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性质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7 17:57:20

企业经济性质论文

企业经济性质论文篇(1)

一、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

创业企业的诞生始发于创业者的创业劳动,创业劳动实际上是科技创新劳动的拓展与延续,科技创新劳动是创业劳动的“源”与“核”。探寻当代创业企业的经济性质,其出发点和关键就在于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性质的理解。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是一种有机融合科学与技术内在禀性的高智力劳动。从劳动形式上分析,这种高智力劳动是一种高度复杂劳动,不同于一般的复杂劳动和智力劳动,更完全不同于简单劳动或体力劳动,呈现出自身所特有的异质性。(注:这里的“异质性”是从具体劳动的层面上所作出的分析,而不是抽象劳动的层面。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的抽象劳动是无差异的。)

1.劳动内容的高度专业化与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

与工业经济时代的机器发明、机械制造、工艺设计等行为中的创新劳动相比较,由于市场深化与细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专业化水平更高。在科技产品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消费需求更趋个性化的当代经济生活中,科技创新活动要取得成功,必然要确定极其明确的目标,瞄准极其清晰的制高点和攻关领域,专注于特定的活动对象与活动空间。这集中体现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内容的高度专业化。它要求接受更为专门化的教育与训练,要求培育更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要求掌握更为精、尖、新的知识与拥有更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实验能力。

与高度专业化相适应的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高度专业化的学习、研究、创造与实践,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积淀后,往往形成为一种特定的思维能力与劳动品质而表现为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这种高度专用性的劳动形态,一旦移作他用,往往成为“沉没”资产,其内在的价值就大大受损。

2.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性

(1)体现为产品市场需求的先导性与创造性。飞跃式的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物化产品具有优质的消费属性(包括生活消费与生产消费)。一个成功的高科技产品(包括有形的商品与无形的服务)的开发与问世,往往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适应了市场需求者的消费趋势,强有力地引导着市场消费的方向,强劲地改善着人们的消费结构,提升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当代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兴起和所获得的巨大成功,赋予了萨伊的“供给创造需求”理论以新的内涵。

(2)体现为产品效用的高度创造性。当代高科技产品是一种高知识密集型产品,从而富有高效用。也就是说,单位产品具有更大的有用性,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某一种或几种需要。①当代科技创新是对自然物质属性和自然能力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区别于传统工业机器生产在性质上仅仅是对自然物质的一般加工和表层属性的自然能力的利用(刘诗白,2001)。因此,较之传统工业生产,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能够带来劳动生产力的几何级数式的提高,从而创造出巨大的生产能力。同时,高科技生产手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所耗费的非核心技术或产品的其他物质资源的成本极低,高科技产品在批量生产下边际物质成本几乎为零。②高知识密集型产品更具“人性化”特征。高科技消费品更适合消费者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符合消费者个体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更为内在、真实的需求,能迎合消费者对单元产品的高质量多功能提供的要求。高知识含量的消费品由于更能满足现代人的文明消费和审美情趣,从而富有高效用。

(3)体现为产品价值的高度创造性。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比马克思笔下的工程师一类的“高级工人”的所谓一般“复杂劳动”更高层次的“高度复杂劳动”,是一般复杂劳动的倍加。这种高度复杂劳动,比起一般复杂劳动,具有以下两个更为突出的特点:①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更高。当代科技创新活动,劳动的专业化特征表现得极为明显,它需要更为扎实的科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积累,需要更为丰富的实践与实验经验。因此,科技劳动力的形成,需要投入更高的学习教育费用;当代科技创新活动具有更高的劳动强度,是一种高强度的劳动力耗费,需要有较高的劳动力的补偿费用。另外,由于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社会化(即是高度社会结合和社会协助的劳动),创新者的劳动能力实际形成费用中还必须包含间接参与科技创新的社会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费用(刘诗白,2001)。因此,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而言,其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应该高于一般复杂劳动。②劳动力使用创造的价值增值更大。高品质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成功问世,在一定时期内往往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垄断地位,由此获得了可观的“超额利润”。综合以上两点,我们认为,与一般劳动产品相比,在高科技产品中,其所耗费的物质资源C部分可能下降,但是劳动力价值V部分与价值增值M部分却以更大比例上升。这样,在同一单位时间内,C+V+M在整体上是大大提高了。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高度复杂劳动,同样能够换算为“自乘的”“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较一般复杂劳动能形成更高的价值。

3.价值创造的高度风险性

一方面,某种创意、想法、灵感要转化为现实的物化产品,需要“苦思冥想”、持续探索、高度关注,需要反复试错、重复实验,最终仍有可能失败。这期间不仅要投入大量的、常人难以想像的精力,还往往需要投入一定的物质资源。失败的结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当事人要承担着极大的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即使研发取得了现实的物质载体,由于当代科技创新的快节奏和当代市场演变的高速度,同样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当代科技产品周期极短,产品更新速度极快,市场竞争又日趋激烈,这使得在高科技产业中,某一项技术往往只有NO.1是成功者,NO.2以下大都难以得到能够赖以生存的市场份额,从而成为市场竞争的失败者。硅谷中平均大约九成的风险投资是不成功的,就充分表明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风险性。

4.效应产生的高度非线性

一般性的生产性劳动或简单劳动,其效应的产生往往是直接而明显的、即期而平稳的,劳动的付出与其所产生的效应之间往往呈现出一种显著的恒比例关系即线性关系。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高度复杂劳动则与此不同,其效应的产生往往不是直接和即期的,更多的是具有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以及跳跃性。科技劳动者价值的创造并不完全是一时的,而是长期的;并不完全是当期就能表现出来的,有的要经过一段时期才能体现出来;并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动态变化的;并不完全是连续的,而是阶段性的。用数学语言来表达,就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付出与其所产生的效应或价值创造之间不是一种恒定的比例关系即线性关系,而往往呈现出一种倍增或倍减的非恒定关系即非线性关系。

5.集聚社会资源的高度粘吸性

科技创新劳动,作为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关键性资源,具有强大的集聚社会资源的功能。工业经济时代的物质资本往往是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发动机和粘合剂,处于资源组合的核心地位。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具有边际报酬递增生产力形态的人力资本,已经独立地走向社会经济生活的舞台中心。科技创新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及其特征,强有力地吸引着其他的社会经济资源与之结合,并相互耦合、相互渗透,呈现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所特有的集聚社会资源的“高粘性”。正是由于这种特性,才出现了当代的“创业革命”即创业职能的职业化现象与趋势。

在当代创业企业中,出资者不仅与经营管理者实现了分离,而且与创业者也实现了分离。事实上,当代计算机、因特网、通信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迅速发展过程,同时也是科技创新工作者在风险资本支撑下转变为企业家的过程。像康柏电脑、美国在线、E-Bay、雅虎等这些享誉全球的明星企业,正是创业革命进程的产物与见证。原为斯坦福大学计算机教授的非吉米·克拉克先生就是这一进程中的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代表人物。克拉克先后成功创立了3家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知名高科技企业,却没有在其中任何一家公司中担任经营层职务。他不仅不介入企业成立后的营运管理,甚至对技术开发本身,也是只讲创意而不问实施。这样,克拉克成了一个纯粹的创业者。他的职能是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他的优势,即在于对技术发展方向作出敏锐的判断及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的创意。

二、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与一般的生产性劳动最大的区别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决定了该劳动报酬形式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从构成上看,科技创新劳动报酬(Y)应该包括和体现为以下几种收入形式:①工资性收入A.这是一种再生产劳动力费用,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的初级或低级形式。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的收入更主要地是体现在其他的非工资性收入形式上。②风险收入B.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专用性以及价值创造的高风险性特征,使得科技劳动者承担着极大的市场风险、生产风险与财务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承担者应该获得相应的风险收入。③超额收入C.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性带来了巨大的超额利润,超额利润的源泉是科技创新劳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超额利润的创造者应该获得相应的超额收入。④非线性收入D.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效应的产生和价值创造的高度不确定性即非线性使得企业利润的实现也呈现出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跳跃性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实现的非线性特征带来了一种特殊的收入报酬形式即非线性收入。⑤创业收入E.当代科技创新劳动集聚社会资源的高粘吸性带来了社会资源的重新整合,实现了资源配置状态和经济组织状态的创新,从而产生了创业利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业者应该获得创业收入。

当代科技创新者的劳动报酬是由以上几个部分共同组成的,即Y=A+B+C+D+E.(注:严格地讲,B、C、D、E各种形式的收入之间存在着交叉或部分重叠的可能性。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在本文中暂且不考虑这种情况,这并不影响问题的探讨与结论。)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难以全面地反映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这里,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式中的B、C、D、E等非工资性收入形式都是由科技创新劳动的自身属性带来的,是特殊的劳动报酬形式,不能把它们完全归类于非劳动属性的收入,这是一种根植于科技创新劳动基础上的市场化收入。

由多层次、多元化的收入形式构成的报酬结构特征充分体现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特殊性、复杂性与艰巨性:①由于风险是不可计量的,与其相应的风险收入就是难以直接测算的。②超额利润是个事后变量,而且是极不确定的。通过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的直接交易,以固定合约的工资形式给付,根本无法真实体现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价值形成功能。超额收入是无法事先计量的。③创造价值的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跳跃性特点决定了一次性计量和当期计量的非科学性,人为计量或计划计量也必然是失真的。非线性收入是难以进行一次性计量或当期计量的。④创业收入是集合了多种要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一种“组织租金”,这种“组织租金”只能以某种特殊的“剩余索取权”的形式表现出来。总而言之,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是无法直接地、一次性地、事前地给予定价的。很显然,无论是采用单一的固定合约的工资形式,还是采用传统的年薪制、奖金制或业绩提成制等一般性的剩余索取的形式,都是无法真实、全面反映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价值的。科技创新者的风险收入、超额收入、非线性收入、创业收入是高度不确定的,多层次、多元化、以不确定性收入为主的报酬结构充分体现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三、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性综合定价机制

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决定了对这种劳动报酬的计量只能采取间接的、重复的、持续的、适合于不确定性状态的定价机制。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样的定价机制实质上就是市场中的企业定价机制。由科技创新者自身创办企业,拥有创业企业的所有权,就是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计量的一种较好的市场性综合定价机制。

1.企业的生产机制提供了对科技创新劳动进行间接定价的基础

多元化的科技创新劳动的报酬结构首先表明了市场无法对它进行直接定价,只能采取间接定价的迂回方式,即先是通过市场对“劳动的实体”的交易进行直接定价后再来间接反映科技创新劳动报酬。在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的直接交易仅仅反映科技劳动者的一般工资性收入部分,而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都只能通过“劳动的实体”的交易来体现和获取。这里所谓的“劳动的实体”是指劳动的物化产品(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或劳动者劳动持久性投入的组织载体。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个“劳动的实体”就是企业本身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产品源于企业的生产机制,离开了企业最基本的生产,与现代生产力相适应的产品的提供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样,离开了企业的生产机制(提供服务性商品的企业也具有生产),企业在市场上的交易就失去了根基。因此,企业内在的生产机制提供了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进行间接定价的基础。要实现对科技创新劳动的间接定价,只能采取企业组织的迂回计量方式。

2.企业的交易机制提供了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多次重复地间接计量的平台

我们知道,现代企业理论尤其是其中的企业契约理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体,是某个“中心签约人”与一系列市场上的经济主体相互交易的产物(阿尔钦、德姆塞茨,1972;詹森、麦克林,1976;巴泽尔,1989)。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企业的交易机制的内涵。企业的交易机制提供了一个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进行多次重复地间接计量的平台。从最基本的意义上分析,企业的交易机制体现为企业主与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上的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各种市场主体以各自特有的方式对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着计量,科技创新劳动报酬就是在这样的相互交易过程中实现的。下面我们对此分别作简要分析。

(1)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①风险资本市场上风险资本家的计量。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家是按照某创业者预期会创造出最高价值的标准,从每个研发项目中选定一个进行阶段性融资以使项目得以完成。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存在着阶段性博弈,他们之间是进行着一场锦标赛,只有那些能产生最高的预期价值的创业者才能得到在第三阶段完成项目所必要的资本。这种“锦标赛式”的治理机制(青木昌彦,2000)最显著的功能是风险资本家在一群创业者的试错过程中能够把确实具有创业才能且能带来最高预期价值的创业者甄别出来。实际上,这种特殊的锦标赛式的治理机制也是风险资本家对科技创新劳动的定价机制。科技创新劳动所内含的的真实价值就是在这样的阶段性锦标赛式的治理过程中一步步反映出来的。这种灵活的治理机制有效地反映了科技创新劳动的高风险性与非线性。②股票市场上社会投资者的计量。人们借助于股票或由其派生的股票期权等种种金融工具,通过股票市场上的价格信号,巧妙地实现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多次重复地间接定价。在股票市场上,各种各样复杂的内生力量相互运动、博弈和共同作用而自发生成的股价信号内在地包含了科技创新劳动的种种特性。投资者是通过股票市场上的买或卖来判断和决定创业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也是通过股票市场上提供的价格信号来预期某种高科技产品的内在价值,更是通过股票市场上的股票价格生成机制来对不可捉摸的充满高风险性的科技创新劳动进行他们各自心目中的“理想”定价。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对科技创新劳动“出价”并最终形成了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这样,借助于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实现了科技劳动力市场上无法直接计量的定价机制的转移,实现了企业内部进行计量的艰巨性到企业外部的资本市场的转移。

(2)产品市场上消费者和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消费者日常的“货币选择”行为表面上看是对科技消费产品的购买,实际上是在进行着对凝结在科技产品身上的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化计量,这一点无需多言。我们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创业企业与众多的供应商之间的产品交易过程,也体现了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意义。供应商对购销合约的履行状况、供应商的资产专用性投资的热情度大小,创业企业外部网络化中各相关协作经济体的经济行为,实际上都或多或少反映了他们对科技创新劳动形成价值功能的判断与预期,直接或间接体现了他们对科技创新劳动效应发挥的现状或未来潜力的许可或质疑。这些都是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进行计量的表现。

(3)劳动力市场上非科技创新劳动者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科技创新者的创业收入、超额收入等非合约性收入的获得,是建立在企业内其他非科技创新劳动者之间相互协作产生的“集体力”基础上的。劳动者对各自雇佣合约的执行态度、劳动力的流动势态,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个“集体力”的形成。劳动力市场上供给方的“出价”行为以及从业者对他们所工作的企业的认同感,不仅体现了劳动者对自身能力的评价,也是劳动者对创业者的价值创造功能的评价。

以上的分析表明,作为一种异质性的科技创新劳动的报酬计量,本来应在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由供需双方来解决或应在企业内部由创业者与其他要素所有者各方来解决但又难以合理解决的问题,却在多元的市场交易中由千千万万的“局外人”解决了。在这多元的市场上,无数的经济主体以各自的方式相互作用、综合交织,共同计量着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市场经济中,具备这样的通过多元化的市场交易重复多次地间接地进行的综合定价机制,除了企业组织外别无他物。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是个多元市场性的综合定价机制。

3.企业的产权机制适应了以不确定性收入为主的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报酬结构特征

所谓企业的产权机制,这里是指由各种要素产权的让渡而形成的企业所有权尤其是剩余索取权的安排机制,其核心功能在于对企业剩余的高效率配置。让最为关键性的要素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获取剩余,是一个有效率的企业产权机制的应有之意。科技创新劳动是一种高度稀缺性资源,是当代企业发展的关键性要素。科技创新者通过创办企业,必然要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因此其报酬收入主要是以索取剩余的方式体现出来的。这样的获取收入的方式,恰恰最大程度地适应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价值创造的不确定性特征,符合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

[收稿日期]2002-08-22

【参考文献】

[1]刘诗白:《论科学力》,载《经济学家》2002年第3期。

[2]刘诗白:《论科技创新劳动》,载《经济学家》2001年第3期。

[3]林强、江彦福、张健:《创业理论及其架构分析》,载《经济研究》2001年第9期。

[4]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著,孙经纬译:《新制度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吴敬琏:《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制度重于技术》,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年版。

[6]钱颖一、肖梦:《经济学家论说硅谷模式》,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企业经济性质论文篇(2)

一、引言。

国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对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指导作用。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全社会对国有经济功能又有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功能的履行,更期望其注重相关社会功能的实现。作为国有经济主要组织形式的国有企业,直接肩负着这一重要使命,在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双重要求之下,国有企业需要履行的社会责任变得更加复杂且任重道远。如何正确认识国有企业肩负的功能,以及处理好国有企业各种社会责任目标之间的关系,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一直是政府相关部门关注的以及国内学者讨论的热点问题。

对于国有企业属性和功能的研究,周冰和郭凌晨(2009)抓住了国有企业增进全民福利的本质要求,认为国有企业功能的发挥必须在这个本质属性基础之上;毕志强(2006)认为国有企业同时具有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经济和社会功能的双重耦合。对国有企业社会功能的分类归纳,一直是学者们的研究热点,如曲卫彬(1997)、张连成(2004)、毕志强(2006)、乔明哲和刘福成(2010)等人,对国有企业经济功能的论述很少有成型的文献。

近几年,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为了焦点。学者们主要将目光集中在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维度的研究上,对其进行细致的划分和归纳,如王昶(2008)列出了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环境责任等9项共有责任,并指出了产业报国、引领经济发展、国际化发展和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4个特殊责任;沈志渔等(2008)将社会责任分为对员工、消费者、供应商、债权人、政府等8个方面,并认为根据国有企业规模的不同,应承担不同要求的基本责任和延伸责任。此外,学者们还从其他不同角度出发深人研究国企的社会责任,黄速建和余菁(2006)从国有企业的性质和目标出发对其社会责任进行分类,并强调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的划分;乔明哲和刘福成(2010)从功能人手提出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模型;龙新(2008)从归纳国有企业利益相关主体出发,探讨了这些主体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等等。

本文从对国有经济性质和功能的探讨人手,将国有企业需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细致的归纳,并在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指导下对这些社会责任进行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的划分,进而讨论这两类目标之间的关系,以期找出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的着眼点。

二、我国国有经济的性质和功能。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定义和性质。

国有经济是由国家政权(或政府行政机构)拥有、掌握并控制的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运行的主要形式,国际上通常将其定义为:政府(或政府部门)拥有或控制的、从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中创造主要收入的经济实体。①我国于1993年八届人大修改宪法时,正式采用了国有企业的名称,并将其定义为最终产权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由国家(或政府)出资建立的企业,包括国家独资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国有企业虽然表现为一种企业实体,但是由于其公有或者国有的属性,通常被视为政府代表公众利益对市场失效问题加以控制和解决的政策手段,因此,国有企业与政府影响经济的其他政策手段是同质的制度安排。

尽管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和发达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的性质的认识有所分歧,但是国内主流观点均认为二者是有所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性质的论述,一些学者从现象出发,总结归纳了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功能;也有一些学者从理论角度研究了国有企业的性质,力图对国有企业性质提出一种框架式的较为精准的定义;也有学者从产权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国有企业性质。本文比较认同第三种研究方式,张春敏和刘文纪(2007)两位学者在其论文中着重强调了我国国有企业生产资料和劳动所有权归全体劳动者所有、归国家占有的本质,认为国有企业最终应归全体劳动者所有。周冰和郭晓晨(2009)认为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一种,而公有制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增进全民福利,企业活动必须以此为一切活动出发点,为全民利益服务。乔明哲和刘福成(2010)在其论文中也有相似观点。本文认为,论述国有企业的性质,必须从其全民所有的产权属性出发,在讨论其功能和制度建设时,必须抓住这一本质问题,否则会偏离事物的本质。由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有企业不仅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还是政府参与经济的重要手段,这种参与是全方位的,在其自身作为市场主体的同时,也起着培育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就业岗位、调节收入分配、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而国有企业发挥这些作用的出发点,正是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而服务,使社会总体福利达到最大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归全体人民所有的本质属性,也使得其与为政府调节市场而服务的一些发达国家国有企业有着根本的区别。

(二)我国国有企业的功能。

由于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是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其必然承担着经济方面、社会方面的相应职能和义务。

1.经济人的本能决定了国有企业具有区别于政府的经济功能。

作为一个企业,无论其产权属性是何种性质,其首要的目的必然是取得盈利,使企业有充足的资本得以长久的存续和发展。国有企业虽然是国家政策调控的工具,但归根到底,它是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而不是行政组织而存在的,它必然具有追求营利的属性。这一点与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也不相违背,因为国有企业最终是属于全体人民的,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在运营中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本身也是保障人民利益的需要;同时,一些垄断性国企的收入直接进入财政税收,这在基础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不能将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利润最大化在很多时候与社会整体福利的提高是相悖的,如会造成环境问题的产生、经济布局和产业发展的不合理等全社会长久利益的牺牲。综上,国有企业在具有规模经济带来的低成本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克服低效率的缺点,保证一定的盈利性,使得企业能够正常维持和运转,保证其他功能的实现,这是其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必须履行的职能和义务。

2.作为政府调控的手段。国有企业承担着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社会功能。

作为政府参与经济的重要手段,在保持一定的营利功能的基础上,国有企业承担着远大于一般企业的社会功能。虽然在当今社会,企业社会功能的履行作为提升企业价值和影响力的一部分,已成为所有企业所关注的焦点,但是国有企业在很多方面都有着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特殊功能,国有企业社会功能是否发挥,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市场经济能否健康发展。关于我国国有企业社会功能的讨论,一直是学者们研究的热点。曲卫彬(1997)、张连成(2004)、毕志强(2006)、乔明哲和刘福成(2010)都分别在文章中归纳列举了国有企业应具有的社会功能;周冰和郭晓晨(2009)结合我国实际,探讨了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认为我国虽然将国有企业本质功能定义为增进全民福利,但是在实际中,国有企业功能已被扭曲为控制国民经济命脉,这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

发达经济体中的国有企业本质上是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政策工具而存在的,在克服市场“外部性”、提供公共产品、控制企业垄断以及解决两极分化等问题上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如前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是增加全民福利,由此,本文对国有企业社会功能做如下总结: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有企业最本质的功能是优化全社会资源配置,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其次,作为政府调节经济手段的国有企业,应该着眼于一些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如促进技术进步、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对有利于经济持续发展的高风险低收人行业进行扶植;促进各地区经济平衡发展、减小地方差异、实现经济合理布局;保障就业、调节收入分配、消除两极分化;维持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不断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培育等等。

再次,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塑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上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些方面的功能主要包括:介入高成本、收益期限长但能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服务;加大环保设施的投入,在保护环境上起好带头作用;有限度地介入慈善事业,建设良好的社会风气。

最后,在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和其他重要领域,应发挥国民经济的控制作用。

在这些领域国有企业有必要处在垄断的地位,保障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安全。

3.我国国有企业是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双重统一体。

根据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国有企业一方面作为一种经济实体,有和一般企业相似的营利性和维持长期生存发展的需求,遵循市场规律的调节,这表现为国有企业的经济功能;而另一方面,具有公有性质的国有企业作为政府政策调控的一部分,在经济中又肩负着远大于一般企业的社会功能,这就使得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在国有企业中实现了双重耦合。而这两个功能目标很多时候是相互排斥的,如何使二者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并且使企业很好地完成诸多错综复杂、甚至相互矛盾的社会责任,一直是广泛被讨论的问题,本文将在后文提出自己的观点。

三、功能决定下的我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一)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本质上为全民所有的我国国有企业,同时履行着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并且这些功能都是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根本出发点的。讨论我国国有企业肩负着何种社会责任,必须从经济和社会两个方向出发,合。学者们在讨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时,并且要考虑到两类目标的相互促进和耦大都采取列举的形式列明各项责任,并没有对责任的具体目标和相互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层次的讨论,如王昶(2008)、沈志渔等人(2008)的研究;黄速建和余菁(2006)在其论文中提到了国企社会责任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的概念,但是并没有具体对各个责任进行归类。本文借鉴乔明哲和刘福成(2010)在论文中提出的框架,并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更加细化的分类,进一步讨论不同类型企业下履行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层次和关系。

本文所要讨论的社会责任的经济目标主要是指在经济功能指导下的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财政创造收入等行为。由于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制属性,其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这些责任必然属于社会责任的范畴之中,是具有经济目标的社会责任。而社会责任的非经济目标则是在前述社会功能指导下的国有企业作为政府的有机组成部分需要履行的职责。一些观点认为,国有企业追求利润的经济行为与其承担的社会责任有所区别,不应将其划分到企业的社会责任中,本文认为这些观点没有抓住国有企业全民所有的本质属性,认识到这一点,将国有企业维持其自身发展的合理的营利行为视为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也就合情合理了。

根据相关文献,本文将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①总结归纳如表1所示:

表1中将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客户权益、员工权益归为企业的经济责任,原因是根据利益相关者模型,这些主体在企业中是拥有直接权益的,对国有企业的成功运作起着直接影响作用的主要社会利益相关者②,是一个企业经营和运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企业承担经济责任的本质即是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将这些企业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企业的经济责任中进行考察是具有理论依据的。

 

 

 

国有企业具体的各项社会责任可以被归纳为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而有些责任的完成会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履行了一定的社会功能,即这些责任实现了双重目标。从表1的归纳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在履行经济责任的时候,主要实现的是保证企业发展存续和国有资产保值的经济功能,由于国企的规模和地位,其在保证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会非常注重企业形象、员工发展、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等等一系列使企业在更高层次更快发展的方面,由此出现了一些社会功能的实现,即实现了双重目标。国有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在本文中主要被视为经济目标,因为守法经营是每个企业必须遵循的准则,违反了法律法规的企业必将受到制裁,这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功能的实现,损害企业经济利益;同时,国有企业对国家财政税收的贡献是非常巨大的,构成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因其公有制属性,依法纳税支持公共基础建设是其不可逃避的经济使命。环境责任、道德责任和政治责任在本文中主要被归纳为国有企业的非经济目标,这些责任主要实现的是社会功能,是有可能与经济功能相悖或者冲突的,通常一般企业并不必须履行这些责任,而这些却是国有企业必须完成的使命。在这些责任中,不排除会有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况出现,如慈善事业的履行提升了企业形象带来经济利益等,但这些责任本质却是为了实现国有企业社会功能而存在的,所以本文还是将其归纳为非经济目标而进行讨论。根据乔明哲和刘福成提出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框架,分类讨论了能为国有企业带来利益和不能带来利益的道德行为,具体分析本文也将在后边的部分涉及。

(二)国企社会责任中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二者的关系。

我国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经历了几个时代的变迁,并且其内涵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政府一直是决定企业承担何种社会责任、的唯一因素,由于当时高度一元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国有企业不是独立、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而是政府的基层单位,其经营发展的决策权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这就造成了当时“企业办社会”情况的出现。国有企业承担着许多本来应该由社会承担的福利功能,如办学校、办医院、办社区、承担医疗养老责任等等,企业被员工形象地称为“铁饭碗”,企业的非经济目标完全凌驾于经济目标之上,这样沉重的社会负担使得当时的国有企业成本不断增加,效率极为低下,极大地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创造力。可见,国有企业存在的形式首先应该是一种经济实体,必须保证自身的运作和效率才能去履行其他责任,因此,国企所承担的社会功能应该适度,认为国有企业仅仅是为了履行社会功能而存在的观点是不符合经济运行规律的。

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左右,我国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开始渐渐认识到了应该保持国有企业的经济实体,不应让其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为了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在这一阶段实行了“政企分开”的国有企业改革。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和扶持被削弱,各企业渐渐认识到了盈利和控制成本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但是在这一阶段,国有企业过分追求盈利和资本积累,而忽视了其全民所有的本质属性和理应承担的社会功能,经济目标占据了主导,纷纷把利润装进腰包;而将非经济目标的社会责任像包袱一样丢给社会,让社会去承担。此时很多国企凭借其竞争优势和垄断地位发展壮大,却在企业利润提高的同时降低了社会总福利,这与国企全民所有的本质是完全相悖的,也没有发挥作为政府调控手段之一应有的作用。可见,国有企业不能将经济目标作为唯一追求,必须重视其社会责任中非经济目标的履行,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经过以上两个发展阶段,国家和政府逐渐认识到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二者必须同时兼顾,任何有失偏颇的行为都会与其经济功能或者社会功能的双重要求相悖,甚至会危及全体人民的利益,使社会总福利降低。近几年来,社会对国有企业过分注重经济目标,而非经济目标的社会责任履行不到位集聚了很多不满。针对国企获取丰厚垄断利润的同时,社会职能履行缺失的现状,国家启动了一系列改革,一些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相继退出,自然垄断行业继续发挥国企的主导作用;在尚未具备完全退出条件的竞争性行业,尽量形成多家国企竞争格局,发挥竞争机制对企业效率提高的作用,而从长远来看竞争性行业国有资本退出必然会成为趋势。

本文认为,改革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今后的发展,应注重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的相互协调,以及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加以区别对待。首先在竞争性国企中,经济目标(包括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非经济目标)的实现应作为基础,竞争性国企本身不能获得稳定的利润,需要自身的合理经营才能保证企业健康的生存和发展,而企业能够健康存续即是对全体人民负责。但是,虽然作为一种经济实体,竞争性国企也是政府政策调控的重要工具,并且受到政府财政的扶持。竞争性国企在实现了经济目标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兼顾适度的非经济目标社会责任,受到环境、道德等的约束,完成大企业应有的社会功能,带动行业和国家的发展。总而言之,在竞争性国有企业中,经济目标的实现一般优先于非经济目标,且经济目标会为非经济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对非经济目标的要求必然高于一般企业,竞争性国有企业需肩负适度的社会职能。

而对于垄断性国企来说,由于其身处于自然垄断行业,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加之政府扶持,其利润的获得能够得到保证,由此,履行非经济目标是这种类型国企的首要责任。垄断性国企在履行了基础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军工等保障国计民生的社会责任的同时,也保证了本企业利润的获取,衍生了经济目标的实现;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获取利润保证企业良好运营的目的又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非经济目标,从而服务于人民。可见,垄断性国企不用去考虑自身的生存发展问题,而必须着眼于社会功能的实现,在实现的过程中,伴随着两类不同目标的相互促进和融合。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垄断性国企在实现社会功能的同时,也要注意适度的问题,否则又会导致企业办社会的情况出‘现;二是对于那些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非经济目标,垄断性国企应谨慎对待,因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殊企业形式,非经济目标的实现是其首要使命,若这些目标的实现能够带来经济利益,很可能会导致企业过分注重营利,从而导致寻租行为的发生,损害社会整体福利。综上,垄断性国企非经济目标社会责任的实现是其肩负的主要使命,其获得的利润在保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上,应全部投入到非经济目标社会责任的履行上,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框架建设。

(一)建立完善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化体系。

1.明确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月4日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从八个方面概括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这个指导意见对中央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有了概括性的总结,对地方性国企也有着借鉴意义。虽然学者们在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上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仍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这使得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没有相关约束和参考,很多时候仅靠政府指导和企业管理者自身道德的约束,这容易造成相关责任履行过度或者缺失。可见,明确责任的内容是建设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的第一步,是国有企业适度高效的履行责任的前提。

2.国有企业必须重视其区别于一般企业的非经济目标社会责任的履行。

在这个竞争愈发激烈的时代,很多非国有大型企业都开始注重其社会责任的履行,在环境保护、慈善事业上投人很大精力和财力。但是,一般企业大都是从塑造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等经济利益出发去承担相关社会责任的,其本质是由利益驱动着的。而国有企业非经济目标社会责任的履行却是其天然的、必须完成的使命。由于全民所有的属性,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是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国有企业管理者必须建立起责任意识和使命感,而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在出台政策时,有区别地对待这两种类型的企业,增强国有企业承担相关社会责任的主动性。

3.有针对地对竞争性国企和垄断性国企的社会责任履行层次加以区分。

根据前文的讨论可以看出,竞争性国企和垄断性国企在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的实现层次上有很大区别,但是相关部门的政策立法中并没有指明。在实际中,垄断性国企不将非经济目标作为首要责任,而在经营中通过自己的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导致社会福利下降,群众不满,甚至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可见,有必要通过相关途径对这两类企业的责任目标加以区别,以保证其社会责任的正确履行。

(二)有必要加强全社会对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

1.加快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相关立法,建立起法律法规的约束体系。

如前所述,关于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具体内容的相关立法并不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同时,由于缺乏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国有企业进行惩处的法律依据,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极大地被弱化了。加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立法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是当前加强社会对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的首要任务。

2.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目标评价体系。

构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目标评价体系,主要依赖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而其主要载体即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近年来,许多大型国企如国家电网公司、一汽集团、中国人寿保险等,都披露了企业社会责任年报,增强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透明度。但是企业责任年报的披露仍不普遍和不规范,有关部门应加快确定责任报告披露的制度和形式,并指定各项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完善评价体系。

3.加强国有企业相关利益者的监管责任和维权意识

    政府应以公众利益代表和企业管理者的身份主动承担起对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并建立起有效的惩罚约束体系;企业员工应树立起主人翁意识,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不积极或者侵害社会利益的情况主动加以制止;而社会公众尤其应该关注国有企业非经济目标的履行,如是否破坏了环境、是否遵守商业道德守法诚信、是否适当地履行慈善责任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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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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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乔明哲、刘福成:《基于性质与功能的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载《华东经济管理》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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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昶:《和谐社会下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畴的归纳性分析》,第三届中国管理学年会论文集2008年版。

10.徐尚昆、杨汝岱:《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畴的归纳性分析》,载《中国工业经济》2007年第5期。

11.张春敏、刘文纪:《从国有企业的性质看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载《前沿》2007年第12期。

企业经济性质论文篇(3)

关键词:经济学 管理学 企业理论 企业成长理论

经济学企业理论和管理学企业成长理论辨析

(一)经济学与管理学研究范式辨析

1.研究角度不同。萨缪尔森认为,经济学是研究人和社会如何进行选择,来使用可以有其它用途的稀缺资源,以便生产各种商品,并在现在或将来把商品分配给社会的各个成员和集团的科学。我国著名管理学者芮明杰认为,管理是对组织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达成组织既定目标和责任的动态创造性活动,管理的核心在于对现实资源的有效整合。简单说,经济学长于解释“who”和“why”,而管理学则长于指导“how”。

2.理论基本假设不同。经济学假定人是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经济人”,管理学假定人性是变化多端、复杂多样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差序关系。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经济人假设;二是社会人假设;三是自我实现人假设;四是管理人假设;五是文化人假设;六是复杂人假设;七是学习人假设。经济学认为社会资源相对于人类的需求而言是非常有限的,管理学认为组织可利用的资源相对于目标实现是可调整投入和可创造的,有效利用是为了降低成本。

(二)经济学企业理论和管理学企业成长理论辨析

沿用上面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范式辨析的思路,企业理论与企业成长理论分属于不同的研究范式,区别一目了然。众所周知,企业理论来源于科斯(Coase,1937)《企业的性质》一文,而科斯对企业性质的探讨是在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中,提出企业与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的方式,企业与市场不过是一种合约对另一种合约的替代。企业理论是对新古典主义的发展,仍是资源配置研究内核。理性经济人假设规定了经济学不讨论人在社会中的全部行为,仅仅从人的行为的各种动机中抽象出经济利益最大化动机,在此情况下探索市场制度、生产和交换以及企业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企业只是实现生产和交换的一种方式,是被当做工具被动研究。

而管理学以组织(企业)为研究核心,企业成长理论主要围绕企业成长的动力、企业成长的影响因素、企业成长模式与成长战略等内容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主动研究企业如何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换言之,企业成长理论并不关心企业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而关注于企业的成败,这与管理学的研究内核是一脉相承的。经济学企业理论和管理学企业成长理论的主要区别见表1。

企业理论主要流派和观点辨析

(一)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企业理论

古典经济学主要用分工的规模经济利益来解释企业成长问题。亚当•斯密(1776)通过制针工厂的例子说明了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巨大效应及其原因。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主流理论―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是价格理论,并把价格机制看作是经济活动惟一有效的协调机制。企业只是市场价格协调机制下的一个基本生产单位,企业内部的运行被视为一个“黑箱”,企业唯一的功能是根据边际替代原则对生产要素进行最优组合,从而实现最大的产量或最低的生产成本。企业为了实现最大利润,必须按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进行产量和价格决策。

可见,传统的企业理论就是生产函数理论,完全从技术角度看待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企业是同质的,方法上以边际分析、局部均衡和数理工具为主,没有企业任何主动性的余地。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现代企业理论

1937年,科斯《企业的性质》发表,标志着经济学界对企业性质和企业边界等企业理论的核心问题开始了新一轮的分析和探索,其主要代表人物为科斯、威廉姆森、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诺斯及张五常等人。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把企业视作一系列不完全契约的组合,是人们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因此被称为企业的契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重点研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委托理论侧重于分析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及企业成员之间的委托关系,产权理论则从产权的外部性的角度研究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情况下的控制权分配问题和激励问题。这三个理论与契约理论一起,构成了新制度经济学的体系。这些理论的共同之点都是强调企业的契约性、契约的不完全性及由此导致的企业所有权的重要性。但是这些研究仍然没有跳出经济学的研究范式。正如科斯所说,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基础上,管理者理论(鲍莫尔1962,马里斯,1964),企业史的研究(钱德勒,1977,1992),经济演化理论(尼尔逊和温特,1982,1997)等,进一步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延伸研究,代表不同的支流和热点,都有其独到的创见,繁荣着企业理论。这些流派依据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归类方式,在这里不必也无法一一穷尽。

企业成长理论主要流派和观点辨析

尽管新制度经济学试图深入企业的黑箱来揭示企业的本质,但企业理论的共同特点是把企业作为抽象的要素,用市场机制解释企业,没有从企业的异质性和企业内部探讨企业成长的原因。为了克服上述理论的缺陷,学者们把研究的视野聚焦于企业所拥有的资源、技能、能力及知识,从企业内在成长的角度分析企业,一种全新的理论―企业成长理论应运而生。

(一)“资源―能力”理论

1959年,潘罗斯(Penrose)的《企业成长的理论》 一书出版,以开创性的研究为企业成长理论奠定了基础。潘罗斯认为既然企业的增长主要受制于管理力量,那么管理力量的增长也必然会推动企业的增长。企业能力的关键是管理能力,它是限制企业成长率的基本因素,现在通常把管理对企业成长的关键性约束作用称为“潘罗斯效应”。潘罗斯的理论建立了一个“企业资源―企业能力―企业成长”的分析框架,在她的研究基础上,后人进行了继续探索,形成了资源基础论、核心能力论、动态能力论、企业知识论等多个流派,这些流派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其区别只是研究的重点不同而已。

(二)企业战略管理理论

1965年,安索夫在其著作《企业战略》一书将战略从军事领域拓展至经济管理活动。1975年安索夫的《战略规则到战略管理》、1980年迈克尔•波特的《竞争策略》以及之后的《竞争优势》和《国家竞争优势》把战略管理推向顶峰。波特把 SCP 分析范式引入到企业竞争战略中,将企业竞争优势和成长归结于企业的市场力量与产业拓展,并假设这一力量与企业进行市场定位、构筑进入和退出市场壁垒的能力相一致,从而建立了竞争战略理论。后续对于战略管理的研究有两大学派,行业结构资源学派和内部资源学派。管理大师明茨伯格将战略管理划分为十个学派:设计学派、计划学派、定位学派、企业家学派、认识学派、学习学派、权力学派、文化学派、环境学派、结构学派。

(三)技术创新理论

熊彼特(Schumpeter)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提出的创新理论可以说是现代经济学中的一大飞跃。他的“创造性毁灭”的观点,“非连续历史跳跃”的观点显然与边际替换概念不相容。这说明,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是经济进化的发动机,企业具有超越外部经济条件的自主能力,而且能够塑造市场条件。另一个突出贡献是熊彼特详细分析了企业技术创新对企业成长的作用。沿着熊彼特的线路,产生了制度创新经济学和技术创新经济学。

(四)生态理论

借鉴其它学科和理论,出现了从企业生命体的生存、发展角度来考察企业成长的理论,如爱迪思(1988年)的《企业生命周期》,吉布雷特《非均衡经济学》(1931)中提出“吉布雷特定律”,詹姆斯•穆尔1993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首次提出商业生态系统的理论。这些理论从生命、生态的角度研究企业规模与成长和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企业之间、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商业生态系统的自组织演化与成长机制以及人类活动对企业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五)企业成长理论流派发展脉络

由于企业成长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使得人们在认识和考察企业成长时,得以从不同的假定前提或不同的角度出发,以不同的研究目的和方法去概括和解释企业成长,这使得企业成长问题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解释,表现出“企业成长理论丛林”的状况。限于篇幅和能力的限制,以上介绍只是选择有代表性的人和观点,并且除了上述流派之外,还有很多流派,如混沌理论、复杂理论、博弈论、合作竞争论等,这些理论还在不断发展之中,暂不做介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进一步阅读相关文献。企业成长理论的发展脉络如图1所示。

结论

从企业理论到企业成长理论,对企业的研究呈现出从同质分析向异质分析、从外部分析向内部分析、从静态分析向动态分析的演变特征,企业理论和企业成长理论各主要流派的主要区别如表2所示。

以上论述对经济学企业理论和管理学企业成长理论进行了辨析,而当今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融合趋势越发明显,经济学研究越发渗透到管理学领域,管理学也越来越借鉴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企业理论和企业成长理论的区分,目的不是割裂企业理论和企业成长理论的联系和发展,而是为了更好的理清各种研究思潮,呈现出各个理论流派的清晰发展脉络,为进一步学习和研究有关理论提供帮助,对指导我国企业成长实践也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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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企业经济性质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5-0094-02

企业家精神最早出现在法语中是由弗兰克·奈特提出来的,当初的意思是指企业家的才华和能力,意为企业家所应该具有的内涵或性质。不过,企业家这一产业革命以来崛起的特殊群体或阶层,实在太复杂太富于变化了,以至于企业家所应该具有的内涵——企业家精神,也成为一个比企业家概念更为复杂的问题。

纵观西方关于企业家精神理论的有关材料,概括思想家们的研究成果,可以用这样一些理论模式来加以认识:一是经济伦理学模式,即从价值取向和伦理学角度论述企业家精神;二是文化特质模式,即从民族文化的相异性及其与经济发展的互动角度探讨企业家精神。

一、经济伦理模式中的企业家精神

持这种思想的人认为企业家精神归根到底是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经济活动的伦理取向。亚当·斯密关于“自由竞争”的思想和马克斯·韦伯以“敬业”为特征的所谓“资本主义精神”,是对资本主义经济伦理所作的最具代表性的总结和归纳,也是从经济伦理角度诠释企业家精神的典型。另外,熊彼特的“创新”由于今天企业实践背景也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家功能能力,上升到了初步具有经济伦理的意蕴。而新制度经济学和上面分析的新自由主义模式,则从不同的伦理视角出发都隐然包含了与它的理论性质一致的哲学价值和经济伦理思想——“合作”。

在中国,认为企业家精神就是企业家经济伦理的观点也很普遍,一般认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道德观念归根到底就是所谓的企业家精神,这种精神是市场经济在各个发展阶段中一直留下来的特有的思想基础和心理基础。这里所谓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道德观念,主要就是指经济伦理。

企业家精神的经济伦理模式具有深厚的思想渊源。近代资产阶级哲学家英国人霍布斯和约翰·洛克发展了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关于人的“自然权利”的理论,为近代资产阶级经济伦理思想提供了哲学依据。亚当·斯密把洛克的哲学思想运用到经济学理论中,提出来“自由竞争”思想。约翰·洛克的哲学和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思想得到了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在政治学和法学方面的有力支持,并成为整个西方社会制度的基础。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和“自由竞争”思想推动了西方现代文明的发展,同时也使这种思想成为西方社会最重要的价值哲学和经济伦理。

作为一种观念意识,“自由竞争”在西方市场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还不足以说明一种新的文明产生的动因。人为什么会去竞争?是什么力量触动人们放弃安逸生活和已有成就去冒险经营?一般人都认为,是马克斯·韦伯所提出的是一种文化精神使然。韦伯认为,在缺乏一种精神力量的情况下,即使是最有希望的制度和技术条件也不能达到理性的经济目的。现代类型的资本主义只有在物质和精神——结构性支持和规范性支持都已出现时,才能畅通无阻。韦伯指出:“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用于资本主义活动资本额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有资本主义精神出现并表现出来,它就会创造出自己的资本和货币供给以达到自身的目的,相反地情况则是违背事实的。”新教伦理——新教徒的勤勉、坚韧、节俭、诚实、守法、对财富孜孜不倦的追求,把工作当作生活本身和目的等等,韦伯称之为“敬业精神”。这种“敬业精神”,正是韦伯从宗教文化的广阔视野所揭示的资本主义最重要的经济伦理。无疑,这种“敬业精神”是构建近代企业家精神最早最重要的支柱。

除“竞争精神”和“敬业精神”外,作为企业家精神的经济伦理的第三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创新精神”。奥地利学派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和“决策”理论等,同属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派,它最早是从企业家成长模式角度来阐述“创新”问题的。但是,由于二战以来不断兴起的新科技革命,以及美国在新科技革命中的巨大成就,刺激发展中国家普遍大力引进新科技,力图缩短现代化建设中的传统道路。这使得“创新”精神弥漫于整个世界,并为从一般意义上的创新能力逐渐提升成为新时代的经济伦理提供了实践和理论基础。

二、文化特质模式中的企业家精神

企业经济性质论文篇(5)

⒈中国学者对企业性质理论的完善

1937年,科斯发表《企业的性质》一文,最早解释了企业存在的原因,在70年代之后成为许多经济学家讨论的热点,企业契约理论也随之产生并逐步发展为全新的微观经济学分支。

1.1张五常:要素契约替代产品契约

华人学者张五常认为,企业对市场的替代只不过是用要素市场取代产品市场, 或“一种合约取代另一种合约”。在1983年发表的《企业契约的性质》这篇论文中,张五常指出,“企业”取代“市场”是不十分确切的,而应该说一种契约形式取代另一种契约形式,或者说是用劳动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通常认为这一观点是对科斯企业理论的重要发展。

1.2对科斯和张五常的企业理论的数学模型表达

杨小凯和黄有光在1993年用一个数学模型来表述和发展科斯和张五常的企业和产权结构理论。通过对模型的分析,他们认为,“企业是一种巧妙的交易方式,它可以把一些交易费用极高的活动卷人分工,但同时却可能避免此类活动的直接定价和直接交易”。

2.中国学者所做的对企业契约理论的对比拓展研究

2.1企业契约理论的机会主义行为分析

中山大学的刘燕(2006)在《基于企业契约理论的机会主义行为分析》中指出:契约关系的“缺口或疏漏”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互动, 是增加经济活动交易费用的一个主要原因。有限理性、不完备与不对称信息、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 使契约的签订和实施不再是无代价的。如何低成本、高效率地防范契约关系中各种形式的机会主义行为, 成为组织与合同中对经济主体进行激励、监督的出发点。

2.2与马克思的企业契约理论的结合

何宇(2004)在《马克思的企业契约理论:比较与借鉴》一文中首先分析了马克思的企业契约理论,并将其与科斯等人的企业契约理论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作了比较,得出了一些启示:(1)企业作为一种以私人盈利为首要目标的契约组织,契约各方缔约的首要目标是实现企业中个人特别是占优势地位的人的利益,如果不加限制,企业的运行极有可能损害到社会、国家和公众的利益。(2)在企业内部契约关系中,各产权主体的地位、权利、义务是不相同的,政府应注意规范和限制强势产权主体的权利,加大对企业中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

文中还特别提到在我国市场经济建立初期,在各种制度法规都不太完善的阶段,尽管企业内部成本较小,但企业运行的社会总成本可能很大,我们应警惕企业可能产生的外部成本。

2.3企业的契约理论与能力理论的比较

姚先国,朱海就(2003)在《企业的契约理论与能力理论比较》一文中比较了企业的契约理论和能力理论,指出了它们的差异,认为两种理论各有所长,在研究企业内部的规治结构、激励机制的设计时, 契约理论较为擅长;在研究企业的生产、技术创新、企业之间的网络关系( Richardson,1972) 等问题时,能力理论有优势。这两个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 一个适当的内部激励结构会促进人力资本的投资, 从而促进企业能力的积累,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3.中国学者对企业契约理论所做的批判以及反思

随着时代的发展,任何理论都是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的,这需要学者们能够突破既有理论的局限,提出创新性的理论框架,发展新的理论。早在2002年,姚小涛、席酉民等就在《企业契约理论的局限性与企业边界的重新界定》一文中指出:企业契约理论在分析企业边界与规模时存在的局限性:由于缺乏对企业从生产角度的研究以及简单的二分法,企业契约理论很难全面深入地解释当前企业界的一系列重要现象。并提出企业的边界决定于核心知识的利用、生产与组合特征,并以此为主要确定标准。

王建军(2007)在他的研究中总结了现代企业理论的主流即契约理论三个分支: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和委托―理论。它们的共同主旨就是:将企业视为“一组契约关系的联结”。在此基础上,分别从科斯、张五常以及威廉姆森等人的观点详细介绍了交易费用理论。他对之前的经典理论和流派都作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并在全文最后指出企业契约论者都犯了将交易概念泛化的错误,即将交易概念的外延加以过度扩展,超出了交易概念的内涵或本质规定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将企业外部的市场关系和企业组织内部关系同质化,造成了企业性质上的误导。企业契约论者以泛化的交易概念为基础,将企业的性质理解为“一组契约关系的联结”,把契约关系本身看作是企业的性质,这对于人们认识企业的性质是一种严重的误导。对节约交易费用的强调只是一种比较静态分析,这种比较静态方法不能很好地揭示企业组织演进的动态过程。用契约关系来定义企业本质的做法也是一种缺乏历史感的静态分析。

4.中国学者对企业契约理论的应用性研究

前面的文章已经提到,企业契约理论与历史、现实存在一定的冲突,用契约关系来定义企业本质的做法也是一种缺乏历史感的静态分析。而任何的理论都不应该脱离现实,都应该被用来解释现实的经济现象,并对经济发展和改革起到指导作用。

吴乐意(2002)在他的硕士毕业论文中建立了一个分析国有企业市场化的理论框架,针对国有企业外部契约治理,提出了国有企业内部契约安排及治理结构优化的措施。他指出;国有企业市场化的改革,关键在于企业契约选择的自由―进入企业契约的各类要素,包括劳动力、股权、债权、消费者等的自由契约权。

纵观本文的总体分析思路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学者在企业契约理论的研究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丰富了理论基础,与其他理论的交叉对比大大拓展了其研究范围,并且在对固有理论的总结、反思、批判上作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对企业性质仍未形成一致的观点,仍然需要我们继续深入的探索。更重要的是我们还需要做大量的应用性研究,不能脱离实践,这应该是未来的研究思路。

【参考文献】

[1]张淑东,杨明白.企业契约理论研究综述[J].北方经济,2005(10).

[2]刘燕.基于企业契约理论的机会主义行为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28(1).

[3]何宇.马克思的企业契约理论:比较与借鉴[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4(12).

[4]姚先国,朱海就.企业的契约理论与能力理论比较[J].学术月刊,2003(3).

[5]姚小涛,席酉民,张静. 企业契约理论的局限性与企业边界的重新界定[J].南开管理评论,2002(5).

[6]王仕军.论西方企业契约理论的局限性[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6,4(1).

企业经济性质论文篇(6)

关键词 资本保全 企业本质 企业治理 财务会计理论 契合关系

企业本质、企业治理以及财务会计理论都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影响因素,三者之间配合的好坏直接关系和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建设发展情况。本文在资本保全理念的视角下,简单的分析和研究企业本质、企业治理、财务会计理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的契合情况,以期更好的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一、企业本质同企业治理的关系

企业本质同企业治理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企业本质能够对企业经营发展的资本和方向进行决定性的配置和控制,是实现企业治理的逻辑起点和理论性基础。而企业治理是对企业所有权配置和管理计划的实际执行和落实,其开展情况又能直接的影响到企业本质的实现。企业在不断探讨和深入了解企业本质的同时,必然会带动企业治理理论的变化,也就是说,企业治理是一个动态性、持续性的变化过程,能够直观的体现出资本范畴内的变迁情况,从而不断在企业经济契约组合当中深化资本观念,而这种资本裂变不完全的经济契约组合模式也正符合了企业本质在根本上的要求,从而能够不断的促进企业本质实现进一步发展。

二、企业本质同财务会计理论的关系

从价值视角上来说,企业本质是一个集社会资本、财务资本、组织资本和人力资本于一体的不完全契约的经济组合。但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演进)阶段,企业本质又会显现出相应的不同特点,这些异于一般性的特点就从根本上表明了资本观念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而从本质上来说,资产所有权、资产专业化以及资产的定价分工产生了会计信息。在企业经济要素中,所有者将相应的生产性要素资本当作权益进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来,并通过货币计量的形式在会计账簿上予以呈现,也就是财务会计上所说的企业资产。而这种以货币计量形式为企业资产进行统计、计算、整合的形式就是初始经济契约方式。随着企业本质的不断作用,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日渐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规范,为财务会计理论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而财务会计理论在不断落实、实践的过程中,也对企业本质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影响着企业本质的实现、发展情况。

三、企业治理同财务会计理论的关系

企业治理同财务会计理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性和互动性。其相互作用关系可以具体概括为:

1、以企业治理结构为基础的财务会计导向方面的相关问题。

2、在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下,财务会计方面的监督管理机制。

3、企业治理结构水平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联性问题。

4、财务会计监督管理对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和作用。

5、财务会计失真同企业治理结构之间的相关性。

规范、全面的财务会计能够对企业治理目标进行真实、客观的体现,而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也能够有效的确保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保障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可靠性和真实性,从而进一步的推动和促进企业的建设发展。

四、企业本质、企业治理以及财务会计理论间的契合

在资本保全的理论观点下,可以将企业本质、企业治理以及财务会计理论进行科学、有效、合理的结合,使三者之间达到一种最为恰当、契合的平衡状态,从而使其在一个统一、完整、科学的理论框架下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并尽可能的降低三者对彼此之间的逆向性作用和影响,进而更好的实现企业经营建设发展的目标,推动企业向着更高、更远的现代化发展方向迈进。资本保全视角下的三者理论框架可以具体表示为以下图示,即:

结语: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中,以资本保全理念为管理核心思想,统筹联系企业本质、企业治理以及财务会计理论,从而使三者形成一个统一、和谐、系统的契合体。由于这三者之间对彼此都存在着相应的逆向影响,因此,在实际经营管理工作中,企业应当适当的维持和调整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其在资本保全理念下达到一个最为有效的平衡点,从而更好的推动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国兰,李佳芮.基于实物资本保全观的通货膨胀会计.财会月刊.2013(13).

[2]郑淘.资本保全理论对物价变动会计的影响分析.财会通讯.2012(24).

企业经济性质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5-0034-02

一、企业的性质与起源――现代企业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般认为,现代企业理论由科斯开其先河,奠基之作是《企业的性质》(1937)一文。这篇文章最引人瞩目之处在于对企业性质作了经济学解释。针对新古典经济学企业理论存在的重大缺陷,科斯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把企业理论从“黑箱”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为西方微观经济学的发展开创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科斯认为,企业的本质特征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价格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市场运行也存在费用。企业之所以出现,正是通过管理协调来代替市场协调并降低成本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通过企业组织生产的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组织的交易费用,企业才得以产生。市场和企业是配置资源的两种可相互替代的手段,它们之间的不同表现为:在市场上,资源的配置由价格机制来调节,而在企业内,则通过管理协调来完成。企业的边界由交易费用来决定,当扩大规模时,企业内的交易费用低于在市场上交易费用时,企业的边界则得以扩展,直至两者的交易费用相等时为止。科斯以交易为分析单位,以马歇尔的边际分析和替代分析为方法,以交易费用概念为基础,解释了企业存在的原因和边界。

二、企业的性质与起源――马克思主义的主要观点

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是建立在科学的唯物史观基础之上的。它对企业的性质分析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展开的。首先,从生产力的角度看, 企业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协作的组织形式。马克思认为, 协作是人类劳动过程最基本、最重要的属性。其次,企业作为协作的组织形式有两个显著的特征, 即企业是市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 是以劳动力市场取代产品市场的产物。马克思认为,在企业内部, 资源配置是通过资本家的权威实现的,而在市场上, 价格机制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这实际上就是把企业视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最后,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 企业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 带有一定的社会性质, 资本主义企业的社会性质就是资本雇佣劳动。

马克思是通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来研究企业的起源的。他认为,企业并不是自发产生的, 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首先,马克思认为企业的两大主体――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马克思说:“资本主义协作形式一开始就出卖自己劳动力给资本的自由雇佣工人为前提。”可是, 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不是自发产生的, 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马克思说:“自然界不是一方面造成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而另一方面造成只是自己劳动力的所有者。这种关系是已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社会形态灭亡的产物。”在封建社会末期,小商品者之间的竞争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竞争中的失败者丧失了劳动力赖以实现的生产资料, 他除了自身的劳动力外再也没有可以出卖的东西,于是成了雇佣工人;而竞争中的胜利者便成为资本家。其次,马克思认为企业产生的直接原因在于其出现大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企业的出现使资本主义的协作成为可能,而协作则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三、现代企业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观点的比较

马克思以资本主义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从协作生产视角,通过工场手工业与家庭手工作坊的比较,分析了企业的起源,进而对企业的性质作了深刻的阐述。

现代企业性质理论认为,企业是由一系列契约关系所构成的联合体,企业的本质是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契约的集束,企业是所有这些契约的建立过程和执行过程的总和。“企业问题本质上是有助于契约安排的选择”,企业的形成就是用“一个契约代替一系列契约”,用“一个长期契约代替一些短期契约”。大量减少契约就可以降低风险,节约交易费用,促使人们以企业组织代替市场交易。

马克思与现代企业性质理论有着巨大的差别,甚至在基本分析范式上大相径庭。究其原因,除阶级立场、阶级观点和研究目的的差别外,与他们所处的时代有直接的关系。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基本属于生产型的经济,交易费用很低。而科斯所处的时代,企业规模急剧扩大,企业内部所具有的大规模的有异于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日渐显示出来,在资源配置中逐渐表现出来的是企业内部这只看得见的手取代了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这使科斯注重了对企业交易功能的研究,却忽视了企业更基本的生产功能。实际上,企业是“生产”和“契约”两重基本规定性的统一,但企业本质仍是生产属性,企业的契约属性是从属于它的生产属性的。生产属性是企业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的特质。因此,在企业性质的界定上,马克思的企业理论要比科斯的企业理论更符合历史性,也更具有理论的逻辑一致性,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在科斯之前,马克思就已经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起源问题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系统的阐述,得出了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逻辑关系的企业起源理论。

马克思指出,企业的起源在组织形式上,首先是与简单协作相联系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九个方面论述了分工协作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认为由于协作可以提高生产力和节约生产成本,简单协作使得企业这种生产组织形式得以萌芽,进而分工协作使得企业得以产生并扩大规模,最后由于生产力的巨大推动作用驱使企业向机器协作过渡。概言之,在马克思看来,作为生产组织的企业的产生及其演进的深刻根源在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科斯在研究企业的起源问题时,首先将矛头对准了马克思,否认分工协作关系对企业产生的重要作用。科斯在否定马克思的企业起源理论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企业起源理论,自称通过引入交易费用概念,第一次成功地把企业和费用相联系,来说明企业在一个专业化的交换经济中出现的原因。科斯认为企业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成立企业可以节省市场交易费用。

四、现代企业性质与起源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批判

第一,如果仅从交易的角度来说,西方主流企业理论在逻辑上并没有什么问题,然而缺少的是历史真实性。换句话,它不能给出企业起源的历史源头。为什么企业没有在中世纪产生而是直到近代才诞生?仅从交易的角度或仅用交易费用因素不足以解释企业的出现和存在。尤其是作为管理者的资本家和作为生产者的工人,他们是从何而来的?完整的企业理论在解释企业的起源和性质上,企业家和工人的起源本身就是理论首先要说明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不能把它当做一个既定的前提。马克思指出,在封建社会后期小商品生产者两极分化的过程中,一部分较富裕的商品生产者逐渐积累了大量的货币,上升为雇佣工人进行生产的资本家;而大部分商品生产者则逐渐破产,丧失了生产资料,沦为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工人。从比较中可以发现,只有马克思对资本家和工人的来源作出了合理的解释。

第二,在对企业性质的理解上,现代企业理论只看到了企业节约交易费用的一重性质,而忽视了企业作为生产性合作组织的另一重性质。单纯从交易费用的存在和大小来说明企业的存在,不仅有失片面,而且过分夸大了节约交易费用对企业产生的作用。节约交易费用只是企业决策的一个重要层面,而现实经济中生产费用与交易费用总是交叉在一起的,哪种费用占主要地位要视技术、市场和组织等状况而定。不可否认企业具有交易功能,但企业的生产功能是其最重要的功能,是企业区别于市场的标志。显然,西方主流企业理论颠倒了主次关系。将节约交易费用作为企业产生的唯一原因,也容易使其理论陷入困境。

第三,现代企业理论未能揭露资本主义企业最本质的契约关系,而是故意歪曲和掩藏了这种关系。资本家不付费用而占有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财富,是一种有别于奴隶制和封建制的新型契约关系,不过这种“自由”和“平等”的契约关系的实质是一种新型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企业作为系列契约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现代企业理论却忽视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活动以及在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这种关系本质上是异质的,有指挥与被指挥、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和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等。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企业在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单一地归结为交易关系。现代企业理论的致命缺陷就在于避开了形成契约联结的企业内部活动和关系,并认为企业的性质或本质在于这种契约联结。企业的本质规定性,应从要素集结之后的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以及在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和经济关系中去寻找,这些活动与关系恰恰正是新古典企业“黑匣子”里面所隐藏的内容。

第四,在方法论上,采用抽象的、局部的和静态的逻辑分析方法。西方现代企业契约理论的基本方法是抽象的、局部的和静态的逻辑分析方法。这种方法的根本特征是抽象出经济事物某一规定性,通过假设、推理,局部地和静态地考察经济事物与现象;而不是把经济事物看做是具体的,从事物多重规定性的矛盾运动中分析问题。比如,企业的契约理论首先把经济活动主体看做是没有社会经济地位差别的只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抽象的经济人;其次又把企业抽象为交易活动的契约形式;然后从企业参与者的产权所固有的特征出发,把企业契约的形成看做是在给定私人财产制度条件下通过自由的局部的讨价还价达成最优所有权安排的契约的过程。这样一来,具体的社会制度条件就被忽视了。

参考文献:

企业经济性质论文篇(8)

什么是企业?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有着非常复杂的内涵。正是对这一问题的忽视,导致了新古典经济理论受到诸多经济学家的诘难,也正是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带动了现代企业理论的兴起。对经济理论的研究越深入,越需要对这一问题进行反思和解释,因此,也就形成了不同的企业性质观。

新古典理论中的企业:“厂商”

在新古典理论中,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厂商”。作为“厂”,企业要把各种投入转化为产出;而作为“商”,企业则先要到要素市场上按照要素价格购买各种“投入”要素,然后再到产品市场上按照产品价格出售各种“产出”。如果我们用马克思关于单个资本运动的理论(G——W…P…W’——G’)来考察,仅从形式上看,新古典理论将企业说成是“厂商”,是十分传神的。在生产阶段(W…P…W’),企业是作为“厂”的生产者,将各种投入要素转化为产出;而在流通环节,企业却是作为“商”的市场主体。它一头连着要素市场(G——W),付出成本,输入要素;另一头连着产品市场(W’——G’),输出产品,取得包含剩余的收益。然而,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企业在内部究竟是如何进行生产的?企业在外部究竟是如何进行交易的?我们会发现,新古典企业理论名为“厂商理论”,但既未说清楚“厂”,也未说清楚“商”。

长期以来,新古典理论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将斯密关于经济可以通过市场和价格体系实现协调的命题,即“斯密定理”形式化。新古典经济学家们认为,市场是惟一的资源配置机制,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人,依据既定的技术和偏好,受观察到的价格和成本的引导,协调他们的消费行为和生产行为,以期达到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和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

在新古典理论中,可以说是没有企业这一交易组织的,或者说,他们并不把企业看作一个组织,而是看作一个可行的生产计划集。所有的交易活动都通过市场来完成,至于生产的主体,他们用“厂商”来代替,而厂商的行为,被简单地抽象成在技术、市场和经济条件约束下,做出使利润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的生产计划,以达到最佳产量水平。至于企业内部是怎样的,他们认为并不需要进行分析,只要在既定的假定条件下,观察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使生产者实现利润最大化即可。因此,企业在新古典理论中只是一个“黑匣子”,没有结构,只表达投入同产出的技术关系,即生产函数。由此可以说,新古典厂商理论尚不能算作完整的、作为“厂”的企业理论。

那么,新古典厂商理论能不能算作比较完整的、作为“商”的企业理论呢?科斯的看法是不能。他认为,新古典理论的一个特征是“对价格决定的关注导致了视野狭窄”,另一个特征是“分析的日益抽象”,研究“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这就使得它成了“黑板经济学”。结果,“企业和市场都有名无实”。不仅现代体系中的大多数资源在企业内由行政决策配置这一重要事实被视而不见,“更令人惊奇的是,在关于定价体系时,竟忽略了市场,或者说忽略了制约交换过程的制度安排”。换句话说,新古典理论在描述企业市场交易活动的时候,却没有揭示企业所从事的市场交易的基础和实质。新古典厂商理论,只不过是价格理论的一部分。

新古典企业理论名为“厂商理论”,但既未说清楚“厂”,也未说清楚“商”,这不仅使它受到了挑战,也为现代企业理论的发扬光大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现代企业理论的企业从“厂”的角度解释

在现代企业理论中,从“厂”的角度,对企业性质的经典解释主要有:

“企业的显著特点是价格机制的替代”。这是科斯1937年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对企业性质的定义。科斯认为,由于强调看不见的手而否认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传统“经济理论”认定生产要素在不同用途上的配置只是由价格机制决定的。当要素A在X用途上的价格高于它在Y用途上的价格时,除非存在其他方面的补偿优势,否则A将从Y流向X,直至X和Y之间的价差消失。但是,在“现实世界”或企业中,这一理论根本不适用。企业内的某个工人从部门Y换到了部门X,指导他这样做的并不是相对价格上的变化,而是“他被命令这样做”。为什么“在不自觉的统筹协调的大海中”会存在“自觉力量的小岛”,或者说,在价格机制起作用的条件下,为什么企业会存在?这就是科斯提出的问题。科斯发现,企业在一个专业化的交换经济中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亦即著名的“交易成本”(或曰市场运行的成本)。在交易技术不变的隐含假设下,交易成本随着市场交易量的增加而递增。与之相比,在企业内部,行政“权威”机制代替了相对价格配置资源,避免了反复进行的讨价还价,交易成本就随交易量的减少而得到了节约,而这又等价于产值的增加。结果,因为企业的建立是“有利可图”的,企业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就应运而生了。

“企业是一个团队生产组织”。这是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年在《生产、信息成本和经济组织》一文中对企业性质的定义。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一般认为,企业的特征是通过比普通的市场拥有更为优越的权利(如命令、强制或行动的纪律约束等)来解决问题的。这是一种幻觉。企业并不拥有自己所有的投入,它也不具有命令、强制及对行为的纪律约束等权利,这同任何两个人之间的普通的市场合约没有丝毫区别。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长期合约不是我们所说的企业组织的实质”。他们认为,企业与市场的区别在于:“合作活动的收益来源中包含着一个团队的运作,在这里,单个的合作性投入并不能产生同一的可以加总衡量的总产出的分产品,这种合作性的生产活动,我们称之为团队生产”。即企业是一个团队生产组织,企业与市场的区别不在于企业组织中利用了权威等非市场机制,从而节约了交易成本,而在于企业生产对市场协调生产的优势,即企业的协作生产力。因此,研究企业的性质,应该从企业内部特征──企业的管理成本和组织成本才能够说清楚。沿着这一思路,企业的各种生产性投入的绩效具有了重要意义,从而企业的激励机制,企业中的权利安排将成为重要的研究对象。企业的契约设计,在本质上是一种激励制度设计,也就是一种财产权利安排。

现代企业理论的企业从“商”的角度解释

在现代企业理论中,从“商”(即“交易”)的角度,对企业性质的经典解释主要有: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这是詹森和麦克林1976年在《企业理论:经理行为、成本和所有权结构》一文中对企业性质的定义。在他们看来,企业是一种组织,它与其他组织一样,只是一种“法律虚构”。所谓企业的职能不过是为资本、劳动等各种要素的个人所有者之间、产品的供求者之间的契约关系提供一个联结点。他们进而认为,由于企业所包含的实际上只是个人之间的一组契约关系(文字的或口头的、明确的或隐含的),对企业“内部”的事情和企业“外部”的事情的区分几乎是没有意义的。而后,张五常1983年在《企业的契约性质》一文中又进一步指出了企业契约与市场契约的一致性与区别。他认为,企业与市场的不同只是契约安排的两种不同形式而已;企业并非是替代市场,而是用要素市场替代产品市场,或者说是“一种合约取代另一种合约”。企业这个契约发生在要素市场上,与价格机制相关的契约则发生在产品市场上。所以,企业不过是以要素市场的交易契约代替了产品市场的交易契约。

“企业是一组不完全契约”。这是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年在《所有权的成本和收益: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的理论》一文中及哈特和莫尔1990年在《产权与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对企业性质的定义。詹森、麦克林、张五常等人都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但他们都没有能够对契约本身做出研究,即没有区分完全契约和不完全契约,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使他们只能运用和坚持交易成本理论,却始终找不到交易成本产生的根源。格罗斯曼、哈特和莫尔则明确区分了完全契约和不完全契约,并强调不完全契约,认为它是交易成本产生的根源。他们认为完全契约是这样一组契约:它能够充分预见契约期间所有可能发生的对缔约方来说比较重要的相关事件,并用明晰的语言在契约中描述这些事件,从而在事前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它能够针对每一个可能的事件规定各缔约方应该采取的行动,以及相应的支付,并使各方达成一种意见;它能够使签约各方愿意接受并遵守这些条款;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第三方如法院来说,契约的执行情况是可以证实的。然而,由于世界和未来事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与交易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的矛盾,使得契约总是不完全的,即由于关系性投资存在套牢的可能,以及制定完全契约的成本太高,使得契约在执行过程中,总存在着一部分第三者难以证实的可能,总有一部分剩余权利,这时候,所有权显得特别重要。企业作为市场的替代物而出现,即企业是由于不完全契约而出现的,企业本身也是一组不完全契约,但是,企业通过对剩余控制权的安排,使对投资行为最重要的一方拥有剩余控制权,从而降低了不完全契约带来的低效率。

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厂+商”

企业经济性质论文篇(9)

关键词

个人资产禀赋;企业资产;微观基础

1.引言

在会计理论中,我们看到大量的资产尤其是企业资产概念;在经济理论尤其是现代经济理论中,我们也看到无数的资源、资产乃至资产市场概念;但在管理理论中,我们发现大量的企业资源概念而不是资产和企业资产概念。直觉地,我们可以立刻感到会计理论、管理理论、经济理论中对资源和资产概念的论述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同时存在着某种差异。那么这种必然的联系以及这种差异到底表现在什么地方呢?我们的方法直接来源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对一切经济活动和人类社会的现象的分析和解释,最终都将归结为对个人的心理、信念、态度和选择等等微观分析,并且我们的分析还直接建立在现代管理理论、经济理论尤其是契约经济学的基础之上。

我们的结论是,会计理论、管理理论对资产及企业资产的解释之所以与经济理论对资产及企业资产的解释出现不相容的地方即差异性,恰恰在于会计理论、管理理论忽视了经济理论尤其是新古典经济理论所十分强调的微观基础或个人主义方法论,但会计理论、管理理论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有关内容却没有贯彻经济学的方法论。这便是三者出现分歧的根本原因。要消除这种分歧并重新将三者相统一,我们需要重新在企业资产分析中加进微观基础或个人主义方法论。

通过加进微观基础,我们得出企业资源与企业资产在理论上是统一的,是同义反复。然而这时的企业资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已经不同于传统会计理论中的企业资产。考虑微观基础的企业资产所涉及的内容将包括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非人力资产又包括实物资产和契约资产,其中契约资产又包括金融资产、企业文化、企业商誉等。为了论述这一观点,我们将从企业资产的微观基础即个人资产禀赋出发,结合有关管理理论、经济理论(主要是新古典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理论)对企业资产进行逻辑论述。显然,本文的论述将直接将会计理论、管理理论和经济理论相关知识相融合,这种融合将使得我们对企业的认识进一步加深。

2.资源、资产与资产的本质

在经济理论中,资源总是被假设为稀缺的,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如何有效的配置稀缺资源。然而对于什么是资源,经济学似乎并不太关注。但我们可以这么说:所有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的要素均可以称为经济资源。在人的理性假设和资源相对于人类需要相对稀缺的假设条件下,根据产权理论的观点,任何经济资源都应该为经济行为者所有才能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或者说,经济行为者最终都应该对所有相应的经济资源拥有财产权利即产权。按照阿尔钦(Armen A.Alchian)的观点,这些产权可以分为私有产权、企业或公司产权、政府产权、非存在产权、共有产权。 当任何资源都对应一定的产权形式的时候,资源不再仅仅是一种经济理论中的概念,更是一种经济行为者的资产。在这个时候,经济行为者的资源实际上与其资产是同义反复,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也便成为企业资产。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著的《会计》对企业资产的表述如下:资产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资产具有如下特点:1.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2.资产都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3.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中获得的。 这种观点实际上将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定义为企业的资产,而这实际上是对我们上述观点的某种支持。

如果我们将上述资产定义中的企业主体抽象掉,我们将得到资产的本质性的东西:经济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给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就是资产的本质!从这一本质性规定出发,显然地,除了传统的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当人力资本、社会契约能够为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并带来经济利益的时候,我们同样在理论上应该将其视为一种资产。

下面我们首先阐述个人的资产禀赋,然后阐述企业的契约性质,综合这两个方面我们将推出企业资产构成。

3.个人资产禀赋

新古典经济理论假设理性的经济行为者追求财富最大化,而在微观经济学中,经济行为者的财富则通过资产来表现。经济行为者追求财富最大化等价于追求资产或资产增值最大化。然而,经济行为者参与经济活动总是基于一定的资产禀赋,任何一项经济契约的签订也以一定的资产禀赋为前提和基础(但传统的资产概念仅仅包括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 我们要问的是:经济行为者的资产禀赋到底包括哪一些?

新古典经济理论虽然注重微观基础,但同时却又作出经济行为者同质性假设:所有的经济行为者都具有相同结构的效用函数等。这种同质性假设遭到阿罗(Arrow)的质疑和批判:自斯密(Adam Smith)开始,经济学分析的真正基础就是经济行为者之间存在个体差异。 而关于非同质性,我们可以追溯到卢梭(J. J.Rousseau)的思想,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卢梭论述道:“我认为在人类中有两种不平等:一种,我把它叫做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基于自然,由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的;另一种可以称为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起因于一种协议(契约),由于人们的同意而设定的,或至少是它的的存在是大家所认可的。第二种不平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损害他人尔得以享受的各种特权,譬如:比别人更富贵、更光荣、更有权势,或者甚至叫别人服从他们。” 即便是马克思,还要“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 我们想强调的是,会计理论和管理理论之所以没有注重企业资产的微观基础,不仅源于没有贯彻新古典经济个人方法论,还源于沿袭了新古典经济理论的经济行为者同质性假设。当我们将非同质性假设加入微观资产分析时,我们将得到与传统理论很不相同的资产禀赋结构。而由个人及个人资产的非同质性,我们在逻辑上可以推论企业及企业资产的非同质性,这正是现代企业资源基础理论(Resource-based Theory)所强调的。

我们将个人资产禀赋首先划分为人力资产与非人力资产, 而非人力资产又划分为实物资产与契约资产,如此层级递分,得出如下表所示的个人资产禀赋结构。

关于实物资产与金融资产,现有文献已经多有论述,本文不再论述。但契约资产尤其是非金融契约资产则是本文提出的新概念。下文将对资产禀赋进行解释。

表-1:个人资产禀赋的构成

个人资产禀赋 人力资产 人力资本资产 脑力劳动力:技能、知识、信息、阅历

体力劳动力:强壮、健康

个人的道德、信誉、品质、性格

非人力资产 实物资产

契约资产 金融资产 货币金融资产

非货币金融资产 股票

债券

衍生金融工具

非金融契约资产 社会地位、关系网、权力、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3.1人力资产

显然地,按照本文对资产的本质性规定,人力是一种资产并且成为首要资产。现代会计理论首先提出“人力资产”、“人力成本”、“人力资产摊销”等概念,但由于缺乏经济理论的支撑,会计理论并没有比其他理论走得更远。个人人力资产包括哪些?事实上该概念的外延和内涵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我们暂时采用现有理论的观点,认为个人人力资产的一个主要构成是人力资本,包括脑力劳动力(如技能、知识、信息、阅历、能动性等)和体力劳动力(如健康、强壮等)。 不同的是,本文将道德、品质、性格等因素也视为一种不同于人力资本的人力资产:显然,良好的道德、信誉、优秀的品质、宽厚的性格等也应该属于一个人获得经济利益的资源,而鉴于我们采用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我们也将不可能不涉及个人的品质、信念、目标等。而正是道德、信誉、品质、性格等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不可忽视的极其重要的因素。

需要强调的是,在这里我们所研究的对象是单个的自然人。当我们将个人放进企业框架中论述企业的人力资产时,我们将在人力资产中加进一个很重要的构成部分:企业家才能。

新古典经济学中之所以没有人力资产,而简单地将资产划分为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 一方面与新古典试图将经济学精确科学化的追求有关,因为加入难以定量化的人力资产,将使得经济学理论的精确表达遇到困难甚至遭受破坏,有如加入企业家因素一样。另一方面则在于新古典经济学对经济行为者的同质性假设。将非同质性假设加进企业理论分析的一个例子是张维迎在其博士论文《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中所进行的假设:在只有经营活动和生产活动的经济中,个人存在如下三方面的差异1.经营能力(企业家能力);2.个人财富;3.风险态度。附加的假设是:对所有个人来说,每人的资产财富是共同知识,而经营能力则是私人信息。 但按照本文的逻辑,张维迎进行假设所依据的标准不过是个人资产的不同:经营能力、风险态度属于人力资产;而财富则属于实物资产或契约资产中的金融资产。

3.2契约资产

我们首先解释契约概念及社会的契约本性,然后回答为什么契约为什么成为个人的一项资产。

基于博弈概念, 我们将契约概念定义如下:契约是人们基于满足和维护某种需要,在连续的博弈过程中形成的人和人之间的某种约定。其三个要素为:需要、博弈、约定。显然,这里的契约概念是广义的,我们可以将契约简明的定义为博弈规则,如伦理道德、风俗习惯、法律、社会期望等;另一方面,我们还可将契约定义为对社会关系的界定,而社会关系包括血缘亲族关系、朋友关系、民族关系、阶级关系、政治关系,尤其是在马克思哲学中占重要地位的、与生产力一起构成生产方式的生产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契约作为一种约定,其内容则是社会关系,或说契约是社会关系的载体。

在我们看来,整个社会的背后无非是无穷无尽交错相连的契约,而作为主体的人、组织、集体、民族乃至国家则是契约的节点。这就是社会的契约本性。

契约资产的提出乃在于人的社会本性,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按照我们的经济哲学,人总是生活在契约之中,人的任何经济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契约框架中进行,而马克思的社会关系事实上成为我们的契约概念的内涵。人们一方面总是受一定的契约所约束,但也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这种主观能动性加上我们的理性假设,不难得出:理性的经济行为者将会利用这种遍布极其广泛的契约(社会关系)来谋取自己的财富或效用最大化。马克思指出:“······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来说,才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 当这种契约被当作经济行为者牟取自身财富最大化的资源时,我们说,这种契约事实上已经成为经济行为者的一种资源或资产,我们称之为契约资产。这是与我们的经验相符合的:关系网络(契约网络)同样可以为经济行为者带来经济利益。然而一般的经济文献却似乎忽视了这一点,但是正如下文我们在企业资产中所看到的一样,正是个人的这种非金融契约资产,在组织或企业中演变成了极其复杂而重要的企业的另一种资产或资源: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

显然,正如金融理论所阐述的,金融资产是一种契约结构尤其是法律结构,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将金融资产也归入契约资产的原因,这是一般的文献所没有注意到的。 我们可以断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将会有更多的资产可以归入契约资产的范畴。将个人契约资产划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契约资产,一方面在于任何金融工具不过是一种契约结构尤其是法律结构,另一方面则在于诸如社会地位、权力、关系网等固然来源于社会契约,还在于我们无法将这些契约结构以一个类似于金融资产的合适的概念来表达,只好将它们全部归入非金融契约资产中。

4.企业的契约性质

按照我们的定义,企业资源与企业资产是同义反复,然而目前管理理论中用得较多的概念则是企业资源。但出于概念上的统一,我们采用企业资产概念。并且基于我们采用的新古典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我们试图由个人资产禀赋的构成以及企业的契约性质引伸出企业资产的构成。但在此之前,我们得首先论述企业的契约性质。

科斯(Coase,1937)将市场和企业看作配置资源的两种相互替代的手段,二者的转换取决于交易成本; 张五常(Steven N. S. Cheung)明确指出,科斯关于“‘企业替代市场’的观点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不如说要素市场替代产品市场”,“正确的观点是一种契约代替另一种契约”;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Alchian&Demsetz,1972)提出企业的“团队生产”观点; 詹森和麦克林(Jensen&Mecking,1976)在论述成本时同时提出“契约关系是企业的本质,不仅对雇员来说是如此,而且对供应商、顾客和信贷者等来说也是如此。” 明确将企业定义为不完全契约的是格罗斯曼和哈特(Grossman&Hart),在他们之前,经济学家们强调的是企业作为一种契约的长期性(Long-run Contracts),相对而言,市场被理解为一种短期契约(Spot Contracts)。杨小凯和黄有光(Yang ,Ng,1994)发展了一个关于企业的一般均衡的契约模型。事实上,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和理论之所以被归入契约理论中,在于这些理论均将企业看作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企业的契约性成为契约理论的中心和发展的假设前提。作为对企业契约性质的进一步发展,我们有必要再次引用前文张维迎的个人非同质性假设,见前文。由于作此非同质性假设,作为一种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通过契约建立一个企业而相互合作对经济行为者而言是有利可图的。

然而建立契约的前提是经济行为者拥有个人资产。周其仁进一步将企业的契约视为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之间的一种特别契约。 尽管周其仁使用的是人力资本概念,但按照本文的逻辑,我们可以提出相似的命题:企业是经济行为者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之间的特别契约。这样,个人为建立企业契约而按照契约规定投入的个人资产的组合便构成了企业资产,而企业资产也便相应地逻辑地以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的形式存在,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在逻辑上取得了形式上的统一。

5.企业资产构成

如上文分析,由于企业的契约性质,与个人资产禀赋的构成相对应,我们认为企业资产也具有同样的资产结构: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非人力资产又划分为实物资产和契约资产,契约资产再划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契约资产。我们首先给出企业资产的构成,然后再进行解释。

表-2:企业资产构成

企业资产 人力资产 人力资本资产 脑力劳动力:企业家才能、技能、知识、信息、阅历

体力劳动力:强壮、健康

委托人与人的道德、信誉、品质、性格

非人力资产 实物资产 原材料、机器设备、厂房、矿山

契约资产 金融资产 货币金融资产:现金、银行存款、资本金

非货币金融资产 股票

债券

衍生金融工具

非金融契约资产 基础结构资产:内部契约安排、企业战略、企业文化等

组织经验

组织资本

品牌资产:商誉、企业形象

知识产权资产:企业专利、版权、商标、商业机密

外部关系网络资产:供应渠道、营销网络、行业关系、企业同外界力量所形成的各种协议安排和制度安排等

资料来源:自己整理

前文曾谈到会计理论对企业资产的定义。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按照资产流动性而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和长期资产(或非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等;长期资产又分为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可以看出,除了无形资产,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出的其他资产均可归入我们前文所提出的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即便能够将无形资产归入我们的非金融契约资产,但人力资产(尽管现代会计理论首先提出“人力资产”、“人力成本”、“人力资产摊销”等概念,但这种努力仍在探索之中)和其他更为重要的非金融契约资产如何表现呢?我们的结论是,财政部工业会计中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内容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反映资产的定义,以致人们一直以为资产仅仅指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等可以计量的资源,但这并不符合资产的本质规定,资产概念的外延决不应该仅仅指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尤其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忽视了作为企业的根本的、对企业其他资产起着整合作用的、至关重要的企业人力资产和非金融契约资产,其中人力资产是人力资产管理理论所强调的,而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则是组织理论、企业战略理论、核心竞争力理论等重点研究的。但要将非金融契约资产定量化,将遇到一定的难度或尚需一个统一的标准。

管理理论中的企业资源概念似乎更接近于本文提出的企业资产概念。芮明杰的《管理学:现代的观点》中将企业资源归纳为:1.人力资源;2.金融资源;3.物质资源;4.信息资源;5.关系资源。 杨瑞龙认为“企业资源包括企业所有的资产、能力、组织过程、企业的性质、信息、知识等”。 然而与会计理论一样,管理理论由于忽视了经济理论所强调的微观基础,因此也和会计理论一样不能基于微观基础对企业资源(资产)进行全面的阐述。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作为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之间的一种特别契约,其对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的组合或整合并不是线性的或机械的,正是这种非线性作用机制导致企业资产虽然基于个人资产却比个人资产更为复杂和难以理解。我们的问题是: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在形式上相同,那么在内容上有何区别呢?我们的回答是,关于人力资产、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二者的形式和内容并无多大差异;关键的是非金融契约资产在个人与企业之间的重大差异。在前文我们曾有所提示:由于企业契约的非线性作用机制,个人资产按照企业契约组合之后将导致非常不同的非金融契约资产。

下面我们对上表所阐述的企业资产进行解释。我们将首先并且将重点对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进行解释,然后再对企业人力资产进行一下解释。同样,我们略去对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解释。

5.1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

我们将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分为基础结构资产、组织经验、组织资本、品牌资本、知识产权资产、外部关系网络资产。其中组织经验、组织资本的思想直接来自J·弗雷德·威斯通(J.Fred Weston)等的思想。 基础结构资产、知识产权资产则直接来自安妮·布鲁金的思想。 不同的是,威斯通认为企业人力资本是组织经验和组织资本的产物, 但我们并不同意这一观点(参见下文对企业人力资产的解释);布鲁金将将无形资产划分为:市场资产、知识产权资产、人才资产和基础结构资产,但我们认为将企业资产划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则是笼统的,并且布鲁金的划分将产生逻辑悖论。

(1)基础结构资产

企业本身是人力资产与非人力资产的特定契约,事实上企业设立过程中的设立契约(单人业主制企业无所谓设立契约,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设立契约则首先表现为发起人契约再表现为企业章程或公司章程)首先初步奠定了企业的权力安排或组织结构。企业所有的行为都将被限制在设立契约的范围之内。这是在这个意义上,芮明杰认为企业管理活动总是在限于一定的组织框架之内,从而将管理定义为:管理是对组织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达到组织既定目标和责任的动态创造性活动。 然而,本文的企业资产在内涵和外延上应该说大于芮明杰意义上的组织资源(见上文)。

企业的基础结构主要指企业的内部契约安排(包括组织结构、规章制度)、企业战略、管理哲学、企业文化。之所以把企业的基础结构当成企业的一种资产,是因为它是企业经营运作的一个框架,对企业的获利能力产生直接的影响。这种资产的创新(如制度创新)、积累和升级将成为企业重要的竞争优势源泉。企业基础结构资产对于企业其他非金融契约资产如下文的组织经验、组织资本、品牌资产、外部关系等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制度安排、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可以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

(2)组织经验

我们将组织经验(Organization experience)定义为雇员由于参与企业契约,而在企业内部通过对经验的学习而获得的技巧和能力等。应该说,这是与自然人的经验相对而言的。罗森(1972)在解释由什么构成了“生产知识”时指出,一种情况的经验存在于经济地组织和维持复杂生产过程的企业家才能或管理能力的领域之中即管理经验。我们将组织经验划分为一般管理经验和行业专属经验。前一种形式的组织经验可以称为原始管理经验,指的是在策划、组织、指挥和控制等一般管理职能中以及财务策划和控制中发展起来的能力,如企业的成本控制方法和流程、企业内部有机的信息交流机制、企业的新产品开发管理流程、企业的创新管理机制等。后一种形式包括行业专属管理经验,指的是与某特定行业的生产、营销特点相关的特殊管理职能能力。第三种形式的组织经验则属于非管理领域:如生产工人的技术水平通过对经验的学习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提高。

这三种领域中的组织经验存量——一般管理经验、行业管理经验和非管理性质经验——本身(指单纯的管理经验)在企业理论种并不重要,因此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的离开企业,跳槽到另外一家企业中。然而当组织经验与企业专属信息或组织资本结合起来时,从而无法通过劳动力市场自由地转移到其他企业中时,组织经验就变得相当重要了。一个现实的问题是:经济行为者参与某个企业可能仅仅是获得或锻炼组织经验而不是为了物质报酬。

(3)组织资本

罗森(1972)、普雷斯科特和菲瑟尔(1980)对组织资本(Organization capital)进行了详细论述。第一种类型的组织资本是雇员(有别于人) 拥有的关于所属特定企业的私人信息,是体现在个别雇员中的企业专属信息。当雇员逐渐熟悉企业所特有的生产安排、管理和控制机制,熟悉企业内部其他雇员的技能、知识程度和工作责任时,就会获得这种信息。第二种类型的组织资本可以称为雇员最优职位安排的信息,包括关于雇员特点的信息,它使得企业可以在工人和工作间进行有效的组合,由具有特殊天赋和技巧的人来更好的完成一些工作。第三种类型的组织资本则是关于工人之间的组合信息:最优工作团队安排信息。

第二种和第三种组织资本被称为协作效应资本。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可能比工人更能了解产生协作效应的有关工人的信息,而这种信息转移到另一个企业时,可能只是一个错误的信息,并且这种转移过程会产生交易成本。

(4)品牌资产

在博弈论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威胁或承诺的可信性。经济行为者可以发送或传递某种信号以表明自己的行动的可信性。但是,这种信号必须承担足够大的成本,否则其他的经济行为者也将可以轻易的选择同样的信号发送,所产生的均衡结果将是混合均衡(Pooling Equilibrium而非分离均衡(Separating equilibrium)。企业为增强自己行动的可信性而付出的成本将成为一种“沉没成本”,构成企业的品牌资产,如企业的良好声誉。

前文所阐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所反映的商誉无形资产实质是一种品牌资产。

(5)知识产权资产

从法律意义上讲,知识产权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资产。具体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主要包括企业的专利(专利技术和专利技能)、版权、商标、商业机密以及各种设计专有权。前文阐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所反映的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等实质上是企业的一种知识产权资产。

知识产权是保护企业资产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机制。企业的各种技术可以受到一项或者多项专利的保护。由于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如企业的专利、商标等)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受到保护的法律对象拥有垄断权;企业凭借这种垄断权可以转化成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并不是已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资源都转化成了现实的竞争优势源泉,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企业并不具有相关的一些技能,从而使得相应的知识资源不能商品化。

(6)外部关系网络资产

这是与企业的契约性质直接相关的,我们将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如顾客、员工、供应商、分销商、广告商、政府等市场经济主体之间所建立的关系视为一种契约,显然,这种契约关系也应该属于企业的一种资产,并且是典型的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

科特勒(Philip Kotler)指出,关系营销的最终结果是建立起企业的最好资产,即营销网络。营销网络由公司与其所有利益相关者:顾客、员工、供应商、分销商、广告商、大学科学家和其他人,建立互利的业务关系。这样,竞争不是在公司之间进行,而是在整个网络之间进行,一个建立了更好的关系网络的公司将获胜。

5.2企业人力资产

前文曾指出,人力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为人力资本。马歇尔(A. Marshall)在1890年《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生产的四要素:土地、劳动、资本和企业家才能。在马歇尔那里,企业家才能似乎是独立于资本的。然而马歇尔的资本概念属于古典的物质资本概念,从而企业家才能独立于物质资本是成立的。但在上表中,我们在企业人力资本中加进了企业家才能,企业家才能并不独立于人力资本,而是属于人力资本的一部分。李忠民将人力资本划分为四类:一般型、技能型、管理型、企业家型,并将企业家型人力资本定义为“人们面对不确定性市场具有决策、配置资源能力的人力资本,即在不确定性市场中,构建新生产函数的人力资本。” 然而这里的企业家的内涵事实上是颇为奈特(Knight)主义的。 而我们所采用的也正是这种观点。芮明杰将企业家才能与企业的管理资源相提并论, 应该说是一种不同于本文的观点。

舒瓦茨(Theodore Schultz)将人力资本划入生产函数的资本要素中,使新古典主义的资本概念既包含物质资本又包括人力资本,其中人力资本投资可以用教育支出、保健支出等来衡量。在贝克尔(Gary S. Becker)看来,人力资本是通过人力投资形成的资本。如李忠民所指出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实物资本分析范式。

按照本文的逻辑,我们将人力资产分为:1.签约前人力资产:微观主体即个人在加入企业契约前便已经具有的人力资本;2.签约后人力资产:个人在参与企业契约后所拥有的人力资本。显然,后者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之上并受到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的影响,并且有可能来源于企业的投资。前文提到威斯通将企业人力资本视为组织经验和组织资本相结合的产物,但这显然和经验相违背:人力资本的形成并不完全由企业所决定。

会计理论已经试图将人力资本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并努力建立起人力资本会计核算体系,但会计理论的这种努力仍在探索之中并且尚未得到企业界的普遍承认和实行。而我们的分析应该支持并更加坚定了这种努力。

6.区分企业资产的意义

上文对企业资产的构成及其微观基础进行了详细的理论分析,所缺乏的是我们尚未对现实中的单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实际资产进行实证研究。我们的理论分析使得会计理论、管理理论、经济理论在资源、资产和企业资产概念上取得了逻辑上和形式上的统一,尽管这种分析较具争议性。下面我们补充解释区分企业资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借助于个人主义方法论,企业行为的背后将是理性微观主体的理性行动。而理性主体追求的则是财富的最大化或资产增值的最大化,这将直接导致一个传统的问题:企业行为的目标是什么?企业的性质是各个资产所有者所投入的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的特定契约,那么企业的契约安排也必须符合“参与约束(Participation constraint)或个人理性(追求自产增值最大化)约束(Individual rationality constraint)”与“激励相容约束(Incentive compatibility constraint)(或自选择(Self-selection))”, 那么企业首要的目标也应该是追求资产增值最大化, 用传统经济理论的话说就是利润最大化,这是我们从企业资产及其微观基础分析所得出的逻辑命题。认为企业应该首先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我们认为是缺乏微观经济理论支撑从而也是行不通的,除非社会责任成为利润最大化行为的组成部分,如罗宾斯(Steven P.Robbins)所探讨的一样。

2.既然企业行为都围绕着企业资产增值最大化原则进行,那么有关企业的理论(无论是经济学的、管理学的乃至会计学的)都应该建立在企业资产的基础之上。人力资本会计、组织理论、核心能力理论、企业战略理论、人力资源理论应该说均基于企业资产。事实上,组织理论、企业核心能力理论、企业战略理论与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主要建立在企业非金融契约资产的基础之上。

3.企业行为如企业兼并、企业资产重组、企业股份制改造、股权控制等的背后,其实是企业资产增值最大化这只无形的手在指挥着,而一旦政府超经济力量对企业行为的介入导致企业行为原则的破坏,均衡结果将不再是满足契约约束的纳什均衡,而按照博弈论,这必将导致效率的损失。

4.有待发展的问题:(1)企业哪些资产构成企业的竞争优势?这将涉及现代企业核心能力理论; (2)企业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的相对重要性如何演变?这将涉及资本雇佣劳动还是劳动雇佣资本的古老命题;(3)企业资产理论如何与会计理论、管理理论、经济理论进一步相结合?(4)中国企业的资产结构及其竞争力如何?这将涉及经济全球化及中国企业所面临的威胁问题;等等。

注释

A·A· 阿尔钦,“产权:一个经典注释”,载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第12~13页。

张维迎著:《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72页。

阿罗:“经济理论与理性假说(Economic Theory and the Hypothesis of Rationalily)”,载载约翰·伊特韦尔等编,陈岱孙主持翻译,《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

(法)卢梭的《论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出版社,1962年,第70页。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页

杨瑞龙、胡琴:“资源基础分析方法及其对现代企业理论的拓展”,《中国经济问题》,2001年第1期。

明确提出“人力资本资产”概念并将资产分为人力资本资产和非人力资本资产的学者是李忠民,参见李忠民著:《人力资本——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对中国一些问题的解释》,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37、58页。现代会计理论明确提出“企业资产”概念,而管理理论则仍然限于人力资源概念。

在贝克尔(Gary S. Becker)看来,人力资本是通过人力投资形成的资本,如教育支出、保健支出等,这些支出形成人力资本。另参见李建民著:《人力资本通论》,上海三联出版社,1999年。

事实上,宏观经济学中的资产概念也偏重于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多恩布什论述到:“资产可以归属于两大类别,即金融资产和有形资产。”参见多恩布什等著:《宏观经济学》(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83页。

张维迎著,《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8页。

我们将博弈定义为人和人之间的一种互动,类似于康芒斯(John mons)制度经济学对分析单位即交易的定义:个体间的相互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页。

有的文章将金融资产视为一种有形资产,这显然是对金融资产的误解。金融资产更多的被认为是一种虚拟资产,这种虚拟,在我们看来,正是来源于其契约性质。

Coase,R.H.1937.The Nature of Firm.Economica,New Series.Vol 4,Issue 16.386-405.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李风圣等译:《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72页。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载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Jensen , Michael and William Meckling,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Th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3(1976): 305-360.

周其仁:“市场中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经济研究》,1996年第6期。

芮明杰主编:《管理学:现代的观点》,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1~22页。

杨瑞龙、胡琴:“资源基础分析方法及其对现代企业理论的拓展”,《中国经济问题》,2001年第1期。

J·弗雷德·威斯通等著,唐旭等译:《兼并、重组与公司控制》,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80~83页。

安妮·布鲁金著:《第三资源:智力资本及其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

同上,第82页。原文如下:“企业可以获得的作为生产投入要素的最后一项的人力资本资源是由组织检验和组织资本的结合所带来的产物。”

按照布鲁金的划分,金融资产应该属于有形资产,但金融资产显然是一种虚拟资产,这是一种逻辑悖论。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文献同样将金融资产视为无形资产。这就是我们对布鲁金的划分进行修正的原因。

芮明杰主编:《管理学:现代的观点》,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页。

雇员概念有别于人概念,雇员与雇主(所有者)相对,而人则与委托人相对。委托关系未必是一种雇佣关系,因此这里不采用人概念。

(美)菲利普·科特勒著,梅汝何等译:《营销管理:分析、计划、执行和控制》(第九版),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3页。

李忠民著:《人力资本——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对中国一些问题的解释》,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35~36页。

马克·卡森(Mark Casson):“企业家(Entrepreneur)”,载《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另参见张维迎著:《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3~35页。

芮明杰主编:《管理学:现代的观点》,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03页。

张维迎著,《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03~408页。

企业经济性质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17425;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16)05-0034-11

一、引言

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新兴转型经济体,中国的企业治理水平在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开放的进程中获得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传统的股东单一治理理论已无法满足许多现代企业进一步提高投入一产出效率、解决委托一问题、增强员工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等方面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学者们认为:作为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理论,员工是除股东之外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Morrow认为员工参与企业治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收益与降低委托一成本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一方面,员工参与企业治理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增加在专用性人力资本上的投资,从而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使企业劳动生产率与整体效益获得提升。另一方面,员工参与企业治理可以降低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成本,有利于解决股东、管理层与员工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企业组织内部由于合谋所致的交易成本,避免由于不完全信息所造成的契约无效状态。

学界关于员工参与企业治理问题的研究主要基于人力资本理论和经济民主理论等发展而来。人力资本理论的学者认为,员工参与企业治理可有效解决长期组织契约中的利益平衡性问题,进而有效提升劳动者在企业最终收益分配上的“平衡要求系数”。如果将企业视作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共同订立的特别市场契约。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越深,其进行长期性、专用性的人力资本投资的机会主义风险就越小,也更可能规避由于员工的频繁流动和“搭便车”行为等所造成的专用性人力资本的有效供给不足。与物质资本相比,人力资本是影响经济长期增长、企业发展与持续性经营的核心要素。为激励员工人力资本尤其是专用性人力资本的主动供给,增强员工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创造性劳动投入的积极性,员工作为人力资本的主要拥有者应该参与企业治理。基于促进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劳动积极性的经济目标,企业治理模式经历了一个从单一物质资本主导下的单边治理,到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共同主导下的双边治理,再到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平衡的多边治理的演化路径。持经济民主理论的学者则认为,员工参与企业治理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对民主化创新需求不断上升的外在表现。经济民主化是指在经济领域引入民主化的治理机制,而其首要含义在于企业资方、管理层和员工的广泛参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参加国际价值链分工的程度逐渐加深,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强,传统的以物质资本供给者作为治理主体的单边治理模式,已无法有效应对市场竞争环境不确定性对知识创新多元性、全面性和持续性的内在需求。同时,信息经济的发展使得知识社会日益具备流体属性,有关创新的知识分布逐步呈现出平均化、分散化的发展趋势,资本所有者、企业管理者和普通员工均分别掌握差异化的创新知识。为控制不确定性引致的创新风险和实现创新知识的积累与共享,企业治理模式逐渐从“权威型”走向“民主型”。“产业民主”“工业民主”从理论层面的讨论逐渐转化为现实层面的管理实践。在民主化创新体系下,员工作为企业知识和关键信息的实际拥有者,也应当有权参与企业治理。基于企业共同治理模式,由于具备充足的经济激励,员工的创新知识与创新潜能将得到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绩效将趋于优化。基于管理实践的内在需求,有文献发现: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深度也呈现出递增趋势,具有信息参与、持股参与、经营参与和监督参与的阶段性特征。还有文献从人力资本所有权、劳动力稀缺性程度等角度进一步分析了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外部经济因素。

综上所述,从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投入一产出效率、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和知识创新的内在需求等角度出发,现有文献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影响机制进行了较为丰富的研究。然而,由于理论认知和数据可获性的限制,上述文献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影响因素的探讨,并未涉及到企业家这一决定企业行为模式的最关键主体。根据熊彼特创新理论的一般解释,企业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推动力,是现代企业的灵魂。从管理实践上说,企业家也是影响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最为重要的决策者。因此,只有对企业家影响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内在动机、作用机制和实际效应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才能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根据熊彼特创新理论的一般解释,任何一项制度安排,包括员工是否参与企业治理,都是企业家基于成本一收益的决策结果。Knight最早对企业家的角色进行了动态性的系统研究。Knight和Sehultz都认为,市场体系的实际运行中存在较多的非均衡点与不确定性,而企业家则是处理市场各种类型失衡、承担不确定性和风险的最重要主体。正是在“创造性破坏”上的持续努力,企业家推动了创新发展和经济的长期增长。因此,作为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无形生产要素,以及作为有形生产要素最重要的配置主体之一,企业家精神主要体现在其对创新的推动上。从企业家创新视角重新审视员工参与企业治理问题,才能更为精准地分析企业家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真实影响。

本文从熊彼特创新理论出发,对企业家创新与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影响机制进行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运用2015年“中国企业一员工匹配调查”(CEES)数据,在充分控制人力资本理论、经济民主理论等现有文献的有关变量基础上,就企业家创新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进行实证检验。2015年CEES数据采用随机分层抽样法,搜集了570家企业在企业家创新行为和创新精神方面的数据信息,并有效覆盖对应4988名员工在受教育程度(人力资本水平)、工作中交流合作程度(经济民主程度)方面的关键变量。从数据的逻辑一致性和样本信息时效性上看,该数据是分析企业家创新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不可或缺的研究样本。

二、理论分析

Casson较早从管理经济学角度分析了企业家创新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关键性作用。Casson认为,企业家是专门就稀缺资源的配置做出判断l生决策的经济主体。由于创新是长期经济增长与企业发展最为重要的稀缺性资源,企业家精神的核心就是企业家的创新职能。在此以后,学者们就企业家创新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Aghion和Howitt认为,尽管技术创新是长期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但在一般均衡的理论机制上,研发投入并不会必然转化为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在劳动力市场均衡条件下,预期下一期研发投入越多,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就越大,这将提升高技能劳动力的相对工资,并进一步增加当期技术创新的研发成本。在上述经济机制下,技术创新的排他性知识的垄断租金将趋于下降,这将抑制研发投人的积极性,并最终使技术创新和长期经济增长趋于停滞。Aghion和Howitt认为,要打破创新困境,其核心是发挥企业家创新精神。只有激发企业家对研发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投入的配置功能,创新投入的边际收益递增才能有效对冲研发投入的边际成本上升趋势,从而真正驱动创新投人和长期经济增长。关于企业家创新对技术创新和企业经营绩效的实证关系,Salas-Fumes等、Bosma和Schutjens、Sousa和Luts分别采用来自于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制造业企业数据进行了经验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家创新对技术进步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均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

企业家创新对技术创新和企业经营绩效提高具有重要作用。而实现企业家创新“创造性破坏”功能的基础条件之一,就是形成有效的知识分享和知识创新机制。由于创新收益与风险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家的创新行为往往是在众多潜在可能的创新路径中选择预期收益最大、预期风险最小的可行性方案。因此,获取尽可能丰富的创新知识,是企业家创新在管理实践上能否成功的关键。由于创新知识分布的分散性,除企业家外,员工也是创新知识的重要拥有者。只有充分提高员工创新知识积累的积极性,并为员工创新知识的分享构建激励相容的治理结构安排,才能有利于企业家创新的有效释放。为此,构建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在知识经济的前提下,员工参与企业治理有助于促进创新知识在企业层面的信息对称,并为创新知识积累提供充分的经济激励,因而可以降低企业家创新决策的机会成本和创新成果转化的机会成本。作为相当部分创新知识的所有者,员工参与企业治理有利于提高知识所有人的内在激励性,促进显性知识的传播和隐性知识的共享,以及知识资本的积累和知识价值的创造,进而提高企业的创新水平和竞争优势。Shapiro认为,部分企业的创新之所以会一直低迷不振,其实只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员工缺乏创新的动机,另一个则是员工的创新能力被低估。然而,无论是创新动机还是创新能力,这二者都是员工自我发展的需求。构建员工参与型的企业治理模式,将有利于满足员工自我发展的需求。从而释放出员工创新的积极性。Cumow和Moring、Rothwell曾经详细分析了英国、加拿大和美国等国的许多企业创新项目最终成败的影响因素。结果发现,员工是否充分参与创新过程对创新项目的成败具有不可忽略的影响。这是因为,创新活动是不断摸索、搜寻试错的过程,是对无数可能解决方案的不断否定和选择。除关键性技术诀窍外,市场需求、技术机会、研发管理、沟通交流、资金支持和产品性质等都是影响创新绩效的重要因素。在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制度安排下,员工与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员工所能提供的各类知识资源相匹配。因此,从企业家创新视角来看,员工参与企业治理有利于企业家整合优势信息资源和了解关键创新知识,为企业的创新主体、创新过程、创新来源和创新技术路线等选择提供更多决策信息和方案。

根据Baumol的分类。企业家的创新行为可以使用其在技术创新、质量创新等领域的生产性活动进行表征。因此,从企业家创新理论进行分析,可得出如下理论假设:企业家的创新行为及其生产性活动将有利于员工参与企业治理。企业家进行以研发投入、专利开发等活动为代表的技术创新,以及以获得国际先进市场准入认证、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质量检测设备投资等行为为代表的质量创新时,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面临较强的不确定性。通过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制度安排,企业家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员工创造和分享关键信息和知识,从而促进创新绩效的提高。根据选取变量的不同,本文将企业家创新行为与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关系做出了五个细分的理论假设(H1―H5),如表1所示。

考虑到中国的转型经济特征,企业家模仿和寻租行为及其非生产性活动对企业发展和长期经济增长也起到了重要影响。在经济转型早期,企业家的制度突破能力,政商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制度处理能力,国外先进生产组织方式的模仿能力,对突破管制性壁垒进而实现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企业家群体对制度能力呈现出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效应,即较为依赖寻租行为及其非生产性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具体表现在部分企业家群体主要通过税收减免、税收返还和财政补贴等寻租行为及其非生产性活动获取利润,或延续其在经济转型初期所形成的模仿型、跟随型商业模式(例如加工贸易企业)而获得经济收益,而较少有意识地通过创新行为及其生产性活动实现企业投入一产出效率的改善。与企业家创新行为相比,企业家的模仿和寻租行为及其非生产性活动所面临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少,因而这一部分企业家往往偏好于保守型的发展策略,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需求程度较低。一个可能的理论猜测是,企业家的模仿和寻租行为及其对应的非生产性活动。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具有负向抑制效应。根据选取变量的差异,将上述理论假设进一步分解为五个细分维度的子假设(H6―H10),如表1所示。

除企业家创新行为、模仿和寻租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存在影响外,企业家创新精神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也具有潜在的重要影响。企业家创新精神具体表现在企业家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等方面。根据心理经济学的研究,企业家的人格特征可作为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变量。大量的心理学调查数据证实,与认知能力、智力因素等变量相似,基于语义自我评价的人格特征变量也具有较强的时序稳定性和较显著的个体差异性。因此,采用企业家人格特征变量作为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变量,既能够避免由于样本信息不可观测所造成的测度误差,也能够有效反映不同类型企业家在创新精神上的实际差异。根据心理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基于大五人格分类法的开放性、外向性和冒险精神等三个变量均可作为企业家创新精神的有效变量。其中,企业家的外向性人格代表其决断力、领导力、进取心和活跃度;而开放性人格则反映了企业家的个体创造力、创新精神与好奇心。Rauch和Frese认为,企业家的外向性、开放性人格特征和企业家冒险精神都对企业家的创新选择及其创新成功概率有显著的正向因果效应。因此,基于前文对企业家创新行为与员工参与企业治理影响机制的理论分析,本文提出理论假说:企业家创新精神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考虑到选取外向性、开放性和冒险精神等三个统计指标作为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变量.本文将该理论假说进一步分解为H11―H13等三个细分维度的子假设,如表1所示。

三、数据说明

(一)数据来源

2015年CEES数据调查由武汉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和香港科技大学等四家机构联合开展,选择的调查区域为中国经济总量比重最大、区域内部发展差异性较为显著的广东省。基于随机分层等距抽样方法,本次调查选取广东省13个地级市的19个区(县)作为调查单元,数据覆盖珠三角、粤东和粤西等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在此基础上,以“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制造业企业清单(2013年)作为抽样总体,本次调查随机抽取1 000家企业作为受访样本。每家受访企业按照员工规模随机抽取6―10名员工作为调查样本,并保证30%中高层管理人员和70%一线员工的样本比例,从而保证了调查数据具有充分有效的样本代表性和异质性。与现有文献多采用居民人户调查数据不同的是,2015年CEES调查采用直接入企的访问方式,从而有效规避了居民入户调查所存在的拒填、瞒报、谎报等造成的样本选择有偏性偏误较大、统计测度误差较明显和关键信息填报不全等缺陷。最终成功回收570份有效企业问卷、4988份有效员工问卷,共计5 558份有效问卷。表2为本文理论假设所使用的全部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在企业家创新方面,2015年CEES数据搜集了2013―2014年企业家创新行为(技术创新、质量创新)、企业家模仿和寻租行为(是否加工贸易出口企业、是否获得减税优惠、是否获得减免税优惠、是否享受税收返还、政府是否提供土地补贴)以及企业家创新精神(企业家人格特征)等三个维度企业家群体的完整样本信息,并同时搜集员工人力资本状况(平均受教育年限)、经济民主化程度(平均交流、合作状况)等关键变量,以及企业规模(员工人数、工业总产值)、企业类型(是否国有企业、是否外资企业)等其他重要控制变量。从企业家创新数据、企业数据和员工数据三者匹配上看,2015年CEES数据为企业家创新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实证研究提供了具有逻辑一致性的样本。表3对被解释变量(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以及企业家创新精神所使用的企业家开放性、外向性人格特征和企业家冒险精神的变量定义、统计含义和测算方法进行了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二)描述性统计

通过观察全文13个主要理论假设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发现,第一,在未充分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本文使用散点拟合线的形式描述了企业家创新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弹性系数。结果发现,无论采用研发投入还是新增专利总数作为企业家技术创新行为的变量,企业家创新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本文理论假设H1和H2在描述性统计结果上符合预期判断。其中,研发投入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弹性系数为2.15个百分点,即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的研发投入每提高100%,其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将提高2.15个百分点。新增专利总数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弹性系数为3.34%,即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企业新增专利总数与平均值相比增加1倍,该企业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将提高3.34个百分点。

第二,通过单一解释变量的OLS回归模型以及相应试验组和对照组的柱状对比。本文给出了企业家质量创新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统计表明,无论以质量检测设备投资、是否获得国际先进市场准入认证,还是是否获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家质量创新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普遍存在正向促进作用。其中,质量检测设备投资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弹性系数为0.52%,即在未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的质量检测设备投资额每增加1倍,其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将提高0.52%。同时,与未获得国际先进市场准入认证和未获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相比,获得国际先进市场准入认证和获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员工参与程度上分别高出4.87%和18.65%。描述性统计结果说明。本文关于企业家质量创新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理论假设(H3―H5)与经验数据初步吻合。

第三,通过对不同类型企业家模仿行为(是否加工贸易出口企业)、企业家寻租行为(是否获得减税优惠、是否获得减免税优惠、是否享受税收返还、政府是否提供土地补贴)等非生产性活动的分组对比发现:企业家非生产性活动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与对照组相比,企业家从事加工贸易出口,该企业的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将显著偏低4.10%;而获得减税优惠、获得减免税优惠、享受税收返还,以及政府提供土地补贴的企业,其员工参与程度分别比对照组偏低6.23、6.73、4.89和10.39个百分点。这表明,企业家的模仿和寻租行为等非生产性活动由于对知识分享和知识创新的需求不足,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上述描述性统计结果与本文H6-H10理论假设的预期判断基本吻合。

第四,本文估计了企业家创新精神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在单变量OLS回归条件下的弹性系数估计值。描述性统计结果表明,无论以企业家外向性人格特征、开放性人格特征还是企业家冒险精神作为表征量,企业家创新精神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弹性系数均显著为正,估计值分别为35.76%、83.52%和9.10%。这表明,企业家创新精神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其符号方向与理论假设H11―H13的预期判断基本吻合。

四、实证检验

前文第三部分分别对企业家创新行为及其生产性活动、企业家模仿和寻租行为及其非生产性活动、企业家创新精神及企业家人格特征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实证关系进行了初步描述性统计。结果发现,企业家创新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企业家模仿行为和寻租行为及其非生产性活动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具有显著的负向抑制作用。对企业家外向性、开放性人格特征和企业家冒险精神等企业家创新精神而言。其与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正向相关性。考虑到2015年CEES数据的短面板特征,并有效控制调查数据的异方差性,本部分通过构建一个综合考虑行业效应、地区效应和年份效应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就企业家创新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影响从上述三个维度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一)计量模型设定

根据本文研究目标,计量模型设定如下:

(二)估计结果

表5-表7分别给出了企业家创新行为及其生产性活动、企业家模仿和寻租行为及其非生产性活动、企业家创新精神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影响效应。在充分控制企业规模(员工人数、工业总产值)、员工平均受教育年限、平均合作状况、平均交流状况、企业所有制类型(是否国有企业、是否外资企业)的情况下,实证检验主要有如下三个发现:

第一,企业家创新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表5分别考察了企业家技术创新行为(研发投入、新增专利数)、企业家质量创新行为(是否获得国际先进市场准入认证、是否获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检测设备投资)的不同细分维度指标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影响效应,其对应的理论假设H1―H5。无论是企业家技术创新行为还是企业家质量创新行为,其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弹性系数均在至少10%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取值范围为1.00%到69.00%。上述参数估计值与H1―H5的理论预期符号完全一致。这表明,由于需要从尽可能丰富的潜在创新方案中寻找出预期收益最大、预期风险最小的可行性路径,企业家“创造性破坏”的创新行为对知识共享与知识创新机制存在较大的需求。在此背景下,作为人力资本拥有者,员工参与企业治理就显得十分必要。因此,企业家创新行为将促进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提高。进一步对技术创新行为、质量创新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影响系数进行比较发现。企业家质量创新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弹性系数普遍更大。对此,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由于质量创新涉及产品生产管理、市场需求发现、产品升级换代等多维度深入而全面的持续改进,对员工显性能力、隐性知识的需求更为迫切。因此,质量创新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影响效应更大。

第二,企业家模仿和寻租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具有显著的抑制效应。表6分别考察了企业家模仿行为(是否为加工贸易出口企业)、企业家寻租行为(是否获得减税优惠、是否获得减免税优惠、是否享受税收返还、政府是否提供用地补贴)等非生产性活动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影响,其对应的理论假设为表1中的H6―H10。结果发现,无论是企业家模仿行为还是寻租行为,其对员工参与企业程度的影响效应均在至少5%的显著性水平上统计为负,取值范围为-9.18%到―4.58%。上述参数估计值与H6―H10的理论预期符号完全吻合。这表明,由于部分中国企业仍对传统的国际价值链分工体系、财政补贴与税收返还等非生产性活动存在路径依赖,与创新型企业家相比,这部分企业家群体更多通过确定性盈利模式而获取收益,对构建知识共享与知识创新机制的内在动力较为不足。

第三,企业家创新精神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以企业家外向性人格特征、开放性人格特征和企业家冒险精神等作为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变量,表7估计了企业家创新精神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弹性系数。发现企业家创新精神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影响系数为0.091到0.835,并且上述弹性系数估计值均在至少1%的显著性水平上统计为正,与理论假设H11―H13的预期符号方向完全一致。这表明,企业家创新精神越强,其创新意识、个体创造力、进取心和活跃程度越高,也更倾向于通过持续性的创新行为而获取经济收益。企业家创新精神越强,对知识共享与知识创新机制的内在需求也更为迫切,企业家创新精神将驱动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提高。

五、结论与建议

基于2015年CEES数据,本文通过对企业家创新行为、企业家模仿和寻租行为、企业家创新精神等不同维度变量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的影响系数进行稳健性估计,研究发现:企业家创新行为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存在显著的促进效应。与技术创新行为相比,企业家的质量创新行为在驱动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提高方面具有更强的推动作用。而企业家模仿和寻租行为使得企业家过于依赖确定性的盈利模式,从而造成企业家对知识共享和知识创新机制的内在需求较为不足,对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程度存在较为显著的抑制效应。企业家创新精神越强,其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和质量创新等方面的自觉意识也更强,这驱动了企业家倾向于让员工更为深入地参与企业治理。根据本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成果,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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