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8 14:50:41

财政专项扶贫工作计划

篇(1)

按照“南召县花生新品种和地膜覆盖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实施方案”至目前经过我县农技中心的精心筹划和统一部署,完成和正在完成内容如下。

(一)、引进、发放花生新品种

至2月底,已引进河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选育的花生品种:远杂9012、远杂9307、花育20等4万余公斤,与19日发放到320户贫困农户手中。

(二)、购进农膜4.17吨,与2月10日发放到贫困农户手中。

(三)、技术培训

1、至目前已印发“花生高产栽培技术手册”5000份;发放花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挂图5000份。

2、已举行技术培训3期,培训内容包括:整地、土壤处理、花生的晒果、剥果及肥料的合理施用。计划于 4月7日 举行花生的播种、覆膜、化除等的技术培训。

二、资金应用情况

目前已支付资金30万元,用于支付部分花生种子款,剩余款项正在办理支付手续。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部分贫困户劳动力缺乏,科技意识不强,因此对缺乏劳动力农户进行相应的帮扶,对科技意识不强的贫困户,要重点座谈、重点培训,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扶贫办《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 》的要求,我们对2019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领导重视情况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年初,调整充实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力量。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和县长协调会议,对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确定成立了扶贫办,扶贫办为正科级单位,编制4人,按照要求,县里匹配资金5万元已拨到专户上。

二、关于贫困人口减少情况

我县2019年贫困人口18969人,到2019年11月15日,贫困人口为17069人,比上年下降10.2%。

三、关于整村推进战略实施情况

为推进整村战略的实施,共帮助两个重点村协调信用社小额扶贫贷款132万元。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了立项准确,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同时,我们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购进黄牛266头,占应购进的50.8%。畜牧综合服务站实行房屋置换,现已达到使用状态。

四、关于资金管理情况

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对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年财政扶贫资金86.6万元全部到位,没有出现滞拨、挤占和挪用现象。

五、关于帮扶工作情况

我县成立了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帮扶工作。县主管领导先后两次到省直帮扶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到支持。与市直各帮扶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主动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县直部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到2019年12月15日统计,省、市、县各项帮扶共折合人民币296万元。

六、关于扶贫办工作情况

扶贫办自成立以来,我们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学习扶贫业务,努力做好扶贫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全年共提出建议6条,被采纳4条,得到县领导的好评。在情况反馈上,做到了与市扶贫办勤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指导,并做到报表及时,汇报准确无误。我们对扶贫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归档立卷,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七、其它工作

我们对2019年重点村收尾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现已完成全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因扶贫工作造成上访。同时,对两批重点村全面开展了村屯规划工作,达到了街道拓宽,道路平整,街道树木整齐划一。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三:

按红府办发电,〔〕7号文件要求,现将乡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管理(分值40分,自评分39分,故扣1分,扣分原因为没有按原计划时间完成项目进度)

在项目村选点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选择项目点,每个项目点严格按要求制定了村级规划并执行了公告公示制度。每个项目都有项目实施计划,并按计划时间完成了项目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完工后,由乡政府负责人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并严格执行了项目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维护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个项目的计划、实施、验收、管理制度等工作,都建档立卡,资料完整。

二、资金管理(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为切实加强我乡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保障资金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有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度,由县财政局对扶贫项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人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有效利用。报账单据真实、合法、有效,无资金截留挪用情况发生,资金按规定时间落实到项目。现将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1、整村推进项目:

省级第一批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我乡安排了车普村委会格咪自然村和妥赊村委会的海党自然村,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车普村委会格咪自然村乡村公路修缮3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30000.00元。已用金额:乡村公路修缮3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30000.00元。

妥赊村委会的海党自然村,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乡村公路修缮4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0.00元。已用金额:乡村公路400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45000.00元,人饮工程40000.00元,科技培训5000.00元,厕所0.00元。

省级第二批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我乡安排了妥赊村委会羊街新寨子一组、羊街新寨二组。羊街新寨一组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村内道路硬化60000.00元,排污沟5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已用金额:村内道路硬化60000.00元,排污沟5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

羊街新寨二组,省级补助15万元,其中:村内道路硬化50000.00元,排污沟35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卫生公厕30000.00元,已用金额:村内道路硬化30000.00元,排污沟30000.00元,低产田地改造5000.00元,经济林果30000.00元,厕所30000.00元,资金余额:25000.00元。

三、综合效益(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一系列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产业发展得到了大力支持,劳动者都有一技之长,大大减轻了就业压力。总体来说,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民群众对扶贫工作非常满意。据不完全统计,贫困人口减少比上年减少1400余人。,共在村委会自然村进行了6次科技培训,参加人数900余人。

通过自查自评,今年我乡扶贫工作,自评得99分,请上级扶贫检查组给予考评。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四: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19〕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19〕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19年至2019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三、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范文五: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19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19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19、2019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篇(2)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我旗的扶贫专项资金以及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的用于扶贫的其他资金(含财政扶贫资金存储利息)。

第三条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是指扶贫项目实施(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度财政扶贫实施项目计划、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实施合同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有效报账凭据,按规定程序报请财政部门核拨资金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旗级财政报账制管理,财政部门是报账提款的基本核算单位,依据有关制度行使报账制资金的核算管理、项目审查监督和检查验收等权利。

第二章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及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设立财政扶贫资金核算专户。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

第六条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调拨的财政扶贫资金后,应连同本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入财政扶贫资金核算专户。

第七条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支出,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的报账程序申请拨款,非财政扶贫资金不得借用财政扶贫资金专户。

第八条财政扶贫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已批准的扶贫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或随意调整。

第九条财政扶贫资金核算专户产生的存储利息应全部转为扶贫资金,当年专户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三章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

第十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录入工作是执行报账制的入口。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新产生的扶贫资金、项目,应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批复、录入“系统”。对录入“系统”并已启动的财政扶贫项目,财政部门要在“系统”中及时作报账处理,如实反映项目执行进度。

第十一条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必须坚持同项目计划衔接,与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挂钩的原则,根据项目计划实施需要由项目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预付最高不超过30%的项目启动金,余款根据报账情况和项目工程进度分批拨付。

第十二条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是财政扶贫资金的报账人,政府有关部门或苏木(镇)政府、示范园区管委会作为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与其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与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需要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三条项目单位申请拨付资金时应向财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按照项目规定程序编制并获准的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计划任务书。

2、属工程承包项目,需提供施工单位与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含工程预算);已招标的,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

3、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应填制扶贫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半月报表;属工程类的,还需提供由监理签署意见的监理报告,必要时还需提供相应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4、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填制的《专项资金申请表》包括申请单位、项目名称、专项资金文号及资金情况、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等内容。经财政局业务股室、财政部门主管领导、分管旗长签署审核、审批意见后,作为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资金指标的依据。

5、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填制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请拨单》包括申请单位、项目批复文件、实施内容、申请金额等相关内容,经财政部门分管领导、会计主管签字后,作为财政局业务股室拨付资金的依据。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按建设进度,及时向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申请报账。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查勘情况,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书)和项目施工进度,及时填报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申请单,并附有效支出票据和审核意见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拨付资金,不符合规定的退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补充完善。

第十五条财政扶贫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为确保项目施工质量,财政部门商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扣留项目投资概算中财政扶持资金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待盟、自治区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如无质量问题,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财政部门凭签署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审批、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由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责成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书)要求限期整改,并由财政部门将质量保证金转作维修费用,按程序和要求及时拨付。

第十六条报账金额以批复的扶贫项目投资计划数为限。如有节余,可按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后,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组织财政、审计、行业部门进行项目的初验和终验,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审计部门出具资金使用审计意见书,财政部门凭上述意见书,按项目财务决算拨付除项目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资金。

第十八条各部门在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中的职责:

1、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的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帐务处理、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旗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计划管理、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和费用支出的审查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按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按规定使用资金、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准备报账材料、提供项目资料、建立会计档案工作。

第十九条以下情况,财政部门不予报账或拨付资金:

(一)未列入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

(二)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三)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没有审签的;

(四)捆绑项目中其他资金不及时、足额到位的;

(五)违反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

(六)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的;

(七)其他不符合报账制要求的。

第四章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凭据

第二十条报账人向财政部门办理扶贫资金报账时应出具以下有效报账凭证:

篇(3)

贫困是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点所在,我国一直把基本消除贫困作为作为扶贫开发的战略目标。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贫困人口由1978年7.71亿下降到2015年5675万,贫困发生率由97.%下降到5.7%,特别在2000年以来,贫困减缓的步伐明显加快,总体上已基本消除绝对贫困。我国贫困减缓的主要措施是通过政府间的转移支付,稳步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然而,因于监管部门间存在的合作治理缺陷,扶贫监管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端,导致扶贫资金存在边际效应降低、非优化配置、利用效率低下、弄虚作假等风险,使扶贫开发面临“援助困境”。因此,必须加强政府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的研究,以促进财政扶贫绩效的整体提升。

一、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及绩效审计的现状

(一)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基本状况自1980年开始国家实施财政扶贫政策以来,我国政府财政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投入,逐步构建了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三西”资金等六个层面的综合财政扶贫政策体系。具体讲:一是财政扶贫开发工作起步阶段(1980年-1984年),国家设立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累计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近30亿,年均增长率超过10%;二是大规模开发式扶贫起步阶段(1985年-1993年),按照扶贫起步阶段的政策及规划要求,国家成立了专门的扶贫机构,累计安排了超过200亿的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率达到16.91%,农村贫困人口比重由1986年的14.8%下降到1993年的8.7%,年均减少贫困人口达640万人,贫困标准提高到483.7元;三是“八七”扶贫攻坚实施阶段(1994-2000年),这一阶段国家大力推进市场经济发展,政府累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1.81亿元投入贫困区域的二、三产业,通过工业化和市场化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改变贫困人口地缘性分布、贫困发生率向中西部倾斜的局面;四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阶段(2001-2010年),国家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043.8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1440.34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9%,到2010年底,整体脱贫贫困村达到12.6万个,扶贫标准提高到1274元;五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攻坚阶段(2011年至今),“十二五”期间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从2011年的27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67.45亿元,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十三五”国家为实现精准扶贫战略良好开局,2016年安排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更是首次超过1000亿元,其中,中央667亿元,省级400亿元。(二)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现状我国政府紧紧围绕财政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安排多层次、多形式的审计项目,突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资金使用的关键环节,不断加强扶贫审计监督。具体来说:一是在审计监管力度上,国家于2013年、2015年组织开展了两次扶贫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效益等规范性的系列审计工作,扶贫项目资金包括政府财政投入、金融扶贫贷款、国际性机构支持扶贫资金以及其他民生项目中涉及到的扶贫资金。同时,2010年以后,部分地方审计机关如河南、广西、重庆、陕西、青海等也加强了对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开展的审计内容包括项目的开发执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二是在审计区域范围上,为促进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家审计组织沿着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深入贫困村、走访贫困户、查看扶贫项目现场,对河北、河南、广西、重庆等17个省、直辖市的40个县、区2013-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事项延伸审计了其他有关市县和单位,涉及364个乡镇、1794个行政村和3046个项目,严谨细致地开展系列审计工作。三是在审计法律制度建设上,根据扶贫项目的类别性和针对性,我国扶贫资金审计的法律制度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审计监督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扶贫资金的一般性的国家层面的审计立法,审计覆盖层面更为广泛;另一种是以扶贫资金作为审计监督对象的专门性审计立法,具有特殊性的审计使命。但总体来看,目前我国扶贫资金审计主要以一般性审计法律法规为依据。

二、政府财政转型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审计中法律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国家《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第四十七条明确提出“加快扶贫立法,使扶贫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但是我国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制度依然不够完善,突出表现在:一是扶贫审计领域而言,我国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主要以一般性审计法律法规即以政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审计依据,如200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201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等。而在法律层面的专项审计立法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目前仅有贵州省在扶贫资金审计的专项立法方面做了率先尝试,出台了《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二是审计法律执行力不强,虽然国家组织了覆盖17个省、40个县范围的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但是从总体看审计比例依然较低;三是审计法律预防性较差,国家为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严格制定并颁布了系列相关的政策性法规文件,但是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中依然存在资金管理不严格、工程监管有漏洞、报账制度存缺陷等问题,甚至在审计揭露的情况下扶贫资金的违规比例仍居高不下,扶贫资金审计法律制度的实施未能充分发挥遏制、预防作用。(二)绩效审计中政策评价体系尚不健全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效益是对扶贫资金在使用管理中以及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从绩效审计目标的设立上看,我国现阶段扶贫资金审计长期以关注合规合法性以及政策的落实情况,而对绩效重视不够,特别是基层政府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意识较为淡薄,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的考评仍处于起步阶段。尽管我国已颁发《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但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办法》中考评指标仍然存在设置不够科学、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将扶贫项目管理绩效、工作评价与扶贫资金综合绩效未完全区别划分,甚至混为一谈,《办法》中设置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如预算安排、资金投向、完成计划等倾向于政府行政职能履行绩效考核;二是绩效审计评价体系较为单一,扶贫项目基本上仍然集中在贫困人口减少进度、收入增长幅度等经济效益等指标上,至于扶贫资金在引导区域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社会、生态效益关注较少,难以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三是未体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的层次性,政府(国家、省级、地方)、单位部门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或者综合绩效测度的主体与内容存在不同层次的差异性,必然导致测度指标不能“一刀切”。(三)绩效审计中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不力贫困县域的财政状况普遍比较紧张,在利益冲突及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基层政府实施者为追寻自身利益最大化或仅为完成扶贫项目规划任务,往往存在欺骗上层政府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的现象,导致“财政吃饭供养”问题严重,而“生产性扶贫”资金严重不足。一是由于投入渠道分散、统筹整合还不到位等原因,使得部分扶贫资金分配未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效衔接,导致部分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在2016年国家开展的大型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中,揭露出8.43亿元资金闲置、2.99亿元资金浪费等低效问题;二是一些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主要以项目后期财务检查为主,对资金的使用过程、是否产生效益等方面审计监管缺乏,导致部分扶贫资金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国家两次专项审计共揭露出违规冒领或挪用扶贫资金共计14000.78万元,一些地方甚至将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违规获取收入用于弥补经费;三是地方审计机关的扶贫资金审计结果显著低于国家层面审计,特别在问题资金率和发现问题数量方面差别较大,地方审计监管力度较弱。同时,由于对问责权限、整改效果评价等没有明确的规定,部分地区对审计整改的监督不够,存在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等现象。(四)绩效审计中扶贫项目组织管理薄弱扶贫工作千头万绪,项目类型多样,管理组织机构庞大,审批环节繁琐,导致规划不能统一,项目项目组织管理薄弱,难以保障扶贫项目质量。一是大部分扶贫项目在组织决策、预算审查和施工措施等方面缺乏科学规划和全方位管理,而在减贫目标的行政考核机制下,项目单位往往只重视扶贫资金的争取,导致很多扶贫项目都是“先搭台,后唱戏”,临时组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后期扶贫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时,也缺乏专业技术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难以确保扶贫项目质量;二是绩效审计中不重视中小扶贫项目的管理评价,目前贫困县域中涉及教育、科技、健康、交通等类型多样的扶贫项目,由于审计资源和需求之间存在差距,国家往往选择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而忽视了许多中小扶贫项目的审计;三是扶贫项目缺乏沟通和互动,一般是自上而下的“单一输血”性扶贫模式,不是按照“扶贫前农民乐意、过程中农民参与、扶贫后农民满意”的原则,大多数仅体现的是对贫困农户物质的充实,救世主的思想严重。同时,由于贫困农户的文化水平不高,且个体需求具有零散性,组织化程度较低,贫困农户的实际利益诉求与单向度扶贫项目实施目标之间的差距最终导致扶贫效果的表面化和形式化。

三、整体性治理视域下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

新公共管理时期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等可在整体性治理核心思想的指导下进行治理功能整合加以解决。因此,整体性治理背景下的政府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应该从“三项效应”、“五个结合”、“三类指标”3个层面进行梳理,以缓解绩效审计面临的“援助困境”问题。(一)建立“三项效益”,解决“审什么”的问题一是立项效益。主要是从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立足项目区农村的区域优势和发展基础,着力发展与自身条件相适宜的扶贫项目,促进项目实施和贫困区域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同发展。二是管理效益。主要是从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等进行分析评价,看扶贫资金管理系统是否完善,内部控制和责任机制是否健全。三是投资效益。主要是从扶贫项目的社会性、经济性、生态性进行分析评议,看是否推动区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是否促进项目的益贫效应,进而实现投资收益惠及于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区域。(二)明确“四类指标”,解决“怎么评”的问题一是要注重反映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指标。采用信息经济学中的激励相容度理论所关注的“成员目标与政策目标一致的程度”即评判扶贫政策体系所涉及的各个子体系的效用最大化目标(成员目标)与总体目标(政策目标)一致的程度作为政策执行的判断标准,可以从政策权威性、政策实施策略及政策目标吻合度三个方面着手设计激励相容度的评估指标体系;二是要注重反映财政扶贫资金效率评价的指标。主要包括扶贫资金规模效率、结构效率和支持水平等三类指标体系等,不同层级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指标权重要差异化,体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的层次性;三是要注重反映扶贫项目投资效果情况的指标。包括项目实施前后个体收入增长(如贫困农户生计改善等)、集体收入增长(如农业产值增长率等)、贡献的税金(龙头企业扶贫资金回收率等)。此外,还应评价项目建设对区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如土地利用效率、生态脆弱系统改善等。(三)突出“五个结合”,解决“如何审”的问题在扶贫项目绩效审计中,涉及到方案制定、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结果运用等环节,每个环节的审计内容又不同,如方案制定环节需要确定效益审计预期效果;在审计实施中则需要进行具体事项的效益审计分析等。为更好的解决“如何审”的问题需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相结合,突出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经济社会效果;二是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以揭示扶贫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影响效益的问题;三是要与预决算审计相结合,以保障扶贫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和阳光操作;四是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五是要与现代信息技术审计相结合,重视扶贫项目审计的信息化建设。

四、提升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保障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与制度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要求。为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先后出台了《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财政扶贫资金运行管理进行规范。因此,在审计工作中,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精准扶贫资金的政策文件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切实做到把握原则、突出重点、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二是完善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及指南,首先明确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范围,如扶贫资金的审计比例、审计计划等;其次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责任主体、类型与认定标准;最后从立法上增强对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约束性。三是强化绩效审计教育培训机制和人才引进制度,一方面建立定期、制度化的教育培训机制,注重审计内容和方法上的与时俱进,实现审计人员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强化政府审计人才引进制度,充实审计队伍,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和质量。(二)健全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围绕“四类指标”,强化结果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缩小评价标准的不明确、没有建立起政策的整体和个体关键绩效指标、评价者友善倾向、完善倾向及随意化倾向、晕轮效应、暗示效应以及第一印象效应等因素导致的绩效误差。因此,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对考核评价中的误差进行修正,才能更好地发挥考核评价效力。一是根据扶贫政策特点设立评价标准,采用目标管理法和行为描述法细化政策评价目标,对片区、贫困户等扶贫对象脱贫目标进行分解和细化;二是对整体和个体关键绩效指标,跟进政策发展设立KPI指标,如把贫困人口数量的减少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作为关键指标,通过强制分步法拉开评价差距等;三是针对友善倾向、完美倾向,建立绩效评价监督机制,推行现场考核打分与第三方评价计分相结合的方式,扩大考核评价范围;四是针对晕轮效应、第一印象效应,提高审计者的自身修养和监管评价行为,注重过程常态检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考核评价质量;五是针对随意化倾向,开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评价投诉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减少考核评价人为因素。(三)强化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问责制实施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问责机制是落实政府绩效管理的需要。一是践行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根据财政资金扶贫项目“三项效益”审计结果中披露的问题,不仅要披露财政扶贫违法、违规与违纪资金的审计结果,而且要加大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结果方面的披露比重,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关注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产出及等经济效益绩效,以及社会责任绩效、环境保护绩效等内容;二是加强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供需对接,按照扶贫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进度,形成供需平台综合运行的合作协同机制,共同面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审计机关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勇于担负职责,落实好后续整改结果;三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问责机制。“制”主要从法律和制度角度对问责制进行“固化”,要通过制度化保证权责对等,对发现问题而监督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等现象问题,启动问责机制进行审计问责。问责形式主要包括通报批评(一般性违规问题)、约谈(较为严重的违规问题)、追责(严重违规违法问题)等;四是完善审计培训体系,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提升审计机关的自身能力建设。(四)提升组织管理能力一是在项目实施前期,及时公告项目基本情况、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情况、效益分配等相关事宜,凡涉及农户利益的,必须将农户个体诉求转化为集体意志,增强需求表达的影响力;在后期扶贫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时,专业技术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确保扶贫项目绩效审计质量。二是扶贫项目绩效审计中无论重点扶贫项目与否,都要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内部审计以及延伸审计,扩大审计的覆盖范围,避免审计死角,促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逐步规范;三是紧跟科学发展观步伐,财政绩效审计可适度引入“参与式扶贫”模式,注重农户参与性。只有更广泛调动包括贫困户、村干部、新型经营主体等各方主体在管理、分配等各关键环节的参与,才能提高扶贫项目的扶贫效益和发展质量。因此,需探索以规划为平台,整合资源,建立一套“自下而上”的以农户需求为中心的参与机制。通过公众参与,尊重和发挥村民自治组织或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将“村委会”或“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农户真实需求表达的渠道。

作者:李立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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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我们认真组织自查的是20*年至2009年省、地、县等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的安排、到位、使用、管理的安全情况,重点检查的内容是:1、易地搬迁扶贫项目资金,2、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3、其它项目扶贫项目资金,4、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资金。具体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办法执行情况,3、审计扶贫项目资金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4、支农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5、支农扶贫资金管理的机构及人员建设落实情况。

三、自查20*年至2009年支农扶贫项目资金的规划和落实情况

我办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扶贫部门的要求,在20*年制定了《*县十一五整村推进重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和《*县十一五易地搬迁扶贫开发规划》。我县整村推进扶贫20*年至2010年计划争取扶持项目36个村民小组,争取扶持投入资金606.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入财政扶持资金465万元,市县投入资金26万元,群众自筹和投工投劳资金115.9万元。我县20*年到2009年实际争取扶持项目54个村民小组,还有一年时间我们已经超额完成18个项目,超出50%。已经争取扶持扶贫资金1417.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20.81万元,市级资金351万元,县配扶贫款37万元,县级部门扶持配套资金312.9万元,集体群众自筹和贷款295.49万元。超额完成总投资810.3万元,超出134%,超出一倍多的投资。我县易地搬迁扶贫20*年至2010年计划争取扶持5个村民小组128户499人。易地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1044.8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230.54万元,市县级投资77.06万元,群众自筹737.29万元。到现在实际完成4个村民小组111户385人搬迁任务,完成计划总人数的77%。实际完成总投资807,6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162.5万元,市县级投资55.6万元,整合投资138.9万元,自筹资金450.6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7%,争取明年完成规划任务。小额信贷扶贫计划每年扶持发放200万元,总发放1000万元,到2009年实际完成发放1760万元,其中:扶持种养业的1685.5万元,其他项目的74.5万元。

四、支农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情况

我县扶贫项目和资金都是严格按照申报、审批、施工、验收、审计的程序进行,有项目有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具体的支农扶贫项目由困难村组根据自己的困难实际,认真计划项目内容,写出项目建设申请,乡镇审核同意,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再由县级主管领导申批,上报市扶贫办。项目立项后,由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到县,资金到位后,我们会同财政、监察、审计、城建等部门对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形式进行,这样有效地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对中标单位项目的投资、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实施要求等进行全面公示;整村推进项目各建设单位都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项目的实施内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内容和文件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不准随意调整项目,从而保证了整村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办十分注重扶贫开发工作项目的管理,为形成县、乡、村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一盘棋运作格局,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主,每个村选派干部和村民代表,成立了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工程建设中经常到现场检查督促工程的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的开支使用情况。扶贫专款资金的管理收支由县财政农财科设立专门帐户运行,并按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分期分批拨款,具体的拨款办法为:开工拨款40%,中期拨款30%,验收审计合格拨款20%,留下10%左右的资金作风险抵押金,待一定的时间工程没有问题,才拨完工程款,只要项目按质按量圆满完成,我们没有拖欠过一分钱的补助款,资金下拨是及时有效;从2001年开始实行专项资金报帐制,采取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的办法,工程资金报销是实施单位向县级报帐,县级再向市级报帐的方法,工程完工后,组织县、乡、村、组进行验收审计,验收工程数量和质量是否按合同保质保量完工,对建设点从组织领导、规划设计、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的20个小项现场进行考评打分;认真审计资金的开支是否专款专用,写出验收审计报告,做到工程项目当年施工,当年受益。还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县监察局、审计局、人大、政协等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执法监查,通过检查审计,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项目审批和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认真负责,做到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扶贫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的“三专”制度,资金使用上严格把关,从未出现挪用,挤占和改变用途的情况,专款专用,并且帐目清楚、单据齐全,手续完备。我县的扶贫资金,与其他县相比,投资小、效益好,很受山区人民的称赞,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和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情况。

我办协同县审计局于2009年2月13日至4月14日,对支农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投入、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就地审计。*市审计局下发了玉审决[2009]10号《审计决定书》所提出的“*县扶贫办未经批准,于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期间向扶贫项目实施的村组收取项目规划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及考核押金163000元,已经开支使用和退还了114935元,还有48065元,根据中央的文件规定,责成我办将余下资金48065元退还原项目实施单位用于项目支出,并立即停止此项收费行为。”的审计决定,我们根据提出的决定,作出的回复意见和整改措施是:*县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在各级的支持帮助下,为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落后面貌,提高文明卫生程度,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项目的建设管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为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按时、按量、保质顺利完成,使扶贫项目和资金发挥更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真正使扶贫项目建设规范化,正常化,合理化;我们认真和扶贫项目的领导深入讨论和研究,并报分管的县级领导同意,以文件的形式制定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考核考评办法:从而才向项目的小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没有结余,实际已经用于开支整村推进的项目规划设计、部分监理费和考核奖励,还有一部分是未付的项目监理费,根据我们的实际,请求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由我办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及监理费;并且我们已经及时的同项目实施村组、监理单位联系,就项目的费用进行支付和退还。其二是从2009年起,我们不在收取费用,严格按有关的政策执行,保证专款专用,使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县扶贫办是独立的副科级单位,但我们只有编制3人,所以很多事无法自己完成,只能依靠县发改委进行工作,从而我们机构不健全,人员太少,我们根本没有一个财务人员,就连驾驶员也要作为财务的出纳使用,职责难以明确,会计工作未能达到规范化要求,我们有时下去查账检查,是没有依法办事,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有一定的困难问题。

六、支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虽然发挥了很大的效益,为山区人民服务致富奔小康作出了贡献,但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扶贫工作点多面广,难度大,任务艰巨,但扶贫投入的资金不足,财政资金越来越少,特别是县配资金更是扣了又扣,减了又减,有的项目规划做好,但因县配资金不到位造成难于向贫困群众解释说明,群众意见大,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扶持,才能改变贫困面貌。

2、扶贫投入转向,只保重点和民心工程,扶持投入相对集中一部分人,对改变全县上万人的贫困面貌任务难于完成,还有工程项目建设中,所扶持的资金与工程的造价相差很多,工程出现负债太大,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篇(5)

一、县级财政保障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各县级财政坚持全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将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和做好定点帮扶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持做到“扶贫精神及时落实、扶贫工作主动规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政策足额配套、扶贫事项提前安排”。按照“脱贫、提升、振兴”三步走战略,牢牢把握现行标准,根据自身财力用足用好财政工具和政策,三年来,各县本级财政脱贫攻坚资金共支出X亿元,其中:2016年X亿元、2017年X亿元、2018年X亿元。2019年,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扶贫资金X万元,同比2018年X万元,增长X%。

二、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向

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就业扶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就学补助、实施“雨露计划”等。

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工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社会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底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项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信息化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等。

金融扶贫。支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助,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培育,设立扶贫融资担保机构或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

社会扶贫。支持“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等。

三、县级扶贫资金管理的模式

根据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目前,县级财政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中执行在基本上都是实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主要模式是扶贫部门负责根据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制定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财政部门根据扶贫部门的年度扶贫计划制定资金的筹措方案,落实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严格财政资金的监管,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本单位统筹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具体方案,加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县级履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绩效主体责任,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四、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问题

一是扶贫工作体系不健全。各县扶贫办是对扶贫开发统筹协调的管理部门,承担着扶贫工作的主要职能。但是,扶贫工作是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一方面,扶贫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参与;另一方面,除扶贫部门外,水利、农业、林业、教育、医疗、保险、住建等部门都会涉及到扶贫工作的开展。由于涉及到扶贫工作的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容易导致扶贫资金投入项目难以得到有效开展,扶贫资金投入产出比率较差。

二是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不完善。经现场走访了解到的情况看,个别部门前瞻意识不强,项目提前谋划不够充分,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力度不够,扶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导致扶贫项目库建设滞后,存在资金等项目的现象,资金到位后项目才落实。尤其在制定立项方案时,缺乏科学理论支持,脱离扶贫对象的生活实际,如此一来除了抑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效果的发挥外,还对顺利实施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碍。同时,项目的申报在乡村一级,受人口教育程度、能力水平及地理环境影响,选择的多数是短平快项目,缺少龙头企业、品牌引领,附加值不高,形不成规模,打不开市场,尤其是在项目选择上盲目跟风,完全没有考虑当地的市场情况和做好风险评判和预测,一旦市场不景气,贫困户增收就难以实现。

三是扶贫项目推进偏慢。受前期工作不精不深、审批程序复杂、招投标耗时长等多种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偏慢。部分项目负责人在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疏于监管,未能及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按时推进,进而影响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新增债券资金、中央和省级第二批扶贫资金都是集中在8-9月份下达,导致一些扶贫项目等待资金,前期工作难以开展,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是扶贫资金管理存有缺位。由于扶贫资金管理的不到位,也容易导致扶贫资金不能真正用于扶贫项目,甚至出现资金闲置的现象。个别部门没有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得扶贫资金管理难以贴合实际,加之项目资料管理混乱、资料信息收集不完善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使得在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的一系列工程初期备案、招投标、终期审计和政府采购等活动缺乏对应责任人,监管不力,责任不清,项目实施效果不佳。

五是挪用截留问题依然存在。县级财政扶贫资金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资金项目间的界定较模糊。调研了解到,乡镇一级制度不完善,一些上级的资金管理办法听说过但没有学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存有随意现象,从现场实际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在审计环节依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私自挪用或截留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的问题,其中占比最大的为实施单位私自挪用与截留扶贫资金,在某些地方还存在着“以拨代支”问题。

六是存有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的现象。某些县级部门并未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政策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以致在项目实施环节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来实施项目方案,如此便出现了随意改动扶贫资金用途的情况,甚至有的部门将本该用于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用于了非扶贫领域,完全脱离了批复项目的初衷。

五、相关意见建议

(一)正确理解把握扶贫资金的扶贫性。坚持扶贫资金的扶贫性,这是扶贫工作的一项重大政策,是提高扶贫投入效益的首要问题。扶贫投入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扶贫效益是指扶贫资金投入以后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扶持的程度及解决温饱问题的效果,也就是说扶贫资金的投入要从根本上代表贫困农民的利益,要真正瞄准“贫困”对象,切切实实使贫困农民脱贫致富。从某种意义上说,扶贫资金是一种“救命钱”,是专门救助贫困农民的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救命钱”,因此扶贫资金必须用于扶贫,必须瞄准扶持最贫困的乡村和贫困农民。

(二)切实做到扶贫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严格实行扶贫资金的报帐制管理;广泛推行扶贫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告制;对投资额度较大的扶贫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需要量较大的大宗扶贫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同时,要严格执行扶贫开发规划,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不断提高扶贫项目质量;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此基础上,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坚持“四专”原则。

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帐、专账核算。二是严格公示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群众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拨款制度。坚决按项目实施合同书实施项目管理,必须按工程实施形象进度和规定程序、规定数额,凭合法手续分期拨款。四是强化报账制度。全面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专户,推行县、乡、村三级,扶贫办与财政局两家共同参与的“三级两部门会审”报账制,坚持凭合法票据报账。五是强化全程追踪。坚持项目责任制、分片包干制、过程跟踪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过程监控,严防扶贫资金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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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贫开发工作:建成国家统一的精准式扶贫数据库和信息网络系统;争取到位各类扶贫资金1681470万元,其中,行业财政扶贫资金204951万元,专项财政扶贫资金4198万元,定点帮扶资金300万元;完成1.65万人脱贫解困和1000人劳务扶贫培训;完成13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5个彩票公益金试点项目、1个洪灾灾区财政扶贫项目、4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争取启动实施2个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强化31个村级扶贫互助社管理,争取入社农户达到3000户,资产超740万元,资金周转率不低于200%,资金使用率不低于80%。

(二)移民工作:完成扩迁移民40人的搬迁和生产安置;基本完成航电移民生产安置项目实施工作;完成乐园水库农村移民安置年度任务;完成、航电、航电移民专项设施建设扫尾工作,实现移民投资13400万元,其中,农村移民搬迁和生产安置投资9800万元,专项工程项目投资3600万元;配合开展、航电移民投资调概工作;争取移民后扶项目资金300万元,移民技能培训150人。

二、工作重点

(一)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和移民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增强发展能力

1.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机制。按照国家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扎实做好我县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建立统一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动态管理。贫困人口识别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办法,在省、市扶贫移民局定点联系的五龙镇大树村、东青镇东明村和雍河乡乐园村开展试点后,在全县全面推行。完善干部帮扶机制。建立县级部门和乡镇帮扶到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的帮扶体系,确保一个贫困村有一支帮扶工作队,一户贫困户至少有一名干部结对帮扶。完善脱贫措施。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在摸清贫困户家庭现状基础上,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有针对性制定家庭脱贫规划,为其找准并培育一个致富项目。探索建立扶贫资金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使贫困农户从扶贫项目中受益。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全年实现脱贫解困1.65万人。

2.科学规划和实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严格组织实施去年规划的3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5个彩票公益金试点项目、1个洪灾灾区财政扶贫项目、4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新(观)、龙(王)、(雍)河”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今年实施的整村推进、连片扶贫等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要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认真组织实施,提高项目实效性。

3.进一步做好社会扶贫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定点帮扶规划,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1个央企等11个省级部门、20个市级部门和118个县级部门对全县140个重点贫困村定点帮扶力度,争取全年到位帮扶资金300万元。加强与省外资中心、扶贫基金会的合作协调力度,争取国际扶贫项目落户我县,组织开展国际减贫培训考察团来苍考察活动。积极推介一批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引导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家爱心捐赠,探索建立“结对认亲、爱心帮扶”社会扶贫帮扶平台。

4.合力攻坚推进行业扶贫。按照“六进农家”要求,大力实施“五大扶贫”工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抓、行业主帮、社会主动、群众主体的“五位一体”综合治贫方式,聚合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合力攻坚。充分发挥县扶贫移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职能,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例会,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县级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积极争取到位更多项目和资金投放到贫困地区,切实改善贫困村组的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和乡村旅游支持力度,切实做好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和体育、社会保障等工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年争取实现各类投资1681470万元,其中,争取省以上财政投入209149万元。

5.完善金融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大对贫困农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的金融投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对31个贫困村资金互助社的规范管理,争取入社农户达到3000户,资产超740万元,资金周转率不低于200%,资金使用率不低于80%,争取省奖励资金20万元。积极争取进一步扩大扶贫帖息贷款额度,增加扶贫帖息贷款规模。

6.完善移民安置规划。严格审定移民扩迁对象,及时编制乐园水库移民生产安置实施规划,认真组织抓好航电移民生产安置项目实施工作。围绕移民“稳得住,能发展”目标,以整合资源、整合项目、整合资金、整合力量、整合政策为导向,组织编制、航电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7.强化劳动技能培训。加大对贫困人口和移民的培训力度,通过竞争比选方式确定定点培训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培训工种,通过收取保证金方式,加大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管和考核力度,突出培训实效,增强培训对象脱贫致富的能力。全年完成扶贫培训和移民培训1150人。

(二)严格项目管理,提高扶贫移民项目管理水平,增强项目效益

8.改革资金分配方式。将扶贫项目和资金重点向我县北部贫困山区、边远乡镇和移民库区倾斜,使项目资金真正落实到贫困村和贫困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竞争比选等方式分配,充分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移民安置项目资金严格按审批方案和概(预)算执行,生产安置性资金打卡直发到村组集体或农户。

9.规范项目审批程序。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行“村规划、乡镇审核、县扶贫移民和财政等县级部门组成的专家团评审、县政府审批、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管理体制,搞好项目规划报批和备案。移民项目规划,按照既定审批权限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0.强化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单位监管主体责任,建立起建设单位、受益群众、县主管部门“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不同监督主体在项目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实行每月工作通报制以及扶贫项目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制。

11.抓好项目检查验收。坚持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成员单位参与项目检查验收的工作机制,将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强项目实施的检查验收,着重检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管理制度、资金拨付、项目调整、制度执行、项目建设规模及时限、运行状况、后续维护等内容。

12.规范项目资金拨付。认真贯彻《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户管理。移民资金严格按照《省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封闭运行。

13.强化项目跟踪审计。改变过去的事后审计为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审计的全过程管理,加大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移民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扶贫移民资金使用安全。配合国家审计署做好扶贫项目审计工作。

14.加强项目后续管护。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护”原则,明晰项目建设移交后的管护责任,将扶贫项目后续管护责任落实给农户和项目所在的村委会,将移民专项项目后续管理责任落实到县级部门或项目所在的乡镇或村组,最大限度的发挥扶贫资金和移民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强化组织保障,全力营造扶贫移民良好工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15.完善目标考核体系。继续实行扶贫移民工作专项考核、专项奖励,并按照文件规定,提高在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中的分值。将县级部门联挂村的扶贫解困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双向考核范围。落实县级部门和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将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和县级部门,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强化扶贫移民工作督查督办和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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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批x万元)

根据各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已于x年x月x日提前下达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集中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脱贫。

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x万元)

(一)产业扶贫资金(x)。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以及手工业、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扶贫项目,着力培育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包括四个方面

x、x个重点乡镇补助资金(提前批x万元)。每个乡镇安排x万元,已于x年x月x日提前下达到x个重点扶持乡镇,有关乡镇可结合省级直接切块到县的产业发展资金,统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贫。

x、x个贫困人口较多村发展资金(x万元)。对第三轮x个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根据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度等因素分两档,分别安排x万元、x万元,用于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产业扶贫。其余x个村,每村安排x万元,用于产业扶贫。

x、农村电商扶贫(x万元)。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项目库,选择x个贫困人口较多的村给予重点扶持。以推动农产品上行为重点,建设村级电商扶贫站点,扶持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实现贫困户增收脱贫。该部分资金使用省特色产业扶贫基金,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带动贫困户受益。

x、产业扶贫切块资金(x万元)。根据各乡镇产业扶贫实际和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情况,用于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产业脱贫。

(二)小额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和贴息资金(x万元)。为进一步发挥信贷资金的支撑作用,支持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生产经营项目、有信贷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的各类经营主体。金融扶贫项目由县采取风险补偿、贴息等方式,主动协调x县农商银行、x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放大信贷投放额度。该部分资金使用省特色产业扶贫基金,x万元用于风险补偿金,x万元用于贴息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带动贫困户受益。

(三)扶贫特惠保险资金(x.x万元)。面向全县x年底x万贫困户、x.x万贫困人口,实施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多险种的“扶贫特惠保”,实现保险精准扶贫全覆盖。其中大病医疗保险按照每人x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分别按照每人x元、每户x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扶贫特惠保险资金按照市统一安排进行使用。

(四)其他专项扶贫计划资金(x.x万元)。包括三个方面

x、雨露计划资金(x.x万元)。今年继续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按照每生每年x元的补助标准给予支持。

x、“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资金(x.x万元)。根据团省委、省扶贫办“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今年为x名x岁以上的,不集中供养的留守、失独建档立卡贫困老人,每人安排专项经费x元,用于为老人送过冬用品,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募志愿者提供相应服务,县级负责实施。

(五)宣传培训及业务类工作经费(x万元)。包括三个方面

x、宣传奖励经费(x万元)。用于扶贫宣传工作支出。

x、挂职县委副书记工作经费(x万元)。为挂职县委副书记安排部分工作经费x万元,用于扶贫业务工作支出。

x、建档立卡工作经费(x万元)。主要用于县乡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会议、材料印制、交通、设备器材、信息采集录入、软件更新、动态管理、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支出。建档立卡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

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x万元)

x万元用于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x.x万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

四、使用要求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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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州市扶贫工作现状

目前,青州市共有25个省定贫困村,这些贫困村主要集中在西南部山区,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特殊的地理位置等因素导致这些村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群众生活水平低下,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方面都需要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根据2016年青州市的扶贫工作计划,财政专项资金就是主要投入到对这25个省定贫困村的帮扶脱贫工作,主要包括贫困户建档立卡、产业发展、金融扶贫、特色种养殖和加工业等方面。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青州市财政部门切实将扶贫工作做为财政工作重心,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扶贫项目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财政专项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等各项针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扶贫项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资金重复补贴,使用效率低下

精准扶贫工作不是一个单位或者一个部门的工作,它涉及农业、民政、水利、道路等多个部门单位,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需要统筹考虑,把钱用在刀刃上。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同部门单位都有各自的扶贫资金和扶贫计划,部分部门单位只关注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计划,与其他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导致不同单位同类型的项目存在重复补贴的问题。对同一个贫困村的同一类项目、同一批贫困户,由于不同单位资金的重复性补贴,既造成了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又挤占了对其他扶贫项目的资金支持,无法对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及时进行补贴。

(二)补贴资金不足,脱贫难以长久

要想全面提高贫困村的居民生活水平,使贫困村、贫困户彻底脱贫不再返贫,需要在教育、医疗、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多方面进行精准帮扶,每一方面的任务都很艰巨,资金需求量也很大,而仅靠财政专项资金的补贴额度只能是杯水车薪。财政资金的补贴额度有限,无疑也是精准扶贫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三)资金使用不严,资金管理缺失

在财政专项资金直补到户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同情形,例如,补贴户确实是贫困户还是非贫困户故意申报为贫困户,前期确认为贫困户之后是否已经脱贫不再符合贫困户的标准,是否存在关系户、人情户等等。如果相关部门未经核实或者核实管理不严便草率确定贫困户,势必会造成补贴目标不精准,真正的贫困户得不到补助而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居民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项目“张冠李戴”,追求形象工程

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短时间内难以见成效,为了在短期内做出看得见的业绩来,可能存在部分干部用扶贫专项资金做其他项目的现象,形象工程做好了,贫困村、贫困户的现状却没有改善,违背了精准扶贫工作的初衷。

三、针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问题的建议

要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在扶贫工作中的使用,确保资金能用的精、用的准,用在刀刃上,保障贫困村、贫困户能早日脱贫,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统一部署,统筹规划

青州市积极采取措施,于2016年初将扶贫开发办公室从农业局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一个部门,重点进行精准扶贫工作。为了避免资金重复补贴的问题,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建议各部门将各自负责的扶贫计划补贴项目进行统一归集,由扶贫办进行专门统计,将资金最大限度的用于最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并全方位的保障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需求,缩小贫困地区与较发达地区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保上的差距,切实提高村民生活水平。

(二)既要“输血”又要“造血”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想使贫困村、贫困户能从本质上脱贫,走出“年年扶贫年年贫”的怪圈,一方面可以根据贫困村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特色种养殖和加工业,让居民守着家门就有收入来源,不至于只依靠财政低保资金维持生活。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作用,积极创新金融扶贫开发机制,青州市扶贫办通过联合市农商行、市国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小额扶贫信贷担保业务合作,依托资源优势,积极促进全市小额扶贫信贷工作加快发展,切实增强贫困村、贫困农户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三)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精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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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争取。到位资金15841.87万元,占县下达任务6000万元的378.7%。其中:201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29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00万元,移民避险解困试点资金8544万元,移民后扶资金2468.87万元,浙江长效帮扶资金1000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投入20130万元,占县下达目标任务34040万元的59.14%;5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5875万元占县目标任务6000万元的98%。

3、招商引资。完成招商引资任务5000万元,工业到位资金2500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25%。项目为__海伶山珍贸易有限公司投入资金2500万元,在__孔溪园区建成农产品配送销售中心。

4、劳务技能培训。实施浙江长效帮扶项目,共培训5500人,占下达任务5000人的110%。其中: 培训农业产业、乡村旅游、生态农业干部管理培训 60人,旅游从业人员和电商人员各30人。

5、民生工程。投资1500万元,完成库区移民房屋改造500户。其中,建新房150户,改建及风貌改造350户。全县减贫人口5506人,占县下达任务数的91.7%。

(二)扶贫开发工作

1、全面完成全县贫困村规划蓝本。 一是按照坚持多规合一,科学制定《秦巴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__部分)》,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五大类6500余个项目,总投资659亿元;按照县、乡(镇)、村、户四位一体的规划要求,编制了__县2015-2020年精准脱贫与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结合省委省政府10个专项规划,制定了《__县12项重点扶贫工程专项方案》。二是按照省扶贫移民局指导编制的瓦砾乡乌龙村规划蓝本,完善36个乡(镇)《2015—2018年脱贫规划》、贫困村规划、贫困户规划等3类规划。因地制宜制定了贫困村幸福美丽新村规划,户贫困户制定了“五个一”的脱贫致富规划。三是按照省市扶贫开发的整体部署,制定了“四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工作规划,即:从2015年到2018年为全面攻坚阶段,用4年时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实现79个贫困村脱贫摘帽27478人脱贫解困;2019至2020年为巩固提升阶段,到2020年,我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实现致富奔康。

2、健全扶贫基础信息档案。一是年初,我县按照“五步两公示一公告”(农户申请、村级初选、群众评议、集体审核、县级审定、村公示、乡镇公示、县公告)程序和“四比四优先”(比家庭收入、无经济来源优先、比居住环境、住房条件差优先、比人员结构、缺劳动力优先、比家庭负担、因灾病学优先)原则,识别贫困人口32035人。二是按照上级要求,我县于10月25日召开全县精准扶贫信息比对核实工作会,并落实县级10个部门督促36个乡镇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比对核实工作,及时完善和更正原信息系统中缺项、漏项、错项信息,清除已录入信息中有购车、在城镇建(购)房、财政供养、残疾证不实、身份证重复等6种情形的贫困户,共清退重新认定800户,我县现有建卡贫困户 9807户27478人。三是建立268个村贫困户基本信息台账、干部帮扶台账,建立减贫规划台账,填制《扶贫手册》、到户规划“明白卡”34000余份。

3、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扎实推进。

(1)全面完成2014年度两批项目实施工作。

2014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项目包括连片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试点资金项目,项目规划总投资13995.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31万元、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7004.2万元、农户投劳折资3260.3万元。该项目为跨年度建设项目,主要完成以下内容。

村组道路:完成新建村道1.3公里,硬化村道39.41公里,整治村道9.4公里,新建社道18.44公里,硬化社道124.68公里,整治社道71.5公里,硬化入户路18.74公里,新建人行便道3.3公里,浆砌道路堡坎900立方米,新建便民桥7座、石拱桥1座、漫水桥3座,维修漫水桥1座。

基本农田、水利:完成土地整理30亩,石坎梯地改造200亩,砌农田防护挡墙9051立方米,砌防洪堤1000立方米,新建渠道54.61千米、山坪塘20处。新建人畜饮水池34口,安装供水管道42.9千米,安装蓄水铁桶2个,新建蓄水池251口,新建河堤180米,

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完成新建沼气池350口,改厨1052户,改厕985户,改圈10373户,室内外硬化28588平方米,硬化入户路14446平方米,改房180户,环境整治77590平方米,

建花台1000米,新建垃圾屋2个,建澭水工程2处,设标示牌3处。产业发展:完成栽植核桃1.2万亩,管护核桃539亩,栽植茶叶3亩,管护茶叶420亩,栽植桃树763亩、樱桃树724株、梨树236株,栽植银杏86亩,种植魔芋895亩,发展食用菌34.65万棒、木耳49.77万棒、中药材720亩,新建生产便道22.6公里,建星级农家乐15户,养殖生猪1599头、土鸡5.9万只、牛55头、羊445只、长毛兔192只、蜂471箱,新建猪圈6123平方米、羊圈62.5平方米、兔圈3760孔。

能力提升: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660人次。

(2)全面启动201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2015年度,上级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82万元,其中:第一批1944万元、第二批834万元、其他资金604万元。实际项目总投资14588.2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51万元、整合行业部门资金6750.7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3896.14万元、其它资金690.33万元。

第一批项目涉及瓦砾乡乌龙村、上河村,茶坝乡月明村、兴龙村、青岭村等10个乡镇26个村。规划项目总投资6589.6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44万元,整合行业部门资金2574.17万元,社会帮扶资金172.38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1899.07万元。已完成规划任务的90%。

第二批项目规划总投资7525.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4万元,整合行业部门资金4176.58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1997.07万元、其它资金517.95万元。该项目已经县政府批复并报省市备案,项目已启动实施,将于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其他项目:一是支援不发达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40万元,用于大院回族乡大茅村老屋基社通社路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中。二是残疾人产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5万元,在楼子乡马安村、燕子村,有残疾人家庭84户86人中规划种植笋竹、脆红李,发展土鸡、生猪等养殖业。项目已启动实施,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三是以工代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8万元(含管理费8万元),项目规划总投资50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8万元),项目涉及姚渡镇阳山村建村社道路、桥梁、小型水利整治山坪塘、建灌溉渠、中底产田造,竹园镇河口村建村社道路,黄坪乡群丰村建村社道路,瓦砾乡柴王村建村社道路;骑马乡里坪村建村社道路,青溪镇东桥村建村社道路等。新建乡村公路8.4公里,改建及修复道路1.6公里,桥梁建设已全面完工;新建灌溉渠2.64公里,整治塘(库、堰)1座6000立方米,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50亩;中坡改梯改造494亩。已完成项目总投资的22%。

四是市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总额80万元,项目涉及大坝乡50万元、观音店乡30万元贫困村建设,项目完成30%。

(3)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试点资金项目。

该项目涉及前进乡古城村、康坝村、大坪村、长坪村、松柏村,曲河乡双龙村、稻香社区、建新村、青城社区、银洞村,房石镇百兴村、新桥村、理河村、下院村、天井村、群丰村、前河村、兴佛村,共3个乡镇18个村。项目规划总投资3590.08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2683.69万元、农户投劳折资606.39万元。已完成完成硬化社道47.8千米,整治社道0.6千米,硬化连户路4.3千米;新建蓄水池239口,新建山坪塘15口,整治山坪塘4口,新建引水渠32.36千米,整治引水渠10.12千米,新建排洪沟3.84千米,整治水泵站4座等;栽植核桃(地径2cm以上良种嫁接苗)2333.5亩51340株、(地径2cm实生苗)4062亩103364株、核桃(3cm以上实生苗)1504亩33082株,采购肥料109412斤,新建生产便道13.3公里,改造生产便道2.2千米;核桃栽植及管护技术培训878人次。

4、2015年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总投资6159.7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60万元,农户自筹2741.94万元,其它357.77万元。一是第一轮“10+4”特困村建设项目,涉及10个乡镇14个特困村,2015年度规划总投资887.44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扶贫资金210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666.19万元、其它资金11.25万元),该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贫困村县级财政扶贫项目,涉及青溪镇金桥村、大坝乡大坝村等71个贫困村,规划总投资2527.54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扶贫资金710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1520.93万元、其它资金296.61万元),该项目已启动实施。三是第二轮特困村建设项目,涉及竹园镇河口村,白家乡白果村,马鹿乡高石村等12个乡镇12个特困村,规划总投资__4.73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扶贫资金540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554.82万元、其它资金49.91万元),该项目已制定方案,待批复后启动实施。

5、产业发展(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项目成效明显。

该项目涉及对象为__县域内从事农业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商贸服务、康养产业发展等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大学生、职业农民和返乡创业等各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等,项目规划产业发展贴息资金500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备案贴息贷款1.26亿元。龙头企业:9个。总共贴息850万,拉动10799万。(其中:贴息69.04万。拉动贷款1070万。专合组织10个,贴息20.5万,拉动贷款310万。贫困户70个贴息25万,拉动410万)

6、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顺利完成。

项目在前进乡长庄村、赵家村,曲河乡银洞村,房石镇新龙村、新光村等5个村,实施内容为硬化通社道路45.28公里、连户路11.9公里,总投资1803.7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00万元、整合行业部门资金633.89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169.86万元)。已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并进行项目初验。

7、互助资金项目初见成效。

项目覆盖12个项目村,涉及项目总农户数3491户,其中贫困户1333户,项目入社农户754户,其中贫困户入社461户,贫困户占入社农户总数的61.1%。已组建互助小组125个,下拨到村专项资金120万元,农户缴纳互助金10.13万元。累计借款小组数90个,借款农户242户,其中借款贫困户127户。累计发放借款90.5万元,其中贫困户42.25万元。资金用于发展种植业22.15万元,发展养殖业56万元,加工业0.8万元,商业及运输业6.75万元,其它行业4.

8万元。有效促进贫困户产业发展和持续增收,实现人均增收260元。8、其他部门实施扶贫项目有序推进。

一是财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涉及10个村,每个村10万元,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二是十大贫困救助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该项目由县惠民中心和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三是旅游扶贫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由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用于全县生态旅游建设。以上项目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实施中。

(三)移民工作

1、曲河水库移民工作。一是完成了曲河乡的移民人口核定、搬迁安置协议签订等工作,兑现移民安置补偿费207万元。二是并做好了移民个户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资金组织等工作。

2、移民避险解困工作。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计划分两年实施,其中2015年计划实施1亿元。目前已完成9300万元,占2015年计划投资的93%,应急资金50万元项目已完成投资50万元,占规划总投资的100%;

3、移民村脱贫解困项目。结合库区乡镇实际情况,确定贫困程度深、群众积极性高的骑马、营盘、沙州、姚渡四个乡镇11个移民贫困村作为项目实施村。目前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正组织实施,预计2016年4月底全面完工;安全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847.87万元;应急资金50万元项目已全部完成,占规划总投资的100 %;

4、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一是项目下达资金计划329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70万元,占总投资82%。二是移民后期扶持生活直补。

(四)社会帮扶工作。

1、省扶贫移民局局长张谷和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总、省通管、市四大班子等领导先后到__调研指导,省扶贫移民局下派2人,省农业厅下派1人,省报业集团下派1人驻瓦砾乡乌龙村开展帮扶工作。四川省通讯管理局、四川省报业集团帮扶我县木鱼和曲河两乡镇,上半年投入资金5.2万元,帮扶完善基础设施、发展产业、支持文化教育事业等。

2、市级19个部门帮扶我县贫困村19个,帮扶贫困户916户2897人,帮扶部门派驻定点扶贫挂职干部135人,赴定点扶贫地区考察调研553人次,共帮扶资金244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帮扶项目15个,帮助引进项目23个,新修、维修公路35公里,资助贫困学生70人,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各类人员625人次,组织劳务输出260人次。

3、我县帮扶工作由县委常委任第二轮12个特困村工作组长,以乡镇、建立帮扶工作队36个,由副县级领导任队长,以村建立扶贫工作组268个,按县委、县府制定的2015—2017年综合治贫实施方案和干部驻村工作方案,县、乡镇、村三级5000余名干部结对帮扶到户,全县104个单位和部门加入到扶贫攻坚当中,帮扶268个村贫困户9807户,今年1-6月投入资金达1116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资金7403万元。

4、全国社会扶贫创新协作试点县和“圆梦832”贫困高中生关爱行动试点县工作。一是加强同中国西促会社会扶贫工作委员会联系,做好项目申报争取工作,目前已申报项目6个。二是“圆梦832”贫困高中生关爱行动试点县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5、“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10月16日,我县组织600余人在木牍公园开展了“以爱心助贫、共同奔康”为主题活动,现场接受扶贫济困捐款92万元;县扶贫移民局、县民政局等5部门和单位组织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12月16日,组织44个队参加__县扶贫攻坚知识竞赛初赛,17日前8名参加竞赛。

(五)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我局坚持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制定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__县宣传工作方案》,充分运用电视、电子显示屏、报纸、标语、专栏以及微博、微信及手机报等为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条例》宣传。同时,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大力宣传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取得的成绩和发展前景,及时宣传各乡镇各部门精准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宣传各单位在精准扶贫中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并使用100余篇,其中党风廉政建设48篇。

(六)持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我局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教育和深化思想工作,从反“”、转作风入手完善机制,切实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

“十项规定”及县八小时内外十条规定,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开展常态化的“正风肃纪”、“庸懒散浮拖”、“关于专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问题”等项整治,持续开展关

行政效能建设,以实际行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10月19日,全县扶贫攻坚工作评议大会听取《扶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对扶贫攻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7月1日,县委授予我局四好领导班子、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在有关部门检查中,我局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得到肯定。经认真自查,我局省级卫生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和服务基层、帮扶工作、计生三结合帮扶等工作成效明显,继续保持巩固省级卫生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一)完善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突出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一是细化局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党建责任清单,明确预防腐败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工作任务,确保领导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局党组坚持对重大工作专项研究,细化目标任务,细化每项工作目标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有领导主管,有业务骨干主抓,狠抓工作落实。

(二)重实效,创新机制抓落实。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和扶贫移民项目内控制度,公开了《__县产业发展(扶贫)贷款贴息工作流程》和《扶贫移民项目实施办事程序》。四是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给各乡镇印发了《__县精准扶贫工作手册》、《__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办法》、《__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本和法规,全面培训了乡镇干部业务知识,加强了对项目实施的政策业务指导和监管,确保扶贫移民项目建设见成效,群众得实惠。

(三)部门协作,强化管理。我局始终保持与县级相关部门、乡镇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有效整合项目资金,把资金用在扶贫攻坚刀刃上。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扶贫移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把项目实施好,把扶贫移民资金使用好,真正发挥扶贫移民资金效益最大化。

(四)逗硬督查,严格考评。充分利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台,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扶贫攻坚工作,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共同制定督查方案,加强跟踪督查乡镇和县级部门工作,确保传递压力、激发活力,真正将扶贫开发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命令,按照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决定》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瞄准贫困区域,以连片扶贫开发和特困村建设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精准扶贫到户为抓手,抢抓机遇,创新机制,转变作风,扎实推进各类项目建设。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完成减少贫困人口7400人;

2、实施22个贫困村建设项目并脱贫摘帽;

3、争取到位资金5000万元;

4、完成固定资产投入3亿元、入库5000万元;

5、扶贫移民培训3000人次;

篇(10)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也按照各自职能,出台了面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特惠政策和举措,汇集成强大扶贫合力,全国形成扶贫开发“一盘棋”格局。

国务院扶贫办负责统筹安排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牵头会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46个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和扶贫办印发通知,要求选派优秀干部和人员到村任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扶贫办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总政治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等部门研究深化细化实化定点扶贫,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中央宣传部大力支持扶贫宣传,在扶贫开发每一个重大活动前,制定专门计划,协调中央媒体开展集中报道。

发展改革委提出多项促进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将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纳入“十三五”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预案。教育部等部门明确重点支持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增加资金投入,加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实施力度。民政部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与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分别联合发文,发动各类企业扶贫济困。财政部积极研究增加扶贫投入,研究整合财政投入增加资产收益性扶贫筹资渠道的举措。国土资源部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房建设和扶贫产业开发项目建设用地。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优先纳入支持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继续对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予以倾斜。交通运输部加快实施“溜索改桥”,组织编制“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研究制定交通精准扶贫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片区内通电行政村互联网覆盖,安排发送扶贫公益短信等工作。水利部大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农业部积极谋划“十三五”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帮助14个片区遴选推介农业适用品种和技术,在部分贫困地区开展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商务部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及其革命老区开展电子商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在贫困县开展。文化部研究制定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卫生计生委、总政治部研究开展健康扶贫行动。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创新扶贫小额信贷,设立扶贫再贷款,研究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用于扶贫。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去年发放1000亿,今年还会继续大幅增长。

审计署加大了对千万减贫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国资委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专项行动,并配合民政部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林业局启动了木本油料产业支持贫困地区发展行动。旅游局启动实施旅游扶贫试点。统计局积极参与“十三五”扶贫规划和贫困退出机制研究,配合做好建档立卡数据与贫困监测数据的比对。能源局积极开展光伏扶贫,今年并网发电将超过180万千瓦。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希望工程助学、帮扶贫困青年创业就业等工作。全国妇联和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扶贫开发中做好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工作的意见》。中国残联开展专项调查并将结果与建档立卡数据进行比对,以实名制下达各省贫困残疾人年度减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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