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7 14:57:30

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

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篇(1)

深入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通过校长合理流动优化组合学校领导班子,提升学校综合管理水平;通过名优教师流动,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激发教师队伍的内在活力。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

三、范围对象

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和教师,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校长教师总数的10%,其中高、中级教师及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县级或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每学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暑假期间进行。校长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教师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1-3年。交流期满的校长教师原则上回原学校任职、任教,鼓励城区学校或者优质学校的校长教师留在交流学校任职、任教,并在职务竞聘时优先安排。

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男校长55周岁、女校长50周岁及以下,须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校长、副校长一般不同时进行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交流轮岗可根据需要组成有几名教师参加的团队一并交流轮岗。

(二)教师:教师交流轮岗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0年的教师均应交流轮岗。

(三)特殊情况: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经本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相关检测资料,在校内公示并经学校和教育局同意后,可暂不参与交流轮岗。

(四)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交流意愿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交流轮岗。

(五)积极鼓励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及教师和各级教研机构人员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幼儿园)交流、支教。

四、交流轮岗方式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培养使用年轻教师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轮岗工作。

(一)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优质学校的校长、名师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该交流方式可用组团交流、对口支援等形式进行。根据片区或学校联盟确定结对学校,结对学校或集体、或小组、或个人结对指导,或派出校长教师挂职学习。具体片区或学校联盟划分及实施细则另文通知。

(二)合作型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和学校联盟内交流方式进行,交流轮岗具体人员数由教育局下达指标,结对学校或联盟学校根据科目、教师人数等确定具体交流的科目和教师。该交流方式为双向顶岗交流,时间1-3年,不调整人事行政关系。

(三)优化型交流。一是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进一步加强特色学校和特色项目建设;二是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优化学校编制结构,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以上几种交流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交叉使用。

五、实施步骤

(一)坚持先行试点,积极稳妥推进。2015-2016学年进行试点。以片区交流和联盟学校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应交流轮岗人数的10%;2016-2017学年扩大推进,以片区交流为主,全县范围内调剂为辅,力争2017-2018学年实现全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必须提出申请,或不符合交流轮岗要求但自愿申请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教育局、人社局、学校各留一份存档备案。

3.单位推荐。学校根据本校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校长教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经公示后报教育局安排实施。教师交流轮岗为对等顶岗交流。

4.校长交流岗位确定。校长交流轮岗岗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校长(副校长)带领几名教师组团到同一学校交流,以提高交流轮岗指导工作的实效。

六、激励监督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和评选评优机制。自2018年开始,逐步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副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等荣誉称号时,参评人须具有2所学校的任职经历,或在农村学校有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有关评先树优活动中优先考虑。

(二)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县直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必须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职称评聘时向交流轮岗教师倾斜。

(三)培养培训。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

(四)交流补助。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的校长或教师,按规定享受聘用单位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待遇,并根据各级政策享受其他补助待遇。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切实解决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的校长教师食宿问题。

(五)加强考核监督。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派入学校负责,派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考核结果可在派入学校使用,也可根据位次在派出学校使用。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方有评优评先、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和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的资格,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优先。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出现拒不到岗、不履行岗位职责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县教育局按照《教师法》及组织人事管理相关法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处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县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教育、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校长教师交流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共同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县教育局成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指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和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各部门、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广大校长、教师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校长、教师合法权益。注意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分工。教育、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联系协作,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县管校聘”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实现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统筹管理校长教师的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委托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牵头协调我县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建立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会同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班额、生源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并到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机构编制部门会同人社、教育行政部门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我县专任教师“退补相当”。

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篇(2)

关键词 普通高校 体育教学 二级督导

一、普通高校设立体育教学二级督导的背景

1999年以来,中国高校的扩招引发了师资力量和基础设施的短缺,教学需求难以满足,教学质量逐步下滑。鉴于这种形势,中国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要求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制度,以保障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同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也明确提出:“制定教学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学督导制度……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的要求。随着扩招规模的加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校级教学督导开始暴露出众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单一的校级督导模式下,督导范围过于广泛,督导深度不足;面对大量的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校督导委员会难以实施过程性的监控。督导职能的分离势在必行[1]。相对校级督导委员会,院级二级教学督导机构具有学科专业背景接近,咨询作用深化、监督指导具体、评估意见客观的优点[2],建立二级督导机构乃大势所趋。

学校体育工作是以促进学生健康为目的,以身体活动为手段,以特定体育场地设施为载体的教育工作。它具有教学环境开放,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风险系数较高的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对学校体育部门的功能性要求也越来越多,学校体育部门体育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逐渐弱化。体育是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体育教学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教学单位应该顺应大势,摒弃粗放式的行政加思想教育质量监控手段,设立针对体育教学的二级督导机构,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过程管理,这对保证体育教学的中心地位,推进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开展,加快素质教育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

抽取武汉市普通高校14所,其中公办本科高校8所,独立院校4所,高职高专学校2所。在每所高校抽取10位体育教师(专、兼职)作为体育教师调查对象,共计140人;在设立了学生信息员的高校抽取各高校学生信息员15人为学生信息员调查对象,共计105人;视高校督导队伍规模,抽取每所高校教学督导员1-3人为督导员调查对象,共计27人;把每所高校体育部(学院)分管体育教学的副主任或副院长作为管理者调查对象,共计14人。在查阅文献梳理调查内容的基础上,访谈了部分督导员、管理者和体育教师,并对所有调查对象发放了调查问卷。

(二)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按照社会学问卷制定的原理,采用封闭式和开放式相结合、以封闭式为主的方式进行问卷设计。另外对10位专家学者进行问卷调查效度检验。采用重复测试法进行信度检验,可靠性系数R=0.925,证明信度较好。问卷的发放与回收情况见表1。

三、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建设

(一)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的定位、性质、目的与任务

从调查结果来看,武汉市高校督导机构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即挂靠教务部门的咨询机构由教学主管校长直接领导的行政机构和相对独立,直接对教学校长负责的咨询机构。这三种模式的督导机构在与教学管理部门的合作方面以及行使教学质量监控指导职能方面各有利弊[3],对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的构建有借鉴作用。

在调查的14所武汉市高校中,设立教学督导机构的有13所,占总数的92.86%;设立了院级(二级)督导机构的高校有9所,占高校总数的64.28%;在公共体育教学工作中设立了二级督导机构的学校仅有1所,占高校总数的7.14%;设立了学生信息员制度的高校有7所,占总数的50%。从调查结果来看,武汉市高校较好地执行了《纲要》精神,普遍重视对教学督导工作,并呈现出公办高校优于独立院校的局面,但大部分高校对于学校体育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充分。体育教学部门要在呼吁上级支持的同时,明确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的定位和性质,制定其目的和任务,为建立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奠定框架性支撑。

体育教学督导是学校体育工作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宗旨是为了促进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质量;具体来说,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的工作主要包括体育课堂教学的过程和效果检查以及体育课堂延续的检查、指导、信息反馈和经验总结等。借鉴校级督导机构“以导为主,监督为辅”的职责要求,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应属于非行政权力的咨询单位,在工作定位上,应属于校级督导以下,体育教师以上的中间环节,这也决定了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上对校级督导委员会负责,下对体育教学一线直接服务。

(二)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的制度建设

武汉市目前学校体育教学督导工作的管理比较松散,制度不够完善。从调查结果来看,在公共体育教学工作中设立了二级督导机构的学校仅有1所,但由于没有基本的制度文件,对体育教学督导缺乏明确的工作要求,经常和体育行政管理工作重叠,原因是将体育教学督导视为体育教学管理的辅导工作,把“过程监控”督导功能混淆为帮助教务管理部门检查课堂的管理职能。由此职能认识误区的延伸,对体育教学督导工作缺乏明确的标准要求,忽视了对体育教学督导制度的管理建设[4]而导致工作状态混乱。

制度建设是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规范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制度,体育教学督导工作就失去了准则和依据。体育教学二级督导制度体系应包括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的宗旨和工作性质、体育教学督导员制度(任职条件和聘任办法)体育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责与要求等。随着体育教学督导工作动态性和过程性要求的不断提高,体育教学督导制度也应该根据各学校具体情况不断完善,以便更好地为体育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的队伍建设

督导员是教学督导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工作状态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教学督导工作的质量。在调查的14所高校中,仅有3所高校有体育教师(退休或在职)参与督导员队伍,占调查总数的21.43%;在这3所高校中,仅有1所高校有在职体育教师参与督导员队伍,占调查总数的7.142%;在调查的27名督导员中,有6人反映接受过培训学习,占总数的22.22%。这种大部分由的退休老教师或管理人员组成教学督导员的人员结构,决定了教学督导的整体年龄偏大;加上学校体育工作的特殊性和迅猛发展,导致督导员知识老化,虽然他们经验丰富、敬业心强,但难以把控体育学科前沿动态。相对来说,在职体育教师具有体育专业知识系统、体育教学研究能力较强的优势。建议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吸收部分在职体育教师补充到督导队伍中去,并向他们提供教学管理和督导理论方面的培训,提高督导员向一线体育教师和体育管理者提供指导、咨询的能力。

为保持督导队伍的新鲜血液,需要注意督导队伍的流动性。因此,体育教学单位可以根据情况两年换届一次,在换届时,应注意和校级督导人员的调整时间保持一定间隔,以免由于校级、二级督导人员的整体更换影响学校体育教学督导工作[5]。

(四)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的工作内容

从调查结果来看,武汉市高校针对学校体育教学的督导内容仅限于课堂教学环节,主要是常规检查和结果考核。诚然,体育课堂教学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高等教育通过体育教育推进素质教育任务的主要承担者。然而,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全方位发展,学校体育突飞猛进,体育教育的形式也越来越广泛,涵盖内容越来越丰富,质量监控指标体系随之增加。具体包括硬性指标、软性指标和隐性指标;其中硬性指标包括体育场地与设施;软性指标包括体育课、体育教师、体育社团及领导重视;隐性指标包括体育文化[6]。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应该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把体育场地与设施、体育教师、体育社团、领导支持、课外体育活动、校园体育赛事等工作纳入督导内容中,完善评估体系,为更好地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

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是新生事物,关于其定位、性质、任务、工作职责等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在以后的体育教学督导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而在体育教学二级督导制度的落实方面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督导员的聘任要严格按照专业体育知识、研究能力、管理经验和敬业精神的要求,宁缺毋滥;在督导工作过程中,督导员需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争取体育教师对督导工作的支持;聘请学生信息员,一方面为“督学”收集信息,另一方面可以辅助督导员做好体育教学督导工作;校级督导部门、体育教学部门、体育教学二级督导机构和体育教师以及学生之间保持信息反馈渠道的通畅,从而使体育教学二级督导制度落到实处,确保体育教学督导工作的质量,为普通高校学校体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陈旭等.高校两级教学督导模式的构建[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6(4):147-150.

[2] 侯锐.高校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若干特点[J].中国大学教学.2007(11):110-113.

[3] 赵菊珊,汪存信.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回顾与前瞻[J].高教发展评估.2008(3):101-107.

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篇(3)

西方首席财务执行官(CFO)制度已有80余年的历史。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于新中国成立之初沿袭了前苏联模式,建立了“一厂三师制”即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可见总会计师制度在我国由来已久。1985年颁布的《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定了总会计师制度,198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工作试行规程》。但因多方面原因,只有极少数高校设置了无责无权或有责无权的总会计师。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2011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颁布了《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公办高校总会计师的设置工作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教育部虽于2012年、2013年先后公开选聘了16位部属高校的总会计师,但与全国普通公办高校2 100多所的总规模(其中公办本科院校800多所)相比,还很不相称。必须站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高度,积极推动并建立规范的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

一、中西方国家CFO制度的国际比较

CFO在实务中又称首席财务执行官、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其称谓都是舶来品。这里,重点比较分析一下西方国家的首席财务执行官CFO与我国的总会计师,二者存在的诸多不同之处。

(一)称谓不同,本质不同

“首席财务执行官”的称谓最早可以追溯到1931年美国的财务执行官协会(Financial Executives Institute,FEI),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开始流行,是企业地位显赫的高级管理职位。首席财务执行官本质上是代表出资人(股东和董事会)对经营层进行监控,对企业外部资本实施控制,对企业战略等进行管理。“总会计师”的提法源自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企业行政一把手负责的职位。1990年国务院的《总会计师条例》,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并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的最高财务负责人。后来《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都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等又作了相关规定。从本质上说,总会计师职位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是一种行政制度的安排,总会计师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职责和权限等,与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企业改革的进程都极不相称。

(二)治理结构不同,所处地位不同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最早起源于美国和英国,又称“法人治理结构”。它是指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组成的一种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以规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产生的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信托关系和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关系。

首席财务执行官最早一般由首席执行官(CEO)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代表投资方对经营层进行监控。美国出现一系列管理层欺诈丑闻后,在2002年出台的《萨班斯—奥克斯法案》明确把“首席财务执行官”提高到与“首席执行官”同等的法律地位,规定首席财务执行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进而对出资人或股东负责。综合我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总会计师是根据企业主要行政领导提名,由政府或者企业自己任命,是企业的行政领导成员,代表管理当局,与经营者利益完全一致,协助主要行政领导工作,并对主要行政领导负责。在公司治理中,总会计师的定位在执行层,对行政领导负责,不属于决策层,不对董事会负责。

(三)职责不同,权限不同

首席财务执行官的职责不局限于财务筹划和会计核算方面,主要集中在参与制定和实施企业战略、向决策层提供决策信息支持、参与决策、促使股东财富最大化等方面。首席财务执行官同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同为董事会中不可或缺的三个内部人,首席财务执行官的权限主要由其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和在管理层中发挥的作用决定,首席财务执行官管辖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主计长(Controller)和司库(Treasurer),首席财务执行官往往还身兼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近年来,首席财务执行官的工作重心已经由财务工作,转向了财务、商业和战略计划方面兼顾。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法案》明确了首席财务执行官要分别向首席执行官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实际上进一步扩大了首席财务执行官的监督权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会计师的职责类似于西方的主计长,主要侧重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即集中在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经济活动分析、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近年来,国内总会计师的职责对企业战略、信息技术、管理会计等虽有一定的涉及,但层次和频率相对较少。总会计师的权限主要在重大财经事项的决策、财经法规的维护、财会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实际工作中,总会计师往往排名在领导班子的最末位,较少成为党组(党委)成员,在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现实面前,其实际权限大打折扣。

(四)比较的结论

总体上来讲,发达国家的CFO更多地参与了公司战略,在设计财务业务处理流程的同时,领导实现股东的价值创造,参与公司战略决策,从一定意义上讲,西方国家的CFO与CEO是平起平坐的关系。我国的总会计师虽然在实务中也常被称作CFO,但主要发挥的是类似西方国家公司中主计长所履行的基本财务职能(如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日常的财务会计核算、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税务管理等),以及司库所履行的部分重要财务职能(如筹融资、资金管理、生产管理、内外部关系的沟通、业绩考核、产品定价等),而在制定公司全面预算、参与重大投资项目和公司战略决策、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高级财务管理职能欠缺。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的CFO(总会计师)与公司的CEO(执行总裁、总经理)之间是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

二、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分析

(一)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

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对现代大学内部利益关系主体的权利进行合理安排,让各群体之间达到利益均衡,并协调处理好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机制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在于构建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追求的是利益的一致性,各个利益主体都在追求自己的权利,当多种利益发生冲突时,只能通过权利之间的制衡来实现利益的合理分配,这是治理的关键所在。现代大学的法人治理就是将高等教育由单一的政府投资转变为吸收社会多元化的投资,法人治理结构的本质就是用合同关系即以法律的方式规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其功能就是配置责任、权力、利益,构建满足现代大学需要的内部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机制。

(二)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

以优异的教学质量和先进的教学设备在教育界享有很高声誉的英国著名学府肯特大学,其大学管理委员会认为有效的治理结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有:第一,“大学的执行治理机构”和最终的决策制定机构必须实行集体决策机制,而不能实行个人决策机制;第二,常设的权力机构要负责大学法人财产安全;第三,要根据学校的需要明确常设权力机构以及其他专业委员会和老师、一般官员的角色权力、责任和职能;第四,大学的一切活动和决策都应该遵循大学的章程及纲领的要求,遵循相关的法律制度;第五,常设的权力机构要像基金委员会一样,有战略计划和全年的财务预算;第六,要建立处理所有合适的增强目标的运行系统;第七,对办学的决策和风险应建立评估、记载和监督的机制;第八,管理的信息应该是公开的、可信赖的、对称的,防止机会主义冒险;第九,各利益和权利之间的沟通应该是有效的。肯特大学的上述治理原则,比较全面和准确地涉及了大学治理应当涵盖的内容和形式。

(三)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特征

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有如下特征:(1)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非营利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前提。公共经济学理论把高等教育归属于准公共产品,现代大学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非营利性组织。(2)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要有清晰的产权关系。任何组织治理结构的建立都需要清晰的产权,出资者和大学的产权关系要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出来。所谓学校的产权,是指学校财产的所有权、支配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权利。而目前我国的大学基本都存在产权结构不合理、不清晰等弊端。(3)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的关键是权力的分配问题。现代大学有其自身特殊的权力结构即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二元结构,它体现的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两种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是体现现代大学作为特殊社会组织,区别于其他非学术性社会组织的重要特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均衡发展将是建立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

三、建立我国现代大学总会计师制度应考虑的因素

(一)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亟待完善

2010年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原国家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将其总结为十六个字: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构建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实现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国际化大趋势下高等院校必然的选择。要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就必须力克时弊,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在运行体制和决策机制上探索和创新,必须正确处理好高校党委与行政、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高校内部管理与教职工民主参与、高校与政府、高校与学生五大关系。具体来讲,就是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定和完善现代大学章程,建立教授治学的体制机制,改革高校基层学术组织与运行,改革校内行政管理体制,探索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质量监控和内部自律机制,建立大学理事会或董事会,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是构建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正如前所述,有效的治理结构必须坚持集体决策机制而非个人决策机制。目前,我国公办高校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由于产权不清晰,“全民所有”等于“无人所有”,导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结构失衡或交叉重叠,具体表现为政府行政管理权与学校办学自、学校内部行政管理权与学术权的失衡。当下中国,由于高等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和准垄断性,高校和国有垄断企业有诸多相似之处。学者张晓提出的“红黄蓝”新利益集团理论认为,资本与权力高度依附,权力资本化进一步延伸,久而久之,形成了逐利权贵、垄断央企、割据外资为代表的新利益集团。以行政性垄断为根本的国企垄断成了腐败的温床,进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国字号”单位一把手手握大量的国家资源,觊觎之人甚多,可以输送利益的漏洞甚多。高校校长虽不可等同于垄断央企负责人,但其直接的权力和间接可调配的资源也不少。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高校在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学术评价、财务管理、资产设备管理、科研管理、招生就业、教学管理、文凭发放、基本建设等方面,问题时有发生。以设备采购和基本建设为例,近年来全国高校特别是建设了新校区的高校,成了腐败的高危区。以笔者所在的四川省为例,2013年前后仅仅大半年的时间,就有四所公办高校的4名正厅级、1名副厅级校级干部因新校区建设涉案,其中有一所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双双涉案,官媒称此情况“实属近年来全国高校罕见”。所以,公办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建立约束机制,依法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样,既保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又保护了高校领导干部,否则身在名利场,“牛不喝水也会被强按头”。

(二)高校领导干部“去行政化”管理尚需时日

按照我国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副厅级以上干部的任用,要由省委组织部任免,自上而下推动。高校校级干部作为体制内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均由政府任免,行政化倾向明显。尽管有众多学者多次提出高校要“去行政化”,但由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步履蹒跚,高校“去行政化”显然还尚待时日。2010年7月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2011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规定:“……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总会计师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选聘、委派,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异校或异地任职,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学校主管部门对总会计师实行统一管理。”也就是说,按规定高校总会计师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或政府委派。

当前高校校级领导干部职数问题又制约了总会计师岗位的设置。按规定,上级组织部门对高校校级领导班子均确定了相对固定的职数,普通公办高校实职一般为7—9人。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设置总会计师的高等学校,在学校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校(院)长”。实际工作中,高校分管财经工作的副校长大都不是财经类专业领域的专家,但其职称一般都是教授。由于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中,会计系列最高职称高级会计师一般对应高校中的副教授,加之高校人才评价体系中科研权重占比较大等因素影响,同等条件下,在职数受限时,总会计师岗位很难落实。所以,高校总会计师制度的建立,政府(组织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高校三方必须达成共识,首先解决总会计师的干部职数问题,建立联动机制,“上下齐动”,否则无法较好地落实。

(三)总会计师的地位有待明确和提升

笔者通过对全国多个省份高校的调研发现,目前高校总会计师设置方式有两大类:一类是教育部部属高校全国公选模式。2012年、2013年,教育部已经先后公选了两批共16所部属高校的总会计师,职级为实职副校级干部,异地或异校交流任职。主要程序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职业综合素养评估、面试、组织考察(德能勤绩廉)、公示任职人选、正式任命上岗等。另一类是省属高校模式,又具体分为两种方式:一是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考察委派制,异校交流任职,专职总会计师(实职副校级干部),如陕西省11所省属高校等。从具体操作上来看,高校设置实职副校级总会计师,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及财政厅考核任命,但总会计师必须异校交流任职。总会计师受校长委托,分管财务、国资、基建、产业等经济工作。二是内选制(本校任职),根据是否兼任财务处处长,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总会计师兼任财务处长,正处级、校长助理或享受副校级待遇(非实职),如天津市、黑龙江省等。目前,黑龙江省大多数高校都设有总会计师(正处级),部分学校为校长助理或享受副校级待遇(非实职),列席党委常委会、参加校长办公会。另一种是专职总会计师(正处级),不兼财务处长,协助校长(或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上述设置模式中,教育部部属高校全国公选模式和省属高校第一种选拔模式能够较好地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应是今后全国高校总会计师设置的主流和方向,但因多因素制约,其推进速度缓慢。而上述省属高校第二种模式仍属总会计师设置的大多数,由于总会计师不是副校级实职干部(仅为中层干部),系执行层而非决策层,没有赋予总会计师相应职权,话语权不够,地位偏低,总会计师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

(四)高校财经管理工作总体水平有待提高

总会计师制度是高校经济管理工作日益发展的内在必然需求,是统筹管理学校财经工作、维护校内经济秩序、落实经济责任制、强化权力制衡与监管、提高财经工作专业化的有效途径。学校财经工作不仅仅指预算决算、收入分配、会计核算、学生财务、工资统计等传统意义上的财务工作,还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物资设备招投标采购管理、基本建设、校办产业、后勤社会化公司、学校出版社、附属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投资公司等各类经济实体,辐射面宽,业务范围与内容日趋复杂。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和公共财政改革的稳步推进,高校由做大向做强转化,资产、资金规模稳步增加,对外合作交流、联合办学进一步深化,面临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较为复杂,筹融资活动和规模增大,生均财政拨款大幅提高,财务收支总量稳步增加,化解债务、资金规划、风险控制、财务内部控制、二级财务部门监管等难度日益加大,经济决策难度加大。以资金管理工作为例,目前高校资金来源有财政拨款、教育事业收费收入、银行贷款、地方债、联合办学上交的管理费、成人教育及各类培训创收、社会捐赠等,渠道多元化。从债务角度来看,虽然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化债政策与措施,高校债务总体风险尚属可控,但由于在推进大众化教育进程中长期累积的历史债务基数大,高校目前债务水平仍然较高,化债压力依然较大。某省属高校贷款余额最高峰值超过12亿元,每年付息就需近8 000万元,按学校在职职工人数计算,人均年付息负担近4万元。因此,为实现财务精细化管理与财经重大决策的有机统一,提高学校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必须要有总会计师这样的懂专业、会管理、善协调的高级专业人才运筹帷幄,统领财经工作全局,否则高校面临还贷危机和财务困境的可能性极大,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四、未来我国高校总会计师的定位与职责权限

借鉴西方国家CFO制度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高校大学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干部管理、财经管理等现状,实事求是地对未来高校总会计师制度进行研判,科学合理地对其定位,明确其职责与权限。

(一)定位与基本素质要求

关于总会计师的定位,《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有如下几个方面:(1)建立总会计师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2)高等学校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3)总会计师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选聘、委派,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异校或异地任职,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4)学校主管部门对总会计师实行统一管理。总会计师参加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并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述职报告。如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高校总会计师定位应当比较清晰,地位显著提升。在高校干部管理体制未发生根本性变革之前,为了让总会计师更好地发挥作用,不应单独对其实施“去行政化”,其职级应按规定确定为实职副校级干部。随着总会计师制度的深入推进,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CFO制度经验,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总会计师定位可以有规则地拓展,总体定位为以战略为导向,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为基础,内部控制为主线,预算作为“指挥棒”和工具,统揽学校经济工作全局。

高校总会计师是实现高校财经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专业化管理的牵头人,作为校级领导干部,总会计师要具备德才兼备、人品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等领导干部必备的素养。同时,作为学校的首席财务执行官,要扮演好主计长、司库、战略家、领导者等多重角色,不是“二把手”但一定要有“二把手”思维,要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并着力提高其基本素质。具体来讲,在组织协调方面,要有政治家的智慧、战略家的风范、领导的艺术、财务团队领头羊的素质和内外沟通协调能力。在预算及成本控制管控方面,甘当资源整合矛盾协调中的“铁公鸡”。在融资策划、资金调度、对外合作投资中,要有扎实的金融知识、资本运作的经验。在纳税策划中要精于“算计”,在业绩评价管理中当好“裁判员”,在危机和风险管理中当好“消防员”,在内外财务沟通中当好“吹鼓手”,在信息化时代要力争“电脑通”。当然,在发生财务违规违纪事件时,还要实事求是,勇于敢于承担自己的责任。

(二)职责与权限

《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中对总会计师的职责与权限问题,规定了八项职责、五项权限。归纳起来有:(1)八项职责包括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负责财务管理、参与重大财经决策、财务监管与风险控制、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及制度建设、资产管理、督办审计整改、其他职责。(2)五项权限包括财经决策权、监督检查权、财务负责人任免考核权、大额资金联签审批权、财经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置权。从上述相关规定来看,目前国家对高校总会计师的定位、职责与权限作了明确的约束,主要局限于经费使用与资产管理,辐射面相对较窄。借鉴西方发达国家CFO制度经验,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应不局限于财务筹划、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方面,还应向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战略、向决策层提供决策信息支持、参与学校所有重大决策等方面扩展。当然,凡事都应当遵循规则,把握好度,总会计师毕竟是协助校长管理财务资产工作的助手,职责权限扩展不能无边界,不能越俎代庖,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相互牵制。否则,易出现权力过大、、角色和定位偏差等问题,给总会计师制度的推进带来负面影响。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总会计师选拔培养机制

同志在1938年谈到党的干部政策时就强调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任何好的制度都需要适合的人来落实。为进一步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发挥总会计师在教育行政决策、省级重大教育财经改革试点、学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学校财务管理总体水平的提升,更好地落实总会计师制度,笔者建议教育、财政、组织、人事等主管部门尽快会商,结合各省省情,有计划、分步骤地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关于“公办高等学校设置总会计师”的相关规定。

(一)强化财务高管职业培训教育,建立总会计师后备干部储备制度

由于我国高校的功能定位等特殊原因,长期以来,高校财经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滞后,整体素质偏低。为改变这一状况,笔者建议:一是建立高级财经专门人才的后续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从高校财会队伍建设的长远角度考虑,除财务高管人员自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之外,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还应定期不定期地选派高校财务高管人员,到北京、上海、厦门三大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后续职业教育培训学习,集中充电,更新业务知识,提高理论素养,推动学校和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2013年由财政部牵头,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开展的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就是很好的培训方式。在培训中,结合高校总会计师干部任职的特殊性和要求,应当特别注重以下内容:履行领导干部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理论素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包括各类财经法规、法律条例等相关内容;经济金融、财政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专业知识;教育行政管理、战略管理与领导学知识;廉政教育,包括惩防体系建设、违法违纪警示教育。二是全面推行正高级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评审制度和总会计师后备干部储备制度。由财政主管部门牵头,积极开展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工作,解决财经管理干部竞争总会计师等领导干部时可能面临的职称偏低的尴尬问题,消除任职考核过程中的学历职称歧视,提升财经高管人员的职称。根据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验资历等多因素,建立动态的总会计师后备干部人才储备库。

(二)建立职业资格准入机制,严把总会计师入口关

笔者建议尽快建立高校总会计师职业资格准入机制。一是推行总会计师资格认证考试制度。中国总会计师协会(CACFO)目前在全国部分省份开展总会计师资格认证考试,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值得全面推开。从其课程体系上看,涵盖了总会计师必备的素质课程;从其培训效果来看,基本能够达到总会计师的执业要求;从培训的结果来看,既提升财务高管人员财经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又培养和储备总会计师后备干部。同时,在总会计师取得任职资格或正式上岗后,要加强对总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与后续教育培训,提高总会计师的综合素质。二是严格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审查。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办法》中具体规定了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经济、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财务、审计、资产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担任正处级职务三年以上;具有会计学、经济学、管理类等相近专业背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我国高校在选拔总会计师时,除应严格遵照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着重考察总会计师后备人选的领导干部综合素养、全局观与权力观、党风廉政建设、德才评价、群众基础,考察其高校财经实践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文化素养、财务和审计及资产管理专业知识功底、经济金融等知识,考察其看问题是否具有前瞻性、思考问题是否具有系统性、处理问题是否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是否具有较好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选择符合我国高校实际的总会计师遴选方式

目前,高校总会计师的遴选方式,有教育部部属高校全国公选模式和省属高校的委派制(异校交流任职,实职副校级干部)、内选制(本校任职,总会计师兼任财务处长,正处级、校长助理或享受副校级待遇;本校任职,正处级专职总会计师,不兼财务处长)等方式。这一问题本文前面已论及,不再赘述。就总会计师的遴选方式,从具体操作层面,考虑到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轮岗交流等因素,笔者建议:

在总会计师的选拔任用上,可结合高校实际,先在所属省份的公办高校范围内,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组织定向考核任用的方式确定,也可完全采用教育部部属高校总会计师选拔模式,在所属省份的公办高校范围内公选产生。总会计师的职级应按规定确定为实职副校级干部,原则上异地或异校交流任职,特殊情况下亦可酌情考虑本校任职。在总会计师的考核评价方面,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科学的高校总会计师绩效评价体系、轮岗交流机制、退出机制,真正做到能上能下,可进可出。

在总会计师制度实施的步骤和范围上,可先选择部分综合排名靠前、规模较大、有代表性的公办高校进行试点。试点高校的选择,可设定一些具体的评价指标,比如年财务收支总量在3亿元以上、全日制学生总规模在2万人以上等。经两年左右的试点,进一步总结经验,再逐步推广,力争到2016年前后,全国50%左右的公办本科院校设置符合规定的总会计师岗位。全面总结经验后,力争到2018年实现公办高校总会计师岗位“全覆盖”。对于民办高校而言,由于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特殊性,不涉及干部职数等限制性条件,故可参照公司管理模式,由举办各方共同商定并适时推进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的设置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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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罗·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8版)[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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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邹华.中国企业CFO制度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集,2004.

[8] 廖开锐.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探析[J].会计之友,2012(12上).

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篇(4)

二、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年来,我校积极按照*县教育局关于组建城乡小学教育集团的工作思路要求,以“资源共享、相对独立”为管理原则,采取“统筹管理、师资共享、文化融合、互促互进”的举措,充分发挥集团总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求真务实、和谐进取,教育集团工作取得了全面进展。

(一)统筹集团管理,形成优势互补

1、设立集团管理机构

在遵循集团总校长负责制的前提下,成立集团校务机构,下设集团办公室(主要负责集团内部的事务联络)、质量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集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术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集团的教科研管理),集团校务机构不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商讨集团重大活动事项。成立集团教育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总校及各分校校长、教导主任组成,全面负责集团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

2、加强集团教学管理

(1)引导教师对备课质量进行自我监控。集团在规范教学常规的过程中,绝大部分教师已能做到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2)注重对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监控。为更好的提高教学质量,在总结前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开展了“同上一堂课”、“跟进式上课”的校本教研活动(人人参加)和集团相约教研活动,集团相约教研活动每学期开展4次(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积极邀请县各学科教研员参与到活动中作专题指导,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3)注重对教学效果的监控。不定期对学科教学进行质量抽测,及时掌握各学科教学动态,对学科教学成绩作出质量分析,通过教学质量分析及时进行查漏补缺,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增强了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

3、重视集团科研管理

一是以课题为抓手,加强集团科研建设。以省教研类重点立项课题《加强常规管理,提高集团教育教学质量的实践与研究》为平台,邀请分校老师参与课题的实践与研究,在提高集团教育教学水平的同时帮助分校教师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二是加强科研过程的指导。充分发挥集团本部“土专家”的作用,与分校教师结成科研对子,对分校教师的科研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指导,做好科研引领工作。

(二)师资共享,打造集团优质师资队伍

1、分层培训,任务驱动促发展

构建了5年集团教师共成长培训工程体系,根据集团教师的年龄结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因素,分成“潜质教师培育班、骨干教师成长班、中老年教师发展班”。并给不同班级的教师布置不同的任务要求,组织不同的培训形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青蓝工程,师徒双方共发展

集团每月组织一次“师傅”与“徒弟”共成长的专题教研活动,针对某一教学专题“师傅”与“徒弟”共同进行上课、评课,互促互进,参加了集团青蓝工程教学研讨。积极开展下乡支教,每学期安排总校优秀教师到各分校支教一周、一两天。有效帮助和推进了分校教师与学科教学的快速发展。

(三)文化融合,丰富集团教育内涵

一年来集团以开展市级重点类立项课题《发挥享受教育办学优势,促进城乡教育和谐发展》的研究为载体,将“享受教育、回归本真”的办学理念贯穿到分校的教育管理中,使之成为集团总的一个办学思想,丰富了集团教育的内涵。该课题研究成果获丽水市重点课题类一等奖。

1、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一是开展“手拉手”联谊活动。在总校举行的系列学生活动中,邀请分校的学生参与进来。如总校举办的讲故事比赛、心理健康演讲比赛等活动,都将安排分校学生前来同台竞技,在展示自我风采的同时相互认识,增加友谊。二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总校择优秀学生与各分校需要帮助的学生在学习上、生活上进行一加一帮扶活动,目前集团共有20位学生结成了帮扶对子。

2、开展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组织学生参加暑期国防教育夏令营活动。暑期国防教育夏令营是我集团的一项重大活动,集团分校的部分学生参与到该项活动中,与总部的学生同吃住,共同完成所有训练项目,活动不仅培养了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而且对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们在推进教育集团向前发展的各项工作中,经过集团全体教师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暴露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1、校际分散,教学研讨组织困难

由于各分校间地理位置比较分散,加上交通不便等因素,集团总部落实在分校的教研活动开展困难,从而造成集团总部教师“走下去”教学容易,分校教师参加难的局面。加上分校属于寄宿制学校,很多时候教师时间调配上会有许多冲突,一些活动教师的出勤率势必会受到影响。

2、集团教师队伍素质还有待加强

缺乏学科权威性教师。现有的师资水平与集团的发展还不相适应,特别是缺乏有权威性的学科领军人物,名师效应不足。

3、集团活动经费投资机制有待完善

每一次活动都要涉及到车旅费、食宿费,没有政府部门的经费保障,将对我们集团里开展的一切活动有着致命的影响。

四、今后工作思路

根据*县建设城乡小学教育集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的“十一五”教育规划总体目标,在集团总体办学思路已初步定型的背景下,将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下一阶段将着重加强以下四大方面建设:

1、建立和完善集团管理与评价机制

一是继续按照“资源共享、相对独立”的集团管理原则,统筹集团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集团总部的“享受教育”办学优势,使总校的优质资源辐射各分校,形成优势互补。二是建立一套适合集团发展的管理评价体系,做到有章可循,实现集团管理行为的优质化。

2、建立和完善集团教育监控体系

一是继续推行集团学科教学质量的均衡发展,总校班级与分校平行班实行学进度,统一期终监测。二是继续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监控管理。三是要完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特别是对特长学生的评价机制要进行逐步完善,要建立一套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综合评价体系。

3、建立有利于学生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

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篇(5)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4-0026-03

一、重视教育科研的地位和作用,全面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

教育科学研究是以教育科学理论为武器,以教育领域中发生的现象为对象,以追求教育规律为目的的创造性认识活动。延边州要不断加强教育科研力度,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师素质,使教育决策科学化。科学化的趋势要求强化教育与教学改革的科学背景,强化教育科学研究的地位与作用,提倡向科学要质量,向方法要效率。教育科研是学校上新台阶、新水平的重要条件,是学校办出特色、办出风格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学校凝聚力的重要因素,是培养青年教师,尤其是培养名教师的重要路子,是建立学习型学校的重要基础。因此,要强化科研兴校意识,全面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使教育发展更具理性。

当前,延边州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正在实现由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的战略转移。从宏观上讲,教育行政领导和学校校长要转变工作方向,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重视和关注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改革。从教育教学工作自身来讲,要牢固树立依靠教科研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的观念,改革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变、由时间型向效益型转变,最终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求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必须重视教育科研事业在整个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先导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要重视和依靠教育科研,努力学习和掌握教育科学理论,并用来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使工作思路更加合乎教育规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如果我们的教育行政领导、学校校长不以教育科研的理念指导和管理教育,就很难走上内涵式发展的道路,就很难把我们的教育做大、做强、做精,就很难创出具有持久生命力的教育品牌。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要首先解决教育科研在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定位问题,真正把这样一个观念落实到教育工作中去,即教育改革和发展必须依靠教育科研,教育科研必须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努力扭转领导不力、支持不足、依靠不够的现象,切实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一要实施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牢固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强师的信念,把教育科研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与学校整体发展规划、课程实施和教师专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确保教育科研工作的实效性。二要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安排专人管理教育科研,管理者应是教育教学骨干,要真正懂得教育科研,是教学工作和教育科研的内行,决不能随便安排一个人敷衍了事,决不能把科研处(室)的职能虚化、淡化、弱化,人员素质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调整。三要不断加大教育科研投入。教育科研的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风险不大,而回报率最高。如果把学校教育投入的5%用于教育科研,给学校发展带来的整体效益将远远大于这个比例,胜过其他许多方面的投入。所以,学校经费再紧张,也不能吝啬对教育科研的投入,而应把它看作是提高办学效益和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来予以保证。要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一定的科研经费,并保证逐年增加,保证教育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重点课题的经费需要。要改善科研工作条件,保证教育科研的基本需求;要加强教育科研网络建设,逐步实现教育科研信息化。四要加强教育科研管理。要建立健全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教育科研的有效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教育科研的质量和水平,使教育科研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发展。五要建立健全科研表彰奖励制度。县(市)、校两级要对在教育科研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其优秀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转变教育科研方式,广泛开展针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校本研究

基础教育要让人民满意,必须坚持三个“为本”的教育发展观,即校本发展观——以学校为本,课程改革的根基必须建立在学校;生本发展观——以学生为本,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学生的成长进行;师本发展观——以教师为本,教师是学校的第一资源。在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在教育资源配置上,在教师队伍建设当中要以教师为本。可以说,没有教师的发展,就没有学生的全面成长,就没有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新课程改革需要成为促进“教师发展”的载体。“师本发展观”是人才强国战略在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深刻反映了新课程改革的与时俱进。伴随着新课程改革实施,在破除教师中心论、让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参与者、合作者后,似乎一讲学生主体,就不敢再提教师主体,把教师的地位摆放在可有可无的位置上。这是一种不正确的认识。中小学教育科研应以课堂为现场,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学生为主体,是教师充满思想的行动,是教师进行反思的方式。校本研究的核心内容就是中小学教师科学研究,它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联系就是教师的行动与反思。我们倡导校本研究,就是要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就是要引导教师走教学、研究、学习一体化的专业发展道路,就是要在广泛深入的教育实践基础上丰富和发展我们自己的教育理论。这是教育科研的根基所在,重心所在,也是校本研究蓬勃发展,并最终成为新的教育生长点的根本所在。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要转变观念,加强管理,带领教师紧密联系课堂实践进行教育科研,以校本研究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以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学校搞教育科研必须进行科研方式的转变。一是要增强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联系,加强科研工作者与一线教师的密切合作。二是要将教育科研的重心下移,研究课题要更多地来源于学校、课堂,来源于教师具体而鲜活的教育教学实践。采取与学校结合、与学科结合、与教师结合、与课堂结合的方法,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要降低难度,倡导行动研究方式。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对教师主体地位和主动精神的呼唤,“教师即研究者”已经成为现实的迫切需要。教师的研究主要是通过对自身教育教学行为的自我观察、内省、反思与探究以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为目的的研究。绝大多数的教育科研,最终都要在教学实践活动中进行,在课堂中进行。教育科研工作从来不是额外的工作,教学和科研也不是截然分开的两张皮,其实,真正的教学活动有着科研的性质和色彩。有效的教学不是日复一日地简单重复,而是教师自觉学习新的教育成果和理论,充满激情的创造性探索活动。因此,学校教育科研一定要转变方式,降低难度,确立问题,即课题、教师的学习反思就是研究的科研新理念,积极创生以行动研究为主的研究新方式,使更多的一线教师信心百倍地走上教育科学研究之路。以“教师就是研究者”的眼光去审视、分析和解决自己教学实际中遇到的真实问题,克服教学工作的被动性和盲目性,把日常工作和教学研究融为一体,努力创生新的教师职业生活方式。四是要坚持教育科研的群众性。通过人人参与课题研究,人人动脑搞科研,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篇(6)

近6年来,我校成教开设专科专业39个,本科专业28个;培养了本、专科毕业生共18159人,现有在校学历教育学生23955人。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开展各级各类培训项目24项,2010年1月—2014年9月,完成各级各类培训65240人次。其中茂名中学教师岗位培训9100多人次,茂名、阳江高中教师职务培训18300多人次;完成茂名农村中学教师置换培训556人次;举办茂名市中学校长培训班6期,共培训中学校长400人次;举办茂名市中心小学校长提高班2期,共85人次;举办茂名市幼儿园园长培训班3期,学员188人次;完成茂名市幼儿园教师教育学心理学培训275人次;举办广东省中学校长高研班2期,共96人次;举办茂名市大学生村官培训628人次。完成“百场培训下基层”项目,培训7360人次;完成茂名市、高州市、化州市机关干部培训7283人次;举办了湛江港油汽储运专业培训班,培训学员40人;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培训23416人次,教育学、心理学两课补修9期共4148人,此外,还有若干个类型的短期培训班等等。6年来。我校成人教育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管理逐渐规范,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办学声誉和影响日益扩大。

(一)拓宽办学渠道,规模不断扩大

学校对成人教育非常重视,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班子制定了学院近期的发展目标和远期发展规划,推动了成人教育持续、健康和蓬勃发展。近6年来实现了办学规模5连增,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8.22%,最大增长速度达到47.25%。招生实现连续4年增,年平均增速达到27.57%,最大增长速度达到37.22%。不断拓展培训项目,培训种类由2008年的8项拓展到2013年的16项,增长了一倍。培训规模在2008年-2010年这3年间出现较大震荡,2009年比上一年增长115.76%,2010年比上一年下降40.92。2011年-2014年的4年间基本上处于较稳定发展态势。从总体看,我校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均已具有较大规模且呈增长势头,基本上实现了与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互为补充、协调发展、持续发展的格局,走了上良性循环之路。

(二)加强制度建设,教学管理日益规范

学校先后制定和修订完善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成人教育管理规定》、《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管理办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成人教育教学与管理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成人教育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规章制度12个,使教学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教学管理日趋规范,教学工作井然有序。

(三)加强监控,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要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必须对教学过程中的每一环节严格管理,有效控制。四年来我们加强专家听课小组活动,强化教学监控。俗话说:台上1分钟,台下十年功。我们要求老师认真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堂课。建立了由专家、教授组成的听课评议小组,按理工、师范、经管等不同学科组随机听课、评议。四年来,我们听课评议小组成员对1500多人次进行了听课、评议。多数教师备课认真,理论联系实际,讲课条理清楚,语言生动,学生反映较好。从2013年开始,我校建立了教学工作自我评价机制。分期分批对校外所有教学点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水平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工作。2013—2014两年已经完成了24个校外教学点的教学评估工作。我们以评估为契机,深入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强对教学点的全面管理和质量监控,不断提高办学质量。通过做好教学督导和教学评估的各项工作,促进了我校成人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由于我校在继续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协调发展方面成效显著,继续教育学院多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扬和肯定,得到合作办学单位和社会的高度赞誉,还被省教育厅授予了教师培训先进单位等多种荣誉称号。

二、成人教育结构分析

近年来,我校成人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但在各类结构上还存有一些不足。

(一)总体结构分析

对我校近5年本专科总体结构分布进行统计分析可见:

(1)我校校外教学点从数目上看,2012年有大幅增长,以后呈逐年递增趋势,2014年招生时发展到52个,教学点分布偏多。从办学层次上看,少数为仅招收本科或专科层次,多数为本专科并举。从地域分布看,茂名、东莞、广州、佛山分布较多。以2014年招生为例,依次为茂名10,东莞9,广州7,佛山4。地处发达珠三角的一线城市深圳教学点偏少,2014年为3个,招收总人数共151人。

(2)在总体层次结构上,专科规模较大,本科规模偏小,近三年专科生大幅度增长,本科徘徊在1600多左右。

(3)我校每年招生专业数本科控制在20个左右,专科控制在40个以下,从总体上看,结构控制是基本合理的,但专业人数分布状况却不理想,不足30人的专业所占比重较大,特别是本科,专业分散情况更加突出。具体到教学点,分布情况堪忧,我们将在后面给出进一步分析。

(二)校外教学点结构分析

近5年来,我校校本部每年招收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基本上稳定在300多人,所占比重很小,其结构分布对总体结构影响不大,因此我们重点分析校外教学点的相关结构。因为我校规定每专业招生要在30人以上并开班授课,所以按30人以上、11—29人、10人及其以下3个数量级统计计算了近5年我校校外教学点成人教育本、专科结构分布。结果发现,专业很分散,差不多50%以上的专业在10人及其以下,本科尤为突出,不少教学点一个专业就几个甚至一个学生,这给教学安排和教学管理带来较大困难,难以保证教学质量。

三、成人教育持续发展策略探析

(一)教学点分布及其规模、结构的优化控制

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发达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多,有较充足的生源市场,我校在广州、东莞、佛山布点较多,但其中一些教学点规模偏小。应继续保持教学点稳定,适度扩大教学点在学学生规模。深圳教学点偏少,应加强生源市场和社会需求调研,开拓新的教学点;在招生专业上与其它高校错位竞争,开办我校特色、优势专业。关于校外教学点规模和专业结构,笔者应用经济学中的量本利分析模型给出数量分析,然后提出有关建议。根据量本利分析模型:办学收入=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我校成人学历教育举办专科和专升本,学制均为3年,缴学费年限为3年。校外教学点将每生每年学费的30%交我校,70%留教学点。因此,教学点办学收入=每生每年学费×3×学生人数(设为x)×70%。其办学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如教学场地、办公场地投入(或租金)、办公设施购置等。变动成本包括管理人员工资、教师授课课时费等。下面以1个教学点开办9个专业为例试算教学点办学盈亏平衡点(即不亏不盈的最少学生数)。通过对教学点进行了解,为满足教学必需,至少需要3间教室、1间机房,1间办公室和必要教学办公设施,每年至少需要投入150000(元),3年共计450000(元)(固定成本)。至少需要3名人员:1名主办者,1名教学管理人员,1名招生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工资平均以50000(元)计算,3年共计450000(元)。课时费,按我校现行人才培养方案:本科专业理论课有456、472学时两种,其中公共:(除个别专业外)一般72学时,专科理工科458学时,其中公共课92;师范:450学时,其中公共课108;经管文科类450学时,其中公共课84学时。某些公共课可以各专业合班开课,据向教学点了解,各类课程课时费平均按每学时70元计算,本科按470学时,专科按450学时计算,本科课时费=70×470×9=296100(元),专科课时费=70×450×9=283500(元),则本科总成本=450000+450000+296100=1196100(元),专科总成本=450000+450000+283500=1183500(元)。按广东省现行收费政策,一般高校的成教学院本科专业每生每年学费3200元,专科专业每生每年学费2800元,上交我校30%后,本科每生3年学费收入6720元,专科每生3年学费收入5880元。由此,盈亏平衡点的学生人数为:本科6720x=1196100,解得x=178(人),专科5880x=1183500,解得x=201(人)。这里只考虑了1个年级,这是因为要考虑生源市场变化,教学点的一些不可预见开支没有计入。为保证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维持教学点运行且不亏损,在计算最小在学人数时须留有余地。根据上述计算,笔者提出我校校外成人教育办学机构要想保证教学质量,又确保办学效益的一个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优化策略是:开办10个左右专业,平均每个专业30名左右学生。如果连续几年能够实施该策略,教学点就能形成结构良好,质量有保证,效益可观的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与高级技校的合作

在我校校外教学点专业结构分布中,专业人数集中的主要是高级技工学校开设的相关专业,这些教学点的规模也较大,已成为我校成人教育的重要主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高级技校和高校通过合作实施双证教育,可大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竞争能力,达到互惠共赢,因此深受高级技校校方和学生欢迎。在对教学点进行水平评估时我们发现,高级技校的教学点管理规范,质量有保障,这是我校近年确保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应进一步加大与高级技工学校合作的力度。

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篇(7)

一、职业学校教育督导现状

多年来,职业学校的教育督导机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致使一些职业学校的督导机构有名无实。督导室的人员往往是已退休的二线人员,只参与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仅仅起到了教学督导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由于督导机构不健全、无活力,从而使职业学校制定的目标以及分解到各职能处室办的目标完成进度、完成情况都无法知晓,各职能处室办依据学校工作目标制定的目标是否合理,各职能处室办对于学校工作目标的理解是否合理、协调一致,因缺乏约束与监督而无法了解到,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处室在落实工作目标时就已产生偏离,但由于缺乏反馈,无法修正目标,只能在原有偏离的基础上继续走偏离之路。因为学校教育督导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对各职能处室办的检查标准也不统一。教育督导本是学校督导的日常性工作,由于学校教育督导机构未能正常开展工作,往往只有校长(分管校长)去落实这个所谓的全面工作。但是若学校本阶段还有应急性的工作要去做,难免会顾此失彼,在一些检查反馈上,一是部门自查,二是职能部门互查,这些都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弊端。一些部门往往会夸大自己的成绩,回避其缺点或不足,即使在职能部门互查中也会相互捧场而掩盖真相,会制造成一个秩序和谐、管理到位、表面繁荣的假象。此外,检查结果往往是客观性的描述,没有人对照处室办的既定目标去发现问题、去分析问题,去解决问题,因而难以提出促进学校工作开展的合理化建议。

二、职业学校教育督导的地位

2008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中等职业学校也将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因此,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是应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开展工作而成立的机构,可以实现对学校教育的自查任务,在自查中发现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使职业学校在上一级的教育督导中得到肯定,以便在检查中促进学校工作开展。实现自查,应该是全校,应该站在全校的角度上开展工作。若将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定位为学校的一个中层职能处室,显然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因为其他的职能处室会问,这个教育督导机构凭什么对学校的全面工作指手划脚,因而职业学校应把学校督导机构定位为校长直接领导下的,对学校各处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反馈、建议的重要机构,这个机构向上承接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直接对校长负责,地位应当高于中层职能机构。

三、职业学校教育督导作用

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应该发挥以下作用:

(一)在校内

1.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应根据校长办公会研究出来的工作目标,将其分解到各职能处室办,并督促各职能处室办再将目标分解成年级工作目标、班级工作目标,从而使学校的工作目标从上至下层层落实,层层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形式从下至上层层有保证的有机整体,这既是职业学校实施目标责任制的理论依据,亦可以使教育督导机构在实施监督时有载体。为了便于阶段监督考核与部门监督考核相结合,教育督导机构还可将部门目标再分为月目标、期中目标、期末目标,从而使学校目标在横向与纵向上形成网络化,使目标考核具体到时间与部门。

2.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要落实目标完成情况。光有目标,不去监督、不去了解目标落实或完成的怎么样,那么制定的目标将是一句空话。所以,必须要检查工作目标落定情况,看目标体现的“向量性、集体性、预测性”是否落实得准确,落实得到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所制定的目标加以修正,还要分析目标之所以不能很好实现,究竟是谁的责任,是制定目标的不科学,还是落实的主观不努力,或是由于现实情况的改变,我们都要搞清楚。若属于目标制定有误,我们当然要修正,对于客观情况的改变,我们亦要改正,若落实是人的问题,我们则要建议其限期整改。

3.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还要负责督查结果反馈与建议。检查作为促进工作的一种手段,当检查不反馈,一些相关部门是不能够了解其工作开展的进度和效果,所以有检查就必须有反馈。对反馈而言,一方面,要把检查的结果老老实实,不掺假地公布于众;另一方面,要将每次检查出来的结果与既定目标的进度和标准相比较,看任务的完成率和效率作为综合评价学校各处室办的目标考核情况,也可为各处室办的评奖评优奠定基础,而不能用单靠民意或校长办公会说了算的偏颇做法,偏颇做法的结果往往会使各职能处室淡化荣誉与责任,甚至会出现不靠做工作,而靠拉关系的丑恶现象。

4.对于检查中表现优秀的、表现较差的,学校教育督导机构亦不能仅仅留于反馈的阶段,还要对其结果加以研究。对表现优秀的,要归纳出成功经验;对表现较差的要总结教训,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一些情况要加强研究,以期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对问题解决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推广成功做法,使学校工作点面结合有效开展。

(二)在校外

1.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要认真对照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学校进行督导的种类和项目,并有效地将学校工作目标内容分解到上级督导部门所要检查的种类与项目之中,使上级要督查的种类和项目在学校工作中得到落实,从而能有效地接受上级督导机构对学校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2.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还要加强学习。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对一些成功的教育督导做法要加以借鉴利用;一是向做得好的学校学习,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室也不能闭门造车,而应实现与兄弟学校的交流,与兄弟学校一道扬长避短,并努力实现本校工作的突破。

四、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原则

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在开展时,要努力遵循以下原则,给教育督导一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结果,在结果分析上注重理论指导,重在解决存在的问题。

1.职业学校督导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该说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在学校工作中是举足轻重的,做的却是与中层职能部门工作绩效息息相关的事情。做得好,能促进学校工作的开展,各职能处室也能在自己成绩面前增强成就感,也能在自己的不足中寻找差距而迎头赶上,这也是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开展的目的所在。否则,督导结果会使相关职能处室不满意,则会影响他们的工作情绪,降低他们的工作效率,所以对各职能处室的工作督导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了使结果更透明,亦可请一些职工代表参与督导工作。

2.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工作要实现督导与指导相结合。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教育督导机构不仅要公布,而且要给予指导,以纠正工作中的不良方式、方法。这也要求职业学校的教育督导机构,应是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权威机构,不少学校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比如,学校会留一些德高望重的离退休人员担任校督导员,这些人是有威信的,为此一些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有些督导员不在教育教学一线,不了解学校实际情况。他们退休以后,工作热情也会减弱,所以要使督导机构真正能发挥作用,对督导人员必须实现老中青相结合,保证人员队伍上的衔接与过渡,才能保证监督与指导的实现。

3.职业学校教育督导还要将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职业学校督导机构应督促各处室的制定工作目标,检查其工作目标的完成进度和效果,进行工作反馈,其实更重要地要与时俱进,对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能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供校长决策用。教育督导本来就是检查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在学校工作中的落实情况,即学校个体如何有效地贯彻学校法律法规,学校个体又如何形成自身特色,有效落实教育教学法规,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4.抓大放小,也应该是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应坚持的原则。学校工作目标已分解到各职能处室办,至于各处室办再将其工作目标细化,这已经是相关职能部门的事,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关键看各职能处室的目标完成和效果情况,即使职能处室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教育督导机构也不能直接过问各职能处室所属的具体办事人员。

总之,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应该是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与学校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职业学校校长直接领导下,对职业学校各职能处室在工作目标实现方式方法、工作效果方面进行检查的机构,也是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供校长决策依据的机构,其目的在于全面提高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所以,职业学校的教育督导机构在学校中地位必须确定,职能必须明晰,职责必须清楚,使学校工作既分工又协作,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功能,形成职业教育发展的良性循环。

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篇(8)

一、办学方向    总分6分    得分6分

我园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管理条例》,及云南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大力推动幼儿素质。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对幼儿进行德、智、体、美诸方面的教育,使幼儿身心和谐健康地发展。我们认真做好对幼儿的保教工作,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活动的情况。精密的围绕着“用心筑未来”的办园理念的展开办学思路有书面的长远目标,近期规划和长期的发展,方向明确,无违背教育方针的现象,发展目标得到落实,有学年工作计划、总结。按时上报各种材料。每年都有新的材料合理制订幼儿园各年龄班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并严格执行。幼儿接送时间、寒暑假留园工作等服务项目能适应当地生产实际和家长工作需要,措施具体、得力。

二、组织管理    总分6分    得分6分

学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符合法定要求,举办者两人,园长一人,副园长一人,园长助理一人,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均存档、上墙。校(园)长的资质、聘任符合法定要求,并依法行使职权。管理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建立有园务委员会(由法人、园长、副园长、后勤组长、家长代表、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构成)、教代会(由教师推举每年级组一名教师代表、保育组长构成)、工会(工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委员三名构成)、党团组织机构设置(党支部由一名书记7名党员构成,团支部由一名书记34名团员构成下设大团委书记一名、委员三名)每部门经费安排都按部门活动或实际需求以每学期、每次活动形式安排落实到位。

三、办学条件与环境     总分39分    得分38分

XXXX2010年9月开园授课,校址位于XXX,全园占地面积13320平方米,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绿化面积4000多平米,园内大型玩具、塑胶活动场地、多媒体教室、各功能性活动大厅一应俱全,每班教室内有电子琴、相应课程教具等硬件设施,园里还配置了冰箱、电脑、消毒碗柜、净水设备、配备齐全。幼儿园卫生间、幼儿宿舍、活动室等布局比较合理,适宜幼儿生活学习。积极为幼儿创造良好的环境。园址附近无污染,噪音及危险,日照充足,排水通畅,建筑设施,布局合理,园内环境达到净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是一所配备有一流软硬件环境的现代化幼儿园。

目前全园共开设21个教学班级,从小班至学前班4个年级,在园人数960名幼儿,全园以蒙氏双语教育、常规双语教育为主体,全方位立体式的教育模式,意在全面的为幼儿打造一个学前的认知基础的教育环境。

学校安全和后勤管理方面,领导及机构学校以学校法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组织学校门卫保安、校车司机为安全负责队伍,结合幼儿园男性偏少的特点,整合优势人力资源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实处。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都有学期计划,每学年也做出计划和总结,每一次全园会议都以安全工作作为会议开头和主体,每月也不少与两次的专门针对安全方面的相关的会议,每次会议都把相关内容记录存档。安全制度建设,我校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 《大理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程》和有关要求,制定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完备明确。实行安全责任制,各岗位重要制度上墙公示,和各岗位人员均签署了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层层落实。组建安全工作队伍,学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工作人员都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学校在正式聘用安全工作人员都会对其进行2个月实用和考核期,确保“知根知底、知人善用”。完善安全预案,按照各级要求制定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制定突发公共事仵、火灾、交通事故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预案。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幼儿园地处下关镇北区中心位置,一直以来和北区派出所都有相关的联动机制,也和交警等安全相关部门组织过一些安全教育等的活动,例如和交警一大队联合开展的“我做安全小先锋”和警示教育中心开展的“校车安全出行”等活动,但是和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较少,今后在此方面会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把学校的一些安全工作以会议等形式向公安等相关安全管理部门作出汇报和沟通配合。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在这个方面因为学校其他开支较多,在经费方面学校每年投入5万元安全经费还是觉得投入力度不够,安全软硬件更新等还是没有完全做到。预警及信息报送,对安全动态反应迅速,上报及时,通讯联络通畅。有安全信息员,安全信息报送及时,通讯联络通畅。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学校有相关安全规定,学生在校入违反安全规定及身心健康情况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每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都会把学生在学安全情况及违法情况告知家长。安全设施建设,按规定配各消防设施设各;楼梯、走廊及其他安全通道设置合理,疏散标志规范,应急照明设置符合要求;各类用电设各与线路、开关相匹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保卫人员需要的器械、工具齐各;楼梯、走廊护栏的设置和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符合安全要求;照明设各正常有效。 学校为2010年新建校园,在硬件安全设施方面等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技防设施配备,学校安装了校园内部无死角的视频监控设备和院墙全覆盖的红外对接报警设备。学生宿舍设置,学生午休为一生一床位床位,布置合理。

食堂餐厅设置,学校食堂餐厅及设施齐备且符合要求。食堂餐厅及消毒、食品餐具存储等设备都俱全完备。治安管理,学校保卫人员、门卫认真履行职责。学校保卫人员、门卫按规定对进出人员、车辆、物品检查,每天下午6:00-7:00进行安全巡查,锁好每一层的防火门,对整个学校的水电等安全隐患做出排查处理。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医务室人员有从业资格,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防范突发流行性和传染性疾病的措施到位,学校卫生状况良好,每天都有保洁人员对全校进行消毒和清理工作。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环境符合卫生标准,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合格单位,颁发了相关的证件。有专人管理,食品采购、运输、加工、餐具消毒等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上岗和每年按要求定期体检。大型活动管理,学校师生大型活动精心组织,措施到位,并按要求上报审批集体外出活动或校内大型活动有方案,每次活动都做到安全第一,家长满意,孩子能参与和体验其中。交通及车辆管理,严禁师生搭乘“三无”车辆、带病车辆、农用车、拖拉机往返校园;规范管理教师驾驶机动车、校车定期保养、维护,车况完好,不超载,校车安全已做为我校校园安全工作重点来抓,车辆的车况,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及家长的配合都在规范,做到学校安全出行已是目前我校学员安全工作常规管理的重中之重。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安全负责人每周都会组织安全管理队伍对学校玩具,校园内外及校园周边安全做出排查清理和维护,三天以上假期对每个班级进行安全检查,寒暑假在安全检查以为还对每个班级帖上封条等安全管理手段。安全日志,学校安全日志记录完整,并及时处理日志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园务日志做为学校安全记录和处理安全问题的档案,也做为教师年终考核的恒定标准之一,也为校园安全工作的安度终结做为依据。安全档案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分类建档,专人管理,且完整完善。多有档案整理归纳后都由校行政办公室统一保管。安全教育,学校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教师三落实,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和逃生自救演练。每学期都会定期开展各种的逃生自救演练,对幼儿及教师的身心健康也会定期以活动和会议的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有安全宣传阵地,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但在安全宣传方面力度还要加强,更好的给教师、幼儿、家长做出正面积极的安全宣传工作。

定期对园内相关岗位做安全教育培训,也积极参加各个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工作成效,安全工作成效显著,师生安全意识强,在开园近五年时间内没有发生过校园安全事故。

四、师资队伍    总分15分    得分14分

学校设管理团队含:园长一名,书记一名、副园长一名、园长助理一名和各年级组长后勤组长共10人,构成园务管理委员会。全园教职员工104人,其中教师48人,均为学前教育或相关教育专业大学本、专科毕业任职,保育员21人,后勤人员25人(含保洁、厨房、门卫、绿化、校车司机、维修、校医)、财务人员2人,办公室行政人员2人,法人代表1人,园长1人,副园长1人,园长助理一人,兼职外教一名,兼职武术教师一名。

所聘教师具备与办学层次相应的学历和任教资格。聘任外籍人员,按国家用关规定执行办理“聘请外国专家资质证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师资培训的有关政策要求,师资培训有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制度具体,培训经费落实。 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认真落实并不断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学校和教职工按照规定签订劳动聘任合同,依法设立工资专户,保障受聘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依法做到教职工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应保尽保”,暂时还未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也是我园在教师权益方面没有完善之处,住房公积金计划在下一步落实完成。

五、招生管理    总分6分    得分6分

具备规范的招生制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在招生宣传及招生过程中无违规行为。除每学期末提前一个月在校园围墙公布招生横幅外无其他广告宣传行为。

六、学生管理    总分6分    得分6分

目前全园共开设21个教学班级,从小班至学前班4个年级,在园人数960名幼儿,全园以蒙氏双语教育、常规双语教育为主体,搭配艺术教育,如美术、舞蹈、钢琴等。兴趣特长教育,如围棋、陶艺、轮滑等为两翼的全方位立体式的教育模式,意在全面的为幼儿打造一个学前的认知基础的教育环境。

教育内容、措施切合学生实际,学校各级工作机构健全,有一支素质较好的班主任队伍。做到善待学生,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工作具有本校特色,措施有力,效果好。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学风良好;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参与面广,效果较好。学校有保障学生权益的制度,并印发给每个学生,学生入学后提出转学或退学,学校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办理转学或退学、退费手续;有维护学生权益的机构,学生必要的知情权和申诉权得到保证;没有发生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

七、财务管理    总分6分    得分6分

我园制定和建全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定,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八、教学管理    总分10分    得分8分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幼儿园的教师能较好的内化《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新理念,以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具体体现在保教管理工作组织有序,教养常规良好,教育目标明确具体,各项计划、总结齐全。教师注重创设良好的支持环境与师幼关系,教育笔记、教案书写认真,档案资料保存完备,记录详实。幼儿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亲子活动以幼儿的年龄特点,为幼儿提供更大的创新空间,避免小学化倾向。并有完整的保教工作计划,月工作重点及周安排。幼儿园教师都能认真编写教案,每篇教案后都有课后反思;对教案反思的检查落实到位,这些在观察本班幼儿的基础上写出的反思、笔记都能有效的及时总结,并使教学有所改进和创新。根据细则要求进行科研课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园本教研,并且做园本课程或课程园本化的研究和探索。加强对大班幼儿的幼小衔接工作,注意在教学中采取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避免小学化倾向,做好大班幼儿入学的心理和生理准备。注意收集有关家长工作的资料,积极为家长介绍科学育儿早期教育的知识,以便协助我们更好的管理幼儿园。园领导以身作则,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持依法治园,廉洁自律;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实干精神;教职工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具有敬业精神。制定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优化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并落实检查兑现。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学习、会议制度,每周定期迸行政治、业务学习各1次。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善于昕取群众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有计划使用经费,勤俭办园,每年有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

九、办学质量    总分6分    得分6分

学生品行端正,礼仪规范,具有积极向上的进取心,具有诚信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饮食、健身、劳动等习惯。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学生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获得以下奖励荣誉,在当地社会和家长心中有良好印象。

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篇(9)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实现体制转换、机制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基础教育特点、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用人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快基础教育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各校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科学核定中小学编制,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具体工作岗位,严格控制学校领导职数。

2.坚持合理配置原则。区教育局要根据各校的办学层次、规模、编制、队伍状况等情况,引导超编教师向缺员学校流动,逐步实现校际师资力量总体均衡。

3.坚持按岗定责、以责定薪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优质优酬的分配办法,努力实现责任与效益相统一。

4.坚持创新原则。在符合实际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坚持积极稳妥原则。严格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先竞聘、后安置”和改革中财政拨款额度不减少的办法,积极稳妥,扎实推进,避免骨干教师的流失和增加不必要的财政负担,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教师队伍稳定。

(三)工作目标

完善中小学校领导管理体制,做到人权与事权相统一;实行聘用合同制,加强岗位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择优聘用、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和用人制度;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制度;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专业化强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6.落实市及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调配交流、培训考核等管理职责,其他部门不得越权聘用、辞退或调动教师。

7.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理顺农村中小学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有关农村成职教育、农民教育、扫盲工作、中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等工作,在区教育局领导下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中心学校可增设1-3名视导人员。

(二)加强编制管理,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岗位

8.积极稳妥地做好编制核定工作。根据省、市、区核定下达的编制,区教育局核定所属各校编制。若有余缺,在总编制不变的前提下,自行调剂解决。编制不足部分,由区教育局和区编委根据所属各学校实际,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提出增编及具体编制配备意见,报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后报市编委,作为向省争取追加编制的依据。在省、市核定给我区的补充编制下达之前,各校可先进行岗位设定和人员竞聘工作。

9.科学核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按周课时数核定标准为:高中教师(含职业中学)12--14节;初中教师14—16节;小学教师16—22节。该标准周课时数是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为基准确定的,其他学科周授课时数由各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应不低于上述标准周课时数的上限。实施新的课程改革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按相关要求核定周课时数标准。

10.科学设定学校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中学内设机构设教导处(室)、总务处(室),重点中学和24个班以上的学校可增设1-2个内设机构;完全小学内设机构设教导处(室)、总务处(室),其中12个班以下的小学只设管理岗位,不设内设机构,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人。中学和完全小学规模在12个班以下的核定校级领导职数1-2职(农村小学核定1职);13到23个班的核定校级领导职数2-3职;24个班以上的核定校级领导职数3职。乡(镇)中心学校在原编制和领导职数基础上增加编制1-3名,增加领导职数1职。

(三)完善校长管理体制

11.区教育局要分别对所属中小学校长选拔聘任、培训、调整和奖惩等实行归口管理。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校长按隶属关系由区教育局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并相应负责管理。其他中小学校由区教育局任用管理。

12.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和选拔任用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3.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交流制。根据校长的德、能、勤、绩和工作需要确定任期。每届校长任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同一学校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区教育局要制订校长交流计划,建立校长交流机制。

14.积极探索、试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四)实行教师聘用制和教师职务聘任制

15.改革中小学现行的用人制度,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按照老人新机制、新人新办法的合同管理机制对中小学教师实行聘用合同制。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权利和义务,实现中小学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16.各中小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各自学校的内设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等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17.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持证上岗工作,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新机制。

18.对工龄已满25年或者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聘用人员,本人申请并经组织审核符合条件者,学校可以与其签订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19.中小学实行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分开和教师职务聘任制。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作为任职的资格,与工资待遇不直接挂钩。学校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教师职务数额内,根据学校的规模、编制和教师队伍状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职务岗位。

20.建立辞聘、辞职和解聘、辞退制度。经区教育局批准,中小学校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法律程序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聘或辞退不合格教师;教师有权依法辞聘或辞职。

(五)实行中小学后勤服务社会化

21.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4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实施意见》(哈人联[20*]14号)精神,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

22.对中小学校工勤人员实行“老人新机制、新人新办法”,按照空一收一、走一减一的原则,逐步取消工勤编制。

(六)改革分配制度,实行结构工资制

23.受聘人员可不受职务限制,可以高职低聘,也可以低职高聘,逐步实现教师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

24.教职工工资由区政府统发,区政府要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5.建立与聘任制相适应的教师工资保障和分配激励机制。中小学校实行工资总额动态包干,在科学合理定编的基础上,实行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工资节余部分由学校自主分配,超额部分由学校自负的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26.中小学实施以职务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分配制度改革。将教职工原工资划分为固定工资和动态工资两部分,动态工资按照职务岗位、责任、工作态度、工作量、效率、奖励等因素重新分配。中小学校要建立动态工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原工资构成中津贴部分、全口径工资包干节余资金及学校投入的资金三部分组成。

(七)进一步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27.区教育局要针对教师队伍整体优化和调整的需要,建立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的导向机制,引导教师进行合理有序流动,鼓励超编教师到缺员学校任教。

28.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对口支援、教师轮换”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城市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为当地培养、培训青年教师,解决农村骨干教师缺乏、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9.认真做好教师队伍清理工作。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清退临时代教人员,大力精简、压缩非教学人员,将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调整到其他岗位。

(八)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

30.加强聘期管理,健全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制订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程序和办法,建立考核写实档案。要把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聘用、评职、晋级、奖励挂钩,使考核成为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的重要内容。

(九)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31.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未聘人员的安置工作。对因机构编制精简、岗位撤并、专业不对口等原因未被聘用上岗的人员要以单位和行业内部消化为主,采取高职低聘、内部交流、转岗聘任、跨行业和跨系统调剂、创办经济实体和服务实体等形式进行妥善安置。

32.20*年12月31日以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30年的未聘人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参照《哈尔滨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安置意见》(哈办发[20*]31号)办理内退,由本单位纳入退休人员管理。

三、组织领导

33.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区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34.各校可参照本方案,根据实际制订本校具体方案,报区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教育机构校长工作总结篇(10)

(一)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

⒈完全中学、职教中心各设校长、书记一人,一中、二中设副校长人,三中、四中设副校长人,职教中心设副主任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人,一中、二中设办公室主任和政教主任各人。

⒉普通初中(含附中)设校长人、副校长人,张川镇中、龙山镇中设副校长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人;张川镇中、龙山镇中设办公室主任和政教主任各人。

⒊中心小学设校长人、副校长人,新建小学设副校长人;职能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设主任人;新建小学、龙山西小设政教主任各人。

⒋完全小学设校长人、教导主任人,总务工作指定教师兼任;农村初级小学、教学点由完全小学代管,指定名学校负责人。

⒌幼儿园设园长人,副园长人。

⒍乡镇学区设校长人,并兼任学区所在地学校校长;教育专干人,会计人。

(二)教职工编制

城区高中、农村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为:和:;城区初中、农村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为:和:;城区小学、农村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为:和:;幼儿园教职工和幼儿比为:;职教中心按职业中学和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分别配备教职工,职业中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教师进修学校按长班每班配备名教职工,短班每班配备名教职工,其他函授班每班配备名教职工(班额人);按编制所需教师在年内分步到位。

二、校长的聘任

校长实行公开选聘,竞争上岗。公开选聘校长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为指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改革目前单一的校长任命制,形成校长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定期交流、充满活力的激励机制。校长的选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竞聘职位

四所完全中学、职教中心的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拟定聘任岗位,报县委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向全县公布。其它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学区(附中、中心小学)由教育行政部门拟定聘任岗位,以乡(镇)学区、学校公布。其它完全小学的校长由乡(镇)学区拟定聘任岗位,在本乡(镇)公布(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竞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⒉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质。

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⒋完全中学、职教中心校长一般要有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校长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校长一般要有中师以上学历;幼儿园园长要有幼师以上学历。

⒌完全中学、职教中心校长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区、独立初中、局直小学的校长、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⒍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原则上在岁以下,竞聘同一岗位人员中,对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到岁以下,现任校长可以适当放宽到岁以下。

⒎同一所学校任期满两届以上的现任校长,如参加竞聘,要进行交流。

(三)聘任的基本程序

⒈公布职位。竞聘职位为全县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具体岗位数由教育行政部门报县委批准后向全县公布。

⒉个人申请。凡符合聘任条件欲竞争拟聘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长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递交书面竞争拟聘岗位申请填写报名表。

⒊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⒋演讲答辩。由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政策水平、有关知识、专业能力、管理才能、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答辩测试。

⒌民主测评。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

⒍年度考核。将近三年上级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折算后计入总分。

⒎公布成绩。将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的综合成绩予以公布。

⒏确定人选。由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依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⒐颁发聘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完全中学、职教中心校长由县政府聘任;其它局直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学区(附中、中心小学)校长由县文教体育局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聘后管理

聘期一般为年,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期内如出现重大失误或渎职行为可解聘,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新聘任的校长任期内享受相应的级别待遇,对原任校长的职级待遇予以保留。今后凡校长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实行公开选聘。

(五)学校其它领导成员的聘任

副校长、主任及其它领导成员按编制及岗位设置可按分级聘任的原则在本县范围内竞争选聘,上岗条件原则上要达到校长上岗同等条件。具体步骤是由校长提名,经学校党支部研究,教代会评议通过,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考察、审核同意后,由校长聘任。无论聘任与否,原有职级待遇予以保留。

(六)农村基层小学校长的聘任

农村基层小学校长的聘任,由各学区参照本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文教体育局和当地乡镇党委审核后,由学区进行聘任,并颁发聘书。

三、教职工聘任

(一)教职工聘任范围

各学校依据基本编制数,原则上确定的岗位实行聘任,空出的岗位用于接收新教师,但因全县教职工缺编较大,第一轮聘任城区学校确定的岗位,其他学校确定的岗位。各校优先聘任本校教职工(也可在本乡镇跨校聘任),原则上教职工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聘任顺序为先城区后农村,先中学后小学,跨乡镇(局直学校跨校)聘任需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聘任原则及程序

教职工的聘任必须按照岗位公开、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原则进行。其程序是:

⒈完全中学、职教中心、附中、中心小学、幼儿园以校制定教职工聘任办法,其他小学以乡镇学区制定教职工聘任办法,报经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⒉召开全体教职工应聘动员大会,公布编制数、岗位设置数、各类人员聘任条件,宣布近三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⒊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聘任学校上交应聘申请(不交申请者视为拒聘)。

⒋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和行政办公人员,分别由分管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给校长综合提出建议名单后由校长正式提名经教代会(或校务会)讨论通过校长聘任。

⒌校长与受聘人员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聘期。

⒍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外地(校)调入的教职工,学校试岗一年后,经考核称职者,由校长聘任。

(三)解聘及不解聘

⒈教职工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长予以解聘。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律;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参与等被公安机关拘留者;

()未经学校同意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在外兼课、从事第二职业或外出求职者;

()旷工或者请事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累计超过三十天者;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者;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安心本职工作,教学业务能力差,不能胜任工作又不努力学习,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

()道德败坏,品行不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⒉教职工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得解聘,但可视其情况减免其承担的工作。

()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教育教学能力和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

()患病在医疗期内或患绝症、精神病。

(四)落聘人员的安排及待遇

⒈因岗位超员,待聘的教职工,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到其他学校应聘。

⒉对因工作不称职落聘的教职工,可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促使其业务能力提高,待后重新参加聘任。

⒊对长期患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乡镇学区(学校)报请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县人事部门核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⒋允许待聘、落聘人员面向社会跨行业流动并办理调动手续。

⒌待岗人员不享受各种津贴;待岗一年内的只发职务工资;待岗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只发职务工资的;待岗三年后还不能受聘者,停发其工资,并参照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办法,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⒍待岗一年的教职工一律转到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待岗人员如用非正常的手段影响或干扰机关、学校及领导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由乡镇学区、学校报县教育行政部门,经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查并予以辞退。

(五)拒聘与离职进修

⒈待聘教职工不愿接受学校聘任,或不同意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到缺编乡、校应聘者视为拒聘。拒聘人员自拒聘之下月起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限期三个月办理调离手续,逾期按自动离职处理。

⒉被聘教职工按规定要求离职进修者,需本人写出申请,乡镇学区、学校加注意见,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修。未经乡校同意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离职进修的人员,停发进修期间工资,并予以解聘。

⒊教职工脱产进修后,原则上不再重新分配,仍回原单位工作,如不回教育系统工作,交回离职进修期间的职务工作总额。

四、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

校内结构工资制是把教职工个人职务工资作为保留部分不动,把津贴部分和校内的自筹补贴作为活的部分,按教职工的工作量和工作成绩分为工作量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以乡镇学区、学校为单位统一发放。

⒈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津贴是把教职工的工作量折合成标准课时按月发放津贴具体是每年发给个月工作量津贴前半年发个月后半年发个月。工作量的确定按省颁课程标准对各类学校各学科课时要求和原教育部()教计字号文件对各类学校教师授课节数规定,以学校(教学点归完小)把每个教职工的实际工作量折算成标准课时。具体是:

()小学语文、数学,中学语文、数学,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原则上中学教师每周讲授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或每周讲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政治节,讲授其它学科节。小学教师每周包教一个班的语文和数学,或讲授两个班的语文(数学),讲授其他学科为节。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六门学科,小学语文、数学同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节课,跨学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节课;其它学科同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半节课,跨学科多授一门课头可增算节课。

()学校领导都应授课。局直学校主要领导(校长、书记)周授课为科任教师标准量的至,其他领导周授课不少于科任教师的一半;乡中学、城镇小学(幼儿园)、乡中心小学和人以上完全小学主要领导周授课时不少于科任教师的一半。

()各校教辅人员、后勤服务、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会、团队负责人的工作量由乡镇学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折算成标准课时,具体办法由乡镇学区、学校自定,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

工作量津贴分配办法是:中心小学以上学校以校核算发放其他学校由乡镇学区核算出同类学校的总工作量及标准课时津贴总数后再划拨给学校由学校按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折合成标准课时发放。

⒉绩效津贴

绩效津贴是把教职工个人每年两个月的津贴和校内自筹补贴按岗位工作考核情况每学年发放一次。各乡镇学区、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教职工岗位职责及量化考核细则。做到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学期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学年考核成绩为依据由乡镇学区、学校统一发放。

⒊特殊情况:

()经学校同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离职进修人员,不列入校内结构工资的范围,原工资照发。

()对患有精神病、因公致残等特殊情况而长期不能工作的人员,按教职工管理办法办理病假手续,不列入校内结构工资范围,享受有关规定的待遇。

()对接近退休年龄、因长期患病,已丧失工作能力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病退手续。

()对男性年龄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岁以上的教职工,乡镇学区、学校按实际情况安排工作量,不再和工作量津贴挂钩,但绩效津贴要由乡、校统筹发放。不承担任何工作任务的,不能发放工作量津贴和绩效津贴。

五、首次聘任的时间安排

⒈××年月日以前,完成各校“三定”方案的审定。

⒉××年月日以前,完成校长的选拔聘任。

⒊××年月日以前,完成学校其他领导成员及农村小学校长的聘任。

⒋××年月日以前,完成教职工的聘任。

⒌××年月日起,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

⒍××年月,进行总结验收。

六、监督和仲裁

⒈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单位)实行聘任制的管理部门,对学校实行聘任制具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法规、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

⒉县上成立教育人事仲裁机构,负责处理聘任工作中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事宜,依法保障教职工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局直学校、学区可成立由教职工代表、学校管理人员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依据有关规定行使调解职能。教职工对所属乡校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乡镇学区、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申请调解,调解未果,再向县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⒊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但不得采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和手段,影响干扰各级机关和学校及领导的正常工作,对不听劝阻者,按拒聘人员对待,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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