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调研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17 01:52:31

民政调研工作计划

民政调研工作计划篇(1)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县(区)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及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项目目录,大幅度提高市级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国家、省、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家、省、市政府审批、核准或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县(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2、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家、省、市政府审批的外,由县(区)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省、市级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3、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三)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工业交通办公室承担的“协调解决全市工业口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调节工业经济正常运行”、“负责煤、电、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及铁路运输力的综合协调和重要储备物资的应急调节”以及“石化、电力、煤炭等能源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划出的职责

将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包括:全市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国家、省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稀土行业发展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市级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石化、电力、煤炭等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西部大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八)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政策措施。

(十一)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科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全市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使用国内资金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的确认初审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经济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起草综合计划报告;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市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指导县区经济发展计划工作;研究分析全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审核企业债券的发行和资金投向,牵头推进全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新闻和信息引导等工作;承担市苏陕协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与政策法规科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负责统筹城乡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研究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下达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投资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廉租住房、公检法司等设施项目审批和投资安排;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房地产项目备案,编制下达全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指导性计划;负责全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农村经济科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市以工代赈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产业协调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利用外资、淘汰落后产能、外资项目减免税确认等有关工作;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高技术产业科

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及扶持措施;组织管理高技术产业化示范相关工作;统筹衔接平衡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参与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协助管理新材料基地建设;推动全市国民经济新产业形成。

(九)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和广播电视、教育、卫生、体育、文物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计划,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提出全市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安排全市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

(十)经济贸易科

监测分析全市流通和物流业运行状况,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和重要商品总量平衡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级粮油、化肥等储备计划;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和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能源发展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火电、核电和电网有关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利用工作;协调全市电力行业管理;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全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指导节能执法单位开展节能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交通发展科

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市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状况,编制市公路、城市轻轨、铁路、机场建设项目规划;负责交通运输项目的前期工作,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初步设计评估及审查;负责与部、省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落实交通建设过程中需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1名兼任市物价局局长),总工程师1名,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市物价局牌子,主管全市价格工作。

(二)管理市粮食局。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民政调研工作计划篇(2)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原县发展计划局除“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以外的全部职责和原县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全部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原县发展计划局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划归县经济和商务局。

(三)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上来。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者招标。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切实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和微观事务管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增强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抓好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拟订工作,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县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杠杆及县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四)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五)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控工作;提出拟订全县 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意见;审批权限以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六)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县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能源交通发展战略的规划,做好能源供需预测和综合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

(八)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和政策问题;指导协调监督粮食、棉花等国家重要物质的储备计划、宏观调控、轮换和投放;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县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县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拟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十三)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必须进行招标投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按照职责权限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四)根据县政府规定,归口管理县物价局、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县经济信息中心、监控全县物价总水平,管理全县以工代赈工作,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设6个职能股:

(一)人秘股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财务、资产、物业管理、、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发展改革局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人才培训工作。

(二)综合投资股(挂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重点项目办公室两块牌子)

研究提出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和目标政策在内的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搞好年度发展计划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衔接;综合分析、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形势,做好对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及计划执行情况的预测、监测和预警,加强对全国、全省和同类地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研究拟订全县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对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监督分析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编制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转报、安排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性资金的城市建设项目。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项目的综合管 理。

提出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重大项目;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布局、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能源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和转报大中型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县节能政策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研究提出全县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交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和转报全县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县公路、水运等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经贸股(挂县招投标办公室牌子)

按照分工对全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拟订招标管理实施办法和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部门、行业纠纷进行调整和仲裁。负责组织、参与、协调重要文件的起草、论证和信息;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负责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研究分析县内财政、金融等运行形势,提出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地方企业贴息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及年度调控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编制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年度计划及重点商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协调监督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计划;审查和转报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走向,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或修订全县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

(四)农村经济发展股(挂县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县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业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农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规划和社会发展股(挂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汇总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中长期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第三产业发展方向;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和下达经济实用住房开发计划。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方针政策;组织重大经济总量的调研和协调。研究分析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拟定与之配套的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产业发展建设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拟定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指导和推进经济综合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措施,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承办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县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含邮电通信)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高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安排全县高技术重大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查和转报财政性资金的科技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及产业化前期重大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

(六)经济体制改革股(挂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城镇综合改革、城乡配套改革和重大专项改革试点;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问题,提出促进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设立县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副科级)。县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是县政府的办事机构。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由县政府领导,稽查特派员由县政府委派,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和管理,县建设局参与,但不进行重复检查。稽查特派员实行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人员主要由各类工程建设、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稽查特派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稽查报告;协调、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进行整改。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拟订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计划,负责特派员的工作联络、协调和服务;负责稽查报告的审核和稽查意见、信息的综合处理;承担稽查工作的综合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五、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6名,其中派驻纪检监察行政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干部8名(含西部开发办、国民经济动员办和世界银行贷款办负责人)。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编制2名,设主任1人(副科级)。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原县发展计划局的纪检、监察机构调整为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原核定的单列行政编制1名、领导职数1名(纪检组长)维持不变。非领导职数:主任科员3名,副主任科员4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六、其它事项

(一)原县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人员划入新组建的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市规划和建设局在基本建设项目调概、初步设计审查和开工审批方面的职能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分别由经济、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审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县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开工及开工后的质量监督、进度,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及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其中由国家出资项目的调概,以县发展和改革局为主,县规划和建设局参加。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经济和商务局、县粮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民政调研工作计划篇(3)

(一)新增的职责

1、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重点项目建设

办公室职责。

2、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划入的职责

1、原市物价局的物价政策制定和价格政策监督实施,制定、调整市管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等职责。

2、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包括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技术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执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将库区移民工作职责划给市水务局。

3、将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职责划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加强的职责

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宏观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产业政策在经济调控中的作用,强化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全市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加强能源宏观管理,推动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全市开发区建设发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目录,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市管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市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承担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安排市级预算内建设资金,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市政府投资类项目(工业和通信业项目除外)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级预算内和预算外、国家批准设立的基金(债券)等建设资金以及政府承担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国外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核准、备案、审核、竣工验收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西部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职责;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工业结构调整、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制定市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计划。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负责协调参与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提出财政金融政策建议;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提出全市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搞好各类项目的前期储备,推介招商项目,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项目评估、咨询服务工作。

(十三)拟订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搞好项目方案的审查、上报及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验收,促进扶贫开发工作。制定全市贫困乡村、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机要、信息、督查等政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档案、保密、、接待、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负责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工资、干部考核、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学习培训以及车辆调度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目标和政策;研究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协调需报市政府审批的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并组织评估;提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研究并编制、分解、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措施建议;组织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组织研究提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对策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总规模及投向和结构优化目标,编制利用外资、外贸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负责政府国外贷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申报、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办理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申报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申报工作;协调财政金融工作,组织推进资本市场发展;负责委内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投资宏观调控政策、规定,积极引导投资方向;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全市基本建设计划和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党群机关、政法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及管理;汇总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省下达的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省资本金基金计划,申报或安排国家投资、预算内和预算外投资项目;向省发展改革委汇报、争取、落实建设资金;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核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

(四)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衔接国家和省上安排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文物、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广播影视、旅游等社会事业项目专项资金。协调社会事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五)工业经贸科

组织拟订需上报审批或跨部门的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推动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和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负责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及跨行业、跨领域重要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组织拟订科学技术及高技术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信息化设施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申报和审批、核准、备案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项目;负责全市经贸流通等计划和建设项目;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协调粮食购销政策和储备库建设;负责权限内服务业项目的核准、备案、审批;监测和分析市场状况;提出全市经贸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粮油、成品油等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市粮油储备宏观管理;负责全市加油(气)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建设;核准、备案、审批、上报权限内经贸流通项目。

(六)交通能源科

提出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和改革思路,编制交通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相关行业规划,研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产业政策及改革措施,监测和分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交通项目的布局,组织协调全市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研究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邮电、农村能源中、长期规划,上报下达年度综合交通运输计划;编报综合交通运输、邮电、能源建设项目计划,农村能源建设计划;申报、审批、核准、备案综合交通运输、邮电、能源(含水能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协调有关综合交通运输、能源、邮电等业务工作,收集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能源、邮电信息,提出全市能源的发展和改革思路,编制能源专项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衔接平衡相关行业规划,研究产业政策及改革措施,监测和分析能源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能源项目的布局;研究节能措施,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水能资源开发、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七)农村经济科

研究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农村小康建设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计划,衔接统筹全市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及资金支撑。负责权限内项目审批、指导、协调、建设项目实施。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经济体制改革科

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汇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情况;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等。

(九)地区经济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协调制定国土开发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编制申报、下达农用地转用和基础测绘计划,协调空间地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申报、下达民族乡村专项资金计划,组织实施资源型城市申报、转型方案及接续产业政策协调;承担市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拟订实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城镇道路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污染治理和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规划和工作方案建议,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机关人员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事业编制7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5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将市以工代赈办公室(市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更名为市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市生态移民办公室),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隶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业务科。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二)市项目办公室(市重点项目稽查办公室、市铁路航空项目建设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隶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业务科。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副县级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保留市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隶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业务科。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副县级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四)保留市经济动员办公室,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隶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业务科。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副县级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将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更名为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县级建制,隶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综合科、物价检查科、案件复议审理科。核定人员编制13名(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6名),其中副县级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六)保留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副县级建制,隶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综合科。核定人员编制7名(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3名),其中副县级领导职数2名(队长1名、副队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七)保留市灾后重建办公室(市深圳对口援建办公室),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事业编制2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八)保留市经济信息中心(市经济信息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九)保留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十)保留市价格认证中心,人员编制执行陇机编办〔〕70号文件的规定,自行聘用,自负盈亏,自主管理。

(十一)将市库区移民办公室整建制划给市水务局。

(十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工业行业规划的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工业行业规划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及跨行业、跨领域重要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工业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2、工业结构调整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出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需上报审批或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县(区)、跨部门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通过制定实施行业规划等推动结构调整。

3、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分工。工业、通信业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除工业、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职责,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4、成品油库的网络布局和成品油市场监管的职责分工。全市加油站、成品油库的网络规划和布局建设职责,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成品油市场监管职责,由市商务局承担。

5、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级粮油储备、轮换和投放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的宏观管理;市粮食局负责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投放。

民政调研工作计划篇(4)

二、计划目标

以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以到2020年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同等水平为目标,在认真分析我县农民收入现状和实现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支撑依据的基础上,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科学编制出实现农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

三、编制原则

(一)农业牵头,部门配合。为搞好我县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在县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农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如期完成编制任务。

(二)科学严谨,合理可行。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必须建立在对本县、本部门农民收入现状、构成、增长潜力、支撑收入倍增因素的全面调查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应用科学方法,明确各年度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倍增计划的合理可行。

(三)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必须在认真调研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按阶段、分步骤组织落实,打好总撰基础,确保农民收入倍增计划高质量完成。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农村经济基本情况和农民收入水平调查。通过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总量、构成、劳动力转情况、农村土地经营及经营主体发展变化情况、现代农业及农村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农村社会保障情况等农村经济基本情况;摸清农民收入底数、构成和现状,以实现农民收入倍增为目标,算清收入差距,分年度明确追赶型增长计划。

(二)深入分析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路径和措施。各有关部门都要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重点领域、关键支撑点,分年度制定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保障目标规划顺利实现的具体措施(包括工作措施、技术措施和政策措施)。

(三)科学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在上述大量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确定专门工作队伍,认真开展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倍增计划编制必须做到情况掌握全面准确、分析有理有据、实现收入倍增目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据充分、切实可行,保障措施坚实有力并有分年度目标计划。

五、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3年4月28日前)

1.县政府召开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会议,明确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涉及的内容和要求,落实部门编制责任和目标任务;

2.根据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任务要求,制定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调查摸底方案,为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打好基础。

(二)第二阶段(2013年5月上旬)

1.依据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调查摸底方案,组织开展各项调查摸底工作;

2.汇总整理、筛选、提炼出编制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所需的各类有价资料。

(三)第三阶段(2013年5月中旬-6月底)

1.对调查摸底资料进行分析评估,拟定编制提纲;

2.分部门编制出各自收入倍增计划;

3.依据大纲,完成我县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

六、责任分工

根据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任务要求,由县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编制工作。县农业局要会同县发改局拟定编制提纲,协调解决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推进各部门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并负责完成有关专题计划编制和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总编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发改局负责提供我县“十二五”规划中农业发展规划资料,分析国家新的政策导向对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影响。

(二)县财政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财政支农投入(包括惠农补贴)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今后财政支农投入增长趋势和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程度资料。

(三)县农业局除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外,负责提供粮油、蔬菜、畜牧及现代农业发展等农村产业基本资料,编制2010-2020年相关产业发展及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四)县统计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我县农民收入底数、构成等相关资料;进行农民收入构成分析,摸清收入底数、算清收入差距,提出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支撑依据和保障措施,制定分年度分县区追赶型增长目标。

(五)县人社局负责对2010年以来我县农村劳动力现状和结构进行深入分析,提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资料,在科学分析和预测基础上编制2010—2020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六)县林业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我县茶叶、蚕桑、山林经济等产业基本情况,编制2010—2020年我县茶叶、蚕桑、山林经济等产业规划及产业发展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七)县水利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和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对农民收入影响资料,分析今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对农民收入倍增的影响,编制2010-2020年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八)烟草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我县烤烟产业基本资料,编制2010—2020年烤烟发展对农民收入倍增贡献规划。

(九)县扶贫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扶贫开发对农民收入影响,分析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实施对农民增收的影响资料。

(十)县民政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农村社会保障对农民收入影响,分析今后农村社会保障规划实施对农民增收影响资料。

(十一)县国土局负责提供2010年以来农村土地总量变化对农民收入影响,分析后续土地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对农民增收的影响资料。

(十二)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全县城镇化水平及发展变化趋势,分析城镇化进程对农民增收的影响资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局、县农业局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倍增计划编制提纲审定,研究倍增计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倍增计划编制工作。各相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织开展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工作,确保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编制按时顺利完成。

民政调研工作计划篇(5)

1引言

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得跟上,在这样大环境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迎来了巨大发展机遇。为了提高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速度,移民工作是一个关键,尤其是前期规划设计工作。要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就必须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熟练掌握政策法规,深入调查分析,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减少矛盾和规避不稳定因素,做好移民的宣传和指导工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是国家重点发展对象,也是国家发展根本,将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按照长远目标来发展,那么就需要把移民问题解决好,降低项目所在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但是目前我国各个地方的移民安置政策法规有所不同,且都还不完善,所以在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中经常会碰到一些未知问题,设计单位需积极应对,从多方面考虑,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目前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问题在社会中是一个常见问题,国家和地方近几年都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本文结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2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方针和指导思想

根据我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条例》的相应规定,国家针对移民提出了相应的政策,采取前期补助和后期扶持,这样的政策有利于移民安置后的生活达到并超过原有水平。而移民安置区的开发应与当地的新兴产业相结合,这样才能快速恢复移民安置区的经济水平,在此基础上,再通过有效利用后期扶持政策,逐渐将移民的生活超过原有的水平。进行开发性移民安置就是将移民安置放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轨道上,同时将移民生产、生活同区域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相互结合发展,这样才能通过合理开发重新建立安置区的保障,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生产,大力发展工商业,保证库区移民的可持续发展。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计过程中,需要对移民开发区强调的是基础设施建设及移民技能培训,不断完善移民开发区经济建设,最终为移民做好安稳的致富蓝图,减少盲目性移民安置,重视投入效果,最终达到预期生活水平。通过前期、后期补偿进行扶持,加上移民自力更生,不断提高我国移民生产生活的水平。

3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

对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中现行适用的几个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明确了移民权益和财产的范围,并对补偿内容和方式做了相关规定。其中规定了: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森林、动植物等这些都是归国家所有,而一些农村及城市郊区除外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土地不归个人所有,只对其进行分类补偿。而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可拆卸的设备设施、专业项目设施、地面附着物、零星树木等属于个人或单位所有,在征地移民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是进行了保护的,根据不同的实物对象采取不同的补偿措施,对无法搬迁的私人财产,应按照合理的重置费和单价进来补偿。在中国土地管理法当中还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将各项土地资源使用范围进行规定,分别进行分类。而针对耕地国家需除了补偿外还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经过批准后将按照占多少进行开垦,一旦没有条件进行开垦或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需要由省及直辖市进行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用。而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用地需要有相应手续,在一定范围内需要国家进行批准使用土地,并且在国务院进行备案。对于征收土地的补偿补助标准,由各个省份、直辖市有相关规定标准的执行相关规定标准,没有标准的地方应测算土地年产值,再通过合理的年产值倍数来确定补偿标准。而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施工中存在一些临时的施工用地被占用或扰动,需要对其进行复垦,目的是恢复可以利用状态。目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为了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能够达到公共利益需求的同时,对征地区的个人、集体、企业征收土地及不动产,进行足额补偿,并计算安置费用,这样才能保证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证移民的正常生活,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4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划分和主要任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是国家重点发展对象,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出现安置移民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安置规划方案,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实施这四个阶段进行规划。其中主要任务是对移民范围、人口及经济损失一些列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分析,最终确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对农村移民安置、企业处理、专业项目恢复等提前进行规划设计,并对工程征占地所涉及的实物对象提出合理的补偿投资。

5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主要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主要流程包括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及确认、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及审批、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移民补偿投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及审核、移民安置实施、竣工验收等部分。而对于设计单位最重要的工作是前期的规划设计工作及报告的编制审核工作,主要体现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过程两个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报研究阶段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前期需要编制实物调查报告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其中需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洪水标准、泥沙淤泥年限、回水线、风浪爬高及船行影响等进行分析,确定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和移民安置区,对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进行全面的调查公示,同时也对周边环境及经济社会情况进行调查,然后根据工作成果编制实物调查报告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并上报审批,最终根据调查报告和大纲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的编制。进入到初步设计阶段后,主要工作就是在可研阶段的基础上,对各项成果进行复核完善,补充漏项缺项,落实移民安置方案,完成包括移民安置点、专业项目恢复改建、工业企业处理的规划设计。在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对水库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进行调查,同时评价这两个区域对周边造成的影响,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汇总,根据不同工程方案分析出淹没对象的重要性及影响程度,为工程方案的选择提出重要的依据和建议。在移民的安置规划过程中应确定征地区移民人口的增长率,将农村移民以小组为单位计算移民人口,分析安置环境容量,将移民安置意愿、安置点新址、环境状况、水环境、地质文化、人口规模、建设标准、勘探测量数据等进行综合考虑。并将选定的搬迁新址、用地规模、基础设施状况进行调查,最终完成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并提出投资概算和年度投资计划。对工厂、企业的处理需要进行逐个调查,尤其针对各个企业资产状况应进行评估和计算,确定最后赔偿数额。对具备防护条件的重要淹没影响对象,应做出防护方案,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资估算。同时需对一些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进行规划,确定相关项目处理方案,一旦项目较多、规模较大应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详细设计。

6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组织及展望

移民安置规划的组织应有序进行,确定项目法人,按照计划进行移民安置规划,而项目主管部门应该是县级以上政府担任。移民安置规划须按照审批权限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审核后,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移民安置规划时,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若移民安置规划审核不通过,须进行必要的补充工作和修改完善,修改后,再次报送有关部门审核。除此之外,在水利水电工程的整个设计建设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应做好移民的思想工作,多听取移民的意愿,尽量减少移民矛盾和争议。同时管理好移民资金,移民资金应由移民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从移民安置规划的目标上来讲,地方政府应加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应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及移民的相关政策,研究制订合理的移民搬迁安置目标和标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提高移民的生活质量。

7结束语

做好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是实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目标。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为了使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能够从实际出发,把国家相关的移民政策法规能落到实处,需要在设计过程中就从征地区和安置区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确保设计内容真实、有效,从而为移民工作顺利推进和降低项目区社会稳定风险提供有力的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需要不断发展,移民工作研究也需要不断深入细化,因此,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重要性也更显得尤为的突出。

参考文献

[1]杨晓敏.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及解决对策及探讨[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7.

[2]崔燕.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及解决对策及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25.

[3]侯锐钢,芦天.减少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及解决对策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分析下[A].中国通信、中国通讯学会,2002,4.

[4]陈宝智.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及解决对策动态评价研究[D].北京:北京科技大学,2008.

民政调研工作计划篇(6)

刚才__*同志已就全省“十一五”规划和20__年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最后,我再就“十一五”规划编制问题强调几点。一、充分认识“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编制“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根据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一个总目标、两个提前、三个阶段、四大战略、五项工作方针、六个方面变化”的总体部署,“十一五”规划的主线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核心是制定分阶段的行动纲领。展望未来,山东能否把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势头长期保持下去,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实现新的发展和提高;如何抓住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并且大有作为;需要采取哪些举措来保证提前实现基本现代化、提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的总目标,都需要深入研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实施。通过研究和编制“十一五”规划,把宏伟的奋斗目标分阶段、具体化,把发展思路和对策措施明晰化、科学化,可以有效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地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第二,编制“十一五”规划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行政手段,是制定其他各项经济政策以及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对于实行政府战略目标,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建国以来,我省已经编制了十个五年计划,在不同时期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通过编制“十一五”规划,站在长远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审视和研究山东未来的发展战略思路,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统筹安排,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编制“十一五”规划是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解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有效途径。无论从长远和当前看,从我省经济自身发展和面临的国内外环境看,山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还面临许多制约因素和突出问题。从内部看,“三农”问题,市场需求不旺,经济结构层次低,就业压力加大和地区差距扩大等矛盾突出。从外部看,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世界性结构调整加速,中国入世后市场加快开放,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生存与发展压力加大。这些问题和矛盾,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会长期存在,有些可能甚至会进一步强化或者尖锐起来。深入调研,筹划对策,通过规划的形式对解决途径做出系统部署,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和障碍,对于提高当前的经济运行质量和实现长远的发展目标都具有重要作用。

第四,编制“十一五”规划是反映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渠道。“十一五”规划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十一五”规划是反映人民呼声、体现人民意愿、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是政府对人民的郑重承诺。规划的制定过程,也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智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是人民参政议政、行使民利的过程。通过编制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可以有效地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为人民谋利益,真正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

二、加强研究,理清思路

全面深入分析国内外环境,准确把握所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形成发展思路,然后再具体编制规划,这是规划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要继续坚持。

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研究,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入研究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深入研究协调发展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开放的视野审视发展中的问题,把国内事业和国际经济结合起来研究。要抓住主要矛盾,抓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长期发展的关键问题。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制约本地区发展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设立可行的阶段性的任务目标、确定明晰的发展战略,并提出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只有基础研究工作做深了,思路理清了,才能编制出高质量、科学可行的规划。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要深入研究规划体制改革创新问题。当前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各级各类规划的功能定位,相互关系,特别是与市场作用的界限模糊,规划的数量不少,但内容交叉重复,针对性不强,区域规划不到位,规划编制程序不够规范,衔接协调不力,规划区的确定比较机械,规划的评估调整机制尚未形成等,这些问题不仅有损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而且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在编制“十一五”规划的过程中,对规划编制和实施机制,规划方法和理论,规划体系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问题,要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借鉴国内外好的经验,加强调查研究。要力争通过“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初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较为科学的规划体制。

民政调研工作计划篇(7)

(一)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我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为区委区政府谋划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1.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研究起草《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区政府审议通过,经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实施;研究起草《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撰写《2013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后三季度经济形势预测》、《201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2013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第四季度工作建议》、《关于2013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汇报》、《近五年(2008—2012年)产业发展现状及2013年产业发展重点》,为区政府做好决策提供了经济社会运行方面的参考材料。2.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编制并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申报百个统筹城乡示范项目;牵头撰写《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调研报告》;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3.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区政府办已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经两轮征求各镇(街)、部门意见和一次专家评审,历经六次修改,已基本形成送审稿,评估工作按预期时序进行中。

(二)服务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我委把服务项目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机遇,讲究方法,主动跟进,在服务项目上取得新成效。

1.编制并申报2014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申报项目40个,计划总投资346145万元,2014年度计划投资126373万元。

2.编制并报送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社会投资部分),共提出项目41个,计划总投资1943452万元,2014年计划投资380080万元。

3.编制并上报2013—2018年省级项目库入库项目计划表,涉及现代农业(1个)高新技术和新型工业(1个)现代服务业(19个)社会事业和民生(5个)基础设施(5个)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2个)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2个)及其它类(3个)共3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41.78亿元。

4.今年截至目前,我委共批准项目立项(备案)41个,投资额共94.25亿元。计划投资额超亿元的项目分别是:榕庄商业街、佳元·柳风水韵一期、滨江帝景四期、世界华侨华人交流中心、海航城二期、南国威尼斯城三期米兰园、“天街华府”、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建及改造项目、湖度假区一期、庆豪·万景峯(一期)、荣达花园、荣丰·名苑、乾坤吉祥花园项目(一期)、水郡(一期)等项目。

5.为了建立“尚未硬化农村公路项目库”,按照市交通部门的要求,我委从今年6月初开始对全区未硬化农村公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调查,初步统计全区有391条里程863.28公里农村公路未硬化,农村公路建设事关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委将积极做好计划上报,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逐年安排建设,以实现自然村公路全部硬板化。

6.村邮站建设是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委按照《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村邮站建设试点和项目选址、村邮站的简单装修与设施设备的安装、村邮员的选定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22个村邮站建设任务,争取明年再造51个村邮站,以实现“村村通站、户户通邮”的目标。

(三)车编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成立区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对全区公务用车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调整党政机关及区直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出台《公务用车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的审批,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监督管理。

(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组织讨论相结合、学习贯彻精神与扎实推进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掀起学习党代会精神的热潮。通过学习,理清了下阶段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突出了工作重点,收到了良好效果。

2.业务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

3.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深刻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

(五)其他工作

1.根据上级安排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

2.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夏瑶拆迁任务,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海航空乘学院、儒传村、景观大道等征地工作。

3.支持联系点工作,围绕委镇政府中心任务,配合做好产业园征地等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4.2013年,我委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为协办件)。答复市人大建议11件,主办2件,协办9件,答复市政协提案6件(均为协办件)。答复区人大建议32件,主办25件,协办7件。省、市、区三级的建议、提案主要涉及经济发展、农村道路等方面,特别是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价工作的建议》,我单位从菜篮子工程方面提出稳定物价的协办意见,并参与了协商督办会。

二、2014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区“十二五”规划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思路,通过调查研究,起草、完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并做好计划报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及形成报告草案报2014年度人大例会批准实施工作。

(二)抓好申报项目计划编制及上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上报和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上报,加强与市发改委的沟通协调,争取我区更多的项目列入省市投资计划的盘子。

(三)抓好项目跟踪服务。积极跟踪项目进展,加强与项目单位联系沟通,优化项目跟踪服务,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协助区委区政府推动前期项目及早开工,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建成项目尽快达产,形成持续不断的区域经济增长新亮点。

(四)做好项目立项(备案)工作。

(五)做好城乡统筹工作,尤其是继续协调做好百个城乡统筹项目协调衔接工作。

(六)深入基层,跟踪年度计划报告实施情况,调研提出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切实做好我区农村公路现状调查及2014年计划上报工作和落实市下达给我区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八)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

民政调研工作计划篇(8)

1、原县计划局承担的全部职能(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能除外)。

2、原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改革试点职能。

3、原县经济发展局承担的职能由发展改革局承担。

4、原乡镇企业局承担的职能由工业促进局(中小企业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景县发展改革局的主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区域经济调控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煤炭行业和铁路道口综合管理;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贯彻国家财政和货币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代表政府对证券业、期货业实施监管,受政府委托对相关投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负责筛选推荐地方上市公司工作。

(四)研究并负责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监督指导国债、国家和省资本金、省预算内资金、科技三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安排国家和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下达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县级资本金配置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指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六)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建设规划、管理方案、政策建议的起草和组织实施;负责重点建设领导小组议事的提出和决议事项的督导落实;负责组织全县重点项目会议和活动;负责重点建设工作评比和奖励;负责编制下达全县在建和前期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谋划管理、协调调度;负责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竣工验收。负责全县项目库和项目信息网的建立和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重点项目招商活动。

(七)负责全县各行业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活动全程监督管理,依照权限对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拟订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研究交通发展战略,规划交通布局,协调交通战备工作。

(九)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建议,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

(十)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全县供求总量平衡;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棉花、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负责全县各类市场建设和规划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范,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的资金;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促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三)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四)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资源开发与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五)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宏观指导和协调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六)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七)负责全县《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依据《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对《公约》附表中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实施监控等。协助例行性国际核查等日常事务工作。

(十八)组织指导与有关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负责与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负责外地企业单位在我县设立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审核、备案。

(十九)负责县办企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县办工业改革的政策和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县办工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县办工业的管理、扭亏脱困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县办工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生产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县办工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内设机构、职数

根据上述职责要求,景县发展改革局内设十个职能股室

1、综合办公室(职数2—3名)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保密和对外宣传、、上级督办、提案以及保卫、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及所属县办企业的党群、工会工作。

2、国民经济综合股(对应市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科、体改科、工业科、服务业科、高新技术产业科、财经贸易科)(职数2-3名)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及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基建项目审批前的论证工作;负责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承办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负责筛选推荐地方上市公司;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抓好各类企业公司化改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析工业发展形势,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研究拟订工业发展规划及主要行业专项规划;负责重大工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工业国债项目及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和相应的贴息资金的争取工作;承担县稀土办公室的职能;研究分析全县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贴息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出全县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企业、产品名单;协调、指导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负责全县服务业、市场建设、产业技术进步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高技术产业基地项目;负责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和企业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工作。

3、固定资产投资与招投标管理股(对应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招投标管理科)(职数1—2名)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自筹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县级资本金配置计划;按规定审批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公检法司建设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负责省、市预算内资金,市级资本金、国债资金的争取工作;监测分析全县利用外资状况,研究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参与市、县重大招商活动;负责审核安排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项目;承办工业企业利用外资技术改造工作;承办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核、备案,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负责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工作,监督使用情况;县级体制改革研究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进出口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安排重要物资流通基础设施项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章和相关政策,报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综合监管如标投标活动,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监督招标公告;负责评标专家的初审呈报和管理;负责货物采购招标机构申核、上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类招标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对货物采购、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执法。

4、交通能源和环境综合利用股(对应市发改委交通能源科、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禁化武办公室)(职数1—2名)

研究提出交通、能源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交通、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重大能源交通、电力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和相关资金的争取工作;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管理,安排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建设项目;管理石油储备;研究解决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负责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产业等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和生产性废旧金属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依据《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对《公约》附表中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实施监控等。对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化学品中含硫、磷、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实行特别许可证制度;负责《条例》的执行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协助例行性国际核查等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协调履行化学武器公约有关工作。

5、农业与社会事业经济技术综合股(对应市发改委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科、农村经济科)(职数1—2名)

县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管理。其主要职责任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对内、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组织、指导与其他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会同统计部门统计、分析、上报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情况;负责与外市、县重点中专院校的合作工作;负责科技合作开发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全县引进省外资金、技术、人才工作;负责我县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地企事业单位在我县设立县级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审核、备案。研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安排管理以工代赈和农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负责全县社会事业项目争取资金申报;负责全县各类社会事业项目的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编制下达中专学校教育事业计划、全县人口计划。

6、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对应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办下属项目一科、项目二科、项目三科)(职数1—2名)

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方案和政策建议、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组织实施;负责重点项目领导小组议事的提出和决议事项的督导落实;负责重点建设工作宣传报导,编辑《景县重点建设》;参与重点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汇总分析全县重点建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全县重点项目的会议和活动;负责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组织对重点建设工作的评比奖励;负责重点办日常工作管理;负责编制下达全县重点项目年度前期工作计划;负责申报增列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组织谋划,协调、调度、督导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库;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参与组织重点项目对外招商工作;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参与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下达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督促落实计划的完成;负责全县重点在建项目的管理、协调调度;负责编发项目建设进度简报及信息反馈;负责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承办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7、县办工业管理股(对应市工业运行局下属综合办公室、运行办公室)(职数1-2名)

受县政府委托管理县办企业国有集体资产运营,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县办企业考核奖惩;负责县办企业统计工作,定期进行经济运行分析;研究拟定县办工业改革的政策和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县办工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县办工业的管理、扭亏脱困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县办工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生产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县办工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负责提出动用国家储备物资的建议;负责冶金(有色)矿山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协调煤炭供需衔接、产运销各方面关系及紧急调度,负责煤炭经营许可证监督管理,负责农药生产批件监督管理;指导医药行业生产、流通、负责管理县级药品储备,实施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甘草麻黄草专营和许可证管理;负责国家控制发展的工业行产能力核准工作;负责棉纺企业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特定产品定点生产等项工作。负责清理整顿“五小”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

8、人事劳动保障股(职数1—2名)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县办企业的人事、劳资和保险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培训规划;了解和掌握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情况和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对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提出调整、交流、任免、奖惩、工资调整等建议,承担指导管理系统外企业党建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意见,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对县办企业领导人员、后备领导人才的教育培训及系统内国有企业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指导和建立激励、约束、监督机制的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做好职工下岗培训再就业工作。负责企业班子后备干部的调查摸底,及时提供有关情况,为选配后备干部当好参谋。负责人事、职称档案和文书档案工作的管理。协助局领导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的安置工作,按政策权限办理其他干部职工的分配及企业间干部职工的协商调动工作,并严格程序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负责企业、机关干部职工工资的调整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办理全系统干部职工离退休手续。负责做好本系统的老干部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及有关规定,搞好企业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做好全系统的干部职工人数统计报表工作。做好局领导及上级劳动人事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9、审计财务股(职数1—2名)

民政调研工作计划篇(9)

一、强化服务意识,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1、全力以赴跑项目,多渠道招商引资。

一是根据项目跑资金。去年,经过本人和全局同志共同努力,外贸集团新上2万吨熟食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转报省计委,并同国家开发银行达成了1.85亿元的贷款意向;中纺公司精纺纱绽项目也与潍坊商业银行达成了3000万元的贷款意向;水库灌区项目已经省计委立项批复并转报国家计委,可争取国家配套资金1160万元;我市乡村公路建设争取国家投资计划130万元;山流域治理、村水库除险加固与山流域治理项目正在争取上级投资和追加投资。

二是根据国家确定的投资方向有针对性地筛选上报项目,争取进入各级计划“笼子”,争得国家政策性资金的扶持。

2、以市场为导向,搞好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

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计划编制中,本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和wto规则,研究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到有关部门、企业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全市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准确把握市场走势,坚持以指导性计划为主,突出了计划的导向性,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3、认真抓好大项目建设,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工作中,本人带领党组一班人突出抓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及时检查调度大项目。对市里确定的大项目,进行“前、中、后”全方位跟踪管理,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检查调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快了大项目建设进度。

二是为领导当好参谋。建议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大项目建设的意见、措施,完善市级领导包大项目建设责任制,定期向市领导报告大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搞好项目预测分析。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认真筛选并提报大项目,搞好项目库建设。

四是编制下达了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4、深入调查研究,起草并通过了《关于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在起草“报告”中,充分调查研究,并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数易其稿,提交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反映很好。

5、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发展。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上,本着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利于环境保护建设的原则,调整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投资力度,适时进行督促、检查、调度,促进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发展。

二、切实转变作风,带头抓好自身建设

1、带头实施“民心工程”。本人从自身做起,并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必须具有“四心”即“公心”、“热心”、“诚心”和“爱心”。不断增强公仆意识,以党的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把人民给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2、狠抓思想建设。本人带领党组一班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建立了学习笔记,自觉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做读书笔记3万字以上。通过学习,本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民政调研工作计划篇(10)

一、移民综合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移民综合监理是在参照工程监理的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库移民安置的特点,对移民工作管理方法体系的创新,是水库移民工作的进一步延伸,是移民综合监理单位根据现行移民法律法规、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各项合同、协议等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等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移民综合监理的主要职责可概括为“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根据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及进度计划监督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检查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体进度,跟踪移民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和重要工程的实施进度,保证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全面按进度计划要求进行。②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移民安置目标,监督检查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移民安置综合质量,对移民工程的建设进行技术监管,参与移民工程建设质量评估,参与移民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③参与委托方移民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审核移民实施机构的移民资金使用申请,监督检查移民资金的合理使用。④协助委托方起草移民安置合同或协议,对移民安置实施中补充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参与移民实施方案设计变更的审核及移民工程的招标活动,监督检查移民工程变更,对移民安置工作协议的执行与变更提出监理意见。⑤建立移民监理信息服务、收集、整理各类移民安置和移民工程建设信息,定期汇总和编制移民监理工作报告,及时向委托方报告重大问题;⑥监督检查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与管理,协助做好移民搬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⑦协调移民安置协议双方的关系,协助移民实施机构调解移民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组织召开监理例会,为移民实施机构开展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移民综合监理过程中所发现的常见移民安置规划问题

(一)移民安置规划前期工作不扎实

移民安置规划是移民搬迁安置的蓝图,是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成败的关键。但在移民综合监理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的前期移民安置规划工作不扎实,移民安置规划没有达到相应的设计深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①前期规划部分工作未严格按移民规划程序进行,如未进行移民意愿调查或移民意愿调查仅仅走过场,未对移民安置规划进行有效对接,移民参与程度不够等。如四川某水利项目,规划了两个居民点,因未进行充分的移民意愿调查和移民安置规划对接,其中一个居民点新址建设完成后,移民不愿意搬去该新址;而另一个居民点因距离省道较近,移民又争去该居民点,导致该居民点环境容量不足。②移民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前期工作过程中,因对移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重视不到位,移民对政策不了解甚至产生误解,致使对移民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引发。③专业项目规划没有达到相关行业设计深度。前期工作过程中,受投资控制、设计周期、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及担忧该项目是否能够核准等原因的影响,部分专业项目没有达到相关行业设计深度要求,致使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专业项目设计变更较多。

(二)移民规划方案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实施阶段规划方案变化大

经审批的移民安置规划是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依据,部分项目因前期工作不扎实、历史原因、政策变化、社会进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移民规划方案与实际情况符合度低,实施过程中,原规划标准无法实行、规划方案无法实施。这种情况在建设周期较长、移民安置任务较重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中尤为突出。如某大型水电站建设征地涉及广西、贵州两省(区),移民安置工作跨度时间长达13年,规划时采用的是有土安置方式,但因时间跨度长,移民的意愿发生了较大改变,且部分地区土地开发难度较大,生产安置问题未能妥善解决,实施阶段,部分地区生产安置方式不得不调整为长期实物补偿方案。如重庆某水电站,可研阶段未进行充分的移民意愿调查,规划了6个居民点。实施阶段,移民安置去向与原规划相差较远,最终仅实施了1个居民点,其余均选择了分散安置方式。

(三)移民补偿费用概算不足,实施阶段移民费用难以控制

为争取项目立项,部分地方政府和业主只顾及眼前利益,在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过程中,有意压低移民补偿费用,移民补偿费用被严重低估。如某航电枢纽,地方政府为争取该工程立项,刻意降低库区专业项目投资概算,压低移民补偿标准。实施阶段移民补偿费用成倍增长、专项建设项目数量和费用明显增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时间跨度往往较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移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地方政府和移民主体的期望值提高,以及移民安置政策的完善和移民安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导致实施阶段部分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与可研阶段成果相去甚远,从而导致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变化较大,其中在土地补偿、搬迁安置、专业项目等方面的费用增加幅度较为明显。

三、从移民监理视角对如何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相关建议

(一)移民安置规划应切实履行规划程序

移民安置规划应依法依规进行编制,充分研究落实移民政策法规要求。近年来,国家和各省(区、市)均颁布了相应的移民政策法规,逐步规范了移民安置规划程序,有力促进了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有序开展。

移民安置规划应切实履行移民安置规划相关程序,在移民安置规划过程中应充分做好前期调研、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移民安置规划既要满足移民安置的近期需求,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留有长远的发展空间。

同时应加强移民政策法规的宣传,让移民及时了解国家的移民政策、法规,引导移民通过正常的途径、合法的渠道反映其诉求,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征求移民意愿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应做到实处,使规划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二)夯实实物指标调查和移民规划工作内容

实物指标调查事关移民群众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是移民安置规划的基础性工作。在进行实物指标调查时,工作人员应该细致、耐心,大到房屋面积测量,小到零星树木统计,都要清楚无误并由权属人的签字认可。实物指标进行公示期间,移民群众提出异议的,要认真进行复核,确保无误,以免为今后的移民实施工作带来被动局面和隐患。扎实做好实物指标调查工作,是确保实施阶段移民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

在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移民意愿和当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移民规划方案要符合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移民安置规划应遵循因地制宜、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保护生态的原则,并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集镇和村庄的总体规划相衔接。

(三)加强设计变更的预控工作

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会因实际情况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使得移民安置工作难以按原规划设计方案实施,重大和一般设计变更一定程度上均影响移民安置工作的进展。如金沙江某水电站项目,2015年收到的设计变更就多达58条,大部分均是增加投资。如何做好设计变更的管控工作,对地方政府、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而言都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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