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11 00:30:56

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

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篇(1)

总体要求是: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养、管并重的原则,明确全县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养护、依法管理”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总体目标是:建立起新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必到位、养必良好。

二、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地,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省道的县际间公路。

乡道是指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的乡际间、乡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村道是指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连接建制村和居民点,不属于县道、乡道的公路。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政发〔20*〕72号),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要按照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养护体制,落实管理养护责任主体,保证养护资金投入,提升管理养护水平。

(一)县政府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养护计划,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县交通局主管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拟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建设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养护计划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安排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和发包工作,监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三)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承担县乡公路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验收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四)乡镇政府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律法规,编制乡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养护计划,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工作,组织检查、考核村公路养护的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组织、协调、指导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和路政管理工作,筹措必要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和劳动力投入等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村道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筹措必要的养护资金和劳动力投入等工作。

三、依照政策要求,建立新的管理养护机构

(一)按照统一、精干、高效和管养分离的原则,规范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将原地方公路管理站更名为农村公路管理局,隶属于县交通局,正科全额事业建制,核定编制60人,所增人员由交通局内部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中调配,其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内设:生产养护股、工程技术股、路政管理股、财务股、办公室五个职能股室。其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日常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验收、评比、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县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履行市县业务部门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成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隶属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的领导,所长由乡镇主管交通的副乡镇长担任,副所长由乡镇交通专干担任。其职责是:接受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的行业管理,具体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工作,配合支持县乡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落实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乡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对村公路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并指导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四、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来源

根据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的要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主要由省级财政和汽车养路费安排,具体补助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000元。除省上的专项安排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统筹解决。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包括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具体标准为县公路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公路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公路每年每公里1000元。由交通部门征收的拖拉机养路费和摩托车养路费,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扣除征收成本及管理费用,用于日常养护的资金不得少于70%;县财政从转移支付中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少于原来的“三统筹五提留”中提取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比例;另外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

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省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费,县财政依据县、乡、村公路里程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财政资金应逐步增加。

按照建立多元化养护资金投入机制的要求和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运用“一事一议”的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沿线农民投工投劳,抢修公路水毁,开展公路普修,参与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鼓励包括受益企事业单位、个人以组织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事业。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基金制度,鼓励捐款集资,提倡农民群众上缴养护基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五、规范养护资金拨付渠道和程序,加强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养护资金其性质分为管理人员经费、日常养护费、养护工程费和养护基金。

日常养护费中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拨付到县交通部门。县交通部门将县财政拨付资金和征收的拖拉机养路费、摩托车养路费捆绑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县交通部门将按照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上报的计划和预算进行核准和拨付。其中:县乡公路日常养护费按照合同和考核结果,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拨付给养护承包者。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费,按照每月每公里50元的标准由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提出养护支付意见,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按照考核结果直接向养护承包人支付。村公路管理经费按照村公路养护资金的15%和考核结果,直接发放给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包干使用;其余资金将按照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和以奖代补的形式,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直接兑付给承包人。

养护工程费实行计划管理,工程计划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根据农村公路路况拟定建议计划,经市县交通部门审核,省交通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审定后下达执行。县交通局将按照下达的计划和省补助资金、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进度予以核拨给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乡村公路养护工程费不足部分,由乡村两级负责筹集,统一上交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予以统筹安排和实施,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在组织实施养护工程时,应按照《*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投标办法》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基本制度进行。

养护基金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和管理,其中用于管理费的部分不得超过养护基金的30%。

养护工程费、日常养护费和养护基金实行分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管理。所有养护资金应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公路部门的监督,县级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按照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方案和内容,县交通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工程技术规范和农村公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符合农村公路管理实际的养护制度、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计划管理、路政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项目管理、人事管理、统计管理、环境保障、水毁修复、应急保障、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及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实际的信息技术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在新的体制下协调运转,规范运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篇(2)

二、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与管理

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根据冀政办〔〕16号文件精神。由市、县级政府根据乡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进行统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乡村公路得以正常养护。

主要用于县级公路的养护、养护工程和养护管理;乡级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补助部分和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配套组成,县级公路养护资金执行省厅下达的养护资金计划。主要用于乡级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村级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补助部分和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配套组成,主要用于村级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

按《市乡级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承财综〔〕37号)规定的县区财政每年从乡村税费转移支付中按每公里1000元的补助标准予以列支,乡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人员工资由县级政府负责。用于乡道的日常养护。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采取“一路一议、一村一议、一事一议”方法筹资,进行养护。各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组织要加大对乡村公路的管理力度,组织村民委员会制定《村民护路公约》树立村民爱路护路意识。

综合平衡,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统筹安排,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门帐户,确保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养护节余资金须结转下年度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三、做好日常养护工作

要根据《市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评比办法》及有关要求,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做好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和管理的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乡镇乡村公路管理机构也要加大对辖区内的乡村公路管理力度,设专人对辖区内乡、村级公路的桥梁、涵洞和地质不良路段进行经常检查,特别是汛期要经常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桥梁、涵洞重要部件存在明显损坏或不良地质路段存有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要采取限制交通或断交绕行等措施,同时向县级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采取乡镇每月检查、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季度检查、市局半年检查、年终联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

四、做好乡村公路养护计划编报

对乡、村级公路进行摸底排查,年初各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要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合理编报乡、村级公路的大中小修和日常养护计划,适当安排桥涵、排水设施配套项目,经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现场核实后审批报市局备案;县级公路养护计划由县区交通主管部门编制后报送市交通局审批,每月25日前报送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质量及进度情况。

五、做好乡、村道路的绿化工作。

为乡村公路绿化提供苗木和技术指导,各县区、乡镇政府应本着“谁栽、谁有、谁受益”原则对宜林路段县乡道路进行绿化;由各行政村本着“自养、自得”原则进行村级道路绿化。建议林业部门尽可能的将有关资金安排在乡村公路绿化上。逐步使乡村公路达到畅、洁、绿、美”效果。

六、推进乡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1日常养护:乡、村公路日常养护不设置专门的养护道班。采取招投标形式择优社会养护公司进行养护,也可通过招标形式择优养护专业户进行养护;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由乡镇公路所组织各村民委员会采取划分养护责任段、分路到户到人等多种形式进行养护。乡镇公路管理所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依照养护合同和养护完成工作量计量支付养护资金。

2大、中、小修工程:乡、村级公路的大中小工程。公平竞争,择优施工队伍,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跨地区参与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竞争。乡村公路大、中、小修工程将逐步实行养护工程费制度,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和养护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按批准的计划,依照养护工程合同和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养护工程资金。

3对那些未改造且路况较差、交通量较小的路段。但也要采取招标形式确定养护责任主体,签订合同,明确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和验收。

七、加强行业管理。

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篇(3)

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明确各级政府对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乡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区实际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以区为主、乡镇配合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一)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全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养护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集和日常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三)区人民政府的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主要负责路面养护工程,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公路管理站,具体承担本辖区内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提出路面养护建议计划,按批准的计划配合实施。负责做好路肩边坡的整修、行道树桥涵的养管及路面、路肩的占压清整工作,保护好路产路权。

三、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将乡村公路大修及养护工程的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按照乡村公路大修及养护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乡村公路正常养护管理。

(二)加强对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统一由区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按照年度乡村公路大修及养护计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区财政每年安排乡村公路大修及养护工程的资金1000万元左右。各乡镇、街道办要将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资金列入财政年度计划。

四、加强领导,加快建设,稳步推进乡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篇(4)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2—3年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管理养护职责

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原则上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一)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下达本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和工程补助资金计划,审查批复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汇总后报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监督检查辖区内农村公路计划执行情况、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和养护质量。市农村公路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的检查考核。

(二)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三)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制定本地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会同县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和养护质量,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县(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两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局与两区人民政府根据本方案的精神协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乡镇要积极组织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三、积极筹措养护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工程资金。日常养护资金主要用于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沿线设施维护,绿化修剪,涵洞疏通等工作。养护工程资金主要用于水泥(沥青)路面病害处治、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等工作。

(一)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预算内资金、汽车养路费专项补助和小机(含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养路费等。

1.日常养护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集。日常养护资金来源于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征收的小机养路费、县财政预算安排、市级财政预算补助、社会捐助等。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征收的小机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扣除正收成本后应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标准。

2.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省交通主管部门补助。具体标准为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0元/公里。各地要有计划地安排养护工程,逐步改善农村公路路况。

(二)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管理。

1.日常养护资金中的财政预算资金及小机养路费由财政部门按计划拨付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2.养护工程省补资金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按养护工程进度拨付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3.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户存储,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

(一)在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科学定岗和核定管理人员的基础上,逐步剥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中的养护工程单位,将直接从事大中修等养护工程的人员和相关资产进行重组,成立公路养护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公路养护权。公路养护公司实行自负盈亏,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用工制度进行管理。

(二)农村公路的大中修等养护工程向社会开放,逐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养护作业单位,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跨地区参与公路养护工程竞争。逐步取消养护包干费,全面实行养护工程费制度,养护工程费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养护定额和养护工程量核定,依照养护合同拨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可实行干线支线搭配,建设、改造和养护一体化招标,也可以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

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篇(5)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2—3年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管理养护职责

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原则上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一)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下达本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和工程补助资金计划,审查批复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汇总后报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监督检查辖区内农村公路计划执行情况、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和养护质量。市农村公路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的检查考核。

(二)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三)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制定本地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会同县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和养护质量,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县(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两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局与两区人民政府根据本方案的精神协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乡镇要积极组织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三、积极筹措养护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工程资金。日常养护资金主要用于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沿线设施维护,绿化修剪,涵洞疏通等工作。养护工程资金主要用于水泥(沥青)路面病害处治、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等工作。

(一)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预算内资金、汽车养路费专项补助和小机(含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养路费等。

1.日常养护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集。日常养护资金来源于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征收的小机养路费、县财政预算安排、市级财政预算补助、社会捐助等。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征收的小机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扣除正收成本后应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标准。

2.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省交通主管部门补助。具体标准为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0元/公里。各地要有计划地安排养护工程,逐步改善农村公路路况。

(二)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管理。

1.日常养护资金中的财政预算资金及小机养路费由财政部门按计划拨付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2.养护工程省补资金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按养护工程进度拨付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3.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户存储,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

(一)在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科学定岗和核定管理人员的基础上,逐步剥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中的养护工程单位,将直接从事大中修等养护工程的人员和相关资产进行重组,成立公路养护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公路养护权。公路养护公司实行自负盈亏,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用工制度进行管理。

(二)农村公路的大中修等养护工程向社会开放,逐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养护作业单位,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跨地区参与公路养护工程竞争。逐步取消养护包干费,全面实行养护工程费制度,养护工程费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养护定额和养护工程量核定,依照养护合同拨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可实行干线支线搭配,建设、改造和养护一体化招标,也可以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

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篇(6)

前言

高速公路的养护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速公路建成投入运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累计交通量的增大,使用性能会逐渐衰减。为了保证高速公路快速、畅通、安全、舒适、景观、环保、经济的使用功能.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养护方针,采取适当的工程技术措施,坚持日常保养,及时修复,经常保持公路完好、畅通、整洁、美观,延长公路的使用周期。

1、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原则

1.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养护原则。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测,在道路、桥梁病害的初发时期就开展养护维修,避免病害的进一步扩展,从而实现经济节约和确保养护及时的目标。

1.2组织开展路面、桥梁调查。加强路况巡查力度,对路面坑槽、拥包、沉陷、翻浆、裂缝等病害及时进行修复,组织对全线桥梁进行徒步调查,加强梁板、支座、帽梁外侧挡块等部位的观查,对重要构件进行跟踪观测和维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桥梁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3确保工程养护的及时性。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工程养护部门要建立一套全天候的快速反应机制,制订相应的应急措施,随叫随到、随时抢修,确保高速公路畅通。

1.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确保无责任性事故。由于养护作业多是在通行状态下实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必须加强安全教育,重视安全生产。养护人员需着装上路作业,路上施工时摆放交通安全标牌及设施;施工作业车辆应有安全警示标志等,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2、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主要做法

2.1加强高速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处治病害。

2.2对于出现检评不合格的路段,通过认真分析病害产生原因,采取有效、先进、经济的技术措施改善状况,保证高速公路的服务水平。

2.3在做好桥梁日常巡查的同时定期开展桥梁检查工作,对桥梁的检查频率及病害描述作出明确规定,出现病害的桥梁及时维修,确保结构安全。

2.4建立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周、月、季报制度,及时掌握高速公路的养护工作情况。

2.5通过定期考核和养护质量检查,严格控制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每季度对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组织一次检查,每年对高速公路的道路情况组织一次路况调查。

3、如何做好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

3.1科学分解年度养护计划,统筹兼顾,提升计划执行水平。明确小修保养、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实施方案,为较好完成全年养护工作任务,结合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实际将年度养护计划科学分解到季、月,并明确责任人,真正做到目标有明确,计划有落实。

3.2加强路况巡查,周密部署,提升路况服务水平。结合高速公路工作实际,对全线路基、路面、隧道、交安设施、绿化设施分项分时组织专项调查,对重要病害进行了整理记录,并利用最佳养护时间对相关病害进行修复。严格执行沥青混凝土路面规范,对路面坑槽、拥包、沉陷、翻浆、裂缝等病害及时进行修复;加强日常养护,以整治路容路貌、疏通公路排水设施、维护桥涵构造物为重点,做好路基、路面、桥涵的日常养护。加强梁板、支座、挡块等部位的观查,对重要构件进行跟踪观测和维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桥梁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3坚持以桥梁、路面养护为重点。桥梁、路面的完好是保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首要条件,加强桥梁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确保桥面干净整洁、桥涵排水通畅,组织人员定期对所辖路段桥梁进行检查,根据定期检查结果和经常性检查记录,及时制定维修措施及处治计划进行病害维修处治,确保桥梁的安全畅通。

3.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受控。为确保创精品工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养护方针,在工程管理中,以合同管理为依据,加大施工过程的控制力度。要求外业工程技术人员坚持每天上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以及每日路况巡查,确保关键工序现场有工程技术人员到场监督,确保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并得到及时的处理,保证工程进度的合理控制。严格考核管理,每月对施工单位保洁、日常巡查、日常养护进行考核并作为月度计量的依据。

3.5深化安全生产观念,确保无责任性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加强养护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养护及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确保过往车辆行车安全和养护人员自身的安全。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施工机械操作、材料物品堆放要满足规范要求,同时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材料摆放有序,施工时注重环保,废料及时清运走,做到工完料清,不污染路面。

3.6推行国检标准,完善基础数据,加强养护内业管理。依据国检标准,绘制办公网络图,建立共享信息平台分类建立文件夹,规范日常办公资料网络化管理,规范日常工作流程,确保日常办公便捷、流畅;建立养护管理系统专人负责制,强化养护管理系统信息资料的录入和维护,确保原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养护信息周报制度,通过对路段养护日常工作准确及时的上报,及时了解施工动态,确保日常养护信息全面受控。

3.7积极应对公路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提升公路应急保障能力。采取每季度对应急仓库,应急物资进行盘点,登记,做好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应对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安全保畅工作上提前计划,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前储备应急物资和调配应急设备,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

4、结语

高速公路的作用及特点决定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如何搞好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是摆在公路管理部门及经营企业面前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对养护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怎样降低养护成本,发挥养护最大效益,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是我们经常思索的问题。我相信随着经验的不断积累,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会更上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

[1]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

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篇(7)

一、管养概况

我段专养公路7条,总里程341.311km,其中国道1条,养护里程为131.066km,省道2条,养护里程148.222km,县级公路4条,养护里程62.023km。

二、公路养护精细化管理思路与对策

(一)、完善制度计划,加强规范管理

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持续时间久、要求较细致的工作。为了确保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使公路养护更精细以展现良好的公路路况水平,我们必须从专业化、规范化的角度来完善管理。

我段结合辖区内公路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了《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实施细则》及《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和员工持证上岗管理的若干规定》,使日常养护工作的具体内容有规范的技术指导和标准的操作流程,以便各养护公司进行更专业、规范地公路养护。

(二)制定养护生产月计划,,并按时验收。

合理有效的养护计划是顺利开展各项养护工作的前提。根据养护路段的实际情况和和气候特征,有针对性地制定月度小修保养生产计划,按路线分解月计划后下达到标段,标段再对公司月计划进行详细分解,对工作量、工作内容等具体落实到员工,对养护任务的实施做出指导和参照。月末根据公司分解后的月计划进行验收,验收时认真细致,对工作内容、完成情况逐项进行验收,没有完成月计划的标段将按比例收收回一定的养护经费,从而使标段员工重视月计划,认真完成月计划。

(三)从严务实,做好小修工程验收工作

小修工程的检查要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要严格要求,完成一项小修工程合格一项。完成的小修工程数量填报要真实、准确,对各公司上报的工程量我们采取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填报不准确,计算上有误差的工程量返回公司重新填报。如果重新上报的工程量还不准确,我们根据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合同规定,承包人申报的小修工程量与检查验收结果误差不得超过5%,超过此限不予以确认和计量,在检查验收中严把质量关和数量关。

(四)加强监督考核力度,保证养护工作质量

每年春秋两季,我段制定恢复路况工作检查评分标准,该评分标准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公路绿化、内业六方面的内容,根据此标准,对国省干线及县级公路路基整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制定了相应奖惩规定,以使各养护公司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路基整修,全面提升路况整体水平,最终达到为社会提供快捷、安全、舒适、畅通道路的目的。

日常工作中完善养护巡查制度,进行日常考核与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记录。每月加强对员工上路率和员工安全标志服穿着情况的抽查频次,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考核是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的关键。坚持工作监督考核,从员工劳动纪律、工作效率、技术操作规范、养护管理质量等方面细化分解,从细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措施到位。

(五)以人为本,落实管理措施

精细化管理中强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每年定期安排养护管理人员参加交通部、省局、市公路处组织的各种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增强养护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技能和水平,加强管理人员精细化的管理意识,使精细化的决策、目标、任务、指令落实到每个管理人员身上。

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篇(8)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全寿命周期成本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首先是由美国军方应用于军用器材采办,至20世纪80年代,寿命周期成本方法和有关规定已较为完善,并由军事领域逐步发展到民用领域,其应用领域日益扩大[1]。1998年,以美国为首的部分欧美发达国家提出全寿命设计和全寿命成本分析的思想,并在公路工程界全面实施。全寿命周期成本理论经历了探索阶段和完善阶段,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应用阶段,应用范围涵盖交通、建筑、商业投资、航空、计算机软件、制造业及电信、医疗等众多行业,取得了较为显著地研究成果[2]。

全寿命周期成本(LCC)理论包含周期成本分析和周期成本管理两个方面,寿命周期成本分析主要针对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寿命周期成本管理则是控制项目从决策设计到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各阶段的成本[3]。本文以公路养护工程总效益为出发点寻求最佳方案,以实现全寿命周期成本最小化的目标。

1 基于全寿命周期的养护工程分类

全寿命周期理论的核心就是通过合理控制工程前期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后期费用,以使项目整个寿命周期费用达到最低。全寿命周期理论注重工程时间前后的划分性。通过对我国现有养护工程分类统计可知,预防性养护是根据养护时机的不同而划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小修工程、中修工程、大修工程、专项工程、抢险工程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及时间紧急性而划分的,本文结合养护时机与养护规模等,考虑养护工程实施时间的顺延将养护工程划分为预防性养护、日常维修养护、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四类。

1、预防性养护

预防性养护是指在高速公路还未出现或者即将出现严重病害之前即采取措施的事先、主动的养护,以延缓病害发生,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我国预防性养护正处在推广的过程,技术措施应用种类少,缺乏专门的预防性养护资金计划及长期的预防性养护投入规模控制,与之相配套的机械设备的技术水平、实用性能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高速公路中采用的预防性养护措施主要有超薄磨耗层、微表处、稀浆封层、雾封层、同步碎石封层、碎石封层、热再生技术及灌缝处理。其中微表处、雾封层和稀浆封层、同步碎石封层应用最多。

2、日常维修养护

日常维修养护指高速公路经常性的日常性清理、维修保养及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及日常巡查工作等,涵盖日常养护与小修保养的养护内容。具有经常性、琐碎性的特点,技术简单,规模小。施工作业以人工消耗为主,机械设备为辅,单位费用低但实施周期较长;是从高速公路建成交付使用一直延续到高速公路报废都要进行的养护工程,涵盖整个寿命周期。相对于公路整个寿命周期而言,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的变化幅度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日常维修养护费用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直线上升的,分析养护工程全寿命周期时另作分析,以方便养护工程全寿命周期费用的计算。

3、中修工程

是指周期性的对公路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包含由不确定因素(水毁、交通事故、不可抗力等)和改建引起的中修工程。

4、大修工程

与中修工程一样具有周期性能,相对周期较长,是指对公路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整修完善,包含抢险和改建的大修工程。

2 基于全寿命周期的养护费用框架研究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费用涵盖全寿命周期,是指待养护工程从其寿命开始到寿命结束的时间期限。然而寿命周期的含义主要有四种不同表达方式:设计寿命、折旧寿命、自然寿命和经济寿命。研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寿命周期费用,首先要确定其寿命周期,采用统一标准作为不同方案的分析基础。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由于养护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同,寿命周期的选择不仅影响到成本计算年限的长短,而且影响到全寿命周期成本的项目构成。本文基于控制养护工程费用的目的,选择经济寿命作为养护工程费用的寿命周期。

2.1养护工程全寿命周期阶段划分

高速公路是为道路使用者提供通行服务的特殊产品。虽然高速公路的生命周期模式有一定的独特性,但是如其他产品一样,各段公路也具有自其身的产品生命周期(Product Life Cycle,简称PLC),大体上符合导入期(Introduction Period)―成长期(Growth Period)―成熟饱和期(Maturity Period)―衰退期(Decline Period)的基本模式,体现在路况水平的生命周期模式上[4]。

高速公路建成之初,正是养护工程开始的时候,此时养护费用为零,开始进入导入阶段,此时的路况水平整体良好,未出现病害情况,养护费用的支出仅为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相对较小。由于预防性养护有良好的实施效果,现在预防性养护意识的普及和加强,预防性养护工作不容忽视,在公路还未出现或者即将出现严重病害之前即采取措施进行养护,以延缓病害发生,此阶段是特属养护工程的导入期过渡期(Introduction Transient Period,简称ITP)。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围气候的影响及车流量的增长,路况开始恶化,养护费用也逐渐加速增长,养护费用的支出表现为中修工程,养护费用处于成长期。当公路即将达到设计使用寿命时,路况水平急剧下降,严重影响车辆通行,不得不实施大修工程,养护费用达到顶点,养护费用生命周期进入成熟饱和期。随着大修工程的完工,养护费用将进入到下一个生命周期的导入期,鉴于此,本文将养护工程全寿命周期划分为导入期(IP)、导入过渡期(ITP)、成长期(GP)、成熟饱和期(MP)、衰退期(DP)五个阶段,基于全寿命周期的养护工程阶段划分示意图如下所示。

图1基于全寿命周期的养护工程阶段划分

2.2基于全寿命周期养护费用框架研究

由上节基于全寿命周期养护阶段的划分可知,各阶段所对应的养护费用就是各阶段所实施养护工程的费用,即:导入期养护费用为日常维修养护费用,导入过渡期养护费用为预防性养护费用,成长期养护费用为中修工程养护费用,成熟饱和期养护费用为大修工程养护费用。导入期、导入过渡期、成长期及成熟饱和期四个阶段循环往复,直到路面达到其使用寿命,那时进入衰退期,衰退期的养护费用指的路面残值。基于全寿命周期的养护费用框架图如下所示。

图2基于全寿命周期的养护费用框架图

养护工程的实施是建立在路面性能之上的,何时采取何种养护措施是有反映路面性能的各种指标决定的,养护效果如何受多种因素影响,每种养护方法都有其适用性。选择养护措施时,需熟悉各种养护措施的适用性及影响养护效果的因素,并根据路况、交通量等选择适宜的养护措施。

1、导入期养护费用研究

待养护高速公路建成交付使用后就开始实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即进入养护费用导入期。日常维修养护指高速公路经常性的日常性清理及日常巡查工作等;此阶段职责为清扫保洁,处理泛油、拥包、裂缝、松散,修补坑槽、沉陷、处理波浪、啃边等病害;具有经常性、琐碎性的特点,技术简单,规模小。施工作业以人工消耗为主,机械设备为辅。单位费用低但实施周期较长,是从公路建成交付使用一直延续到公路报废都要进行的养护工程,涵盖高速公路整个寿命周期。相对于公路整个寿命周期而言,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的变化幅度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日常维修养护费用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直线上升的,分析养护工程全寿命周期时另作分析,以方便养护工程全寿命周期费用的计算。

2、导入过渡期养护费用研究

随着时间的推移,高速公路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路用性能会产生一定的变化,在路面为发生病害之前即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即进入养护费用导入过渡期。美国战略公路研究计划的研究表明:在路面使用寿命周期内进行3~4次预防性养护,可延长路面使用寿命10~15年,节约养护费用45%~50%[5],可见,适度提高研究预防性养护费用,对降低养护全寿命周期费用有重大意义。

3、成长期及成熟饱和期养护费用研究

此阶段的养护费用指的是大中修养护费用,工程特点技术复杂,规模较大,养护费用较高。

中修工程是以修复路面的功能性能和结构性能为主,主要使路面破损状况及功能性能得到恢复,对路面结构承载力没有明显改善,即中修年份的路面使用性能除结构承载力外均恢复至新修状态,其后路面使用性能变化趋势与原有路面基本一致;大修主要以恢复路面结构承载力为目标,将使路面使用性能全部得以恢复,即大修年份的路面使用性能全部恢复至新修状态,其后路面使用性能变化趋势也与原有路面基本一致。

4、衰退期费用研究

衰退期的费用即为路面残值,是指路面寿命分析期末,还可继续承受车辆荷载作用的剩余寿命所具有的价值,大多采用路面残值模型来表示衰退期费用。

3 结束语

本文基于全寿命周期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进行了分类,并建立了基于全寿命周期的养护费用框架。主要内容包括:

1、统计现有养护工程分类情况,结合全寿命周期特点,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进行分类,主要涵括日常性养护、预防性养护、大修养护及中修养护。

2、基于全寿命周期和养护工程特点,将养护工程全寿命周期划分为导入期(IP)、导入过渡期(ITP)、成长期(GP)、成熟饱和期(MP)、衰退期(DP)五个阶段,并建立了养护全寿命周期费用框架图,并各阶段费用进行研究。

本文相关内容只是前期的框架研究,后续在调研的基础上将进一步进行相关高速公路路段的实证分析。

参考文献:

[1] 强青军. 基于全寿命周期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与监管模式研究[D].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1.

[2] 张玲. 基于全寿命周期成本的公路路面设计造价管理研究[D]. 长沙理工大学, 2009.

[3] 曹明兰,黄侨,任远. 混凝土桥面维修决策中的全寿命成本分析法[J].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 2007,39(10):1621-1624.

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篇(9)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坚持农村公路建、管、养并重和“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健全机制、平稳推进”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平稳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交通基础。

(二)目标

从2008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符合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要求的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路况良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二、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明确和落实乡级政府及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监督乡、村两级落实情况,组织、协调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大问题,履行政府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保障农村公路畅通的职责。

(三)乡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的规定,积极筹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认真履行乡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落实养护责任部门和人员,组织好乡道的日常养护,监督、检查村级组织做好村道公路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

(四)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将农村公路纳入路网统一管理范畴,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考核机制,逐步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鉴于两区交通局没有设立专门的公路管理机构,市公路管理处直属公路段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市交通部门负责编制下达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展规划,会同县区政府审批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展规划,审核、汇总、上报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度预算计划,监督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监管养护资金使用情况。

县级交通部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展规划,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编制上报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年度建议计划,监督检查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养护市场及养护质量等情况,提供管理养护技术培训和指导,指导并监督乡、村两级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五)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事、劳动保障、公安、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建设、水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

三、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

各级政府和村级组织要积极组织筹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建立由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投入)、养路费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机制。

(一)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由省补资金和其他资金组成,用于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省补标准为县道年公里15000元、乡道年公里8000元、村道年公里1500元。三县养护工程资金除省补外,不足部分由县、乡级地方财政配套解决;两区养护工程资金除省补外,市财政对两区按县道年公里30000元、乡道年公里10000元、村道年公里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区财政按市补标准1:1配套,不足部分由乡级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县级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县、乡级财政补助和其他资金组成。除省补资金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将上一年的汽车养路费超收分成的30%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村级组织要积极投入资金和力量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市财政对两区按县道年公里2000元、乡道年公里1000元、村道年公里250元的标准实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补助。区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不低于县道年公里2000元、乡道年公里1000元、村道年公里250元的标准。

三县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不低于县道年公里4000元、乡道年公里2000元、村道年公里500元的标准。

乡级财政对乡道、村道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分别不低于年公里1000元和500元的标准。

村级组织按照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方式筹措和落实村道日常养护资金。

县区财政现行安排实际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经费标准高于上述规定的,仍执行现行标准,不得降低。

以上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的补助安排标准和总额,仅作为各县区的补助安排分配数。各县区在具体下达养护资金计划和编制实施计划时,应根据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路面宽度等要素统筹安排。

(三)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增加人员的日常管理经费由省级汽车养路费专项安排,乡级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日常管理经费在日常养护经费中安排。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国家审计和财政、交通部门的监督管理。

县级政府根据省计划安排的补助资金和本地配套资金,统筹安排当年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县级交通部门制订,市交通局审批,报省交通厅备案。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和基金制度,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相应的财政部门拨付县级交通部门。县区交通局要建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专户,按照养护计划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乡级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养护资金的专款专用。

(五)市政府对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的作业方式和运行机制

三县农村公路的县道日常养护原则上由各县公路段组织实施;两区农村公路的县道日常养护原则上委托市公路管理处直属公路段组织实施。乡道养护由乡级政府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的村道养护一般应按照“乡镇监管、行业指导、村委负责、村民自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乡镇统一管理养护。村级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委托养护、个人(农户)分段承包、建立养护协会组织养护等灵活多样的养护方式。村级组织在村道养护生产中,应充分应用一事一议的方法搞好资金筹措,培养村民爱路、护路、养路的主人翁精神,保证村道养护管理质量。

农村公路养护应逐步实现专业化、机械化。对养护工程,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技术复杂的专项工程,以及县道日常养护,应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生产企业组织实施。

五、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政府及其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一)坚持公路管理机构专业管理和乡级政府、村级组织协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各县公路段(或市公路管理处直属公路段)要依照《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乡级政府要配合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组建路政协管网络,积极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村级组织要协助乡级政府和公路管理机构加强路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收集、反馈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有关信息,做好路政管理中相关矛盾的排解工作。

(三)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制订和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乡级政府、村级组织要相应制订协管制度,配合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六、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平稳进行

(一)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在市、县两级公路管理机构内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乡级政府要落实相应人员,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基本需要。具体方案另行确定。

(二)公路养路费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主渠道,各级公路稽征机构要加大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力度。大力加强养路费征收对于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重要意义的宣传,严厉打击车辆外挂、逃缴、漏缴养路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依法征收和稽查管理的新举措,为农村公路养护筹集更多的资金。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

(一)为加强对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协调机制,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推动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支持公路养护场站建设,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公路养护日常工作计划篇(10)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加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逐步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用2至3年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实现农村公路“村村通、天天通、路路通”目标。

(三)主要任务。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农村公路应着力加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工作。日常养护主要包括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沿线设施维护,绿化修剪,涵洞疏通等;养护工程主要包括水泥(沥青)路面病害处治、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等。

二、管理养护责任

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及养护资金使用,各县区政府、管委承担本县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要责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相应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

(一)在市交通主管部门领导下,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并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和工程补助资金计划,审查批复县区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汇总后报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监督检查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和养护质量。

(二)各县区政府、管委是本县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制定本县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乡镇政府做好所辖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

(三)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本乡镇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保护以及养护资金筹集等工作,并配合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三、养护资金筹集和使用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工程资金。

(一)资金标准。日常养护资金不得低于下列标准:县道每年6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000元/公里,村道每年600元/公里。

养护工程资金不得低于下列标准: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0元/公里。

省级补助养护工程资金分别为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0元/公里;市级补助日常养护资金分别为县道每年1000元/公里、乡道每年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元/公里;县区补助日常养护资金分别为县道每年5000元/公里、乡道每年2500元/公里、村道每年500元/公里。

(二)资金筹集。日常养护资金由各县区政府、管委负责筹集,主要来源于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征收的小机养路费、县区财政预算安排、市级财政预算补助、社会捐助等。

养护工程资金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从汽车养路费中切块补助专项资金和各地财政配套资金等组成。

根据《*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小机养路费由市、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征收,市、县区公安、农机部门依法协助征收,在扣除正收成本后必须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三)资金管理。日常养护资金中的市、县区两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小机养路费等由相应的财政部门,按计划拨付到市、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

养护工程资金中的省级补助资金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按计划和养护工程进度拨付到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管理和养护分离

(一)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落实。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要结合养护管理,充分发动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沿线群众,可采取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综合整治超载超限等涉路问题,切实在广大农村形成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

(二)在对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科学定岗、核定管理人员的基础上,逐步剥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中的养护工程单位,将直接从事大中修等养护工程的人员和相关资产进行重组,按《公司法》规定成立面向市场的公路养护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农村公路养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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