资意识增强,对证券投资的理解也逐步加深,证券投资活动也相应地增加,对证券投资的风险认识也日益加强,证券投资的风险性决定未来的收益状况的不确定,因而了解证券投资,学会如何规避证券投资风险成为人们参与证券投资一个必不可少的课题。

[1]张志超.证券投资概述[M].华东师范大学,1987.

[2]徐谨良,周江雄.风险管理[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企业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篇(10)

公司债券是企业为了融资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唬?是企业的一种融资手段,也是金融市场的一种金融工具。公司债券具有债券的偿还性、流通性、安全性和收益性,与其他债券相比,它还具有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的能力,同时它也有利于改善企业资本结构、优化企业管理的效果。

公司债券它本身是一种债券,存在一定的风险。负债公司对于债券的偿还能力、信誉及自己自身资本的运作都具有不确定性,这些都增大了债券的风险因素。常见的债券风险有以下几类。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债券的价格和收益会随市场波动变化有所变化,国家银行的汇率、利率以及商品价格的变动,都会直接影响债券到期偿还实际数量、公司债券价格和收益率等。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从而让投资者所遭受的风险行为。一般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是其他财务重大异常都会导致还债危机,这时公司的偿还能力不足,就容易发生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所持有的资产,在变卖过程中因为价格因素的不确定所遭受的损失。债券的流动性差会导致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无法及时的以合理的价格买出债券,从而遭受到一些损失,引起流动性风险的原因一般有,公司债券期限结构设定的不合理;投资者投资理念和投资手法的不正确;金融市场发展的限制等。

4.资金使用的风险。公司债券的发行是为了融资做更大项目,这些资金必须要尽快有效地利用,不可以轻易的挪用、占有。一旦使用方向出了差错,不但完成不了原定任务,还会造成新的债务危机,增加企业风险。

二、加强公司债券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

我国目前的债券风险管控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债券信息披露不充分,市场透明度不高,投资者很难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准确地评估出债券的真实价值和风险,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其次没有形成合理的信用评级机制,信用评级机制缺乏统一的规范,各公司的信用评级往往没有实际的参考意义。另外,对债券投资人的法律保护不健全,债券投资相对于股票来说是低风险,低回报的。但是它一旦发生危机,投资者的利益将损失严重,为此需要尽快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司债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企业和投资者的双重利益。

1.对公司债券风险实行内部控制。首先,将风险防范融汇到企业文化中去,风险控制不应该只是风险管理部门的责任,它需要整个企业从上到下的关注和维护。每个人在工作中有意识的回避风险,自觉的预防风险,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风气。其次风险控制委员会一定要切实发挥作用,对于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制度、风险控制流程、风险监督控制体系等进行细致的梳理,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风险防范的管控。定期的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的状况,及时对潜在风险异常做出判断,建立风险信息数据库,在公司相关规定下,保证各部门风险管控信息的畅通。最后,建立一个风险评价体系,通过各部门内部自我评价,风险管理部门实施有效地风险控制评估以及内部审计的独立评价将这些方面有机的结合,形成信息的共享,达到预防风险的效果。

2.对公司债券风险实行外部监控。我国当前的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还欠缺一定的透明度,投资者对于债券发行企业的信誉还存在一些质疑。所以改革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适当的放松对公司债券一些流程,这样会有助于投资者选择购买。随着大众对投资理财知识的不断了解,公司适时的引入注册制度,这将有效地促进企业债券的发行。此外,完善公司债券运行化机制也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规范公司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发行人在信息披露时应该要公开接受咨询,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同时将尽量多的信息传达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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