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25 15:30:20

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

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篇(1)

以市重点用能企业为重点监察对象,对全市年耗标煤1000吨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开展能耗限额和高耗能淘汰设备的专项节能监察,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工业企业依法合理科学用能。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各县(市、区)按计划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节能监察。监察的主要内容: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节能措施、能源监测、能源审计、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情况、执行国家和地方能耗限额标准、开展对标活动、淘汰使用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以及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和材料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二)加大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1、对照国家及地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2、对41户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送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3、对全市“十二五”期间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更新改造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4、参与省、市其它专项节能监察。

(三)努力建立节能常态体系

进一步完善县(市、区)节能监察体系,巩固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机制;完善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节能监察与技术帮促相结合的执法机制。在全市形成目标统一、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执法格局。

(四)提高机构能力建设工作

按照国务院加强省、市、重点县(区)三级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的标准和条件,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节能执法装备水平,不断提高节能监察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专业执法技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节能执法队伍,努力开创节能监察工作新局面。

(五)节能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加快节能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节能监测检查、预测预警等方面的能力,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相关信息实现月调度,增强节能执法效能。

(六)重点用能企业能管员培训工作

加强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员培训工作。根据节能监察年度目标和任务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全市重点用能企业业务培训。

三、工作职责分工

(一)市工信委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负责对县(市、区)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市节能监察支队负责年耗能5000吨以上企业的节能监察。

(二)各县(市、区)工信委负责年耗标煤1000~5000吨企业的节能监察,同时配合市里搞好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处理市里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并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附件(表1-表8)填好上报市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篇(2)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11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11】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4户、遂宁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1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11〕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遂宁5户、广安3户、南充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1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11〕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5户、遂宁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

2011年,我中心继在2010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11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12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12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篇(3)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工业节约能源监察,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工业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监察,是指对从事工业领域能源生产、使用、经营、节能技术服务等相关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 市和县、区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下列工业节能监察职责:

(一)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

(三)编制并落实工业节能监察规划、计划;

(四)指导被监察单位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

(五)依法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察职责。

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所属的节能监察机构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具体工作。

第四条 市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电子监察平台,对被监察单位用能行为进行监察。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或者节能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或者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举报箱;对投诉、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 工业节能监察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第七条 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能监察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

节能监察人员应当熟悉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节能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第八条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达到节能评估审查要求情况;

(二)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措施情况;

(三)落后的能耗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单位产品能耗执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限额标准的情况;

(五)主要用能设备合理用能情况;

(六)生产、进口、销售用能产品和设备实行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情况;

(七)节能服务机构在工业领域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情况;

(八)单位向职工及其他用户无偿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市场价提供能源的情况;

(九)单位向职工按照能源消费量给予补贴的情况;

(十)单位实行能源消费包费制的情况;

(十一)高耗能行业差别化价格政策落实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纳入节能监察的其他内容。

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以上标准煤用能单位的工业节能监察还包括下列内容:

(一)编制年度节能计划、建立节能管理制度情况;

(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落实情况;

(三)执行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情况;

(四)开展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情况;

(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确定能源管理人员以及人员备案、培训情况。

第九条 节能监察可以采取书面监察、现场监察方式。

采取书面监察的,应当将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和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监察单位。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如实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其他相关资料和电子文档。

采取现场监察的,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将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和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监察单位,但办理案件、处理投诉举报实施的节能监察除外。

第十条 被监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现场监察:

(一)工业节能监察计划规定应当进行现场监察的;

(二)主要用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经通过节能评估审查,但投入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未达到节能评估审查要求的;

(四)被投诉、举报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用能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实施现场监察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实施现场监察应当由两名以上节能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二条 实施现场监察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印、抄录有关资料;

(二)对有关产品、设备、资料、现场等进行录像、拍照;

(三)询问有关人员;

(四)要求被监察单位就监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五)对有关产品、设备、生产工艺进行现场检测、检查;

(六)对被监察单位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其纠正;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 实施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现场监察笔录,被监察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应当在监察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在监察笔录中如实注明。

第十四条 节能监察人员实施节能监察,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节能监察。

第十五条 节能监察人员实施节能监察,应当保守被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推荐、指定产品或者服务。

第十六条 节能监察人员与被监察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实施工业节能监察需要对被监察单位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的能源消耗指标检测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检测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检测费用。

检测机构应当依法检测,并对检测结论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节能服务机构开展工业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应当根据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客观、公正提供有关数据和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 实施节能监察需要供电、供气等能源供应单位提供被监察单位的用能数据的,能源供应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被监察单位报送材料之日或者实施现场监察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节能监察意见书送达被监察单位。

第二十一条 被监察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被监察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被监察单位的整改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被监察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延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三条 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被监察单位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限期整改情况等节能监察信息。

第二十四条 节能监察人员超越职权进行监察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被监察单位有权拒绝,并可以向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未达到节能评估审查要求的,由工业节能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逾期未改造或者改造后仍未达到节能评估审查要求的,由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被监察单位隐瞒、虚构事实,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的,由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二)向被监察单位推荐、指定产品或者服务的;

(三)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的;

(四)不依法实施节能监察和行政处罚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工业节能主管部门依照节能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以委托其所属的节能监察机构实施。

第三十条 建设、交通运输、机关事务和其他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节能工作需要委托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所属的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工作。

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篇(4)

2009年,全市节能工作一方面必须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为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要按照国家及省节能工作的总体部署,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我市既定的节能任务。

做好2009年全市的节能工作,必须做到“六个结合”,一要把节能工作与促发展结合起来,要把节能作为促发展、拉内需、扩投资、保质量的重要手段,促进全市经济保持快速平稳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节能相协调;二要把节能工作与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大力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把我市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三要把节能工作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我市传统产业升级和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实现工业化与节能相协调;四要把节能工作与产业转移结合起来,在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中,严把项目的节能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引进高能耗产业,实现产业转移与节能相协调;五要把节能工作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积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大节能先进技术的开发、推广与应用,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自主创新与节能相协调;六要把节能工作与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加强能源资源对外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和国外行之有效的节能新机制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实现对外开放与节能相协调。

2009年全市节能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工作的相关部署,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把节能降耗作为促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33%以上的预期目标。

2009年,全市节能工作主要任务具体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节能考核体系,推动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是完善节能考核指标,实事求是考核企业节能完成情况。针对部分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不正常造成产品单耗不降反升的情况,对企业*年节能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根据省的要求对企业节能目标分为年度节能目标和“*”节能目标累计完成进度两个考核指标,各占20分,超额完成对应目标的适当加分。两个考核指标得分相加达到40分,视为完成*年节能任务。

二是加强协调做好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节能能力。对有专门节能管理人才的重点耗能企业,加大节能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节能管理水平;对暂时缺乏专门节能管理人员的企业,指导其加强与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合作,协助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改造等工作,确保企业完成既定的节能任务。

(二)实施节能市场化工程,为拉动内需作贡献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耗能产品、设备。要加强节能监管,要求用能单位按照能效标准的要求,淘汰超过能耗的产品、设备,对未超过能效标准但耗能较高的产品、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为节能产品、设备的推广应用腾出空间。

二是积极推广节能产品及节能先进技术、工艺。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积极发动和组织企业申报国家节能财政奖励项目和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加快推进我市节能技改的步伐。

三是建立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继续加大对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的扶持,提高我市节能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鼓励服务机构协助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节能量审核以及诊断、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四是建立政府节能专项资金,加大我市节能技改和节能工作的扶持力度。利用节能专项资金,扶持企业节能技改项目,增强各地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和节能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我市节能监测分析、监督管理等能力和推进各地节能监察能力建设。

五是继续推动节能对外合作。逐步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培育参与计划的伙伴企业,鼓励条件成熟的港资企业积极申报“清洁生产伙伴计划”资助。

(三)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程

一是指导和督促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抓紧组织完成实施方案,争取尽早取得成果。鼓励实施工作进度较快的试点单位,根据各自特点因地制宜地提出新一轮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促进废旧物质回收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生产率为核心,在企业全面开展污染综合治理,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积极推广新技术、工艺或产品创新专利,通过技术进步、改进管理、创新生产和运营模式等途径,在节能、降耗、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上树立行业典范。

二是对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在推进省试点单位工作进度的同时,鼓励开展循环经济条件成熟的企业申报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争取*天富新合纤维有限公司和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内列入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同时建议省撤消*市鼎湖区莲花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省循环经济试点计划。

三是组织*高新区制定《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重点推进在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循环经济工作的范围及深度。组织园区节能管理部门和企业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参观学习先进经验,探索在产业转移园区、工业园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的工作方式方法。

四是在重点地区和行业加快推进清洁生产。计划下半年有针对性在高新区等循环经济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区,对重点耗能企业、有代表性的港资企业进行专题培训,促进重点耗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水平,逐步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培育参与计划的伙伴企业,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申报省清洁生产企业。

五是在今年5月及10月,组织符合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条件的企业及认定期已过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减免税,减少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四)实施六项行动计划,坚决打好节能攻坚战

1、实施完善节能“三个体系”行动计划

一是完善节能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以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落实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是完善节能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我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季报制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分析,实行“一季一报送、一季一分析”,及时全市能源利用状况公报。

三是加强节能统计监测。开展全市以及市重点耗能企业能耗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各地和重点企业能耗变动趋势。对各重点耗能企业、各地上报的节能统计数据,加强监测,确保数据质量。

2、实施节能监察行动计划。

一是实行企业节能监察行动。制定2009年全市节能监察行动计划,把节能监察任务予以分解落实,发挥市、县(市、区)两级积极性,实行市、县(市、区)联动,推动全市节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对节能目标完成不理想、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耗能企业作为重点的节能监察对象。

二是开展节能专项监察检查。根据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公共机构节能、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和能耗限额、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落实情况等专项节能监察行动和开展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重点行业企业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情况等节能专项检查活动,依法促进各项节能法规、标准以及政策的落实。

三是加大节能惩处力度。建立节能监察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向全市通报各地节能监察进展情况。落实惩处措施,对浪费能源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实施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工作网络。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管理机构、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和统计人员及联系方式进行重新填报,健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工作网络。

二是组织对新纳入的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写节能规划,下达节能目标,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切实纳入当地节能部门的管理。

三是加强对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强对市重点耗能企业的协调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配备能源管理负责人,夯实节能统计、计量等基础,积极帮助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确保企业完成下达的节能目标。

4、实施节能宣传培训行动计划。

一是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每周少开一天车、减少电梯使用、普及使用节能产品等十一项全民节能行动,形成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积极推动节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

二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及早筹划2009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营造浓厚的节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大节能培训力度。实行分类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市重点耗能企业参加省举办的节能知识培训班,同时结合本市实际,加大节能培训力度,开展各类的节能培训班,以全面提高我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水平。

5、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行动计划。

一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按照省的要求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承担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牵头工作。建立由各地、各部门分管领导、联络员参加的节能工作体系。

二是编制出台市公共机构节能“*”后两年计划。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经贸委的要求,编制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后两年计划。

三是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通过对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状况的调查分析,启动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项目,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市节能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四是开展公共机构用能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公共机构用能统计,全面掌握公共机构用能状况,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提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政策建议。

6、实施节能统筹协调行动计划。

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篇(5)

2009年,全省节能工作一方面必须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为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要按照国家及省节能工作的总体部署,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既定的节能任务。

做好2009年全省节能工作,必须做到“六个结合”,具体是:一要把节能工作与促发展结合起来,要把节能作为促发展、拉内需、扩投资、保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促进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实现经济发展与节能相协调;二要把节能工作与落实《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在珠三角地区大力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推动《规划纲要》的落实;三要把节能工作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实现工业化与节能相协调;四要把节能工作与产业转移结合起来,珠三角地区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东西两翼和北部等欠发达地区在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中,严把项目的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引进高能耗产业,实现产业转移与节能相协调;五要把节能工作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积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大节能先进技术的开发、推广与应用,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自主创新与节能相协调;六要把节能工作与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加强能源资源对外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节能新机制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实现对外开放与节能相协调。

2009年全省节能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工作的相关部署,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促进节能工作上新台阶的契机,把节能作为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3.7%以上的预期目标。

2009年,全省节能工作主要任务概括起来就是实施“四大工程六项行动计划”,具体如下:

(一)实施节能强企工程,为促发展作贡献。

一是完善节能考核指标,实事求是考核企业节能完成情况。针对部分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不正常造成产品单耗不降反升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原有节能考核指标,对企业*年节能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企业节能目标分为年度节能目标和“*”节能目标累计完成进度两个考核指标,各占20分,超额完成对应目标的适当加分。两个考核指标得分相加达到40分,视为完成*年节能任务。

二是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帮助企业完成节能任务。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投入,积极开展节能改造,确保完成节能任务。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1万吨标准煤以下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00元/吨标准煤。

三是落实国家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新近陆续出台的节能产品、节能设备、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政策,提高企业使用节能产品、节能设备以及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使中央政府让利于民、促发展、促节能的政策得到真正落实。

四是实行分类指导,帮助企业提高节能能力。对有专门节能管理人才的重点耗能企业,加大节能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节能管理水平;对暂时缺乏专门节能管理人员的企业,指导其加强与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合作,协助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改造等工作,确保企业完成既定的节能任务。

五是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各地增强节能能力建设。省将支持各地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政策研究、能力建设等,帮助各地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提高节能监测分析、监督管理等能力。推进各地节能监察能力建设,积极争取给每一个单设节能监察机构的市配备一辆节能监察车。

(二)实施节能市场化工程,为拉内需作贡献。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耗能产品、设备。要加强节能监管,要求用能单位按照能效标准的要求,淘汰超过能耗的产品、设备,对未超过能效标准但耗能较高的产品、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为节能产品、设备的推广应用腾出空间。

二是推广节能产品及技术。要在落实国家节能产品、设备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广节能产品及技术。在全省组织推荐一批技术含量高、符合节能技术发展方向、节能效果明显的节能产品。在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中,选择一批实施后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技术,汇编形成重点行业节能技术,采取技术推广会、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推广交流。

三是建立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对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的培训,适时公布第三批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名单,进一步壮大技术服务机构队伍。鼓励服务机构协助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节能量审核以及诊断、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采取该模式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的70%继续奖励给节能服务机构。

四是继续推动节能对外合作。推动与ABB公司、霍尼韦尔、美国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等的节能合作。开展与日本兵库县循环型城市合作计划,落实与英国辛迪克碳资金公司清洁发展机制(CDM)合作。落实粤港两地节能及清洁生产工作的合作协议,继续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

(三)实施新十项节能重点工程,为扩投资作贡献。

一是用活用好省节能专项资金。按照“早启动、早下达、早发挥作用”的原则,尽快在全省组织推荐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实施要突出重点,近期着重用于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窑炉改造工程、支持省市共建(*)陶瓷产业工程、省市共建(云浮)硫化工产业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等新十项节能重点工程,在全省形成较强的节能示范和带动作用。近期将启动*年第二批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争取尽快确定项目并下达资金计划。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继续争取国家对我省节能以及其他相关项目的支持,推动各地继续加大节能投入,争取通过国家、省、市等的财政引导,带动社会80亿元资金投向节能技术改造领域。

(四)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程,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

一是着力推动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目前《*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已列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下一步将根据省人大的立法规划要求,加快编制进程,尽快完善修改。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批示精神,推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省再生资源产业的意见》。完成编制《*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省清洁生产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发动我省相关单位参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华南分赛区”活动。把循环经济法宣传法纳入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持续推进循环经济试点。指导和督促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按照国家批复抓紧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深圳、佛山、江门、汕头实施方案进行论证。指导和督促各市完成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实施方案的论证工作。对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重点推动在工业园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中山(肇庆大旺)、中山(*)两个产业转移园区和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的试点工作。组织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赴天津、苏州等地参观学习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三是加快推进清洁生产。落实清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公布奖励一批省清洁生产企业。全面加强对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及专家库的管理,对现有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进行业绩考评。完善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体系,举办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开办清洁生产审核员网络远程培训。在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下,建立粤港双方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的互认机制,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培育参与计划的伙伴企业。

四是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三项制度。建立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制度,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专家评审制度,增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建立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现场审查制度,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动态监管。

(五)实施六项行动计划,坚决打好节能攻坚战。

(1)实施完善节能“三个体系”行动计划。

一是完善节能考核体系。会同省有关部门修改完善节能考核指标体系,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组织开展对各市政府以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落实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省政府出台节能奖励办法后,将尽快启动对*年节能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组织推荐工作。

二是完善节能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省千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季报制度,加强对千家企业节能情况的分析,实行“一季一报送、一季一分析”,及时全省能源利用状况公报。

三是加强节能统计监测。开展全省以及省千家企业能耗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各地和重点企业能耗变动趋势。对各重点耗能企业、各市上报的节能统计数据,加强监测,确保数据质量。

(2)实施节能监察行动计划。

一是健全节能法规制度。按照强化惩处力度的要求加快省节能条例的修订工作,争取尽快出台新修订的省节能条例。制定出台省节能监察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推进节能监督检查。出台节能评估和审查配套办法,推动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实行百家企业节能监察行动。制定2009年全省节能监察行动计划,把节能监察任务予以分解落实,发挥省、市两级积极性,实行省、市联动推动节能监察工作。扩大监察规模,监察企业数量从*年的30家扩大到2009年的100家以上,把节能目标完成不理想、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耗能企业优先列为节能监察对象。

三是开展节能专项检查。根据节能形势的需要,开展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能耗限额执行情况、重点行业企业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情况、公共机构用能状况、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专项检查活动,依法促进各项节能法规、标准以及政策的落实。

四是加大节能惩处力度。建立节能监察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向全省通报各地节能监察进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监察情况,视情况召开新闻会向社会通报。落实惩处措施,对浪费能源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实施省新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省千家企业工作网络。对原千家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重新核对,及时更新,对新纳入监管的省千家企业,及时汇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健全省千家企业工作网络。

二是开展新千家企业节能培训。对新纳入监管的省千家企业,要举办节能培训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规划,及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三是加强对省千家企业的节能管理。推动各地对新的省千家企业下达节能目标,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切实纳入当地节能部门的管理。

四是加强对省千家企业的节能指导。推动省千家企业健全能源管理制度,配备能源管理负责人,夯实节能统计、计量等基础,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确保完成下达的节能目标。借鉴日本领跑者制度,树立我省重点耗能行业能耗先进标杆,推动企业开展能效先进水平对标活动,

(4)实施节能宣传培训行动计划。

一是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每周少开一天车、减少电梯使用、普及使用节能产品等十一项全民节能行动,形成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积极推动节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

二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及早筹划2009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营造浓厚的节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大节能培训力度。实行分类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全省工业副县长、地市经贸局长、市经贸局节能科长、节能服务机构、重点耗能企业等节能培训班,按计划组织到美国、日本等开展节能培训,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完善培训教材,充实节能师资队伍,增加培训过程的互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行动计划。

一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承担我省公共机构节能牵头工作。建立由各地、各部门分管领导、联络员参加的节能工作体系。

二是编制出台省公共机构节能“*”后两年计划。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要求,开展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后两年计划,近期将向各地、各部门发放用能状况调查表,加快编制进度,确保3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

三是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通过对全省公共机构用能状况的调查分析,启动实施一批节能示范项目,省专项资金予以一定的支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省节能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四是开展公共机构用能统计工作。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公共机构用能统计,全面掌握公共机构用能状况,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提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政策建议。

(6)实施节能统筹协调行动计划。

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篇(6)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A

一、企业效能监察

企业效能监察是围绕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效率、效果、效益等问题而开展的监察检查活动,是企业管理过程监控环节上具有综合监督性质的一项工作,也是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服从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的切入点,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和深化职能的重要体现,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总的来说,效能监察工作不仅对企业的廉政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它将监察渗透于管理之中,通过对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等方面进行监察,实现关口前移,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廉洁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效能的目的,有效地堵塞漏洞,改善管理,营造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廉政文化的软实力,既有利于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也有利于促进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一般来说,企业效能监察具有以下特点:(1)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内部的专门监督形式,其性质是异体监督,效能监察的实施主体只能是监察人员或者代行监察职能的临时人员。(2)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内部监察机构针对其监察对象开展的监察活动,主要是上一级监察部门对所属单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即“上对下的监督”。(3)企业效能监察是对监察对象管理行为的监督控制,要达到一定的检查覆盖面,才能实现预防腐败、防范风险的目标。

二、效能监察在电网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电源大规模建设投产,加快电网建设已刻不容缓,电网建设任务日益繁重。2009年仅珠海供电局所承担的电网建设投资计划在建项目32项,大修技改工程计划安排290项。面对电网建设项目的增加,电网建设工程逐渐成为社会关心的热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相应强化对电网项目的监督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也日趋增多。2009年珠海供电局监察审计部对3项电网基建工程、32项大修理工程、28项技改工程,10项10千伏及以下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工程资金总额44,581万元进行立项监督。随着电网建设工程的迅速增多,有必要深入探索效能监督在电网建设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员工对效能监督的认识。

(一)预防作用。

一是防止电网建设工程发生问题。效能监察,特别是开展事前、事中检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创新效能监督方法和手段,帮助发挥效能监督的预防作用。二是防止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发生贪污受贿等案件与管理中的漏洞有直接关系,通过效能监察,建立健全制度,每个岗位的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按章办事,使想贪污受贿的人无机可乘。

(二)监督作用。

效能监察既对个人行为进行监察,也对企业行为开展监察;既有预防性、约束性,同时也有惩戒性。因此,对失职、渎职、、错误决策等不良行为,通过效能监察, 会带来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把效能监察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进行全过程监督,对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督。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规范经营,促使管理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职责。只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作用,就能保证企业沿着正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发展,促进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三)促进作用。

一是促进电网建设工程人员提高勤政意识。开展效能监察,通过开展勤政教育,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为相关领导干部自觉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促进企业提高工程建设的经营管理水平。三是促进企业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对因管理粗放、工作失误而造成的资产、资金流失, 效能监察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挽回,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四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避免决策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保证作用。

监督检查企业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者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纠正违犯行政法规、制度、命令的行为,查处失职渎职、严重等案件,就能做到:保证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经营管理秩序、管理行为正常;保证企业工程建设项目能够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从而为企业生产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影响效能监察在电网建设工程中发挥作用的问题

效能监察虽然可以对电网建设工程起到预防、监督、促进和保证作用,但是效能监察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影响了效能监察的作用,也影响电网建设项目效能监察目标的实现。珠海供电局对今年开工建设的电网建设项目开展效能监察,旨在着力解决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选好一个项目,查透一类问题,规范一类管理,提高电力工程建设水平,努力促进珠海供电局电网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来说,效能监察在电网建设工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效能监察认识不到位, 思想观念需要转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有的企业为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更大的经济效益,片面强调利益追求,错误地认为效能监察对各种经济活动限制多,制约了生产经营的快速发展。有的企业单方面强调要重视廉政监督,却忽视了效能监察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尤其没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监督经营管理过程和关键环节的治本作用,影响了效能监察工作的成效。

(二)对效能监察工作的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效能监察工作还存在“人多多干,人少少干,干一项算一项,能检查多大范围就检查多大范围”的状况,还有企业存在即使确定了监管项目,但是对项目的监察从哪个环节入手还是不清楚,亦或者对每一个环节都进行监管,不能很好的识别存在重大风险的关键环节,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企业的监察主要是利用企业内部的人、财、物等有限资源,因此效能监察还做不到对所有风险点进行全面监控。在这种情况下,要对风险进行排队,首先解决风险较大的部位,把住关键环节,保证企业内部不出大的问题。但在实际的工作中,确定效能监察的工作重点,要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效能监察的监控点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虑,要对照易产生腐败、存在风险的所有重点部位、企业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按照预防腐败、防范经营风险的标准,确定效能监察的监督重点。要保证所有的监察重点都受到监察,所有的重点监控点都受到监控,真正起到预防腐败、防范风险的目的。

(三)效能监察工作偏重结果,疏于过程监督。

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在于规范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是对各种经营管理行为、过程的控制和监督。而有的企业在效能监察工作中片面追求结果,对企业管理监控不到位,致使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纪、违规现象。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效能监察对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介入不到位,忽视了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给消极腐败现象以可乘之机。

(四)效能监察资源缺乏、监督方法和手段滞后。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企业效能监察面临比较大的困难就是监督资源的缺乏,尤其是监督方法和手段的滞后。由于企业效能监察主要依托本企业的权力、财力和人力等可控资源,企业监控主要是依靠监察部门人员对电网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电网工程项目一般具有金额较大、专业性强等特点,因此对电网工程项目的效能监察不但需要足够的人手,也需要相关的监察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知识结构要符合监督对象的工作内容。最重要的是效能监督方法和手段也有待创新,传统的监督方法如完善相关制度、查找业务流程可能存在的风险、成立专门的效能监督小组等已经基本完善,这得益于公司对效能监察的重视,但对工程的效能监察需要进一步深化,监督手段和方法也需要及时满足对重点工程项目全面监督的需求。

四、效能监察倒推法

通过效能监察在电网建设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归根结底还是没有掌握切实有效的效能监察方法和手段,如果有一套高效的监察方法,那么效能监察就不会对经营活动产生很大的限制以至于降低企业利润,也不会只重视经营活动的成果而疏于对经营活动之前的风险预防和之中的控制,也能够更好的发挥效能监察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作用。因此要开展好效能监察工作,就必须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和手段,又好又快的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效能监察也必须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在实践中丰富效能监察的方法,不断推动效能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始终保持效能监察的旺盛活力。同志指出:“要想过河,就必须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这里的桥和船就是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运用倒推法,根据抓主要矛盾的哲学观点,在电网建设工程项目中,选择关键控制点,抓住影响全局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这即是做好企业监督工作的关键,也是企业提高监督效能的有效途径。倒推法是与人们习惯性的正向思维模式相反的一种思维方式,即倒过来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倒退法也是与单一直线式思维相反的一种思维方式,即多向发散思维,从多个方向、多个途径去思考问题、发现问题。运用倒推法,从“后”推“前”,往往能找到问题的所在,直奔要害,使工作少走弯路,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过我局的工作实践,倒推法在企业效能监察中往往起到举重若轻的作用。

五、珠海供电局案例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方法,下面结合我局近几年的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一,2008年开展的物资管理情况效能监察时我们发现,110KV变电站更换部分电流互感器工程存在工程未完工已办理结算的问题。

该工程的情况是:110kV港北站更换2组CT、2组PT,110kV三灶站更换1组CT,110kV红旗站更换2组PT,计划投资126万元。从工程资料的看,立项依据充分合理,投资计划基本符合工程需要;设计内容符合批准的投资计划要求,建设标准与建设规模满足投资计划的内容;施工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施工合同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合同内容真实有效;从工程资料看,工程实施基本符合管理规范要求,工程监理基本到位;物资领、用、存管理遵循物资管理相关规定;竣工验收报告单上结论是“达到运行条件,验收合格,可以投运”,监理评估报告的意见是“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工程结算也按要求办理完成。总之,该工程从计划、设计、施工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实施、现场监理、物资领料、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均符合工程管理制度规定,没有发现太大的问题。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效能监察小组认为该工程是技改工程,必定有拆卸废旧设备,于是从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方面着手,运用倒推法,首先检查废旧物资报废鉴定表,发现该工程只报废了3组CT、2组PT,按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量来看应该还有2组PT需更换并报废,于是我们和工程管理人员去到现场核实,发现有2组PT并未更换,存在实际工程量与结算书工程量不一致的问题。原来此工程未施工却已办理了竣工验收和结算。工程管理部门认为由于工程较单一,工程量清晰,先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来年可以停电后再施工。因为,造成此问题的原因是110kV红旗站更换2组PT会涉及到110kV大红甲乙线的停电,当时珠海西部电网架构薄弱, 110kV大红甲乙线停电会影响到4个变电站的正常运行,并严重影响珠海西部片区供电可靠性,调度中心认为当年年内无法安排停电,待220kV八一站投入运行后才可安排红旗站停电更换2组PT。效能监察小组去到调度中心确认了这一停电计划,查明问题原因所在,即要求工程管理部门严格根据停电计划,尽快安排施工,督促其整改的落实。

案例二,2007年有一项技改工程,是220KV输电线路杆改塔改造,该工程内容为:将11基水泥杆更换为铁塔,同时更换部分损伤的导线。该工程从计划、设计、施工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实施、现场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均符合工程管理制度规定,没有发现太大的问题。

效能监察小组决定从工程领料及废旧材料回收方面着手,在物流中心查实该工程领用导线30吨,价值54.9万元,但并没有拆除导线的退库记录,去到现场核实,发现该工程在2007年10月只完成了杆改塔部分的工程,更换导线的工程并未完成。

效能监察小组根据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追查,查明该问题的发生主要是由于青苗赔偿工作受当地村民的阻扰无法及时完成这一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管理部门解释如果当时把该工程导线更换的内容去掉,那么2008年需再向上级部门申报项目,2009年才可以实施完成,这将影响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根据这一情况,效能监察小组责令有关部门将领用的导线及时退库,立即整改,督促工程管理部门加快青苗赔偿工作,制定整改计划,监督其整改实施的完成。运用这种方法,和原来相比,既节省了时间,又查出了漏洞,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按照正常的监督方法是从投资计划是否符合工程需要开始进行审查,依此是设计内容是否符合批准的投资计划要求、施工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工程实施是否符合管理规范要求、现场监理是否到位、物资领料是否符合物资管理相关规定、工程验收是否合格、最后是工程结算是否符合要求等,此方法不但费时、费力而且一般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可能性不大,但运用效能监察倒推法就能很高效的查找到关键问题,找出问题所在,解决问题,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了企业经济利益不受重大损失,这与效能监察是不谋而合的。

六、效能监察倒推法应用前景

效能监察倒推法不仅在电网建设工程类项目中可以发挥高效的监查作用,在其他工作单元也可以利用这种逆向思维、多角度的进行效能监督。因此,本文认为我们可以尝试把效能监察倒推法应用到整个内控体系及惩防体系中。

(一)利用效能监察倒推法识别经营中存在的关键风险点,发挥效能监察防范经营风险的作用,将效能监察与企业内控体系相统一 。

内控体系是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保障。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实现三大目标(经营的效果和效率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法律法规的遵循性)的必要保证。它要求企业内部所有的活动都必须受到监控。从内控体系的五项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来分析,效能监察应当主要对“控制环境”(如管理层如何进行授权和职责分配,高级管理层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行为以及职业道德、管理风格等)层面进行监控,效能监察倒推法可以运用到“控制环境”层面,用逆向的、非直线的思维方式识别这个层面可能存在的关键风险点,发挥效能监察对重点环节重点监督的作用。

因此,利用效能监察倒推法的特点,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对控制环境的作用,加强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用权行为监督,特别是对“三重一大”的监督,防范所属单位高层决策失误、用权不当等风险,维护良好的控制环境,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内控体系的有效性。

(二)利用效能监察倒推法,识别可能出现腐败的关键环节,发挥效能监察预防腐败的作用,使效能监察与惩防体系相统一。

在惩防体系中,惩治与预防是有机统一的,惩治有力,能够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预防有效,能够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而效能监察倒推法可以帮助识别可能出现腐败的关键环节,既可帮助效能监察发挥预防作用,也可以发挥其惩治作用。效能监察是在问题没有暴露出来之前或问题尚在萌芽之时,针对问题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提前介入而开展的经常性的检查活动。通过效能监察发现案件线索,查处腐败分子,这是惩治作用;在问题没有暴发或没有恶化之前,及早发现并进行纠正,堵塞管理漏洞,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是预防作用。但从整体上看,效能监察更侧重于预防,这也正是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因此,在企业构建惩防体系过程中,运用效能监察倒推法迅速识别关键环节,帮助效能监察在惩防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由上可知,企业效能监察倒推法的应用前景非常广泛,它能够让大家用另外一种思维去看待问题,迅速发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企业效能监察中,我们不仅仅要善于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有效建议,还要善于总结管理经验,运用倒推法,对关键环节的有效监控来推进其他环节的效率,更好地发挥效能监察的作用。

(作者:珠海供电局监察审计部主任)

参考文献:

[1]王颖杰,曹学勤,路胜利著.电力企业效能监察.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年版,第123-133页.

[2]曹杰著.对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管理工作的探讨.管理观察,2009年15期.

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篇(7)

认真学习和贯彻市委六届三次会议和全市城乡建设经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设计质量、减少设计浪费为重点,以质量治差、市场治乱、企业治散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思维,进一步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市场,为构建我市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新高地提供政策服务与技术支持。

二、总体思路

总的想法是:创新机制强监管,制定办法促发展,完善标准提质量,加强领导保项目,强化协调抓落实。

在完成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三、主要工作及工作措施

(一)、规范程序、制定制度,加大施工图审查力度,为城市建设服务

一是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程序,落实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要做到工程事前审查,审结备案,持备案报告办理工程招投标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增强审查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着重对住宅设计中燃气、纯净水入户及节能建筑设计项目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通过。

二是加强管理,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管理办法》。结合目前市场反应强烈的有关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质量差、深度不足等问题,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使用单位就15个问题进行讨论。结合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管理办法》,并委托协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性学习,应知应会,各负其则,进而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管理,提高设计质量。

三是完善标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编制《大庆地区岩土工程勘察地方标准》的前期调研工作今年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准备委托大庆市油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同时积极申请科技资金支持,计划06年5月30日完成标准的出版工作。另外,进一步开展设计标准的调研工作,编制其他地方标准对标准中存在的漏点和盲点进行补充,从整体上为提高设计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勘察设计站和设计审查机构应当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业主和勘察设计单位服务。

(二)、加强自律、倡导诚信,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快速发展。

一是加紧出台并实施《勘察设计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办法》,推进“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誉建设。以大庆市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信誉档案为线,各勘察设计单位为点,市场为面。多方参与、多方监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实现行业自律。

二是充分发挥协会职能,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按照姚局长提出的“四个转变”的思想,2005年,我们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变政府管理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在勘察设计咨询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维护行业利益,为会员单位服务,为政府主管部门服务。调整与充实协会力量,调整协会法人与秘书长人选,让协会在推进技术进步、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

三是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回访试点工作。组织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定期对有代表性或重点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回访,总结设计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不断改进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塑造一支设计科学、技术过硬、勇于创新、积极开拓人才队伍。

(三)转变思维、创新管理,提高勘察设计整体实力

一是提高外埠入庆企业标准,改变外埠勘察设计企业的备案方法。变逐项备案为外埠企业年度备案,并下发信誉等级考核表,对该单位承担的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对于严重扰乱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的外地、市乙级以下中、小勘察、设计企业,或勘察设计市场信誉等级达不到A级标准的,不得进入我市勘察设计市场承揽勘察设计任务,确保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服务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推行优质优价,保证设计收费,从优化方案设计入手,丰富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平台建设,为引入市外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优秀勘察设计院、所的管理理念及先进技术提供便利条件,丰富设计创作,杜绝设计作品跟风重复、近亲繁殖。

三是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各设计院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订出创优设计的实施办法以保证优秀设计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四是实行县区联管机制。发挥各县区建设局监管职能,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合理分工、统筹协调,使我市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在管理层次上相配套,工作上更深入、细致、全面,更具实施性。尤其施工图审查工作改为行业自律后,给施工图审查的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为此,我们充分调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增加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的备案权利,同时实行备案月报制度,加强对各县区备案管理工作的监督。

(四)、积极协调、立体配合,系统推进建设节能工作

一是做好摸底工作,计划委托大庆石油学院对现有住宅进行检测,统计达到标准的节能建筑数量和我市供热情况,进一步分析我市建筑节能情况,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保障,为推广建筑节能监测与认定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通过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施工规范、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建筑节能检测认定、节能建筑供热优惠政策,把建筑节能与城市供热体制结合起来,使热源供应单位、热源使用单位(个人)充分认识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建筑节能与经济利益的关联以及旧有房屋节能改造工作可行性,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与检查,奖优罚劣,确保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实施。制订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的相关经济激励政策,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建筑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以及验收工作的全过程的监管力度,组建检测站对新、旧节能建筑进行监测,为《关于下发节能住宅采暖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的具体落实提供保证。

(五)、示范引导、优势互补,抓好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整合。

我市勘察设计企业在体制、机制、经营模式、服务功能、管理水平和技术质量等方面均处于低层次、低水平。在经营模式上,绝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还是大而全、小而全的综合院,专业院所寥寥无几。在管理水平及市场经营与运作上,令人堪忧,技术人员后继乏人。今后一个时期,首先要把解决人才、政策和市场等问题作为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来抓,从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入手,加大政策引导,整合设计资源,形成人才、市场、政策三大支柱。其次以一帮一活动为突破,借助肇源县计划撤县建市的契机,率先协调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同肇源县建筑设计所整合,双方互惠互利,实现双赢。

(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供双重服务版权所有

一是由行业协会组织我市勘察设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人才实行再教育。二是组织我市勘察设计企业参加省、国家的设计评优活动,提高我市企业的知名度。三是在勘察设计站委托的情况下开展我市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四是组织专家、设计单位、管理单位对电视塔立交桥进行施工圉设计论证工作,探讨宜发事故的原因,探究整改方案。

(七)、多方协调、加快龙凤给水工程项目的推进。

经过前期方案论证、施工图设计,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工程计划工期90天,计划3月末组织施工。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组织龙凤区、市建安公司等单位协调项目立项事宜,保证项目按时上马,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各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完善工程管理、推进方案,制定工程进度表,按计划推进,争取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程推进工作。

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篇(8)

企业效能监察是指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效能的监察活动。它主要是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效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重点针对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影响企业效能的主要问题,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机制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强化问题整改,不断增强效能监察实效,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一、切实加强效能监察机制建设

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提高效能监察执行力度,企业领导层重视是关键,完善效能监察工作机制是保证。因此,要从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入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机制,狠抓效能监察措施落实,确保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形成规范、良性发展秩序。

完善组织机制,确保规范运行。要坚持把效能监察工作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纳入企业全年工作计划,做到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效能监察工作汇报,要结合单位工作计划及工作调整及时更新、增强效能监察领导力量,确保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同步、同效。

完善责任机制,确保措施落实。要抓住效能监察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明确效能监察工作任务,落实效能监察责任分工,严格效能监察责任考核,促进各项具体措施落实。要全面推行效能监察项目责任制,保证企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有序、运行顺畅。

完善督导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要加强效能监察项目的立项指导,注重立项调研和培训,适时提出项目可行性参考意见。要加强与立项单位共同分析、相互探讨,教方法、传经验、定措施,确保立项项目切实可行、方案配套、真出成效。同时,要严格效能监察考核,通过采取现场检查、专业评价和综合评定等方式方法,每季度对企业各部门、各单位效能监察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季度奖惩、年度评先树优相挂钩,以增强部门、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切实发挥效能监察部门联动作用

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领域的综合性工作,必须依靠企业各个部门的力量才能取得实效。要注重营造大联合、大协作工作局面,采取监督部门联动、业务部门联合,确保权力在监督中行使,业务在阳光下操作,在优势互补中推进效能监察项目的有效实施。

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要立足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合同、定额等有效监督资源,建立监督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各监督部门定期参加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例会,通报监督工作情况,加强对问题的研究处理,特别是对发现的重要问题,要组织监督部门迅速跟进、督促整改。同时,要坚持项目立项监察与专项审计同步展开,以充分发挥监督部门在业务领域内的专业监督职能。如针对重要物资采购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挂靠结算、抽检力度不够等问题,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从计划提报、入库配送、质量检验、结算等环节加大现场检查和数据核对力度,确保各环节实现有效监控,堵塞漏洞。在开展合同管理效能监察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合同风险审计结果,切入合同管理关键环节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合同签订审查、合同履行验收管理,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促进工作程序规范。

发挥业务优势,融入日常管理。要注重发挥监察部门牵头作用和业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效能监察工作融入企业日常管理、融入生产经营。要明确业务主管部门是日常监督的主体,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协助制定实施方案。企业监察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按业务分工,落实效能监察职能和任务,共同参与、联合攻关、互动结合,将部门业务优势转化为效能监察的整体优势。如在设备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中,监察部门要牵头联合设备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审计、经营、财务等部门要分别制定分项检查细则,共同组织专项检查,了解掌握设备管理现状、资产归属情况及维修费用管理状况,真正实现效能监察信息互通、力量互补、职能联动,确保效能监察项目取得实效。

三、切实强化效能监察问题整改成效

问题整改落实是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要强化问题跟踪回访和责任追究,注重监察建设落实,增强监督效果。

化项目节点,强化问题查找。要实行监察项目节点式管理,强化监察项目内容分解,明确具体监察环节和监察点,落实责任部门,精心设计检查模板,用菜单式表格对检查内容进行细化,确保重点内容监督受控。要从制度规范性、程序合规性等方面入手,采取资料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分专业、分环节组织逐点对照检查,做到有的放矢。如在对外项目管理效能监察过程中,要将市场准入、招投标、合同签订、合同结算、制度建设等作为监察环节,每个专业组负责对照所属环节的监察点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操作要及时督导进行现场或限期整改。

细化过程监督,突出监察重点。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效能监察的关键环节,坚持问题跟踪回访和责任追究,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未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损失未挽回不放过、制度未完善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监察建议落实整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执行力,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与执行“两张皮”现象。同时,突出效能监察重点,采取效能监察、三务公开、专项审计、项目巡视等多种手段,重点加强企业物资采购、招投标、合同、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监督,使企业项目始终处于可控、在控与受控状态。尤其是在企业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对工程项目实施专项监察,在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和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上下工夫,做到“问题排查不到位不放过,问题解剖不透不放过,整改措施和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不断规范工程项目决策和招投标管理行为。

细化整改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企业效能监察部门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建议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强化整改落实阶段的检查督导。对一般操作失落性问题,要做到问题现场指导、原因现场调查、措施现场制定。对制度机制性问题,要及时组织业务部门共同分析问题存在根源,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完成一个项目、完善一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对未采纳监察建议、拖延整改时间、工作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责任追究,有效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的发生,确保效能监察工作实效。

总之,效能监察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协调作用,又要充分发挥业务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效能监察工作整体合力,推动效能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参考文献:

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篇(9)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01

一、背景

开展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能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保证,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源头防腐的重要措施。目前物资采购管理各个环节均面临日益增多的管理风险,因此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应贯穿于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从而使物资采购行为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通过多年的实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总结了一套“全过程监察、重点突出、注重整改”的全过程效能监察方法,从而使本单位物资采购管理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二、具体方法

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不仅是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更是要对物资采购过程实行多角度、全过程的控制,对采购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绩效性进行的评价和监督。为此我们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将物资采购管理过程分成管理制度建设、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物资验收及使用管理和问题整改监察等6个重点监察环节,同时,确定每个环节的监察重点,在进行全程监察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对高风险点进行重点监察。

(一)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是开展和物资采购管理的基石,是监察工作的重点之一。在此方面,主要监察目前执行的各项物资管理办法是否适应生产实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有无与上级规定相冲突的地方,岗位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对制度的认知情况等。通过该项检查,使相关单位和人员认识到其在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可为提升物资采购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二)计划管理方面。计划管理效能监察是对采购计划中所列物资名称、数量、技术标准、采购方式等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的监督检查。重点监察物资采购计划是否与上级部门批复的计划相符,计划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技术标准及供资时间是否与生产经营实际相符,计划采购的工程材料数量是否与工程图纸设计、概算等相符,是否结合施工进度、现有库存量、安全库存量等因素编制计划等。

(三)采购管理方面。在此方面主要针对物资采购方式、采购价格和供应商管理开展重点监察。

1.采购方式。主要监察采购方式的确定是否遵守《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中的招议标采购等管理办法,是否经过正常的审批程序,采购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既定的方式进行等。在监察过程中需要审查有无拆解合同,规避招标的现象;是否存在明标暗定虚假招标行为;是否存在明显陪标、串标通过评审行为;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招标结果等问题。

2.采购价格。主要监察采购价格的定价依据,是物资采购效能监察的关键。监察中要遵守“比质在先、比价在后”的基本原则,在比质的基础上进行比价,确保采购的物资不仅质优而且价廉。在对采购价格进行监察过程中,一是要确定适当的物资监察范围。物资采购价格效能监察的难点在于每年采购的物资品种繁多、数量大、金额高和比价工作量大等,监察人员没有足够精力逐一进行核实,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为此应将抽点放在本单位管理权限大、易于监察的自购物资方面。二是要选择恰当的监察方法。监察人员对抽查的物资可主要采用网上询价、市场调查、成本分析等方法进行监察。

3.供应商管理。主要监察管理中是否存在不执行物资管理规定,采购直接指定供应商的行为;选择的供应商是否是网内成员;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供货能力等是否满足油田生产实际需要;供应商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主体资格的有效性、经营资格的合法性是否经过严格审查;是否存在选用无资质、超资质及提供虚假资质等供应商现象。

(三)合同管理方面。监察人员应审查合同内容是否严密、准确,条款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签订虚假合同、变通变项合同问题;是否存在事后合同,是否严格按照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计划到货时间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等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归档要求等。

(四)物资验收及使用管理方面。在物资验收阶段,监察人员主要检查验收部门是否执行了验数量、验规格、验品种、验质量的“四验”制度;检查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是否与采购计划、合同一致,不一致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是否依据合同进行了退货或索赔处理;通过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文件资料,审核需要进行检验实验的物资是否进行了检验试验并取得证明文件;有无变通变项,或者出具虚假物资验收或使用记录等问题。

(五)问题整改监察方面。只查不改,等于没查。只有抓好效能监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才能切实将效能监察成果转化成经济效益、转化成管理效益。为此,在效能监察项目结束后,要按照“监察出效率、监察出效益、监察出规范”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在采纳监察建议的同时,把监察工作的成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政策调整的基础和依据,可有效地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效果及认识

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篇(10)

效能监察是对企业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在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及产生的作用、效果和效益等进行监督,及时纠正管理中的偏差,保证企业管理工作计划、任务、目标的实现,其工作渗透融合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是企业强化管理的内在需要。在供电企业开展物资效能监察工作,准确地分析效能监察与物资管理的内在关系,正确把握和运用二者双重职能,达到有效提升管理职能和突出监察职能。

物资管理是企业经济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将物资管理与效能监察两者有机结合互为联动,既是规范有序地开展物资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预防职业犯罪、源头防腐的重要措施。将物资管理和效能监察互为联动,贯彻全程、全面的监管理念,实行科学、严谨的监管程序,以科学的管理方式结合监管手段加强物资管理各风险点的控制,切实做好物资管理中高风险点的效能监察工作。

1.开展物资管理效能监察互为联动的作用

1.1 促使物资管理过程更加规范

实施物资管理效能监察,有利于贯彻执行物资采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促使供电企业物资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切实提高各环节的运作效率,全面落实“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储备,统一结算”的管理方针。

1.2 降低物资供应风险

实施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有利于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预防物资管理漏洞,杜绝物资采购中的暗箱操作,预防腐败,大大降低了职务犯罪的发生率,从而降低物资供应风险。

1.3 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实施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有效地提高供电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及时发现供电企业物资管理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并予以纠正,为供电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保驾护航,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2.物资管理效能监察互为联动的重点

在全程监察中突出重点开展效能监察。供电企业物资管理分为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物资储备管理、报废物资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多个环节,要分析、确定各环节的监察重点,有针对性的对高风险点进行重点监察。

2.1 监察物资采购管理环节

采购管理环节在物资管理中是效能监察的重点,具体监察从以下三个方面对采购管理环节进行效能监察。

2.1.1 监察采购依据。主要是监察物资需求部门申请的需求计划与物资部门编制的采购计划是否完全一致,根据采购订单及其他相关报表,监察实际采购材料的种类、数量是否与采购计划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则查明原因。对于零星采购,监察是否有临时的零星需求计划,并核对与计划是否一致。

2.1.2 监察采购方式。主要监察采购方式的确定是否遵守《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中的招议标采购等管理规定,是否经过正常的审批程序,采购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招议标、询比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2.1.3 监察采购价格。该环节的监察重点是监察采购价格确定的程序、价格调整的依据以及审批程序,以及通过对市场的调研等来判断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2.2 监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环节

2.2.1 监察采购合同签订情况。监察是否越权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是否按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合同要素、条款和签字是否完整;是否按中标要求和投标承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合同中是否明确违约责任;以及是否违法违规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等情况。

2.2.2 监察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监察采购的物资是否签订合同;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和金额及质量(包括性能和参数)是否与合同一致;供应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是否追究责任;监察是否越权采购物资(或擅自采购物资通过物资供应分公司过票处理)情况;监察采购的物资未签订合同的原因和其他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情况。

2.2.3 监察采购合同付款关口。在审核采购合同时,一是看采购是否有计划、有预算、有领导批示、有上级批复;二是看是否进行了公开招投标、询比价;三是看招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是否由审计部门参与监督。不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合同不予付款。

2.3 监察物资采购结算管理环节

2.3.1 监察采购物资结算依据是否完整;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3.2 监察支付物资货款是否执行规定,是否超前支付物资货款或违反规定预付货款;

2.3.3 监察其他违反规定物资采购结算的情况。

2.4 监察供应商管理环节

监察重点主要是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业绩核实、现场考察及供应商年度评价情况的监察,建立供应商优胜劣汰竞争机制。

2.5 监察物资采购中易出违法违纪行为的环节

2.5.1 监察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是否收受贿赂、回扣、好处费、礼金和礼品等行为;

2.5.2 监察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物资采购结算和货款支付过程中以权谋

私行为;

2.5.3 监察和追究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3.开展物资管理效能监察互为联动的措施

3.1 建章立制,有效监督

3.1.1 监督招投标过程

在监督招标投标过程中,监察招标对象是否合乎规定,是否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明招暗定等不良现象;监察招标文件有没有标明项目技术、投标要求等,内容是否合法;检查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及维护是否合乎要求;监察评分标准是否科学,过程是否严谨,确定中标人的选择是否严格按照定标原则及评标办法进行。

3.1.2 监督物资采购价格

监督物资采购价格过程中,需建立物资价格执行情况听证会制度,完善物资价格收集预测和监督管理机制。监管采购价格时,需要查看完整的记录询价过程的相关资料,防止出现超出采购指导价的现象,采购价格变动要合理,调整的审批程序要规范。

3.1.3 监督采购质量管理

监督采购质量管理过程中,监察是否按照技术规范书检验质量,检验标准和与规定是否一致;检验报告、记录、报表等资料台帐是否齐全、规范、真实、准确;采购时是否跟踪质量,有没有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遇到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3.1.4 监督供应商的管理

监督供应商的管理过程中,监察供货厂家是否是合格供应商,开展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监察供应商加入条件是否具备资质,程序是否规范,执照、证件是否齐全。监察是否建立供应商筛选、考核和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3.2 不断探索,发挥效能

开展物资管理效能监察,对物资管理中的高风险点进行效能监察,促进供电企业规范管理,有利于发挥“效”能作用。

3.2.1 发挥经济效益。供电企业通过物资管理过程的监督,抓住采购中的关键环节并对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的重点问题进行监察,保证制度、流程规范畅通,保证降本增效顺利实现,从而为企业取得了经济效益。

3.2.2 发挥管理效益。供电企业通过开展物资采购效能监察活动,有针对性地抓住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对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突出问题进行监察和治理,通过监察规章制度及物资采购流程,堵塞漏洞、严格监控、强化管理,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管理效益。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物资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探索研究物资效能监察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思路。对决策范围、程序规定等方面的制度要不断完善,深入开展学习调研,并把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如今,供电企业电网建设和经营管理正面临着新的挑战,急需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所以要长期坚持效能监察和物资管理互为联动,开展强化高风险点的物资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确保电网设备性能可靠、安全运行,以实现供电企业“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陈霜萍.浅谈实现物资管理现代化的途径[J].时代金融, 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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