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地考察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08 21:39:03

企业实地考察报告

企业实地考察报告篇(1)

epa为nept计划的具体执行过程规定了如下原则:①公平、有效、及时地对申请进行评估;②对参与者和各方面所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③epa官员与州政府及地方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④以持续改善环境为目标对nept计划进行经常性评估;⑤在达到计划目标的过程中实现较低的交易成本。这五项原则指导着nept计划的整个实施过程。

2 nept计划的实施

2.1 如何加入nept计划?

企业通过递交申请表的方式提出正式申请。随后,epa依据申请表中的信息、企业历年来遵守法规情况的调查结果,以及从epa地方机构和州环境部门了解到信息,对申请企业的资格进行评估。

被接受进入该计划的企业会收到epa的书面通知,epa通过nept计划的网站向外界公布这一情况。企业参与该计划每期均为3年。一旦某企业被nept计划接受,就可以享受计划的奖励机制。事实上,这正是鼓励企业提出申请的动力所在,这种奖励机制目前还在不断完善之中,具体办法及条件将在下文作详细介绍。

2.2 企业加入nept计划所应达到的四项标准

企业能否进入nept计划是由epa评估决定的。epa给出了加入该计划的企业所应达到的四项标准。

2.2.1 环境管理体系(ems)

企业必须采用并执行了一套环境管理体系(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ems)。因为epa认为,ems代表了一个企业为满足环境规定所做的系统性努力。对于nept计划来说,企业应当至少完成一个完整的ems运作循环,即工作方针、制定规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ems的范围和规范程度应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及复杂程度而专门设计。epa从不同计划中得来的经验表明,小企业有能力满足ems的各种因素,并且能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达到目标。为了帮助小企业实施ems,epa会向他们提供一些指导性的文件及辅助材料。

2.2.2 证明环境业绩,承诺持续改善环境

企业应在申请加入nept计划时,要证明其在环境表现方面已取得的业绩并承诺继续进步。有关环境表现报告的框架以全球报告指南(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为基础。环境表现分为两个层次:环境表现类别(category)和环境表现因子(aspect)。环境表现类别指某一类别的环境损害,如污水排放;环境表现因子指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各个因子,如环境污染物或产品。为了证明过去的环境表现,epa要求企业必须在环境表现类别里至少选择两种因子,以描述在过去的一年里企业所取得的进步。nept计划的申请表填写指南中列出了具体的环境表现类别和因子,这些都可以在网上获得。

2.2.3 公众参与和环境表现报告

企业在申请加入nept计划时,应把其承诺向公众说明并定期就其环境表现提交报告。企业向社会报告情况的方式也比较灵活,除了年度环境表现报告中的要求外,这种公众参与活动没有其他标准。当然,epa希望每个申请者都制订出公众参与计划,计划内容可以包括:社会顾问小组、新闻函、nept计划的环境表现报告、赞助社会活动以及其他类似活动。许多小企业可更多地选择低成本且有效的公众参与计划。

2.2.4 持续遵守环境法规的记录

这是加入nept计划的最后一个标准。企业需要有遵守环境法规以及所有现行环境标准的良好记录。在nept计划的整个期限内,企业都要遵守所有法律规定。在评估申请企业的记录时,epa将依据调查范围和准则与各州的代表一起参考各种可使用的数据库及信息资源。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企业有以下违反联邦或各州法律的行为,企业将很难加入nept计划。

刊事行为:①过去5年中有涉及到企业或其管理人员在环境方面的法人刑事犯罪行为;②过去5年中企业内员工在环境方面的刑事犯罪行为;③正在进行的对企业或其管理人员、员工违反环境法规的调查或诉讼。

民事行为:①过去3年中三起或三起以上的重大民事犯罪行为;②企业尚未解决的重大违法行为;③针对企业正在计划但并未实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④正在进行的epa或州政府发起的诉讼;⑤企业未按时完成某制度或法令的规定。

2.3 nept计划期内的要求及措施

对于申请企业来说,被nept计划接受为成员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在计划实施的三年期内,企业还必须遵守一些计划期内的规定,epa也会对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情况不理想的企业,还会面临被计划开除的危险。nept计划期内的要求与措施有:

2.3.1 持续遵守法规

nept计划认可并鼓励企业不断改善其环境表现,但这是以企业持续遵守法规为基础的。计划设计了几种机制来帮助企业持续遵守法规,例如需实施的ems、自我审核,以及每年就最初的加入标准对企业进行年度资格审查。除了以上几种检查机制外,企业不会仅仅因为加入了nept计划而被迫接受更加严格的审查。

加入nept计划的企业,也会不时遇到遵守法规不力的问题。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epa希望企业有一套完整的实现环境表现的ems,能够迅速发现并修正现存的或潜在的不利因素。一般来说,企业如果能通过自身审核,迅速发现并纠正问题,可以受到epa审核政策所规定的减轻罚款的奖励。而且,在某些政策所限定的具体情况下,计划参与者还可以享受遵守法规所带来的奖励。另外,epa也认识到,这种违反法规行为可以在nept计划的现场考察过程中被发现;即使企业不能在现场考察前发现违法的情况,epa也仍然会类似地将审核政策适用于在此种情况下发现的问题。如果最终该计划的成员企业需受到强制性处罚(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极小),nepa也会把企业对计划的忠实参与作为企业所付出努力的标志,在研究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加以考虑。

2.3.2 现场考察协议

为了评估nept计划的实施效果,epa每年都要对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企业必须提供有力的材料来支持其作为nept计划成员的资格,包括ems、在环境表现承诺上的进展以及有关公众参与方面的情况。epa在安排并进行这种现场考察时,将会遵循一定的协议,其内容如下:①企业会在现场考察前接到epa的通知,并且可以与epa一起议定考察时间表及期限,以便与企业的生产周期相协调;②考察的范围是评估企业对nept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ems执行报告和在实现其环境表现承诺上的进展,以及公众参与计划的效果;③考察团的成员包括epa总部及其地方机构的代表、州环境部门的代表,有时还会有当地公众代表以及其他nept计划成员企业的代表(但这需要征得受访企业的同意);④现场考察将按照考察前制定并提供给企业的书面协议的安排进行,epa希望考察能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还要视受访企业的规模及复杂程度而定;⑤每年epa都会考察20%的计划中成员,企业也可以主动要求epa进行现场考察。

2.3.3 年度表现报告

为了确保在nept计划中的资格,成员企业每年都必须向epa及公众提交一份年度环境表现报告。提交这份报告的目的是提供有关nept计划实施效果的信息、证明企业对其环境表现承诺所取得的进步、确保企业在该计划中的资格。这份报告可以以书面的或电子版的形式提交。epa在相关的网站上给出了报告的格式草本,公众可以在格式草本生效之前提出修改意见。总的来说,年度表现报告应包括以下四类信息:①企业ems的执行报告,包括ems的摘要、遵守法规情况的审核报告以及所有已采取的修正行动;②企业在环境表现上的简要进展报告;③公众参与计划的摘要;④企业遵守该计划最初加入标准情况的自我鉴定。

2.4 nept计划的开除机制

当一个成员企业在环境表现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时,nept计划可能会据此将其开除。按epa的规定,发生如下情况会使一个成员企业面临被开除的危险:在申请表或年度环境表现报告中提供虚假信息、无法完成年度环境表现报告、在广告及市场宣传中没有诚实地描述其环境表现,以及在遵守法规方面没有持续符合计划的加入标准。另外,如果企业在环境表现上一直无法取得进步,甚或出现退步现象,nept计划将会作出开除该企业的决定。

如果epa认为有必要将某成员企业开除,它会先行将此意见通知企业,企业可以有30天的时间来采取修正措施。如果这些措施解决了存在的问题,epa会收回自己的意见。另外,企业也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epa退出nept计划。一旦企业脱离了该计划,无论是自愿还是因为epa的强制命令,它都不再享有计划内成员所拥有的一切特权(指奖励性的措施)。

2.5 鼓励企业加入nept计划的奖励性措施

为了鼓励企业加入nept计划,从而体现该计划所带来的环境及其他方面的效益,epa已提出了几种奖励性措施,并正在研究一些新手段,这正是nept计划中的关键部分。具体的奖励性措施有:(1)减少对成员企业的环境执法例行检查次数;(2)在研究处罚决定的过程中,epa会考虑企业在nept计划中的表现,作为企业遵守现行环境法规所做努力的标志;(3)在与外部团体联系时,或者其他场合,成员企业可以使用nept计划的标识(但不可以标于产品上)。目前已有成员企业在其活动中使用了美国nept计划的标识;(4)企业会在以下场合被宣传:nept计划的网页和nepa的其他网页、与计划相关的支持性材料、宣传文章等;(5)参加nept计划成员特别认定仪式;(6)epa将组织计划成员之间的交流,包括特邀会议、研讨会、网络资源分享等,通过这些方式企业可以共享成功经验并得到公众认可;(7)企业有机会在epa正在建设的“环境表现实践数据库”中得到特别介绍;(8)与epa的高级官员举办交流会以共享经验,帮助设计第二阶段的国家环境管理工作跟踪(nest)计划并改进nept计划。

除了上述已经落实的奖励性措施外,还有一些epa正在研究的奖励措施需要政府采取行动,对现行的指导文件和管理程度进行修改。epa还会制订并评估其他一些奖励性措施以提供给成员企业。这些措施不仅适用于nept计划,还适用于计划成熟以后nest计划。这都需要经过一个行政过程,包括在适当的时候公告和制订规则。

2.6 关于小企业的参与

epa努力使nept计划适合于各种规模的企业,所以考虑了小企业、小团体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参与。这种目的体现在计划的设计中。例如,由于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不同,小企业的ems要比大型企业的简单,小企业也具有较少的环境问题。另外,小企业并不需要做出与其他参与者一样多的环境表现承诺。

epa鼓励优秀的小企业或团体的积极参与。为了提高小企业及小团体的能力,从而能参与nept计划及随后的nest计划,epa还为他们制订了一个目的明确的发展计划。该计划以现有的epa的各种计划活动为基础,比如适合小企业的可持续工业计划(sustainable industry program)、环境设计,以及帮助其遵守环境法规的支持性计划等。

企业实地考察报告篇(2)

EPA为NEPT计划的具体执行过程规定了如下原则:①公平、有效、及时地对申请进行评估;②对参与者和各方面所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③EPA官员与州政府及地方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④以持续改善环境为目标对NEPT计划进行经常性评估;⑤在达到计划目标的过程中实现较低的交易成本。这五项原则指导着NEPT计划的整个实施过程。

2 NEPT计划的实施

2.1 如何加入NEPT计划?

企业通过递交申请表的方式提出正式申请。随后,EPA依据申请表中的信息、企业历年来遵守法规情况的调查结果,以及从EPA地方机构和州环境部门了解到信息,对申请企业的资格进行评估。

被接受进入该计划的企业会收到EPA的书面通知,EPA通过NEPT计划的网站向外界公布这一情况。企业参与该计划每期均为3年。一旦某企业被NEPT计划接受,就可以享受计划的奖励机制。事实上,这正是鼓励企业提出申请的动力所在,这种奖励机制目前还在不断完善之中,具体办法及条件将在下文作详细介绍。

2.2 企业加入NEPT计划所应达到的四项标准

企业能否进入NEPT计划是由EPA评估决定的。EPA给出了加入该计划的企业所应达到的四项标准。

2.2.1 环境管理体系(EMS)

企业必须采用并执行了一套环境管理体系(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EMS)。因为EPA认为,EMS代表了一个企业为满足环境规定所做的系统性努力。对于NEPT计划来说,企业应当至少完成一个完整的EMS运作循环,即工作方针、制定规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EMS的范围和规范程度应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及复杂程度而专门设计。EPA从不同计划中得来的经验表明,小企业有能力满足EMS的各种因素,并且能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达到目标。为了帮助小企业实施EMS,EPA会向他们提供一些指导性的文件及辅助材料。

2.2.2 证明环境业绩,承诺持续改善环境

企业应在申请加入NEPT计划时,要证明其在环境表现方面已取得的业绩并承诺继续进步。有关环境表现报告的框架以全球报告指南(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为基础。环境表现分为两个层次:环境表现类别(category)和环境表现因子(aspect)。环境表现类别指某一类别的环境损害,如污水排放;环境表现因子指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各个因子,如环境污染物或产品。为了证明过去的环境表现,EPA要求企业必须在环境表现类别里至少选择两种因子,以描述在过去的一年里企业所取得的进步。NEPT计划的申请表填写指南中列出了具体的环境表现类别和因子,这些都可以在网上获得。

2.2.3 公众参与和环境表现报告

企业在申请加入NEPT计划时,应把其承诺向公众说明并定期就其环境表现提交报告。企业向社会报告情况的方式也比较灵活,除了年度环境表现报告中的要求外,这种公众参与活动没有其他标准。当然,EPA希望每个申请者都制订出公众参与计划,计划内容可以包括:社会顾问小组、新闻函、NEPT计划的环境表现报告、赞助社会活动以及其他类似活动。许多小企业可更多地选择低成本且有效的公众参与计划。

2.2.4 持续遵守环境法规的记录

这是加入NEPT计划的最后一个标准。企业需要有遵守环境法规以及所有现行环境标准的良好记录。在NEPT计划的整个期限内,企业都要遵守所有法律规定。在评估申请企业的记录时,EPA将依据调查范围和准则与各州的代表一起参考各种可使用的数据库及信息资源。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企业有以下违反联邦或各州法律的行为,企业将很难加入NEPT计划。

刊事行为:①过去5年中有涉及到企业或其管理人员在环境方面的法人刑事犯罪行为;②过去5年中企业内员工在环境方面的刑事犯罪行为;③正在进行的对企业或其管理人员、员工违反环境法规的调查或诉讼。

民事行为:①过去3年中三起或三起以上的重大民事犯罪行为;②企业尚未解决的重大违法行为;③针对企业正在计划但并未实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④正在进行的EPA或州政府发起的诉讼;⑤企业未按时完成某制度或法令的规定。

2.3 NEPT计划期内的要求及措施

对于申请企业来说,被NEPT计划接受为成员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在计划实施的三年期内,企业还必须遵守一些计划期内的规定,EPA也会对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情况不理想的企业,还会面临被计划开除的危险。NEPT计划期内的要求与措施有:

2.3.1 持续遵守法规

NEPT计划认可并鼓励企业不断改善其环境表现,但这是以企业持续遵守法规为基础的。计划设计了几种机制来帮助企业持续遵守法规,例如需实施的EMS、自我审核,以及每年就最初的加入标准对企业进行年度资格审查。除了以上几种检查机制外,企业不会仅仅因为加入了NEPT计划而被迫接受更加严格的审查。

加入NEPT计划的企业,也会不时遇到遵守法规不力的问题。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EPA希望企业有一套完整的实现环境表现的EMS,能够迅速发现并修正现存的或潜在的不利因素。一般来说,企业如果能通过自身审核,迅速发现并纠正问题,可以受到EPA审核政策所规定的减轻罚款的奖励。而且,在某些政策所限定的具体情况下,计划参与者还可以享受遵守法规所带来的奖励。另外,EPA也认识到,这种违反法规行为可以在NEPT计划的现场考察过程中被发现;即使企业不能在现场考察前发现违法的情况,EPA也仍然会类似地将审核政策适用于在此种情况下发现的问题。如果最终该计划的成员企业需受到强制性处罚(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极小),NEPA也会把企业对计划的忠实参与作为企业所付出努力的标志,在研究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加以考虑。

2.3.2 现场考察协议

为了评估NEPT计划的实施效果,EPA每年都要对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企业必须提供有力的材料来支持其作为NEPT计划成员的资格,包括EMS、在环境表现承诺上的进展以及有关公众参与方面的情况。EPA在安排并进行这种现场考察时,将会遵循一定的协议,其内容如下:①企业会在现场考察前接到EPA的通知,并且可以与EPA一起议定考察时间表及期限,以便与企业的生产周期相协调;②考察的范围是评估企业对NEPT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EMS执行报告和在实现其环境表现承诺上的进展,以及公众参与计划的效果;③考察团的成员包括EPA总部及其地方机构的代表、州环境部门的代表,有时还会有当地公众代表以及其他NEPT计划成员企业的代表(但这需要征得受访企业的同意);④现场考察将按照考察前制定并提供给企业的书面协议的安排进行,EPA希望考察能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还要视受访企业的规模及复杂程度而定;⑤每年EPA都会考察20%的计划中成员,企业也可以主动要求EPA进行现场考察。

2.3.3 年度表现报告

为了确保在NEPT计划中的资格,成员企业每年都必须向EPA及公众提交一份年度环境表现报告。提交这份报告的目的是提供有关NEPT计划实施效果的信息、证明企业对其环境表现承诺所取得的进步、确保企业在该计划中的资格。这份报告可以以书面的或电子版的形式提交。EPA在相关的网站上给出了报告的格式草本,公众可以在格式草本生效之前提出修改意见。总的来说,年度表现报告应包括以下四类信息:①企业EMS的执行报告,包括EMS的摘要、遵守法规情况的审核报告以及所有已采取的修正行动;②企业在环境表现上的简要进展报告;③公众参与计划的摘要;④企业遵守该计划最初加入标准情况的自我鉴定。

2.4 NEPT计划的开除机制

当一个成员企业在环境表现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时,NEPT计划可能会据此将其开除。按EPA的规定,发生如下情况会使一个成员企业面临被开除的危险:在申请表或年度环境表现报告中提供虚假信息、无法完成年度环境表现报告、在广告及市场宣传中没有诚实地描述其环境表现,以及在遵守法规方面没有持续符合计划的加入标准。另外,如果企业在环境表现上一直无法取得进步,甚或出现退步现象,NEPT计划将会作出开除该企业的决定。

如果EPA认为有必要将某成员企业开除,它会先行将此意见通知企业,企业可以有30天的时间来采取修正措施。如果这些措施解决了存在的问题,EPA会收回自己的意见。另外,企业也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EPA退出NEPT计划。一旦企业脱离了该计划,无论是自愿还是因为EPA的强制命令,它都不再享有计划内成员所拥有的一切特权(指奖励性的措施)。

2.5 鼓励企业加入NEPT计划的奖励性措施

为了鼓励企业加入NEPT计划,从而体现该计划所带来的环境及其他方面的效益,EPA已提出了几种奖励性措施,并正在研究一些新手段,这正是NEPT计划中的关键部分。具体的奖励性措施有:(1)减少对成员企业的环境执法例行检查次数;(2)在研究处罚决定的过程中,EPA会考虑企业在NEPT计划中的表现,作为企业遵守现行环境法规所做努力的标志;(3)在与外部团体联系时,或者其他场合,成员企业可以使用NEPT计划的标识(但不可以标于产品上)。目前已有成员企业在其活动中使用了美国NEPT计划的标识;(4)企业会在以下场合被宣传:NEPT计划的网页和NEPA的其他网页、与计划相关的支持性材料、宣传文章等;(5)参加NEPT计划成员特别认定仪式;(6)EPA将组织计划成员之间的交流,包括特邀会议、研讨会、网络资源分享等,通过这些方式企业可以共享成功经验并得到公众认可;(7)企业有机会在EPA正在建设的“环境表现实践数据库”中得到特别介绍;(8)与EPA的高级官员举办交流会以共享经验,帮助设计第二阶段的国家环境管理工作跟踪(NEST)计划并改进NEPT计划。

除了上述已经落实的奖励性措施外,还有一些EPA正在研究的奖励措施需要政府采取行动,对现行的指导文件和管理程度进行修改。EPA还会制订并评估其他一些奖励性措施以提供给成员企业。这些措施不仅适用于NEPT计划,还适用于计划成熟以后NEST计划。这都需要经过一个行政过程,包括在适当的时候公告和制订规则。

2.6 关于小企业的参与

EPA努力使NEPT计划适合于各种规模的企业,所以考虑了小企业、小团体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参与。这种目的体现在计划的设计中。例如,由于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不同,小企业的EMS要比大型企业的简单,小企业也具有较少的环境问题。另外,小企业并不需要做出与其他参与者一样多的环境表现承诺。

EPA鼓励优秀的小企业或团体的积极参与。为了提高小企业及小团体的能力,从而能参与NEPT计划及随后的NEST计划,EPA还为他们制订了一个目的明确的发展计划。该计划以现有的EPA的各种计划活动为基础,比如适合小企业的可持续工业计划(Sustainable Industry Program)、环境设计,以及帮助其遵守环境法规的支持性计划等。

企业实地考察报告篇(3)

EPA为NEPT计划的具体执行过程规定了如下原则:①公平、有效、及时地对申请进行评估;②对参与者和各方面所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③EPA官员与州政府及地方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④以持续改善环境为目标对NEPT计划进行经常性评估;⑤在达到计划目标的过程中实现较低的交易成本。这五项原则指导着NEPT计划的整个实施过程。

2NEPT计划的实施

2.1如何加入NEPT计划?

企业通过递交申请表的方式提出正式申请。随后,EPA依据申请表中的信息、企业历年来遵守法规情况的调查结果,以及从EPA地方机构和州环境部门了解到信息,对申请企业的资格进行评估。

被接受进入该计划的企业会收到EPA的书面通知,EPA通过NEPT计划的网站向外界公布这一情况。企业参与该计划每期均为3年。一旦某企业被NEPT计划接受,就可以享受计划的奖励机制。事实上,这正是鼓励企业提出申请的动力所在,这种奖励机制目前还在不断完善之中,具体办法及条件将在下文作详细介绍。

2.2企业加入NEPT计划所应达到的四项标准

企业能否进入NEPT计划是由EPA评估决定的。EPA给出了加入该计划的企业所应达到的四项标准。

2.2.1环境管理体系(EMS)

企业必须采用并执行了一套环境管理体系(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EMS)。因为EPA认为,EMS代表了一个企业为满足环境规定所做的系统性努力。对于NEPT计划来说,企业应当至少完成一个完整的EMS运作循环,即工作方针、制定规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EMS的范围和规范程度应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及复杂程度而专门设计。EPA从不同计划中得来的经验表明,小企业有能力满足EMS的各种因素,并且能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达到目标。为了帮助小企业实施EMS,EPA会向他们提供一些指导性的文件及辅助材料。

2.2.2证明环境业绩,承诺持续改善环境

企业应在申请加入NEPT计划时,要证明其在环境表现方面已取得的业绩并承诺继续进步。有关环境表现报告的框架以全球报告指南(GlobalReportingInitiative,GRI)为基础。环境表现分为两个层次:环境表现类别(category)和环境表现因子(aspect)。环境表现类别指某一类别的环境损害,如污水排放;环境表现因子指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各个因子,如环境污染物或产品。为了证明过去的环境表现,EPA要求企业必须在环境表现类别里至少选择两种因子,以描述在过去的一年里企业所取得的进步。NEPT计划的申请表填写指南中列出了具体的环境表现类别和因子,这些都可以在网上获得。

2.2.3公众参与和环境表现报告

企业在申请加入NEPT计划时,应把其承诺向公众说明并定期就其环境表现提交报告。企业向社会报告情况的方式也比较灵活,除了年度环境表现报告中的要求外,这种公众参与活动没有其他标准。当然,EPA希望每个申请者都制订出公众参与计划,计划内容可以包括:社会顾问小组、新闻函、NEPT计划的环境表现报告、赞助社会活动以及其他类似活动。许多小企业可更多地选择低成本且有效的公众参与计划。

2.2.4持续遵守环境法规的记录

这是加入NEPT计划的最后一个标准。企业需要有遵守环境法规以及所有现行环境标准的良好记录。在NEPT计划的整个期限内,企业都要遵守所有法律规定。在评估申请企业的记录时,EPA将依据调查范围和准则与各州的代表一起参考各种可使用的数据库及信息资源。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企业有以下违反联邦或各州法律的行为,企业将很难加入NEPT计划。

刊事行为:①过去5年中有涉及到企业或其管理人员在环境方面的法人刑事犯罪行为;②过去5年中企业内员工在环境方面的刑事犯罪行为;③正在进行的对企业或其管理人员、员工违反环境法规的调查或诉讼。

民事行为:①过去3年中三起或三起以上的重大民事犯罪行为;②企业尚未解决的重大违法行为;③针对企业正在计划但并未实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④正在进行的EPA或州政府发起的诉讼;⑤企业未按时完成某制度或法令的规定。

2.3NEPT计划期内的要求及措施

对于申请企业来说,被NEPT计划接受为成员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在计划实施的三年期内,企业还必须遵守一些计划期内的规定,EPA也会对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情况不理想的企业,还会面临被计划开除的危险。NEPT计划期内的要求与措施有:

2.3.1持续遵守法规

NEPT计划认可并鼓励企业不断改善其环境表现,但这是以企业持续遵守法规为基础的。计划设计了几种机制来帮助企业持续遵守法规,例如需实施的EMS、自我审核,以及每年就最初的加入标准对企业进行年度资格审查。除了以上几种检查机制外,企业不会仅仅因为加入了NEPT计划而被迫接受更加严格的审查。

加入NEPT计划的企业,也会不时遇到遵守法规不力的问题。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EPA希望企业有一套完整的实现环境表现的EMS,能够迅速发现并修正现存的或潜在的不利因素。一般来说,企业如果能通过自身审核,迅速发现并纠正问题,可以受到EPA审核政策所规定的减轻罚款的奖励。而且,在某些政策所限定的具体情况下,计划参与者还可以享受遵守法规所带来的奖励。另外,EPA也认识到,这种违反法规行为可以在NEPT计划的现场考察过程中被发现;即使企业不能在现场考察前发现违法的情况,EPA也仍然会类似地将审核政策适用于在此种情况下发现的问题。如果最终该计划的成员企业需受到强制性处罚(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极小),NEPA也会把企业对计划的忠实参与作为企业所付出努力的标志,在研究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加以考虑。

2.3.2现场考察协议

为了评估NEPT计划的实施效果,EPA每年都要对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企业必须提供有力的材料来支持其作为NEPT计划成员的资格,包括EMS、在环境表现承诺上的进展以及有关公众参与方面的情况。EPA在安排并进行这种现场考察时,将会遵循一定的协议,其内容如下:①企业会在现场考察前接到EPA的通知,并且可以与EPA一起议定考察时间表及期限,以便与企业的生产周期相协调;②考察的范围是评估企业对NEPT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EMS执行报告和在实现其环境表现承诺上的进展,以及公众参与计划的效果;③考察团的成员包括EPA总部及其地方机构的代表、州环境部门的代表,有时还会有当地公众代表以及其他NEPT计划成员企业的代表(但这需要征得受访企业的同意);④现场考察将按照考察前制定并提供给企业的书面协议的安排进行,EPA希望考察能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还要视受访企业的规模及复杂程度而定;⑤每年EPA都会考察20%的计划中成员,企业也可以主动要求EPA进行现场考察。

2.3.3年度表现报告

为了确保在NEPT计划中的资格,成员企业每年都必须向EPA及公众提交一份年度环境表现报告。提交这份报告的目的是提供有关NEPT计划实施效果的信息、证明企业对其环境表现承诺所取得的进步、确保企业在该计划中的资格。这份报告可以以书面的或电子版的形式提交。EPA在相关的网站上给出了报告的格式草本,公众可以在格式草本生效之前提出修改意见。总的来说,年度表现报告应包括以下四类信息:①企业EMS的执行报告,包括EMS的摘要、遵守法规情况的审核报告以及所有已采取的修正行动;②企业在环境表现上的简要进展报告;③公众参与计划的摘要;④企业遵守该计划最初加入标准情况的自我鉴定。

2.4NEPT计划的开除机制

当一个成员企业在环境表现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时,NEPT计划可能会据此将其开除。按EPA的规定,发生如下情况会使一个成员企业面临被开除的危险:在申请表或年度环境表现报告中提供虚假信息、无法完成年度环境表现报告、在广告及市场宣传中没有诚实地描述其环境表现,以及在遵守法规方面没有持续符合计划的加入标准。另外,如果企业在环境表现上一直无法取得进步,甚或出现退步现象,NEPT计划将会作出开除该企业的决定。

如果EPA认为有必要将某成员企业开除,它会先行将此意见通知企业,企业可以有30天的时间来采取修正措施。如果这些措施解决了存在的问题,EPA会收回自己的意见。另外,企业也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EPA退出NEPT计划。一旦企业脱离了该计划,无论是自愿还是因为EPA的强制命令,它都不再享有计划内成员所拥有的一切特权(指奖励性的措施)。

2.5鼓励企业加入NEPT计划的奖励性措施

为了鼓励企业加入NEPT计划,从而体现该计划所带来的环境及其他方面的效益,EPA已提出了几种奖励性措施,并正在研究一些新手段,这正是NEPT计划中的关键部分。具体的奖励性措施有:(1)减少对成员企业的环境执法例行检查次数;(2)在研究处罚决定的过程中,EPA会考虑企业在NEPT计划中的表现,作为企业遵守现行环境法规所做努力的标志;(3)在与外部团体联系时,或者其他场合,成员企业可以使用NEPT计划的标识(但不可以标于产品上)。目前已有成员企业在其活动中使用了美国NEPT计划的标识;(4)企业会在以下场合被宣传:NEPT计划的网页和NEPA的其他网页、与计划相关的支持性材料、宣传文章等;(5)参加NEPT计划成员特别认定仪式;(6)EPA将组织计划成员之间的交流,包括特邀会议、研讨会、网络资源分享等,通过这些方式企业可以共享成功经验并得到公众认可;(7)企业有机会在EPA正在建设的“环境表现实践数据库”中得到特别介绍;(8)与EPA的高级官员举办交流会以共享经验,帮助设计第二阶段的国家环境管理工作跟踪(NEST)计划并改进NEPT计划。

除了上述已经落实的奖励性措施外,还有一些EPA正在研究的奖励措施需要政府采取行动,对现行的指导文件和管理程度进行修改。EPA还会制订并评估其他一些奖励性措施以提供给成员企业。这些措施不仅适用于NEPT计划,还适用于计划成熟以后NEST计划。这都需要经过一个行政过程,包括在适当的时候公告和制订规则。

2.6关于小企业的参与

EPA努力使NEPT计划适合于各种规模的企业,所以考虑了小企业、小团体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参与。这种目的体现在计划的设计中。例如,由于企业的性质和经营范围不同,小企业的EMS要比大型企业的简单,小企业也具有较少的环境问题。另外,小企业并不需要做出与其他参与者一样多的环境表现承诺。

EPA鼓励优秀的小企业或团体的积极参与。为了提高小企业及小团体的能力,从而能参与NEPT计划及随后的NEST计划,EPA还为他们制订了一个目的明确的发展计划。该计划以现有的EPA的各种计划活动为基础,比如适合小企业的可持续工业计划(SustainableIndustryProgram)、环境设计,以及帮助其遵守环境法规的支持性计划等。

企业实地考察报告篇(4)

2、第二季度组织常委视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5月)

3、第三季度组织常委视察**新区功能园区建设情况。(9月)

4、第四季度召开常委会,听取区政府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通报;讨论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的筹备情况;审议通过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的有关事宜。(12月)

5、召开区经济形势通报会,组织常委、委员听取管委会领导通报我区上半年经济形势。(7月)

二、专委会(办公室)工作要点:

提案委员会工作要点

1、搞好区政协六届四次全会以来提案的整理、交办和督办工作。筛选重点提案,处理好没有立案的提案。

2、配合**新区“两委办”搞一次承办单位领导和专干培训会。

3、搞好三次提案督办活动。会同**新区“两委办”督查处召开一次部分提案承办单位汇报会,搞一次重点提案办理视察活动,开展一次对“B”类提案(列入计划拟解决的提案)进行督办的活动。

4、对我区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6月)

5、做好六届五次全会的提案征集工作,面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

6、协调**新区“两委办”督查处搞好2011年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的准备工作。

7、年底做好优秀提案评选工作和提案工作报告、优秀提案选编等会议材料的撰写工作。

8、进一步充实网上提交提案的各项功能,为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

9、做好新一轮政协民主监督员的选聘工作,选择两个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民主监督活动。

10、完成《社情民意》的编写任务。

经济科技委员会工作要点

1、协调、指导所联系的活动组制定并落实全年活动计划。

2、针对新区提出的“一产精、二产强、三产优”的产业结构发展目标,上半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优化新区产业结构,促进新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进行调研,6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

3、承办区政协常委会视察新区功能园区建设情况活动,9月底前形成视察报告。

4、组织部分委员视察新区海洋牧场建设情况,7月底前形成视察报告。

5、坚持走访委员活动,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与交流。年内对新委员进行一次普遍走访。

6、加强对所负责指导、联系的各活动组“双优”评选工作的日常考核。

7、完成《社情民意》编写任务,做好《政协简报》的信息采集和提供工作。

文教法制委员会工作要点

1、负责协调、指导所联系的活动组制定并落实全年活动计划。

2、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新区基督教活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9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

3、承办区政协常委会“关于**新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活动。

4、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新区创建“全国安全社区”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活动,8月底前形成视察报告。

5、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与交流,走访所负责指导、联系的活动组的**协委员。

6、在教师节前夕,组织召开政协委员中教师委员座谈会。

7、加强对所负责指导、联系的各活动组“双优”评选工作的日常考核。

8、完成《社情民意》编写任务,做好《政协简报》的信息采集和提供。

办公室工作要点

1、牵头办好《政协简报》。认真做好区政协简报内容的采编和印发工作,使广大政协委员及时地掌握区政协工作动态,推动各委员活动组的工作。

2、做好《社情民意》专刊的牵头和服务工作。按主席办公会议的意见,《社情民意》继续由各专委会轮流承办,办公室在负责做好编辑、印送工作的同时,完成编写任务。

3、做好区政协信息反映工作,及时宣传我区政协工作情况。

4、负责《**年鉴》(2011卷)“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编撰上报。

5、完成“关于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于10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

6、做好政协机关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政协工作的协调、正常运行。

三、各委员活动组活动计划

工业一组:

1、视察**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调研新区石化产业发展状况。(3月)

2、参观**跨海大桥工程建设现场、视察东芝**有限公司,了解外资企业管理及发展情况。(5月)

3、视察金港集团,了解湾里街道经济发展情况。(7月)

工业二组:

1、定期走访本组委员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形成全区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对新区重点项目进行视察,了解和掌握新区项目建设的发展现状及进展情况。(4、8月)

3、赴外地对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考察。(9月)

农业组:

1、视察凯富隆蘑菇生产基地、**迪辉农业生态园,了解新区现代农业发展状况。(5月)

2、考察新区及周边地区海洋牧场建设情况。(8月)

3、赴先进地区考察休闲农业、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情况。(9月)

科技组:

1、赴外地考察生态园林城区建设情况。(4月)

2、定期视察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

3、对新区信息产业发展进行调研。(8月)

服务业一组:

1、赴外地考察旅游服务业发展情况。(2月)

2、视察新区旅游景区休闲旅游规划建设情况。(6月)

3、视察新区现代服务业区发展情况。(10月)

服务业二组:

1、举办服务业相关知识培训。(3月)

2、视察新区服务业先进典型企业。(5、7、9月)

3、考察服务业发达地区发展情况。(10月)

城建一组:

1、春节前走访贫困户,开展扶贫帮困活动。(1月)

2、视察金石滩规划建设、杏树渔港建设情况。(6月)

3、赴外地考察民营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规划。(9月)

城建二组:

1、对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状况进行视察(5月)

2、对新区房地产业和重点企业进行视察调研。(7月)

3、考察外地城市先进的城市建设管理经验。(9月)

教育组:

1、视察**新区**枫叶学校、**模特艺术学校办学情况。(4月)

2、赴先进地区考察学校管理的先进经验。(8月)

3、调研**新区学校特色建设情况。(10月)

文化组:

1、视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5月)

2、赴先进地区考察文化产业的国学保护情况。(7月)

3、调研**新区网吧经营管理情况。(10月)

医药卫生组:

1、赴外地考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先进经验。(5月)

2、视察**新区相关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7月)

3、调研**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现状。(8月)

政法组:

1、赴外地学习考察综合治理先进经验。(4月)

2、视察**新区创建“全国安全社区”活动开展情况。(8月)

3、调研**新区部分街道中小企业对提供法律法规援助的需求情况。(9月)

机关群团组:

1、赴外地考察残疾人事业建设情况。(4月)

2、“助残日”前夕对新区残疾人工作进行视察(5月)。

3、视察**新区园区与街道实施一体化管理工作情况。(8月)

4、调研**新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及促进农民增收情况。(10月)

民族宗教组

1、赴外地考察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3月)

2、赴鞍山市考察宗教场所管理情况。(5月)

3、视察**新区宗教场所及活动情况。(6月)

4、调研**新区基督教活动情况。(9月)

派组

企业实地考察报告篇(5)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11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11】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4户、遂宁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1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11〕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遂宁5户、广安3户、南充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1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11〕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5户、遂宁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

2011年,我中心继在2010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11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12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12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企业实地考察报告篇(6)

首先,食品企业要对糖酒会和所委托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有深入的了解。糖酒会对食品企业来说是一个大市场,有来自全国各地和部分国外糖酒食品制造商、经销商,他们在一个相对充裕安全的时空彼此之间开展贸易,面对面地进行技术、信息、和情感方面的交流,从宏观上给业内企业以指导,帮助企业找准经营思路,并为企业展示自身形象提供了最佳舞台。对广告公司的了解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l.考察广告公司在糖酒会期间对企业所作的广告是否有独创性、冲击性、轰动性。广告创作潜力是广告公司真正的源动力,食品企业在选择广告公司时,首先应看该广告公司的创作实力,其广告策划方案是否新颖,是否可行,是否具有独创性、冲击性、轰动性,能否预测广告效果。

2.考察广告公司曾经作过哪些企业广告、是否成功。有过许多成功策划经历的广告公司,其自身的丰富经验可使其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处乱不惊,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这类广告公司还拥有极大的人才资源。由于他们对糖酒会的了解十分深入,所做的广告针对性就更强,能更好地为食品企业服务。食品企业应注意搜集历届糖酒会的成功案例.看看这些优秀的作品是哪些广告公司创作的。

3.广告公司是否有自身的媒体和广告的权利。如今年秋季全国糖酒会首先要考察是否有常年固定媒体或大会统一管理分配的媒体;考察广告公司是否具有当地《大连日报》、大连电视台等四大媒体的资格,考察广告公司是否有大会权威性报刊《会刊》、《华糖糖酒广告》、《中国食品博览》的权利。

4.考察广告公司是否具备对广告客户综合服务的能力。糖酒会是针对性极强的专业会,要求广告公司具备的综合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A.策划总体宣传营销方案能力;

B.承办大型公关活动能力;

C.各种档次展厅设计、装修能力;

D.媒体广告能力;

企业实地考察报告篇(7)

2013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报告指出,市企联将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联系协会工作实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一步加强考察交流活动,为企业转型发展牵线搭桥;进一步做好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好各类报告会,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

会上,上海企联副会长、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薛加玉代表18家企业宣读《“手拉手 互帮互助 共谋发展”倡议书》。对此,胡茂元会长表示,在当前企业面临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市企联召开执委会专题研究,赞成开展“手拉手 互帮互助 共谋发展”活动的倡议,并希望将这项活动做实做好。

倡议书的受到了理事单位的关注与热烈回应。

上海费思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朱万祥表示,我们一直希望企联能为会员单位搭建优势互补、战略合作的交流平台,在看到开展“手拉手 互帮互助 共谋发展”活动的倡议书后,我们感到非常高兴,将投入这一活动中,把企业的优质服务与会员单位共享。希望在市企联的关心指导下,能与会员单位之间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共谋发展、合作共赢。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新联认为,开展“手拉手 互帮互助 共谋发展”活动对中小企业的帮助很大,相信通过企业间携手奋进,一定能实现新的突破,获得新的发展。

企业实地考察报告篇(8)

指标。

报告对基础设施的评价是通过对自然环境、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等10项三级指标综合考察评判,西安高新区、成都高新区脱颖而出;创新创业也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基础,从人均GDP、人均GDP增长率、R&D投入等12项三级指标进行综合考察评判,保定高新区抓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成为实现快速发展的榜样;人员构成直接决定了区域创新创业能力,通过技术构成、省级以上领军人才数以及中央“”数等共6项三级指标的综合考察进行评判,无锡高新区成为人才聚集的榜样;创新创业是否成功、是否有效,最终还是需要靠创新成果来衡量,上海张江高新区在新产品数、新品牌数、新专利数以及新标准数4项三级指标综合考察中表现突出。

“报告所称的软件因素主要是指那些通常以非实物形态出现,但又对创新创业有重要影响,甚至对创新创业是否能够成功具有关键意义的要素。”马磊介绍,这个一级指标下共包含制度安排、文化环境、行政效率以及产学研融合共4项二级指标。

报告对企业所得税制度、专利保护制度、领军人才引进制度等8个三级指标进行综合考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依靠“1+6”政策的先行先试在该项目评测中首屈一指;产学研融合本身意味着多种生产要素的优化整合以实现创新创业,报告通过对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其他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企业内部的科研能力以及科研成果产业化能力4个三级指标的综合考察,武汉东湖高新区在实践中形成了多种富有生命力的产学研融合模式,成为榜样。

企业实地考察报告篇(9)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污染源监管,注重计划制订、注重污染监管、注重跟踪督察。第一、拟订了20__年工业污染源监察计划和生态环境监察计划,有计划地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截至5月底共开展现场监察644家次,总共检查环保设施445台套,设施运转率100%。第二、多措并举,确保“两节”、“两会”、重大活动期间我市环境质量良好。一是结合日常的污染源监察计划,对冶炼、化工、建材等行业的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生产及“三废”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结合夜间值班,开展夜间重点污染源企业和敏感区域巡查,监察人员冒雨检查了××冶炼厂、××公司等企业,针对检查中发现如××硫酸老系统尾气烟囱烟气较大等问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及时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三是结合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保联合监察制度,对入江排污口及相关企业和城市饮用水水源进行执法检查和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第三、加强我市雾霾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大气环境质量监管。支队多次启动了不利气象条件下环保应急预案,环境监察应急小分队对周边对重点废气排污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在采取对重点企业限产、限排措施的同时,建议各乡镇政府落实秸杆禁烧责任;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限制产生扬尘污染的重点施工单位作业,停止土方、拆除作业等;市容管理部门加大道路运输泼洒整治,保证主要街道洒水压尘,从而减轻雾日天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第四、组织召开了全市主要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工作会议,传达了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大长江流域环保工作的要求,部署了今年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监管等相关工作。第五、组织参加了部分重点污染企业环保恳谈会,通报了当前的减排形势,布置了主要工作,努力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第六、开展了全市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第七、指导配合××环保局开展城区饮服业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第八、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工作的意见等。

2、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重视环境案件的及时调查处理。第一、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环境工作,成立“两会”期间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两会”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确保我市“两会”期间无重大环境案件发生。第二、截至5月底共受理来信来访430件,办结426件,结案率为99.1%,其中夜间、公休日受理190件。第三、按期办理完成5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期上报省市批转件17起、市行风热线受理环境投诉15件、市民论坛环境投诉19件。第四、召开环境工作恳谈会,邀请市政府应急办、政府政务热线“12345”、市局有关领导,县、区(开发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参会,对新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第五、提交了××环保局20__上半年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报告。第六、制定环境大排查、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重点环境案件领导包案下访分解表等。

3、严格排污申报制度,依法做到全面、及时、足额征收排污收费。一是完成了20__年度95户排污单位(工业企业82家、中小企业12家、污水处理厂1家)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二是排污量核定工作基本完成,制定了年度排污费预征计划,对重点企业开展以监督性监测数据核定排污费,征收排污费。三是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自20__年开始,我市的排污费已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票、缴纳,并采取专人坐班从事收费工作,逐步使排污收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四是截至5月底,本级征收排污费650.17万元,预计上半年征收排污费1600万元。

4、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环境监察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根据全国、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召开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暨20__年度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二是结合我市化工企业多等实际情况,将化工行业专项检查、加大危险化学品监管、推进新 桥河截污整治与生态恢复工程、开展黑沙河小流域和扫把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为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制定了《××市20__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是与水务局、安监局、海事处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冶炼化工行业环境安全大排查、城镇饮用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域工业和生活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四是分别于5月2日、21日组织了两次夜间执法检查,针对夜查情况和监测结果,拟对4家企业予以经济处罚;对2家企业重新核定了20__年度排污费;对1家企业因设备故障造成烟气排放量过大,报告不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部分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五是编印了7期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了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报表。

5、强化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努力建立环境监察快速反应机制。一是依托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实施全方位监控。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监控系统进行调阅,并对废水、废气排放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发现系统运行不正常,及时通知运营单位及时到现场进行维护;发现异常超标排放,及时知会环境监察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查处。二是建立现场检查和目标考核制度。对比对监测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或擅自更改自动监控参数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合同对第三方运用商运营维护进考核,努力提高自动监控数据准确率,降低前端设备故障率。三是上半年对××总排口、××总排口、新民和西湖污水处理厂进口共安装了4套cod在线监控系统,对××冶化分公司球团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系统。截至6月底,我市共对12家国控企业、13家省本文控企业和7家市控企业均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其中14家废气重点排放企业安装了21套烟气在线监控系统、5套尘在线监控系统;17家排污企业废水排放口安装8套ph在线监测仪、15套cod在线监测仪、2套氨氮在线监测仪。

企业实地考察报告篇(10)

一、明确选定办法

(一)评估机构准入审核

1.书面申请。凡自愿参加企业搬迁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须向市征收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

2.诚信审查。评估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注册评估师应到评估标的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廉洁信息,表明未发生廉洁问题,市征收办进行诚信审查。

3.核准入库。经市征收办对照规定条件对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准入审核,通过审核的机构和评估人员进入备案库。

4.公布名录。年初,市征收办面向社会公布当年度从事我市房屋征收(拆迁)评估及涉及设备搬迁评估、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设备搬迁评估机构名录。

(二)国有土地上企业搬迁评估机构的选择

1.采用协议收购形式实施的,直接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属地镇街和搬迁企业共同从备案库中选定评估机构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2.采用征收程序实施的,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征收办从备案库中选择3-5家自愿参与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供搬迁企业选择,选定后由市征收办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三)集体土地企业搬迁评估机构的选择

集体土地企业搬迁的评估机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搬迁企业共同从备案库中选择。市土地储备中心与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拆迁评估委托协议。

二、明确评估流程

1.确定退城搬迁企业后依法选定相关评估机构(原则上一家企业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并签订评估委托协议,明确有关评估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

2.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征收办、审计局、监察局和相关评估机构,明确企业搬迁评估技术路线、基准日和时间要求等评估要素。

3.市审计局、财政局确定评价审核机构,评价审核机构全程跟踪审核。

4.市土地储备中心牵头组织评估工作人员会同属地镇街、村等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现场勘察调查,并拍摄有关影像资料,做好实地调查记录。

5.评估机构负责汇总梳理调查情况,供有关部门进行房屋、土地等权属确认。

6.评估机构根据权属确认结果和现场勘察资料,参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确定的评估要素,对企业房地产和设备搬迁进行初步估价。

7.评估机构提供初步初评报告经评价机构初步评价审核后报市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审核。

8.评估机构根据市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审核情况修改初评报告,与搬迁企业进行评估核对,向搬迁企业解释答疑有关评估情况,并将企业意见及时反馈市审计局。

9.市审计局组织市土地储备中心、征收办、监察局进行评价。

10.评估机构根据评价情况出具正式评估报告,送达市土地储备中心、搬迁企业和属地镇街。

11.评估业务完成后,评估机构将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三、明确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评估政策及相关规定,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合法”原则从事各项评估活动。

2.评估单位不得为了承接业务,私自与委托单位或被评估单位串通一气,故意抬高或压低收费标准,不得恶性竞争,以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得采取强迫、欺诈、恶意降低收费标准以及采取压价、回扣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否则直接将该评估机构从备案库除名。

3.从事企业搬迁房地产评估的人员应当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从事企业设备搬迁评估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从事企业搬迁土地评估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各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必须通过市征收办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经过市征收办的备案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企业搬迁相关的评估工作。

4.评估报告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两名以上注册评估师及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5.不得向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索取、收受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否则直接将该评估机构从市备案库除名。

6.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评估职业道德,对委托方所提供的相关评估资料必须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允许不得泄露评估机密信息,一经发现,直接将该评估机构从市备案库除名。

7.市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委托的评价机构必须全程参与企业搬迁的评估工作,对各个评估环节及时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与事实严重不符等违规行为的,立即中止该机构评估工作。

8.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设备搬迁评估机构与企业搬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明确考核办法

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进行。对评估机构的考核采用项目评估质量、评估纪律和组织协调能力、评估业务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办法。主要分为评估准备工作、现场评估工作、评估质量、评估纪律、评估档案等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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