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17 15:45:25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篇(1)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分散,存在着重复建设现象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农田建设的诸多方面,如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等,近年来,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都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农田,但是对高标准农田的理解各不相同,投资侧重点也不同,例如:国土部门侧重于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侧重于中低产田改造,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水利部侧重于农田水利建设等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投资分散甚至出现重复建设现象,不利于发挥项目的效益。

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重表面轻地力

目前建设中的一些这些项目往往集中在重复建设沟、渠、凼、路等硬件基础硬件设施,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甚至导致地力短时间内下降,影响粮食生产产量:一方面,为了使“田成方”,项目将一些边边角角的生地规划进来,同时,项目又需占用一些熟地建设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从而影响农田的整体地力;另一方面,为了使农田田面平整,应加铺生土平整田面之后再铺设一层熟土以保证耕地土壤质量,但是一些非农业部门的项目责任部门,或因缺乏相关农业知识,或因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在项目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农田生产要求进行建设,导致所谓的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地力反而在短期内下降的现象。

3、高标准农田管理缺乏合理制度安排

近年来,各部门的农田基础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高标准农田使用管理制度缺位。在投入上,很多项目没有配套的修护资金;在使用上,很多项目是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建设、农业部门使用,项目建设与使用脱节;在管理上,政府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农田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当农田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出现各种问题,如果没有相关的补偿机制,农户或其它社会力量一般不会自发组织维护。

4、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上缺乏一定的保护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用地与建设规划用地、工业用地的矛盾呈上升趋势。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一旦农田被征用,前期建设项目也随之被毁。另外,近些年来,城镇周边的农民生计来源比较灵活,流转土地和种田的积极性降低,出现了个别高标准农田抛荒或季节性抛荒的现象。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受到经济发展的冲击,甚至出现一定程度边建边毁边弃现象,亟待加以制止。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目前,不少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须进行广泛宣传。

2、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既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全面规范,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又要注重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风要求,便于经营管理;田间道路工程的实施要从适应当地地形地貌条件出发,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方便运输、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应有利于改善农田周围的生态环境,防止或减少自然灾害,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资金保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自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主动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整合平台,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部门和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巨大合力。

4、整合项目,综合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复杂,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力,以县区为整合平台,以涉农项目为依托,坚持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科学选点、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规模开发、综合资源、分别利用、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县级负责、有序推进、整体验收、各记其功的项目建设机制,有效整合涉农项目,综合开发资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使之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亮点,结构调整、特色示范的亮点,科学发展、持续利用的亮点。

5、创新机制,处理解决好土地流转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愿,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应依托资源和产品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处理好粮食生产与发展优势农产品和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关系,做到藏粮于田。走出一条立足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融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之中。应正确处理适当提高标准与经济适用的关系,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确保国家投资效益的长期发挥。

6、加强管护利用。要坚持用科学的理念创新建立一种新型的管护机制。一是法律保护,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点保护。二是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建立统一的、规范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永久性标志牌,标明工程的范围、面积、主要设施及管护责任单位等。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科学技术,搞好开发利用。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的、成熟的、品质优良的科研成果,坚持标准化生产,使改造后的农田实现优质高效。

结束语

当前,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值得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作为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要制度实施管理制度,采用一切激励性的、有利于农民切身利益的手段和措施,激发农民和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让我们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在高素质人群的管理中,抓住机遇,大胆务实地改革创新,真正意义上实现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有效管理,实现基本农田的高产稳收。

参考文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篇(2)

【中图分类号】F205: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435-02

一、什么是高标准基本农田

所谓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就是在我国当前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种适合于农村集中连片和生态良好,高丰收,设施配套、抗灾能力强,与当地经营方式相配套的基本农田。开展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必须要以国家的政策为导向,以规划作为积极的引导,因地制宜,统筹兼顾,进行个别化整治。在建设的过程中,还要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生态环境与农业的数量和质量并重,并积极发挥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合实际,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内容主要有灌溉与排水、农田防护土地平整、田问道路与生态环境保持等5项工程。具体组织形式是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企业竞争介入、相关部门配合,然后通过农民积极参与,老落实共同的责任。同时在“十二五”时期,国家又提出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任务,这个任务非常艰巨,面临在大家面前的挑战也十分严峻,所以,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正好有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大地是人类生命的摇篮,也是人类祖祖辈辈得以安居乐业的家园。她为人类创造了丰富的文化财富和精神文明财富,也提供了无限的资源。现代农业要发展,首先就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继续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切实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既能满足当前经济发展的需求,又不以牺牲后代的利益为代价。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安全问题一直是我们共同关注的问题。面对粮食短缺,我们应该着眼于实际,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然后来建设我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耕地作为粮食补充的重要途径,其肩负的作用是不可轻视。可以说,基本农田的建设计几乎是耕地中的精华,也是保证我国粮食供应的安全底线,它承担着我国全部的粮食生产任务。但是,当前,由于我国可耕地的面积本来就十分有限,再加上,一些土地利用形态破碎、零乱,使得我们可作为耕地的土地利用效率低规划中也提出,建设有利于项目区农民耕作技术及农业科技水平提高,该规划设计项目区通过实施河道治理、排灌工程、土地平整、兴建机耕道及生产便道工程,可使当地群众受益,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后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这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当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管理现状

新时期,我国积极推进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它基本实现了由田、路、水、林等综合整治,几乎有2亿多亩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成,其中粮食平均亩产提高10%-20%,生产成本也相对普遍降低10%-15%。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又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效益。

但是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目前正在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企业或者个体,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算重建轻管。基本农田建成后,很少认真研究过如何进行科学化管理,出现的直接问题便是不到两年左右,水渠出现裂缝,当然更没有人来进行维修;还有极少数农村,把高压线上的线就偷走了,水泵也不敢放在井里。可以看出当地有些人的素质极低,影响着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如果在后期不进行管理,群众根本得不到实惠。要想使项目成为“民心工程”,唯一的途径便是加大农田建设项目,做好后期的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对策

1 提高管理的思想认识

据有关数据显示,要经过1.2万年到4万年时间才能形成良好的土质,但是如果想随意破坏还用不到一年的时间。所以,对于每个农民朋友而言,提高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思想认识是十分有必要的。国家制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必须要进行科学管理,不然,花费的大量金钱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灰烬。加强绩效评价制度,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项目实施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强和提高项目实施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因为只有在懂得管理技能和文化知识的基础上,才能做好科学、规范的管理,也才能在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中运用农业新技术设备,新服务手段,来实现农业的稳产高收。而且,国家政府部门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也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性文件,特别在今年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宣传主题,其目的就是增强全社会的国家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民众对土地的节约,促进科学发展,在建设已有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项目实施管理中,要提高项目实施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让化过的钱不要白化,切实把管理做彻底做下去,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2 加强法律监督,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以法律约束是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问题的当务之事。尤其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多,城乡二元化趋势的明显加剧,大片优质的耕地被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所代替。面对这个现实问题,只有加强法律监督的力度,才能有效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基本农田四级管护网络,完善土地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形成查办、监督等一体的法律体系。突出动态巡查,强化执法监察,严肃政纪法纲,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不断提高土地基本国策的意识,切实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确保“建成一块、保护一块”,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在改善耕地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科学安排建设预留区,强化土地调控管理和用途管制,严防宽打窄用、多圈少用、违规冒用等问题发生。积极引导新上项目和规模较小项目首先使用存量土地、闲置土地以及利用效率较低的土地,突出保障工业经济、城市建设、民生事业等重大项目用地,不断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3 搭建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的新平台

面对用地需求逐步增加和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现实压力,积极探求与时俱进的基本农田建设的项目实施管理措施,搭建实现基本农田建设的项目实施管理保护工作平台,项目承担单位在基本农田的地块处,设立公示牌、村保护标志牌、田块标志牌等,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公告,利用各种媒体开展项目实施宣传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并在沿主要道路两边的基本农田地块埋设基本农田区界址桩,以此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量的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4 加强基础建设的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篇(3)

中图分类号: TV9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高标准基本农田,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全国规划》)明确提出要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主要目标。为贯彻落实《全国规划》,国土资源部对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原则、建设内容、技术要求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总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在基本农田建设后的管护工作中。这个环节较为薄弱,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阻碍了农业的生产发展。因此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项目建设后的管护工作进行强化管理是至关重要的,要能够尽可能的发挥已建项目的长效作用。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后管护现状

目前,我国的土地整治已经初步建立比较合理的工作机制,但是还不够健全,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工作机制,要对乡镇政府的责任继续明确说明,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当然在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过程中,其根本保障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而且要重视建后工作力度较为薄弱的管护环节。

经调查,在大多数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区中,对于其已建设好的田、水、路、林等工程都能够正常运行,其设施配套较为全面,能够保证沟渠畅通、田间道路四通八达,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优越性。在大多数情况下,项目的管护工作是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在冬季,许多乡镇会安排村民委员会对水利设施进行维修,并安排对部分田间道路进行整修。但从项目的整体和全局角度出发,都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对于一些地区破损的路、渠、沟等未能得到专业维修,缺乏专业的管理。

三、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管理现存问题及原因

1、“重建轻管”的现象较为普遍

所谓的重建轻管是指对建设过程较为重视,但是却忽视建后的管理工作。这个问题已经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后管护的最大阻碍。近几年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党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将其列入三农工作的重点内容中。只有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得到良好的发展,才能促进粮食生产。地方政府对于项目争取的积极性较高,但是极大忽略了建后的管护工作,导致建后工作跟不上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农田水利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并对其使用寿命有一定的缩短。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存在“突出政绩”的主观想法,只是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认为建后的管护工作可以忽视,存在无所谓的态度。

2、管护资金短缺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是将其资金投入到新建工程中,没有安排一定的资金给建后工作,而且当地财政没有进行预算安排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乡镇财政出现资金困难,而村级的自筹资金更是有很大的难度。

3、缺乏管护与维修人员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主要是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由于缺乏项目后期管护资金,无法指定专人管护与维修,使得建成后的项目缺乏必要的管护与维修。而且农田基础建设属于公共产品,群众会对其有一定的破坏性,这种面广、点多、分散广的项目,会出现较多的问题,因此会对工程的投资效益以及使用情况有很大程度的影响。

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的管理对策

1、办理工程移交,彻底落实管护责任

项目承担单位要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完成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整个过程要根据一定的程序办理。即项目承担单位将手续移交给项目所在的乡镇,再进行乡镇到村的手续移交,期间要能够对工程产权、管理权、使用权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将工程按照一定的程序移交后,要将管护责任进行跟踪管理,能够层层落实其相关责任,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乡镇村的共同管理。建立项目管护的长期监督机制是由国土部门进行的,要能够对项目的管护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提出一定意义的整改意见。对于具体的管护制度以及管理措施,要由项目的所在乡镇主管领导负责落实;要对项目工程的管护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保证相关的负责人能够将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主体责任意识

只有在最大程度上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形式的活动、各种会议进行管护工作的深入宣传,尽一切可能做好建后管护工作。期间可以采用广播、电视、标语、墙报等专栏形式,能够对管护工作进行大力度的宣传,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使人们认识到: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受益人是群众,且群众也是该项目的管理者。因此项目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会对群众的利益造成很大程度的影响;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继续发展,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的提高,需要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这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大项目。在此工程中,政府要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群众要主动参与到自觉过程中来,并自觉爱护建设项目的有关设施。

3、确定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渠道

村民委员会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主体。以前总会强调谁管护、谁负责。其整体的管护原则是正确的,但是真正的实践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其受益面只有部分群众,但是群众却要负责全部管护工作,让其承担人工、经费等。建后管护工作由村一级单位组织管理,真正参与工作过程的人群是群众,并让群众从中受益。该举措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群众资金不足、工程经费落实不足的问题。在整个过程中,可以采取多个渠道来进行经费的管理。主要有三点。第一,在年初安排资金时,省市政财要能够对专项资金进行适当安排;第二,在某项资金中,如农发资金中,抽出1%-2%的经费用于管护工作;第三,在各乡镇的本级财政预算中,要包括一定数值大小的管理费。乡镇财政要能够对一些专项管理提供一定的经费,在最大程度上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工作。

4、 建立完善的管护制度,制定有效的管护办法

主管部门要制定《项目管护办法》,在管护办法中要明文规定:各项目所在镇、村群众管理组织要成立管护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管护专人,量化责任目标,确保管护经费专款专用,提升管理水平。

5、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管护工作运行良好

建设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是较为复杂和综合的。其建设和管理的过程 ,要能够相应的管护责任进行确定,并真正落实管护制度。其工程的监督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能够根据一定的检查结果,设置管理责任人、管理组织、管理专人的考核任务。只有充分满足施工的相关要求,真正做到建后管护工作,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位单位、个人带来的良好的综合效益。要及时表扬、鼓励那些管护工作做的好的企业,反之,要对破坏工程、没有真正落实管护工作的人、事进行批评,不断增大工程管护工作质量与今后申报新项目的联系性。

只有充分重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发挥其长期的功用;只有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目标,才能为全面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一定的基础,并促进农业向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五、结语

要真正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不仅要做好其建设工作,还要对其建后的管护工作进行一定程度的重视,能够分析建后管护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制定合理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相关的难点。要在最大程度上将其综合效益发挥到最大。当然在管护工作中,要能够对群众进行正面引导,细心引导,做好相关的群众工作。保证群众了解自身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重要性与受益性。因此要在最大程度上将群众的管护责任意识调动起来,确保项目工程得到良好的管理,并发挥其长期的功用。

参考文献

[1] 沈明。 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划定方法研究——基于广东省的实证分析.中国土地科学,2012.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篇(4)

一、项目实施情况回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镇主要对项目区进行了水利、农业、林业、科技四大工程改造。

1、水利设施建设。(1)新建灌溉泵站29座310千瓦,排涝站2座40.5千瓦,总投资157.74万元。(2)新建衬砌渠道66.91公里;埋设地下渠道2.87公里;总投资440.87万元。水利措施合计投资为633.15万元。

2、农业措施。(1)新建机耕道路35.4公里,机耕桥5座,总投资529.99万元。(2)良种仓库400平方米,良种晒场300平方米,总投资25.94万元。农业措施合计投资为563.32万元。

3、林业措施。营造防护林150亩,总投资20万元。

4、科技推广。(1)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4期,受训人数200人次,投资3.0万元。(2)建立高效农业示范基地两个①在金明村建立400亩优质粮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广面积2012亩,形成了良种引进、品试推广一体化,投资25万元。②在茜墩村建立百果园生态农业观光园,核心区面积达到150亩,辐射区面积达300亩,总投资29万元。科技推广合计投资57万元。

5、其它项目支出86.44万元,其中勘测设计费48.4万元,监理费19.98万元,管理费用6.05万元,工程管护费12.1万元。

金明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改造中低产田项目:水利、农业、科技、林业措施等软硬件工程建设实际总投资136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10万元,村自筹资金150万元。

二、项目取得的基本经验

1、及早谋划 破除瓶颈。农综开发看似简单,“上边给钱、下边干活”,其实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若不能提前预知准备,届时将会措手不及,甚至会引起连锁反应,贻误整个示范工程的进展,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因此,在工程实施之前,我镇农综开发相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村干部一起专题讨论研究,罗列了一系列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制定了相应的对策,譬如各项水利设施选址放样,窨井垒好又毁坏的问题,路沟挖好又被埋问题。这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碰到相应的问题,就能做到胸中有数,忙而不乱,使工程顺利进行。

2、统筹安排 提高效率。农综开发具有自身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如植树往往要在春季完成。田间施工要在秋后水稻收割之后开工。我镇在金明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统筹安排全年工作的同时,特别注重春季和秋后的两个突击施工战役,做到了全力以赴,抢抓时机,攻坚克难,科学调度,现场指挥,突击实干,有序建设。

3、上通下达 共克难关。当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及时将问题报告给有关责任人,再认真研究,解决困难。有一次,村里负责监督工程的一位老干部,发现修筑的渠道质量有问题,不符合要求时,及时向村主任反应了该情况,村主任又向镇相关工作人员汇报,通过层层上报后,第二天,负责农业的陈镇长和县农综办领导,一起来到金明村实地查看,现场督查,指出不足,当场责令解决。同时,再次明确合同要求,晓明利害,指出施工问题的症结,提出新的科学的建设方法和施工标准。

4、完善制度 严格管理。金明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从申报、评估、审批到实施,严格执行了申报、立项、项目管理责任制、工程质量监督监测制和重点工程招投标制,确保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资机制。我镇把配套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项目区村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使资金投入有可靠的来源保障,按时足额配套好项目自筹资金。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制,杜绝了资金的挤占挪用,保证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已全面竣工投入使用,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1、项目规划前瞻性不够。由于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受到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面积广等客观因素限制,加上相关人员受业务能力、专业水平等主观因素的制约,致使整个高标准示范项目中的个别子项目在工程设计的规格尺寸上与项目区实地情况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无法发挥设施应有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标准示范项目效益的发挥。2、项目区在建设过程中,部分农民对农综开发建设的优越性认识不充分,其中,部分水利工程专用了一定农田,极个别农户提出不合理的补偿要求,难免给项目建设来一定困难,拖延了工程建设进度。3、建后管护较差。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内群众和干部对管护认识不够,且缺乏较严格的管护制度和管护措施。例如:春季打造好的路树框架,到冬季已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坏,有的路面被毁、有的路沟被填、有的树木被折、被拔等现象。4、林业措施完成率不高。由于今春天气反复无常,雨水较多,拖延了工程进度,导致错过绿化植树季节。

四、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一些建议

1、重视建后管护,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第一,要通过宣传,增强群众管护意识。项目建成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建设的成效,项目区与非项目区的区别以及项目建成前后的效益对比,用事实增强群众的管护意识,在项目区形成一个爱护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发动群众参与项目管理。第二,将项目的建后管护纳入县、镇、村三级部门的日常工作。落实一定的管护资金,形成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各项目区管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到奖优罚劣。第三,建议尽快制定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工作条例,明确项目运行管护条款。对于破坏项目设施的行为依法严肃进行追究查处;对项目监管不力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篇(5)

一、前期工作(8分,自评8分)。

1、任务分解(2分,自评2分)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XXX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皖农建设〔2019〕154号),按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在专家评审基础上,我区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并将年度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到项目,并按时上报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共6个项目,任务4万亩,计划投资611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6070,自筹40万元。

2、项目审批及备份(4分,自评4分)

市局在完成了项目评审和现场审批后,下达了各个项目的设计批复;按照批复内容,我区编报了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了实施计划批复(皖农建设〔2020〕104号);我区同步在国家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备份。

3、项目储备(2分,自评2分)

根据项目规划,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裕农〔2019〕143号)文件,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项目库,项目库总规模7.05万亩,计划总投资10675万元,满足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需求。

二、建设进度与质量(35分,自评35分)。

1、建设面积及工程(20分,自评20分)

我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万亩按计划完成,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通过第三方检测,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设计标准,质量合格,效益发挥明显。2020年6个项目10月初全部进场开工,开工率100%,项目进展顺利,施工进度较快,区组织了项目督促和第三方质量跟踪检测,工程质量较好。2019和2020年,市政府组织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分别观摩了我区江家店镇龙门、分路口镇杨集和分路口镇新河项目区,其中省厅孔少林局长亲临分路口新河项目区指导工作。

2、年度任务完成比例(10分,自评10分)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江家店镇龙门、永兴,分路口镇杨集、新沟以及徐集棠树等8个项目,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2020年,我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35万亩)。在省厅下达计划批复后,我区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于9月中下旬完成了6个项目,总计10个标段的招标,并在9月底全部进场施工,当年立项且当年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年度任务的100%,目前,各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较快,12月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耕地质量提升(5分,自评5分)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我区制定了《XXX2020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与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高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针对性地采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来加以改善和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通过土地平整措施改善了耕地土层厚度、和质地;通过增施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疏浚渠道和新修灌排渠系工程加快项目区排水,调节土壤酸碱度,提高了项目区耕地灌溉保证率。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稳步提升,根据第三方调查评价报告,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耕地质量等级由建设前的3.22提升至3.17,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升了0.05。

三、资金投入(25分,自评25分)。

1、财政资金(23分,自评23分)

我区2020年农田建设区级配套资金为2439.1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575万元,最后一公里1864.1万元),实际到位4311.175万元,占应配套资金176.8%万元。在资金管理上,我区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目前2019年项目审计后报账进度在92%。

2、社会资本(2分,自评2分)

2020年XXX顺河镇华顺牧草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其中华顺牧草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通过项目扶持,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1000亩,支持华好奶牛养殖饲料基地建设。目前,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已足额汇缴到区财政账户。

四、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12分,自评12分)。

1、竣工验收(6分,自评6分)

根据省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我区按时对2019年度8个高标项目进行了区级自验,综合验收评价合格。

2、上图入库(4分,自评4分)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要求,我区在申报项目时主动与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联系,做好项目申报前置把关,2019、2020年项目均符合上图入库条件。其次,2019和2020年项目在建设中和竣工验收后也在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上图入库,建设面积符合要求。

3、新增耕地(2分,自评2分)

在项目规划设计中,我区做好四个结合工作创新试点,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组印发了《XXX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在建设2019年高标项目完工后,根据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以及项目镇村上报,其中江家店镇龙门、永兴,罗集乡云水和分路口镇杨集村通过填埋废弃塘坝、沟堰及老庄基还耕,新增耕地新增耕地面积34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占项目区的比例0.86%,上述项目新增耕地正在按程序办理。此外,我区在江家店龙门、永兴和罗集云水3个项目中,整合实施了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复垦项目,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文件,目前先期批复新增耕地面积约8.7公顷。

五、建设管护和制度建设(10分,自评10分)。

1、落实管护资金(7分,自评7分)

2019年高标准项目,我区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工程管护经费60.43万元。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90万元,专项用于全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2、制定管护制度(3分,自评3分)

为加强建成工程的管护,长远发挥工程效益,我区制定了农田建设管护办法,工程管护制度和长效管护机制。在项目建成后,区主管部门将完工项目工程移交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项目村负责管理并订立管护责任书。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篇(6)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22-0115-02

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经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区土地平整度大大提高,田间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田间排灌配套渠系基本建立,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增强,农田机械耕作条件大幅度改善,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规模化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1 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成效

1.1 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升,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蚌埠市五年来共完成9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模118 320hm2,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87,新增耕地

1 100hm2,此外,通过大力开展高标项目区空心村复垦2.2hm2,改建、新建中心村居民点9 527hm2,促进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布局,项目区新增粮食产能15 099万kg,蚌埠市粮食连续五年丰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1.2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一是配套完善了农田基础设施。蚌埠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建和改建农田排灌、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不但大大提高农田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而且规范了基础设施占地,提高节约用地水平,蚌埠市高标准农田的基础设施占地率平均为6.4%,低于国家规定的8%。二是改善了农田机械作业条件。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共新修或改建田间道2 218km2,硬化田间道1 306km,新建、改建生产路1372km,使项目区道路通达率达到100%,极大改善了农业机械化交通条件;新增机耕机收面积10.7万hm2,占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90%。三是改善了农田灌排条件。蚌埠市5年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新增和改善农田防涝面积10.5万hm2,占建成总量的88%;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8.1万hm2,占建成总量的68%。新建、改建各级灌、排(渠)管道、排水沟、灌溉两用渠道4 310km,新建、改建农用桥6 235座,新建、改建机井6 149眼,新建、改建涵洞、渡槽、倒虹吸12 246座,新建、改建各类水闸3 038座,新建、改建泵站200座,新建输电配线42.59km。四是提升农田防护能力。蚌埠市93个项目区共建造防护林134.20万株,新增农田防护面积11.8万hm2,防治水土流失面积5.9万hm2。不仅在防御自然灾害、防风固沙、保水固土、涵养水分、净化大气、减少污染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还维护了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优化了农田景观,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保障。五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蚌埠市通过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有效推动机械化耕作和适度规模经营,搭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培育和l展了20个新型农业经济体,同时流转土地7 873万hm2(通过问卷调查涉及项目区),其中农业企业和种粮大户流转土地5 927万hm2。如2014年度固镇县连城镇良种场高标农田项目,通过土地整治完善了项目区的排水灌溉工程,建成四通八达的田间道路,部分企业和个人对整治后的土地非常满意,先后流转土地近66.7hm2,建起了特色葡萄园和绿色有机蔬菜大棚,产品远销南京等地。

1.3 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满意度 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一方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推动当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扩大了农民增收的途径,解放了大批劳动力进城务工。蚌埠市5年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受益人口达866 830人,通过怀远县、固镇县调查问卷统计:蚌埠市农民新增土地租金0.91万元,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劳务收入3 504.73万元,土地流转后剩余劳力进城务工增加收入75 475.65万元。

在提升农民满意度方面:蚌埠市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广泛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机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工程质量监督、项目验收及建后管护利用等工作,把农民意愿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农民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满意度。蚌埠市在怀远县、固镇县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查问卷活动,通过6 299份调查问卷数据统计:农民对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满意度为97.03%,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满意度98.44%,农民生活便利程度提高值93.76%,农民总体满意度达97.40%。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获得了项目区干部、群众的高度肯定。

2 主要措施

2.1 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5项制度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各县区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三是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制度。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动态巡查,并制定了《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巡查计划》。四是建立重点督办制度。对重点项目或进度异常的项目及时开展联合专项督办。五是建立信息报备制度。为更好的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在线监测监管工作,建立了信息报备平台,定于每季度第3个月的25日,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报备和维护工作。

2.2 建立市级土地整治专家库 规范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农、水、林、财、交通、审计、工程等行业专家,建立土地整治评审验收专家信息库。

2.3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一是公开招标确定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单位,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将审计工作贯穿项目建设始终,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二是通过招标确定复测单位,开展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复测工作,复测合格的项目再组织市级验收。三是对高标农田项目建设中的部分单体工程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针对大型农桥(单跨6m以上)及田间道路(砼),要求必须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有效认定高标项目单体建设质量,为验收工作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

2.4 率先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大数据建设 在项目申报、验收等方面坚持“以图管地”,充分利用收集的项目信息和数据,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高标准农田项目在一张图上的分层管理和即时跟踪,形成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大数据,满足多类别多层次管理需要。

3 建议

(1)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与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相结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贫困村脱贫致富;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注重发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美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高标准农田项目要实行综合整治。根据本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等因素,差别化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注重“雪中送炭”,不忘“锦上添花”,鼓励开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3)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引导农民采取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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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海洋.“十二五”时期中国土地整治工作思考[J].中国土地科学,2013(3).

[3]王洪波,程峰,张中帆.中国耕地等别分异特性及其对耕地保护的影响[J].农业工程学报,2011(11).

[4]夏方舟,严金明,刘建生.农村居民点重构治理路径模式的研究[J].农业工程学报,2014(3).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篇(7)

立足于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采取有力措施,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和项目布局突出向粮食主产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聚集。一是要求各省区农发机构将土地治理项目的财政资金,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县特别是谷物主产县集中,继续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二是要求除河北、内蒙古、、青海等生态保护任务较重以外的省份,安排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财政资金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90%。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下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172.43亿元,其中用于13个粮食主产区119.49亿元。

二、优化建设区域布局

围绕贯彻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根据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以合理利用水资源为重点,统筹考虑土地、气候和生物资源分布状况,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划分为重点开发区、保护性开发区、限制性开发区,把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向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重点开发区聚焦,兼顾生态资源环境有一定恢复能力的保护性开发区,严禁在生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的限制性开发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继续提高投入标准

为强化公共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根据地方实际需要,从201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实现并轨,统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适当提高了亩财政资金投入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提高到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为1100―1300元,比2013年提高了近10%。同时,允许将2003年(含)以前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予以提质建设,其中1988―1998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超过1000元;1999―2003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超过800元。

四、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加强机制创新,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一方面鼓励和支持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及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独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2亿元,在14个省(区、市)支持169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交由农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篇(8)

摘 要:“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大力建设农业现代化国家。为此,笔者采用实地调研的方式,以具体的案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关键词:高标准农田 建设 分析中图分类号:S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b)-0145-01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我国人均耕地不足1.5亩,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人地矛盾十分突出。2001年以来,全国统筹推进田、水、路、林等综合整治,建成了2亿多亩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2个等级,平均亩产提高10%~20%,生产成本普遍降低10%~15%。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建设农业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以辽阳县建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为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进行分析。1 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1)基本情况。辽阳县于1995年被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09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县。2009年至201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共投资917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7万亩。(2)主要做法。一是科学规划,规模开发。选取资源潜力大、有一定生产基础、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块作为项目区;从现场勘测入手,对水、田、林、路、桥、涵、闸、站等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反复论证,发挥工程的最大效益;根据区域农业发展的需要,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科学谋划项目和工程布局。二是严格规范,公开招标。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抓好土地建工程招投标,选出一流的施工单位承建项目。三是科学组织,保证进度。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了项目工程指挥部,确保项目建设做到“三个到位”和“四个确保”,即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谋划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期间不出现问题、确保群众真正受益、确保做成一流的项目工程。四是完善制度,形成合力。按照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工程在规划设计、建设阶段就明确管护主体,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引导项目区群众管好、用好工程。同时,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的思路,搞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的工作合力。(3)取得的成效。一是完善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渠道的杂草没了,田间运输修了作业路,又有科技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从根本上解决了项目区灌溉和洪涝问题。二是从经济效益上看,增加了农民收入。以该县2009年小北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例:高标准农田1万亩已经建成,通过示范项目开发,水稻每亩增产50 kg(开发前亩产600 kg、开发后650 kg),以2.8元/kg计,1万亩增加收入140万元;每亩节电30元(开发前每亩电费120元,开发后每亩90元),1万亩共节省电费30万元;同时,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扶植农户购买农机,项目区机械化程度大大提高,每年可以节约资金70万。以上三项共增加农民纯收入240万元。2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1)存在的问题。一是费用上涨。人工费上涨,2009年至2012年,3年内两项定额费用均未上涨,实际费用却分别上涨80.07元和144.98元。机车费用上涨,以挖掘机为例:2009为每小时200元,2012年上涨到260元,涨幅为30%。材料费上涨,钢材上涨18%。水泥上涨52%。燃油2009年每吨7700元。2012年每吨9800元,上涨28%。综合费用上涨40%以上。二是投资标准低。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亩1200元。比2009年中低产田改造多投入500元。但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增多,建设标准提高,扣除人工材料上涨因素的影响,实际投入与2009年改造中低产田基本持平。所有的农业开发项目设计,均是根据资金来安排工程。去掉管理费、科技费、管护费、监理费、招标费以及改良土壤、农机作业补贴等费用,真正用于工程建设资金约占财政资金的83%左右。而且设计费没有列支。加之,项目区现有的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因此,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则非常有限。三是农民投入意识淡薄。农业开发资金的农民自筹部分不到位,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缩水,影响建设标准。四是重建轻管,建管失调。竣工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破损的开发工程陷入了小病不治,大病治不起的恶性循环状态,农业综合开发的长基效应得不到发挥。(2)改进建议。一是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据测算,按目前现有的农田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的投入标准是:旱田应为每亩1300~1400元,水田应为每亩1600~1800元。二是合理确定开发规模。项目规模的确定应实事求是,有多少面积便一次性治理到位,以保证一个排灌体系的完整。三是浮动投入标准。由于现有田间基础设施差异性较大,需要建设的内容也相差甚远。因此需要在不打破一个地区每亩投入标准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的投入进行适当浮动,按照建设内容来确定资金补助标准。四是提高管护费提取比例。建议上级开发部门加大管护资金的提取比例。同时,积极引导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大对工程管护的投入力度。五是压缩农民自筹,才能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程预算更切合实际。六是强化对项目区领导干部的考核。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以提高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到2020年,完成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相信通过全社会上下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和改进不足之处,创新建设方式方法,这一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篇(9)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6-0158-04

1 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2年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提出“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2013年颁布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由此可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已是我国当前重要的战略举措,对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农田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水平提升,促进了耕地保护,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建设标准模糊,各部门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建设资金分散,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管理机制落后,专业人才缺失,前期工作滞后,规划设计方案缺乏实用性,后期管护力度欠缺,综合效益低等。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败,在现有文献中,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质量的探讨尚不多见,加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是保证后期土地利用效率的关键,但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容乐观。重庆市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边缘,地形地貌复杂,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相对较大,本文以重庆市丘陵山区开展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例,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探析,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为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参考。

2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重庆市位于长江经济带上游,经济发展迅速,土地开发程度高,土地资源稀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突出。因此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促进耕地保护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重庆市地处四川盆地东部边缘,是四川盆地向盆周山地过渡地带,自然条件复杂,地貌类型多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和要求也相对较高。自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重庆市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助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重庆市主要结合粮油基地、蔬菜基地、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城乡统筹示范村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02~2011年,重庆市入库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2709个,实施规模974.77万亩,总投资128.52亿元。2009~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南川、大足、合川、涪陵、梁平等5各区县实施高标准农田23.31万亩,总投资3.06亿元。目前,重庆市基本完成“3、8、110”工程,即长寿、丰都、荣昌三个部级和万州、开县、梁平、铜梁、石柱、酉阳、永川、合川8个市级,共7.33万hm2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总投资34.98亿元。到2020年,规划新建24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将农田建成“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进、物能出、土肥沃、高产出”的适宜现代化农业的标准农田。

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依据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资结构(表1),田间道路工程通常在总的工程施工费中投资占比最大,其次为灌溉与排水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投资占比较少,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在各个项目中投资都是最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各项工程之间应合理规划、协调配合,工程布局和建设模式应从当地的地形地貌和自然条件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3.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的需要,以及一定的肥力条件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工程。田块归并可以使地块平整规则,满足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降坡和梯田化建设能够有效防止土壤侵蚀,减少水土流失。但土地平整工程有可能造成土壤板结,引起土壤的面蚀和风蚀。重庆市坡耕地比重较大,分布在6°以上的坡地基本农田占总量的84.71%,因此土地平整工程是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

但重庆市土地平整工程难度大,工程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已建设的农田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首先,在田块归并中,普遍存在田块平整程度差,田面相对高差较大,导致农田灌水不均、排水不畅,进而影响作物长势,粮食产量反而下降。大型机械的使用造成土壤板结,表土剥离、回填过程中不合理的工程措施,导致土壤耕作层、犁底层的破坏,土壤厚度达不到耕作要求,新一轮耕作时甚至出现漏水漏肥的现象。在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的乡镇,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田块归并意义不大。因此,田块归并一是要充分考虑自然条件,二要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其次,在水土流失并不强烈的区域实施旱坡改梯、修筑条石坎,不但浪费投资,且对增产增收的意义不大,因此在坡体较大且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修筑石坎,坡体较小的浅丘坡耕地区域少进行坡改梯,实施降坡平整。另外,土地平整之后,提高农作物效益的根本问题(如土层厚度、土壤肥力等)仍没有解决,土壤有机质含量没有明显改善。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等灾害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灌溉与排水工程直接关系着项目整体效益的发挥。灌溉与排水工程应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配套水利设施,形成“旱能灌、涝能排”的灌排体系。水利设施的建设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微地形、建材特色以及土地利用方向等确定,以利于节约成本,改善基本农田示范区的自然人文景观。

重庆市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比较多。部分项目水源工程的建设较少,蓄水池无蓄水,池壁、池底出现渗漏。提灌站不合理的设计使得使用寿命变短。排水沟无水排,但排水沟附近旱地被水冲刷;排水沟出水口设计在堡坎上,对耕地造成大面积冲刷。灌溉渠出水口的设计不合理,导致灌溉渠的利用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此外,由于沉沙凼、拦山堰及沟渠的管护严重不到位,有部分项目区的水利工程已被淤泥和杂物堵塞,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农田水利设施普遍存在有人使用、无人管理、损坏严重的现象,工程效益大打折扣。过度硬化的沟渠孤立和破坏了生物的生存环境,阻碍了农田物种的扩散,从而导致整理区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工程设计与实施中应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更多地考虑农民的建议,切实造福农民。

3.3 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指为满足农作物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他农业生产活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田间道路的布设应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在田、水、路、林、村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地块连片单元的大小和走向等统筹兼顾,本着投资省、占地少、利用率高、路线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重庆市大部分属丘陵山区,土地整治前田间道路普遍较差,耕作和出行十分不便,田间道路也成为农民最为关心的工程。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部分田间道路的规划设计不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造成生产路无人行走,断头路较多。田间道路的布局也存在不合理现象,有的地方田间道路通达度过小,农产品运输仍然不太方便;有的地方通达度达到要求,但道路宽度不够,只适合小型农业机械。1.2m的生产路过窄,在平坝区或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增加道路的宽度。部分地区田间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但由于重庆市降雨量较多,泥结碎石路面的实用性不强,常被冲刷,损坏严重。有些项目区混凝土路面的硬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承受荷载大于设计荷载,路面损毁严重,且缺乏维护和修复。田间道路全部采用硬化路面也会加剧斑块破碎度,破坏生物的生境条件,影响生物的迁移,生态效应降低,所以田间道路的路面应注重生态化设计,增加生态涵洞和生态廊道的设计。

4 主要原因分析

4.1 规划设计注重理论,实用性欠缺

科学发展,规划先行。规划设计是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础和依据,其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目前重庆市部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思路不明确,综合性和科学性欠缺。首先,基础工作不扎实,实地踏勘不够细致,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条件分析不详细,设计以书本理论为基础,或一味追求图件美观,单纯为了实现“田成方、树成行、路成网、渠相连”,导致规划设计脱离实际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其次,规划设计图纸达不到施工要求,地形图测绘的比例尺限定了测量精度,对工程设计造成阻碍,工程量误差较大,直接影响工程预算投资。部分项目规划设计图件生搬硬套,制作不规范,制图尺寸不切实际,部分参数未能提供,不能有效指导施工。

4.2 建设标准缺失,施工技术落后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不同自然条件,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相应的建设要求也不同。在技术规范方面,重庆市仅出台了《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对实践工作的指导远远不够。随着城乡统筹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要求和标准也随之提高,整村推进、蔬菜基地建设、粮油基地建设等都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在前期测绘、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缺乏具体标准规范进行指导,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益。在施工过程中,缺乏一套科学系统的技术体系和工艺流程,技术基础薄弱,使得工程质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项目施工单位未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欠缺,一些项目的工程建设只重数量,不重质量。此外,由于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在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环节,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土壤板结、生物多样性减少、景观破碎等问题,不利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4.3 项目监管不严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成立专门机构、专业人才进行管理才能达到效益最优。但目前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有限,部分管理人员追求政绩,质量意识薄弱,对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管理不到位,一味追求建设速度,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管力度不够,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监理费用较少,且监理市场不规范,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监理人员配置较少,且技术结构单一,专业知识欠缺,部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监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4.4 工程后期管护缺乏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了“事前规划设计”、“事中实施和监督外”、还有不可或缺的环节,即“事后评价和管理”。后期管护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长久发挥效益的重要保障,只建设不维护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类型多,后期管护尤为重要,但目前重庆市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工程损坏严重,部分设施缺乏有效利用甚至丢失等。首先,丘陵山区后期管护资金需求相对较大,但项目预算中没有对后期管护列出专项资金,致使缺少工程管护资金保障,使得管护工作难以落实。其次,管护责任难以落实。项目竣工后移交村委会管护,但村委会不是真正的实施主体,也没有指定专门的单位或部门开展管护工作,导致管护主体虚化、权责不明,缺少可以执行的管护方案。忽视后期管护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效益大打折扣。

4.5 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篇(10)

保障粮食安全

一直以来,我国中低产田的比重过大,粮食增产压力很大。据农业部测算,在我国18.26亿亩耕地中,高于当地平均单产20%的高产田约为5.5亿亩,其余12.7亿亩为中低产田,占比近7成,中低产田中易于改造的约为8.75亿亩。要实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努力“藏粮于地”,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和空间。

由低产田变高产田,带来的不仅仅是粮食产量的增加,更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每年要完成的任务高于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建设高标准农田不足3000万亩的水平,意味着今后建设高标准农田将有更大投入。

根据规划,新增的4亿亩任务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规划》实施后,亩均粮食生产能力可提高100公斤以上,直接带动种粮农民亩均增收约200元,每年有3200多万农民从中直接受益。

据了解,为了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13年以来,国家农发办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根据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以合理利用水资源为重点,统筹考虑土地、气候和生物资源分布状况,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划分为重点开发区、保护性开发区、限制性开发区,把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向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重点开发区聚焦,兼顾生态资源环境有一定恢复能力的保护性开发区,严禁在生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的限制性开发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并且要求各省将土地治理项目的财政资金,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县特别是谷物主产县集中,继续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3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资金362.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13.68亿元。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795.4万亩。2014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预计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6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计投入资金230亿元。预计全国将建成高标准农田2700万亩左右。

转方式创机制

201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将实现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并轨,统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

据了解,各省(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提高到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1100-1300元,比2013年提高了近10%。同时,允许将2003年(含)以前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予以提质建设,其中1988-1998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1000元;1999-2003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800元。

另外,记者了解到今年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鼓励和支持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独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2亿元,在14个省支持169个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3.38万亩。

2013年国家农发办设立了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三类试点项目,要求以推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制为主线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建立农民或农民专合社持股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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