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监管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16 16:03:50

规范执法监管

规范执法监管篇(1)

通过 1980 年颁布实施药品管理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得到了有力保障。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药监系统组建时间不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法规学习,理解不深不透,执法经验不够丰富,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另外,现行行政执法也带有相当程度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缺乏明显的法制特性,具体表现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执法上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①少数执法人员观念落后,意识淡薄,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习惯依靠政策和长官意志行事,崇尚“人治”而不是“法治”。②行政执法权横向分散大,执法趋利明显:执法“一条龙”执法权利和利益的关系,才有可能使执法行为走向正轨。③审批手续繁琐,行政程序缺乏透明度,执法效率不高,低效行政。比如企业按要求申报有些合法不合理生产工艺或质量标准变更,不知为何过好几个月甚至跨年都下不来审批文件,是企业不知所措的现象时有发生。④存在管理形式主义,解决实际问题差,应付上级机关现象。比如上世纪 90 年代以前审批的不少品种没有审批资料,无法在生产,监督过程中核对生产工艺等。⑤行政执法权利与责任脱节,职权与职责不统一。⑥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人员来自不同岗位,水平不一,有一部分过去是从事行业管理乃至从事药品生产管理的,还有一部分根本没有接触过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这些都大大地影响了执法的规范程度。

2 规范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思考

2.1 树立牢固的依法行政理念

营造行政执法的浓厚氛围 人治思想经过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在人们的思想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影响极深。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行政命令,长官意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因此,药监部门的干部职工一定要转变观念,强化执法为民的意识,真正实现从人治行政向法治行政的转变;真正做到不唯权,不唯上,只唯法,真正能自觉地在法律之上,而不是在法律之外,更不是在法律至上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药品监督管理专制行政执法部门,要特别注意防止两种片面性,一是不熟悉法律法规,习惯于过去医疗行业主管部门的“老套路”同行政相对人打交道,管了不该管的事,该作为的却未作为。有利时就积极管,无利是消极管理或假装不知道。二是片面强调处罚,视行政相对人为对立面,以处罚为最终目的,摆不正监督与发展,服务的关系。要把思想统一到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权限上来,做到职权与职责相统一。

2.2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队伍建设

塑造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创建一流的执法队伍,是保障执政为民的基础之一。药监机构属于新建机构,人员来自于不同岗位知识结构多样化,因此,队伍自身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而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在一定程度上有取决与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因此,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法制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这是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之一。只有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改变工作作风,才能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才能做到依法治行政,从而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药监队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2.3 加强立法工作步伐

建设符合依法治国方略的药品监督管理法规体系 首先,要抓紧修改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 WTO 规则不相适应的药品监督法规法律;其次,要以《药品管理法》为基础,对已经颁布的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修改或废止与《药品管理法》相抵触的法规和规章,把药品监督管理中立法滞后,立法空白的项目进入立法程序;再次立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品监督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努力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垄断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全面体现改革的精神和原则,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2.4 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

加强执法主体的内部监督 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建立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2.4.1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药品和医疗器械室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要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就必须重视行政程序,完善政务服务,将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审批程序,时限,结果等全部公开,建立公开便民,廉政高效的服务机制,使执法人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公仆意识更加牢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确保行政执法“阳光作业”。

2.4.2 强化行政执法防范机制

加强内部监督 一是防范制度。如持证上岗制度,执法责任制等,二是防范机构,如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制机构,三是制度和机构的运作系统。行政执法防范机制是一种内部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执法违法。全面推行行业执法防范机制,是规范行业执法行为,保证行业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建立一条自上而下,体系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是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消除执法不力,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违法违规行为。

2.4.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规范执法监管篇(2)

、确定重点,提升监管效率

在不同的时段,确定不同的监督重点。务必做到稽查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并坚持不断持续改进,从而确保专项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提高执法工作的效能。同时做到人员分工、检查任务、监督区域明确。

二、创新思路,提高办案能力

1、抓住一个主线:始终抓住打假治劣这个主线不放松,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防止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假劣药械严重危害人民健康,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虽然稽查力度不断加大,但假劣药品远未绝迹,且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呈现技术化的特点,查处不易。所以今后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打假治劣仍是稽查工作的重点。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如利用抽验、网络信息等),锁定重点品种(如广告药品、贵重药品、进口药品、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等),遵循“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实现两个突破:一是在查处大案要案上有突破,积极拓宽案源;二是在集中专项整治上有突破,确保整治一次,见效一次。在办案过程中培养小处见大的能力,发挥办大案的主观能动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有目的地对重点医疗单位进行检查。县局成立以来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医疗机构,因为这些单位临床直销品种多,高额回扣的药品质量出现问题多,大型医疗设备多、诊断试剂品种多,不规范采购操作可能性较大,这对我们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个考验。检查人员在进行可行性分析的同时,有针对性、有步骤地检查。重视媒体假劣药品信息收集工作。网络是一个非常丰富的资源,为药品稽查打假又提供了一个简便快捷的有效途径。一方面,通过网络,及时掌握各种假劣药品信息,执法人员经常收集各种药品质量信息,对国家局、省局的质量公告和假劣药品信息及时收集、下载、翻印,分发至各小组。另一方面,以药品包装为突破口,加强药品包装的外观识别,对外包装的材质、尺寸、色泽、商品名称与通用名称,外部标识、防伪、条形码等,逐项比对,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一时不能确定的,将样品带回办公室,网上调阅对比。

3、做好三个加强:一是加强与药检所工作的协作。实践证明药品抽验也是发现案源的重要途径之一,除在抽检过程中加强抽检的针对性外,平时稽查科也注重与药检所的协作,遇有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品种,及时与药检所沟通;二是加强巡查力度。结合本区域药品市场状况、涉药单位数量,确定重点巡查单位,对年度的稽查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检查的覆盖面、频率和效果;三是加强学习研究。要想提高稽查人员的办案水平,学习是根本性的手段,除自学以外,并外请有经验老师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4、营造四个联动:一是加大稽查股与局各股室的联动力度;二是加大与其他各县(市)局的联动力度;三是加大与公安、邮政等兄弟单位、部门的联动力度,特别是对邮购邮售药品的检查;四是日常及大型专题宣传等活动加大与社会的联动力度。

规范执法监管篇(3)

5月10日,牌楼镇国土资源管理村级协管员齐聚一堂,召开2012年国土资源协管员培训会。此次培训做到“早、细、严、实”,此次培训以提高全镇协管员国土资源业务理论知识,为做好2012年度各项国土资源工作夯实了基础。总结回顾了2011年度各项工作,制定了2012年度工作规划。利用培训讨论了2012年度全局工作要点,完善了村级协管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对近期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今年的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作好了充分的准备。通过开展集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村级协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了做好今年国土资源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达到了收心鼓劲,明确工作目标的目的,收效明显,为全年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学习,使全民国土资源管律法制法规意识明显得到增强,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也得到了明显提高,营造了较好的工作环境。

夯实业务管理 加强安全保障

今年以来,牌楼国土资源所为了坚守城郊耕地红线,采取四条措施,有效地加强了耕地保护。一是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今年初,以全镇19个村召开群众大会为契机,会上大肆宣讲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增强了全民耕地保护意识;二是年初与各村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在明确了村级协管员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同时,还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年终实行奖惩兑现;三是聘请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网络,做到了早发现、早会诊、早处理,从源头上不留隐患;四是我们将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划片分块,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牌,明确了基本农田“五不准”、“三禁止”,同时对全镇居民发放了基本农田保护明白卡,营造了人人参与、户户有责的耕地保护良好氛围,实现了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同时根据市区对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了东宝区非煤矿山治理专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区有关精神,营造治理整顿氛围;二是聘请专家深入矿井开展矿山隐患排查;三是及时下达矿山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非煤矿山限期整改;四是加强督办检查。与安办、公安联手定期跟踪督办检查整改情况,不留整改隐患。通过采取四项措施、逐矿跟踪督办检查,全镇4家非煤井下矿山涉及采空区地上民房17家。目前已按期搬迁7家,剩余10家已签订了补偿拆迁协议,居民和财产已全部转移,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到了民房限期搬迁。此举,有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注重精神文明 树立良好形象

规范执法监管篇(4)

肥西县是养殖大县,养殖业收入占肥西县农民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也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执法实践发现,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现对此作一分析。

1肥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宣传力度不够大,执法装备不够好

一些地方对《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宣传范围不够广,没有做到家喻户晓,相当一部分畜牧生产经营者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导致执法相对人的法制意识淡薄,守法观念不强[1]。肥西县地处合肥西郊,是城乡结合部,目前动物检疫执法设备不齐,检疫手段落后,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加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没有统一着装,对执法形象有一定影响。

1.2官方兽医没认证,执法行为不规范

因目前国家农业部和人事部有关官方兽医的《资格条件》和《具体办法》没有颁布,动物检疫员没有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官方兽医资格证书》,各地暂时还不能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据调查,目前肥西县一些地方有的执法人员行为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四个不规范”:一是执法程序不规范。没有按照农业部检疫“四到位”的要求实施动物检疫,有的实施产地检疫没有到场到户,“隔山开证”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收费行为不规范。表现为无检疫行为收费,如有的不实施检疫收取检疫费;有的不实施消毒收取消毒费。三是办案行为不规范。表现为空手办案、口头处罚。四是处罚行为不规范[2]。表现为处罚随意性大,处罚标准不一。

2对策

2.1必须明确执法主体,做到执法主体不违法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由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建议农业部和人事部尽快颁布《官方兽医的资格条件和具体管理办法》。

2.2明确执法范围,做到执法管理不缺位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的内容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负责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二是负责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实施检疫;三是实施3项行政许可,即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逐级上报跨省引进乳用动物和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四是查处违法案件并实施行政处罚[3]。

2.3必须明确执法管理办法,做到执法管理不失职

2.3.1抓执法管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具体措施抓2条:一是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签订《执法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二是搞好部门协作。加强与同级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

2.3.2抓制度完善,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域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错案通报制度》等3项执法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内外相结合的执法监督机制,对内实行层级执法监督、执法案件评查,行政处罚案件上报备案制度;对外实行政务公开、群众监督,从而进一步促进动物卫生的执法行为规范。

2.3.3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素质培训。按照分级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每年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管理人员(官方兽医)进行一次专门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农医发[2008]16号)的相关要求,制订《乡村兽医培训规划》,不断加强乡村兽医教育培训,保证乡村畜牧兽医人员至少每两年接受1次培训。

2.3.4抓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从2010年10月起,全县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一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专项督查活动,重点督查5项内容:一是调查摸清辖区内动物检疫人员基本情况;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三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办证情况;四是引种(乳用和种用动物)审批制度落实情况;五是执法人员违法案例处理情况等。通过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努力营造依法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4]。

2.3.5抓行为规范,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人员,要切实规范7个方面的执法行为:一是规范执法人员形象。官方兽医在执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着装整洁、言语文明、持证上岗、

亮证执法;不准无证上岗,不准酒后执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三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畜牧水产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以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准,以促进发展为根本目标”的理念,遵循“两集中、两到位”和“零距离、零障碍、零差错”的要求,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动物诊疗许可审批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审查条件并及时审批颁证。四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定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处理处罚;不准口头处罚和违法办案。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有关法律责任(或罚则)的规定和省、市《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处罚。五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在办案过程中要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规定使用规范性行政执法文书,做到文书格式规范、制作程序合法、语言表达准确,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六是规范执法收费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环节收取规费,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跨环节收费,不准无依据乱收费,不准只收费不服务。七是规范廉洁自律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八不准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管理十条行为准则》和《肥西县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执法。

3参考文献

[1] 韩存魁,石文辉.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探讨[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10(1):38-39.

规范执法监管篇(5)

“四个统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实践的高度概况和科学总结。推进“四化”建设,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是实现“四个统一”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关键。“四个统一”体现的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理念、基本目标。“四化”是落实这一基本理念、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基本方法。

坚持“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是工商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把履行监管这一基本职能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协调统一起来。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就要坚持监管与发展的统一。通过加强监管促进科学发展,在促进科学发展中发挥监管的作用,实现监管的价值;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要坚持监管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的统一,在市场监管中统筹兼顾服务、维权、执法工作。在市场监管中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维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执法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和谐监管的有机结合。工商部门要做到“四个统一”,必须注重“四化”建设。这是因为制度、规范、程序和法治建设。带有基础性、长期性、根本性。在此基础上。职能工作才有法可依,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才有章可循,真正做到职权行使规范到位、程序正当。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形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个统一”含有“四化”建设的要求。一是监管与发展统一。要求把握好加强监管的“度”。既不能以强化监管为由,过度干预、过度管制,阻碍发展;又不能以促进发展为由,放弃监管,放任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竞争的无序状态,使市场经济偏离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把握好这个“度”,需要制度、规范、程序、法治来保障,防止乱作为和不作为。促进法定职责的正确履行。二是监管与服务统一,要求把握好工商部门“监管者”与“服务者”的角色。既不能以“管理者”自居,强势监管,不讲服务;也不能只当“服务员”,对市场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忽视监管职责的履行。只有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框架下。把握好“监管者”和“服务者”角色定位。才能做到对法律负责与对经营者、消费者负责的有机统一。三是监管与维权统一,要求把握好履行监管职责的目的。监管是手段,维权是目的。在监管执法中实现对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必须推进维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才能使监管和维权依法、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更好地维护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监管与执法统一,要求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把监管执法统一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来,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检查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执收执罚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监管职权、履行执法职责,达到监管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化”建设是实现“四个统一”的基本途径。“四化”建设是把“四个统一”由理念、目标变为实在的工作模式、工作状态的基本途径。首先。“四化”是确保“四个统一”依法行政、有章可循的有效途径。围绕“四个统一”建立健全各项监管执法制度、维权和服务制度、内部管理和保障制度。为“四个统一”的实现奠定制度基础,确保“四个统一”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具体的行为标准和工作要求,使工商监管执法人员能准确地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履行职能。第二,“四化”是确保“四个统一”有效落实、效能最佳的有效途径。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通过加强和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各方面的程序建设,明确各项工作的过程、效力和责任。确保行政程序严格、正当。便于监管执法操作,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发展、保障民权。第三,“四化”是确保“四个统一”符合依法治理方略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法制教育、落实执法责任和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基层监管执法行为,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整体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在监管执法中做到“四个统一”,更好地在“四个统一”的落实中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二、“四化”是推进工商行政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方向

一般而言,制度化是指群体或组织的社会生活把不固定的方式或规则向被普遍认可的固定化模式转化的过程及其结果。规范化是将零碎的、不完整的程序、方法、要求、结果进行整理或优化,使之成为比较固定的标准、法式。以调控、指导、制约人们的行为,进一步调整社会关系。程序化是将不同的环节或步骤组合成有机统一的系统过程及其结果。程序化可以使行为有序地进行,并使之具有合理性、正义性,使活动更有秩序,达到实体能顺利、完整实施的目的。法治化是指国家和社会基本关系和主要活动经由法律制度确认、规范、调整和保护,实现依法治理。按合理高效的原则运行。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分别回答了“做什么”、“做到什么标准”和“按照什么次序来做”的问题。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构成一个辨证统一的整体。制度化建设是前提、是核心,制度是规范和程序存在的基础;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是关键。规范化体现制度的有章可循和程序的有条不紊,程序化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的有效性。三者的有机结合既解决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又解决了有法能依、有章能循的问题。只有实体性的制度和规范。还不足以保障制度和规范得到公正、有效、严格的实施。只有将制度和规范的实施活动程序化。并在其保证和作用下,制度和规范的目的才能成为现实。规范化、程序化都需要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规范化需要程序的约束。程序化也要求坚持正确的方法步骤。使之规范操作。法治化建设是根本。法治化是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升和固化为法律。并按照依法治理的轨道运行的高级形式。

“四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动态过程的结果。其核心是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将各项工作职能及其履行职能的主体、原则、范围、过程等确定下来。变成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并以一系列完整而系统的规范和程序来建立履行职能的秩序。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就是要改变工商职能工作和自身建设粗放型、经验型、随机型管理的现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常态管理、精细管理、科学管理;就是要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程

序的成果以国家或地方性立法的形式巩固下来,严格执行、依法治理。使其更具有稳定性、长效性。不因各项具体工作的决策者、执行者、操作者的改变而改变,不因其主观意志的改变而随意改变。

三、当前推进“四化”建设的着力点

“四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需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四化”又是一个渐进过程,需要循序渐进、长期建设。推进“四化”建设要与当前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各类工作规划,夯实“四化”建设的基础。工商部门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具有从国家工商总局到工商所五级分层管理体制。作为工商部门,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基础上,要在常态管理、精细管理、科学管理上下功夫,通过进一步健全工作规则,为高效、优质管理奠定基础。

一是健全、细化各类职能工作的实体规则。即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市场监管和执法、消费者维权服务等各类行政行为规范。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上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9项职能工作制度建设和5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即。以健全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规则为重点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制度、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登记服务制度;以健全市场监管和执法规则为重点的商品准入制度、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商标审查制度;以健全维权工作规则为重点的12315行政执法制度、消费维权制度。重点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公平交易执法行为、商品质量监测行为、商标行为和服务发展行为。作为工商部门要突出这些重点。结合实际。健全职能工作规则。

二是健全、细化各类职能工作的程序规则。严格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程序、市场监管程序和行政执法程序(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程序)。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以28号令重新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增加了告知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处理结果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调查取证程序的具体规则。增加了关于案件办理期限的规定,规范了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强化了对行政处罚的监督。要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基层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权限、省以下各级工商局核审案件的类型和范围、需要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的范围、罚没物资处理办法等。

规范执法监管篇(6)

一、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活动的过程,是以社会管理存在为前提的,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概念及其意义

(一)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概念

消防执法规范化既是法制消防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消防执法人员最根本的素质要求。大力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确保公安消防部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公安消防部队基层一线执法的主体单位,消防大队承担着最具体最基本的消防执法活动。执法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安消防部队的形象。因此,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立足于基层,立足于实践。只有基层一线执法官兵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才能全面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1.思想上的要求。意识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执法观念,就有什么样的执法行为。执法理念上不规范,却要使执法行为规范,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因此,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首要条件是要解决官兵的执法思想问题,必须端正他们为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思想意识。

2.程序上的要求。消防法律程序,作为保障人权,捍卫正义,建设和谐消防,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承载着独立的价值作用。以追求公平正义为天职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自然必须严格依照程序法的规定来办理消防案件,实现程序本身所固有的价值,从而确保了实体意义上的正义。因此,程序上的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实体上的要求。实体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一是立法的科学性。制定出来的消防法律粗枝大叶、自相矛盾、含糊不清,要想实现规范执法是不可能的。二是法律规定的抽象性和案件事实的复杂性,实体的规范化建设还必须包括必要的立法解释和系统的司法解释。三是从具体实务来说,实体规范化的关键在于统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于《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含义的透彻理解。

(三)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

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面推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键,是确保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公安消防机构对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能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但是对于高度发展的经济社会,消防工作同样面临了规范与创新两个问题。因此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消防社会管理创新之间的关系关涉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未来走向。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党委在深刻分析当前执法现状,为更好地结合实际履行职责使命,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消防管理作为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监督执法的人员能否正确理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本质内涵,提升消防管理水平,顺应时代要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消防管理是一个社会管理工作,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样是一个随着社会不断变化发展而发展的动态过程,它体现着消防执法工作是否适应时代变化发展的需要,是一种规律性的需求;执法规范化建设引领消防监督员能规范、科学、公正、公平执法,让消防监督员从机械执法、盲从执法走向规范执法、科学执法,从而实现执法自觉。

三、当前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消防行政执法面临执法环境恶劣,执法任务繁重、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

首先,没有良好的消防行政执法环境。一是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一知半解,对消防安全抱有侥幸心理,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积极主动地整改,对正常的消防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产生误解,认为消防执法是与其过不去。二是部分领导对消防执法认识产生偏差。为了地域发展和获取更多的财政效益,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经常对一些打招商引资招牌的企业进行不应有的“袒护”,甚至不惜作出干预消防执法的规定,置国家《消防法》于不顾,致使招商引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的现象。

其次,消防行政执法面临执法任务繁重,执法力量不足等难题。消防执法任务日趋繁重,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社会不断进步,消防工程审核验收,消防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任务在不断增加,要完成这样艰巨复杂的消防执法工作任务。需要有大量的消防执法人员;还要有足够的物资技术条件和财力的支持。而现有消防执法机构设置还存在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大部分基层大队只有两至三名防火参谋,消防执法保障机制尚未成熟,严重影响消防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还面临着消防监督执法方面的问题

1.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不稳定,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公安消防机构实行的是现役体制,消防监督执法干部不得不面对交流、更换频繁的实际。由此造成了两个弊端:一是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难以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的方式提高。二是任期较短也往往造成监督执法存在短期行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缺乏连续性和长远规划。其次,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目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中经过业务知识系统培训的人员并不多,许多监督执法人员都是通过不断的自我摸索和经验积累来逐步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思想活跃、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的优秀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极其缺乏,从而严重影响了消防监督执法的质量。

2.消防监督执法“重罚轻纠、以罚代改”的现象未彻底消除。消防监督执法过程是一个发现问题的过程,更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其根本目的是彻底整改辖区内存在的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然而,由于不少群众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的淡薄,必须依靠消防监督人员经常性地、主动地深入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细致、周密的消防监督检查,才能及时发现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实践中,有的消防执法单位在办案时,只注重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应当采取的有效措施重视不够,查过隐患、发了通知书、罚过款后再无下文,对火灾隐患不能积极督促整改,时常走进“重罚轻纠、以罚代改”的误区。

(三)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不规范现象

1.监督检查不规范。个别单位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图形式、走过场,不能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抽查,对列管单位存在的隐患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有的在检查前,不制定抽查计划,抽查公告;有的在检查中不认真、不细致、不严格,对查处出来的较大隐患问题,只是口头告知单位,或仅限于填写检查记录,对方签字了事,不填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到期不按时复查,未整改到位也不进入处罚程序,出现执法中断现象;有的虽然下发了法律文书,但只提一些容易整改的问题,而对整改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避而不谈;有的对火灾隐患单位反复检查,但不下决心指导整改,导致火灾隐患始终存在,留下诸多不安全因素;有的在监督检查后不能及时汇总分析,通报公布。

2.执法程序不规范。一是执法程序不到位。个别执法人员对责令限期整改到期该复查的不按时复查,对单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不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不能依法强制执行;实施行政处罚、具备听证条件的,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二是行政处罚不准确。个别单位对行政处罚的程序把握不准,搞不清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处罚呈批和下发处罚决定书的时间顺序。不同程度地存在处罚在前,调查取证、审批、听证在后;集体议案在前、调查取证、听证在后,权利告知与行政处罚同时进行等执法程序方面的错误。三是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有的法律文书未注明送达人和所送文书的名称与编号,有的送达回执上受送达人没有签收。

3.执法方式不规范。在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少数执法者以管人者自居,说话办事态度蛮横,使一些正常的执法活动激起群众不满,引起执法对抗。在行风行议评比中,群众对消防执法态度提出质疑,导致执法工作局面较为被动。

此外还存在着行政处罚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规范、法律文书不规范,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限于篇幅,在此不一一阐述。

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思维,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一)牢固树立现代化的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追求公平正义是每一名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价值追求,在执法实践中,要追求执法结果公正,执法程序公开,使执法相对人能够全过程了解。消防行政执法更多的是对消防社会管理中所出现的诸多矛盾的调和,达到现实矛盾的法治和谐状态。因此,消防行政执法是一门法、理、情平衡统一的艺术,这就需要消防监督人员要有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用法治化解消防社会管理中得现实问题,实现民意与公平正义的最佳对接。二是牢固树立理性、文明、规范的理念。理性执法体现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自觉遵守;文明执法体现了执法人员行使公权力是为了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重在服务;规范执法是通过长期执法活动实践的系统总结,体现了执法的现代水准,这要求消防监督员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规范自己的行为,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创新。三是执法方式的人性化理念。消防执法的相对人一般是因为不了解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行政要求而导致的消防违法,是置于我国行政管理社会体制下的相对人。在消防执法中,我们要既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执法如山,又要让执法相对人感受到法律的人文精神,执法如水,从而让其学法、懂法、守法,从而来规范消防社会消防管理。

(二)改善执法环境,增强全民消防法制意识

消防工作进入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人们的自觉守法。但是,一段时间来,人们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严重,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因违章操作、值班人员脱岗等现象而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还有不少人不懂法、不知法。在一些地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强,甚至干预消防执法、抵触消防执法。因此,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改善消防执法环境,增强全社会、全民依法治火的观念和消防法律意识。不断转变权力至上观念,树立法制权威观念;转变人治观念,树立法治观念;转变义务本位观念,树立义务权利统一观念。

(三)创新监督机制,强化监管,为规范执法提供监督保障

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理性、文明、平和执法的重要保证,要坚持多管齐下,确保消防监督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一要创新监督机制建立由纪委、督察、防火监督等部门组成的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和评估执法状况,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执法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出预警,责令整改。着力加强事中监督,并以此为载体,健全完善由纪委提供违法问题信息,防火监督部门法制业务处(科)室认定事实和性质,纪委和政治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的联合督查工作机制。二要推进民主监督。依托考核人才库建设,建立由各执法业务骨干组成的案件考核考评监督组,并随机选定考核监督员确保执法考评的客观公正。三是严格奖惩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激励。要将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年度考核的相机结合,又要从充分调动执法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入手,以考核考评为导向,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同干部的晋职晋衔、立功受奖等挂钩,切实将执法规范化

建设责任落实到每名执法人员,要着力改进“奖不心动、罚不心痛”的情况。

(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增强执法人员事业心和责任感

规范执法监管篇(7)

近年来,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屡有发生,比如“躲猫猫死”、“喝开水死”、“冲凉死”、“鞋带上吊死”、“睡觉死”,甚至还发生浙江温岭一民警办案时在办公室内强奸卖淫女的案件,有的被互联网和媒体大肆炒作,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新形势下,如何创新方法,破解执法监督难题,进一步促进民警规范执法,有效预防民警职务违纪违法成为摆在公安机关面前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2009年以来,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以警务信息化科技为支撑,建成启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实现对办案可视化、远程化动态监督,同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探索“科技+制度”新模式,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切实规范了民警执法办案行为,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信力。该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WWw.133229.CoM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应顺应警务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要求,积极探索“科技+制度”新模式,着力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民警执法办案规范,积极预防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一、以“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实践探索

2009年以来,张家港市公安局以警务信息化为支撑,从民警不规范执法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建成启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实现对执法办案可视化、远程化动态监督,同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以“科技+制度”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新模式,使“科技监督”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充分运用警务信息化手段全面“倒逼”民警规范执法,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切实提高了制度执行力,有效防范了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一)建成启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实现向科技要监督的新突破

1.全面建成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张家港市公安局依托现有的内部图像监控设施和公安网系统,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经过两年的筹建,于2009年3月正式建成并启用网上执法监督系统。该系统共投入资金109万元,主要包括视频监督、音频监督、执法监督、报备监督4个子系统,囊括了监控摄像机161只、拾音头161只、电话录音设备101部,实现对全局各个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卡口中队以及经侦大队、治安大队、信访室等部门的执法办案区域、窗口服务区域和监管场所的工作区域进行全程视频音频网上监督。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全局所有基层所队的警务工作一目了然,可以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各单位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执勤处警、行政管理、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实时、全程监督和倒查,又可以有效预防和制止民警刑讯逼供、违规使用警械武器等苗头性问题。

2.及时升级网上执法监控系统。(1)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办案场所安防设施硬件建设,全力保障执法安全防范工作,2010年10月,该局强力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对办案场所全方位安装监控装置。2011年年初,规范化办案区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各单位的办案场所均由二楼搬迁至一楼,每个询(讯)问室均安装高清监控探头、红外报警探头、紧急报警按钮,配备监听装置和录音录像设备,并且询(讯)问室内墙面全部实行软包,桌椅全部固定在地面上。(2)升级网上视频监控系统。建成人员进入办案区即自动启动同步录像录音的监控系统,每个询(讯)问室安装两个监控探头(一个监控涉案人员,一个监控整个室内情况)、两个监听装置(对涉案人员、办案人员分别监听),通过网上监控系统,询(讯)问活动“现场直播”。(3)整合网上视频监控系统。将办案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全部整合至市局指挥中心接警大厅,设立监控专门席位,负责全局办案场所实时监控。同时,接入市局纪委、督察、法制以及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法制员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终端,前移监督关口,不留死角死面,对办案场所实行全程同步监控,强化执法监督,“倒逼”民警规范执法,确保嫌疑人“逃不了、伤不了、死不了”。

(二)出台相关制度,确保网上执法监督规范运行

1.出台《网上督察系统使用管理工作规范》。2009年3月,在正式建成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的同时,出台了《网上督察系统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审查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在装有监控系统的询(讯)室内进行,明确了网上视频督察、音频督察、执法督察、报备督察的具体实施程序以及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处理程序。

2.出台《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工作规范》。2011年1月,在完成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出台了《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询(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在询(讯)问室进行,办案民警不少于2人,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保存至少一年。市局指挥中心负责全局办案场所24小时视频监控,发现违规违法等情况及时向纪检、督察部门汇报;纪检、督察部门负责执法安全防范、侵害违法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倒查和追责;法制部门负责办案场所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和执行法定程序、规范的监督和管理;信通部门负责办案场所监控系统的技术保障;违反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工作规范的,严肃追究责任民警和有关领导责任。

通过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确保了网上执法监督规范运行,进一步促进了民警规范执法办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违纪违法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强化网上监督,促进民警规范执法

1.加强系统维护,保障正常运行。市局信通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抢修工作,为网上执法监控系统提供技术保障,在接到维修请求后及时响应,并在12小时内恢复监控正常功能。对于其他硬件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2.实行分级监督,形成监督合力。(1)市局监督部门网上监督。指挥中心监控值班人员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对全局办案活动进行实时网上巡查,发现民警违规违法或嫌疑人自伤自残等情况后,立即向纪检、督察部门汇报。纪检、督察部门通过网上督察、倒查,结合现场督察、投诉办理等方式,围绕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办案场所和重点执法环节,开展全方位执法监督,及时查究殴打体罚、故意规避视频监督、单人讯问、不在规定场所审讯、不按规定使用警械或强制措施等不规范执法的问题。法制部门在审核案件时,加强对办案单位不按规定录音录像等违反办案场所管理规范行为的监督,对存在问题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2)办案单位网上自查。办案单位值班领导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对本单位办案民警是否按照规定依法审讯进行监督,并对本单位办案场所的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故障的,立即报修。

3.坚持通报研判,及时整改问题。坚持落实局务会通报制度,每半个月通过全局视频会议的形式,由纪检、督察、指挥中心、法制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分别通报发现的不规范执法苗头性问题,及时研判预警,共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同时,全局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情况实行一日一通报、两周一例会通报制度,全面加强对办案场所使用的监督管理。

4.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结果运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和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民警个人绩效考核和单位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对违规使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和办案场所的,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值班领导、责任民警的责任。

二、以“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成效与存在主要问题

以“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是公安机关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民警执法办案规范的探索和创新,是科技手段与制度建设有机融合的成功实践,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金钥匙”,是公安警务监督事业的创新飞跃。该模式实施以来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破监督警力不足的“瓶颈”,大力提升了执法监督效能

“科技+制度”新模式突破了时间、空间、地域限制和公安专职监督警力不足的“瓶颈”,前移监督关口,拓展监督视线,减少监督盲区,实现了技术、制度、人的无缝对接,实现了足不出户便可远距离现场督察,弥补了传统现场督察的不足,有效解决了“跑不到、不及时、督不全”的问题,极大提升了执法监督效能,实现了公安执法监督手段的变革,推动了执法监督工作的跨越发展。

(二)实现对办案的远程动态监督,筑牢了执法安全防范“防火墙”

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对办案情况进行远程动态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能够有效预防民警办案中刑讯逼供、体罚、单人讯问、违规使用武器警械等不规范办案问题的发生,以“阳光讯问”避免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有效强化了法安全防范工作。

(三)强化对民警办案的监督,以信息化全面“倒逼”民警执法规范化

网上执法监督使民警办案时,时时刻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使民警在潜移默化中将制度执行发展成习惯养成,以信息化手段确保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安全办案,解决了执法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了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向科技要监督、向规范化执法要执法公信力的新突破。实践证明,该模式推行后,民警执法过程中的群众投诉显著下降。

(四)为核查提供直接证据,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具有电子化存储信息和事后再现等明显优势,可为核查群众信访举报提供直接、原始、客观的证据,以利于准确、及时地查明事件的真相,为信访办理、警务督察、维权等提供有力服务,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虽然“科技+制度”新模式在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实际应用中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网上执法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领导或民警认为这是内部“挑刺”,影响打处绩效;二是网上执法监控系统保障不足,由于经费或人力等问题,出现故障后不能得到及时维修;三是制度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在实践中势必对执法规范化带来挑战,影响破案率,个别民警故意规避网上视频监控,存在对嫌疑人动手动脚的苗头;四是执法监督重点不突出,有的公安机关网上执法监督没有突出执法安全重点,停留在窗口服务、内务管理、纠正警容风纪等浅表层次,执法安全制度未落实到位的问题时有发生。

三、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推进“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建议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指出,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网上执法管理监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警务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将科技手段与执法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科技+制度”新模式,切实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民警执法办案规范,积极预防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推进“科技+制度”新模式。

(一)加强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奠定“科技+制度”新模式的基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是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构建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2009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更新观念,着眼长远,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加快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安全防范的实战需求。

以“科技+制度”预防民警违纪违法新模式的核心有三点:一是执法监控系统建设;二是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三是网上执法监督。其中,执法监控系统建设是前提,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是保证,网上执法监督是关键。推进执法监控系统建设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顶层设计。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和维护需要投入较大经费和增加专职网上监督人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稳步推进。要坚持实际实用原则,注意不能搞“一刀切”和搞形式主义,更不能盲目攀比、华而不实。比如,张家港市公安局没有在督察部门专门设立网上监督中心,没有专门增加网上监督警力,而是根据本局实际,将办案场所网上监控全部整合到指挥中心接警大厅,设立监控专门席位,对全局办案场所进行动态监督,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笔者认为,网上监督中心设在指挥中心接警大厅比较可取。

二要加强系统建设。在执法监控系统硬件建设上,要对办案单位的办案区域、服务大厅、外部场地等部位全方位安装视频监控,做到嫌疑人员进入办案单位以后活动范围全覆盖、活动轨迹无缝对接。网上执法监督中心、信通、警务保障、办案单位等部门要加强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同时,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健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维护保障长效机制。

三要整合现有资源。要“借鸡下蛋”、实行“拿来主义”,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安网,整合改建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系统平台要简单实用,简明易操作,力戒复杂,突出重点项目,少设计一些“空架子”,避免因系统复杂而增加执法监督部门和基层办案单位的工作负担。

四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是实施网上执法监督的前提条件。在处理好共享与安全的基础上,要整合部门监控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搭建统一的网上执法监控平台,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随时查阅,形成监督合力。要将办案场所监控全部整合到网上监督中心、纪检、督察、法制以及办案单位负责人和法制员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终端,不留死角死面,强化常态化执法监督,形成分级监督、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

五要不断探索创新。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边建、边用、边改进、边完善”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实践应用,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升级监控系统,不断提高实际应用水平。

(二)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深化预防民警违纪违法源头治理工作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规范民警执法办案离不开制度的保证,公安机关应加强调研,不断创新,结合本单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从办案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易发的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入手,健全完善内容科学、覆盖面广、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有效管用的执法监督制度,细化流程,严密程序,堵塞漏洞,不断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通过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确保网上执法监督正常规范运行,确保民警规范、安全执法,强化源头治理,形成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民警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的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民警规范执法的理念不都是一入警就树立的,要通过不断地教育才能逐渐养成。公安机关要多措并举,强化对民警执法理念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和执法办案能力,筑牢民警执法安全防范思想防线。

一要强化理念教育。可采取主题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预防教育、座谈讨论等方式,加强对民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执法形势、执法安全教育,尤其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打处绩效的关系,不断增强民警的政治意识、人权意识、法治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打牢“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思想基础,自觉养成遵守党纪警规、严格依法办案、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习惯。

二要强化业务培训。可通过警衔晋升培训、轮值轮训、鼓励参加司法考试、组织参加庭审旁听等途径,抓好对民警的执法业务教育培训,组织民警认真、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加强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比如2012年刑诉法修正案关于“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新规定),引导民警培养与现代法治观念相适应的执法素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

历史和实践证明,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执法的有效监督是提高制度执行力、预防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有效措施。要充分利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的远程动态监督、信息电子化存储以及事后情景再现等明显优势,着力强化网上执法监督、预警研判、责任追究,用科技手段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

一是实行层级监督。首先,办案单位网上自督自查。办案单位值班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本单位当日的网上执法监督工作,对民警是否按照规定依法办案进行监督检查,并明确专人实时监控民警办案情况,及时处置各类异常情况。其次,监督部门网上督查倒查。网上监督中心负责全局办案场所日常网上督查工作,纪检、法制、督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负责执法过程中民警违规行为的倒查、核查、通报或追责工作,通过网上巡查、网上倒查,结合现场督察、投诉办理、案件审核或看守所在押人员调查,及时查纠办案中存在各类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法制部门在审核案件时,要把办案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办案场使用情况所作为必审内容,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

规范执法监管篇(8)

近年来,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屡有发生,比如“躲猫猫死”、“喝开水死”、“冲凉死”、“鞋带上吊死”、“睡觉死”,甚至还发生浙江温岭一民警办案时在办公室内女的案件,有的被互联网和媒体大肆炒作,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新形势下,如何创新方法,破解执法监督难题,进一步促进民警规范执法,有效预防民警职务违纪违法成为摆在公安机关面前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2009年以来,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以警务信息化科技为支撑,建成启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实现对办案可视化、远程化动态监督,同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探索“科技+制度”新模式,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切实规范了民警执法办案行为,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信力。该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局”。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应顺应警务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要求,积极探索“科技+制度”新模式,着力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民警执法办案规范,积极预防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一、以“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实践探索

2009年以来,张家港市公安局以警务信息化为支撑,从民警不规范执法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建成启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实现对执法办案可视化、远程化动态监督,同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以“科技+制度”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新模式,使“科技监督”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充分运用警务信息化手段全面“倒逼”民警规范执法,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切实提高了制度执行力,有效防范了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一)建成启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实现向科技要监督的新突破

1.全面建成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张家港市公安局依托现有的内部图像监控设施和公安网系统,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经过两年的筹建,于2009年3月正式建成并启用网上执法监督系统。该系统共投入资金109万元,主要包括视频监督、音频监督、执法监督、报备监督4个子系统,囊括了监控摄像机161只、拾音头161只、电话录音设备101部,实现对全局各个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卡口中队以及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室等部门的执法办案区域、窗口服务区域和监管场所的工作区域进行全程视频音频网上监督。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全局所有基层所队的警务工作一目了然,可以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各单位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执勤处警、行政管理、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实时、全程监督和倒查,又可以有效预防和制止民警刑讯逼供、违规使用警械武器等苗头性问题。

2.及时升级网上执法监控系统。(1)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办案场所安防设施硬件建设,全力保障执法安全防范工作,2010年10月,该局强力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对办案场所全方位安装监控装置。2011年年初,规范化办案区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各单位的办案场所均由二楼搬迁至一楼,每个询(讯)问室均安装高清监控探头、红外报警探头、紧急报警按钮,配备监听装置和录音录像设备,并且询(讯)问室内墙面全部实行软包,桌椅全部固定在地面上。(2)升级网上视频监控系统。建成人员进入办案区即自动启动同步录像录音的监控系统,每个询(讯)问室安装两个监控探头(一个监控涉案人员,一个监控整个室内情况)、两个监听装置(对涉案人员、办案人员分别监听),通过网上监控系统,询(讯)问活动“现场直播”。(3)整合网上视频监控系统。将办案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全部整合至市局指挥中心接警大厅,设立监控专门席位,负责全局办案场所实时监控。同时,接入市局纪委、督察、法制以及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法制员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终端,前移监督关口,不留死角死面,对办案场所实行全程同步监控,强化执法监督,“倒逼”民警规范执法,确保嫌疑人“逃不了、伤不了、死不了”。

(二)出台相关制度,确保网上执法监督规范运行

1.出台《网上督察系统使用管理工作规范》。2009年3月,在正式建成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的同时,出台了《网上督察系统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审查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在装有监控系统的询(讯)室内进行,明确了网上视频督察、音频督察、执法督察、报备督察的具体实施程序以及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处理程序。

2.出台《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工作规范》。2011年1月,在完成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出台了《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询(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在询(讯)问室进行,办案民警不少于2人,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保存至少一年。市局指挥中心负责全局办案场所24小时视频监控,发现违规违法等情况及时向纪检、督察部门汇报;纪检、督察部门负责执法安全防范、侵害违法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倒查和追责;法制部门负责办案场所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和执行法定程序、规范的监督和管理;信通部门负责办案场所监控系统的技术保障;违反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工作规范的,严肃追究责任民警和有关领导责任。

通过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确保了网上执法监督规范运行,进一步促进了民警规范执法办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违纪违法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强化网上监督,促进民警规范执法

1.加强系统维护,保障正常运行。市局信通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抢修工作,为网上执法监控系统提供技术保障,在接到维修请求后及时响应,并在12小时内恢复监控正常功能。对于其他硬件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2.实行分级监督,形成监督合力。(1)市局监督部门网上监督。指挥中心监控值班人员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对全局办案活动进行实时网上巡查,发现民警违规违法或嫌疑人自伤自残等情况后,立即向纪检、督察部门汇报。纪检、督察部门通过网上督察、倒查,结合现场督察、投诉办理等方式,围绕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办案场所和重点执法环节,开展全方位执法监督,及时查究殴打体罚、故意规避视频监督、单人讯问、不在规定场所审讯、不按规定使用警械或强制措施等不规范执法的问题。法制部门在审核案件时,加强对办案单位不按规定录音录像等违反办案场所管理规范行为的监督,对存在问题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2)办案单位网上自查。办案单位值班领导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对本单位办案民警是否按照规定依法审讯进行监督,并对本单位办案场所的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故障的,立即报修。

3.坚持通报研判,及时整改问题。坚持落实局务会通报制度,每半个月通过全局视频会议的形式,由纪检、督察、指挥中心、法制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分别通报发现的不规范执法苗头性问题,及时研判预警,共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同时,全局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情况实行一日一通报、两周一例会通报制度,全面加强对办案场所使用的监督管理。

4.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结果运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和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民警个人绩效考核和单位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对违规使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和办案场所的,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值班领导、责任民警的责任。

二、以“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成效与存在主要问题

以“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是公安机关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民警执法办案规范的探索和创新,是科技手段与制度建设有机融合的成功实践,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金钥匙”,是公安警务监督事业的创新飞跃。该模式实施以来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破监督警力不足的“瓶颈”,大力提升了执法监督效能

“科技+制度”新模式突破了时间、空间、地域限制和公安专职监督警力不足的“瓶颈”,前移监督关口,拓展监督视线,减少监督盲区,实现了技术、制度、人的无缝对接,实现了足不出户便可远距离现场督察,弥补了传统现场督察的不足,有效解决了“跑不到、不及时、督不全”的问题,极大提升了执法监督效能,实现了公安执法监督手段的变革,推动了执法监督工作的跨越发展。

(二)实现对办案的远程动态监督,筑牢了执法安全防范“防火墙”

通过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对办案情况进行远程动态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能够有效预防民警办案中刑讯逼供、体罚、单人讯问、违规使用武器警械等不规范办案问题的发生,以“阳光讯问”避免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有效强化了法安全防范工作。

(三)强化对民警办案的监督,以信息化全面“倒逼”民警执法规范化

网上执法监督使民警办案时,时时刻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使民警在潜移默化中将制度执行发展成习惯养成,以信息化手段确保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安全办案,解决了执法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了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向科技要监督、向规范化执法要执法公信力的新突破。实践证明,该模式推行后,民警执法过程中的群众投诉显著下降。

(四)为核查提供直接证据,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网上执法监控系统具有电子化存储信息和事后再现等明显优势,可为核查群众举报提供直接、原始、客观的证据,以利于准确、及时地查明事件的真相,为办理、警务督察、维权等提供有力服务,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虽然“科技+制度”新模式在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实际应用中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网上执法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领导或民警认为这是内部“挑刺”,影响打处绩效;二是网上执法监控系统保障不足,由于经费或人力等问题,出现故障后不能得到及时维修;三是制度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在实践中势必对执法规范化带来挑战,影响破案率,个别民警故意规避网上视频监控,存在对嫌疑人动手动脚的苗头;四是执法监督重点不突出,有的公安机关网上执法监督没有突出执法安全重点,停留在窗口服务、内务管理、纠正警容风纪等浅表层次,执法安全制度未落实到位的问题时有发生。

三、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推进“科技+制度”新模式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建议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指出,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网上执法管理监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警务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将科技手段与执法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科技+制度”新模式,切实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民警执法办案规范,积极预防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推进“科技+制度”新模式。

(一)加强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奠定“科技+制度”新模式的基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是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构建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2009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更新观念,着眼长远,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加快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安全防范的实战需求。

以“科技+制度”预防民警违纪违法新模式的核心有三点:一是执法监控系统建设;二是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三是网上执法监督。其中,执法监控系统建设是前提,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是保证,网上执法监督是关键。推进执法监控系统建设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顶层设计。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和维护需要投入较大经费和增加专职网上监督人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稳步推进。要坚持实际实用原则,注意不能搞“一刀切”和搞形式主义,更不能盲目攀比、华而不实。比如,张家港市公安局没有在督察部门专门设立网上监督中心,没有专门增加网上监督警力,而是根据本局实际,将办案场所网上监控全部整合到指挥中心接警大厅,设立监控专门席位,对全局办案场所进行动态监督,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笔者认为,网上监督中心设在指挥中心接警大厅比较可取。

二要加强系统建设。在执法监控系统硬件建设上,要对办案单位的办案区域、服务大厅、外部场地等部位全方位安装视频监控,做到嫌疑人员进入办案单位以后活动范围全覆盖、活动轨迹无缝对接。网上执法监督中心、信通、警务保障、办案单位等部门要加强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同时,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健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维护保障长效机制。

三要整合现有资源。要“借鸡下蛋”、实行“拿来主义”,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安网,整合改建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系统平台要简单实用,简明易操作,力戒复杂,突出重点项目,少设计一些“空架子”,避免因系统复杂而增加执法监督部门和基层办案单位的工作负担。

四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是实施网上执法监督的前提条件。在处理好共享与安全的基础上,要整合部门监控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搭建统一的网上执法监控平台,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随时查阅,形成监督合力。要将办案场所监控全部整合到网上监督中心、纪检、督察、法制以及办案单位负责人和法制员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终端,不留死角死面,强化常态化执法监督,形成分级监督、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

五要不断探索创新。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边建、边用、边改进、边完善”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实践应用,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升级监控系统,不断提高实际应用水平。

(二)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深化预防民警违纪违法源头治理工作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规范民警执法办案离不开制度的保证,公安机关应加强调研,不断创新,结合本单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从办案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易发的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入手,健全完善内容科学、覆盖面广、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有效管用的执法监督制度,细化流程,严密程序,堵塞漏洞,不断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通过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确保网上执法监督正常规范运行,确保民警规范、安全执法,强化源头治理,形成预防民警违纪违法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民警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的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民警规范执法的理念不都是一入警就树立的,要通过不断地教育才能逐渐养成。公安机关要多措并举,强化对民警执法理念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和执法办案能力,筑牢民警执法安全防范思想防线。

一要强化理念教育。可采取主题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预防教育、座谈讨论等方式,加强对民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执法形势、执法安全教育,尤其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打处绩效的关系,不断增强民警的政治意识、人权意识、法治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打牢“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思想基础,自觉养成遵守党纪警规、严格依法办案、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习惯。

二要强化业务培训。可通过警衔晋升培训、轮值轮训、鼓励参加司法考试、组织参加庭审旁听等途径,抓好对民警的执法业务教育培训,组织民警认真、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加强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比如2012年刑诉法修正案关于“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新规定),引导民警培养与现代法治观念相适应的执法素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

历史和实践证明,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执法的有效监督是提高制度执行力、预防民警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有效措施。要充分利用网上执法监控系统的远程动态监督、信息电子化存储以及事后情景再现等明显优势,着力强化网上执法监督、预警研判、责任追究,用科技手段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

一是实行层级监督。首先,办案单位网上自督自查。办案单位值班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本单位当日的网上执法监督工作,对民警是否按照规定依法办案进行监督检查,并明确专人实时监控民警办案情况,及时处置各类异常情况。其次,监督部门网上督查倒查。网上监督中心负责全局办案场所日常网上督查工作,纪检、法制、督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负责执法过程中民警违规行为的倒查、核查、通报或追责工作,通过网上巡查、网上倒查,结合现场督察、投诉办理、案件审核或看守所在押人员调查,及时查纠办案中存在各类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法制部门在审核案件时,要把办案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办案场使用情况所作为必审内容,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

规范执法监管篇(9)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教育学习,增强执法队伍凝聚力;开展热情服务,提升监督服务亲和力;做到令行禁止,提高卫生监督执行力;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卫生执法公信力。以“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三项工程”,开展“六项专项整治”,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以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卫生监督形象得到明显提升。从而达到行政执法“零错案”、公共服务“零距离”、队伍建设“零违纪”,公众对卫生执法人员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内容

(一)抓规范,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县卫生监督执法局要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卫生监督执法重点环节加强质控。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要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卫生监督进农村、进社区工作,使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1、完善制度,健全卫生监督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制度,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规范卫生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四大禁令”,即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午餐饮酒;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的规定。健全优化内部管理和执法运行机制,建立起机构合理、保障到位、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2、定期考核,加强任务目标管理。改革考核方式,增加考核频次。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的考核,考核内容按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执行,考核方式为将全年任务目标分解到季度,每季度考核一次,每季度考核分数累加为本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对各卫生监督所的考核为年度考核,日常工作与年底考核各占一定比例。另外,注重引导群众有序参与,通过询问管理相对人、发放征询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各科室、各卫生监督所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议。

3、落实责任,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卫生部制定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严肃查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将行政执法责任纳入目标管理,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岗位责任人。实行单位负责人及科室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及本科室卫生行政执法及日常工作,将卫生监督执法评议与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等结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4、加强培训,提高两个“主体”素质。对监管主体与被监管主体加强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监督员培训工作。按照各级有关要求,制定卫生监督员培训计划,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各科室每年专业讲座不少于2次。结合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工作重点和专业特点,着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强卫生监督员运用标准和规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二是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按照“预防为主”和“先培训告知、后检查处罚”的思路,将监督执法的关口前移,使被监管单位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执业,配合监督管理。分期举办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进一步增强被监管单位的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意识,促进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

5、严格标准,规范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程序。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要严格标准与程序,完善许可、处罚审批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群众满意率。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疗机构卫生许可、职业卫生审查、放射卫生许可等各类许可受理、初审、现场验收、审批初步意见均由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各职能科室负责,各科室将完善后的审批材料报送局监督股,由局监督股运行审批程序后反馈各职能科室。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要有完整的案卷,严格处罚程序,案件调查终结后要由分管领导组织合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要履行审批程序,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结案后15日内到监督股备案。

6、加强稽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县卫生监督执法局综合室全面负责稽查工作,加大稽查力度,对各科室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人员遵纪情况、被监管单位履行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不定期稽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日常工作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及时通报情况。对于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广开渠道,加大举报投诉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和卫生执法快速反应机制,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做到快速出击,有案必查,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对举报投诉中涉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现象要严肃处理。

8、完善资料,健全被监管单位档案。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对被监管单位要分别建立档案,分档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包括被监管单位基本情况、许可情况、处罚情况、日常监督情况等。在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对监管单位信息要随时完善,并及时录入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二)促提高,加强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对被监管单位规范化监管,实施“三项工程”、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管理标准与水平。

1、大力实施卫生监督“三项工程”。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集中开展职业卫生推进工程、医疗市场规范工程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一是职业卫生推进工程。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在劳动者密集场所的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加强危害源头控制,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继续实施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争取实施企业全面覆盖;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今年接害企业职业健康查体率要提升到70%以上,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评价率达到50%以上。二是医疗市场规范工程。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强化县乡联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查处力度。推进规范化诊所的建设,今年年底前全县诊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60%以上;加强违法医疗广告监管,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实施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的执业行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继续在全县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今年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实现医疗机构监督常态化、规范化;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及放射防护情况为重点,做好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切实提高全县放射防护水平。三是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供水单位分户建档率达到100%。加强二次供水监督管理,要求二次供水单位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供水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对水质定期检验;农村集中供水监管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强消毒检测环节监督整治,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农村集中供水监督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2、扎实做好“六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诊所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内容包括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违法执业行为、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工作,通过整顿和规范诊所医疗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二是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职业健康监护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及时、规范为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提升职业健康监护率,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三是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管理,饮用水净化、消毒情况管理,对水质进行检测,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促进农村供水单位卫生条件改善,提高监管水平,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四是加强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对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医疗机构、饮用水卫生、学校环境卫生等进行重点检查,促使学校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学校卫生安全隐患。五是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使用的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同时及时公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检查结果,保障我县餐饮具消费市场安全。六是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重点检查游泳场所水循环消毒装置和设备日常运作情况、证件持有情况,开展游泳场所水质监测,从而规范游泳场所经营行为。

(三)求突破,创新卫生监督执法新机制。创新机制,突破卫生监督发展瓶颈,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运行。

1、抓源头监管,在职业卫生预防性监督方面实现新突破。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三同时”制度,强化职业危害源头治理,督促企业搞好职业危害因素评价工作。通过评价工作的开展,有效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掌握职业危害因素,为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审查等工作提供依据,突破职业卫生发展的瓶颈。规范我县境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健康监护等服务行为。继续开展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起到以点带面作用。

2、抓医疗质量,在医院规范化管理上实现新突破。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克服为难情绪,转变思维角度,加强对医疗质量管理,包括处方规范、病历书写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督、医务人员的执业管理等,从源头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的违法问题,对发生医疗纠纷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法制化监管的原则,经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或不规范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不良记录作为证件效验的依据。

3、抓快检工作,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开展被监管单位的现场快检工作,为卫生执法提供技术支持。要从公共场所快检工作方面实现零的突破,主要开展公共场所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等方面的快检;在学校卫生、传染病监督与医疗市场监督工作中也逐步开展快检工作。通过快检工作的开展,使监管单位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4、抓案卷评选,在卫生执法规范上实现新突破。为加大卫生执法力度,提高卫生执法水平,引导和鼓励卫生监督员查办违法案件,今年要组织开展案卷评选活动。要组成案卷评选组,从案件大小、处罚力度、社会影响、难易程度、违法事实调查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处理是否恰当、文书书写是否规范、案件执行是否到位等多个方面,对各专业推荐参评案件进行量化评分,从中选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办案科室和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年度评先树优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贯彻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取得实质效果。

(二)组织自查。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对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于6月底前将自查结果报局监督股。

(三)加强督查。局监督股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本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

(四)考核验收。局监督股严格对照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日常督查、群众举报、科室自查等情况,组织对全县“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规范执法监管篇(10)

一、认真做好制度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梳理建局以来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全局规范性文件240件,保留文件193件,废止文件47件,编制《2000年-2011年规范性文件汇编》。为了便于执法人员更好的查找和熟悉国家政策及相关文件,2012年编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汇编。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着装管理规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着装风纪管理规定》《药包材监督性抽验工作程序》、《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在机构改革期间,起草《行政处罚程序指导意见》、《违法案件举报实施办法》、《案件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关于在机构改革调整期间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等多份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好《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变更管理规定》、《药品批发企业许可事项变更》、《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3年以来多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及备案工作。

二、扎实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参与做好案卷评查工作。2011-2013年共评查行政执法、许可案卷千余卷,其中行政许可案卷优秀率93%。行政处罚优秀率92 %,撰写2011年、2012年案卷评查结果通报,深挖问题,追根溯源,促进整改。我局在市法制办组织的全市案卷评查中位列前茅,保持了连续10年的优秀成绩。参与完成2011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分局、稽查办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全年共抽调31人,对18家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发现13项问题,提出42条工作建议,落实整改措施50余条。

二是梳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保健食品的行政处罚目录及依据253项,形成汇编。组织全系统开展规范执法流程、执法程序及自由裁量权相关工作,制定《行政执法证、行政监督执法证管理办法》、《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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