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汇总十篇

时间:2023-10-05 10:17:50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篇(1)

一、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意义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近年来,人口不断增长导致人多地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并且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耕地总量减少的问题十分突出。基本农田作为耕地的精华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基本农田指标体系模糊,加之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弈行为增多,导致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出了“十二五”期间以土地整治工作为核心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涵义

《规范》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通俗地说,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田地平整,水源有保证,沟、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除,旱涝保收,有良好的机耕路网和农田生态环境的不得占用耕地。

建设高标准农田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坚持因地制宜的差别化整治原则,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龙头,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目标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三、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临的挑战

一是时间紧、任务重。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在基本农田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共建成1.6亿亩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整理后的耕地平均亩产能够提高10%-20%。从工作量来看,“十二五”期间完成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任务量是“十一五”期间的2.5倍,建设任务非常艰巨。

二是建设资金缺口大。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的初步分析,完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约需6 000亿元投资,而从目前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看,“十二五”期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预计可以征收4 500亿元,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可以征收750亿元,两项合计后资金缺口仍然高达750亿元。

三是实施监管要求高。当前,在农村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中一定程度地存在着“重项目审批、轻实施监管”等现象,导致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工程进度迟缓、标准执行不力、资金使用不当、项目验收滞后等问题。“十二五”期间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同样可能遇到这些问题。这就对加强监管提出了很高要求,但要在有限时间内对资金收缴、资金分配、立项批复、施工进展、竣工验收、后期管护、考评奖惩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任务将非常繁重。

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思考

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主要是以土地整治工程为依托,土地整治工程又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在建设过程中,资金量大、工期长、利益主体多、协调事务多,仅靠国土部门一家难以完成,需由区县级以上政府统一组织,加强发改、建设、国土、财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民政、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同时还要注重发挥工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从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看,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模式是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有力保证。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篇(2)

Thinking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Zhao Hui

(TianJin Land Reclamation&Expropriation Affairs Centre TianJin 30022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ignificant effects have been obtain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basic farmland. However, many problems were initiated.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ianjin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main method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work.

Key words: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land consolidation

1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2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国土资源部下达天津市2012年60万亩、2013年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度天津市共完成5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67万亩,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度设立了5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52万亩,均完成项目设计工作,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3 主要做法

3.1 完善制度建设

为适应土地整治工作形势需要,在国家以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及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文件,进一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基础调查技术标准、实施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和验收环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制度依据。

3.2 加强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天津市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区县分别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务、项目辖区内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着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3.3 强化公众参与

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的土地整治项目征求意见书为项目立项的要件之一。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民自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平整、水土保持等单项工程可由项目所在地村民承担。四是项目建设全程,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实行多方监督,村民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项目建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作为管护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3.4 严格制度执行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五制”,即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单项工程,凡是需要招投标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过程中,一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和项目区农民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造价有预算,材料进场有检验,关键部位有鉴证,工程进展有日志,确保建设工程各个环节规范运行。

4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思考

4.1 资金缺乏动力不足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普遍缺乏资金,只有少数项目可以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余项目均为自筹资金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造成各区县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推动工作阻力较大。且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拨付程序繁琐,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不匹配,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2 从业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近几年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设立了土地整治专门机构,但人员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在岗培训,对土地整治行业了解不精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土地整治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竣工预验收等技术性工作,对人员土地整治专业技术知识要求较高,从业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4.3 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从目前工作上看,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的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监管,仅对于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天津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证书,其他各类参建单位均未进行准入管理,对其完成的质量成果更是缺乏有效评价,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成果质量。

5.有关建议

5.1 理顺资金渠道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对新增费的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畅通,从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比较困难。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新增费使用程序规定,明确新增费由各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安排项目和管理,增加地方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新增费的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新增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也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5.2 进一步健全文件标准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土地整治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5.3 加强土地整治专业队伍建设

结合不断出台的标准、规范,建议广泛开展针对土地整治基层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与部土地整治中心、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好做法、新观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强的服务队伍,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5.4开展对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

建议一方面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的经验,建立土地整治行业资质管理体系,出台对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参见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成立专门的土地整治协会,负责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优化土地整治行业队伍,确保土地整治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5号.2012.3.27

[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篇(3)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22-0115-02

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经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区土地平整度大大提高,田间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田间排灌配套渠系基本建立,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增强,农田机械耕作条件大幅度改善,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规模化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1 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成效

1.1 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升,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蚌埠市五年来共完成9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模118 320hm2,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87,新增耕地

1 100hm2,此外,通过大力开展高标项目区空心村复垦2.2hm2,改建、新建中心村居民点9 527hm2,促进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布局,项目区新增粮食产能15 099万kg,蚌埠市粮食连续五年丰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1.2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一是配套完善了农田基础设施。蚌埠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建和改建农田排灌、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不但大大提高农田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而且规范了基础设施占地,提高节约用地水平,蚌埠市高标准农田的基础设施占地率平均为6.4%,低于国家规定的8%。二是改善了农田机械作业条件。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共新修或改建田间道2 218km2,硬化田间道1 306km,新建、改建生产路1372km,使项目区道路通达率达到100%,极大改善了农业机械化交通条件;新增机耕机收面积10.7万hm2,占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90%。三是改善了农田灌排条件。蚌埠市5年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新增和改善农田防涝面积10.5万hm2,占建成总量的88%;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8.1万hm2,占建成总量的68%。新建、改建各级灌、排(渠)管道、排水沟、灌溉两用渠道4 310km,新建、改建农用桥6 235座,新建、改建机井6 149眼,新建、改建涵洞、渡槽、倒虹吸12 246座,新建、改建各类水闸3 038座,新建、改建泵站200座,新建输电配线42.59km。四是提升农田防护能力。蚌埠市93个项目区共建造防护林134.20万株,新增农田防护面积11.8万hm2,防治水土流失面积5.9万hm2。不仅在防御自然灾害、防风固沙、保水固土、涵养水分、净化大气、减少污染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还维护了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优化了农田景观,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保障。五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蚌埠市通过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有效推动机械化耕作和适度规模经营,搭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培育和l展了20个新型农业经济体,同时流转土地7 873万hm2(通过问卷调查涉及项目区),其中农业企业和种粮大户流转土地5 927万hm2。如2014年度固镇县连城镇良种场高标农田项目,通过土地整治完善了项目区的排水灌溉工程,建成四通八达的田间道路,部分企业和个人对整治后的土地非常满意,先后流转土地近66.7hm2,建起了特色葡萄园和绿色有机蔬菜大棚,产品远销南京等地。

1.3 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满意度 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一方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推动当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扩大了农民增收的途径,解放了大批劳动力进城务工。蚌埠市5年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受益人口达866 830人,通过怀远县、固镇县调查问卷统计:蚌埠市农民新增土地租金0.91万元,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劳务收入3 504.73万元,土地流转后剩余劳力进城务工增加收入75 475.65万元。

在提升农民满意度方面:蚌埠市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广泛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机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工程质量监督、项目验收及建后管护利用等工作,把农民意愿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农民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满意度。蚌埠市在怀远县、固镇县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查问卷活动,通过6 299份调查问卷数据统计:农民对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满意度为97.03%,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满意度98.44%,农民生活便利程度提高值93.76%,农民总体满意度达97.40%。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获得了项目区干部、群众的高度肯定。

2 主要措施

2.1 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5项制度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各县区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三是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制度。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动态巡查,并制定了《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巡查计划》。四是建立重点督办制度。对重点项目或进度异常的项目及时开展联合专项督办。五是建立信息报备制度。为更好的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在线监测监管工作,建立了信息报备平台,定于每季度第3个月的25日,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报备和维护工作。

2.2 建立市级土地整治专家库 规范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农、水、林、财、交通、审计、工程等行业专家,建立土地整治评审验收专家信息库。

2.3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一是公开招标确定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单位,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将审计工作贯穿项目建设始终,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二是通过招标确定复测单位,开展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复测工作,复测合格的项目再组织市级验收。三是对高标农田项目建设中的部分单体工程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针对大型农桥(单跨6m以上)及田间道路(砼),要求必须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有效认定高标项目单体建设质量,为验收工作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

2.4 率先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大数据建设 在项目申报、验收等方面坚持“以图管地”,充分利用收集的项目信息和数据,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高标准农田项目在一张图上的分层管理和即时跟踪,形成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大数据,满足多类别多层次管理需要。

3 建议

(1)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与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相结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贫困村脱贫致富;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注重发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美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高标准农田项目要实行综合整治。根据本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等因素,差别化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注重“雪中送炭”,不忘“锦上添花”,鼓励开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3)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引导农民采取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参考文献

[1]赵凡.土地整理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2012(7).

[2]吴海洋.“十二五”时期中国土地整治工作思考[J].中国土地科学,2013(3).

[3]王洪波,程峰,张中帆.中国耕地等别分异特性及其对耕地保护的影响[J].农业工程学报,2011(11).

[4]夏方舟,严金明,刘建生.农村居民点重构治理路径模式的研究[J].农业工程学报,2014(3).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篇(4)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平呈现出逐年提升的趋势,尤其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农业用地数量已经逼近警戒线,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生活对农田单位面积产量提出新的要求,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一方面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也受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普遍关注。然而,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进而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产生不同程度的破坏性。所以,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了建设高标准的农田水利工程,通常情况下,需要从以下角度着手:

1规范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

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规范化的建设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持续发展,一方面可以指导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可以约束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行为,从根本上确保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水利部门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借助自身的职能,全面掌握各种影响因素,通过对水利专家的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制定完善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而适应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同时促进我国农田水利工程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结合技术规范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套科学的、合理的、统一的量化标准,并综合分析各地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平,制定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进而指导、约束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2整合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

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做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整合工作。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我国投入渠道比较广,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水利部门,以及相应的农业部门、国土部门等都在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多部门参与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持续发展,但是,由于各部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侧重点不同,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没有统一的标准对所有部门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导致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于野蛮发展状态,进而难以实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高标准,虽然各部门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各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自身的建设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有效整合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统一管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投入资金,通过对投入资金进行合理配置,集中所有资金解决关键性问题,从根本上确保效益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为农田水利工程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建立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保障体系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普遍存在质量问题。质量问题存在,一方面制约了农田水利工程的功能,另一方面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产生阻碍作用。基于此,提高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对于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首先,需要有效管理工程投资,通过全面把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市场发展等情况,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准确性;其次,在农田水利工程设计阶段,做好全局规划工作,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其功能最大化;最后,在施工现场做好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制,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环节潜在的各种不利因素,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4做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工作

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时,运行管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无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多么高,如果缺乏科学、合理的管护,必然会影响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功能,首先,需要对农田水利工程做好运行管护工作。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政府部门需要给予农田水利工程大力扶持,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运行管护措施,同时安排相应的运行管护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其次,结合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农田水利管理规章制度,在该规章制度中,从责任、义务的角度对各级政府,以及广大群众进行明确,同时制定实施农田水利工程投入、管理,以及运行维护机制;最后,在农田水利工程中,全面落实农民的主体地位,针对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等工作,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基于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可以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产权改革,借助产权改革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奠定基础。对现有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养护,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后期维护工作。另外,各地要结合自身的地质、气候等情况,建立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体制,确保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持续发展。

5培养高标准农田水利技术力量

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提高施工队伍素质是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对于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来说,为了提高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需要针对所有参与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的人员,无论是管理者,还是一线作业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作为管理者,通过接受教育培训,一方面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丰富施工技术知识,在掌握工艺流程的基础上,可以更好地组织管理工作。对于一线作业人员来说,经过教育培训后,可以有效避免人为因素引发的施工质量,从根本上确保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篇(5)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土地整治改革领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1-2]。国家高度重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工作并颁布一系列相关文件,充分体现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如:制定了建设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相关专项规划和总体规划;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促进农田在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下仍能产出高质量的粮食[3]。本文以广东省为例,分析在政策的支持下具体地区是如何因地制宜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意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通过土地整治的措施使农田达到集中连片、高量高质、设施配套、抗灾能力强等要求,体现了运用现代化经营方式和技术的新型基本农田,是保证粮食与人均占有量相均衡的基本途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保证粮食高产量和优质量的前提,同时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粮食不可预计的损害起到较强的抵御作用,为农田的安全形成一个“保护网” [4]。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科学手段。广东省因地势、天气原因每年出现洪涝灾害次数较多,造成广东省的水土流失现象严重。为此,多次针对水土流失问题开展了治理工作,但取得的效果不明显。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对水、村、林、路进行综合治理,整体改进交通、水利、环保等设施,主要目标是保护农田建设,能有效抵抗灾害所带来的影响,是治理水土流失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5-7]。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创建新型农业模式的前提,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先决条件之一。自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实行农田责任制,将农田承包给个体。这种经营方式是土地利用结构较为零散,阻碍了农田规模的壮大。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应该利用现代化科技和新型的管理模式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进程,建设集中连片的农田模式。

2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2.1 广东省建设区划定形式

2.1.1 划定原则

广东省针对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划分原则是以国家土地资源部颁发的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文件为方向,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将划定原则划分为:集中连片、将农田进行集中化管理;重点整治土地潜力较大、取得效益较为明显的区域;将国家及各地区基本农田示范区作为参考标准与之相衔接;以不打破行政界限为前提进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2.1.2 构建指标体系

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专家咨询交流会。其主要内容是将广东省的粮食生产能力、财政支持力度、基本农田的连片性、土地开发价值4个因素作为广东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重要考虑范围,并合理划分了这些因素的在工作中具体比重。农田连片性占重点建设区划分指标体系的40%,财力支持占25%,粮食生产能力占15%,耕地政治潜力占20%(潜力因子分为潜力一级、潜力二级、潜力三级跟别对应的量化标准是100、80、60)。

2.1.2.1 连片性

连片性农田进行集中管理,是我国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方面。该研究以广东省2010年1:10000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为参考,结合县域行政界线与相邻基本农田融合起来[8]。在融合的过程中要进行2次操作,第1次是将带有公共边的农田图斑进行融合后,再将空间距离100m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图斑进行第2次融合,每1次的操作过程的前后都要仔细核对面积、图斑个数等相关数据,保持数据正常化。

2.1.2.2 粮食生产能力

高产量、优质量的粮食出产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要求。因而,将地区粮食的生产能力考虑到划定重点建设区重点范畴内。广东省于2009年将其中的40个县(市、区)评为粮食大县。

2.1.2.3 财政支持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需要重新整治土地资源,依靠现代化农业技术来发展,所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资金投放之前要充分考虑并结合广东省近几年对建设高标准农田资金安排。

2.1.2.4 耕地整治潜力

确定耕地整治潜力级别可以直接引用广东省颁布的整治规划文件中的结果数据。

2.2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法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法首先以土地整治的现状对土地利用的调查信息为基础,结合土地的实际情况,将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结果对其进行评估、核实;要对基本农田保护片边界进行综合确定并将其编号、记录,提取农田保护片的地类图斑目前存在的信息;根据农用土地的分等成果提取基本农田质量相对应的等级信息,并按照规定录入基本农田图斑属性与基本农田保护片;建立有效的数据库并落实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基本农田的划定成果。通过对广东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举措的具体分析,在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有着深远的影响。

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应注意的要点

3.1 探究地貌地形、水文地质特点

自然因素中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因素直接关系到高标准基本农田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和成效性。广东省位于南方,其丘陵地带与北方的平原地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定要进行地质条件的勘察。只有在全面掌握和了解这些基本情况之后,才能更加顺利的开展工作。地形地貌以及水文地质等这些条件的观察和分析,是为农田施工建设方案制定提供重要的信息和依据的途径。在施工前,相关设计工作人员一定要深入到施工现场,做好规划。要在实践中真正做到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勘察结果采用不用的施工方法,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总之,在高基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基础条件的分析和研究,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应该充分结合项目的施工特点,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要求开展工作。

3.2 农田建设要积极对接其他的基础设施

农田建设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之间存在着直接的联系。水利工程建设是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基础。农田建设项目和水利工程建设的最终目标都是为农业生产和发展服务。在农田建设过程中,应该根据地方拥有的水利工程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水利工程,尽量避免对其造成不良的扰动和影响。在高基准水利建设和土地整治过程中,将“最后一公里”的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最为理想的成绩。

3.3 注重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农田建设施工质量控制和管理非常重要。只有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才能保障施工安全。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应该做好工程验收以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与项目以及立项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调动全体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实施同步的监督与管理,将施工方与监理方的质量检验资料分类建档进行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工程变更问题进行严格的审核。工程变更一定要坚持以工程质量为中心,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进行工程变更。质量控制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在实践中,一定要注重各种细节的管理,及时进行备报案等整理工作,将工程内业管理和外业管理相结合,确保工程质量的总体达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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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沈明,陈飞香,苏少青等.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划定方法研究――基于广东省的实证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12,26(7).

[3] 邓建中,周惠红.基本农田保护分布图的编绘及标志牌的制作――以广州市花都区为例[J].地矿测绘,2012,28(3).

[4] 张满红.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20年回顾与展望[J].广东农业科学,2010,37(1).

[5] 吴曼乔.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制作的技术质量实现[J].科技信息,

2013,(13)

[6] 王增刚.GIS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应用研究[D].江西农业大学,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篇(6)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212-03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HAO Zhe TIAN Ya-guang

(Liaoning Nonferrou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yang Liaoning 110013)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s the artificial measures of using and transforming nature,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solving the land use problems whi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reaches a certain stage.As the current hot topics and new things,som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were fuzzy and indistinct definition.In this paper,the related concept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and its construction were defined.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signers and researcher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farmland;concept definition;connotation;extension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2015年我国将建成2 6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而2020年拟建成5 3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工作重点,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并提出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重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2]。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3]。

2012年6月20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但高标准农田作为新名词新事物,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存在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诸如: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等,这些问题均亟待作以深入探讨和澄清。为此,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1 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界定

对基本概念的严密定义是任何学科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最基本概念,给予其科学界定。

1.1 高标准农田

1.1.1 农用地、耕地和农田。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农用地的范围大于耕地。

(2)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它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3个二级地类。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m2左右,人均耕地0.37 hm2;而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m2,人均耕地0.08 hm2,只占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

(3)农田。目前,对于农田尚未给出准确的定义。就查阅资料来看,农田的定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2种。狭义的农田就是指耕地[7],中国古代有“已耕者为田”之说,因此农田应为经开垦耕种的土地;广义的农田包括各类农耕生产用地,其范畴应介于耕地和农用地之间。农田分布受水分、温度、土壤、地形等因素制约,尤以水分的影响最大,因此农田多分布在降水量比较充沛或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50 mm地区农田较少。我国的农田大部分集中在东南部湿润及半湿润地区,即从大兴安岭起,经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自东北斜贯西南一线的东南部。这些地区受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是我国主要农作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农田分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农田可分为梯田、坝地、平坝田、冲田、圩田、条田、水田、水浇地、旱地和台地等多种类型。

1.1.2 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最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8]。

(2)一般农田。是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可以用作建设和其他用地,被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包括:坡度大于25°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等。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大约为1.2亿hm2,基本农田约为1.13亿hm2左右,其他逾666.67万hm2为一般耕地;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约占其耕地的95%左右。

1.1.3 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除了与各省市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其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有关。鉴于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的高产性要求,高标准农田均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1.2.1 中低产田改造。我国耕地中有78.5%的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面积占37.3%,低产田面积占41.2%。在我国传统的土地建设项目中,针对不同土壤的障碍因素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改造中低产田比垦荒投入省、用工省、见效快,改造好了能长期见效益。改造中低产田的手段主要为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1.2.2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9]。

土地整治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土地整治的目标更加多元化;在内容上,已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区域综合型特点更加鲜明;在外延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2]。

1.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限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主要问题是氮磷肥力不足,随着多年来化肥投入量和作物产量的持续增长,土壤氮磷养分供应状况已有较大改进,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目前靠增加化肥投入量的产量增长已近极限,随之产生的“低、费、污”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新一轮核心问题。可见,为继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仅靠增加农用化学品和能源投入量的模式是死路一条,只有提高耕地基础地力、藏粮于土,才是建立我国未来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保障的必然选择[2]。为解决这种现实困境与潜在隐忧,我国适时提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提出原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的总趋势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一浪高过一浪,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盲目攀比,置资源环境问题于不顾;土地产权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经济机制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违法供地,引起部分行业和地区发展失控。另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也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从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一种“双挤”局面。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缓解人地矛盾的最合理途径就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土地整治,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流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压力,支持城镇化进程。因此国家适时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土地整治的一种。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等方法,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如前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应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严峻挑战,提出的高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前期中低产田改造和传统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其升华和提升,是土地整治工程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新时期着力打造的亮点。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界定

随着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开展,需要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界定合乎规律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求能客观地反映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实践,二是要求能准确地指出新时期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

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目前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理解不一,不少实际建设内容仅显露于表象,有的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平整也被冠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实际土地质量根本未得到改观。因此,高标准农田的科学内涵必须予以明确。现从以下5个方面界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2.1.1 动态发展过程与系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与一定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的高标准农田可以这样理解: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科学规划所建设的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高产高效,并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良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科学完备的农田基础设施加先进的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为依托的复杂系统工程[10]。

2.1.2 核心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耕地地力提高和土壤综合质量提升,有别于以往单纯以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目前我国耕地质量问题严重: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三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地区有40%耕地严重退化。因此,提升耕地综合质量,提高农用地等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目标。

2.1.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1.4 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在于高标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其科技领先,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一流平台。这种创新体现在多方面:以理念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彩色;以管理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量;以技术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效益;以主体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添活力;以考评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保险。

2.1.5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绿化防护、土壤监测等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适宜机械耕作,便于集约经营,可有效抗御旱涝灾害,确保旱涝保收;二是农田土壤的肥力状况符合农业高产稳产的要求,支持有机肥积造,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保证土质肥沃,避免土壤沙化、土地盐碱化和耕地退化;三是具备节能高效特征,生产成本和灌溉水用量等明显下降,不因提高复种指数而降低土地产出率,不因常年连续耕种而出现年度间的产量大幅波动;四是要能够防御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田园风光秀美,与自然和谐;五是对农田废弃物、排放物和土壤肥力状况等实现跟踪监测,监控治理效果,提高耕地及水资源使用效率。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界定思想

科学的建设标准,是保证高标准农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的关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对不同类型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使“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1 高标准农田界定标准的复杂性。从概念上讲,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这种高等级究竟是几等地,由于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的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制订的,而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统一用这个标准来建设高标准农田并不完全适合,必须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反映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例如,目前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另外,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2.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指导思想。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具有完善的排灌系统、肥沃的土壤条件、优良的生态环境、便捷的田间道路、适度的农田规模、较高的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科学布局、典型示范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界定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过土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至少应比整治前至少提升1个质量等别(等别划分据《TD/T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一般来讲,农田每提升1个等级,平均增产粮食1 500~2 250 kg/hm2,生产水平低的农田,增产潜力更大。另外,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高标准农田的农产品产出率和效益率必须高与当地平均水平的40%~50%才属合理。

可通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里的元素进行检测和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耕地质量等级和生态地球化学背景等。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该界定标准虽具可操作性,但过于笼统,具体的质量等级界定应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根据不同省、市、地区土壤特征、农用地类型等分别制定细则,并出台相应的地方行业标准。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外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保证土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其外延宽泛,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等层面上,论述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外延。

2.3.1 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论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形成的是由水利、土壤、作物、耕作、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小气候等多种因素组成的有综合功能的生态复合系统。该系统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充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3.2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用高标准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高标准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高标准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高标准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高标准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3.3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保证宏观上的有效调控、微观上的协调运作;并需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很多,相应的科研和设计部门要全面理解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内外相关标准;施工人员也必须不断“充电”、更新知识,才能担负起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开发任务;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2.3.4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开展有差别化的整治活动。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

2.3.5 高标准农田是需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工程效益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设项目。以前的土地整治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将土地和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管护主体后,整个工程就基本结束了,之后少有问津,这无疑使发挥资金投放效益和工程效益大打折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要全面加强工程后期管护:严格界定不同工程的管护主体,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使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合一,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重新审视当前管护经费全部由乡镇、村来承担的局面,考虑将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跟踪工程管护实效,加强工程管护监管。

3 结语

高标准农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和新生事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及其建设问题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深入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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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3-9.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篇(7)

(1)各地区社会、经济和气候条件及灌溉排水现状不同,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诠释也不同。灌重于排和排重于灌的地区、经济发达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预期和内涵理解就存在明显差异。比如,有的地方提出应是“高产稳产、旱涝保收”;有的认为是“灌溉有保障、排水有出路、旱涝保收、节水高效”;也有的把高标准农田水利归纳为三部分组成,即“高标准的水源工程、完整的灌排体系、高标准的管理体制与机制”等等。正是由于这些认识上的差异和地区实际条件的差别,使各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评价指标的建设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执行部门和监管部门在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定时,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可依。

(2)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标准。文献查阅发现,各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很高,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各地在规划设计、投资强度上,标准不一,参差不齐;上级组织和监管部门在验收和评定工程建设是否达到高标准时,评价指标选什么,各地区的指标值该如何取,没有统一的依据可参考;地方建设管理部门在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高标准设计时,不知道哪些指标该高,该高多少。因此,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不规范,影响后续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3)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多数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建设资金缺乏统筹协调,二是建设区域缺乏整体布局。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渠道较多,各部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大多是分别规划、分别招标,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不少项目盲目规划、盲目实施,造成资金实际使用效果较差,难以形成合力。

1.2成功做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功做法是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对规划区域基本采用先丈量收回土地,然后重新规划布局,施工完成后再丈量有效耕地面积并分配到相关用户,使得工程所占土地做到了共同分担,避免因局部利益受损而造成建设工作受阻的问题。针对施工质量监管难的问题,河北等省大力推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加大受益群众的监督力度。

2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对策

2.1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内涵及建设标准

水利部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的直接对口和主管部门,对全国各地的农田水利基本情况掌握最全,为了促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又好又快发展,有必要在广泛听取地方管理者和水利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其他部门和各地有关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标准,制定相应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技术规范或建设指南,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概念和内涵进行统一规定。同时,基于大家认同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定性目标,提出一套统一的量化指标,并依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相应指标的建设标准值。

2.2进一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与资金的整合机制

建议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各方认可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县级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与资金整合办法,建立部门协商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切实推进各部门的水利建设资金整合,解决临时性拼盘式整合的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篇(8)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对于选定的建设区域,需考虑农田水利工程与其他相应的农田、路、林及电力设施的配套问题,需兼顾相关部门规划,统筹安排,规模整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的选取适合当地实际条件和实际需要的灌排技术和设备。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的原则。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既要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化建设,也必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兼顾生态环境良性可持续发展。坚持农田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的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高质量的完成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后,需要完备的运行管护机制来保证工程可持续的发挥效益。

2、工程建设标准

2.1输配水工程

1)渠道输配水工程

选用灌溉保证率,渠道水利用系数,渠道设计使用年限,渠道建筑物配套率,渠道衬砌率,田间渠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渠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不同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等条件不同,灌溉设计保证率也不同。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斗渠和农渠各级渠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0;其中,支渠不宜低于0.95、斗渠不宜低于0.95,农渠不低于0.90。衬砌渠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渠道建筑物设计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对于斗门、农门、涵洞(管)、量水堰等固定设施,宜采用工厂化生产或现场预制的装配式结构,渠道建筑物配套率不宜低于95%。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100%,农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75%。渠道亩均长度与地面灌水质量(节水要求)、田块规格、机械作业要求密切相关,平原区农渠亩均渠道长度宜不低于2m,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亩均渠道长度不低于1m;丘陵区可适当增加。

2)管道输配水工程

选用灌溉保证率,管道水利用系数,管道设计使用年限,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配套率,支管间距,单口给水栓的控制面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管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井灌区管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98,渠灌区不宜低于0.95。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使用方便安全,满足运行管理要求,配套率宜到达100%。支管间距不宜超过100m。田间给水栓的布置应符合《农田低压管道输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考虑农户操作方便,给水栓单口灌溉面积不宜低于0.16hm2。田间固定管道的亩均长度宜不低于10m。

2.2排水工程

选用排涝标准,排涝模数,排水沟建筑物配套率,明沟间距,明沟深度,明沟亩均长度,管道亩均长度(暗管排水情况) 等指标对高标准农田排水工程进行评价。

排涝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设计暴雨重现期为5 a~10a,建议易涝区为10a,非易涝区为5a。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应达到:旱作区1d~3d暴雨1d~3d排除;稻作区1d~3d暴雨3d~5d排至耐淹水深。旱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8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4m;旱作物耐渍深度不宜低于0.3m,耐渍时间不大于4d。排涝模数与设计暴雨历时,强度和频率、排涝面积、排水区形状、地面坡度、植被条件和农作物组成、土壤性质、地下水埋深、河网和湖泊的调蓄能力、排水沟网分布情况和排水沟底比降等因素有关,不同地区高标准排水工程的排涝模式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排水沟上必需的桥、涵、闸等建筑物应该配备完善,配套率不宜低于95%。明沟间距和明沟亩均长度与田间布局密切相关, 需考虑与渠道、路和田块的布局相协调。明沟间距平原区一般为30m~40m,山丘区一般为50m;明沟亩均长度不少于6m。明沟深度需考虑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可参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平原区一般为1.2m;山丘区一般为1.0m。暗管排水系统的管道埋深、间距以及亩均长度等设计标准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亩均管道长度不小于80m。

2.3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1)喷灌工程

选用喷灌设计保证率,喷灌均匀系数,喷洒水利用系数等指标对喷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同时,对于管道式喷灌还需要选用固定管道亩均长度;对于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还需要选用单位功率的机组控制面积;对于大型喷灌机还需要选用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等指标。

喷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喷灌均匀系数与风速、管网的设计和喷头的布局等都有关,不宜低于0.8。喷洒水利用系数与气候条件和作物等密切相关,对于风速小的地区不宜低于0.9,对于风速稍大的地区不宜低于0.8。管道式喷灌工程的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3m。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的单位功率机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6.67hm2。大型喷灌机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13.34hm2。

2)微灌工程

选用微灌设计保证率,微灌均匀系数,微灌水利用系数,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微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

微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滴灌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微喷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5。滴灌工程的灌溉水利系数不宜低于0.9;微喷工程的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5。微灌工程的田间干、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6m。

3、管理措施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要可持续发挥工程效益,除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外,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管护机制。坚决杜绝重建设、轻管理,工程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工程有人建,无人管,损坏后无人修的现象。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技术与水平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短缺,在经济发达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实施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工程运行管理自动化。坚决杜绝样板工程,在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达不到信息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地区,不建议盲目开展信息化建设。

4、结语

这一成果有助于规范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和评价依据,推动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提高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为将来进一步制定有关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业或国家标准提供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赵琦,陈曙光,叶新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做法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18-21.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篇(9)

1当前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必要性分析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是保障农村人畜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农田“旱有灌、涝有排”、实现旱涝保收的基础性水利工程,也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农村社会稳定的“民生工程”,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设施,因此,科学合理地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设计十分必要。在我国现有的农田水利工程中,由于大部分修建时间早,现多数设施老化破损、配套不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十一五”以来,我国小型农田水利掀起了新一轮建设计高潮。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农田水利参建部门多,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加之各部门的侧重点不同,导致很大一部分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不科学合理,再由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单项工程规模微小,施工技术力量较薄弱,工程质量难于保证,这是我国小型水利工程目前最应该解决的难题。在设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时,要根据水利工程的发展趋势合理规划,选择最优设计。

1.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目前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情况,我们可以分析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第一:技术标准体系不全。目前我国现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体系中,专门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欠缺,可供参考的技术资料也很少。我国目前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多数是依靠设计师的经验,加大了水利工程设计的不合理性。

第二:工程建设的参建部门多,建设目标侧重点不同。国家为了加大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力度,拓展投资渠道,组织政府多部门共同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形成了政府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目前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政府部门主要有水利、农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建设目标的侧重面不同,技术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积累不同,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自然规律把握、技术要点的理解也有差别,导致同一区域的不同部门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标准差别大,技术标准过高或过低。技术标准过高,将大量资金堆积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既浪费资金,也影响项目建设成效,反之,标准过低,达不到项目使用功效。

第三,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点多面广,单项工程规模小而数量庞大,现阶段不可能像大中型水利工程一样,全部交给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具有一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去承担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大多微小项目只能由基层技术人员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由于基层人员的技术力量薄弱,无法保证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水平和质量。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注意事项

2.1选择合适的项目区和确定主要的建设内容

按照相关县市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选择项目区。为了实现最大的效益,就需要保证足够的规模,所以应该尽量让建成的农田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力争做到治理一片,成效一片;还应该与当地其它的相关水利规划及其它发展规划项目相衔接,比如农业部门、国土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等项目的衔接。在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前期,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宣传力度,定时开展讲座,聘请专家为农民讲解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意义以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号召农民积极参与到施工建设中,减轻了施工团队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2.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应考虑的因素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有土地整治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山坪塘整治、蓄水池、小型提灌站等,一个项目区涉及的内容较多,因此,在规划设计时应考虑的因素也较多,主要有:一、应充分考虑项目区的实际地形、地貌、水文水情、已建水利设施等,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目标,确定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二、各部门应互相协商,严禁重复建设;三、充分论证水量平衡关系、供需平衡关系、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并征求当地居民、政府等的意见,确定最优的工程布局和设计方案;四、应充分考虑农业生态问题,在解决农田灌溉、排水、降渍和防洪的同时,不能破坏生态环境;五、充分利用已建水利设施,完善配套设施,尽量降低工程投资。

2.3工程布置与设计的要点

2.3.1土地平整工程:在土地平整工程设计中,需要仔细地探讨水利工程建设区的地形、地势特点、农田耕作条件,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土地平整工作,严禁“小丘拼大丘”,不要使整治后田块的犁底层高程差距大,影响耕作,表层沃土被贫瘠土壤置换,降低土壤肥力,影响作物产量。开展土地平整工作一般以隔田为一个工作单元,根据农田灌溉的技术要求、农田排水工程的要求等来确定隔田的大小,平整土地的单元隔田的形状一般是长方形或者是直角梯形。隔田的厚度和长度是不确定的,根据不同的地形做具体的调整。例如,在平原地区进行土地平整,隔田的宽度一般控制在20米到40米之间,长度控制在60米到120米之间。

2.3.2灌溉和排水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需要考虑农田灌溉的方式,灌溉保证率等,以此来确定灌排的技术标准、灌排渠道的断面尺寸。如果小型农田的灌溉方式是自流灌溉,在规划设计时应充分利用农田上游附近的河流、溪流、水库、山坪塘、蓄水池、渠道等,尽量减小提灌,上游若没有已建水利设施时,才考虑提灌。在设计水利工程的分水闸门时,为了保证设计方案科学合理,需要考虑闸门控制的灌溉的面积,也要考虑沟渠的排渍功能。

在设计田间渠道水面线的时候,应该保证水能够顺畅的进入田间,并且还应该将田间水层深度的要求纳入考虑的范围。要按照等于或大于10厘米的标准来确定渠道设计水面线的进田水深,这样就需要选择出合理的灌溉区域参考点的田面高程。设计的关键就在于选取参考点,因为参考点的高程以及渠系沿程水头的损失以及通过建筑物水头的损失决定着各级渠道的设计水位。

2.3.3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路根据其使用功能和特点分为田间道和生产路两部分,田间道有一级和二级之分。一级田间道是沟通农田和村庄的道路,二级田间道是沟通一级田间道和生产路的道路,生产路是指沟通两条田间道的线路。在设置田间道度时,需要合理考虑灌溉渠已有的道路和灌溉、排水沟渠之后进行合理设计。设置一级田间道不仅要满通运输要求也要符合国家建设新农村的标准,设置二级田间道只需考虑农业生产使用机械这个因素即可。

3结论

总而言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且系统的工作,想要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就必须积极应用先进的技术方案,不断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设计与建设整体水平,可从根本上有效推动我国农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篇(10)

规划落地。制订2016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实施意见,督导14个县制定本地《规划》和5年任务清单,打造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培育发展5至8个标志性典型。

督导落实。组织14个重点县与省政府签订2016年率先工作责任状,制定下发《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督查指导工作方案》《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14个县(市、区)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建设高标准农田。将33亿元涉农资金集中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省项目开工建设面积64.57万亩,已下达项目资金约20.58亿元。

一言以蔽之,总体上项目建设进展良好,主体工程大部分完工。

“从全国看,吉林处于实F农业现代化的第一方队,要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争当农业现代化排头兵。”一年前,在我省考察时提出了殷切期望。

2016年春,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提出的“建设三大体系”指示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工作。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使命是光荣的,同时,压力也是巨大的。特别是白山松水间这片“疲惫”的黑土地,更是难堪重任――

农田灌排基础设施薄弱。全省8个大型灌区有40%的工程不配套或老化破损。125个万亩以上中型灌区有近80%的建设任务无法完成。6处大型泵站无法全部完成更新改造建设任务。全省54片重点涝区,通过验收达到10年一遇治涝标准的只有1片。中西部旱区仅有23.1万眼机电井和部分喷滴灌设备。我省仅有1161万亩旱田耕地具备作物生育期全程灌溉能力,占旱田耕地面积的15.9%,旱区农业仍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

黑土地退化现象比较严重。一是黑土层变薄。据监测资料表明,我省黑土区每年流失表层土壤平均为0.3~0.7厘米。二是土壤养分失衡,有机质数量和质量下降。三是土壤生物学特征退化。土壤微生物的总量减少,原有土壤的微生态系统平衡被打破,土壤持续供肥能力下降,作物病害发生频率提高。四是黑土生产功能退化。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环境变坏,土壤对养分的转化和调控能力下降;土壤结构和土体构型的恶化,对水分的贮藏和调节能力降低,加重了干旱的危害。五是西部风沙、盐碱、渍涝等中低产田仍有3500万亩,数量大,单产低,严重制约粮食产量的进一步提高。

农田配套设施不完备。田间道路不配套,机耕道“窄、差、无”、农机“下地难”问题突出。部分现有机耕道建设设计不规范、标准不高、养护跟不上、损毁严重,难以满足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农机作业的需要。全省1/3以上农田机耕道需修缮或重建。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滞后,农田灌溉排涝成本高、效率低。农田防护林网体系仍不完善,存在树种单一、林网残缺、结构简单等问题,整体防护效能不高。

资金渠道分散且建设标准不统一。长期以来,我省农田建设由各部门分别编制规划,分头组织实施,缺乏统一的指导性规划和规范的建设标准,造成项目安排衔接困难,建设标准参差不齐,难以统一考核评价。同时,由于建设资金渠道分散,形不成合力,造成许多项目建设标准偏低,多数农田建设项目难以同步实施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耕作节水技术等措施,工程建设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工程管护长效机制未建立。农田建设中“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清晰,耕地质量监测和管理手段薄弱,建后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管护资金不落实等问题突出。有的项目竣工移交后设备和设施损毁,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有的项目建成后没有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对已建成农田的用途和效益统计监测工作不到位。

面对诸多问题,怎么办?

出路:在“五个原则”引领下,以“五个集中”的模式,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

走进敦化市沙河沿镇和青沟子乡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虽然工程尚未完工,但路、渠、桥、涵、井配套齐全,实现了“田成方,路相通”。此外,还新建了晒场、库房及物联网信息中心。用项目负责人的话说,就是着力完善水利设施配套,着力加强道路设施建设,着力打造高产稳产农田,着力巩固生态环境建设,同时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工程配套。而这正是他们认真实施省里确定的“五个原则”取得的结果。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确定之后,如何提高黑土地的承载能力,是实现既定目标的关键。副省长隋忠诚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精心调研、反复探讨,针对我省农田建设的现状,总结多年来农田建设的经验教训,最终确定了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五个原则”。

――突出率先,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以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实行“五个集中”原则,即向长春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向水田(旱改水)集中、向土地流转连片地块集中、部门资金向同一区域集中、“十三五”规划资金向前两年集中。

――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相适应。坚持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政府主导,广泛参与。调动和发挥地方县市政府项目建设积极性,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参与;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县市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类项目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虽然秋实的美景已随风远去,但永吉万昌现代农业先导区那1万亩规模化高标准水田仍然展现在我们面前。据介绍,这里的水稻生产实现了全程机械化、信息化。坐在信息中心,就可以全程、全方位地掌控水稻的生L情况、土壤的温度、湿度等。如果不是统筹整合了方方面面的农业资金,建设这样先进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简直不敢想象。

过去多头投入造成资金分散、配套困难、管理缺失,结果事倍功半。在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必须出新招,那就是引导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和规模投入,做到“多条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合落实中,主要体现在“五个集中”上――

向长春市各县(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2016年,省发改委千亿斤粮食工程计划投资10亿元,投入14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6.22亿元,占总投资的62%;省国土厅土地整治项目计划投资20亿元,投入14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9.30亿元,占总投资的46.5%;省农发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投入14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9.22亿元,占总投资的76.7%;省水利厅投入农业水利建设资金10.15亿元,投入14个县资金4.87亿元(不含灌区改造),占总投资的48%。

向水田(旱改水)集中。经过项目整合协调,2016年14个县市集中建设水田96.55万亩,集中打造6大片区,占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的55%。一是榆树市东北部、南部以及黑林镇、保寿镇、新立镇、环城乡的3个高标准水田示范区共30万亩。二是永吉县万昌先导区高标准水田示范区12万亩。三是前郭县高标准水田示范区,主要集中在红旗农场、红光农场高标准水田片区8万亩。四是德惠市岔路口镇、朝阳乡高标准水田片区10万亩。五是梅河口市高标准水田示范区,主要集中在红梅镇、中和镇高标准水田区7.48万亩。六是九台市高标准水田示范区,集中在其塔木镇和上河湾镇水田大方,建设面积6.6万亩。

向集中连片耕地集中。这次高标准农田项目集中整合落实到集中连片地块,最小的片区不低于1万亩(667公顷),大的片区在10万亩以上,低于万亩的项目不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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