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管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18 04:39:31

电商管理论文

电商管理论文篇(1)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数据包络分析

数据包络分析(DataEnvelopeAnalysis,DEA)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领域,以Farrell前沿生产函数为基础,基于“相对效率”概念,运用数学规划,评价具有多输入,特别是有多输出的“部门”(即决策单元,DMU)间的相对有效性。1.基本DEA分析模型第一个DEA分析模型由Charnes、Coopor和Rhodes提出,故称CCR模型。CCR模型的假设为规模报酬不变,其得到的效率为综合效率(TE)。放松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即扩展为BCC模型,该模型将综合效率分解为纯技术效率(PTE)和规模效率(SE),其中TE=PTE*SE。BCC模型可表述为:minθ-ε(eTms-+eTSs+)ni=1ΣXiλi+s-=θX0ni=1ΣYiλi-s+=Y0ni=1Σλi=1s+≥0,s-≥0,λi≥0,i=1,2,……,≥n(1)(1)式中,θ即为决策单元的效率指标,λ表示权重,ε为大于零的非阿基米德无穷小量,eTm=(1,1,…,1)T缀Em,eTS=(1,1,…,1)T缀Es,s-和s+为输入和输出松弛变量,分别表示投入冗余和产出不足。当θ0=1,s-0=s+0=0时,决策单元i0是DEA有效的;当θ0﹤1,s-0或s+0至少有一个不为0时,决策单元i0是DEA无效的。决策单元足够多时,会有很多决策单元处于前沿生产面上,即会有很多单元的效率值为1。基于CCR或BCC的DEA分析存在的最大不足就是不能对这些处于前沿面的DEA有效的单元进行排名。现实中很多企业再投入和产出上迥异,但当他们都达到DEA有效时,传统的DEA分析模型就不能对其进行比较分析了。2.超效率DEA分析为解决传统DEA分析模型无法比较DEA有效单元的技术效率,Andersen和Petersen[15]提出了超效率DEA(SE-DEA)模型。该模型的基本原理可用图1表示:图1中,X1为一种投入要素,X2为除X1以外的其他的投入要素。决策单元D1、D2、D3、D4表示处于前沿生产面的四个不同的投入产出组合,为DEA有效单元,其效率均值为1,决策单元D5表在前沿面之外,其效率值为θ5=OD'5/OD5,是小于1的。SE-DEA模型的基本原理为:以有效决策单元D3为例,传统DEA分析模型(CCR或BCC)下,前沿面为D1D2D3D4,当计算决策单元D3在SE-DEA模型下的效率值时,将D3排除在外,此时的前沿面为D1D2D4,D3的参考点变为D'3,决策单元D3到新前沿面的的距离表示其可扩张的大小,其效率值为θ3=OD'3/OD3,显然是大于1的。这里SE-DEA模型所表示的经济含义为:保持现有的技术水平,决策单元D3的各投入要素等比例扩大θ3倍,依然是DEA有效的。而对于无效决策单元D5,在SE-DEA模型下,其前沿面没有发生变化,故其效率值也是不变的。规模报酬不变下的SE-DEA模型的数学表达式为:minθ-ε(eTms-+eTSs+)ni=1,i≠i0Σn(2)(2)式中各符号与(1)式相同,所不同的在于评价决策单元i0时,将其与其他决策单元的线性组合进行比较。当θ0≥1,s-0或s+0=0时,决策单元i0是DEA有效的;当θ0﹤1时,决策单元i0是DEA无效的。

(二)数据来源

对于电商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应当满足科学性、综合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等原则。综合考虑大多数学者关于企业经营绩效的评价的研究,构建电商企业的投入产出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表1中,员工人数、应付职工薪酬、资产规模是电商企业进行经营的实物投入,而资产负债率和总资产周转天数分别反映电商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是电商企业的管理投入,实物投入和管理投入共同构成电商企业的投入体系;主营业务收入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从量的角度和质的角度反映电商企业的产出情况。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在沪深两市上市的22家电商企业作为评价对象,决策单元个数大于投入产出指标个数之和的两倍,因此可以运用DEA方法进行分析。各投入产出指标均为所选企业2012年的数据,所有数据来自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

三、实证分析

(一)分析结果

实证分析通过软件DEAP2.1和DEA-Solve-LV实现。首先通过DEAP2.1在传统的DEA分析模型(BCC)下对所选28家电商企业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然后通过DEA-Solve-LV运用规模报酬不变的SE-DEA模型对所选电商企业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初步可以看出,传统DEA分析模型在综合效率为1的10家企业在SE-DEA模型中都有了明确的排名,是可以进行比较分析的。

(二)电商企业经营效率分析

首先,从传统的BCC模型来看,22家电商企业综合效率达到DEA有效的企业有10家,占45.5%,因此综合来看,电商企业经营管理处于有效状态的企业并不是很多。从纯技术效率来看,纯技术效率达到DEA有效的电商企业有16家,占比72.3%,显然纯技术有效的企业是比较多的,并且纯技术效率平均值也比较接近前沿面。从规模收益来看,处于非DEA有效的企业大多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另外,对于个别电商企业,像辉煌科技、海虹控股、三五互联等企业综合效率都很低,而其纯技术效率都是DEA有效的,其经营的低效率几乎完全是规模无效造成的。其次,从SE-DEA模型的分析来看,对于BCC模型下DEA有效的10家电商企业,SE-DEA模型给出了其综合效率值的大小,且均是大于1的,说明这些企业扩张相应倍数后依然是DEA有效的。另外,表2中,上海钢联在SE-DEA模型下的综合效率值高达33.4以上,究其原因,从该企业披露的2012年年报中可以看出,其应付职工薪酬仅32.07万元(而其他21家电商企业相应投入的平均值为10368.1万元,最小的也有379.75万),较低的投入产出比使其成为行业内综合效率最高的企业。再次,比较BCC模型和SE-DEA模型来看,SE-DEA模型最大优势就是其能够对BCC模型下DEA有效的电商企业进行排名,这些DEA有效的电商企业的“超效率”值不同正是说明它们之间是可以相互比较的,而不是无差异的;而对于BCC模型下DEA无效的企业而言,两模型的计算结果基本是一致的(由于计算过程的四舍五入等原因,使得个别企业计算结果有差异,不代表真正不同)。

(三)电商企业投入产出改进分析

首先讨论BCC模型下非DEA有效的电商企业的改进情况。可以从两方面改进:对于纯技术效率有效而规模无效的6家电商企业,均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因此可以扩大企业的规模以使这些企业达到DEA有效;对于纯技术效率无效规模收益也无效的6家电商企业,可以先调整这些企业的投入要素组合,使其达到DEA有效。DEAP2.1软件了纯技术效率无效的电商企业产出不足和投入冗余的情况,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有两家企业在营业收入方面存在产出不足,所有企业在净资产收益率方面存在产出不足;所有的纯技术效率无效的电商企业在投入要素方面存在冗余。其次讨论BCC模型下DEA有效的电商企业的改进情况。BCC模型下这些企业综合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为1,达到DEA有效,但在SE-DEA模型下,大于1的“超效率”值正说明这些企业不同的扩张程度,因而这些分企业依然是可以改进的。DEA-Solve-LV软件给出了SE-DEA模型下电商企业的改进情况,限于篇幅,表4给出了排名前三位的上海钢联、苏宁云商和高鸿股份的投入产出的改进情况。表4中,Xi(i=1,2,…,5)和Yi(i=1,2)的含义见表1,可以看出即就是“超效率”大于1的电商企业,依然存在可改进的空间。例如,上海钢联综合效率值高达33.4以上,但依然未处于最优的生产前沿面,将其员工人数增加43%,应付职工薪酬增加999.90%,资产规模增加100.7%,资产负债率减少22.7%,总资产周转天数增加577.7%,就可以在产出不变条件下达到更优的生产前沿面。而对于排名第三的高鸿股份来说,将其员工人数增加131%,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31.19%,资产规模减少4.6%,资产负债率增加33.43%,总资产周转天数增加55.1%,就可以在保证主营业务收入不变的条件下,将其将资产收益率增加999.90%。当然,应当指出的是,无论是DEA非有效的电商企业,还是DEA有效的电商企业的改进,仅在本文的投入产出指标体系下有意义,而且也只具有数据包络分析层面的理论意义。例如,对于表4中,苏宁云商的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值为239.8%,这个显然是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

电商管理论文篇(2)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常设机构;居民身份

1电子商务对传统国际税收规则的冲击

1.1对传统的常设机构概念的冲击

当前国际上普遍通行的对跨国交易的征税规则是:跨国企业的居民身份所在国对其收入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征收所得税;而跨国交易发生地所在国对交易的所得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电子商务的兴起使得现有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常设机构”定义不再适用。常设机构难以确定的现状,不仅损害了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还引起了居民国和收入来源国在税收管辖权上的争议。

当前国际税收中对常设机构的定义。通常都来源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77年颁布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以下简称经合范本)和联合国1979年颁布的《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以下简称联合国范本)。经合范本第五条规定,“常设机构”是“一个企业进行其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具体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以及持续时间达到一定长度的建筑工地,但不包括专为企业进行“准备性质和辅质活动”而设的固定营业场所。另外,若一个不具有独立地位的人在一方缔约国中代表另一方的企业活动,拥有以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的权力并经常行使之,则此人也可构成该企业在该国中的常设机构,联合国范本的规定与经合范本相似,但更多地考虑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某些方面适当扩大了对“常设机构”的认定范围,例如,在对由人构成的常设机构的认定中,联合国范本增加了一条认定标准,认为即使没有签订合同的授权,但只要人“经常以首先提及的缔约国保有货物或商品库存,并代表该企业从库存中经常交付货物或商品”也构成常设机构。总的来说,两个范本对常设机构的定义具有相同的特征,即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在收入来源国拥有固定的、在时空上具有一定持续性的场所,二是该场所用于开展实质性的经营活动。

按照该定义,在通过电子商务进行的跨境交易中,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在收入来源国将不存在常设机构,因而也就无需向收入来源国纳税。其原因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跨国电子商务交易通常是通过供应商设在收入来源国的某个服务器上的网站来进行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存放供应商网页的服务器只是用于交易信息,而不是用于在线签署合同,符合“准备性质”和“辅质”的例外性要求,不能构成常设机构。

其次,即便该网站的功能齐全,能够自动完成所有的交易,符台常设机构定义中“从事营业活动”的要求,但是网站是由电子数据构成的,可以轻易的修改和转移,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物理存在。虽然服务器本身属于物理存在,可是拥有网站的供应商只是单纯地租借收入来源国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服务器的硬盘空间来存放自己的网站,而并未形成对服务器的实际支配关系,因此并不形成在收入来源国的物理存在,也不构成常设机构。

最后,电信公司与ISP不受拥有网站的供应商支配,无权代表供应商签订合同,也无权代表供应商交付商品,因此不满足人的定义,也不能构成常设机构。

这种现状危害了税收的中性原则,使得具有相同本质的跨国经营活动因为交易方式的不同而承担了不同的税收成本,形成了对电子商务的隐性税收优惠。这种变相的激励促使跨国企业纷纷将业务转移到互联网上,以逃避对收入来源国本应承担的税收义务。这也是近年来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原因之一。

1.2对企业的居民身份认定标准的冲击

电子商务的兴起,不仅会对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造成不利影响,也可能对居民身份国的税收管辖权造成不利影响。因为电子商务使得跨国公司的居民身份认定变得困难。跨国公司可以比以往更容易地改变居民身份,以便利用国际避税港或者通过滥用税收协定进行避税。

在各国现行税法中,对于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法人注册地标准、总机构所在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控股权标准、主要营业地标准等。中国税法对居民的认定采用了注册地和总机构所在地双重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但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远程办公和在线交易成为可能,物理空间上的集中不再成为公司经营管理上的必需要求。无论是出于实际经营的需要,还是出于避税的需要,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分布都趋于分散。集团内部的各个子公司间的业务分工趋向垂直化,子公司表现得越来越像一个单独的业务部门,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公司。即便分处各国,各公司的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的实时沟通。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总机构所在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主要营业地标准等依赖地理上的特征对法人居民身份进行判断的标准就逐渐失去了其本来存在的意义。电子商务的高效性、匿名性和无纸化的特点使得公司可以轻易地选择交易中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地和劳务活动的提供地,将交易转移到税率较低的收入来源国进行。或者通过调整公司结构的分布,使自己获得本来不应拥有的居民身份,从而享受到某些税收协定中的税收优惠。

1.3对传统的收入定性分类方法的冲击

电子商务的兴起使传统所得税法中对企业收入的定性分类变得困难。多数国家的税法对有形商品的销售、无形财产的使用和劳务的提供都进行了区分,并且制定了不同的课税规定。

由于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各种有形商品,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等无形商品,以及各种咨询服务都可以被数据化处理并直接通过互联网传送,传统的按照交易标的性质和交易活动的形式来划分交易所得性质的税收规则,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难以适用。

由于对电子商务产生的所得难以分类,在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下,对于此类收入应适用何种税率和课税方式就成为各国税务机关面临的问题。有关所得的支付人是否应依照税法的规定在进行电子支付时履行源泉扣缴所得税的法律义务,也变得难以确定。而在税收协定的执行方面,对有关所得的定性识别差异还会引起跨国纳税人与缔约国税务机关之间在适用协定条款上的争议。

2应对冲击的现实对策

各国政府一直在积极地探讨对电子商务活动征税的可能,希望找到一个能够满足税收中性原则、平衡原则、弹性原则、简易原则的要求下的解决方案,在不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得到较圆满的解决。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电子商务交易还不发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还将处于电子商务净进口国的地位。因此,由于常设机构无法确定而造成的收入来源国税收损失对我国的影响最大。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在尽可能满足上述四项原则的前提下,努力维护对跨国电子商务所得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应当成为我国在制定协定谈判时考虑的重点。

2.1拓宽“常设机构”概念。使之适用于电子商务交易

面对电子商务对传统国际税收规则中常设机构概念造成的冲击,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学者们先后提出了多种应对方案。大致归纳起来,可以分为激进和保守两类。

部分学者建议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种,以彻底解决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征税问题。这些新税种包括对电子信息的流量征收“比特税”(BitTax)、对网上支付的交易金额征收“交易税”(TransactionTax),对互联网基础设施征收“电讯税”(TelecomsTax)等。这种激进式的解决方案适应电子商务的特点,确实可以有效防止电子商务交易中的逃税行为。但是这种方案却造成了更大的问题。只要采用了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不论是销售商品,还是提供服务,或者是转让许可使用权,不同性质的经营活动都适用相同的税率。而对于相同性质的经营活动,仅仅因为采用了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就要承受与采用传统交易模式不同的税收负担。这违背了税收中性的原则,会给网络通讯增添不应有的负担,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设置障碍。

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正积极地提倡在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中放弃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转而由居民国行使全部的税收管辖权。美国财政部在1996年公布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税收政策》报告,在强调税收中性原则的同时,该报告提出“在传统的所得来源概念已难以有效适用的情况下,纳税人的居民身份最可能成为确认创造所得的经济活动的发生地国及该国对该所得有权优先征税的方法……因此,美国的税收政策已经认识到,由于传统的来源规则失去其重要性,居民税收管辖可跟进并取代它们的地位。”这一建议已经被经合组织(OECD)下属的税务委员会接受。在2000年12月公布的《电子商务中常设机构定义的适用说明——关于范本第五条注释的修改》中,居民国的税收管辖权得到了进一步确认,而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却被忽视。按照该说明,只有当电子商务的供应商在收入来源国拥有受其直接专门支配的存放电子商务网页的服务器,这种存在才构成常设机构。但这种情况的出现机率微乎其微,按照这个说明,收入来源国基本上不可能从电子商务交易中征到税款。

这种保守的解决方法确实可以有效地解决电子商务跨国交易的征税问题,但这是以牺牲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为代价的。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商务出口国,美国提倡居民身份税收管辖原则有其自身的利益考虑。但作为电子商务净进口大国的中国,显然不能接受这样的方案。

基于以上分析,我国在签署对跨国电子商务交易征税的国际协定时,应当放弃传统的常设机构概念中对“固定营业场所”的定义方法,转而根据非居民企业的电子商务活动是否与本国构成了实质上的、持续性的、非“准备性质”和“辅质”的经济联系来判断是否应当对其在本国取得的利润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可以采用“功能等同”的原则,按照电子商务供应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网站是否和传统意义上以物理方式存在的“常设机构”具有相同或近似的功能,来判断该网站是否构成常设机构。具体而言,如果供应商的电子商务网站具有订立合同、完成交易的功能,并且该供应商经常使用这种功能已实现交易,而不仅仅是向公众简单地进行产品宣传和市场信息的传递,则可认为该供应商在收入来源国构成了实质性的存在。如果这种实质性的存在满足一定的数量上的要求和持续时间上的要求,即可认为这种存在构成了“常设机构”。虽然这种“常设机构”不存在于物理空间之中,但是仍可以将其与传统定义中的常设机构等同看待,对其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2.2适当调整对企业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认定标准

电商管理论文篇(3)

电子商务(EB)和客户关系管理(CRM)被公认为是本世纪最能够为企业带来回报的两项独特创意。客户关系管理经历了近20年的不断演变发展,逐渐趋向成熟,目前已形成一个系统、完备的管理理论体系。CRM既是一种管理概念,更是一门管理技术,是企业的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策略也是企业的一种新型经营管理模式。

传统企业模式以产品为竞争基础。企业更多地关注企业内部运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并以此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因而客户渴望得到进一步的咨询和服务通常要经过复杂的自行联络过程,常常无法在第一时间达成交易。但在电子商务模式中,互联网作为高附加值的工具,不仅推动在线产品销售的能力,使客户可进行各种交易,而且可以帮助搜寻产品信息或向用户提出建议和服务信息,直至交易达成,客户的服务要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

电子商务具备让传统企业更有效率运作的机能,因而基于电子商务的客户关系管理是电子商务模式所导致的交流超越和环节精简的必然结果。在电子商务背景下,客户关系管理将真正成为企业全员的根本任务,这与传统企业有着本质的不同。企业的整个供应链和价值链都将围绕客户这一中心展开一切活动。本文旨在从这一角度来进行探讨分析。

(二)电子商务和客户关系管理的一体化

在目前市场竞争激烈,客户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将电子商务和客户关系管理一体化才能使企业资源运用和价值实现发挥出最大效能。企业必须把实现电子商务看作是客户关系管理整体战略的首要部分。在电子商务基础上的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是企业把握顾客的真实需求、改善企业与顾客的相互关系、培植忠诚客户的核心内容,也是整个企业系统高效运行的必要前提。

作为一种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策略,客户关系管理在欧美发达国家方兴未艾,而我国却仅仅是处于起步和培育的初级阶段。分析、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结合具体的国情和不同的行业特征,尝试、探索基于电子商务的客户关系管理对策,用以指导我们的具体实践,将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二、成功实施基于电子商务的CRM的对策

(一)获得高层领导的支持,形成支持战略

高层领导对CRM项目实施的支持、理解与承诺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缺乏管理者支持与承诺会对项目实施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可以使项目在启动时就变得经举步维艰。要得到管理者的支持与承诺,首先要求管理者必须对项目有相当的参与程度,进而能够对项目实施有一定了解。高层领导必须有足够的权威来扫除通往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尤其是当进行流程改造要求人员岗位和组织结构发生变化时,当CRM涉及到跨越业务部门时,必须要得到高层领导强有力的支持。因此CRM项目又被称为“一把手工程”。

(二)建立组织良好、权责明确的实施团队

实施团队是CRM系统的原动力,他们要在CRM的实施中做出各种决策,与企业员工进行沟通,展开具体的实施工作。企业必须建立起组织良好、权责明确的实施团队,才能保证CRM项目的成功实施。

成功的CRM实施团队应有多方面的人员组成,包括:企业的高层领导、咨询公司人员、信息部门的技术人员、相应职能部门的熟悉业务流程的业务人员等。其结构应该包括三个层次,即决策层、核心层和职能层。三)重视业务流程改造,强化管理重组

实施CRM的关键是对业务流程和管理的重组和建设过程。CRM系统的实施应当以业务流程来驱动,而不是IT技术。要把实施的注意力放在流程上,而不是过分关注于技术。技术只是促进因素,其本身不是解决方案。

(四)灵活运用技术,高效利用有限资源

在成功的CRM项目中,技术的选择总是与要改善的特定问题紧密相关。企业应根据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来选择合适的技术,而不是调整流程来适应技术要求。并且在选择技术时还要重视其灵活性和可扩展性,以满足未来的扩展需要。

(五)极大地重视人的因素,充分发挥人的作用

无论是CRM应用系统,还是CRM所体现的管理思想,都是用来为企业管理服务的,它永远代替不了“人类关系”。在CRM项目的各个阶段(需求调查、解决方案的选择、目标流程的设计等),都应争取最终用户的参与,使得这个项目成为用户负责的项目。如果系统的最终用户对系统不持积极态度的话,那些有最新、最有力的技术支持的最合理的业务流程也可能会产生不理想的结果。

(六)总体规划,分步实现,确保效果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是项目实施的一个总体原则。由于CRM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对于中低端企业来说,很难也没有必要一次把CRM所有的功能都实施,而是根据成本、根据企业的需求,进行优先排序,确定一个总体的CRM战略,每次只解决几个最重要的问题,然后分步来实现其各个阶段的功能。而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给企业带来的太大冲击,往往欲速则不达。

(七)优化系统的整合,发挥系统性高效率

电商管理论文篇(4)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

按照IBM公司的定义,电子商务=Web企业业务。它所强调的是在网络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互联网(Interna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企业外部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1997年10月1~3日,欧洲经济委员会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办了全球信息化标准大会。明确提出了一个关于电子商务的比较严密完整的定义:“电子商务是各参与方之间,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物理交换或直接物理接触方式完成任何形式的业务交易”。这里的电子商务包括电子资料交换(EDI)、电子支付手段、电子定货系统、电子邮件、传真、网络、电子公告系统、条形码、图像处理、智能卡等。一次完整的商业贸易过程是复杂的,包括交易前的了解商情、询价、报价、发送定单、应答定单、发送接收送货通知、取货凭证、支付汇兑过程等,涉及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流动。

二、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建立在信息技术平台上的先进的商务活动方式,无疑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企业在资金力量允许和发展战略需要的情况下,涉足电子商务,开拓新的领域,不失为是一种选择。有一些企业,由于进入时间合适,战略选择正确,经营方式得当,在电子商务方面取得很好的成绩。但是我国要开展电子商务,还存在很多技术上的问题,例如计算机用户比较少。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00年7月,我国上网的计算机数量为650万台,平均每个企业和政府部门还不到1台,而且网络运作速度慢,网络资费贵,并据CNNIC统计,目前中国习惯利用电子商务获取商机的人数少,最常使用的网络服务依次是电子信箱(87。65%)、搜索引擎(55。91%)、软件上传或下载(50。69%)、各类信息查询(49。28%)、网上聊天室(38。81%)、新闻组(25。37%)、BBS电子公告(21。17%)、网上寻呼机(20。72%)、免费个人主页(19。68%)、网上游戏娱乐(17。70%)、网上炒股(14。64%)等。使用网上购物或开展商业活动的人在各项基于互联网的活动中仅占倒数第二位,上述这些因素都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我国电子商务环境分析

(一)政策与法律环境。总的说来,我国的信息化政策还不够完善,尤其体现在电子商务方面,有关的政策不够明朗,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的标准还都没有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存在较大问题。因为参与电子商务的不仅仅是交易双方,更重要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海关、保险、财税、银行等众多部门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这就需要有统一的法律、政策框架,以及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综合协调组织,才能促进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

(二)企业信息化建设。企业作为电子商务的主体,其信息化程度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目前,我国企业大多处于转型阶段,现代企业制度尚未普遍建立,企业信息化的进展并不令人满意。目前我国已经上网的企业不到企业总数的1%。,在1.50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只有10%实现了企业信息化或运用信息手段比较好。大约有70%左右的企业拥有一定的信息手段或着手向实现企业信息化的方向努力,大约20%的企业只有少量的计算机,而且只从事单机工作。在1000余万家中小企业中,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拥有现代化的信息手段。

(三)金融电子化建设。金融体系是商务活动的基础保证。电子商务的支付与结算需要电子化金融体系的密切配合。目前我国金融服务极其电子化水平比较落后,跨区域、跨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还未建立,网上支付、结算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例如,上海新华书店在互联网上了图书信息,收到大量国外的订单,但是由于国内的电子支付手段没有建立,生意无法成交,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四、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基本原则

发展电子商务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以应用为重点,坚持效益优先,制定有限目标,体现实际效果。笔者认为,我国发展电子商务必须遵循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一)引进与创新有机结合的原则全球化与开放性是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和特征,特别是我国已经入世,必须按照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办事,因此,要结合我国的实际,积极引进与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经验,并进行中国化的改造和创新,为我所用,创造出符合实际的发展道路。

(二)商务与电子有机结合的原则在电子商务中,电子是手段,商务是核心。网络服务商和电子商务厂商,要适应企业的商务选择和利益判断,防止过度技术化倾向,避免追求表面的商务“电子化”而忽视商务活动本身的需求。要把电子与商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商务应用为根本,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要立足于为传统产业服务,促进传统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传统企业要积极发展新的商业模式,适应信息革命的要求。

(三)务实与跨越有机结合的原则要根据我国目前的商务需求、技术手段和经济环境实际,制订发展电子商务的规划和计划,确定切实可行的商务模式,设计和开发实用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推动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另一方面,要着眼未来的发展需求和趋势,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推出创新的电子商务体系,能够跨越的大胆跨越,以适应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我们要主动抓住机遇和迎接挑战,按照跨越式发展的思路,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实现中央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

(四)政府引导与企业运作有机结合的原则发展电子商务涉及各行业各领域,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这需要政府的鼓励、引导和协调。政府通过制订政策法规,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技术发展和技术标准、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着手,为电子商务创造良好的宽松的经营环境,引导企业和公众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同时电子商务属于民商活动,政府的干预应是最低限度的,以免由于政府的过度干预而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结束语

由于信息的竞争在企业的竞争优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了电子商务中。虽然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不是很快,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电子商务可以为中小企业开辟更广泛的市场空间。同时,在以后的发展中,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确定企业在电子商务中的主体地位,发动企业和社会投入电子商务,鼓励大中企业与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建设。

参考文献

[1]宋玲,王小延,《电子商务战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3,P44~45

[2]蒋志培,《网络与电子商务法》,法律出版社,2001。5,P100~101

电商管理论文篇(5)

1.2研发先进的电商物流配送方法研发先进的电商物流配送方法是现阶段解提高电商物流管理效率的另一主要办法。一方面,珠三角地区的电商物流企业要提高其自身的配送速度,即提高物流监控系统对配送业务流程的实施监控效率,具体方法为:当整个物流系统中的一个神经末端接收到相关的配送信息时,系统则通过相应程序以最短的时间配置出相关电商产品配送的合理方案,并在制定计划后,立即展开相应的配送工作。另一方面,作为先进电商物流配送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实现配送功能的集成化不仅可以提供传统意义下的电商物流配送,同时也可以根据用户的具体需求,进而为其提供高水平的物流配送服务,并最终提高电商企业物流管理的效率[5]。

1.3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电商物流管理专业人才的建设和培育力度是从根本上提高电商物流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首先,珠三角地区的高校应该提高对电商物流管理专业的重视程度,并将电商物流管理专业的建设提升到促进高效发展的战略高度上,从而提高学生对本专业的重视程度,使其意识到加强电商物流管理的学习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学业发展,同时对于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电商物流企业也应该在发展过程中加强对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并引进先进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使其有效服务于企业的人才建设,并最终提高企业电商物流管理的工作效率[6]。

2.珠三角地区电商物流管理的发展趋势

2.1电商物流一体化管理所谓物流一体化是指以整个物流系统为核心,由物流企业、生产和销售企业以及消费者等共同构成的整个物流供应链,且该物流供应链具有较强的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未来,电商物流企业间的竞争必将愈加剧烈,而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企业则必须加强垫上物流的一体化管理,从整体上提高电商物流的配送效率和管理效率。例如,企业可以对相关电子商务产品在当前市场下的具体发展情况和产品优势进行分析,并结其物流配送的具体流程,从而制定符合产品特色的物流配送管理方案,从根本上提高电商物流管理的工作效率,进而使企业占据电子商务市场的主导地位。

2.2电商物流向社会化物流发展在21世纪全球经济、信息一体化的大的时代背景下,包括物流产业在内的我国社会众多生产领域均在向趋于网络化和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其具体体现在电商物流配送中心的社会化运作和管理上。一方面,电商客户需求的个性化与多样化要求电商物流系统具备较高的社会化水平,而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方面需求,电商物流企业则需要通过建立一个一体化的物流配送服务中心,从而在为客户提供相应的仓储和运输服务同时,也能满足相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另一方面,为了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从而使企业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电商物流的社会化转变也将成为其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具备社会化性质的电商物流管理不仅可以缩短客户接收相关产品的时间,同时也简化了物流流程,进而从多方面物流控制与管理的角度为企业树立了良好形象,并使电商物流企业的竞争力获得大幅度提高。

2.3自建电商物流与第三方流相结合除了一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等发展趋势外,珠三角地区的电商物流管理也必将向自建物流与第三方物流相结合的方向合理发展,而这种发展方式又被成为物流联盟。所谓物流联盟是指由加工制造企业、销售企业以及电商物流企业共同组成,且上述三者通过签订正式协议的方式从而确定其互相间的合作关系。一方面,在物流联盟中,成员企业间相互独立,各个企业中的资源以各种可能实现互相共享的方式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种“1+1>2”的盈利方式不仅加强了电商生产、销售企业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同时,也使得合作后相关业务为企业带来的利润远远高出企业自身运作所产生的利润,有效促进了企业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除了相互独立外,物流联盟中的成员企业也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这种相互依赖的方式不仅使成员企业间具有明确的分工并使其充分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同时也减少了成员企业间的内部对抗和冲突,从而使得供应商可以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电商物流服务,并最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电商管理论文篇(6)

电子商务的成本应该是商家和客户所有应用于其中的软硬件配置、学习和使用、信息获得、网上支付、信息安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以及商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所需的费用总和。

技术成本

电子商务的技术成本包括软硬件成本、学习成本和维护成本。电子商务是各种技术结合的产物,昂贵的投资、复杂的管理、维护费用的高昂使得一些企业望而却步。面对客户无力应付复杂的技术平台和高昂的软硬件配置的实际问题,ASP这个新兴行业随之兴起。它以系统、人才匮乏的中小企业作为开展业务的主要对象,同时一些大企业也对ASP发生了兴趣。但这种租赁式服务的价格和质量能否为企业接受,能在多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电子商务技术成本,还有待于实践验证。

安全成本

在任何情况下,交易的安全总是人们关心的首要问题,如何在网上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保证交易方身份的真实性、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性以及交易的不可抵赖性,成为推广电子商务的关键所在。而上述交易的一系列安全要素,必须有一系列的技术措施来保证。目前,安全标准的制定、安全产品的研制以及安全技术的开发为解决网上交易的安全问题起到了推动作用。而这些用于交易安全的协议、规章、软件、硬件、技术的使用及其学习和操作定会加大电子商务运营的成本。

配送成本

在电子商务中最难解决的就是物流配送。物流配送从经营电子商务的公司中分离出来而由专门的物流公司去经营将成为发展方向。目前邮政系统正着手营造一个庞大的物流配送网络,准备担当起这个角色,在这方面它们有独特的优势。

物流配送的独立操作也将引发一些新的问题,双方的配合至关重要,但一些涉及物权归属、风险责任、费用成本、产品质量、争议解决方面的法律问题也将浮出水面。物流配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和最后环节,是电子商务的目标和核心,也是衡量电子商务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尺度。物流配送需要有商品的存放网点,需要增加运输、配送人员的开支,由此而增加的成本应该经过仔细核算。有人认为,企业要增加的仅仅是配送成本,而节省的则是库存成本和店面成本。要知道,店面成本虽然节省了,但是存放网点的增加和配送所需的其它开支能在多大幅度上降低总成本,仍需要在实践中摸索,而且,库存仍然是必需的。客户成本

电子商务的客户成本,指的是顾客用于网上交易所花费的上网、咨询、支付直到最后商品到位所花的费用总和,这是一种完全依赖网络的服务,只要消费者一开始享受这样的服务,就要承担每小时数元钱的最低成本,还不包括添置相应硬件设备和学习使用的费用。这种费用虽然不列入商家的运营成本,但是作为用户成本,却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譬如说,在网上购买一个电熨斗可以便宜5元,但用户用于网上浏览、查询、挑选、支付所花费的费用要用去6元,用户就会放弃网上购物的方式。电子商务虽然孕育着巨大的商机,但利润的真正实现,仍需要经过详尽的论证。

法律成本

无庸置疑,电子商务的发展面临着大量的法律问题,例如

1.网上交易纠纷的司法裁定、司法权限;跨国、跨地区网上交易时法律的适用性、非歧视性等;

2.安全与保密、数字签名、授权认证中心(CA)管理;

3.网络犯罪的法律适用性:包括欺诈、仿冒、盗窃、网上证据采集及其有效性

4.进出口及关税管理:各种税制;

5.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出版、软件、信息等;

6.隐私权:包括个人数据的采集、修改、使用、传播等;

7.网上商务有关的标准统一及转换:包括各种编码、数据格式、网络协议等。电子商务规则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减少交易纠纷,但同时也增加了电子商务各方操作的难度和成本负担。

风险成本

电商管理论文篇(7)

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但电子商务在中国有着巨大的潜在市场,其发展速度也较快,必将引领中国未来的商务模式。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已达6.18亿。同时,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3年8月28日的《2012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4.35万亿元,同比增长24.3%。电子商务所衍生出的运送业务已占到中国快递业业务总量的半壁江山,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电子商务正不断升温。(见表1)

(二)中国电子商务的税务现状

目前,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很多,主要表现在:公众网上购物的意识还相对薄弱;缺少统一的、权威的安全认证机构;企业信息化程度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信息安全技术环境较差;社会信用保障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可见中国的电子商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来引导其正常发展。而在税务现状方面,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表示,电商每年的交易额占到全国商品零售额的四分之一,不纳税对传统零售企业有失公平,国家也将为此流失上千亿元的税务。由于中国电子商务涉及的工商行政管理暂无明文规定,很多电子商务企业没有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也不可能进行纳税申报,导致税务部门征管困难。现行税制实现了对电子商务B2B模式、B2C模式征税,而由于交易主体过于庞大和复杂,很多店铺或企业未进行税务登记,所以对大部分C2C模式电子商务尚未征税。就淘宝网而言,其进行的交易活动既有C2C模式,又有B2B和B2C模式,其中的B2B和B2C模式的卖家一般为大型商家或企业(如淘宝商城),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也具有开立发票的能力。然而他们一般只有在被顾客要求时才会开立发票,发票一旦开立便需要缴税,而未开立的业务就不需要缴税;但C2C模式的卖家一般为个人小型卖家,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也不具开立发票的能力,所以一般不需要缴税。2005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务优惠政策的步伐,加强电子商务税务监管。为贯彻落实该意见,2006年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指出了制定电子商务税务优惠政策、加强电子商务税务监管须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负责,抓紧与电子商务税务相关的研究和政策制定工作;而电子商务立法则由法制办组织,国务院信息办以及商务部等部门分别负责,根据各部门职能,完善和制定相关法律,以推动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工作[1]。国家税务总局对电子商务立法也早有预案,此前国家税务总局的《2013年税务征管和科技工作要点》指出,中国正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务征管办法》,以配合税制改革进程,研究制定适应财产税、所得税等直接税的征管制度。2013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从该年度4月1日起,全国开始推广使用网络发票以提高信息管税水平,届时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情况,核定其在线开具网络发票的种类、行业类别和开票限额等内容。该《办法》的出台,为纳税依据创造了条件,为电子商务征税奠定了基础[2]。

二、电子商务对税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电子商务对税务带来的机遇

1.为政府提供新税源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使在线交易金额有了大幅度提高,也给各国的流转税提供了新的税源。同时,电子商务减少了商品交易的中间环节,使流通成本大大降低,提高了企业的商业利润。另外,可供纳税的收入也会大量增加,给各国所得税提供了更多的税源。2.减少税务机关的税务成本电子交易流程包括售前咨询、正式交易、付款以及售后服务。以增值税为例,在传统交易模式中采用的是层层分销的办法,流通环节的增加不但使经营费用大幅度增加,而且会导致征税点相对分散,所以税务机关如果要征收一笔增值税款,就必须进行多层开票、审核和抵扣。在稽查税款时,对最后收到的一笔税款的稽查也需要审查前面各个环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稽查工作相当复杂。而在电子商务中,生产商可直接向消费者提供货物,税款的征收便可一次完成,减少了征税点,节约了税务成本[3]。

(二)电子商务对税务带来的挑战

1.对传统税制要素的挑战第一,使纳税义务人不易确定。电子商务主体隐匿其姓名、地址,不经过认证,很难与现实生活中的地址发生对应关系,如何确定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和企业居民身份成了新难题。第二,使征税对象难以认定。电子商务中大量商品和劳务通过网络传输,表现为无形的数字化产品,使得商品、劳务和特许权难以辨别,从而给税务征管带来了挑战。第三,使纳税环节减少。电子商务环境下,产品或劳务的提供可省去中介人,税务上导致原来分摊在这些中介人的税基流失,从而严重影响了流转税的收入。第四,使纳税地点不易确定。电子商务表现出的虚拟化和无形化使纳税地点具有随意性和流转性,使税务机关很难确定交易的提供地和消费地,从而不能正确实施税务管辖权。第五,使原有的纳税期限规定失去作用。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是用传统的支付方式以及销售产品发票的开具时间来规定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的。而电子商务交易中既没有纸质发票又没有现金和支票流动,使现行税法规定失效。2.对税务原则的挑战虽然电子商务与传统贸易不同,但从本质上讲两者并无差别,然而现行税制没有有效的手段对其征税的合法依据进行管理,容易导致经济的扭曲,违背了税务中性的原则。其次,建立在Internet基础上具有虚拟贸易形式的电子商务,不能被现行税制所涵盖,有悖于税务公平原则。另外,电子商务中间人的消失使各种层次的纳税人都加入,纳税人的参差不齐造成税务机关工作量增大,不符合税务效率原则。3.对税务征管的挑战第一,对税务制度的挑战。传统税制是建立在税务登记、查账征收以及定额征收基础之上的。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的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经营行为及各种凭证和账簿的审查来定位应缴纳的税种和税率,然而这种操作方式在电子商务中显然不适用。首先,电子商务中的合同和票据都将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可以被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痕迹,从而加大了审计的难度;其次,电子商务的发展刺激了支付系统的完善,联机银行与数字现金的出现加大了税务机关通过银行的支付交易进行监控的难度;最后,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方式掩藏交易信息。第二,纳税人容易避税。国际互联网的高流动性、隐匿性严重阻碍了税务部门获取征税依据。电子商务中影响征税的几个方面如下:消费者匿名;制造商隐匿其住所;电子商务本身也可以隐匿。在电子商务税务法规尚未制定的情况下,各国均借助于互联网,选择位于像百慕大群岛这样的避税港的“虚拟公司”作为交易地点达到避税的目的[4]。4.对国际税务管辖权的挑战传统税务管辖权以各国地理界线为基准分为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而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使得国家间的界限得以消除,从而产生了更多的跨国所得,加剧了重复征税。第一,电子商务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来源地税务管辖权。国外企业只需装有事先核准软件的服务器便可开展电子商务,提供远程服务的劳务也突破了地域限制,使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变得困难。第二,电子商务使居民的定义及其判断标准变得模糊。现行税制一般把有无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作为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而电子商务全球性和虚拟性使确认交易双方的身份变得很难,从而就无法确认一项交易是属于国内还是国际。第三,常设机构难以确定。《OECD范本》定义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5]。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数字化使企业不需要固定的营业场所,造成无法确定贸易目的地和消费地,无法判定国际税务中的常设机构概念。

三、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务的相关立法和研究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务立法目的

1.保护国家的税务法权和税务利益对电子商务应免税或是征税的分歧,实质就是各国的利益之争。对电子商务实行免税政策对以所得税为主体税制的国家影响不太大(如美国),但对以流转税为主体税制的国家影响较大(如中国);同时,免税对电子交易的输出国有利,而对电子交易的输入国不利。就中国而言,由于现阶段中国市场经济不够发达,中国税制结构仍以流转税为主;另外,目前中国电子商务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的差距,在国际中仍处于消费国的地位,对电子商务免税会严重影响中国的财政税务,也不利于中国本土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征税是未来的必然趋势。2.构建电子商务税务法律框架现行税法是建立在有形交易基础之上的,它不能完全解决电子商务的税务问题。电子商务税务立法的工作重点应集中于对现行税务法律法规的修订上,从维护公平原则、维护现行税法制度的有效性和解决电子商务税务问题出发,在不开征新税或附加税的前提下,对现行税法的一些概念、范畴、原则和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税法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确定性和适用性,明确指出对电子商务征税的态度、原则和方案,使电子交易的各个参与者的税负具有确定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增加对电子商务适用的条款,并保证不对现行税制造成太大的冲击,也不产生财政风险。3.净化电子商务的环境电子商务的进入门槛低,管理不严,电子商务市场以开放自由的态度接受各种层次的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据电子商务诚信评价中心的调查报告,71.1%的被调查人曾对一些电子商务网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过质疑;56.4%的被调查人曾遇到网上购物实物与描述不符的问题;40.9%的被调查人曾经历过在线服务的承诺不能兑现的问题,这说明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已成为企业和公众关注的焦点[6]。而诚信的建立不仅依靠交易者的自律,还需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有效监管。对电子商务征税可促使国家加大对电子商务管理的投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有助于征管技术的创新和提高,从而更大程度地净化电子商务环境。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税务法律制度的目的不仅在于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通过税务这一重要的经济杠杆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好的软环境,进而将其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促进其快速有序发展,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国际上关于电子商务的几种征税方案

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国际上曾有学者设想过对电子商务课征新税,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方案:1.比特税方案针对电子商务以信息为载体的特点,开征以网络传输信息流量为课税对象的比特税,即对电子信息按其流量征税,包括数据收集、通话、图像或声音的传送等数字化信息,征税的用途在于补贴发展中国家发展互联网贸易。比特税的优点是税制简单且规范,便于征收管理,但缺点是不能区别对待商务与非商务行为以及价值量不等的商务行为。2.信息流量税方案信息流量税方案即通过控制“资金流”来实现对电子商务税务的征管。主要思路是通过金融机构在资金支付环节进行管理控制,以资金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进行课税。虽然该方案对短期资本流动有较明显的抑制作用,但还是不能区别对待消费性质不同的商务行为以及商务与非商务性的支付行为。而且它能否有效实施还要依赖于全球金融支付体系是否具有统一性和可监控性。3.预提税方案预提税方案主张对跨国电子商务的营业所得采用由来源地国优先课征预提税的方式,以解决现有的将常设机构原则适用于跨国电子商务所导致的来源国与居住国之间的税务利益分配失衡的问题。该方案简便易行,符合财政收入原则和税务效率原则,但由于该方案忽视了纳税人的成本费用,容易造成对纳税人不合理的没收性征税。另外,这也与各国现行的所得税法对营业所得收入按所得净额征收税款的做法相悖,不能体现税负公平,也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7]。

(三)国际上关于电子商务税务研究的概况

美国是电子商务普及率最高的国家,因而对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十分重视。美国财政部于1996年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税务政策》,支持电子和非电子商务间的税务中性原则。1997年7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发表《全球电子商务纲要》[8],建议将国际互联网宣布为免税区,明确提出了对电子商务的征税的原则:不扭曲或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保持税务政策的简单、透明;符合美国的现行税务制度并与国际税务原则保持一致,不开征新税。1998年2月,克林顿发表了“网络新政”,宣布了三项电子商务征税政策。同年,美国国会通过《互联网免税法案》,宣布三年内对互联网免征新税[9]。2001年和2004年,美国分别将该法案延长3年;2007年又将该法案延长4年。欧盟国家大都采用间接税制,尤其是增值税。电子商务的发展,特别是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网上交易使得增值税难以征收。1997年7月,欧洲电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波恩部长级会议宣言”。宣言指出:电子商务纳税义务要明确透明,确保税务中性,使电子商务相对传统商务而言没有增加额外的税务负担;目前的间接税制适用于产品和服务的电子交易,没必要引进新税种。欧盟委员会于2000年6月了新的电子商务增值税法案,规定对欧盟境外的公司以电子形式向欧盟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且销售额在10万欧元以上的,要求消费者缴纳增值税。2003年7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正式实施《电子商务增值税新指令》,对非欧盟企业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的直接电子商务征收增值税,同时对欧盟企业向欧盟境外的企业或个人消费者提供的电子商务不再征收增值税。这使欧盟成为世界第一个对电子商务征收增值税的地区,开创了电子商务征税的先河。1997年,OECD受国际委托提出了“电子商务税务政策框架条件”的报告。报告制定了适用于电子商务的税务原则:中立、高效、确定、简便、有效、公平和灵活。1998年OECD在渥太华会议上,以《电子商务对税务征纳双方的挑战》为题开展研究,并达成共识,主要包括:任何征税主张都必须坚持税务中性原则,确保税负公平,避免重复征税和增加成本;尽量以现行税制为基础,不开征新税;国际合作至关重要;税务不能阻碍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电子商务也不能侵蚀税基和妨碍税务行使。对于电子商务税务,OECD的基本立场是既要防止偷漏税,又要保护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各国在分配税务管辖权时要采取协作的方针。

(四)发达国家电子商务税务政策给中国的启示

通过比较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国际或组织的电子商务税务政策,可以看出他们在电子商务税务问题上既有共识又有分歧。共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税务中性原则是指导电子商务征税的基本原则,不通过开设新税或附加税来征税,而是修改现有税种,使它适用于电子商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会扭曲税务的公平;二是互联网税务法规必须易于遵从,便于征管;三是使用新技术,加强税务管理;四是重视对电子商务引起的避税问题研究;五是加强国际间的信息交流与工作配合。但是国际上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分歧,主要表现在对电子商务是免税还是课征增值税的问题上。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派,认为对电子商务征税将会严重阻碍这种贸易形式的发展,有悖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而以欧盟为代表的征税派,坚持在欧盟成员国内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增值税,以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

四、完善中国电子商务税务体制的建议

对电子商务,中国总的税务政策定位为:暂时对其实行税务优惠政策,但从长期来看,对电子商务征税是必然趋势,所以逐步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的税务政策是十分必要的[10]。我们应密切关注电子商务的发展态势及其对税务的影响,研究并借鉴国外电子商务税务政策,以国际上对这一问题的共识作为出发点,研究并采取积极的、前瞻性的且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税务政策和管理措施。

(一)电子商务税务立法方面中国应以税务立法原则为指导,完善电子商务征税的基础性立法和配套立法。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与计算机网络安全、个人数据信息保护和电子货币使用规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电子商务的实际情况完善现行税法,扩展一些与电子商务税务相关的概念,明确电子商务适用的税法、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电子商务行为税务征管的界定标准。应在法律法规中赋予税务机关在网上主动稽查的权力,加强对企业账务的修改权限、保留方法和保留期限的管理,使税务机关可以合法在网上对纳税人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针对中国C2C电子商务逃税的现状,中国要兼顾维护国家的税务和促进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两方面,规范电子商业经营者进入条件,让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通过立法确立电子或数字化签名以及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更重要的是监管B2C模式网上商店混入C2C模式逃避纳税,凡具有应税务入者,都应该成为纳税人,确保税赋公平[11]。

(二)电子商务税务征管方面

1.改革现行税制第一,扩大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征管范围。对数字化商品(如无形资产、软件、音像制品等)应区别对待:对于非版权转让的数字化商品的销售视同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对软件版权的销售则视同特许权转让征收营业税;对于远程劳务的提供则按劳务提供征收营业税。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应视为提供软件的纳税的身份而定,若提供者为居民纳税人,征税对象则为营业利得;若为非居民纳税人,则可将收入金额当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预提所得税。第二,逐步从现行的双主体税制结构向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转变。因此必须完善企业所得税,对其生产经营所得进行调节,还应该开征资本所得税,对资本利得进行调节。这两项措施可弥补由于网上交易导致的税款流失。2.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电子商务促成了虚拟企业的出现,因此需要要求所有上网单位纳税人在办理上网手续后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取得一个专门的税务登记号,对这个专门的税务登记号,税务机关要给出专门的网站可供消费者查询,以辨别登记号的真伪。纳税人在办理电子商务税务登记时,应填报《申请电子商务税务登记报告书》,提供有关网上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特别是计算机超级密钥的备份。同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有关资料严格审核,逐一登记,并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再一方面是对那些提供收费服务的网站,就目前来看,税务机关不可能对本国外的银行有监督效力,所以对有收费服务在中国登记注册的网站需提供我国的银行账户,不能提供外国的银行账户,使得税务机关可以清楚地了解及监督提供收费服务网站的营业收入,这样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人就能处于税务机关的监控管理之下。3.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并重的原则欧美等国作为发达国家,提出以居民管辖权代替地域管辖权的本质目的是维护其电子商务输出国的利益,发展中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对策,放弃实施地域管辖权将导致大量的税务流失。所以应该充分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和利益,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积极协作,坚持实施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并重的原则。4.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的缴税制度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对电子商务纳税的代扣代缴制度,简化电子商务应税行为的缴税流程,提高税务征管的效率。当个人向国外企业交纳与电子交易相关的各项费用时,税务部门可以规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代扣代缴营业税或增值税。税务征管和稽查部门要对代扣代缴行为加大管理力度,随机抽查账目,核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登记信息,对交易频繁的扣缴义务人要给予特别关注,督促其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同时,已经扣缴的税款可当作纳税人的预缴税,在税款征收期间申报纳税时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三)电子商务税务政策方面

1.制定电子商务税务政策的指导思想方面作为WTO的成员国之一,中国理应借鉴WTO提出的关于电子商务的征税原则和指导思想,具体如下:征税必须不阻碍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从事电子商务网络交易不应与传统贸易差别对待;对电子商务的税务征集系统应以简单明了,程序易于操作,不给纳税人增加负担为前提。另外,还需要以现行税制为基础,不单独开征新税,保持税务中性原则,将税务政策与税务征管相结合,维护国家的税务利益,保持前瞻性原则,结合电子商务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前景来制定电子商务税务政策。2.电子商务税务优惠政策方面从长远来看,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交易的公司和其他公司要遵循同样的税制,但也并不排除采取阶段性的税务扶持政策[12]。电子商务是伴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极具潜力的新型贸易方式,代表了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需要扶持,此时对电子商务课税会对其发展起阻碍作用,使C2C电子商务经营者减少或退出,导致中国失业率提高,影响社会和谐发展。所以立法时可考虑在现行税法中补充修订中国适用于电子商务的税务优惠政策,在不新设税种的情况下,完善中国现有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及关税等的规定。

电商管理论文篇(8)

第一章:电子商务网站概述

1.1电子商务与商务网站

1.1.1电子商务基本概念

简单地讲,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电子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常见的定义是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去看:广义的电子商务称为EB,是指利用IT技术对整个商务活动实现电子化,包括利用因特网,企业内部网,企业外部网,局域网,广域网等不同形式的计算机网络以及信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狭义的电子商务称为EC,尽指利用Internet开展的交易与交易有关的活动。

1.1.2电子商务网站基本概念

电子商务网站是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是实施电子商务的公司和服务对象之间的交互界面,是电子商务系统运转的承担着和表现着。

2.1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之猛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的活力之源,而中小企业如何迅速,健康的发展,才会为社会创造效益,就需要中小企业面对社会现状,如外需不振,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高涨,劳动力成本上升,银根收紧.....要更早,更快,更深地感受到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而迅速采取战略来迎接挑战,在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今天,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如果中小企业不及时开展电子商务,不为自己的企业构建完善健全的电子商务网站,这将预示着中小企业陷入危险的困境之中。

阿里巴巴在本届网商大会了〈抱团行天下--2008年度网商发展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在中小企业面临宏观环境的诸多挑战之时,电子商务所带来的成本化,风险规避,技术革新,管理创新等,使得网商们具备了传统中小企业所欠缺的诸多能力。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电子商务程度高的中小企业的适应能力明显高--主要原因是网商在信息方面具备先发优势,对市场发展嗅觉敏锐,同时凭借网络架构以及丰富的电子商务平台资源,依靠广阔的市场和灵活的生产方式快速转型,从而保持了高利润与核心竞争力。

研究报告显示,21.7%企业认为应用电子商务后取地了显著的竞争优势,60.2%的企业认为有一定的提升作用。也就是说80%的中小企业认为电子商务提升了其竞争力。报告结论认为,电子商务帮助了中小企业打破在地域上的界限,加速了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中小企业可以依托互联网形成虚拟集群,通过基于网络的分工与协作,构建新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新型产业集群的形成,或者提升传统产业集群的竞争力。而从区域层面上来看,中小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有利于促进不同区域的企业开展贸易与合作。此外,电子商务的发展会带动区域信息化建设,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二章:.电子商务网站的特色生存取胜

企业通过在网站上进行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新经济商业主体,正为目前的经济发展注入全新的内涵:以互联网为手段,电子商务网站为平台,中小企业和个人等草根经济力量,以个性化,大规模协作,互动,自由选择的全新、商业性质与创新性的商业实践,变革着中国乃至全球经济的步伐。企业电子商务网站是一个生动,鲜活的生态世界,将会带动企业巨大的发展,是企业特色生存取胜的最重要平台。企业电子商务网站要搭建一个做好品牌的销售之路,企业网站要趋向于“向专业化要利润”的运营思路,通过提供专业化产品或服务形成相对优势,确立自己在产业链上的议价能力,从而达到提高利润,提升效率,确立核心竞争力的目的,有的甚至在市场上成为“隐形冠军”。因次,企业网站要具有个性化,特色化,因为企业网站是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一个窗口,只有企业把这个窗口建立好,才会极大的起到为企业宣传的目的,进而获取效益,成为企业特色生存取胜的亮点。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中国加入WTO后企业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利用电子商务网站以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只要将电子商务网站平台构建完善,才能迅速提升网站竞争实力,推动企业互联网产业的发展。

第三章:电子商务网站进行市场推广的策略

3.1巧用时机,瞄准商机,打响电子商务战

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我国跨入新世纪之初的一件大事,是世界赋予北京的一次历史性机遇它必将推动北京大踏步走向现代化,尤其会给我国的信息技术的全面发展来又一次腾飞的机遇。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网站来进行宣传和策划,即可获得奥运经济.企业电子商务网站要时常关注国内国际电了商务发展势头,巧妙运用时机,如北京奥运会的召开其实从电子商务的角度来看是大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网站来提升品牌及企业形象的最大曝光率以及自发性和主动性的奥运电子商务。为了充分利用奥运独家资源,这些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们纷纷推出与运主题相关的活动,并在网上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网站进行宣传:如海尔推出"买海尔整套家电,看北京运会"等市场推广活动并建立的奥运网站;北京燕京啤酒的各种奥运主题宣传活动均在网站上显尽;华帝推出"华帝奥运家庭进行时"策划活动主推奥运概念,借助活动网站,网络推广等网络渠道宣传造势;联想直接把联想品牌与奥运紧密相联系,极大的宣传了联想网站,提高了联想世界知名度;移动公司奥运信息互动活动;伊利利用电子商务网站以"奥运健康大使"选拔活动和刘翔代言等组合为自已赢得了消费者充分的关注度和品牌好感度,因此企业网站进行市场推广巧妙抓住时机才能赢得更高的关注度和信任度。面对百年梦想的奥运契机,在传统企业及相关的各行业当中,无论是奥运合作伙伴还是赞助商以及奥运供应商都在全面利用奥运资源,各显看家本领,利用电子商务网站这个平台进行市场推广等宣传活动,在互联网上大量投放与奥运主题相联系的网络广告,增强企业及产品的品牌效应,提高企业在消费者中品牌位置。奥运电子商务商机无限,公德无量,对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都意味着重要而难得的机遇,因此企业电子商务网站的审时度势的宣传十分有效,并且极大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点机效率,获得更多消费者的信赖。

3.2利用搜索引擎进行市场推广营销

电子商务网站的推广营销必不可少的一环就是搜索引擎。从近年的数据来看,搜索引擎营销占整个电子商务网站推广及互联网营销的比重一直提升。比特流的无限特性使得信息大爆炸,消费者接受信息的方式除了不经意间被动地接受,还增加了进行主动查询的趋势。电子商务网站推广依靠搜索营销的策略可以注入创意的元素,符合和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使电子商务网站推广取得更好的效果。

汇丰银行网站的宣传是以“三倍”这两个字为主轴,所做的传播都是跟“三倍”有关,所以在设计搜索引擎的关键字时,无论是在文字的叙述上还时在表现上,都是以“三倍”为处发点,这就很容易强化消费者对于“三倍”的印象,进而给消费者留下强烈的品牌印象,汇丰银行网站的个性化推广在消费者心目中印象非常深刻。

3.3在电子商务网站平台上构建网络社区营销推广。

网络社区是最具备互动特征的营销方式之一,社区中网友们有充足的权利来选择自己浏览的信息,并且能够发出自己真正声音。企业网站必须将网络社区营销利用好。让用户自愿成为“核裂变式传播”的一个节点。企业网站将品牌或者产品与热点时间嫁接,进而来触动网友的关注与传播的“事件营销”方法也是网站社区营销制胜的法宝。整形美容机构伊美尔的网络公关公司为其策划传播了“中国第一人造美女郝璐璐”事件,成为该公司网站上的一大看点,引发了许多媒体的免费报道和网友的热情关注,以极低的成本传播了伊美尔品牌,使该公司获得潜在的利润。

3.4电子商务网站IM营销推广

IM(InstantMessage即时通讯)软件QQ是现在网络一族必备的交流工具,媒体的本质含义在于能够承载,传递信息,而人气的聚集使得IM通讯工具具备了极高的营销价值。蒙牛“中国牛奶爱心活动”中巧妙借力网友的签名,传播爱心行动的标语和网站,IM上好友之间存在较强的信任关系,因此网站信息传播的可信度和影响力大大优于传统广告宣传方式。同样头像和皮肤也可以成为一块绝佳的广告位,今天可口可乐公司推出了火炬在线传递活动。如果你争取到了火炬在线传递的资格,将获得“火炬大使”称号,头像处将初相一枚来点亮的图标,如果10分钟内可以成功邀请其他用户参加活动,你的图标将被成功点亮,同时将获取可口可乐火炬在线传递活动QQ皮肤的使用权。这个活动一发不可收拾,“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40天内就“拉拢”了4000万人参与因此电子商务网站进行市场推广时必须充分利用即时通工具来获得更高的点击率,赢取客户的支持,进而获取更高的效益,提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人气。

3.5利用无线营销的市场推广策略宣传电子商务网站

根据emarking调研数据显示,现在国外新媒体广告营业收入排在前两位的是无线和视频。随着3G的开通和手机的进一步普及,无线营销宣传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将大有作为。但是真正的无线营销并非大家人为地短信群发,而是在消费者许可的基础上利用手机平台进行深度营销沟通,进而极大的宣传成电子商务网站。2007年4月6日,在全国14个城市的北京华联门店中,消费者购买宝洁产品后就可以得到附送的刮刮卡,消费者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对应的编码到指定短息端口,即可参加活动并获得积分,从而有机会获得积分礼品。同时,消费者之间可以通过相互推荐购买产品获得累积加分。这个巧妙的激励机制,提升了用户参与热情,并有效的增大了活动的覆盖范围。宝洁公司进行的无线营销活动通过“奖品”和“消费者之间相互短信推荐”激励消费者自发的参与到活动中来,在传统营销的基础上发挥了手机营销互动特性,促使消费者与商家之间长生良好的品牌沟通,这潜意识的宣传宝洁企业网站,促使电子商务网站的知名度,为企业创造了无限商机以及宣传了电子商务网站的品牌特色。

3.6电子商务网站推广要善用病毒营销,放大传播效应

企业网站可以利用互联网络这个平台,通过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让网民告诉网民”,由此产生的电子口碑更是可以将病毒营销的传播效应发挥到最大。Goole在业内率先推出1G容量的Gmail服务,引起行业界的震动。但当时测试中的Gmail不接受公开申请,而是通过Goole员工等首批成功注册的用户对外发出测试邀请来扩大用户规模。这样,不仅节省了营销费用,Goole网站点击率更加频繁,还通过了全球范围的电子口碑传播实现了Gmail在短时间的品牌营销。病毒式营销可以极大地宣传企业垫在商务网站,并且该策略已经成为网络营销独特的手段,其核心正是互联网催生下的电子口碑在其中的传播效应。

此外,电子商务网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IM,新闻资讯,社区BBS,博客等其他网络载体开展病毒营销。只要企业能够经由各种各样的网络载体,抓住目标消费群体的兴趣和关注点所在,就能够利用病毒营销实现电子口碑的产生和传播,进而企业网站的点击率也就更频繁,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将会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给客户也就带来更大的方便。

3.7网络广告促进企业电子商务网站推广

网络广告进行电子商务网站推广具有很大的优势。网络广告具有互动性,灵活性,广泛性,可控性,针对性优势,网站推广可以借助网络广告的优势进行双向的信息沟通,也许企业网站很单板,但是企业只要将网络广告充分利用好,利用网络广告的多种形式。如:旗帜广告,按钮式广告,邮件列表广告,墙纸式广告,赞助广告,插页式广告,链接广告,互动游戏时广告等,对企业网站广告要把握住锁定目标受众,做好广告文案,实施效果监控从而充分发挥网络广告效应,为企业网站打造声势和影响力,吸引客户眼球,提高网站的浏览次数和访问量,进而为企业创造收益。

3.8电子商务网站利用传统媒体推广策略

在我国现阶段,电子商务并不发达,互联网的普及程度也较低,中小企业网站在发展之中也存在着许多弊端,所以传统媒体的受众远比网络媒体的受众多。传统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也是目前使用传统方式宣传网站和网址的最主要途径之一,户外广告的宣传,各大网络公司都采用这种传统的户外广告的宣传方式。公司印刷品这是掌握企业网站推广一种不需要额外增加广告费的宣传方式。传统媒体的运用特别是在现阶段的中国,传统媒体宣传的影响力仍然远大于网络,特别是对于面向国内的站点,电视、报纸、杂志等这些媒体的效应可以说是立竿见影,这也是为什么现在那么多网站喜欢炒作的原因———通过吸引媒体,特别是传统媒体的注意力达到宣传的作用。企业网站的推广,应该融入在整个企业的宣传工作中,在所有的广告、展览、各种活动中都要在显著处加入公司的网址,并做适当介绍。

第四章: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推广步骤

当然电子商务网站进行市场推广还要企业把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建立好,因此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推广不可不知的五个关键步骤有:

一、定位分析

网站剖析:对网站的自身进行解剖分析,目的是寻找到网站的基础问题所在;

电子商务定位:对企业网站进行电子商务定位,明确网站的位置;

电子商务模式分析:分析网站的电子商务模式,研究与网站相匹配的电子商务模式;

行业竞争分析:行业竞争的情况,行业网站的综合分析;

网站发展计划分析:电子商务网站短期规划与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反馈分析等。

二、网站诊断

网站结构诊断:网站的结构是否合理,是否高效,是否方便,是否符合用户访问的习惯;

网站页面诊断:页面代码是否精简,页面是否清晰,页面容量是否合适,页面色彩是否恰当;

文件与文件名诊断:文件格式,文件名等;

访问系统分析:统计系统安装,来路分析,地区分析,访问者分析、关键词分析等;

推广策略诊断:网站推广策略是否有效,是否落后,是否采用复合式推广策略等。

三、营销分析之网站优化推广

关键词分析:关键词是否恰当,关键词密度是否合理等;

搜索引擎登录分析:采用何种登录方式,登录的信息是否有效;

链接相关性分析:链接的人气是否高,是否属于相关性较大的链接;

目标市场分析:对目标市场进行分析,研究目标市场与营销的关系;

产品分析:分析产品的特性,产品的卖点等;

营销页面分析:营销页面设置的位置,营销页面的内容,营销页面的第一感觉等;

营销渠道分析:所采用的营销之渠道如何,新的营销渠道如何开拓;

后续产品和服务分析:后续产品的开发,服务的情况反馈分析;

价格分析:价格如何,合理性等。

四、综合优化用户体验

网站的架构优化:结构优化,电子商务运行环境优化等;

网站页面优化:页面布局,页面设计优化;

导航设计:导航的方便性,导航的文字优化等;

链接整理:对网站的内外链接进行处理;

标签优化设计:对相关标签进行优化设计。

五、整合推广[整合营销传播和网络整合营销]

网站流量推广策略:关键还是流量问题,这个过程中会用到许多网络营销方法;

外部链接推广:友情链接策略的使用;

病毒式营销策略:具体的策略需要灵活运用;

其它推广:关注网络变化,开发新的推广手段。

通过以上电子商务网站的市场推广策略,可知企业网站的推广,应该融入在整个企业的宣传种,在所有的广告,展览各种活动中都要在显著出加入公司的网址,并适当作介绍,电子商务网站既可以针对服务供应商进行上游推广,也可以针对网民下游推广。电子商务网站推广策略应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方式推广。

小结

通过本论文所述电子商务网站推广策略可知道:

第一:电子商务网站进行市场推广要有步骤有目的地开展避免重要的遗漏。

第二:电子商务网站推广是在网站正式之前就已经开始进行的。

第三:电子商务网站市场推广的基本方法及策略对于大部分企业网站都是适用的。

电商管理论文篇(9)

2、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延伸到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与政府、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3、从交易的完整性角度看,包括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体系的建立。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实质上亦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从我国现有的几百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仍然是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成迅速发展的趋势,但完整意义(尤其是已完全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实现。

为便于探讨对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和应用分类。

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1、网上广告宣传服务。

经营者可利用网上主页(HomePage)和电子邮件(E—mail)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人们纷纷将因特网称为“第四媒体”。

2、网上咨询和交易洽谈服务。

因特网已经为用户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信息交流方式,如电子邮件、新闻组(NewsGroup)、讨论组(Chat)、白板会议(WhiteboardConferenec)和网络会议(NetMeeting)等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咨询和洽谈,突破了人们面对面洽谈的时空限制,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产品订购服务。

借助网络中邮件系统,电子商务可以实时的网上订购,订购信息也可以采用加密的方式。如我国的“8848”网站等已实现了订购服务。

4、网上货币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实现网上实时的货币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以采用信用卡、电子货币、智能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在我国,银行系统网络互联性还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所需的实时电子化支付的要求,但随着金融电子化工程的蓬勃开展以及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实现网上货币支付服务这一功能的日期将为时不远。

5、网上商品传递及查询服务。

对于一些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分销系统送货上门,也可以委托有关货运公司或邮政部门将货物运送或邮寄到客户手中;对于一些信息产品,是最适合在网上进行直接传递的,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查询、数据库检索等,它能通过网络提供从商家一端到用户一端的直接、实时的全过程服务。

6、用户意见征询服务。

企业可以十分方便地运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以发现商机,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7、交易活动管理服务。

整个交易的管理涉及到人、财、物以及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可以说是涉及电子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有关市场法规、税务征管及交易纠纷仲裁等等。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的应用分类: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来看,电子商务的应用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toG)

主要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

4、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GtoC)

主要指政府通过网上办公,将福利费发放、税收、规费收缴等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5、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企业通过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将企业内联网与因特网隔离,将内联网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商务工具,用来自动处理商务操作及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内部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并为企业内部通信和联系提供快捷的通道。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政府部门(尤其是海关、商检、税务、金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我国的电子商务尚不完善,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宽松管理、规范引导、促进发展。我们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过程的电子商务,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互联,实现金融电子化及海关、税务、行政监管部门电子化,提高企业上网率,建立安全体系认证结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等。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大课题: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电子网络手段管理电子商务。

国家局拟依赖信息中心的“红盾信息网”作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分别通过“红盾315信息网”、“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和网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我局的“红盾信息网”(外网)应尽快开通,相应的软件要适时到位:

1、尽快理顺信息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尽早完成数据中心的建立。

由于档案室及有关档案管理人员不归信息中心管理,由于业务处室未承担前期数据整理工作,目前我们在录入企业数据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录入人员无档案管理员的密切配合,业务不熟;另一方面是调阅档案资料不方便。录入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仅录入了完整的外资档案10余户,进展十分缓慢,按此速度无法完成任务。我们正在整理软件子系统的各类表格,表格出来后尚需相关处定指导并参予整理数据。

2、尽快争取国家局相关设备的到位,完善内部业务网的建设。

内部业务网是我局“红盾信息网”建立的基础,而“红盾信息网”又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平台和基础。据悉,国家局已将我省确认为一期接入单位,预计今年年底有关设备将到位。

3、在内部业务网完善的基础上,配备“红盾信息网”(外网)的相关设备。主要有路由器1台,服务器2台,同步调制解调器1个等。

4、在“红盾信息网”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齐备后,购置国家局或兄弟省市成熟的电子商务登记、管理软件。

5、尽快引进技术人才,并加强应用人员的培训。

技术人才是维护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并履行监管电子商务职能的关键,业务人员的广泛应用是基础。

二、结合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调整和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一方面,是国家工商局全盘考虑,加强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立法。尤其是有关域名注册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局按照国际惯例,加强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的互通、合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各地无法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各地可结合职能,先行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文件。北京市局在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已作了较多的探索,其宽松管理的思路受到了网站经营者的欢迎。北京市局制定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网络经济组织中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须知》、《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站销售信息行为的通知》等等。福建省工商局信息统计处无疑是较早意识到工商部门应及早介入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早在3月14日,福建省局向国家工商局报告了有关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紧迫问题。几个月来,福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的通知》、《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管理程序规定》等文件。

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北京市局、福建省局的相关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应着手对全省网站及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电子商务与工商职能的关系进行研究,待网络设备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并及时介入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

三、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职能,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与信息部门的技术特长,相互配合,共同探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管理。

应从以下方面寻找服务与监管的切入点:

1、网上经营登记备案

主要是对辖区内网站的登记备案,应探讨如下问题:

①网站登记程序:

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网上经营电子标识及编号、网上公告等,电子标识备案是网站登记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电子商务管理的关健。

②网站登记备案的内容:

包括:法人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尤其是网站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等等。注册号在网站登记中可作为备案号。

③需要进行网站登记的各种情况:

网站经营者;

利用网站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行为;

利用网站广告的行为;

利用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购书、拍卖等活动;

提供经营性的网络内容、网络技术服务者。

④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一要依靠立法手段制定出相应规定。如: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到“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未经登记的网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要依靠技术手段,如解决发放电子标识的技术问题。

2、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是对网上经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象如何监管进行探讨。

①无照经营的网站不能获得合法的备案登记资格,不得从事网上经营。

鉴于电子商务即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应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对部分前置审批条件、超经营范围及不良文化倾向的规定不易太细,既使太细了也难以监管,反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套上“枷锁”。

②网上虚假、违法广告(含商业性和非商业性宣传)行为责任界定;

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变相传销行为责任界定;如变相的网上拍卖,网上非法集资等。

④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界定,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关系。

⑤网上合同的生效与监管;如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可归入“视听证据”一类,是否需要其它证据作补充。);网上违法合同及合同欺诈的界定与监管;对网上合同签订后单方串改行为如何从技术角度、备案角度监控等等。

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方面,要探讨电子商务中如何体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涉及生产者、销售者、配送机构等多个主体,经过商品信息沟通、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等储多环节,任何一个“供应链”出现问题,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而,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必须加以研究。

⑦网络市场的统计与分析

主要靠软件功能来完成。

⑧网上办公的实现

主要从软件应用和提高应有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两方面探讨实现网上办照、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业务的途径,从而实现工商部门与企业、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北京市局等一些地方已实现了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

四、电子商务的管辖权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㈠关于管辖权:电子商务无地域界限,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局应建立统一的注册与认证中心。但是,具体的监管还须落实到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因此,我们认为:

1、从登记的角度:应采用属地登记与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有登记权,报国家局统一备案(副省级中心城市另须报省局备案)。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网站,国家局直接受理登记,发放电子备案标识。

用注册号作为电子备案标识编号,可避免编号的混乱。

2、从监管的角度: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

国家局管辖其登记备案的大型网站;

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管辖其登记的网站;

受上一级委托,有条件的(建有“红盾信息网”并有相应软件、人才)的地市工商局可以对在其辖区内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电商管理论文篇(10)

1.电子商务与物流的关系

1.1 电子商务与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

电子商务的本质是商务,商务的核心内容是商品的交易,而商品交易会涉及到四方面: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货币的支付,有关信息的获取与应用,商品本身的转交。即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其中信息流既包括商品信息的提供、促销行销、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内容,也包括诸如询价单、报价单、付款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等商业贸易单证,还包括交易方的支付能力、支付信誉等。商流是指商品在购、销之间进行交易和商品所有权转移的运动过程,具体是指商品交易的一系列活动。资金流主要是指资金的转移过程,包括付款、转帐等过程。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这四个部分都与传统情况有所不同。商流、资金流与信息流这三种流的处理都可以通过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实现。物流,作为四流中最为特殊的一种,是指物质实体的流动过程,具体指运输、储存、配送、装卸、保管、物流信息管理等各种活动。对于少数商品和服务来说,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传输的方式进行配送,如各种电子出版物、信息咨询服务等。而对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来说,物流仍要经由物理方式传输。

1.2 电子商务与物流的关系

电子商务是一场商业领域的根本性革命,然而,它在中国的发展的实际情况却远没有预想中的那样好,其中物流能力的滞后是一个重大的原因。

过去,人们对物流在电子商务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于物流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应发生变化也认识不足,认为对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来说,物流仍然可以经由传统的经销渠道。但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推广与应用,物流能力的滞后对其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物流的重要性对电子商务活动的影响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注意。但是电子商务与物流究竟是什么关系,却很少有人去探究。目前对这个关系把握最宏观的一个观点是“物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它有一定道理,但并不确切。这是基于以下两点理由:

第一,电子商务最本质的成功是将商流处理信息化,信息处理电子化。电子商务简而言之,就是在网上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买卖。这种买卖,是商品或服务所有权的买卖,也就是商流。有的观点认为商流要靠物流支持,所以说“物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物流和商流之间并不只是支持与被支持的关系,像废弃物回收与退货就是两个例子。对于物流与商流的关系,可能这样说更好一点:物流与商流,即电子商务的本质内容,是相对应关系,换个说法,就是物流和电子商务是相对应的关系。

第二,网络经济将商流、资金流信息化,将信息流电子化,把商务、广告、订货、购买、支付、认证等实物和事务处理虚拟化、信息化,可以说是虚拟经济。而物流是实体的位置转移,说“实”是“虚”的组成部分,怎么看也是不恰当的,而把这种关系说成是“虚实相应”可能更为合适。

这里补充一点,商流可以包括服务(此处的“服务”不包含物流服务)所有权的转移,而服务的真实“交付”,即消费,并不是物流的内容,但这也是一种“虚实相应”关系,把服务消费与实物位移合并在一起,与电子商务称“虚实相应”才真正恰当。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物流与电子商务的关系极为密切。物流对电子商务的实现很重要,电子商务对物流的影响也肯定极为巨大。物流在未来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可以这样理解这种关系:物流本身的矛盾促使其发展,而电子商务恰恰提供了解决这种矛盾的手段;反过来,电子商务本身矛盾的解决,也需要物流来提供手段,新经济模式要求新物流模式。

2.电子商务对物流的影响

由于电子商务与物流间密切的关系,电子商务这场革命必然对物流产生极大的影响。这个影响是全方位的,从物流业的地位到物流组织模式、再到物流各作业、功能环节,都将在电子商务的影响下发生巨大的变化。

2.1 电子商务对物流业的影响

1、物流业的地位大大提高

电子商务是一次高科技和信息化的革命。它把商务、广告、订货、购买、支付、认证等实物和事务处理虚拟化、信息化,使它们变成脱离实体而能在计算机网络上处理的信息,又将信息处理电子化,强化了信息处理,弱化了实体处理。这必然导致产业大重组,原有的一些行业、企业将逐渐压缩乃至消亡,将扩大和新增一些行业、企业。

产业重组的结果,可能实际上使得社会上的产业只剩下两类行业,一类是实业,包括制造业和物流业;一类是信息业,包括服务、金融、信息处理业等。在实业中,物流企业会逐渐强化。

物流企业会越来越强化,是因为在电子商务环境里必须承担更重要的任务:既要把虚拟商店的货物送到用户手中,而且还要从生产企业及时进货入库。物流公司既是生产企业的仓库,又是用户的实物供应者。物流企业成了代表所有生产企业及供应商对用户的唯一最集中、最广泛的实物供应者。物流业成为社会生产链条的领导者和协调者,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可见电子商务把物流业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其提供了空前发展的机遇。

2、供应链管理的变化

(1)供应链短路化

在传统的供应链渠道中,产品从生产企业流到消费者手里要经过多层分销商,流程很长,由此造成了很多问题。现在电子商务缩短了生产厂家与最终用户之间供应链上的距离,改变了传统市场的结构。企业可以通过自己的网站绕过传统的经销商与客户直接沟通。虽然目前很多非生产企业的商业网站继续充当了传统经销商的角色,但由于它们与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直接互连,只是一个虚拟的信息与组织中介,不需要设置多层实体分销网络(包括人员与店铺设施),也不需要存货,因此仍然降低了流通成本,缩短了流通时间,使物流径路短路化。

(2)供应链中货物流动方向由“推动式”变成“拉动式”

传统的供应链由于供销之间的脱节,供应商难以得到及时而准确的 销售信息,因此只能对存货管理采用计划方法,存货的流动是“推动式”的。它有几个明显的缺点:第一是缺乏灵活性,销路好的商品,其存货往往可得性差,销路不好的就积压;第二是运转周期长,等等。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供应链实现了一体化,供应商与零售商、消费者通过Internet连在了一起,通过POS、EOS等供应商可以及时且准确的掌握产品销售信息与顾客信息。此时存货管理采用反应方法,按所获信息组织产品生产和对零售商供货,存货的流动变成“拉动式”,完全可以消除上述两个缺点,并实现销售方面的“零库存”。

3、第三方物流成为物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

第三方物流是指由物流劳务的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鉴于目前第三方物流在实践中的成功发展,有人预言它将是电子商务时代物流业方面最大的变化。

第三方物流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得到极大发展,因为:

(1)跨区域物流。电子商务的跨时域性与跨区域性,要求其物流活动也具有跨区域或国际化特征。电子商务按其交易对象可分为B2C和B2B。在B2C形式下,如A国的消费者在B国的网上商店用国际通用的信用卡购买了商品,若要将商品送到消费者手里,对于小件商品(如图书),可以通过邮购;对于大件商品,则是速递公司完成交货。目前,这些流通费用一般均由消费者承担,对于零散用户而言流通费用显然过高。如在各国成立境外分公司和配送中心,利用第三方物流,由用户所在国配送中心将货物送到用户手里,可大大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速度。在B2B形式下,大宗物品的跨国运输是极为繁复的,如果有第三方物流公司能提供一票到底、门到门的服务,则可大大简化交易,减少货物周转环节,降低物流费用。

并且,网上商店一般都是新建的企业,不可能投资建设自己的全球配送网络,甚至全国配送网络都无法建成,所以他们对第三方物流的迫切要求是很容易理解的。

(2)电子商务时代的物流重组需要第三方物流的发展。电子商务时代,物流业的地位将大大提高,而未来物流企业的形式就是以现在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为雏形,第三方物流将发展成为将来整个社会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第三方”。

2.2 电子商务对物流各作业环节的影响

1、采购

传统的采购极其复杂。采购员要完成寻找合适的供应商、检验产品、下订单、接取发货通知单和货物发票等一系列复杂繁琐的工作。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的采购过程会变得简单、顺畅。

近年来,国际上一些大的公司己在专用网络上使用EDI,以降低采购过程中的劳务、印刷和邮寄费用。通常,公司可由此节约5—10%的采购成本。

因特网与之相比可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与专用增值网相比,大公司能从因特网的更低传输成本中获得更多收益。因特网也为中小型企业打开了一扇大门。通过因特网采购,可以接触到更大范围的供应厂商,因而也就产生了更为激烈的竞争,又从另一方面降低了采购成本。

2、配送

(1)配送业地位强化

配送在其发展初期,主要是以促销手段的职能来发挥作用。据有的学者研究,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格局才是推行和发展配送的适宜环境。这说明在电子商务产生之前,配送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为了促销。配送建筑在这样的层次上,地位并不高,发展也不太快。我国推行配送制的过程就不很顺利,如试点城市之一的无锡市,物资配送的总金额,1992年和1993年分别达8亿元和10亿元,1995年则降至8亿元,1996年不足8亿元。

而在电子商务时代,B2C的物流支持都要靠配送来提供,B2B的物流业务会逐渐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其供货方式也是配送制。没有配送,电子商务物流就无法实现,电子商务也就无法实现,电子商务的命运与配送业联在了一起。同时,电子商务使制造业与零售业实现“零库存”,实际上是把库存转移给了配送中心,因此配送中心成为整个社会的仓库。由此可贝”配送业的地位大大提高了。

实际上,对于电子商务交易方式本身来说,买方通过轻松点击完成了购买,买方势必要把货物配送到家,否则买方选择这种交易方式的意义何在呢?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电子商务时代的物流方式就是配送方式。

(2)配送中心成为商流、信息流和物流的汇集中心

原来,物流、商流和信息流是“三流分立”的,而信息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把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事配送业务离不开“三流”,其中信息流最为重要。实际上,商流和物流都是在信息流的指令下运作的。畅通、准确、及时的信息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商流和物流的高质量与高效率。

2.3 电子商务对物流各功能环节的影响

1、物流网络的变化

下面将从两个方面来探讨电子商务对物流网络的影响,一个方面是和信息直接相关的物流网络,另一方面是实际的物流网络。

(1)物流网络信息化

物流的网络信息化是物流信息化的必然,是电子商务下物流活动的主要特征之一。当今世界Internet等全球网络资源的可用性及网络技术的普及为物流的网络信息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这里指的网络信息化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是物流配送系统的计算机通信网络,包括物流配送中心与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联系要通过计算机网络,另外与下游顾客之间的联系也要通过计算机网络通信。第二是组织的网络,即Intranet。比如,台湾的电脑业在90年代创造出了“全球运筹式产销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点是按照客户定单组织生产,生产采取分散形式,即将全世界的电脑资源都利用起来,采取外包的形式将一台电脑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芯片外包给世界各地的制造商去生产,然后通过全球的物流网络将这些零部件、元器件和芯片发往同一个物流配送中心进行组装,由该物流配送中心将组装的电脑迅速发给订户。这一过程需要有高效的物流网络支持,当然物流网络的基础是信息、电脑网络。

(2)实体物流网络的变化

物流网络可划分成线路和结点两部分,其相互交织连结,就成了物流网络。我们知道物流结点设施的设置,将确定如何进行存货、交付,还融合进运输能力。电子商务会使物流网络产生那些变化呢?

首先,仓库数目将减少,库存集中化。配送与JIT的运用已使某些企业实现了零库存生产,将来由于物流业会成为制造业的仓库与用户的实物供应者,工厂、商场等都会实现零库存, 自然也不会再设仓库了。配送中心的库存将取代社会上千家万户的零散库存。

其次,将来的物流结点的主要形式是配送中心。现在,仓库的专业分工将其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以长期贮藏为主要功能的“保管仓库”,另一类是以货物的流转为主要功能的“流通仓库”。在未来的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管理以时间为基础,货物流转更快,制造业都实现“零库存”,仓库又为第三方物流企业所经营,这些都决定了“保管仓库”进一步减少,而“流通仓库”将发展为配送中心。

第三,综合物流中心将与大型配送中心合而为一。物流中心被认为是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货站、货场、仓库、转运站等 演变和进化而成的一种物流结点,主要功能是衔接不同运输方式。综合物流中心一般设于大城市,数目极少,而且主要衔接铁路与公路运输。配送中心是集集货、分货、集散和流通加工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结点。

物流结点的设置与运输是有密切关系的。目前,欧洲一些国家的货运己被划为“一次运输”和“二次运输”。“一次运输”是由中央仓库到配送中心的运输,“二次运输”是从配送中心到用户的末端运输。这也是运输的一个发展趋势。

结合运输来考虑,物流中心与配送中心都处于一次运输与二次运输的衔接点(物流中心衔接了不同运输方式,也同时衔接了一次运输与二次运输),都具有强大的货物集散功能,因此综合物流中心与大型配送中心很可能合而为一。

目前在实践中,城市综合物流中心的筹建已经开始,它是上述变化的一个具体体现。城市综合物流中心将铁路货运站、铁路编组站和公路货运站、配送、仓储、信息设施集约在一起,可以减少必须经过大规模编组站进行编组的铁道运输方式,实现各城市综合物流中心之间的直达货物列车运行,使“一次运输”顺畅化;又可以利用公路运输实行货物的集散、完成“二次运输”;还可以实现配送中心的公用化、社会化,并使库存集中化。物流中心己成为城市功能的有机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其选址应处于市区边缘和交通枢纽结点。

2、运输的变化

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运输的原理并没有改变,但运输组织形式受其影响,却有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

(1) 运输分为一次运输与二次运输

物流网络由物流结点和运输线路共同组成,结点决定着线路。传统经济模式下,各个仓库位置分散,物流的集中程度比较低,这使得运输也很分散,像铁路这种运量较大较集中的运输方式,为集中运量,不得不采取编组而非直达方式(只有煤炭等几种大宗货物才可以采用直达方式)。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库存集中起来,而库存集中必然导致运输集中。随着城市综合物流中心的建成,公路货站、铁路货站、铁路编组站被集约在一起,物流中心的物流量达到足够大,可以实现大规模的城市之间的铁路直达运输,运输也就被划分成一次运输与二次运输。一次运输是指综合物流中心之间的运输,二次运输是指物流中心辐射范围内的运输。一次运输主要应运用铁路运输,因为运输费率低,直达方式又使速度大大提高了。二次运输用来完成配送任务,它由当地运输组织(即运输组织人员、运输范围,服务对象都在当地区域范围内)来完成。

(2)多式联运大发展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多式联运将得到大发展。这是由以下几条原因所导致的:第一,电子商务技术,尤其是Extranet使企业联盟更加容易实现。而运输企业之间通过联盟,可扩大多式联运经营。

第二,多式联运方式为托运人提供了一票到底、门到门的服务方式,因为电子商务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简化交易过程,提高交易效率。在未来电子商务环境下,多式联运与其说是一种运输方式,不如说是一种组织方式或服务方式。它很可能成为运输所提供的首选服务方式。

3、信息的变化

物流信息在将来变得十分重要,将成为物流管理的依据。

(1)信息流由闭环变为开环

原来的信息管理以物流企业的运输、保管、装卸、包装等功能环节为对象,以自身企业的物资流管理为中心,与外界信息交换很少,是一种闭环管理模式。

现在和未来的物流企业注重供应链管理,以顾客服务为中心。它通过加强企业间合作,把产品生产、采购、库存、运输配送、产品销售等环节集成起来,将生产企业、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分销商(零售点)网络等经营过程的各方面纳入一个紧密的供应链中。此时,信息就不是只在物流企业内闭环流动,信息的快速流动、交换和共享成为信息管理的新特征。

(2)信息诸模块功能的变化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现代物流技术的应用,使得传统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某些模块的功能发生了变化。例如:

①采购。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采购的范围扩大到全世界,可以利用网上产品目录和供应商供货清单生成需求和购货需求文档。

①运输。运用GIS、GPS和RF等技术,运输更加合理,路线更短,载货更多,而且运输由不可见变为可见。

②仓库。条码技术的使用可以决速、准确而可靠的采集信息,这极大地提高了成品流通的效率,而且提高了库存管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④发货。原先一个公司的各仓库管理系统互不联系,从而造成大量交叉运输、脱销及积压。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各个仓库管理系统实现了信息共享,发货由公司中央仓库统筹规划,可以消除上述缺点。

发货同时发送相关运输文件,收货人可以随时查询发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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