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0 16:10:16

小微企业论文

小微企业论文篇(1)

二国家与重庆市发展微型企业的主要政策与特点

森林必须是多植物群落与树种的生态综合体,才能少病虫害茁壮地生长。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也必须是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综合体。从数量看,大型企业只有少数,数量众多的是中、小、微型企业。过去,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对发展小型、微型企业的认识不足,导致地区经济企业结构失衡,地区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不平衡。问题在哪里?在于发展小型、特别是微型企业滞后。随着对这个经济发展中的实践问题认识的深化,中央在用创新、调结构、转企业,出台了各种政策来推进这项工作。

1国务院布署支持小微企业政策

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成为一个经济发展实践中的战略性政策2011年10月22日,国务院总理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会议研究确定了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六项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是:(1)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2)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3)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扩大小型微型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积极稳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4)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5)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强化小金融机构重点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社区、居民和“三农”的市场定位。(6)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减少行政干预,防范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会议特别突出了用财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是:(1)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2)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3)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2重庆市对发展小微型企业具有超前性认识的特点

2010年6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出了[重庆市政办发]192号文件,布署了支持发展微型企业的政策。这表明重庆在全国首开先河,支持发展微型企业。重庆市政府正式明确把发展微型企业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并指定由工商部门牵头,在“十二五”期间承担发展15万户微型企业、新增150万就业岗位的战略目标。文件不仅强调用政策为微型企业发展营造好的环境,还要求政府财政出钱支持微型企业的发展。文件说,市级财政部门每年要根据市微企办确定的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发展计划,安排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预算,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给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也要对市级财政资金、区县(自治县)配套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并向申请人拨付资本金补助资金。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具体补助办法和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小微企业论文篇(2)

二、第三方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然而,自行建站对大部分小微企业而言,营销成本高、营销效果低,这些弱点促使了小微企业对知名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需求。所谓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是指独立于买卖双方,为买卖双方提供在线交易、支付、配送等买卖服务的网络商务平台。入驻资费是小微企业首先关注的问题,表1列出了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的入驻资费情况,尽管像天猫、当当、一号店等入驻资费相对较高,但像淘宝、亚马逊等门槛低,且这些电子商务平台基本上涉及到各个行业领域,小微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力选择相应的电子商务平台。另一方面,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也有种类之分,大概可分为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客户)、C2C(客户对客户)、O2O(线上对线下),小微企业若要有效营销,应根据自身营销对象和行业类别选择相应的种类。首先,B2B商务方式,一般生产型的、提供原材料的小微企业以及行业特色鲜明的垂直类企业可以入驻此类B2B商务平台,如阿里巴巴、慧聪网、商机网、万国商业网等等,这些网络平台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基本的商业信息和外贸交易等支持,还能为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和融资服务。其次,B2C商务方式,这是企业直接面向普通客户,偏向零售业,代表平台有综合性商城天猫、百货类商城京东、当当、亚马逊等等,规模较小的经营直销产品的小微企业可选择这类平台,不仅可快速扩大业务交易范围、降低交易信息成本、缩减流通环节。第三,C2C商务方式,这种方式是客户关系营销,商品信息直接推送至消费者,包括淘宝网、拍拍网等,通常是经营底端产品的微型企业选择这一方式。最后,O2O商务方式,即线上对线下的营销关系,通过打折促销、服务预订,将线下商品信息推送至消费者,主要有拉手网、聚划算、美团网等,对于拟进行促销活动的小微商户可通过该平台消息,从而将拉手网等线上的用户转化为线下用户。

小微企业论文篇(3)

1.企业主个人的信用道德风险。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史决定了其管理模式往往是家族式的,家族式管理在实践中往往又演变成家长式管理,这一点在小微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对小微企业而言,其经营管理、发展沉浮往往决定于某一位企业主的能力和好恶。对企业而言,这位企业主就是说一不二的主宰,就是“一言堂”,他的副手们可能只是言听计从、看他脸色拿薪水的打工者。现代企业制度下的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只能由企业主个人喜好而定。那么,在小微企业,其领导者个人的一切便可以代表企业的一切,企业主的个人素质和行为主导企业的素质和行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决定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道德。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好,则企业信用就好;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差,则企业信用差。从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在发展初期有着强烈的扩张冲动和逐利本性,小微企业尤其如此。由于社会征信体系尚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成熟,失信行为不易被曝光,不能对失信者构成威胁,企业失信成本低,因此这种扩张冲动和逐利本性往往会直接“腐蚀”企业主个人的信用道德。这对银行来说便是小微企业客户最直接和最大的风险。为什么各地频频出现老板跑路现象?为什么有的小微企业对银行、对他的客户采取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策略?这就是其企业主个人及其企业的信用策略。从近几年银行在小微企业遭受的资产损失来看,究其根本原因,恐怕有关企业主个人的信用道德原因是要排前列的。而与此相比,国有大中企业的信用状况便要好得多了。

2.企业财务风险。企业财务承接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风险。对企业主个人而言,企业是我的,企业财务管理就是我家的财务管理,随我怎么管都行,遵循国家的、社会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有时只是迫不得已。所以,不少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极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日常财务管理缺乏连续性。今天账上有几百万资金,明天就可能蒸发得无影无踪。出于种种考虑,不少小微企业日常结算都通过企业主或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财务不实,报表失真,甚至不少企业根据不同需要同时做着几套账,来什么人上什么菜,争取“皆大欢喜”。社会层面的监督又往往流于形式。因此对银行而言,这些小微企业的财务状况就是不可控的,或无能为力去控的,从而形成防不胜防的风险,甚至是陷阱。另外,在社会资金面紧、银行融资相对困难的情况下,不少小微企业往往会通过民间高息借贷进行融资,极易引发企业资金链断裂,产生真正的财务风险。如长三角地区近年来因民间高息融资致使资金链断裂,导致了小微企业甚至大中型企业的倒闭潮、老板跑路潮。

3.政策性风险。从企业发展状况看,不少小微企业往往是对热门行业“一哄而上”,或在国有企业周围“查漏补缺”,是核心企业生产经营链条的一个环节,其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相比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而其抗风险能力相比国有企业要弱得多。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实行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钢铁、水泥、煤炭、汽车等传统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空间将被严格限制。国家调控这些行业,不是不让这些行业发展,而是控制盲目发展。而这些行业往往又是老牌国有企业已成为骨干的行业,国有企业因为“树大根深”,在调控中还需其发挥骨干作用,而“一哄而上”或“查漏补缺”发展起来的小微企业便很难不成为宏观调控的直接对象,船小反而不好掉头。随着国家对环保问题的严厉整治,不少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或以高耗能为主发展的小微企业将随时面临环保政策风险。因此,笔者认为,小微企业面临的政策性风险相比国有企业要大得多。

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

相比国有企业,小微企业的风险虽然要大,但只要我们认识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其风险还是可防可控的。

1.重点考察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状况。由于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直接决定着企业的信用状况,在与小微企业开展信贷业务时,银行要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但又不能被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所局限,更重要的是首先要认真考察企业主个人素质和信用状况,通过深入企业内部了解其管理能力和管理现状,特别重要的是通过企业征信系统、与其发生业务关系的银行、工商税务部门、其上下游客户等去侧面了解和印证该企业的信用状况,从而了解和印证企业主个人的信用状况。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法院公告系统、社会交往、搜索引擎等互联网信息了解企业主个人道德状况,只有在较好地把握企业主个人信用道德的基础上,才能决定与其是否开展业务关系。对那些经营状况虽然很好,但企业主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决不能被其一时繁荣所迷惑。

2.以实地调查应对财务风险。鉴于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的随意性和财务报表可信度不高的特点,对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要以非财务分析为主,以财务分析为辅,基本的策略就是以实地调查弥补财务分析的不足。客户经理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企业,获取第一手材料,提高评估的真实性和结论的准确性。通过实地调查核对企业的纳税凭证,查看交易合同或走访交易对手,确认企业销售发展情况。通过查看水费、电费单据等确定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正常。通过查看银行账户流水,确认企业现金流是否正常。通过查看生产设备、存货确认企业是否有正常的生产能力。通过走访工商、税务或交易对手,查看企业资信情况等等。这样,经过大量实地调查,结合企业财务报表,去伪存真,取得企业真实的经营信息,从而对企业准入与否做出正确判断。切不可单纯依靠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简单分析判断,甚至为了营销贷款人为隐藏或粉饰企业的某些缺陷,影响后台决策。同时,对小微企业的贷后管理,财务报表要收集,但更重要的还是以现场监控为主,按时对上述企业生产经营信息进行多角度实地取证,逐期比对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置。

小微企业论文篇(4)

从全省范围来看,石家庄、廊坊、唐山、邯郸等地担保机构的发展处于领先地位,但地区之间担保机构的数量差异很大。仅石家庄的担保机构数量就占据了全省总数的1/3,石家庄、廊坊和唐山三市的机构总数几乎占全省的总数的2/3,其余的地市的机构总数占比仅为1/3。数量最少的几个为张家口、承德、邢台和秦皇岛。担保机构的建设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

2、地区之间担保机构资本规模差异大。

各地市除了存在机构数量上的差异外,还存在很大的规模差异。如果以注册资本作为衡量担保机构规模大小的标准,则从图1可以看出,石家庄的大型担保机构的数量在全省遥遥领先,占全省大型担保机构总数的56.5%。同时,大型担保机构在省会占据主导地位,数量远多于中小担保机构的数量。而廊坊和唐山的小型担保机构则占绝对优势地位,两地小型担保机构数量占据全省小型担保机构总数的52%。衡水、张家口和承德同样也是以小型担保机构为主。相比其他地区,邯郸和沧州则是大中小规模的担保机构基本平衡。(图1,单位:万元)图1中小型指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低于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中型指高于5,000万元低于1亿元(不含1亿元),大型指注册资本高于1亿元。仅仅从担保机构的数量来说,石家庄占据全省总数的31%,但是比较注册资本的规模,仅石家庄一个地方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量占据全省总量的49%。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省会的担保机构大多为大型机构,注册资本规模较大。全省注册资本超过十亿元的担保机构共3个,其中有两个位于石家庄。秦皇岛市担保机构数量虽然少,但是由于其大型担保机构占比较大,所以注册资本规模在要大于张家口、承德、邢台等地区。

二、小微担保融资服务存在地区差异

根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地方政府每年按照年度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河北省财政厅根据2013年各地区小额担保贷款开展情况,公布了2014年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财政奖励资金通知。通知规定“奖励资金用于当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突出的经办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信用社区和妇联组织等单位的工作经费补助;风险补偿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以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表1)可以看出,石家庄、沧州、唐山、承德等地对小型微型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情况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这与全省担保机构规模建设情况排名并不相符。比如,廊坊市的中小型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在全省排名第二,但是小额担保贷款的服务情况在全省位列倒数第二。这说明各地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担保融资业务并不均衡。

三、风险与收益、权利与责任双失衡

固定的担保收入和不固定的风险损失导致风险收益失衡。以资本金为1亿元的担保公司为例,假设银行贷款的年利率为5%,担保资金放大倍数为5,年担保费收入最高为1,250万元(担保费率不得超过同期利率的50%),考虑到各种成本和代偿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公司的利润可能所剩无几。河北省担保机构体系还是以小型担保公司为主,资本金低于5,000万元的担保机构几乎占一半,76%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不到1亿元的标准,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和县级担保机构甚至有些注册资本金只有几百万元。据调查,除了一些规模较大,经营较好的担保机构担保资金放大倍数能超过5倍,甚至达到8倍,很多中小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只有2~3倍。根据行业经验,担保资金放大倍数达到3倍盈亏才能基本平衡,小于3倍基本就是亏损。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往往会催生一些不良的后果。对于一些小型的担保机构来说,在低收益高风险的条件约束下,闲置资金不开展担保业务也许是最好的选择。一些担保机构为了提高收益,降低风险,不得不提高服务门槛,制定苛刻的担保反担保条款,超出了小微企业的承受能力,背离了服务小微企业的初衷。有些企业甚至为了获取利润铤而走险,违规经营。此外,在很多担保融资活动中,银行和担保方并没有遵循风险共担的原则,担保机构经常处于弱势地位。特别在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中,银行更是保持谨慎的态度,把风险和义务则完全转嫁到担保机构。银行和担保机构的权利义务完全不对等,但对于没有话语权的担保机构来说,只能按照银行的要求去做,或者是担保机构向银行缴纳足够的保证金,或者被迫选择有利于银行的担保方式。担保机构承担了百分之百的风险和责任,而银行则只有权利不承担责任。权责不对称导致风险完全集中于担保机构。

四、财政投入大幅增长空间有限

近年来,河北省通过财政投入大力支持融资性担保体系的建设,为小微企业融资保驾护航。据河北新闻网报道:“截至2012年底,我省各级财政累计向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入资本金52亿元(其中省财政注资9亿元),撬动银行贷款4,345亿元。”此外,为了支持担保体系的建设,达到河北融投担保集团和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资本金于2015年分别达到100亿元和10亿元的目标,省财政每年投入2亿元。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还鼓励多种形式融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帮助其增加资本金,做大做强。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各级财政累计筹集担保基金7.32亿元,同比增长7%,担保基金代位代偿3,381万元。相比在财政投资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很多偏远的地市、县级融资机构得到的财政补助是杯水车薪,甚至很多担保机构根本享受不到部级或者省级的财政补助、奖励或风险补偿,又受到本地财政能力所限,财政投入不足以支持本地担保体系的建设。

小微企业论文篇(5)

(一)缺乏有效的进出机制

一方面,各级政府往往要求创业基地优先接纳本地企业,创业基地无法对其进行筛选评价。另一方面,为了保证自身的财政收入和地方经济和就业的稳定增长,政府会提供更多的优惠措施让本该毕业的成熟企业继续留在创业基地内,创业基地也无法对其办理毕业手续。另外创业基地作为政府的下属单位,很可能成为部分官员展示政绩的工具,为搞“形象工程”一味扩大基地规模,不注重入驻企业的筛选和毕业制度的建立,导致基地“超载”。

(二)融资服务功能不到位

创业基地投资渠道单一,具有较明显的“政府主导”特征,并没有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但是政府的财政能力的限制,另外创业基地内的小微企业创业初期都需要资金的支持,这样政府扶持资金分摊到每个企业就显得较少。同时创业基地的担保体制的不完善,加上风险投资机制的缺失,导致小微企业既无法从银行得到贷款,也无法得到风险投资机构的帮助。

(三)非赢利的组织性质

在基地创建初期,获得了政府的大量支持,不盈利不会影响基地的运营,随着基地的发展,不赢利无法吸引人才,无法激励内部员工,导致服务得不到改善;不赢利导致基地无法自我“供血”,难以实现“自收自支”的良好循环。

(四)服务积极性不足

创业基地的运营绩效与员工的利益无关,即使创业基地的运营效果很好,在经济上也不能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编制和薪酬的限制也制约了员工的积极性,不愿意主动站在入驻企业的角度思考问题,主动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创业基地的服务效果大打折扣。另外员工的收入有限,无法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二、创业基地运营管理机制的构建

分析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运营机制,首先要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培育机制即培育流程进行设计。创业基地建成之后,小微企业申请入驻创业基地,创业基地通过审查批准之后与小微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培育便开始了。接着入驻企业在基地的各项服务支持下进行孵化,此时需要分析创业基地的融资机制、收益机制以及激励机制。小微企业在基地内培育一定年限之后,创业基地根据毕业标准对小微企业进行考核,达到要求的小微企业即可毕业。从小微企业申请入驻到入驻创业基地到毕业需要一整套的跟踪筛选机制。

(一)跟踪筛选机制

由于新创企业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同时创业基地的资源有限,为了提高运行效率,筛选出具有前景的企业,需要对小微企业的整个孵化过程进行筛选。分别在企业申请入驻、企业成长、企业成熟这三个阶段对小微企业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即可继续孵化或毕业,不合格的将被列入“留下察看”,若继续观察仍不合格,企业将会被淘汰。设计筛选机制需要制定筛选标准,随着企业发展,其各个阶段的筛选标准会存在差异,不能完全按照初期筛选的标准。创业基地在选择入驻企业时,需要从政府的硬性规定、基地实力、该企业的外部环境以及内在的综合素质这三个方面考虑筛选标准。入驻企业的综合能力指标包括企业是否能够满足目标客户的需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管理能力以及财务能力。在企业的成长期,创业基地需要衡量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与商业计划书的偏离程度,评估企业产品与现阶段市场的匹配程度,预估企业的发展态势并重新进行企业的外部环境分析。经过三到五年的培育,企业到达成熟阶段,此阶段的筛选机制就是毕业机制。创业基地需要对企业进行最后的考核,具有稳定的市场、完善的管理、充足的资金以及广阔前景的企业将是孵化成功得以毕业的企业。例如,经过有效的筛选以及培育,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现有27家国家认定动漫企业,3家国家重点动漫企业,3款动漫产品为国家重点动漫产品,9家企业和6个项目荣膺2009~2010年度、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上述指标均列江苏各大基地之首。

(二)融资机制

创业基地的初创时期,资金主要来自政府的专项资金以及各类优惠政策和税收政策。随着创业基地的发展壮大,基地积累了一定资金之后对基地内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进行投资。另外,小微企业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和吸引风险投资的方式进行融资。在小微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因为没有足够多的有形资产作为抵押而难以得到商业银行的贷款。因此,创业基地通过建立良好的信用担保机制,对技术市场较好的企业提供担保,可以帮助初创企业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对于暂时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创业基地对其进行诊断和建议,直至其符合条件再进行推荐。加强与风险机构的合作可以帮助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创业基地与风险机构的合作模式有:一是外部合作模式。两者在组织上保持独立,只是在业务上发生联系。例如,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定期组织“投融资洽谈会”,帮助企业与投融资机构直接对接;二是内部合作模式。创业基地与风险机构合资建立创业基地或者在创业基地内部设立相对独立的风险机构。例如,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通过引进中华软件服务投资基金等7家基金公司,形成了35亿元规模的园区投资基金,通过发挥常州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常州文化科技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两大国有企业的投融资功能,为基地企业打通融资渠道。

(三)收益机制

创业基地的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只有保证自身良好的运营与发展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培育出更多的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创业基地的收入来源有:政府专项资金;政府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收入;投资收入。创业基地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高成长性的企业进行投资,随着企业的成长,创业基地可以获得企业分红或者通过出让股份来获得资本收益。投资收入是创业基地的长期收入来源。例如,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通过自身的良好运营,以高于GDP增长的速度持续攀升。2009~2011年,基地创意产业实现营收分别为63.5亿元、109亿元、151亿元,年平均增长为55%;2011年贡献税收7.7亿元;2012年,实现营收突破180亿元,贡献税收9.21亿元。

(四)激励机制

完善创业基地的激励机制,加强对基地内工作人员的激励,有助于提高员工的服务热情,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小微企业的成长。首先对基地内的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有两方面作用,一是淘汰不胜任现在工作的员工,二是对通过考核的员工进行精神奖励(晋升、培训、嘉奖等)或者物质奖励(加薪、股权等),加强对其的激励措施。同时,对员工的考核将更加注重来自小微企业的意见,创业基地的建立目的是培育小微企业,基地内的工作都应该是围绕扶持小微企业展开的,所以小微企业的意见对员工考核结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创业基地的运营管理中,不同的员工承担着不同的工作,个人需求很不一样,所以不同的员工要使用不同的激励方式,对于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提供专业的技术人才,除了一般的升职、加薪、嘉奖的激励外,还需要给予一定的股权收益作为激励,这个股权既包括创业基地的股权也包括基地内企业的股权。例如,常州市颁布的《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规定“对高新技术成果完成者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实施者,可根据其实际贡献,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所占股权比例不受限制”。

小微企业论文篇(6)

点对点融资模式作为互联网与小微企业重要的融资模式之一,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点对点融资模式是通过互联网中介平台,寻找具有相应贷款能力的贷款方,从而实现借方与贷方资金相匹配的融资模式。点对点融资模式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在防范风险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互联网可使小微企业与贷方的信息更加的透明,从而使小微企业能够选择更加合适的贷款方,而贷款方可以有效降低风险。小微企业采用点对点融资模式,首先通过对贷款方利率条件的对比,选择利己的利率,小微企业与贷款方进入初步借贷合作双向筛选工作,同时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其次贷款方通过互联网平台审核小微企业的线上资格、还款能力以及信用,另外贷款方还要确认小微企业的营业执照和银行流水账单等,最后双方还要进行资金的匹配,对风险进行防控。

(二)基于大数据小额贷款融资模式

所谓的基于大数据下小额贷款融资模式指的是为了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电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过审核融资贷款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包括贷款灵活、资金周转快以及融资门槛低,小微企业的贷款流程更加系统化和网络化。基于大数据的小额贷款融资模式的流程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资金贷款前,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还贷能力的考察。小额贷款公司采用在线视频资信调查的方式,对小微企业的营业现状以及财务的真实性进行考试,并对其还贷能力进行评估,第二部分是在资金贷款后,小额贷款公司对企业状况进行监控。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的现金流、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并对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以规避贷款风险。

(三)大众筹资融资模式

大众筹资融资模式主要是指利用社会性网络服务平台,小微企业采用预购或者合资资助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融资资金的模式,大众筹资融资模式主要包括股权众筹模式和创新项目众筹模式,其中股权众筹模式主要特点是小微企业利用股权众筹股权融资信息,实质上小微企业的融资开辟了一条新渠道;创新项目众筹模式的特点是小微企业融资利用市场宣传平台,提前预售创新产品。

(四)电子金融机构———门户融资模式

所谓的电子金融机构———门户融资模式是指利用互联网金融门户服务平台,采用“收索———比价”方式,对各家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进行对比,并向其提供立体融资服务模式,电子金融机构———门户融资模式是一种创新服务模式,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结论

小微企业论文篇(7)

小微企业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也是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产物,我国有很多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理论成果,这些也比较适用于小微企业,因为小微企业是中小企业中派生出来的。著名学者林毅夫一针见血的指出,现行的以国有四大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制,是导致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鼓励和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小微企业银行融资难的交易成本控制原因

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出现是很多原因造成的,根本缘由是融资交易成本难以控制,居高不下。在经济往来的过程中,经济的主体是以社会契约的形式而出现的,所谓“契约人”是以获得高昂的利润为行为动机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由于数额不大和较大的监督成本,各种机会主义行为开始出现,终究会引导经济主体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惜铤而走险,违背道德的约束和法律的规范,导致交易成本代价惨重。

二、降低小微企业银行融资交易成本的对策

(一)加快金融制度的创新

首先,从信用担保机制入手,构建信用管理的平台。要致力于小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优化金融机构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信息管理,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让社会来监督企业的信用度变化和发展。同时,健全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以信用评价为中心,可以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现状,防范由于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而导致的融资风险加大,为谈判的不稳定性做好准备,从根本上降低融资的交易成本。其次,在市场准入方面,设置低门槛,为中小银行的融资服务提供机会,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大型银行的金融融资垄断地位,给予中小银行在市场经济中的平等地位,这种做法不仅可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无门的问题,而且可以规避由于地位不平等,而造成的大型银行投机行为。通过这种倾向性的政策,中小银行也会加快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的交易成本,从而达到成本控制的作用,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的同时,自身也获得了利益。

(二)完善小微企业银行融资模式

1.制定小微企业互助抵押贷款机制。互助协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是推动互助抵押贷款机制建立的中坚力量,这种机制以企业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以双方的不动产如厂房等作为抵押物,作为获取银行贷款的条件,是一种互助融资的典型方式。从银行方面来考虑,这种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是规避融资风险的稳定渠道。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这种贷款的风险已经转嫁到小微企业自身,谁担保谁承担。由互助协会统一管理和进行信息的传递,主要提供业务咨询方面的服务,和委托办理银行的贷款手续,这种互助的模式能够防止金融机构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和非法投机,使企业摆脱受融资规模和数额的局限,降低融资交易的成本。这种模式能否成功和有效发挥作用,关键在于互助协会职能发挥的有效性。互助协会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组织内部纪律建设,及时的曝光违反约定的小微企业,对严重违约的企业,取消会员资格,要求企业支付违约金,并记录到企业社会信用档案中。2.制定小微企业网络联保贷款机制。网络联保贷款,是一种无抵押和担保的金融机构贷款方式,其特点是支付的利息比较低,在创新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运用电子商务的内容,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方便。网络联保提供的贷款可以使用多次,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利息的计算方式以天数为单位,这样可以提高资金贷款的利用率,还可以减少企业和银行间的交易次数,有效对贷款的交易成本进行控制。通过金融贷款的实践证明,网络联保这一手段,能够获得更多的信息,对企业的诚信积分状况作为提供贷款的凭证,并对企业还贷的周期和态度进行评估,为银行对贷款对象的评估提供帮助。网络联保还可以对小微企业进行横向监督,使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迅速形成联合体,获取银行贷款,而声誉不好的企业无法结成联合体获取银行贷款。但是,小微企业的网络联保贷款也有不足:(1)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存在虚假信息,导致网络诈骗。联合体成员之间利益一致,可能互相包庇,联合骗取贷款。即使用户在一家信用平台的注册被取消,可能在另外的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仍可进行贷款。网络联保贷款通常通过曝光的方式来制约企业的违约行为,但网络信息量巨大使其有效性很低。(2)在联保体中,如果单个企业违约,联合体的其他企业都要承担责任,这可能使联合体的形成存在困难。另外,在“连坐”制度下,如果其中一个企业违约,可能会导致联保体内的其它企业同时违约,这种损失是无可估量的。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如下对策:首先,建立健全网络联保贷款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循。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制定网络贷款对象的纪律制度,加强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现内外监督机制。其次,建设一个网络联保贷款的官方网站,通过网络的监控,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和披露,防止为企业违法违规提供可乘之机。银行和要网站进行监督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揭发违规贷款和不良诚信记录,进一步规避贷款风险。

总之,只有对小微企业银行融资交易成本进行控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对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贷款的动力问题,同时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经济行为,各种措施形成合力,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

作者:孙殿领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小微企业论文篇(8)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转型,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越来越大,尤其是在目前创业的浪潮中,众多小微企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小微企业不论是在注册登记数量上,还是在销售收入、上缴税款等方面都有了快速的提升。除此之外,小微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工作机会,让数亿人员顺利就业,由此可以看出,小微企业在支持经济增长,激发经济活力、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然而,在小微企业欣欣向荣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也必须正视其中存在的问题。客观来看,目前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并未受到企业管理层的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普遍不容乐观,长期来看,低质量的会计信息不仅会阻碍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还会严重影响小微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与小微企业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企业文化等因素都息息相关,需要从多角度思考会计信息监管的问题,积极思考对策。

二、小微企业会计信息监管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小微企业记账业务质量堪忧

小微企业财务基础薄弱,财务人才较为匮乏,很多小微企业选择记账,仅仅也只是因为报税的需求,因此,记账业务质量不高已经成为制约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的重要问题。首先,记账是一种被动的工作方式,相关会计凭证难以得到及时的传递和妥善保管,在利润、成本、销售、采购等环节的管理上也容易出现漏洞,本身就容易造成财务会计信息失真。如果记账人员只是根据实际收到会计凭证的时间来进行记账,那么是不能客观反映小微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其次,记账人员和小微企业的出纳人员之间的配合也不够默契,缺乏主动配合精神。很多小微企业的出纳多采用家人或者是创建者本人担任,缺乏基础的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管理过程中较为随意,规范性差,有的甚至还会出现现金收付和银行存款管理混乱,以至于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另外,记账机构往往不能妥善处理成本核算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小微企业本身就很难提供出完整的成本核算相关资料,因此记账人员难以全面履行会计职能,再加上对小微企业本身的经营管理模式也不甚了解,在核算过程中难以很好地坚持成本核算原则。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记账人员会直接将人员工资、采购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者转入销售成本之中。

(二)会计核算规范性差

客观来看,目前小微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队伍建设还十分滞后,很多财会人员并非科班出身,综合素质较差,导致小微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很多小微企业在会计实务中仍然沿用老制度,只是简单地把自身的会计科目名称和会计报表栏目参照准则进行了修改。二是小微企业并没有制定适合自身发展情况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过程中的随意性很大。严重的时候还可能诱发做假账的风险,严重影响了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三是小微企业缺乏对凭证的审核程序,内部控制建设滞后,很多小微企业甚至就根本没有涉及内部控制工作,导致凭证不真实、凭证开具错误、经济事项表述模糊等问题时有发生。

(三)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缺位

客观来看,小微企业的大量兴起和快速发展,的确给会计信息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调整,以前的经济主管部门职能发生变化,不再继续履行会计管理职能,财政部门在面对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时也会出现捉襟见肘的情况。目前,财政部门仍然主要通过执法检查、资格管理、继续教育等渠道落实对会计人员的监管职能。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财政部门通过资格管理实现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源头管理,为会计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有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但是由于相关信息变化较快,能否实现管理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考证。另一方面,虽然会计执法在大型企业中已经较为平常,但是行政部门的执法触角还是未能广泛深入到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中,即便是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也常常顾忌财会人员的就业问题而未能直接给以处罚,威慑力受到影响。与此同时,很多会计信息的使用部门,也只关心自己工作所涉及到的一部分数据或者信息,很难有一个机构能够针对小微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和管理。以税务部门为例,税务部门在日常的税收征管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不合规现象,一般都不会同财会人员进行直接沟通;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为了迎合客户,也不会就会计信息质量向客户提出改进意见,因此小微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工作长期停滞不前。

三、强化对小微企业会计信息监管的主要对策

(一)探索适合小微企业现状的会计信息监管模式

根据现有的情况和条件来看,小微企业应当逐步形成中介监管为主,政府及内部监管为辅的会计信息监管模式,以便更全面地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作用。社会中介监管力量的主要构成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能够服务小微企业的工作模式,帮助其解决会计信息监管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从这样的角度出发,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开展会计业务咨询、年报审计等业务,帮助小微企业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把关。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开展纳税情况审计、纳税筹划、纳税申报、完善税务制度等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规范涉税工作,减少错误的发生。除了上述中介机构之外,其他各类型中介机构还可以开展大量的管理咨询业务,在内部控制建设、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等方面为小微企业保驾护航。在政府和内部监管方面,首先政府部门应该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制层面督促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问题,并且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适用的会计制度。与此同时,财政部门还需要针对小微企业加强关心和指导,帮助小微企业做到依法建账,对小微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也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核实人员信息,开展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努力将政府部门的职责落到实处。在内部监管方面,应该推动小微企业尽快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体系,在平时开展各类自查等。

(二)强化对会计人员、信息监督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会计信息监管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因此对于人才的需求也是十分迫切。要想切实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监管质量,离不开一支专业水平过硬、职业道德高尚的财务会计人员队伍,因此,规范人员培训和教育工作,是小微企业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首先,小微企业的财务会计业务培训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培训内容和课程的设计上应该更接地气,能够满足小微企业的日常管理需求,同时又能够尽可能地简单易操作。培训内容大体可以围绕会计税收知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等内容展开。其次,小微企业还需要做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监督指导工作,针对每一次的学习,都应该通过备案、考核、反馈等机制督促相关工作能够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培训纪律,提升培训质量,不能让继续教育和监督指导工作仅仅只停留在口头上。最后,政府有关部门也需要给予小微企业相应的支持,鼓励小微企业能够为财务会计人员创造业务交流的机会,并且及时更新小微企业财务人员信息的变更情况,做好相应的信息采集工作,逐步让小微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工作规范起来。

(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

根据广大小微企业的现状,要想提升其会计信息监管质量,需要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入手。从内部控制的角度来看,内部控制体系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在财务工作方面,需要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明确相关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落实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基本内控原则,逐步设计实施能够相互制约、牵制的职务体系。在企业管理方面,小微企业需要转变观念意识,建立起能够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法人结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小微企业很难直接采用一般企业的治理模式,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前提条件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相互分离,而小微企业在这一方面做的并不十分彻底。曾经有专家学者提出,小微企业的管理制度,需要考虑自身的实际发展阶段、需要、背景等综合因素,探索出真正适合小微企业的治理结构。比如,如果企业处在发展创业阶段,可以重点考虑家族管理方式。除此之外,小微企业会计信息监管工作离不开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才,小微企业需要重视对财务会计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在企业内部应该形成一套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企业外部可以积极争取专业素质过硬的财务会计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的财务会计人才队伍,为财务会计信息的监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通常来说,小微企业实际感受到的会计信息供给压力较小,因此可以考虑扩大会计信息的需求范围,增加小微企业的会计信息供给压力,从提升需求水平的角度出发,平衡信息的供给质量和需求质量。

四、结语

提升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强化会计信息监管工作,需要外部监管部门和小微企业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我们必须意识到,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信息监管水平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化工程,难以做到一蹴而就,因此,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该着眼于提升财务会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养,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上述人员的法制观念教育,树立起严谨的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观念,继续做深做实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及时更新其知识结构,从财务会计信息的源头上打好基础。

作者:严绍毓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中心支行

参考文献:

小微企业论文篇(9)

河北省小微企业与各省市一样,具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所有制结构、私营企业占比较高;高劳动密集度,科技型和传统型两极分化,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区域分布不平衡,具有明显的地域集群特色;敏感脆弱,但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进取精神等特点。小微企业数量在河北省企业总数中占据绝对优势,且呈现逐年增长态势。据河北省地税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2013年,小微企业分别为3.9万、4.7万和5.3万户。2013年8—12月,新办小微企业3.4126万户,同比增长46%。目前,河北省小微企业纳税人已逾10万户,小微企业数量连续三年年均增长率为16%。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河北省小微企业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仍未建立起科技、资金、劳动关系三者的优质关系。其主要表现为小微企业大多分布于中低进入壁垒行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技术含量不高、管理水平有限、缺乏规模效应和集群优势。而且,科技型小微企业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关资料显示,河北省90%以上的小微企业是家族企业,其特点是自身规模小、人员数量有限、专业人才缺乏,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培训管理机制不健全。在这一态势下,劳动关系和谐与否,成为直接影响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瓶颈。

(二)河北省小微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及危害

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规模较小、劳动密集且处于竞争性更强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为劳资矛盾及劳资纠纷频发高发区。小微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与其说是“强资本、弱劳动”,不如说是“相对的弱资本与绝对的弱劳动”的劳动关系。小微企业劳资关系是不典型性劳资关系,呈现为二元性、不稳定性、本土性、家族性等特点。由于采用了更加灵活的人力资源用工方式,其工作岗位相对不稳定,劳动者议价能力弱,工会组建率较低且影响力较小。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企业再发展的现实困难和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在劳动报酬方面,企业主一般均不会主动作出实质性的让步,而这正是引发劳动争议的最大因素。2011—2013年,河北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全省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减趋势,但一直处于高位运行,集体劳动人事案件涉及人数高达1.9万,主要涉及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未交或少交保险、违法收取风险抵押金、违法使用童工等问题。河北省小微企业劳动关系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法用工现象普遍、程度严重。

具体表现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难,劳动合同签订未作到全员覆盖,仍有一定数量的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不规范现象普遍;集体合同形同虚设;不少小微企业存在使用童工现象。被调查企业中,62.38%的员工认为劳动合同并未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邯郸市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平均每年大概为1200起左右,个别企业虽签订了集体合同,也只是为了应付有关政府部门的年检审查,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在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时,不少合同条款直接照抄法律条文,由企业事先制定好后强制员工签字,在实际工作中根本难以履行。不规范的劳动合同常导致小微企业在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关系时表现出明显的随意性。

2.企业内部工资差距大,劳动报酬普遍偏低,存在拖欠工资现象。

企业主、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工资分配比例严重失衡。据调查了解,基层员工的实际月平均收入相对较低,多集中于2000元以下。管理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分布于1000~5000元之间,工资水平差距较大。而小微企业主的月平均收入则普遍较高,大部分集中于3000元以上。由此滋生和引发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每年劳动报酬争议案约800~1000起左右。

3.社会保险参保率偏低,基本福利难以保证,带薪年休假基本不落实。

尽管劳动法律法规对保险福利作了强制性规定,但是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问题仍很突出。在调查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企业只为员工缴纳了养老和工伤保险,医疗、失业保险参保率较低,生育保险甚至出现零参保的现象。除此之外,企业为了节约开支,只为企业主和管理或研发人员缴纳了部分保险费用,对于基层员工只按时缴纳了一两项,或者根本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大部分员工无法在工伤、疗养期间享受正常工资,部分企业甚至直接按照旷工计算,致使伤病员工的处境雪上加霜。有关保险福利方面的争议案,每年集中在800~1000起左右。

4.加班加点超时劳动,劳动保护水平低或不到位。

尽管劳动法律对工作场所的劳动标准作了强制性规定,但超时加班、不按时足额支付加班费问题仍很突出。在本次调查的小微企业中,或实行三班制,或实行两班制或单班制,但员工实际工作时间往往会超过该企业规定的劳动班次时间,高强度的工作时间安排让不少员工尤其是女性员工难以承受,同时也为工伤事故的易发、频发埋下隐患。此外,有的企业在加班和请假制度中明确规定,被安排加班的员工如因病或有事需请假,必须预先写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不加班,否则视为旷工,加班旷工一次即扣半天工资。这种规定明显与《劳动合同法》中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条款相悖。在调查过程中发现,81%的员工对于所在工作场所的劳动安全卫生不满意,尤其是钢铁、水泥等工业企业,不少员工因对于大型机器操作不熟练或因机器设备维修不及时而发生事故,轻则碰伤、划伤,重则终生残疾。而员工患职业病或遭遇意外伤害导致工伤后,无法正常享受基本医疗或工伤保险待遇,或未能及时得到救治和赔偿,引发员工对企业的强烈不满,成为产生劳资纠纷的又一重要因素。此外,劳动关系短期化,过高的员工流动率,均给企业生产管理带来一定困扰和影响。

二、河北省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的根源

所谓和谐劳动关系,旨在描述劳动关系的一种应然状态和最终愿景,即劳动关系的各方主体在劳动关系运行系统中能够各尽其责、公平相待、相互包容、通力合作,以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共享,最终达到和谐共赢的局面。然而,河北省小微企业的特质决定了和谐劳动关系建立的艰难。一是小型微利的企业特质决定了小微企业主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必然以牺牲员工利益为代价,其所追求的效率与员工所追求的公平往往难以取得一致。二是主观随意的管理特质,决定了其用工和管理的不规范不合法。由于小微企业大多采用家庭式管理方法,特别是部分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淡漠,往往把经济利益作为追求的唯一目标,从招聘、培训到薪酬晋升,自由随意性明显,千方百计通过拖欠克扣工资、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逃避社会保险责任等方式来获取最大利益。三是人微言轻的员工特质,决定了绝大多数基层员工在企业中没有话语权。由于小微企业的基层员工大多来自城镇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低文化,低技能,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在依法维权时只有通过外部途径和借助外部力量达到目的。在被调查的小微企业中,除了企业主的亲朋好友之外,员工大多来自农村,自身知识水平有限,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或直接辞职,不敢或根本不会与企业主协商谈判。即使协商,也多是单独行动,缺乏集体维权理念,与强大的资本相比,劳动者明显处于弱势,话语权微弱。由此造成劳动关系内部协商制度的缺失,集体协商制度形同虚设,劳动运行机制失灵。在相对的弱资本与绝对的弱劳动的博弈中,员工日益强化的依法维权意识与企业主的法制观念依旧淡薄所形成的矛盾冲突,需要第三方、第四方乃至第五方的监督和干预。而事实上,政府劳动执法部门一直存在监管力度不够、缺乏事前监督、事后处理难以完全到位等问题。企业内工会组建的障碍与作用的发挥,各级工会对职工权益的维护存在诸多不足。虽然大多数企业组建了工会,但是仅有54.8%的员工加入了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工会的领导者多由小微企业主直接担任或安排其近亲属担任,不但无法有效维护员工的利益,往往反而成为一味迎合企业主的管理工具。

三、构建河北省小微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路

通过劳资双方的互动合作来实现劳动关系的良性运行和谐发展,是劳动关系管理的最终追求目标。随着京津冀协调发展、环渤海经济区、中原经济区规划等国家战略的实质性推进,河北省小微企业发展必将迎来全新的挑战,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则成为当前迫切而艰巨的现实任务。而在内部协调不力的形势下,构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多层整合协调模式以推动小微企业实现劳动有合同、工资有增长、五险有保障、生产有安全、管理有民主,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以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员工与小微企业主的劳资自治

劳资自治的主动方是企业主。由于小微企业内部运行的规章制度尚未健全,员工与企业主缔结“家长式”合同现象普遍,这就要求小微企业主在制定劳动合同时,要始终本着以人为本和合作共赢的和谐原则,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首先是依法办事。“合法”用工是底线。根据企业战略劳动关系管理的“冰山模型”,小微企业合同必须遵守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的各项法律法规,法律明文规定的包括最低工资、最长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条款应在制度条款中得到明确反映,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严格执行,保障劳动关系确立和运行的公平性及客观性。而在这一方面,劳动合同是小微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应当成为劳资自治的重中之重。其次是以人为本“合情”用工,增加企业凝聚力。小微企业主应认识到,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出路在科学化、法治化管理,树立“均衡、合作、共享”的管理理念,通过精细化和人性化的人力资源管理,赋予员工参与管理企业的权利,建立公平的劳资利益平衡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其组织承诺度,实现小微企业劳动关系的持续优化,通过科学高效的劳动关系管理使企业内部劳资纠纷逐步减少,劳资关系趋于和谐稳定,管理效率日益稳步提高,以实现小微企业主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以及企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最后达到“合理”用工的愿景。

(二)各级工会与小微企业的集体协商

为了加强集体协商机制在构建小微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劳资双方议价力量,建议采取以下改革措施:第一,培育协商主体。工会是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员工利益的合法代表。因此,工会领导应由全体员工民主选举产生并尽可能专职化,工会经费应来自会员会费,切实保障工会在协商中的代表性和独立性;改革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强化职工代表参与机制在小微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第二,凝聚协商共识。解决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是员工自己肯站出来维权,并不会承担被解雇的风险,也就是要保障员工能够享有便宜的维权成本。因此,小微企业主和员工均须彻底转变观念,努力达成集体协商的共识。同时,工会应加强对会员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谈判水平,彻底解决“不敢谈、不能谈、不会谈”的问题。第三,提高协商层次。充分发挥上级工会的指导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进行行业性、区域性的集体谈判,并签订相应的集体合同,真正解决劳资力量不对称的问题。

(三)政府的宏观协调与监督

小微企业劳资力量严重失衡的现实状况下,政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不可或缺的第三方,要始终扮演好“规范者”、“仲裁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其一,立法先行,营造良好制度环境。政府应出台小微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既考虑保护小微企业劳动者,也关注促进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为小微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运行平台。其二,加强监督,确保各项政策落地。政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对小微企业工会的代表性和独立性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小微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法进行科学合理的干预和指导,逐步引导小微企业劳动关系向和谐化、稳定化方向发展。加强对小微企业劳动关系运行的现状和问题的监督及检查,提高小微企业主的守法意识和违法成本。其三,树立典型,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政府还可以通过对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小微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并给予其一定的政策优惠,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四)社会组织的介入和干预

在中国大陆小微企业中,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协商机制虽然已经实行了多年,但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只有政府一方,或政企两方有话语权,三方机制在小微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因此,小微企业要想真正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使集体协商制度实至名归,就必须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引入第四方,即依靠社会相关方力量将其激活。通过媒体、学术机构、司法、仲裁机构等社会组织的介入来监督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的合理合法,实现小微企业劳资力量平衡。具体来说,这是一个双向互动合作的过程。一方面,小微企业的员工要必须敢于且有意识地主动向律师事务所、学术机构等社会组织寻求帮助;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也必须积极履行其社会责任,主动帮助小微企业员工维权。

小微企业论文篇(10)

微小型企业只有结合自身特点和市场变化确立产品价格管理战略,才能更好地发挥自身活力,推动企业发展 。在分析微小型企业实施价格管理战略必要性的基础上,研究了企业实施价格管理战略的基础,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微小型企业 产品价格管理战略 消费者需求 最大化收益.

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实现离不开其产品销售活动。企业产品能够顺利销售的前提,除了产品具有使用价值之外,最重要的是其价格能够被消费者接受。如何依据市场需求变化制定或调整企业产品价格, 是所有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竞争,微小型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和市场地位, 进一步加强产品价格管理,以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微小型企业实施产品价格管理战略的必要性.

(一)微小型企业发展离不开产品价格管理战略.

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企业创造了广阔空间, 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不确定因素。 原本看似简单的企业产品价格战略管理问题,随着市场发展变得越来越复杂,形成了诸多管理形式和管理规范。 在这种情形下,长远、规范的战略决策和战略形成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对于微小型企业而言,一方面,具有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改变经营方向和管理战略、灵活应对市场变化的优势,即企业能够迅速按照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和管理战略;另一方面,由于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为了更好适应市场变化,谋求企业发展长远利益,必须高度重视企业产品价格管理战略, 才能确保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企业产品定价方式选择离不开价格管理战略.

虽然马克思曾经论述了商品价格取决于商品价值,并随着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而出现波动,但实践中,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和社会劳动生产率变化,通过对市场价格波动的洞察和判断来制定产品价格并形成各种定价策略。根据前人的研究,企业产品定价方式有很多种,包括供给价格、需求价格、竞争价格、心理价格、薄利价格、高利价格、折扣价格、政策价格等,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企业采取的产品定价方式也不同。

微小型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作出正确的选择,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必须确立相应的产品价格管理战略。

(三)解决企业产品定价和产品销售问题离不开价格管理战略.

微小型企业定价具有灵活性特征, 但与这种灵活性特征相伴而生的,往往是企业产品定价随意性较大。

具体表现为:忽视对市场产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利用,在制定产品价格时顾此失彼,不重视市场规则、企业成本和企业长远利益等, 这必然会影响企业产品销售。 一些微小型企业由于对产品价格管理战略缺乏基本认识,一味坚持传统的成本导向定价方式,形成了极其僵化的定价机制,或者干脆采取简单的随风倒

产品定价策略,跟在市场变化后面走,白白失去许多市场机会。

二、微小型企业实施产品价格管理战略的基础.

(一)微小型企业的发展状况及其战略目标.

一直以来,微小型企业以从业人员少、门槛低、投资少、规模小、风险低等优势而为创业者所重视。 微小型企业大多属于民营企业,主要存在于第三产业(服务业)领域,因而不可避免地形成了这样一种情形:一方面,由于微小型企业进入门槛较低,很容易在最初创立的企业周围迅速发展出许多新的、相同类型企业,形式上看似产生了微小型企业集群,事实上,这些微小型企业各自为政,竞争大于合作,行业内的竞争非常激烈;另一方面,微小型企业必须时刻面对外来大型企业同类产品的冲击。在这一背景下,微小型企业的价格管理战略目标是:随时应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变化,通过更优的价格管理来赢得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青睐, 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价格管理理论基础.

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了诸多价格管理理论的形成, 但更多的价格管理理论主要是围绕大型企业价格管理实践而发展, 加之很多价格管理理论都诞生于西方发达国家,显然,纯粹生搬硬套这些价格管理理论根本无法有效解决微小型企业面临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将各种不同价格理论与国内微小型企业的价格管理实践进行磨合,才能产生有中国特色的、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微小型价格管理理论。

价格理论认为, 消费者购买的决策过程可以分为五个阶段:问题认知、寻找资料、选择方案评估、购买决策及购买与使用后的结果。 其中选择方案评估阶段的消费者行为最为复杂, 也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近代经济学理论认为,消费者在追求消费满足最大效用时,通常并不单纯只考虑购买数量的多少,产品特征与产品属性也是影响其消费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不同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不相同,因此会依据个人需要与欲望,赋予各种产品不同的重要性程度,因产品特征与属性不同所形成的产品即所谓的差异性产品。

Lancaster(兰开斯特,1966)认为,产品本身对消费者而言并不会产生直接效用, 而是由消费产品的各种特征来获得效用的满足, 因此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是一种引申的需求。 要想了解消费者对差异化产品特征或属性的评价, 采用特征价格理论会比传统消费理论更加适当。特征价格理论是针对差异性产品市场价格,通过组成不同产品特征数量而使产品价格变动, 进而推导出产品特征的隐含价值, 特征价格理论已被广泛应用于多种产品特征或属性隐含价值分析中。

(三)价格管理机制.

严密的组织系统和价格制度是现代价格管理机制形成的基本条件,在这一方面,国内微小型企业恰恰存在先天不足。 实践中,现代企业已经形成了规范的企业内部价格报告制度和价格检查制度,并通过企业内部价格通报和销售区域价格传递、统计、检查及分析来进行价格管理。 微小型企业可以借鉴现代企业的价格管理经验, 逐渐形成符合微小型企业实际的价格管理机制。

三、完善微小型企业产品价格管理战略的政策建议.

(一)确立合适的企业产品价格管理战略目标.

微小型企业的价格管理战略目标是: 随时应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变化, 通过更优的价格管理来赢得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青睐, 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这一价格管理战略目标,微小型企业必须尽可能多地占有市场,这就需要微小型企业必须在制定或调整产品价格时, 充分考虑同类产品企业的竞争实力,结合消费者需求,选择最优定价策略。

(二)完善价格管理战略基本保障机制.

首先,必须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成立由微小型企业领导负责、价格信息收集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研发、生产和采购人员组成的组织机构,为价格管理战略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其次, 建立相应价格管理制度。 通过价格通报和销售区域价格传递、统计、检查和分析制度的建设, 不断规范微小型企业的价格管理工作。 最后,建立、完善微小型企业价格反馈与信息处理系统。 通过市场细分,及时收集和处理诸如顾客数据、价格数据、需求弹性数据等,以便企业能够及时掌握市场动向,并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实施相应价格策略。

(三)形成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依据的定价原则.

马克思认为, 没有进行商品交换的商品无所谓商品, 其本身并没有实现其价值。 根据马克思的这一论述,可以类推没有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也无所谓产品。围绕消费者需求尤其是消费者对产品价格的期望来确定企业产品价格, 无疑能够帮助企业在长期内顺利实现企业产品销售。 为了更好地获得消费者认可,微小型企业在产品价格管理方面必须抛弃传统的以企业为中心的定价方法,形成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定价原则。

(四)根据定价基本方式有针对性地选择产品定价策略.

上一篇: 煤炭企业论文 下一篇: 制作专业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