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5 14:51:30

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

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篇(1)

一、引言

随着我国的经济力量大力发展,促进企业的国内的各个企业与国际接轨日益频繁,带动着我国企业国际化的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和税务风险防范两方面是作为该管理系统中重要的环节,其中内部管理可以促进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同时可以作为防范税务风险的前提,两个相结合,相辅相成,共同作用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也是企业管理能力水平的体现。但是,就目前的市场发现,企业中内部控制的中关于税务风险防范的制度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待解决,无法支持企业加强税务风险的管理需要。存在问题如企业中的税务风险是否有目的的针对,是否足够重视税务风险的防范,是否缺乏专业的知识去支持,总总的原因影响着,导致的后果就是给企业带来灾难。

二、企业中存在内部控制和税务风险防范的问题

(一)重视度不足

目前我国企业的正常经营中,有部分的企业并没有将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作为有计划性的安排,都是在紧急的情况下才会对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的实施临时政策,仅有少数的企业能提出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的目标,对于能将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制度,那可真是百里挑一了。就现在的企业而言,大多数都是注重生产及销售工作,因缺乏对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识,导致在企业中这项工作无法展开的原因。就比如说,在企业中对于员工为企业创造了节约成本的手段或是方式或是规范,但是企业没积极的响应员工的工作,去奖励或者表彰员工,促使了在今后的工作中员工对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的觉悟低迷,企业的做法无法带领员工的积极行为;再比如,在工作中,因员工的失职造成的浪费,企业没能及时的对这种行为给出惩罚。这样发展的后果就是无法顺利的开展企业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的工作,或者还存在部分片面的见解,认为企业的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仅仅是局限在偷税,漏税的行为上。

(二)企业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制度的不规范

通过调查发现,在众多的企业中发现,企业拥有自己的一套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就包含了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制度,但是极少有将其单独区分出来的企业,整理成完整的一套体系。虽然每年都会有审计工作,但是审计工作完后也没有加以整理,及时的制定成规范作为存档,以便企业在将来做参考使用。况且,在不少的中小企业中,这项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的制定非常的简单,或者都没有这个制定,这种企业可能考虑人工成本问题,都将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交给一个会计去完成,可见实行的难度是多么大,特别是在大型企业中,因为这项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工作考虑的事情就比较多,若是考虑不全将可能涉及到管理制度上的风险。可见,若是企业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的制度,企业或早或晚将面临着巨大的危机。

(三)管理水平低

就我国目前的情势来分析,我国的企业中很少有专门去制定这个工作岗位,这项工作基本都是交给财务会计去兼职,在这项的管理控制上,单单财务的人员会因为水平的不足,导致企业的管理水平及质量。而且,财务人员对于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的专业不够深入,无法根据企业目前的状况制度一套属于该企业对应的制度,促进企业的管理水平。还有是企业中工作时间较长的老员工,没有及时更新原来的知识,仅凭经验去理解处理问题,可能将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潜在的危机。

三、加强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的策略

(一)提高重视度

首要目的要转变管理层的的观念,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不是偷税漏税的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管理不是给相关的管理部门送礼的观念。要培养该项工作的管理意识,意识作为行动的先要条件,只有让员工产生这项意识,才能在工作中选择正确的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行为。如何加强管理层人员的重视度,国家及政府可以采用培训的方式进行宣导教育,传导其重要性,从而影响管理层的观念,让管理层意识到提高了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的水平可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提高内部控制与税务风险防范,要建立起相应的制度法则,明确好责任人的义务和职责,统筹企业的行为规范,响应国家的政策,为企业长远着想,整体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加强制度的建立

管理制度建立后应将其实施起来,不同形同虚设,根据制度进行评估工作要及时,存在的问题反馈要及时,同时要自己审查自身的规范,为降低企业风险的目的着想。将这个思想传达至每个员工,将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头上,要求每一位员工都能有风险的意识,这样当企业遇到税务风险时我们可以追查原因。并且将每一次遇到的审计问题都应该整理成案,保存起来,以便今后的参考使用。有效的做到防范工作,同时遇到问题时,也能做到心里有数,这些都是降低企业风险的因素。

(三)提高水准

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篇(2)

我国的市场经济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市场对于各种经济体在发展经济时的规范化和透明化要求越来越高,这就意味着企业发展经济面临的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改变。为了使企业的发展能够适应于新的经济形势、保持健康、可持续性的发展,就要积极的推动依法治企,用法律的手段来降低风险冲击、维护自身利益,实现企业的健康发展,总而言之就是要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本文将对其构建措施展开具体的探讨。

1 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主要表现在:总部法务机构对全集团法律风险的管控,下级权属企业就重大法律风险对上级的汇报;企业部门横向之间的协调配合,因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虽然主要是法务部门牵头来做,但不仅仅就是法务部门自己的工作,也是全集团的工作,其他部门如何与法务部门进行沟通信息、协调配合。

2 加大企业法治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

要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离不开企业的资金支持,在以往的企业生产经营理念中,领导阶层大多认为进行法律建设不会产生直接的利益,对于企业的发展没有什么帮助,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特别是当前我国倡导依法治国,企业的法治建设成本理所应当就是企业发展必须要投入的资金领域,面对波谲云诡的市场经济形势,企业只有对“法律培训费、办案费、律师费”等法治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制定出一个合理化、科学化的预算,依据预算加大企业法治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企业有效开展各种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3 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

法律风险防控既然不局限于企业内部的法务部门,那就应当成为全体员工共同的一种意识,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的共识。以笔者所在的特大型能源企业为例,企业中实行的是三级管控模式,从上到下工作人员的职权等级依次降低,而要提高内部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就要首先从领导阶层着手,只有领导阶层形成了科学、坚定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企业才有机会进行彻底的风险防控改革,减少由下而上推行法律观念带来的阻碍,用领导阶层的风险防控意识的树立带动全体基层员工的风险防控的意识。其次就是强化企业法律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从集团总部母公司一级到二级子企业、再到三级子企业,均需成立专门的法务工作部门或明确承办企业法务的部门,配备专业的具有律师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专业人员。并对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尤其是要加强基本专业法律知识和基础经济常识的普及,使全企业都形成一种对法务部门工作重要性的正确认识。

4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在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中,法律顾问制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强化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就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从源头对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进行遏止,将企业发展中的法律监管上升到企业在重大事务决策中,形成规范的法律监督制度,同时还要建立起对于内部工作人员行为进行约束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以此来规范企业经营员工行为,除了这些分支性的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还可以视各自的经营情况和对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判定情况进行认定,建立起总的法律顾问制度,并形成专门的法律事务处理机构,聘请专门的法务人员,对企业经营的日常事务进行法律层面的解读,使企业的实际工作能够在法律范围内进行。

5 对企业的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与企业的经营密切相关,单一的风险防控体系还不足以对企业的发展进行全方位的防控,这就需要对企业中的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包括企业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防控。首先,在交易方面要建立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参考国家的相关合同法律对本企业与其他企业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企业法规实施交易行为,在审核和结算层面要保持法律层面的谨慎。其次,对于企业发展的重大业务要制定出示范性的文本,进行事前事后的综合性分析与考察,在商务谈判、投标招标环节和项目投资方向、收购、兼并、重组等重大决策要允许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参与,对于法律顾问提出的注意事项要保持高度的谨慎,以此来规避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然后,企业要在法律顾问的辅助下建立起劳动关系管理和索赔规范等方面的制度,对于企业经营中可能引发的各种纠纷事项要借助法律顾问的帮助,寻求法律的援助,以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问题,避免因为纠纷解决的不恰当行为对企业发展的形象带来不利影响。最后,企业要高度重视生产环节中工商、税务、监管等各个层面的执行风险防控,必要时由风险顾问对具体的工作进行指挥和协调,全方位对企业发展中存在风险的制度进行完善。

6 政府部门用政策强化对企业风险防控的引导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同样需要政府政策的指引,政府应当向社会企业摆明态度,通过各种手段加大对风险防控在全社会方位内的宣传以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企业发展的直接目的是盈利,因而缺乏政府政策的指引,企业有可能会在发展过程中过于重视当前经济利益的获得而忽视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只有政府持之以恒地对法律风险防控进行宣传,政府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持警醒,将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为企业的发展提高一个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企业的持续性发展。

7小结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当与企业发展的各个经营管理环节相结合,从上到下对企业的领导阶层和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减少企业发展中可能遭受的风险冲击,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维护企业发展的利益,进而带动社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篇(3)

近年来,烟草工业企业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外部发展环境和日趋严苛的法律风险,必须大力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努力形成一套方法科学、管理有效、特色鲜明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烟草工业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充分认识开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烟草,实现烟草工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是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快速应对市场变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内在需要;是维护和巩固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推进烟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烟草工业企业要站在维护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上来,坚持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确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原则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是烟草工业企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都要长期坚持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以下原则去推进:

1.坚持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充分考虑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与企业战略目标的关系,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任务,将法律风险防控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2.坚持系统防控的原则。企业法律风险发生于烟草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法律风险管理活动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因此,必须按照全员、全面、全程防控思路,充分调动各部门、各环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系统、科学、高效的防控体系。

3.坚持重点防控的原则。着力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防控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多发、易发的重大法律风险,如重大决策法律风险防控,管理规范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采购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烟草控制法律风险防控。

4.坚持审慎管理的原则。法律风险具有特殊性,因此在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时,要坚持审慎管理的原则,在尊重法律、保持诚信的前提下,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同时要与烟草工业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

5.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积极适应烟草工业企业内外部法律环境变化,按照持续改进的思想,不断更新、完善和调整法律风险防控方法,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大胆创新,恰当反应,确保法律风险防控与企业内、外部环境法律变化相协调。

三、科学划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阶段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企业方方面面,笔者认为,必须合理划分各工作阶段,才能顺利推进。

1.导入学习阶段。开展导入培训,宣传学习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知识,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各项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氛围,为扎实开展后续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2.重点推进阶段。根据确定的防控重点,结合企业实际,实行“专项负责制”,确定主导部门,由主导部门发挥各专项工作的牵头作用,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为后续阶段工作推进摸索经验。

3.全面深化阶段。按照“全员、全面、全程”梳理的要求,在总结重点推进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从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组织发动各相关部门、岗位、业务流程人员全面查找、收集法律风险,做到法律风险防控全覆盖、无空白。

4.总结提升阶段。在全面总结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烟草企业工业实际,建章立制,让法律风险防控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动态化。

四、认真开展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应对和提升等工作

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应对、监督和检查等流程开展工作,有效推进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1.认真开展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识别是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按照“谁在岗、谁识别、谁负责”的要求,全面排查、识别企业内部各岗位法律风险。各岗位人员在开展法律风险排查识别时,要对照所在岗位的职责,认真梳理本岗位涉及的管理活动或业务活动流程并进行分解,合理划分和确定每项流程包含的环节或步骤,对照法律风险表现形态,逐一判断各项管理、业务活动中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并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引发该风险的具体行为,确定法律风险涉及的法律法规、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等因素。

2.认真开展法律风险评价。法律风险评价是指根据法律风险分析结果,确定法律风险等级的过程,目的是为法律风险应对做出决策。在开展法律风险评价时,要按照法律风险水平的高低对法律风险进行初步排序和分级。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近年来发生的法律事件等因素,采取部门集体会商等方式对初步排序和分级的结果进行适宜的调整、确定。

3.认真制定法律风险应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资源配置类;(2)制度流程类;(3)标准规范类;(4)技术手段类;(5)信息类;(6)活动类;(7)培训类。卷烟工业企业在制定应对措施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应对措施应明确、具体、可操作。同时要与业务流程优化、规章制度完善相结合,切实发挥防控法律风险的作用。

4.认真开展改进提升工作。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建立后,应及时监测法律风险信息,并收集体系运行建议,努力做到构架科学、功能完备、作用明显。同时还要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办法,根据内外部法律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做到管理动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持续改进提升。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优势,探索“互联网+法律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法律风险防控水平,真正发挥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作用。

参考文献:

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篇(4)

中图分类号:DF4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1-094-02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指企业为规避负面法律后果建立的法律风险评估识别、控制、监控与化解体系。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中明确提出:通过2012年至2014年的三年努力,着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完整链条全面形成,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因此,对采油企业来说,抓好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仅是我们的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我们面临的政治责任。

一、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采油企业的意义

采油企业作为油气生产单位,用工量大、生产场所范围广、地方关系复杂,法律风险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关系到管理过程中所有的人和环节。紧紧围绕采油企业中心工作,构建适合采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正确认识法律风险,做好法律风险防控,保障采油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社会发展对企业的现实要求。首先,中国经济处于转型阶段,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经济结构和关系错综复杂,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加剧;其次,中国仍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企业的外部法律环境仍在日臻完善,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限,可供企业借鉴的经验也不多,也使得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加大;再者,相比国资委法制工作要求,采油企业法律管理的基础比较薄弱,在法治理念、管理体系和方法上还有不小差距,使得在参与市场活动时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复杂。因此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采油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置疑的积极作用。

2.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采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长远需要。现代的企业管理要求把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到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中石化集团公司提出要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的长远目标,作为子公司的采油企业必须要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客观评估国内国际法律风险环境,制定一套科学的法律风险战略管理措施,才能提高国际竞争力。所以,采油企业要把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作为一项基本的企管措施,逐步建设完善战略性、常规性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3.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提高采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的必然要求。风险防控要防范于未然。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会产生负面法律后果。法律风险是以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具有可控性。但如果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未能有效进行法律风险防控,都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依法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

二、采油企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形式

根据油田的整体法律环境,结合采油企业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流程,采油企业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风险。

1.市场交易风险。指采油企业在与其它单位进行经济往来行为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主要是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有受到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合同相对人主体不适格、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或越权签约的现象;在采油企业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由于外委计划滞后或生产应急项目等原因,有时会发生事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质量瑕疵、部分给付等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情形;在发生合同争议时,不是依法解决而是采取私了的办法处理等。这些做法使合同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也无法实现合同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功能,很容易使我方陷入不利的局面,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行政管制风险。指政府对企业进行规范和限制方面存在的风险。采油企业属于中央企业范畴,长期以来由于地方政府不是中央企业的责任主体和利益主体,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冲突给采油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难以避免,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在土地、价格、税务、公检法等方面给企业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它主要以行政部门对采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检查的形式出现,各种检查使采油企业存在被处罚的可能性。

3.环境保护风险。采油企业勘探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采油企业区域内的草原、水域、林地、河道等生态要素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和影响,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如不及时恢复地貌和植被,会遭到更多的行政处罚和索赔,企业形象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4.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产生于劳动者与单位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关系的解除以及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兼职等方面发生的纠纷。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不断深入,各种规范制度会日益增多,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在逐渐加强,任何违反法律或不规范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劳动纠纷。尤其在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处分、临时性用工管理、离岗干部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律风险。

5.财务风险。指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在货币资金管理、资金收、拨款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行为不当造成损失。主要包括:未经审批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对外付款未按规定权限审批,导致资产损失;网银卡和密码未分开保管,导致资金被非法挪用;应收账款业务不规范,责任不落实,造成损失等。

6.侵权风险。指采油企业作为一方主体,与地方企业和个人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某些原因造成纠纷的可能性。在对外协作或交流中,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必要的制度约束,使我方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在计算机软件应用方面,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比较普遍,潜在遭受诉讼索赔的风险。

7.证照和印章管理风险。证照管理风险指需要取得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特定资格证照的单位与个人,未按法定程序取得证照、取得证照后未按要求进行年检或未按规定合法使用证照带来的法律风险。印章管理风险是指单位或部门不注重印章管理,个别人员私自使用印章,恶意签约、担保、出证等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

8.税收风险。税收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不当而造成的法律风险,包括避税、漏税、偷税等法律风险。

9.诉讼风险。诉讼的结果将对企业的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诉讼涉及到调查取证、参加庭审、协调关系等复杂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妥,对案件的结果都将产生影响。

10.其它风险。指包括突发性的事件或自然灾害在内的其它原因造成的风险。

三、做好采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途径

法律在市场经济中起着引导、规范和保障的作用,“依法治企”是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根本手段。作为一个采油企业,要立足于改革稳定和生产经营,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健全法律工作机构,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过程控制管理,才能有效构筑法律风险防控屏障。

1.强化内控的宣传与培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是中石化集团公司“精细管理、极限管理”的要求,是实现“人治”到“法治”的制度保障,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和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满足国内外资本市场监管要求。油田企业点多面广,相对分散,是没有围墙的工厂,长期以来油田企业大干快上,资金流量大,人员补充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干部职工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相对薄弱。所以,要强化内控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风险意识。日常工作中,对领导层、执行层和普通职工进行三级内控培训,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措施,为内控制度的执行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增强内控理念,提高内控制度认识,奠定有效执行内控、防范经营风险的基础。

2.建立健全法律工作机构,完善法律事务规章制度。采油企业要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认真落实内控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就应该加大企业内部法律事务工作的协调力度,规范经营秩序,正确处理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科室及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的法律事务协调委员会,并明确机构的职责;照章办事是管理到位的保证,健全规范的制度是实施有效管理的基础,要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防控规章制度,包括重大合同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制度、重大决策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法律事项联合审议制度、企业涉外文字材料审查把关制度、法律事项督办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等。依靠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经济业务行为和干部职工行为,将有效地规避各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基层法律工作框架体系。按照国家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要求,成立法律事务部门,作为独立的职能部门运作,明确法律事务部门的责任,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岗,配备专职的法律事务人员,建立由企业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法律顾问、基层法律联络员组成的工作框架体系。采油企业还可采用聘请专职律师和培养企业法律事务人员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落实法律法律顾问制度,一方面利用律师丰富的法律知识为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提供较为完善的法律咨询服务,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加快企业员工中法律事务人员的培养和取证工作,发挥内部法律工作者对企业熟悉、了解较为充分的优势,制定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保证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4.突出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保障体系。法律事务部门应把法律风险防范、控制的着力点落脚到法律事务工作上,努力把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审核把关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去。一是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构。单位成立法律风险防范办公室,协调处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指导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开展法律风险防控,纠正基层单位违规的行为。二是规范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程序。基层在生产经营中预测到或发现可能发生法律纠纷,必须立即向法律风险防范办公室汇报,由防范办公室安排相关部门配合解决的法律纠纷防范事务,避免损失扩大。三是开展法律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对日常工作中容易发生的风险等进行分类,明确责任管理单位,实施督查和责任追究。

5.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事前防控各种法律风险。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合同风险防范首要目标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纠纷,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严把资质审查关,严控市场准入,夯实防控基础;严把法律论证关,法律合同工作人员,对项目随时提供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严把合同签约关,增加QHSE合同条款,保证所签合同合法有效;严把监督履约关,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对合同项目的检验、验收,提出相关合同结算意见;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合同档案,对归档资料建立统一台账,合同管理既要走足程序,也要留下痕迹。

6.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人力资源领域风险防控。一是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管理,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评判某个员工从事管理工作会给企业带来还是减少法律风险,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劳动合同的履约管理,认真落实劳动合同的签订、期满考核通知、考核续签、变更、终止、解除等工作,把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当成企业规范员工管理的一项措施和手段,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避用工风险和劳动争议。

7.坚持依法治企,优化诉讼纠纷案件管理机制。妥善处理纠纷案件是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后防线。采油企业开放性的生产经营特点,决定了油地关系的复杂性和行政争议的多发性。法律事务部门要前移工作重心,早谋划、早研究、早介入。一是要综合运用公证保全证据法等手段,提高诉讼纠纷处理能力和办案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做好案件信息反馈,认真分析总结案件产生的原因,剖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书,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效避免风险。

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篇(5)

作者简介:王军,河南石油勘探局涧河社区。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和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提高治理腐败力度和从根源上预防腐败相关文件的精神。近几年,国资委、中央纪委等部门全面部署国有企业实施廉洁风险防控的具体工作。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也是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企业要正确认识并实施党中央要求,稳步、深入的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而形成以建设制度为基础、以分析风险点为前提、以规范权力为主要内容、以全面覆盖为宗旨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有效解决企业滋生腐败的根本性工作,也是增强企业廉政建设水平的有效策略和措施。

一、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

第一,思想道德风险。是指因为领导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权力观,放松自身世界观改造,放松理论学习等原因,导致行为失范、权利失控,进而造成污染腐败、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第二,业务流程与岗位责任存在的风险。指因为岗位职责具有的特殊性、制度机制不完善或缺失、设计的工作流程不健全、不根据控制要求处理问题、权力范围大及裁量空间大、没有严格监督制约机制或者执行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的在职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或干脆不履行职责、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现象,进而出现以权谋私、渎职、失职等较为严重后果的腐败风险。

第三,外部环境存在的风险。指因为服务和管理对象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实施利益或其他诱惑等原因,导致权钱交易、渎职失职等后果的廉洁风险。

二、国有企业开展预防控制廉洁风险工作的内涵

(一)廉洁风险预防控制的涵义

廉洁风险管理与防范的研究范畴属于管理学,由预防控制廉洁管理和廉洁风险点等概念组成的。一是廉洁风险点。其概念是公共权力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因监督、制度、教育缺失,领导不能自律而出现廉洁风险的岗位与环节。廉洁风险点是动态的,随着 岗位职能的转变与权力的变化而出现变化。廉洁风险是可防范的、可描述的。二是廉洁风险防范,是将质量管理手段和风险管理理念运用在实际反腐倡廉的工作中,根据领导干部工作中会出现或正在演变的廉洁风险问题,运用制度梳理、岗位分析的手段,对各个阶段实施前期预防、中期控制、后期处置,根据计划、实施、考核、验证的管理机制,评估、识别权力行驶过程中潜在及已出现的廉洁风险,构建起国有企业工作业务与反腐倡廉间的关联机制,形成全面的源头治理、预防控制、科学化解的风险防控体系。

(二) 廉洁风险以执行防控管理为核心

在分析风险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将防范风险的工作细分为预防、监控、处置三条防线。前期预防是日常化的预防性手段,减少出现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中期监控是实施工作检查和风险预警的动态性手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后期处置是根据监控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惩戒性措施,纠正错误和偏差,杜绝廉洁风险发展成为腐败行为。防范风险的相关措施是基于违法行为尚未出现前的预防性体系,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体现出预防的价值,进而完成全面预防的目标。

三、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建立起系统严格的制度体系

(国有企业制度存在的风险。国有企业存在管理漏洞和监督空档,企业管理中部门和个人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中也存在的廉洁风险, )亟待建立起完善、全面、严格、系统的制度体系,为预防和控制国有企业廉洁风险提供制度基础,让管控工作有章可循。另外很多管理者没有认识到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认为其不过是宣传教育活动,在配合监管方面缺少主动性;而群众认为此工作与已无关,是管理人员的事,所以对其漠不关心。

(二) 没有建立完善的防控廉洁风险的机制

尽管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环节有相关的制度要求,但只有企业纪委一个部门管理,其他部门及企业职工都没参与进来,难以形成完善、系统的防控体系,其监管效果比较有限。传统防控廉洁风险工作的效果较差,一些职工认为其就是廉政教育,不过是看录像、听报告、作表态等。这种情况难以符合全员防控廉洁风险的具体要求。

(三) 预防控制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工作的监管力度不足

国有企业经常出现腐败案件,落实制度程度及监管管理力度不足是其主要原因。纪检部门在约束监管干部的力度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对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社交和生活情况没及时、准确的了解和掌握,信息来源方式比较单一,难以全面的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的路径

(一)构建制度体系,为防范廉洁风险提供制度基础

近几年,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以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责任、实施经营管理、制定和行使决策过程中,擅自违反法规政纪、党规党纪以及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规范,损害企业利益或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纪检部门和国有企业应该统一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的意识、统一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国有企业预防控制廉洁风险列入到国家惩防体系中,重点建设国有企业预防控制廉洁风险的相关制度,不但要和国有惩防体系相统一,也要强调企业的特殊性。在制度内容方面,将风险排查、教育、预警、化解视为重要任务。在防控措施方面,将防控风险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在工作对象方面,以企业“一把手”及领导团队为重点,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提出针对性较强的防控要求,为国有企业实施廉洁风险防控奠定制度基础。同时预防控制廉洁风险的空间和领域,也要从之前的业务流程拓展到全部流程中,以点带面进而实现全覆盖、全过程以及全员参与到防控廉洁风险的相关工作中。 (二)完善防控机制,提高防控风险的覆盖面

第一,对岗位职责进行清理,完善排查廉洁风险的相关机制。预防和控制廉洁风险首先就是要找准方向,根据定义的范围,按照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行政议事规则、任免重要干部、决策重大问题、决策重大投资项目、使用大额资金、物资材料的投票招标、党务公开工作等权力运行流程和议事规则,对廉洁风险预防控制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进行选择后,就进入排查风险的工作中。排查风险工作不但是全面工作的基础,也是制定预防控制策略的前提,工作的内容是调查并找到风险点。此工作的重点是查找风险,要根据行权环节和工作流程,在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分析和查找。例如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邀请招标工作,其行政权力包括招标部门审核权、经营部门建议权、管理部门监督权,在分析风险点时要将工作流程与上述三个职责结合起来进行排查和分析。

第二,强调防控风险的重要性,完善企业内控机制。这是防控工作的中心内容,防控风险涉及到防与控两个方面。要运用正确的防控措施,让风险防控体现出事前防范、科学监控、有效化解的作用和功能。设计防控措施要以排查风险点为核心,并根据其特点运用相应的策略与措施,增强防控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决策风险,对领导议事规则进行完善,重视业务流程中行使权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执行风险,建立健全岗位防控廉洁风险的具体策略;根据专项风险,制定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预防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具体措施包括重视监管企业经营管理的流程、重视监管资金运用的相关流程、重视监管物资购销的流程、重视监管工作项目建设等。

第三,充分体现出各方面管理的作用,完善权力监控机制。首先要对重大决策的监督控制予以重视。将重大决策的相关情况当作是领导人述廉述职和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主要内容,构建起决策通告制、情况记录制、票决制、集体决策制,促进企业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制定重大决策。其次重视国有企业职工的民主监督。提倡国有企业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工资薪酬等群众较为在意的情况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通报。最后重视对专门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定期开展检查和监督的工作。

第四,以增强国有企业管理效能为中心,完善廉洁风险防控的专项监察机制。首先对专项监察的内容予以完善。组织国有企业实施健全内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增强监察执行力的工作,研究并查找流程、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进而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和意见。其次对专项监察的具体权限进行规范。专项监察管理人员经过审核批准,责令被检查人员和部门停止违规、违法行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对涉嫌违法违纪者作诫勉谈话、廉洁约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工作,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还可以移送司法部门予以处理。最后是对监察结果的运用进行规范。对于在专项监察中已经查实的问题,要签发监察决定书或者建议书,并跟踪与监督执行的具体情况。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获得实际效果

第一,制定全面的责任机制。国有企业要明确董事会、党委、经理等领导在实施廉洁风险防控中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党委负责人是防控廉政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国有企业领导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制定防控规划、完善制度、检查督办与组织协调等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具有协助设计方案、明确分工、分解任务、安排进度等工作的责任,并做到认真落实防控工作。

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篇(6)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和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提高治理腐败力度和从根源上预防腐败相关文件的精神。近几年,国资委、中央纪委等部门全面部署国有企业实施廉洁风险防控的具体工作。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也是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企业要正确认识并实施党中央要求,稳步、深入的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而形成以建设制度为基础、以分析风险点为前提、以规范权力为主要内容、以全面覆盖为宗旨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有效解决企业滋生腐败的根本性工作,也是增强企业廉政建设水平的有效策略和措施。

一、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

第一,思想道德风险。是指因为领导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权力观,放松自身世界观改造,放松理论学习等原因,导致行为失范、权利失控,进而造成污染腐败、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第二,业务流程与岗位责任存在的风险。指因为岗位职责具有的特殊性、制度机制不完善或缺失、设计的工作流程不健全、不根据控制要求处理问题、权力范围大及裁量空间大、没有严格监督制约机制或者执行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的在职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或干脆不履行职责、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现象,进而出现以权谋私、渎职、失职等较为严重后果的腐败风险。

第三,外部环境存在的风险。指因为服务和管理对象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实施利益或其他诱惑等原因,导致权钱交易、渎职失职等后果的廉洁风险。

二、国有企业开展预防控制廉洁风险工作的内涵

(一)廉洁风险预防控制的涵义

廉洁风险管理与防范的研究范畴属于管理学,由预防控制廉洁管理和廉洁风险点等概念组成的。一是廉洁风险点。其概念是公共权力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因监督、制度、教育缺失,领导不能自律而出现廉洁风险的岗位与环节。廉洁风险点是动态的,随着 岗位职能的转变与权力的变化而出现变化。廉洁风险是可防范的、可描述的。二是廉洁风险防范,是将质量管理手段和风险管理理念运用在实际反腐倡廉的工作中,根据领导干部工作中会出现或正在演变的廉洁风险问题,运用制度梳理、岗位分析的手段,对各个阶段实施前期预防、中期控制、后期处置,根据计划、实施、考核、验证的管理机制,评估、识别权力行驶过程中潜在及已出现的廉洁风险,构建起国有企业工作业务与反腐倡廉间的关联机制,形成全面的源头治理、预防控制、科学化解的风险防控体系。

(二) 廉洁风险以执行防控管理为核心

在分析风险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将防范风险的工作细分为预防、监控、处置三条防线。前期预防是日常化的预防性手段,减少出现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中期监控是实施工作检查和风险预警的动态性手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后期处置是根据监控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惩戒性措施,纠正错误和偏差,杜绝廉洁风险发展成为腐败行为。防范风险的相关措施是基于违法行为尚未出现前的预防性体系,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体现出预防的价值,进而完成全面预防的目标。

三、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建立起系统严格的制度体系

(国有企业制度存在的风险。国有企业存在管理漏洞和监督空档,企业管理中部门和个人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中也存在的廉洁风险, )亟待建立起完善、全面、严格、系统的制度体系,为预防和控制国有企业廉洁风险提供制度基础,让管控工作有章可循。另外很多管理者没有认识到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认为其不过是宣传教育活动,在配合监管方面缺少主动性;而群众认为此工作与已无关,是管理人员的事,所以对其漠不关心。

(二) 没有建立完善的防控廉洁风险的机制

尽管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环节有相关的制度要求,但只有企业纪委一个部门管理,其他部门及企业职工都没参与进来,难以形成完善、系统的防控体系,其监管效果比较有限。传统防控廉洁风险工作的效果较差,一些职工认为其就是廉政教育,不过是看录像、听报告、作表态等。这种情况难以符合全员防控廉洁风险的具体要求。

(三) 预防控制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工作的监管力度不足

国有企业经常出现腐败案件,落实制度程度及监管管理力度不足是其主要原因。纪检部门在约束监管干部的力度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对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社交和生活情况没及时、准确的了解和掌握,信息来源方式比较单一,难以全面的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的路径

(一)构建制度体系,为防范廉洁风险提供制度基础

近几年,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以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责任、实施经营管理、制定和行使决策过程中,擅自违反法规政纪、党规党纪以及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规范,损害企业利益或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纪检部门和国有企业应该统一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的意识、统一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国有企业预防控制廉洁风险列入到国家惩防体系中,重点建设国有企业预防控制廉洁风险的相关制度,不但要和国有惩防体系相统一,也要强调企业的特殊性。在制度内容方面,将风险排查、教育、预警、化解视为重要任务。在防控措施方面,将防控风险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在工作对象方面,以企业“一把手”及领导团队为重点,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提出针对性较强的防控要求,为国有企业实施廉洁风险防控奠定制度基础。同时预防控制廉洁风险的空间和领域,也要从之前的业务流程拓展到全部流程中,以点带面进而实现全覆盖、全过程以及全员参与到防控廉洁风险的相关工作中。

(二)完善防控机制,提高防控风险的覆盖面

第一,对岗位职责进行清理,完善排查廉洁风险的相关机制。预防和控制廉洁风险首先就是要找准方向,根据定义的范围,按照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行政议事规则、任免重要干部、决策重大问题、决策重大投资项目、使用大额资金、物资材料的投票招标、党务公开工作等权力运行流程和议事规则,对廉洁风险预防控制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进行选择后,就进入排查风险的工作中。排查风险工作不但是全面工作的基础,也是制定预防控制策略的前提,工作的内容是调查并找到风险点。此工作的重点是查找风险,要根据行权环节和工作流程,在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分析和查找。例如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邀请招标工作,其行政权力包括招标部门审核权、经营部门建议权、管理部门监督权,在分析风险点时要将工作流程与上述三个职责结合起来进行排查和分析。

第二,强调防控风险的重要性,完善企业内控机制。这是防控工作的中心内容,防控风险涉及到防与控两个方面。要运用正确的防控措施,让风险防控体现出事前防范、科学监控、有效化解的作用和功能。设计防控措施要以排查风险点为核心,并根据其特点运用相应的策略与措施,增强防控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决策风险,对领导议事规则进行完善,重视业务流程中行使权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执行风险,建立健全岗位防控廉洁风险的具体策略;根据专项风险,制定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预防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具体措施包括重视监管企业经营管理的流程、重视监管资金运用的相关流程、重视监管物资购销的流程、重视监管工作项目建设等。

第三,充分体现出各方面管理的作用,完善权力监控机制。首先要对重大决策的监督控制予以重视。将重大决策的相关情况当作是领导人述廉述职和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主要内容,构建起决策通告制、情况记录制、票决制、集体决策制,促进企业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制定重大决策。其次重视国有企业职工的民主监督。提倡国有企业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工资薪酬等群众较为在意的情况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通报。最后重视对专门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定期开展检查和监督的工作。

第四,以增强国有企业管理效能为中心,完善廉洁风险防控的专项监察机制。首先对专项监察的内容予以完善。组织国有企业实施健全内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增强监察执行力的工作,研究并查找流程、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进而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和意见。其次对专项监察的具体权限进行规范。专项监察管理人员经过审核批准,责令被检查人员和部门停止违规、违法行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对涉嫌违法违纪者作诫勉谈话、廉洁约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工作,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还可以移送司法部门予以处理。最后是对监察结果的运用进行规范。对于在专项监察中已经查实的问题,要签发监察决定书或者建议书,并跟踪与监督执行的具体情况。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获得实际效果

第一,制定全面的责任机制。国有企业要明确董事会、党委、经理等领导在实施廉洁风险防控中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党委负责人是防控廉政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国有企业领导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制定防控规划、完善制度、检查督办与组织协调等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具有协助设计方案、明确分工、分解任务、安排进度等工作的责任,并做到认真落实防控工作。

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篇(7)

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主要表现在:总部法务机构对全集团法律风险的管控,下级权属企业就重大法律风险对上级的汇报;企业部门横向之间的协调配合,因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虽然主要是法务部门牵头来做,但不仅仅就是法务部门自己的工作,也是全集团的工作,其他部门如何与法务部门进行沟通信息、协调配合。

2 加大企业法治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

要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离不开企业的资金支持,在以往的企业生产经营理念中,领导阶层大多认为进行法律建设不会产生直接的利益,对于企业的发展没有什么帮助,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特别是当前我国倡导依法治国,企业的法治建设成本理所应当就是企业发展必须要投入的资金领域,面对波谲云诡的市场经济形势,企业只有对“法律培训费、办案费、律师费”等法治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制定出一个合理化、科学化的预算,依据预算加大企业法治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企业有效开展各种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3 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

法律风险防控既然不局限于企业内部的法务部门,那就应当成为全体员工共同的一种意识,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的共识。以笔者所在的特大型能源企业为例,企业中实行的是三级管控模式,从上到下工作人员的职权等级依次降低,而要提高内部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就要首先从领导阶层着手,只有领导阶层形成了科学、坚定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企业才有机会进行彻底的风险防控改革,减少由下而上推行法律观念带来的阻碍,用领导阶层的风险防控意识的树立带动全体基层员工的风险防控的意识。其次就是强化企业法律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从集团总部母公司一级到二级子企业、再到三级子企业,均需成立专门的法务工作部门或明确承办企业法务的部门,配备专业的具有律师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专业人员。并对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尤其是要加强基本专业法律知识和基础经济常识的普及,使全企业都形成一种对法务部门工作重要性的正确认识。

4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在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中,法律顾问制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强化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就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从源头对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进行遏止,将企业发展中的法律监管上升到企业在重大事务决策中,形成规范的法律监督制度,同时还要建立起对于内部工作人员行为进行约束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以此来规范企业经营员工行为,除了这些分支性的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还可以视各自的经营情况和对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判定情况进行认定,建立起总的法律顾问制度,并形成专门的法律事务处理机构,聘请专门的法务人员,对企业经营的日常事务进行法律层面的解读,使企业的实际工作能够在法律范围内进行。

5 对企业的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与企业的经营密切相关,单一的风险防控体系还不足以对企业的发展进行全方位的防控,这就需要对企业中的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包括企业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防控。首先,在交易方面要建立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参考国家的相关合同法律对本企业与其他企业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企业法规实施交易行为,在审核和结算层面要保持法律层面的谨慎。其次,对于企业发展的重大业务要制定出示范性的文本,进行事前事后的综合性分析与考察,在商务谈判、投标招标环节和项目投资方向、收购、兼并、重组等重大决策要允许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参与,对于法律顾问提出的注意事项要保持高度的谨慎,以此来规避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然后,企业要在法律顾问的辅助下建立起劳动关系管理和索赔规范等方面的制度,对于企业经营中可能引发的各种纠纷事项要借助法律顾问的帮助,寻求法律的援助,以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问题,避免因为纠纷解决的不恰当行为对企业发展的形象带来不利影响。最后,企业要高度重视生产环节中工商、税务、监管等各个层面的执行风险防控,必要时由风险顾问对具体的工作进行指挥和协调,全方位对企业发展中存在风险的制度进行完善。

6 政府部门用政策强化对企业风险防控的引导

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篇(8)

(一)对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构及其配备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是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早在2004年5月国资委就下发《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第23条大型企业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其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虽然从1997年起我国就开始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但作为企业行政管理高层,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还较差,对法律工作的认识,认为只有出问题后才用法律工作者的低级错误认识还比较严重,法律风险仍以事后法律补救为主,对事前法律防范、事中法律控制为主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重视程度不够,很多大型国有企业不设置专门的法律部门,有的上万名职工的大中型企业只有1-2名法律从业人员,其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没有相应配备法律工作人员,机构运作不规范,或等到发生纠纷后才急着聘请律师解决法律问题等等做法,不能有效起到纠纷解决或防范法律风险的作用。

(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不完善

企业法律工作的实质是控制和解决法律风险,只是在传统的法律服务中,企业工作人员都将重心放在了对个别或特定法律风险的控制和解决上,很难以整体的、连续的系统的方式来认识、控制和解决风险,造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长期处在被动状态。其意义和作用一直没被企业所充分认识。因此要通过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来解决企业面对的各种问题。

(三)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差

大中型国有企业虽然设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但很多法律人员因缺少正规系统的学习培训而缺乏实践工作经验;一些小型国有企业以及大中型国有企业下属的分公司和子公司一般没设法律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员,普通人员因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在签订合同、章程制定以及处理劳动关系等问题上,起不到风险防范的作用,难免会使企业造成损失。公司法律工作人员对新事务如企业上市、并购、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专业知识缺少专业定期定向培训,遇到这些新问题也只能束手无策。

对促进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策略的认识

(一)设置法律风险防范部门,提高法律风险防范重要性的认识

现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组织系统,具有自身独特运行规律和发展规律的结构和要素。法律事务机构是专门承担法律事务职能,是一个职能部门,他具有与企业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发展规划部门具有同等地重要性。国资委在有关文件中强调,“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和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央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将日益增大,特别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参加国际竞争与合作,对中央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是中央企业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竞争环境变化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迫切需要,也是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因此,可以看出法律风险防范部门不是可有可无的部门,而是必须建立的机构,国有企业应根据自己的业务性质及涉及的专业经济领域配置相应规模的法律事务机构。规模大及业务量大的国有企业应当设立直接隶属于经理层的独立的法律职能部门,各分公司或子公司至少配备1-2名法律专业人员。中型企业或规模较小的企业应当设置法律职能部门或者配置法律专业人员,将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对企业法律顾问风险的全方位防范和动态化监控。

(二)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避免或减少风险的发生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企业在战略、经营目标过程中,为了合理、有效地控制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而建立的,同一系列制度、流程、活动构成的有机整体。笔者认为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主要有两项工作,一是识别和分析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要熟悉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以及与这些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法律制度,从而全面梳理企业存在哪些风险点和风险源,这是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的基础。二是建立风险防范工作制度和完善工作流程,形成法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针对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建立和完善有效防范这些风险的措施和制度,对风险防控的流程予以明确并加以落实,实现对法律风险全面、规范、动态的管理,为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比如有的企业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规定法律工作者介入到合同签订履行工作中,对合同对方履约能力、合同内容审查、价格谈判等事项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过程都规定了法律人员参与的方式,法律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起了防患于未然的功效。

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篇(9)

关键词:

企业;内控制度;防范;风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企业内控制度已经无法满足企业日新月异的管理需求。传统的内控制度工作重心主要在于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性和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却对其他管理层面尚未涉及。因此,往往会导致企业内控消耗偏高、企业营业利润被降低的局面。于是,符合现代市场发展规律的新型企业内控制度应运而生,现代企业内控制度不仅要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性和会计资料的准确性,还要利用企业内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管理层制定的各大方针在企业内部实施到位,从而促使企业营业利润增加,市场竞争力增强。目前,大部分国有药材企业仍在使用传统的企业内控制度,不能有效的防范企业风险,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无法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所以,今天笔者就如何完善企业内控制度、防范企业风险做简要的阐述。

一、完善企业内控制度以及防范企业风险的意义

企业内控融入到企业经营过程中,小到人员的报销制度、大到企业内部损耗计划,企业内控会涉及企业运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门。企业内控管理制度范围比较广,不仅涉及到企业的财务运行、职工管理,还牵扯到董事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因此,不断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对企业内控管理实行实时监控,对存在的隐患问题防微杜渐,逐渐提高企业内控制度的管理水平,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国药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它关系老百姓的身体健康问题和民系本根,因此,它要比其他企业更加注意对企业风险的防范。因此,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企业内部风控管理水平,是每一个国药企业管理工作者的工作重心和工作导向。从内控管理对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意义来讲,企业以努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营业利润为发展目标的。企业内部控制中任何不利于企业发展的不良因素都是威胁到企业健康发展的“挡路石”。所以,企业风控管理对企业内控制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求管理者对企业运行中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生产环节所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都进行预先控制和处理。

二、我国企业内控制度与风险防范存在的管理漏洞

(一)我国重要企业内控制度仍需改善,贯彻执行力度较低

现代中药企业普遍比较重视规章制度方面的建设,内控制度实际的贯彻落实仍比较滞后。有些国药企业的内控管理规章制度非常完善,但往往都是“纸上谈兵”,内部控制的管理规则并未在实践中被落实,有些管理人甚至是以敷衍的态度去实行内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力度比较低。还有不少国药企业管理人普遍缺乏内控管理实践经验,对内控管理制度的实行情况是“不知道搞”、“怎么搞”,在处理内控管理事宜时依照平常的管理方式随意交差。有些企业自身内控制度内容本身就非常的不完善,经常是照搬别的企业内控制度模板,根本就没有结合自身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设计内控制度内容,各种规章制度设计也非常不科学。还有一些国药企业的治理结构人偏向于原来的集体化经济结构,公司的治理结构设计不科学,对企业的内控管理一点也不细致,使内控制度能力明显偏低。内控管理不细致、不科学,导致企业消耗成本增加,运营风险也加大。

(二)内部控制制度内容不完整,涉及面较窄,企业运营风险加大

很多中药企业都比较注重对财务制度的建设和监督,对企业内控监督管理意识不强,内控管理制度涉及层面非常的狭窄,经常出现企业内部控制的管理空白区域,企业各方面的经营活动内控管理力度也有所欠缺,导致财务监管审计工作无法有效、全面的进行开展,增大企业运营风险。有些企业管理者对企业风险预防的理解存在偏颇,认为企业风险预防主要指的是企业财务资金方面的风险,实际上,企业风险还包括企业的国家政策风险、行业市场风险、企业文化风险等。中药企业是以关系人身体健康的药品作为企业产品,稍有关于产品质量的负面消息传出都能让药品的生产和销售遭受毁灭性的打击。如果忽略对这些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极有可能阻碍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内控监督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意识不高

目前,很多企业管理人没有认识到内部审计对企业内控管理和防范企业风险所起到的监督作用,也缺乏企业内控监督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企业风险的预防意识也不高。有些企业虽然设置了内部审计部门,但只针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系统,对企业内控管理和风险预防的审计管理还不是很深入,所以,导致内部审计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管理职能。有些中药企业建立了内控监督管理制度,但是制度的设立缺乏独立性,也没有完善的评价机制,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企业风险防范的管理没有进行系统性的评估,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监督管理反馈机制,导致管理层无法及时有效地知悉企业运行中所存在的、可能存在的风险。还有,个别国药企业的审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普遍偏低、审计管理素质也不高,使企业的内控管理制度无法得到行之有效地贯彻落实,降低了企业内控管理水平。

三、对完善企业内控制度、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出的有关建议

(一)不断完善中药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是提高中药企业内控管理水平、防范企业风险的有效保障。一个完善而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董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和监控制度、投资风险管理制度、职工管理制度以及内控监管制度等。并且,所有的内控管理制度都必须依照我国法律法规来制定和实施。企业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都必须要树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工作原则,所有的管理事项、财务申报事项都必须经过管理负责人的核验和批准;对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非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及时登记在案,并录入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必须通过企业内部审核制度的严格审查,并通过企业管理层的全部管理人员投票选举来决定是否执行;对企业内部财务资金、票据管理问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绝不拖账、坏账、烂账。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提高企业内控管理水平,加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二)建立健全内控管理监督机制,扩大内控监管范围

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主要是因为企业内控监督管理范围比较狭窄,企业内控监督管理事项范围没有全面覆盖到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方方面面,从而使企业没有营造一个良好的内控监督环境,形成一个良好的内控监管氛围。针对这个问题,企业管理者可以扩大企业内控监督管理范围,建立健全内控管理体制,不断提高企业风险防范的管理意识,注重对企业文化的管理建设,健全企业的治理结构,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管理部门在内控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建立良好内控环境,充分发挥内控制度对企业风险防范的作用。另外,扩大内控监管范围还可以通过提升企业内控制度关注度的措施来执行,通过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加强对企业内控管理制度重要性的宣导,从而不断提高管理层乃至公司所有员工的内控管理意识,营造出良好的内控监管环境,提高企业的风险预防意识。

(三)加强内部审计和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首先,企业的管理层一定要有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防范企业风险的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部门在内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设计内部审计机构是一定要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企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来规划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内控管理的监督作用。其次,在执行内控管理制度时,一定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度,利用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并有效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另外,企业管理层还应该提高对审计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其审计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从而提高企业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最终全面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中药企业要想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就必须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直接决定了企业内部各个管理人员、各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能和行使权限,规范企业法人结构能更加全面、系统的监控企业内部制度的实施。科学的法人治理机构应该要明确企业经理层、股东会、监事会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权限和行使权限,管理层的决策程序也应该是规范而严谨的,财务、经理层、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活动也应该要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来执行,分解到各个管理者手中的监督权、管理权、执行权和决策权应该是相互制衡、互不干涉的。只有如此,才能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从根本上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从而控制企业投资风险,预防企业经营风险。

四、结语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中药企业内控制度还不尽完善,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也有待加强。但是,为了企业能健康有序的发展,在医疗市场经济中有立足之地,必须对我国中药企业内控制度加以完善。企业可以依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结合自身企业经营特点和企业地区政策扶持力度来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扩大审计部门对内控的监管范围,加强内部审计对企业内控制度的监督作用,慢慢提高内控监督管理水平,逐渐形成完善的内控监督管理机制,从而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水平。

作者:刘艳宁 单位: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宁俊萍.完善企业内控制度,防范企业风险[J].商,2014(07).

[2]唐尔亮.完善企业内控制度防范企业风险[J].经营管理者,2015(23).

企业法务风险防控工作篇(10)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建筑企业不断改革,尤其对于决策风险防范和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问题日益重视。如何从制度上防范建筑企业的财务风险,使建筑企业财务状况按照预期的财务目标转化,这是很多财务管理人员最为关注的问题。

一、建筑企业财务风险与控制

这里所说的财务风险是指的建筑企业在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立现代企业在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所必然出现和面对的问题,财务风险本身也是建筑企业经营状况真实的反映,财务风险一般具备三个特点,其一就是财务风险存在于整个建筑项目,从前期的规划立项、工程效益分析到工程项目的实际运作、交工使用,都涉及到了财务管理的风险,谨慎管理每个环节每一笔资金,就可以确保工程项目得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其二就是财务风险的产生一般是伴随着市场的经济条件而产生的。其三就是所谓的“风险”就是指的企业在经营运作过程中而潜在的损失的可能性。那么建筑企业的财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一方面表现为此项损失是否会发生,另外一方面则表现产生损失的情况下财务损失量的大小。

如何使建筑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得到健全,如何防范企业的业务活动中各个环节。近年来,随着发展政策监管的加强,对建筑企业,尤其是对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的关注越来越多,政府职能部门对国有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也日益强化。国有建筑企业已失去体制和行业垄断这两个规避风险的屏障。因此,国有建筑企业只有树立财务风险观念,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科学的策略和方法来及时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才能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控制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它包含了企业经营效率、效果和风险管理等内容。国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往往时间跨度长、规模大、工艺复杂,项目离总部较远且高度分散,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化和自身特点将使其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控制与财务风险防范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离开了内部控制,财务风险防范则无从谈起。

二、建筑企业的财务风险

建筑企业广义的财务风险含义都涉及了企业在进行财务活动中的:融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收回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等等,狭义的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举债融资时候所产生的风险,所以又称为融资风险,也就是企业负债经营时面临的到期无法还本付息的财务危机及资不抵债的破产危机等。由此可见,在资金筹集方面、资金运用方面、资金的累积分配方面等财务活动都有可能产生财务风险。

三、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方法

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归纳总结出,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的方法主要有:

1、财务风险的会计(审计)防范方法

1)需要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首先需要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包括会计人员的素质、会计的核算水平,要求会计人员尽量全面、及时、准确的反映建筑企业经济业务。因此,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为建筑企业管理提供信息的职能是利用会计信息防范建筑企业财务风险的当务之急。

2)必须强化会计制度的约束。建筑企业作为市场中的一个经济主体来说,其财务风险水平直接会受市场风险的影响,那么创造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对于建筑企业稳定财务运行、降低财务风险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从这一点来看,强化会计制度的约束对防范建筑企业财务风险起着间接的作用。

3)需进一步强化审计的监督。建筑企业的外部审计监督可以有效的减少甚至避免建筑企业内部有可能发生的会计差错和的行为,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建筑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从而降低建筑企业的财务风险。内部审计是建筑企业内部对会计控制的再控制,它通过评价会计控制来督促会计部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会计控制,从而力求将对建筑企业财务状况的反映差错减少到最小。

2、建筑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关于财务方法主要是运用风险管理的一般方法,以对建筑企业财务活动的不同方面的控制达到对企业财务风险整体控制的目的。

1)建筑企业筹资风险的防范

一个企业需要正确选择出合适自己的筹资方式,从而合理的确定财务结构。在现代建筑企业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所占比例偏高;在债务结构中,短期债务比例偏高,企业筹资渠道的单一性,增加了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要考虑筹资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合理确定财务结构,即要合理确定债务资金与自有资金、短期资金与长期资金的比例关系。

2)建筑企业投资风险的防范

我们的建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其特点决定了应收账款的存在,这是其必然性,企业要对应收账款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在应收账款中要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建筑企业的投资周期一般较长,从而也会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投资决策的预期效果受到影响,企业在投资决策中应加强可行性研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投资风险进行认真分析。

3)风险和防范。

在建筑企业管理中,我们要充分的利用筹集资金成本较低的优势,降低企业综合资本成本,从而有效防范收益分配对企业未来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

3、风险产生的制度基础

在建筑企业内部,财务风险制度基础包括两点:其一是企业财务运行机制,其二是企业内部的委托关系,两者对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都有重要意义。

如何去完善企业内部财务风险防范制度,其一是要认真的搞好企业财务活动的参与人和影响者的相关活动,其二是进行控制和反映,做好预防工作,预防可能避免的偏差,使企业财务活动围绕一定的目标进行。

4、制度约束因素

在现实中,委托人目标的实现就面临着风险。委托关系双方之间一般存在着利益矛盾和信息不对称现象,人他们受到的利益诱惑可能远大于委托人所提供的激励水平,由于人他们掌握了很多的信息,其所采取的逆向选择行为也可能远非委托人制定的约束条件能够约束。故此,制度约束因素特别重要。

结束语

综上所述,构建出有效的控制制度是建筑企业防范财务风险的有力保障。预防为主,加强控制是建筑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基本要求,我们要不断努力,把建筑企业的财务风险降低到最小,做好财务风险防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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