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规范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07 21:31:50

工程监理规范

工程监理规范篇(1)

引言 工程管理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诚然,如果没有各式各类影响项目组织和实施的外部干扰,项目的现场监理工作其实很简单,因为它有一整套规范的程序,可按部就班;它有太多法律法规的约束可各司其职;有各方共同的齐心能力,遵守各自的行为规范;还有各种标准、制度的明文引导,完全能如期如愿地实现项目的整体管理目标,很容易做到皆大欢喜,各取其值。

1.监理现场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基本条件――五有五无。

监理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她必须建立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技能,遵守相关的法规,依据合法的设计文件完成着程序性的工作,并对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督促和管理,因此,一个规范化的现场监理工作,必须有必要而充分的基本条件:

一是要有良好素质和实体施工能力的总承包队伍这是关键;

二是要有合法批准的项目实施条件,尽量减少违规,满足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三是要有技术全面能到岗指挥的项目管理班子,尤其是项目经理到位,这是规范化的首要;

四是要有互信协同的项目业主的信任,业主的协同性是对项目组织者(监理)最大的支持;

五是要有政府部门的公正执法和大力支持,可以满足在非常条件下执法的力度。

同时,监理运作中也最怕的五“无”情况有:

一是无任何手续又未经合法建设程序更要限时完成的项目,往往一抓规范痛及多方;

二是无图施工或边设计边施工工程,易产生停工及质量事故造成浪费进而扯皮;

三是无能力非实体无资质挂靠施工,十分容易产生突发安全和质量事故,对项目产生重大影响,更谈不上规范化;

四是无制度无体系无章无序“小老板工程”,是层层转包的载体,根本就抓不起规范;

五是无资金最低价带资施工项目,最终无法按质按期守规范完成,导致各方均损。

以上五有五无是抓现场规范化的基本内容,某方面的缺失就会给现场规范化管理带来障碍,同时也能从中区别政府、业主、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各方在现场规范化管理中的责任和原因根源。

2项目监理部怎样实施规范化管理

结合项目监理部的具体监理工作,要实施项目监理部的规范化管理,就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组建结构合理、功能全面、务实高效的项目监理部。首先,要重视项目总监的选拔和任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项目总监受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的授权,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项目总监是监理单位在监理工程项目上设置的最高岗位职务,是项目监理部的直接领导,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责任,是公司的形象代表,是全体监理人员的表率。总监选得好,才能有效带动项目监理部开展规范化管理。因此,监理公司要选派责任心强、领导能力强、有合作精神、专业知识扎实、监理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和有良好工作作风的总监。其次,要合理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总监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持证上岗、结构合理、专业配套、数量合适、职责明确、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配备。如果工程规模太大,还可考虑配备总监代表和专职文档管理人员。

2.2,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包括监理管理制度和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的成功很大程度上靠的是一套完善的制度和模式。监理工作制度化是有效开展监理工作的保障。

监理工作制度是监理人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时应遵循的规定和要求。为了制定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可操作的工作制度,就需要深入研究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内容。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主要有:图纸会审,编制监理文件,监理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开工报告审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检验,施工放线成果复合,工程变更审核和处理,试件见证取样,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质量技术签证,签发监理通知,施工进度控制,工程计量,投资控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索赔处理,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旁站监理,安全检查,编制监理月报,监理日志记录等。为了规范这些工作,每一项监理工作都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2.3、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制度出台后,项目监理部各职能部门、总监、专监以及监理员在执行中遇到问题时要做到一律先按制度执行。若认为制度不合理,可及时向总监反映,由总监考虑是否需要按规定程序进行修订。所有的制度都必须进行有效的督促检查,检查和考核是加强管理的措施和执行保证。

2.4、强化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是规范化管理的核心。监理工作的目标来自于合同。通过对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深入细致研究,可以明确监理工作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和步骤,同时对合同所约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等有一个客观、全面、准确的理解和认识,为有效开展目标管理做好准备。同时,也为各项制度的制定提供合同依据。

2.5、制定各项监理工作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规范各项监理活动。

2.6、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监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信息化、网络化是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2.7、强化岗位职责,加强对项目监理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为了统一监理部工作人员的认识,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监理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总监可配合监理公司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监理专业知识、监理程序、监理技能、监理规范、验收规范、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对监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2.8、加强沟通,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支持和理解。

2.9、监理公司应加大检测设备、仪器的投入。

3建设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我国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规章制度,对于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各级工程监理人员在日趋规范的工程施工管理中不断总结和积累,更新及完善,并概括性地提出了监理工作的三控制,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作为监理工作控制的要点。

3.1质量控制在工程建设中,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关键。工程监理员必须对工程建设中每一环节的质量严格把关,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如原材料、施工工艺到成品等必须进行全面监理。全过程监理是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包括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3.2投资控制投资控制是监理工作的三大控制目标之一,是影响监理业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主要手段和工作内容。

3.3进度控制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在实施中是一个动态的有机整体,施工进度是整个项目进度控制的关键,它的运转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按预定日期交付使用。实施三大控制应坚持以进度控制为龙头,明确进度目标是防止进度失控的基本前提。分级预控是进度控制的基本手段,进行自上而下的目标分解,预知并创造各级目标实现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方可保证计划目标的切实可行。施工进度的控制过程是一种动态的过程,监理人员必须时刻把握主要影响因素,认真分析并解决主要矛盾,及时或提前提出调整意见,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监理人员在实施进度控制的过程中,做好施工进度监理记录,收集有关施工进度资料,做好计划调整工作的监控,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进行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尽可能以不影响上一级计划目标的实现为限定条件。编制各阶段进度控制报告,向业主通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进度趋势分析,对工程进度控制中的经验与教训做好监理工作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4总结语

有效的监理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建立有效的工程监理机制,规范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行为,学习有效的先进管理方法,将是我国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

工程监理规范篇(2)

最近的一些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家和社会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视,相关的行业规模也在逐渐扩大。建筑行业不断前进,也使得行业规范得以逐步确立。而对于建设工程这样大型的项目,必须要有足够的安全技术和管理作为支撑。但实际上对于安全的重视并没有同社会的快节奏发展相契合,导致许多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施工环节的问题十分突出。所以,一方面需要做的工作自然是提高相关的技术水平,细化细节的把控;另一方面,主要还是对于安全的规则进行细化,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杜绝安全隐患。

1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和控制工作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能否顺利完成安全施工将会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样也对施工企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影响企业的效益。客观地说,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过渡期,传统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不足以满足新时期发展的要求,所以,施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也需要进一步改进升级。而在通常的项目建设过程当中,需要多方的共同处理,即只有把承包商、委托方、监理方三者进行结合,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的目标,促进社会的进步。具体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1确保建筑本身的质量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监理人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工作能够影响到建筑工程后续的使用,能够保证相关的施工工作按照既定的时间规划加以实现[1]。所以现场监理工作能够保证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建筑能够安全竣工。1.2调整工程施工进度建筑工程的进度控制需要调整施工中的不同环节,之间的工作进行相互的配合,对整个工程项目做具体的统筹规划,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开展。在施工工作开始之前,监理单位需要细化和部署监理工作。而在开工之后,需要对施工单位设计的项目进度进行安全审核,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工程学的原则和确保安全性。1.3节约大量成本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不仅对于安全问题能够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同时能够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的浪费。当然,也可以对于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工作改进和提议,让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一直保持合适的施工速度。这样不仅能节约大量的附带费用,还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施工效率[2]。

2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和控制的主要内容

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对于整个项目的整体规划和项目进度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做好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具体工作有几方面:首先,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组织成立专业化的监理团队,必须要选择具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而团队的互相支持和协作是保证现场施工顺利推进的首要事项;其次,监理工作要以工程的质量为核心,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在安排施工的进度和改进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最后,监理人员在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工程的资金管理,主要是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同时对于使用中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使得每一笔工程资金发挥最大的价值。此外,施工监理还要对施工人员的工作做一定的规范,对项目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3]。

3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的规范管理和控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3.1监理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存在部分监理人员的责任不按照预先确定好的合同来执行。本该监理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权限,但是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却不听专业监理人员的建议,导致施工监理人员没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双方之间意见存在很大的分歧。而监理本该是项目责任人雇佣的专业的管理人员,能够对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专业化的指导,如果相关的建议得不到应有的认可,相应的责任得不到落实,将会对现场施工的有序推进造成影响,也对建设工程的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3.2监理人员专业素养整体水平偏低在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监理人员不仅需要掌握工程施工的整体情况,还需要懂得很多的施工技术,同时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这就对于工程监理这项工作的从业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只有具备相应的能力,才能全面的开展施工监理工作。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监理工作人员的从业素养很低,具备专业技能的人才比较紧缺。所以,出现了部分不专业的工作人员流入该行业,造成了行业工作水准的参差不齐,并且缺乏必要的管理才能,耽误了正常的施工进度。

4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与控制建议

4.1细化施工现场的控制流程化在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应该不断学习和补充相关的法律知识,积累专业化的知识,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在开始施工后,监理人员应该定期的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交流会,并通过例会让施工人员意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学会一些正确的施工方法。与此同时,监理人员要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于施工的方法和施工流程进行交流和统一,避免施工单位的不合理行为影响到整体的项目施工进度。此外,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要随时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实施灵活的管理机制,双方保持紧密的沟通,及时化解矛盾和分歧。4.2强化监理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在建设工程的监理中,监理人员应该将抽象的思维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化管理细则,确保施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相互统一,量化工作标准。通过完成对内部的标准化管理,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也应该规范监理内部人员的管理行为,明确责任范围。统一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能够很好的对内部人员进行评价,互相之间有竞争压力,有助于提升监理工作的水准。同时,需要对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量化的管理和控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合同方案实施,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5结束语

总的来说,工程项目建设要想完成既定的进度,同时本着安全、高效的原则,就必须做好现场的监理工作。从监理工作本身出来,在制度上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赋予监理工作人员相应的管理权力,才能够真正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即在事前、事中、事后完善工程质量的监控工作。同时,有关各方都应该本着从工程本身的利益出发来思考,尊重监理工作;而作为监理工作人员就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共同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郝存才.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与控制[J].建材与装饰.2016,6(09):141-142.

工程监理规范篇(3)

0 引言

随着我们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产品走进我们的生产与生活中,城市为了更好地进行规划、国家为了给人民提供更好地生活环境、越来越多企业的成立等等都会直接导致建筑产品的出现,这也是国家、城市和人民的必然选择。在建筑工程中,工程资料是建设施工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因此,要想保证每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就应该做到以下两点: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规范的要求完成的完整、真实、具体的工程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一个质量优良和合格的建筑工程必须有一份内容齐全、文字记载真实可靠的原始技术资料;它是施工安全检测、质量控制等的重要依据,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有重要的依据、凭证作用。

2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化的方法

2.1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程建设资料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的相关规定,这是一项工程开始的前提条件,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不仅是一个国家的准则,也是一项工程的标杆。只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才能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施工。比如:熟悉国家、省、市城市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准;熟悉城市建设活动的报告、批复、通知、纪要等应用公文的编写方法。

2.2 施工技术的资料与工程同步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的资料应随时随地与工程同步进行采集、整理、签发,并按照规定进行移交。并且在书写过程中一定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内容格式上一定要完整无误,工程合同文本必须和工程施工同步,经过责任方签字。施工建设的每一项资料的收集、整理、签发等步骤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负责。

2.3 重视资料的记录和保存

建筑资料是建筑施工中的一个重要的部分,是建筑物质量的明证,也是保证建筑物施工资料完整的根本因素。因此,建筑单位在进行施工时,一定要重视资料的记录和保存,按照相关原则进行认真核对和管理,确保其再次应用时能够顺利准确的使用[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工程建设的前提条件,只有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建设实施,工程才能顺利有效地进行。

3 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3.1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使得建筑行业得到快速的发展,而如何有效确保工程项目质量一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优劣以及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管理的规范化能促进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到一个工程的施工安全以及施工结束后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涉及到的范围十分广泛,不仅仅是将建筑物完成这样简单的事情,而是涉及到建筑、监理、政府等部门的大规模的项目。所以建设好一项工程项目是十分不易但又十分重要。

3.2 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法

3.2.1 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

在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开始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结合设计图纸以及勘察结果进行详细地分析,并且将所有的合同文本整理好,方便后期的合同签约;在施工开始之前,施工方、监理方以及第三方一定要多开会交流,设定好工程建设的应急预案,避免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解决;在招投标过程中,监理方一定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配合招标方进行招标,这不仅仅是监理方的责任,更是对业主的安全进行保障的前提。

3.2.2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工程的质量安全,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加强质量的监督是首要任务。从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建筑工程加强安全质量监督的方法[3]。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质量控制关,杜绝或是减少事故的发生。监理方应做好质量检测,严格按照规定和规范实施。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工程的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活动结果真实,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通过实体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实现,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被监理方控制,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3.3.3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

在工程竣工后,业主入住或是企业办公之前要减少因为装修、维护过程中对建筑物的损害,避免工程质量遭到破坏,这样会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为了给业主提供更舒适、更健康的生活环境,希望在工程竣工结束后都能够实行工程质量保险,以免在工程交付使用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 结语

在建筑工程行业风生水起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走进我们的生活。工程质量的保障离不开资料员对工程资料的汇总和整理。资料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工程质量得到保障的前提。只要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并且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就能有效顺利地进行建设,更好地为我们的经济建设和构造和谐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规范篇(4)

建筑工程监理是在当今社会中兴起的一种新型的,可以推动工程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的行业,它不但可以推动促进我国经济的有效发展,而且也能够在建筑工程行业中的腐败现象进行有效的遏制。因此我们更应该不断的完善、健全建筑工程监理制度,进一步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1.1建筑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体系中存在的各种高危漏洞不仅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施展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而且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也有了一定的阻碍性,限制了行业的发展。我们应该加大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设的力度,防止工程监理行业在发展中出现市场不完全化的现象。而目前在我国,在工程监理行业频繁出现垄断性和区域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但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限制作用,还阻碍了建筑工程监理的市场化,从而阻碍了建筑工程监理的健康发展。在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飞速发展时,由于人们对工程监理工作效率的过度重视,而忽略了本应极为重要的在工程监理中的法律法规建设。而在很多地方往往会不完全按照规定行事,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不够重视,并且时常忽略,这样就使得人们在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薄弱,从而阻碍了建筑工程监理的发展。

1.2建筑工程监理的市场体系不完善

每个不同的建筑工程单位都会有不同的招标方式,而在我国建筑工程单位的主要招标方式则是符合我国招标法的招投标的方式。而这一方式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会出现不公正、不公平等现象的发生。因为一些单位出现不合理的价格标准,致使一些实力雄厚的、技术过硬的建筑工程单位没有得标,从而就会得不到合适的综合型人才。而这种结果也会造成大家的一种误解,以为得标只关乎价格的高低,而不是技术和实力的问题,导致在建筑工程行业出现腐败现象和不正风气,最终导致恶性竞争愈演愈重,而建筑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却频频发生。

1.3建筑工程监理的应用体系不完善

建筑工程行业是一种需要很高的监督和管理水平的行业,必须是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但目前在我国,只有极少一部分建筑单位能够做到全面的监理,大多数单位只在工程施工的前期将监理工作做得到位,而其他阶段则会应付了事,不会加强其重视程度。监理工作做得不到位,不符合标准,就会造成工作人员的偷工减料,从而影响建筑的质量,导致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认真做好建筑过程中的每一步的监理工作,以此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问题。

1.4建筑工程监理的人才体系不完善

工程监理的工作人员本身素质不够高,专业知识结构不够具体,并且缺乏合理性。而目前在我国,同时具有高技术和高管理知识的综合性人才不够多,或者说是极少,同时监理工作人员的语言沟通能力也相对较差,使得在与国外的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竞争时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从而加大了竞争难度。除此之外,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收费标准过低,但是同时监理工作的市场竞争又较大,这是导致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素质过低又一重要因素。这个因素不但阻碍了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而且收费标准过低很难吸引高水准和高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进入此行业,从而阻碍了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

1.5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不全面

造成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不全面的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工程监理的合同不够全面;第二则是,工程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都不能够实现在建筑工程建立过程中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因此,我们时常会发生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就是时常会忽视建筑工程中的一些较为隐蔽和难以发现的,有极为重要的部位缺乏及时的监督和检查,而埋下极为严重的隐患。而合同的不全面以及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导致一部分检验和监督的另收费用等问题,又会加重工程项目的成本。

2建筑工程监理的规范化

2.1完善健全建筑工程监理相关的法规和制度

建筑工程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它不仅能够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有效发展,而且能够使我国社会更进一步的发展。建筑工程行业的飞速发展,同时带动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原来的法律法规已经跟不上时代的需求,为此我们应对当前的、已有的法律法规做出进一步的改革与完善,并进一步的健全。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并结合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对应的监理制度。

2.2完善优化建筑工程监理的市场体系

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正在处于的这个阶段,规范并健全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对监理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国各个招标单位应该严格遵守招标法,合理的对各大建筑工程进行招标,培训并增强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士的法律意识,使其做到严格的公正公平,不出现现象,反对腐败,严格抑制腐败行为。并且国家应该提高工程监理工作的取费标准,以当前经济发展的速度,现在的取费标准已远远达不到人们要求。提高取费标准,以吸引更多全面的综合的人才进入到工程监理行业中来,使得工程监理行业有更好的发展。

2.3提高建筑工程监理队伍的整体管理素质

由于各种原因和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工作人员不论是从数量出发,还是从素质出发都达不到现代社会的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以做到更好的完善人才体系。而目前在我国,由于建筑工程行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与其相关的技术、材料等物品都在更新,因此,我们的监理工作队伍更应该适应时展的需要,加强培养整体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队伍的技术,在各方面都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从而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使得工程监理行业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2.4全面拓展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

建筑工程监理行业要积极主动的配合政府的审查制度,避免发生自行监理等腐败行为。而对于实力雄厚,技术较强的单位,政府职责应该做出更好的引导,使其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监理部门。而在建立过程中,则应该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并加强其中的建立项目对建筑工程的约束力,以提高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3总结语

我们通过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发现了其中的一些问题,并对其提出了一些改善措施供大家参考。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监理行业方面,看似发展迅速,但实际存在很多问题,而在建筑工程监理行业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不容忽视,否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在今后的发展。因此,我国需要更多的人来探索并研究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方面的应对措施,并将其实施,做出更进一步的完善。

作者:冯旭梅 单位:吕梁晋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规范篇(5)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全面推行,使得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向着专业化、规范化与社会化的方向不断发展。监理单位是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的中介服务第三方,目的主要是为了提升工程建设的效率,促进科学的工程建设管理,以便能够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水利工程建设框架。

水利监理制的实行,使得项目的招标制、合同制度能够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可以形成新的管理体制。建设监管制度是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在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 转变思想,认识到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作用

目前全面的监理工作在我国还没有得到普遍的实施,现阶段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重要集中在对施工阶段的监理。当下监理单位接受委托之后,工程一般就会马上开工,这样监理就很难熟悉整个工程,监理所介入的时间太晚。为了弥补这些工作的不足,作为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多和项目的业主进行联系,全面了解工程建设的真正目的,了解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各方所应当负的义务与职责,以及享有的权利和相互之间的各种关系。另外,还应当抓住机会参与业务所组织的技术交底会,以便可以掌握第一手的建设信息资料,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监理工作规划、实施细则所必要的所有的条件。

所以,在开始监理工作的时候就应当详细的了解各种文件合同,和业主与承包商开展有效的合作,这样就能够在工作过程中更好的履行自身的各种职责,从而更好的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 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监理行为不够规范

目前,一些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还不到位,质量控制的手段还比较缺乏,一些监理人员会和承包人员之间进行串通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甚至在一些项目上还存在着验收签证的手续不全、监理的文件和报表不够规范的现象,有些工地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经常会出现一些资料造假与补充资料的现象发生,这就会给监理工作带来很多麻烦,也不利于水利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2.2 水利建设监理市场不够规范

现在很多施工单位的下属机构、事业单位和各个监理单位的大部分设计院都没有完全走入市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监理行业市场化的进程,监理在促进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也不能够很好的发挥。在执行监理任务的时候,基本上也都是临时的抽调一些监理人员,有的人员甚至并不是专业的监理技术人员,这些人不具备完成监理工作的要求,在开展工作中也不可能全面的进行考虑。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的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利于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3 规范水利工程监理行为的思路分析

3.1 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

在工作中加强对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提升监理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规范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目前在很多水利工程的施工中经常会发生优秀监理人员缺乏的现象,所以在工作中应当加大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综合性的队伍,从而最大限度的确保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现有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以便可以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要加强对于现场监理工作的宣传监督,从而可以最大限度的做好工作的规范与严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3 与业主方进行积极的沟通

监理在工作中要做好自己的各项本职工作,加强和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努力为业主工作的发展多出主意、多想办法。监理人员则要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不做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事情,努力做好自己的各项监理工作。在工作中会发现有些第一次接触监理的业主虽然是按照社会监理委托了监理,但是又不能够充分的相信监理,这样监理就很难有效地开展工作。这就要求监理单位与监理的人员在工作中要积极的做好沟通工作,使得业主可以充分的相信监理人员,促进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4 小结

监理工作目前已经被提到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监理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的质量。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监理工作已经逐步的规范化,如果监理单位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业务水平,要想在工作中取胜,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水利行业的监理单位应当针对自身所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的规范监理的各种行为,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够在工作中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郭峰,何文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中国西部科技,2010(01).

[2] 郭峰,何文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内蒙古水利,2010(03).

工程监理规范篇(6)

二、监理实施过程中的几个问题

1.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的确定是计算合同工期的重要依据。工程开工日期有工程项目开工日期、单位工程开工日期、分部工程开工日期。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以下简称《规范》SL288-2003)中,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要检查项目法人的施工准备情况,比如应该由项目法人提供的图纸、征地拆迁等属于项目法人义务的准备工作是否完成,若准备就绪,就可以在征得项目法人同意后发进场通知,通知中载明开工日期,这个日期作为合同工期计算的开始日期。施工单位接到开工通知后就可以组织人员、设备进场,进行临时工程建设和工程开工准备。待主体工程开工后,申请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工程进场通知是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准备情况确定的工程开工日期,这里的开工日期是合同工期的起算日期。而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开工的主动权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需要检查施工的准备情况,比如人员、机械、施工方案、基坑的降水方案等,具备条件的,监理单位才能发出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于2015年1月30日实施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以下简称《规范》SL288-2014),作为推荐性规范,取消了进场通知,直接改为开工通知,开工通知上载明开工的时间,然后再合同项目开工和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从合同时间的开始计算上来看,新旧规范具有统一性,但从逻辑性来看,《规范》SL288-2014还有再完善的空间。

2.工程资料工程资料是工程状况的真实反映

和记录。对工程资料的要求,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作为推荐性规范的《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6)(以下简称《规范》SL176-2006)都有要求。笔者认为,对于工程资料的要求应当是真实、可靠,资料可以反映工程的实际。在满足反映工程实际的条件下尽量减少资料的数量,更应避免重复,尤其是单元工程评定资料,在满足反映工程实际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简化。但是现实中单元评定资料有去简趋繁的倾向。《规范》SL176-2006要求“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的规定确定检验项目及数量并进行自检,自检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同时结合自检情况如实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在《规范》SL176-2006的条文说明中“施工单位应坚持三检制,一般情况下,由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项目部专职质检机构终检”。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原来的做法是在单元评定表中增加了自检、复检和终检人员的签字栏。而作为推荐标准的《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要求“提供各班组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和施工队专职质检员终检记录”的要求。工程实践表明,过多过繁的资料要求只会减少资料的真实度,因此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在对工程检查时应注意这个问题。

3.工程质量检测

检测是了解工程质量的主要手段。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检测,有施工单位的自检、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和见证取样。在工程实施中,施工单位的自检一般没有异议,但是对跟踪检测、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的理解存在分歧。对于跟踪检测,《规范》SL288-2003中4.2.5条的定义是“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并对该结果确认”。根据此定义,所谓的跟踪检测就是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监督。但是在6.2.11条第3款中又规定“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此外《规范》SL288-2014第4.2.5条对此的定义是“监理机构对承包人在质量检测中的取样和送样进行监督”。送样到施工单位的实验室还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没有明确规定,若是送到施工单位的实验室,似乎又失去了跟踪的意义;若是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这种定义又等同于见证取样。因此,笔者认为跟踪检测的规定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关于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规范》SL288-2003和《规范》SL288-2014定义基本一致,为“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监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独立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规范中规定了监理的平行检测数量并要求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对于原材料,这样的要求是可行的,但是对土方填筑这样的要求又不可行。原因是若每填一层土方,监理机构都要抽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填下一层土,工程进度将难以保证。若不等待检测结果出来就填下一层土,万一检验结果不合格,返工的成本太大,而且使监理处于被动的地位。除非是选择性取样和选择性送样。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土方填筑的压实情况,这种检查设备和方法都比较简单的检测,还是要求监理机构配备自己的检测设备,在工地即时的检测为好。关于见证取样,《规范》SL176-2006第2.0.11条规定“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有关部门规定了见证取样的数量是规范规定的施工单位应该抽取数量的百分比。其中有这样的争议:是以规范规定的某种材料施工单位总的取样数为基数抽取,还是以每个规格、每个批号作为基数,笔者认为应该为前者。这是由于见证取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施工单位实验室存在系统误差,因此规定见证取样。从工程实际看,以水泥为例,水泥的抽样频度为: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验收批;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验收批。按照后一种理解,几乎全部水泥都需要见证取样。因此,前一种理解较为正确。

工程监理规范篇(7)

 

我国建设监理制始自1988年,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较快,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随之兴起的我国监理业在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和业务实践等方面均创佳绩。实践证明,力推建设监理制,有利于工程质量、工期与成本控制;能实现建设速度与效益并举;有利于提高教量与质量的结合,是一条多快好省进行基本建设的途径。但从我国工程监理和先进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我们建设监理体制仍然处在初期阶段,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

一、目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

1. 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尽管我国开展工程监理已将近二十二年,但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善配套的监理行业体系监理市场,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愉悦环境,存在地区保护、违犯交易、行政于预等不良因素,有的行为与推行监理制的宗旨大相径庭,已到严重干扰监理业正常运转的不可容忍的地步。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资质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规范,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2.监理深度远未到位,局限于施工阶段。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很少给予监理公司全程参与,我们自己规定的'三控'(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处理好业主、施工、设计等单位间的关系)的监理目标根本无法达。这当然与机制、认识和内外部条件梗塞有关,当前现场监理普遍处在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这一低水平阶段徘徊着。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监理队伍总体素质偏低。我国目前的监理人员大多注重技术方面的知识,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监督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缺乏和不配套,特别是项目总监层次的人才更是十分匮乏,由于总监对工程项目甚至对于一个监理公司能起关键性的形象作用和效应,因而要求具有较高的监理艺术、业务水平、协阔能力以及个人品质、社会关系等。此外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的一套现代管理方法与手段目前尚未掌握自如,大多是由各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对建设监理的理解和想法开展监理工作。工作内容、程序和质量要求并没有实现规范化,随意性是比较大的。因而造成一些监理工作不到位,甚至影响工程监理的效果。

4.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规范,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二、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监理委托程序,健全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给予严厉的处罚,使监理招标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2.真正担当起全方位的监理任务,覆盖了整个建设的全过程。提倡服务的业务范围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价值分析,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费用控制,项目实施中进行合同管理、进度、质量、成本控制、付款审定、工程索赔、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决算审核等。监理工作的前期化和延伸化,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计划、项目工程技术设计、采购与发包、施工管理、试运转等大项到工程监理的子项,囊括了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及其配套工作,资金筹措、项目目标总控制、项目实施管理与验收,投入运营以及项目的后评估等一整套系统监理,逐步与国际接轨。

3.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其解决办法是:

1)政府管理部门在审批成立监理单位和整顿监理单位的时候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不能迁就;对监理人员的资格考试,应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对应,避免非技术人员考取执业资格

2)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定期培训各种层次的监理人才,通过培训使监理人员成为不但掌握技术知识,还要掌握经济、管理、法律知识,具备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能力的高技能、高素质复合人才。

3)开展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必要时组团到国外考察学习会谈,邀请有真才实学的国外专家讲学,了解和把握国际工程建设监理运行规则规范,便于与国际接轨。

4.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落实到位,明确建立各级监理各级岗位责任制。

1)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逐步过渡到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只能监理一个在建项目,同时还要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并没有到位的情况。重点是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后续管理。应对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或直接委托)后的登记押证制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发放总监管理手册,使总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

2)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将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监督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

三、结束语

工程监理规范篇(8)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4-0047-02

1 对我国工程监理的现状分析

我国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但就目前来说,监理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现行工程监理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含保修)等阶段。许多项目正式开工前缺少必要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对工程设计并未熟悉和深入掌握,对工程项目的周边环境和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了解和熟悉,只能是边工作边熟悉,也就谈不上从全局进行宏观控制。监理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现为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素质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在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致使工程质量难以控制。解决这些问题已是当务之急,不但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重视,加大执法和完善监督体制,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而且要求监理单位不断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和企业的整体业务水平,从而使我国的工程监理市场真正得到健康发展。

2 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素质是提高工程监理质量的前提条件

工程监理人员应抓好现场培训工作,一是及时、适时及做好施工图的熟悉、审阅工作。监理单位在收到全套施工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图纸,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节;二是适时做好从业人员的不定期培训。当国家的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监理企业要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强化训练。从业人员要克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可大功告成的思想,要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相关技能。

工程监理是・项技术服务性的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和监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都有着较高的要求,还要求监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足够的管理知识,掌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要具有一定的经济方面的知识。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有与建立工作相应的知识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有坚忍不拔的精神,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和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魄。

除此之外工程监理人员还应具备的几项基本技能:

首先是技术技能。作为一名工程监理人员要达到以下要求:熟悉专业知识的相应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熟悉工程验收程序和材料试验方法;熟悉预算编制方法;了解一些法律法规、金融、保险知识;尽可能地提高外域和计算机水平;此外,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及较高的逻辑思维能力。实际调查表明监理工作人员群体技术技能在整体上存在一个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人专业学历水平低,对监理工作方位中所涉及的相关知识一知半解I二是专业业务培训不系统,相当一部分监理人员是临时“抱佛脚”,持证上岗的人很少;三是更有甚者,一些监理人员根本不具备基本条件而靠拉关系走后门,勉强人列。由此可见,监理人员的技术技能和专业知识以及业务能力是直接关系监理工作成效的关键,经常持久地提高监理工作人员的技术技能以免因自身素质的低劣而导致监理工作的抵消或者无效。技术技能对一般监理人员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解决施工现场大量的具体问题。

其次是人际技能。人际技能是指与组织单位上下左右的人打交道的能力。从管理学的角度讲,人际技能包括联络、处理和协调组织内外人际关系的能力。监理人员在项目建设监理过程中始终贯穿了上下左右,纵横交错的人际关系和不可逾越的相互交往,要与业主和承包商打交道,要与政府部门发生关系,一些很大的工程取决于监理人员人际技能的高低,熟话说“事在人为”,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两个人去办理会得到截然不同的效果。就是说方式、方法、技能技巧的不同,结果会大相径庭。监理工作人员作为独立主体,要公正、客观、务实。要尊重承包商,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要了解其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的信念、思考方式、感情、个性及每个人对自己、对工作、对集体的态度。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与人交换意见,融通感情,进而处理好监理过程中错综复杂的各类矛盾,促进工作。总之,加强自己的修养,完善自己的人际技能,能给监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帮助,能弥补其他技能的不足,对监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后就是概念技能。概念技能是指对事物的洞察、分析、判断概括的能力。应该说,监理人员对概念技能的要求不会很高,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仍需运用此项技能来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比如项目进行到某个阶段,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分析原因有很多。如承包商的管理层次薄弱;操作工人的技术水平低下;特殊气候条件对施工的影响;业主资金不到位等等。如何从一大堆复杂的因素中找出主导因素并作出相应的判断结论,就需要具备一定的概念技能。监理人员在工作中抓主要矛盾,要注重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且能据此分析、预测出日后的发展趋势和对工作的影响,作为一个监理人员,如果具备较高水平的概念技能,他的工作必然是条件性强,轻重彼此分明,工作全过程始终是有条不紊的。

3 加强工程监理的对策与建设

(1)严格建立资质管理。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监理行业。因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修订与颁布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把国有监理单位的改制工作纳入改革计划,使国有监理单位真正成为产权清晰、职责明确、管理科学、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工程监理规范篇(9)

1. 当前公路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工序交验程序不规范,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时间不充裕。比如钢筋混凝土工程,按照规范要求,承包人钢筋绑扎工序完成自检后,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约定检查时间。但很多承包人都会在混凝土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全部准备就绪,即将开始混凝土浇筑时才通知监理检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监理工程师拒绝立即到场检验,那么,有些承包人可能会把“监理不在场,刁难施工单位的罪名”嫁祸给监理单位,使监理在业主面前留下不好印象;加上,很多监理人员也不愿意因此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只能在无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到场检验。由于检验匆忙,有些质量问题不易被发现,有些不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即使被发现了,由于上述原因,一般也会给予默认。

1.2 通过改变水泥混凝土配合比,以达到节省水泥或调整碎石比重,从而降低材料成本投入,以达到“减料”的目的。在水泥混凝土所用的材料中,水泥的成本投入最大,尤其是泵送混凝土,既要满足强度要求,又要有较大坍落度以满足泵送需要。那么,就需要在保证水灰比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水泥用量或掺入减水剂。为降低材料成本投入,承包人总会想方设法在混凝土配合比上动手脚。实际使用的配合比与符合要求的设计配比发生出入,水泥、添加剂、规格石等数量上做手脚,从而降低材料成本,从中牟利。

1.3 业主授予监理工程师权利不充分,地位不高。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项目管理中往往会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项目管理工作繁重。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各项工作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1.4 业主违规允许施工单位开工,监理程序混乱。业主受项目经济利益驱动,片面追求工程进度,或因其他原因,开工报告尚未批复就匆忙决定施工。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也为自身利益考虑,或出于无奈,未阻止业主违规行为。有的虽进行了抵制但制止不力,有的甚至默认开工。监理人员怕承担责任,故意推迟或延误正常的监理工作,对施工阶段材料、工序报审检验不及时见证、签认,造成监理资料失真,施工质量失控。

2. 针对问题监理工程师采取的手段及应对措施

针对当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作者以从事监理工作多年的实际经验和对专业知识的不断学习中,总结出一些解决办法,并希望各位业内人士多指正,大家共同努力来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2.1 工序交验程序不规范,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时间不充裕。监理对策:

(1)严格按程序执行监理细则中制定的监理检验程序。

(2)监理工程师从一开始就应采取有效措施,打消承包人想通过这样的手段以达到工序交验蒙混过关的目的。首先,要熟悉施工设计图及质量控制标准,随时巡视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和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随时做好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验的准备;其次,对于承包人申请检验的工程,必须严格按质量检验标准,每个环节都要检验到位,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评价和处理,该修补的一定要修补,达到返工条件的要彻底返工。

(3)对长期采用此方法对付监理的承包人,在有业主参加的监理例会或专题会议上,对工序自检和报验程序要遵照规范加以阐述和强调,使业主充分了解真实情况,之后,即使承包人想“嫁祸”监理也不容易得逞。

2.2 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问题。监理对策:

(1)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增加和安排符合要求的试验检测监理人员。

(2)施工过程中随时巡视施工现场,对施工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关键部位现场旁站人员,加强岗前针对性的培训和学习。

(3)项目及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平行进行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

(4)监理试验检测人员在施工单位进行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取混凝土试块,并安排专职人员将试块送至监理中心实验室,单独养生并取得一手试验数据。从而杜绝施工单位从中作假。

2.3 业主授予监理工程师权利不充分,地位不高。监理对策:

(1)监理机构的权利是业主所赋予的,且通过监理委托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其行为受合同保护,就不应受业主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或顾问,而自己往往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出现,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可以执行,监理工程师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的顺利实现,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签认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因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无论何种原因,施工方从业主处拨付工程合同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分别对待。若施工单位谎报监理已同意,则用文字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并通报批评施工单位。第二种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报报表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补办手续。第三种情况只要业主不要求监理工程师补办手续,不进入工程款,监理工程师视为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不予理会,如要监理补办手续,监理工程师应拒绝。

(3)做好现场监理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作书面报告要求业主予以确认。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这类事情发生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一起视察工地时,根据工地情况发出指令指挥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执行,而事后又害怕其他领导不同意或执行后又认为投资太大,害怕承担责任。对于此类事,一般采取作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如有施工单位的同志参加,应共同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备案。监理工程师认为较重大的问题依据合同必须请示业主。请示一定要用书面报告,并且要业主签字确认留存。其目的是使业主重视,更重要的是作为此后备查。处理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解决监理工程师与业主间的矛盾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不容忽视。

2.4 业主违规允许施工单位开工,监理程序混乱。监理对策:

(1)无审批的开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签发开工令。在此种情况下,作者认为也不宜签发停工令,因为监理工程师尚未同意开工,何来停工?同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明确告诉业主,未取得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监理人员对上述违规行为如不采取监控措施,应承担连带责任。

(2)严格执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 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注意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随时随地以合同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力。

(3)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提供监理服务的必要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 监理工程师绝不能满足现状,必须不断学习,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功底,锻炼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

(4)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保证。 因此,监理单位必须结合实际,明确质量方针,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尤其是在监理责任的承担方面,更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监理单位的监理义务最终需落实到监理工程师身上,损失实际上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造成的,但是由监理单位对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因而在监理单位内部,总监与监理机构其他成员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同样应该制定明确,这对于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是十分必要的。

3. 结束语

监理人员作为从事技术服务的资深工程师,凭自已的技术、经验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施工监理规范化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偏离准则的不规范行为是监理工作的大忌。而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则是纠正不规范行为的重要途径。学习内容应该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其配套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监理人员还应该结合实践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能适应这些情况变化的监控措施,使施工监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工程监理规范篇(10)

早期因质量管理体制的缺失,我国水利建筑项目的质量水平落后,影响了农田灌溉、水利发电、资源调度等工作的开展。新时期在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优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流程是不可缺少的,政府机关、工程单位应共同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督体制。

一、当前水利工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受到过去工程建设思想的约束,水利施工单位把现场管理中心集中于质量控制,对整个作业流程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这也是降低工程质量的一大因素。新农业政策颁布之后,国家对地方水利改造给予了高度关注,旨在通过农田水利改造项目建造出现代化、高质量的水工建筑设施,以加快地方水资源的综合调度。然而,过度偏向于现场作业进度的控制,使工程单位对水利工作质量监督的力度不够,一些常见的质量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

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流程的规范化

随着社会产业经济的持续发展,水利工程不再仅限于水资源的调度利用,而是成为推动农业、工业等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为农田灌溉、水力发电等提供了重要的保障。针对过去水利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工程单位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准则,制定全面性的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工程质量监督中的作用。

(一)参照法律。水利工程建筑物作为现代化设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制订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到有法可依,以便更好地加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实施,发挥投资效益。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质量振兴纲要(1996 年~2010 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发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水利工程质量实施全面的质量监督控制。

(二)优化监督。主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督方案进行优化改进,使水利质量监管规范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这是优化监督管理体制的根本对策。例如,行政主管人员定期到现场对水工建筑进行抽样检测,及时发现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安排人员处理。

(三)配合工作。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要主动配合质量监督工作。例如,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城镇供水、滩涂围垦等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在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验。

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对策

水利工程中的作业流程存在缺陷,主要表现有:首先,流程编制失误,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工艺的科学性不足,仅凭借工程经验拟定工艺方案,未考虑水工建筑物具体的结构组合要求。其次,方案执行失误,已采用工艺方案执行的难度较大,受到现场人员、设备、技术等条件的限制,水工建筑工艺流程无法正常执行,进而影响到了建筑物使用价值的发挥。监管部门还需根据质量监督规定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

(一)质量抽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未经工程质量等级核验或者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必须有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签署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大型水利工程应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或进行巡回监督,全面加强现场作业的质量监督力度。

(二)周期控制。工程质量监督应有具体的周期规定,确保在周期范围内水工建筑的质量达标。从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含合同质量保修期)。此阶段内必须按照行业规定采取监管措施,以发挥出最佳的质量监督调控成效,减少因监督失控造成的质量问题。

(三)办理手续。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并按规定缴纳质量监督费。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受监督工程的规模、重要性等,制订质量监督计划,确定质量监督的组织形式。在工程施工中,根据规定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维持现场作业流程的有序性。

结 论:为了合理地控制地表水、地下水等资源,国家积极投资水利工程建设,以保证地方水利调度系统改造的完整性。传统工程建设观念中,对水利工程质量缺乏深刻的认识,误导了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控制,耽误了水利设施的竣工时间。工程单位应全面分析水利项目施工存在的质量问题,拟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督方案,保障水利工程按时、按质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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