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6 15:27:34

建设管理论文

建设管理论文篇(1)

班会放手让学生策划,由班干部主持,学生民主商议班内事务,班主任只是作为其中的一名参与者,对班会做总结发言,点评优缺点。

(二)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制度建设

制定出适合本校、本班特点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不断修改、完善。以制度管理学生,尽可能减少随意性,使学生养成规则意识。发挥班干部的管理核心作用,并充分调动全班学生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功能,使学生养成民主观念。

(三)利用多种载体构建班级文化,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要使教室的每一面墙壁都具有教育作用。基于此,我们的做法有:建立图书角,用积极健康的读物让学生自己教育自己。鼓励学生“比、学、赶、帮、超”,培养学生形成竞争观念。提出“人有自信心,难事都变易”,利用学生各种闪光点激励学生信心,帮助学生形成阳光自信的人生态度。提出“文明礼仪养大德,自主学习成大器”,每期进行文明礼仪演讲活动,日常抓好文明礼仪监督、检查,帮助学生提高个人修养。以“知恩、感恩”为主题,进行换位思考主题班会,让学生站在社会、学校、父母、教师、同学,乃至于学校餐厅的不同角度,理解对方,知恩、感恩,树立正确的公民心态。利用网络进行班级管理。班级博客、QQ群空间开通,利用了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了理解和沟通,树立了学生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按照班规销售收集起来的饮料瓶、废旧作业本等,培养学生节约意识和环保观念。班长负责书写不同于上交学校的《班级日志》,记录班级成长、发展的点滴过程,给学生美好的回忆,树立珍爱友谊的思想情感。三年下来,《班级日志》成了班级丰富的生活学习缩影。比如,毕业时,住校生提出的押金问题在数额上产生了争议,最后,从《班级日志》中找到了证据,化解了矛盾。班务栏设置“风采录”“温馨提示”等板块,展示学生特长、获奖、文明风采;给学生友好温馨提示,养成良好习惯。每月进行手抄小报展览,提高学生竞争意识与审美情趣。班主任自己书写班级管理工作日记,示范、鼓励学生也坚持写成长日记,提高阅读、写作能力,同时,班主任通过查阅学生日记,发现教育契机,适时进行教育。为了锻炼学生的胆识,提高交往、表达能力,培养学生大方得体的言行举止,每天语文课前进行5分钟演讲。班级文化建设看似不起眼,却对学生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影响,方方面面都在净化和陶冶着学生的心灵,鼓舞着这些学困生的信心。

二、班级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鉴于以上的教育实践活动,我的感受是班级文化建设不能忽视。班级文化建设确实在民办高中班级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塑造健全人格的作用

文化对人的影响具有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特点。健康向上的班级文化作为一种环境教育力量,富有感染力和渗透力,影响学生的思想观念、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对学生人格塑造具有引导、提高的作用。

(二)培养现代公民素质的作用

班级文化把师生的共同利益、共同理想、共同追求紧紧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共同意志。在班级组织运行过程中,班级文化为班级成员提供了某些思想与行为的规范与标准,使每个成员都受到必要的制约,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班级文化能够激励和强化学生的积极行为,调节和控制学生的偏离行为。通过引导学生制定和完善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监督执行,使学生的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遵章守法,按章办事的良好舆论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塑造现代公民素质的作用。

(三)凝心聚力的作用

班级文化具有很强的凝聚力量。班级文化是班级成员共同价值取向、心理意识、文化习性的体现,由此产生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把成员的个人发展与班级的群体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起到了集体教育、自我教育的作用。同时,班级文化建设又对学校文化大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了班级的外部形象,提高了学校的影响力。班级的这种良好外部形象反过来又会增强班级成员的自豪,正如我班口号“我为我班,骄傲自豪”。

(四)激励作用

班级文化建设过程中,鼓励学生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优点,有效地调动班级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形成了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成为班级成员自我激励的力量之源。通过不断的文化影响,班级中学生的责任心有了很大的提高。如每年五月份的校园艺术节,我班场地干干净净;植树结束后,学生自觉地将食品袋整理放到垃圾点,等等。学生行为已经成为自觉的责任习惯。

建设管理论文篇(2)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我们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践中,感到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关于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

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2关于监理服务取费低问题

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加之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例如某道路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几家监理单位投标价都低于标准取费的50%,业主筛选的两家监理单位重新竞标,结果某监理单位以标准取费的30%中标。显而易见,监理取费偏低、低价抢标导致了一些弊端:

(1)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监理企业,甚至连企业规模较大、监理业务比较饱满、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监理企业几年苦心经营下来积累亦甚少。

(2)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待遇偏低,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

(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购置相应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工作效率不高;为控制成本支出,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影响了监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质量。

(4)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工程监理行业现虽已初具规模,但监理取费标准与国际相比明显偏低,束缚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制约并延缓了监理行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

(5)监理取费偏低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为了促进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保持监理队伍的相对稳定,推动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亟待提高。在目前项目法人制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理服务收费的最低标准的管理力度,保证监理企业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的最低费用和基本利润,以保证工程监理市场能有序规范地健康发展。

3关于规范业主行为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使工程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有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或对监理程序不熟悉,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挥手工程、政绩工程等。

广州市某献礼工程,业主直接下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欠科学进度安排不仅使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期不能良好控制,同时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进度款方面,监理工程师无应有的计量、支付权,工程款直接由业主支付,甚至一些不该支付的中间支付款也是业主直接支付,监理工程师毫不知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已成为业主的资金分配,违背了合格工程计量的基本原则,使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投资进行控制。

目前,指挥部常到施工单位抽调人员任业主代表,但这些被抽调出来的业主代表不能适时调整自己的位置,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国家投资项目业主违规现象较普遍,要理顺建筑市场应先着重抓项目法人制的推广、落实,建立竞争有序的监理市场。

4关于监理工作定位问题

作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理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设中,重设计、重施工、轻监理的观念仍然普遍。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令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受到一定困扰。

某工程,砼浇筑过程中施工人员操作不善漏振,砼出现蜂窝、麻面现象,业主公然在承包商面前指责监理单位监理力度不到位,而不追究施工单位;在某道路工程中,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时附加一条:若业主被上级领导批评一次,监理单位罚款一万元。把监理单位当作是业主的替罪羊;监理工程师下发了停工令,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指令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监理应该对什么承担责任,应该说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建筑法》以及相关法规均有界定,出现上述情况只能说这些业主代表对合同文件了解不够,但这种现象不扭转,对规范建筑市场的工作十分不利。

5关于信息化管理问题

21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监理行业应创造与之对称的信息环境,实现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公平享有,以及市场监管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中的作用,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

将企业资质管理(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的轨道,通过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受理并审查各类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记录并公示企业的信誉及个人的不良行为等,方便社会监督,提高对资质管理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将政府对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6监理企业自身建设问题

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适应国际监理企业的竞争,还应加强企业自身的建设。

6.1科技创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监理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继续过去陈旧的检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须运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在科技上创新,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及工程质量。如运用新一代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技术,可测定钢筋位置、钢筋直径、钢筋间距及钢筋砼强度等,有效、简便、快捷地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数据。

6.2以人为本

监理企业的竞争,其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三是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要求监理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专业素质过硬又懂管理或经济,擅长英语的中青年加以重点培养,提高待遇,以使其全身心投入监理工作,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加企业竞争能力。

建设管理论文篇(3)

1.2缺乏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归口不一,合同登记不全面,有缺失现象,还有合同重名,大部分合同没有编号,不设专人负责等混乱的现象,合同相关资料保存不完整。

1.3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不完善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存在大量不和规格的合同文本。现实操作过程中由于工程市场不依据建设部出台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现象比比皆是,发包商与承包商之间很多情况下采用自制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签订合同,由于自治文本合同在条款的词语用法、条款前后衔接及格式方面与范本差异较大,双方在拟定合的同时,都想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会出现规避自身风险、逃避责任、甚至故意欺骗的现象发生。

1.4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这是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出现众多问题的根源,还表现在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方面由于工程的负责人没有认识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轻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忽视他们的劳动成果,工程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另一方面,由于具体操作人员专业水平有限,工作能力普遍较低,加上没有深刻认识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最终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到位。

1.5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不强,人员培训机制不健全由于长期忽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缺乏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财务、造价及其他专业人员保管,他们的知识有限,水平参差不齐,实际操作能力较差,缺乏科学的管理水平。

1.6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已经不断深化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实现无纸化办公,这一点我国与国外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我国计算机网络普及力度不够;二是由于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配套软件创新开发不足,导致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软件落后;三是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手段落后。现如今,采用的主要是分档管理的办法,缺乏统筹性,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忽视整体性的合同管理,监管不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手段粗放,没有进行精细化管理。

2完善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2.1完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结合本单位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增补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完善具体实施细则,在合同签订、施工、验收及违约赔偿等方面的都予以详细规定,出台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完善建设工程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从工程承包的招投标管理审核、合同的签订、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结算审核、责任落实管理等工作都要详细规定,将责任落实到实处,从而达到规范医院建筑工程市场,促进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科学化的目标。

2.2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医院原有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具体实用性不高,太过笼统,有些甚至还使用简易工程合同版本,因此,导致自拟合同现象严重,合同中的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违约责任等重大条款约定不规范,因此,我们积极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工程规模、性质,制定并完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使建设工程合同文本既满足承接工程项目的要求、又能满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现有工程建设的需要,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控制主体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为后期的合同纠纷做出合理的规定,保障相关医院的合法权益。

2.3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是跨专业的综合管理体系,又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在我国医疗事业中还属于新兴的学科,这方面的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很强的实践能力和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至关重要,首先,要加强财务人员本专业的技术能力,熟练掌握基本的建设工程核算体系;其次,要加强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联的其他专业知识的培训,如经济合同管理的知识、工程项目管理的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的知识等,更新他们的知识结构,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拓展知识领域;最后,要增加财务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要树立不断学习的观念,不断创新,提升自身素质。

2.4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人员要全面了解工程项目概况了解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掌握工程进展情况,按期参加工程项目的监理例会,参加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洽商变更论证会,参与工程项目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有关专项调研工作,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及时掌握工程项目变化情况,准确做好记录

2.5加强工程洽商加强工程洽商、变更的签认管理,重大、重要的洽商变更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工程概预算。

2.6加强合同的登记管理建立建设工程合同统计台账,发挥三级明细账的作用,全面、及时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登记,准确记录工程项目的各种信息,如开工、竣工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开户行、账号,名称、项目经理等重大事项变动情况、是否签订补充协议,工程预算、结算情况,合同的争议、纠分情况,详细记录工程款支付情况。合同档案编号要唯一、稳定、合理,档案号结构分类体系财务部门与基建部门必须相适应,便于查找账目核对,档案号一经确定,一般不随意改变。建设工程合同统计台账必须妥善保管,一律用碳素笔填写,字迹整洁。有条件的可使用计算机管理,并作好文件备份。此外,更换财务人员,必须作好交接记录。

2.7加快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医院现存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弊端很多,信息化程度不高,因此,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计算机普及力度;同时,要鼓励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系统的创新及开发,建立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积极引入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工程合同管理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有利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3加强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3.1有利于加强医院建设工程的内部控制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系统是财务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合同管理也是内部控制的重点,通过加强合同管理程序,及时发现疏漏纠正不当之处。

3.2有利于对工程项目的效绩评价对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中、完工后绩效评估,其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非财务指标,部分数据均来源于工程合同统计台账。所以,必须认真做好工程合同统计台账工作。

3.3有利于对医院工程项目的总体控制和管理在大、中型工程项目中除包括总承包施工合同外,还包括若干辅助工程项目,而医院的在建工程账套中,只能设置到二级科目,即某某工程,对其工程没有具体的分类记录,而工程统计台账弥补了这一缺陷,可清晰记录每一工程项目的信息。

3.4有利于工程资金的管理,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通过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已付、未付等数据,能及时与财务账套中的数据进行核对,及时纠正误差。对于大、中型工程项目,还可按工程进展情况安排各年度资金使用额度。

3.5有利于工程竣工备案,包括工程档案的备案大、中型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向建委等部门申报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工程合同统计台账为此提供了许多有用数据。

建设管理论文篇(4)

国有林场是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任务和责任。国有林场为什么要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怎样进行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我谈几点看法。

国有林场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独特作用,是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

国有林场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投巨资建设起来的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基地,遍布全国各地。国有林场的建设使全国大面积的荒山秃岭和不毛之地披上了绿装;使众多的天然林、珍稀物种和自然历史文化遗迹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使大量的破败残林焕发了青春。如今的国有林场已发展到4507个,业已成为许多地方林业“三大体系”的主体和重要骨干,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林场的森林是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骨干。国有林场保护培育的森林点多面广,许多高山丘陵、沙地荒原、江河两岸、海边湖滨、黄土沟壑、水库周围、城镇郊区等重要生态区域都有分布。同时,随着国有林场森林面积的不断扩展和物种的增加,形成了许多新的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大价值的森林生态系统。目前,在国有林场经营区建设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达1000多个,约占全国同类保护区的4/5。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在恢复和重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价值,充分显示出国有林场的森林是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和必不可少的生态环境基础。

2.国有林场是国家重要的林业产业基地。经过多年的造林育林和保护管理,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已达6亿亩,森林蓄积量突破22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的23%和17%,创建了一大批新的林业产业基地。许多国有林场不仅成为国家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而且还是森林食品、森林药材、花卉、种苗、木竹制品等重要生产基地。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国国有林场在严格执行国家木材禁伐、限伐规定的情况下,木材产量仍有近1000万立方米,加上其他林产品生产,经济收入达97亿元。可以预见,随着现代林场建设的推进和林业生产力水平的全面提升,国有林场在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物质基础方面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3.国有林场是展示和宣传林业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多年来,国有林场在其经营区内,不仅培育发展了大面积的森林资源,生产了数量可观的森林产品,而且还造就和保护了一大批风光秀丽、形态各异的森林景观和自然历史文化遗迹。全国兴办的2151处、面积达?2.4?亿亩的森林公园,大都是在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区。同时,还有不少著名的国家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历史文化遗产,如黄山、张家界等,都坐落在国有林场的经营区内。国有林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经营区内的森林景观、珍稀动植物、自然历史文化遗产、森林生态环境等等,不仅是发展生态旅游的重要资源,还蕴涵着丰富的生态文化思想。国有林场必将成为人们进行生态旅游和生态科考、科普活动的重要场所,在普及生态科学知识、传播生态文化、宣传生态文明方面担负着重要的任务。

4.国有林场是乡村林业生态建设的示范基地。国有林场是国家建立的专门从事林业生态建设的事业单位,在林业生产技术、设施设备、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均有较强的优势。不仅如此,国有林场森林的质量、资源经营利用、产业开发及生态文化建设等,也普遍好于乡村林业。同时国有林场分布在广大乡村,其山林树木大都与乡村林地毗连,林业经营管理交往较多。无疑,国有林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与成果,对乡村林业的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大影响,起着重要的示范、骨干和带动作用。

国有林场要充分认识自身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还要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做宣传,引起大家的重视,争取领导的支持和帮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国有林场的性质和特点出发,紧紧围绕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中所担负的任务,发展现代林业,是国有林场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

发展现代林业实际上就是发展优质高效多功能林业,发展可持续经营的林业。这既是林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根本任务,也是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主要途径和办法。实际上发展现代林业就是发展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林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国有林场的性质和特点出发,紧紧围绕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中所担负的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生产供应生态和物质产品、提供文化支撑三大任务,规划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现代林场。

1.大力保护和培育发展森林资源,扩展和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森林资源既是林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生态基础和环境条件。应当把增加森林资源、扩大森林面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列为林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

2.切实抓好森林经营工作,大力提高森林质量,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储备优丰的资源,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此,应在国有林场采取工程措施,建设五大森林经营工程:一是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生态主体和骨干工程;二是国家珍贵优质和大径级木材储备基地工程;三是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工程;四是森林旅游、休闲度假、保健医疗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生态文化基地工程;五是珍贵优质园林绿化苗木生产基地工程。同时,无论是经营生态公益林还是商品林,都要在保障实现森林经营目标主导功能、效益的同时,兼顾其他功能和效益,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

3.综合经营和科学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全面发展林业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丰富多样的森林产品和生态服务。要按照生态优先、综合经营、全面发展、合理利用的原则,积极培育经营和开发利用林区各类自然经济资源和生态文化资源。要制定林场产业发展规划和保障措施,在不改变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所有制性质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采用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发展林业产业,拓展和丰富建设文明的物质基础。

4.抓紧构建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保持森林资源稳定增长、循环利用。要根据森林分类经营的不同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和调整林种、树种、树龄结构,建设优丰度高的可持续经营的林分结构和良好的森林环境;要坚持“长、中、短”相结合、生态与经济相结合、培育经营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发展林业产业,逐步形成森林持续经营、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格局;要严格执行森林资源资产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确保森林资源资产增长增值增效。

5.建设林业生态文化宣传教育设施,传播生态文化思想,倡导生态文明。要根据建设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林场生态文化资源情况,制定保护和开发建设规划,搞好生态文化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组织人才培训,配置宣传装备,提高宣传教育能力和手段;同时,还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搞好场区绿化美化,加强干部职工生态文明教育等。

6.坚持生态文明理念,规划建设现代林场。生态文明建设所需要的良好生态环境、丰富物质基础和有力的文化支撑,涵盖了现代林场建设各个领域和发展目标。因此,在建设现代林场的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途径与办法,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融入渗透到现代林场建设的方方面面,使现代林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

坚持生态文明理念,深化改革,构建新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法制是国有林场建设生态文明的根本保障

坚持生态文明理念,深化改革,构建新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法制,是国有林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根据国有林场的情况和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主要是抓好以下5件事:

1.建立和完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首先,要按照产权主体明确、权责利相统一,以及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森林属于自然资源性资产,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应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代表国家行使,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同时,要按照国家《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有林场的实际,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保护、经营、流转、收益、处置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森林资产增长增值,防止流失和破坏。第二,要按照有利于林业发展和林场建设的原则,建立以省为主,省和具有财力的市(地)、县(市)相结合的分级行政管理体制。

2.改变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性质定位。随着国家林业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政企、事企分开”体制的推行,国有林场的主要任务和职能将转向保护、培育和经营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过去确定的国有林场为“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国营事业单位”,已经不合时宜,无法运转。根据国有林场任务、职能的这种新变化,其性质应当定为国家生态公益型事业单位。林场林业生产建设和管理所需资金,列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予以安排;人员工资和社会福利等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待遇;林场经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或者定额上缴、超额奖励制度。这种定位和管理模式,有利于巩固和强化林场组织管理机构,能够保障林场全力投入森林资源的培育经营和保护管理,搞好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3.实行适应发展要求的投资体制和经济扶持政策。根据其性质和培育发展森林资源长周期、连续性的特点,国有林场应当实行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多元投资体制。对林场培育、经营、保护管理森林和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等,列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一安排建设投资。其中属于国家重点林业建设工程区内的项目,由中央投资,其余由地方政府投资,并保持长期稳定。对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重要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央应在资金上酌情给以补助。林场培育商品林、组织开发森林旅游、发展林下产业等,应依法采取承包、租赁、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对营造商品林及发展林业产业的投资者,国家应在信贷、税收、资金扶持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予以支持和鼓励,以引导和吸收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林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

建设管理论文篇(5)

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项目法人要定期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进行检查,督促其按合同要求设立现场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按规范要求组织文明规范施工,按程序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等主要人员变更是否经项目法人,监理书面同意,变更后人员资质有无降低;重点,难点工程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实际现场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进场材料是否经过自检,检测频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建立不合格试验处理台账和应对措施;标准试验是否经中心试验室验证,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自检和工序检验是否按照规范完成,报告提供者是否具有资格;工程施工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施工技术交底工作是否落实,记录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执行监理指令,质量问题的整改是否落实;内业资料是否规范、符合要求,且与工程整体进度一致。同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标准化工地建设,特大桥及特殊结构形式桥梁监控量测、隧道工程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混凝土养护、路面工程混合料养生等工作开展是否及时规范。

3)工地试验室质量管理。项目法人定期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质量管理行为进行检查,督促其按合同要求落实检测工作条件,规范其试验检测工作,着重检查其检测数据真实性。具体检查试验室主要人员变更是否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变更后人员资质是否降低;试验室环境是否满足有关要求;试验检测记录与现场情况是否相符;自检、独立抽检是否及时规范,资料是否齐全,独立抽检的频率、方法是否符合规范和相关规程要求;是否建立了不合格试验处理台账,处理结果记录是否完善;试验设备是否及时检校,资料是否齐全,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是否与试验记录吻合;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有效。

4)特殊项目检测管理。对于如桩基检测、桥梁及隧道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荷载试验等特殊项目,鉴于这些项目的重要性,项目法人应实行委托检测管理,制定配套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工程变更管理。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的相关变更管理规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和监理人员商讨,协调相关设计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6)各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要求。项目法人应按照合同对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管理,使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全面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工程公路建设过程中,一旦发生质量事故,项目法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上报。

2工程验收质量管理

工程验收是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工程质量是否满足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公路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公路工程验收一般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法人在各阶段的作用有所不同。

2.1交工验收

交工验收是指工程项目完工且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在公正、科学和真实的原则下,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参建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的验收。其主要工作为: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施工单位自检报告、总结报告及其资料,监理单位平行抽检资料、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检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检测报告;检查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结论,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交工验收完成后要及时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并以质监机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为基础,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结论。对于交工验收时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等方面的问题,项目法人要督促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尽快处理完成。

2.2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主要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及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竣工验收是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为满足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前通车试运营期间,项目法人督促参建单位对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并要求验收合格;按“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内容要求,完成竣工文件编制,督促各相关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并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形成该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当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建设管理论文篇(6)

1.甲方供应物资设备

简称甲供物资,指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

2.甲方控制物资设备

或称甲控物资,指工程承包单位在建设单位监督下购买的物资设备,指对工程质量、安全、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批物资设备。

3.自购物资设备

或称自购物资,指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

二、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物资管理意识落后

铁路项目相关管理层对管理缺乏科学性,成本管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应重点考虑,成本控制主体是包括会计人员在内的铁路项目所有生产人员,其指标应在生产及实施程中完成。但是超过50%的铁路项目的财务主管未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仅考虑成本核算,不考虑成本的超支及结余项目,也不分析具体原因,误认为成本管理是财务的职能,导致成本控制职责不清。

2.物资管理工作制度不完善

有效的物资管理制度不完善,收、发料等签认工作的不规范,会造成物资在采购进场时,物资设备卡账以及物资出错等。由于各种原因(如无明确制度或制度不合理,人员的素质不高,物资未进行及时的检验),当进行工程管理时会造成混乱的物资清算,相关资料难以签认落实等后果,铁路工程的竣工时间也受到延误。

3.建设工程实际需要的物资和设计的物资存在较大差异

初期,甲供物资招标及采购工作因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层对其设备的数目、规格、型号诸多因素无明确规定而难以顺利进行。甲供物资是根据设计采购的,在实际施工时,会出现物资不足或物资规格有误的现象。无论是增加物资设备数量还是更换之前购买的物资,都会增加原有的成本,还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度。

4.工程变化导致的问题

大量的新增和变更的工程部分因设计的具体和深入化而出现,这与诸多只进行初步设计后开始招标建设项目相矛盾。按照要求要对该部分的工程进行批复然后实施。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保证项目的进度,往往先实施再批复。问题便出现了,该部分工程的物资在合同外,但又急需供应,导致甲供物资出现混淆。更有甚者,若财务的核算与验工计价过程无明确区分,会造成合同资金利用不合理问题,影响管理工作效率,延误铁路工程进度,降低建设质量。

5.其他问题

除上述问题外,物资管理人员缺乏且素质较低,甲供物资的价差调整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信息因为相关部门(物设、计财部门)之间的交流较少而反馈慢,无明确应急采购物资等问题也会对管理工作造成困难。

三、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管理的对策

1.树立全员的成本管理意识

要求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人员把工程成本管理工作放在主要位置,自觉对项目成本进行管理控制。将每个员工对物资成本管理的执行程度与其晋级加薪和职务聘任挂钩,借此调动起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人的角度控制成本。

2.合理管控物资的招标及采购

鉴于在铁路建设项目进程中,物资采购工作对工程投资与控制的影响,其对工程的进程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可忽视。首先,建设方需遵纪守法,认真、慎重地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建立在国家或者是铁路总公司基础上的物资采购法律)进行操作,然后依据相关批复尽快解决甲控物资相关设备招标、投标、采购等工作。其次,应降低随意扩张物资采购范围的可能性,合理安排物资管理工作,所有工作安排都应建立在物资设备的招标计划以及批复基础上。最后,在采购进程中,不仅仅要依据合同进行,还要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合同上已说明的甲供物资单执行相关工作。

3.改变现行物资采购管理模式

在项目实施时,可采用“铁路总公司”—“路局”—“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建设单位选择相关部门(如路局建管部门)审核达标的供应商,在供应商达标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在铁路二级市场展开公开招标工作。该单位可在相关部门(如路局建管部门)的号召下,对物资供应商的水平、诚信度、服务质量开展评估工作,完善物资供应商档案,让单位在项目实施时发监督作用,做好铁路的建设、规划、政策制定、资金落实工作。与此同时,为了给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的决策,方便进行动态管理,相关人员需对物资市场进行调研,及时掌握物资价格、供应商分布情况。

4.着重解决物资核算问题

在有变动的工程中,相关单位需要认真按照建设的程序执行,做好管理工作。根据有关变更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先批复再实施的原则,再对有变动的工程进行施工;在规章制度的框架下进行物资的采购、财务核算与程序建设等工作。同时,对于变动部分的工程应单独设立账目,与合同内的账目分隔开来,来管理该部分工程所需甲供物资的采购、供应等工作。这样会减少物资管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

5.强化对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的管理

工程物资设备进场之后,物资的检查、抽检与验收入库等工作一定要在相关要求下规范进行,同时应重视对物资每个阶段(采购、供应、签收)相关单位的考核及监督;完善物资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最大程度的掌握工程物资的供应情况;参与建设的各方都应重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管理;落实工程物资的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并有效控制铁路项目的成本。建设项目工程物资如果得到较好地管理,物资管理工作的质量将会大幅度提高。

6.完善相关合同的管理工作

在铁路建设项目工程中,物资类别繁杂、规格型号不统一、物资设备技术不成熟(例如在牵引供电类或者通信信号设备),若处理不好相关工作会出现合同纠纷。所以,首先、要以提高铁路工程质量为中心,依据招标要求与投标文件,联合商品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文件,做好物资管理工作。其次、及时对合同的管理台账记更新,搜集、整合相关合同的资料,存档、统计并分析合同执行状况。最后、为减少物资的采购风险,要注重合同管理,依法按照合同的会签与备案制度与物资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合同。

建设管理论文篇(7)

公路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现代经济社会快速运作的先行,是市场机制作用于人类经济行为的首要物质前提。没有一个现代化的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就不可能形成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而交通运输发达的前提,则在于建设一套完整的交通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公路、铁路、航道、管道、机场及其枢纽等。发达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因此,解决公路建设资金和公路建设资金的有效运作,将成为发展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本文就公路建设资金的有效运作,试作一专题论述。

一、公路建设前期工作

(一)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公路建设有着细致的分工和广泛的外部协作关系,一条公路从计划建设到竣工交付使用,要经过许多阶段和环节。这些阶段和环节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它们互相衔接,循序渐进,不能超越,也不能省略。公路基本建设需要经过调查、勘测(了解掌握地质、地貌、水文等情况)、设计和编写概算、施工,竣工验收等多个程序和阶段。

(二)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1、经济评价概念和指标

工程项目的经济评价是项目评估或可行性研究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是项目或方案选择的主要依据之一。经济评价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中,采用现代分析方法,对拟建项目在计算期内投入产出诸多经济因素进行调查、预测、计算和论证,目的是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在保证技术上先进可行的前提下,通过多方案比较,对拟建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作出全面的经济评价,为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工程项目的经济评价主要分为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财务评价是在我国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政策的条件下,从财务的角度分析、测算项目的费用和效益,考察项目的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外汇效果等财务状况,根据国家或行业的基准指标和借款条件判别项目本身的财务可行性。国民经济评价是从国家、社会的角度考察项目,分析和计算项目需要国家付出的代价和对国家的贡献,以判别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2、公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

公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是按照现行市场价格和有关经济、财政、金融制度的各项规定,在预测项目财务数据的基础上,从项目执行单位角度出发,对拟建项目计算期内的全部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预测性的考察与分析,以衡量公路建设项目给其执行单位带来的财务效益,从而判断其财务可行性的一种评价方法。

公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是从微观角度来比较项目的成本与收益,分析投资项目所能获得的财务效益。通过评价,确定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其来源,测算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获利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预测项目计算期内的财务状况,从而综合、全面地反映项目财务效益,为项目主管部门和金融部门提供投资决策依据。因此,正确地进行公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对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1)公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主要内容

①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主要工作在于确定或预测为达到同一目的而被选择的不同行动方案所需的工程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贷款项目在建设期的利息支出等等。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编制项目所需资金的使用计划。

②项目的获利能力分析。项目的获利能力和由获利能力所决定的资金回收能力以及贷款的偿还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不同行动方案的取舍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投资分析将以项目现金流量分析为基础,全面衡量与评价项目的财务投资效益,并进一步作出最优方案的选择。

③项目所需资金来源选择。在项目资金预测和财务投资分析的基础上,可基本上确定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需要量。进一步需要研究的工作,就是在满足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寻求各种可能的资金筹集渠道,选择合理的资金结构,以求提高投资效益。如为公路经营企业则应考虑提高项目的自有资金利润率。这是项目财务决策分析的主要内容。

④财务报表分析。项目未来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以及偿还债务的能力可通过财务报表分析的结果来反映,因此,财务报表分析是对项目财务效益进行综合反映的一种分析方法。公路建设项目财务报表分析还具有另一重要作用,这就是当建设单位采用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时,对投标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有助于建设单位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投标单位目前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获利能力可能的变动情况,有利于建设单位选择最优施工单位中标,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公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般程序

公路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是围绕着如何提高投资财务效益而展开的。财务评价的一般程序如下:

①预测项目投资额,确定项目所需资金。通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流动资金预测表”和“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表”,最后形成反映项目不同方案资金需求的“项目资金需求量表”。

②预测项目建成投产后在计算期内各方案的财务收益(现金流入)和财务耗费(现金流出),编制“财务现金流量表”,然后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对各行动方案的财务效益进行综合评价,作出最优选择。

③根据最优方案的“项目资金需求量表”研究资金的可能筹集方式,选择合理的资金结构,进行财务决策分析,研究各筹资方式的可行性,最终形成“资金来源与投资支出估算表”。

④在上述预测基础上编制最优方案。通过编制在计算期内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所需的各种附表,然后进行财务报表分析,综合地反映项目的财务效益。

⑤编写项目财务评价报告,将评价结果报上级决策部门。

3、公路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

(1)国民经济评价的概念和目的

我国现行的项目经济评价分为两层次,即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财务评价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政策的条件下,从财务角度分析、测算项目的费用和效益,考察项目的获利能力、清偿能力和外汇效果等财务情况,以判别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国民经济评价是从国家的、社会的角度考察项目,分析计算项目需要国家付出的代价和对国家的贡献,以判别项目的经济合理性。一般情况下,应以国民经济评价结论作为项目取舍的主要依据。

(2)公路建设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指标

公路建设项目的经济合理性是通过对经济费用与经济效益的分析计算,以一组经济评价指标来反映的。因此,国民经济评价也被称为费用效益分析。

公路建设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主要采用经济效益成本比(EBCR)、经济净现值(ENPV)、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和经济投资回收期(Pt)等项指标来评价。

二、公路工程建设预、决算

在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中,应当坚持设计有概算、施工有预算、竣工有决算的管理原则。设计概算是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依据,施工预算是实行经济核算、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竣工决算是核定新增加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价值、办理交付使用资产、考核建设成本、分析投资效果、核实结余物资、清理债权债务的依据。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是为了提高投资效益。因此,应当注重通过对建设资金运动(投资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管理来降低资源耗费,减少资金占用,缩短建设周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一)工程施工预算

工程项目预算工作是施工管理的灵魂,它贯穿整个项目管理的始终。随着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深入,资金拨付的预算性会大大增强。先有预算,后有支付制度的实施,迫切要求增强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超前性,减少变更预算的随意性。

随着工程管理和资金控制统一性和专业性的增强,迫切要求建立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统筹规划各项资金。若只沿用定额计价法进行工程预算,会造成资金浪费。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定额有一年、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以上的固定不变。这种定额计价法适应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预决算管理,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工程管理。

因此,一定要从战略管理的角度拓宽预算方法,以工程整体效益为着眼点,考虑工程的社会效益。从工程的成本动因入手,有效控制造价成本,控制各种可变成本的增加,防止为此出现的预算中可控因素数量少、金额低,从而影响决算制度和工程进展。

(二)工程施工决算

工程施工决算是整个工程价值的经济反映,也是一个工程经济价值的最后结论。要使工程结算能够完整地反映在设计要求内容中,正确体现当时当地价格水平和各项有关政策规定,及采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施工方法,达到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除了在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应严谨认真外,在编制后还必须进行不同层次的审核,以提高工程造价的准确性,正确发挥文件应有的作用,使有限的建设资金得到合理的使用,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工程决算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一般来说,工程施工决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后,对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等财务状况以及交付使用资产状况等进行审核。通常是由财务部门、监理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审核编制。在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时,主要进行的是项目年度财务决算和项目经济效益的分析和评价,也就是说,通常是从财务决算的角度来对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以达到合理使用资金,节约资金的目的,这也是财务决算在施工决算中占主导地位的原因。

施工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及其批复文件、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或者标底造价、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资料;历年基建计划、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有关财务制度、办法和会计核算资料等。

公路建设的预决算工作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指导公路建设规划,项目管理的始终。比如同时计划建设几条公路,预测先建设哪条最经济、最实惠、最有利于国、最有利于民,经过综合平衡,然后决策建设哪条公路。由此可以看出,公路建设预决算是决策的重要参考。

在进行工程预决算分析过程中,以工程整体效益为着眼点,同时考虑工程的社会效益,从工程的成本动因入手,运用各种方法分析成本费用节约或超支情况,并着重分析控制造价成本和费用,提出控制各种可变成本增加的方法,防止出现预算中可控因素数量少、金额低,从而影响决算考核和工程进展。由此可见,严格工程预决算的审查,对促进工程施工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三、公路工程招投标

(一)公路工程招投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招标的范围包括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投资限额以上建设工程,因此我国强制招标的范围较大。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其中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属于竞争性招标,得到政府的大力提倡,议标属于特殊形式的招标,受到严格限制。

国家对招标投标的日常监督管理,主要是通过全国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的,这个管理办公室为政府授权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事业单位,其基本管理职能为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建设单位资格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发包承包单位管理和市场行为的检查监督,直到工程发包承包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强制的招标投标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推行的领域不断拓宽,发挥的作用也日趋明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了一定遏制。

(二)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并结合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实际的要求,施工招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1、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已被批准;初步设计是明确工程特点、技术标准、工程数量、进度要求与工期等选定投标单位的依据,概算则是研究和决定标底的依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是编制招标书的基本依据和基础;

2、工程已正式列入国家或地方公路建设计划,业主已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手续;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4、征地拆迁工作已经落实,能保证分年度连续施工;

5、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并能满足招标需要,能满足工程开工后连续施工的要求;

6、施工招标前,监理单位已选定。

施工招标包括资质预审和招投标两个内容。资质预审的开始就等于拉开施工招标的序幕,资质预审结束,就等于完成招标工作的一半。因为招标文件只能向通过资质预审的合格投标人发售,并被邀请投标,而在人力、财力、物力诸方面不合格的申请人已在预审阶段被淘汰。也就是说,凡是通过资质预审的申请人均可被视为合格投标人。

四、公路建设投资与融资

(一)我国公路建设投资历史回顾与改革进程

我国传统的投资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以政府直接干预、决定一切、操纵全过程为特征的投资体制。传统的公路建设投资体制归纳起来有以下特征:

1、投资决策权高度集中在政府手中;

2、投入要素是计划安排;

3、没有投资责任约束。

改革开放后,公路建设投资与筹资体制有了大的变革,是全国投资管理体制的一部分,必然受到全国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框架的影响。我国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后迈开步伐的。其进程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9年到1983年为起步和试点阶段,国家对财政投资实行“拨改贷”。

第二阶段,从1984年到1986年,重点是对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第三阶段,从1987年到1992年,是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近期改革方案》(国发[1988]45号文)为标志,提出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必须符合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把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对政府投资范围、资金来源和经营方式进行初步改革。

第四阶段,从1993年起到现在,是以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为指针,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旧体制,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许多为公路建设筹集资金的好办法,扩大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加速公路发展步伐。许多省市对公路建设投资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探索出不少新路子。主要归纳如下:

(1)改革公路投资方式,对高等级公路和大型桥梁、隧道实行有偿使用,并建立相应风险约束机制。

(2)拓宽公路建设投资、融资渠道,除向银行借款、贷款修路筑桥外,还积极引进外资,以及发行债券、股票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

(3)出售现有收费公路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包括出售给外商),以获得的收入再投入新路建设,滚动发展。

(4)地方政府对辖区内原有公路(含国道、省道)作价入股与他人(包括外商)合作组建法人股份公司,利用外资改建旧路或修建新路。

(5)选择经济效益前景好的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经过明晰产权关系后,成立股份制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在金融市场融资。

(6)地方政府将公路建设与土地开发相结合,指定出让公路沿线或某些特定地区的土地开发使用权等条件,与他人(包括外商)合作,建设公路,即所谓“以地换路”。

(7)少数地方政府将某些交通规费使用权(如交通建设基金、过路费、过桥费、客货运附加费等)交给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用于建设公路或偿还借款。

(8)许多省市已建立或正在建立完善公路建设要素(资金、劳务、物资、技术、信息)市场,利用市场机制完成公路建设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我国公路建设投资与融资操作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路交通建设成就巨大,已初步形成一套有效的公路建设投资与融资管理体制。各地政府结合当地特点,创造了很多很好的解决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有效办法。如果从资金来源上将这些办法归类,则可以归纳为国家(政策性)投资、社会集资、国内贷款、国外贷款和其它筹资等。每一类别中,又有许多不同的具体操作形式和方法。主要有:(1)高速公路项目融资;(2)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融资;(3)证券市场融资;(4)公路BOT投资;(5)公路BT投资。

五、合理调度资金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公路运输需求日益增大,国家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各种形式的投资、融资方式对公路建设的溶入,公路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机遇。一方面,公路建设急需资金,另一方面筹措的资金又长时间周转在上缴下拨途中,不能及时到位和发挥效益。如何采取措施,把有限的资金,做到合理调度,成为一个值得很好研究的课题。针对这一问题,安徽省公路部门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具体做法是在省、市级建设单位建立资金结算中心。各建设单位资金结算中心,负责所属内部单位资金运作,为内部结算、资金调度中心,同时引入银行运行机制,在建设单位内部实行统一借贷、统一核算、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在银行开设账户,内部核算单位作为内部报账单位,在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存贷款账户,办理有关结算事宜。资金结算中心的主要业务包括:内部存款业务,对外结算,内部结算业务,内部贷款业务,其他业务等。

(一)资金结算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统一向商业银行办理存款、贷款、结算业务;

2、负责各内部核算单位的资金调度、调节和结算;

3、核算所属报账制单位的资金使用额,并监督使用;

4、执行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结算管理制度等;

5、负责与商业银行内部各单位的对帐、调帐;

6、检查、监督内部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

7、做好自身的核算业务;

8、其他需要结算中心办理的事项。

(二)资金调度模式

由于单位的架构不同,结算中心与财会系统的集成方式不同,更由于应用模式选择上的区别,财会部门结算中心的网络系统在各个单位会有不同的拓扑结构和运行路线。财会部门内部结算中心的任务是对本单位所属部门和机构结存的现金进行管理,主要需要掌握本单位各所属部门和机构当前结存的现金金额并进行统一调度。具体资金调度模式分为四种:

模式Ⅰ:整个单位只有结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各个下属部门和机构统一使用结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所有现金流入直接进入账户,所有现金流出则需经结算中心批准。在这种模式下,结算中心相当于内部银行,直接管理所有下属部门和机构的资金结存、收入和支出。结算中心应为每个下属部门和机构开设内部存款账户,核算其现金结存、流入、支出以及存款利息和资金效率等。

模式Ⅱ:结存现金留存在各所属部门和机构的财会部门,但使用决定权在结算中心。各所属部门和机构的财会部门必须根据结算中心的资金使用指令执行。该指令可分为刚性指令模式、弹性指令模式和中间指令模式等。所谓刚性指令模式,是指各所属部门和机构的财会部门的每一笔开支都必须严格根据结算中心的资金使用指令执行。所谓弹性指令模式,则允许各所属部门和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直接使用资金,但必须及时、如实地向结算中心报告,并接受结算中心的效益评价。中间模式则是给所属部门或机构一定的直接使用限额和权限,超过标准的须请示结算中心并必须得到直接批准。

模式Ⅲ:在这种模式下,结存现金通过银行柜台业务集中到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集中统一使用。

模式Ⅳ:在这种模式下结算中心通过网络银行直接统一调度使用全部资金。

四种模式分别满足不同的资金管理集中程度,适用于不同的地域范围。模式Ⅰ能够实现资金的高度集中管理,但仅适用于所有下属部门和机构都在本埠的情况。模式Ⅱ适用于下属部门和机构地域分布广阔,但资金管理的集中度较低,且容易发生管理失控的问题。模式Ⅲ解决了模式Ⅱ资金管理集中度低,容易发生管理失控的问题,但又会产生资金来回调度费用高、在途时间长,效率低等新问题。不言而喻,模式Ⅳ效果较好,适用范围最宽,但需要银行网络和单位网络及两者连接技术的支持。前三种模式比较低级,只需要内部网络支持就行了。

从法律角度说,模式Ⅰ中,社会控制权和单位控制权是统一于结算中心的;模式Ⅱ中,则有不同程度的分离;模式Ⅲ中,是用传统手段保证两者的统一,但存在上述的一些问题;在模式Ⅳ中,两者重新统一于结算中心,是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适用于大范围运作的统一。

(三)资金调度监控

财务结算中心作为单位的资金调度监控中心,根据总体规划,应对重点项目在资金上给予优先扶持,充分发挥资金调控功能,确保建设部门发展战略顺利进行。在具体监控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财务结算中心发放贷款应参照银行信贷办法审批和管理,不得随意发放,要做到既符合全局发展战略,又保证贷款能安全收回。

2、中心下属单位借款应按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财务结算中心有权收回贷款。财务结算中心应经常检查其借款使用情况,借款单位也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账目。

3、财务结算中心应监督各单位保留费用账户的使用情况,各单位月初需将上月保留的费用账户、银行对帐单复印给财务结算中心,接受财务结算中心的监督。财务结算中心各成员单位所有收款,必须全部汇入财务结算中心指定的账户;付款通过财务结算中心支付。防止资金体外循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成员单位办理结算业务应严格执行财务结算中心章程和结算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大额付款应附送有关单据并经相应级别领导签字,以确保资金流动安全。

5、建立健全财务结算中心有关规章制度,所有账务做到日清月结,随时了解资金情况、成员单位存贷款情况、银行存贷款情况。加强财务分析,分析资金结算量、资金流量,探索资金运动规律,为各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提供依据。

(四)资金调度网络

对资金调度要求,是指结算中心能够方便地划转本单位各个下属机构和部门的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钞,其中以银行存款为主。除此以外,在研究较高层次资金管理的时候,必然要涉及对开支的管理和对收入的管理,即增收节支、开源节流。

对资金调度要求,可以通过传统的柜台方式完成,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计算机网络还不可能完全代替柜台方式。此时需要通过三部分网络建设才能完成,即单位内部网络、银行网络和上述两个网络的连接。单位结算中心通过内部网络汇集的信息做出资金调度决定,将该决定以指令的形式通过两个网络的连接传送银行,银行首先对该指令的发送人进行身份识别,在根据该客户注册时约定的权限(付款、收款、金额等)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执行指令。如果身份识别和权限审核都通过,则执行划款,并通过网络向客户报告执行结果,事后打印有关结算单据供会计记账使用,否则拒绝执行,并向客户反馈拒绝执行的原因。

六、公路工程费用支付

公路建设工程费用支付,是公路建设资金有效运作的着力点。具体控制环节如下:

(一)工程支付依据

1、以工程计量为依据;

2、以技术规范为依据;

3、以报价单为依据;

4、支付工作必须以日常记录和合同条款为依据。

(二)支付程序

1、中期支付程序

(1)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

(2)监理工程师审核与签认;

(3)业主付款。

2、最终支付程序

(1)承包人提出最终支付申请;

(2)监理工程师审定支付申请;

(3)业主付款。

(三)支付项目

根据合同文件规定,工程支付项目主要分为,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支付和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支付,即清单支付和合同支付。清单支付是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清单序言及说明的要求,通过准确计量确认已完工程数量与工程细目的单价,计算和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合同支付是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现场证实资料,确认清单以外的各项费用。

清单支付在付款中占的比重较大,而且合同中规定比较明确,是工程费用支付的主要内容。合同支付占的比重较小,在合同中无法对支付作出准确估计和详细规定,成为支付中的难点,若合同支付问题处理不当,会对整个工程进展产生影响。因此合同支付虽占比重不大,却是监理工作的关键问题。

1、清单支付项目

(1)以物理单位计量支付。工程量清单中以物理单位计量的项目,由于其单价明确,支付金额取决于实际完成工程数量。其支付条件是完成技术规范和图纸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质量合格、计量准确,支付金额是每月完成工程项目的净值数量与其相应单价的乘积。

以物理单位计量的项目覆盖清单内容的绝大部分,其所占费用约占清单费用的85%左右,在支付中占有重要地位。准确地计量是此类支付项目的前提。

(2)以自然单位计量支付的。以自然单位计量项目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按总额包干项目,其单位为项,如结构物的试验等。另一种是单纯的自然单位,如挖树以棵计,桥梁支座以块计等。前一种支付相对复杂些,后一种简单些,与以物理单位计量支付的项目处理方法一样。按项支付的项目,需在工程开始之前,拟定支付比例,按形象进度进行支付。支付比例可按承包人消耗程度及各部位工程价值在工程中的比重确定。

(3)计日工支付。计日工即按日计工,也称散工。计日工常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些临时性、新增加、特殊的或较小的变更工程,也就是在工程量清单中找不到可以适用的支付项目的小规模作业内容的支付。根据合同条件规定,监理工程师如认为有必要或可取时,可以指令按计日工完成任何变更工程,对这类工程应按合同中包括计日工明细表中规定的项目及承包人所报的单价或价格,向承包人付款。

对所有按计日工方式施工的工程,承包人应在该工程持续进行过程中,每天向工程师递交确切的并列有受雇于该工程的所有工人姓名、工种及工时的清单一式两份,以及表明该项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名称和数量的报表一式两份。如果清单和报表的内容正确,应由监理工程师在每种清单和报表上签字,并退还给承包人。每月末,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包括上述内容的所用劳务、材料、承包人机械设备、并附有价格的清单。承包人如未能齐全、准时提交,则无权获得任何款项。

人工的使用:计日工的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执行待定计日工项目的实际工作时间开始计算,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只有工人班组从事指定工作,且能胜任工作时,才算实际工作时间。随班—起做工的班长的工作时间计算在内,但不包括工长和其它监督人员的工作时间。计日工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不允许有加班或对加班的支付,除非工程师另有指示。

材料的使用:用于计日工的材料,除非监理工程师指定由业主供应,一般由承包人供应。承包人用于计日工的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任意改变。

机械的使用:由承包人提供,因故障或闲置的施工机械不支付费用。

计日工的支付规定:劳务费用的支付应按合同计日工规定,在直接费用基础上加一个百分比的附加费,此费包括管理费、利润、质检费、税费、保险、工具的使用与维修及其它有关费用,费用的计算应以合同计日工项目所开列的单价为依据,如遇价格调整,应按合同条件中规定的办法执行。

用于计日工材料费用的支付应是材料运至现场仓库或贮料场的材料费用票面净值加上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一个百分比的附加费,此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润、税费、保险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从仓库或贮料场到施工现场的搬运费,按所用劳务或施工机械有关条目支付。

承包人用于计日工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应是合同工程量清单开列的基本租价,此基本租价包括全部折旧费、利息、燃料、油料、保养、维修配件及其他消耗以及有关使用这些机械需要的任何附加物件的管理费、利润、税费、保险及其他有关费用(包括驾驶、操作工与助手的劳务费用)。如果合同另有规定,驾驶、操作工与助手的费用也列在计日工劳务费中另行支付。

(4)暂定金额。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中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物资和材料,或提供服务,或供紧急事宜且不可预见费用的款项。指定分包工程通常也以暂定金额列入工程量计算。暂定金额的使用范围由业主确定,在取得业主审查同意后,在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下,该金额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或不予使用。

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当确定需要动用暂定金时,必须在支付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签发暂定金支付证明。其支付条件为审批承包人提交的相应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对应其施工组织计划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用计算说明;审核有关动用暂定金的凭证。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对暂定金额的支付,监理工程师有权请承包人用于工程、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其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相似的单价计算或按计日工单价支付。

2、合同支付项目

合同支付项目是费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合同文件中无法将某些意外费用的确定作详细规定,所以支付中灵活性较大,难以把握和控制。合同支付内容主要包括开工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保留金、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迟付款利息、延期违约偿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

(1)动员预付款。动员预付款是一项由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支付施工初期各项费用的无息贷款。预付款的金额一般为合同价值的某一百分比,国际上一般规定在20%以下。提供这项资金的目的是减轻承包人施工初期的资金周转压力,当承包人获得工程款的补偿之后应在合同实施中规定的期限内分批扣回。

动员预付款的支付条件为已经鉴订了合同协议书;提供了履约担保(一般为合同价的10%);提供了相当于动员预付金额的银行保函。监理工程师确认满足支付条件之后,开出支付证书,业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动员预付款。

根据合同规定,动员预付款将从中期支付证书中逐月扣回,扣回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按时间等分扣回,二是按金额比例扣回。等分法的扣回时间开始于工程中期支付证书中工程量清单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值20%或35%(国际招标适用20%,国内招标适用35%),止于合同规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的当月。在此期间,从中期支付证书中逐月按等值扣回。

比例法的扣回时间开始于工程中期支付证书中工程量清单累计支付金额超过合同价值一定比例的当月,止于支付金额达合同价值80%或85%的当月(国际招标适用80%,国内招标适用85%)。在此期间,按中期支付证书当期完成的工程款占合同价值60%或50%的比例(国际招标适用60%,国内招标适用50%)予以扣回。

等分法每月的扣回额是不变的,和每期支付的工程款多少没有关系,简单,易掌握。但当工程进度缓慢或因其他原因工程款支付不多的情况下,会出现扣回额大于或接近工程支付额,而使中期支付证书出现负值或接近零。比例法是按金额大小予以扣回,即规定在一定的工程支付金额范围内予以扣回,这种方法与每期支付的工程款有直接关系,因此每次扣回额均随每次的工程支付额不同而改变,每次均需要计算。相对按月等值扣回的方法要合理些,即工程完成额多就多扣,反之亦然,不会出现负值或接近于零的情况。

(2)材料、设备预付款。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有权获得业主预先支付的一笔无息款项,用于支付购进各种成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设备。付款金额及货币种类依据合同专用条件的规定,按购货发票面值的比例确定,一般为所购材料或设备单据开列费用的75%,当材料或设备用于永久工程以后逐次扣回。

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付条件为材料、设备将使用于永久性工程;材料、设备已运抵工地现场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承包人的生产场地;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存放均满足合同要求;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的订货单或收据。当以上支付条件满足后,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材料、设备的预付款证明,在中期支付书中支付。

监理工程师签发材料、设备预付款支付证明时,除满足支付条件之外,还应注意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金额不应超过合同剩余工作量,以防止竣工前扣不回来;累计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和材料、设备数量,不应超过工程所需的实际数量,预付材料、设备的品种应与工程计划进度相符合,例如当混凝土等构造物工程基本完工时,不应有大量的混凝土材料在施工现场,也不应对混凝土材料再支付预付款;已支付预付款的材料、设备,所有权归业主。

当证明材料用于永久性工程后,材料、设备预付款应从中期支付证书中逐次扣回,其扣回的方法可根据合同专用条件规定进行。通常使用以下两种方法:

第一,按材料消耗量扣回。这种扣回方法就是在本月末现场材料价值调查与计算的基础上,与上月末材料价值相比较,其差额为扣除或支付的预付款。实际上采取了预付款支付与扣回同时进行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本月付款金额=(本月末现场材料价值—上月末现场材料价值)×75%

当本月付款金额为正时,表明应支付材料预付款,反之则应扣除预付款。

第二,按合理比例扣回。为了减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工作的强度,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每次预付款支付后的扣回次数及比例。扣回比例及次数的确定要综合考虑进度款与工期的关系,保证竣工之前扣回。正常情况下可按下述比例扣除:前三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每次扣取占材料款总价值10%的额度,但不超过该月工程进度款的50%;第四次至第六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每次扣取材料总价值的10%,但不超过当月工程进度款的70%;第七次以后以材料总价值的10%为限,直至材料预付款全部扣完。

(3)保留金。保留金是业主对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保留额,用来保证承包人完成缺陷修补的义务。在合同中通常规定了保留金的扣除额及保留金归还给承包人的条件。根据国际招标合同条件,业主从中期支付证书中扣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保留金额,每次扣留已完工程款的10%,以合同价的5%为限。国内招标合同应从工程累计完成至50%时开始扣留,扣留比例为每次应支付款的5%,扣至保留金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为止。一旦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则此保留金应归业主所有。

合同条件中一般规定,扣除的保留金应分两期退还给承包人。交接证书签发后退还全部保留金的一半,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退还全部保留金额的另一半。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部分工作的交接证书,退还的保留金应按竣工和该部分工程的相对价值的比例计算。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发该证并从保留金额中扣除为完成未完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直到该遗留工程完成时归还该证。

(4)工程变更费用。工程变更是指对合同的工作内容作出修改、追加或者取消某一项工作。显然,由于勘测、设计、试验等与实际的差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为了全面合理地完成工程,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必要的。

工程变更的支付包括对下达变更令的项目进行支付和在颁发工程移交证书时,变更费用超过一定限度的费用支付。一旦变更成立,只要确定了变更项目的单价,其支付方式就类同清单支付项目,根据计量确认工程支付款。一般规定对整个合同而言变更费用超过15%,对单项工程而言变更工程数量超过25%,且该细目的合同金额超出合同价的2%后,对超过的部分费用(单价)作相应的调整。变更支付的时间和支付方式也是列入中期支付证书中予以支付。支付货币同其他支付项目,按承包人投标时提供的货币比例进行付款。由于变更工作争议较大,单价没有达成一致时,可以进行暂行支付,避免发生变更索赔。

(5)价格调整。如果工程建设的周期较长,而且在建设周期中物价变动较大,无论是业主或承包人,都必须考虑到与工程有关的各种价格变化。一般来说,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主要问题是价格上涨,价格下跌时也可同样计算。

价格变化原因主要有劳务工资及材料费用上涨、外币汇率不稳定、燃料费等主要价格的变化和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运输费、国家或省市、自治区立法的改革引起的工程费用上涨等。合同条件中规定,由于劳务、材料价格或影响工程施工的成本改变,其浮动价格应从合同价格中增加或减去。同时,在投标书截止期前28天之后,由于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或法规的改变致使承包人在施工中的费用增加或减少,则此种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承包人协商后确定。

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通常是指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某些政策及法律、法令的变更,比如限制进口、外汇管制或税收及其他收费标准的提高。显然,工程所在国的政策和法律、法令是承包人投标时编制报价的主要依据之一。如果工程所在国法律或政策的变更导致承包人施工费用增加,则业主对承包人补偿增加值。相反,如果导致费用减少,业主也应该受益,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双方都无法预测这种政策、法律的变更。

业主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在合同条件中引入调价公式,承包人在结算时采用。

应当注意,在利用公式进行价格调整计算时,应在扣除保留金之前,而不应该在扣除保留金之后。

七、公路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一)公路建设项目审计的必要性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资金多渠道、投资决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新格局的形成,与之相应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也不断形成和发展。在项目实施阶段,推行招投标、工程承包、建设监理等制度,为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前提条件,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是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再监督。

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是—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审计是指审计机关运用审计技术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各项工作进行的审查、监督。目前,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已逐步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初步形成了对新开工项目进行事前审计,对在建项目进行事中审计,对竣工项目进行事后决算审计的三个阶段审计模式。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在公路建设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二)公路建设项目审计特点

与其他专业审计相比,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有其自身固有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审计范围的广泛性。固定资产投资涉及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凡是使用国家资金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单位、部门都要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这不仅包括各类工厂、矿山等企业单位,也包括科研、卫生等事业单位;不仅包括政府各个部门,同时也包括团体、社会等非政府机关;不仅包括直接从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建设单位,也包括承担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公路建设投资效益不仅反映在资金运动的最后成果上,且体现在资金运动的各个环节,诸如计划、设计、施工、资金与物资供应、竣工验收。因此,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必须贯穿投资活动的全过程。

2、审计过程的阶段性。公路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一个大的公路建设项目少则二三年,多则五六年,建设过程分为前期、中期、后期。因此,对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阶段也应分为事前、事中、事后进行。

3、审计方法的技术性。公路建设投资是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的综合反映。公路建设项目大多是各种技术的复合体,工程建设内容、结构、施工方式都具有独特性。这就要求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采用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工程勘测及设计、施工组织管理、工程概(预)算、决算编审等经济技术方法,以便实施更有效的监督。

4、审计内容的复杂性。由于公路建设投资活动涉及领域广泛,建设项目审计内容极其复杂。它不仅要审计投资计划安排是否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同时要审计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合理;不仅要审计投资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财经纪律和概算标准,同时要审计投资活动是否能够获得经济效益;不仅要审计投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同时要审计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重点

建设管理论文篇(8)

和谐社会是一个理想社会,而我国正处于人均GDP1000-3000美元这样一个社会潜在危机风险较大的时期,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种种矛盾相互交织激荡,特别是利益格局的重构使社会处于一个较长时期的动态均衡之中,社会和谐显然面临着挑战。如何使社会的各种不和谐因素不致演变为社会冲突?最关键的是建设一套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来避免社会潜在风险的外在化。如何建设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

第一,以和谐的理念设计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公共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所以,一个社会和谐与否,其最主要的体现是社会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即法律法规本身的和谐性。怎样做到法律法规的和谐?最根本的是要突破法律法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样一种传统思维定势,真正站在公共的立场上,以和谐的理念公正地设计作为公共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然而,我国现行的公共管理制度制定过程存在着明显的部门、行业、领域、阶层或利益集团垄断的现象,这导致了一些公共制度不能真正代表公共利益,造成了制度本身的不和谐。譬如,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程序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起草,然后由立法机构或政府批准,故许多法律法规在设定之初就深深地打上了某些部门或利益主体的印记。国土地法中关于土地征用的条款就是典型的社会群体利益失衡的体现。在这一制度中,农民利益受到了严重伤害,近年来已造成了4000多万的失地而穷困的农民,而以极低的价格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商人或地方政府却将数倍于原有土地价格的土地增值利润攫为已有。面对失衡的制度,近年来已有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为维护土地权益而采取拼斗自杀等过激的抗争表达方式。由此可见,制度设计理念的不和谐埋下了社会不同群体产生矛盾冲突的隐患。

如何以和谐的理念设计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呢?一是公共管理制度设计者要具有社会角色的超脱性。公共管理制度的设计人一定要能够代表公共利益,即制度的制定者要超脱于部门、行业、领域、阶层和社会利益群体之外,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设计制度。二是公共管理制度的设计原点要具有充分的理性。公共管理制度的设计出发点应当是社会的全体人民而不是某一阶层、群体、利益集团或一部分人(哪怕这一部分人代表了社会的相当多数)。当然,全体人民也不是指国家中的每一个人,而是指国家中的公民整体,这个整体代表了社会公正、正义的公民意志或公民理性,这种公民理性就是公共管理制度设计原点的充分理性。三是公共管理制度设计程序的公正性。即制度的制定应当有一套公正科学的过程和次序。这就是西方国家所说的程序法。我国也应当有程序法。制度设计的理念和原点正义需要制度论证程序的公正加以保证,否则,制度设计的结果可能与设计的初衷大相径庭。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投票悖论已经证明了程序在制度制定过程中的重要性。我国许多公共管理制度的设计出发点用心良苦,但由于未能遵循公正的程序,结果损害了社会相当部分人群的利益,造成了制度路径依赖的强大后遗症。譬如,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和区域封闭的多元户籍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自由迁徙权,结果造成了社会人力资源的巨大的浪费和区域之间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且如今仍然难以废除这个制度。这不能不说是制度设计程序不公的一个沉痛教训。因为如此一个事关人民基本权利的重大制度,竟然是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以政府命令形式颁布的。可以说,这个制度的出发点也是良好的,它是为了控制过度膨胀的人口,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秩序的稳定。就目前的公共管理制度而言,类似于户籍管理制度的各种国家、地方性的不和谐制度仍然大量存在。

第二,以和谐的行为实施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社会公共管理制度的实施主体是公共管理机构,即国家和政府。这表明,国家和政府不是暴力统治的工具,而应当是社会公民意志的体现,是国民授权的结果。因此,基于公民意志的公共管理制度的执行也该当是一个和谐的过程。但是,我国公共管理制度的实施行为在许多方面却很难体现这种和谐,官本民末的思想仍然主导着公共管理者的施政行为,从而致使许多制度的执行过程充满着官民对立。这种对立不仅仅表现在各种个案上,如湖南嘉禾折迁事件、广东的孙志刚事件等等。而且表现在普通百姓对政府行为的各种逆反心理。如近几年国企改革中所发生的多起就是例证。各种迹象表明,我国这公共管理制度的执行行为还不是和谐的,这些不和谐不仅影响了制度的效率,而且从根本上制约了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如何以和谐的行为实施公共管理制度呢?一是以和谐的行为动机实施公共管理制度。人的社会行为是由动机支配的,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的国家和政府的行为同样也是受动机的驱使。传统的专制国家和政府的行为动机是维护自身的政权地位和对人民的统治,所以,它必须基于强权来达到这一目的。因为专制社会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其制度也服务于少数统治阶级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和谐地施行制度显然是不可能的。现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民主社会,国家和政府的行为动机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所以,它必须基于和谐来达到这一目的。因为,民主社会是公民选出公务人员进行社会的自我管理,其制度也是服务于公民自身。正是如此,公共管理制度的实施者就应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动机来确立和谐的行为方式,而不是依据人民授予的权力去压榨百姓。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官员有一个普遍感受,即随着公民法律制度意识的增强,政府的行政行为难度越来越大,政府的权威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譬如,湖南嘉禾的拆迁事件最终就是以地方官员的过错而终结的。对此,我们的学术界和上级党委政府将这种情况归结为公务人员的执政能力不强问题。其实,问题的原因不是执政能力不强,而是执政动机不正确。如果我们的官员抱着为民服务的行为动机,就不会将公民抛向对立面。二是以和谐的行为需要实施公共管理制度。从心理学角度看,人的行为受动机的支配,动机的背后,则是人的需要;同样,受行为动机驱使的公共管理制度实施行为也是人的行为需要在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公共管理制度的实施行为之所以要基于公务人员的为人民服务的动机,其原因就是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即人们对社会公共品的需要。如果我们把社会公共管理制度的制定看着是社会公共品的生产过程的话,那么,公共管理制度的执行者即政府则是公共品的经销商或送达者,公民就是公共品的消费者。一种高质量的产品生产出来了,如果不能通过优质的服务送到消费者手中,其满足人们欲求的功能同样难以实施。好的公共管理制度如果不能保质保量地满足公民的需要,它是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在我国,公共管理制度实施行为的走样已是一个常态,所谓政策执行效果的边际递减效应就是如此。究其原因,就是公共管理制度实施者缺乏制度执行的需要行为意识,他们总是站在上级或领导者的位置去实施制度行为,而不是站在一个制度供货商或制度产品送达者的位置去满足公民的需求;他们不懂得公民对公共制度的需求就是自己的行为使命。所以,公共管理制度实施者应当以和谐的行为需要作为施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NextPage]

建设管理论文篇(9)

1加强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施工合同是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1.2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少数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规范。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1.3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君子协定。

君子协定指合同当事双方的口头承诺。由于许多工程合同的履约过程时间跨度较长,若没有书面协议,一旦一方毁“约”,将给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损失。

(2)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3)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其次,承包商应当具有承建相应工程的资质。

(4)合同文字不严谨。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5)合同条款挂一漏万。

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往往是漏掉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6)无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就像不存在的“无源之水”。

(7)国际间合同的疑问。

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2.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沟通的没有沟通。

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缺少沟通。相关的部门各自为政,互不沟通,出了问题相互推诿。

(2)应变更的没有变更。

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使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

(3)应发出的书函没有发。

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这一点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4)应签字确认的没有签字确认。

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5)应追究的过了诉讼时效。

履约中出现了应该诉讼事件而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6)应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有的企业对抗辩权认识不足,不会合理的行使。

(7)应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没有足够重视。

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

(8)合同的履行仅注意了主要义务的履行,没有注意随附义务的履行。

有些义务要求对方的履行时间长。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对方反映,这不仅仅是服务质量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

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策

3.1建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设置法律顾问,来统一审核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这是由企业法律顾问职责、任务所决定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同时,该办法也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培养和锻炼一批与企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外语的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合同管理队伍。

3.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地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3.4实行合同实施监督

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还要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3.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

4总结

总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必须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从而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2]丁土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建设管理论文篇(10)

“经济人”在学术界曾备受非难,皆因为传统经济学理论对经济人的特征---“自利”的动机和“理性”的行为的狭隘解释。批评者认为:(1)经济人模式只考虑个人主义的利益,从而排除任何利他主义的动机,因而是一种不完整的个人行为模式;(2)这种模式不考虑社会习俗与传统对个人的偏好和选择的影响,忽视了个人与他人所保持的社会关系。

作为对这类非难的反应,经济学家已经拓展了“自利”和“理性”的范围。这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1.把对他人福利的关心,纳入个人的效用函数之中。2.把尊循习惯、传统规范和法律等制度,视为一种有助于效用函数最大化的理。

这两种拓展无疑是有价值的。一旦把“对他人福利的关心”作为一个变量而纳入自利者的效用函数,我们就无需为了容纳“人们有时会把社会利益置于私人利益之上”的事实而以某种“伦理人”观念来取代“经济人”。我们在理论所需要作出说明的,仅仅是:(1)把名声、友谊、爱情、尊敬、自我表现、权力等等“非经济的”效用源泉解释为个人效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种有约束的、开放的效用函数;(2)把诸如社会规范、道德准则等约束机制的存在视为是生产“受人尊重”这类个人的“社会价值”或“互惠”的方式和手段,因为遵守它们符合个人的自身利益。

严格地说,这里所谓“对他人福利的关心”是一种有条件的利他主义,或曰这种表面的利他主义行为源于个人的自利倾向。因此,这是一种“开明的自利”。在人类生活的“利他”领域中,得到极丰富表现的,正是这类行为。经济学家能够对这种行为作出很好的解释:这是一种自我强化的行为(杨春学:2001,)。

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真正利他主义行为,是不企求相等的回报、或者连任何期待回报的无意识举动都不曾有过的、纯粹为他人考虑的行为,是一种无条件的利他主义。无条件的利他主义行为只意味着自我牺牲(从而得不到强化),为什么也能存在呢?我们必须承认,经济学确实无法解释这一问题。不过,这并无损于“经济人”假说。根据这一理论的逻辑,我们应当竭尽全力来理性地支持与“开明的自利”吻合的立场(这类利益往往是微妙的、遥远的,而促进这些利益的政策往往是复杂的、甚至是尝试性的)。然而,自利的力量以及它在复杂的社会经济领域里几乎难以置信的精细微妙,一方面促使经济学家力图寻找明确的或隐含的价格在解决许多社会问题时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促进这种利益的政策努力有时往往会产生出难以预料的结果。尽管如此,人们仍然不得不面对现实,力图以“因势利导”的原则来设计制度,以阻止自利力量的放肆妄为。

对我们在这里的论题而言,经济学的现有解释已经足够了。为了更清楚地表达我们的意图,将借用HarsaynI的两个概念---个人的私人偏好与个人的伦理偏好,把理性概念从个人的私人偏好拓展到他的伦理偏好。私人偏好是个人用于作出日常决策的偏好;伦理偏好是个人必须权衡某一既定的决策对其他人的后果时所使用的偏好。

二经济人的私人偏好与制度设计

我们不敢说经济人可以解释人类的所有行为含义,但它确实是一个强有力的概念。特别地,设计制度时,只有假定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只进行纯粹个人主义的成本与收益计算的经济人,且缺乏足够的理性,我们才可能设计出一种一视同仁的正规制度。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预设,但这种设计绝然不同于直接了当地把人塑造为野兽的设计,不同于对追逐最大利益行为不加限制的设计。

在这里,真正的问题不在于人类是否(或应该是)完全由自利的动机所驱策,而在于社会能否让他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追求他所理解的自身利益。法治社会的真正基础是,没有谁可以宣称比当事者能更好地判断其自身利益之所在。这不是说“经济人假定”认定人们有足够的理性去追求开明的自利。相反地,这一假定认定懒惰、目光短浅、恣意挥霍是人的本性,只有通过环境的力量才能迫使人谨慎地或经济地调整其手段来实现其目标。简言之,个人所获得的报酬不取决于其目的之好与坏,而仅仅取决于其行为结果对其他人的价值或贡献;而且,任何人的贡献都要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受到他人的检验和纠正。在这种强制的行为限制中,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动机可能会推进整个社会的福利。

把关于经济人的假设从市场扩展到制度环境的分析,旨在估价强制的结构(即“规则”),最终目的是重新设计和改革,以确保在利用明显的互利关系上增强制度的效率。只有假定所有的人都是经济人,并分析经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关系,才能规定出适宜的法律限制,从而把追求私利最大化的行为纳入互利的界限之内。特别地,赋予统治者之权力的规模与范围绝对取决于对相互作用模式的分析结果。以这种经济人观念为原则推论出的社会制度的主要价值在于:它是一种使坏人所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最小化的制度。这种社会制度的功能并不取决于我们能否找出道德高尚的“好人”来操纵政府和治理社会,也不依赖于个人的偏好或好恶。这种制度将通过芸芸众生的多样化和复杂性来发挥其效率作用,其目的在于建立一种能给所有的人以“法治下的自由”的社会秩序,而不是只给“善良、聪明人”以自由。

在这方面,中国的法家思想,西方从近代的霍布斯、休谟到现代的布坎南,都有不少精辟的解释。中国古代圣贤韩非子以朴素的语言指出,“今贞之土,不盈于十(这已是一个很乐观的估计棗笔者注),而境内之官以百数,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则法者寡而乱者众矣。故民主之迢,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这种认识体现出古代法家的一种健全理智。在近代西欧,像休谟这样的经济学家已早已指出:“必须把每个成员都设想为无赖之徒,并设想他的一切作为都是为了谋求私利,别无其他目标。我们必须利用这种个人利害来控制他,并使他与公益合作,尽管他本来贪得无厌,野心很大。不这样的话……最终会发现我们的自由或财产除了依靠统治者的善心,别无保障,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什么保障。因此,必须把每个人都设想为无赖之徒,这确实是条正确的政治格言。”(休谟:P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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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实践的历史中,对这种预设的清醒认识,首推美国开国元勋的制宪活动中。这些立宪者中有政务要人、商人、律师、种植园主兼商人、投资者等等。他们在市场上、法庭和立法机构内部、以及财富和权力受到青睐的幽径、通道中目睹了人类自利本性的各种表现,对人类的罪恶和无可救药怀着一种鲜明的加尔文教意识,并深信霍布斯关于人类自私好斗的判断。在他们看来,既然人类是无法改变的追求私利的动物,就不能求助于人类的克制能力,而必须以恶制恶。正是基于这种观点,他们设计出并实施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其目的在于使政治决策过程不依赖于任何官员的单纯动机、意愿和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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