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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公司行政管理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1.客户授信额度:证券公司发放给客户授信额度的总和。由于流动性管理属于动态管理,实际影响流动性的因素为客户授信额度中去除已经使用的部分,即客户剩余授信额度。
2.客户保证金可用余额:根据客户实际担保品价值和交易情况计算得出的客户可用保证金总额。该值已经去除了客户已经使用的部分。
3.融资余额:客户借出后尚未归还的资金。证券公司进行流动性管理,即要保证存放在融资专户中的资金头寸能够有效满足客户的融资需要,那么,融资专户的资金总额必须大于或等于未来的融资余额。
4.担保物价值:客户提交的现金担保物和证券担保物的价值总和。在不考虑授信额度影响的情况下,担保物的价值越大,意味着客户潜在融资需求越大。
5.市场交易情况:包括指数的涨跌和交易量的变化。客户通过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形成交易需求,进而影响未来交易行为。
(二)融资业务流动性管理的基本思路
通过对客户的融资需求的准确预期,科学确定存放在融资专户中的资金规模,以实现融出资金的最大收益。在融资业务的流动性管理的要素中,未来融资余额即为客户的融资需求。因此,若能找出其他要素与融资余额之间的稳定关系,就能对未来的融资余额作出准确预期。下面利用定性分析法来分析各要素与融资余额之间的关系,找出与融资余额相关的因素。
(1)客户授信额度:客户授信额度反映了客户的最高信用需求,是信用交易的临界值。从业务实践的情况看,授信额度要远高于客户实际产生的融资余额,二者相关性不高。
(2)保证金可用余额:在授信额度足够大的情况下,保证金可用余额与保证金比例决定了客户实际可形成的最大融资规模。随着保证金可用余额的不断增长,客户的融资余额也不断增加。
(3)担保物价值:担保物价值与融资余额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关系,担保物价值的变化通过影响保证金可用余额大小来影响融资余额。
(4)市场交易情况:市场交易情况是决定融资实际发生额的重要因素。客户通过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是否融资以及融资多少。通过上述分析,在涉及融资业务流动性管理的各要素中,直接影响融资余额的要素主要是保证金可用余额和市场交易情况。因此,本文将重点分析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融资业务流动性管理的实证分析
下面采用实证法,通过对实际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找出融资余额与保证金可用余额、市场交易情况之间的关系模型,从而确定融资业务流动性管理的方法(由于指数价格的涨跌同时影响保证金可用余额,为了避免回归方程的解释变量间产生自相关,实证分析中仅用上证综指交易量作为市场交易情况)。以某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100多个交易日的历史数据为基础,将T-1日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上证综指交易量与T日的融资余额之间建立二元回归,找出三者之间的关系模型,运用统计检验方式对回归方程的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回归结果可行。检验结果分析:
1.变量显著性检验(t检验):经查t值表,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各解释变量参数的t值均大于临界值,说明各参数均较好的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2.拟合优度检验(R2检验):R2值为0.8078(R2值越趋近于1,说明拟合效果越好),说明回归方程对样本观测值的拟合程度较好。
3.方程显著性检验(F检验):将查询F值表,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该方程能够较好的通过显著性检验。4.一阶自相关检验(DW检验):经查DW值表,0≤DW≤dl,说明随机误差项之间存在正相关。通过对回归方程进行统计检验发现,大部分检验均能通过,说明该回归方程对融资余额与保证金可用余额、指数交易量之间关系总体模拟效果良好。其中,DW检验效果之所以不显著,是因为融资融券业务前期加速度过快,致使随机误差项之间呈现一阶自相关。
三、研究结论
1.融资余额与保证金可用余额、指数交易量之间具有明显相关性,可以通过对当前保证金可用余额以及指数交易量数据的分析,预测未来的融资余额的规模。
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
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版权所有
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
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
(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
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
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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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以人为本,公共政策,价值取向
改革之初,为了抓住机遇促进发展,我国公共政策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一政策取向打破了“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僵死局面,调动了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同时也使得自然生态矛盾突出,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极不谐调。这些冲突和矛盾是公共政策在社会全面改革和转型过程中的价值偏颇的集中体现。面对改革开放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共政策的人本价值取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第一次把以人为本提升到了公共政策核心价值的地位,明确了我国公共政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一、我国公共政策人本取向的理论与现实依据
第一,“以人为本”是哲学的基本思想,是对哲学的总概括,是的实质和精髓。哲学蕴含着丰富的人本思想。在哲学视野中,人是世界之“本”,认为人是世界的本质和终极本质;人是价值之“本”,认为人是世界上最有价值意义的生命存在;人是历史之“本”,认为历史是人的活动史,人是历史的主体,人类创造并主导着历史。
第二,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价值理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同心协心、共同奋斗,我国已经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的第一、第二步,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其实,这种小康只解决了人民的物质层面的需求,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不平衡的小康。而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仅仅满足了人民的物质方面的要求,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在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又要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第三,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价值取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置于首位,强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公共政策的终极目标。这就要求我国的公共政策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愿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四,公共政策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社会的内涵就是要让社会各成员、群体、阶层、集团之间的关系融洽、协调,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相互帮助,气氛良好。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过渡和变革时期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取向多极化、利益差别显性化、利益矛盾尖锐化。在这样一个不稳定的特定状态下,如何有效整合社会各成员、各阶层、各利益群体、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和谐,关键在于我国公共政策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以物为中心”的公共政策的弊端
第一,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目前,无论从人均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城乡劳动生产率、工农技术装备水平等经济差距看,还是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差距看,我国城乡差距都很大,并且呈现出继续扩大的趋势。衡量城乡差距是否适度的标尺,通常是基尼系数。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城镇居民基尼系数和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均在波动中呈现扩大的趋势。1990年,我国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为0.31,城镇居民基尼系数为0.23;到2002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上升到0.365,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为0.32,从中可以看出扩大的趋势是十分明显的。
第二,地区差距不断扩大。我国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但由于自然禀赋、历史基础、区位条件、政策取向等种种差异,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仍然是不平衡的,地区差距不断扩大。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带间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速度的差距在不断扩大;东中西部地区人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也明显扩大;东中西部地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差距也在拉大。
第三,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失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与市场机制作用的强化,社会公众的利益正在分化,有些人成为市场化的正收益者,有些人则成为市场化的负收益者。因此市场机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优,但无法矫正由自身引起的不同利益群体利益失衡,具体表现为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利益失衡。在现实中,强势利益群体已经结成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团体,有能力利用各种资源,以各种形式诉求自身利益,影响公共政策制定。有些强势利益集团在某些地方政府决策中甚至会影响政府,使得政府决策向强势利益集团偏向。但另一方面,弱势群体自身既没有资源,也没有能力利用资源,缺少有效途径和渠道来诉求利益,他们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往往被边缘化。弱势群体本来在市场机制过程中利益已经受损,而其利益诉求在某些公共政策过程中又不能得到反映,因此社会利益格局愈发失衡。
二、人本思想在公共政策中的具体应用
(一)建立“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决策机制
公共决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几方面:首先,决策目标人性化。决策目标人性化就是决策目标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而且也要满足人民的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等各种需求,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把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作为公共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使人民不断获得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为人民群众造福。
其次,决策程序民主化。决策程序民主化,是公共决策以人为本的关键之所在。所谓决策程序民主化,就是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全体决策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正确决策。无数的事实证明,凡是坚持以人为本,按民主集中制进行的决策,决策方案一般来讲是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即使有了缺点或错误也比较容易发现和纠正;而凡是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专断所作出的决策,由于没有决策的民主化,决策的原材料不足,信息不够,决策过程简单,缺乏科学可靠的依据,主观随意性大,根本谈不上科学,决策失误就在所难免。
再次,决策主体群众化。长期以来,我国公共决策一直实行“精英”决策模式,公共决策由少数人操纵,而普通人民群众被拒之门外。这种不民主的决策作风,必然导致决策失误。所以,公共决策必须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决策中的主观主义、唯意志论、独断专行的作风;才能真正反映人民的意志。笔者强调人民群众是决策的主体,并不是否定领导者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其在决策中的“拍板定案”的作用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替代的。我们只是想通过强调人民群众在决策中的主体地位,使领导者在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的基础上作出的公共决策能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构建“以人为本”为核心价值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
这就意味着制定任何公共政策时,都必须把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作为根本前提。
首先,公共政策的制定要彰显公共利益取向。公共政策作为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集中反映了社会利益,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必须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使其具有合法性。因而,许多学者都将公共政策的目标导向定位于公共利益的实现,认为公共利益是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和逻辑起点,是公共政策的本质与归属、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对于公共政策应该与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保持一致这个问题,绝大多数人将选择公共利益。”坚持公共利益取向,就是制定公共政策必须反映、综合、表达绝大多数人们的利益,满足绝大多数人们的利益需要,必须从维护和谋取人民的利益出发。只有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策,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接受,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执行政策的热情,才能维护社会稳定,才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其次,探索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方法和渠道。“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将更加重视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充分尊重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民主基础上通过充分讨论来完成政策制定过程。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的独立自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以及政治民主化的要求不断增强。一方面,探索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方法,如政府组织中加入公民代表、公民训练、基层意见搜集法、听证制度和网上公开征求民意等;另一方面,探索公民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如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个别接触、舆论扩散、集体推动、游说工作等政策参与渠道。
(三)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应弘扬公平原则
公平是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公共政策是实现公平的媒介、手段。公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代内公平,即当代人之间的公平,它要求消除不同阶层之层、不同地域之间在机会选择和成果占有上差别悬殊和两极分化现象,尤其把消除贫困作为优先考虑的问题。二是代际公平,即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公平。代际公平强调,人类赖于生存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当代人不要为自己的发展和需要而掠夺式地使用资源,从而损害后代人发展和需要的条件,要给世世代代以公平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权利。因此,这就要求政府在利用公共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要在其目标取向上做到:以横向的代内公平,促进经济社会现实的发展;以纵向的代际公平保障经济社会未来不间断的发展。公共政策要以立体公平为目标,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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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国企行政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对于国企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国企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面临的外部环境越来越严峻,越来越多的国企对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科学合理的管理有助于国企管理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利用各种先进的信息管理方法和技术参与到国企的管理过程中。但当前国企行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国企管理人员缺乏先进的管理意识,对现代化管理技术的认知程度不够,对国企行政管理的监督不够等,这些都会导致国企行政管理水平下降。
一、国企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环境越来越复杂。行政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现代行政管理过程中,其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比如信息化是当前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在进行行政管理的时候就应该要结合信息化时代的特点’对具体的管理内容进行完善’面对越来越复杂的企业环境,行政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各种事务也越来越多。
(二)国企行政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当前很多国企行政管理过程中’其管理制度还应该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从而使得国企的日常管理工作可以更加有序,能够更加统一。
(三)国企的管理体系有待健全。国企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对各种公务活动进行统一有序的管理,从而确保各项公务管理任务能够得到落实。在进行行政管理的时候,必须要建立自上而下的层级体系,但是当前很多国企在发展过程中的管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使得整个管理过程更加顺畅。
二、国企的行政管理策略
(一)积极应对复杂的环境形势。国企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需要从管理人员方面着手,管理人员在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形势的了解,从而使得国企的行政管理工作可以更加顺利地完成。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要加强信息化宣传’对信息化管理的优势进行详细的讲解,使得国企行政管理人员都能对信息化管理有详细的了解,并且能够对国企在信息化时代面临的挑战有所了解,加强对各种问题的解决,从而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比如在国企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和完善,使得行政管理工作可以实现信息化和现代化。
(二)对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进行改革与完善。首先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国企的管理人员的受到传统的观念和思想的影响,因此使得很多国企内部出现人员冗余的现象,没有一个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规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加强对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比如对各个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进行确定,加强对考核制度的完善,从而使得国企行政管理的各项任务能够得到积极有效的落实。同时,还应该要在国企内部建立统一的管理办法,对内部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促使其加强自身的责任意识的确定,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其次,要在国企内部加强行政管理体系的完善。完善国企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建立层级分明的管理体系,从而使得国企内部的各种信息的传递更加顺畅,落实各项国企行政管理任务。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应该要建立多层级的管理体系,对于不同层级的责任以及权利义务进行确定,使得国企内部能够实现有序化发展。另外,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不同的层级之间要加强沟通与信息反馈,对各项行政任务的完成过程进行汇报,从而使得各项行政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为了实现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完善,可以在国企行政管理过程中逐渐实现信息化与现代化,借助一些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使得国企行政管理流程更为顺畅。
(三)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国企行政管理效率不高,与国企管理的监督力度不够,尤其是当前很多国企在发展的过程中对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使得很多工作没有得到落实。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加强对行政管理的监督,督促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实践能力,提高自己的行政管理水平,进而能够对国企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积极有效地解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应要接受国企内部以及外界的监督,比如一些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可以避免国企行政管理人员出现慵懒懈怠现象,以此提高国企行政管理的综合水平。
企业集团组织形式的建立,改变了传统单一企业组织的内部结构关系。由于企业集团是通过资本纽带形成的,这使得财务管理在整个企业集团管理中的地位更显突出。从单一经营到企业集团的规模经营,其财务管理职能也将发生巨大转变。企业集团必须在集团内部建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体制模式。一般而言,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有三种模式:
1.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
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将子公司的业务看作是母公司(集团公司)业务的扩大,母公司对于整个集团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其特点是大部分财务管理决策权集中于母公司,子公司只享有很少部分的决策权,其人财物及产供销统一由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资本筹集、投资、收益分配、资产重组、财务人员人任免等重大事项都由母公司统一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子公司只相当于母公司的一个直属分厂或公司,投资功能完全集中于母公司。
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它能统一指挥和安排财务政策,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有利于母公司发挥财务调控功能,完全统一集团财务目标;能发挥母公司财务专家的作用,降低资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有利于统一调剂集团资金,降低资金成本。但它也存在明显的缺陷:财务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容易挫伤子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抑制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性;高度集权使决策压力集中于母公司,一旦决策失误,企业集团将产生巨大损失。
2.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
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是指子公司拥有充分的财务管理决策权,而母公司对子公司以间接管理方式为主的财务体制。子公司在资本融入及投出和运用、财务收支、财务人员选聘和解聘、职工工资福利及奖金等方面均有充分的决策权,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情况作出重大的财务决策。
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子公司决策快捷,易于捕捉商机,增加创利机会;减轻了母公司的决策压力,减少了母公司直接干预的负面效应。其缺陷表现为:难以统一指挥和协调集团整体,子公司各自为战,容易因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甚至损害公司整体利益;不便于发挥母公司财务调控功能,以及时发现子公司的风险和重大问题。
3.集权和分权结合型财务管理模式
极端的集权,子公司没有主动灵活性,集团财务及经营机制必然僵化;相反,过度的分权,也会导致子公司一味追求个体经济利益,而忽视集团整体利益。集权和分权结合型财务管理模式强调恰当的集权与分权,这样既能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职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过分分权或集权的缺陷,融合了集权与分权的优势。
二、确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因素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关键在于财务决策权的集中与分散。然而,集权与分权是相对的,需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而定。企业集团确立财务管理模式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发展战略。为了贯彻实施集团的战略目标,母公司(集团公司)通常要对那些与集团核心能力、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高度的统一管理与控制;对于那些与核心能力、核心业务关系一般甚至没有影响的成员企业,往往实行分权管理。企业集团是以运输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其核心产品应该是客货运输。因此,凡是与客货运输具有紧密联系的资产和业务对企业集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们往往成为集团公司集权控制的对象。一般来看,集团总部对核心企业和控股层企业的控制要明显严于参股层、协作层企业。
2.股权结构。一般情况下,控股公司财务决策权的集中度与其对子公司的控制程度成正向关系。如果子公司是独资经营,那么控股公司在财务集权管理与分权管理的选择上就有很大的回旋余地,而由于集权更有利于控股公司的全盘财务调度,故通常选择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相反,如果控股公司的子公司是合资经营,根据合资人的利益与要求,其财务管理权限会相对分散。
3.企业文化。控股公司财务管理的集权与分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公司传统的影响。我国企业因其传统上的行政管理色彩造就了特殊的企业文化,在实践中还积累了一些富有特色的财务管理方法和经验,这些都将影响未来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确立。
4.竞争环境。市场竞争的加剧,子公司对当地市场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做出迅速反应已成为企业集团成功的关键原因之一。这要求子公司拥有更多的经营自,包括更多的财务管理决策权。而随着经济的国际化发展,集中财务管理决策的利益也很明显。因此,企业集团还要根据市场竞争情况,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管理理念和股权结构等情况,合理划分母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限。
三、动态集分权结合财务管理模式
合理而有效的财务管理模式对企业集团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并没有一个固定模式。集团公司的财权配置方式是动态的,而不是僵化不变的。随着母公司、子公司的发展,以及各种环境的改变,应及时调整财权配置政策与方式,使之保持最佳状态,发挥其最大效能。
1.财务管理权限在集团内部不同成员企业的动态配置
企业集团的构成包括了核心层、控股层、参股层以及协作层等不同疏密关系程度的企业。而这些成员企业无论是产品构成、人员素质、地理位置、行业分布以及在集团中的重要性,还是面临的市场环境都不尽相同。对于不同的成员企业,集团公司可以采用不同的财权分配政策。即使同是全资子公司,也可能由于其具体情况不同,采用不同的财权配置。
【关键词】国外公共管理理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
1公共管理理论概述
19世纪末期,马克斯•韦伯创建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核心理论——官僚制。官僚制是建立在法理性权威基础上的一种高度理性化的组织机构,其特点是:在职能专门化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分工;严格规定等级层次结构;运用规章制度清晰明确划分责权;人际关系非人格化;遵守严格的系统工作程序;以业务能力作为选拔提升的依据。管理效率是官僚制的核心价值观念。
传统公共行政学获得了极大成功,为世界各国政府广泛采用。20世纪60、70年代,以美国行政学家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派对官僚制行政理论的效率至上原则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传统公共行政学只重视效率,将公民当作实现政府目标的工具。他们提出的改革主张是建立政府与公民对话、沟通、互动的机制,使政府能对公民的需求积极地做出响应,从而实现公共行政的社会性效率。
20世纪70年代全球石油危机以后,伴随着信息化及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以及公民社会的兴起,公众对政府官员和公共机构管理人员的服务品质要求更高,于是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持久不衰的政府机构改革潮流,出现了以市场机制逐渐取代政府干预;减少政府开支、鼓励私人投资;缩小文官队伍的规模;鼓励公司竞争及公共事务向私营部门转移为特征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行政管理进行了反思,强调调整政府和社会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之间的关系,重塑政府管理自身和社会事务的手段、过程和模式。基本的做法是为了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将政府的“掌舵”职能和“划桨”职能相对分离,将后者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实现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民营化。[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关于西方政府改革的研究报告总结了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关心服务效率、效果和质量方面的结果;高度集权、等级制的组织结构为分权的管理环境所取代。在分权的环境中,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的决策更加接近第一线,并为顾客和其他利益集团的反馈提供更多的余地;灵活地选择成本效益比更好的方法,如市场的方法,来替代政府直接提供和管制;更加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包括生产力目标的设定,在公共部门组织之间建立竞争性的环境;强化国家核心战略能力,引导国家变得能够自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要做出反应。
2西方公共事业管理学科的产生与发展
科学意义上的公共事业管理起源于20世纪早期的美国,美国前总统威尔逊把科学管理的方法运用到政府的公共部门,形成了公共管理,它的理论基础来源于泰勒的科学管理和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公共管理的发展是迅速和曲折的,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发表了《行政学之研究》的论文,是美国公共管理教育开始的标志。1911年,纽约市政研究局创办“公共服务培训学校”,美国公共管理教育正式启动。1924年,“公共服务培训学校”迁到了锡拉丘兹大学,并与新成立的“马克斯维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合并,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创办了综合性的教育与培训课程。大学开设公共管理教育的目的是为公民社会的管理培养专职的优秀管理和研究人才,以便他们能够智慧地与公众打交道和在现代公共组织中有效工作—不论是在地方、州、还是中央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普遍掀起了对公共事务研究的热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已成为很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这可以从国外许多知名高校设置公共事务专业得到证明,如哈佛大学的公共事务专业;纽约大学的公共、非营利事业管理专业;康奈尔大学的公共事务专业等等。
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是对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的推崇。美国的许多大的公共管理院系都鼓励教师和学生通过做项目参与社会实践,或到政府挂职,或鼓励边工作边学习的学生结合工作实际写策论,还聘请在管理岗位上的市政经理和部门领导为学生开课。美国公共管理教育的培养目标通常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政府机关和非赢利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领导者和政策分析人才。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实际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教学内容面向公共领域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目前,美国开设公共事业管理课程的学校有220多所,在读学员达3万多人。到目前为止,根据彼德森大学指南,美国有312个公共管理院系,其中244个重公共管理方向,81个有公共政策方向。美国公共管理的学科原则和传统有三大重要理念:培养专业化管理人才(Professionalism),注重公共服务精神(publicservice),强调实践和操作(practice)。例如,作为美国最早的公共管理专业化教育课程体系,美国锡拉丘兹大学马克斯韦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的公共管理课程,注意培养学员的四方面技能:量化统计方面的技能、经济分析方面的技能、预算和公共财政方面的技能以及公共管理知识技能。为此,该学院为学员开设了五类核心课程,分别是公共行政与民主类、统计分析类、经济分析类、预算和公共财政类、公共管理类。美国哈佛大学的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办学目标是培养高层次的公共管理人才和从事高质量的公共政策分析人员。在其研究生教育中,要求学生掌握三方面的基本知识:即政策和制度分析、公共组织的战略管理、政治主张和领导艺术。
3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科建设基本情况
1996年,东北大学娄成武教授和云南大学崔运武教授,到国外考察公共事业管理发展情况后开始酝酿在我国高校建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997年东北大学、云南大学分别向教育部报告,申请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入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原国家教委(现为教育部)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中,设立了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1999年在云南大学和东北大学首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以来,该专业发展迅速。到2000年,全国有57所高校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大学生。2001年全国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本科大学生的高校发展到132所,2002年迅速增加到180多所,2007年已有322所。对这个专业的招生,教育部原本是想由东北大学、云南大学两校通过四年的专业建设,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推广,但由于各高校自主办学,特别是教育部对各省属高校难以控制。如此增长速度,可称得上中国教育史上的一大“奇观”。
虽然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了较大成就,但公共事业管理在我国仅有十年的发展过程,作为一个有发展前途的新兴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应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发展空间,可现实的遭遇和形势却使该专业陷入了尴尬的局面。主要表现有:专业的社会认可度差、专业方向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模糊、学生就业难等不少问题。其原因是各高校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认识不足,造成专业课程设置散乱甚至混乱;教学内容死板,教学方式单一,实践教学环节薄弱;专业教材建设滞后、师资力量相对缺乏等。该专业目前的办学规模和发展速度已超出了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的速度和公共管理体制、公共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专业缺乏明显特色,就业方向不明确,所培养的学生缺乏不可替代性,社会对该专业的认识和了解也比较少。因此,作为一个新兴专业,如何构建更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推进专业建设,进而提升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竞争力,成为当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面临的棘手问题。
4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科建设的改革途径
4.1变革专业意识,塑造服务意识。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善治理论指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除了政府这一核心之外,还应包括非政府组织。公共管理的职能除了政治统治、社会管理之外,还需强调社会服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服务除了面向于政府和事业单位,还应包括企业和相关社会团体。因此,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要强调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非政府性和职能的服务性。
4.2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确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公共事业管理是社会组织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或部分成员的共同需要和协调发展,采取各种形式,对社会的公共事务进行生产、调节和控制的过程。针对当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多样化和模糊化的问题,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实际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教学内容面向公共领域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培养目标要强调注重公共服务精神,强调实践和操作,使之与当前经济社会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也保障了本专业学生更好的就业前景。以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灵活制定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人才需求的调研,结合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灵活的确定培养方案。另外,人才培养方案是动态变化的,在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要进行全程就业信息管理工作。要依据就业市场、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评价结果,检验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对不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时修改完善。
4.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学生各项技能。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必须具有广博的知识面,具备较高的办事效能、实际策划、运用理论及操作能力,必须具有良好的思维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必须具有动手操作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技能培养:一是社会调查技能。公共事业管理作为实践性应用性学科,其理论来源于社会实践,其理论也必须适合于并应用于社会实践。能熟练应用社会调查的方法步骤,使学生了解社会、熟悉公共管理的实际,市场运作技能熟练。二是社会适应技能。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公共管理专业人才能够应付各种社会变化,具有应对各种困难和挫折的心理素质。三是熟练的表达技能。包括语言讲述能力和应用写作能力,这也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必须具备的能力。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作为社会管理的决策人员和主要参与者,其设想、方案等要通过语言和文字准确、顺畅表达出来,否则就会限制能力的发挥,无法履行管理职责。公共管理工作是对人的工作,只有通过有效地表达才能与人沟通,否则不会得到他人的配合,工作也将无法开展。
一、资源和资本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首先,资源是自然形成、未经开发的,而资本却经过精心的开发和筹划,成为企业产生利润的基础。其次,资源和资本在使用上考虑的角度完全不同,如果要资源,人人都想要最好的,钱越多越好,技术越先进越好,人越能干越好,但作为资本,人们就会更多地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会在乎成本,会考虑利润。第三、提到资源人们多考虑寻求与拥有,而提到资本人们会更多地考虑如何使其增值生利,资源是未经开发的资本,资本是开发利用了的资源。
1、在人才招募上:如果我们正在找工作,我们读十份招聘广告,会发现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内容十分雷同: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能流利地使用英语等等,难道有这么多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是一样的吗?
我曾听一个年长朋友抱怨过,他工作的公司在招聘时要求能流利地用英语交流,那时,这个要求很普遍,为了找工作,他在应聘前还真在口语上下了不少功夫,应聘面试时与考官侃侃而谈,顺利过关,结果工作快半年了,除了"hello"之类的就没说过什么英文。WWw.133229.cOM还有的公司,招聘话务员,要什么:"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能用关于交流。"本不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从来没有做过对外贸易,资源浪费啊!也许他们是为了长久之计吧!
上述的招聘就是将人作为资源,只片面地追求好,不论是否需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流利的英语等,只要别人要求,我就要求。这种招聘方式,或者会为企业增加不必要的人力成本,或者成为员工队伍不稳定的根源。终将回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一个人的能力不同,其对薪金和发展前景的要求就会不同,一个不太会讲英语的人和一个能流利地进行英语听说读写的人对薪酬的期望会有很大差别,同样,一个营销专业毕业的大专生和一个mba或emba对薪酬的要求更会大不相同,一个人具备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社会就为他提供了更多的工作机会,使其容易不稳定,同时,由于他们投入了大量成本才成为了较为稀缺的人才,社会提供给他的报酬水平也会较高,一个企业如果想招募并留住这样的人才,只能按社会标准付给他较高的薪酬,这就意味着我们增加了成本。如果,我们将人力看作资本,这是我们会很自然地考虑一个问题:我们多付的成本能否给我们带来收益?
假设一个企业只做国内贸易,估计在一年之内都不会与国外公司打交道,如果招聘时非要求良好的英语水平,这对企业来说只会带来两种结果:
(1)增加工资成本。本来销售部的工资成本可能是15000元/月,由于要满足高素质员工的薪金要求,使工资成本增加至30000元/月,而增加的15000元成本并不给企业带来任何价值。这样做不是白白浪费吗?
(2)造成流动,增加招聘培训成本。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招来的员工在了解到他们的收入状况后会产生不满,然后另谋高就,这样,不仅使公司已支出的招聘培训费打了水漂,还得不断再去"浪费"招聘培训费用,以维持公司在人才上的高要求,而这些增加的成本也不能给企业带来价值。
2、在人才的使用上:一个公司招募了一个新员工,在招聘时其条件完全符合公司要求,但试用期结束时,该员工却未能完成公司的工作,因而被解聘,这是谁的过错?公司?员工?
我们很难说这完全是一方面的过错,但我们知道,对同一个员工来说,将其视为资本或视为资源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孙先生的故事。
孙先生大学毕业后应聘到甲公司做销售员,三个月过后,被炒了鱿鱼,于是,孙先生又来到乙公司,销售业绩却很不错,不到一年,就被提升为销售主管,同样一个人,为什么会有如此不同的表现?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在招聘过后,甲、乙公司都做了些什么。
孙先生来到甲公司后,人力资源部让他填写了各种表格,然后,就让他到销售部上班。销售经理将一摞产品和公司的介绍资料给了他,安排他去行政部领了笔、本等用具,向他介绍了部门的其他同事,最后,给他下达了销售指标,并让他坐到办公桌旁开始工作。孙先生没有销售经验,由于拿到的资料是公司发给客户的宣传资料,对产品的介绍很简单,孙先生对产品是什么也不甚了解,只能自己瞎闯,结果三个月过去了,仍是一头雾水,不要说完成销售任务,根本就没开张,结果被炒了鱿鱼。
在乙公司孙先生有着不同的经历,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后,人力资源部对他们进行了关于公司文化、公司发展史、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使孙先生对公司有了全面的了解,到了销售部,又受到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随后销售经理亲自带他到销售现场观摩其销售过程,在这之后,才让他独立进行工作。在每周的销售例会上,销售经理还会不断组织大家对销售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帮助大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孙先生不笨不傻,在这种周到的训练和辅导下,很快就入了门,加上孙先生勤奋敬业,销售业绩迅速上升,渐渐成为销售员中的佼佼者,很快就被提升了。
甲、乙公司对人才不同的处理方式反应了不同的人才观,甲公司将人才仅视为资源,只要招进来,就算完成任务,而乙公司将人才视为资本,根据企业的需要不断对其进行经营开发,使其升值,成为企业的利润来源。两种做法导致的结果可想而知:甲公司在感叹"人才难求",一直忙于苦苦寻找好的"人力资源",乙公司却人才济济,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而实际上他们拥有同样的资源,就像他们都招聘过孙先生一样。
现在,我们了解了将人力作为"资源"和"资本"的不同做法和不同结果,我们知道只有将人力视为资本,才能最经济地拥有人才,并拥有充足的人才,并使人才不断成长,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那么,我们应如何将"人力资源"变成"人力资本"?
二、人才招聘
1、招聘前进行规划:现在许多企业尚无能力做全面的人力资源规划,但起码在招聘前应有一个针对本次招聘的规划,这个规划应包括如下内容:。招聘的目的:为什么要招这个人?。应聘者的工作任务:招进来的人将完成哪些工作。对应聘者要求:为完成上述工作,应聘人需要具备哪些知识和技能2、追求"门当户对"
农夫娶到公主当然是美事一桩,但如果日后因农夫养不起公主而遭公主抛弃,那还不如开始就娶个村姑,白头偕老,和和美美过一生。招聘人才也是这样,不要一味追求水平高,而要追求经济适用……根据企业的需要确定招聘条件。在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过高的要求将造成人力成本增加或人员流动频繁……增加透明度,充分确认合作意向。人力资源部应该尽力为企业吸引人才,但吸引人才应靠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政策,而不要仅靠招聘技巧。"骗"进门,留不住,不如当初就不让进门,因此,在招聘时应与招聘者充分沟通,首先,应让应聘者了解他到公司后将要完成什么工作任务,需要具备哪些技能,以使应聘者能判断自己是否喜欢并胜任这份工作,其次,应该向应聘者客观地介绍公司能提供的待遇和发展机会,这样,虽然损失一些人才,但愿意进入公司的人会相对稳定地为公司工作,从而减少因人才流动造成的招聘和培养等费用的损失。
三、人才使用
1、人才开发:
(1)人才开发的目的:
使社会人才成为企业人才。虽然我们在招聘时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做了基本的规定和审核,但要想使应聘者的能力能充分为我所用,还需要我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培训。例如:当我们招聘一名销售代表时可能会要求他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但如果我们不对他进行有关公司和产品知识的培训,他还是不能很好地向客户介绍我们的公司和产品,只有提供相应的支持,员工的才能才会被开发利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使人才适应企业的变化和发展。随着市场的变化,企业也会不断发展和变化,因此,对人才的要求也会不断变化和提高,而企业不可能靠频繁地换人来适应这种变化,唯一可行的方法是根据企业的需求不断为员工提供学习提升的机会,使员工的能力不断增长,以适应企业的发展。从而降低人才成本,为公司节约资金,变相的为公司企业增加利润。
(2)人才开发的主要方法:
人才开发的主要方法是培训,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即可以是参加培训课程,也可以是在工作岗位上的辅导和训练,还可以用鼓励员工自学的方式使员工自己通过读书、上学、进修等方法来进行自我培训,因为是以为企业开发人才为目的,因此,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从企业对人才知识技能的需求出发,鼓励员工按企业的要求去不断提高自己。
2、人才使用:恰当地使用人才,能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其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并能引导员工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从而对企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人力资本与其他资本相比有其独特性,即其创造利润的能力有很大的弹性,一个工人可以每天生产20件产品,也可以每天生产50件产品,一个销售员可以每年带来10万元利润,也可以每年带来40万元利润,这关键看企业如何去使用员工。从人力资本开发的角度来讲,员工的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要想使人才创造最大价值,就要为员工提供工作所需的各种支持,包括相关的培训、相应的办公设备、其他部门的配合等等,这样,员工的工作才能得心应手,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效益。
(2)激励:
一、传统文化对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官本位”的意识阻碍了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以皇帝为顶端的高度集权的专制制度和等级森严的官僚制度。在这个宝塔形的体制结构中,上尊下卑,界限分明,不容僭越。官为百业之首,唯有走上仕途,才能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也只有做了官,才能获得特权和利益。中国自明清以来对官吏实行的是低俸禄政策,但是这并不阻碍底层莘莘学子通过科举考试挤入统治集团。因为官员的俸禄虽低,但是整个社会上是以官职大小衡量人的价值、成就、地位的。时至今日,“官本位”意识仍然影响着一些人的思想和行为。
改革开放以后,虽然中央在淡化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但是国有企业中的分配机制仍然在按照行政级别制订,如某级别可以享受多少工资待遇、多大住房(包括地段)、可以购买多少企业股票,这种分配政策的制订无需接受任何质疑和监督,于是基层企业规模再大,其领导的级别不如上级机关衙门里的一个小官,巨大的社会分配不公由此而产生,于是乎“官”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仍然是社会的特权阶级,导致大家对“官”仍趋之若骛。
近几年来,大学扩招,各种门类大学生出现了,大学生也不再是国家干部了,但是国有供电企业领导经过改革之后的自由裁量权却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企业还是象一个官僚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弹性尽可能加大,在不唯文凭、不唯学历、只唯能力的外衣下,不对能力制订客观的评价指标,权力指挥一切,国有企业中的成“官”的正常通道没有了,于是寻租现象就出现了,其结果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但不能优化、发展,简直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2、传统儒家文化对我国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消极影响
儒家管人思想,具有鲜明的矛盾性和两重性。它既有民主性的精华,又有封建性的糟粕;既有积极、进步、革新的一面,又有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而且在有些情况下,精华与糟粕又相互结合,良莠混杂,瑕瑜互见。具体表现如下:
(1)重德治而轻法制的偏向
儒家的两位重要代表人物——孔子和孟子,他们都更注重个人修养,强调道德教化。虽然也有虽有“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不以六艺,不能正五音”(《孟子?离娄上》)一类主张规章制度的话,但相对于其长篇的“德”的强调来说,太过于苍白。
表现在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上,常以非理性的伦理道德观念为原动力。它过分重视德行管理,忽视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结果导致企业员工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司空见惯。规章制度停留在嘴上、纸上,而不能见之于行动。这种“德治”虽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和谐,但企业毕竟不是一个家庭。作为社会的经济组织,需要一种客观公正的标准对其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
(2)重均同而轻个性的偏向
中国儒家思想是以人文精神为核心的,但与西方管人思想相比,恰恰又缺乏对个体地位的认同。它虽然处处讲人,但真正重视的是人所属的团体。在“均同”思想影响下,总体是神圣的,至高无尚的,个体则是卑微的,微不足道的。这种总体对个体的排斥,构成了中国儒家管人思想的本质。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上具体表现在:
首先,在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我们更偏重于那些重总体,轻个体的学说。但是如果把这种群体观念发展到极端,无疑会对个体产生排斥作用。这种排斥的后果,无疑要扼杀个体的活力,使个体的任何行为都要从群体的规范,群体的心理,群体的习惯中去考虑,不敢越雷池半步。如果谁要标新立异,搞些创新,就可能遭到群体的孤立和攻击,从而导致个体对群体的畏惧和依赖心理。这种依赖心理严重地阻碍了人的创新精神的发扬。谚语“枪打出头鸟”,就是这种思想最精确的诠释。
第二,没有完善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具体表现就是讲攀比,不讲竞争;讲均同,不讲贡献;讲公平,不讲效率等等。长期以来这种“求和去异”的儒家管理思想,造成了人们根深蒂固的依附性和均同性思想,顽固地保护着人们的心理长城。
第三,以往在企业职工个性上,共同性胜于特殊性,群体性高于个性。使职工个性长期处于抑制和闭锁状态,个人需要绝对服从集体的利益,排斥任何做法的“个人主义”。其结果,使一些企业失去了生机和活力。
(3)重传统而轻变革的偏向
千百年来,中国农村的自然经济管理一直占主导地位。一面是家长专制式的管理关系和纲常礼教,另一面则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的传统守旧思想。尽管中国历史上,不乏一些反传统倡革新的思想家和勇士,他们的管理思想也产生过广泛影响,但最终多被儒家管理思想吞没。其根本原因是:
首先,当维新者在管理意识上起来反传统时,却又常无意识地停留在传统之内,传统意识潜移默化地决定着他们的思考方向和界限。
其次,历史上多次革新实践,革新者承担的风险远远大于继承传统者。商鞅、王安石、谭嗣同等许多著名改革家的结局告诉人们,宁求稳健而不务革新,可能是较明智的选择。
这种因循守旧,知足长乐,处事退缩,不思进取的倾向至今仍深深影响着当代供电企业的管理思想和行为,同样也影响着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更愿意采用已有的方法和制度,而不愿意思考、创新。这是我国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国有企业的业绩与企业领导升贬并无直接关系,企业倒掉,领导易地继续做官现象比比皆是。因此企业领导更多的是对上负责,于是因人设岗在国有企业中是屡见不鲜的。这样的结果是,企业岗位设置不合理,很多在岗的员工本身就不具备上岗条件,考核也就无从谈起。在这种形势下,任何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都无法在这类企业中执行,换句话说,谁也没有能力根据这种实际情况制订如此复杂、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替代,企业领导的协调水平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人治”也就习惯成自然了。“人治”得越久,领导的自由裁量权也就越大,领导的重要性也就越大,制度也就没有执行的必要了,因此制订制度的唯一目的就是应付检查。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改进措施
1、儒家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的融合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西方的各种先进的管理思想正源源不断的传入中国,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交流也会越来越频繁和深入。如何将儒家文化更好的融入到西方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中去,以更好的适应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促进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中国更好的发展是中国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和专家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传统儒家思想中,有很多用人的思想和理念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不谋而合。因此,新兴的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要向传统文化学习,才能有更大的发展。另一方面,儒家文化在根本上说只是一种处世哲学,更多着眼于宏观的环境,如国家;对于企业这种微观组织的细节化的管理论述甚少。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借鉴儒家文化时不能从中得到具体的帮助,可以引用的只是一部分原则和处理事情的态度等,缺乏严密的理论体系和科学分析。所以,我国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也要不断吸收西方人力资源管理精华,在传统儒家文化的指导下,树立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强调对个人的尊重,重视运用待遇和发展机会来吸引和留住人才,并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来淘汰不合格的员工。
2、具体措施
(1)改革薪酬体系
①取消一切所谓某某级领导干部享受某某待遇的特权,把包括住房在内的全部福利和包括公务用车、通信费、招待费等职务消费全部纳入薪酬体系,使企业内部整个薪酬体系透明化。
②尽可能实现同工同酬,原有体制内职工的收入可以以股份分红形式进行调节。
(2)公开招聘流程
按照企业的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公布岗位说明和岗位要求,招聘过程公开化,做到以岗选人,为合理的设置绩效考核标准奠定基础。
(3)疏通各岗位的上升通道
①加强技术、经营、行政管理三支队伍建设,疏通每个岗位上升的通道,改变以往提升待遇只能走行政管理一条路的现象。
②对于成熟期的企业,各岗位基本处于稳定状态时,对于能力已超越岗位要求而又无岗位可上时,可以将相邻岗位加以合并,同时相应提高薪酬。
(4)强化制度管理
改革目前制度订得很严而执行很松的陋习,将各项规章制度简单化,做不到的制度不制订,凡已制订的制度必须确保执行。因此对规章制度实行持续改进,不搞大而全,在执行过程中逐步修正、完善、增加。
(5)加强内部竞争
改伯乐相马为赛马。如同美国国会选举一样,每年将一定比例的岗位(如1/4)在公司内部重新竞聘,这样每过数年公司各岗位之间就相当于轮换一次,可以激发员工的创新能力,使整个企业在创新中前进。
另外,严格控制每个岗位竞聘者的数量,当某岗位竞聘者的人数超过设定上限时,则适当降低该岗位的待遇;当该岗位竞聘者数量不足时,则提高该岗位待遇,相当于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对各岗位的薪水进行调控。
参考文献
当前,源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金融风暴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的话题。然而,在这样一个全球经济衰退、股市市值严重缩水以及资本市场面临严峻考验的大背景下,新一轮的公司并购浪潮却悄然而至。老子曰:“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金融危机给各国经济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相应导致了公司并购成本的大幅降低,给公司并购尤其是跨国并购带来了千载难逢的良机。对于在此次金融危机中表现独树一帜的中国来讲,面对这样一种机遇和挑战并存的特殊时期,思考和研究外资并购的相关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外资并购监管概述
1.监管的含义
监管理论来自于经济学,主要包含监督与管理两大内容。按照《元照英美法词典》的解释,“监督”指一般性照看、主管或检查。“管理”指确定、决定或控制;依一定规则、方法或确立的模式进行调整;依规则或限制进行指导;受管理性原则或法律的管辖。参考前述定义,外资并购监管则可以概括为,国家有关职能机构,为了一定目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等,利用各种手段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行为进行主动干预和控制的法律行为。对外资并购进行监管,其实质是对外国投资者以并购方式向东道国直接投资的一种限制,根本目的在于使外资与东道国经济之间达到最佳的协调,最大限度地促进东道国经济的发展,限制外资并购的负面效应,以维护东道国的经济安全,保护该国的民族工业,发展民族经济。
2.监管的作用
外资并购属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一种具体形式,这种投资活动在为东道国带来一定的资金与先进技术的同时,也可能给东道国的市场竞争与消费者福利等方面带来消极影响。为避免和消除这种消极影响,东道国政府必然会对这种投资行为进行一定的干预和控制。对外资并购进行监管,其作用具体体现在:
(1)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外资并购会引起东道国市场份额的变化,打破原有的市场均衡格局,对市场竞争结构产生影响。为保证长期获得高额利润,并购方往往会通过构筑市场进入壁垒,排斥竞争者,甚至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打击东道国企业,使东道国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倒闭。为避免和消除竞争中的低效率与无效率,东道国政府必然会对此进行干预。
(2)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威廉姆斯模型,并购方无论在并购前是否存在市场势力,一旦并购后取得市场支配地位,都将会导致消费者福利的减少,而消费者减少的福利则转化成了并购方的经济利润。因此,东道国政府会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本国消费者福利向跨国并购企业转移。
(3)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如果放任外资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产业随意进行并购,则必然会影响东道国的国家经济安全,一旦这些产业被外资所控制,等于把本国经济发展的主动权拱手相让。这显然是东道国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
(4)实现国家宏观调控。东道国引资的初衷与跨国公司投资的目的并不一致。并购方追求的就是利润最大化,其根本不会考虑并购将对东道国的产业结构与发展产生何种影响。因此东道国政府有必要对外资并购行为进行适度监管和合理规范,尽可能实现并购双方利益的均衡,从而确保外资并购符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
二、我国外资并购监管的基本架构
1.监管的主体
外资并购的监管主体,是指对外资并购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家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二级监管,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在权责范围内进行审批”。具体包括:国家商务部及地方外经贸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产业准入的审查和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对涉嫌垄断的外资并购行为进行审批,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外资并购中的项目并购,并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外资并购中的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事宜。其他还包括诸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及地方各级税务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
2.监管的内容
(1)主体监管。指的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判断外资并购中的外国投资者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身份和并购行为能力。
(2)准入监管。是指东道国政府对于外国投资者进入该国某些经营领域或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加的控制。为了防止本国经济受外国控制,世界各国均从立法上明确监管部门有权依法对一些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领域和行业进行特别监管,以禁止或限制外资并购这些行业的企业,我国主要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外资并购的准入监管。
(3)出资监管。为防止外国投资者进行投机性或欺诈性并购,出资监管主要体现在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三个方面。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或外汇出资,也可以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并购对价。对出资比例的监管实质上是对企业控制权的监管,在宏观上体现了我国对境内外国投资的政策导向,在出资下限方面,《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并购规定》)允许外方出资比例低于25%,但需在其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上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在出资上限方面,对于鼓励、允许类的外商投资项目,法律目前没有最高出资比例限制,对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我国根据行业不同作出了不同规定。在出资期限方面,《并购规定》第16条也明确了外国投资者支付对价的时间限制。
(4)反垄断监管。外资并购在引进国外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整合市场资源、促进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与产业结构调整、发挥规模经济效益、解决国有企业的现实困难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同时,随着并购规模和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可能导致市场力量过度集中,产生了垄断的危险,从而威胁到我国的幼稚工业和原有市场竞争秩序。因此有必要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监管。我国目前主要依据《反垄断法》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监管,以促进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三、完善外资并购监管制度的法律思考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建立健全外资并购监管的法律规范,是法治政府规范市场的必然选择。2005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提速和市场准入条件的进一步放宽,外资并购呈现出规模化的趋势,我国政府开始重视对外资并购的监管立法,但与外资并购的快速发展相比,现行监管制度仍存在法律位阶不高,操作性不强,各规范之间不相衔接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1.提高立法层次
《并购规定》虽然起到了外资并购基本法的作用,但其较低的立法层次仍难以担当起统帅各相关法律的作用,此外,《并购规定》一旦与其他立法冲突,则会排除其适用的可能性,加之规章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外资并购风险增加,而失去外商投资。因此,针对我国外资并购活动迅猛发展以及相关立法散乱的现实, 在《并购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法律位阶更高的《外资并购法》,对外资并购的含义,外资并购的主体,外资并购的产业导向,外资并购的方式,外资并购的待遇,外资并购的审查,外资并购的法律适用与法律责任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和原则性的规定,从而为外资并购行为提供权威和可行的规范,也为制定其他相应的配套法规提供依据。同时也要充分考虑该法与现有公司法、证券法、国有资产保护法、税法等法律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法律冲突和重复立法。
2.有效运用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是直接体现国家宏观调控意图的宏观经济政策,外资并购中国企业必须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运用产业政策对外资并购进行引导是各国政府的通行做法。如前所述,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外资并购产业政策,在外资并购准入监管方面沿用的是与新建投资(或称绿地投资)同样的产业政策。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有些产业虽然允许外资进行绿地投资,与国内企业公平竞争,但对于外资并购的方式,却应加强规制,以保护国内企业和我国的经济安全。反之,有些产业出于吸引外国资金和技术的考虑,可以允许外资进行并购,但由于国内市场饱和、生产力布局等原因,却不鼓励外商绿地投资。因此,外资并购的产业政策有必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对此,可以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经验,制定单独的外资并购产业政策,或者在现有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增加专门适用于外资并购的内容,明确外商可以参与并购的产业领域,防止外资并购造成对我国经济安全和市场结构的不利影响。
3.强化国有资产保护
当前市场结构中,与外资并购资本的进入相对应的主要是国有资本的退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保护,防止其不当流失,是完善外资并购监管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针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了监管的基本原则,健全了监管的体制机制,对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规定了严格的监管程序和要求。但该法仍过于原则和线条化,存在着操作性不强的缺陷,给监管部门对国家出资企业的监管带来困难。
4.优化反垄断体系
作为一部具有导向性意义的法律,《反垄断法》的抽象性和原则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反垄断体系的有效和优化,不可避免地将依赖于完备的配套法规和措施。加快制定《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明确外资并购审查的实体和程序标准,补充豁免制度,细化听证等制度,对于加快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整体经济效益,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同时,在《反垄断法》的原则指导下,出台相配套的《并购指南》,就可以以指南的方式明确并购规制的执法标准和分析框架,综合考虑并购对相关市场所可能产生的反竞争效果,以及具有抵消反竞争效果的购买力、效率、破产企业抗辩、维持有效竞争的进入等因素,最终决定一项并购是否严重损害有效竞争。虽然指南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但通过指南,行为主体可以预测到什么样的外资并购可能会受到反垄断机构的干预,加之指南所确定的标准比较具体,因而更具有实践意义。《并购指南》可以极大地提高外资并购反垄断执行的透明度,帮助执法部门和参与并购的主体了解并购政策。监管部门也可以根据每起并购行为的特定事实和情况合理、灵活地运用指南的标准。此外,当国家的整体战略和经济目标发生变化时,也可以通过不断更新并购指南,有效指导执法机关和并购参与者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彭俊:《外资并购中的监管制度分析》.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3月
[2]张天桥:《跨国并购与东道国政府监管的互动博弈》.载《经济论坛》,2004年第16期
[3]蔡红:《关于完善我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制度问题》.载《南方经济》,2001年第10期
[4]孙晓敏:《外资并购投资准入监管研究》.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3月
所谓转型期,指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导致中国社会形态的改变,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层面的改变。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政府的管理论文"target="_blank">行政管理理念正在从传统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理念向现代的民主行政理念转变。而民主行政理念必须建立在坚实的民主政治基础上,不仅需要制度上的配合,更需要从文化与治理观念上着手。事实上,公民参与是实现直接民主而且有效的一种方式,而目前,我国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对其中主要的障碍作粗略的分析,以期对推进我国公共政策民主化进程有所裨益。
一、公民参与的概念及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意义。
1.公民参与的概念。
所谓“公民参与”,就是为了落实民主政治、追求公共利益及实现公民资格,由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从事包括所有公共事务与决定的行动,这些公共事务是以公民本人切身的地方性事务为基础,再逐步扩大到全国性的公共政策,因此,可以由每一个公民时时刻刻的关心与适时的投入来实现;而公民参与的行动必须是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并且依参与者根据本身所拥有的知识与能力、花费的成本、预期的影响力等,理性地选择最有效的途径与策略[1]。
2.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意义。
(1)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有助于提升公共政策的科学性。信息的完备是公共政策制定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共政策制定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由于政府在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自身的局限性,以及信息的有限性,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公民的积极参与,可以为政策制定提供丰富的信息,很好的弥补政府的这一缺陷。因此构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机制,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提供多种方式,通过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充分利益博弈整合公民的利益诉求,是公共政策建立在利益得到充分表达和相对平衡的基础上,降低政策成本,提高公共政策科学性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2)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有助于公共政策的贯彻执行。公民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地位不容忽视,这是因为政党和政府制定的政策所要解决的社会公共问题都与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大多数现代国家里,特别是人口众多和地域辽阔的国家中,公众不容易直接对中央政府的决策发表意见,但可在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中发挥更重要和更直接的影响作用。
有许多政策只有依靠公众的合作与参与才能得以贯彻执行,如环境保护、社区发展、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政策,若没有公众的支持,即使政策制定出来了,贯彻执行仍相当困难。要保证政策有较高的支持度,就不能忽视政策制定中公民的有效介入[2]。
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困境。
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在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这样那样的困境。就现阶段而言,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主要障碍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文化因素的制约。尽管民主社会最大的希望是,公民个人最大限度的参与政治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这种参与将培养人类能力并因此获得人性的全面发展。但是,我们知道,公民从年轻时代首先学习的就是“如何更好地服从”这门课,只是后来才了解到权威不过是约定俗成的东西。直到成年期,才真正发现可以参与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这时,传统的文化意识已经把公民变成为一个顺从者,政治文化因素影响了青少年不断形成的对民主社会中公民身份有意义的理解[3]。
2.公民自身的局限性。现代公共政策往往带有较强的专业性,在知识方面,普通公民常常不能理解政策质量标准中包含的知识,所以他们可能会对专业领域或科学界认定的政策质量标准无法提出质疑。在能力方面,他们是否具有参与政策应该具备沟通技巧,是否充分地理解政策过程和决策方式,是否充分地理解参与者的期望受政策限制,是否充分的理解公共问题解决的利益取向等,都是公民参与的巨大障碍。此外,由于部分参与者经常代表的是现存组织的群体需要,表达着他们的特殊利益,而不是公民的普遍利益。因此,这些现象的存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的影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
3.公民参与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欠缺。公民参与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欠缺,主要是指部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了达到体现自己意志的公共政策能够顺利出台这一目的,通过操纵公民参与,导致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代表缺乏代表性和全面性。综观近几年的公民参与实践,部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公共政策过程中也非常重视公民参与,在公共政策出台之前,广泛征集公民的意见,有的还召开大型的听证会。但是,由于参与公共政策的公民产生方式不尽合理,参与的公民是由上级组织指定,而非通过制度化的严格程序产生。在上级组织指定参与公民的过程中,把一些与政府部门观点相左的公民排斥在外,更有甚者,参与者本人就是公共政策的既得利益者,或是与政府有利益关系等状况,都导致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欠缺。
4.相关利益者话语权的缺失。相关利益者话语权的缺失,主要是指公共政策过程中,由于政府以及公民自身等原因所导致的相关利益主体缺位,致使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诉求在公共政策中得不到体现。一方面,现实中的公共政策制定方式主要是封闭内向型的,政策制定在相当程度上是与公民分离的,常常成为及少数专家和领导封闭式自我意志的表现。
另一方面,由于公民参与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相关利益主体缺位,相关利益者的意志和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得不到体现。本来作为公共政策相关人的公民,他们能够亲身感受到公共政策给自己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最有发言权。然而由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相关利益者话语权的缺失,就会导致公共政策所整合的利益不够全面[4]。
三、完善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几点对策。
1.构建参与型公民文化,提高公民参与的认知水平和能力。阿尔蒙德认为“民主国家为普通人提供一个有影响力的公民参与决策过程的机会”[5]。而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官本位”思想、清官情结、臣民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公民参与,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公民认为政策制定是政府的分内之事,与自己关联不大,形成了公民参与的文化困境。构建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可以从地方性的事务做起,尤其是与公民最切身的事务相关联,才会引发公民参与的动力;当公民在这些地方性事务的学习中学会参与并适应后,将会逐渐培养起参与更广泛的公共事务的能力与兴趣,并能进一步明确参与公共政策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和义务,在参与过程中逐步提高认知水平和能力。
2.把握好公共政策的利益取向。所谓公共利益就是“在特定社会条件下,能够满足共同体成员的生存、享受、发展等公共需要的各种资源和条件的总和。”[6]所谓总体利益就是“目标群体的全部利益,是整体利益与所有部分的相对独立的利益之总和。”[7]在现阶段,公共政策的利益取向应该是以总体系统观为指导的总体利益,因为这样既能发挥对部分进行整合的整体优势,又能调动系统所有组成部分的积极性,从而使系统具有较大的总体利益。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公共政策实际上是一种信息活动,若参与公共政策的公民不能够掌握有关公共政策的相关信息,那么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很难体现其价值。把公共政策各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科学的描述并公布于众,使公民能够科学地了解公共政策的目的,并对相应的应对策略作出科学与准确的判断,以便更好的行使公民的政策参与。
4.构建公民参与的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公民参与权。从理论来看,公共政策供给取决于社会各阶层达成的保护自己利益话语权的均衡。
从制度上保障公民可以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制度参与公共政策,确保参与公共政策的公民能够充分完备的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在实践中,公民参与的保障机制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构建:一是组织结构方面,实现地方基层自治;二是法制环境方面,建立“公民参与法”,充分保障公民参与的实施。
参考文献:
[1]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
[2]陈振民主编。《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3]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
[4]高富锋。《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路径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8年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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