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行政汇报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08 20:29:57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1)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将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或局班子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涉及专业事项邀请专家共同参与决策,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起草制定人社领域重大政策(或涉及民生政策)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予以发文。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局尚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及清理监督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研究制定了《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全程监督。坚持人社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把监督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延伸。二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网络、电话(12345及办公电话)等平台,建立舆情收集、评估和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制约监督和问责。加大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权益等违反“四风”规定的问题,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使群众在自身受益的同时,增强监督主体意识,自觉参与监督。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实行信息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充分利用县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栏、报刊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涵盖政策法规、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等涉及民生利益等内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人社事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劳资纠纷调解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劳资纠纷调解组织。根据劳资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合全县“大调解”工作,成立县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局长担任,各乡镇(街道)以劳动保障所为中心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小组。2018年开始,根据省厅推进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工作需要,整合调解队伍,按要求设立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管辖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等要求。目前15个乡镇街道加一个经济开发区均已完成调解室的布置及各项制度、标牌的上墙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与企业联系直接、便捷的优势,形成与总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有效配合的联合调解机制,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即得到及时处理,共同化解日益繁重的劳动争议。同时加强与企业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主动深入企业开展预防排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协调企业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工作,也进一步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风险。2019年我县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5起,调解131起,调解率达97%。三是创新仲裁调解机制,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为缩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减少争议双方的诉累,劳动仲裁委主动创新调解机制,实行“预调解”。“预调解”指通过现场咨询、电话投诉等方式了解劳动争议后、仲裁立案前提前调解劳动纠纷。针对简单纠纷直接电话调解,针对复杂的纠纷,现场核实,预约协商,争取当面调解时一次性成功。调解未成功的,在立案后也会视案件复杂情况再次安排1-2次调解。避免因劳动争议案件时间拖长引起双方矛盾发酵,引发更严重的矛盾激化等后果。

(二)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监督,有效解决欠薪问题。一是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定位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建立“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并已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察执法管理模式和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对辖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有效提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二是建立“两金”制度予以保障。制定实施《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管理制度》,共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460万元、工资保证金3020余万元,积极预防和解决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三是重点完善建设工程领域管理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工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全方位落实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银行工资等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四是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定实施《欠薪案件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和《重大集体工资争议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县司法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三方协助机制,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努力做到案件快审快结。五是健全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制定《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处置预案》、《防范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工作办法》等文件,构建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同时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9年以来,我县相继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回头看”专项检查等系列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20余人,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10余次,涉及民工0.8万余人;检查工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530余家,涉及民工2.2万余人;在元旦春节、中小学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今年1至11月,劳动监察大队快速调处欠薪纠纷230件,为1000余名劳动者追缴工资1500余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4件,共为94名劳动者追缴、补缴工资79.26余万元。2017年-2019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起。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2018年12月,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起,其中叶亚青因拖欠何某等1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2.6万元,我局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强力震慑。

(三)依法加强工伤认定效率,开展部门联动行动。一是开通24小时值机的工伤事故报案电话0570-7011011。2018年度接听报案来电共620余通,均登记在册,工伤查勘车辆2018年度累计里程数高达3万公里;二是继续加强政保合作。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龙游分公司派驻5名工作人员参与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其中2名负责配合社保科工作人员开展案件调查。2019年共受理案件1561件,调查821件,经调查发现虚假和不符工伤案件17件,认定工伤案件1305件;三是推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确保事实清楚、申报材料齐全的工伤案件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皆实现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及足额结算支付。2018年度简易程序共认定437起,占认定总量的33.5%;四是与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传发《工伤事故预警信息》,针对重大伤亡突发事件及时上门开展联合调查,同时与工亡职工家属面对面交流,解释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安抚家属情绪,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7年-2019年,共有行政复议1起(复议结果维持工伤认定)和行政诉讼7起(维持工伤认定1起,撤销工伤认定1起,撤诉4起,胜诉1起)。

(四)完善宏观调控,贯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有关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局已完成行政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认领工作,涉及人社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3项,并根据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再梳理,建立执法人员清单。截止2019年11月底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检查172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5户次,掌上执法(移动端)已检查157户次,检查人员23人,人均检查6.8户次。2019年度我局“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抽查任务公示率、检查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保基金稽核难度依旧存在。一是养老待遇追回难。由于目前发现待遇重复领取人员大多是外地人员,且年龄较大,部分人员因患病等原因家境贫困,而且发现时发放时间较长,追回的数额较大,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较难接受,抵触情绪大,即使同意退还,也大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退还,对一些应退额较大的老年人,预计到其死亡时也无法如数退还,因此追回工作压力很大;二是针对“一人在两地同时参保”的情况,虽然对这部分人员已采取发函的方式告知本人或其所在单位,让其限期整改,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依据、处罚条款,对“两地同时参保”这一违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三是企业缴费基数稽核查处难。对参保率及缴费基数未达标的企业缺少相关政策制度的约束及制裁,导致企业对自身违规情况的整改不重视,继而还存在违规问题。

(二)依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薄弱。由于人社业务涉及面广,业务复杂,涉及的各项法规政策也较为庞杂,而工作人员人手有限,面对大量错综复杂的情况往往感到力不从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围绕车俊书记的“六问”,着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加强依法行政领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质量,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具体如下: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将人社业务延伸至基层和线上办理。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2)

(一)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具体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直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三)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四)省驻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省驻单位及其所属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不纳入本市各级统计范围,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汇总、分析报告抄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县、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公共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再由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市直各单位、部门汇总后,报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公共机构汇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有二级机构的由主管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汇总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经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汇总市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及各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后,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年6月20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它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将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通过热量计量装置读数获取。未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按照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的方式获取,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按下列方式获取: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能耗统计人员(以下简称统计员),负责本单位、部门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并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本部门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且数据无误后,才能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程序报送。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应当对本区域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市直各公共机构也应当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报送时也应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市直部门公共机构

1、市直单位、部门(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市直单位、部门存档备查。

2、市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公共机构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报本机构主管单位、部门。报送时限由本机构主管单位和部门自行确定。

3、市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半年度、全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上半年汇总情况及上半年统计分析报告于同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下半年及全年度汇总情况及全年统计分析报告于次年度1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二)县(区)公共机构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上半年汇总情况及上半年统计分析报告于同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下半年及全年度汇总情况及全年统计分析报告于次年度1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各县(区)及乡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周期和报送时限,由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在符合市上统一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确定。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的汇总报表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均需纸质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六、数据分析

市直各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每季度或每月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在报送统计数据时同步报送。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在报送统计数据时同步报送。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3)

7月中旬开始,时代周报记者对当地进行调查之后发现,目前汇源在建果园在果苗种植之初就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汇源不但管理趋于失控,甚至亲自向果农提供化肥和农药,所谓“有机”实属有名无实。

据了解,按照汇源的计划,将要建成的50万亩有机果园出产的果实将作为原料直接供给位于钟祥市开发区的汇源果汁厂,作为“国家免检产品”的汇源在其原料源头如此滥用农药,最终很可能会影响汇源果汁的品质。

而随着调查深入,时代周报记者还发现,汇源所谓的农谷产业园更像是打着建设“有机果园”的幌子—汇源将主要资金集中运用于产业园内的旅游地产开发,而与汇源本身行业紧密相关的果园项目进展则趋于停滞。

此外,时代周报记者还从多方获悉,汇源的项目大多集中在管控严格的大口森林公园内,在项目建设之初就涉嫌未批先建,破坏国家林地等多项违规,乱象频发。

“汇源根本就没有认真做果园,它主要在做旅游和房地产。”参与果园种植的当地村民对时代周报记者如是说。

事实上,近年来,汇源以果园基地为名大肆修建旅游中心的模式并不新鲜,根据时代周报记者统计,汇源在建的类似钟祥产业园的农业旅游项目多达12个,涉及的投资金额将近300亿元,而汇源果汁目前的负债率超过70%,在如此脆弱的资金链下,汇源的项目能否持续,还是会沦为烂尾?

而由单个项目向上映射,近三个月来,汇源集团本身也持续动荡,从出售上海地区的果汁厂到收购原材料供应商,再到空降新总裁,种种迹象表明,作为汇源集团实际掌舵者的朱新礼正在试图剥离遭遇发展瓶颈的果汁业务,而远在钟祥森林深处发生的种种乱象只是汇源急于摆脱困局的一个注脚。

失控的果园

“我原来的田都已经种上了汇源的果苗,总面积有十几亩。”7月20日,55岁的长林村村民卓启华指着家门口的田地对时代周报记者说,正午猛烈阳光的曝晒之下,田地里低矮的果苗显得无精打采。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像卓启华这样的村民在长林村还有很多,从去年底开始,汇源委托村政府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租用了村民的田地建设果园,“一亩水田一年的租金是1000块钱,旱田是600块钱,签订了三年的合约。”

对于卓启华来说,种植果树他算是一个外行,“我种了半辈子的水稻,种桃子、葡萄还是头一回,其他的村民也和我一样。”卓启华指着果苗对时代周报记者坦言。在他的田里种有桃树、梨树、葡萄等多种果苗,“一开始都分不清楚哪个是哪个”。

而时代周报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这些并没有多少种植经验的村民并不清楚他们的田里种植的果树是属于汇源钟祥“有机果园”的一部分,按照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汇源的规划书显示,在钟祥的大口林区将建成50万亩的有机果园,规划书中“绿色”、“有机”、“无公害”等字眼反复出现,而村民们对此知之甚少。

“田地出让之后,我们更像是给汇源打短工,”据67岁的村民彭胜利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每个星期汇源的工作人员会来看几次,如果需要打农药、施肥,就雇我们干活,每天80块钱,化肥和农药都由他们提供。”

而在采访当天下午3点左右,时代周报记者正好碰到前来提供农药的三名汇源的工作人员,当着时代周报记者的面,汇源的工作人员递给卓启华三瓶农药,并简单交代了农药喷洒的方法。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三瓶农药均属于化学农药,有两瓶用于杀灭蜱虫,瓶上标示为“中毒”,而另一瓶除草剂则标示为“高毒”。时代周报记者随即对汇源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而对方对于有机果园能否使用农药均语焉不详,“我们只是办事的,具体问题要询问项目部的领导。”

他们口中的汇源项目部位于距离长林村5公里之外的一处山庄,据了解,该山庄是由钟祥市政府免费提供给汇源集团,参与建设汇源生态产业园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在此办公。

时代周报记者对汇源项目部进行走访后发现,从架构来看,项目部目前的人员主要集中在酒店和旅游项目的建设上,农业部门人数寥寥,“我们的农业项目均为有机农业。”面对时代周报记者的质疑,项目部一位工作人员肯定地说道,但对于汇源向果农提供农药的现实,该工作人员则表示“并不清楚”。

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次汇源的原料出现问题,早在去年初,就有可口可乐向美国FDA投诉巴西的橙汁含有农药多菌灵,而该药物有导致肝癌的高风险,汇源作为进口橙汁大户,也遭到外界质疑。

“我们橙汁原料大部分是从巴西进口的。”钟祥市汇源果汁厂一位沈姓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坦言,但对于巴西橙汁含有农药一事,该负责人则拒绝进行回应。

日前,有消息传出,汇源的桃汁使用腐烂变质的劣质桃子作为原料,引起舆论哗然。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果汁原料供应商对时代周报记者直言不讳:“好的果子一般用来出售,只有品相不好、低劣一点的果子才被用来榨成果汁,这很正常。”

而作为国内果汁巨头,近年来,汇源一直致力于进行种植基地的建设,截止到目前,汇源链接的水果基地超过400万亩,而从钟祥有机果园的现状推测,汇源旗下号称“有机”、“绿色”、“无公害”的果园质量堪忧。

当然,相比于原料的品质,更让村民担心的是,汇源方面对于有机果园的推广并不热心。

“汇源果树种植很慢,现在种好的这几百亩也是政府几经催促之后才种的,还有好些土地没种。”大口林场一位管理人员对时代周报记者说道,据了解,大口林场一直帮助汇源说服村民进行土地流转,但因汇源工作迟缓而出现荒田,也让林场的工作人员感到无所适从。

“大家都担心汇源还会不会继续扩大果园,如果汇源不做了,这些树苗只能被铲掉。”卓启华一边向果树喷洒调制好的农药,一边对时代周报记者抱怨道。

旅游基地涉嫌违建

相比于有机果园,汇源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在产业园中规划的旅游中心的建设上。

距离长林村20公里左右的张家坡镇,是汇源产业园建设最火热的地方。7月21日正午,时代周报记者看到,在最炎热的时候,张家坡工地也有100多号工人在施工作业,据施工人员对时代周报记者介绍,包括五星级酒店在内的“汇源国际会议中心”在8月初就会封顶。

张家坡位于大口国家森林的西北角,背靠森林公园的主要林区,面朝石门水库,风景优美,汇源产业园的主要旅游建设项目均分布于此。

从时代周报记者辗转获得的“中国农谷?汇源生态产业园项目”总体规划说明书来看,汇源产业园首期开发面积达到10.8万亩,其中,包括有五星级酒店、博物馆、高尔夫球场、别墅区、高档私密会所的国际会议中心和云台观宗教旅游中心、水上运动中心等多个旅游项目,而果园建设在规划书中所提甚少。

“果园的回报周期太长,我们帮汇源算了一笔账,果园获得收益的时间要近30年,而酒店、别墅等旅游地产则可以在短时间内就获得收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钟祥市政府官员对时代周报记者透露。

而在外界看来,经济收益的现实问题成为汇源目前抛开果园,大兴土木的主要原因。而政府对于汇源急迫的心情也颇为理解,据了解,由于投资体量大,汇源生态产业园被湖北省列为2013年重点项目之一,钟祥市政府更是专门成立了“汇源项目办公室”,对汇源进行协调服务。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该办公室由一位市委常委兼任主任,包括林业局、开发区、国土局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要帮助汇源专项办理各种证件。”汇源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对时代周报记者介绍道。

时代周报记者深入调查之后发现,就算有专班协调,但由于产业园规模庞大、身处部级森林公园,且汇源急于施工等多种原因,产业园在施工过程中仍然出现了种种乱象。

据核心知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透露,汇源的酒店项目从去年底开始动工,但直到今年才拿到土地证,汇源涉嫌违规先建。

另一方面,对于在部级森林公园内建设大规模旅游项目本身,在法规上也存在诸多争议。时代周报记者查阅了《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而2011年由国家林业局颁发的《部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明确提到,在部级森林公园设立后、总体规划批准前,不得在森林公园内新建永久性建筑、构筑物等人工设施。

“在森林公园内建高尔夫球场、别墅等地产项目,很可能已经越过了国家红线。”上述知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而时代周报记者在查询记录之后发现,汇源产业园项目却获得了湖北省和钟祥市的备案。但即便如此,由于产业园选择位于林区,在建设时难免造成破坏。

据当地人传言,当时在建设会议中心时,汇源砍掉了几十亩的省级保有林,为此,省林业局将湖北省保有林的数据进行了改动,才让汇源免受处罚。

资金链面临压力

事实上,如果理清汇源近年来的种种规划布局,不难发现作为汇源实际掌舵者的朱礼新一直在致力于上游基地建设与开发,而围绕果树基地的生态旅游产业园被看作是汇源盈利的突破口。

根据时代周报记者统计,汇源目前在全国八个省共有十二个产业园项目在建或将建,总投资额将近300亿元,从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汇源内部宣传资料来看,未来数年汇源要以“大中国、大农业、大有作为”的思想,打造“中国农业第一品牌”。

而与此等雄心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根据年报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汇源果汁总负债约达40.55亿元,负债率高达70%,而在5月23日,汇源果汁更是以39亿元收购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中国汇源控股公司,总负债增至52.87亿元。

尽管汇源果汁只是汇源集团的上市公司,但是如此高的负债仍让外界对于汇源集团的农业雄心产生质疑,而此次朱新礼出售其控股的中国汇源控股公司,也被外界解读为腾挪资金转投汇源农业产业发展的举动。

而在钟祥产业园单个项目上,汇源资金投入缓慢已经有目共睹。根据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汇源生态产业园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文件显示,按照计划,汇源在钟祥前期投入就达到50亿元,3-6年投资完毕。而二期在荆门市投资65亿元,三期投资27亿元。

到目前为止,汇源仅投资1.8亿元,而且主要用于建设酒店项目。而由于汇源投入缓慢,也引起了项目施工企业的警觉。

据汇源酒店的施工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施工方并没有与汇源直接签订合同,而是与钟祥市政府签订合同,“我们找政府结款,听说,前段时间汇源有领导说5年内不会再投入资金。”上述知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说道。

“汇源的投资非常谨慎,政府方面也表示理解。”钟祥市汇源项目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时代周报记者坦言,据了解,钟祥市政府对汇源项目投入也很大,“光是前期修路就花了不少钱。”而据另一位当地政府官员透露,当初钟祥市政府拉汇源进来,原本只是想做一个不超过10亿元规模的小项目,“并没想到汇源会做这么大”。

“依我们的判断,汇源最终还是会吸引合作伙伴进来参与建设,所以汇源方面才急于先建好五星级酒店。”上述官员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道。

而从目前的规划书来看,汇源也确实拉了一批合作伙伴,譬如和东北软件一起做养生园项目,而旅游项目则是和中坤集团合作,后者曾成功开发黄山和宏村的旅游项目。

根据业内人士分析,汇源与钟祥市政府已经签订了大合同,很可能再按照各个项目与合作伙伴签订小的合同,投资的大头很可能由合作伙伴投入。

即便如此,汇源与伙伴的合作也并不顺利,据内幕消息称,原定与长三角集团合作的高尔夫球场项目,因为没谈拢,后来由朱新礼的大儿子来建,“朱新礼的儿子本身也是高尔夫高手,获过不少奖,所以他主动提出参建。”上述知情人士称。

而根据规划书中的显示,目前光是产业园内的汇源自建的项目多达16个,涉及的投资资金近10亿元,更多的项目仍在招标之中。而这些招标项目,主要还是由朱新礼家族内部消化,据了解,除了高尔夫球场,朱新礼的哥哥和弟弟均来钟祥进行过考察,而朱新礼的哥哥承诺参与投资水上垂钓木屋项目。

“朱新礼的资金应该没有问题,他最近刚卖了原料公司,获得了近40亿的现金,而且他的背后也有几个基金在运作,”汇源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说道,而另一方面,钟祥市政府这边也做好了汇源资金断裂的心理准备,“就算汇源这边做不下去了,也会有接盘者。”

朱新礼的转身

从目前的种种迹象来看,朱新礼从果汁行业脱离出来已经成为必然,大规模的上马农业产业园是朱新礼渴望的一次华丽转身。但是无论此次转身的成败,朱新礼都无法回避汇源果汁目前的困局。

根据2012年的财报数据显示,作为国内龙头果汁饮料公司的汇源,企业总营收39.81亿元,同比增加4.1%,但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1616万元,较2011年大幅下滑94.8%。与此同时,公司负债率高达71.2%。

如此低迷状况持续已久。从2009年至2011年,汇源净利润分别为2.33亿元、1.98亿元、3.11亿元,而汇源只能通过每年都可获得大约2亿元的政府补贴收入,才能勉强维持上述净利数字,直至2012年,政府的补贴额更是达到了2.8亿元。

在低迷的业绩之下,近年来,业内对于朱新礼将要卖汇源果汁的猜测屡屡出现,而朱新礼亦不止一次表态,称一旦出售果汁业务,汇源集团可以集中精力做果汁的上游,即汇源果业和汇源农业。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4)

二、有效组织,分类指导,扎实开展汇缴宣传、培训和辅导

一是在宣传培训的内容上,各单位要根据省局在内网设立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专栏”中提供的相关政策、提示与数据,结合本地管理要求,在汇缴申报前做好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解释辅导、汇缴程序的宣传培训和纳税遵从风险提示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对所得税新政策和网上申报有关变化事项的辅导,对中小企业、文化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将汇缴政策宣传培训到位。

二是在宣传培训的形式上,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场所、网络报刊媒介开展工作。根据纳税人需求,及时举办汇缴政策集中培训、纳税申报填报讲评、税企座谈会等宣传活动,接受纳税人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对适用特殊政策的重点企业要派专人辅导,主动送政策上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相结合深入宣传税收政策。各单位面上集中培训工作要在3月底前结束,为纳税人提供咨询、解答、个别辅导等针对性的宣传服务工作则要贯穿于整个汇缴始终,以满足纳税人的各种年度申报需求。

三是加强分类培训,不断提升宣传培训的效果。今年的汇缴培训要加强分类,更加重视区分企业类型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差别化培训宣传。培训对象不应少于主要税源企业、一般查帐征收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三个层面,根据企业特性有重点地实施宣传和服务。对房地产、汇总纳税等特殊行业特定类型企业也要开展专门政策讲解。培训辅导既要遍及所有参加汇缴的企业,培训面达到100%,又要突出重点,有所侧重,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影响,形成有利的汇缴氛围。

三、核实税源,核查税基,进一步加强汇缴相关基础管理

1、抓好户籍管理,理清汇缴对象。各单位要对辖区范围内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数量、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准确掌握年度应汇缴户情况,防止漏征漏管、应汇缴而未汇缴情况发生。对年度内已注销企业,以及非正常户、实行跨地区税收转移的分支机构等不需要参加年度汇缴的,也要在做好数据核对基础上,分类整理清册。

2、核对信息,开展所得税管理信息基础维护。明确税务登记、税种认定、新办企业调查等所得税基础管理事项的数据质量要求,开展企业所得税基础信息全面复核维护,对跨地区经营企业特别是总机构在省外、分支机构在我市的企业也要加强基础信息复核,充分应用决策监控系统所得税管理提示信息完成基础管理综合调查相关工作。

3、加强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受理审核。今年网上申报增加了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受理表,各地要辅导企业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5公告)规定的要求及省局25号公告问答,正确做好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工作。对所得税优惠事项严格按照省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国税发〔〕93号)的规定,做好税收优惠备案受理相关工作。企业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且重组双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也应按照税收规定进行备案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醒纳税人注意所得税涉税事项受理、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的截止时间和管理要求,提高其税收遵从度和依法纳税能力。

四、有序安排,优化服务,全力做好汇缴申报全过程跟踪管理

1、合理安排申报进度,保证汇缴准期申报率。各单位要加强年度申报序时管理,妥善安排好不同类别企业分期分批申报。告知汇缴截止期限,从纳税人角度建议其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集中申报带来不便。除个别特殊重点企业外,要力争在5月中旬完成所有企业年度申报受理工作。市局将加强整个申报过程监控,适时通报进度,确保准期申报比例达到100%。

2、积极组织所得税网上申报工作。今年是网上纳税申报模块全省统一后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统一网上纳税申报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工作,辅导纳税人网上申报操作,正确归集和填列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以发挥网上申报逻辑控制和自动比对作用。

3、认真做好备案事项管理和附报资料受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5公告、省局25号公告问答、国税发〔〕93号文的规定,做好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受理等相关工作,确保纳税人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企业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且重组双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要根据省局重组业务操作指南进行备案管理。对企业报送的涉税事项备案资料,要认真审核是否齐全有效,凡资料不齐全、项目不完整的要及时退回并限期补正。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醒纳税人注意所得税备案受理的资料内容、截止时间和管理要求,提高其税收遵从度和依法纳税能力。

4、正确引导发挥中介机构涉税鉴证的作用。各单位要加强中介机构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业务管理,密切关注涉税鉴证质量。凡经过中介机构涉税鉴证的,须报送汇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详细说明审核情况、纳税调整项目、原因、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加强涉税鉴证质量评审,以发挥涉税鉴证业务在汇缴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密切关注,突出重点,大力提升主要税源所得税申报质量

1、利用汇缴契机,着力加强主要税源企业税收宣传辅导和纳税提醒。各单位要根据预缴申报营业收入、会计利润等指标排出前位企业,对主要税源特别是达到省、市局监控标准的所得税重点税源,结合纳税申报资料、会计报表及有关第三方信息,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一对一”沟通辅导。一是核对其预缴情况,与实际会计利润额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在企业年度申报前通知其及时补充四季度预缴申报,保证应预缴入库的税款及时入库;二是结合前期宣传辅导,开展主要税源企业基础管理事项综合调整,对总分机构、关联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重要的征管信息加强动态维护,保证征管信息完整、准确;三是对主要税源企业适用政策和主要业务所得税处理开展针对性辅导,深入企业调研,掌握了解其核算状况、会计和税收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存在的风险实施有效纳税提醒,帮助并督促企业对照税法政策准确进行纳税调整。

2、加强年度申报审核,提高主要税源申报质量。关注企业申报动态,在主要税源企业初始申报完成后及时组织年度申报表审核。审核申报表要素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审核申报数据与台帐数据是否吻合,与基础管理信息是否一致,与其他资料的基本勾稽关系是否准确;审核收入和支出明细、纳税调整具体项目,判断企业纳税调整是否到位,发现申报错误及时通知重新申报或者补充申报。主要税源企业年度申报质量是所得税征管质量的重要反映,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加强申报质量的监控管理,省、市局也将充分关注,在汇缴期结束后适时组织抽查考核。

3、建立完善台帐,加强重要事项备案信息管理。对规模较大、达省市局监控标准的重点税源企业要逐户建立所得税管理信息台帐,全面反映包括时间性差异、优惠享受、亏损弥补、税额抵减等所得税常规管理必备内容,对投入产出、主要物料人工耗用、关键评税指标前后各期变化等带有行业特性或个体企业规律性的情报信息也应尽量通过台帐跟踪反映,便于管理。重要事项涉及跨年延续管理或政策适用发生重大改变的,要分清不同年度税基差异对企业所得税实现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

六、规范核定,强化征管,坚持抓好所得税征收方式管理

1、严格对照政策,做好征收方式认定管理。各单位要对照总局、省局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对限制行业、年营业收入超千万元的企业以及当年新办企业不得核定征收。对新办企业初始征收方式认定按查帐征收管理的,应在纳税人年度申报前根据企业核算状况进行征收方式重新鉴定。各单位要督促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建帐建制和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把核定征收面控制在合理范围。

2、加强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管理。开展核定征收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核查,如企业经营业务与行业认定不符合,及时做好系统内行业类别更新维护。凡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与行业类型不匹配,突破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业应税所得率上下限的,要利用汇缴期及时进行调整。对某些利润率较高、效益较好的行业和企业应从高确定其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至少高于同类行业查账征收户的利润和税负水平,防止纳税人通过核定征收恶意筹划人为降低税负。

3、强化核定征收企业收入管控,防止少征税或税收流失。各单位要加强不同税种间申报收入比对,积极从源头上控管销售收入。对容易隐瞒收入、纳税申报不实的,要采取以可计量的成本费用支出核定应税所得额方式控管企业税收。对异常零申报企业和长期空挂企业,尽力做好零申报情况核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挤压虚假零申报面。

七、细化分析,排查风险,不断加强汇缴评查和后续管理

1、加强税基项目风险审核。根据市局统一布置,充分应用监控决策系统、基层管理平台开展汇缴申报结束后主要税基项目风险审核工作。各单位要总结近几年汇缴审核工作经验,在市局分析选案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内税源税基特点,加强自身风险识别,完成二级选案。要熟悉风险审核工作流程,按规范的程序进行选案和审核操作,重点加强审核质量管理。根据工作底稿中提示项目和审核要点,认真开展应对处理。涉及主要税源重点风险事项的,要集中骨干力量专业团队重点应对。各单位要加强审核工作组织,强化过程跟踪、督查复查、结果反馈,把好审核质量关口。

2、强化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续管理。及时开展享受优惠企业有关数据分析,组织备案资料核查,按照优惠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风险水平等因素,实行分级专业化审核管理。涉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较大的,要实行集中专业评审,督促辅导企业完善专项申报资料;对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政策较复杂事项,要通过服务引导和后续管理,帮助企业掌握政策要义,明确适用口径,降低优惠政策管理风险。对确实不符合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要严格核查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5)

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哈尔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布置统计工作。开展全县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表。

(二)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1各乡镇、县级部门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制定本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2县级各部门负责所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于2010年6月20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3县内全部或局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属于统计范围。

4全县各公共机构应安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软件”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过网络填报并逐级报送。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报县政府办公室;其他县级部门和无主管部门的公共机构直接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逐季度按时填写上报。各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所属的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后。

(二)综合表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有各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局部类汇总情况》其中。由各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填写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局部类汇总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机关事务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电耗数据

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两局部累加获得总电耗。

(二)水耗数据

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依照自备井实际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两局部获得总水耗数据。

(三)煤耗数据

并累加获得煤耗总量。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耗量。

(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

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两局部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五)公车用油数据

逐车调查车油消耗量并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六)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数,已装置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装置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简称“统计员”负责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确定无误后,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并定期抽查,县政府办公室对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规定。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按月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月前5日内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半年和年度汇总分别于7月5日内和次年1月10日内。

(二)各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所属公共机构按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县级主管部门按季度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并于次季度前5日内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网络纸质同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六、数据分析

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各公共机构按季度、年度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

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演讲》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应每半年对本乡镇、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6)

法规建设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只有具备完善的法规制度、严格的执法程序、健全的重办失信机制,才能解决信用体系机制不健全的题目,才能构建完整的外汇市场信用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外汇治理法规。进一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相关外汇治理法规,进步法律层次,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保持一致。进步政策的可操纵性,明确界定市场主体失信行为标准,对于没有明确失信行为处罚标准的,要研究制定相关罚则。按照“疏堵并举、公然透明、简明实用、同一稳定”的原则,建立一个科学、公道、简明的外汇法规体系。避免出现政策法规条块分割、前后矛盾、朝令夕改的现象,消除外汇治理漏洞。

(二)增强执行政策法规的刚性。外汇治理具有涉及面广、治理环节较多的特点,能否坚持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高低将直接关系到社会方方面面职员的亲身利益。为此,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增强执行政策法规的刚性成为外汇监管职员的必然选择。只有通过自身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才能增强公民的信用意识,进步社会公信力,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三)建立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对失信涉汇主体的惩罚机制,是完成好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使诚信者得到社会的认同,使失信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方面要求加大对涉汇主体的检查力度,与相关部分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种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办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罚力度,使失信违约者付出很高的本钱代价。通过对遵法者提供优质服务和对失信行为的重办的方法,保障取信者的正当权益,促进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健康发展。

二、整合信息资源,解决外汇监管手段缺失的题目

目前,无论是外汇局内部,还是政府各职能部分,信用信息数据开放程度均较低,固然各部分都有较为完善的监测系统,但仅局限于本部分和本岗位,信息不能共享。运用科技手段,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同一、高效、完整、共享的监管平台,实现对涉汇主体信用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治理。

外汇治理局建立内部监管信用平台。研究开发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外汇监管平台,对涉汇主体的合规经营进行综合评价。建立与外汇各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制,采集国际收支监测系统、外汇账户信息系统、外汇反洗钱系统、因私购汇系统、结售汇系统等数据信息。将外汇指定银行、涉汇企业、涉汇居民个人纳进到合规经营评价体系。按照交易主体,设定相关信用评价数据指标和预警值,对交易主体所有交易记录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和监测。通过对交易主体的事后监管,实现外汇市场信用体系数字化。

以“电子口岸”为载体建立外部监管平台。由于“电子口岸”包括了海关、税务、质检等多个部分,应该说,政府所把握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尽大部分分布在这些部分中。如:质检把握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工商把握企业是否遵法经营;税务把握企业偷、漏、骗税方面的信息;海关把握企业进出口中是否存在违法、走私情况的信息;外汇把握有关企业骗汇的信息;银行把握企业信贷信用信息。但是,这些信用信息资源分散在各个部分,缺乏一个有效的沟通渠道。而“电子口岸”完全可以把分散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在一起,结合“金关、金税、金卡”工程建设,对“电子口岸”的数据库数据信息进行扩充,建立一个企业信用信息的社会公共服务网页,制定一套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制度,设定治理权限,进行网络化治理,努力实现有效监管和高效运作。

三、实行分类监管,解决失信惩戒执行难的题目

实行分类监管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惩戒失信企业的有效方式。只有对涉汇主体实行分类监管,才能体现“突出重点、抓大放小、奖优罚劣”原则,才能实现监管的目的,促进涉外经济健康发展。

(一)对外汇指定银行实行量化考评。首先,考核外汇指定银行对外汇治理局报送的统计数据信息的时效性、正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并确定分值。其次,考核外汇指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以及执行外汇法规履行代位监视职责情况。根据遵法取信记录,进行等级评定。对于合规性等级较好的银行,除定期通报外,对业务授权和外汇业务市场准进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合规性等级较差的银行,将其作为重点检查和监管的对象;对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题目严重者停办部分外汇业务。

(二)对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对进出口企业,根据企业的进出口核销率、预期未核销率、预收货款占比、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贸易真实性以及违规违法记录等硬指标,确定企业的等级。对信誉程度好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在核销单领用、核销治理等建立绿色通道,并将信应着重解决的四个题目用等级信息提供给外汇指定银行,作为其审核进出口开证、付汇、结汇的参考。对信誉程度低,确定为“关注类”的企业,在外汇治理方面进行限制,并将信息反馈给外汇指定银行、工商、海关、税务等监管部分,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境外上市等企业,考核外汇登记、资本金到位、外债登记核准、境外投资批准、外汇年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调回境外上市外汇资金和规范使用外汇账户等指标,进行等级评定。对不遵法企业定期上报总局,在相关网站上或专业杂志上公布其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并与其他监管部分建立信息交流机制。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7)

此次并购案也引起国外媒体广泛关注。法新社3月18日在发出的新闻中认为,“这笔高达24亿美元的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一笔外资收购案被看成是中国如何应用其新实施的《反垄断法》的一次考验。”

而围绕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所引发的各利益方的种种吊诡,以及国际社会的种种猜疑,也让我们有理由相信,质疑谁否决了汇源并购案,进而重新认识法律、民粹、外资和民族企业的纠缠勾联,不再是一个伪命题。

被关注的判例

这场并购事件,被无数公众视为中国反垄断法的第一场大考。

据商务部介绍,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共受理了40起反垄断审查申请,目前通过24起,其中一起为有条件通过,即英博收购安海斯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是第一起没有通过审查的案例。

商务部的艰难抉择

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涉及国家安全的,除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此前,许多中资企业收购美国企业,曾领教过美国安全审查的厉害,如华为收购3COM、中海油收购优尼科,便因未能通过美国方面的国家安全审查,被拒之门外。此次中美企业角色互换,中国会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实际上是在经济与政治上的一次平衡,需要有政治智慧。

对于这起收购案的审查过程,商务部介绍:2008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经申报方补充,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11月20日商务部对此项集中予以立案审查,12月20日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

商务部的审查涉及六项审查内容。包括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汇源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

商务部表示,在审查的同时,也通过书面征求意见、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以及约谈当事人等方式,先后征求了相关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果汁饮料企业、上游果汁浓缩汁供应商、下游果汁饮料销售商、集中交易双方等多方面意见。

商务部具体阐述了未通过审查的三个原因:第一,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第二,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它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第三,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它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

商务部称,为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了自己的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经过评估,商务部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据此,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商务部做出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

被重视的裁决风向

对商务部的裁决以及随后发表的相关阐述,分析人士指出,这表明中国政府做出的决定是紧紧围绕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以《反垄断法》的标尺进行衡量界定的。这当然既能体现市场与法治理性,也利于展示国家与民族的气度。

因此,可以说,现在中国《反垄断法》第一场大考有了答案,它实际上也就庄严宣布,对跨国公司来说,中国的《反垄断法》并不是花架子。这样一来,《反垄断法》也就真正进入了国内外公司的视野。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3月18日表示,商务部会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这个结果其实很明确,但之前有太多人出于太多目的发出太多声音,把这件收购案跟中国是否坚持市场开放、是否要搞贸易保护主义联系到一起,这里面有人蓄意把水搅浑好浑水摸鱼,有些人是糊涂跟风。所以,中国需要在此收购案结果公布后做好对国内外的解释工作,告诉市场,这并非意味着中国对符合条件的外资收购关闭大门,并非中国要在外商投资方面搞贸易保护主义。在反垄断方面,中国对各国企业一视同仁。

梅新育称,汇源收购案被否决表明中国具体法规的健全。对于可口可乐是否会曲线收购汇源的问题,他表示,按目前可口可乐送报给商务部的方案,是绝对不可能再通过的,除非可口可乐改变收购方案再次报批。梅新育指出,他个人从一开始就反对这起并购,因此商务部的这个决定其实对商务部来说是件好事,有利于商务部的公众形象。

去年9月,梅新育就曾撰文指出:“即使这起并购案件最终能够通过政府部门审批,它也是不符合我们期望的。”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收购案被否决更大程度上还是从反垄断的角度进行的一次技术层面的操作,并不涉及贸易保护或是限制利用外资的问题。从商务部上报、立案的案例数量来看,仅一例否决的案例并不能说明释放出了不利于引进和利用外资的信号。相反,对于中国政府而言,第一次依法做出反垄断的否定裁决,对于合理健康的利用外资,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值得赞赏的。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张汉亚则对媒体表示,这标志着中国反垄断法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对未来关键性行业的并购约束开始加大。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反垄断法》立法起草小组专家成员王晓晔认为,商务部作出这一决定不是为了保护民族品牌,而是为了保护市场竞争。她说,可口可乐无疑是碳酸饮料的老大,而且已经进入到果汁领域,如果收购汇源,可能采取捆绑销售等方式,势必会影响到市场竞争。她说,商务部作出这一决定正是为了保持市场公平竞争的态势。

王晓晔认为,即使从民族主义角度出发,保护民族品牌的发展也无可厚非,澳大利亚政府就曾阻止过可口可乐收购其某民族品牌,以保护国内市场有序竞争。

新闻链接 中国商务部的裁决公告(2009年3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简称可口可乐公司)与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过程。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申报材料。9月25日、10月9日、10月16日和11月19日,可口可乐公司根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11月20日,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务规定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并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由于此项集中规模较大、影响复杂,2008年12月20目,初步阶段审查工作结束后,商务部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书面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在进一步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对集中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了评估,并于2009年3月20目前完成了审查工作。

二、审查内容。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商务部从如下几个方面对此项经营者集中进行了全面审查:

(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六)汇源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

三、审查工作。立案后,商务部对此项申报依法进行了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对此项申报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通过书面征求意见、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以及约谈当事人等方式,先后征求了相关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果汁饮料企业、上游果汁浓缩汁供应商、下游果汁饮料销售商、集中交易双方、可口可乐公司中方合作伙伴以及相关法律、经济和农业专家等方面意见。

四、竞争问题。审查工作结束后,商务部依法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全面评估,确认集中将产生如下不利影响:

1、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进而损害饮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品牌是影响饮料市场有效竞争的关键因素,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通过控制“美汁源”和“汇源”两个知名果汁品牌,对果汁市场控制力将明显增强,加之其在碳酸饮料市场已有的支配地位以及相应的传导效应,集中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

3、集中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抑制了国内企业在果汁饮料市场参与竞争和自主创新的能力,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商谈。为了减少审查中发现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商谈中,商务部就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可口可乐公司提出可行解决方案。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自己的看法,并先后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经过评估,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针对影响竞争问题提出的救济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中产生的不利影响。

六、审查决定。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商务部认为,此项经营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将对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和果汁产业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鉴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口可乐公司也没有提出可行的减少不利影响的解决方案,因此,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被质疑的裁决

尽管这起极受关注的外资并购民族品牌事件被最终引向市场与法治视角,本身已是一种巨大进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商务部现在给出的答案,就不会经受各种争议与评判了。

拒绝可口可乐并购,能否获得足够的公信力与说明力,就在于这起事件到底能不能经过法律程序正义的考量,就得看《反垄断法》到底能不能为这个结果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撑。这实际上就是审视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未通过反垄断调查的关键落点。

事实也确实如此,商务部的裁决在业界引起了巨大争议。

裁决程序有疵?

纵观海内外专家学者对商务部的决策质疑,主要集中在对《反垄断法》的执行程序上,尤其是商务部提出的可口可乐未通过审查的三条理由。

北京大学中国企业史研究室主任吴晓波先生认为,商务部阻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理由不成立,饮料行业是完全竞争的行业,不应该通过行政手段来干预。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也对媒体表示:饮料行业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政府不应该以这种手段干预,商务部应该有公开听证的这一步,反垄断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史际春接受记者采访时也“不以为然”,他自始至终认为这一并购案完全可以获得通过,商务部的三条理由实际上都不能成立,因为果汁行业的“竞争余地太大了”。

综合各方观点,反驳理由是:商务部的第一条理由是: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截至目前,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可口可乐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影响到了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其他企业的进入;没有足够理由证明可口可乐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就一定能传导到果汁行业;也没有表明汇源是否已经形成垄断。

商务部的第二条理由是,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它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首先饮料市场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开放的完全竞争型市场,迄今为止未有哪个企业要做饮料而因为被控制而无法进入的,相反在其他石油、钢铁、汽车、航空等领域则十分常见。

商务部的第三条理由是,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它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可口可乐要在果汁市场形成垄断,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它垄断了果汁的原料,譬如,它垄断了中国的苹果、橙子或葡萄基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极小。第二,它垄断了果汁销售的通路,这当然也决不可能发生。

其实所有问题集中起来,就是并购后是否真的会产生垄断。在这个问题上,商务部的解释稍显笼统,以至于留下上述诸多可供推敲的地方。

多方专家学者认为作为中国市场的第一起反垄断审查案件、饮料业最大的并购案、涉及全球最著名的饮料公司,建议开个公开听证会进行讨论。

也有专家指出,众所周知,反垄断审查是一项涉及内容广泛、技术极其复杂的工作,并且需要通过相关事实、数据来进行界定,这些都需要详实的配套制度进行阐释,否则就难以具备足够的说服力。遗憾的是,目前商务部给出的法律依据与相关阐述,还是太过笼统与原则了。

由此,市场人士建议,商务部更应

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反垄断审查的裁决,给出更多法律解释,来消解可能招致的质疑。法治的公信力,很多时候都不是由某个判决结果来决定的,其关键就在于相关运行是否符合法律的程序正义,是否有足够的配套制度来支撑法律的运行。

即便是在目前《反垄断法》的配套制度尚未健全完善的语境下,相关部门也应该真正俯下身去,凭借既有的法律制度与法律技巧,来传递法律的权威与公信,而不能闪烁其词。更重要的是,这件事也应该倒逼相关法律配套制度的尽快完善,来让《反垄断法》对任何垄断行为,都有说“不”的足够的底气与自信。

民粹的压力使然?

中国复关及入世谈判的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避免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出现“政治化和民族情绪”,看来是被他不幸而言中了。

对于汇源收购案被否的结果,据新华社报道,有超过82%的网友反对这一收购计划。网民认为,从大宝、乐百氏、娃哈哈到汇源,曾经让国人引以为豪的民族品牌就这样一个个被“吃掉”了,为什么大多数民族品牌做大做强之后总是难逃被收购的歧途?网民甚至提出中国的民族品牌还能走多远的问题。

其实,产业安全和保护民族产业的争论,已经使得部分外资收购泡汤,如凯雷收购徐工案、米塔尔收购莱钢案等,也使得外资对投资中国感到怀疑。《华尔街日报》在3月19日认为,这一裁决,“更像是利用中国新反垄断法之便,保护行业领先企业、安抚国内的民族主义者。”理由是,根据来自欧睿(Euromonitor)的数据,汇源在中国的纯果汁饮料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市场占有率接近三分之一;而可口可乐在天然果汁饮料市场的份额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可口可乐和汇源总共控制着中国软饮料市场的17.3%。这两个数据都很难说明是具有垄断性,因此否决这项交易令北京的外资企业感到大惑不解,尤其是在可口可乐的行为并无不妥的情况下。可口可乐向中国投入了巨额资金,也是去年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甚至中国政府的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也称监管机构陈述的理由站不住脚。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撰文表示,政府对来自国内媒体的压力、特别是民族主义者在互联网上围绕该交易的争论中所作言论作出了妥协。中央党校研究室赵杰博士指出,商务部的此项裁决的前两项,较完整地理解了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但其中第三项对中小企业影响的分析,可以看作是执法机关受到十九世纪末创立谢尔曼法时期反垄断就是反大、反特权的观念,与国内舆论对民族品牌崛起和国内市场拓展担忧的社会情绪的共同作用的一种委婉表达。

在此之前,商务部外资管理司副司长林哲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民间掀起的民族品牌保卫战,对商务部已经造成无形的压力。林哲莹在接受记者问询时表示,商务部会综合考虑目前国内外形势,审慎对待可口可乐和汇源并购案。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日前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反垄断审查决定披露了详细流程,“市场进入问题是反垄断审查中必须回答的问题,是严肃的竞争问题,这与所谓民族品牌问题完全是两个概念。因此汇源是不是民族品牌不是反垄断审查需要考虑的因素,与商务部禁止此项收购无关。”姚坚说。

据北京安邦集团研究总部高级分析师贺军介绍,人们不应该以过度的民族主义情绪来评判这一收购计划,让民族主义情绪渗透到商业中来是有害的:“一个市场要健康发展,要改革,要开放,就应该欢迎各家做生意的都到这里来,一个好的市场可能是一个法治的市场,透明的市场。没有很多寻租的成本,没有很多灰色的交易,政策是透明的,投资者对于收益和未来的环境是可预期的,并且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好处。”

全球并购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巍则表示,不应轻易就对参与并购的外资企业扣上一项“行业垄断”的帽子,并煽动全国性的打抱不平。“目前这个收购是否成功,重点就要看商务部是否判断其为垄断。”他初步分析果汁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分布,可以认为如果未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成功,也并不会在整个果汁行业内形成垄断局面。这样看来,商务部这次审理可能看作是中国政府对外开放态度的考验,如果不能通过,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中国商业自由契约精神的削弱,民粹主义在未来有可能危及中国经济的繁荣持续。

否决不涉及中国投资政策?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9日表示,对企业并购进行反垄断审查,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做法,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案的裁决与中国的外资政策无关。中国一贯主张积极吸收外资,将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为各国投资者来华开展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

3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国政府禁止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公司是根据反垄断法作出的客观裁定,完全不同于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同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商务部作出禁止收购的决定,既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也非保护主义,本案的裁决与中国的外资政策无关。在此前一日,秦刚表示,中方作出这样的裁决是为了维护中国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国政府始终坚定不渝地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政策,中国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没有发生变化。“在中国的市场上随处都可以看到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也可以看到中国的产品和来自世界各国的饮料。中国消费者既喝汇源果汁,也喝可口可乐。中国市场是充分开放的,中国的商品是丰富的。”秦刚说。

3月22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该论坛上回答一位日本学者关于中国投资政策的问题时说:“有的(西方媒体)说,这件事说明,中国在投资上不欢迎外资到中国投资,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非常大的误会。”

“可口可乐兼并汇源这件事发生在两个外资企业之间。”陈德铭的解释颇为出乎人们意料,可口可乐是总部在美国的公司,汇源果汁是一个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外国公司,这两个外国公司之间的企业兼并不涉及中国投资政策,只涉及中国对这两个企业在中国销售产品的经营集中度的审核问题。

失意的汇源何处去?

从2008年9月3日至今,在“等待出售”的半年里,汇源果汁自身的业务扩张几近停滞,如今,朱新礼和汇源集团必须忘记可口可乐,重新上路。

而最强大的挑战,将来自昔日的求购者一一放弃汇源的可口可乐,并不会放弃中国的果汁饮料市场。

在资本市场遭遇失意的朱新礼,希望在产品市场上有所挽回。“低浓度果汁饮料”已被定为汇源的扩张目标,而这一直是可口可乐的强项。可乐,亦或汇源输了?

朱新礼曾经说:不论审批是否通过,都将顺其自然。任何优秀的现代组织,其核心都是一个上下一心的“愿景”。然而半年间,偌大的汇源,每一个人对未来的期待都被调整的两次。

在如此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大乱之后,必是大挫。

中国也不是唯一一个对食品饮料行业采取保护行为的国家。美国软饮料企业百事曾表示对法国酸奶制造商达能有收购兴趣,招来法国政府的直接反对。

汇源并购案被否,此前一直对并购案持强烈反对态度的国内果汁业自是喜不待言,但是作为当事一方的可口可乐公司似乎也并没有感到过于难受。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收购案被否决,对可口可乐来说,实质影响不大,更多的是某种程度上的“面子损失”,但对汇源来说,则或许会面临品牌和资金的双重损失。汇源之所以愿意接受可口可乐收购要约,是因为近年来存在业绩下滑,资金链紧张以及渠道存在诸多问题。

在可口可乐公司3月18日的声明中,对裁决结果表示了遗憾,并表示不继续有关收购行动。这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上月底发生的一件事情颇为耐人寻味。汇源董事会主席朱新礼在出席一个论坛时曾透露,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可口可乐董事会反对收购的声音越来越多,自己要给可口可乐全球总裁“打打气”。但仅仅两天后,汇源随即澄清公告,称汇源并不了解可口可乐任何董事对收购的任何意见,公司也没收到关于更改收购计划的任何意见。

大福资料研究有限公司分析员左国光对媒体表示,对可口可乐而言,收购被否决对其扩展大中华业务有所影响,但随着股票市场自去年不断受环球经济冲击,汇源果汁的市值不断不滑,其当初建议价现今来看实在溢价太高,所以并购案被否对可口可乐是个好消息。可口可乐可以保留更多资金作未来收购计划,作价成本或较收购汇源为低。

更有网友发出疑问,“是不是可口可乐觉得当时买贵了,现在忽悠商务部否决并购案?”

一直关注此事的国内一大型券商高层表示,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不排除可口可乐资金吃紧而放弃收购的打算。如果给放弃收购找一个合适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在有些条款上加加减减,很容易做到不被政府批准的”。

对此,可口可乐公司断然否认,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穆泰康3月18日发表声明表示“在审批过程中我们尽了最大努力提供一切有关材料协助商务部清楚了解此项交易,我们一直希望可以与优秀的汇源团队一起推动汇源品牌更进一步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认为,商务部绝不可能和可口可乐“串通一气”,也不会存在“忽悠”商务部否决并购案的情况。

当然,汇源也没有完全输到底。在此轮收购过程中,汇源的知名度得到大大提升,各种媒体都在不遗余力地报道此事,而且这种知名度的提升不像恒源祥那样备受争议。在国际上,所有的消费者都会认为:一个可口可乐想要收购却遭到中国商务部否决的中国品牌,一定是一个了不起的品牌!

两难境地

对于汇源方面而言,更大的问题是,之前已经做好出售准备,而且也明确了战略转型和业务重心转向果汁行业的上游――果园的投资建设,将如何应对眼下的变化?北京CBCT品牌营销机构董事长李志起认为,对汇源来说禁购令无疑是个坏消息,因为汇源的战略转型和业务重心转变的想法将被推迟,这会让汇源面对的难题压力更大,没有救世主了,必须自救。在已经做好出售果汁业务的各种准备下突遭否决,制定发展战略将是对汇源的一大考验。

北京神农绿林食品有限公司是汇源成熟基地之一,与北京汇源公司常年签订经销合同。记者从该公司了解到,该公司每年给汇源集团供应2000万斤红果,这让周边村里的150户农户每年增收1万元。

资料显示,截至目前,汇源已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30多个地(市、县)建立了工厂,连接着400多万亩水果基地。公开资料显示,在并购过程中,汇源的战略转型计划其实也在同时推进。从2008年9月至今,汇源集团先后在湖北钟祥、辽宁本溪、河北隆化等地投资建厂,累计投入已达20多亿元。根据汇源内部人士透露,考虑到与可口可乐合并后的转型,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汇源便陆续在人员安排、渠道整合方面提前做了不少准备,包括裁减涉及终端方面的渠道和品牌方面的工作人员等。

最初决定并购,朱新礼有意往上游产业链转型,并已投入了巨资。由于前期上游建设的投入,让汇源提前投资了近20亿元。目前公司的流动资金已不充裕,另据报道,未来3个月内,朱新礼将可能拿出近8000万美元资金赎回华平基金的投资。据汇源果汁2008年6月30日数据显示,这相当于朱新礼要倾尽汇源果汁目前全部账面现金。另外,还有近7亿元的流动负债将在1年内到期。

如今并购未获批准,摆在朱新礼面前的首先是如何应对销售市场激烈竞争以增强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这对于40多岁开始创业、经历无数风雨、多次利用资本运作顺利抽身的朱新礼来说,可谓进退两难。

汇源目前在全国已有22家果蔬菜汁生产工厂,汇源方面称,“并购被否之后,汇源需要重新进行招商等工作。”

寻求外部资源是上策

卖猪,还是继续养猪?朱新礼回到了选择的原点。

朱新礼的选择似乎倾向于后者――暂时放弃自己擅长的果汁上游业务,重新面对竞争激烈的下游市场。目前,汇源已经叫停了总投资近30亿元的果汁上游基地建设项目,并陆续召回派往基地的骨干人员,转战新产品开发和营销领域。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个战略并不明智,因为低浓度果汁饮料并不是汇源的强项。据透露,汇源旗下有200多种产品,而真正赚钱的主要是传统的高浓度果汁产品。而在这个市场,汇源还将面对两个强劲的竞争对手,一个是曾经入股汇源后来退出的统一,另一个是并购汇源失败的可口可乐。

对于接下来汇源的出路,有专家指出,一是继续出售,但是找一家整体收购已不太可能,因为都有可能罩上垄断的罪名。二是自救。如果是要自救,汇源就要两条线出击,一方面进一步优化渠道,改变短板。同时上游原料的建设也不能全然放弃。汇源的产业链条拉得比较长的,朱新礼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但是会比较辛苦。因此,对于汇源来讲,引入产业资本,既获得资金又引入有经验的高管方为上策。

继续出售?

“民族企业”这面大旗压得朱新礼喘不过气来,对其一手“抚养长大”的汇源集团数次出售均以失败告终,从德隆到可口可乐,汇源四次出售遭遇三次失败。而朱新礼“专心种果树”的愿望也不得不搁浅了。

近日,有消息称,朱新礼可能还要尝试将汇源集团出售给统一集团。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被叫停后,统一企业(中国)投资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杨寿正日前强调,总经理罗智先不久前曾表示,汇源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投资目标。

统一集团2005年早于达能和可口可乐,曾以3030万美元入股汇源果汁5%,后来受限于台湾当局投资大陆40%上限,被迫取消交易。这次可口可

乐并购汇源被叫停,台湾也放宽投资上限,为统一打开再度入股汇源的良好契机。

在上市后的两年中,统一企业发展迅速,特别是从去年下半年来,其一系列的兼并收购动作表现出其强大的扩张野心。将业务扩展到其生产行业的各个领域,是统一企业扩张的重点策略之一。

然而扑朔迷离的事,3月24日统一企业(中国)投资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杨寿正告诉媒体,无论是收购还是参股,统一都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新闻链接 谁来关注朱新礼们的无奈?

此事之所以引起巨大反响,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人认为,汇源果汁是民族品牌,不应被外资收购。其中,最极端的批评者认为,朱新礼此举是在“卖国”。

在刚刚遭遇网民炮轰后,汇源集团董事长朱新礼曾特地出面做了解释,品牌是无国界的,出售汇源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他规劝人们不要用民族主义观点看待收购计划,并承诺将继续为中国果农和消费者服务。这是汇源最大的一笔“招商引资”,完全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

针对外界的评论,他说:“中国改革开放30年,就应该有一个大国的风度,大国的自信,品牌是为人类服务的。这显示了一个人的自信,一个国家的自信的问题。为什么非要打上民族品牌的烙印呢,花旗也是民族品牌,为什么没有人去关注呢?我们一定要想到,品牌是为消费者服务的。很多人一手抓着可口可乐一手还在骂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这个合适吗?”

全球并购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巍比较理解朱新礼的无奈,在合适的时候退出产业链的低端是明智选择,一个老人不可能继续掌舵这么一个几乎涵盖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在如此竞争的行业去拼杀,在没挑出能够胜任目前企业规模的接班人背景下,收缩战线无疑是正确选择,“做过企业的人都知道,企业很多时候是做生意做没的,选择放弃在更大程度上是负责任的表现。”

吊诡的国际猜疑

虽然中国商务部一再表示,否决可口可乐公司以24亿美元对汇源果汁集团收购的提议并非保护主义行为,同时也与中国的外商投资政策无关。但是来自海外方面的舆论对于该项否决计划的目的却一直耿耿于怀。

口水之战的焦点在于,中国方面否决收购的目的究竟在于“反垄断”还是“贸易保护”?由于该项决议是在中国企业纷纷“出海”掀起收购热潮的情况下做出的,关注此项交易的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可能给那些在中国寻求并购机会的外国人浇了盆冷水,并有导致其他国家如法炮制阻挠中国海外投资项目的风险,中资企业在海外投资有可能面临报复性“壁垒”。

外方要求更清晰的决策程序

虽然中国美国商会拒绝就该裁定置评,但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BC)会长傅强恩(John Frisbie)3月23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9”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明,听到该消息感到很遗憾,他认为,“商务部关于汇源的决定,透明度是最重要的。”

傅强恩反复强调了“透明度”的重要性。“如果外国投资者无法知道作出这样决定的细节,他们就不了解中国政府希望他们怎么做。”傅强恩认为,这种“不了解”会使投资者在作投资决策时无所适从。

傅强恩认为,从商界的角度来说,能够做的就是尽可能多地提供信息。比如,该组织在今年1月美国政府换届后,就向奥巴马新政府和参众两院的所有议员,提供了一份关于中国贸易政策的推荐。该组织的许多会员企业也向自己的员工宣传这样的理念:贸易给自己企业带来了市场机会,给自己提供了就业机会。

中国欧盟商会(European Unio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3月18日则表示,希望中国政府在不久的将来公布公布该次审查结果的细节和禁止此项收购的具体原因。

中国欧盟商会表示,支持中国商务部在裁决中所述的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审查目的,但商会相信这一目的的最佳实现方式应该是:通过放宽限制、增加透明度以及降低进入市场和扩大投资行为的门槛,欢迎更多的国际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

“在相关的决策过程中,放宽对外资的限制并提高透明度,这两点将确保中国消费者和工商业界与世界其他地区同步享用最新的技术和服务,由此为实现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贡献。在促进中国国内的市场竞争和创新以及确保中国经济未来长期发展方面,平等地获得国际领先的工业技术标准至关重要。”中国欧盟商会认为。

担心外资信心恐受挫

英国《金融时报》目前发表社评认为,北京决定阻止可口可乐对汇源果汁的24亿美元收购计划,“是不明智的”,“不符合中国利益”,这本来将成为迄今最大规模的外资收购中国企业交易。

作为去年8月实施的中国《反垄断法》迄今遭遇的最大考验,这一里程碑式的决定,不仅发出了中国不对大笔交易开放的信号,还为某些外国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说辞,其本来就对中国的海外投资表示紧张。结局很可能是,涉及目前世界上惟一有活力的大型经济体的跨境交易将会减少,各方倒退到保护主义行为。这正是中国领导人一直表态反对的。也正是这种举动加剧了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大萧条。

可口可乐公司3月6日表示,除了投资24亿美元收购汇源外,可口可乐还计划未来三年在中国投资20亿美元。在美国市场销售增速放缓之际,中国政府的这一裁决使可口可乐公司在华扩张战略遭遇了挫折,中国现在是仅次于美国、墨西哥和巴西的该公司全球第四大市场。可口可乐首席执行官穆泰康目前正以更大力度推动该公司将触角从传统的汽水业务延伸到果汁领域,收购中国汇源果汁正是这一努力的一部分,果汁饮料市场的增长速度比碳酸饮料市场快得多。穆泰康在一份事先准备好的声明中说,“我们感到失望”,但他同时表示,可口可乐公司尊重中国商务部的决定。

又是《华尔街日报》的消息,该报记者Andrew Peaple在3月17日撰文表示,外商直接投资只占中国总投资的一小部分。尽管这类投资的数额在下降,但中国企业,特别是资源型企业,却正在海外大举并购。这两个趋势结合在一起,再加上贸易顺差预计会收窄,有可能导致中国的外汇储备停止增长。这件事颇令中国政府挠头,因为中国公众并不乐见将汇源果汁出售给外国买家,但如果中国想增加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并增加其他国家对中国海外收购的善意,最好还是让可口可乐这类愿意在华投资的外国公司能够如愿以偿。

攻击中国实施“贸易保护”

在国际上,将此次否决并购的决策扣上“贸易保护主义”帽子的不乏其人,尽管商务部已经在3月20日作出了“客观裁定,完全不同于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的解释。

在各种质疑的声音中,外电对于此事的态度尤其值得玩味:美国《华尔街日报》、路透社等各大财经媒体几乎众口一词地认为,此举是出于贸易

保护主义的考虑。有人将此与美国方面对某些引人注目的中国企业收购美国公司的计划给出的结论作对比。

《华尔街日报》记者Heidi N.Moore认为,中国这一表态与美国方面对某些引人注目的中国企业收购美国公司的计划给出的结论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驳回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05年收购加州联合石油公司(Unocal)的计划时,美国国会的理由是涉及国家安全(虽然后者70%的能源储备分布在亚洲)。Bain Capital提出收购网络设备公司3Com的计划也因同样原因被否决。中国华为技术公司持有3Com 16%的股份。在这两起案例中,收购方最后都放弃了计划。这三起收购案的结果是一样的:保护本土企业免被潜在的外国投资者收购。但是,一向鼓吹自由贸易的美国引起了人们对保护主义的恐惧。

该报引用市场咨询公司的数据来说明,可口可乐与汇源在中国软饮料的总体份额“很难说明是具有垄断性,因此否决这项交易令中国的外资企业感到大惑不解”。

据“美国之音”采访报道,美国业内的律师和投资银行家们纷纷表示,中国政府的这项裁决是中国《反垄断法》的牛刀初试,它损害了中国政府反对保护主义障碍的公开立场。时值全球经济衰退之际,这些保护主义壁垒正引起各方的高度警觉。

就在裁决公告仅仅4个小时后,欧盟商会对此事发表了看法:“支持中国商务部在裁决中所述的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审查目的,但实现这一目的的最佳实现方式应该是通过放宽限制、增加透明度以及降低进入市场和扩大投资行为的门槛,欢迎更多的国际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

即便商务部和外交部后来都出面澄清,收购汇源案被否与贸易保护和外资在华政策无关,《华尔街日报》仍然坚称,“这一决定可能会成为对海外投资者的一个警告,表明中国可以利用反垄断法对收购交易施加沉重压力,甚至完全否决交易,尤其在人们担心领先民族品牌流失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认为会影响中国海外收购

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国际舆论都认为,中国的这项裁决对于中国正在澳大利亚接受审查的几桩外资并购案不利,会引起示范效应。

路透社3月18日的报道认为,这个中国《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或会影响到中资机构海外的收购以及今后跨国企业并购中国企业的方向。

《华尔街日报》也表示,中国商务部的决定是历经多年才得以出台的中国《反垄断法》遇到的第一项重大挑战,并将给中国并购市场乃至外国在华投资业务带来“寒蝉效应”。该决定还将加大中国企业实施海外并购的难度。

《华尔街日报》认为,中国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这一决定的影响正波及远在南半球的澳大利亚。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反对党领袖人物的乔伊斯表示,中国政府对这桩交易做出的决定将会作为参照被澳大利亚政府考虑。这类交易中规模最大的一笔就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以195亿美元收购力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其部分矿业资产的交易。当然,这桩交易的形式与可口可乐一汇源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华尔街日报》在分析原因时指出,之前中国多项收购美企以挫败告终,促使中国对美国没什么好感。也有人怀疑中国政府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交易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美国政府的上述决定还以颜色。甚至有时事评论员认为这是冷战时期遗留下来的产物,即企业并购市场成为东西方间敌意的又一个宣泄场所。

该报还提醒:现在还有9起中国公司提出收购澳大利亚资源公司的交易悬而未决,中国在这个时候给贸易保护主义火上浇油殊为不智。

此前有外媒报道称,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资本趁机向全球能源和原材料市场扩张,目前国有的中国铝业有限公司投资近200亿美元收购国际矿业巨头力拓公司部分股权的交易正受到澳大利亚政府和民间的强烈反对。3月中旬,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表示会将中国铝业对力拓的195亿美元参股计划的审查期延长了90天。

外界不仅将这项决策冠上现在全球风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帽子,还连篇累牍地将其后果与中国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的“报复性”贸易壁垒相联系,这是“泼脏水”还是一种威胁,尚不得而知。

“如果中国确实无意于搞保护主义,那做出这个裁决可能还是因为缺乏经验。”一位国际反垄断法专家表示。中国应该做好对外解释工作

对国际社会的臆测质疑,中国政府和各界都进行了批驳。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否决汇源并购案并不是保护主义。在此全球性经济危机时期,强迫命令本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收缩对外投资,政府救援企业以不对外投资、不关闭在本国工厂等为条件的,这才叫保护主义。

他进一步指出,如果说中国的外资政策有什么问题的话,最大的问题不是保护主义,而是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只要实事求是平心静气地审视这件案子,理性的投资者理当就此对中国的商业和法制环境加分,而不是抨击。因为这个结果证实了中国《反垄断法》的严肃性,有关部门没有以“加大利用外资力度”之类理由扭曲法律,而法制的可预期性正在构成一个国家商业环境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商务部研究院另一位研究人员王志乐也认为,从商务部上报、立案的案例数量来看,仅一例完全否决的案例,并不能说明此举就释放出了不利于引进和利用外资的信号。相反,对于中国政府而言,第一次依法做出反垄断的否定裁决,对于合理健康的利用外资,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不过,梅新育同时也表示,我国需要在此收购案结果公布后做好对国内外的解释工作,告诉外国投资者,这并非意味着中国对符合条件的外资收购关闭大门,并非中国要搞贸易保护主义。在反垄断方面,中国政府对各国企业一视同仁。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认为,此前外资企业都是通过实体层面并购中国的国内企业,这次是证券市场提出要约并购,同样都是并购,只不过是换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是研究的新课题。根据白明的阐述,要完成一个并购必须过三道槛:一个是外资槛,根据现在的外资管理条例它并购的这个行业这样的规模、这样的方式是不是我们允许的?第二是反垄断的槛,也就就是现在反垄断局的实际规定;第三是国家安全的槛。“关键是通过证券市场并购的口子一开,能并购果汁为什么不能并购你石油、移动、电信,这个到底跟国家安全有没有关系也是要研究的。”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我国需要在此收购案结果公布后做好对国内外的解释工作,告诉外国投资者,这并非意味着中国对符合条件的外资收购关闭大门,并非中国要搞贸易保护主义。

新闻链接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可口可乐兼并汇源案不涉及中国投资政策”

中国商务部裁决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掀起轩然大波,尤其引发各界对中国投资政策变动的各种猜测。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3月21-23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发表演讲时,以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对汇源的兼并案,说明中国不欢迎外资到中国投资,是一个非常大的误会。他强调,“中国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绝不会改变。”

陈德铭特别指出,可口可乐兼并汇源这件事发生在两个外资企业之间,可口可乐公司总部在美国,汇源果汁是一个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外国公司,这两个外国公司之间的兼并不涉及中国投资政策,只涉及到中国对这两个企业在中国销售产品的经营集中度的审核问题。

他说,因为可口可乐的碳酸饮料在中国占了非常高的比例,汇源果汁也在中国果汁市场占了比较高的比例,可口可乐又经营着果汁等等。审核的结果表明,这种兼并会造成过于高的集中度,会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和弱小企业的利益,所以我们才给予否定。在否定的同时,我们仍然希望可口可乐、汇源在中国能够非常健康的发展,同时我们也同样希望其他的企业到中国来进行投资和发展。

陈德铭在回答提问时重申,汇源并购案被否,不代表中国对外投资有变化,更不能说明中国政府不欢迎外国投资,他表示这些疑虑可能仅仅是误会。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8)

从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看,对居民个人收汇没有管理,结汇时才需审核相关证明,但银行基于自身利益审核较为宽松,大量的居民个人外汇轻而易举地以“赡家款”和“职工报酬”等名义汇入并分拆结汇,造成了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监管的难点,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危害性。

1.1分拆结汇的表现形式

表现一:2007年10至12月,一家在境外注册的国际贸易公司向内地居民汇入金额为48888美元的汇入款2笔,汇入金额为46666美元的汇入款3笔,汇入金额为45555美元的汇入款1笔,金额共计283329美元,在国际收支申报的交易附言中汇入款为工人汇款,收款人为具有亲属关系的6个内地居民,并当即结汇,结汇后无法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在办理结汇业务的过程中银行人员发现,有2名收款人的年龄不满十八岁,而其中一名是在读初一年级的学生,与国际收支申报的交易附言中汇入款为工人汇款明显逻辑不符,这6笔汇款结汇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时结汇资金属性描述为工人报酬和赡家款。

表现二:2007年12月,某境外个人一次性将24万美元汇给境内居民王某,而后王某将该笔外汇分拆成5笔分别划转至其直系亲属的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并办理结汇。

1.2存在的监管难点

一是造成了外汇管理部门监管的被动局面。依据《个人外汇管理条例》第九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的规定,对于上述案例,因每笔结汇金额均在5万美元的年度总额内,仅凭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结汇,银行不能进行真实性审核,给异常资金以分拆方式汇入境内打开了便利之门,从而给外汇管理部门在防范热钱流入工作中增加了难度。

二是管理依据缺乏可操作性。在上述案例中,虽然外汇局高度怀疑境外机构分拆资金汇入境内逃避监管,但无法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进行定性,以确定这几笔结汇资金确属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的行为。

三是某些银行的行为为分拆结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目前的个人收结汇业务中,境外同一汇款人除了可以将外汇资金分别汇给境内多人进行结汇,逃避个人结汇限额管理的方式以外,还可以一次性汇给某个境内个人,通过外汇资金直系亲属划转分别结汇的方式进行。而在第二种分拆方式中,银行应当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对该分拆行为进行阻止,但往往有某些银行为了小部门的利益或者疏忽,直接造成了对我国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的冲击。

四是难于进行监测。在上述的案例中,如果不结合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仅仅依靠个人结售汇系统难以进行有效监测,因为个人结售汇系统重点关注结售汇行为,对结汇资金的境外来源无法录入系统。

1.3分拆结汇的危害性

通过分拆的方式进行结汇,每笔近5万美元的金额虽然不大,但是汇集起来,金额也相当可观。据《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2月15日报道:“2007年全年个人结汇规模高达1172亿美元,同比增长43%,其中职工报酬和赡家款占五成,监管部门已经对此表示关注。”通过调查发现,目前个人外汇资金结汇后人民币资金流入股市和房地产的现象相当普遍,无疑会给当前炙手可热的资本及房地产市场火上浇油,加之这些资金流动性极强,极易造成资本及房地产市场价格异常变动,给境内经济安全构成隐患。[2]

2个人外汇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目前个人收汇、结汇管理的主要规定有:(1)1998年9月颁布并实施的《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后的一些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的通知;(2)2004年3月和4月施行的“两个通知”,意在加强对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结汇的真实性审核,遏制“热钱”通过因私渠道流入;(3)2007年2月实施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但这一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然而现状反映出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仍存在缺陷,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2.1对个人资金流入管理宽松导致结汇政策难于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个人涉外收汇主要实行申报制度,从银行收汇操作情况看基本对境外流入的外汇难有实质性限制,境外外汇可以循私人渠道自由流入境内,如许多个人的跨境外汇收入都是由境外公司汇入,被申报为“侨汇”、“资本撤回”、以及“其他”等,现行法规并没有对这类收入进行限制。由于个人收汇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有限,目前仅从交易编码无法了解居民个人大额收汇的真实来源和非居民大额收汇的资金用途,增加了对外汇资金流入的监管难度。由于我国境内不允许外币计价结算、本外币利率差异等原因,境外流入外汇目的主要是为了结汇使用人民币,外汇流入的大额资金除小部分提取外币现钞、存定期和用于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外,大部分收汇资金用于结汇。[3]因此,受资金趋利因素影响,个人外汇流入实际的不受控制,必然导致结汇的难于控制。

2.2个人结汇的管理政策仍有缺陷。

从结汇的情况看,新的个人结汇规定主要是降低了设置审批的权限,但从外汇管理局及银行操作看,均存在缺陷。[4] 新出台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 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此规定过于笼统,不利操作。由于嫌超限额结汇的手续繁琐或是境外资金的逐利行为,一些人直接将资金分拆为多笔进行收汇,并通过多人身份证进行结汇。同时还有凭证真实性审核的问题。由于各国的商业单据、凭证等没有固定统一的样板模式,现行法规对于单据、凭证的有效形式并无明确规定,银行对伪造的材料的甄别能力也有限,因而银行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难以把握其真实性,增加了审核的难度。

2.3部分银行对个人结汇管理政策执行不力。

外汇从业人员缺乏对外汇新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对相关外汇管理政策不了解。随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也不断增加,特别是一些基层行的分理处、储蓄所都开办了个人结汇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最近几年来,我国的个人结汇网点设置增长迅速,与个人售汇业务相比,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个人结汇业务的网点多而分散,有的延伸到辖区县级行,绝大部分网点的经办人员对相关外汇管理政策不了解。加之一些网点柜台人员更换频繁,经办个人结汇业务的质量难以保证。此外,个别银行为了本身经济利益,有意放松对居民大额资金的监管和审查,甚至弄虚作假,帮助客户逃避国家外汇政策的约束,欺骗外汇管理机关。

3改进个人外汇管理中对于分拆结汇监管的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分拆结汇既有真正意义上的单方面资金流,也有隐性的双向流动,而这种双向流动潜在的风险短期内还难以精确估计。笔者认为,应未雨绸缪,把好流入关、控制汇兑关。具体建议如下:

3.1加强个人外汇收支监测。

结合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对于像境外同一汇款人大量频繁给不同境内人员汇款并结汇、与其业务性质不符的,或境内收款人大额外汇资金通过分拆划转其直系亲属结汇的行为进行重点监测。同时设置对重点、大额交易项目的监测预警指标,如经常转移项下可对赡家款、工人汇款以及侨汇等种类设置科学的关于存量、流量、频度等预警参数,通过对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外汇账户信息系统、结售汇统计三大系统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能够及时对异常资金情况跟踪分析,构建较为完备的非现场监测网络。[5]

3.2完善个人资金结汇的管理政策。

首先,应在《外汇管理条例》层面,强化对个人经常转移收入的真实性审核要求,严格履行按实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原则,强化外汇指定银行监管职责,增加个人非法使用外汇的法律责任,对以经常转移为名从事各类违规投机投资活动的行为,以及对国际收支申报资金性质与实际资金用途严重不符的行为,可由外汇管理部门履行相应的检查和处罚,增强法律的严肃性;其次,修订完善《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建议对一定数额以上的个人捐赠资金则需要我国公证机关的证明,同时对个人项下非公益性的捐赠款征收一定比例税收;第三,细化《个人外汇管理方法》第七条规定,进一步明确银行及个人分拆结汇的审核要求,便于外汇指定银行规范操作,减少审核漏洞。

3.3积极做好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宣传。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9)

二、利用外汇储备实施全球产业战略布局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在外汇资金的运用方面存在一个不合理甚至是矛盾的现象,一方面中国的高额外汇储备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全球产业战略布局急需大量的外汇资金支持。如何将这两方面对接,达到一个双赢的局面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重大课题。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的最新报告《2011 年世界投资报告》,2010 年中国的对外投资迅猛发展,680 亿美元的对外投资额超过了以往任何年份,这一对外投资额也超过了英国、日本等对外投资强国。其中,中国企业用于海外收购与兼并的投资额达到 290 亿美元,这一数字创造了中国企业海外收购与兼并投资额的新记录,世界排名第四。报告预测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外投资额以及海外收购与兼并投资额的规模会越来越大,未来十年中国对外投资额的规模将会达到吸引外资总额的规模。

不过,报告还指出,中国目前的对外投资仅仅表现在数量上的快速增长,距离质的飞跃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除了少数跨国企业在对外投资方面表现优异外,大部分的跨国企业在对外投资方面经验和人才相当缺乏,其投资的领域比较分散,尚没有形成全球化的产业链。总之,中国的对外投资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但是现实中也面临不小的挑战。我国的对外投资尤其在产业战略布局方面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全球产业战略布局的不合理会严重制约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增大我国对外投资的成本和风险,不利于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因此,为了顺应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以及技术的需要,从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出发,以产业链为突破点重点扶持资源开发类产业和技术创新型产业的积极对外投资变得十分迫切和必要。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高额外汇储备就有了新的战略性用途,可以为中国企业尽快走出去提供一个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目前来看,我国的外汇储备投资主要由中司负责,从其公司的章程可以看出该公司的投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债券等低风险低收益资产,而且还有股权、衍生产品等高风险高收益资产。从其已经进行的投资中,除了美国国债是最主要的投资外,其投资的种类也是五花八门,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投资领域。鉴于全球产业布局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有必要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设立一家类似于淡马锡控股的专业投资公司投资于战略性产业。淡马锡控股是隶属于新加坡财政部的全资公司,其担负着将新加坡的外汇储备投资于战略性产业的重任。从其成立以来的运作情况来看,该公司成功达到了对外汇储备合理有效利用的目标,较好地保持了新加坡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极大地增强了新加坡抵御国际金融动荡的能力,有力地提高了新加坡的国家竞争力。使用外汇储备进行全球产业战略布局的实体的组建可参照中司的经验即由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筹集人民币,然后用筹集到的人民币购买外汇储备作为注册资本金,专门从事全球范围的战略性产业投资。为避免多头管理的问题,该公司的管理体制可以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采用双层次的管理模式即明确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各自的外汇储备管理功能。具体来说,外汇储备可以由财政部或人民银行所有,也可以由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所有,但是财政部主要负责制定战略决策比如规定外汇储备投资实体可供投资的战略性产业范围,而人民银行主要扮演执行战略决策和进行策略性决策的角色,对外汇投资实体进行日常管理。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分别担当战略决策制定和执行的责任,并且两个部门就外汇储备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和协调,确保切实履行有效合理管理外汇储备的职责。

关于用于全球产业战略布局的外汇储备的投资领域,可着重考虑用于储备重要战略物资以及支持企业技术升级和改造两个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一)利用高额外汇储备储备重要战略物资

中国作为世界工厂,作为制造业出口大国需要大量的资源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重要资源市场的定价权掌握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手中。为了给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可持续的能源资源保障,可以利用高额外汇储备储备重要的战略物资,增强我国应对经济和金融风险的能力。具体操作模式如下 : 利用高额外汇储备可直接或间接对海外战略资源进行控制。直接控制方式可通过在国内建立相关大宗商品储备基地的形式来实现即通过与相关大宗商品生产商和供应商直接接触购买并运回国内储备基地来实现,一般来讲此种方式成本比较大,相关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很大。与之相比,间接控制方式就显得成本较低风险较小。其具体操作方式是由外汇储备投资实体根据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相关决策控股或参股相关大宗商品生产商和供应商,比如外汇储备投资实体可通过股权投资建立与澳大利亚、巴西或印度等铁矿石生产和供应商之间的业务联系,保障中国经济对海外矿产资源的需求。

(二)运用高额外汇储备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升级和改造,积极培育中国的跨国企业

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面临着调整经济结构的艰巨任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需要逐步淘汰低附加值低技术水平的产业,积极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水平的产业。面对我国企业普遍技术水平落后的现实,众多的企业也想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但是资金的缺乏严重制约了其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的努力。在这个方面,国家可以利用高额的外汇储备大力支持企业的技术升级和改造,加速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进程,积极培育中国的跨国企业,充分利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

三、具体政策建议

(一)研究设立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基金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基金可采用上面所描述的实体组建形式、管理机制和重点投资领域设立和运作。与任何投资的原则一致,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基金的运作要严格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在保证外汇储备投资一定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追求收益性的目标。如果这三个原则不能兼顾,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基金主要目的是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能源、资源、技术支持,在必要时可适当放弃收益性的目标,确保安全性和流动性目标的实现。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基金通过对外汇储备的合理有效利用,保证外汇储备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战略物资支持和技术支持,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保障中国的能源资源供应安全。

(二)全面研究全球产业布局地区、产业和合作模式

在外汇储备投资区域的选择方面,应重点考虑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增长潜力很大资源能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各项制度比较健全尤其是投资者保障制度非常完善,法律制度比较透明,在这些国家投资通常不会存在获得的收益不能收回的风险。以巴西、印度尼西亚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增长潜力很大,社会比较稳定,投资环境持续得到改善,投资机会很多,重要的是这些国家有丰富的铁矿石、石油等资源。相信通过一定时间的耕耘,从这些发展中国家能获得不菲的收益。在投资产业的选择方面,应选择对中国现阶段国民经济发展有强大助推作用的产业如资源开发类产业和技术创新型产业。合作模式的选择应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确保能够最优地实现外汇储备投资的目标。

(三)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资金支持

在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资金支持方面,不妨大胆设想外汇储备运用的新途径即拥有外汇储备的实体比如说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基金将外汇储备提供给本地的商业银行,支持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该模式的具体安排包括如下三个方面:首先,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基金通过货币互换的方式将外汇储备提供给国内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要想获得外汇储备必须用人民币资金从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基金那里换取美元、日元等货币资产。然后,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基金将按照债券的利率向商业银行支付利息,与之相对应商业银行则按照 LIBOR 利率向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基金支付利息。最后,国内的商业银行将这笔外汇资金放贷给本国企业,支持他们的海外投资活动,本国企业按照事先与商业银行协商的利率支付利息。在该模式中,全球产业战略布局基金、国内的商业银行以及急于开拓海外业务的企业均从中获得了好处,达到一个多赢的结果。总之,在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方面,要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培育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10)

(2)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由质量负责人汇报。

(3)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年度收集或受理了多少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多少正面的、多少负面的。申诉、投诉及客户负面反馈如何分析、纠正、反馈、并获得客户认证的。哪些方面是最好或问题严重的、是否借此对体系哪些环节进行了改进的。

(4)质量目标实现程度: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提交质量目标的核算记录,质量目标是否达到文件规定要求的结论描述,是否需要对质量目标进行调整的建议。

(5)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由管理者或其授权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外部法律法规、认证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变化情况;内部组织结构、发展方向的变化情况;现行的体系文件对这些变化的要求的覆盖和细化情况;是否需要对体系文件描述进行调整的建议。

(6)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由管理层人员和质量监督员汇报。汇报要点:管理层人员针对体系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对履行这些职责的情况、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问题的解决情况、职责范围内改进的建议。质量监督的范围、频次、发现的问题、纠正完成情况、纠正后活动的持续有效性、监督环节的调整、合理化建议。

(7)内外部审核结果: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总结:由内审组长汇报。汇报要点:内审的时间、内审的实施整体情况、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完成情况、因不符合项的纠正实施了哪些方面的改进、内审合理化的建议。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总结: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有无外部机构的评审、哪些外部机构(认证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评审、评审的情况及结论、评审的整改完成情况、评审活动对那些环节进行的改进。

(8)纠正措施: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年度各项活动中发现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总结数量、完成情况、改进的环节。

(9)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哪些项目开展了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为什么开展、开展的结果如何、如何应用这些结果、有无对存在的不符合或不满意结果进行的分析和纠正、纠正是否获得认证。

(10)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现有的工作量和工作类型是否满足组织发展要求,是否需要增加或减少工作量和工作类型、为什么需要调整工作量和工作类型、调整哪些工作量和工作类型、需要什么支持、什么时间调整到位或执行、执行后如何验证、何时开展评审。

(11)资源的充分性:技术负责人负责汇报,人员、设备、环境等资源是否充分,更新、购置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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