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护技术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7 17:57:32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篇(1)

(一)库房与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档案库房与设备是保管档案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地下库房的弊端显而易见:湿度高,不利于通风,不利于维护档案的安全。从维护档案的设备上看,存在单一、老化的问题。新馆的建成解决了档案保护工作最基本、最首要的问题。

(二)档案保护意识缺乏。档案保护工作是为利用工作服务的。当前由于过分强调为经济建设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保护意识的减弱,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就有所松懈。大的方面,如资金的投入,人员的安排;小的方面,如在接收、利用、整理、编研工作中忽视保护工作,修补档案未用专用浆糊,将档案放置地上,不注意防尘等。从中可以看出,档案保护意识在工作人员头脑中还相对淡漠。

(三)档案保护技术的培训研究不够,档案保护技术人才缺乏。

1培训不够。档案人员参加的档案培训,尤其是档案保护技术专题的培训相当有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办公自动化的普及,档案的载体已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以胶片、磁性材料为载体的档案所占比例将有所增加。它们的保管、使用同纸制档案发生了根本变化。档案人员如果不随时补充知识,保护工作将无从谈起。各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不仅次数有限,而且由于资金、时间等原因难以保证参加。

2档案保护技术的研究不够。档案人员不仅要做好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而且应加以总结、研究。在我局、馆人员撰写的论文、业务研究、调查报告中,很少有专门涉及档案保护技术课题的。

3档案保护技术专业人员缺乏。近几年,档案馆人员的学历、职称都有明显提高,但具有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却相当匮乏。档案保护技术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技术,档案专业人员虽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却很有限。

出现以上问题,也有某些客观原因:档案馆人员多是身兼数据职,征集、接收、整理、提供利用都要参与,难以保证“专”;部分保护技术很少接触,如裱糊、去酸等。

(四)制度不够完善。档案保护在档案馆的各项制度中都有所体现,但从总体上讲还存在着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在制度执行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疏漏,由于人员少、时间紧,有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缺乏必要的分析。

(五)财力投入不够。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档案库房温湿度的控制、档案的修复、专门档案的特殊保护要求、专业培训等都需要相关的设备和资金为后盾。档案并无专项保护资金,使档案馆除维持日常的管理工作外,难以有足够的财力购置较为先进的设备及进行保护技术的开发、利用。如何进一步提高档案保护工作水平,我认为应当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篇(2)

电子 文件以其载体和载体与信息结合方式的特殊性对传统档案保护 理论 造成很大的冲击,电子文件与传统纸质档案在保护技术上有很大的差别,这些差别将是电子 时代 档案保护技术的新领域。 一、载体寿命的差异 纸张的耐久性取决于纤维素的性质,尽管纤维素在一定的条件如高温、高湿、酸、酶、氧化剂等下,可发生水解和氧化反应,但只要我们在档案保护过程中,注意排除发生两大化学反应所需要的条件,就可以使纸质档案的寿命达到上百年甚至上千年。 电子文件的载体材料是磁性物质和光盘。聚酯底基是磁盘和磁带的支持体。聚酯底基具有易产生静电而吸引尘埃导致卷曲、易与磁粉脱离、伸长后不易恢复等缺点。粘和剂起着连接底基和磁粉的作用,它具有易热胀冷缩、磨损、脱落、粘连、生霉等缺点,直接 影响 信息再现。磁粉中的磁性氧化物颗粒的剩磁感应强度是记录和再现信息的决定因素,它极易受外磁场影响而导致退磁、消磁等。光盘是利用激光进行信息存取的,它呈圆盘状,由盘基、记录介质和保护层等部分组成。 目前 光盘常用的记录介质主要有碲、碲合金、硒、碳铝化合物以及一些在激光热效应作用下易产生物化性质变化的材料。这些材料不稳定、易氧化、易与碱溶液发生反应。与纸质档案载体相比,电子文件载体材料的寿命要短得多,一般仅为5—15年。 二、环境条件影响的差异 1、温湿度影响的差异。不适宜的温湿度对磁性载体、光盘和纸张均有影响。对纸张而言,高温高湿,可促进纸张发生水解-氧化反应,加速纸张内部不利化学成分对纸张的影响,也可使字迹材料发生扩散、洇化现象。而电子文件载体受温湿的影响方式截然不同。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条件下,聚酯底基易膨胀或收缩变形,光盘载体中使用的塑料、铝和多碳材料也会弯曲变形,影响激光束精确定位和数据的读写。实验证明,保存纸质档案的标准温度为14℃— 24℃,相对湿度为45%— 60%,而保存电子文件的理想温度为16℃—20℃,相对湿度为40%±5%,可见,温湿度对电子文件和纸质档案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 2、灰尘影响的差异。灰尘对纸张的危害主要是机械磨损纸张、使纸张发生粘结而形成“档案砖”、给纸张带来霉菌等。而灰尘对电子文件载体的损坏主要有物理损坏、化学损坏和生物损坏。物理损坏是指污染、划伤磁盘、磁带、光盘表面,造成记录信息的损毁;化学损坏是指灰尘中所含的化学成分会不同程度地引起磁盘、磁带、光盘载体腐蚀、降解等化学作用而毁坏,造成记录信息消失;生物损坏是指灰尘是霉菌孢子的传播者,也是霉菌的培养基、繁殖地,霉菌分泌的酶和有机酸会损坏磁性载体和光盘,使数据丢失。综上所述,灰尘均可以损坏纸张和电子文件载体。只是对纸张而言,即使灰尘已经对其产生实质性的损害,如磨损纸张、形成“档案砖”、产生色斑和霉斑等,也可通过修复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恢复其所记录信息。而灰尘一旦对电子文件载体造成危害,载体上所记录的信息可能会局部丢失,在 计算 机系统上便无法读出原始信息,使电子文件失去保存价值。因此,防止灰尘对电子文件载体的危害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电子文件形成和使用过程中,要采取严密的防灰尘措施。 3、外来磁场和机械震动影响的差异。磁场和机械震动对纸质档案无任何影响,而对电子文件的磁性载体则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外来磁场作用于磁性载体,能使磁性涂层的剩磁发生消磁或磁化,造成信号失落或信噪比降低,破坏记录信息,影响读出效果。此外,强烈的机械震动也会影响磁性载体材料中磁分子的排列次序,造成剩磁衰减,从而破坏记录信号。因而要防止外磁场的影响,如远离强磁场,将磁性载体存放在有抗磁性的框架内或金属盒内等等,并避免强烈的机械震动。 4、光线和有害气体影响的差异。光线和有害气体对纸张的危害主要是促进纸张发生水解氧化反应,导致纸张强度的降低。而有害气体和光线特别是紫外线对电子文件的破坏力更大。有害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硫、硫化氢、二氧化氮和氯气等具有酸性和氧化性,在一定条件下,腐蚀、破坏磁性载体和光盘,致使盘基带基老化、变质和磁粉脱落,使电子文件信息丢失。光线能使电子文件载体材料发生光氧化反应,使盘基带基老化,强度下降。同时,紫外线的能量足以破坏磁性载体的剩磁的稳定性,导致信号衰减,影响磁性记录信息的读写效果。 三、技术寿命的差异 纸质文件一旦形成,其制成材料——纸张、字迹材料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篇(3)

一、数据来源

电子档案保护技术学是探索数字信息的完整,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和法规体系的学科,其目的是保持数字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长期可读性。某学科(或专业、或专题)的核心期刊,是指该学科所涉及的期刊中,刊载论文较多(信息量较大的),论文学术水平较高的,并能反映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及本学科前沿研究状况和发展趋势的,较受学科读者重视的期刊。对于整个期刊出版业来说,核心期刊具有示范作用。研究核心期刊对于发展科学事业、推动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1994-2013年间发表在中国知网中文核心期刊,按核心期刊表分类的中文核心期刊涉及到档案事业类的有9种核心期刊,即《档案学通讯》、《档案学研究》、《兰台世界》、《山西档案》、《档案管理》、《中国档案》、《北京档案》、《档案与建设》、《浙江档案》;以及涉及到非档案事业类的其他10种核心期刊,即《档案》、《湖北档案》、《计算机工程与设计》、《农机化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学报》、《水利水电技术》、《思想战线》、《四川档案》、《现代图书情报技术》、《中国市场》上的有关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论文进行统计与分析,借助电子查询,通过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以主题为检索方式,以“电子档案”、“保护”、“修复”为主要检索词,精确匹配,统计了1994-2013年中国知网的19种核心刊物上的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论文,这些论文是本文分析的依据。近二十年来,中国知网19种核心期刊共发表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学术论文108篇。

二、统计分析

1.研究发展历程分析

1994-2013年20年期间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论文的逐年统计结果表明,年度论文数有较大的波动,见图1。波动曲线大致可划分为3个阶段,表明了这一阶段我国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的发展历程[1]。

第一阶段:从1994到1996年,电子档案保护技术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酝酿和产生,是学科发展的起步阶段。在这一阶段,除《湖北档案》外,其它核心期刊尚未涉及电子档案保护或者电子档案修复相关研究,包括电子档案保护技术在内的档案保护技术研究队伍也很小,因此,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论文为数不多。

第二阶段:从1997年至2002年。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在经过90年代中的低谷期后,步入了平稳发展阶段。图1表明,自1997年始,相关核心期刊刊载的电子档案保护技术论文持续增多,在这一阶段,年均3.5篇。这表明,1997年后的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已明显超过90年代中的研究力度,呈现出一种平稳的发展态势。

第三阶段:从2003年初到2013年底,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在第二阶段的研究水平的基础上发展。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并在2012年形成了一个高峰。图1的曲线表明,从2003年到2013年底,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论文一直持续稳定地增长,在近几年达到了顶峰。统计表明,从2003年到2013年,年均7.8篇,比前一阶段年均增加论文4.3篇,是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的繁荣时期,近几年电子档案保护技术学研究达到了高潮。

2.核心作者分析

从本文统计的108篇论文的作者组成来看,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逐渐形成了一支由大学教师、档案局档案保护工作者、研究所档案科研人员等组成的研究力量。几十年以来,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之所以硕果累累,与他们的辛勤耕耘密不可分。在这个不断壮大的研究队伍中,以辽宁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为代表的学术骨干是这个队伍的核心,组成了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的核心作者群。统计表明,核心作者人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论文数为2.7篇,最高达6篇。

3.来源期刊分析

由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可知:

第一,在20种中国知网核心期刊中,总体看来,只有《北京档案》和《档案学通讯》两种期刊20年中刊载电子档案保护技术论文数量基本稳定,没有出现“0”发文现象。这表明,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尚未趋于常态化、理性化,也从侧面反映出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队伍的不稳定性。

第二,《兰台世界》、《档案学通讯》、《档案管理》与《档案学研究》4种期刊刊载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论文数量居多,这些期刊学术研究性和理论性较强,对电子档案保护技术较为关注。

第三,从年度论文数量分布来看,《档案与建设》、《兰台世界》、《农机化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学报》、《山西档案》、《浙江档案》、《中国档案》自1998年以后发表数量逐渐增加,可能与这些期刊对电子档案保护类论文的重视不无关系。

第四,《档案学通讯》、《档案学研究》、《计算机工程与设计》、《水利水电技术》、《思想战线》、《四川档案》、《现代图书情报技术》、《中国市场》8种期刊近二十年在电子档案保护技术发文量上均稳中有减。分析其原因,由于经过几十年的研究探索,传统的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已经较为成熟,而数字环境下电子文件的保护研究工作对于保护技术学者来说还是个巨大挑战,处于潜心研究阶段,因此公开数量暂时略有减少[2]。

4.论文内容分析

依据搜索到的1994-2013年期间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所包含内容范围,及现有电子档案保护技术学科结构,我们把108篇论文分为九大类,按年度进行相关统计。

从研究内容来看,在1994-2013年期间,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的内容十分丰富,研究领域在不断拓展,不仅涉及到前人的研究、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相关内容,而且还更多关注了档案保护技术发展、电子文件的安全、长期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电子文件与纸质档案保护的比较、数字化技术保护等问题。但是,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的研究在不同时期所体现出的侧重点有所差别,例如在2009-2013年,虽然论文发文总量有所增多,但是在电子档案长期存储方面,发文数量却减少,这体现出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内容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也从侧面折射出电子档案保护技术学是一门与社会实践相伴互动的学科[3]。

从研究类别来看,电子文件保护的综述、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电子文件的安全和档案保护技术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是1994-2013年期间关注较多的内容。例如,电子文件保护的综述方面36篇,占到总1994-2013年期间总发文量的近33.3%,档案保护技术发展方面19篇,占1994-2013年期间总发文量的17.6%。

从研究热点看,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电子文件的安全成为近年来档案保护技术研究的热点。之所以成为热点,是因为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更多地使用和保存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电子档案也成为档案保护技术的重要对象,但鉴于电子文件的安全性不足和法律地位尚待明确,电子文件的安全性保护必然成为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和电子文件研究人员共同关注的热点。

三、总结与思考

尽管我国的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至今发展的头二十年内硕果累累,但是仔细分析却也仍然存在诸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说对国外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理论和技术的吸收不多、与国际电子档案保护界接轨缓慢、重复性研究成果较多、科学研究成果真正应用于实践的较少、专业分工程度不高、电子档案保护理论研究基础薄弱、研究深度不够等等。这是不可忽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可以说,这些问题解决的程度直接关系到21世纪今后的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的方向和发展的水平。在上述论文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未来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发展的几个方向,旨在分享、交流,共同促进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的向前发展。

第一,深化现有研究。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是一个深化、持续的过程。在未来,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应在现有研究基础上,不断深化和拓展研究领域。如在电子档案制成材料耐久性上方面不断创新、研制更加有利于延长电子档案寿命的材料,针对材料性质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在电子档案保护技术管理研究方面,更加突出非技术因素的作用。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篇(4)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of archival safety system has become an essential part of the archival cause development strategy. Facing the shortage of systematic induce in archival safety system theory, this paper point out the source of archival security system theory from these aspects: the archival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theory, risk society theory, risk management theory, disaster management theory, information security theory and safety culture management theory.

Keywords:Archives safety system; Archives conservation; Disaster management; Risk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ecurity

1 引言

2010年以恚从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提出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说明: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已成为档案事业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得到了党和国家的充分肯定,一个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已经形成。反思我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快速推进的深层次原因,离不开学界多年来对档案安全问题的不断研究。从最初对档案安全保管、档案安全保护的研究到如今从档案安全体系的层面展开对各类档案安全问题的系统研究,档案界人士充分汲取相关学科的思想源流,并将其融入档案安全问题的研究当中,取得了重大进展。时至今日,我国档案安全领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研究当中缺乏对档案安全体系理论的系统归纳和科学提炼。因此,厘清档案安全体系研究的理论源泉,对于促进档案安全体系的深入研究,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安全理论体系的形成意义重大。

2 档案安全体系研究的主要理论阐释

2.1 档案保护与档案管理理论。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的档案保护技术学是研究档案制成材料损坏规律及科学保护档案技术方法的一门学科,它的任务是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档案安全的理论最初就体现在档案保护之中。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档案保护研究逐渐从各个层面展开,尤其是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学界不仅对档案保护技术学科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知识基础和理论框架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梳理,还将目光转移到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当中。我国档案保护技术学所形成的核心思想和理论方法,是以纸质档案为核心构建起来的知识体系,例如档案修复技术方法、档案馆建筑与设备、档案害虫与微生物的防治等,它们在我国传统档案保护工作以及“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理论角色。然而,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档案保护的范围逐渐拓展到电子文件(档案)的安全保护、备份与长期保存等领域,而这些领域同样也是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下,档案安全保护是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1]。总之,在档案安全体系理论建构当中,档案保护领域的理论方法不可或缺。

档案管理理论是围绕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流程形成的一整套理论、原则和方法。科学的档案管理对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意义重大。从这个角度看,档案安全体系理论的构建离不开档案管理理论的指导。首先,要确保电子文件的安全,除了探讨电子文件信息的安全保密技术与方法外,电子文件的归档、电子文件的长期保存同样是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中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一方面,电子邮件、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新型“文件”的出现,如何确定归档范围,如何鉴定其价值、划定保管期限,如何完整捕获文件内容及其结构和元数据信息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另一方面,电子文件的长期保存和维护,尤其是新型电子文件的长期保存策略方法也是需要涉足的重要问题。其次,从文件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文件(电子文件)从形成到销毁或永久保存的整个周期都存在安全问题,因此,对文件整个生命周期进行安全管理,既要防止重要文件由于没有归档或归档信息不完整造成的丢失,也要防止保管当中的篡改、泄密,以及注意防火、防盗等,当然,还有利用过程的原件保护、信息保密、隐私保护甚至销毁阶段的安全等。

2.2 风险社会理论。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了“风险社会”的理论命题。此后,英国学者斯科特・拉什、安东尼・吉登斯、沃特・阿赫特贝格等人对风险的概念、风险社会理论进行了进一步探讨。风险社会理论对风险、风险社会进行了完整描述,对如何规避和应对风险作了阐释,是开展风险管理的理论与思想源泉。风险社会理论提出之后,风险的经济学、心理学、政治学、文化学等多维度视角也为关注风险社会问题提供了多种理论分析路径。此外,风险社会背景下,风险社会理论已经对政府管理、企业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产生显著影响,基于风险社会视角展开的安全问题研究层出不穷。

对于档案界而言,对档案安全问题的认识通常有两种视角:一是从档案的存在形态、固有特性以及档案保管的场所、方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着手,力图从内部发现档案安全风险因素;二是从档案安全所面临的外在环境,包括各种自然灾害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着手,力图从外部分析档案安全风险因素。风险社会理论为理解和思考档案安全体系建设面临的诸多问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理论视角,为档案安全风险的防范、规避与管理提供重要思路。

总之,探索风险社会理论对档案安全问题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对认识现阶段我国面临的档案安全问题提供理论借鉴。从风险社会理论视角切入对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进行透视和反思,剖析产生安全问题的深层原因,这对于档案界树立风险意识、培育风险文化有导向作用。此外,有利于档案机构明确风险社会中档案安全的责任担当,从宏观和微观的双重视角展开,树立“大安全观”,建立安全防范机制、制定安全应对策略与相应的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机制。

2.3 风险管理理论。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与客观存在性,它由潜在的损失、损失的大小、潜在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三种因素构成。为了避免事件发生的不良后果,减少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即降低风险成本,人们引用管理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来规避风险,于是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便应运而生。

风险管理是一种有目的的管理活动,常被视为一种保险,一个缓解不确定性的缓冲区,最终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因此,在进行风险管理的时候,管理主体通常致力于通过风险的识别、评估等一系列流程矸治瞿谕獠看嬖诘姆缦找蛩兀并制定一系列方案、措施来应对风险,以达到风险管理的目标。目前,风险管理理论已经在企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医疗护理管理等领域得到了极其深入的应用与理论拓展,并逐步运用到政府管理、信息管理、IT项目管理、自然灾害管理等领域中。

2000年,王健等人翻译了戴维・比尔曼的著作《电子证据――当代机构文件管理战略》,比尔曼认为,在电子文件管理中应导入风险概念,进行风险管理。之后,电子文件的风险管理开始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其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电子政务系统中文件管理风险防范与对策研究”课题组进行了系统研究,探索了电子文件管理风险及其产生原因[2][3]、电子文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4]、电子文件的风险管理流程与方法等[5][6],并于2008年出版了专著《电子文件风险管理》。

总的来说,在文件与档案管理当中引入风险管理理论是十分必要且可行的[7],在数字时代,文件与档案管理活动中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这些风险不仅出现在收集阶段,还出现在整理、利用等各个阶段,尤其是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建设阶段[8]以及档案数字化项目外包当中[9]。在文件与档案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理论,已成为我国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思想。

2.4 灾害管理理论。灾害是由自然原因、人为原因或两者兼而有之的原因而形成的、发生于自然界的或突发或缓慢发生的能给人类造成各种损害的事件。灾害与防灾、减灾是人类生存与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永恒主题。因此,灾害管理(disaster management)逐渐成为应对灾害的重要活动,它通过对灾害的研究、预测、减灾措施实施和灾后恢复等活动,以预防灾害的发生或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现代灾害管理理论主要有危机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和GCSP 管理理论。危机管理理论侧重于灾害的防治,风险管理理论更侧重于灾害预防,GCSP管理理论则是综合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理论,侧重于灾害的管理方法。

我国自然灾害频繁,档案面临着各种潜在的威胁。国家档案局对自然灾害的防治非常重视,每年都要专门发文强调汛期档案安全,此外还出台了《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其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强化档案工作者的灾难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各级档案馆和档案工作者在制定灾害管理政策和战略过程中提供必要指导,以便进一步增强档案馆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妥善处置,把各种灾害对档案馆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10]。针对档案以及档案馆所面临的灾害威胁,灾害管理领域的理论方法(诸如灾害恢复、灾害风险评估、灾害损失预测与评估、灾害分类与等级划分、防灾减灾对策、灾害应急管理、灾害风险管理、灾害危机管理等)对档案安全管理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因此,近些年来,有学者对档案灾害预警机制[11]、档案部门灾害事件应急准备能力[12]、档案灾害管理体系[13]、档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14]、数字档案灾害[15]等问题进行了探索,还有学者对“档案灾害学”进行了深入研究[16][17]。

2.5 信息安全理论。信息安全是信息时代永恒的需求。可以说信息安全是信息的影子,哪里有信息哪里就存在信息安全问题。当前,信息科学技术空前繁荣,可危害信息安全的事件也不断发生,敌对势力的破坏、恶意软件的入侵、黑客攻击、利用计算机犯罪等,对信息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信息安全的形势是严峻的。信息安全已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一般而言,信息安全主要包括设备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和行为安全4个层面的内容,而信息安全学科就是研究信息获取、信息存储、信息传输和信息处理领域中如何保障这四个层面安全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在信息安全理论当中,技术被认为是信息安全保障最重要的手段,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数字水印技术、网络防火墙技术、入侵检测技术、访问控制技术、信息加密技术、可信计算技术、RFID技术等安全保护技术。

进入21世纪以来,档案信息安全受到了高度重视。学者们纷纷针对档案信息安全的因素以及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从技术、管理以及保障体系等层面阐述应对策略。研究中不难发现,档案信息安全研究不能脱离信息安全领域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的指导,信息安全领域的诸如网络安全机制、隐私保护、设备安全、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技术、PKI安全认证体系、可信计算技术等理念、技术和方法对档案信息安全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

2.6 安全文化与管理理论。安全问题是伴随人类的出现而产生的,防御灾害、事件和保障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之一。安全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与“天灾”和“人祸”相关的安全问题。“天灾”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旱灾等。“人祸”就包括战争、环境破坏、恐怖活动、网络黑客事件、大面积停电、交通事故、公共安全等。安全科学的基本任务是揭示安全现象中的安全规律,安全科学原理就是安全规律的核心内容。这些原理当中:安全文化原理、安全伦理原理、安全教育原理、安全法律法规原理等社会科学方面的原理对于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以及档案安全观的形成研究颇有参考价值。此外,从安全管理的层面来看,安全生产管理当中的一些经验教训、体制机制以及管理理念、管理策略方法等同样可以作为档案安全管理的参考。

3 结语

2010年,国家档案局提出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并迅速付诸实践。实践工作的快速推进,亟须理论的支撑。因此,有必要梳理已有的相关成果,分析相关的理论思想来源,提炼档案安全体系理论,为指导我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提供参考。本文系统梳理了档案安全问题研究当中所涉及的档案学、社会学、管理科学、灾害学、信息安全学以及安全科学等6个领域的7大主要理论思想,其中“档案保护理论”“档案管理理论”是档案安全体系研究的理论基础,其余5种理论则为档案安全体系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借鉴和思想源流。然,在各学科理论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后面5种学术理论当中,也存在部分交叉的情况。如灾害管理理论、安全管理理论当中同样借鉴了风险管理理论的思想。因此,笔者认为,针对档案安全问题的广泛性与特殊性,在档案安全体系研究当中各种理论思想之间并不是完全割裂开的,是可以相互借鉴吸收的,其共同目标是应对各类档案安全问题,指导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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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篇(5)

世界各国都或多或少地有档案制度,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档案都没有中国的档案要更为重要。我国的档案不仅应用在科学技术、军事领域,并且在民生和社会领域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每一个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都休戚相关。但是由于计算机技术在新世纪前后才普及开来,传统的档案仍然以纸质的形式保存,在保存过程中极易发生破坏甚至损毁。再加上当前各种全新档案形式的出现,做好档案保护工作和对于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

1 档案及档案保护概述

对于档案的定义来说,学界迄今为止并没有定论,多数专家学者认为,档案就是个人、机构、组织在日常活动中产生并保存的记录、文件和资料。对于该词的起源,有学者认为源于清初,有学者认为源于古代中国,这两种观点迄今为止都没有确实的证据予以证实。

档案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历史档案是记载历史内容的最直接最真实的载体;个人档案是每一个中国人接受教育的凭证,也是就业、干部提拔、进行医疗等活动必不可少的参考资料;科学技术档案是记载科学技术的第一手资料;统计档案是记载各项统计数据,指引国家和各级政府作出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基于上述档案的重要作用,档案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优秀的档案保护和灾害预防手段是确保档案完整、准确保存下去的前提,是档案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2 档案保护技术研究

档案保护技术,顾名思义就是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来延长档案的寿命,是档案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造成破坏和损毁,从而最大限度地使档案能够长久保存和流传下去。本文所讨论的档案保护技术一律指的是传统纸质档案的保护,对于当前时代产生和发展的电子档案在所不问。

当前档案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其一,档案的类型越来越多样化。抛开电子计算机信息资料不算,纸质档案、录音录像资料、照片、磁盘、胶片都成为了当前重要的档案类型,类型的多样化也给档案保护工作带来了更多的难题;其二,档案的数量不断增长且增长速度非常迅速。档案数量增长是毋庸置疑的,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机关、机构和组织产生的各项活动也越来越多,档案数量只会越来越多;其三,档案保护工作的发展跟不上时展的脚步。不管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并没有达到应有的重视程度,档案保护的手段非常陈旧,完全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档案工作;其四,档案人才越来越其稀缺。由于档案管理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年轻人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并不高,档案管理工作出现人才断层。

笔者认为,档案保护工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其一,做好档案保护技术评估。“凡事预则立”,做好档案保护工作,首先要对因地制宜地对本地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系统的评估,分析对于档案管理影响最大的因素到底是资金、还是人才,到底是硬件条件、还是软件技术等等;其二,要做好日常档案保护工作。要对档案进行分级管理和保护,对于特别珍贵和特别重要的档案资料,实行优先级较高的保护和修复。并且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制定好长期的保护计划;其三,加大资金、技术、观念和人才等多个方面的投入。要想做好档案保护,必要的资金、先进的技术、符合时展潮流的观念和综合性档案管理人才都是不可或缺的。

3 档案灾害预防研究

对于档案保护来说,档案灾害是摆在档案管理者面前的最重要的核心问题。档案灾害指的是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的,能够给档案造成不同程度破坏力的各种灾害的总称。档案灾害的主要类型包括:(1)气候灾害,包括台风、洪水、地震、沙尘暴、泥石流、塌方等等;(2)工业事故,包括核泄漏、各种爆炸、大气和水污染等等;(3)人为灾害,包括纵火、决水、电力破坏等等;(4)环境因素灾害,包括电线老化、档案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不完善等等;(5)计算机系统问题,包括计算机病毒、硬盘故障、木马等等。

对于档案灾害的预防来说,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其一,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当前我国现行《档案法》于1987年制定,于1996年修改,最近一次修改距今已经有20年之久,其中的很多规定在当前的档案管理实践中已经落后,新的《档案法》亟需出台。只有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制,才能够切实有效地面对档案灾害预防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二,建立起应急处理机构,无论在任何时候,一旦出现可能影响档案安全性的灾害,能够第一时间消除影响或者进行档案转移,最大限度地将各种灾害对于档案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其三,加大资金投入,要采用更为先进和有效的档案灾害防护手段,例如建立隔水、防火、防爆炸的档案保存空间。除此之外,还要研究档案的修复技术,对于部分损毁的档案能够做到及时有效的修复,提高应急技术的研发,以提升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4 结语

我国由于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治理国家的难度非常大。而系统的档案制度,使得每一个中国人最基本的教育、医疗、就业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都能够以档案的形式保存下来,极大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大大降低了社会管理和治理的难度。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未来电子档案将会让档案的输入输出与保存都变得更加便捷,但是对于老旧档案的电子化来说,还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传统档案的保护和灾害预防仍然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当然,限于阅历和水平问题,本文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冯惠玲,张辑哲.档案学概论(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胡金玉.汶川地震中受灾档案的保护与抢救及其启示[A].2011年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2011.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篇(6)

档案管理创新与发展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发展的概念范畴,在不同时期都被赋予不同的核心内容,新时期档案管理创新与发展是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产生的档案理论与实践,以档案资源信息化为核心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档案信息化的创新与发展

信息化已成为各行各业现代化的核心与主导,以信息化推动现代化是今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向。档案资源信息化作为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领域的创新实践,是将档案资源和档案各项管理过程,通过信息系统加工和计算机网络的传输,实现档案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序、有效开发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信息化将成为各项档案工作的重要管理平台和技术支撑,是新时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其主要包括:一是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即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手段,建立起各类规范化、标准化、可共享的目录数据库和内容数据库;二是档案基础平台建设,包括档案网络建设和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技术支撑平台,实现档案信息传输的网络化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化。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出路在于信息化,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作为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将不断推动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发展。

二、档案保护的创新与发展

传统意义上档案保护主要是指档案库房、档案设施设备及档案载体保管保护。随着新型存储介质的不断出现和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的广泛应用,出现许多新型载体的档案,如机读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这些档案信息的记录和存储载体有磁性的和光学性的,磁性的有磁带、磁盘、光盘等不同形式。新型载体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在形成介质、利用方式、存储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因此,以新型档案载体为对象的档案保护创新与发展将成为今后研究的重点内容,而且,它不仅要研究有效保护和保管档案载体的方式、方法,还要深入研究如何保护档案信息内容的安全性、真实性与完整性。

三、管理手段创新与发展

档案管理手段包括理论手段和技术手段,即档案管理的各种管理方法、管理理论以及先进的技术手段、技术成果,管理手段现代化是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具体体现,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理论的基础之一。首先是要利用局域网,建立档案馆(室)网页,开展网上利用服务。随着档案馆(室)内部局域网的建立,充分利用网站制作自己的网页,积极组织上网数据和信息,使档案管理服务系统联上企事业单位网站,实现档案信息的网上检索。其次是要建立“电子文件(档案)数据管理中心”。档案馆(室)与信息管理部门可加强密切配合,建立“电子文件(档案)数据管理中心”,电子文件(档案)数据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网站内各单位的归档电子文件,并在网站上提供有限制性或非保密电子文件查询、利用服务,实现电子文件信息资源共享。其优点是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利用率高。第三是要实现电子文件的自动上传收集。目前在单机上形成的电子文件的收集工作,已成为档案管理部门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传统纸质档案收集有很大差异的是,许多电子文件的形成通过下载和上传就完成了,因此,档案部门可以改变传统工作模式,在网页上建立电子文件自动上传的工作窗口,在第一时间将其收集到,并在档案馆(室)的服务器上归档。第四是要开展在线服务。传统的档案利用方式,如到档案部门利用档案、参加档案展览、阅读档案复制件或公布件,特别是到档案部门利用档案原件的方式,在信息化时代里必然要发生变化,至少是部分变化。社会的全面信息化改变了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环境,使人们更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希望通过信息系统、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获得多种信息。因此,被动的、手工式的档案提供利用方式必然逐步被主动的、现代化的档案服务方式所代替。第五是要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目前到档案馆(室)查阅文件的人员逐年增多,希望能够更加便捷地了解到有关政策信息。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六是要强化档案现代管理方法和理论的应用,通过借鉴和利用当代管理学中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形成行之有效的档案科学管理理论,这些理论与档案工作实际相结合,不断地指导档案管理实践,在实践中加以总结和发展,最终形成档案管理现代化的理论体系。第七是要是先进的技术手段应用,要不断地将当代先进的技术设备、技术手段和技术成果引入档案管理中,实现档案管理的专业化、自动化。

四、档案管理标准化

档案管理标准化也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档案管理现代化是建立在先进的技术、严密的分工和广泛协作的基础上的,档案标准化通过制定和贯彻各种标准、规范,使技术应用和分工协作有了统一的科学准则和依据,保证了档案各项工作能够有机地联系起来,并且在档案的管理中取得最佳的效益。在信息时代,信息的共享与网络的沟通更依赖于统一的标准与规范,如各种档案数据的交换、档案信息的传递、档案资源的共享、网络平台的链接等,都需要通过建立一系列的标准、规范来实现,必须通过制定和建立各类档案管理标准,形成档案管理标准体系,来确保档案管理现代化各项工作的有效实现。

档案管理创新与发展是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推动新发展,就必须建立新的管理机制和管理体系,以适应持续、全面发展的需要。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要立足于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从全局性、战略性的发展高度。做出规划,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篇(7)

一、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的英文是IntellectualProperty,即智力成果权,是国家赋予公民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力。早在18世纪,智力成果权就与物权、债权并列于财产权之中。[1]尤其是进入21世纪,国际竞争的激烈化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知识成果的占有、传播、转化和应用进入白热状态,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经济秩序新的制高点。

二、企业档案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企业档案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对社会及企业有保存价值的信息集合,其必然包含了企业在研发中形成的智力成果以及智力成果的形成记录,因此企业档案是知识产权的存在形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之一。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的档案包括科技档案、专利档案、商标档案、商业秘密档案等。其中科技档案的范畴较大,是技术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一切图、文、声、像记录,如企业编制的手册、标准、规范、通用图,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或程序,企业的工程图纸、设备数据等;专利档案是专利申请、受理、保护过程中形成的直接记录,也是企业科技创新的核心智力资源;商标档案是企业商标注册及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注册名称、域名、商标、图形标识等;[2]商业秘密档案是指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且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如企业的产品配方、项目设计方案、招投标计划等。广义上说这四类档案都属于企业的科技档案范畴,是企业的科技结晶,受知识产权保护。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企业档案是对企业活动的真实记录,对企业行为的真实反映。档案的参考凭证价值和法律效力决定了企业档案可以作为维护企业知识产权的有力凭证,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发展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知识产权战略下企业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工作在企业、行业间的发展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及不均衡性,知识密集型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视知识产权为企业发展的生命力,但在大多数中小企业中,知识产权意识及保护力度依然薄弱,甚至屡有侵权事故发生。[3]总体来看,知识产权在企业间的运作水平仍然较低,体现在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就反映出诸多与知识产权战略不相适应的问题。

1.知识产权档案范畴界定不清知识产权档案或重要的科技档案较一般档案而言,凝聚了更多的企业智力成果,其经济效用、科技效用乃至法律效用决定了知识产权档案的特殊性,一般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应当采取特别的保护策略。但是目前一些企业档案工作者缺乏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在归档过程中存在不能将知识产权档案与其他类型档案区分的情况,各类档案无差别保管,给知识产权信息的遗失、泄露或产权纠纷的发生带来风险;[4]有些企业虽然将知识产权档案单独设类保管,但由于对知识产权档案范畴界定不清,会存在归档不全的情况,如只关注各类专利,而对于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其他涉及到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的资料未能给予同等重视;另外,不同类型产权资料其保护期限、开放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的界定都存在差异,档案工作者如果不具有充分的产权意识和产权知识,就难以区分各类技术成果对档案管理的不同要求,对知识产权档案的保密、降密及解密工作也就难以为继。

2.知识产权档案归档质量不高产权档案的详实完备是保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但是由于产权档案的特殊性,在现实管理中,其归档质量往往难以控制。首先产权档案的经济价值致使一些技术人员在归档时不愿意将自己所掌握的全部资料提交档案部门,少数技术人员拖延归档或将核心资料占为己有,以大量的一般性材料或复印件应付档案部门,致使一些高价值的知识产权资料随着技术人员的流动而遗失;其次产权档案的科技价值致使一些部门只专注于科技成果奖的申报或科技成果的推广而忽视了对科技文件的专利申请以及对技术文件的保护,致使一些技术成果长期堆积在技术部门,或被其他企业抢先申请专利;[5]另外档案人员由于专业受限或权利意识不足,对待知识产权档案的归档工作采取被动的态度,不督促项目组及时提交材料,对提交后的材料不仔细检查核对,发现遗漏或问题不及时处理,也会导致大量技术资料伴随项目结束而难以收集。

3.科技档案管理缺乏监督机制科技档案的形成取决于技术资料的积累,技术资料的积累渗透于项目开发的各个环节,从项目的立项、研发,到小试、中试,再到申报、投产,每一个环节都会形成种类繁多的技术文件,技术人员由于工作接替或缺乏档案意识,在日常的文件材料积累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不规范、不重视或不全面的情况,这就需要档案人员深入课题组,督促、指导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材料的日常积累工作,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的移交和归档。但是许多企业的档案管理部门并没有建立健全的项目监督机制和规范的科技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人员与科研项目相脱节,与项目管理人员缺乏沟通,对项目形成过程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不能形成有效的过程管理及前端控制,不但影响了科技档案及产权档案的完整性,也使企业产权保护工作受到掣肘。

4.科技档案的利用与保密工作难以协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内部智力成果为企业专享,并激励企业智力成果的积累和增长。科技档案作为企业智力成果的结晶,由于其价值性与机要性并存,在开发利用方面往往难以掌握好“度”,容易产生极端情况。一般情况下,档案部门出于对安全性的考虑,对科技档案以“守”为主,为了确保科技资料的不泄密、不遗失,通常将归档后的科技档案束之高阁,不开发、不解密、不转让、不销毁。[6]由于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具有时效性,同时知识的更新周期日渐缩短,长期搁置的科技档案其知识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然流失,因此科技档案的被动保管实际上带来的是资源的流失,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初衷相违背。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对科技档案的机要性没有采取应有的重视和特别加以保护,档案部门对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利用不加以限制,致使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出于利益、职位或评奖等考虑,而随意复制、翻译、传播、转让技术成果及专利,同样造成企业知识资源的损失。

四、知识产权战略下如何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完善的档案工作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当前企业档案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与知识经济要求、知识产权战略不相匹配的问题,如何从法律、制度及技术层面加强档案工作,尤其是科技档案工作,使企业的科技档案真正参与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规划与应用中是知识时代给档案工作者提出的新的要求。

1.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增强法律运用能力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是目前大多数企业管理人员存在的问题,也是产权保护工作在企业间应用不均衡,甚至难以为继的思想根源。档案工作者要做好科技档案的管理与开发工作,首先应该具备一定的产权意识和产权知识;其次,科技档案的开发与保护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产权保护的有效性也是以法律保证为前提的,因此档案工作者必须增强自己的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

2.建立健全科技档案管理制度科技档案是涉及企业技术核心的专有档案类型,其专业性的特点及价值对于企业的知识积累及知识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密切联系的对象。为了保证科技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需要从制度层面上给予更严格的管理与控制。首先是归档制度,这里值得说明的是,档案部门应当根据企业科技成果的类型对企业科技档案的归档范围给予明确的界定和说明,以防止由于档案人员的主观认识差异而带来的差异化归档,归档制度还应对归档时间、归档手续、归档内容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的控制,以便将科技档案归档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阶段、部门乃至人员,从而使归档工作有据可凭、有据可查。[7]其次是监督制度,档案工作者应该在项目开展之初就对技术部门提出文件质量控制要求,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实时跟进,定期监督、检查文件收集情况;在项目结束后清点全部文件,对遗漏的文件应及时催补,并就项目的文控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另外就是关于科技档案的安全制度,如档案的复制、借阅、利用的程序控制和手续控制,对或涉及产权的文件材料的保密控制等,都应纳入到安全制度规范内。

3.提高电子文件的技术保护手段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电子办公更加便捷,文件的形成、传递、加工都更加高效,电子文件与档案之间的联系也更加密切,但信息技术的发展也给电子文件的安全带来了更大的风险,恶意篡改、删除、盗取信息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对于企业科技档案乃至产权档案的保护,除了实体的安全控制外,更要注意信息在个人IP端和局域网系统中的保护。一般的技术保护分为宏观保护和微观保护,[8]宏观保护即防止外来计算机对用户计算机信息的获取,主要通过加强网络信息管理的“防火墙”系统来实现,除此之外文件系统过滤驱动技术也可以实现对文件的访问控制、对重要文件的还原处理以及对机密文件的加密操作;另外加强网络监测系统对于控制内部人员的规范化操作,防止对机密信息的有意传递和泄露有监督作用。[9]微观保护即对电子文件本身的保护,在其被恶意访问或窃取后仍能保持内容的机密性,目前微观保护的主要手段即数字加密技术。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仅是保护自主技术的问题,也是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一种体现。企业档案是企业高价值信息的凝聚,其中技术档案和产权档案更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息息相关,既是产权保护的对象,也是产权保护的依据,同时是产权开发利用的基础,档案工作者应当从知识产权需求角度出发,思考如何通过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档案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方面发挥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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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篇(8)

摘要:如何充分认识护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使护理档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是提高护理管理水平和发展护理学科的客观需要。关键词:护理档案建设体会医院档案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医院管理水平,我院在1999年度被评为档案管理国家I级单位,我护理部一贯注重档案工作,作为护理部干事并兼职档案员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负责护理档案的立卷归档同时力求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积极发挥档案存在的提供利用价值。事实证明,加强护理挡案建设对提高护理管理水平和发展护理学科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工作实践中的有关体会报告如下:1.立卷归档内容:护理管理可分为行政管理、教育管理、业务管理三个方面,护理档案立卷可根据这三方面进行。行政管理类:行政管理是有关护理的组织形式,如人员、物质、和设备的合理分配与作用,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与本单位任务的贯彻等。见表1.教育管理类:护理教育管理是培养和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与业务水平,其中包括对护生的教学安排、新护士的熟悉环境,以及在职护士的培训提高。见表2.业务管理类:业务管理是在护理业务技术方面如何保持提高质量,如各项护理技术的改进操作常规的制定,各项护理工作的质量标准的控制,新业务、新技术的改进和推广,护理科研的组织领导。见表3.2.立卷归档方法:2.1学习档案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基础工作必须掌握档案学理论。{1}为了提高专业水平,阅读《文书学》《实用立卷方法指南》等四、五种专业书籍。积极主动地与档案室同志取得联系,请她们教授文书立卷知识,常用公文的写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并不断提高文书处理、分类、立卷等基本技能。因为公文的形成是否规范,各类档案的收集是否完整,分类是否科学,案卷质量能否达标反映了本部门档案管理水平。2.2注重基础环节,及时收集文件材料。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是管理或处理事务过程中形成的一切具有原始性、记录性、知识性、信息性的物质材料。我护理部平时重视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积累,把护理部主要职能活动和各时期发展面貌的各方面文件材料完整地保存。我院共有护理人员782名,分布东西两院28个病区,7个辅助科室、5个监护室及门急症,过去经常有因归档范围不清楚而随意毁坏文件材料的现象。为了完整地收集文件材料,就必须掌握各科护理信息,积极主动参与各部门的重大活动,如论文交流会、经验研讨会等,一方面可以现场拍照,一方面可以收集在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兼职档案员在工作中要做个有心人,处处留心收集,包括条例、会议文件、会议纪要、图表、计划总结、汇报材料、规章制度、登记本、名册、调查报告、访问记录、各类证书等。如上报材料发现应归档的就留一份,要是仅一份手稿,就重新抄一份或复印一份存档。只有明确归档范围,加强大家归档意识,才能切实地把不易收集和控制集中起来并加以整理。[2]2.3严格把关,确保案卷质量。定时检查卷内文件,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如有些会议文件上没有完整的写明年、月、日的重要文件,没有作者或文头、文尾没有落款,有些先进材料用园珠笔书写,还有些打印件没有加盖印章等,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当即进行解决。2.4合理组卷,系统排列。由于分类不科学是难以提高案卷质量的根本要素,案卷组织原则和方法要有利于档案的提供利用,以利于护理管理为立卷目的,立卷标题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利于平时经常翻阅查找。3.立卷归档体会与成效:3.1加强归档力度,为护理管理服务。建立护士人才库,有利于管理者培养人才梯队。设立护士长档案,包括任职年月、奖励情况、论文撰写及发表情况,主要经历等,使护理部全面掌握护理管理层的动态变化进行合理调控科学管理。3.2加强护理科技档案收集,发展护理学科。我护理部凡完成的课题,按课题建立技术档案。研究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归档,待课题结束后再综合整理归档,不论研究工作成功或失败,以及因故停止,材料均全部保存,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完整、准确、系统、有签署、密级、保管期限等。99年度,我院开展“围术期系列心理护理”的课题研究,研究期间有七篇系列论文数次获得奖励表彰,因通过阶段性归档及时收集资料,使课题的研究资料全面完整,课题得到及时申报,该课题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三等奖。4.展望4.1档案工作方式与工作手段计算机化。应用计算机数据库建立护士人才库,三基理论题库、规章制度库建立健全的系统护理档案信息,加强档案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护理管理服务。{3}4.2管理对象信息化。传统的档案管理对象以纸质载体形式为主,随着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档案管理对象将转向以机读档案—存储于计算机中,可将档案信息的存储以图像、动画、视频、音频信息的立体化多媒体形式存储和利用。如护理技术规范操作可集图、文、声于一体的多媒体表现,并进行每步动作的分解。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篇(9)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来看,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档案范围应当具备五个前提:

(一)私有性、权利主体确定性。知识产权本质上虽是一种具有社会性质的产品,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但基于法律安排而成为具体、特定的私人权利对象,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要进入市场交易环节,必须满足一个前提,即具有私人物品属性,并且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必须是可以确认的。如创作者、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商品的特定生产者或经销者或服务的提供者。由此可以得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档案也应具有私有性及权利主体的确定性。这里称的权利主体应该包括所有权人与著作权人两大类。由于所有权与著作权有时是分离的,档案实体的所有权和著作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包含不同的内容,如档案的创作者也就是档案的最初所有权者以合同、捐赠或是继承遗赠的方式转移档案所有权时,档案的著作权并不发生转移,当然有关著作权的财产权如复印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是可以转移的,而有关人格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却不在转移之内。因此档案的私有性、权利主体性是判断著作权法保护档案范围的首要前提。

(二)开放性。对著作权的侵犯并不表现为对财产的直接侵占,而大多表现为剽窃、仿制、假冒以及未经许可的实施与使用等行为。这些行为是源于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体现了权利主体的财产利益,具有财产价值和商品属性,权利人可以因此取得报酬、创造经济利益。然而知识产权是以公开为代价,具有无体性特征,知识产权人无法像管理有体财产那样去有效的控制自己的知识产品,而只能借助法律的保护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由此可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档案也必须是公开的,有关档案的开放,《档案法》、《保密法》做了相关规定。其中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此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可见我国档案的开放受到各种限制。

(三)独占性。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对其知识的使用、传播、实施等独占、排他的权利,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许可,任何人都不能享有或擅自处置、实施或使用。根据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条文规定,具有排他独占性质的知识产品才可能拥有知识产权。因此著作权所保护的档案也必须具有独占排他性。档案就其来源而言,有相关单位按《档案法》规定移交来的档案、有国家档案馆(室)通过征集、交换、购买等手段收集而来的档案、有档案所有者捐赠给档案馆的档案、还有档案馆(室)根据《档案法》规定或档案所有者要求代为寄存、保管的档案等。档案就其创作者而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作者的档案;有公民个人作者的档案;也有介于法人作者和个人作者两者之间的档案,如个人职务内发明等。就档案所有权来看,有国家所有的档案、集体所有的档案、个人所有的档案等。但无论档案来源方式、创作者情况、档案所有权有何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档案必须具有独占性。

(四)商品性。著作权法承认作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即承认作品是一种商品,可以通过市场交换转让其著作权。由著作权人行使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并可以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获得报酬的权利。而传统的《档案法》所保护的档案本身是不能作为商品自由买卖的,但档案中所蕴涵的信息因具备可复制性而可以转化成商品进入技术信息市场,实行有偿转让和使用。因此,作品档案具有一定的信息商品性,利用此类档案的利用者应该向著作权人支付相应费用。

(五)时效性。各国知识产权法为了实现作者与社会公共利益关系的平衡,对著作权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时效期限。一旦时效期限届满,该知识产品就从专有领域进入公共领域,为全人类所共享,原著作权人的专有权也告消失。如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对于公民的作品,其权利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身及其死后50年,截至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而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权利的保护期限也是50年,作者身份不明或者来源不明的档案的保护期限是截至档案首次被接收或者移交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因此对于受著作权保护的国家档案馆永久保存的档案也应当遵循有关著作权法时效性的规定。

二、从《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来看

由于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除了具有知识产权所共有的特征,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因此从《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上看,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档案范围还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对象受保护“四要件”。有关著作权所保护对象应当具备的条件,各国著作权法一般没有做出详实的规定。厦门大学丁丽瑛教授提出了“四要件说”,即她认为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应当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要件:①有特定的思想内容。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现形式,不保护其思想内容,但构成作品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②有客观的表达形式(即可感知性)。这一要件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该表达形式必须是对作品特定内容的表达形式。第二,精神内容和表达形式都应当被表现出来。③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是指作品对特定思想内容的客观表达形式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规定以“额头上的汗水”(Sweat of the Brow)原则来判定作品的版权与否;换言之,“独创性”可以解释为“不是模仿的结果”。④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著作权法。档案作品要成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首先应当符合上述四要件。

(二)必须是作品:著作权所保护的客体是作品。所谓的作品是指作者基于表达思想、情感、理论、学说而创作的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具有独创性并具有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创造成果。《著作权法》第三条将作品的概念定义为“文学、艺术和科技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具体划分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等形式。从档案的定义上看,我国《档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具体可以划分为党政档案(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专门档案三大类。其中,文书档案中只有一小部分受著作权保护 。一般包括①年鉴、大事记、名录等;②立档单位照片、图片、录音、录像;③文体活动中创作的舞蹈、影视作品、作曲等;④汇编出版的图书 、资料等。科技档案是在自然科学研究、生产技术、 基本建设等活动中形成的产物,由于具有独创性,可以复制,因此大多数科技档案都受著作权保护。一般来说 ,受著作权保护的科技档案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基建档案类中各个工程项目的设计件、全套图纸、文字说明;②设备仪器档案类中设备的设计图纸、调试及操作手册、设备运行过程中的维修记录、改制改装技术等;③科研档案类中各个科研项目的原始数据、科技论文专著、课题报告、研制报告;④科技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图像等;⑤新产品的科技成果、工艺设计与创意 、产品技术总结等。专门档案种类纷繁复杂,判断的依据就在于这种专门档案是否属于文学、艺术、科技领域,是否具有独创性。主要包括①书稿档案,包括名人手稿、日记、笔记,活动中留下的影音图像、照片录音材料,以及重要的书信、函电等。②艺术档案,如文学剧本、分镜头剧本 、译制片台片、完成台本、剧本内容取材或改编前的原作、主创人员的创作设想、音乐总谱、歌词等。③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记录和文件、电算化系统生成的电子凭证。④教学档案,如教师的教学笔记 、教学心得,有关学科、专业设置及实验室建设的文件材料,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形成的档案。但教学日历 、教学计划 、教学成绩等一般不享有著作权。此外,档案作品还应当包括知名人士讲学、观光留下的讲演稿 、墨宝以及美术大师雕塑、艺术作品等私人档案以及《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的民间艺术作品。

(三)电子文件、数据库亦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是指以代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存取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数据库(Database)是指对信息的搜集、整序、存贮与高速传递处理的一门技术 ,现已发展为集信息技术 、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为一体的新型综合性技术。1996年12月20日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参加缔结的解决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问题的国际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英文简称为WCT)扩大了版权保护的范围,其中第四条规定:《伯尔尼公约》中的文学保护适用于各种计算机程序,而无论其表达的方式或形式如何;第五条规定:数据或者其他资料的汇编,无论采用任何形式,只要其内容的选择或排列构成智力创作,其本身即受到保护,但这种保护不延及数据及资料的本身,亦不损害汇编中的数据或资料已存在的任何版权。至此WCT国际条约最终确认了数据汇编(数据库)、电子文件在著作权中的地位。在这种形势的推动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对“网络作品权”及其相关权利的认可,指出“网络作品”是通过数字化技术在互联网上运行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加以复印的文学、艺术和智力成果,包括数字化的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像作品、视频作品、软件作品以及经过智力创作的网页、数据库等,应当予以保护。电子文件、数据库虽然在形式上具有数字性和不稳定性,但不影响其具有著作权。

(四)《著作权法》保护的例外。1、《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了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几种情形: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②时事新闻;③历法、通用数表和公式。从档案的形成领域上看,大多数文书档案来源于与政务有关的文件,而这些政务文件为了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从保护公众知情权出发,需要广泛的使用和传播,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此外纯客观性的有关科技生产活动、科技成果的新闻报道,纯复制性的摄影照片,工程设计、产品设计中采用的通用设计图纸和公式、数表以及不具有独创性的其他科技、专门档案材料,也不能作为著作权保护的档案作品。2、必须是合法的作品。《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非法作品不受保护的原则。档案作为一种原始的历史记录并不意味着档案都是合法的,档案也可能被非法篡改、或是人为伪造,对于擅自抄录、涂改、伪造的档案已经散失了档案的原始性,其参考与凭证价值大为降低,这样的“二次作品”不受《档案法》、《著作权法》的保护。此外,任何反动的、企图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禁止出版和传播的档案作品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例如文革时期造谣诽谤、歪曲事实的大字报、反动标语,以及宣扬“法轮功”的所谓练功书、宣传材料都不能成为著作权保护的档案作品。

三、划分受著作权保护档案范围的意义

(一)有利于对法律责任的认定,维护档案所有权人、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在现实中经常出现被剽窃、仿制、假冒以及未经许可的实施与使用等行为。由于目前《档案法》尚不健全,处罚力度及保护范围仍存在许多缺陷,甚至出现空白。所以,著作权法中对受保护档案范围的界定有利于对档案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借助司法诉讼或行政处理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实施或使用的侵权行为,维护档案所有权人、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有利于协调权利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站在社会公众利益的角度,著作权的客体是为社会公众所需要的,它涵盖了文学、艺术和科学各领域,如果人为地切断其共享性将严重阻碍人类的生存发展。然而,知识共享性与权利私有性这一对矛盾双方时常发生激烈地碰撞。近年来,频繁出现档案馆为利用者提供档案利用而遭到权利人以侵犯其档案作品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侵权损害赔偿的案件,一时档案馆界人人自危,使档案馆利用工作重新陷入低迷状态。档案工作者以档案作品受著作权保护为由,拒绝提供档案利用,以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著作权法中明确受保护档案的范围,一方面有利于确定档案馆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不被侵犯,避免档案馆工作人员误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档案作品予以公开利用而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档案馆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开放利用,实现著作权人合法利益与档案利用者利益的平衡。

参考文献

1、丁丽瑛主编:《知识产权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

2、沈仁干主编:《数字技术与著作权观念、规范与实例》,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

3、张晓秦、杨帆著:《著作权概论》,苏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

4、汤宗舜:《著作权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7月。

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篇(10)

? (一)库房与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档案库房与设备是保管档案最基 本的物质基础。地下库房的弊端显而易见:湿度高,不利于通风,不利于维护档案的安全。 从维护档案的设备上看,存在单一、老化的问题。新馆的建成解决了档案保护工作最基本、最首要的问题。

? (二)档案保护意识缺乏。档案保护工作是为利用工作服务的。当前由于过分强调为经济建设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保护意识的减弱,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就 有所松懈。大的方面,如资金的投入,人员的安排;小的方面,如在接收、利用、整理、编研工作中忽视保护工作,修补档案未用专用浆糊,将档案放置地上,不注意防尘等。从中可以看出,档案保护意识在工作人员头脑中还相对淡漠。

? (三)档案保护技术的培训研究不够,档案保护技术人才缺乏。

? 1?培训不够。档案人员参加的档案培训,尤其是档案保护技术专题的培训相当有限。随着 科学技术的发展,办公自动化的普及,档案的载体已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以胶片、磁性材料 为载体的档案所占比例将有所增加。它们的保管、使用同纸制档案发生了根本变化。档案人 员如果不随时补充知识,保护工作将无从谈起。各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不仅次数有限,而且由于资金、时间等原因难以保证参加。

? 2?档案保护技术的研究不够。档案人员不仅要做好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而且应加以总结、研究。在我局、馆人员撰写的论文、业务研究、调查报告中,很少有专门涉及档案保护技 术课题的。

? 3?档案保护技术专业人员缺乏。近几年,档案馆人员的学历、职称都有明显提高,但具有 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却相当匮乏。档案保护技术是一门综合性 的应用技术,档案专业人员虽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却很有限。

? 出现以上问题,也有某些客观原因:档案馆人员多是身兼数据职,征集、接收、整理、提供 利用都要参与,难以保证“专”;部分保护技术很少接触,如裱糊、去酸等。

? (四)制度不够完善。档案保护在档案馆的各项制度中都有所体现,但从总体上讲还存在着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在制度执行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疏漏,由于人 员少、时间紧,有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缺乏必要的分析。

? (五)财力投入不够。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档案库房温湿度的控制、档案的修复、专门档案的特殊保护要求、专业培训等都需要相关的设备和资金为 后盾。档案并无专项保护资金,使档案馆除维持日常的管理工作外,难以有足够的财力购置 较为先进的设备及进行保护技术的开发、利用。? 如何进一步提高档案保护工作水平,我认为应当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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