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6 15:56:59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篇(1)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依靠力量。以改变当前家庭生活中与节能减排不相适应的观念、行为方式为重点,在广大家庭成员中大力倡导节能环保新理念,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并通过家庭影响社区,通过社区带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主要活动包括:

(一)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组织广大妇女学习节能减排知识,大力提倡“重拎布袋子,提菜篮子,使用节水器具、节能电器,养成人走灯关的习惯,空调温控设在26摄氏度,使用无磷洗衣粉,拒绝过度包装,注意一水多用”等家庭节能环保行为,引导城乡妇女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动家庭成员积极投身节能减排行动。

(二)搭建节能减排社区平台。利用社区、街道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张贴节能减排标语、口号、招贴画、条幅等,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科普读物,介绍和宣传日常节能环保知识。在社区组织居民开展资源节约志愿活动,交流节能减排经验,做好垃圾、废物的分类回收,建立废旧电池回收系统。在社区设立浪费资源曝光栏、节约资源光荣榜,积极发挥居民监督作用,把家庭和社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简约生活宣讲活动。结合“百万妇女卫生健康行”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指导居民建立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组织妇女和家庭参与全国妇联举办的节能减排家庭社区全国知识大赛,营造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树立节能环保家庭典型。结合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活动,组织广大家庭开展喜闻乐见的才艺比赛、知识问答、手工展示等活动,积极配合全国妇联评选节能环保家庭,培养和树立我区家庭和社区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发挥好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家庭和社区参加到节能减排家庭社区中来。

(五)创建节能减排家庭行动示范社区。借助全国妇联将于今年命名一批全国节能减排示范社区的契机,组织广大社区创造富有社区特色的家庭及社区节能减排模式,把节能环保的理念贯穿到社区管理工作中,使社区内居民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自觉选择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

主办单位:区妇联,区文明办,区经贸局、环保局

二、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

青少年思想活跃,分布面广,是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青少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动员全区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到节能减排实践中来。主要活动包括:

(一)加强节能减排教育。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村镇设立共青团和少先队节能减排宣传栏,张贴宣传报、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手册,采取报告、征文、演讲、板报等方式,利用青少年报刊、中小学生报和共青团、少先队网站,大力宣传节能环保知识。强化青少年的节能观念,树立环保意识,增强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推介节能减排的新知识、新产品,引导青少年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推广应用。

(二)提高节能减排能力。采取技能培训、技能竞赛、参观学习等方式,提高青少年节能增效能力。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帮助青年职工在岗位上学习节能减排知识、训练节能减排技能、掌握节能减排本领。举办节能发明竞赛,使广大青年职工、科技人员依托企业、学校、科研机构,为节能减排献计献策。开展青年农民技能培训,掌握节能减排知识和技能。

(三)强化节能减排实践。在青年职工中开展争创节能标兵、节能岗位活动和创新创效活动,引导青年职工发明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方式,在日常生活中节能减排。举办青年节能减排创新成果展,展示青年职工的发明创造。广泛开展“我为企业节能减排献计策”活动,组织青年职工积极参与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合理化建议。在少先队员中开展以“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粒米、一度电”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四个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动员青年和社会力量植树造林,美化江河,建设绿色家园。

(四)培育节能减排文化。在青少年中大力提倡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养成节约、环保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鼓励青少年通过日记、征文、墙报、书法、绘画、摄影、摄像等,记录参与节能减排的经历,展示参与节能减排的做法和体会。动员青少年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设计通俗易懂的节能减排标语口号,节能减排警句公约,努力在青少年中营造人人争做节能标兵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向社会宣传节能减排意义,介绍节能减排知识。组织青年志愿者监督和举报违法用能、排污现象和行为。采取记录家庭能耗、水耗,采用节能节水产品,减少垃圾排放等方式,动员青年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自觉节能减排。

(六)组织开展青少年节能减排评选表彰活动。评选一批在节能减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授予“青年节能减排标兵”称号。宣传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

主办单位:团区委,区经贸局、环保局

三、节能减排企业行动

企业(单位)是节能减排的主体,职工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要从岗位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投身节能减排活动。主要活动包括:

(一)积极开展企业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国家有关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资源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活动中去。在广大职工中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一块煤、一张纸,自觉养成节能环保的好习惯。抓好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节能知识竞赛、召开节能降耗经验交流会,组织节能减排技术培训,引导企业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约共同行动,对列入省、市、区重点节能减排企业依法进行考核,积极创建节约型企业文化。

(二)积极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把节能减排作为工会开展的“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的重要内容,紧密围绕企业节能减排目标,突出主题,大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创新、小窍门和开展推广“四新”活动,通过活动,层层树立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积极参加全省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及时表彰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良好的企业节能减排氛围。

(三)积极开展节能义务监督员行动。在区、镇(街道)和大中型企业设立节能义务监督员,聘请具有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经历,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在职或退休职工组成义务监督员队伍,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企业是否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做到严格考核,节奖超罚;监督企业是否有严格的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制度;监督企业各环节是否有跑冒滴漏及严重浪费能源的现象;监督企业是否使用应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设备等,为政府和企业强化节能管理改进建议。

(四)发动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管理。重树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动广大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找漏洞,找原因,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企业节能减排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奖励措施,改进和完善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水平,加强“三废”利用和处理,减少污染排放,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五)积极开展“专家巡诊企业”活动。组织节能减排专家,深入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咨询、用能诊断、能源审计和减排审计,挖掘市场潜力,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帮助企业制定节能及清洁生产规划,推动企业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管理,努力实现企业节能减排目标。

(六)积极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对标活动,包括分析企业技术水平与能耗现状,确定对标内容,瞄准先进水平,寻找差距,制定和实施提高能效的工作方案。把节能压力和动力,传递到企业中每一层级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身上。

(七)积极开展大中型企业节能减排表率行动。大中型企业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在大中型企业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以督促规划、考核推动、调研指导、抓好典型为重要手段,大力推动大中型企业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

(八)树立节能减排先进典型。大力评选和表彰企业、职工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行。在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和评选“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中,突出节能减排主题,评选节能环保班组、节能环保标兵,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按程序申报各级“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大张旗鼓地宣传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区总工会,区经贸局、环保局、财政局

四、节能减排学校行动

学校在培养学生树立节能环保意识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采取节能减排措施的同时,通过积极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主要活动包括:

(一)加强节能环保基础教育。把节能减排工作做为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节能环保基础教育。根据学生的认识特点,结合《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的教育目标,有目的、有计划地对中小学生进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教育;通过相关学科渗透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教育内容,把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与学校的环境教育、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和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环境危机意识与环境保护的道德意识,养成珍惜能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二)积极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节能伴我在校园,我把节能带回家”活动、节约能源体验与创意活动、“节约一二三”活动、“爸爸妈妈听我说节能”演讲比赛等,引导中小学生、幼儿从小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不仅从自己做起,而且督促父母等家庭成员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爱惜粮食。

(三)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学生到科普基地或社区参加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节能环保知识和技能,提高节能环保能力。

(四)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要求全区各级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加强学校节约管理,利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环保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编写适合中小学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挂图和光盘,免费发放到中小学校。

(五)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制定分科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方案,选择个别镇(街道)作为试点,开展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经贸局、环保局

五、节能减排军营行动

驻澄部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军委总部的统一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节约资源的要求,贯彻到决策计划、资源配置和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努力走在全社会的前列,创建节约型军营。主要活动包括:

(一)深入抓好节约宣传活动。把资源节约纳入部队经常性教育和经常性管理之中,利用报刊、杂志、网络、橱窗、宣传手册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资源节约的重大意义,普及节约知识,宣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铺张浪费现象,积极引导广大官兵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建军的思想,追求文明节俭的生活方式,提高节约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驻澄部队要深入持久地开展节约一分钱、一滴水、一度电、一两油、一块煤、一粒米和“好当家、小管家、小行家”活动,倡导小革新、小发明,大力营造人人珍惜资源、处处节约资源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资源节约工作统计报告、评估考核等长效管理机制,修订制订水、电、气(暖)、油、煤等各类实物消耗标准,修订会议、接待、办公等消耗限额和营房住用限额,以及各类设施建设标准。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消耗、节约与管理水平的统计、考评和奖惩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每半年上报资源消耗情况,推进资源节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手段。贯彻“生态节约型”营区建设理念,落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高新建扩建营房节能效益。组织对部分老旧营区的围护结构、水电煤气管线、重点用能设备和营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达到节能型营区的标准。科学核定营区用电负荷,优化营区电网布局和配线方式,推广应用节能型灯具和办公生活电器,扩大安装智能化室内照明自动控制器和道路照明控制系统,逐步更新淘汰国家明令禁用的高耗能变配电设备。推进营区供水管网改造,推广中央空调使用循环冷却水、营区绿化喷灌滴灌、高压水枪洗车等技术,鼓励节水水龙头、冲洗阀和淋浴装置,以及用水集中场所IC卡节水装置。积极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更新淘汰高耗低效的老旧锅炉,研究开发适合本地区使用的节能炉具。更新改造油库站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滑片泵抽真空底油设备,采用内浮顶和隔热防腐涂料技术,减少油料蒸发损耗。

(四)大力推行科学管理。强化科学决策、科学计划、科学供应、合理消费,推行集中集约保障,减少分散保障、重复建设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力压减行政消费开支,规范资产核算办法,建立钱物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资产价值动态管理。深化物资采购政策,推行“绿色采购”和网上采购。加强军运计划管理,统筹安排好各类运输任务,积极开展物资串换、联供运输,优化货物运输流向,提高运输效率。

(五)积极培养示范单位。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抓好资源节约典型的培养、宣传和推广工作。认真发掘和培养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油料节约、节能型营区建设和压减行政消耗性开支等示范单位,注重刻样板、树典型,促进部队养成良好的节约风气。

主办单位:区人武部,区经贸局、环保局

六、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

政府是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政府机构自身对节能的重视程度影响着公众观念。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要带头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为全民节能减排发挥表率作用。主要活动包括:

(一)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节能减排意识。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我区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有关精神,增强做好节能减排的自觉性。充分利用板报、张贴宣传图片、印发资源节约手册和内、外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的重要性,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邀请专家讲课、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政府机关节约资源的各种知识,努力在政府机关营造起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日常节能管理。以节能减排为主题,带头创建“节能环保办公区”,从节电、节油、节材等方面明确要求,促进机关各项服务保障向节约化、效能化发展。

在节约用电方面,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所有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养成随手关灯习惯,杜绝“长明灯”现象。降低用电设备耗电,长时间不用或下班时应即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切断电源,减少待机能耗。对办公场所有计划地全面改用节能灯具,对中央空调实行储冰节能技改。

在节约用水方面,要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绿地用水尽可能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能灌溉方式,提倡使用再生水。

在节约燃油方面,购置新车时按照国家节能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科学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残旧车辆;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

节约办公用品方面,要合理配置办公设备用品,不盲目采购使用高档的办公设备用品,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降低纸张消耗,提倡双面用纸,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提倡使用钢笔或可更换笔芯的笔,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先进技术应用,构筑无纸办公平台,尽快实现无纸办公。

(三)开展技术改造提高效能活动。加强水电设施的技术改造。在机关单位路灯、办公楼公共通道线路应加装定时控制开关或红外线感应开关,杜绝“长明灯”现象;开展照明灯节能改造,配电房安装电容自动补偿装置,并根据用电负荷情况,及时调整电容补偿装置,提高用电功率因数,减少无功损耗。逐步更换已经老化的供水管,安装节水龙头、水箱或自动感应开关,合理调节绿化区自动喷淋系统,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四)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活动。倡议全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使用节能环保铅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使用再生纸名片,开展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灯管等办公用品的回收利用。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节约资源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成立节能减排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节约资源责任制,加强节能日常巡查,定期评比,督促机关工作人员节约用水用电,发现不符合节约原则的现象,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将政府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实处。

主办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人武部,区经贸局、环保局

七、节能减排科技行动

节能减排科技行动以科技创新为主线,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公众开展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围绕“从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周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科技支撑,社会参与,全民动员开展节能减排”的工作局面和良好社会氛围。主要活动包括:

(一)号召全区公民遵循节能减排量化指标体系。国家制订了6大类36项全民节能减排潜力量化指标,直观反映了群众的衣、食、住、行、用等日常生活细节中的节能减排潜力,方便公众了解日常生活节能减排行动效果,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意识和能力,激发公民节能减排的潜力和积极性。

(二)组织科技宣传活动。开展以“从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周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科技宣传工作,使国家、省和市对节能减排的要求转变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利用报刊、电视和网络媒体,分阶段、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常识宣传,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

(三)科技教育推广。开展“节能减排小专家”活动,让中小学生把节能减排知识从课堂传播到千家万户。发放《节能减排公民手册》等材料,广为传播、普及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和方法。组织社区、机关、企业组织职工学习《节能减排科技行动指导手册》,开展节能减排活动。选择节能减排先进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典型,作为节能减排科普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四)研发节能减排适用技术。面向机关、学校、社区、家庭对节能减排适用技术的实际需求,研究开发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方面的适用新技术及产品。面向电力、化工、建材、印染、造纸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围绕节能、新能源应用、废物处理等节能减排重点技术领域,研究、开发一批先进的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项目和生产工艺,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成果集成、推广和应用。加强对国内外成熟适用节能减排技术的筛选与集成,建设“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库”,通过网络和培训等手段实现技术成果的传播、推广和应用。

(六)培育技术服务体系。按照企业、机关、社区、居民节能减排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加强节能减排专家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产业发展,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七)综合科技示范。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综合科技示范工作,包括社区、企业、机关、村镇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选择一批典型作为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八)综合成效评估与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市研究制定的节能减排成效评估办法,科学客观地开展节能减排成效评估工作。开设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网上信箱,畅通信息渠道,便于百姓反映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节能减排公众监督机制。

主办单位:区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环保局,区科协

八、节能减排科普行动

围绕百姓日常生活中资源节约方面的问题,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为重点,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和广大居民,宣传科学思想、科技知识、实践经验、先进典型和节约型的消费模式,介绍相关的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和节约小窍门,以提高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促进资源节约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帮助广大居民和中小学生掌握资源节约的基本知识,提高相关本领,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共同努力。主要活动包括:

(一)组织群众性节能减排科普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区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协会,利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活动日、“科教进社区”等重大活动,组织科普志愿服务队、专家服务团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主题的群众性科普活动。

(二)举办科普巡回展览。组织“节能、环境、安全”大型科普图片巡回展览;利用各地科普场馆设置“建设节约型社会常设展区”,将节能减排作为每年科普宣传日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编制系列科普宣传品。组织编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我市“节能减排”企业成功案例等内容的系列科普宣传挂图,用于在城乡社区科普画廊张贴宣传。组织编写建设节约型社会系列小手册、宣传册等,介绍相关实用知识和节约技巧。

(四)组织群众节能减排科普活动。组织“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宣讲团”,邀请有关专家、科技工作者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等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节能减排为主线,设专门展区,向公众展示中小学生开展节约资源等方面的科技实践活动。

(五)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等开设科普宣传专栏,系统介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科普知识、节约小窍门和有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展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主题的网上座谈。组织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有奖征文活动。

主办单位:区科协,区经贸局、环保局

九、节能减排媒体行动

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按照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统一部署要求,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舆论氛围,达到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投入节能减排行动的目的。主要活动包括:

(一)突出重点做好节能减排日常宣传。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每年的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积极宣传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做法;宣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形势,突出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群众所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采访和深入报道,特别要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各种行为和现象展开批评,对严重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篇(2)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突出重点难点,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我县“*”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按*年不变价计算)从*年的1.09吨标煤/万元下降到0.91吨标煤/万元,降幅16%,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000吨和2000吨以内,废水排放达标率95%以上,工业废水回收率达4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以上;工业废气治理率达95%以上;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90%以上;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中危险废物以及城市医疗垃圾处理处置率达100%。

二、控制数量,推进我县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三)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增长。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严把项目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加快高耗能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加大水泥、钢铁等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差别电价标准。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对列入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水泥、钢铁行业的淘汰类产品的产能,综合运用价格、环保、土地、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促使其加快退出;认真组织实施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对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县直有关部门每年要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执行情况。同时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按照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准入标准。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环境友好型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筹措资金,加快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力度

(六)加快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力度。着力抓好我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力争*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期间重点推进中心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0年全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5%以上。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县城及中心镇规划建设无害化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确保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全县医疗废物实行集中统一处置。加强对县城境内东江干流及秋香江、琴江、柏埔等河段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水域环境质量。加强矿山、印染、制药、造纸等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

(七)加强监管,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强化对钢铁、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加大对水泥、钢铁企业的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加强重点行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与优化,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逐步淘汰立窑、干法中空窑水泥生产线。同时,严格控制未采取有效脱硫设施的工业窑炉和供热锅炉,达不到要求的要强制使用脱硫剂和限期配套脱硫设施。

(八)多渠道筹措污染减排资金。污染治理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拓展筹资渠道,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措施,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对县境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九)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途径,继续加快推进园区工业经济发展,坚定走“园区式、低污染、好效益”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抓好工业园区建设。规范企业投资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高度重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充分发挥国家、省技改扶持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一批主业突出、行业优势明显的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不断降低能源消耗水平。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市确定单位低效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绿色照明等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百项资源节约技术和产品。做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坚持节约用水。尽快完成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尽快完善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积极采用节水技术,抓好公共设施和用水大户的节水工作,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十一)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开展。组织编制我县水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专项规划。全面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促进大宗工业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等综合利用。切实执行国家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专项基金管理办法。逐步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

(十二)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实现废旧资源的再利用、资源化。积极配合蓝塘生物质热能发电厂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五、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

(十三)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在重点行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设备、工艺和节能材料。鼓励推广节能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加强节能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

六、加强领导,确保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十四)加强领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组成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节能减排的日常协调工作,其中节能工作由县经贸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镇、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局面。

(十五)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对钢铁、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制订强制性的能耗限额标准,建立和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和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尽早建立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县监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立体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

(十六)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开发利用规划时,要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或核准,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用地,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七、加快法规标准建设,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十七)加大执法力度,成立节能降耗执法队伍。充实节能减排管理力量,完善节能减排监督体系,强化对本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工作,依法开展节能减排执法和监察,确保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工业、建材业污染治理力度,认真抓好工业粉尘、烟尘的治理,减少工业粉尘和烟尘的排放;加大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力度,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限制燃料含硫量,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有效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物排放量。加强矿山、食品等行业的工业固体废物的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构建综合利用系统,提高综合利用率,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和监督。

八、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十八)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引导作用。认真落实国家相关价格政策,适度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逐步提高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核定排污当量和排污费征收额,严禁随意减免排污收费,进一步提高排污费征收率。制定和实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最低收费标准。

(十九)加大财政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对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重点向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节能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倾斜,促进企业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和推广。

(二十)全面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力度,确保足额征收,利用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二十一)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向,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的直接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建立完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限制向污染严重企业贷款。

九、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

(二十二)组织节能减排主题宣传活动。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界的作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及省市采取的改革措施,宣传节能减排的成效,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

(二十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组织好每年度的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开展以节能减排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约共同行动,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学校、社区等活动,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约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

(二十四)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十、政府带头,发挥表率作用

(二十五)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各级机关要自觉做好节约资源能源工作,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做全社会节能环保表率。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篇(3)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积极发挥工会优势,以“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为契机,坚持抓好宣传教育,增强职工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学习培训,提高职工节能减排的素质和能力;抓好将节能减排达标纳入职代会内容,发挥职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抓好节能减排达标竞赛,增强节能减排工作实效;抓好优秀成果推广,扩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大力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交通职工立足岗位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要内容

3月份为“全国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围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这个主题,组织广大职工开展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征集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开展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推广节能减排成果、宣传节能减排先进经验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提高节能环保意识,积极投身节能环保建设。

三、实施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0日-12日)。在市局工会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各区(县)交通局工会、局属各单位工会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单位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进行具体部署。

(二)学习教育(3月13日-31日)。各单位组织开展“节能环保、人人有责,和谐发展、人人受益”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普及节能减排知识,3月底,组织职工进行节能减排知识竞赛答卷。

(三)开展节能减排系列活动(3月一11月)。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单位和交通行业在资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节能降耗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争当“节约环保标兵”等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职工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工作中去,为本单位健康持续发展和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四)评选表彰(12月)。大力选树和表彰在“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局工会对职工优秀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优秀成果和优秀技术革新、创新成果进行表彰。

(五)成果展示(12月)。对评选表彰的节能减排优秀成果,以举办展览、媒体宣传、巡回展出等形式在全市交通系统进行展示,扩大社会宣传,积极营造“节约环保光荣,浪费污染可耻,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多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组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举措;是坚持党的“依靠”方针,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活动计划;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注重选树典型、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持续、健康、深入地开展。

(二)

要注重结合,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各自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活动的开展。各级工会要围绕本单位节能减排、降耗增效的总目标,通过参与制定具有国际标准、国内领先标准或企业先进标准的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量化本单位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方案;要督促配合行政把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措施分解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层层开展达标竞赛活动,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篇(4)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很大成就,但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现象仍然存在。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与环境难以承受,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去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专项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公报制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大力实施节能和环保项目,加快淘汰规模小、技术落后、高能耗、污染严重的企业,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但是,一些地方、部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依然存在。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务必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指标是强化政府责任的约束性指标。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宏观调控重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增长,切实保证节能减排工作所需资金投入。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经常监督,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要加强机关单位、公民等各类社会主体的责任,促使公民自觉履行节能和环保义务,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二、明确总体要求,分解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法规,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94吨标准煤下降到0.79吨标准煤以下,比2005年降低16%;全省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二氧化硫(SO2)为42.4万吨,比2005年削减8%;化学需氧量(COD)为37.50万吨,比2005年削减4.8%,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38.4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降低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十一五”期间各设区市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如下:

设区市

GDP能耗

下降率

(%)

单位GDP

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SO2

削减率

(%)

SO2

排放总量

(万吨)

COD

削减

率(%)

COD

排放总量

(万吨)

三明市

19

1.77

16

6.91

1.7

4.62

龙岩市

18

1.22

12.5

5.39

2.3

2.77

南平市

18

1.18

11.2

3.18

3.8

4.37

泉州市

15

0.76

20

4.68

5.4

7.96

莆田市

15

0.65

3.27

2.3

1.87

福州市

13

0.64

20

8.29

5.1

5.05

漳州市

12

0.64

增加

4.59

2

2.69

厦门市

12

0.57

27

4.93

11.1

4.94

宁德市

3

0.53

增加

1.16

4.1

3.23

全省

16

0.79

8

42.4

4.8

37.5

三、推动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逐步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差别电价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在地价、税费、电价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关停列入省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的“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的11家发电企业的113.4万千瓦小火电机组。落实省政府批转的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十一五”期间,淘汰和改造(转型)落后水泥产能1668万吨。全面取缔关闭国家明令取缔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小冶炼、小造纸、小化工、皮革制造等废气、废水污染严重的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省经贸、发展改革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

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

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推进LNG燃气电厂及沿海城市LNG燃气管道项目建设,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能源消耗的污染物产生量。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订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

促进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分解落实任务,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着力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重点工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循环经济试点。认真总结节能减排试点经验,支持一批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城市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提倡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区域循环式发展,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编制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重点项目。制订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以报废机动车、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为重点,建立回收利用网络,有效开展废旧物资的收集和再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

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填埋气体发电,积极推进城乡垃圾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到“十一五”末,全省新扩建59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增日处理能力1.44万吨。

实施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形成16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通过加大政府对节能工作的财政投入,对节能效果显著、具有推广意义的重大项目,给予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支持,引导各用能单位积极参与节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动节能行动方案的实施。“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等500项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安排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

研究开发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开展节能减排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制定和出台我省清洁生产条例。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大财政和金融对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中清洁生产技术的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在石化、电力、造纸、啤酒、钢铁、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监督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在现有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行区域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编制清洁生产规划,推行区域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形成一批以集中供水供热、污水集中处理、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等为特征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切实推进我省区域循环经济发展。

促进产业集聚,大力推广污染集中控制。尤其是在石化、临港工业产业集聚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以及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控制。实行同类排污企业相对集聚、污染集中治理,既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又可通过规模化治理降低治理成本。

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全面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到“十一五”末,全省要新扩建67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176万吨,要采取措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在线监控和日常监管,加大对超标排放的处理力度,防止二次污染。继续抓好闽江、九龙江、汀江、敖江、龙江、晋江、木兰溪、交溪、漳江、东溪、艹秋芦溪、霍童溪等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每年实施一批治理项目,削减污染负荷。继续推进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特别是龙岩、南平、三明市要进一步加大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加大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

督促燃煤发电机组按期建成脱硫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嵩屿电厂1#、2#机组脱硫设施要于2007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湄洲湾电厂1#、2#机组脱硫设施要于2010年1月前建成投入运行,华能福州电厂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3#、4#机组、2009年底前完成1#、2#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华电邵武电厂脱硫设施要于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加强对已建脱硫设施电厂的监督管理,实施在线监测,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加强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政府机构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建立多渠道节能减排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鼓励创新节能减排项目金融服务方式,满足节能减排项目合理资金需求。各级政府要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我省列入“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项目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引导资金的投入,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等工作给予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向重点减排项目倾斜。

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五、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管理措施

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里成立黄小晶省长为组长、李川和苏增添副省长为副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的节能减排联席会议制度,节能联席会议由省经贸委牵头,减排联席会议由省环保局牵头。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制订和实施政府机构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评价考核办法。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建立并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把火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占全省工业污染负荷65%以上的工业污染源列为省控重点污染源,向社会公布,并在2010年底前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其中2008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对国家和省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立体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建设项目节能管理的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节能审查制度。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项目建设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将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重要条件,严格把关。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新建项目,要求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具体来源,落实到具体项目,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求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实施处罚。

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对年耗能10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十一五”期间全省200家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200万吨标准煤,今年实现节能45万吨标准煤。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节能减排计量和统计、用能检验监测和审计制度、节能工作岗位责任制度,编制节能减排规划,制定“十一五”分年度节能减排目标,把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逐步开展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健全有力的减排项目推进体系,不断充实完善全省主要污染物削减重点项目库,加强督促检查,狠抓项目推进,确定重点企业减排项目按期开工建成,正常运行。

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并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十一五”期间全省火电供电煤下降到335克/千瓦时,形成4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逐年减少小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小时数。编制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完善配套规章,制定激励政策,通过推进能效电厂建设、优化企业用电方案、推广应用高效节能降耗技术和设备等重要措施,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在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用电负荷特性和减轻环境污染等方面综合优势,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检查,从设计、图审、招投标、施工监理、检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房屋销售许可、物业管理等环节加强监管。制订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力度,淘汰或限制一批落后技术和产品。加大节能墙体材料、节能门窗和玻璃、保温隔热材料、高效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等节能材料和节能环保型空调、通风、照明、水泵、卫生器具等设备的推广应用。开展建筑能效专项测评研究,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建筑节能指标和节能技术措施等信息。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试行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

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福州、厦门、泉州三个中心城市的公交出行率2010年应不低于25%。强化汽车节油,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倡导使用低能耗和新能源汽车;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加速淘汰老旧船舶及落后船型;加强对新建船舶能耗水平和指标的审批、监督和检查;合理规划交通运输发展模式,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高运输效率。

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力度。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应用范围。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

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各设区市节能监察中心。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监管体制,完善环保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条件建设,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六、健全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推进节能减排法规建设,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地方性法规、执法队伍及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建立规范的节能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加强执法监督,明确节能责任主体,采取政策激励,加大惩戒力度。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加快完善建筑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环保设施运营监督管理、排污许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城市排水和污水管理、电网调度管理等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抓紧研究制订福建省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组织制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包括高耗电产品电耗限额),制(修)订节水、节材、废弃产品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实施用能设备市场准入制度和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准入制度。

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组织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每年4月底前要向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起到警醒教育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加强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重点耗能企业应当按照《节能法》的规定,定期向省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能源使用状况及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监测,对能效水平达不到要求的,省能源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帐,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07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省环保局、省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

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环境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限期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对未按规定、按期、按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

七、加强政府机构节能

各级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发挥节能表率作用。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通过开展能耗统计和典型建筑的能耗监测等途径,构建政府机构能耗网络系统,建立政府机构能耗信息管理平台,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完善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保障机制。建立政府机构节能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监督、监测能耗统计体系,实施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节能长效工作机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也要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大力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宣传,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摸索一套符合我省政府机构特点的节能经验,带动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开展。

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有选择地对既有办公楼建筑进行综合性节能改造。在对既有建筑和设备开展节能诊断的基础上,选择一些能效相对较低的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中央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高能耗用电设备、食堂燃气灶具和供水系统等进行节能改造,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为全社会节能树立榜样。

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福建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确保保证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

推动公务用车节能。完善政府机构公务车辆配备标准与定编管理,逐步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将车辆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优选节能环保型车辆;逐步建立公务车辆信息化综合管理网络系统,利用“数字福建”网络平台,对车辆活动实行GPS定位在线监控和查询调度,实施网络化动态监管,最大限度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篇(5)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XX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篇(6)

到今年年底,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即: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按年不变价格计算)从年的1.2911吨标煤/万元下降到1.2384吨标煤/万元;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

二、工作任务

㈠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对于能源消耗大的项目,要加快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健全产业退出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率的产业、企业及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旅游、文化、传播媒体、信息服务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协调发展。

3、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以项目和产业集群为载体,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优化能源利用系统。加快建立生态型工业园区,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按生态产业链进行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逐步建立起资源能源梯级利用、综合规划的循环经济体系。

㈡着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1、强化工业节能减排。突出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2、推进建筑节能减排。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快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3、加强交通节能减排。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动交通节能减排科技进步。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

5、抓好农村节能。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农村推广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除水能外)的具体办法。

6、发挥政府机构节能减排示范作用。以节电、节油为重点,抓好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公务车节能,加强对用能设施的节能管理,降低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

㈢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1、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要将节能减排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产业发展计划,大力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

2、加快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设备、工艺和材料;鼓励推广节能减排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有关行业协会及时跟踪了解本行业节能减排信息,做好行业咨询、服务等工作。

3、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合作,及时掌握节能减排技术发展的动态和信息,积极引进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和管理经验。

㈣推进节能减排监管法制化、规范化。

1、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经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备案、核准。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节能统计和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全市节能统计系统,确保节能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要加强对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的审核,确保公报指标数据准确、及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统计部门依法进行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我市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3、健全电力需求侧和电力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提高电能使用效率。进一步改进发电调度规则,实现电力节能、环保和经济调度。

4、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执法力度。发改、经信、统计、环保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开展节能减排执法和监察(监测)。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要建立节能减排举报制度,提高群众参与度。

三、相关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实现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干部考核指标,实行节能减排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和问责制。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要密切配合,将我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及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及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逐级签订责任状。要进一步落实完善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能耗指标。

㈡完善规划体系。发改、经信、统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制定全市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地本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篇(7)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依靠力量。以改变当前家庭生活中与节能减排不相适应的观念、行为方式为重点,在广大家庭成员中大力倡导节能环保新理念,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并通过家庭影响社区,通过社区带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主要活动包括:

(一)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大力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自觉选购节能家电、节水器具和高效照明产品,减少待机能耗,拒绝过度包装,使用无磷洗衣粉等,充分发挥妇女在践行节能环保消费行为过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搭建节能减排社区平台。利用社区、街道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张贴节能减排标语、口号、招贴画、条幅等。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科普读物,介绍和宣传日常节能环保知识。在社区组织居民开展资源节约志愿活动,交流节能减排经验,做好垃圾、废物的分类回收。在社区设立乱扔垃圾、浪费资源行为的曝光栏(台)、举报电话和节约资源光荣榜,积极发挥居民监督作用。

(三)“简约生活”宣讲活动。成立家庭生活节能减排专家讲师团及绿色家庭主妇节能减排经验宣讲团,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指导公众建立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编制家庭生活节能减排宣传折页,拍摄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公益广告片,与中央电视台《神州大舞台》、《半边天》等栏目合作制作节能减排家庭、社区专题节目,通过广大家庭喜闻乐见、热心参与的才艺比赛、知识问答、手工展示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减排家庭社区全国知识大赛,在《人民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国改革报》及其他相关报刊、网站刊登知识大赛试题,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参赛。

(四)设立“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网页。在中国妇女网、国家发改委网站、人民网及新浪等门户网站设立活动专栏,家庭节能减排金点子、小窍门,征询公众对家庭节能减排问题的疑问,组织专家进行解答。

(五)评选1000户“节能环保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由各省(区、市)评选出1000户全国“节能环保家庭”进行表彰,并同时授予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称号,再从中评选出10个“节能环保家庭”标兵户,予以隆重表彰和大力宣传。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六)创建500个“节能减排家庭行动”示范社区。在全国选择500个社区,创造富有社区特色的家庭及社区节能减排模式,把节能环保的理念贯穿到社区管理工作中,使社区内居民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自觉选择节能减排生活方式,社区内使用节能家电、节水器具、环保产品的家庭占较大比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主办单位: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

青少年思想活跃,分布面广,是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青少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动员全国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到节能减排实践中来。主要活动包括:

(一)加强节能减排教育。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村镇设立共青团和少先队节能减排宣传栏,采取报告、征文、演讲、板报等方式,并利用青少年报刊、中小学生报和共青团、少先队网站,大力宣传节能环保知识。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节能观念,树立环保意识,增强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推介节能减排的新知识、新产品,引导青少年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推广应用。

(二)提高节能减排能力。采取技能培训、技能竞赛、参观学习等方式,提高青少年节能增效能力。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帮助青年职工在岗位上学习节能减排知识、训练节能减排技能、掌握节能减排本领,以过硬的技术更有效地节能减排。举办节能减排技能竞赛,引导青年勤学技术,苦练技能,成为节能减排行家里手。举办节能发明竞赛,使广大青年职工、科技人员依托企业、学校、科研机构,为节能减排献计献策。开展青年农民技能培训,掌握节能减排知识和技能。

(三)强化节能减排实践。在青年职工中开展争创节能标兵、节能岗位活动,动员青年在本职岗位上、在日常生活中节能减排。开展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引导青年职工发明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方式。举办青年节能减排创新成果展,展示青年职工的发明创造。广泛开展“我为企业节能减排献计策”活动,组织青年职工积极参与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做节约先锋,展青年风采”为主题的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动员优秀青年集体带头节能减排。在少先队员中开展以“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粒米、一度电”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四个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动员青年和社会力量植树造林,美化江河,建设绿色家园。

(四)培育节能减排文化。在青少年中大力提倡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养成节约、环保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鼓励青少年通过日记、征文、墙报、书法、绘画、摄影、摄像等,记录参与节能减排的经历,展示参与节能减排的做法和体会。动员青少年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设计通俗易懂的节能减排标语口号,提出节能减排警句公约,努力在青少年中营造人人争做节能标兵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向社会宣传节能减排意义,介绍节能减排知识。组织青年志愿者监督和举报违法用能、排污现象和行为。采取记录家庭能耗、水耗,采用节能节水产品,减少垃圾排放等方式,动员青年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自觉节能减排。

(六)组织开展青少年节能减排评选表彰活动。评选一批在节能减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授予“青年节能减排标兵”称号。举办“青年节能减排标兵”先进事迹报告会,宣传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对在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个人,按程序申报“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主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节能减排企业行动

企业(单位)是节能减排的主体,职工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要从岗位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投身节能减排活动。主要活动包括:

(一)企业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国家有关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资源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活动。在广大职工中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一块煤、一张纸,自觉养成节能环保的好习惯。

(二)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把节能减排作为工会开展的“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创新、小窍门等活动。开展推广“四新”活动,组织和发动广大技协会员,积极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积极参与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利用职工技协的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活动,并通过科技成果展示、、洽谈等多种途径,促进职工节能减排技术成果进入市场。普遍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活动,帮助职工掌握节能减排技能,不断提高职工节能减排能力。

(三)节能义务监督员行动。在市、县和大中型企业设立节能义务监督员,聘请具有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经历,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在职或退休职工组成义务监督员队伍,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企业是否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做到严格考核,节奖超罚;是否有严格的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制度;监督各环节是否有跑冒滴漏及严重浪费能源的现象;是否使用应淘汰的落后设备等,为政府和企业强化节能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四)发动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充分发动广大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找漏洞,找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企业节能减排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奖励措施,促进节能减排;从细微处着手,采取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减少资源浪费;改进和完善工艺设计,提高资源利用率;采用先进技术,加强“三废”利用和处理,促进环境保护。

(五)“百名专家巡诊千家企业”活动。组织百名节能专家,深入千家企业开展节能咨询和用能诊断。通过用能诊断,分析现状,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推动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管理,努力实现节能目标。

(六)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对标活动,包括分析现状,确定对标内容,瞄准先进水平,寻找差距,制定和实施提高能效的工作方案。把节能压力和动力,传递到企业中每一层级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身上。

(七)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表率行动。中央企业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在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以督促规划、考核推动、调研指导、抓好典型为重要手段,大力推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

(八)选树节能减排先进典型。大力表彰和选拔企业、职工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和作法,推广先进技术、先进操作法和优秀技术成果。在开展创建“全国工人先锋号”活动和评选“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中,突出节能减排主题,评选节能环保班组、节能环保标兵,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大张旗鼓地宣传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

四、节能减排学校行动

学校在培养学生树立节能环保意识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采取节能减排措施的同时,通过积极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主要活动包括:

(一)加强节能环保基础教育。结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工作,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中,适当增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教育内容,将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教育内容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真正落实节能环保进学校、进课堂。

(二)积极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节能伴我在校园,我把节能带回家”活动、节约能源体验与创意活动、“节约一二三”活动、“爸爸妈妈听我说节能”演讲比赛等,引导中小学生、幼儿从小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不仅从自己做起,而且督促父母等家庭成员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爱惜粮食。

(三)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建设一批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参加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需要的基地,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节能环保知识和技能,提高节能环保能力。结合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从2007年至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每年开展一次“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在2010年举行“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成果展”,分研究生和本专科两部分组织在校大学生报名参加。

(四)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号召各级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加强学校节约管理,利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环保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编写适合中小学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挂图和光盘,免费发放到中小学校。制定《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与技术导则》,在高校进一步量化和细化节能环保指标,逐步对有关标准和要求规范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高校节约型校园的建设。

(五)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分科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方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或东、中、西部各选择1个试点,开展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主办单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节能减排军营行动

全军部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军委总部的统一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节约资源的要求,贯彻到决策计划、资源配置和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努力走在全社会的前列。主要活动包括:

(一)深入抓好宣传教育。把资源节约纳入部队经常性教育和经常性管理之中,纳入院校教学和专业培训,利用报刊、杂志、网络、橱窗、宣传手册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资源节约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先进典型,普及节约知识,曝光铺张浪费现象,积极引导广大官兵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建军的思想,追求文明节俭的生活方式,提高节约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加快构建和完善节约型供应保障和消费方式。合理确定经费开支的比例关系,优化军事资源的投向投量。大力推行集约消费、绿色消费,健全物资采购管理体系,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材料,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低效产品和非环保材料。建立钱物结合理财机制,实现存量资产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加强集中集约保障,统一调剂空闲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保障资源共享,减少分散保障、重复建设造成的损失浪费。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与国家政策法规相配套的军队节能规章制度。制定出台相关节能产品目录和经济技术指标,规范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运用。修订制订水、电、气(暖)、油、煤等各类实物消耗标准,修订会议、接待、办公等消耗限额和营房住用限额,以及各类设施建设标准。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消耗、节约与管理水平的统计、考评和奖惩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

(四)抓好各领域节约工作。在全军推广使用IC卡加油管理系统,严格按照训练大纲、年度任务和油料供应标准组织油料保障。各类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节能设计标准,严格工程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评估。完成分类、分户预付费电表和水表的安装,办公生活和业务用水、用电落实分类计量收费制度,对超出供应标准的提高收费标准。优化改造供热管网,合理选用供热模式。积极推行集中办伙。医院、疗养院实行全成本核算管理,加强大型医疗设备、药品采购和大中型卫生设施建设控制,防止重复建设。优化运输方案,综合运用各种运输方式,减少迂回运输,提高交通运输工具的利用率。研究改进运载方法和驾驶员模拟训练手段,减少资源消耗。严格落实新修订颁发的军队会议费、差旅费管理规定,推行行政消耗性开支管理办法改革。

(五)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对400个左右旅团级单位,成建制实施建筑围护结构、水电暖气管线、用能器具等设施设备综合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广运用可再生能源,使改造后的营区达到节能型营区的标准。同时,抓好机关、院校、科研等单位既有营房改造。抓好油料库站设施设备、老旧锅炉、营区供水供电管网改造,优化变配电及电力输送系统,在全军建制伙食单位逐步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灶。大力推广节水龙头、节能灯具、营区绿化和农副业生产喷灌滴灌、高压水枪洗车等新技术新产品。在有条件的营区建设中水回用系统,进行地源热泵、水源热泵、污水热泵、太阳能、沼气等可再生资源能源利用改造。在部队营区特别是驻高山、海岛等严重缺水地区的营区建设雨水收集设施,在驻无市电地区的部队建设太阳能、风能和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供电系统。

(六)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示范军营。在全军部队重点创建50个左右的资源节约示范单位。各级机关重点在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优化资源配置,贯彻从严治军方针、强化依法管理,减少“五多”问题、压减行政消耗性开支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组织部队官兵广泛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滴油、一块煤、一粒米和“红管家、好当家、小行家”活动,大力倡导小革新小发明,强化全面、整体、精细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主办单位:总后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六、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

政府是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政府机构自身对节能的重视程度影响着公众观念。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要带头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为全民节能减排发挥表率作用。主要活动包括:

(一)发挥政府机构节能导向作用。与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等大型网站合作,进一步丰富“政府机关节能减排”网页的栏目和内容,及时宣传报道政府机关节能减排行动情况,推广示范典型,征集、政府机关节能减排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宣传和受众面,发挥政府机关的示范表率作用。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政府机关带头行动”电视宣传系列活动,制作专题宣传片、公益广告,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府机关节能减排的意义。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减排征文”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集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方面的论文、专题报告等。对征文进行评选,在有关报刊杂志上刊发。

(二)自查提高见效活动。各级政府机构对履行职能过程中和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是否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开展一次全面自查。通过对照检查找出差距,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三)启动“百名省部长签约”活动。制定《政府机关节能减排公约》,由有关部门与中央国家机关百名部长签订公约,明确各部门节能减排的职责和义务,落实目标责任和措施。

(四)创建“节约型政府机构”活动。建立能耗报告制度,定期公布机关能耗及费用支出情况。在全国选择100个政府机关,以节能减排为主题,创建“节能环保办公区”,从节电、节油、节气、节水、节地、节材、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采购、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推进无纸化办公,倡导节约资源的办公习惯。

(五)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全社会发出能源重要性体验活动的倡议,如除有特殊需要外所有政府机构空调夏季每天晚开一个小时;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办公用灯等每天少开半小时;号召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6楼以下每月一天不乘电梯。通过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但又不太注意的事情,来提醒大家注意能源对现代文明、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提高节能意识,自觉遵守全民节约行为公约。

(六)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活动。倡议全国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使用节能环保铅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使用再生纸名片,开展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灯管等办公用品的回收利用。

主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全国人大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后勤部

七、节能减排科技行动

节能减排科技行动以科技创新为主线,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公众开展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围绕“从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周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科技支撑,社会参与,全民动员开展节能减排”的工作局面和良好社会氛围。主要活动包括:

(一)公民节能减排量化指标体系。制订6大类36项全民节能减排潜力量化指标,直观反映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用等日常生活细节中的节能减排潜力,方便公众了解日常生活节能减排行动效果,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意识和能力,激发公民节能减排的潜力和积极性。

(二)组织科技宣传活动。开展以“从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周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科技宣传工作,使国家对节能减排的要求转变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利用国家和地方平面、电视和网络媒体,分阶段、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常识宣传,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

(三)科技教育推广。开展“节能减排小专家”,让中小学生把节能减排知识从课堂传播到千家万户。编写《节能减排公民手册》等材料,广泛征集国内外百姓生活、消费节能减排小窍门和实用方法,如选用节能电器、关紧水龙头、自备购物袋、轻踩汽车油门等,广为传播、普及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和方法。编写《节能减排科技行动指导手册》,指导社区、机关、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节能减排活动。选择节能减排先进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典型,作为节能减排科普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四)研发节能减排适用技术。面向机关、学校、社区、家庭对节能减排适用技术的实际需求,研究开发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方面的适用新技术及产品。面向电力、钢铁、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围绕节能、新能源应用、废物处理等节能减排重点技术领域,研究、开发一批先进的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成果集成、推广和应用。加强对国内外成熟适用节能减排技术的筛选与集成,建设“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库”,通过网络和培训等手段实现技术成果的传播、推广和应用。

(六)培育技术服务体系。按照企业、机关、社区、居民节能减排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加强节能减排专家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产业发展,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七)综合科技示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综合科技示范工作,包括社区、企业、机关、村镇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选择一批典型作为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八)综合成效评估与社会监督。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节能减排成效评估办法,科学客观地开展节能减排成效评估工作。开设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网上信箱,畅通信息渠道,便于百姓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节能减排公众监督机制。

主办单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中国科协

八、节能减排科普行动

围绕百姓日常生活中资源节约方面的问题,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为重点,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和广大居民,宣传科学思想、科技知识、实践经验、先进典型和节约型的消费模式,介绍相关的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和节约小窍门,以提高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促进资源节约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帮助广大居民和中小学生掌握资源节约的基本知识,提高相关本领,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共同努力。主要活动包括:

(一)举办科普巡回展览。在一些大中城市举办建设节约型社会主题科普巡回展览。在中国科技馆和部分地区科技馆等科普场馆设置“建设节约型社会常设展区”。在科普大篷车等流动科普设施中增设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宣传内容。将节能减排作为每年科普宣传日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编制系列科普宣传品。组织编排一套(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为主题)新颖和富有创意的科普剧,并制作成光盘,供有关电视台和学校播放使用。组织创作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科普挂图,免费发放到全国县以上地区,用于城乡社区科普画廊张贴宣传。组织编写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科普图书,编写建设节约型社会系列小手册、宣传册等,介绍相关实用知识和节约技巧。

(三)组织群众科普活动。组织“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宣讲团”,邀请有关院士、专家、科技工作者深入到学校、社区等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节能减排为主线,设专门展区,向公众展示中小学生开展节约资源等方面的科技实践活动。

(四)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网站等开设科普宣传专栏,系统介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科普知识、节约小窍门和有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展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主题的网上座谈。组织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有奖征文活动。在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或少儿频道组织全国中小学生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电视竞赛节目。

(五)“节约奥运”科普活动。宣传北京2008奥运会落实“绿色奥运”理念的主要措施。将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宣传纳入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的宣传之中。举办奥运志愿者资源节约科普知识宣传培训班,介绍有关的资源节约知识和技巧。宣传北京绿色奥运的典型案例和发放宣传册等。在奥运会期间,加大绿色消费、节约型消费的宣传力度。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

九、节能减排媒体行动

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要着眼于进行节能减排全国性动员和部署的要求,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舆论氛围,达到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投入节能减排行动的目的。主要活动包括:

(一)突出节能减排日常宣传。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每年的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积极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做法;宣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形势,突出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群众所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采访和深入报道,特别要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各种行为和现象展开批评,对严重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动员、组织中央和各地媒体力量,深入宣传报道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采访和报道,突出宣传报道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九个专项行动的进展与成效,展现企业、社区、家庭、机关、学校等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进展,及时报道宣传各行各业节能减排的先进典型,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和共同行动,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

(三)开展节能减排好新闻评选活动。对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大媒体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组织的新闻稿件进行评选,进一步宣传这些作品,鼓励更多的新闻工作者投身到节能减排的宣传活动中来。

(四)开展适合不同媒体特点的系列宣传报道活动。与CCTV经济频道合作开展大型节能减排专题宣传活动,并强力推出“谁是节能冠军”大型电视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以寻找“节能冠军”为名,进行一次节能减排理念的普及,提倡绿色生活的方式。在电视、广播等视听媒体的重要时段,播出节能减排专题报道和相关公益广告;在报纸、杂志等媒体的重要版面,开辟专门栏目、专题报道和专版,进行集中和系列的宣传报道;发挥网络宣传的作用,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中国经济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要积极组织网民话题,营造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篇(8)

坚持目标不变、指标不改、力度不减,以控制增量与减排工程相结合,市和县(市)、区联动,部门协作,会战九月份、决战四季度,坚决完成今年和“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二、工作目标

9至12月COD形成18003吨减排能力,其中污水处理厂形成14683吨减排能力;SO2净削减2478吨。

三、责任分工

1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全面落实辖区内COD、SO2减排项目,确保自动监测设施、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电厂脱硫设施DCS正常运行,确保上年结转工程稳定运行,淘汰企业不复产。

2市发改委负责,协调省发改委提供已淘汰的大唐微水电厂、东方热电集团热电四厂、元氏槐阳热电有限公司、河北辛集化工有限公司、工贸合营无极造纸厂、河北隆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小火电机组相关资料。

3市建设局负责,从9月开始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稳定在日均处理水量50万吨,并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升级改造工程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4市园林局负责,加快西北水利防洪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投入试运行。

5民心河二期筹建处负责,9月10日前建成南栗明渠临时泵站,并将南栗明渠污水改排桥西污水处理厂管网。

6市城管局负责,9月20日前在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安装进出口流量计和在线监测装置,并落实中控系统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从10月份开始,在保证桥西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水量稳定在16万吨左右的基础上,二期工程将桥西剩余的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并稳定达标运行。

7滹沱河生态开发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尽快建成将学府路沿线污水接入主管网的900米管线,桥东区政府要全力保障管网外部施工环境;新华区、桥东区、市城管局配合,衔接学府路收水管网建设及沿线单位接入管网工作,搞好反馈,抓好落实,确保滹沱河污水处理厂收水量;9月20日前滹沱河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

8长安区政府负责,督导南高营企业废水排入滹沱河污水处理厂,并确保废水排放达到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9市规划局负责,建设局、城管局配合,9月中旬提出市区特别是桥东和桥西两个区域优化管网、互联互通、合理调度方案,11月底前完成,确保市区污水全部进入到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10市环保局负责,开展127家重点企业“对标行动”,落实减排方案,加强监督,确保如期完成目标。

11平山县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23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任务。

12市工信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继续做好低硫煤推广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导机制

派驻由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带队的市减排工作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减排工作进行巡回检查,跟踪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要实行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成立督导组对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等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加强督导,对每个污水处理厂和电厂派驻专门人员。驻厂人员作为现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减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加快工程进度、建立奖惩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我市后四个月减排工作责任分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对提前或按时完成的给予相应奖励,对不按时完成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3实施“黄牌”警示,建立预警机制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篇(9)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加快发展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通过管理、经济、政策等手段,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民积极参与的节能减排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相互促进,发展是目的,节能减排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科学发展。

坚持开发与节能减排并举,节能减排优先。

坚持把节能减排与产业结构优化、环境保护、技术进步以及培育科学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相结合。

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较2005年降低20%左右;行政管理等机关事业单位节能20%左右;农业综合能耗降低10%左右;“十一五”期末,我市城区主要污染物未经处理排放总量减少40%以上,农村主要污染物未经处理排放总量减少20%左右;节能建筑推广率达到6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644吨;COD排放总量控制在4447吨,比2005年削减17.9%;出境断面水质控制达到Ш类。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做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单位和本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日常工作常人抓,建立健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确保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2.落实工作责任

市发改局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协调、调度、综合以及项目节能方面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审查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业和农村的节能工作;市经济局负责工业企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的节能工作;市城建局负责建筑业、社区及城市公用设施的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级政府机构的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教育和卫生系统的节能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全市高污染企业的减排整治和其他行业减排指标的量化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各行业节能减排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其他部门都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协同做好节能减排的相关工作。

三、节能减排重点领域

1.强化工业节能减排。突出抓好两个开发区内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鼓励能量回收和废物综合利用,倡导清洁工业和绿色工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2.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在建筑物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推进节能建筑物的设计、制造,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节能建筑推广率要达到60%以上。以办公楼、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快现有建筑节能改造。

3.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快建设便捷、高效、节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鼓励公交优先。提高交通运输工具的效能,加快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运输工具,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在公用设施、宾馆、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建设脱硫设施,尽早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加快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快城市排污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

5.抓好农村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农作物秸杆气化集中供应系统;加强农村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以及综合利用工作。

6.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减排。重点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实施节能采购。

四、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监督管理力度

1.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市节能办抓紧制订有关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将能耗指标纳入各乡镇、办事处和各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做为各部门和行业主要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市统计局要会同市节能办定期向全市公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企事业单位等能源消耗和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2.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监测体系

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主要能耗行业产品能耗标准,对主要耗能设备、机动车、建筑、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能效标准及公共建筑用能设备运行标准、单位能耗限额等标准的执行情况加强监测,严格执行,常抓不懈,确保实效。

3.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力度

有关部门要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高污染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相关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实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行业设计规范的任何建筑物,一律不予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节能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和严肃查处;统计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能耗数据,如实统计情况。

五、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推进全社会共同节能减排

1.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要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完善节能减排监督体系,强化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监测工作。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篇(10)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我乡“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__]25号)和《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景政发[20__]8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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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为指导,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煤、节油、节电为重点,加快结构>!

(二)基本原则。坚持把节能工作与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结合起来,合理开发现有资源,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污染产业;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加快科技创新,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改造,加大落后设备的淘汰力度,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水平;坚持以企业为主、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全面部署与重点推进的原则,以企业节能为重点,加强对全乡用能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动全社会节能。

二、目标任务

各年度目标任务按乡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组织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产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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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和工业集中区。推进茶叶加工等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基地。

(二)农业、林业方面。结合“四在农家”建设,抓好农村节能,大力发展农村“猪—沼—茶—林”四位一体的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农业,逐步淘汰高能耗的落后农业机械,推广节能农业机械。大力发展户用沼气推广节能煤气灶秸秆气化和太阳能利用。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对单位产品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过高的行业和企业,采取更加严格的能源消费总量和产品生产总量控制的“双控”措施。

(四)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认真贯彻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组织实施燃煤工业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技改工程。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节有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步伐,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五)加强节能统计工作。加强综合能源统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和经费,为统计部门依法开展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等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乡节能办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完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建立节能统计体系,按时向

市节能办上报主要能源消耗指标。各重点用能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节能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能源消耗情况。

(六)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年度考核体系,并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七)机关带头节能。政府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节能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要以节电、节油、节煤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降低机关用能总量。抓好办公楼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公务车节能。加强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运行管理,降低待机能耗。

(八)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重点用能企业要开展节能技术、管理、统计培训,大力开展节能活动。中小学要开展能源、资源国情和节能教育,引导居民科学用能和节约用能,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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