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合同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28 09:35:03

加强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篇(1)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market economy and management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is a very important content.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market economy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2)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 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和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发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3)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不深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一方面合同双发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发均违约,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即使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3)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导致缺陷和漏洞较多,双方就会因为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4)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合同管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时也是涉及全局、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 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

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人员,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管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内容,并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一是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二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三是抓好合同管理人员警醒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4)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序。

(5)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证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是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加强合同管理篇(2)

关于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课题,不少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多次撰文进行深讨。下面结合实践,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问题及并由此产生纠纷的原因进行一些归纳梳理,与大家共同学习,以便在工作中可以尽量避免各种纠纷。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产生诱因来分,可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分为:质量纠纷;施工进度纠纷;结算造价纠纷

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专业层面来看,可将其归纳为:合同管理不规范,不专业;合同履行不严格,发生合同变更未能及时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备案;施工变更签

证不专业、不规范、用词不准;施工变更签证不及时而造成的漏签或拒签;发生工期延误事件责任未及时分清,并形成书面材料;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未按合同要求的程序形成材料等从而在结算时产生纠纷。从以上纠纷的种类来看,加强合同管理,是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有效途径。合同管理分为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

一、前期管理

前期管理主要包括要约和承诺谈判过程,大量建设施工合同都是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来实现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双方签字盖章后,施工合同生效。即合同管理前期工作结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设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发承包双方、招标机构应该认真吃透和深刻领会。从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的理论方面讲,前期控制总是优于中期、中期优于后期。还出现让人匪夷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查也存在失职行为,这样招标文件如何通过备案审查的呢?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合同管理的前提。

2、合同前期管理内容有很多,表现在招标投标阶段有: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数量不准确;特征值描述不完整或漏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所包含的合同价款方式、风险约定范围及风险调整办法不明确等等。都将导致不必要合同纠纷。如“某住宅楼工程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为‘固定总价合同’,按施工图纸施工,除基础局部超深并按约定的结算方式计算外,并无其它变更”。而施工单位在结算时,竟以原招标的面积计算有误为由,要求建设单位就多出来建筑面积按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程造价进行补偿,双方争执不下。有的“二级施工企业”竟然无专职造价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在岗,人员均为挂靠,有的即便有资格证书,也常年不做业务,纯属“名有实无”。

二、中期合同管理

建设施工合同的中期管理,实质上是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其间所涉及到工期、质量、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变更签证管理等一系列内容。涉及到工期、质量、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变更签证管理等一系列内容。这些内容,建设施工合同中都有明确规定,然而施工合同双方并不能很好去遵守,从而导致合同纠纷。中期合同管理常见的合同纠纷产生原因有: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这里有施工单位不按进度及时申报,还有建设单位不及时付款两种原因;变更签证不及时办理;出现重大的合同变更而不及时修订补充合同条款等。如在争议焦点有两点:一点是,返工范围中,哪些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哪些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及监理在签署意见时若按合同要求注明图纸原设计有吊顶部分返工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就不至于出现争议。二点是拆除材料利用率是否包括辅材问题属施工单位理解偏差,若注明“包括辅材”问题也就不存在争议了。类似这样不规范、不专业、用词不准确的施工签证,在审计时经常发现。另外工期索赔发生后不能及时签证,明确责任,造成施工结算时取证困难,纠纷屡屡发生。出现重大合同变更也不及时签证,修正和补充,导致施工结算审核时纠纷不断。变更的事件确实发生,但结算时,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已由当初“蜜月期”转到“敌对期”。补充签证困难,审计单位又无签证依据,无法计算,造成结算久拖不决,直至走向诉讼。类似的相关问题在施工合同中均有明确规定,只是没有引起各方重视而已。

三、合同的后期管理

合同的后期管理,主要结算审核、余款支付和发生保修事件的处理等方面。余款支付纠纷主要是建设单位的支付能力发生问题所导致的。发生保修事件处理不当所造成的纠纷主要

由施工单位原因所造成的。双方在合同的后期管理中如能坚持“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地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有些纠纷也是可以避免的。

结算的审核是建设与施工双方关注的重点,这阶段所产生纠纷大都是合同管理的前期和中期所遗留问题的处理,是以上两个阶段纠纷的延续,前面问题处理好,后面纠纷自然就少了。如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等、材料价格调整等等。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时要注意:竣工结算审核人的约定和审核期限的约定相关内容。一般约定审核人为有资质的专业咨询机构。审核期限一般根据工程项目大小及复杂程度,工程较小的一般约定为28天,工程较大及程度较高可延长,具体可查阅财建[2004]369号文《关于印发的通

知》中的有关规定。这一条款对故意拖延审计期限的,是一种法律威慑。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时应予以约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整理和报送结算文件。同时还应办理报送交接手续。这样一来建设单位无形中就产生一种压力。从而促使合同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减少纠纷,降低成本。

针对上述分析,在合同管理方面建议如下:

加强合同管理篇(3)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 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 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 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 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 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加强合同管理篇(4)

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公司日常的报销、成本核算及经营成本的统计编报工作,监督控制职能薄弱,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合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财务人员要如何参与合同的管理,如何审查合同,发现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呢?现本文就将如何在财务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展开讨论。

1、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管理的步骤

众所周知,合同往往会涉及质量、标准、规格、功能、价款报酬,运输等诸多环节,一个人难以逐一通晓,因此需要企业各部门参与制定合同的条款,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合同的签订过程,是业务部门、企管部、财务部、供应部等多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合同管理对企业职能部门要求分工合作。财务作为合同管理中的监督审核部门,应当重点关注发票、税款、税负等财务与税务相关的问题,将合同要素与税法要素有机的结合起来。现将财务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因注意的事项作如下总结:

1.1调查阶段

在调查阶段,谈判人员首先要对合同的标的进行市场调查,通过市场即要了解上游市场也要了解下游市场需求。积极与已使用过的企业沟通,对标的的性能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准确地把握市场价格,在合同招标的过程中积极的争取主动权。财务部要对纳税人的身份行审查,看其是否具有相关的纳税资质;审查对方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相关信息。

1.2谈判阶段

谈判的过程中财务人员首先要测算风险,要作好相关税负的测算,若税负风险大,则要改变交易的方式,若采用分期付款,或委托代销的方式销售则可以起延迟纳税的作用。

1.3文本的拟定阶段

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优先使用格式条款,因为格式条款是经过官方公布的,是经过千锤百炼后总结出来的,便于双方的阅读和理解。不要签订歧义条款,要避免歧议、避免多音字,更不允许条款中有与税法相违背的约定。如合同中不能规定由某一方负责全部的税款,因为税法中对纳税义务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税法中没有规定税款的资金来源,虽然纳税义务不能转移,但是却可以在资金的来源中做出具体规定。

1.4审核阶段

合同在审核阶段注意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核对数量、价款、金额及相关的结算方式 ;确保相关附件资料齐全,手续完善;确保合同的价格政策、采购政策符合企业有关规定。合同的审核还包括许多的细节问题,都要逐一审查。

2、合同变更的应对措施

合同签订后,企业偶尔会因为不可抵抗力因素制约,或实现合同的条件发生了变化,要对原先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这便涉及到了合同的变更。变更的合同可分为未履行的合同和已开始履行但是没有履行完必的合同。对待这两种合同,财务人员首先要明确的是变更前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该合同已经发生了法律效率,但是却没有形成法律事实。合同变更后,要与最终签订的变更协议为主。随着变更协议的签订,原合同对应的相关部分将失效。其次,财务人员要认真的审核合同变更的内容,通常情况合同的变更只会对标的的数量、交货期限或某些条款进行修改;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合同的变更除了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外,还变更了合同的主体,即施工方或者是供货方发生了改变,这实质上是合同的转让,这已经超出了合同变更的范围。对于这种新合同,财务人员要重新审核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变更主体的合同,相关资质要重新审核,并与变更主体建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此外,财务人员应积极主动的转变角度看问题,通过改变经济业务的性质,以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3、作好事前筹化,加强合同管理的案例分析

现我们结合具体案例来讨论财务人员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如何转变业务的性质,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大华公司是一家物资供应公司,2013年5月大华公司悉知,木材厂每月都有2000吨的木材欲出售,同时一家造纸厂每月都有收购木材的意愿,于是大华公司希望自己联系这两家公司来扩展自己的业务。方案选择,方案一:大华公司以中介的身份进入,每月收取中介费并按5%的税费交纳营业税;方案二:大华公司以中间商的角色进入,并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作为财务人员,我们要如何进行分析呢,在审核相关资质后,首先我们要判断业务的类型,了解相关的政策,再进行税负的测算,最终对纳税情况进行事先筹划。公司想赚的无非是1万元的手续费,若以中介的角色进入,而业务性质属于,则流转税为收入5%的营业税,则税费为500元;但是若与中间商的角色进入,而业务性质则是购销业务,则流转税要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则税费为10000/1.17*17%=1453元。两者的税负差=1453-500=953元,很显然我们将选择与方案一,即以中介的身份进入此事。随着市场的变化,若是木材厂在8月份的时候,因为资金困难,无法提前向造纸厂支付资金,我们将如何处理呢?显然税法在判断业务性质的过程中反复的强调的是三流合一,即货物流,发票流和资金流的方向必须要统一。也就是说案例中如果由大华公司代付资金,那么从税法的角度上,则不符合的要求,即不能以判断业务性质按5%的税率交营业税。随着业务的变化,税务人员要如何化解此项业务危险呢?还是同一件事情,但是却因为资金流问题而改变了税务处理。此时我们应回归原点――赚1万元手续费就是我们的目标,那只要我们将业务转变成借贷业务,借给木材厂货款,1万元的报酬作为利息改入,且还是按借款业务交5%的营业税。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转变企业的业务类型(由业务转变成借款业务),减少税负,实现了企业经营目标。

在日常的业务处理中,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都可以进行筹划的。相反了,筹划往往发生在事前,且在筹划的过程中,财务人员更应该注意筹划的合理性。在保证合理性的过程中,我们要对税收征管的模式有所了解。税务机关是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服务,重点稽查。也就是说税务人员通过各单位上报的数据通过计算机的处理,将主要指标与系统进行纳税评估,一旦数据异常,将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所以财务人员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一定要考虑相关因素,避免数据异常波动。

4、合同纠纷的应对措施

不可避免的,合同的在执行的过程中,企业还可能会遇到合同纠纷。解决纠纷的途径可分为双方协商、仲裁、法律诉讼。双方协商是最快速,成本最低的方法,在发生纠纷后,企业应当首先选择双方协商解决纠纷;法律诉讼是程序最复杂,成本最高,期限最长的解决办法,但是法律诉讼的执行效果以法律为依托,执行效果最好;仲裁是介于两者之者。财务管理者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当提前作好相关的风险预测,一旦发生的纠纷,能够及时的提供相关经济业务资料,以最低的成本,高效的方式挽回企业的损失,提高纠纷索赔意识,使得监督索赔贯穿于合同的履行全过程。做到事事有监督、事事有章可循、事事定责任,事事照章办。在合同的纠纷解决过程中,财务人应积极的发挥监督检查职能。

5、合同的归档

合同签订后,由业务部门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合同文本相关的材料归档工作,并及时将一份合同原件送至财务部保存,财务部应建立合同台账以备查。其合同的台账中要明确的登记签订单位、合同的有限期、合同的履行情况、付款情况等相关信息,作好合同全过程监督,由合同台账中就可以清楚的了解合同已执行到什么地步,资金的支付情况,以便对执行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作提前的风险评估。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财务要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业务核算,凡未符合合同条款要求的,拒绝验收付款。同时,财务人员还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积极的参与到合同的管理中,因为一旦财务人员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在财务与涉税问题上不把关,也不提出合理建议,不参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审核,久而久之就会失去话语权、参与权,这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缺失,也将制约着企业经营发展。

总之,合同管理是公司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作好合同管理对公司经济利益的取得有着积极的作用。财务人员应将合同管理及财务管理有机的结合起合,根据业务的性质作好税务筹划工作。

参考文献:

加强合同管理篇(5)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合同是指涉及工程范畴的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包括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工程咨询、工程检测、工程管理、拆迁等内容。工程合同管理(以下简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降低企业风险、实现企业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本文就合同管理的签订、履行等方面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理解。

一、合同的签订

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在企业法人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并对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承办人、合同签署代表签订合同的委托人应该认真核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质证明及相关文件;若对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还应审查人的资格,必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文件;同时,还要考察对方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用;评估合同内容的可行性、严密性。

二、合同的履行

1、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2、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4、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第一,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第三,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第四,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继续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第五,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外,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5、关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和原则

第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二,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协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第三,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四,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的足够时间。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合同管理不是一门简单的学问,很多细节很多条款都要在日常工作中加以注意并及时掌握合同管理中各种动态的信息,以保证对合同管理的完整性与及时性。

1、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机构建设是创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组织保证。要在公司组建一支合同管理员队伍,并全部经过专业培训,形成了公司合同管理由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和管理人员经办负责的有序运行机制。做到公司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1)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中应涵盖合同专管员岗位职责、合同专用章与合同文本保管使用制度、工程合同委托制度、工程合同信函与谈判纪要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学习与培训制度、工程合同台帐与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配套的管理制度,以便细化和规范合同管理的全过程。

(2)合同档案集中管理。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工程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分类台账和总台账。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合同档案应当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及时更新,保证合同管理员能够掌握合同的最新动态。

加强合同管理篇(6)

【关键词】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意义;问题;措施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建筑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也愈来愈显得重要。现代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投资额打、不确定因素多、项目参与方多、合同种类和数量多,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工程合同,都存在从合同成立、生效、履行到终止的合同寿命周期。随着工程合同管理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的不断深入,工程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和建筑业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明显和突出。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强对贯穿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合同的拟定和策划。合同管理是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订立一份科学、符合双方利益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必须重视合同文本策划与拟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所以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明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具有环节繁多、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法律要求高、信息化要求高等特点。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或项目内外的分工、协调与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

3、合同的动态管理。由于工程合同周期长,合同价款高,合同不确定因素多,导致合同变更频繁,出现大量的签证、索赔和反索赔工作。因此,企业的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及时和全面的,合同的履约管理应根据变更及时调整。重点把握四个方面。第一,重视现场签证。第二,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审核和分析。第三,及时处理停工损失。第四,严格执行定额规定。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另外,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就开展了合同管理研究,从研究合同的法律效力到具体的合同事务管理,再到今天从项目管理角度研究合同管理。

二、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轻视合同管理

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做形势、走过场,没有全面考虑,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合同中提出,尤其是一些细节问题。合同专业管理人员、企业中的高层管理着的合同知识和经验不足,合同意识不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不去查阅合同而是随意处理。从而造成合同纠纷。

(二)合同条款责权利不平衡

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三)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统一的依据,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四)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许多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五)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人为的或不可预知的情况,会导致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本来是工程中常见的事情,但由于合同双方缺乏意识,导致损失。

三、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

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再到履行完毕,都有业务、法律、财务、经济稽查、质量管理、工程技术、使用等部门的人员参加。对合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明确法律责任,树立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思想,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规范合同签订内容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针对不同的合同关系制定合同范本,合同的通用条款适用于所对应的工程,提高合同制定的效率,提高合同的规范性、全面性、公平性。

(三)加强合同履行管理,重视合同变更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赔制度是相互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提高索赔意识,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合同变更是索赔机会,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完成对它的索赔处理。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就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变更管理才能减少对方索赔的机会。

(四)加强合同信息管理,做好合同履行评价工作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主要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加强信息管理,对合同管理过程中输出地各种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和应用,以便及时、高效地发出各项正确指令。

四、结束语

合同的本质在于规范市场交易、节约交易费用。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众多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合同的圆满履行,就意味着工程项目的最终成功。因此,随着工程合同管理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的不断深入,工程合同管理不断拓展和丰富,深化和优化。促使企业或项目内部各部门、各环节相互衔接、密切配合,进而使人、财、物、信息等要素得到合理组织和充分利用,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加强合同管理篇(7)

一、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市场主体之间交流桥梁和纽带的经济合同,已经成为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以及实现社会价值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经济合同依法订立、全面履行的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避免和减少经济合同纠纷,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

经济合同,其实质是信息的获取和利用,使企业签订的每一个经济合同都能获得最大的利益。依法订立和及时发现、解决合同签订中的问题,促进资金技术资源高效运作,使企业不断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需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化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对经济的调整手段也更加倾向于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必须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法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依法解决合同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将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纳入依法经营轨道,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企业才能持续兴旺发达。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为适应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利益而达成的一项共识。但是鉴于我国的历史以及文化原因,个别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存在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合同内容、合同档案的保管等方面,现将经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主要问题归纳如下,以便我们在订立合同时予以借鉴和避免。

(一)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关于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济合同签订的双方有一方不具备主体资格,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或者其本身就不具备签订合同所需要的资质,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则会对企业带来不利的后果。

2.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对经济合同的认知度不够,缺乏对对方的合理调查了解,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格式办理,草率签订,有的经济合同无书面依据,造成经济损失无法索赔,甚至还要向对方承担责任。

3.签订的经济合同内容不明确,条款不全,没有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对于履行的细节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模糊,对违约责任规定不合理致使一方利益得不到保护等情况时有发生。

4.在经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造成不完全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状态,进而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纠纷时.法律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取得和保存有利的证据.使自己处于不利的状况。给动机不良利用合同诈骗者有机可乘。

(二)经济合同管理中有关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机构、人员不能落实到位,应付检查,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也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致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中去。

2.出于种种原因,人情关系、面子问题、怕麻烦等,经济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往往是成为口头协议,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无书面协议。

3.经济合同签订把关不严.签约比较随便.没有经过经济合同管理部门的有效制约或虽然有合同会签流程,但对合同内容审查不够规范。变更或解除的经济合同,不能按照规范的程序、期限和形式办理,经济合同纠纷的隐患很大。

(三)在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经济合同归档制度的缺乏使得很多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在履行完毕之后便无档可查,一旦日后发生合同纠纷,则使得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对于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同时也不利于企业整体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是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的必要工作。企业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管理体制上,可以采取归口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由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本企业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在企业各分部门,视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分类专项管理相关合同。此外,还应当设置监察、审计部门,审查监督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加强内部监控。

(二)明确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作为一个合格健全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做到:(1)制定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2)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工作。(3)对企业内部的员工进行专业和法律常识的普及。(4)监督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对已签订的经济合同做到应尽的审查义务,并向本部门的负责人汇报。(5)在企业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的时候能有效的解决纠纷并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6)代表企业参加有关经济合同的仲裁和诉讼活动。

2.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是:(1)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行合同的谈判,协商。(2)从法律的角度审查合同.防止合同中出现违法以及危害企业利益的内容。(3)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阶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得到及时有效的履行,并对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以合理的方式解决。(4)负责建立合同的保存档案,总结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5)制止非法的合同行为,同时在合理的范围内规避合同风险。适脓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三)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实事求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经济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对企业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原则和基木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要求,及对合同管理人员与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等。

2.经济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应根据本企业合同的种类和特点,在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各类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包括确定专项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规定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内容。

3.经济合同授权委托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或者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人签订。被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在企业内部来说,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拥有所需的资质并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才能被授权,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利益。人所持的授权书必须严格按照格式书写,应明确包括人姓名,单位名称、授权范围、期限,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人的授权范围应结合该业务人员的业务范围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授权委托书的印制应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人外出签订合同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无授权或者授权不明时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拒绝协助其工作。

4.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鉴于经济合同签订关系到企业诸方面的利益,且其签订的专业性以及法律性都很强,所以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一些关乎企业重大事项的经济合同,更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因此就要求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经济审查制度,一个完善的经济合同审查制度包括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

5.经济合同的公证制度。我国公证制度日益完善,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企业应充分利用公证制度,在签汀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时候进行公证,会使得合同的履行得到有效的保证,且一旦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则可以有确切的维权依据。因此,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公证工作的管理。

6.经济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及经济合同统计报表制度。经济合同专用章作为企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的重要依据,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建立经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档案,并定期整理向主管领导回报,对滥用合同专用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立合同统计报表,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可以随时掌握履行进度,及时把握合同对方的动向。主要有合同执行情况进度表、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

7.经济合同归档制度。要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妥善保管经济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正本交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合同副本留承办人员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件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

自我监督和控制是国有企业的一个强大优势,我们要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和审计、法律顾问等手段加强内部监控,使经济合同始终符合企业发展的要求,始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1.加强自我监督。专业部门和人员应关注国家经济合同方面立法的最新进展,及时把握政策的动向,审视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的实施状况,并定期进行考核,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及时的处理,保障企业的权益。

2.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经济合同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的视角,建立物资供应商、施工队伍和相关人员廉洁档案制度,对不正当竞争、商业受贿等不良行为设立黑名单制度,确保经济合同合法合规,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制度的准确把握和运用保持对合同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强力威慑。

3.加强审计监督。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事前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审查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保证资金筹措方式科学、来源合法、运作经济。事中对建设合同、项目变更、物质采购、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保证资金落实,按规定使用,没有被转移、侵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事后按照"先审计、后决算、再转资"的审计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效益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跟踪审计,检验经济合同实施的效果。

加强合同管理篇(8)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一、加强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

每个工程在施工开始前,都会由工程的承包商与其他的参建单位确定合同,以明确各个参建主体在工程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在当前工程任务日趋繁重的重大压力下,加强合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不重视合同管理,在签订合同前不注重具体合同细节的协商、不注重模糊问题的沟通、不注重敏感问题的释义,那么很有可能造成合同的不规范。也就无法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工程的工资和工程中的投资费用等进行行之有效的控制,更无法规避工程风险的发生。同时,如果没有严谨规范的合同作保证,工程施工中各参建主体之间也会出现各种纷争,没有合同,就会造成参建主体之间互相推诿责任,会延误工程进度,也会使得工程的不正当竞争增多。因此,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顺利竣工,必须要加大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以合同促管理,以合同促规范。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重视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工程合同一旦签订,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后期想要进行单方面的更改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要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工程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注意事项:

1.选择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每一个行业都有其对应的合同示范文本,只有选择适合该领域的合同示范文本,才能更好地明确参建主体的责任。因此,必须要保证工程合同中的参建主体选择的是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必须要查看文本中是否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详细陈述,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纷争的发生。尽量避免采用自拟的合同文本,避免其中出现一些漏项和一些对另一方不公平的条款。

2.要注意规范合同内容。合同内容是工程承包商与所有参建主体共同协商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要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天气、地质等自然因素、政策变动等社会因素,避免出现这些因素导致合同中某些事项的无法履行,而发生不必要的纷争。当前,一些工程由于合同签订比较仓促,签订的合同往往过于简单,造成合同中的邀约以及承诺不能兑现,尽管双方在形式上形成合同关系,但是由于工程过程中的问题缺乏有效分析,缺乏法律依据,致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中未涉及的问题不能形成有效约束。这样一来就会使得合同主体发生纷争,会造成工程不能按时交付使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要对工程施工中的所有细节问题、重点问题进行分析,比如除了明确合同订立的时间等基本内容,还要做好索赔条款的签订,确保合同内容事无巨细。

对合同签订时的管理要做到重点突出、中心明确,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晚会增兴,合同所涉及文件的完整性,合同双方责任的明确性和公平性,合同的制约性,合同的责任追求是否合理,合同是否有补救条款等。

(二)成立合同管理专业机构,使合同管理专业化。工程合同管理事关重大,如果没有一个专业的机构或组织进行管理,那么会造成合同管理的混乱,会出现谁都可以签合同,谁都可以不履行合同。会造成合同履行等难度的加大,会造成合同管理监督的缺失。因此,必须要成立一个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对整个工程合同从签订到实施、到落实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及时督促各参建主体履行合同义务,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参建主体实施惩罚,保证合同的执行。

(三)要注重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管理人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效果。因此,必须要提高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1.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保证合同管理的合法性。随着我国法制治国策略的不断实行,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特别是合同法的颁布,使得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这就对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合同法,结合我国工程实践,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要严格检查合同中的各项条例及内容是否在法律约定范围内,要对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仔细解读,对工程质量要求、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进行释疑,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2.加强合同管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合同管理,不同于其他项目工程管理,不仅要涉及相关合同制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涉及许多与法律相关的条例。这就要求要加强对管理人员法制观念和业务管理知识的培训,让管理人员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让他们胜任合同管理工作。

(四)做好合同管理的最后评估工作。评估就是对合同管理的审视和总结,通过对合同管理成果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中暴漏出来的问题,可以总结合同管理的优秀经验,可以对下一阶段工程合同管理提出可借鉴性的经验。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也开始日益规范,采用合同进行管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管理方式。加强合同管理,是保证工程顺利完工的关键。必须要认真分析合同管理中的问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加强合同管理篇(9)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自从我国加入WTO 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 条款的认识不深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 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把合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建筑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作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行为。主管部门还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增强发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使得合同双方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论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合同的严肃性,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2.2 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培养专职合同管理人才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师担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们成为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合同、法律、商务等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使得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的结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与科学决策的依据。

2.3 坚持合同评审制度,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签订前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能否满足项目的各项目标。并找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漏洞。切记少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防止引起合同争执。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达到业主的各项要求和在施工企业内部顺利执行。

2.4 坚持合同交底制度

实行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的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和施工合同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使其明确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全员的合同管理。

2.5 对合同履行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合同签订后则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进行积极主动全过程管理。

1)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2)必须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计划有序实施。

3)做好工程工作日志、往来电话、函件、文件、会议记录等并存档,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资料。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5)及时办理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如项目承包范围或者工期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因项目实施层即项目部与管理层即原合同签订部门信息沟通脱节,这些实质性变化的信息未能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变更,造成工程最终完工进行清算时出现纠纷,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及市场声誉。一旦业主出现类似资金危机等则会严重影响工程进一步开展的情况,所以应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中止、转让工作,确保企业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6 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

目前,工程分包是建筑市场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出现问题最多的一个环节。“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公路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由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是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要向业主建议要求更换,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2.7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第三方作用

工程项目实施中,有不少的业主认为委托监理只是找一个承担质量的责任者,出了质量问题可以推卸责任,责任是监理的,权利是业主的,不愿在选择承包商、资金支配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放权,发包人把监理工程师视为监理员、质检员等,增加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管理工作的难度。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应该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第三方的作用,对发包人、承包人的协调作用,这对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合理解决承包双方的合同纠纷会有积极的作用。

2.8 及时进行索赔和反索赔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双方违约、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等,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及时有效进行索赔,以索赔促管理,促进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2.9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加强合同管理篇(10)

合同既是承揽任务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对内经营的主要媒体。国家大力开展建筑市场的秩序整顿,加大建筑市场的法制建设,都说明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为合同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现就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进行简单的论述。

二、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谈薄。由于管理者自身素质和对合同效果不显著而产生的怀疑而淡化的消板意识,从而使合同意识淡薄。往往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性的找领导。对于索赔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同时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合同管理机制、组织设置不科学,管理思想、制度不系统、不完善。各基层单位合同管理人员身兼多职,导致合同管理仅是少数人的管理职责行为,很难提高合同的综合管理水平,适应现行合同管理的需要合同归档制度及信息分析管理相当薄弱,合同的预测,分析水平偏低。

2、业主行为不规范。对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状况,承包商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业主的苛刻条件,使合同管理增加了难度。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

1、建立合同交底制度

―对新签施工合同,首先由市场部对合同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投标报价采取的措施,如不平衡报价、多方案报价法等,对合同部门进行交底,使合同部门充分了解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构成,采取的措施及采取的何种施工方案。再由合同部门与技术部门协商,分析研究施工方案是否可以优化,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合同部门应重点分析研究合同条款,对商务部分进行系统的研究,详细分哳合同条款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的某些毒敷的含义,推论出承包人有索赔权,这种索赔要求同样有法律效力,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经济补含义的条欺,在合同管理中被橡为“默示条款”,或称“隐含条款”,它包含合同明示条款中没有写入,但符哈双方签订合同时设想的愿望和当时环境条款的一切条敖,或者从明示条款所表述的设想愿望中引伸出来,或者从合同双方在法律上的合同关系引伸出来,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或被法律和法规所指明,都成为合同文件的有效条款,要求合同双方遵照执行。在此基础上,对项目;都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为以后施工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2、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合同的会审制度。通过会审,不但掌握了合同的主要内容构成,还可以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重点保证合同中的关键工序,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的施工,把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利影响发挥最大,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合同中的一些苛刻条款、加大了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要对这方面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根据企业的风险清单建立项目的风险清单,进而采取一些合理的措施,尽量改变苛刻条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发挥最大的优势。

3、加强合伺审批制度

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审查,批准制度,即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送交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经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设立合同管理机构,优化人吸构成,培养合同管理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建立精简商效的组织形式,在部门内部可以实施直线制的管理形式,制定岗位职责。相关人员按岗位职责及任务分工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信息,共享.所有人员对部门领导负责,这样可以保证信息传递快,人员构成简单,便于管理。部门领导要在人员安排上量才录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这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成绩评价要实事求是,这是调动人员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可以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保证工程有序的开展。

不管进行什么样的管理活动,都离不开人才,应强调以人为本的思想。而现在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良莠不齐,这就需要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而且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现代化的管理知识结构,要即懂法,还要有在丰富的施工经验,还必须熟悉掌握和运用相关的专业知识,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的进行继续教育,在相关的领域不断进取,拓宽视野,同时企业应该为人员培训提供更多的机会。

(三)、建立合同管理控制目标,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的文档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是指合同管理活动应当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标,合同管理控制目标包括: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及投资目标。承包商应建立各目标的控制工作流程,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三大目标的实际。

合同管理涉及很多方面,最主要的是为具体项目的施工提供了实施合同依据。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施工的质量、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进度管理、设计变更、工程量的确认及支付管理,不可抗力、施工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施工企业就要具体的研究相关方面的要求,加强合同管理,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保安全,保工期的:完成合同赋予的工程,防止出现不合格材料及设,备,施工质量不合格,拖延工期,擅自进行设计变更,防止工程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超挖等工程量发生,及在不可抗力发生时由于不作为而增加钩不可索赔费用及不文明施工等由承包商承担的费用.并积极挖掘潜力,突破索赔目标,于合同中发现文字表达不一致或应由业主承担的风险等进行索赔,加大盈利空间。

上一篇: 媒体技术创新 下一篇: 老年护理常识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