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21 08:59:47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篇(1)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不断得以完善,在各个方面都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应注重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利用,而不是单纯的进行知识讲解。学生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可以对知识的具体利用一个有清晰的认识,从而将法律条文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依据,做到活学活用。本文将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知识课堂中的运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希望可以为教学实践提供帮助。

一、 案例教学对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作用

案例教学是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离不开的一种教学方式。法律基础知识是客观固定的,是在国家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例往往会涉及到多个法律知识,那么如何合理地运用知识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就成为了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关键性问题。案例教学正好补充法律知识运用的空白,给了学生运用法律基础知识的空间。

案例教学法是在案例的基础上。结合教学知识点所开展的教学活动。教师和学生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会做出自己的评析,并从法律知识层面进行深入解读。案例教学法可以为学生法律知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首先,让学生摆脱了枯燥的单纯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体会到法律知识的作用;其次,学生从案例中学到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提高了学生素质;最后,案例将法律知识与现实情况联系到了一起,锻炼了学生分析处理法律事件的能力。

二、 案例教学法选取案例的基本条件

在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根据学生对法律的了解以及教材的安排,确定具体案例的选择。总的来说,案例不可随便从电视栏目或是新闻中选取,而应按照教学要求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案例教学法中所选择的案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是按照教学要求开展的,所有的教学内容都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对于参考价值不高的案例应及时摒弃,以免耽误时间。第二,内容较为单一,针对性强。教师选择的案例内容不能过于复杂,以免给学生的学习带来压力,应将一些难度适中、易于分析并且涉及知识点较为单一的案例选进来,保证教学的质量。第三,具有启发意义。教师选择的案例应具备启发性,有利于学生的自主学习。学生在课堂上学习的不仅仅是案例本身,还需要根据案例进行独立自主的思考。因此,对案例的选择需要格外重视,要减少由于选择不当而造成的教学效果下降。

三、 案例教学法的具体运用

案例教学法是教师讲授法律基础知识的关键方法,也是直接影响教学效果的教学活动。教师和学生应重视案例教学在整个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从案例中积极学习、快速掌握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在教学活动中,可以采用以下教学形式开展案例教学活动。

(一)在课堂教学中加入案例视频分析

有关法律知识的课堂教学占据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绝大部分时间,同时也占据着学生的精力。案例教学应充分利用课堂时间,将理论知识的教学与案例分析结合起来。这样不仅可以使学生更加充分的理解法律知识,还可以增强课堂的趣味性,丰富课堂内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课堂上播放案例视频的方式简单、迅速、省时,优势十分明显。教师在对视频案例进行分析的时候,学生可以放开思路,积极思考,进行多维层面的知识拓宽。这个过程对学生的学习有着极大帮助。

(二)采用适当的方式接入案例

每一个案例与教材知识都存在着差异,没有为教学活动而特地发生的案例。因此,教师应采用适当的方式将案例接入课堂,否则,将起不到运用案例教学法开展教学的目的。教师可以采用课前导入的方式或是课堂讨论的方式,带动学生的听课兴趣,诱发学生积极思考,为法律知识的传授打下良好的基础。案例导入的方式不同所起到的作用也不同,由此,教师应重视自己对案例使用时间和时机的把握,争取将案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使学生在案例学习中可以充分理解法律基础知识并形成完整的系统,以帮助其顺利解决现实问题。

(三)组织室外活动,深入社会实践

案例的来源比较宽泛,可以是电视栏目中的内容,也可以是开庭审理的实录。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开展室外活动,带领学生进入社会实践,比如法庭旁听和模拟法庭。从这些活动中,学生会体会到法律制度的完善性,增强法律意识,做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室外活动增加了学生的学习乐趣,使他们认识到了法律对实际生活的意义。

(四)多种教学形式并用,发挥各自长处

案例教学法并不是唯一的教学方式。这种方式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需要用其他的方式进行弥补。教师应充分运用不同的方法,发挥出不同方式的优势,进行优势互补,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与其他的教学方式并不是对立的,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不能认为案例教学法是最重要的教学形式,而应正确地看待其作用,从课堂教学的需要出发,避免造成课堂时间的浪费,从而影响最终的教学效果。

四、结语

案例教学可以快速提高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能力和运用能力。学生从案例教学活动中可以认识到法律基础知识运用与理论之间的差别,认识到法律基础知识的具体利用方式。同时,案例教学法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教师和学生应认识到这种方式的短处,利用其他教学方式进行补充,以便达到教学大纲要求。

参考文献: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篇(2)

关键词:案例教学 法律基础知识课 应用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中职学生进行相关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而中职法律基础课在培养学生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是使之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环节。而案例教学对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是普遍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安排并应用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释义 

所谓案例,就是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 

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教师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案例教学适时地引入案例,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回答法律概念和条文比较枯燥,但学起来并不乏味,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之由被动的接受型学习状态转为主动进取型学习状态。生动有趣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产生新鲜感从而使课堂教学更加活跃丰富。 

(二)案例教学法符合一般性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案例教学以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使得抽象的规则具体化,原则的法律生动化。课堂上运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使学生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这也恰恰为学生理解法律提供了基础。因此,案例教学符合认识由感性到理性规律,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 

法律基础课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 

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 要在吃透教材精神的基础上, 根据教学目的, 教学任务, 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案例。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教材所阐述的基本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 

教学实践中, 教师不应为迎合学生的心理、提高学生的兴趣片面选择一些热点问题或现实性、针对性强但却脱离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案例, 防止偏离教材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的现象。应当在教学基本要求的指导下, 选择成熟、典型、针对性强的案例, 尽量避免选择尚不成熟或自己把握不准的案例, 以免误导学生。

(二)贴近现实生活。 

许多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兴趣不大。老师讲到的案例大多成了调剂学生情绪的平衡器, 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其原因之一就是贴近现实生活不够, 导致学生在心理上缺乏亲切感。法律是在动态中运行的, 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选择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包括发生在学生自己身边, 哪怕是很小的事件都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 培养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法律是一个以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为主线, 各知识点和各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知识体系。所以教学实践中, 选择案例应注意知识点与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的结合。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篇(3)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中职学生进行相关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而中职法律基础课在培养学生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是使之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环节。而案例教学对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是普遍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安排并应用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释义

所谓案例,就是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

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教师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案例教学适时地引入案例,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回答法律概念和条文比较枯燥,但学起来并不乏味,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之由被动的接受型学习状态转为主动进取型学习状态。生动有趣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产生新鲜感从而使课堂教学更加活跃丰富。

(二)案例教学法符合一般性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案例教学以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使得抽象的规则具体化,原则的法律生动化。课堂上运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使学生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这也恰恰为学生理解法律提供了基础。因此,案例教学符合认识由感性到理性规律,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

法律基础课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

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 要在吃透教材精神的基础上, 根据教学目的, 教学任务, 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案例。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教材所阐述的基本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

教学实践中, 教师不应为迎合学生的心理、提高学生的兴趣片面选择一些热点问题或现实性、针对性强但却脱离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案例, 防止偏离教材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的现象。应当在教学基本要求的指导下, 选择成熟、典型、针对性强的案例, 尽量避免选择尚不成熟或自己把握不准的案例, 以免误导学生。

(二)贴近现实生活。

许多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兴趣不大。老师讲到的案例大多成了调剂学生情绪的平衡器, 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其原因之一就是贴近现实生活不够, 导致学生在心理上缺乏亲切感。法律是在动态中运行的, 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选择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包括发生在学生自己身边, 哪怕是很小的事件都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 培养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法律是一个以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为主线, 各知识点和各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知识体系。所以教学实践中, 选择案例应注意知识点与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的结合。

四、案例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 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要考虑整个法律基础 课的教学内容, 因为不是任何法律知识均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的, 案例教学

法也不是研究法律的唯一方法, 因此教师应首先确定哪些教学内容适合运用案例教学法。同时, 案例并不能代替系统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 案例应与系统讲授相结合, 分析案例必须服从于教学内容的需要,使之成为系统介绍法律知识的良性载体, 使学生在掌握系统知识的基础上去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目的性。

案例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手段, 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博得学生暂时的关注, 因此不能为了讲案例而讲案例。运用案例教学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内容, 从而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应始终将教学目的贯穿于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中, 否则可能会出现学生记住了案例的故事情节, 却不甚了解或忘记了其中要说明的法律原理。

(三)法律基础。

课课时较短, 一般为32学时左右。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 教师一定要注意课时的安排, 所选择的案例、所设计的问题及教师对学生的引导都要充分的推敲, 要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发挥出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参考文献: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篇(4)

关键词:案例教学 法律基础知识课 应用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中职学生进行相关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而中职法律基础课在培养学生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是使之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环节。而案例教学对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是普遍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安排并应用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释义 

所谓案例,就是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 

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教师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案例教学适时地引入案例,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回答法律概念和条文比较枯燥,但学起来并不乏味,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之由被动的接受型学习状态转为主动进取型学习状态。生动有趣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产生新鲜感从而使课堂教学更加活跃丰富。 

(二)案例教学法符合一般性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案例教学以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使得抽象的规则具体化,原则的法律生动化。课堂上运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使学生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这也恰恰为学生理解法律提供了基础。因此,案例教学符合认识由感性到理性规律,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 

法律基础课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 

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 要在吃透教材精神的基础上, 根据教学目的, 教学任务, 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案例。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教材所阐述的基本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 

教学实践中, 教师不应为迎合学生的心理、提高学生的兴趣片面选择一些热点问题或现实性、针对性强但却脱离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案例, 防止偏离教材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的现象。应当在教学基本要求的指导下, 选择成熟、典型、针对性强的案例, 尽量避免选择尚不成熟或自己把握不准的案例, 以免误导学生。

(二)贴近现实生活。 

许多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兴趣不大。老师讲到的案例大多成了调剂学生情绪的平衡器, 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其原因之一就是贴近现实生活不够, 导致学生在心理上缺乏亲切感。法律是在动态中运行的, 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选择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包括发生在学生自己身边, 哪怕是很小的事件都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 培养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法律是一个以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为主线, 各知识点和各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知识体系。所以教学实践中, 选择案例应注意知识点与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的结合。 

四、案例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 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要考虑整个法律基础 课的教学内容, 因为不是任何法律知识均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的, 案例教学法

也不是研究法律的唯一方法, 因此教师应首先确定哪些教学内容适合运用案例教学法。同时, 案例并不能代替系统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 案例应与系统讲授相结合, 分析案例必须服从于教学内容的需要,使之成为系统介绍法律知识的良性载体, 使学生在掌握系统知识的基础上去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目的性。 

案例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手段, 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博得学生暂时的关注, 因此不能为了讲案例而讲案例。运用案例教学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内容, 从而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应始终将教学目的贯穿于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中, 否则可能会出现学生记住了案例的故事情节, 却不甚了解或忘记了其中要说明的法律原理。 

(三)法律基础。 

课课时较短, 一般为32学时左右。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 教师一定要注意课时的安排, 所选择的案例、所设计的问题及教师对学生的引导都要充分的推敲, 要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发挥出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参考文献: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篇(5)

关键词:案例教学 法律基础知识课 应用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中职学生进行相关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而中职法律基础课在培养学生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是使之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环节。而案例教学对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是普遍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安排并应用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释义 

所谓案例,就是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 

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教师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案例教学适时地引入案例,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回答法律概念和条文比较枯燥,但学起来并不乏味,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之由被动的接受型学习状态转为主动进取型学习状态。生动有趣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产生新鲜感从而使课堂教学更加活跃丰富。 

(二)案例教学法符合一般性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案例教学以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使得抽象的规则具体化,原则的法律生动化。课堂上运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使学生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这也恰恰为学生理解法律提供了基础。因此,案例教学符合认识由感性到理性规律,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 

法律基础课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 

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 要在吃透教材精神的基础上, 根据教学目的, 教学任务, 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案例。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教材所阐述的基本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 

教学实践中, 教师不应为迎合学生的心理、提高学生的兴趣片面选择一些热点问题或现实性、针对性强但却脱离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案例, 防止偏离教材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的现象。应当在教学基本要求的指导下, 选择成熟、典型、针对性强的案例, 尽量避免选择尚不成熟或自己把握不准的案例, 以免误导学生。

(二)贴近现实生活。 

许多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兴趣不大。老师讲到的案例大多成了调剂学生情绪的平衡器, 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其原因之一就是贴近现实生活不够, 导致学生在心理上缺乏亲切感。法律是在动态中运行的, 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选择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包括发生在学生自己身边, 哪怕是很小的事件都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 培养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法律是一个以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为主线, 各知识点和各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知识体系。所以教学实践中, 选择案例应注意知识点与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的结合。 

四、案例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 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要考虑整个法律基础 课的教学内容, 因为不是任何法律知识均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的, 案例教学

[1] [2] 

法也不是研究法律的唯一方法, 因此教师应首先确定哪些教学内容适合运用案例教学法。同时, 案例并不能代替系统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 案例应与系统讲授相结合, 分析案例必须服从于教学内容的需要,使之成为系统介绍法律知识的良性载体, 使学生在掌握系统知识的基础上去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目的性。 

案例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手段, 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博得学生暂时的关注, 因此不能为了讲案例而讲案例。运用案例教学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内容, 从而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应始终将教学目的贯穿于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中, 否则可能会出现学生记住了案例的故事情节, 却不甚了解或忘记了其中要说明的法律原理。 

(三)法律基础。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篇(6)

《法律基础知识》课是一门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相配合,在高校非法律专业中开设的必修课,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然而,《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几乎覆盖了法学专业的所有主干课程,课时少,实践性又强,如何教好这门课程难度很大。如果按传统的“满堂灌”讲授法进行教学,学生肯定感到抽象、乏味、反感,学习积极性不高,开设这门课的目的也无法实现。笔者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认识到,案例教学法不失为理想方法之一。

一、案例教学法及特点

案例教学法渊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20 世纪末介绍到我国。《法律基础知识》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采取结合较为典型的司法判例,通过引导学生自主分析、研究和学习,从而达到对法理和法律规范认识和了解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目前已在我院《法律基础知识》课中广泛应用,深受同学们欢迎,因为它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第一,它是一种形象、真实、生动的教学方式。传统的教学方式,重点放在讲含义、特征、性质、意义、历史发展、法律规范等内容上,这种教学方式可以系统地完整地把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但较少鼓励学生对这些法律知识提出挑战和怀疑。因此,学生上课忙于记笔记,下课忙于背笔记,成了一个被动接受知识和记忆知识的机器,学生理解和运用能力都很差。案例教学法以案说法,使抽象的法理变得形象,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深奥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例如,在讲《刑法》时,我是先给同学们播放了一个“助妻安乐死”的案例:王某的妻子李某,由于全身瘫痪,生不如死,因此有了自杀的念头,自己曾多次自杀,但在家人的及时抢救下活过来了,但要死的念头,她一直没有放弃。一次丈夫王某受伤要住院治疗,李某又向丈夫王某提出要结束生命,王某考虑到自己住院后,妻子没有人照顾,实在可怜,于是同意了妻子的要求。由妻子李某口述,王某代书写了一份遗嘱。王某将买好的两瓶安眠药交给了自己12岁的儿子,让儿子拿药给母亲李某吃,李某吃了100多片安眠药,躺在床上静静离开了丈夫和儿子。结合案例我给同学们提出了以下问题:你是如何看待李某死亡这件事的?王某对于李某的死亡是否有责任?为什么?他们12岁儿子行为又应该如何看待?为什么?让同学们先进行判断,在分析、讨论问题的过程中就自然而然地将犯罪基本原则,犯罪的构成条件等《刑法》主要内容引出来了。形象、生动、真实的案例,立刻把同学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课堂教学主题上来,通过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同学们会自觉地去思考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犯罪的构成条件等等理论问题,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学生对法律知识由具体上升抽象,由个别扩展到一般,依法办事理念渐渐在学生心目中保留了下来。

第二,它是一种主动、开放、创新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教学过程中由教师唱独角戏,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状况,把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活生生的案例,现实的问题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因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都调动起来。例如在讲“助妻安乐死”的案例时,同学们不仅积极主动地去寻找教师提出的问题答案,同学们还会围绕“安乐死”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思考,比如,我国法律为什么没有允许安乐死?如果法律允许安乐死,王某还会是犯罪吗?国外的法律允许安乐死吗?我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样办?等等。学生的争论、质疑、提出的新问题、新观点,不断刺激学生求知的欲望,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也激发教师的科研灵感,真正做到教学相长。

第三,它是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教学方式。传统的“注入式”、“填鸭式”教学中,教师占有绝对的中心地位,教师教什么,怎样教,完全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学生喜欢什么,需要什么,关心什么,教师很少去了解和关注,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领导和服从关系。现代教育理论强调“以人为本”,实行案例教法正符合这一思想,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学生成了课堂中真正的主角,教师在选取案例的过程中除了认真研究教材外还要了解学生,把握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和知识背景,因为只有这样,选出的案例才能引起学生的共鸣。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就案例阐明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就案例发表自己的意见。平等的讨论、自由的辩论,使大家在民主、平等、和谐氛围中对相应法律问题认识越来越清晰、理解越来越深刻,从而引导大学生自觉地去知法、学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第四,它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式。马克思主义认为:“正确的理论必须结合具体的情况并根据现有条件加以阐明和发挥。”[1]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基础知识》课的教材,存在一种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问题,教材上讲的理论知识和现实问题不搭架,理论学习后,学生还是不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案例教学法拉近了理论和实践的距离,弥补了教材中这一缺陷。在学习理论的过程中,同学们的各种能力得到提高。

二、案例教学法的模式

案例教学法的形式类型多种多样。目前,在我国高校《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模式:

(一)课堂讨论模式

把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在课堂中交给学生讨论的模式,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讲授新课之前交给学生,并提出问题,让同学先研究分析。这种方式教师最好要求同学做好预习准备,以免学生在讨论时走题。二是在讲授新知识的过程中提出来供学生讨论。三是在讲授完某一新知识后交给学生,让学生运用刚学过的理论分析案例,巩固已学知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目前,《法律基础知识》课的教学,绝大多数学校采用的是上大课的形式,为了避免讨论课只是少部分同学参与的局面,教师可以将全班的学生分成若干组,先进行小组讨论,然后再在全班讨论。讨论过程中教师要适时地引导学生抓住主要问题,鼓励学生从不同的多角度思考。案例分析结束后,老师应及时做出有针对性的点评,肯定学生的优点和长处,指出学生需要改进的地方,并阐明正确的观点,遇到目前学术界还存争议的问题,教师也应该亮出自己个人观点供学生参考。

(二)旁听审判模式。

目前高校开设《法律基础知识》课的定位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大学的法律基础知识课一般只安排了20学时,而这门课程不仅包括了社会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还几乎涵盖了全部部门法知识。在短短的20个学时里,要想让学生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识无疑缺乏可行性,更不要说培养起学生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基础知识》课应把培养学生的法情感,对法律的认同、尊重、热爱和信仰作为自己核心任务。心理学研究认为,态度是一种心理和行为的倾向,它形成的核心因素是价值,即人们对事物的态度往往取决于事物对他的意义大小。所以,要想培养起学生对法律的积极情感,就应让学生亲身感受到法律的价值,旁听审判这种案例教学模式,正好符合这一特点。让学生走出课堂,来到法庭旁听审判,通过旁听法庭审判活动,让学生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神圣,感受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意义。观摩结束后,教师可要求学生写一个旁听体会,进一步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

(三)模拟角色模式。

模拟教学是一种情境式教学方法,通过学生自己扮演各种角色,点燃起学生兴趣的火把,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从而调动起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模拟教学模式分两种:一种是模拟法庭模式,通过让学生自己扮演各种诉讼角色,掌握实体法的运用方法,了解程序法的重要性。一种是模拟案情模式,通过学生自编、自演小品的形式进行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这两种形式安排在学期末比较合适,因为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学生对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已经有所了解和掌握,也有一定的法律修养,操作起来也比较得心应手。

(四)运用媒体模式。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进行案例教学。教师组织学生通过电视、互联网络收看有关普法的教育节目,从而达到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的目的。目前,我国电视台有关这方面的节目很多,比如中央电视台1套的《今日说法》、2套的《经济与法》、12套的《法律讲堂》、《庭审现场》、《大家看法》等栏目,都是一些以社会、道德、法律为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好栏目,教师可以挑出一些和学生联系比较密切的节目录制下来,交给学生课代表,课余时间定期播放,弥补本课程理论性太强,理论和实践相脱离的缺陷。

(五)课后作业模式。

每个阶段结束后,教师留一些案例作业由学生独自完成。这种做法的好处是:一是通过学生作案例题,了解学生课堂学习的情况;二是通过做课后案例作业,促使学生复习学过的内容,进一步加深对所学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三是培养学生独自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案例教学法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现在已成为《法律基础知识》课教师不可缺少的教学手段,如何运用好这种方式也成了大家探讨的话题,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我认为,要运用好这种方式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择好案例。《法律基础知识》课是针对大学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思想教育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的时候应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案例的思想教育性。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因此,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时不要忘记思想道德教育的义务,选择的案例应结合大学生的实际,重点选择一些和大学生相关的案例,比如,讲《刑法》时,可以选择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硫酸伤熊案例、马加爵残杀同学案例,大学生因恋爱问题而导致犯罪的案例等等。讲《合同法》时,选择与就业、择业相关的案例。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还应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选择和他们专业相关的案例。比如,面对计算机专业学生,教师选择网络上侵犯隐私权、名誉权、网上犯罪等案例。面对会计、审计专业学生,教师选择会计犯罪、会计诚信等问题的案例。

其次,案例的可操作性。一是案例难度要适当。案例要有挑战性,有一定难度,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思维。但也不能太难,如果学生用力跳都摘不到自己想要的苹果,那么学生就会丧失学习的兴趣和信心。二是案例长度要恰当。一般时间在2―5分钟为宜,如果案例太长,占用课堂时间过多,上课变成了讲故事,就丧失了案例教学的意义。

(二)设计好问题。思维自疑问和惊奇开始,在教学中,学生的思维一开始处于等待和被激发的状态,好的问题能一石激起千重浪。教师在设计问题时要考虑到学生的知识、阅历,使学生可以根据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进行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思考,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问题可由老师提出,也可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提出。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篇(7)

1.1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社会成员对于所有法律现象的认知和情感的有机综合体。它表现为社会成员对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对自己权利、义务、行为的认识,对法律现象的探索等。它能转化为社会成员的理性认识,自发地指导(或约束)其行为。要使大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需要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作为主观范畴的概念,居于认知的深层或潜隐地位,具有抽象性的特点,对于未经社会洗礼的大学生来说,培养其法律意识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目前我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教学,普遍是将法律常识浓缩概括安排在公共课程的部分讲解中。教师在讲解过程中由于课时限制容易注重知识点的体系讲解,而忽视了学生法律实践能力、法律思维的意识培养。在法律基础知识中运用法律案例则可以吸引学生融入案例情景,学会获取信息,对已有的资料作分析,主动像“律师”“法官”等一样思考解决问题,模拟法律实践思维,兴致高昂地接收法律知识,自发提升法律意识。

1.2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提升大学生认知思维能力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包括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与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演绎与归纳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两个重要方法。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首先应向学生讲授法律体系表层的基本知识。然而,这些知识来自于机械的法条,本身已经抽象,还要浓缩到课堂中,需要教师讲解过程中阐明概念、原则和规范后,结合现实举例,提升感性认知。这种在讲解知识点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案例的过程,实际也是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过程。同时,通过法律案例的情景呈现,融入案例角色的信息的分析、思考和讨论,不仅能使学生理解与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还能使其因学到的知识鲜活、生动而受到启发,拓展思维,由此及彼,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促使学生的知识初步从具体跨越到抽象,从个别扩展到一般,从微观延伸到宏观,顺利实现知识的迁移和认识的提升。

1.3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是我国当前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这不仅要求高校传授知识给学生,更要求塑造品质,培养学生各种能力。传统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方式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重教材具体知识讲授,轻学生潜能开发和应用能力培养,导致学生把所学与实践相分离,遇到现实问题时,法律常识的积累和法律路径的思维不能结合,经常丧失妥善解决纠纷的自身素质和能力。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可以通过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互动以及自我思考与教师讲解结合,提升法律实践能力,积累社会常识,从而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

2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的准备法律案例只有经过教师事前加工准备后,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才能取得预期效益,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把握。

2.1法律案例在教学前的精心选取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成功运用法律案例的关键是精心选取。法律案例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收集的典型人物、事件或人物和事件的有机结合体,它可以是经典法律案件,也可以是当前社会颇受关注的热点事件。在选择过程中,应该根据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的需要,有的放矢,切忌脱离当前的教学实际,同时应该尽量围绕大学生生活情况和关注问题找寻真实的典型事件,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积极性,使他们能有针对性地从案例中获取信息,展开讨论,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培养法律意识,启发法律思维。针对大多大学生经常上网,关注校园恋情和社会时尚,教师可以从网络热议事件和校园琐事或者相关电视热播节目中挑选案例。比如当地新发生的热议事件、校园恋情纠纷、校园后勤服务纠纷、中央电视台12频道的《今日说法》、《平安365》以及《焦点访谈》节目等都是案例的丰富来源。

2.2法律案例在教学前的适用加工来源于现实的法律案例常常涉及的法律知识综合又分散,对于未经过专门培训学生的认知水平来说过于复杂,需要教师对精心选取的法律案例进行针对性的加工。这项工作是成功运用法律案例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台下工”的体现,一般应该根据所教学生群体的特点,围绕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简化所选现实案例情节,同时保留拓展思维的空间。比如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故意杀人案、四川四姑娘登山爱好者失踪搜救事件等运用到教学中,需要根据教学理论内容进行简化,集中到相关刑法和行政法律知识点上,同时点出涉及社会面的道德和心理问题方面的思考空间。

2.3法律案例相关基础知识的预先讲解运用法律案例,应该能使学生有信心并知道以什么样的线索到案例中获取信息。这需要教师首先熟悉法律案例并充分分析案例事实中隐藏的法律信息和教学内容,预先设计好问题和适当引导和协调的要点。在课堂上针性地进行重难点理论知识的预期讲解,并力求让学生掌握并理解。与案例相关的内容更需要多强调一些,提醒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理论原理、法律规范的适用方法等,力求让其能以此为线索找到法律知识和案例材料信息的对应关系,让其做到心中有底,信心倍增,课堂讨论氛围就会热烈,法律案例的运用效果才能凸显。

3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的操作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需要科学的操作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针对当前高校公共课程的教学特点,以下操作程序需要把握。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篇(8)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教育的现状

大部分高校都重视专业知识教育,而忽视基础公共课,很多师生都认为可有可无,“基础”课知识点多而课时少,学校的不重视,直接影响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就是通过“基础”课获得,而课堂上教师传统的填鸭式、理论脱离实践的教学方式使得大学生获得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严重受阻,导致学生学习“基础”课只是应付学校考试,而不是真正掌握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更不能将知识学以致用。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方法

(一)学校加强对“基础”课程的重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

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要给予以足够的重视,教师才会重视,进而学生才会加强法制的学习。学校的重视表现在:第一,学校通过校园网宣传、张贴法律专题海报、建设法制社团活动等普及法律基础知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第二,提高对基础课老师的素质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基础课教师入职前应该进行学习培训,加强法律素养,对基础课的老师进行法律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学校和老师对法制教育重视起来,才能充分带动大学生对法制教育学习的热情。

(二)改革教学内容,明确教学重点

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大学课程设置中,“基础”课的课时少,知识点多,那么如何如何取舍,如何充分发挥“基础”课的作用,至关重要。在教学过程中,很多老师认为应该重点传授大学生应用性法律知识,满足大学生考试以及生活中对法律知识的需要,而法制观念、法律思维等则被忽略。但是,我们需要用仅有的几个课时讲授那么多的法律基础知识,结果只是蜻蜓点水。最终,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没有学好,法律观念也没有树立起来。因此大学“基础”课需要紧紧围绕“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来进行,应该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重点培养法律观念,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法律观念,使学生在遇到问题时,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将法律学习充分开展到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上。

(三)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基础”课现在还是传统的以教师为教学方式、以教材为主的教学方法。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就要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改进教学方式。第一采用大学生分组自主讨论式教学方式。大学生都已经成年,已经都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并且具备了自主学习和思考的能力。在“基础”课的法律教学中,教师可以将学生分组,布置法律问题,使他们自己思考并结合自己所了解的知识进行讨论,然后小组代表发表观点,最后老师总结指正。自主讨论式教学方式,通过学生自己的思考、分析和总结,再加上老师的指导,使学生更加深刻的学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同时也使学生充分表现自己,满足他们的表现欲。第二师生互动教学方式。师生互动式教学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在课堂中教师和学生是平等的。互动式教学加强了师生之间的交流和讨论,给予了学生展现自我的机会,既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又使枯燥乏味死板的法律基础知识变得生动、易懂。从而有效的激发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对法律学习的积极性。

2.改进教学方法。以往都是以教材为主的教学方法,导致课堂枯燥晦涩,教学效率低。教师应该围绕基础课的重点难点灵活采取改进专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1)运用改进专题教学法。如前所述“基础”课知识点多而杂,如泛泛的讲授教材知识,照本宣科,则达不到提高法律意识的教学目的。而采取专题教学法,结合法律问题和学生法律基础实际,整合教材内容,分成专题讲解,既增加了学生学习基础课的兴趣,又拓展学生的法律观念,从而达到加强法制教育的目的。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篇(9)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5-0250-02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崭新的时代,是一个经济飞速发展,文化欣欣向荣的时代,然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开始步入转型期。特别网络时代的到来,不断涌现出新事物、新思想、新潮流,给原有的价值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社会变革所带来的各种挑战。因此,社会各方面都应该重视大学生的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面对当前新形势所带来的新问题,教育部、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于2005年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简称“05方案”。将原有“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并为一门课程,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05方案”实施以来,虽然我们在教学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进行法治教育方面却出现了一些问题,有待我们进行深入地讨论。

一、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时所遇到的问题

由于现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关法律基础知识的学时安排太少,所以大部分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常常感觉时间不够,力度不够,认识不够,感觉还没有进入到学习状态,就草草结束了。

(一)学生原有法律基础差

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在社会环境下对法律现象形成的理论化、系统化的思想体系,是现代法律观念的表现,是树立法律意识,形成法律能力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由于教材体系的局限,我国学生在初中,高中阶段学习的政治课,主要是以思想教育为主,法治教育的内容太少。因此进入大学后,学生整体上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情况较差,对法律体系的识别也较为混乱,尤其是对部门法的划分显得很模糊,这些问题对于以后法律知识的学习是很不利的。

(二)学生运用法律能力差

法律运用能力是决定大学生法律素质高低的重要因素,包括守法、用法、护法三个方面的能力。由于法治教育是基于社会实践的教育,因此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往往只基于自身的社会经验。对于刚刚开始接触社会的大学生来讲,法律知识空白,守法意识欠缺,用法能力也较弱,对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常常是漠不关心,不能很好地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更谈不上积极主动的维护法律尊严。所以,大学生更应该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二、教师进行法治教育时所遇到的问题

“05方案”是不同于“98方案”的崭新体系,尤其是在课程的设置上,“05方案”有很大的改变。自“05方案”实施以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那就是老师们普遍感觉,很多法律知识不能在规定的教学课时内完成,而学生们又感觉对许多法律概念一知半解,似是而非。此外学生课堂学习的“法律”和他们印象中的“法律”又存在一定差别。因此,即使教师们在课堂上引入一些生动的案例,如果没有理想的大纲来指引,教学效果整体上也很难提高。

(一)法律部分课程学时少

现行“05方案”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如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杂繁多的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05方案”的法律部分,主要安排在教材的第七章、第八章以及第五章、第六章的后半部分,这样的安排是对我国现有法律体系的浓缩与汇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法律基础部分的授课时间是10个学时,然而在这短短的10个学时内,却要向学生们讲授法学专业四年的基础知识,让人感觉力不从心。

(二)法律部分专业铺垫少

“05方案”在实施中遇到的另一个难题是如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专业性的法律知识,传授给非法学专业的普通学生。课程中,思想道德修养部分整体上属于公共政治课,学生易于接受和理解。而法律知识则属于专业性很强的课程,这样的差异直接影响了学生学习的动力和效果。

(三)法律部分学习动力少

在“05方案”的框架内,如何将严谨的法律条文,生动细致地传授给学生,是当前教师们所面对的第三个问题。

在实际的授课过程中,学生们往往只对形象生动的内容感兴趣,对抽象的概念缺乏学习的耐心。通过分析“05方案”的学习情况,笔者认为课堂上讲的深了,学生接受不了,讲的浅了,学生又感觉什么都没有学到。其实质问题是课程设置的目标与教学的实际效果之间存在差距。

通过分析可以得出以上问题的产生原因,主要是没有抓住现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核心,即对开设课程的教学目标,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三、教学过程中所遇困难的解决方法

面对“05方案”所带来的新问题,面对讲的深了学生接受不了,讲的浅了学生又感觉没有学到知识的情况,我们要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合理的教学改革。首先要从整体上理解“05方案”的教学目的是在于法律意识的学习,而非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其实这个道理也不难理解,就像现代生活中人们离不开电脑,每个人都需要学会开机、关机等操作,但并不是要求每个人都要学会修理电脑。也就是说“05方案”法律部分的教学目标,并非要让普通学生学习专业化的法律知识,而是通过对法律现象进行分析,使普通学生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能有所认识。

(一)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大纲的安排,在1~18周内需要完成46个学时的教学任务。这样一来,按照原有教学计划逐一进行讲解,等到学生们进入到法律部分学习时,常常已经到了学期的最后阶段。此时,学生们往往都在准备期末的专业课考试,法律部分的学习自然感觉力不从心。因此,我们应该在分析教材的基础上,合理地制订教学计划,对教材章节的讲解顺序,进行适当地调整,以便为法律知识的讲解和法治实践的开展留下足够的教学时间。

(二)针对大学生特点按需所授

当代大学生的性格特点是个性突出,思维活跃,喜欢在“玩”中学,在“学”中玩。因此,只有让法律知识真正地融入到他们的生活,才能激发起同学们的学习兴趣。笔者认为要想教好法律课,必须首先了解学生的需求。

一方面,授课时如果只采用使用单一的教学方法照本宣科,只按教材的内容讲解,很快就会引起学生的厌烦和抵触情绪。因此,可以在课堂上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形式,适当地添加讨论教学,案例教学等形式,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保证教学质量。

另一方面,教师在授课时还可以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的开展教学活动。例如,在城市可以以《物权法》为基础,扩展讲解一些有关房地产交易的法律知识。在农村则可以多讲一些有关土地补偿和拆迁补助的法律知识。这样紧密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即有所侧重,又有所取舍,即可以满足学生的知识需求,又可以完成教学任务。

(三)引入案例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法是指以具体的典型案例为出发点,在教师的指导下启发学生独立的思考能力。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实际过程中,因其有独特的实践性,能很好地将理论知识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去。但课堂上讲解的案例,应该是加工后的“案例”。因为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常常会牵扯到很多的社会因素与复杂的社会背景,讲述起来往往会占用大量的授课时间,这样就显得有些本末倒置。所以在“05方案”的框架下引入案例教学,绝不能生搬硬套,应该使案例与教材相互融合,相互贯通。笔者认为在课堂教学中引入案例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处理好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案例教学为辅。要让学生带着知识,带着问题去看案例。因此在授课时间上要先做计划,合理安排,绝不能把法律基础课上成案例欣赏课。

二是一定要选取典型案例并进行提炼。生活的典型案例通常是社会上有所争议的案例。这些案例虽然影响较大,但是只能代表部分地区的情况。因此必须提炼出案例的内涵,明确目的进行讲解,只有这样才能引发学生的思考,使他们将理论知识和案例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达到了解社会公平,认识司法公正的教学目的。

三是选取的案例应当简单明了,主题鲜明。因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对象是非法学专业的普通学生,授课目的是为了培养他们的法治观念与法律意识。因此,课堂教学中的案例可以是真实案例的再加工,也可以是专为学习理论知识而量身打造的特定案例。

总之,将案例教学引入课堂并不是机械地讲述,而是要结合当堂所授内容进行分析提炼,使学生们真正从案例中悟出道理,学到知识。

(四)发挥主体作用扩展课堂空间开展实践教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理论性与实践性兼有的课程。“05方案”实施后虽然法律部分的课时大大减少,但绝不能因此而牺牲实践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同时又是一门开放的课程,授课时不能仅仅局限在教室里,应该积极的拓展教学空间,引入实践教学。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拓展教学空间:

一是观看教学视频或组织法庭旁听。这样即为课堂教学做出了补充,又增强了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使学生对法治现场的概念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

二是针对身边的法律问题,布置相应的作业。这些作业既可以是学生的亲身经历,也可以是网络资料的搜集整理,但主要是针对案例进行分析,并写下自己的观点与看法。

三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搭建教育平台。教师可以利用网络对课堂教学的空间进行扩展和补充,为学生进行在线实时答疑,使学生在此平台上可以自主地开展交流与讨论。

这样,既扩展了学校的课堂空间,又连接了学生的生活空间,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法治观念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结语

面对“05方案”所带来的新问题,面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我们要正确理解和把握“05方案”的核心,这样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而非法律专业知识。只要我们这个抓住重点,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并针对大学生特点,充分利用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积极扩展教学空间,就可以使“05方案”的教学目的得以实现,从而达到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法治观念的效果。

参考文献: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篇(10)

法律基础课的开设,旨在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树立其法律意识,增强其法治观念,它要求在学习中,既要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理论,特别是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又要涵盖我国的主要法律制度;既要照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又要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特别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以及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和所关注的问题,突出的时代特征和较强的针对性是法律基础课的特点。因此,它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而要实现教学的有效性,探索和激发大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教学方法是极为重要的。案例分析教学是提高大学生法律基础教育有效性的重要方法。

一、案例教学的特点

案例教学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采用典型案例组织学生学习和研究的一种方法。案例教学法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运用具体的案例来分析说明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具体的说就是设定代表一定已经确立的法律理论和原则的典型案例,通过分析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理论和原则;二是运用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分析解决具体的案件。这是法律案例教学法的最终目标。案例教学法是法律基础课不可缺少的重要方法。

(一)案例教学的真实性。案例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应该具有真实性的特点。不仅案例所反映的案件本身是真实的,案例中的人物、地点、时间等要素都必须是真实的。只有是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案例才能激起大学生的注意力和情感上的共鸣。在这一点上案例的真实性也是符合法律本身现实性特征的要求的。

(二)案例教学的直观性。由于人们日常生活的复杂多样性,法律案例中反映出来的法律问题也具有复杂性的特征,往往一个案例涉及到两个以上的法律问题。过度复杂的案例很显然不符合作为高校公共课程的法律基础课向大学生进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主要目的。与高等学校中专业的法学教育不同,法律基础课不需要强调大学生深层次的掌握法学高深的理论和非常全面细致的法律具体规范。因此,有效的案例应该能使学生简明、直观的了解其所反映的法律问题。

(三)案例教学的典型性。案例应该能够深刻地反映所要阐述的法律知识。现实生活中,反映某一法律规范的案例是众多的,而只有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明确的目的性。这里的典型性可以是在国内、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也可以是发生在大学生身边、与大学生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或者是大部分学生都知道的事件。比如讲授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的危险驾驶罪罪名,在教学中选取著名的音乐人高晓松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人员伤亡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就极具典型性。给学生以深刻的印象,从而强化了对危险驾驶罪的认知程度和记忆的效果。在这一方面,中央电视台的法治频道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资料。

(四)案例教学的相关性。法律知识,特别在同一法律部门中的法律知识往往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可以表现为知识之间的相似性或相反性。如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两种法律制度。有效的案例应该充分体现这种关联性,使学生在比较、对照中掌握法律知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二、案例教学的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中国古代教育家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和乐之者。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然而,前几年的法律基础课教学基本上采用以讲法律理论知识为主的教学方法,学生听课没有兴趣,效果也不理想。为此,改革教学方法必须从激发学生的兴趣开始,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我们以典型案例分析方法为切入点,通过曲折复杂的典型案例分析,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其兴趣,同时要求学生运用法律知识,法律条文也对此进行分析,在学生自主分析的基础上,再由老师运用有关法律知识法律条文分析总结。

(二)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积极主动思考,并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案例教学法的最大优点是突出对学生自学能力和主动思考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实践证明:当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过程时,就能学到更多东西,既包括理论的掌握,又包括实践的运用。例如,关于正当防卫,从理论上看似乎很容易掌握,但运用到具体问题时就易产生混淆,通过一两个典型案例分析,学生就能正确理解和运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不仅使学生接受大量的典型案例,培养学生分析案例的能力,而且还培养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如何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更好的运用案例教学

(一)案例应用与系统讲授相结合

虽然案例教学法可以使学生在学习法律和法律原则时,不需要通过死记硬背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通过学习、研究大量的案例来掌握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但法律基础课还必须考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课堂教学还应以系统讲授为主,案例教学只能作为系统讲授的辅助方法,而决不能把法律基础课教学变为纯案例教学。因为法律知识的系统性是法律基础教学的基础,缺乏系统性,知识内容就会显得杂乱无章,学生获得的法律知识也不可能是系统的,这样就很难理解各个部门法之间的相互联系,从而使一切智力与非智力的发展、法律社会本质的领悟和思想境界的提高都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坚持案例教学与系统法律知识传授相结合,在学生系统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与法规教学统一起来

使用案例教学时,分析案情、作出判断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目前使用的法律基础教材由于受篇幅限制,内容大多是对法律条文的简单概述,很少直接引用法律条文。因此,在应用案例教学中仅仅把教材上的法律知识作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的依据是不充分的,甚至是不准确或者会出现错误。这就要求教师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必须辅之以法律、法规教学,指明适用于该案例的法律、法规条文内容并阐释其含义,使学生能够获得全面的法律理论知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案情分析的科学性,得出结论才可能正确。

(三)案例的使用要疏密相间

要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合理布局教学案例。教学中教学案例的布局必须合理,不能在有些内容中几乎不见,而在有些内容中又堆积过多。当然,不是所有的教学内容都适合教学案例,如法学基本理论、宪法等有些知识内容,就很难找到适当的案例。但总的来说,教学案例在讲授的理论知识中要分布均匀,基本做到疏密相间,布局合理。

(四)精心设计案例教学模式

应用案例教学时,必须精心设计相应的教学模式或者教学程序。模式设计要符合四个要求:一要围绕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进行;二要运用互动式教学。改革缺少交流和动感的传统“灌输式”课堂教学模式;三要有可操作的步骤。教师要象法庭上的法官一样,掌握控制着课堂教学的步骤和进程;四要有实效性。案例的使用,不仅能够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热情,而且能够引发学生思考,有利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除直播式的法庭旁听或者设立临时法庭的案例教学之外,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一般可采用六步教学模式,即教师阐述基本原理――介绍案情或播放案情摘要――提出问题――组织学生讨论――教师评析或播放专家评析――人民法院判决结果。近几年来,我们不仅从案例选编书中收集了大量的“死资料”,用于课堂讲授之中,而且从电视上录制了一些法治教育方面的音像“活资料”,编制成法律基础课教学录相带,运用在教学中。课堂教学时“边讲边放”,或者“讲讲放放”,或者“先讲后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上一篇: 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下一篇: 狼性文化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