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服务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2 14:55:44

社区法律服务

社区法律服务篇(1)

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文化部、卫生部、司法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全国妇联等9部门为认真贯彻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指示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我局法律服务工作由于涉及部门多,职能分散,仅业务工作就涉及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因此只有在各业务处室职责到位、协调一致、团结协作才能有效的发挥职能作用,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带入新的发展领域。

(一)夯实基础,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的最基层组织,作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其对社区法制建设的意义不言而喻,为此,我们一直把司法所建设当作一项基层基础工作长抓不懈。

自20*年底司法所正式“立户列编”至今,我市司法所建设已初具规模。根据“一办三局”文件精神,我市于20*年起开展了大规模的建所工作,于当年7月底前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建所任务,共建司法所3*个,建所率达到95%。20*年6月,市局和有关区县积极协调,在全市的312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起了司法所,实现了百分之百建所的工作目标,使司法所的工作范围覆盖全市,充分保证了社区百姓对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的需求。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普法覆盖面

今年,我们以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了一系列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社区营造“三法”贯彻实施的法治氛围。一是组织编写了《宪法基本知识问答》和《行政许可法百题问答》,通俗易懂地宣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基本知识,印刷4万册免费发放全市社区。二是编绘了《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及行政许可法宣传挂图,利用全市5000余个社区橱窗开展宣传。三是在市级平面媒体和互联网上开展面向社会的“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以此调动广大群众学习行政许可法的积极性,掀起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高潮。四是创办《社区法治宣传》报。为使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有载体,我处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贴近生活,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观念为宗旨,创办了《社区法治宣传》报,为基层群众获取法律知识开辟一个新的阵地和窗口,这是市司法局“法制宣传进社区”工作的又一项举措。该报每期重点宣传一部法律,内容分为“法治要闻”、“法治热点”、“法治看台”和“普法园地”四个版块。办报风格上力图体现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用性。该报每月一期,全部免费发放到全市所有社区,内容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主,通过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故事讲法,以案说法。五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日报、*晚报、*电视台在《*新闻》、《新闻大视野》等节目集中宣传了“三法”。《*娱乐信报》在交通周刊上,连续多期刊登图文并茂的交通法知识并在全社会开展了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市司法局在*青年报、*晨报、*法制晚报等市级媒体和互联网上,举办了面向全社会的“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共发放竞赛试卷150万份,大量社区居民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利用《社区法治宣传》专刊,集中刊登宪法、行政许可法宣传文章,使法制宣传教育贴近基层群众,扩大普法覆盖面。

(三)建立基层工作站,扩展法律援助工作范围

我们在市区两级建立法律援助中心,街道(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宣传法律援助,受理初步审查。20*年1—3季度,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咨询96147人次,比去年同期7*66人次增长了36。8%;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979件,比去年同期1999件增长了49%。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556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422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件。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主体看,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98件,法律服务工作者(含司法助理员)办理211件,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办理119件,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办理251件。为生活条件困难,处于社会低保线的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四)发挥基层法律服务作用,为基层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我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宗旨,在促进首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加强基层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满足基层社会和广大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的服务基本履盖了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为农村群众和城市居民处理简单、小额的法律事务提供了一种就近便利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其业务总量和服务受众面逐年增长,与律师业、公证业初步形成一种拾遗补缺、优势互补的格局。

2、由于它贴近群众,服务便捷,且收费低廉,在便利满足城乡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获取法律服务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成为弥补我国法律援助不发达的重要举措。

3、它自创立以来,就在协助基层政权组织推进依法治理、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整治热点问题、开展社区法律服务等方面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乡镇司法所的得力助手。

统计数字表明:仅20*年上半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2771家,其中为基层政府担任法律顾问153家,为村居委委担任法律顾问1437家,为各类企业担任法律顾问605家,诉讼事务2721件,非诉讼事务627件,调解各类纠纷1650件,法律文书5972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546件,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4105次(为老年人提供服务2227次,为残疾人提供服务506次,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1372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虽然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近两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发展模式和管理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无论在郊区还是城区,基层法律服务普遍存在着组织形式、管理体制不统一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范围宽泛且存在游离基层的倾向,内外部发展环境亟待改善等问题。随着社会体制的变革,社区居民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生活质量、相互关系都在发生新的变化。基层百姓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和新的发展趋势。现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司法所管理模式不统一,人员编制不足。近年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基层政法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司法所的工作内容与职能脱节,司法所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司法所的地位也没有得到有效的提升。目前,仍有5个区县保留了“双管制”,这与建立和完善完整统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它即不利于人员的管理、培训,又影响司法行政职能的有效发挥;人员少,工作负担过重也是司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我市大部分司法所平均配备司法助理员3人,还有一些所仅有2人,他们既要履行司法所的9项工作职能,又要服务地方政府,参与各项政府行为,工作任务非常重,司法助理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定性不够明确。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同律师制度一样,一方面成为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独立的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运行,另一方面,基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特有的任务、体制和发展水平,它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各类中介组织乃至同律师机构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定性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是社区工作者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社区管理体制的弊病与矛盾日益显露,又加以各个部门均打着“某某进社区”的旗帜,将所有冠之“社区”二字的工作推向基层,推向社区,更使社区基层组织的工作量过多,负担过重,从很大程度上讲,社区居委会还充当着“政府的触角”的作用,形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况。社区工作者要完成来自于方方面面的工作,他们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上级布置的行政任务,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投入自身的自治及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对“进社区”工作认识不统一,专业人才不足。加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基础,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改革与建设的先决条件。但目前,法律服务进社区并没有完全得到各级领导及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使我们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阻力,部分地区的进社区工作过于形式化;目前,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基层基本上是由司法所承担,其服务人口数为1比1万,这在根本上造成了供需双方比例的严重失调,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自身的生存,也不可能把工作重心长期放在社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对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几点设想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辅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其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还要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体制、加强制度建设。而且根据这项活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发展的要求,我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对郊区和城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以政策区别、分类指导,调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科学界定和理顺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在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和基层法治工作中的地位及其与律师业、公证业等关系,从大局出发,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与律师、公证、法律援助队伍一起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完整、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

(一)对基层法律服务:1、要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几年来,司法部制定和颁布了一些有关基层法律服务的规章。按照司法部及市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继续抓紧制定有关的配套性规定,以形成一系列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制度,便于在管理工作中操作执行。2、要建立和实施规范化的管理手段,实行统一的、制度化的、经常性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审批、年度注册制度,以保证从业人员的质量。同时要选好法律服务所主任,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3、要完善管理体制。一方面,司法行政机关要从宏观上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主要是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业务方面的指导和执业纪律监督、检查。同时要切实尊重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自,调动其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基层法律服务所要自觉接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司法所的领导和管理。第三,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自律。要健全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4、要加强监督检查。搞好经常性的和灵活多样的检查、整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多方面的监督;严格纪律,加强对违纪行为的查处,等等。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使他们自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服务优质服务,而且纯洁了队伍,维护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声誉和形象,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司法所发展三年规划,夯实工作基础。为了更好地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我局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司法所发展三年规划,立争在三年内把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要全面理顺管理体制,把双管制全面引向垂直管理,使其与现行的法治建设相适应,与现有的工作职能相配套。目的就是要通过司法所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增强自身的业务承载能力,尽可能地消化社区涉法问题。

社区法律服务篇(2)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律师法律服务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区对法律服务工作多层次的客观要求,立足实际,深化改革,整合资源,以人为本,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充分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需求,营造良好的社区法治环境,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具体要求

各街(镇)司法所和各律师事务所要正确引导和组织广大律师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适应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实践律师面向社区服务的多种途径和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灵活、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1.组织推动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签订提供法律服务协议,使一所定向服务于一个或多个社区。律师事务所少而社区多的地方,也可以每个律师定向服务一个社区。

2.通过向社区居民发放服务联系卡、宣传页、设置服务指示牌,在律师事务所开设专门电话等形式,使居民能够及时、便捷地与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获得所需要的法律服务。

3.定向服务社区的律师事务所,定期定点对社区居民进行法制宣传,解答社区居民的法律问题,并对行动不便和有紧急事项的社区居民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4.接受社区内居民的委托进行诉讼,接受社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5.鼓励律师利用业余时间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可能的法律服务。

6.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为不能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社区困难居民提供法律援助。

7.深入开展建立青少年、残疾人、老年人法律维权岗和爱心助残示范点等活动,更好地组织律师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三、实施办法

1.根据省司法厅部署精神,在榕的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由福州市司法局统一协调组织,安排在我区10个街(镇)各社区点;区属律师事务所由我局指定服务的社区点。

2.各律师事务所应在5月1日前与我局和所服务的社区取得联系,我局及各街(镇)司法所将在社区办的协助下于5月20日左右组织安排各律师所与定点社区统一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律师事务所、社区居委会各执一份,市、区司法局备案各一份),并开展有效工作。

3.各律师事务所应制订出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计划(一式四份,律师事务所、社区居委会各一份,市、区司法局备案各一份),于5月30日前将工作计划、协议书交市局律管处备案。

4.各律师事务所应统一在定点社区服务站办公地点适当位置挂牌(如:福建XX律师事务所XX社区法律服务联络点),要公示社区律师法律服务办事指南、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联系电话。

四、组织领导

各街(镇)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要把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1.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指导下,在当地社区办和社区居委会支持、配合下开展工作;要理顺并处理好各方面关系,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推进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顺利开展。

2.要建立跟踪、督促和考核评议机制,把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情况纳入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给予及时表彰。

社区法律服务篇(3)

(一)社区呼唤法律服务,群众急需法律服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社区群众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居民群众涉法问题大幅增加,因此,社区群众渴望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矛盾的需求与日俱增。社区法律服务随着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而产生和壮大,这就急需要把专业的法律服务送进社区里来,送到群众的家中。面对群众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而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紧紧抓住“一切为了人民”这个根本,深入社区,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利、高效、低廉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定、团结、文明、和谐的美好社区环境。

(二)“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社区建设离不开法制,法制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法律服务是民主法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调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民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还可以为社区管理组织当好法律顾问,为依法管理社区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另外,还可以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社区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大量离、退休人员即将归入社区管理,使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同时,社区内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纷,事关社区稳定的大局。因此,解决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是社区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用法律解决家庭中和邻里间的矛盾,用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消除不安定的隐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二、目前,我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现状。一是领导重视。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切实把它纳入区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充分体现在我区的工作之中。今年,我区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区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十件实事之中,社区中许多弱势居民得到了优质、便利的法律援助,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今后,要进一步把法律援助工作向社区延伸,更好的为社区群众服务。区司法局作为“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始终把它当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的亮点工作来抓,在工作中,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二是组织健全。我区把社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通过一系列摸索,初步形成了“以社区为主体,社区法律服务站为阵地,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法律服务进社区运行机制,建立了区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街道法律服务所、社区法律服务站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三级服务网络。三是措施有力。区司法局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管理,强化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纪律,加强监督和规范,促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四是效果显著。通过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满足了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普遍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在社区中,家庭矛盾少了,和睦恩爱多了;邻里纠纷少了,团结互助多了;丑恶陋习少了,文明行为多了。

尽管目前社区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总的看来,社区法律服务的发展还是不平衡的,还不能够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我们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强;二是法律服进社区工作平台建设还不完善;三是社区法律服务的管理和规范还不太到位;四是社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新形势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搞好“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2002年,司法部《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法律服务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坚持服务的公益性、便民性。面对新形势,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有为于社区”的思路,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监督,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抓出实效。我们要努力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四个结合”。

(一)“法律服务进社区”与培育社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社区设立“三个站”。1、社区法律顾问站。指派街道法律服务所和律师进入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全区每名律师都要和一个社区结成服务对子,签订服务协议,每个月进驻一次社区法律服务站,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2、社区公证咨询站。公证处进入社区提供公证服务,在每个社区设立公证咨询点,定期派公证员面向居民提供公证咨询服务,受理公证申请,指导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公证宣传和日常解答工作。3、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站里,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的条件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的公示牌,设立咨询电话,发放便民卡,定期接待居民的咨询。另一方面,在组织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还要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服务进社区”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律服务不仅可以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而且对促进、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法律服务要和社区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要积极为社区建设服务。社区法律工作者要切实当好社区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协助街道、社区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事务,并组织居民制定《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把社区建设和管理引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社区法律服务篇(4)

近年来,我国社区服务发展迅速,截至“十五”末期,全国社区服务中心已达到8479个,一般社区服务设施l94796个,全国城镇新增3.2万多个老年活动之家和约2000个较完善的综合社区服务设施。目前,全国已有的社区服务专职工作人员达30多万人,社区志愿者l8o0多万人。伴随着社区服务制度的迅速发展,社区服务法律制度滞后的问题日益凸显,从法学视角全面剖析我国社区服务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社区服务法律制度,推动社区服务法治化、和谐化,以至推动全国的城镇化进程都有借鉴意义。

一、社区服务法律制度基本理论

(一)社区服务法律制度的概念

社区一词来源于拉丁语,意指共同的东西和亲密的伙伴关系。l887年,德国社会学家Tonnies在《社区和社会》一书中最先提出社区的概念。20世纪30年代初,社区概念被引人中国。现在,对于社区,比较统一的界定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群根据一套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我们通常所说的城市社区则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委会辖区。

社区服务是在政府倡导和扶持下,为满足社区成员的多种需求,动员社区力量开展的福利服务和便民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所谓社区服务法律制度呢,管理学上一般将其界定为规范和调整社区服务管理、运行、监督机制的法律制度。我们主要从法学角度将其界定为调整社区服务相关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l993年以来,我国的社区服务法律制度一直处于发展提高阶段。目前,调整社区服务方面的专门法律尚属空白,只有一些中央的总体性规划和指导性意见。主要有:l993年8月,民政部、国家计委等14部委颁布《关于加快社区服务业的意见》,这是社区服务发展中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它要求将社区服务纳人第三产业的发展规划,为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目标、要求和基本任务,制定了相关的扶持保护政策。此后,社区服务迅猛发展。l995年l2月民政部颁布《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推动社区服务向高标准、规范化方向发展。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对社区服务的对象和内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2006年4月9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正式下发。该文件指出,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联合印发《“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更是对“十一五”期间的社区服务发展目标、发展重点等做了详细部署。

(二)我国社区服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1.规定了社区服务制度的主要模式,即政府为主导,街道和居委会为依托,注重社会效益

(1)政府为主导。一方面,政府在社区服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其能力和作用也是有限的,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是指政府应当在社区服务的启动、组织、协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有所不为”是指政府不应干预居委会对社区服务的具体领导,不应直接参与具体的社区服务活动。

(2)街道和居委会为依托。街道是政府的基层组织机构,担负着社区服务的实质性的指挥工作。街道应建立社区管委会,由街道办事处牵头,驻街单位负责人参加,对本社区建设和管理实施全面领导。居委会既是居民的自治组织又是社区管委会的下属组织,具体负责落实社区管委会下达的社区服务任务,并积极主动地开展利民便民工作。总之,社区服务的各项工作都要在街道、居委会落实,必须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的作用,保障社区服务健康发展。

(3)注重社会效益。社区服务的目的在于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资文化需要,增强居民的社区意识,从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社区服务应注重社会效益。当然,也并不排斥有偿提供社区服务的可能。不过即使有偿服务,也应当遵守便民微利的原则。

2.宏观上明确了我国社区服务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1)总体目标为:到2010年,在全国城镇逐步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立足街道、社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形成多方参与、责权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具体目标为:一是到2010年,全国每个街道基本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每万名城镇居民拥有约4个社区服务设施,每百户居民拥有的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二是70%以上的城市社区具备一定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手段,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东部地区和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发展,创新社区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其他地区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状况要有明显改善。三是“十一五”期间,中央拿出6亿元专项资金,民政部从本级福利公益金中拿出1.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l4.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资助建设3000个左右的示范性、综合性的社区服务设施,包括500个左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2400个左右社区服务站及l00个左右城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

(2)发展社区服务体系要重点完成四方面的任务:一是要加快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业,尤其是社区公共服务,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如群众日常生活所需的便民利民服务,社区就业和保险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服务,社区老年服务,社区环境服务等。二是要以社区服务站为重点,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构建社区、街道、区(市)社区服务机构分工协作的社区服务网络。三是要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信息服务网络,推动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安全可控”的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在全国范围内培育一批“社区信息化示范社区”。四是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个服务主体的积极性。

3.规定社区服务的对象为本社区全体居民社会服务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贫困者、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而是涵盖了社区的全体居民。社区服务作为一项福利措施,社区的居民都有权享受,只是弱势群体更加需要社区服务。因此,弱势群体是社区服务的重点对象。

4.规定了社区服务的各项内容

(1)面向各类弱势群体的福利服务。

(2)面向社区普通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家务劳动社会化产生了对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的需求,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应当使社区面向社会,覆盖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享受良好的日常服务,等等。

(3)面向辖区单位的“后勤”服务。除了普通居民,社区内还或多或少存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等,为这些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也是社区服务的内容之一。这种服务通常是有偿的,而且互惠互利。通过为辖区单位提供餐饮、娱乐、健身等方面的服务,一方面能够解决社区部分居民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又能解决辖区单位的后顾之忧。

二、完善我国社区服务法律制度的意义

(一)是实现社会法治化的重要环节

法治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社会的法治化包括方方面面的法治化,社区服务发展也不能例外。而事实上,目前社区建设与发展缺乏法律上的规范,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象严重,缺少法律法规保障。当前,国家主要通过一个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来规范社区服务发展,在各地也都依据这一“意见”来开展社区建设与发展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地区性的规定。《社区自治法》这一社区自治的基本法还未出台,各专项法律如《社区服务法》《社会保障法》《医疗保险法》《社会救济法》也没有出台。这种情况下,必须完善社区服务法律制度的建设,早日实现社区服务的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实现社会和谐化的重要环节

我们知道,社区服务具有三大基本功能:一是维系弱势人群的社会尊严、生存权利和生活能力,限制不平等的差距,提高社会的公正度和稳定性;二是满足社区居民的公共利益需求,提升居民的福利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促进社区的人际交流和人际关怀,改善社区的人文环境,提高居民的道德文化素养。而这些功能正是同我们当前倡导的和谐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理念殊途同归的,因此完善社区服务法律制度的建设,使社区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实现社区和谐的重要保障,也是整个社会走向和谐的重要环节。

三、国外相关社区服务法律制度及启示

(一)美国社区的“皮毛法律”

在美国社区,法律要求每一个业主避免在自己的土地或房产上进行“不合理”地侵扰附近土地使用或享受的活动,小麻烦也有相应的法律监管,美国人称此类为“皮毛法律”。以社区噪音问题为例,早在l997年,纽约市议会就通过了严厉的《新噪音防治法》,规定在距离公寓楼一米处进行测量,所有噪音超过45分贝的声源都被禁止使用。无论是狗叫、过大的电视音响还是汽车的呜叫,都不得连续超过3分钟,上述违规超过三次,就将被罚款525~2625元。“新法”还规定,各家商店、酒吧、夜总会的扩音喇叭声音不能让街道上行走的人听见,如果音量太大,就将最高处罚2.4万美元。家庭报警器、建筑机械、电动工具、垃圾处理装置、大型空调设施等都在该法的严格监管之下。音响设备,一次违规罚款90—350美元;三次违规罚款270~1050美元。狗叫,一次违规罚款45—175美元;三次违规罚款l35—525美元。车辆喇叭,一次违规罚款l30美元;三次违规罚款4200美元。摩托车(过度轰鸣),一次违规罚款440—1400美元;三次违规罚款1320—4200美元。锤子敲击(夜晚),一次违规罚款440美元;三次违规罚款4200美元。酒吧、夜总会喧闹音响,一次违规罚款2000—8000美元;三次违规罚款6000~24000美元。另外,纽约市环保部门专门成立了处理噪音污染的机构,该机构有几十位督察员从上午8时至下午6时处理有关噪音的投诉。原则上,只要社区有投诉,督察组成员就会带着监测仪器,在当地警察的陪同下赶到现场测试噪音分贝,对违规者当场开具罚单。

除了社区噪音问题备受法律关注,其他社区的琐碎问题,如家庭宠物限养、保持自家门前卫生问题等等均有法可依。美国的这一做法对我国将来实现社区服务法治化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们在出台社区服务相关法律时必须考虑最大限度的细化和可操作性。具体而言,就是完善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如社区环境改善、社区服务方式多元化等都要有具体的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

(二)社区服务刑罚制度

社区服务刑罚制度是法院判决犯罪人为社区从事一定时间公益劳动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方法。

社区法律服务篇(5)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社区法律服务篇(6)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社区法律服务篇(7)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社区法律服务篇(8)

一、建立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

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首先,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际,成立服务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服务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联络办公室,明确工作分工和各自职能。其次,开通服务新型农村社区法制网站,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服务的公开性、透明性、及时性。桐柏县为最大程度发挥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作用,超前预防和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引发的有关矛盾纠纷,简化“涉新型农村社区案件”立案程序,力求做到当天当天立案,对偏远农村的当事人做到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抽调业务水平高、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审理和执行拆迁、权属登记、补偿安置、房屋权属纠纷等“涉新型农村社区案件”。

二、全域助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立足构建和谐社会,把促进新型农村社区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注重审理好妨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民事纠纷,有效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影响新型农村社区稳定的行政争议,统筹兼顾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严厉打击危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刑事犯罪,维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管理秩序,为社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对涉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各类纠纷,在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上,本着有利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政策及相关法律,统筹兼顾个案处理与普遍性、的关系,消除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碍。

三、逐一排查,防患于未然

随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深入,矛盾纠纷必然会凸显出来,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在工作中: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动迁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二是对涉及拆迁的住户实行排查制度,及时掌握拆迁户的思想动态,突出做好重点人群、重点户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研究制定工作对策。三是与村组基层工作人员充分联系,发挥基层人员了解情况、沟通方便的作用,与村民调解委员会密切配合,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长葛市司法局2012年以来,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程中的实际情况,完善人民调解四级网络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四、整合资源,主动服务

社区法律服务篇(9)

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运行

巡回法庭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相关制度,保证规范有序运行。巡回法庭设立固定的办公地点,设有专门的审判法庭,选派了工作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定期到巡回法庭办案;选聘法院系统业务能力强的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驻点办公,在处理物业矛盾纠纷时及时立案,现场调解和开庭,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巡回法庭坚持按法办事,对调解、诉讼受理等各项工作明确了具体办事流程。庄严的国徽下,审判员、记录员、原告席、被告席等俱全,开辟了物业矛盾纠纷调解诉讼“绿色通道”。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定期会办及通报制度。巡回法庭根据工作需求,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商讨物业矛盾纠纷难题调处办法。定期召开会办会,听取物业服务企业汇报相关矛盾纠纷。及时梳理总结,作为巡回法庭的工作重点加以解决。此外,还建立了来电来访统一登记制度,对市民反映的问题逐一登记,认真梳理交办,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回复到当事人,做到居民有所求、法庭有所应,时刻为群众解决难题,化解纠纷,办好实事。

二、实行调解优先,坚持公正原则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缺乏有效沟通,是造成物业矛盾激化的主要根源。巡回法庭在受理物业矛盾纠纷时主动做到调解优先,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原则。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巡回法庭在对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中,坚持深入实际和群众,认真听取矛盾双方意见,全面把握相关矛盾的来龙去脉,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件矛盾纠纷,让双方心服口服,使居民群众和物业服务企业都感受到巡回法庭调解工作的公平正义和温馨真诚,使很多矛盾和纠纷不用到法院就得到了快速解决,不仅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而且及时化解了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入宣传,大力提高居民法律意识

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懂法、信法、尊法、守法的深厚土壤。如果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公民没有法治信仰,法治社会建设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无根之花。公民法治意识的确立和增强,是走向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

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努力把提升居民尊法守法意识作为治本之策来抓,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基层,面对面为群众服务。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组织送法进小区现场巡回咨询,先后到各个小区进行现场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相关法律和物业管理法规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逾万份,接受群众咨询两千余人次,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有效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法治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按法办事的能力。为法治小区、和谐小区建设注入了强有力的法治精神力量。

总结回顾盐城房产物业巡回法庭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启示:

社区法律服务篇(10)

中图分类号:G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5(c)-0142-01

为了更好地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办好开放大学”的总体战略和国家教育部以电大为基础建设开放大学的安排部署,为适应“我国继续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打造教育社区、和谐社区,结合辽宁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和该校实际情况,该文针对锦州市社区法律服务状况,就地方开放学院在法律服务社区建设方面谈一些粗浅的建议。

1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涵义

发展社区教育对构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社区教育的内容包括方方面面,首先大家了解一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基本内容。在了解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之前,首先要了解社区教育,所谓社区教育,是指“在一定社区范围内利用各类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内全体成员,开展的旨在提高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可以概括为在一定的社区内利用法律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内全体成员,由专职、兼职法律服务人员或法律服务志愿者为社区成员提供法律常识、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等活动,提高社区人员的法律素质的教育活动。

2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目前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已经开展,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和社区居民理念比较滞后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化的新型教育,其发展壮大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与配合。而目前就我所在的社区情况而言,开展社区教育的专门机构主要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非诉讼调解、街道法律宣传、普法教育、法制培训等工作,而法律服务所主要是自收自支机构,在司法局注册,由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所主要工作就是配合司法所开展工作,除刑事案件以外的诉讼,面向基层百姓的法律服务。但就现实的情况而言,有些机构对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认识力度不够,实际开展的工作不多。另外,市民自我学习法律知识的要求不强烈,学习自觉性不够,使得社区法律服务的功能得不到最大的发挥。

2.2 政府统筹需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社区教育的情况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政府统筹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资金、人员、相应机构职能等还不是很健全,为解决这些制约社区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亟待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教育协调统筹机制,健全开展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规章制度,使社区教育法律服务有法可依,保证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3 各个街道、各个社区区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受地域、经济、文化和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城乡之间发展的差距很大,一些乡镇还没有把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建设中,老百姓素质参差不齐,即使有些地区纳入了发展规划,发展的速度也很慢。即使在城市,各个区、各个街道之间的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发展也不平衡,有些区、街道领导重视社区教育,就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体制,而有的区、街道领导不重视,则发展缓慢。在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实践活动中,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教育机构来组织和协调,使得很多资源分散、杂乱,不能使教育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影响发展。

3 建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构想

国家开放大学是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有着伟大而崇高的历史使命,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社区教育是搭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立交桥”,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仅是“立交桥”的一小部分,为了更好地发展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我提出以下构想,请大家批评指正。

3.1 转变观念,倡导终身学习理念

宣传和开展“终身教育”,使终身学习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途径,是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是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和广大市民应积极转变观念,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大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社区法律服务教育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

3.2 组织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以及志愿者服务社区

作为市级开放学院,我们可以将我校的法学专业教师,法学专业学员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深入社区,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就市民感兴趣的法律知识进行解答,解决市民在法律方面的困扰,强化法律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

3.3 加大政府统筹力度,进行资源整合

社区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范围十分宽泛,法律服务作为社区教育的一种,同样也需要通过政府统筹,合理整合、配置社区内的各种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益。政府要从宏观上进行调控,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教育资源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充分发挥效力,更好地服务社区百姓。

3.4 各个街道、社区等区域之间加强沟通,互相学习

各个街道、社区等区域由于种种因素,发展不平衡,因此建议各机构之间要经常沟通,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教育理念,利用最优秀的教育资源,调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总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开展也不仅仅是我们市级开放学院的任务,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更需要全社会、全体人民积极努力,任重而道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发展会有更加灿烂的明天。

参考文献

[1] 李思.社区教育服务农村弱势群体的价值、问题及对策探讨[J].当代继续教育,2013,1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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