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11 08:41:07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篇(1)

[中图分类号] G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7) 02-0041-06

The Rational Reflec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edia Integration: What’s the Editor?

Wu Ping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Wuhan,430070)

[Abstract] Based on the retrospect of the studies on editing in 2016, the reflection and elaboration have been made on editing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edia integration to answer the question: what is the editor?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edia integration, the editors are those who have clear editing ideas, who have the spirit of creation and craftsman, who are the essential human resources in digital publication, who are the practitioners of publishing theories, who promote their own development through strengthening teaching practices and accumulating vivid cases, and who have created the history of publication.

[Key words] Media integration Rational reflection Editing Retrospect of the study

“互联网+”如火如荼地发展让传统出版业和出版业中的编辑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互联网、有线网、移动网络三网融合,出版业态多样化,电子出版方兴未艾,自出版直接登场。“有数据显示,在Kindle上排行前100名的畅销书中,有28种是作家以自出版模式出版的;排行前50名的图书中,也有11种采用自出版模式”[1],技术对传统出版行业进行了彻底革命。既然如此,还需要编辑吗?在媒介融合背景下,编辑到底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如果需要、存在合理,又该如何发挥好编辑的作用?过去的2016年让诸多出版人心存疑惑。

阅读不灭编辑就不会消失。《互联网环境下编辑的价值思考》[2]旗帜鲜明地表达了这一观点,自出版无法取代传统出版和编辑的作用,且将更加凸显“好编辑”的价值。它否定了技术派所持的“传统出版没有未来,编辑终究要被技术和机器替代”的观点。其中提到的“好编辑”一词意蕴深远。媒介融合背景下,编辑是什么?他们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编辑思想是编辑工作的明确指引,清晰而鲜明的意识、理念在出版物的生产过程、热菪问缴系募中体现即编辑思想。并非所有编辑都有编辑思想,有人在编辑岗位上工作一辈子,平庸无为,得过且过,理念浅薄,难得建树。但优秀、杰出的编辑一定是有编辑思想的人,为达到目标付出的智慧、心血与顽强精神凝聚于出版物中。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编辑思想研究被大家所重视,并成为2016年的热点之一。

的编辑实践活动多集中在他的青年时代,编辑思想是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过去有零散文章对此予以关照,但明显缺乏系统性、专业性。2016年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了李文邦的《青年编辑实践与编辑思想研究(1918―1927)》[3]。作为编辑思想专题研究著作,它较之以往的论文更具系统性、深刻性与专业性。该书是对青年编辑思想的全面总结,具有史料积累价值与现实指导意义。除此之外,《青年编辑思想模式及其现代价值研究》[4]系思想研究专项之“青年编辑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研究成果。它从同志创办《湘江评论》《政治周刊》等编辑活动入手,概括其思想内涵,建构青年编辑思想模式,对现代编辑出版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具备鲜明编辑思想的人有许多共同特征,他们以及他们编辑的书籍都会让人久久记住。编辑中有一批这样的人。

创新是编辑出版业深入发展的源泉,如何策划出既有特色又具新意的作品,一直是编辑出版学界和业界研究的重要课题。《论叶圣陶编辑理论的现实指导意义:以英语教辅书的创新性策划为例》[5]一文将叶圣陶先生的中小学教科书编辑理论与当前英语教辅书籍出版有机结合,弘扬了以叶圣陶为代表的老一辈编辑家崇尚质量的编辑理念,以编辑理论指导编辑实务,以案例诠释创新,以历史启示现实,起到了宣传优秀教辅图书、鼓励创新的作用。杨牧之曾在中华书局从事编辑工作长达二十年,对编辑艺术体会深刻,见解独到。“马克思主义是杨牧之编辑工作的指导思想,唯物辩证法贯穿于杨牧之编辑艺术的各个方面”[6]。杨牧之编辑艺术中的唯物辩证法为新形势下的编辑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吴颖是高校学报界的知名编辑,是“典型的学者型编辑”,创办学报有声有色,提倡编辑向“学者化”“杂家化”方向发展,为留住优质稿源,求真务实。虽然他在编辑研究方面少有长篇大论,但因其思想有见地、实务有创新,《韩山师范学院学报》以《吴颖的编辑理论与实践述论》[7]为题进行了传播,希望供媒介融合时代的年青编辑们“认真研究”“发扬光大”。《游苏宁30年编辑思想述评》[8]同样展示了其作为优秀编辑的思想魅力。林穗芳是大家公认的编辑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带头人,他的研究成果为编辑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2016年第3期《中国编辑》刊登了刘杲四年前为《林穗芳自选集》所作的序文,无疑是想借林穗芳思想理论的进一步传播之机,为媒介融合时代深化编辑学、出版学研究,优化编辑出版工作质量提供新动力。

编辑思想研究不限于现当代编辑家,还有名留史册的编辑家,他们是带给我们厚重历史的人,在媒介融合时代也能给我们一些新的启迪。

《魏晋南北朝编辑思想研究》[9]是编辑思想断代史总结。作者分析该时期编辑思想的社会基础,总结概括存在于总集别集、经书史书、佛教典籍及书目等各种类型出版物中的经世致用、垂训鉴戒、精剪别裁、以事分类、通融古今等多方面的编辑思想。史料丰富,条理清晰,有点有面,在收获编辑思想断代史研究重要成果的同时,展示了作者的文史功力。

戴震为乾嘉学派朴学大师,充任纂修官时曾亲手校订《仪礼集释》《大戴礼记》《水经注》等近二十部书籍,《清史稿》曰:“震为学精诚解辨,每立一义,初若创获,乃参考之,果不可易。”[10]戴震编校之功与其编辑思想密不可分。《戴震的编辑思想与实践述论》[11]一文将戴震“及物求理”“因物求则”的哲学思想与编辑实践相结合,赞扬他灵活调整、删削处理旧志体例的方法,推崇他重视校对、综合运用各种校勘方法保证书籍质量的举措。戴震为训诂者提供了推求本字的思路,为今人总结乾嘉学派书籍出版的编辑思想拓展了新径。

民国时期的出版业十分活跃,除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实力派出版机构的先锋引领作用外,各中小型书局对出版市场的充实作用也值得探讨。《在追随大势中找准势态:会文堂新记书局的出版特色和图书广告营销》[12]总结会文堂凝聚出版方向、明确设计理念、拓宽促销思路等方面的出版特色,为媒介融合变化中的编辑提供了学习启示的蓝本。

媒介融合是发展趋势,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解编辑之困惑从出版历史发展中可得其思想、析其优劣。上述研究证明,无论何时、无论何种社会状况,编辑都需要把握方向,认真思考,积极行动,以鲜明的编辑思想指导具体工作。

2 媒介融合背景下,编辑是具有创新意识与工匠精神的人

在传播技术和媒介技术的推动下,媒介形态日益改变,原来的单一形态转换为以互联网为中心的整合形态,这个变化使传统编辑难以适应,但变化的时代更加需要编辑成为具有创新意识和工匠精神的人。创新意识是开放进取理念,工匠精神是专业技能素质。2016年的编辑学研究中不乏类似的讨论。

《媒介融合视域下编辑活动主体论》[13]一文认为,媒介融合带来编辑主体构成、地位、职责三方面的变化。主体,“从一体多元到立体多样”;地位,“从要素中介到组织中心”;职责,“从选择完善到聚合交易”。不同传统媒介线上线下的交互发展引领商业模式的改变,社会各行业正在“建构以数据库为基础的新的商业模式”,引发“大批以数据库运营为中心的新的编辑主体迅速崛起”,同时不断分化,媒介生成的枢纽性强化了“整合者”的地位,因而,应注重发挥编辑的“整合功能”和“交易功能”,强化创新意识,从精神力量转化为工作动力,正确面对和处理复杂多样的媒介关系,服务于出版。《数字出版时代编辑工作的哲学思考》[14]认为数字出版时代是推动编辑工作发展的动力,编辑工作是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统一体。这个时代的编辑工作是凸显先进性的精神产品物化工作,凸显专业性的信息知识优化工作,凸显文化性的两个效益转化工作。同样,《哲学视阈下的青年编辑职业道德:从尊重与责任谈起》[15]从辨析编辑道德概念入手,引入哲学层面的尊重、责任理论,探讨了青年编辑的职业道德精神。

媒介融合现状不仅使图书编辑感同身受,期刊编辑亦然。《从大数据时代看现代期刊编辑意识形态的转变》[16]论述现代期刊传播途径与印刷形式的革新,分析时代对现代期刊编辑的挑战,编辑必须改变工作方式,提升综合素质。文章认为“编辑本体意识一般在审稿中体现,编辑统筹意识是体现本体意识的关键”,现代期刊编辑应注意导向性统筹组稿,发展创新思维,推进期刊数据化迈向正确的轨道。《互联网+在科技期刊办刊模式中的应用及问题分析》[17]根据自身办刊实践,总结在线投审稿系统、数字化校对工具、数字化出版的具体情况,对学会应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发挥复合型网络编辑高级人才在科技期刊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阐述,目的是“实现科技期刊信息化管理和全自动办公”。这些是增强编辑创新意识、提高专业能力的一批研究成果的代表。

编辑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精神源于职业认同。《科技期刊编辑职业认同的理论研究现状》[18]一文,认为职业认同作为心理学的重要内容在科技期刊编辑的职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不仅影响编辑的职业行为、编辑自身的成长,也事关编辑活动的开展和出版物的质量。文章查阅了2003―2015年间关于职业认同的29篇文章,认为现有研究大多是从专业、社会学的角度进行的,对编辑职业认同关注得很少,对科技期刊编辑的职业认同现状调研、职业认同与编辑行为相关性的研究更是鲜有论及,缺少具体量化指标,期望能够构建一个科技期刊编辑职业认同的理论体系。《我国青年编辑职业认同研究》[19]认为职业认同是“编辑个体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一种积极和肯定的评价,是对编辑职业基本性质、职业价值、职业规范、职业群体等要素的认可程度”。《科技期刊青年编辑综合能力的培养与实践》[20]提出了青年编辑人才培养的原则、成长的途径与方法,确保期刊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当编书匠其实不简单》[21],当编辑不容易,创新意识要在专业素养中体现,有工匠精神的编辑追求精益求精的完美,他们至少要有“敬畏文字的精神”、“继承和创新的精神”和“甘于平凡的奉献精神”。

3 媒介融合背景下,编辑是数字出版重要的人力资源

自从有了数字出版,出版物更加生动和丰富,但从业者却呈现出“有职务无职称”的“无政府”状态。被称之为数字出版主任、数字出版分社社长的出版人在职称序列中找不到相应的位置,或者只有出版编辑、副高级编辑的头衔。这种职务与职称不匹配或者不完全匹配的情况终于在数字编辑职称确立后被终止。数字编辑是时代的产物,也是推动媒介融合的重要人力资源。

2016年初,《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出台,正式启动了数字新闻、数字出版、数字视听等编辑专业领域职称评价工作。半年内,北京市分别完成了首次数字编辑初级(助理级)、中级、副高、正高职称的评审工作,组织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它“极大地提高了数字出版从业者的积极性,增强了从业者的信心,有利于整个数字出版行业健康、快速、科学地发展,也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政策保障”[22]。《我国数字辑职业化历程回顾与价值分析》一文介绍了数字编辑职称制度从无到有、从一个整体到九个细分方向的相关内容。数字编辑职称首创“三横三纵”体系:“三横”指数字新闻、数字出版和数字视听,三领域构成数字传播产业的主体和核心;“三纵”指内容、技术、运维,贯穿数字传播产业链的全部环节。“三横三纵”职称体系首次梳理和概括了我国数字传播产业的主体和产业链,从业者的具体构成和业务环节由此也得到官方的认可。

数字编辑职称序列为:初级编辑、中级编辑、副高(主任编辑)、正高(高级编辑)。与传统编辑职称序列比较,数字编辑职称没有沿用编审、副编审的称谓。副高系列以“主任编辑”命名,命名初衷虽然无法知晓,但一定含有“对数字出版负责人多年来辛勤工作官方认可”的意义。数字编辑的职业化是“数字出版从业者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3],它既明确了数字出版部门主任、内容编辑、技术编辑、运维编辑等的职务属性和内容,也以法定化、公开性的政策文件确认了数字出版从业者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数字出版编辑发展先后经历了兼职、部门主任或分社社长、公司高管、高管后四个阶段,此四个阶段也是数字出版发展模式的反映。北京市数字编辑职称辅导教材第一次较为全面地概括和阐述了近年来数字新闻、数字出版和数字视听领域的新技术和新产品,“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既重视助理编辑、中级编辑的数字传播能力与知识结构,又强调副高、正高级数字编辑应有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前瞻性业务把控能力。相信该篇文章会引起诸多数字编辑和数字编辑研究者的兴趣。

在媒介融合背景下,出版社从单一出版领域向综合领域发展,逐渐建立了面向不同学科、领域的选题策划部门。新部门的产生与发展,带来编辑、部门之间的一些不良、无序竞争。《论公平理论视角下的出版社编辑部门内部竞争》[24]认为不合理的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是出版社发展失衡的主要原因。它倡导依据公平理论,明确策划边界,避免领域重叠,建立健康、有序的竞争制度。

2016年的编辑学研究有许多关于出版理论与编辑实践关系的探讨。这是媒介融合背景下二者发展的必然要求与不二选择。

一直以来,编辑理论与编辑实践始终有一种若即若离的关联,当人们认为理论“不起作用”时,实际上是“它对编辑实践互联互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关注不够”。《论编辑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调适》[25]明确了“编辑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应是以共生共荣为特征的互汲与互渗关系”。作者认为“编辑理论与实践间的深层内涵就在于它们的互汲与互渗关系”,明确提出“编辑理论依靠编辑实践生存”,“编辑理论只有汲入并融进编辑实践才有可能实现自身”,并指出“编辑理论与实践互汲的路径是自然配置和相互适应”,“互渗的有效方法”是“边缘渗入”。文章的实质是“在理性的编辑年代,要让编辑理论与编辑实践间的互渗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就须对二者保持适度的观照,对二者的任何偏见都是不妥的”。

近年来关于新闻编辑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取得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但仍然有进一步探索的空间。《我国新闻编辑理论与当前新闻编辑实践的错位探讨:以报纸民生新闻的报道为例》[26]认为,报纸民生新闻编辑理论与新闻编辑实践之间出现“低俗化、琐碎化、媒介角色错位”现象,主要是快速发展的民生新闻实践与滞后的民生新闻理论引发的矛盾所致,民生新闻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自然容易偏离发展的轨道。文章提到“报纸民生新闻的文化价值”,并说明首先是政治价值,即舆论的监督与引导;其次是文化价值,即提升民众的精神理念。文章条理明晰,观点有新意。与此类似的还有《我国新闻编辑理论与当前新闻编辑实践的分歧:兼论我国新闻编辑理论的经验主义倾向》[27]一文。文章认为新闻编辑理论研究的是新闻编辑工作的原理和规律,新闻编辑实践负重于工作方法,它们之间理想的关系应当是理论引导实践,实践检验和推进理论。产生分歧的原因主要是,新闻编辑理论的经验主义倾向较为明显,注重微观技术,忽视“专业”思想。

《选择・浓缩・聚合:文摘期刊编辑工作的三大环节及其编辑学意蕴》[28]认为文摘是“期刊中的期刊”,高度体现了编辑工作的本质。“文摘期刊编辑活动主要包括发现稿件(选择)、加工稿件(浓缩)、组配稿件(聚合)三大环节”,作者选取国内《读者》《青年文摘》和国外《农业万用手册》《读者文摘》《连线》等著名杂志主编及编辑家的感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指出文摘编辑“通过发现选择、浓缩加工和聚合组织等编辑手法”,不仅使文摘期刊获得生命、意义和价值,也补充、完善和丰富了经典编辑学理论。

出版业跨界大融合大发展时期,“跨行业、跨媒体、跨国融合的发展态势初具规模”[29]。长江传媒旗下的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与山东水浒书业有限公司合并成立山东长江水浒文化传媒公司,凤凰传媒投资影视业,时代出版社与安徽大学携手成立影视中心……在互联网、有线网、移动网络三者的初步融合中,读者由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变为信息传播者,传播内涵与领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一时代的编辑应该有什么变化呢?《出版业变革时代传统出版社图书编辑的应对策略》一文,明确提出三网融合状态下的编辑应更加重视目标读者和内容资源。作者认为,“尽管传播媒介在更新,传播向度在变化,传播环节在缩减,但‘内容+传播’的规律没变”,因而,可对编辑实行项目管理制,发挥各自专长,让策划编辑提升策划效率,让文字编辑静心案头工作,提升编辑力。《基于科学化理念的科技期刊编辑工作实践》[30]也针对科技期刊编辑长期超负荷工作的现状,提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的科学化理念,以利于期刊的良性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出版进入产品数字化、业态多元化的时代,《学术编辑在“互联网+”转型中的变与不变》[31]提出,“在转型中,学术编辑需要面对读者需求的改变、编辑角色的改变、媒体元素的改变和编辑知识结构的改变”,不变的是学术编辑的价值追求、责任、读者群和作者群。传统出版业的教材编辑也需要创新实践,加强学习,重新定位编辑角色。《教材编辑的数字出版转型与实践》[32]主张教材编辑应成为“先进教学理念的引д摺薄澳谌葑试吹恼合与策划者”“优质教学内容的集成者”和“新兴技术应用的实践者”。《专业学术图书审读及编辑加工的三个能力:以社会学类图书为例》[33]一文作者为一线编辑,从工作经验出发,提出社会学类图书编辑审读和加工应注意提升“语言文字规范能力”“专业学术问题处理能力”“专业学术图书尺度的把握能力”,既有规律总结也有很强的实践性。

5 媒介融合背景下,编辑是强化高校实践教学积累鲜活案例并带动自身发展的人

培养后备编辑队伍的编辑出版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数字出版专业等在媒介融合背景下深感压力与动力。作为应用性学科,实践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论全媒体时代报刊编辑实践教学的“六个转变”》[34]提倡高校报刊编辑实践教学因时而动、因势而变,实现教学目标、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平台、考核方式六个方面的转变。《出版策划与编辑制作课程教改探索与实践》[35]一文作者工作于高校,给本科生上课,十分熟悉教学工作,制定了明确的“出版策划与编辑制作”课程目标,认为出版物“选题要兼具商业与文化双重属性”,成品要“兼具技术与艺术双重特征”。为了提高学生课程学习效果,作者所在专业引入了过程性评估与监督机制,修订了课程教学大纲,编制了《书刊编辑实训手册》、《书刊制作实务手册》及《出版策划与编辑制作暨“四年一本书”教学项目学习与实训手册》,内容细致周全,操作性强,授课模式、考核方法有许多改革之举,相比一些大而空的研究来说此文应点若干个赞。

各高校也围绕编辑人才培养进行了探索与实践。《数字出版时代编辑出版专业实践教学研究:以新疆大学编辑出版专业为例》[36]讨论了实践教学的不稳定性,强调通过制度保障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编辑实践能力。学院配套建设了数字出版实验室,以实现培养目标。《全媒体时代新闻美术编辑如何转型创新:以湖北新闻美术实践为例》[37]提出转变理念、创新方法。《浅析全媒体环境下新闻编辑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38]归纳了“课程内容体系不完善、教材内容更新速度慢、与新闻媒体实践脱节、教学实践不足、滞后于实务发展、教学方法蔚鳌⒋葱滦圆蛔恪钡任侍猓探讨有助于课程改革,有助于为新闻媒体提供优质的新闻编辑人的路径。《思维创新理念在电视编辑中的探索与实践》[39]认为创新思维因素应是每一个电视人着重把握的重点问题。

网络编辑专业办学历史不过四五年,有的学校是在编辑出版专业中设置数字出版或网络编辑方向,无论是否独立,都有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要求。《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网络编辑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践探索》[40]的作者专门设计了一个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框架图,含实习、文献阅读、技能训练、创新设计、综合实践五部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网络信息编辑教学方法实践探讨》[41]实地调查了陕西多家电子商务企业,了解到企业对网络信息编辑岗位的技能要求,提出“教学做教学法”,即“教的方法根据学的方法,学的方法根据做的方法,教与学都以做为中心”,以此方可提高网络信息编辑课的教学效果。《数字化时代〈报纸编辑学〉课程的教学改革与思考》[42]提出注重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增加实验设备,强化实践教学,改革课程考试方法等思路。现代汉语是许多高校编辑出版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编辑出版专业现代汉语教学与编辑实践之对接》[43]认为当下现代汉语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影响了对学生语言文字功底的培养及编辑实践能力的提升,编辑出版专业现代汉语教学与编辑实践对接的主要途径是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编辑是出版历史的创造者,通过编辑的书来“发声”,通过电子产品记录与传播人类知识,通过数字出版、网络传播显示自身的存在。从2016年综述类的专著、述评集中可以更深切地体会到这一点。

《中国编辑学研究60年(1949―2009)》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出版的著作,该书对我国1949―2009年的编辑学学科史、学术史研究进行了系统总结,展示了中国编辑学从无到有、由浅入深60年的发展历程。《编辑学研究的集成与创新:评〈中国编辑学研究60年(1949―2009)〉》[44]从“系统梳理了编辑学学科发展的脉络”“深入研究了编辑学学科史”“以创新理念为编辑学修史立传”三方面展开评价,认为该书“既凸显了中国编辑学研究的系统性与发展历程,又具有扎实的材料基础和鲜明的理论取向”。该文既有书籍内容的介绍,也有为读者导读的指引,无论编辑学研究者还是初学者均可从中受益。

类似总结性的论文还有《近五年我国编辑学理论与实务研究述评》[45]、《长三角区域作者发表编辑学论文的统计与分析》[46]等。前者聚焦2011―2015年中的编辑学基本概念、原理、学科性质、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肯定“大编辑”鲜明的时代性,显示编辑理论研究的新进展。实务研究集中在全媒体数字时代编辑工作的变革与创新、报刊体制改革等方面,研究者较多地将当前媒介融合、体制改革与编辑工作创新结合起来,且将编辑过程、编辑环节与数字出版技术紧密联系,呈现出务实的研究特点。后者反映长三角区域编辑学情况,发表文章多的期刊发展态势良好,说明“编辑人才的高素质和刊物的高影响力互为促进作用”。

2016,还有许多编辑学研究文章未能在此叙述,主要论点难免挂一漏万。但值得肯定的是,无论外在空间发生多大变化,编辑都将从自身与外界的交流中获得发展动力,增强信心,让媒介融合为出版服务,为研究定重点,为自身拓展定位,为编辑角色注入时代气息。这就是编辑。

注 释

[1][2]赵明霞.互联网环境下编辑的价值思考[J].出版广角,2016(3)上

[3]李文邦.青年编辑实践与编辑思想研究[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10)

[4]杨宇勃,汪全莉.青年编辑思想模式及其现代价值研究[J].出版科学,2016(5)

[5]李立云.论叶圣陶编辑理论的现实指导意义:以英语教辅书的创新性策划为例[J].出版广角,2016(1)下

[6]税少兵.杨牧之编辑艺术中的唯物辩证法[J].出版广角,2016(5)上

[7]温优华.吴颖的编辑理念与实践述论[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16(8)

[8]唐慧.游苏宁30年编辑思想述评[J].编辑学报,2016(6)

[9]段乐川.魏晋南北朝编辑思想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6

[10]赵尔巽等.清史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508

[11]徐玲英.戴震的编辑思想与实践述论[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

[12]吴平,李昕烨.在追随大势中找准势态:会文堂新记书局的出版特色和图书广告营销[J].中国编辑,2016(5)

[13]段乐川,路畅.媒介融合视域下编辑活动主体论[J].出版科学,2016(3)

[14]吴平.数字出版时代编辑工作的哲学思考[J].出版科学,2016(2)

[15]吴硕.哲学视阈下的青年编辑职业道德:从尊重与责任谈起[J].出版广角,2016(3)上

[16]孔九莉.大数据时代看现代期刊编辑意识形态的转变[J].出版广角,2016(7)上

[17]舒安琴等.互联网+在科技期刊办刊模式中的应用及问题分析[J].编辑学报,2016(1)

[18]曾敏莉.科技期刊编辑职业认同的理论研究现状[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6(1)

[19]周畅.我国青年编辑职业认同研究[J].出版科W,2016(4)

[20]代艳玲,朱拴成.科技期刊青年编辑综合能力的培养与实践[J].编辑学报,2016(2)

[21]陈鹏鸣.当编书匠其实不简单[J].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6-06-06

[22][23]张新新.我国数字编辑职业化历程回顾与价值分析[J].出版广角,2016(3)上

[24]邢剑飞.论公平理论视角下的出版社编辑部门内部竞争[J].出版参考,2016(6)

[25]郑确辉.论编辑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调适[J].编辑之友,2016(2)

[26]段锦娅.我国新闻编辑理论与当前新闻编辑实践的错位探讨[J].新闻研究导刊,2016(5)

[27]梁燕.我国新闻编辑理论与当前新闻编辑实践的分歧:兼论我国新闻编辑理论的经验主义倾向[J].西部学刊,2016(8)下

[28]李钊平.选择・浓缩・聚合:文摘期刊编辑工作的三大环节及其编辑学意蕴[J].中国编辑,2016(2)

[29]张立武.出版业变革时代传统出版社图书编辑应对策略[J].出版科学,2016(1)

[30]黄雅意,等.基于科学化理念的科技期刊编辑工作实践[J].编辑学报,2016(8)

[31]贾晓巍.学术编辑在“互联网+”转型中的变与不变[J].出版广角,2016(6)上

[32]侯良健.教材编辑的数字出版转型与实践[J].现代出版,2016(4)

[33]谢蕊芬.专业学术图书审读及编辑加工的三个能力:以社会学类图书为例[J].出版广角,2016(1)上

[34]薛冰华.论全媒体时代报刊实践教学的“六个转变”[J].中国报业,2016(12)

[35]李新祥.出版策划与编辑制作课程教改探索与实践[J].现代出版,2016(2)

[36]彭静,等.数字出版时代编辑出版专业实践教学研究:以新疆大学编辑出版专业为例[J].新丝路,2016(2)下

[37]张大磊.全媒体时代新闻美术编辑如何转型创新:以湖北新闻美术实践为例[J].传媒,2016(11)

[38]李云雅.浅析全媒体环境下新闻编辑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J].采写编,2016(2)

[39]赵海霞.思维创新理念在电视编辑中的探索与实践[J].西部广播电视,2016(10)

[40]陈敬宇,张阿源.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网络编辑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践探索[J].新闻传播,2016(1)

[41]苏秋芬.网络信息编辑教学方法实践探讨[J].亚太教育,2016(16)

[42]刘阳,李斯媛,等.数字化时代《报纸编辑学》课程的教学改革与思考[J].新闻研究导刊,2016(9)

[43]刘英玲.编辑出版专业现代汉语教学与编辑实践之对接[J].武陵学刊,2016(5)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篇(2)

第三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制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并实施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按本暂行规定对所辖区域出版单位出版专业资格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进行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的出版管理机构协助新闻出版总署对其所属出版单位出版专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管理。

第四条出版专业资格是国家对出版从业人员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的认定。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正式出版单位从事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物的编辑、出版、校对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出版专业资格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凡在正式出版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取得规定级别的出版专业资格,持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资格证书》上岗。

第七条凡新进入正式出版单位担任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或主编(副主编)职务的人员,除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下同)出版专业资格。无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资格者,应当在到任后的两年内通过中级以上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否则,不能继续担任出版单位上述领导职务。

第八条凡在正式出版单位担任责任编辑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资格。否则,不能担任责任编辑。

第九条凡新参加工作进入正式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大学专科和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当在进入出版单位后的下一年度内通过初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方可参加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新调入正式出版单位的在职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要在调入后的下一年度内,通过规定级别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否则,不能从事相应的出版专业技术工作。

第十一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竞聘相应的出版专业技术职务:

1初级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可以竞聘助理级出版专业技术职务。

2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可以竞聘中级出版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必须坚持以下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

2大力传播和积累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3严格遵纪守法,依法进行出版活动。不参与任何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经营活动,坚决不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活动。

4遵守社会主义出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竭诚为读者和作者服务,团结协作,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第十三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要强化质量意识和导向意识。在工作岗位上编辑制作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物时,要坚持正确导向,保证出版物质量。

第十四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应不断更新知识,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学习和钻研出版专业理论和实务,了解出版行业动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应聘在职者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第十五条出版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从具备出版专业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用适合的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六条对本规定之前,已在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其所在出版单位应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参加业务培训,使之在5年之内通过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出版专业资格。对经过培训仍不能通过相应级别资格考试的人员,5年之后不得继续在原岗位上聘用,出版单位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出版专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1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凭所在出版单位介绍信、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个年度的考核证明、正规院校或省级以上教育培训中心出具的最近连续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到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在一个登记期内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1年,缓登1年;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取消其出版专业资格,若再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须重新通过相应级别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第十九条出版单位要对在职的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情况按年度书面上报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备案。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在1个登记期内有1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缓登1年;凡在1个登记期内有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登记,发证机关取消其出版专业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出版单位可以将其解聘或调离。

第二十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在1个登记期内必须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资料,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料者,缓登1年。缓登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习要求,方可恢复登记。

第二十一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凡有1次缓登的,推迟1年报考上一级出版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违反有关出版工作的规定,受到严重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人员,发证机关要取消其出版专业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5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工作。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篇(3)

[基金项目]2015年湖北省教学研究项目《校企协同背景下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项目编号386的阶段性成果

2013年6月,由教育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高校新闻传播院系师资队伍建设 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卓越新闻传播人才计划”),对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进行了宏观规划,提出了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成为高校新闻院系实施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指导性文件。“卓越新闻传播人才计划”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加强高校新闻院系的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的“”,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逐步推动新闻教学与新闻实践的结合。

那么,针对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当前高校新闻传播院系“双师型”队伍建设的现状如何?作为地方应用性本科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有哪些?是否有可行性的解决办法或途径?这些问题看似操作层面的问题,但如果深入探讨并成功实践,便可形成关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理论问题,成果具有共享性。本文即探讨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在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过程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问题。之所以将地方应用型高校纳入本文研究的对象,原因在于我国现有的2824所本科院校中(源于2015年7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作者注),绝大多数是应用型高校,同时地方高校由于地理位置和办学层次的限制,在实施卓越新闻人才培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可供利用的优质资源相对较少,问题或困难也相对集中,更值得学界和业界共同关注,以保证卓越计划的有效普及。

一、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必要性

对于什么是“双师型”教师,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看法。主要有“双职称型”(也称为“双资质”型)和“双素质型”(也称为“双能力型”)两种说法。“双职称型”即教师在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外还需要取得业界的职称,如在副教授职称外还有“高级记者”、“主任播音员”等职称;“双素质型”,即教师既要具备理论素质,也应具备实践技能。还有的学者将“双师型”概括为三种:一是“双证书”,既具有相关技术职务,又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二是“双能力”,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三是“双融合”,既强调持有“双证书”,又强调具有“双能力”。

结合我国新闻传媒环境和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培养现状,我们将“双师型”教师的标准界定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双素质”,既能适应高校新闻传播专业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也能适应媒体的业务活动;第二个层次是“双资质”,它是在第一个层次基础上的提升,即同时获得各自领域里的资格认证,以证明教师的业务水准。

1.“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对国家协同创新战略的积极回应。

2011年4月,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指出,高等学校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树立系统的人才培养观念,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协同创新的关键,就是要促进政产学研用等多主体间的深度融合,集中优势力量联合攻关,实现价值再创造。[1]在这个过程中,包括教师在内的所有协同创新主体必须深入融合,合作互补,方可实现协同创新和协同培养的目标。这就需要教师不仅要亲身参与社会实践,更要引导学生了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营造同区域发展相衔接的、充满活力的学习氛围,努力实现高校教学与社会实践的无缝对接,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只有具备了双素质和双师型,才能适应和胜任这一角色。

2.建设“双师型”队伍是实现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

社会的发展靠人才,人才的发展靠教育,而教育的关键就在师资。因此,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关键是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计划”的目标是“努力造就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精良、作风素质过硬的新闻传播后备人才”,这也是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的基本内涵。 “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核心内容――“”主要为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而设,如果作为人才培养主体的教师本身都不具备“复合型”人才的素质,这个培养目标势必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可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证,教师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并进而影响和决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

3.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是优化高校教师结构和质量的重要途径。

目前,地方高校新闻传播院系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哑铃”状年龄结构,即年轻教师和跨专业的老教师比重过大,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积累的中青年教师比重偏小[2];二是在教师的专业背景上,高校合并、专业扩招的后遗症依然存在:多数教师不具有新闻传播专业背景,多是从汉语言文学、历史学、现代教育技术等专业转型而来,学历结构很不合理。[3]三是在年轻教师培养策略上,存在着培养途径单一、培养效果不佳问题。如为了适应传媒技术变革和高校传媒教育改革,大部分高校新闻传媒都是采取培养策略,帮助现有教师达到双师型教师的要求,但都是通过送出去学习、培训和参加学术研讨会等方式进行培养,真正到媒体参加业务实训、与行业企业进行横向合作以服务社会的教师少之又少;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跟踪评估机制,教师的培训很多时候流于形式,年培训人次成为考核评估的重要数据,而培训质量却无人问津。这种师资建设状况与真正的“双师型”队伍的目标要求距离甚远。

真正的“双师型”队伍建设,就是要广开渠道,多元培养,既要引进和聘用业界的骨干,更要积极创造条件对专职教师进行多途径业务培养。对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模式。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已经形成了双师制的传统,教师的构成一是受过系统学术训练的学者,二是具有业界精英的传媒人士,并对不同类型的教师实行分类管理。这样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助于优化教师结构,包括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等,从而对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产生直接影响。[4]

二、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传媒专业 “双师型”队伍建设的思路

建设“双师型”队伍过程中,湖北文理学院新闻系本着培养途径多元化的原则,融合资源,尝试多种途径建设新的教师队伍,培养卓越新闻传播人才。主要途径包括:

1.双向互聘。

这种措施是卓越新闻传播人才计划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地方高校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实施较多的一种方式。一方面高校从媒体聘请具有一定教学能力的业务骨干和技术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和讲座教授,参与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实践指导、教学改革甚至专业建设和项目研发等工作;另一方面,媒体和行业企业聘请高校教师作为业务兼职,如特约评论员、特约记者、频道或节目专家顾问、兼职编导等等,参与到媒体业务实践中。互聘兼职有助于充实师资力量,优化师资结构,为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奠定基础。

2.专职引进。

聘用行业人士作为兼职教师的缺陷在于,一个人“身兼两职”,除非有超强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否则不能胜任兼职。尤其是在媒体压力倍增和高校改革步伐加快的现实环境中,如果没有相应的组织机制和薪酬机制作保障,互聘兼职将仅仅流于形式――一纸兼职聘书、一次业务讲座或者一节勉强的授课。因此,有必要采取更有效、更彻底的方式进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即从业界引进业务骨干或者专家,作为专职教师。引进人才严格按照“双素质”要求,不仅有对口的专业,丰富的业务经验和技能,还能将经验和技能深入浅出地传达和传授给学生,以适应高校的课堂教学和人才培养。还有一种引进人才是应届研究生,不仅要求品学兼优,有超强的学习能力,更要求具备一定的实践经历和高水平的实践成果;只有这样,才能为“双师型”队伍建设的储备力量。

3. 自我培养。

相比前面的两种途径,“自我培养”是通过各种渠道,锻炼专职教师实践能力,打破专职教师专业背景不对口、实践经验欠缺、专业技能匮乏的现状,让“学院派”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过渡转型,这是实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可持续性发展的有效途径。除了作为媒体兼职偶尔参与媒体业务活动外,还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是利用寒暑假或空挡学期到媒体参加阶段性实训,一般在一个月以上。实训期间,全天候参与媒体业务活动,发表或刊播若干实训作品,以此锻炼业务能力,并将业务经验融入后来的课堂教学中,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是鼓励教师或联手或独立作业,产生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实践创新作品。如拿出某个时间段(一个月或更长时间),由专业教师带领学生承办地方台某档电视节目(最好是周播,以保证质量);创办校园网络电视,模拟地方电视台,进行校园新闻播报;与影视公司合作拍摄电影或者微电影,在爱奇艺等视频网站上播放,并进行分账合作。如湖北文理学院青年教师李韬创办的自媒体栏目《李韬爆笑生活》,每周上传一期原创短片到视频网站,目前已经上传100多集,有几千万的用户订阅,同时《李韬爆笑生活》还与其他地方台的生活频道签订合作协议,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2014年,由湖北文理学院官博电视编导专业教师蔡青导演的新媒体电影《爱谁谁》由中央6套CCTV《爱电影》栏目及武汉亚格光健康营销有限公司联合出品,于2015年年底的贺岁档全网上线,在爱奇艺上线当天点击率达54万,位居商业电影点播榜前列。

三是鼓励教师与媒体进行科研合作和项目研发,在研发过程中锻炼教师的业务技能和服务地方的能力。如与襄阳广播电视台合作调研项目《新媒体环境下地方电视台新闻节目改革创新的策略与路径》,对电视台的王牌节目“今日播报”的收视率进行跟踪调查和比较分析等活动。这些活动有助于教师走出校门,充分接触与了解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现状,从而发现有价值的研究课题,真正提升高校教师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水平。

三、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中的问题

地方高校由于地理位置和办学层次的局限,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现实困难,这些困难有的是客观原因所致,有的是主观因素造成。

首先是教师队伍的结构与质量先天不足。除了前文所讲的年龄结构、专业背景先天性失衡外,还存在学历和职称偏低、优质师资匮乏的问题。所谓优质师资是指迫切需要引进、能够胜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师。相对于传统专业而言,新闻传播类专业比较年轻,高学历人才培养数量相对较少;由于地理位置和办学层次的差异,高学历和高职称的人才宁愿到一线城市的高职高专或私立高校任教,也不愿意选择三线城市的普通本科高校,导致地方高校多年来人才引进情况不尽理想,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教师的结构性失衡。

其次是可利用的地方优质资源有限。以广播电视学专业教师为例,地方高校教师专业实践的环境大多在地方广播电视台。而绝大多数地方台囿于自身规模和层次,在设备和技术等方面难以企及省台和国家台,高校教师在这种环境中进行实训,其质量和规格难以达到高水准。同样,一个地方电视台业务骨干的素养一般与更高级别媒体的业务骨干素养相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地方高校无论作为兼职还是全职引进,在某种程度上都无法真正实现优质师资。

再次是双师型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缺乏。双师型队伍建设需要一定的保障机制,才能够让建设措施落在实处,而不是流于形式,走过场。如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甚至敦促专业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转型发展,规定时间和比例敦促新闻院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进度、教师的数量和质量;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教师通过各种渠道锻炼和提升自己的“双师”素养;通过制定教师职称晋升与年终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进行分类评审和综合考核评价;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成效显著的“双师型”教师进行奖励和表彰;还应该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如“双师型教师办公室”,有序规划和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

但现实中,以上保障机制和措施在地方高校中几乎没有:学校没有相应的政策敦促教师进行实训,也没有对应的文件核算实训教师和兼职教师的工作量,更没有相应的经费解决教师实训过程中的开支。几乎所有老师都迫于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度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而成为上课机器,写一些毫无实践价值和理论创新的学术论文。保障机制的匮乏,使得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目标成为空中楼阁。

当然,也有的学校比较重视专业教师的业务实训,能够充分利用地方优质资源进行多元化培养;也比较重视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但是却缺乏对教师实训成效和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体系,存在注重过程却轻视结果的问题,这种仅仅依靠个人自律自觉的“培养”状态势必影响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教育之本在于教师,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什么样的老师,就有什么样的学生,教师的水平从根本上决定了学生的水平,教师的品质决定了学生的规格。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有利于建构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健全完善的课程体系。从这个角度上讲,作为新闻传媒人才的制造工厂,大学新闻传播院系的建立,首在师资”[5]。高校“双师型”教师的口号已经提出了好几年,但是成型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成熟的双师型教师培养策略并不多见。一个优秀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需要观念的转变、方式的创新、力度的加大和政策的支持等。针对地方性高校而言,由于受地理位置、办学层次和媒体资源的限制,新闻传播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更是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陈劲:《协同创新》,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贺萍:《探析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培养存在的问题与策略分析》,《知识经济》2016年第3期

[3]姜小凌:《湖北省省属地方高校新闻传播教育困境分析》,《湖北文理学院学报》2013年第7期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篇(4)

一、职业记者角色危机

新闻记者的职业理念在学术上被称为“新闻专业主义”,源自于美国,是一种职业规范以及评判标准,是“一套论述新闻实践和新闻体制的话语、一种意识形态、一种社会控制模式” [1],核心原则包括客观性理念、自由与责任的观念、服务公众的意识以及自律与他律的原则体系。伴随着新媒介的高速发展,在自媒体时代,媒介技术的发展与进步调整了新闻从业人员的结构和职业定位,我们听到越来越多“去职业化”和“去专业化”的声音,职业记者的内涵在很大程度上发生了改变,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职业角色危机。

新媒体技术背景下的新型传播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解构了传统的新闻专业主义,给职业记者角色认知带来一系列的危机和困境,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技术手段消解把关特权

传统新闻背景下职业记者曾被冠为“无冕之王”,最彰显其职业权利的是作为“把关人”的信息把关。“把关人”的概念由传播学者卢因提出,他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够进入传播的渠道。在传统新闻活动过程中,把关是一个多环节、有组织的过程,符合传统媒体单向传播性强的特点。在传统新闻活动中,新闻把关无处不在,职业记者作为信息把关人有对信息监督选择的特权。新媒介环境下“把关人”的功能发生了变化,首先源自于媒介技术发展的原因,数码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生产趋于简单化,只要手中有一部智能手机,传统的采访、撰稿、几乎可以一气呵成。同时技术的便捷使用也使得信息的大量复制瞬间成为可能,无论是文字、音频还是视频形式,轻松海量复制并得以快速传播。信息传递障碍曾经是“把关人”特权的最大保证,在目前,即便是较为复杂的非技术障碍诸如制度、经济等层面的因素依然存在,但技术障碍已被轻松突破,在技术上可以做到实时传递、轻松,网络的信息传递障碍远远低于传统大众媒介。互联网传播因为技术的发展降低了信息的门槛,技术的可能使得职业记者作为“把关人”角色定位进一步泛化,把关权利进一步去中心化,传统的“把关人”特权优势受到严重冲击及消解[2]。

2.传受界限模糊职业身份

在新媒体技术的支持下,在人人都可以拥有传播渠道的当下,在拥有了诸如数码相机、智能手机、移动终端等日臻完善的技术设备,这些操作简便、携带方便、灵活的工具给任何人自由出入信息传播领域提供了采制新闻的基本条件。普通民众可以即时的、快速的利用各种传播工具,以传者为中心的传统传播结构在新媒体的范畴下显然失效了,大家既可以是传播者也可以是受传者,传受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一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甚至瓦解了职业新闻人的专业身份。在传统的大众媒体中,传受的单向流动结构非常明显,传者和受者的地位也相对稳固,传者与受者之间存在清晰界限,居于传者地位的职业新闻人专业身份不容置疑。但伴随着新媒体的发展,这种长期的传受单向流动的传播结构被打破了,受众可以自由利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方式传递新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大众媒体的议程设置,“公民记者”、“全民记者”的称谓严重模糊了职业记者的专业身份。

3.公共参与沦陷新闻伦理

新媒体技术打破了传统媒体占据传播话语权的主导地位局面,越来越多地公众参与到了信息传播的领域,非专业机构和非专业新闻人介入的新闻业似乎正在背离传统新闻人一直丰收的新闻伦理和职业操守。技术的发展保证了信息传递的便捷,但是也出现了公共参与的悖论――新闻伦理的沦陷。因为新媒体生态瓦解了传统的信息把关,且“公民记者”作为信息主体身份的非专业性显然缺乏客观、理性和自律意识,加之网络空间的匿名性,都带来了不可避免的虚假新闻泛滥、新闻视角主观、入侵个人领域,甚至网络暴力频发的现象。

二、职业记者身份确认

新媒介生态下,职业记者的职业身份日渐模糊,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职业身份确认的危机,到底我们还需不需要职业记者,“公民记者”是否可以完全取代职业新闻人的地位,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互联网提供了获取新闻信息的快捷通道,但也使不实消息和误导性消息的传播变得更加容易,普通的受众面对海量信息的时候并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来辨别真伪,记者这一职业在新媒介发展的当下还远远没有达到“去职业化”或“去专业化”的地步,相反我们更需要职业新闻人。新闻人的职业范围在新媒介环境下不是被弱化或消解,而是深化和加强,因为其职业优势以及存在的意义不存在于技术优势,而是来自于受众的信息需求。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如何进行选择,普通受众更需要专业建议和解释,以便帮助他们认清所处的复杂环境,选择切实有用的信息。新闻专业主义是职业记者在新媒介生态下生存与深化的保证,而职业新闻人可以从以下三点确认和深化自己的职业身份。

1.专业性的信息解释。在新媒体高度发达的当下,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每天都要面对海量的信息,可事实上个人所能接受和消化的信息一定是相对有限的,我们急切需要有效信息的专业选择分类,这个工作显然需要受过专业训练的职业记者来有针对性的完成,将有效信息提供给广大的受众。记者不仅仅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把关人”角色,他们并不只是在新闻报道中简单地加入解释或分析,相反,这种新型新闻从业者必须核实消息来源的可靠性,并加以整理分类,使它能被人迅速有效地理解和接受,有效地减少受众在面对信息极度泛滥时出现的无力感。因为这种选择和解释的工作呈现出一种规模化的运作,这是普通的“公民记者”所无法完成的,大型的事件解读绝不是像发条微博、转个朋友圈那么简单,它需要专业知识的解读、专业记者团队的调查、专业理念的影响才足以支撑,规模化的新闻运作依然离不开专业记者。

2.主持公共议题讨论。公共性是新闻职业的首要原则,也是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所在,这也是“公民记者”与职业记者之间的区别所在[3]。不能否认“公民记者”虽然也会关心社会公共事务,但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这些个体受制于现实因素,他们当中能够始终坚持公共利益、坚守公共话语的少之又少。如果不再需要记者职业的存在,用“公民记者”的概念取代职业记者,可以想象,真正公民的公共话语权必然容易受到侵害,每个人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但却很难找到一个共鸣。“公民记者”很难跳脱个人的利益,多将自己的视线局限于发生在身边的事件或那些突发性的重大事件,很难最大化的保持客观独立性,难以对事件的公共性和社会性作过多的考量,更没有一个相对完善的机制来有效约束。虽然我们并不能否定“公民记者”对社会的贡献,以及他们所提供的重大新闻线索,但显而易见,记者作为一种职业必不可少,职业者们应当有效地弥补“公民新闻”的这一显而易见的缺陷,继续坚持公共性的职业要求,有效主持公共议题的讨论。

3.坚守职业道德准则。在新闻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新闻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职业道德准则来约束职业记者的职业行为,传统职业记者一般具有注重保护新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业道德意识。普通公民在新媒体环境中,由于传播的自由度较高且问责机制的规范度较低,以致于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容易出现大量的假新闻,这也是网络新闻最大的问题所在。“公民记者”群体没有记者职业的道德操守来约束行为,在信息传播中呈现明显的随意性和片面性,有些公民的新闻报道动机并不单纯。大多数网民对于网络上流传的信息持有一种本能的怀疑,原因就在于网络虚假信息实在是太过于泛滥。对“新闻事实”的过度挖掘而出现无法保障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人肉搜索”事件层出不穷,这都是“公民记者”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缺乏职业记者的道德操守约束而导致的。这种环境下,记者职业的深化就要求其秉持职业道德操守,提供真实的、客观的报道,不能被网络的舆论所左右,而需要清醒的舆论引导。因此,在新媒介环境下,职业记者仍不可或缺,更需要记者职业的深化和重构,新闻专业主义在新媒介环境下不是终结,相反是更有力的维护。

三、职业记者理念重塑

构建一个良好的新媒体生态环境,重塑职业记者理念,重构新闻专业主义,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处于媒介核心地位的传媒人,记者应明确媒介性质,清楚了解作为传播者的角色定位具有现实重要意义,应不断提高职业记者的综合素养。在信息高度泛滥的新媒介环境中,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职业记者能坚持真实报道的理念、坚持人性化报道的要求、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的保障。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篇(5)

由人事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主编的《2005年中国人才报――构建和谐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人才开发》(黄皮书)2005年10月出版。“黄皮书”显示,全国各类新闻从业人员的总数已超过75万人。新闻从业人员队伍呈现出五大特点:首先,专业知识要求更高;其次,媒体经营管理已成为各媒体的重要组成人员;第三,记者新老更替日趋明显;第四,从业人数占人口比例明显加大;第五,女记者比例越来越高,达到41%。

据介绍,到2005年1月底,全国经审核发放的新版记者证已达146541件。其中,报纸和新闻性期刊领取新版记者证的有7万多人,电台和电视台有6万多人,通讯社约有2000人。

新闻队伍中的人员年龄结构趋于年轻,这是由新闻工作的特殊性质和工作强度所决定的。对于新闻敏感的要求以及较高强度的工作程度,使得新闻从业人员的平均年龄偏低。在近15万名新闻记者中,绝大多数为中青年,其中20-30岁青年人最多,占29%;30-40岁中青年人占27%;40-50岁中年人占24%;50岁以上者只有20%。

【学历层次趋高】

新闻队伍学科背景构成广泛,新闻专业占30.60%,其他文科专业占56.20%,外语专业占4.70%,理工农医专业占7.80%。

新闻单位对于人才的要求也不断拓宽、提高:管理人才要求讲政治、会经济、懂技术操作;经营上的高素质人才则需要科技、经营背景等;而某些专业性较强的报道,例如经济类、法律类等内容,专业人员则更具有优势。

新闻队伍中,学历结构以本科为主体,有向高学历层次发展的趋势。据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的统计,在2005年1月底已经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的近15万名新闻采编人员中,98%以上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最多,为64%;硕士学历者占13%;拥有博士学历的占1%。

【人才结构呈橄榄型】

目前,我国的新闻人才结构呈橄榄型,即采编人员为主体,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比重较小。而据统计分析,合理的媒体人才结构应该为哑铃型,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主,日常工作人员比例较小。眼下媒体的普遍情况是:

缺乏高层次的技术人才。随着数字技术的开发和网络技术的应用,媒体对这方面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缺乏经营管理人才。一方面是广告管理人才,即管理和指导广告规模经营的人才;另一方面是节目的推介和经营人员。目前,媒介经营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搞好内部管理、带动经营至关重要。

缺乏高水平的采编播人员。目前,新闻媒体的采编人员饱和,但平均水平不高,缺乏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和名评论员。

总体来讲,新闻媒体主要是缺乏复合型人才,即具有较高的外语能力、计算机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人才。在专业方面,缺乏有其他专业背景的新闻从业人员、特殊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型人才和高素质的领导人才。

【传媒经营人才稀缺】

在各类有缺口的人才中,最缺的是传媒经营人才。调查显示,目前国内新闻媒体中懂得媒体经营管理的人才不到1%,作为领军人物的媒体管理精英更是少之又少。

近年来,时代华纳、新闻集团、迪斯尼各路跨国传媒争相向中国进行渗透并取得“落地权”,急需大量既熟悉内地媒体市场、又具有国际化运作经验的本土高级媒体人才来扩大市场份额,这加剧了高级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极端稀缺的状况。

有关专家指出,一名优秀的媒体人才必须是一位“传媒职业经理人”。发行人、总经理、总编辑、内容总监、发行总监、广告总监、生产总监、人力资源总监以及网络媒体的首席执行官等,均可称为“媒体职业经理人”。他们不仅要具备“职业经理人”的经营头脑和才干,也要具备“职业新闻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既能够在传媒产业领域从事专业性的经营管理工作,也能从中国传媒产业的特殊性出发,实现传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由于之前传媒市场化程度低导致人才储备严重不足,随着改革日益深入,中国传媒业在几乎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推向了市场。专业的经营型人才和策划人才立刻出现人才空缺,大多数报社、电台、电视台的管理、策划人才都是媒体人出身,虽然其中不乏优秀的人才,但是很好的编辑、记者并不代表精通管理。业内人士透露,年薪10万元就能够聘请到高素质的新闻从业人员,但即使愿意花50万元年薪,也未必能够聘请到真正既谙熟新闻行业和传媒市场运作、又懂媒体管理和经营的高级复合型媒体管理人才。

【西部急需新闻人才】

目前,新闻媒体人才地域分布不平衡现象比较严重。北京、天津、上海、河南、广东、山东、浙江和四川等地的新闻队伍人员较多,而青海、、云南、海南和宁夏等地的新闻队伍人员不足。地区间的不平衡性还产生了“马太效应”,即经济发达地区新闻队伍越来越壮大且呈饱和趋势,而经济不发达地区尤其是西部和少数民族聚集地新闻队伍人数偏少。新闻人才呈现两种流动态势:孔雀东南飞和孔雀向北飞,即新闻人才向东南沿海地区和中国政治文化中心流动。虽然经济发达地区新闻事业发展迅速、新闻人才需求较大,但是中国的西部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同样需要高素质的新闻人才。

薪酬篇

【从业人员薪酬多样化】

智联招聘网在2005年“记者节”前后对媒体行业展开的薪酬调查显示,64.6%的记者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3000―4000元的比例有12.9%;4000―5000元之间的比例有9.7%;5000―6000元和6000―8000元的比例都是6.5%。

据太和顾问对国内媒体行业薪酬的调查显示,媒体薪酬结构较为单一,整体走势趋于平缓,远比IT、快速消费品行业缺乏竞争力。平面媒体行业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还不够重视,没有使薪酬发挥其“吸引、激励、保留”人才的基本作用。媒体中只有广告部门的收入相对较高。

跳槽篇

【媒体人才流动加剧】

最新的一项调查显示,上海媒体从业人员服务于一个媒体的平均时间是10.5年,并有进一步缩减趋势。有人指出,中国新闻人才的流动开始进入新时期。

有人称传媒业是座蕴藏丰富的大金矿,媒体扩张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新生报刊如雨后春笋,有实力的大媒体更是办子报、增版面、成立新闻集团。媒体在扩张,人员当然也要增加,于是各家媒体高招迭出,招揽“各路好汉”。

如今,中国媒体用人制度已逐渐从以前隶属于国家党政机关的事业单位的框框中跳出,一些先行媒体都开始以聘任、派遣的方式招聘、使用人才,这种双向选择的关系使人才流动开始简单化。

聘任成为不少媒体招揽人才的主要方式。和正式员工相比,这些招聘人员工资完全按照工作量来计算,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他们与所在单位的联系相对松散,主人翁意识也比较淡薄,有更好的机会常常会义无返顾地离开。

【促使媒体人跳槽的因素】

机会和物质保障是人才发展最主要的两大促进因素,也是导致大多数媒体人跳槽的主要原因。

■发展机会

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好的机会就意味着拥有好的前途,在靠什么都不如靠自己的现代社会,有一份有前景的事业要比端铁饭碗可靠得多。

■物质保障

1、户口。对那些一心想入驻大城市的媒体人来说,户口是一道大门槛,许多单位招人都仅限当地户口,而解决户口的用人单位大多要与人才签5年左右的合同。对已成家立业的人来讲,没有户口,孩子入托、上学将面临很多难题。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把单位能否解决户口放在首位。

2、住房。住房对城市居民来说是个很大的问题,过去人们安安稳稳地为一个单位效力,一定程度上是为了福利分房,现在,为了有个栖身之所,有人不得不选择跳槽。

3、薪水。在许多人看来,薪水是一个人自身价值的体现,高薪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高能力。一个每月拿4000元的记者和一个月薪8000元的记者站在一起,人们很容易认为后者更有能力。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也有媒体人选择跳槽。

职业指导篇

编辑最重要的素质是要有突出的策划能力,能够根据记者上报的新闻线索迅速找出最引人关注的焦点,发现最贴近读者的切入点,从而组织专题报道。

记者除了对文字能力的要求以外,还要求有很强的社交能力,能和采访“条线”建立良好关系,打通新闻来源渠道。业内人士指出,记者的工作是创造性的,一个合格的记者,必须要有新闻敏感性,脑子要灵活。因此那些表面看来“不安分”和充满好奇心的人才是比较适合做记者的。

另外,作为一个称职的记者,应该具备起码的职业道德。决不能让自己主观的感受影响对事件的报道,更不能用自己的观点左右观众的看法。真诚地对人,才能获得最真实的资料;如实地报道,才能表达自己的意念。

记者编辑要能勤奋吃苦。有些学生学历高,专业也好,但不能吃苦,采访不花工夫,写稿马马虎虎,这样的从业人员很快就会被淘汰。

不少媒体招聘时很看重学生高中时的语文成绩,因为高中成绩好说明基本功扎实。至于专业,学经济、法律、历史、国际政治的学生会比较受欢迎。近年来,各家媒体招聘记者,要求新闻系毕业的约占一半。

【人才如何选择媒体】

人才选择媒体要考虑6点:

第一,考虑个人意愿和目标。想进入什么性质的媒体,自己未来成长的路线怎样设计,这是特别重要的。

第二,媒体的地位和“长”势。有的人愿意做财经,就去《财经》杂志,做IT就去《计算机世界》,这叫大树下好乘凉,但缺点是在大树底下长不出树来。另外看“长”势,中小型媒体现在发育不太“茁壮”,但前景不可小视。

第三,媒体的需求。人才最好是选择急着想要自己的媒体,这样比较受重视,干起来也比较“顺气”,成长发展也相对比较“安全”。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篇(6)

据说中国大陆的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或系所已多达八百多家,难免鱼龙混杂,故如何评判优劣,成为当务之急。前些日子上海一位同行好友与我见面,便提出了研发高校新闻传播专业排行榜的设想,我认为极有现实必要性。

大学排行榜是西方教育产业的通行做法,近来国内也有人引进了这种模式,对全国的大学进行非官方的排行。尽管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反对这种来自民间的对高等教育的评价,但客观上,各家高校还是非常重视这种排名的,而社会公众也需要这种评价体系以供报考择校时参考。

排行榜作为一个新闻炒作热点,首推胡润的财富榜。他的贡献在于让非官方的排名成为公众事件与舆论焦点,事实上,按照中国现行体制,是不可能有任何官方机构出面组织个人财富排名的,每年一度的富人榜成为一个评价标准,企业家也乐于参与其中,虽然依据与结论都非常可疑。这说明了任何行业都需要评价体系,哪怕是明显不科学或不准确的评价体系,也聊胜于无。

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的新闻教育阵营简单、高中低层次分明,而现在由于新办的新闻院系层出不穷,有些名牌大学新设了新闻传播学院,而其水平实力较之一些地方普通院校还不如,也有一些新办的新闻院系因为礼聘了专业高手办学,很快就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但并不为公众所知……。这些信息目前没有公开的渠道可以获得,对于学生来说,只能靠打听过来人与局内人,而这样显然会有很大的偶然性与主观性。

相对超然客观地对高校新闻传播专业进行排名,只要指标与数据来源真实可靠,分析方法科学合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当功德无量。

应加大客观评价的比重

不必讳言,“人治”在现今社会仍广有市场,新闻传播专业并不例外。当评价体系的主导因素是某些官员的主观判断时,“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在很多单位依然是现实。在晋级与职称评定等环节,相当多的单位至今还在实行非量化考核方法,票决往往成为一种貌似民主的专权形式。而要根治这种弊端,就应加大客观评价的比重,也就是依靠外在客观指标来量化评价。

现在新闻教育界与学术界的评价体系,主要由教学、科研与著述任务等指标构成,比较简单明了。从真正的学术与理论高度出发,一个学者、出版著作的数量多少其实并不重要,然而,在质无从评判高低或者说有权做评价的人做不到公正无私的时候,量是惟一值得重视的标准。打分是最简单也最公平、最科学的方法,把相关因素量化指标进行考核评选。

在新闻业务层面,新闻工作或新闻作品的好坏,是需要有评价体系予以肯定或否定的。各种新闻奖对新闻工作者来说是重要的导航标准,遗憾的是,由于有些地方有些部门把新闻奖变成一种行政权力而非专业评价体系,代表的是官方机构的价值观与专业标准,其结果便是近年来得奖作者、作品与新闻传播工作中最有影响、最受欢迎的从业人员、稿件成为两股道上跑的车,各行其是,基本上不交叉。一些在全国都极有影响的著名评论员、大牌记者或撰稿人、摄影师,有的甚至成为专业标志性人物,如新闻摄影师唐师曾,却无缘大奖。而很多获得大奖的新闻工作者,不仅公众几乎闻所未闻,就连新闻界同行也往往从未听说也未曾看过其作品!

造成这种怪现状的原因,就是在推荐送评新闻奖的过程中,各单位都采取的是领导拍板,而且选择依据主要是个人主观印象或偏好,基本不考虑传播效果、转载率等影响力因素。

专业头衔职务空壳化

在正常情况下,专业头衔职务应当是业内对同行的实力水平进行推测了解的最可靠的依据。如教授、博士,在欧美国家就意味着知识修养与专业造诣。然而,在中国大陆近年来盛行假冒伪劣之风,从商品开始,凡事都可以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劣币淘汰良币其势汹汹,专业头衔职务也是如此,假的甚至比真的还气势,特别是最近几年,假的比真的还多。既有地地道道的冒牌货,如学历造假或资格造假,最近法国爆出中国学生买文凭丑闻决非个别偶然现象;又有货真价实的、合法正式办到的假学历、假文凭,如中南某大学的博士不乏在职获得的,人可以在北京全职在岗,三年功夫就戴上了博士帽,价钱也不贵,八万元而已,多少有点权力就不难找到报销的机会。在职务职称上,论资排辈与靠关系提拔,导致出现新任命的副处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竟然仅为中专或大专学历,而新评的高级编辑也只有大专学历。社会发展进步到了21世纪,还会出现没受过高等教育的新闻专业工作者自学成材乃至超越了同一单位大有人在的本科甚至研究生毕业的同龄人这种情况,真是对教育事业、对新闻事业的莫大讽刺!诚然,确有能力和实绩而破学历破资历的破格另当别论。

西方社会不把新闻传播工作列为用职称来评定专业水平与地位的行业,与大学、医院完全不同。实事求是地讲,这或许更符合新闻传播业规律。

职称成为官本位的辅助手段,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新闻单位开始评聘职称开始,这一关系到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专业评价体系,就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弊端,愈演愈烈。职称评聘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已受到很多有识之士的质疑,而且评职称缺少复议或申诉机制,更没有类似于驾照年检的考核机制,成为一种终身制的待遇。职称成了有权位者必然拥有的职业荣誉头衔,而某些在职务与级别上无法安排的人,便以职称予以补偿。这岂非一种怪象乱象?

专业环境污染严重

当某些不是靠资格、条件与实力而是靠关系拥有专业头衔职务的人多起来之后,他们并不只是单纯地享受到本来不配得到的待遇,而是进一步污染恶化了专业环境。

由于新学科高速发展,拔苗助长,催生了一整批博导教授,流风所及,新闻传播专业如今很难凭一个从业人员的外在职务或职称评判其能力,常常是正高级职称不高于副高级职称,甚至不高于连评职称资格都没有的从业人员。

我很反感某些不学无术的同行把“学界”挂在嘴上。严肃的新闻传播学者对中国新闻传播学术的贫困早有共识。依我之见,目前优秀的新闻传播学者凤毛麟角,还远构不成一个新闻传播学界。

至今为止,全国范围内新闻传播专业能称职地开设硕士研究生层次课程的教授大概超不过十位,而事实上居然已经有了上百位博导!不言而喻只有误人子弟。所以有人说,现在新闻专业的博士并不比本科生水平高多少。

新闻传播处在变革时代,日新月异,不注意更新知识与时俱进,即使是专家权威也有落伍之虞。在行业进步之后,靠吃老本得到学术教育界名位的人,抱残守阙,还端着权威的架子放不下来,就让学生们非议甚至蔑视了。

新闻传播专业有理论有思想的学者太少,炒冷饭的太多,说似是而非、冠冕堂皇的废话的太多,徒有虚名虚位。赵泓先生在出版社工作时,告诉我他正在编某人的书要出版,因为其专业头衔职务无懈可击,当时我很不以为然地发问:“连这种人的书你也出?”事过五六年,他承认我当时的评价是正确的――那真的是一本垃圾。

课题经费科研基金错位浪费

作为对新闻传播专业的鼓励与资助,国家设立了各种课题与基金项目。从学科建设与扶助理论研究的角度看,当然有必要也有效果。在历史新闻学、传播学或新闻理论等相对务虚的领域,还是有一定成果的。而在应用学科领域,不论是部级课题还是省部级或校级课题,所付出的资金几乎完全是浪费掉了,这些年出版了数以百计鲜有读者、鲜有任何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的所谓成果。课题成为知识垃圾制造的一个渠道。

如果梳理或回归盘点一下近年来应用新闻学方面的课题项目,不难发现一个共同之处,那便是这些成果根本没有投入实践,全是空对空的形式主义。即使是部级课题成果,无论是广播、电视、网络还是报纸、杂志、出版方面的,哪家单位的哪些业务工作曾经受益于已经结题的车载斗量的所谓成果?事实上,这些名义上是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工作寻找对策或出路、研究问题与规律的课题,几乎没有从业人员会读,更没有从业人员参考或应用。某些课题项目其实已沦为打着学术研究幌子瓜分国家钱财的游戏,反正只要形式上符合规范,技术上正确,就可以交卷,事后又无须检验,也无考核程序。

国家基金与课题项目是对学科的很高层次的专业评价,至今总量并不多,好钢应用在刀刃上,一定不能再坐视浪费。从效果出发,有限的资金在使用时应当改革方法,应当改为奖励成果而不是申请立项后就拨经费。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不同,不需要大宗的技术设备等硬件购置,一个课题几十万元或十几万元,基本上都是变相的收入津贴。以奖代课题经费,奖励蛋而不是奖励鸡,有些鸡占着窝不下蛋,但因为占着窝,便有申请课题的资格与机会;与此相反,有些能生蛋的鸡却没有机会吃到官粮。长此以往,显然不利于新闻传播学术的真正繁荣和发展。■

曹鹏博士现任经济日报研究部副主任、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河北大学媒介经济研究所所长、上海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校兼职教授,著有《中国报业集团发展研究》、《中国媒介前沿》、《闲闲堂茶话》、《大师谈艺录》(一、二)、《传媒市场创意策划实务》、《把脉中国传媒》、《黄苗子说黄苗子》、《许鸿宾说许鸿宾》等专著十余种,亲手创办与参与创办或改造多家报刊,是若干媒介机构的咨询顾问。作者长期致力于媒介经济与市场研究,欢迎同行联系交流。

电话:013901034346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篇(7)

新闻教育是国家新闻事业发展的基础工作,但在人才的培养方面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瓶颈,其中尤以新闻摄影师资问题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闻摄影教育教师数量偏少。近十年来高校持续扩招,师生比例失调在很多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以实践性特别强的新闻专业中的摄影课程,师生比的不合理现象就更为突出。以西部省市高校的新闻专业摄影课程的师生比来说,各校每年需学习新闻摄影课程的学生与摄影教师之比为85~120∶1,摄影教师既要从事理论教学又要开展实践教学,特别是1个教师指导80多个学生的实践教学,经常会感到力不从心,往往只能蜻蜓点水。

教师的时间和精力根本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实践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点:一是在我国很多高校新闻专业是新办专业,摄影师资没有储备;二是新闻专业发展的观念严重滞后,认为新闻专业就是培养一些文字记者,不重视摄影课程、不重视摄影教师的观念依然存在;三是整个社会的新闻摄影师资稀缺。摄影是一门艺术,学习艺术需要天赋,但更需要时间的磨炼和多年的积累,相当多的艺术摄影者对新闻摄影了解不多,领悟不深;四是有能力培养新闻摄影专业师资的高校或培训机构也不多,开设高层次的新闻摄影专业培养专门人才依然存在着困难;五是扩招后的高校新闻专业发展快速,新闻摄影师资满足不了需求;六是在“读图时代”的今天,媒体的视觉传播更受读者青睐,致使各高校对新闻专业的课程进行了重新设置,增加了摄影课程的学时和比重。

新闻摄影教师自身素质不高。“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是对教师最起码的要求。一些高校新闻摄影教师很难说是学高(当然,这里的“学”不是指文凭、学历,而是指真才实学)和身正了。笔者曾对西部某省的12所本科院校的14名新闻摄影教师作了调查,结果见表1:

从专业上看,学摄影专业的教师1人,非摄影专业的教师13人。他们很多都是中途转型而来,开始是爱好摄影,把摄影当成一种乐趣,但并没有打算深入钻研摄影,多半是因为新闻专业开设了摄影课程而又没有专业的摄影教师,才转为从事摄影教学的。他们理论知识欠丰富,缺乏新闻摄影实践的阅历,所以无法对新闻摄影进行理论总结和提炼。转型的新闻摄影教师大多爱好艺术摄影,他们在给学生传授新闻摄影知识时,始终无法从艺术摄影的樊篱中跳出来,没有把艺术摄影的优势巧妙地转化到摄影教学当中。

从学历来看,在14名摄影教师中,有硕士学历的5人(非摄影专业),本科学历7人,专科学历2人。可见专职新闻摄影教师的学历普遍偏低,大多为本科学历,还有专科学历,且只有1名教师是摄影专业本科。这是因为摄影的发展过程非常漫长,它是几何、光学、物理、化学、感光材料、机械加工、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及文学、艺术等多种学科综合发展的产物。从1839年银版摄影术的发明应用至今,摄影术在初、中期的发展一直较为缓慢,直到近年的电子、通信、网络技术的应用,摄影术才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

从行业经历和职称看,新闻摄影教师普遍缺乏行业经历和经验,从表中可以看出,只有3人从事过新闻摄影,都是中级职称,其中有2人是专科,均来自媒体。而有硕士学历或副教授职称的新闻摄影教师均非摄影专业和非摄影专业职称。

另外,高校选拔教师的学历门槛较高,把对新闻摄影教师的选拔等同其他学科要求,而有丰富新闻摄影经历和经验的摄影记者学历和职称往往偏低,无法达到高校的人事要求。因此,很难选到摄影专业高学历教师。同时,高校的招聘对象往往面向传播学、影视等专业的研究生,不是说他们的水平不高,而是他们毕竟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更没有新闻摄影工作的经验。再加上很多高校的新闻摄影教师过去是从事艺术摄影的,艺术摄影对他们多年的“熏陶”已经根深蒂固,而平常又很少有机会参加新闻摄影活动,难免在教学中纸上谈兵。

这里的“身正”,主要指新闻摄影教师要有为新闻事业发展做贡献的正气。既然是新闻摄影,就不能像艺术摄影那样可以靠自己的想象加工。它应当是准确应用摄影技巧表现典型的新闻事件,达到生动的情感传递和独特的视觉效果,通过画面中的构成元素传递信息,让照片代替人的语言传播信息。可见,新闻摄影非同艺术、商业、广告类摄影,它必须遵循新闻摄影的内在规律。

由此可见,缺乏行业经验和非新闻摄影专业的新闻摄影教师在教学中难以将新闻摄影从摄影艺术中分离出来,难免会犯加工新闻图片、现场摆拍等错误,这就是“身不正”的体现,对学生造成了负面影响。

新闻摄影教师观念不够创新。同志曾经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是无法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那么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一个缺乏观念创新的教师也就无法培养和塑造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新闻摄影教师培养的人才应该是以摄影为手段,服务于我国的大众传播事业。因此,新闻摄影教师首要的前提是要有创新观念,才能拍摄出新颖的新闻摄影作品,才能在遵循新闻摄影规律的前提下大胆地充分展示自己的智慧和才华,让新闻图片满足媒体发展的需求、满足读者的需求。

可是,很多高校的新闻摄影教师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导致大多数学生创新能力不强。学生拍摄的新闻图片,要么只追求画面形式而忽视了内容,要么有了画面内容而形式又呆板、单调,难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和谐统一。当然,这一方面与新闻摄影教师本身有关,另一方面还与高校没有给新闻摄影教师创造更多的条件,使其能够及时“充电”有关。

解决高校新闻摄影师资问题的几点建议

随着新闻传播事业的不断发展,新闻传播院系尤其是高校新闻摄影教师必须为其培养高素质、更符合社会需要的新闻摄影人才,才不辜负时代赋予的重任,才能完成社会赋予的重托。因此,解决新闻摄影师资问题,特别是提高新闻摄影教师的素质问题,就成为有关高校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改变落后的人才培养模式。传统思维认为,搞新闻工作只需要“笔杆子”好就可以了。诚然,媒体需要好“笔杆子”。但在生活进入快节奏的今天,媒体发展迅猛,视觉传播加速提升,人们追求的是快速、准确、高效,追求的是“三步五秒”的阅读方式。各大纸质媒体竞争的焦点和阵地之一就是图片新闻。所以,各新闻人才培养单位要积极改变人才培养模式,应让文字新闻人才和图片新闻人才两翼齐飞。

为了培养的新闻摄影人才能够适应未来媒体发展的需求,相关院系在培养过程中应有一些特别举措。如在新闻摄影课程时间的安排上,首先要有倾斜。我们知道,摄影是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学生必须经常去拍摄实践,否则,摄影理论知识即使再丰富也是枉然。所以,在课时安排上要考虑足够的实践练习时间。这一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了,自然就会提高新闻摄影教师的积极性,他们就有时间带学生走出校园,走入社会,用手中的相机关注社会、记录社会、展示社会。从某种意义来说,唯有如此,摄影教师才会真正领会摄影的价值真谛,领会新闻摄影的社会意义和丰富内涵。这样,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与社会的互动,就能创造出优秀的作品。

多渠道引进新闻摄影教师。教师是教育的主体之一,离开了教师,开展教学工作是不可能的。高校新闻摄影教师资源匮乏是不争的事实,想方设法引进教师应是学校的本职工作。要引进新闻摄影教师,单靠高校毕业的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满足不了需要,再说这种引进也不一定适合教学的需要。因此,可以考虑从其他渠道引进。首先,可以从媒体聘请摄影记者当专兼职教师。摄影记者当教师,因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肯定会受到学生的欢迎。在美国,新闻传播学教授,只有17%的人没有当过记者。大部分教授认为,新闻从业经验才是聘任一位新闻教育工作者的先决条件,而不是博士学位。新闻教育尚且如此,那么对于实践性特别强的新闻摄影教育就更应如此了。摄影记者当教师,也有不足,就是教育教学法有待学习和提高。所以,高校要对引进的这类教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课程的培训。其次,从摄影协会引进新闻摄影教师。摄影协会是摄影人才的聚集地,有艺术摄影人才,也有新闻摄影人才。即使是新闻摄影人才较少,但这些摄影爱好者的摄影悟性较高,经过一定的培训会很快达到教学要求,并且这些人有一个相互学习讨论的平台,提高起来较快。

提高现有新闻摄影师资的素质。目前,新闻摄影教师确实算稀缺资源。所以,高校要想办法留住已有的新闻摄影教师,具体举措要因校和因人而异。有的高校新闻摄影教师可能职称偏低,那么就尽量创造条件让他们提高职称;有的可能学历偏低,就给机会让他们提高学历,多参加相关培训;有的可能实践经费少和实验设备差,就从经费增加、设备完善上着手,增加投入,同时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让他们到媒体锻炼,到重点大学进行短期培训;多鼓励教师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和重大的新闻实践活动;高校与媒体联姻,让媒体的资源与学校的资源互补,特别是摄影教师要有与媒体紧密合作,抓住媒体这个学习的平台。必要时可以请媒体摄影编辑、资深摄影记者培训高校的新闻摄影教师。若有条件的话,高校可以定期安排摄影教师到媒体锻炼,努力使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教学相长。此外,院系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也要重视,这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那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就会融入积极健康的教育思想,以培养合格的新闻摄影人才。

有条件的高校应大力培训新闻摄影师资。高校新闻摄影教师要使整体水平得到提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像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电影学院、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和北京大学等有条件的高校应把培养新闻摄影教师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当然,在培养的过程中,为了早见成效,可以用较好的条件吸引有新闻实践经验的从业者来学习新闻摄影,同时与媒体合作,达到高校与媒体双赢的局面。用这种方式培养的新闻摄影师资才能较快地成为新闻摄影教育的主力军。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篇(8)

虽然对网络编辑已经出台了国家职业标准,但时隔5年,由于互联网技术推动着网络媒体迅速发展,互联网管理制度的更新、社会环境的改变都推动网络编辑的工作内容、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如今在中国主要的网络媒体中,网络编辑职业内涵有什么变化,他们工作状况、工作满意度如何,一名合格的网络编辑应该具备怎样的职业素质,具备哪些职业能力,怎样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够满足并真正适合网络媒体的发展需求,这些都是亟待研究的问题。

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此次调查,我们立足于中国主要网络媒体的实际,从职业社会学出发,将处于中国社会转型期与急剧变化的信息环境中的网络编辑从业人员作为研究全体,基于问卷调查与深度访谈相结合的调研结果,对当前网络编辑的工作状况、职业满意度、能力结构与人才培养等方面所呈现出来的各种特征与需求进行描述,并联系相关社会因素进行分析与探讨。

本调查采取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我们共调查了22家网站,首先将网站分6层:中央级重点新闻网站(人民网、央视网、中国网)、综合性商业网站(新浪、搜狐、网易)、省级重点新闻网站(千龙网、长城网、大众网)、都市报业网站(北青网、新京报网)、行业垂直网站(搜房网、和讯网、赛迪网等7家)、其他类别(移动互联网站空中网、视频网站第一视频、社区网站猫扑网、期刊平台网站龙源期刊网);其次随机在每一层中抽取调查单位(见前各括号中);再次,由访员到调查单位当面发放问卷并当面回收,共发放问卷452份,回收有效问卷412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1.15%。调查数据采用SPSS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对网站高层管理人员和学者进行深访,共采访26位,网站中访谈对象以总编辑为主,也有总裁、副总裁及少数内容总监,我们对访谈内容进行了文本分析。

网络编辑能力结构调查的研究方法

网络编辑能力结构调查为总调查问卷的第五部分,研究内容又包括5个方面: 1.专业技能;2.职业素质;3.掌握主要软件及程度;4.需要掌握的计算机语言;5.编辑的主要信息形式。前4个方面,分别从能力的具体构成进行考察。设计的问题按照不同分类,非常细致,可以看出目前网站和网络编辑本身对于各种技术、职业素质、计算机软件等的重视和掌握程度。第5个方面,编辑的主要信息形式,一方面也是对网络编辑工作内容和所需要的能力进行考察,另一方面也能通过此部分的答案对前几个方面的调查数据进行验证。

问卷都采用李克特5点计分法,1分为不重要(不了解),2分为比较不重要(不了解),3分为一般重要(掌握),4分为重要(掌握),5分为非常重要(熟练掌握)。

我们按照前四个维度来考察网络编辑能力结构的具体构成。在调查样本中,所有选项的均值为4.13,处于“重要(掌握)”与“非常重要(熟练掌握)”之间,倾向于“重要(掌握)”。从对网络编辑工作内容的调查,我们已经看出,目前网络编辑工作的覆盖面很宽,包括文字内容的编辑、整合,网页的制作,专题的策划,甚至包括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反映在网络编辑的能力结构的调查中,各种技术、素质需求数值普遍很高,也是一个佐证。(如表1)

1.从调查的数据来看,均值最高的是网络编辑的职业素质。可见,相比专业技能、软件操作程度和计算机语言这些实际能力,网站非常看重编辑的个人素质和潜力。

2.从职业素质选项的选择情况可以看出,网络编辑的职业素质中,更侧重新闻编辑的种种素质,包括新闻敏感,与人沟通,团队合作等等,而对文学造诣和技术敏感则没有那么重视。

3.从专业技能的前四位选项中,我们可以发现,各项的数值都很高,都介于“掌握”和“熟练掌握”之间。日常编辑单条新闻的技能被看做是最常用,最应熟练掌握的技能;其次则是专题策划及制作这类栏目型的工作;而基本的计算机和网络应用能力也被视为重要的技能。排在前四位的这些选项,包括面很广,也验证最开始的一个结论:网络编辑的职业能力要求面很广,对新闻编辑、专题策划、基本技术都要求很高。

4.专业技能中,要求相对较低的是“音视频信息制作与能力”(3.75)、“网页设计与制作能力”(3.79)、“网站建设与维护能力”(3.8)。可以看出,这几种专业技能更偏重技术。可见网站对网络编辑人才的技术要求不太高,还是更偏重新闻编辑类的技能。

5.从网络编辑需要掌握的主要软件及熟练程度选项中,我们可以发现对于大多数的网络编辑,网站信息系统、图形图像处理、网页设计等应用软件类技术的掌握更为重要,而对数据库或者专业的视频编辑的能力要求不高。

调查的数据中整体均值普遍偏高,而“职业素质”均值更是居于第一位,可以看出网络编辑要求各方面素质、技能都有所涉猎。而相比专业技能、软件操作程度和计算机语言这些实际能力,网站非常看重编辑的个人素质和潜力。关于基本素质的要求,采访新浪网总编室总监曾祥雪时,他有以下看法:基本素质特别是学习能力要强;技术方面的要求,图片、视频、原创文章能达到基本规范的标准即可;更加专业的技术要求没那么高,有一些是基本的模板,没有必要自己再设计。而新浪的网络编辑什么专业出身的都有。总之基本素质最为重要。

当然在所有职业素质当中,要求相对较低的是 “音视频信息制作与能力”、“网页设计与制作能力”、“网站建设与维护能力”。可见网站对网络编辑人才的技术要求不太高。而要求最高的是“敏锐的新闻信息把握能力”,新闻编辑类素质最被网站所看重。

各大网站在选择网络编辑时重视传统新闻编辑的种种素质,但这并不是单纯重视传统媒体的工作经验。恰恰相反,在职业素质各选项中 “媒体从业经验”的数值最少。可见很多网站在招聘网络编辑的过程中,并不在乎应聘者当前拥有的工作经验等具体的技能。相反,更看重其是否具有网络编辑所需的潜在素质。北京市网络媒体协会会长闵大洪对此发表了看法:“现在对网络编辑的要求越来越高,网编需要了解互联网,理解如何做新闻。要能够给技术人员提出需求,或者是共同开发内容产品。对于现在的网络编辑而言,新闻敏感性以及对整个互联网技术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

2.整合能力和策划能力要求提高

专业技能的各选项数值中,“网络信息搜集与处理能力”排在第一位,“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被看成第二重要;“专题策划与制作能力”紧随其后,被认为是第三重要的是专业技能。日常编辑单条新闻所需要的技能被看做是最常用,最应熟练掌握的技能;其次则是专题策划及制作这类策划型工作。

在对网络编辑要求日益提高,整合能力和策划能力要求提高的基础上,专业分工也在不断突显出来。赛迪网总裁李尚通谈到关于该网站的网络编辑分工情况时说:“我们有很明确的分工,或者说不同层次的编辑各有侧重,对他们的工作量考核也不一样,比如编辑分成初级编辑、高级编辑。初级编辑有一定的原创量与专题量的要求,但是不做访谈;对高级编辑的发稿量相对来说会低,但是访谈量还有专题的量要高,尤其是访谈量。”

总体来说,新闻敏感性、学习能力、整合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几项能力,也是网络编辑的核心竞争力。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篇(9)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01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近年来,江苏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报纸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实力位居我省江北第一、淮海经济区第一,跻身全国地市报发展50强。回顾报业近年来取得的发展成绩来看:人才始终是报业发展的决定力量。

一、集团人才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集团现有628人,按学历分,本科及以上只有152人,占比24.2%。按技术职称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只有14人,中级职称有65人,初级职称63人,有职称的员工只占22.6%,其中高级职称占比仅有2.2%。

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集团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对照集团发展目标,经过认真的调研分析,发现目前的人才队伍状况与集团未来的发展目标还存在很多方面的不适应,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才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两多”,即年轻人多,无职称人多;“三少”,即真正学新闻的人才少,管理人才少,经营人才少。很多新加入集团的年轻员工,缺乏新闻专业方面的系统学习,实践经验也很缺乏。从人才分布上,有限的人才主要集中在新闻主业上,在文化产业和多元经营方面,更是缺乏各类专业人才。

二是知识层次比较低。本科及以上员工占比只有34.2%。有的人知识老化,不注重知识更新,不钻研业务,新闻写作方法陈旧,报道形式呆板,工作性总结多,优秀作品少,一直以来集团很少有作品获部级新闻奖。

三是高层次专业人员缺乏。特别在一些关键领域重要岗位,缺乏高层次的技术人才。随着新媒体和数字报业的发展,随着集团文化产业和多元产业的壮大,集团对这方面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我们缺少的正是经营和新闻业务相结合、技术和管理相结合等各方面的复合型人才。

二、对集团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

1.完善用人机制,激发员工的热情和潜力。机制比人更重要,好的用人机制下,虫变成龙,反之则龙变成虫。目前集团员工整体素质不错,大多数人身上有很大的潜力可挖掘。如何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是下一步集团人力资源开发的关键和主体。集团下一步要全面搞活用人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搞好岗位培训,建立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为主体的绩效管理体系,将集团的发展和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使员工的长期利益和集团的长期利益趋于一致,增强员工的压力感和竞争意识,增长他们才能发挥的空间,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从而极大地激发人才活力。

2.培训现有人员,实施能力再造工程。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集团现有人员机构制定培训计划之前,首先对员工进行培训需求问卷调查。发放《员工培训现状及需求情况调查表》,对集团员工的培训情况及需求进行了摸底。调查表共发出450份,共收到回馈表395份,回收率达87.8%。从回馈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近两年来,参加各类培训及外出考察参观的员工偏少,仅有105人参加,占比26.5%。但是,员工培训需求非常强烈。集团要着手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对广大员工特别是编采、经营、管理骨干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从培训的内容上,我们已经从传统的报业走向传媒集团,而且开始拓展到多元化产业。因此不能局限于狭隘的眼光,不仅学习先进地区的办报经验,更要走进一些优秀的企业,学习他们的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努力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市场眼光和实战技能的各方面人才。

从培训的渠道上,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开展“进名企、进名校、进名报”等活动。邀请新闻业务、广告经营等行业的专家、学者到报社来讲课,举行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和研讨活动。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到先进地区的报社学习考察,到相关的行业进行岗位练兵。鼓励在职学习,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专题研讨、业务练兵、技能比武,营造浓厚的爱学习、比学习的氛围。

从培训的层次上,对于基层员工的培训,以提高岗位技能和执行力为核心,强化一线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的员工以及新进员工、转岗人员的培训,提高综合技能素质。对于中层干部,除了做好业务技能的培训,在真正发挥他们部门业务带头人的基础上,还要进行管理能力的培训,通过训练,改变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技能,从而具有带领这个部门的团队不断进步和发展的品质和能力。对于高层领导,重点是加强班子建设,开阔视野,更新思维观念,从而打造具备带领集团发展的战略眼光,能够善于科学决策、驾驭全局的现代型领导者。

3.引进高端人才,解决发展“瓶颈”。随着集团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高素质人才的匮乏逐渐成为发展的“瓶颈”。报业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多是编采方面的,现在需要的是既懂媒体管理又懂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是在文化产业和多元产业方面能够发挥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物。在引进高端人才上,必须根据需要打破常规,采取特殊的办法和灵活的措施。注重人文关怀,做好引进人才的相关服务。从“环境”机制、“关怀”机制和与贡献挂钩的“激励”机制上下功夫,做到引进人才,更能留住人才。

4.借力社会资源,实现更快发展。集团不可能引进发展需要的所有人才,除了一些现实的困难,还有人才使用成本的问题。那么要解决集团更好更快发展,很多时候需要借助外力。一是借力专家、学者,考虑组建类似专家库、顾问团的方式,以便更好地借脑借智,推动集团科学发展。二是借力社会机构,比如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等一些中介、培训机构,借用他们科学的方法、专业的工具、丰富的经验,促进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篇(10)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前款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所称发行,是指批发、零售、出租等活动。

第三条 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履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职能的文化行政部门(以下统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和合肥政务文化新区管理机构负责各自区域内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出版物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邮政、海关、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等单位应当协助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做好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从事出版物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业务。

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等材料到所在县、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批发、零售、出租出版物必须在固定场所亮证(照)经营,不得随意流动和摆摊设点,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第六条 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从事经营,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须报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终止经营的,须报原审批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缴回许可证,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下列出版物:

(一)含有《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内容的违禁出版物;

(二)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出版的出版物等;

(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四)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

第八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的单位和个人须将出版物发行进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保存2年以上,以备查验。

第九条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由编印单位免费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发行。

第十条 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经营单位在出版物销售前,须将出版物样本和进货清单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验。

第十一条 从事出版物储存、运输、投递活动,应当接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无证(照)经营出版物者和非法出版物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仓储、运输、附送、邮寄等条件。

市场开办者必须查验出版物经营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得接纳无证(照)经营出版物者,并协助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无证(照)经营出版物的活动。

第十三条 在固定场所无证(照)经营出版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

对随意流动和摆摊设点无证(照)经营出版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新闻出版、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无证(照)经营出版物仍为其提供经营场所、仓储和运输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从事非法出版物的经营仍为其提供经营场所、仓储和运输等条件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批准设立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行单位,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出版产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总发行,是指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统一包销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批发,是指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零售,是指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出租,是指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展销,是指在固定场所或者以固定方式于一定时间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第三条 国家实行出版物发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

依法设立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和经批准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个人可以依法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非依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四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

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新闻出版总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须经科学论证,遵循合法公正、符合实际、促进发展的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的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核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否则不得作为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审批依据。

第六条 设立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以出版物发行为主营业务;

(三)有与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相适应的发行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有与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五)注册资本不少于20xx万元;

(六)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须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材料,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二)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七)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 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发行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五)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

第九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须向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二)企业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七)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材料,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二)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三)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设立出版物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的,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等材料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章程;

(二)符合连锁经营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从事全国性连锁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四)有10个以上的直营连锁门店;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六)总部及其门店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其中样本店的经营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七)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须向总部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须向总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批准从事全国性连锁经营的,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

(二)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开店计划;

(五)总部和连锁门店经营场所名单及使用权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七)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八)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直营连锁门店不需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以凭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总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门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开设非直营连锁门店,连锁门店须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已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除外。

第十六条 设立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制定的《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批发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无需审批。

第十八条 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批发企业可以设立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物零售单位可以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无需审批。

第十九条 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充足的供批发单位集中经营的固定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二)进入批发市场的经营单位必须是具有出版物批发权的出版物发行企业;

(三)有健全的市场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四)具备基本的办公、仓储、交通、通讯设施,能为经营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

(五)市场管理机构及经营单位能够全部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

(六)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 出版单位的发行部门改制的发行企业可以从事本版出版物的总发行,但须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出版单位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批发、零售其他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须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或者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出版单位可以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出版单位须持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设立地址、人员情况等相关材料于分支机构设立后15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分支机构的建立应符合当地出版物发行网点规划。

第二十一条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其他出版物发行单位,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出版物发行单位,超过批准部门行政区域变更地址,须依照本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其他登记事项,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后,向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出版物发行单位因歇业、被撤销、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经营的,须向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缴回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设立出版物总发行、批发、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总发行、批发、零售业务,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新闻出版总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的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

第二十三条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应当及时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行下列出版物:

(一)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内容的违禁出版物;

(二)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出版的出版物等;

(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四)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

第二十五条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在本系统、本行业或者本单位内部免费分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行。

第二十六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从非出版物出版、发行单位进货;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

(三)不得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

(四)不得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

(五)不得搭配销售出版物和强行推销出版物;

(六)不得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

(七)《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不得涂改、复制,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卖、出借、出租、转让。

第二十七条 出版物发行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确定的职业分类以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经过国家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所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第二十八条 出版单位对本版出版物具有总发行权。

出版单位委托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应使用统一的《出版物发行委托书》;不得向无出版物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不得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出版物或者出版物批发业务,不得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

第二十九条 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经营单位在出版物销售前,须将出版物样本报送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审验,报送审验的出版物样本必须与所销售的出版物一致。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全国性出版、发行行业协会,可以申请主办全国性的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

省级以上出版、发行协会可以申请主办地方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全国性出版、发行行业协会可以申请主办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可接受委托承办。

第三十一条 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主办单位须至少提前6个月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做出决定,并通知主办单位。

举办地方性或者专业性的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主办单位须在活动举办前1个月持活动方案、参展单位名单、展场位置图、组委会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以招标或者其他公开、公正的方式确定的出版物发行企业可以从事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

第三十三条 内部发行的出版物不得公开宣传、陈列、展示和销售。

第三十四条 发行进口出版物的,必须从依法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其中发行进口报纸、期刊的,必须从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

第三十五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将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保存2年以上,以备查验。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将出版物仓储地址、面积、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仓储地址、面积、管理人员情况如有变更,须在变更之日起15天内向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从事出版物储存、运输、投递活动,应当接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出版物的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等活动。

第三十八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和国家规定的有关统计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以及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第三十九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规定,向指定的数据库管理单位提供有关数据。

第四十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履行审核登记手续。

第四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发行违禁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发行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在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由发证单位注销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六条 未经法定方式确定而发行中小学教科书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规定发行进口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并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

(二)向无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的;

(三)从非出版物出版、发行单位进货的;

(四)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

(五)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的。

(六)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

(七)出卖、出借、出租、转让《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

(八)不按规定履行审核登记手续的;

(九)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

(十)设立出版物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未按本规定备案的;

(十一)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主办单位举办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未按本规定备案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并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

(二)搭配销售出版物和强行推销出版物的;

(三)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

(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没有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者擅自涂改、复制许可证的;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的;

(六)公开宣传、陈列、销售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

第四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按照擅自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主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或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主办单位擅自主办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的,按照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处罚。

第五十条 从事征订、储存、运输、投递、散发、附送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出版物的,分别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或者第四十四条处理。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的,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 除已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限额依法批准的出版物批发市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再批准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不得扩大现有批发市场规模;已经批准的批发市场内的批发单位5年内须达到本规定关于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批发单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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