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社会学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4 15:06:38

旅游社会学论文

旅游社会学论文篇(1)

[作者]李伟,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教授。昆明,650092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4-0072-008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一直是时髦的学术词汇。在文化学的视野里,共时态的“全球化”事实上构成了一个由多维文化组合而成的特殊文化景观。在全球化的推波助澜下,旅游作为文明人类的一种生活方式,在世界各个角落蔓延开来,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文化现象。当人们开始广泛购买由旅游过程所带来的人生体验时,就表明社会已从实用性的物质消费时代转向了享受性的精神消费时代,现代与后现代文化对社会行为的影响可见一斑。作为一种被深度认可的社会现象,“旅游”具有全球共性化的发生动因、发展规律以及衍生问题,从而为旅游人类学的跨文化研究提供了融会贯通的语境前提。

一、旅游人类学的建构

旅游人类学自诞生之日起,就以指导弱势文化地区的旅游发展为己任。因此,运用“文化”工具,追索旅游现象的本质(包括旅游影响的文化本质)就成为研究者的目标。西方学者为此所做的大量研究及其理论成果,为中国学者提供了思想指引,奠定了理论基础,所产生的巨大学术贡献是不言而喻的,但要达到指导旅游地发展的目的,仅仅依靠“解释”或“认知”依然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求旅游人类学的学科属性要从“人类学性质”转向“交叉学科性质”,在此思想指导下,旅游人类学的理论框架需要予以重新考虑。

(一)研究范畴

旅游行为是人的行为,个体行为的加合成一种社会性的常态,成为社会现象;而人类学的研究宗旨则是以文化理论为利器,破解繁杂的社会表象,揭示其文化内涵,进而发现人类社会的演替规律。所以旅游人类学研究也应以“人”为主线,探索旅游现象的文化内涵、发现旅游的文化影响并揭示这种影响产生的社会推动作用为其研究的主要范畴:

1、旅游现象中的“人”

根据社会角色理论,在一次完整的旅游活动中,各种人群按照参与行为的不同功能进行角色分类。即旅游者、旅游服务者和旅游“管理者”。

旅游者是一次旅游活动中的行为主体,是旅游行为的具体实践者,在其行为过程中,牵引出了其他角色行为;旅游服务者是旅游活动能够实现的具体保障者,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直接参与旅游保障行为的各种从业人员,为完成行为主体的活动而提供各种功能;二是并不直接参与旅游服务的当地社区,其具有两个方面的保障作用,一方面提供了旅游景观背景,另一方面提供了环境保障。旅游“管理者”并不为一次旅游活动提供具体的服务,但却从整体上监控旅游现象的产生、规模与节奏,协调旅游行为者之间的关系,维护旅游交易行为秩序等。在社会发育较为成熟的区域,旅游“管理者”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面目出现,而在社会发育程度不高的区域,旅游“管理者”的功能通常由政府或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

根据经济学中的供需理论,一次完整旅游活动的各种人群可依照交易行为中的状态进行分类:即消费者、供给者和“保障”者。

消费者即旅游需求者,也就是旅游者。在旅游研究中,往往依据旅游消费行为的特殊性揭示旅游者的文化内涵。供给者即旅游相关行业经营者,也就是在旅游活动中提供各种服务的职业性人员。在旅游交易中的各种职业行为特征,是旅游从业人员共性文化的外在表现。“保障”者主要是指旅游地社区,它所提供的社会保障是旅游活动完成的基础。而旅游行为的后果在保障者行为中得到不同体现,或增强了保障功能,或削弱了保障功能。这事实上就是指旅游的“双刃剑”效应,或区域旅游发展中自我制约的文化内涵。

2、旅游人类学研究的“着眼点”

如果认定旅游是一种“异地性”的特殊消费行为,那么“异地性”特征就成为研究的基点,这往往造成了旅游研究中的困惑。如宗晓莲所介绍(宗晓莲,2001),西方学者从三个切入点对旅游进行研究,即旅游目的地社会、游客和客源地,这显然是在早期“旅游系统”的基础上所做的形象性分解,并按“异地性”的理念,划分出“客源地”和“目的地”,从而进行两地的文化对比。理论上客源地可以是任何人类聚居地,那么,在旅游人类学中的“客源地”的所指是什么?是否泛指城市或现代社会?若果真如此,那么“旅游人类学”就可以转化为“城市人类学”或其他人类学了。需要说明的是,世界上任何地方也都可以成为旅游目的地,但按照目前旅游发展的实际及旅游研究中约定俗成的观点,旅游目的地是指那些社会认可度较高,现实旅游流较大的地域。因此,“异地”理念所造成的研究困惑表明旅游人类学需要新的研究“着眼点”。

如果一个人从A地去B地旅游,那么其旅游的特殊消费行为、及其完成这种行为的各种“保障”事实上只发生在B地。因为旅途中(即A地到B地)的各种消费行为是消费者与社会公共服务的交易行为,其性质与非旅游者并无差异。由此可见,旅游中的各种经济现象及文化现象均表现在B地。因此,旅游地(或称旅游目的地)是旅游人类学研究的具体“着眼点”,对旅游地区域内所表现的各类人群行为的文化解释与探究,也就成为旅游人类学的具体研究范畴。

(二)研究立场

旅游是现时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社会层面的分析与研究必然纳入到旅游学者的视野。但泛化意义上的社会研究囊括了所有人文社会学科,由此导致了旅游研究中百花齐放的缤纷“场面”。故而旅游研究中的学科“交叉性”成为大多数学者的共识。

从历史的角度看,旅游现象是文明进步、社会发展的时代性成果,其产生及演化具有跨地域、跨民族的共通性动因。因此,社会学、人类学似乎对旅游现象的本质、旅游的发展规律,以及旅游的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研究更具有契合性。尽管社会学、人类学研究视角具有差异,但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二者逐渐融合共通。均从注重宏观层次的社会、文化演变,转向个体的、心理的、主观层次的、微观层次的研究。虽然社会学强调社会行为、社会关系及社会结构的研究,人类学强调文化符号解码、文化体系及其文化特征的探讨,但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社会行为、关系及其结构的产生离不开文化背景的分析,并且文化体系及其特征也因不同的社会关系和结构而显现其差异性。

社会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社会的表征,研究对象本身的交叉性,导致社会学、人类学在研究范围、研究对象、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和研究层次上存在着天然联系,而且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二者的交叉融合趋势会越来越明显。

我国人类学一开始就与社会学紧密结合在一起。老一辈人类学家如林耀华、吴文藻、费孝通等都具有深厚的社会学背景,恰恰是人类学与社会学交叉融合才使他们对中国人类学和社会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出现了《江村经济》、《金翼》、《凉山彝家》等经典之作。特别是费孝通先生毕生致力于研究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他的小城镇研究、社区比较、协调发展等成果为中国的建设提供了有利的理论依据,正是因为费老将人类学和社会学交叉结合,其研究才能够卓有成效。这种研究理念与范式为我国旅游人类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并成为旅游人类学实际研究中所依托的立场。

由以上分析可见,人类学介入旅游研究,事实上是介入到当今社会的一种特定“社会事实”的研究。旅游人类学的建立,是因为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天然联系而产生,是人类学自身学科性质使然,也是时代、社会、旅游发展的客观要求,而所谓“旅游者与人类学者的田野调查具有行为过程和表现的相似性”,并不能成为人类学介入旅游研究的真正理由。

因此,旅游人类学应以文化理论为工具,以旅游现象中的各类人群为主线,以社会学理论、方法为借鉴,立足于当今时代的社会现象(旅游)研究,探讨旅游现象中各类人群的行为、关系和区域旅游运行机制的文化内涵,揭示旅游对社会的互动影响规律,为旅游发展及区域社会进步提供理论依据。同时,也没有必要区分旅游人类学和旅游社会学,人为设置本来就较为薄弱的学科藩篱,二者应结合起来共同对现实社会中的旅游现象进行研究。

(三)理论框架

旅游“认知理论”需要解释旅游现象中的两种关系,其一为“人――地关系”,其二为“供――需关系”。所谓“人――地”关系是旅游系统中的基本关系,“人”指的是旅游者,“地”指的是旅游目的地,包括旅游产品及其旅游环境。这是从宏观层面上、粗线条地将旅游现象中的对应双方规定为“主体与客体”(与旅游系统中的三分法相对应)。旅游人类学应被视为“旅游认知理论”的一个分支,客观上要求将其研究对象进一步深化,即以解释旅游现象中的“人――人关系”作为研究基点。这就需要将“地”中有关“人”的要素提取出来,从而能够探讨旅游者、旅游服务者和旅游“管理者”在行为、关系、制度三个不同层面上的人的社会活动的固定化形式,及其文化动因和文化后果。具体地说,旅游人类学就是研究在一次旅游现象中,各类人的一定的行为如何表现一定的关系,一定的关系又如何造成一定的制度,进而研究行为、关系、制度三者背后隐藏的文化内涵,以及旅游与社会的互动功能。

事实上,这种“人――人”关系仍然具有三个层次的内涵。其一,情感内涵。即主、客体的情感的交流;其二,交换内涵。即主、客体的交换行为与关系;其三,制约内涵。即主、客体在行为过程、关系建立中生成的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互相制约的制度模式,以及这种模式反映出的文化内涵。

鉴于以上认识,可概括出旅游人类学的理论框架如下(图1):

二、旅游人类学研究的本土化

总结近20年的中国旅游研究,可发现其困境在于多学科交叉后的逻辑线索紊乱与其理论建设参照坐标的匮乏。所以,最好不要急于按照主观的臆想去赋予它一种理论的“科学性”和实践中的“指导性”。实际上,在旅游理论范式与观念结构的合理性和逻辑性还没有厘清之前,过于强烈的“科学理论情结”是要不得的。很多貌似科学的旅游研究成果要么是以偏概全的结论,要么是“话语霸权”的结果,譬如南开大学的余书炜对旅游研究的质疑就很令人深思。另外,很多以“科学决策依据”面目出现的研究成果,其在实践中是否具有指导意义?有多大?都值得反思。事实上,在真正认识、理解、把握某种自然或人文现象并建立一门科学的理论之前,“理性思维逻辑”都要比那种看似“科学”的“研究结论”更真实有用。因此,旅游研究的科学性辨识,要以某种理论作为参照,通过“批评式”的讨论,才能具备对旅游现象的客观理解与把握能力。上世纪90年代后期所引进的“旅游人类学”思想,可以对国内前期的旅游研究做出审视,从更为宏观的文化层面承担“批评”任务;而人类学研究中的弱势群体立场及非功利性传统,也使旅游人类学具有“公正性批评”的职能。可见,以“旅游人类学”作为旅游理论建设的“参照系”,可以促使各学科的旅游研究更加深入与合理。

(一)旅游研究批评的必然性

旅游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其研究的多学科的介入理所当然,但正缘于此,不同学科立场的研究成果,一旦纳入“旅游学”整体框架,就显现出其概念的分歧与理论逻辑的混乱,譬如对于旅游概念的认识就莫衷一是:地理学立场重视其人的空间位移;经济学立场强调人的消费及其后果;管理学立场关注人的数量统计;文化学立场则看重人的行为意愿等,皆因学科立场不同而出现对同一现象的不同认识。犹如盲人摸象,导致了后续研究中一系列概念的随意性及“旅游学的结构散乱、功能低下”,由此也使旅游研究陷入“奢尚空谈、不务实际的学术风气,影响着旅游学科的建设和发展”的境地。

“概念”作为科学的研究范畴规定了我们的想象和思想资源,也规定了我们的思维模式。当一门学科的概念严谨并发挥强有力的学术统一功能时,概念在学科研究整体中的存在就是结构性的实体存在。而目前旅游研究中几乎所有概念都因不严谨而不具备学术的统一功能。旅游研究中概念的基点在于“旅游”,或许由于旅游本身就是一种生活状态,其概念定义和理论研究也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一目了然、无须证实、无须论证、无须解释的常识性的知识形态,因此对“旅游”的不同专业背景的理解,必然导致旅游研究领域出现“大杂烩式”的混乱局面。

此外,“旅游资源”作为我国学者旅游研究中的常用概念,在新近出版的《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中就列举出了郭来喜、陈传康、周进步、保继刚、Houoway J C、及国家旅游局等多种定义。而在不同版本的《旅游学概论》、《旅游资源学》、《旅游经济学》、《旅游管理学》、《旅游规划》等教材及一些论著中,其定义不下几十种,显示出作者不同的学科立场。这一概念的始作俑者具有地理学专业背景,其定义强调“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自然存在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直接用于旅游目的的人工创造物”。后续不同学科的研究者根据自身主观理解对“自然存在”、“历史文化遗产”、“人工创造物”等用词进行了替换。“旅游资源”这一概念对旅游研究影响很大,并延伸出一系列的学科及理论,如“,旅游资源学”、“旅游经济学”、“旅游开发与规划”等等;以及所谓“旅游资源调查”、“旅游资源评价”理论等。该类定义的关键词在于“吸引力”,这是一个极端模糊的、大众性语言的限定词汇,无法用学术标准予以衡量。事实上,任何存在(无论实体还是精神)都无法运用科学手段判定其是否具有“旅游吸引力”,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学科及理论研究的科学

性,或称客观性难道不令人质疑?与此相类似的概念在旅游研究中比比皆是,如旅游市场、旅游产品、旅游开发等“核心概念”,以及其延伸性的概念如生态旅游、体验旅游、休闲旅游等。这样,似是而非的概念群,加之研究者不同专业立场的理解,导致了旅游研究的无边界性、无逻辑性、无统一性特征(当然,也可美名其曰为跨学科、多维度、多层面特征),进而导致旅游学研究不能真正深入到旅游现象的本质层面上进行剖析,并提出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来。

巴特勒的“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可谓旅游学中“较为成熟的理论”,在我国旅游研究中得到广泛运用和推崇,但我们显然忽略了中西旅游产生的背景与旅游发展道路的不同,使这一“理论”的中国式分析令人啼笑皆非。西方国家旅游属“自发性”旅游,多数旅游地是在“需求者”的推动下产生并发展,因此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规律;中国旅游的“政府主导性”,使多数旅游地是在“供给者”的建设中产生,加之我国旅游层次的时代特征,使旅游地的“生命周期”受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并不存在所谓的“巴特勒规律”。因此,生硬套用所谓理论模式,并不适用于中国的旅游发展现实。

从旅游经济角度看,旅游因其经济作用而最早被经济学界关注,从而形成了整个旅游学界的研究偏向,使得主要的研究思路和方法都更接近产业经济学。然而,旅游业是否是一个产业?已故美国学者托马斯・戴维森(Thomas Davidson)认为,旅游业不是一个产业,而是一个产业组合,因为旅游需求方实际创造的价值与所谓的旅游产业(旅游供给方)可观察计算到的产值间存在明显的不对称现象。旅游的经济现象是旅游者所有的支出产生的效应,而不仅仅是某一部门的收入效应,即旅游的经济现象是“支出推动型”,而非“收入推动型”。因此,将旅游定义为产业是不正确的,是有悖于旅游的真实情况的。旅游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它既是推动经济进步的发动机,同时又是一种社会力量。这就对传统的旅游学理论提出了挑战。

这里没有否定一切旅游研究成果的意图,只是欲通过以上分析,表明不同学科背景下所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需要在更高层面上予以审视和批评,才能整合各种专业背景下的研究成果,使之能够形成旅游学整体框架下的有效成分,有机组合形成一个更加符合旅游实际的学科门类。我们需要对20年来中国旅游研究做出深刻反思,并需要一门学科以对抗“传统的旅游理论”,从而为新的建构奠定基础。

本学科内的学术批评与反思很难超出其范畴而在根本上实现理论突破,反而会演化成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复制。因此,“旅游研究批评”的外延要大于经济学、地理学及管理学对旅游研究的想象,要有一门学科能够通过回溯“研究历史”以争取到合法化的批评地位,“历史”是在某种文化背景下所讲述的历史,也就是旅游研究自身演变的文化历史,因而旅游人类学理所当然地充当了这一角色。客观而言,或许旅游人类学本身并没有强大的理论力量,但其批评性立场与职能,却可以监督和制约其他基础性学科对旅游研究的逻辑上的混乱和理论的无效。

(二)作为对抗模式的旅游人类学

特殊时代性背景下,中国旅游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使旅游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也显现出急躁性特征,于是发展的迫切性与旅游研究的急切性相对应,现性即产生出旅游研究的“实用性”目标。全国各类学校旅游专业的兴建要求旅游教学的体系化,导致各类旅游教材纷纷“出笼”,呈现出“乌托邦”式的旅游理论体系。在这种趋势召引下,本为揭示旅游现象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旅游各类研究也不可避免地追随“教学需求”进行着“实用性”的功能转换。在“利益”趋使下,“旅游研究”的现实目标本身就与其理想的研究目标背道而驰。

因此,在数以千计的各类论著中,相互“借鉴”和重复的内容屡见不鲜,各种观点的主观性与随意性不胜枚举。中国的旅游学研究表象上已经“枝繁叶茂”,但是支撑这些枝叶的树干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培育。所谓“重实践、轻理论”已为学界所诟病,急切中拼构而成的“旅游**学”或“**旅游学”等“理论”,不仅远离旅游现象本质,而且误导了青年学者,从而导致学界发出了“旅游理论研究在研究什么?旅游理论学习是要学到什么?”的呐喊。

90年代后期,由于张晓萍等一批学者的引介,西方旅游人类学理论旋即在中国旅游学界流行开来。检索21世纪以来的国内旅游研究论著,大多引用了西方人类学者的理论或观点,如“神圣旅程”、“人生礼仪”、“舞台真实”、“旅游地文化涵化”等。这种不同于以往研究的立场、视角和独特的叙事风格,使旅游人类学一开始就作为一种旅游研究的“对抗模式”存在,解构了原有旅游理论中的概念体系,使旅游研究在宏观上具备了文化理论的坐标,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了“批评”角色、承担了“批评”任务、显示了“批评性”的职能。

旅游人类学借助人类学和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对旅游现象进行分析,并建构了自身理论。从思维模式的角度看,它对旅游研究有两个方面的贡献:

其一,对旅游现象的“本质性”剖析。旅游人类学避开了对旅游现象的表面性描述,如人的空间位移、交易行为及其影响等,而借助“社会表象理论”,利用人类学的经验和知识作为参照物去解释旅游现象,将旅游现象具体化和形象化,出现了所谓“神圣旅程”、“人生礼仪”等认知视野。事实上,这本身也是人类学看待世界的方式,因此其对以往旅游现象研究的启示在于:

1、旅游现象的认识是有关生活的复杂的知识体系,其解释包括研究者的价值观、信仰、态度等要素;

2、认识到旅游现象的内容和过程的重要性;

3、旅游现象的文化内涵能帮助定义旅游事实;

4、旅游行为包括群体与个体间文化的沟通和互动;

5、通过运用暗喻、类比以及与原型的比较,将新的或抽象的概念、事件整合到原有的知识框架体系之中;

6、旅游现象的文化解释能对其行为及其影响研究加以指导;

7、社会现象的解释将社会事实与其发生的文化环境联系起来。

简言之,旅游人类学研究的思维逻辑是:研究者(或文化背景)――社会事实――内容分解――要素关联――文化内涵――影响后果。这种思维模式有利于人们理解旅游现象产生的社会根源、旅游行为特征的文化内涵;有利于人们探讨旅游行为方式的稳定性与动态性;有利于人们对旅游发展的社会后果做出科学预设和响应;也有利于从研究者的立场判断其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一般认为,旅游发展会对旅游地社区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这种假设是研究者的主观判断,在实际调研中社区人们也会受这种判断影响,而将社区一些问题归咎于旅游发展,但事实上,需要考虑各关联要素的文化内涵,使旅游发展与旅游影响实现“对接”,将“干扰因素”与“旅游发展”相剥离,才能得出客观而科学的研究结论。

其二,运用人类学中的“符号理论”对旅游系统进行阐释与理论建构。

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强调,文化是指从历史沿袭下来的体现于象征符号中的意义模式,是由象征符号体系表达的概念体系,人们以此进行沟通,延存和发展他们对生活的知识和态度。

将旅游理解为个体与自然和异文化社会相互沟通的互动过程时,旅游体验就带有鲜明的文化特

征和符号意义,而旅游行为并不是简单的“异文化”间符号传递,而且还是一种具有符号意义的建构行动。旅游主、客体行为在各种具体的旅游环境与过程中构成了独特的文化符号,对这种符号的文化解读,既诠释了旅游系统的文化内涵,也建构了旅游人类学的理论。

西方学界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把符号学思想引入旅游研究,麦坎内尔(《旅游者:休闲阶层新论》1976)、库勒(《旅游符号学》1981)及格雷本(《旅游人类学》1983)等都是旅游符号研究的代表性人物。国内学者杨振之(2006)、谢彦君(2005)、彭兆荣(2004、2005)等也曾对旅游符号理论做出研究。这些研究内容涵盖了旅游吸引物的符号解码、旅游者行为的符号建构、旅游动机、旅游决策与旅游影响等的符号认知等等。

运用符号理论解读旅游者、旅游供给者行为背后的文化内涵,对研究者而言,无论是想象的满足,还是异文化的驯化,都表明了对旅游现象及其影响的深度认识,更贴近旅游的文化本质。因为其思维逻辑是:发现符号――解读符号――揭示其文化内涵――寻求对策。

当旅游人类学以旅游地为基点进行主、客体行为研究,并揭示旅游系统的文化关系时,其立场总是在“现状批评”的模式中表现出“自我反省”的思维状态,在人类学语境中一次次挥起对旅游实践和“传统”旅游理论挑战的长矛,从而形成一种形而上学的对抗模式。马狲炜先生在其“文化符号的建构与解读――关于哈尼族民俗旅游开发的人类学考察”一文中就明确指出了这一点。

旅游研究批评并不意味着旅游研究的终结,批评的目的是为了打破旅游研究的“隔音密室”状态,消除具有垄断性的“话语霸权”或者是已成定论的某种观点,将研究思维本身纳入思维与反思的过程之中。旅游人类学在我国旅游研究早期的缺席使之具有了后期批评的机会,是现代旅游研究进展的必然性需要,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清场作用”。

旅游人类学与我国前期旅游研究所形成的差异与裂隙,虽然具备了一定的批评能力,但其自身发展仍需要一种学科的整合,需要具备自我完善和自省意识,需要与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实现有效结合,消除自身的局限和任何“终极性”的思想。作为一种批评模式和对以往研究的“反思”,旅游人类学是旅游研究中的一面“镜子”,使其他所有学科的旅游研究能够检审自己,从而推动现代旅游研究更加深入并逐渐科学化。

(三)文化研究――向着存在论与人类学的辩证综合

在当今旅游理论研究及旅游实践的场域中,旅游人类学研究的开展与实现,不仅大大地拓展了研究视界,打开了旅游研究与旅游叙述的多元的呈现方式与阐释向度,而且也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建立起广泛的意义关联,同时也找到了人类学话语方式对旅游研究的切入点。这一切极大地改变了其他学科旅游研究与文化场域的生态构成,因此,旅游人类学一出现就引起了旅游学界的广泛兴趣。

目前旅游研究所面临的现状是所谓基础性的学科划分(地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造成了对于真正深层次问题的遮蔽。文化本是旅游的内在动因,也是旅游的存在方式,但当下时髦的不着边际的泛化,使“文化”过分抽象化和概念化了。旅游研究中的文化是一个近似于本体论的虚指,由于旅游人类学“缺席的原因”,因此在以往的旅游研究中,“文化”不是作为原因和定义在起作用,而是作为效果和影响在起作用。

在新近出版的《旅游文化学》最后一章中,专门讨论了旅游文化研究的难题。我们事实上不可能接近那个叫做“旅游文化”的存在,我们不可能先把什么是“旅游文化”界定清楚了再去搞“研究”。

一方面,旅游的文化研究需要超越“旅游文化”本体论的预设来展开。在今天,商业性大众文化正在发挥着一种类似于意识形态的功能,它们与传统意识形态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对人的控制似乎更加直接。在这种背景下,我们的生活中符号与文化、价值与反价值、现实与虚构被大量复制,旅游事实上就是生活的复制形式之一,在旅游中人们达到一种抹平差别的神秘化效果。因此,从需求角度看,旅游的“生活复制”与“消除差别”成为“消费者”的文化主题。

然而,传统的旅游文化研究模式受制于美学的思路与规制,总是从旅游客体对象的角度对单个的“景观”进行审视,倾向于不置可否的说明与描述,或者将其作为旅游审美的例证,形成对旅游文化的单向度解释。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是长期困扰旅游文化研究思维的枷锁,我们总是抽象地、先验地设定一个“旅游文化”研究客体,而真正的“旅游文化”作为一个经验性的研究对象始终被排除在思考之外,研究者的思维也因此处于一种“悬空”状态,无力澄明研究客体。鉴于此,文化研究就需要从“美学”的思维模式中退出来,寻找旅游中的文化经验事实,建立一个全然不同的理论视野。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哲学出发,旅游的文化研究就是以可感知的经验事实为基础,探讨其文化意义与文化关系。如此,旅游的文化研究将从根本上超出美学视野限制,逼近“旅游事实”的真相。

另一方面,旅游文化研究也可依托人类学理论而展开。人类学经百余年的发展已经形成成熟的基础理论,这种理论使旅游文化研究从根本上依托人类学的“整体观”视野,避免重走形而上学的老路,而具备了深沉的经验主义品质与活力。比如,旅游文化研究的范畴除了大众文化之外,还涉及民族、阶层、性别、地域等等领域。按照传统的研究思路,这些领域分属于不同学科,但从人类的视野看,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学的文化表达范畴,并且人类学的话语构成与表现方式也为旅游文化研究提供了样板,而人类学在文化研究中的“经验逻辑”,也会使旅游的文化认知更加全面。

旅游社会学论文篇(2)

[作者]赵红梅,厦门大学人类与民族学系2005级在读博士生。厦门,361005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8)01-0030-009

一、旅游人类学的研究目标

英语世界的社会学学者做旅游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但似乎还尚未有学者坦然地将旅游研究视为正经八百的学问。原因不言而喻,旅游固然与审美、求知、猎奇、遁世、逃逸等高尚超脱之行为紧密联系,但其还以刻意迎合低级趣味(譬如、色情等)的恶劣形象,而被多数学者斥之为肤浅、庸俗与虚假,学者们亦因此不愿正视之。如今,学术冷落旅游现象的时代已然过去,在旅游社会科学中,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科学、休闲学、历史学、地理学、生态学、经济学以及营销管理学,都对旅游做出了积极的学科回应。人类学首次界入旅游是在1963年,而正式的旅游人类学研究则是以1977年瓦伦・史密斯(Valene Smith)的《东道主与游客》(Hosts and Guests)一书为标志。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对旅游的研究,完全是从其他研究中开出的偶然之花,但不管怎样,这朵花确实符合人类学的研究旨趣。

从研究内容上看,40多年来,旅游人类学的研究内容集中在两方面,即旅游对目的地社会的影响与旅游对旅游者的影响。具体可细化为:一、旅游影响研究,即旅游目的地社会的文化接触与文化变迁。这方面研究者甚众,主要关注主、客互动中的文化涵化(acculturation)问题。此类研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定性描述、片面评价阶段;细分量化研究阶段;跨学科、多方法结合阶段。二、旅游体验,虽然研究者不多,但此研究旨趣风格明确,主要关注“通过礼仪(rites ofpassage)”式旅游,将旅游与仪式进行比对,从中探寻一种类似“朝圣”的神圣旅游体验。旅游体验研究主要借用人类学仪式理论,但研究成果解释范围不大。此类研究逐渐激发了人类学学者对自身社会的兴趣,从而引发对一系列相关问题的叩问,譬如:人们为什么旅游,为什么出现不同类型的旅游,为什么特定旅游模式总与一定历史阶段的特定社会群体相关,影响旅游行为的因素是什么等等。此后,人类学研究方法与理论在旅游人类学学者的不断调查与论证中得到运用与完善,旅游人类学的学科体系已初步建立,并逐渐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应用性学科。

正如《旅游研究纪事》(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的主编詹法・詹夫瑞(Jafar Jafari)所言,旅游人类学的目标应为:研究离开惯常环境的旅游者;研究旅游企业;研究旅游者与旅游企业的影响效应。而纳尔什・格雷本则对旅游人类学的未来研究提出更多的展望:1、对来自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与不同文化背景之旅游者的比较研究;2、研究制度发展(如博物馆与节事活动)与旅游文化之间相互作用的意义,包括“真实性”问题;3、对旅游开发与旅游游记的研究,尤其是后者,将揭示出个人社会心理生命周期中的世界观与旅游体验之间的关系;4、将旅游视为一种上层建筑,研究决定此上层建筑的基础结构,亦是未来旅游人类学应该深入拓展的领域。

尽管学者们雄心勃勃,力图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使研究内容进一步拓展与深入,但他们亦不得不承认,就旅游的人类学研究现状而言,很强的理论意识与缜密的方法论相结合的“高兴状态(happystate)”尚未到来。当然,部分人类学与其他学科的理论已经在旅游研究中得到运用,而对部分理论进行介绍与阐述,正是本文的主旨。

二、旅游人类学的三个研究视角

理论是拓展与提升调查成果的必要手段,如果缺乏理论的知会与提炼,实证资料的简单堆积将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对人类学学者而言,理论的建构主要来自田野工作与文化比较,通过田野工作这一具体实践,人类学学者了解某一文化,建构对人、社会、文化的理论。而从事旅游研究的人类学学者似乎并不关注学科界限,他们毫不犹豫地借用其他领域的研究成果、理论与方法,而不问其学科渊源,只要这些东西适用其研究。事实上,旅游人类学对人类学理论的借鉴并不很多,主要还是表现在对人类学方法与视角的把握上,因此,要求旅游人类学有一个统一的理论与特别的方法论,目前看来似乎不太可能,而唯一现实的办法是,对旅游现象能形成某些一致的观点,从而使学科内部或学科之间的学者的研究能够融合起来。总体来看,旅游人类学亦有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之分:前者主要与科学性问题有关,比如某一特定旅游形式的形成原因;后者回答与现实相关的问题,比如旅游对生活方式的影响。以下将介绍三个人类学视角下的旅游研究,以及其他学科之理论在旅游基础与应用研究中的运用。

(一)从涵化与发展的视角看旅游

1 涵化

文化变迁,是文化人类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涵化(acculturation)是文化变迁的一个主要内容,亦是文化变迁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关于文化变迁理论,必须明确几个关键词:传播、媒介传播、文化接触、采借、选择、整合、涵化。不难看出,文化传播、文化接触可以说是涵化的先决条件,而涵化则是文化传播导致的一种结果。厘清文化变迁与涵化的关系,可使研究者不仅仅桎梏于涵化理论,对于文化传播与接触的模式,亦可关注与研究。

涵化一词最早出现于1880年。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关于涵化的研究主张,对后人影响很大。在20世纪20年代末,就有人类学学者专门从事涵化研究。最早的三种研究成果都于1932年出版:一是比尔斯(L.Beals)的《马约文化中的土著遗存》,着重讨论文化接触问题;二是特恩窝尔德(R.Thumwald)的《涵化的心理学》,首次提出涵化的心理学问题并对其概念与过程作了系统分析;三是米德的《一个印第安部落的变迁中的文化》,描述一个北美印第安部落安特勒人与白人的文化接触从开始到最终的结果。赫斯科维茨(M.J.Herskovits)于1938年出版的《涵化一文化接触的研究》是最早的涵化研究,对当时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评论,讨论了涵化研究的方法论等。许多人类学学者都对涵化发表过自己的见解与主张,最终形成完备的涵化理论。因此,人类学关于涵化的界定、原因、模式、过程与结果的阐述,都可运用到旅游研究之中。

将旅游者生成社会、旅游者、东道主社会之间的互动视为涵化,实际是一种判断,即此三者间的遭遇过程(touristic encounter)就是多种文化接触、影响、发生变迁的双向互动过程。这说明,旅游不仅对东道主社会产生影响,也对旅游者、旅游者生成社会产生影响。关于旅游者及其生成社会的文化对东道主社区的影响,人类学的内化、适应、示范效应、对抗、复兴等概念都等到应用。旅游现象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当属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范畴,因此许多关于旅游目的地文化变迁的研究。莫不是以人类学完善的涵化理论为研究基础的。

2 发展

经济学意义上的发展通常是指GDP的增加或贫富差距的缩小,而“增长本身是不够的,事实上也许会对社会有损害”。“发展”这一概念在人类学与其他社会科学中使用的范围则很广,指一切指向理想中目标的社会文化变化。

“发展研究(Development Studies)”源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它以发展为研究对象,分为广义的发展研究与狭义的发展研究两方面:前者指研究社会变迁的一般规律,阐述全球背景下各地区、各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后者以第三世界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问题为对象,主要探索这些国家现代化的理论、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和方针及至具体的政策、做法与经验等。有关发展的理论包括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即:现代化理论、依附理论、世界体系理论。

“现代化理论(Modemizational Theory)”于上个世纪50年代诞生,其吸收了涂尔干、韦伯等社会学家关于传统与现代之分的观点,强调在两种类型的社会中,起作用的规范与价值观是不同的。简言之,这种理论认为世界各国都有可能接受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渗透与全盘传人,也就是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今天就是不发达国家的明天。由于无视国际经济格局以及不能解释某些具体事实,这种片面的发展理论招致一片骂声,也导致“依附理论”的产生。

“依附理论(Dependency Theory)”由弗兰克等人创立。他们认为,在现行世界体系中,强国对弱国的贸易与投资只能使弱国陷入贫困与依附他国的困境,因为经济剩余都回流到强国去了。弗兰克提出“依附链条”理论,链条的一端是高度发达地区,依次是渐贫渐弱的地区,直至另一端的最贫困城镇与乡村,而弱国的经济剩余就沿着这链条,流回到强国。这一流派认为对外来资本的依赖将导致不独立、经济漏损、结构不平衡、民众怨恨、经济偏斜等后果。依附理论同样遭到实证研究的反驳,研究者亦开始不妄谈“依附”,而改谈“低度发展(Undeveloped Theory)”,因为在外来资本的帮助下,许多国家的确出现了或多或少的发展。

“世界体系理论(World-System Theory)”的提出是以美国学者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的《现代世界体系》一书为标志。“世界体系理论”的核心命题是:必须把世界体系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无论研究体系中的哪个方面,如民族、国家、地区、族群等,都必须置于整个体系中来考察;而现代世界体系在16世纪就在欧洲出现,并以资本主义贸易体系为基础,超越国家界限,形成“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世界体系理论”亦并非完美无缺,它忽略单个社会的独特历史发展过程,并且过分夸大世界体系的力量,抹煞了边陲社会独立发展的历史与可能。

应该说,“发展研究”的三个理论虽然并未有足够的解释力,但人类学学者却将旅游视为一种发展现象或发展手段,在此视角下研究旅游这一复杂现象,这三个理论的内容,人类学学者在旅游研究中都有涉及,比如现代性、全球化导致的标准“国际(旅游)空间”在偏远山区的出现;旅游收入的渗漏(leakage)到外来利益集团、因色情旅游而引发的弱国对强国的经济与心理依附、由当地人与开发商、旅游者之间的权力、地位悬殊而造成的文化间统治一从属关系,即纳什所谓的“旅游帝国主义(touristic imperialism)”等等。当然,亦不乏因发展旅游而使经济发展、文化复兴的案例,旅游人类学学者对旅游影响的看法,也从全面否定走向客观看待。正是在旅游过程中的文化接受、文化适应与文化复兴等方面,涵化与发展的概念得以衔接。

另一方面,在旅游对东道主社区的影响上,人类学学者也许并非完全会无能为力。在社区的发

展研究与实践上,早期人类人类学学者曾尝试过,并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实证经验。

维柯斯计划是由美国康奈尔大学的人类学家在秘鲁维柯斯庄园所进行的一项较成功的社区发展研究,这项计划1951年到1964年,为期14年。他们积极介入与参与到当地的政治、经济与教育中去,并通过研究与发展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去改变维柯斯人的价值观,使得一个社区最终确实有所发展。在研究中,人类学学者们既是观察者,又是设计者,指导者、辩护人、保护人与变迁促进者,并因此形成一块后来称之为“发展人类学”的研究领域。在另一个称为“福克斯计划”的案例中,芝加哥大学的人类学家们将当地人的“自我决定(self-determination)”作为行动原则,尽可能提供多种方案,供福克斯人自由选择,而不是像维柯斯计划的人类学学者那样直接介入与参与。这项计划从上个世纪30年代开始,持续了几十年。福克斯计划的实施,意味着“行动人类学”的诞生。行动人类学学者在研究中只是尽量发现问题,尽量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却不施加主观价值判断,这种判断由社区自身来完成。关于这两个案例的更多信息,可参阅石奕龙教授的《应用人类学》一书。

由上述两个案例,不难总结出,人类学学者对社区发展的贡献至少可以有两条途径,一是积极参与控制;二是提供发展方案,促进社区自决。对于将旅游作为一种发展手段的社区而言,人类学学者的参与控制是理想模式,一段时间内没有实现的可能,因为旅游社区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外来力量的干涉控制会引发意想不到的后续效应,况且目前人类学学者在旅游研究与实践中,并未获得任何特权;而提供发展方案对于间接控制消极旅游影响来说,则现实而可行,比如替代性旅游(alternative tourism)概念的提出,以及人类学学者充当顾问、咨询员等手段。当然,还远远不够,而欲使人类学学者对旅游社区的文化变迁研究得以运用到实践中,以促进社区发展,尚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与理论探讨。

(二)从个人经历转换的视角看旅游

“个人经历转换”这一视角,关键词是“转换”,转换意味着与原来、过去相比,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一样。当人们刻意追求与原来或过去不一样时,他们往往借助某类仪式来完成这种转换。范金纳普就世界各民族的仪式中归纳出一类特殊仪式,这类仪式帮助人们完成人生旅途上各个重要关口的“转换”,无论是出生、成年、成婚、生儿育女、死亡,还是晋升、离职、离婚、孀居等,范.吉内普将此类型仪式命名为“通过礼仪(rites of passage)”。“通过礼仪”的思想,对往后的人类学、宗教学有深远的影响,以至仪式研究成为文化人类学研究的另一个热点。象征人类学大师v.特纳指出,通过礼仪的第二阶段最为重要,是整个仪式过程的核心,因为它充满“两义性(be―twixt and between)。正如罗杰・D・亚伯拉华所言,范・杰内普对提升仪式(elevation)、成长仪式(initiation)、治疗仪式(healing)、融合仪式(incorporation)与超越仪式(transience)的结构相似性提出了深邃的认识,而特纳的任务,则是根据这些认识,来分析仪式是怎样成为生命进程之标志,又是如何在人们之间生效的。特纳在《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一书中就详细分析了各种类型的仪式过程,重点放在阈限与仪式参与者的“共睦态(communitas)”体验上。

受范金纳普与v.特纳的仪式理论所启发,以纳尔什・格雷本为代表的人类学学者将旅游视为一种特殊的世俗仪式,进而寻找旅游与仪式的相似处,以使仪式理论能够适用于旅游研究。詹夫瑞的“跳板”理论与格雷本的“世俗一神圣―世俗”的提法,都是对旅游现象的象征性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类分析在接近旅游本质与旅游动机方面不无裨益,但它却更适用于旅游体验的研究。仪式中的阈限体验与“共睦态”体验,都可在旅游过程中找到踪迹。“阈限”体验中的个人,体会到“自由”与“再创造”的快乐,因为来自社会规范的结构束缚被暂时解除,或暂时失忆;而“共睦态”体验,则让旅游者领略到结构社会绝无仅有的群体共同的“高峰体验”。

将旅游视为仪式的视角,并不能解释旅游体验的多样性。是否人人都有转换身份的需要,或者说,是否所有去旅游的人都是为转换身份,这一点,很难得到确认。旅游是否具有仪式的功能,是否会成为现代人的宗教替代品,亦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从另一方面看,将旅游视为一种过渡仪式的视角,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旅游体验的全面研究。挖掘旅游体验的“深层语法结构”固然是掌握体验本质的一种方法,而对林林总总的体验类型的忽略,则是避重就轻的做法。格尔兹(CliffordGeertz)说,“……我以为所谓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找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因此,人类学的民族志应该追求一种“具有厚度的记述”,即“深描(thick description)”。所谓“深描”,就在于要揭示行动与文化之间的关系,由此来解释行动的意义。这一理念在旅游体验的研究中,亦不乏学者运用。旅游体验,既需心理学的剖析,也需要通过对体验者行为之流(flow 0f behaviors)的观察与解释,来揭开这体验背后的文化与历史渊源,而且“一种好的解释总会把我们带入它所解释的事物的本质深处”。对于这一解释视角在旅游体验研究上的运用,尚需更多学者的深入研究。当然,研究方法与找寻规律亦非常重要,毕竟,观察一切旅游者是不可能的,或许正如梭罗所言,为数清桑给巴尔的猫而走遍世界是不值得的。

(三)从上层建筑的视角看旅游

“旅游是一种上层建筑”,来自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存在决定意识”的思想。文化唯物主义论者马尔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与戈德利尔(Godelier)则用一种更宽泛的唯物观点来看待社会,他们的共同观点就是,像人口、技术、经济、环境等物质基础,最终决定了人类的其他活动。由此可推断,旅游亦是由这些基础结构决定而出现的。把旅游看作一种上层建筑的观点是由新进化论者马歇尔‘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率先提出的,他认为休闲是“与经济动态适应的上层建筑对应物”。由此,休闲研究者提出两种观点,即“满溢效应”与“弥补效应”,前者认为现代生活的表面现象满溢到了旅游活动中,后者认为旅游者在寻找生活中缺失的东西。两种观点都可以解释旅游的产生,并且都将旅游产生的原因归诸于旅游者生成社会,因此,“上层建筑”之视角针对的是旅游客源地社会,要解决的问题是旅游现象之本质。麦坎内尔对旅游客源地的分析可谓这方面研究的先驱。

不过,文化唯物论者过于强调基础结构的决定作用,忽视上层建筑对基础结构的反作用。因此,虽然旅游可能对社会的其他活动施加一定影响,但在研究中,它往往只是被当作一个因变量。况且,研究者认为,旅游者不仅受自身社会“推力”因素的影响,也受旅游目的地“拉力“因素的影响。即使可将旅游视为一种上层建筑,它也是不同于艺术、科学与宗教的特殊“上层建筑”,因

为旅游是一种现代人行为的社会外逸出,其反作用更多地施加于自身社会之外。譬如人们司空见惯的旅游模式:欧美的单枪匹马、日本人著名的团队旅游、后现代青年的另类旅游等,都是自身文化背景下的产物在另一种文化类型中的展演。不过,旅游者生成社会的基础结构所决定的,决不仅仅是旅游模式,其他方面,如旅游需要、旅游行为、旅游体验等,都或多或少地被它决定着。然而正如前述,人类学学者对旅游客源地的研究还远未开始,“上层建筑”的视角能做些什么,尚待到实践中去探索与求证。

三、旅游人类学研究的跨学科视角

人类学学者的旅游研究,并不十分关注学科界限,这一点可从卷帙浩繁的旅游民族志或专论中看出。人类学学者与社会学学者都倾向于在对方的领域里挖掘自己的所需,因此,在旅游人类学的研究中,社会学、心理学理论随处可见,以下将对其中几个常见理论作简要介绍。

(一)旅游的界定

“旅游”概念的界定是旅游人类学所面临的严峻问题,因为只有澄清旅游现象的性质,研究才有深入的可能。麦坎内尔与科恩都曾对旅游做过界定,但前者以偏概全,认为旅游者就是观光者,后者的归纳较为全面,但失之简练,与人类学缺乏直接的关联。与“休闲、工作”理论联系在一起的旅游概念又试图将一切休闲活动视为旅游,显然,不是所有休闲活动都可定义为旅游。

在法国社会学家乔弗里・杜马泽迪尔(Joffre Dumazedier)“休闲”理论的启发下,人类学视野下的“旅游”概念与休闲的某种特性联系起来。杜马泽迪尔值得借鉴的论点就是:休闲是自由,即能够从公认的社会主要责任中解脱出来。其“休闲”有“纯粹休闲(pure leisure)”与“半休闲(semi-leisure)”之分,人类学者的任务就是要寻找“纯粹休闲”的特性,此特性就是“旅行(travle)”。人们公认,旅游者应该是寻找生活变化的人,因此合格的旅游者必须离开家居社区,离开就意味着旅行。当然,对于旅游者生成社会而言,旅游就意味着休闲与旅行,而就整个旅游过程而言,它还意味着主、客间的跨文化互动、对旅游社区的文化影响、旅游的历史等。为此,纳什建议:人类学者可将旅游视为两种、或多种文化在历史上的交叉产物,这样,旅游就变成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一拔拔旅游者旅行而至,随之与东道主社区发生一系列互动,它影响着所有介入此过程的人群与文化。

(二)交换理论(exchange theory)

“社会交换”概念有许多学科来源,比如人类学、经济学与社会学。人类学家马凌诺夫斯基。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与莫斯(Marcel Mauss)的交换概念都不大适用于旅游中主、客间的互动研究,倒是经济学与社会学的相关交换理论可以借用。

埃克(Ekeh)的“一般交换(generalized exchange)”理论。比如在旅游者与当地人的互动(touristic transactions)中,文化的示范与交流并非一对一的关系,这种影响效应会扩散到下一拔旅游者或旅游社区的其他成员身上。其他譬如Skinner的“行为心理学”、盖奥里格。齐美尔(GeorgSimel)的“冲突社会学”、霍曼斯(George Casper.Homans)的建立在公平原则上的“六命题”,都可为旅游者、旅游中介者与当地人之间的各种互动(give and take)提供理论资源。以上理论涉及颇广,篇幅所限,恕不赘述。

(三)“陌生人(strangerhood)”理论

德国社会学家与哲学家盖奥里格・齐美尔的“陌生人”概念早为社会学者所熟悉,“陌生人”与人类学的“他者”正好对应起来,前者是旅游者,后者是东道主。齐美尔认为,“陌生意味着远方的人是在附近的”。旅游者,似乎非常贴近于齐美尔的理想型“陌生人”,“现实中近在眼前,文化上远在天边”。结果,主、客间的互动成为熟悉与疏远的奇怪混合物,于是对待彼此既像同类,又如远客。当然,由于旅游频率与旅游人数的不同,这种互动的性质亦会相应不同。“陌生人”的出现,勾勒出一条明显的族群界线,强化着当地人的族群认同,这亦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四)“前台”与“后台”理论

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的兴趣在于研究日常生活中人们面对面的具体互动细节,展示那些隐含着的、不公开的互动规律。他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一书中,主要探讨一个问题:人们在互动过程中是如何在他人心目中创造出一个印象的?或者说,运用哪些技巧使自己作出某种行为,来让别人产生一种希望别人产生的印象。戈夫曼对这个问题的精彩论证对哲学、人类学、心理学、传播学、语言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都有一定影响。首先,’戈夫曼将戏剧表演的“舞台设置(setting)”定义为“前台(front)”,进而将之隐喻为“个人前台”,后者的组成部分有:官职、地位标记、服饰、性别、年龄、身材与外貌、仪表、言谈、表情、姿态等等,这是个人呈现给其周围环境的“前台”,是潜意识下的刻意“表演”,亦是他期望让别人看到的一面。如戏剧一样,“前台”具有理想化、神秘化、甚至误传的特性。“后台”是表演者能够确认没有观众能够闯入的地方,在此他们不需要表演,相对于“前台”的表演,“后台”即为真实的呈现。对于个人而言,其在行为上无意中流露的真实,就是“后台”。当然,整个戏剧的呈现需要场景、剧班人员、表演、沟通等环节,这些在个人生活中亦可找到对应的隐喻。

麦坎内尔在《旅游者:休闲阶层新论》中专辟一章,论述“舞台真实(stage authenticity)”,他认为寻找“真实性”的旅游者,往往看到的是“前台真实(即舞台真实)”,这是东道主刻意提供给旅游者的,或者说是他们期望旅游者看到这精心布置的“前台”后,能产生他们期待的印象,这样做的目的大概是出于保护传统文化或是真实的文化已不堪搬上舞台。总之,“舞台真实”因为有别于“后台”而被研究者们认为不真实。而所谓的“后台真实”又是东道主处心积虑的安排与设计,它让旅游者以为进入了“后台”,实质上却是装扮成“后台”的“前台”,但此举满足了旅游者对“后台”天生的好奇感。当然,“前台”与“后台”的设置,需要有表演者、场景、不可或缺的细节,以让旅游者觉得真实。在“前台”与“后台”之间,旅游者、东道主、中介者是必不可少的观看者、表演者与旁观者,他们共同搭建了这两个舞台,研究者可以通过这两个舞台,考察三者间的互动,进而揭示旅游对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的影响。

以上介绍只属挂一漏万,旅游人类学研究对其他学科理论的借用,远不止这些。其他譬如“示范效应”、乘数效应、“畅爽”理论、“真实性”理论、“商品化”等,都在旅游研究中频频出现,这些都亟待研究者做进一步的追根溯源,以免误用。

四、未来的研究

(一)困境

正如《旅游者研究》(Tourist Study)编者所言,当前的旅游研究已陷入到困境中。

首先,旅游以令人不可思议的速度在发展,而旅游研究团体却仍属新手,他们对旅游者的研

究,还只限于追踪与记录大量相关案例与旅游者类型。究其原因,一是因为旅游者研究仍被政府、企业所支配,这成为旅游市场调查的重要部分;二是由于研究者自身的学科背景所限,他们缺乏分析复杂的社会、文化过程并将之理论化的能力。许多旅游研究者往往只依赖一小部分核心理论家”,而这些理论家的理论则以其标准化的解释、公认的理论以及原创性观点,而令人茫然失措。正如莫里斯(Morris)所说,学术的“繁荣”不仅意味着研究数量上的扩展,而且还暗示着对一种特定方法的重复、巩固与模式化运用的倾向。

其次,对旅游的理解,已囿于将之视为一件事、一件产品、一种行为,而且尤其是一件经济事项。对此,罗杰克(Rojek)与厄里(Urry)曾指出:旅游性质的确定,问题重重。那些刻意集萃社会、文化重大事件以吸引游客的行为,被认为是经济活动的一部分,而旅游者爱好、旅游模式与族群认同等问题则被认为是旅游经济体系所衍生的非核心内容。

再次,旅游研究通常只限于将旅游视为一系列孤立的地方性事件,旅游目的地,则是有边界的空间区域,被动地接受外来力量的影响。由此,旅游就成了与旅行、到达、活动、购物、离开等相关的一系列无数孤立的事件,而旅游者则成为冷酷的“理性经济人(Rational Economic Man)”。旅游者研究亦成为对旅游者类型的执迷追逐,这容易让人联想到社会学与心理学的实证研究与市场调查之间的“不幸联姻(unhappy marriage)”。

最后,旅游研究的理论匮乏。不仅如此,大量旅游研究的概念与理论方法尚未得到严格检验,而不断累积的田野研究亦缺乏明确的理论导向,亦因此对理论构建毫无贡献。

以上评论虽然并非绝对正确与全面,但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揭示出旅游研究的现状与缺陷,某些状况尚未出现在国内,但上述警示或许可使部分研究者少走弯路。

(二)展望

首先,要对旅游有新的认识。旅游不再单纯是某种消费产品或消费模式,而旅游现象也突破了早期那种被视为“现代国家生活的镜像反观或短暂仪式”之时代,而呈现出“跨国界现代生活’’的形象,因此,旅游的移动性与感受性就成为必须予以关注的内容。旅游不再局限于一项孤立的活动,或是清晰完整地囊括在特定区域与特定时段内,它成为一种多维的、全球性的社会生活,不会再仅仅是被看作是离家旅游者在旅游景区所发生的系列事件了。它是包括移动性、变动性、寻找真实性、逃避、经济调整、全球化、场所消费与日常生活审美化在内的复杂现象。旅游研究需要反映出这种现象的新意义。那么,旅游究竟会演变成什么呢,L6fgren在1999年的论断对这种预测可能会有帮助。

将度假活动视为一个文化实验室,人们在此能体验到不同层面的认同感,社会关系,与自然的互动,其间,他们会利用白日梦(daydreaming)与心灵旅行(mind-travelling)等文化技巧。总之,旅游将成为一个舞台,而幻想(fantasy)则是这个舞台上的重要社会实践。

其次,要反映出旅游现象的新意义,必须采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譬如社会学、人类学、生态学、经济学、社会心理学、表演研究、休闲学、人文地理、文化研究、消费学与都市研究等,这些学科的理论亦可在旅游研究中得到重新论证与检验。当然,多学科方法与跨国界研究人员的结合,将会使旅游研究更加广阔与深邃,因此激励非英语世界的研究者加入到旅游研究中来,势在必行。

旅游社会学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F5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4-0166-03

前言

将旅游业与社区的互动关系引入研究之中,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社区参与”的概念应时而生。1997年6月,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与地球理事会联合制定并颁发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便倡导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中把居民作为关怀的对象,并把居民当做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不可缺少的环节,社区与旅游的关系研究经历了越来越受到重视,并由此催生了一系列的相关概念,如旅游社区、社区参与、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等等。

一、国内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研究的进展

1.选文的范围及依据。对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所收录的所有学科类别的文献,以“社区参与旅游发展”为主题,选择精确检索,以2001―2010年为检索时间段,得到2001年以来有关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文献一共92篇,通过筛选,剔除重复和无关文献,剩余87篇,其中硕士论文22篇,以此作为研究对象。

2.相关文献研究进展。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寻找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路径,中国学者开始研究旅游和目的地社区间的动态关系,基于检索的文献及其研究内容,结合图1将对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研究分为两个时期,即探索期(2001―2004年)和发展期(2005年至今)。探索期的特点是:研究的文献较少,多为探讨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基础理论研究,以定性研究为主。发展期的特点是:开始出现较多的研究文献,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所拓展,方法呈现多元化,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渗透到对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研究,研究内容集中在对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问题和对策以及参与模式的探讨,开始对中国相关社区进行实证研究。二、国内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概念界定

1.旅游社区。《辞海》中“社区”的定义为:以一定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由于以旅游资源禀赋的社区为研究背景,所以这里的“社区”是指旅游社区。当社区依托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活动时,“社区”将被赋予新的内涵。梨洁、赵西萍(2001)[1]将旅游社区定义为“共同依托某一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活动,一群居住地理位置较近、有着共同利益的人群”,这个定义虽然打破了行政区划,但是经济因素、社区的动态发展仍没有考虑在内。蒋艳(2004)[2]认为,旅游社区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聚集在某一旅游区内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在一定文化背景下形成的社会实体,是一个地域性社会活动共同体。旅游社区是不断变化的,这主要是与区域旅游活动的变化有关。

结合以上定义分析,这里认同的旅游社区是一种虚拟上的依托某一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活动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共同体,不受行政区划限制。

2.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概念。“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概念说法不一,王瑞红、陶梨(2004)[3] 指出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是指社区的政府及非政府介入社区旅游业发展的过程、方法和手段,是指社区居民参加社区旅游发展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事物与公益活动的行为及其过程,这里参与的主体除了社区居民外,还包括政府、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孙九霞(2005)[4] 认为,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是指在旅游的决策、开发、规划、管理、监督等旅游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社区的意见和需要,并将其作为主要的开发主体和参与主体,以便在保证旅游可持续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实现社区的全面发展。

(二)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理论支持

1.经济学。梨洁、赵西萍(2001)[1]从经济学角度,运用集体选择、福利经济学等经济学前沿理论,对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动力、社区参与如何形成最终意见、社区参与如何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等理论问题进行了质疑和较深入的分析,虽然存在诸多的经济学难题,但是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可以实现的。吴雅玲(2007)[5] 提出了社区参与旅游的新目标观、新组织观、新系统观等新理念,并用区域经济学的理论,对社区参与旅游发展运行框架进行了新的探讨,为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实施提供了参考。杨桂红(2001)[6]从实证经济学角度出发,以云南碧塔海景区社区参与状况为例,阐述社区参与旅游业发展对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

2.社会交换理论。唐玲萍(2009)[7]利用社会交换理论对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可能性进行解释: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是社区及其居民的理性选择,是超越经济语境的多语境下的“利益驱动”。

3.可持续发展理论。胡志毅、张兆干(2002)[8]提出了社区参与近“S”发展曲线,并从不同的发展阶段上阐述了社区参与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毛彦斌(2008)[9] 通过分析旅游飞地、旅游孤岛、新殖民主义等旅游非持续现象,指出了社区参与使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途径选择。目前的研究大都是把社区参与作为旅游可持续发展一个不可或缺的保障机制,大多是从经济、文化、环境、社会等不同的角度论述了社区参与的作用。

(三)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两个热点社区

1.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研究。丁焕峰(2006)[10]通过对农村贫困社区旅游开发中参与的内涵、农村贫困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及其规划的基本出发点和实践框架进行分析,认为贫困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是一种持续的旅游扶贫模式,是开发扶贫的制度创新过程。陈丽华、董恒年(2008)[11]将社区参与乡村旅游作为可持续旅游扶贫开发的一种模式,并提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一些思路。王文才、刘景慧(2009)[12]以怀化市中方县荆坪古村为例,分析其参与式乡村旅游发展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发展措施。卢丽(2009)[13]从社会资本的视角对甘肃省青城镇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探讨,对遗产资源的保护和和谐旅游社区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为青城镇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思路。目前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研究基本都是基于旅游业发展对乡村的扶贫作用,即乡村居民通过参与旅游发展,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2.民族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研究。在民族地区,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及习俗等都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情,整个社区都是重要的吸引物,因此民族地区的发展更离不开社区的参与和合作。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三个方面:(1)参与模式的研究。兰海(2009)[14]从参与形式上提出了资源参与模式、产品参与模式、资本参与模式、实体参与模式四种模式。罗丽珊、王陵黎(2010)[15]以落水村和里格村为例对云南泸沽湖摩梭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在分析其模式优缺点的基础上得出了里格村的租赁经营模式更加优化的结论。谭舒月(2009)[16]分别分析了上郎德模式和西江苗寨模式的成功,为其他民族地区社区参与的发展提供很好的借鉴意义。(2)社区参与限制性因素的研究。陈飚、钟洁等(2007)[17]以云南香格里拉为例,探讨了社区参与的限制性因素除了普遍存在的操作性、结构性和文化性限制因素外,还存在着产业失衡、矛盾转移和供求平衡等限制性因素。陈志永、况志国(2009)[18]分析了贵州上郎德苗寨个体理的非合作博弈和民族社区传统社会规范的失效,社区居民对集体公共利益漠视的原因,提出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引入外来利益主体的建议,以期使个人理性逐步走向集体理性。民族地区社区由于其特殊性除了存在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普遍问题外,还存在其自身特有的发展限制性因素。(3)实证研究。邱云美、封建林等(2005)[19]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景宁畲族自治县3个景区社区参与旅游进行调查,王颖、张敏(2009)[20] 通过分析民族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背景条件和开展社区参与生态旅游对民族文化及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总结出了民族社区居民参与生态旅游的对策。学者们对民族地区进行了有益的实证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参考性建议,但仍然停留在理论和宏观层面。

(四)中外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对比研究

国外在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方面做了较多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张朋、王波(2003)[21]以英国南彭布鲁克为例,分析了国外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具体情况,对中国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理论和实践起到了很好的启示作用。保继刚、孙九霞(2006)[22]在中国不同地区案例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西方学者的案例材料,总结出了中西方社区参与的明显差异,并进一步发掘两者形成差异的深层原因。曾艳(2007)[23] 对国内外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借鉴国外模式优势尝试构建符合中国旅游发展的模式。

中外社区参与产生处于不同的旅游发展阶段上,国内外关于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无论是在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结论和展望

目前,关于旅游社区参与方面的研究偏重于宏观理论研究,缺乏深入细致的实证研究。同时,有关的研究限于西方理论的分析框架。加上中国在实际规划过程中一直未能很好地体现社区参与的精神,因而对西方理论和中国理论的探讨既不够深入又难以与现实接轨。在看待社区旅游的观念上,国内学者更看重它对旅游发展的经济作用,社区是为旅游服务的。但随着学者们对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研究的越来越关注,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将进一步完善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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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of Domestic Study on Community Involvement in Tourism Development in Recent Ten Years

SHE Jing-jing

旅游社会学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F59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7211(2016)01-0088-03

旅游休闲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明确指出:“发展旅游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生活质量并为所有的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和出境旅游消费国,并形成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国民化的大众旅游休闲时代初步到来。然而,面临着我国国内国际旅游市场的转型升级大趋势,围绕国民旅游行为或权益的各种不良旅游现象与问题接踵而至。多年来,我国国内旅游游客不文明现象在各景点景区已是屡屡出现,均引发了媒体激烈讨论和社会强烈反响,国民旅游行为与权益已成为重大的社会现象与民生问题。为倡导国民文明旅游和保障公民旅游权益,《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与《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施行,《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谋划制定。旅游问题根源并非全在旅游业界内部,对旅游现象的深度剖析和旅游问题的解决切莫“坐井观天”。1999年《全球旅游伦理规范》的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历年年度主题口号均切入至旅游的伦理价值,早在1988年即明确提出了“旅游:全民教育”(Tourism:educationforall)的高远主张。旨在解决旅游不文明现象“头痛医头”的现行举措却往往是鞭长莫及,“我们在理念、教育、培育、管理等都有些滞后”,“旅游伦理教育将会在大众中普遍展开,提升整个社会的旅游伦理意识水平将成为当前最要紧的工作之一”[1]。

1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的概念提出

笔者认为旅游学研究核心在于具备跨学科性乃至新学科性的旅游学现象,而非多学科视野下的旅游现象。本文提出融汇并超越单一学科理论体系的学科论,即旅游学所研究的学科对象是复合却一元的旅游学现象。由旅游者及其旅游活动所引起的旅游现象、旅游业及其影响称为旅游学现象(TouriologicalPhenomena)[2]。我们所倡导的旅游学界须树立和强化的旅游研究学科意识和问题意识,在此,则是指旅游学学科发展和旅游学现象研究的旅游学理论自觉。“旅游学研究必须高度重视理论自觉问题,强化旅游学的独立学科意识和理论体系建构。”[3]中国旅游学应充分利用中国旅游发展的巨大舞台和现实性宝贵资源,提炼和创造自己的概念、命题与理论,形成本土化的学术话语,为世界旅游学增添中国旅游学家自己的理论创造。旅游学学科的理论体系构建,应从元旅游学的学科立场出发,需要相关基础概念和基本命题的系统提出,以及理论体系的整合与创建[4]。我们经常讲要“建构中国旅游管理的本土化研究理论”。借鉴“国民信息素养”“国民媒介素养”“国民科学素养”“国民艺术素养”“国民信息安全素养”等概念,突破作为旅游目的地管理理念的“游客教育”概念,我们提出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的理论概念,且必须科学构建国民旅游素养的系统理论体系与长效教育机制。所谓国民旅游素养,是指我国公民能够正确认识与充分领悟旅游休闲的价值、意义和作用,并能够有效提升旅游层次与标准、规范自身旅游服务与行为、维护自身旅游权益与安全的国民素养。国民旅游素养包括旅游职业素养、旅游伦理素养、旅游信息素养、旅游审美素养、旅游文化素养、旅游礼仪素养、国际旅游素养、旅游安全防范、旅游权益维护等具体内容,侧重旅游素养意识、旅游自然与文化常识、旅游认知态度、旅游职业规范、旅游行为规范等层面,深刻切入“文明旅游”“和谐旅游”“旅游公平”“休闲与旅游权益”“低碳旅游”“生态旅游”等实践,国民旅游素养将成为休闲社会人类生存立足的重要素质与修养。孔永生在2013年3月6日《中国旅游报》发表的《国民旅游教育:为“美丽中国”加分》一文中,倡导开展国民旅游教育,以美丽中国人的培养提升中国旅游好客度与亲和力,此举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需要,更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现代文明程度,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壮大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路径和举措[5]。冯学钢(2010)也主张为推动国民旅游休闲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我国应尽快将旅游休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6]。

2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的构建设想

国民旅游素养是国民素养的“窗口”平台,提升国民旅游文明素养是整个社会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我们缺少必要的国民素养公共教育,国民旅游素养是国民社会公德提升、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国际文明形象塑造的重要渠道与手段,势必倍加重视。

2.1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的研究设计

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安排,国民旅游素养教育是一个系统而复杂、任重而道远的大社会工程,必须从更高层面和更宽领域加以谋划与运筹。在顶层设计上,面对国民旅游素养教育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应以国家的高远视阈去审视,从国家的多重层面去规划,凭国家的综合职能去统筹,出台国民旅游素养政策,搭建旅游素养教育平台,确保国民旅游休闲健康发展之大势必需,势在必行。同时,旅游学界应建构国民旅游素养学,这是一门介于旅游学、休闲学、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和心理学的交叉学科,其研究重心在于国民旅游素养的养成规律。要研究国民旅游素养,需要对旅游素养概念本身作慎重科学的学术辨析,进而开展国民旅游素养的实证意义上的测评研究工作;而这也正是文化软实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必要成为旅游学研究的新的重要课题。国民旅游素养基本上应当属于一个新的未知领域,需要我们采取实证调查、理论描述、个案分析等多种研究手段去探测和衡量。要针对我国当今国民旅游素养的薄弱环节积极构建理念体系、组织体系、运行体系和反馈体系,进一步做好国民旅游素养的培育与优化工作。

2.2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的总体设想

国内尚缺乏针对国民旅游素养教育形成,通过各个教育要素,基于一定的调控规律和方式而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所形成的工作系统。为纠正国民旅游素养教育的异化现象,培养和造就最具现代文明品质的国民旅游休闲的决策者、管理者、服务者、消费者乃至普通民众,传播旅游休闲文化,必须对国民旅游素养教育的机制进行系统性的再造,有效构建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作为一种新型的国民素养教育框架,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涵盖着旅游从业者的敬业精神、专业能力与精致服务,目的地居民的权益维护和互惠意识,全体公民的旅游休闲生活质量意识、生态伦理与环保道德观、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旅游安全技能等,旨在培养旅游活动追求真、善、美的伦理基底,致力于人与自然、文化和社会的终极和谐。我国的国民旅游素养教育实践需要立足本国国情,有效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的成熟的教育理念与机制模式,既坚持“文化关照”的全球视野,又强化“本土性”的资源培育。构建当前我国的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可从完善国民素养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相关社会资源和开展相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展开。作为一项崭新的现实课题,启动和推进国民旅游素养教育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良好的运行机制,努力有效整合旅游素养的各种国民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国民素养的教育机制互联、教育功能互补、教育力量互动的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和民众自身“五位一体”的国民素养教育格局,构建多层次、多侧面、全方位、立体化的国民教育工作网络,并同分散的国民旅游素养教育资源逐步生成多元化的国民教育资源整合机制(见图1),从而使国民旅游素养教育在整个旅游行业和国民教育中得到普及。

2.3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的构建策略

从整体上,国民旅游素养教育提高国民个人的生活质量,促进世界公民的和谐发展,也要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我国教育指导思想。如上所述,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是一项提高国民基本素养的非常系统性的浩大工程,目的在于有效引领个性、健康、文明、环保、智慧的国民休闲旅游活动,致力健全和完善旅游休闲公共服务体系。一般而言,国民旅游素养将展示其金字塔形的层次结构,呈现出从常识性知识向内生性素养生成的总体趋向。国民旅游素养教育要从素质教育转向素养培育,大力倡导休闲意识、生态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资源节约意识,构建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提升国民旅游文明素养和社会公德意识,实现国民的教育与自我教育。在构建步骤上,开展国民旅游素养教育应充分结合我国国情实际,注意分层次推进,建构多样化的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国民旅游素养教育的具体实施大致如下:一是问题和对策的研究与论证,由专家、学者、旅游研究机构、旅游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和各级教育机构共同完成;二是推广普及相关观念和知识,并通过媒介宣传、素质课程、主题活动等方式实施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不同层面的教育;三是通过对前期试验的不断总结和调整,探索多元化的国民旅游素养教育路径,形成科学完善的国民旅游素养教育机制和体系。尤其重要的是,通过政府鼓励、学科建设、学术研讨、企业支持、社会赞助、社区参与等多种渠道,推动建立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的保障机制。应组织具有多学科背景的研究者就国民旅游素养教育的学术基础、基础理论、教育目标及内容、教育资源评价及开发、教育方式及方法、教育效果评价等内容进行系统的探索和研究,以指导当前国民旅游素养的现实问题,提高战略研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最终推动国民旅游素养教育的效果最优化。

3总结与展望

作为一个旅游学理论体系及实践系统的全新领域,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尚待探讨的理论问题、政策问题和体制问题颇多,极具学术挑战性和前沿创新性。本文对旅游素养及国民旅游素养教育体系进行了颇具理论整合性的初步阐释。本课题研究将旅游素养教育作为一种国民素质教育,以旅游素养这一核心概念暨理念的产生与发展为出发点。后续研究将逐步构建和夯实完善国民旅游素养教育的理论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实证研究,以求架构独立的国民旅游素养体系,指导旅游业良性发展,为国民素养的全面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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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社会学论文篇(6)

国内外研究进展

以“福利(社会)旅游”、“社会旅游”或者“补贴性旅游”作为关键词,搜索年限为1980~2011年,在中国期刊网搜得相关文献10篇,维普资讯网相关文献2篇,万方数据库相关文献9篇。在外文文献网Elsevier Science direct中与“social tourism”有关的研究文献共计838篇,其中直接探讨social tourism的文献介绍如下。

1.外文研究文献述评

从所查阅到的国外文献资料中,关于福利(社会)旅游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福利(社会)旅游的概念界定和特定群体的旅游行为对社会政策的影响等方面。

(1)福利(社会)旅游概念的研究

福利(社会)旅游概念的辨析基本上从其对象和强调社会权利两个方面入手。对象的界定可以辨析出福利旅游研究主体,强调社会权利则可以界定研究的意义。

①福利(社会)旅游的对象研究

国外关于其对象的界定从最初的低收入群体逐步扩展到社会弱势群体中,体现在以下方面。最早关于福利(社会)旅游概念的研究是Hunziker.W在1951年社会旅游代表大会上(International Tourists Alliance ScientificeCommission)的Social Tourism: Its Nature andProblems一文,“社会旅游是一种由低收入群体进行的旅游,它是一种特殊的旅行形式,所提供的设施和服务与众不同”[1],清晰地界定了福利(社会)旅游的对象为“低收入群体”及其旅游的特征。该定义对日后研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使得低收入群体的旅游活动开始引起旅游业界的重视。学者Milman Ady提出了另一种定义:“社会旅游是指那些在没有社会干预的情况下,自己无法承担费用的群体所进行的一种旅游形式,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个人所加入的协会的帮助便不可能实现的旅行。”

在1971年国际社会(福利)旅游机构(BITS)的会议上,成员一致认为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级机构和组织都应该为经济上、身体上、精神上等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的旅行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群体提供旅行费用、旅行信息等支持性的服务,或对其使用的非赢利性的休闲设施给予资金支持的社会政策,从而保障每个公民的休闲观光权利。该机构重点扩大了福利(社会)旅游的服务对象,从经济相对贫困的对象扩展到了包括身体、精神或其他旅行困难的弱势群体。EuropeanCommission(1993)提出福利(社会)旅游是由一些组织、社团或者贸易联盟发起的,用以资助或者帮助相对贫困阶层实现无障碍参与旅游活动的社会行为。

②强调福利(社会)旅游权利的普遍化

国外对福利旅游社会权利的肯定着重关注休闲权、旅游权的社会平等机会。各个国家和社会组织都应该创造条件使所有公民的该权利可以得到经济法律或社会保障。世界旅游组织(WTO)在1978年年会上提出福利(社会)旅游是为了追求社会公平的目标,使不能充分享受休息权的公民都能充分享受到休闲的权利。

1980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世界旅游组织大会上发表的《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全面提出了3点问题:一、旅游权利问题 ;二、旅游环境问题,三、国内旅游地位问题 ,并指出:“发展旅游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生活质量并为所有的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世界观光大会在1982年提出各国都应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营造相应的社会环境,使社会群体都能充分享受休息、休假及带薪假日的权利。European Economic &Social Committee(2006)提出欧洲福利(社会)旅游由3部分构成:a.由于经济条件、身体上或心理上缺陷、个人或家庭困难、地理条件等因素制约的人们;b.公共或个人机构、公司、贸易联盟或其他组织提供资金或其他方面帮助;c.由b资助或帮助对象a广泛地参与到旅游活动中来,以体现社会的公平进步。

综上所述,不管是学者还是旅游组织对“福利(社会)旅游” 定义的界定都集中在了“使得那些因存在经济、生理或心理等问题而不能正常享受旅游活动的群体可以在政府、慈善机构等帮助下无障碍实现其旅游需求,享受旅游乐趣”。

(2)特定群体的福利(社会)旅游行为效果研究

欧洲的社会规范中,国家的福利政策比较完善,各个阶层的人群都可以通过不同的社会组织资助或者国家法律保障获得其休闲权,研究这些特定群体的福利(社会)旅游状况更多的是为国家政策服务,以体现其社会平等的宗旨。从所查阅到的文献来看,学者们一般都会以欧洲传统的节假日旅游活动资助来作为其研究的基本点,通过对特定群体的旅游行为分析来解释福利(社会)旅游对其日常生活作用或其自身旅游行为面临的问题。关于特定群体的福利(社会)旅游一般集中在低收入家庭、全职家庭妇女、福利院儿童和疾病患者的旅游行为研究,主要包括:Smith,V and H.Hughes[2](1999)的Disadvantaged Families and Meaning of the Holiday通过对由于经济和环境原因而几乎不参加度假活动的10个全职家庭妇女的家庭调查,对比分析其参加旅游活动前后的生活状态,总结出了度假对于她们明显的意义和度假经历对她们日常生活的影响 。Hazel.Zeal[3](2005)Holidays for Childrenand Families in Need:An Exploration of theResearch and Policy Context of Social Tourism inthe UK一文以英国为例,从政策研究指导的角度,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节假日,以问卷调查、在线访问等方法,得出假期休闲对孩子生活和家庭稳定的不可忽视的作用,希望此文的结论可以引起各方的重视并将福利(社会)旅游纳入到国家的议事日程中 。Philippa Hunter-gone的The Perceived Effectsof Holidays-taking on the Health and Wellbeing ofPatients Treated for Cancer(2003)和Youngepeople ,Holidaytaking and Cancer(2004)两篇文章中都是以癌症患者(特选了皮肤癌患者,样本均来自UK)这一特定群体的假期旅行活动为研究对象,试图找出疾病患者的个人假期旅游对其个人健康、社会效果、自我认同和重获自信等4个方面的影响,通过旅行前和旅行后的对比分析出其在旅行活动中的障碍——固有的(对旅行机会的自我认识)、环境上(旅行环境和社会歧视环境)的和群体上的相互影响,提出政府和组织应该关注特殊人群的旅游需要,营造相应的社会环境,旅游社、交通运输部门、住宿业等担负其社会责任,激发那些患者旅行者的旅游热情。Neil.Carr(2005)在Poverty,Debt andConspicuous Consumption:University StudentsTo u r i s m E x p e r i e n c e 中对赫特福德郡大学(University of Hertfordshire)1999~2000年的学生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发现学生的假期旅行费用来自个人日常打工、父母资助或者银行贷款。研究表明,学生假期旅行开支占了他们收入的很大比例。总的来说,数据显示,尽管学生的经济状况不如人意,学生对旅游的追求依然保持了较高的热情 。#p#分页标题#e#

从以上的文献可以看出,国外福利旅游行为研究选取的样本比较广泛,侧重于细化研究对象的不同需求和行为,研究结论的可操作性较强。

(3)福利(社会)旅游的社会政策研究

对社会支持政策的影响研究占据了该领域的半壁江山,一般都以社会文化学、伦理、道德,旅游人类学、福利经济学等角度作为切入点,通过选取一个特定的研究群体,同时这些群体有固定的社会组织资助,来完成福利(社会)旅游的社会支持政策研究。而得出的结论集中在国家层面上的政策支持和慈善或企事业机构的微观支持。

①福利(社会)旅游的资助问题

对这一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资助的来源是来自政府的财政还是社会组织的资金,或者是二者的结合。Minnaert,L.,R.Maitland,and G.miller[7](2007)在Social Tourism andIts Ethical Foundations一文中提出目前关于福利(社会)旅游的研究很少对其有利影响的效度进行验证,而对其效度的评估是对其是否需要政府公共支出的判断依据。Howard L.Hughes的Government Support for Tourism and the UK:Adifferent Perspective(1984)和Holidays and the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9](1991)两篇文章都分别对政府对旅游业补贴进行了分析,认为政府的直接补贴并非是最佳的方式,可以通过多种措置施比如降低低收入人群的旅游假期价格等,来改变目前英国的福利(社会)旅游资助状况。

②福利(社会)旅游与可持续发展问题

整个旅游业和目的地可持续发展问题是近年持续关注的热点,在研究福利旅游的相关内容时,引入社区参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从旅游企业或目的地居民福利状况入手,将福利旅游的实施从全面系统的视角进行论述。Lisheng和Yanming Tsui(2009)的AGeneral Equilibrium Approach to Tourism andWelfare:The Case of Macao运用一般均衡模型和利益相关者理论框架分析了澳门的旅游业经济发展对当地居民整体福利状况的影响,他指出应将伴随旅游业迅速增长产生的经济、社会、环境和政治的外部效应尽可能减少,并将增加当地社区福利纳入到更加广泛的社会框架中,以保证澳门的可持续发展。Derek Hall and Frances Brown(2008)的The Tourism Industry’s Welfare Responsibilities:An Adequate Response?从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 responsibility)的角度提出了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之一为公平性的标准,明确了其内容具体为是否考虑到残疾人、是否保护了妇女儿童的权利、是否存在对少数民族或其他特殊群体的歧视等问题,认为旅游企业应充分考虑特殊人群的需求,这对于提升当地和谐度、减少贫困是有益的,也是旅游业对人类福利的贡献之一。Emanuel de Kadt(2002)在Social Planningfor Tourism in Developing Countries中提出过去关于发展中国家旅游活动的研究中过多地关注了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和问题,或多或少地忽视了非经济因素(non-economic)的存在,并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应该重视特定的社会政策在旅游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

③福利(社会)旅游与社会政策

对福利旅游政策的研究框架建立在资助对象的体验对比上,得出福利旅游对其影响程度的效度,进而提升到社会政策层面,突出福利旅游的最终目的。

David Gilbert and Jnaida Abdllab[13](2004)Holidaytaking and the Sense of Wellbeing中通过对355个holidaytaking group 和249个non-holidaytaking group的问卷调查,发现前一个群体的主观幸福感要远远高于后者(从正面、反面和生活满意度等3个方面),调查结果说明了假期休闲旅游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公众的幸福感。

Scott Mccabe(2009)的Who Need aHoliday?Evaluating Social Tourism中通过对英国的3个慈善组织(FHA、FF、UW)2007年资助的498个低收入家庭假期旅行的访谈和调查,挖掘出低收入家庭需要假期旅行资助的目的,发现他们通过资助完成旅行后可以帮助其增进家庭关系、获取新知识、放松身心、获得新的社会满足感等。因此,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来扶持低收入群体的旅行,从而体现社会进步和平等。

Lynn Minnaert,Robert Maitland and GrahamMiller[15](2009)在Tourism and Social Policy:The Value of Social Tourism中站在福利(社会)旅游价值评判的角度,对1 100个由FHA资助的低收入家庭进行了随机抽查式访谈,从社会资产(扩展的社会网络、相关的行为变化和自信)和家庭资产(家庭关系、家庭稳定性和家庭的社交网络)两个方面评价福利(社会)旅游的效果,发现福利(社会)旅游明显改变了参与者的生活,强调了社会资助政策对低收入群体旅行的显著意义。

Chirs Ryan在其Tourism and Welfare: Ethics,Responsibility and Sustained Well-Being一书中分8章介绍了福利(社会)旅游存在的伦理道德上的意义,旅游企业和目的地居民对弱势群体的社会责任,以及呼吁社会各方关注长期以来被旅游业所忽视的福利和幸福研究,从而实现真正的可持续的发展。

Freya Higgins-Desbiolles(2006)的MoreThan An“industry”:The Forgotten Power ofTourism as A Social Force站在新自由时代的时代特征下,从旅游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社会旅游作为被遗忘的人类的承诺、可选择的方式等3个方面系统地分析说明了旅游不仅仅是可以创造经济价值的工业,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力量,这是一种人类对旅游业认识上的全新视角,强调了一种关于旅游业未来发展的研究。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国外的福利(社会)旅游研究选择的对象基本上是弱势群体,以案例研究了解其关于旅游活动的需求,分析其在实现旅游活动中存在的具体障碍,或者其行为倾向。总之,该领域内的研究更多关注的是强调通过福利(社会)旅游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社会效果,或者是可以对旅游业未来发展起到什么作用。

2.国内研究进展

国内的研究相对于国外的研究而言,在内容和角度上明显区别于国外研究。国内该领域的研究一是集中对旅游权利的论述,强调旅游权利的公平,二是较为零散,尚未系统化。

(1)福利(社会)旅游

目前国内关于此领域的研究尚未形成理论化、系统化的体系。一些学者的研究主要有:

周娅(2001)的《“假日经济”与中国旅游福利计划》一文从假日旅游带来的假日经济现状入手,认为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实行旅游福利计划的基础性条件(供给丰富,需求旺盛,发展稳定,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和必要条件(交通拥堵,客流集中,安全环保问题),提出了我国旅游福利计划的目的和意义。但该文也仅是笼统地提到了福利(社会)旅游计划的必要性,并未对我国福利旅游计划的框架进行归纳。#p#分页标题#e#

高春姬(2008)的《韩国观光基本法的制订与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详细地介绍了韩国观光基本法的内容,特别是其“福利观光”、“国际合作”等立法理念纳入到“观光基本法”体系中,提出了对我国旅游立法的启示。该文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目前我国旅游立法中存在的缺陷,但没有明确地提出福利(社会)旅游的概念或者理论框架。

李袛辉(2009)的《福利旅游的概念内涵和研究综述》首次明确地介绍了国内外有关福利旅游的定义,并界定归纳出福利旅游的人为性、制度性和政策性的属性,并纠正了目前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包括福利旅游与商务旅游、福利旅游与企业奖励旅游。这篇文章系统化地介绍了福利旅游的内涵,并且辅助介绍了国外福利旅游政策的先进经验,给了读者一个清晰的概念框架,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

王晓红(2009)的《从经济旅游到社会旅游:基于后现代社会的思考》则从社会旅游的社会属性的角度考虑去深入地探讨旅游的本质内涵和功能属性,通过放大其功能属性来扩展社会福祉、提高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对旅游本质的认识超出了过去的技术统计层面。并且该文从旅游需求的角度入手逐步分析旅游的社会本质,研究的视角比较新颖。

王艳辉等(2009)的《浅议我国福利旅游的发展》从国民休闲计划的讨论出发,认为福利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形式,受众明确,参与广泛,提出了我国实施福利旅游对社会经济的意义和目前发展福利旅游存在的问题。该文将企业对优秀员工的旅游奖励也列入到了福利旅游的范畴中。

范业正(2010)的《从生活福利与旅游富民看旅游民生》从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两个标准来分析旅游对当地人民生活的意义,对于发达地区而言,旅游活动逐渐成为一种日常生活和福利,而对于不发达地区来说则是致富的途径。

(2)旅游权利论

目前国内关于旅游权利论的论述较少,近几年才开始出现,少数学者开始直接研究旅游权利这一概念,更多的学者是从休息权、旅游者合法权益和旅游伦理等相关的角度进行研究。

王德刚(2009)和戴斌(2011)从旅游权利的角度出发,认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一切社会机构,都有责任和义务为人类旅游权利的实现提供政策保障、创造物质条件,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体、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更应该通过政策、法规等手段,保障其旅游权利和旅游愿望的实现,因为这也是对人权宣言的肯定。夏赞才(2010)主张旅游权利主要包括自由旅行权、带薪休假权和友善接待权,这些观点对于确立旅游权利、促进旅游公平和强化旅游责任具有重要价值,但同时,过度依赖和强调旅游权利也将使旅游权利自身陷入道德困境。张永奇(2005)认为,公民的基本旅游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在旅游领域的具体体现,应该对“公民基本旅游权利”的概念给以初步的揭示和解读,根据中国宪法公民权的相关规定,从“宪法公民权利”中分离出“公民旅游权”。刘红婴(2006)对旅游权进行了法理释义,认为旅游权是人权的一部分,它与相关的亲缘权利构成一个相辅相生的概念群落。

福利(社会)旅游的内涵和特征

根据以上国内外的文献资料,本文拟界定福利(社会)旅游在广义上是各级政府、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基金委员会等在旅游费用、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信息等方面为社会弱势群体①提供的资助和支持,为其提供旅游机会使其参与到旅游活动中,并从中体会旅游的乐趣,使得旅游条件和各种设施得到改善,最终为所有的旅游者提供便利,提高整体福利待遇。狭义上,福利(社会)旅游是指针对低收入群体,政府可制定适合他们的福利(社会)旅游政策,给予一定的旅游补贴(来源于国民休闲计划)。

从其内涵中不难总结出福利(社会)旅游的主要特征:(1)旅游机会的平等性,强调对弱势群体的扶持;(2)旅游机会获取的政策性,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均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资助弱势群体完成旅游活动;(3)旅游活动的资助具有多元性,既可以有国家层面的支持,又可以有社会团体的扶持;(4)福利旅游区别于旅游扶贫计划(PPT)。

国内外研究评价

福利(社会)旅游强调最终的目的是体现社会公平,使得每个公民都可以享有进行旅游活动的权利并且无障碍地体验到旅游活动带来的乐趣。在这一宗旨下,国内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概念的界定、福利(社会)旅游对社会政策的影响、特殊群体的旅游行为研究上,但存在以下不同点:

1.研究方法

国内关于福利(社会)旅游的研究目前处于理论综述、理论框架和构建的阶段,案例研究比较缺乏;国外的研究早期是建立和丰富理论,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已经采用了数理统计的方法对个案进行实证研究。

2.研究内容

国内的福利(社会)旅游研究处于起步阶段,研究的内容也更多的是宏观层面的,多提出研究的目的、意义等原则性的指导,具有重宏观少实证的特点;国外的研究更主要的是从微观层面来表述福利(社会)旅游所表现出的种种问题,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因此涉及的类型也更多样化。

3.研究趋势

伴随着民生旅游项目的发展,国内的福利(社会)旅游研究着重于旅游权利的研究,从权利论的角度分析福利旅游,研究的范围从理论综述开始扩展到旅游经济、旅游社会学、旅游心理学等领域;国外的研究则开始从权利论走向福利(社会)旅游的效果评估。

值得关注的问题

福利旅游研究刚刚起步,探讨清楚一些基本问题对今后的研究有着切实的指导意义。基本问题研究的缺失,是造成福利旅游研究长期无法突破的重要原因之一。结合前文的综述,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1)福利旅游扶助长效机制的构建

福利旅游是一项带有公益性质的扶助计划,其中探讨扶助对象的选择体系,对福利旅游实施效果有重要意义。每个城市的低收入标准不同,如何从国家层面确定受助者选拔的标准是个难题。其次,扶助的提供方可能是政府,可能是慈善组织,若使得该项活动可以长效有序地开展而非昙花一现,就需要法律上与制度上的保障,政策上给予明确的指导,行动上给予有效的监管,探讨补贴的最合理方式,并积极评价受资助者前后的效果,以为扶助机制长效发展提供与时俱进的改革方向。#p#分页标题#e#

(2)福利旅游、奖励旅游、旅游扶贫计划的区别

福利旅游的对象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包括经济上和生理上的;奖励旅游的对象是企事业单位的员工;旅游扶贫计划是在资源相对较好的贫困地区通过扶持旅游发展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进而脱贫致富的一种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三者在概念上存在着质的区别。

旅游社会学论文篇(7)

1993年9月第一届东亚地区国家公园与保护会议(北京)通过了“东亚保护区行动计划概要”,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生态旅游”的定义;1994年成立了中国生态旅游协会(ceta)并于1995年1月在云南西双版纳发表了《发展我国生态旅游的倡议》,标志着我国学术界对生态旅游研究开发的关注;1996年6月召开武汉国际生态旅游学术研讨会,同年10月推出的《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1997年12月,与生态旅游密切相关的“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1998年10月在桂林市召开“亚太议员环发大会”第六届年会主题为“旅游与环境保护”;国家旅游局将1999年定为“生态环境旅游年”,首次承办了主题为“人与自然”的“中国昆明‘99世界园艺博览会”将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开发推向高潮,1999年前后是我国学术界发表有份量的生态旅游研究成果的高峰期。2001年国土资源部建立11个首批国家地质公园,2005年首批国家矿山公园挂牌,意味着我国生态旅游资源研究开发向理性发展。我国生态旅游业迅猛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同时由于不规范的过度开发和落后的管理体制所造成生态旅游区资源环境的破坏也是触目惊心的;旅游废物的处理并不比处理传统工业三废容易,旅游环境承载力的超负荷运行必将导致景观的消亡和旅游景区的毁灭的警告不是危言耸听的。

综上所述,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开发历史短,发展快,存在问题多。

一、我国生态旅游理论研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学者对生态旅游内涵界定方面存在误区:

1.生态旅游内涵界定生搬硬套国外学者研究成果多,创新少。许多研究者频频引用某某外国专家对生态旅游的定义以示正统或经典,缺乏创新,实际上外国学者对生态旅游的界定到“目前还是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2.我国学者对生态旅游概念界定争议很多,沟通少。有代表性的有卢云亭(1996)从旅游开发和经营的角度强调生态旅游是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金鉴明(2002),杨富泉(1995),郭锦超(1997)持类似的观点;张广瑞(1998)从旅游需求的角度,强调生态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形式”,是一种“有目的的旅游活动”,李绪萌(1995),张延毅(1997),刘健生(1997),王兴国(1998),王尔康(1998),陈立军(1998),刘家明(1999)的观点与这相近似。李东和等(1999)认为从供给者(开发者,经营者)的角度看,生态旅游是一种将生态学思想贯穿于整个旅游系统并指导其有序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从需求者(旅游者)来看,生态旅游是一种旅游活动形式或旅游产品。笔者认为虽然存在上述争议,但是绝大多数研究者对生态旅游概念内核的理解是一致的,即旅游与环境的协调,生态旅游是可持续旅游方式之一。

3.存在严重的生态旅游概念泛化倾向。生态旅游概念泛化是将生态旅游内涵外延的拓展而使其概念主体泛延,其具体所指模糊化的现象。例如有人认为生态旅游既是生态工程又是旅游活动,将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旅游均称为生态旅游,认为中国生态旅游占全部旅游的70%。(冯天驷等,2000),然而,世界旅游组织(wto,1997)在“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中指出生态旅游在全球旅游市场中仅占3%~7%,中国生态旅游真得那么旺吗?生态旅游概念泛化的结果是引起认知混乱,最终导致消费者对生态旅游失去兴趣引发生态旅游市场的崩溃。

(二)生态旅游理论基础研究系统性不足

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历史短,理论基础研究系统性不够,目前尚未到形成一个大家普遍认可的理论体系。研究方法上以描述性分析为特征的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较少,只在旅游容量(环境承载力)等个别领域开展研究工作,如崔凤军[7]等(1999)在泰山名胜风景区案例研究基础上提出一套由生态承载量、资源空间承载量、心理承载量、经济承载量四部份组成的适用于山岳风景区不同功能类型区的量测模型。

我国生态旅游理论基础研究比较零散,公认的基础是有关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其次是文明社会中人类所共同追求的具有生态哲学意义的“生态美理论”和建立在人与自然协调论和生态人文论基础上的“人与自然关系理论”。显然,我们在以生态旅游市场主体(生态旅游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如消费行为理论)研究不足;针对生态旅游市场客体(有形的,无形的生态旅游资源)的基础研究,如资源规划与管理、旅游地学等方面不够全面,尤其是自然、人文生态旅游资源的整合研究方面几乎空白;生态旅游企业营销环境研究,尤其是社会人文生态旅游环境的研究更少。

二、对策

(一)搁置生态旅游内涵的争议,积极参与生态旅游的开发,在实践中实现创新

“生态旅游”是一个正处于发展的概念,它的内涵和本质特征有待于人们深入研究,但是理论源于实践,目前,我们的研究者应该采取搁置生态旅游内涵的争议,到实践中去领会生态旅游的真谛的态度,从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及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总结归纳符合中国国情的生态旅游内涵。

(二)中国传统文化应融入生态旅游理论中促进理论本土化

生态旅游理论源于欧美发达国家,尽管其概念界还无法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核是很清楚的,即旅游与环境的协调,这与我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理念是不谋而合的。天人合一源于“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指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相通,相类和统一。历代诸子百家都力图以求天(大自然)人之协调,和谐与统一。西汉董仲舒继承和发展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和“无为为之之谓天”(《庄子·天道》)等诸子观点,建立了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思想体系,首次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思想,强调人类与大自然要和谐共处,只能有限地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绝不能盲目地破坏自然规律,使自然生态失衡,一旦失衡必将自食其果。丽江古城之所以能保存完好与东巴文化强调人与自然协调的传统不无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的传统文化与生态旅游理论有许多相似的理念,我们应该将它融入到生态旅游理论研究中,这将有利于挖掘和弘扬传统民族文化,有利于生态旅游理论的本土化,将对研究中国人文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发挥重要作用。

(三) 拓宽生态旅游理论基础,提高生态旅游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

面对生态旅游理论研究比较零散的现实,拓宽理论基础研究十分重要,旅游地学就是其中之一。旅游地学是运用地学的理论方法为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及保护工作服务,从而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一门边缘学科。生态旅游资源中的地质旅游资源、地貌旅游资源、水文旅游资源等均涉及旅游地学问题。可见,旅游地学与生态旅游资源研究开发密切相关。目前已建立的国家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矿山公园无一不是科技含量高、文化品位高的生态旅游热点。生态旅游和地质旅游的对象也常常是相同的,例如近年推出冰川探险游,沙漠景观探险旅游,焦作市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旅游开发及广西西部天坑群科考探险游和全国性的漂流旅游热等等。

(四)加强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和社会人文生态旅游资源整合研究

我们发现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和社会人文生态旅游资源的分布是有某些规律的。一般情况下,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保存完整的地方都分布于相对封闭的地方(以滇西、湘西为代表的西部地区),也常常保存有较完整的民族文化原出状态,具有丰富的社会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加强两者的整合研究有助于提高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有利于保护和继承民族文化,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例如,东巴文化与滇西秀美的自然旅游资源的整合研究有助于认识“香格里拉的魅力”,体会东巴文化“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协调美。

(五)完善旅游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 引导生态旅游企业贯彻“社会市场营销”理念

传统旅游管理类人才培养偏重于酒店管理和旅行社管理,知识结构方面存在自然科学知识面不够宽的缺陷,生态旅游知识更是不足,从而造成我国生态旅游产品设计、开发和资源保障方面的人才不足的现状。在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开展消费者教育,并将之渗透到企业营销的各个环节,让消费者在享受生态旅游乐趣的过程中进一步认识生态旅游的内涵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让政府管理层和旅游业从主人员在实施生态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更加深刻体会生态旅游环境效益外部化和内部化的内涵,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环境保护对企业乃至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促使他们转变观念,主动地考虑社会长期利益即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好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及社会长远利益三者的关系,真正实现以社会市场营销理念为生态旅游企业经营理念,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2] 卢云亭.生态旅游与可持续旅游发展[j].经济地理.,1996,16(1).

[3] 张广瑞..生态旅游的理论与实践[j]. 财贸经济,1998,(8).

[4] 陈忠晓,彭建.生态旅游内涵辨析[j]. 桂林旅游专科学校学报,2001,12(1).

[5]李东和,张结魁.论生态旅游的兴起及其概念实质[j]..地理学与国土研究,1999,(2).

[6]崔凤军,杨永慎. 泰山旅游环境承载力时空分异特征及其利用强度研究[j]..地理研究,1997,16(4).

旅游社会学论文篇(8)

1、国内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研究内容

1.1 民族村寨旅游基础理论研究

基础理论研究包括民族村寨旅游概念、资源特点、产品类型、政策选择、利益保障机制、困境与对策、背景与动力等。罗永常认为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主要存在民族文化认同感失落等四个问题,提出四项对策:确立社会性的旅游发展观;确立参与式发展理念;摒弃媚俗观;做好规划,加强市场论证和产品促销,提高管理水平[1];总结民族村寨旅游主要特点:吸引物和活动空间的乡村性、民族性、地方性和民间性、文化交融性、参与性、层次性、环保性[2]。总体而言,民族村寨旅游理论的探讨当前还处于初步的、零散的阶段,民族村寨理论研究进展比较缓慢,研究量不够充分、质不够高,理论建构不够系统。

1.2社区参与研究

社区参与是最近几年民族村寨旅游研究中的一个非常热的话题。孙九霞提出了中国社区参与旅游的理想模式:政府主导社区主体企业经营第三方力量介入法制规范[3];罗永常提出了民族村寨社区参与旅游的策略:参与旅游活动,参与地方名特产品和手工艺产品开发,参与传统产品深度开发[4][5][6]。

1.3 民族村寨旅游业影响和感知研究

民族村寨旅游业影响和感知研究逐渐受到国内学界的关注。钟洁等认为我国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效应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实证研究成果相对丰富[7];吴忠军等提出基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民族村寨旅游开发方式[8];唐雪琼等研究了哈尼族长街宴在旅游情景下的文化适应与重构[9].

2、民族村寨旅游研究评述

总体而言,国内关于民族村寨旅游的研究比较成熟。相比之下,国外学者关于民族村寨旅游的研究不是很深入,在已有的研究中主要是有关民族旅游方面的。与此联系密切的是有关乡村旅游的研究,国外民族村寨旅游研究文献主要是关于乡村旅游发展问题、乡村旅游中的居民感知和态度问题以及乡村文化旅游研究。特别是关于乡村文化旅游的研究,对于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的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国内外关于民族村寨旅游的研究由于概念界定的差异及其他一些原因,研究内容有所差别。但国外学者和国内学者都比较关注民族村寨旅游的发展道路和民族村寨旅游对当地居民带来的影响,并倡导社区参与民族村寨旅游。这些观点及论断为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总体看来,现有对民族旅游村寨问题的有关研究成果较为丰富,特别是2003年以后的研究成果尤多,文献资料丰富,研究切入点和视角也各不相同。大多数研究是从管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单学科理论角度出发,尤其从社会、文化、经济等多角度入手,并普遍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我国民族旅游村寨的旅游开发政策选择、资源开发利用、旅游产品设计及规划、旅游经济的影响分析、旅游开发模式、旅游营销模式、旅游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旅游业发展带来的文化变迁及旅游效应研究等方面进行分析,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我国民族旅游村寨发展的现状以及面临的社会、文化、经济等问题。

3、对今后我国民族旅游村寨研究重点和方向的建议

第一,我们应该运用经济学理论及其研究方法,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村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户的生计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将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可持续生计理论,并改变了以往多从社会学学科角度出发对民族旅游村寨农户可持续生计展开研究的状况,因而在研究理论和方法上会是一种创新。

第二,从研究对象方面来看,我们应该将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方向。并对其家庭的生活进行不断地深入研究。

第三,扩大研究空间范围,即增加对云南、、青海等民族地区典型民族旅游村寨的选点,进行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研究,使我国民族旅游村寨的研究内容和范围更为丰富。

第四,应深入探讨我国民族旅游村寨农户在现有生计经济模式和各相关经济利益主体博弈行为下的参与及受益状况。

第五,应增加对我国少数民族旅游村寨农户面临的风险因素分析,如自然灾害因素、市场风险因素等方面的风险分析,以减少民族旅游村寨经济发展中的诸多不可避免的因素,增强农户在旅游经济发展过程抗御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罗永常. 民族村寨旅游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 . 贵州民族研究,2003,(2):102 - 107.

[2]罗永常. 试论民族村寨旅游的特征与开发原则[J]. 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6):60 - 62.

[3]孙九霞.旅游人类学的社区旅游与社区参与 [M] .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9 年

[4]罗永常.文化经济背景下的民族村寨旅游开发[J]. 思想战线,2006,(4):96 - 101.

[5]罗永常. 民族村寨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的利益保障机制[J]. 旅游学刊,2006,(10):45 - 48.

[6]罗永常. 关于贵州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几个问题[J]. 贵州社会科学,2006,(3):47 - 49.

[7]钟洁、陈飙、杨桂华. 中国民族村寨旅游效应研究概述 [J] . 贵州民族研究,2005,(5):85 - 90.

[8]吴忠军、张瑾. 旅游业发展对山地少数民族村寨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以广西龙脊梯田景区为例[J] . 经济地理,2008,(5):891 - 896.

[9]唐雪琼、钱俊希、陈岚雪. 旅游影响下少数民族节日的文化适应与重构―――基于哈尼族长街宴演变的分析[J] . 地理研究,2011,(5):835 - 844.

作者简介:

刘学斌(1993―)男,汉族,河北张家口人,云南民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张朋(1992―)男,汉族,山东青岛人,云南民族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研究方向:当代政府治理。

旅游社会学论文篇(9)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消费群体也在不断的扩大中。传统的旅游项目是针对一些城市白领以及有一定经济基础的退休人员。这群人的特点是有工作或者生活压力,他们需要一种方式来释放自己,而且他们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旅游费用。传统的旅游模式是由旅行社组团出游,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类似于自助游等旅游新模式逐渐出现。针对不同的旅游消费群体,制定不同的消费计划,已经成为各个旅行社提高业绩的重要手段。

大学生这一类群体在未来的十年内存在一个很大的旅游消费市场。他们所需要的旅游模式是打破传统模式的。研究大学生旅游消费营销策略是进一步发展我国旅游业的重要方面,也是旅行社存在与发展的关键。相对比上班族来说,大学生的空余时间要多出很多。也就是说大学生存在旅游时间的可能性。传统的旅游消费群体又的仅是在假期或者是黄金周出游,除去这一周期,很多旅行社和景点都处在不饱和的状态,而大学生这一消费群体恰好来填补这一不足。避开旅游高峰出游已经慢慢的成为大学生旅游新观念。所以,开发大学生旅游市场,制定大学生旅游营销策略,不仅可以给旅游产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增加新的盈利模式,而且也能缓解目前旅游业出现的假期爆满,平时无人的现状。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研究的基本内容:

本篇论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针对大学生这一旅游消费群体,制定符合他们自身特点的旅游消费模式。对这一模式的推广和运用制定一个营销策略。基本内容分为以下几点:

(1)从我国旅游事业和旅游政策入手,分析传统模式的旅游消费模式成功的因素和不适应时展的原因;

(2)分析我们旅行社的营销模式,寻找新的盈利模式;

(3)研究当代大学生特点,作为一个新的消费群体存在的商机和挑战;

(4)综合各方面的研究,提出一个以大学生为旅游消费群体的新的营销策略。

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针对大学生这一旅游消费群体制定的营销策略。通过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的研究,作出具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打开大学生旅游消费这一道大门,促进我国旅游事业的全面发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1)大学生的消费行为研究,了解大学生旅游存在的问题和优势;

(2)通过对旅行社的调查分析,结合国家旅游政策,深入探究旅行社生存环境;

(3)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大学生旅游消费营销策略。

三、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研究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问卷调查法。针对大学生,作出一份调查大学生消费行为的问卷调查,主要在在杭高校中做一次普遍的调查,了解大学生消费心理,可以给研究提供一份可靠的数据。

(2)文献分析法。收集相关研究文献、期刊、报纸,对文献进行分类分析。

(3)案例分析法。寻找营销成功和失败的案例来证明研究的可行性和不可行性。作出正确的且具有创新性的营销策略。

四、研究的总体安排和进度:

总时间:本届毕业论文从2009年10月--2010年6月.

第一阶段:确定选题阶段

第二阶段:毕业论文实施(2009年11月—2010年5月)

1.2009年11月20日(第12周周五)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设计工作要求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

2.2009年12月8日(第14周周二)前根据学院有关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完成任务书、开题报告撰写等工作。

3.2009年12月8日(第14周周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答辩。

4.2009年12月22日(第16周周二)根据开题论证小组修改意见,将完善后的任务书、开题报告修改后交指导教师。

5.2010年1月中旬,上交经指导老师审核的论文提纲,提纲详细至三级目录。

6.2010年3月初(第二学期),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7.2010年5月初(第二学期),完成毕业论文,将毕业论文提交指导老师。

第三阶段:毕业论文答辩(2010年5月—2010年6月)

五、主要参考文献:

[1]柴松,王洪武.大学生野外生存生活指南[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9:31.

[2]王婉飞.浙江乡村旅游发展与创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46.

[3]刘丹平.旅游凝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87.

[4]张文.旅游影响[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56.

[5]陶虎.旅游广告——远离与创新[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6:68.

[6]罗明义.旅游经济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21.

[7](澳)赖辛格(Reisinger,Y.),托纳(Torner,L.W.).旅游跨文化行为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65.

[8]耿步健.当代大学生心理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8:12.

[9]李浪.心理学从书-旅游心理学[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67.

[10]高舜礼.中国旅游业对外开放战略研究[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25.

[11](英)摩根(Morgan,N.),安妮特•普里查德(Pritchard,A.).旅游休闲业的广告创意与设计[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43

[12]张小红,陈全.当代大学生旅游消费心理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24,9

旅游社会学论文篇(10)

1993年9月第一届东亚地区国家公园与保护会议(北京)通过了“东亚保护区行动计划概要”,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生态旅游”的定义;1994年成立了中国生态旅游协会(CETA)并于1995年1月在云南西双版纳发表了《发展我国生态旅游的倡议》,标志着我国学术界对生态旅游研究开发的关注;1996年6月召开武汉国际生态旅游学术研讨会,同年10月推出的《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1997年12月,与生态旅游密切相关的“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1998年10月在桂林市召开“亚太议员环发大会”第六届年会主题为“旅游与环境保护”;国家旅游局将1999年定为“生态环境旅游年”,首次承办了主题为“人与自然”的“中国昆明‘99世界园艺博览会”将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开发推向高潮,1999年前后是我国学术界发表有份量的生态旅游研究成果的高峰期。2001年国土资源部建立11个首批国家地质公园,2005年首批国家矿山公园挂牌,意味着我国生态旅游资源研究开发向理性发展。我国生态旅游业迅猛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同时由于不规范的过度开发和落后的管理体制所造成生态旅游区资源环境的破坏也是触目惊心的;旅游废物的处理并不比处理传统工业三废容易,旅游环境承载力的超负荷运行必将导致景观的消亡和旅游景区的毁灭的警告不是危言耸听的。

综上所述,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开发历史短,发展快,存在问题多。

一、我国生态旅游理论研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学者对生态旅游内涵界定方面存在误区:

1.生态旅游内涵界定生搬硬套国外学者研究成果多,创新少。许多研究者频频引用某某外国专家对生态旅游的定义以示正统或经典,缺乏创新,实际上外国学者对生态旅游的界定到“目前还是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2.我国学者对生态旅游概念界定争议很多,沟通少。有代表性的有卢云亭(1996)从旅游开发和经营的角度强调生态旅游是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金鉴明(2002),杨富泉(1995),郭锦超(1997)持类似的观点;张广瑞(1998)从旅游需求的角度,强调生态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形式”,是一种“有目的的旅游活动”,李绪萌(1995),张延毅(1997),刘健生(1997),王兴国(1998),王尔康(1998),陈立军(1998),刘家明(1999)的观点与这相近似。李东和等(1999)认为从供给者(开发者,经营者)的角度看,生态旅游是一种将生态学思想贯穿于整个旅游系统并指导其有序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从需求者(旅游者)来看,生态旅游是一种旅游活动形式或旅游产品。笔者认为虽然存在上述争议,但是绝大多数研究者对生态旅游概念内核的理解是一致的,即旅游与环境的协调,生态旅游是可持续旅游方式之一。

3.存在严重的生态旅游概念泛化倾向。生态旅游概念泛化是将生态旅游内涵外延的拓展而使其概念主体泛延,其具体所指模糊化的现象。例如有人认为生态旅游既是生态工程又是旅游活动,将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旅游均称为生态旅游,认为中国生态旅游占全部旅游的70%。(冯天驷等,2000),然而,世界旅游组织(WTO,1997)在“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中指出生态旅游在全球旅游市场中仅占3%~7%,中国生态旅游真得那么旺吗?生态旅游概念泛化的结果是引起认知混乱,最终导致消费者对生态旅游失去兴趣引发生态旅游市场的崩溃。

(二)生态旅游理论基础研究系统性不足

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历史短,理论基础研究系统性不够,目前尚未到形成一个大家普遍认可的理论体系。研究方法上以描述性分析为特征的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较少,只在旅游容量(环境承载力)等个别领域开展研究工作,如崔凤军[7]等(1999)在泰山名胜风景区案例研究基础上提出一套由生态承载量、资源空间承载量、心理承载量、经济承载量四部份组成的适用于山岳风景区不同功能类型区的量测模型。

我国生态旅游理论基础研究比较零散,公认的基础是有关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其次是文明社会中人类所共同追求的具有生态哲学意义的“生态美理论”和建立在人与自然协调论和生态人文论基础上的“人与自然关系理论”。显然,我们在以生态旅游市场主体(生态旅游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如消费行为理论)研究不足;针对生态旅游市场客体(有形的,无形的生态旅游资源)的基础研究,如资源规划与管理、旅游地学等方面不够全面,尤其是自然、人文生态旅游资源的整合研究方面几乎空白;生态旅游企业营销环境研究,尤其是社会人文生态旅游环境的研究更少。

二、对策

(一)搁置生态旅游内涵的争议,积极参与生态旅游的开发,在实践中实现创新

“生态旅游”是一个正处于发展的概念,它的内涵和本质特征有待于人们深入研究,但是理论源于实践,目前,我们的研究者应该采取搁置生态旅游内涵的争议,到实践中去领会生态旅游的真谛的态度,从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及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总结归纳符合中国国情的生态旅游内涵。

(二)中国传统文化应融入生态旅游理论中促进理论本土化

生态旅游理论源于欧美发达国家,尽管其概念界还无法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核是很清楚的,即旅游与环境的协调,这与我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理念是不谋而合的。天人合一源于“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指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相通,相类和统一。历代诸子百家都力图以求天(大自然)人之协调,和谐与统一。西汉董仲舒继承和发展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和“无为为之之谓天”(《庄子·天道》)等诸子观点,建立了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思想体系,首次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思想,强调人类与大自然要和谐共处,只能有限地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绝不能盲目地破坏自然规律,使自然生态失衡,一旦失衡必将自食其果。丽江古城之所以能保存完好与东巴文化强调人与自然协调的传统不无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的传统文化与生态旅游理论有许多相似的理念,我们应该将它融入到生态旅游理论研究中,这将有利于挖掘和弘扬传统民族文化,有利于生态旅游理论的本土化,将对研究中国人文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发挥重要作用。

(三)拓宽生态旅游理论基础,提高生态旅游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

面对生态旅游理论研究比较零散的现实,拓宽理论基础研究十分重要,旅游地学就是其中之一。旅游地学是运用地学的理论方法为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及保护工作服务,从而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一门边缘学科。生态旅游资源中的地质旅游资源、地貌旅游资源、水文旅游资源等均涉及旅游地学问题。可见,旅游地学与生态旅游资源研究开发密切相关。目前已建立的国家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矿山公园无一不是科技含量高、文化品位高的生态旅游热点。生态旅游和地质旅游的对象也常常是相同的,例如近年推出冰川探险游,沙漠景观探险旅游,焦作市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旅游开发及广西西部天坑群科考探险游和全国性的漂流旅游热等等。

(四)加强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和社会人文生态旅游资源整合研究

我们发现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和社会人文生态旅游资源的分布是有某些规律的。一般情况下,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保存完整的地方都分布于相对封闭的地方(以滇西、湘西为代表的西部地区),也常常保存有较完整的民族文化原出状态,具有丰富的社会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加强两者的整合研究有助于提高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有利于保护和继承民族文化,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例如,东巴文化与滇西秀美的自然旅游资源的整合研究有助于认识“香格里拉的魅力”,体会东巴文化“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协调美。

(五)完善旅游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引导生态旅游企业贯彻“社会市场营销”理念

传统旅游管理类人才培养偏重于酒店管理和旅行社管理,知识结构方面存在自然科学知识面不够宽的缺陷,生态旅游知识更是不足,从而造成我国生态旅游产品设计、开发和资源保障方面的人才不足的现状。在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开展消费者教育,并将之渗透到企业营销的各个环节,让消费者在享受生态旅游乐趣的过程中进一步认识生态旅游的内涵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让政府管理层和旅游业从主人员在实施生态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更加深刻体会生态旅游环境效益外部化和内部化的内涵,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环境保护对企业乃至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促使他们转变观念,主动地考虑社会长期利益即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好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及社会长远利益三者的关系,真正实现以社会市场营销理念为生态旅游企业经营理念,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2]卢云亭.生态旅游与可持续旅游发展[J].经济地理.,1996,16(1).

[3]张广瑞..生态旅游的理论与实践[J].财贸经济,1998,(8).

[4]晓,彭建.生态旅游内涵辨析[J].桂林旅游专科学校学报,2001,12(1).

[5]李东和,张结魁.论生态旅游的兴起及其概念实质[J]..地理学与国土研究,1999,(2).

[6]崔凤军,杨永慎.泰山旅游环境承载力时空分异特征及其利用强度研究[J]..地理研究,1997,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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