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10 14:59:30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篇(1)

二、强化人事计划管理手段。要按照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人发[*]55号)和《*省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控制机关和财政核拨、财政核补及行政性收费事业单位增人。在不改变进人审批办法的基础上,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统一使用省制发的增人计划卡。该卡在人事部门下达各单位增人计划时配发,用人单位凭卡办理进人手续,核增工资基金。严禁满编或超编增加人员。

三、规范录用计划管理程序。各级机关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招收主任科员及以下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的录用计划,由省统一安排,专项下达。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或挪用指标增加人员。各市政府人事部门要按照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市直、各县(区)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的申报、下达和人事计划宏观管理工作。人事计划的申报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各专项计划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和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二)所申请录用计划的专项报告;(三)机关单位录用计划申报表;(四)依(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录用计划申报表。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篇(2)

一、强化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

内部审计不仅仅是针对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的检验,更是一项完善的控制管理系统,随着审计工作开展,所发现的问题都能够通过管理计划来更全面的解决,审计工作开展期间会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所产生的报表作出全面控制,对于工作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各项问题,在财务报表中都能够体现出来,如果财务报表中存在虚假信息,也会采取管理措施来追究其深层次的责任,避免类似的管理问题再次出现,影响到最终的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稳定性。事业单位的财务资金中有一部分是国家财政统一拨放的,针对这部分公共资金使用以及管理都要保持公开透明,确保其安全性以及资金的有效利用率,这样管理工作也能顺利进行。强化内部审计可以帮助发现其中所存在的资金安全隐患问题,管理人员了解到这一问题后对下一阶段的审计工作进行全面规划,通过这种方法来促进经营管理理念得到创新,更好的解决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为管理计划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及难点

(一)专项经费的审计

专项经费在拨放前会对使用方向以及具体额度做出详细的预算,根据其预算结果来进行使用,但项目进行过程中,受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最终的资金使用上可能会出现一些波动,这些波动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工作计划开展情况。对于这部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难度比较的,原因在于资金的支出使用范围广,其中包括人资费用、物资费用以及管理计划开展中存在的各项经营管理理念问题,经费的支出情况比较复杂,记录也可能会存在时间上的误差,长时间在此环境下也增大了管理计划的误差,审计工作开展自然也难以在稳定的环境下进行,信息的误差以及变化是专项经费审计工作开展中的主要难点,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要求严格,如果不能掌握工作开展方法,接下来所进行的工作计划也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导致事业单位所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误差问题出现,财务管理计划落实也因此而受到影响。

(二)所属企业经济效益和财务收支审计

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管理归属上相对比较复杂,在此环境下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计划中,审计会受到归属企业经济收益的影响,所开展的各项经济收益管理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标准。对于经济收益,在计算统计过程中需要引入财务系统的收支情况,最终得到的结果才能够准确的反应出净利率,对于这样的工作开展环境,单一的审计模式在工作任务的配合形式上并不能达到需求标准,尤其是在归属企业比较复杂的前提下,开展审计工作的难点也会因此而增大。现阶段的工作计划中,通过加强财务与管理系统之间的相互配合,在最终的工作任务开展形式上也会有很大的突破。难点问题也是审计工作开展所针对的重点,掌握工作开展模式,并配合科学的解决优化措施,确保事业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为单位建设投资计划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三)审计人员综合水平较差审计人员不仅仅要具备财务分析能力,还要掌握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管理的法律规定,在审计工作开展期间才能够发现财务系统所存在的问题。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不达标,并不能在所开展的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工作任务开展的规范程度也难以达到规定标准。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长时间得不到更新,也是造成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事业单位财务系统即使存在问题也不能被及时发现,相关问题仍然存在,导致贪腐问题在单位内部出现,威胁到公共财产安全性。审计人员采用固定的工作模式,但事业单位所面对的财务问题却是不断变化的,这种变化性并没有体现在单位的内部审计中,最终导致审计工作开展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问题发生。这一问题严重阻碍了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落实,在接下来的探讨解决中需要重点讨论。

三、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开展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专项经费管理体系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在一个完善的管理系统下来进行,对于专项经费的管理要独立进行,确保管理体系能够与单位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这样随着项目进行所产生的各项财务支出也能更准确的记录在报表中。在后续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可以参照这部分管理统计的资料报表来进行,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有一个整体性的了解,接下来的审计管理也更方便进行。事业单位所开展的专项建设是不断发展进步的,因此所制定的专项经费管理体系也要配合做出更好的变化,要做到准确反映资金使用情况,为审计开展打下基础。审计工作配合管理计划进行,进一步体现出专项经费使用的特异性,与常规财务支出区分进行管理,在管理效果上也有更明显的提升,这是传统方法中所难以达到的,也是解决现阶段所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二)健全单位内审机制,保障内审的独立性

建立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可以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一个有利的支持,同时更能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的保障明确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经济归属,管理中的难点部分也得到了进一步解决,在工作体系上得到了保障。内审与财务系统管理应当建立两个独立的经济管理系统,通过这种方法来帮助提升工作任务完成效果,两者之间独立只是针对体系来进行的,在具体的审计工作开展中,仍然会采用相互配合的方法来进行,根据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特异性来探讨解决规划措施,达到一个更理想的审计管理标准。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制的建立是在同一管理标准下进行的,达到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深入完善。其独立性还体现在审计监管组织成立方面,对审计工作的完善情况进行监管,确保了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也进一步避免发生影响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的问题,为管理计划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促进事业单位财务资金都能够得到有效利用。

(三)强化审计人员的资质考核

对上岗前的审计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观察是否存在影响工作任务完成质量的人资问题,通过考核的审计人员才能够参与到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的内审中,确保了人才质量,接下来的工作计划开展才更具有依据。审计人员上岗后也要定期的学习培训,掌握先进财务系统工作方法,能够对会计电算数据资料更好的审核,并从技术性角度分析其中是否存在问题,这样的审计工作才是高效并有意义的,事业单位运营中财务系统管理方式是不断创新优化的,会结合市场环境的切实需求来进行,在此环境下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计划,人员工作能力是首先需要保障的,在此基础上完善各项工作计划,帮助进一步提升工作任务完善效果,为事业单位所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创造有利的基础条件。考核体制完善中要结合事业单位财务内审先存问题来进行,观察在工作中所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财务培训学习的方法促进审计人员工作能力提升,运用专业技术解决审计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四)提升领导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相关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提升,才能够对基层发挥积极的影响,使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统计工作开展也能够得到准确的数据,在数据基础上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够确保其可靠性。内部审计工作得到管理人员重视,无论是内审机制的完善还是人力资源的调动形式上,都能够达到最优化的形式,这一点更符合工作开展需求,对于管理工作创新也有很大的帮助。事业单位内审工作重点划分是建立在难点确定基础上的,基于工作任务的开展难以及内审中所遇到的问题,来进一步探讨解决优化措施,才能够实现内审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稳定性的目标。

四、结束语

事业单位是我国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主能的重要平台,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公益性单位,参与了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效果,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价很有必要。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分析了审计的重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希望对相关行业和企业有所启迪。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决定其服务职能,凸显其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其服务职能的良性发挥,为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谢庆芳.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控制的工作重点及应对措施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36):26-27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篇(3)

一、强化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

内部审计不仅仅是针对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的检验,更是一项完善的控制管理系统,随着审计工作开展,所发现的问题都能够通过管理计划来更全面的解决,审计工作开展期间会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所产生的报表作出全面控制,对于工作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各项问题,在财务报表中都能够体现出来,如果财务报表中存在虚假信息,也会采取管理措施来追究其深层次的责任,避免类似的管理问题再次出现,影响到最终的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稳定性。事业单位的财务资金中有一部分是国家财政统一拨放的,针对这部分公共资金使用以及管理都要保持公开透明,确保其安全性以及资金的有效利用率,这样管理工作也能顺利进行。强化内部审计可以帮助发现其中所存在的资金安全隐患问题,管理人员了解到这一问题后对下一阶段的审计工作进行全面规划,通过这种方法来促进经营管理理念得到创新,更好的解决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为管理计划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及难点

(一)专项经费的审计

专项经费在拨放前会对使用方向以及具体额度做出详细的预算,根据其预算结果来进行使用,但项目进行过程中,受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最终的资金使用上可能会出现一些波动,这些波动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工作计划开展情况。对于这部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难度比较的,原因在于资金的支出使用范围广,其中包括人资费用、物资费用以及管理计划开展中存在的各项经营管理理念问题,经费的支出情况比较复杂,记录也可能会存在时间上的误差,长时间在此环境下也增大了管理计划的误差,审计工作开展自然也难以在稳定的环境下进行,信息的误差以及变化是专项经费审计工作开展中的主要难点,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要求严格,如果不能掌握工作开展方法,接下来所进行的工作计划也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导致事业单位所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误差问题出现,财务管理计划落实也因此而受到影响。

(二)所属企业经济效益和财务收支审计

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管理归属上相对比较复杂,在此环境下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计划中,审计会受到归属企业经济收益的影响,所开展的各项经济收益管理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标准。对于经济收益,在计算统计过程中需要引入财务系统的收支情况,最终得到的结果才能够准确的反应出净利率,对于这样的工作开展环境,单一的审计模式在工作任务的配合形式上并不能达到需求标准,尤其是在归属企业比较复杂的前提下,开展审计工作的难点也会因此而增大。现阶段的工作计划中,通过加强财务与管理系统之间的相互配合,在最终的工作任务开展形式上也会有很大的突破。难点问题也是审计工作开展所针对的重点,掌握工作开展模式,并配合科学的解决优化措施,确保事业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为单位建设投资计划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计人员综合水平较差

审计人员不仅仅要具备财务分析能力,还要掌握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管理的法律规定,在审计工作开展期间才能够发现财务系统所存在的问题。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不达标,并不能在所开展的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工作任务开展的规范程度也难以达到规定标准。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长时间得不到更新,也是造成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事业单位财务系统即使存在问题也不能被及时发现,相关问题仍然存在,导致贪腐问题在单位内部出现,威胁到公共财产安全性。审计人员采用固定的工作模式,但事业单位所面对的财务问题却是不断变化的,这种变化性并没有体现在单位的内部审计中,最终导致审计工作开展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问题发生。这一问题严重阻碍了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落实,在接下来的探讨解决中需要重点讨论。

三、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开展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专项经费管理体系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在一个完善的管理系统下来进行,对于专项经费的管理要独立进行,确保管理体系能够与单位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这样随着项目进行所产生的各项财务支出也能更准确的记录在报表中。在后续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可以参照这部分管理统计的资料报表来进行,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有一个整体性的了解,接下来的审计管理也更方便进行。事业单位所开展的专项建设是不断发展进步的,因此所制定的专项经费管理体系也要配合做出更好的变化,要做到准确反映资金使用情况,为审计开展打下基础。审计工作配合管理计划进行,进一步体现出专项经费使用的特异性,与常规财务支出区分进行管理,在管理效果上也有更明显的提升,这是传统方法中所难以达到的,也是解决现阶段所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二)健全单位内审机制,保障内审的独立性

建立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可以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一个有利的支持,同时更能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的保障明确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经济归属,管理中的难点部分也得到了进一步解决,在工作体系上得到了保障。内审与财务系统管理应当建立两个独立的经济管理系统,通过这种方法来帮助提升工作任务完成效果,两者之间独立只是针对体系来进行的,在具体的审计工作开展中,仍然会采用相互配合的方法来进行,根据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特异性来探讨解决规划措施,达到一个更理想的审计管理标准。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制的建立是在同一管理标准下进行的,达到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深入完善。其独立性还体现在审计监管组织成立方面,对审计工作的完善情况进行监管,确保了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也进一步避免发生影响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的问题,为管理计划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促进事业单位财务资金都能够得到有效利用。

(三)强化审计人员的资质考核

对上岗前的审计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观察是否存在影响工作任务完成质量的人资问题,通过考核的审计人员才能够参与到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的内审中,确保了人才质量,接下来的工作计划开展才更具有依据。审计人员上岗后也要定期的学习培训,掌握先进财务系统工作方法,能够对会计电算数据资料更好的审核,并从技术性角度分析其中是否存在问题,这样的审计工作才是高效并有意义的,事业单位运营中财务系统管理方式是不断创新优化的,会结合市场环境的切实需求来进行,在此环境下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计划,人员工作能力是首先需要保障的,在此基础上完善各项工作计划,帮助进一步提升工作任务完善效果,为事业单位所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创造有利的基础条件。考核体制完善中要结合事业单位财务内审先存问题来进行,观察在工作中所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财务培训学习的方法促进审计人员工作能力提升,运用专业技术解决审计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四)提升领导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相关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提升,才能够对基层发挥积极的影响,使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统计工作开展也能够得到准确的数据,在数据基础上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够确保其可靠性。内部审计工作得到管理人员重视,无论是内审机制的完善还是人力资源的调动形式上,都能够达到最优化的形式,这一点更符合工作开展需求,对于管理工作创新也有很大的帮助。事业单位内审工作重点划分是建立在难点确定基础上的,基于工作任盏目展难以及内审中所遇到的问题,来进一步探讨解决优化措施,才能够实现内审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稳定性的目标。

四、结束语

事业单位是我国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主能的重要平台,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公益性单位,参与了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效果,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价很有必要。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分析了审计的重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希望对相关行业和企业有所启迪。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决定其服务职能,凸显其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其服务职能的良性发挥,为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篇(4)

第三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工资基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工等)各项工资支出的专用资金。

第五条工资基金管理的内容,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凡属工资总额组成的各项支出,不论现金或转帐,均纳入工资基金管理。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为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省人事厅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综合考虑属下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性质、经费来源、编制定员以及职工人数计划等情况,按计划管理程序将计划逐级及时分解落实到机关、事业基层单位。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每年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以及本单位的人员变化情况和每月与每季度支付工资需要,编制当年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全年工资基金使用计划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年度工资总额。因建制或编制定员变动等特殊原因需要增、减职工的,经报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调整职工人数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后,方可相应调整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工资基金不足需要追加工资总额时,由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调剂;调剂不了的,按计划管理程序报上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调剂。未批准调剂前,原使用计划不得突破。每年省工资总额年度计划下达前,各地区、各部门可按上年度同期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扣除其中不合理部分,增加合理部分,先行核定所属各机关、事业基层单位第一季度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待省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下达后,再核定各单位全年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

第七条实行工资基金与增人计划配套管理的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须编制增人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并核增工资基金。违反增人计划管理规定擅自进人的,不得核增工资基金。

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增加工资时,凭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增资人数和增资总额到工资基金管理部门办理增加工资基金使用计划手续。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升行政职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需增资时,在规定的职数范围内的,可凭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增资额办理增加工资基金使用计划。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增加工资基金使用计划:

(一)未经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突破工资总额计划的;

(二)不按人事部门下达的职工人数计划擅自补充增加人员的;

(三)违反工资、奖金、津贴管理规定,自行提高标准的。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只能在银行开设一个工资基金专用帐户,一切工资性支出只能在此基金专用帐户支付,并如实填写工资基金使用登记表和工资基金支付登记表,不得套支或坐支现金发放工资。开户银行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监督支付工资。

第十二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资基金使用计划,逐季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同级人事部门批准后,列入《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本),凭《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逐月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银行发放工资业务的单位,每月在向银行提供工资发放表(或电脑磁盘)的同时提交《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银行须依据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代为核发工资。机关、事业单位每季度分月发放的工资总额合计数,不得超过本季度工资基金计划使用数;违反规定超出本季度工资基金计划使用数的部分,开户银行不得给予支付。季度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如有节余,可结转到下季度使用;但不允许提前支取下季度的工资基金。因新工资政策出台、落实国家安置任务或国家有其他新规定,致使季度工资基金超计划的,凭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增资数额办理调整季度工资基金使用计划。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应建立《工资基金管理台帐》和《在职人员花名册》,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定员数、实有人数、新增人员、工资总额等情况,及时予以登记,作为申报和核定工资基金的凭据。

第十四条经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挂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工效挂钩的办法,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和结算新增效益工资,工资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工资合并构成工资总计划,纳入工资基金使用计划。

第十五条经批准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机关、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核定工资总额基数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后,作为包干限额指标,纳入工资基金使用计划。

第十六条中央和部队(非现役编制)驻粤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由驻地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其上级主管部门分解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审核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并可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工资总额计划偏低的单位,适当调整工资基金使用计划。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工资基金年审,对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和执行工资基金使用计划、职工人数计划,以及开户银行是否按规定支付工资等进行检查。经年审合格的,核定下一年度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并更换使用新手册。年审不合格的,不予核定下一年度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和更换新手册。

第十八条各地人事、财政、银行、审计、统计等有关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人事部门按照国务院和人事部的规定下达工资总额计划和审核工资基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核拨经费,开户银行依据核定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支付工资;审计、统计部门依法进行审计、统计监督。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篇(5)

2制定《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目的

日本建设业伤亡事故在全产业中所占比例较大,1999年全产业伤亡人数137316人,建设业为35310人,占25.7%;2000年全产业伤亡人数133948人,建设业为33599人,占25.1%;2001年全产业伤亡人数133598人,建设业为32608人,占24.4%;制定并在建设企业实施《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COHSMS),就是为了通过充分地积累建设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实践经验,消除或减少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安全卫生活动给予正确的评价,从而实现减少建设业劳动事故的目的。

3《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构成

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由4个方面构成,即:①目的;②适用;③用语与定义;④确立体系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

其中第4部分是核心部分,主要有2个大的方面:

(1)总公司和分公司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

内容主要包括:a.安全卫生方针的明确;b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及其应实施的事项;c.安全卫生目标的设定;d.安全卫生计划的制定;e.职工意见的反映;f.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和应用;g.有关作业所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程序的制定;h.体系体制的完善;i.体系教育的实施;j.对有关承包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评价;k.文件化;l.紧急事态的对应;m.日常检查与改善;n.劳动事故等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o.体系审查;p.记录及其保管;q.体系的改善。

(2)作业所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

内容主要包括:a.工程安全卫生方针的明确;b.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及其应实施的事项;c.工程安全卫生目标的设定;d.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制定;e.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和应用;f.职工等意见的反映;g.对有关承包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评价;h.紧急事态的对应;i.日常检查与改善;j.劳动事故等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k.文件化、记录及汇报。

4《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

《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指导方针》是依照日本劳动大臣公布的《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指导方针》,并根据建筑业固有特性示范的必要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法体系,要求从事建设事业的事业单位必须按自己的情况积极开展这一工作。截止到2002年9月,日本已有173家建筑总公司或外公司建立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有174家正在建立,另有450家准备建立。

5“建灾防”在开展《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建设业劳动灾害防止协会成立了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综合服务中心,其主要工作有:

(1)普及促进工作,包括举办COHSMS指导方针的说明会和学习班,举办COHSMS担当人员的学习班。

(2)支援服务工作,包括关于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商谈、派遣专家的支援服务,应推进建立COHSMS的建设企业的要求,实施商谈建立体系的指导等。

(3)调查研究工作,包括收集国内外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信息,编写关于COHSMS的各种教科书,就建立COHSMS的建设企业的评价登记等进行研究,并公布结果。

(4)审查注册工作,包括制做并提供内部体系审查的指导书籍,制定合格认证制度,对体系进行合格确认井进行注册等等。

附:

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指导方针

建设业劳动事故预防协会

本指导方针是依照劳动大臣公布的《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指导方针》,并根据建设业的固有特性面示范的必要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法的体系,从事建设事业的事业单位必须按自己的意志积极自主地加以展开。

1目的

本指导方针,目的在于从事建设事业的事业单位在职工的协助下,总公司、分公司与作业所同心协力通过规定“计划??实施??评价??改善”一系列的过程并促进持续展开的自主性安全卫生活动,来减少建设营业所中的潜在性劳动事故的危险性,同时增进职工的健康和促进形成舒适的工作岗位,有助于提高建设营业所的安全卫生水平。

2适用

2.1本指导方针,适用于既考虑危险或危险因素等又希望确立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从事建设事业的事业单位的,并以任何规模的建设营业所为对象。

2.2本指导方针,是为了确立有关建设营业所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而规定的基本事项,根据劳动安全卫生法的规定,它是为预防因机械、设备、化学物质等引起的危险或健康障碍,而不是规定从事建设事业的事业单位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3用语与定义

本指导方针中所使用的用语与定义,规定如下。

3.1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系统

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以下称“系统”),是指在建设营业所中对安全卫生方针的明确、安全卫生目标的设定、安全卫生计划的制定、实施及运用、日常点检及改善、系统审查、系统的改善等一系列过程加以规定,是一个有关连续且持续实施安全卫生管理的体系,它与有关涉及施工管理等建设事业的实施管理体系形成一体加以实施和运用。

3.2建设营业所

建设营业所,是指统筹总公司、分公司和作业所的运营组织。

3.3建设事业单位

建设事业单位,是指在建设营业所从事建设事业的单位。

3.4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和分公司,是指对作业所进行指导、支援和管理业务的总公司、分公司等组织。

3.5作业所

作业所,是指从事工程施工的组织。

3.6安全卫生方针

1)安全卫生方针,是指建设事业单位为了提高建设营业所的安全卫生水平而明确的有关安全卫生的基本方针。

2)工程安全卫生方针,是指作业所所长为了确保作业所的安全卫生而明确的有关施工工程安全卫生的基本方针。

3.7安全卫生目标

1)安全卫生目标,是指建设事业单位根据安全卫生方针而设定的在规定期限内应完成的目标。

2)工程安全卫生目标,是指作业所所长根据工程安全卫生方针而设定的在工程期间或规定期限内应确保实施事项的安全卫生的水平。

3.8安全卫生计划

1)安全卫生计划,是指建设事业单位根据建设营业所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等,在规定期限内,为了完成安全卫生的目标而制定的具体实施事项和日程等计划。

2)工程安全卫生计划,是指作业所所长根据施工工程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等,在工程期间或规定期限内,为了完成工程安全卫生的目标而制定的具体实施事项和日程等计划。

3.9紧急事态

紧急事态,是指发生的劳动事故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

3.10系统审查

系统审查,是指建设事业单位考虑安全卫生计划的期间,定期调查与评价系统是否切实得到实施和运用。

4确立系统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

为了确立建设营业所的系统并切实实施和运用,建设事业单位和作业所所长必须实施下列基本事项。

4.1总公司和分公司应具备的

必要基本事项

4.1.1安全卫生方针的明确

1)建设事业单位应明确建设营业所的安全卫生方针,并使职工周知。

2)安全卫生方针应包括下列事项:

(1)在职工的协助下实施安全卫生活动;

(2)应遵守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令、建设营业所规定的安全卫生规程(以下称“建设营业所安全卫生规程”)等;

(3)应切实地实施并运用系统。

3)建设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使有关事业单位周知安全卫生方针。

4.1.2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及其应实施的事项

1)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特定工程上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

2)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为消除或减轻上述1)所特定的危险或危险因素而应实施的事项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特定应实施的事项。

3)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特定按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令、建设营业所安全卫生规程等应实施事项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特定应实施的事项。

4.1.3安全卫生目标的设定

建设事业单位应根据4.1.2项所特定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等以及安全卫生方针设定安全卫生目标。

4.1.4安全卫生计划的制定

为了完成安全卫生的目标,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以4.1.2之2)及之3)项所特定的应实施事项、有关安全卫生的活动、涉及安全施工活动等的日常安全卫生活动事项、有关作业所的指导及支援事项等为内容的安全卫生计划。

4.1.5职工意见的反映

1)建设事业单位在设定安全卫生目标及制定安全卫生计划时必须制定反映活用安全卫生委员会等职工意见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反映职工的意见。

2)建设事业单位在实施井运用安全卫生计划时必须制定反映职工意见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反映职工的意见。

4.1.6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与运用

1)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切实且持续地实施与运用安全卫生计划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切实且持续地实施与运用安全卫生计划。

2)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使职工、有关事业单位等周知的安全卫生计划中必要事项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使其周知。

3)建设事业单位制定使职工、有关事业单位等周知为切实且持续地实施与运用安全卫生计划的有关必要事项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使其周知为切实且持续地实施与运用安全卫生计划的必要事项。

4)建设事业单位在接受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材料等的转让或提供时,为便于特定4.1.2之1)项中的危险或危险因素,必要时在应力求获得记录有这类设备材料特性事项的书面的同时,还应制定使职工、有关事业单位等周知这类事项中必要事项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使其周知。

4.1.7有关作业所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程序的制定

1)为切实地实施与运用系统,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下列有关作业所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的程序。

(1)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及其应实施的事项

(2)制定工程安全卫生计划

(3)实施与运用工程安全卫生计划

(4)反映职工等的意见

(5)对有关承包人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评价

(6)日常点检与改善

(7)调查劳动事故等原因和掌握与改善其问题

(8)文件化、记录及汇报

2)建设事业单位应根据4.2.11项中的汇报,必要时对1)项中的程序进行修改。

4.1.8系统体制的完善

为了完善确立、并切实地实施与运用建设营业所的系统,建设事业单位必须规定实施下列事项。

(1)在建设营业所内应指定统筹管理其业务者担任系统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并规定其任务、责任和权限。

(2)应指定各级系统管理者(是指在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为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等处长、科长、股长等管理者;在作业所的,则为作业所所长、工程主任等管理者,即担任系统的负责人。下同),并规定其任务、责任和权限。

(3)应使职工以及(必要时)有关事业单位等周知系统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各级系统管理者的任务、责任和权限。

(4)应努力确保确立、实施和运用系统等所必要的人材及预算。

(5)在实施与运用系统时,应活用安全卫生委员会等。

4.1.9系统教育的实施

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对职工实施有关系统教育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实施有关系统的教育。

4.1.10对有关承包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评价

1)为了选定及其培训有关安全卫生的优良承包人,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正确评价有关承包人对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评价有关承包人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

2)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将按1)项评价的结果反映到对下次工程承包人的选定及其培训工作上。

4.1.11文件化

1)建设事业单位必须以文件形式制定下列事项。

(1)安全卫生方针

(2)安全卫生目标

(3)安全卫生计划

(4)系统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及其各级系统管理者的任务、责任和程序

(5)根据涉及总公司和分公司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的规定制定的权限

2)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管理1)项中的文件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妥善管理这类文件。

4.1.12紧急事态的对应

建设事业单位必须规定在工程中发生紧急事态时预防劳动事故的措施。

4.1.13日常点检与改善

1)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对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状况等进行曰常点检与改善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对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状况等进行曰常点检与改善。

2)建设事业单位在制定下次安全卫生计划时,应反映日常点检与改善的结果。

4.1.14劳动事故等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

1)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调查发生劳动事故等的原因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在发生劳动事故时进行其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

2)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将劳动事故等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的结果反映到下次制定安全卫生计划上。

4.1.15系统审查

1)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定期审查系统的计划和实施系统审查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实施系统的审查。

2)建设事业单位根据系统审查的结果或认为必要时,应对系统的实施和运用进行改善。

4.1.16记录及其保管

建设事业单位应对有关安全卫生计划实施与运用的状况、系统审查的结果等系统实施与运用的必要事项进行记录,并妥善保管该记录。

4.1.17系统的改善

建设事业单位根据系统审查的结果,并为了确保系统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应定期对安全卫生方针以及根据该指导方针制定的程序等系统进行全面改善。

4.2作业所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

4.2.1工程安全卫生方针的明确

1)作业所所长应根据施工工程的特性、建设事业单位规定的安全卫生方针、安全卫生目标及安全卫生计划等明确工程安全卫生方针。

2)作业所所长应使涉及工程的职工及有关承包人周知工程安全卫生方针。

4.2.2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及其应实施的事项

1)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特定在施工工程中可能会发生的危险或危险因素。

2)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为了消除或减轻1)项中所特定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特定应实施的事项。

3)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令、建设营业所安全卫生规程等,特定应实施的事项。

4.2.3工程安全卫生目标的设定

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2.2项所特定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等以及工程安全卫生方针,设定工程安全卫生目标。

4.2.4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制定

为了完成工程安全卫生目标,作业所所长必须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制定以4.2.2项之2)及之3)所特定的应实施事项、有关安全卫生的活动、安全施工活动等有关日常安全卫生活动的事项等为内容的工程安全卫生计划。

4.2.5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与运用

1)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切实且持续地实施与运用工程安全卫生计划。

2)作业所所长应使涉及工程的职工及有关承包人周知为实施与运用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必要事项。

3)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材料等的搬入或携入,作业所所长必须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在获得并确认记录有该机械、设备、材料等事项的书面的同时,还应使涉及工程的职工及有关承包人周知其必要事项。

4.2.6职工等意见的反映

作业所所长在实施与运用工程安全卫生计划时,必须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既要反映涉及工程的职工的意见,还要做到反映有关承包人的意见。

4.2.7对有关承包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评价

为了选定及其培训有关安全卫生的优良承包人,作业所所长必须根据

4.1.7项制定的程序,对有关承包人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进行评价,并向建设事业单位汇报其结果。

4.2.8紧急事态的对应

作业所所长应对紧急事态发生的可能做出事前评估,并根据4.1.12项制定的措施切实地加以对应。

4.2.9日常点检与改善

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对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状况等进行日常点检与改善。

4.2.10劳动事故等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

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在发生劳动事故等时进行其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

4.2.11文件化、记录及汇报

1)作业所所长必须以文件形式制定下列事项。

(1)工程安全卫生方针

(2)工程安全卫生目标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篇(6)

计算机的重要性怎么说也不过分.在短短几秒内,现代电子计算.机能完成上百万次运算.同样重要的是,在其用户控制下,计算机具有辅助决策能力──决定何时进行何种序列的运算。我们熟知数据处理(datapnocessing)对现代统计有了更形象的运用。

1.做好计算机操作技能的提高

1.1随着网络和信息处理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在统计工作中作用越来越大,给统计工作带来了挑战和机遇,需要不断学习提高。

1.2在加强企业管理中,由于计算机软件和接口不同,反映到我综合统计的各种数据,无法在计算机中实现共享和利用。随着统计要求的不断提高,我们根据矿大新开发的软件,通过办公自动化学习,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利用EXCEL电子表格,开展电子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和数据处理工作,为报表填报、统计分析起到了较大便利和保证。

1.3我矿在数据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结算管理、RMDC管理、工资管理、综合查询及报表分析和系统配置等计算机系统管理。把大量的计算整理工作给计算机做,也使我得到充分的时间投入到统计分析中,计算机能够为我们统计工作多做事,做好事。

2.统计与市场化管理信息系统的理论知道紧密联系

市场化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功能模块有基础数据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结算管理、RMDC管理、工资管理、综合查询及报表分析和系统配置等七个模块:这七大 模块与统计紧密相连。

2.1基础数据管理:维护系统所涉及使用到的基础信息。具体内容包括:计量单位、单位部门、人员档案、收支科目定义、结算单位业内支出科目分成比率等;

2.2预算管理:进行生产计划的编制和生产计划的调整。具体内容包括:工程管理,填写各种采煤、进尺、抽放量等工作的计划模块。

2.3收支结算管理:进行单位收入记账、成本费用记账、效后收支记账和内部结算记账的及时管理。具体内容包括:单位收入记账、成本费用记账、效后收支记账、月费用计划和内部结算记账;

2.4个人日清日结管理:处理单位对个人的日打分或日现金记账的管理和个人日奖罚记账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个人日清日结得分或日现金记账、个人奖罚记账和月末个人考核记账等;

2.5工资管理 :负责核算工资的管理科室对各个单位进行单位月可控工资的核算;各个单位对个人进行个人月可控工资的核算。具体内容包括:绩效考核比率、经营利润单位月工资核算、费用控制单位月工资核算、个人RMDC月工资核算(效益单位)和个人RMDC月工资核算(费用单位);

2.6综合查询及报表分析:实现业务数据的查询、统计和分析。具体内容包括:矿(或单位、点班、班组)业内外收入汇总查询、矿(或单位、点班、班组)业内外支出汇总查询、矿(或单位、点班、班组)效后收支汇总查询、利润分成分月查询、矿(或单位、点班、班组)业内外收入分月查询、矿(或单位、点班、班组)业内外支出分月查询、矿(或单位、点班、班组)效后收支分月查询等;

2.7系统配置管理:实现系统管理员对系统参数、操作人员和人员权限的日常维护。具体内容包括:用户维护、用户权限分配、当前用户信息、系统初始配置、系统参数配置等。

3.计算机统计在信息化建设实战中大显神通

3.1结算实现信息化

确立信息化管理制度,保证系统日清日结。区队、班组主要产品收入和主要消耗指标及个人计分(计资)完全日清日结。供应科、机运科及下属区队的仓库物资均也实现日清日结。各基层单位月度物资消耗量均为系统自动读取,流动设备出库、入库、退租,维修等实现了动态管理,月底用系统自动结算各使用单位月租金,设备状态、所在位置与台帐相符及实际使用地点均相符。

3.2全面预算过程控制实现信息化。建立全面预算过程控制实现信息化系统,更新经营管理常规标准化管理模式,规范业务行为,采用动态成本管理方法,即成本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控制。在开展经济活动前,要先有资金计划,即安全费用计划、维简计划、矿全面预算计划、累计折旧计划等。将费用按项目分解为业务行为,用程序和制度控制业务行为,实行费用分块承包,强化责任,从而达到控制成本。用信息系统控制费用的有序发生,实行网上审批,提高办公效率和自动化水平,避免费用发生失控,防范五矿潜在的经营风险。

3.3经验逐步成熟化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篇(7)

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问题由来已久,近几年来问题越来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反响,要求全面彻底清理计划外人员的呼声越来越高。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将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首先必须对计划外人员进行清理。另外,从其他县(市、区)来看,这项工作基本上做好了。因此,清理计划外用工已成为我县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任务,它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呼声;是当务之急,更是大势所趋。县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把清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一)清理计划外用工,是加强编制管理,严肃人事纪律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都非常明确地指出,党政机关不准使用临时工,要结合党政机关行政编制的精简,精简事业编制,大力清理、清退各类临时人员。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也联合下文,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已聘用的计划外用工做全面的清理、清退,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人员的聘用管理。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县县级机关、乡(镇)机构改革已初步完成,如何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为现实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下一步,还将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准备用三年时间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妥善分流事业单位富余人员,清理各单位计划外人员是首要前提。为确保我县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实施,就必须要下大决心、动大真格、花大力气,把滞留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计划外人员坚决予以清理。要通过这次清理,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切实理顺各单位人事关系,确保机构改革的成果得到有效落实,并为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清理计划外用工,是减轻财政负担,加强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据初步统计,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计划外人员总数为2745人,其中县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2161人,乡(镇)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584人,计划外人员总数比全县在职公务员总数(2717人)还多。年工资支出达2048万元,加上其它费用,是一笔十分惊人的开支。我县财政供养的人员多,财政压力已经很重,还要承担比全县公务员还多的计划外人员,使财政负担雪上加霜,计划外人员已经成为县、乡两级财政的沉重包袱。一些单位由于某一临时性的工作任务需要聘用了计划外人员,但工作完成后,临时工就成了长期工;一些单位已经人满为患,可是还养了一批计划外人员,正式人员上班没事干,工作却让临时工去干;有的单位聘用计划人员并不是真正从工作角度出发,而是出于个人利益或人情关系。同时,由于聘用计划外人员绕过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批,往往由单位的几位领导说了算,甚至于个别单位连集体研究的程序都省略了,你安排一个子女,我也安排一个亲属,各行其是,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各种不正之风,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

(三)清理计划外用工,是深化“效能革命”,狠抓工作落实的具体举措。去年6月份以来,我县组织开展了“学《纲要》、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主题活动和“效能革命”,狠抓“四条禁令”的落实,一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分别受到了辞退处理以及撤职、降职等处分,在机关中产生了较大的反响和震动,机关效能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但也不可否认,我们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其中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人太多、效率低、收费高。比如,一些单位部门经费支出十分困难,但出于个人私利或碍于人情关系聘用了计划外人员,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为了弥补使用计划外人员而造成的日常经费不足,就千方百计收取不合理费用,以收费养人,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前不久,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深化“效能革命”,狠抓工作落实大会,把今年确定为“项目推进年”、“狠抓落实年”。我们开展计划外用工清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降低政府运行成本,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正是深化“效能革命”,狠抓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同时,只有切实做好计划外人员的清理工作,才能更有效地对正式在职人员执行效能监察,促使他们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切实改善工作和服务态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效能革命”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明确任务,把握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计划外用工清理工作

清理计划外用工,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求很高的工作。县委、县政府已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关、全民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整个清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明确清理范围和对象。此次清理的范围和对象,是指县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及其所属的全民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乡镇机关及其所属全民事业单位的现有工作人员中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开具行政和工资介绍信进入的各类人员(含从企业、集体事业单位借用的人员)。根据调查分析,现在我县机关、乡镇聘用的计划外人员主要为驾驶员、炊事员、门卫等,经济发达乡镇聘用计划外人员相对较多,如昆阳镇达103人,鳌江镇84人、水头镇200人。县机关部门自聘计划外人员主要分布在下属事业单位较多的几个系统,如教育系统有800人,其中代课教师426人;卫生系统有136人,其中卫技人员81人。计划外人员超过百人的县机关部门还有工商局、公安局、广电局等。这类人员是这次清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二)把握清理原则。这次清理工作涉及到清理对象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我们必须把握好以下五条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是“一刀切”原则。在清理工作上要有“一刀切、切一刀、切到底”的决心,各级领导要克服畏难情绪,打消各种顾虑,冲破各种阻力,不乱开口子,不留尾巴,坚决全面彻底清理各类计划外人员。

二是谁聘用,谁负责清理原则。乡(镇)聘用的,由乡(镇)负责清理;县有关部门聘用的,由部门负责清理;县直属事业单位聘用的,由直属单位负责清理。对被清退人员,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该人员的具体情况适用不同办法。如符合平政发[1998]211号文件规定的,可给予社会养老保险。若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标准按每使用一年补偿一个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按被清退前一年本人实际平均工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津贴)计算;工作时间从聘用单位最后一次聘用时开始计算。

三是主要领导负总责原则。县直属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和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对清理工作全过程负总责,不能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和违反有关清理工作规定和纪律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是限期清理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完成清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迟拖延。

五是严格聘用原则。对少数岗位因工作需要,且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人员中无法调剂,确需聘用计划外人员的,由单位填写计划外用工岗位需求表,报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再聘工作。

(三)清理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县委、县政府要求,清理计划外用工工作必须与“效能革命”的深入实施相结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从3月中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

一是准备阶段(2004年2月16日—3月20日)。县委、县政府成立清理计划外用工的相应工作机构,抽调组织、人事及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人员开展工作,出台一系列有关清理计划外用工的政策、文件,为整个清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和政策指导。

二是自查自清阶段(2004年3月21日—6月30日)。各单位向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清理计划外用工的领导小组名单以及相关表册。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规定明确清理范围和对象,周密安排每个工作环节,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计划、规定,平稳有序地开展清理工作,每周一向县清理办公室上报清理进度等工作情况。进行再聘的单位,要根据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下达的岗位数,同步开展再聘工作。再聘工作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拟聘用人员(不包括勤杂人员)经人才公司办理手续后上岗。再聘人员原属计划外用工的,不得领取经济补偿金,不予补缴社会养老保险。

三是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7月1日-7月30日)。县机关各单位和各乡(镇)对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写好总结报告,上报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将带队到各单位检查计划外用工的清理情况。县里要对清理计划外用工工作进行总结、奖惩,探索建立计划外用工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出台相关制度。

三、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清理任务如期完成

清理计划外用工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搞好计划外用工清理工作,责任在班子,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县机关各单位、乡(镇)、直属事业单位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县里专门成立了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沈伟副书记、董君敏常务副县长、岑利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体改办、财政局、审计局、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广电局、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协调处理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制定清理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督查组主要负责对各清理单位的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清理不力、任务难以完成的和拒不落实的单位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对隐瞒不报或其他违反清理规定的单位进行查处等。协调处理组主要负责对各清理单位在执行政策、落实措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矛盾进行协调处理;对政策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政策解释和接访工作。同时,有清理任务的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确定专人抓这项工作。要按照“做细、做实、做好”和“不动摇、不走样、不变调”的要求,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工作、时间“四落实”。主管部门领导要深入所属事业单位,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清理工作。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篇(8)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5-0091-02

从学术理论的角度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分割以及养老待遇增长机制的差异,造成了一种既不利于公平又损害效率的局面。多种养老金制度的并存造成了制度的碎片化,制度的碎片化导致国家事业性单位的养老金待遇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差距持续拉大,郑功成(2011)认为,事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并不是问题的关键,而双轨制下的待遇差距大才是根本问题,这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角度来看,不同制度覆盖范围内的群体待遇差别阻碍了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从客观实践的角度看,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风险日益增大。由于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单一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造成财政负担日益加大。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行公务员制度和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也是保障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有力地指导和促进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逐步推广和顺利进行,并进而将促使形成统一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乃至社会保障体系。

1 相关研究综述

国内学者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文献总结如下:

李绍光(2006)主张,事业单位应该建立主导性养老金计划和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其中,主导性养老金计划仍要把政府财政拨款作为融资来源,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只能限于事业单位以外的非财政拨款融资。在此基础上,李绍光教授提出了两种改革备选方案,一种是偏重于积累制的一次性退休金加个人账户的职业年金计划,这种计划属于完全积累的强制性储蓄计划;另一种是现收现付性质较强的名义个人账户制度,资金来源为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郑功成(2008)主张,应该在“公平、正义、共享”的理念指导下,构建以缴费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在改革过程中,实行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增量改革,同时做好新旧制度之间的衔接。在这种宏观思路的指导下,郑功成提出,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应包括公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其中,公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资金由个人和中央、省级政府共同负担,采取现收现付、预算管理的筹资模式,给付模式为给付确定型,同时随物价调整;统一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与个人缴费情况及职业级别相挂钩。在改革的过程中,要实现养老金计发与工资增长挂钩转化为与物价指数挂钩,即养老金的目标定位于维护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2 河南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思路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要实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制度,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要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要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基础养老金模式,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统一办法。在统一的基础上,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降低,同时又不造成在统一制度内与企业人员的待遇悬殊,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既有联系,又体现特点,为人员流动架起桥梁,为推动人才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要统筹安排,妥善解决新老制度的衔接问题。在制定新制度时要注意其与老制度的衔接,以保证新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待遇基本平衡。制度设计上,要兼顾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既得利益和新制度下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数据测算时,要采集不同单位、不同职级、不同类别人的数据,合理确定退休金计发的系数,以照顾到各方面的情况。在养老金计发水平、待遇调整等问题上,不同群体之间要相互照应,既不能简单拉平,又不能悬殊过大。

(3)注重与其他改革措施相配套,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不是孤立的,它与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医疗制度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改革,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要与这些制度相配套。

3 河南省事业单位 “三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改革遵循公平与效率的和谐统一的原则,公平包括社会公平和制度内的公平。所谓社会公平是指通过对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缩小不同制度覆盖下的养老金待遇差别,实现养老金待遇的平等和不同部门之间的制度统一;制度内的公平是指改革后将公职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与服务年限、贡献、业绩等挂钩,使得个人的付出与回报成正比。效率是在不影响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和解决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尽可能减少改革的阻力。

(1)制度设计: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在事业单位建立“三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即公共养老保险计划、职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储蓄计划。

由于财政性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政府是一种直接对应的雇佣关系,因此,随着事业单位合同雇佣制的发展,公共养老金制度最终的发展发向应当是与企业职工现行养老金制度相统一的。在公共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中,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应由个人、省和中央两级政府共同负担,改革的最后阶段,个人的缴费比例与企业单位职工缴费比例相同;省级和中央政府分别按责任负担缴费比例,两级政府的负担比例之和应至少等于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费用比例。

职业年金计划作为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的重要补充部分,可以补充事业单位职工因为养老金制度改革带来的收益损失,减少改革的阻力。其资金来源包括个人缴费比例的一部分以及事业单位的福利和奖金支出的一部分,后者占大部分,这样可以实现职业年金的多寡与个人服务年限、贡献大小直接挂钩,有助于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个人储蓄计划属于个人自愿的存储计划,主要由政府引导商业保险公司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同时政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如个人所得税优惠等),鼓励个人自愿购买,以备老年之需。

(2)制度的法律定位。公共养老保险计划和职业年金计划由政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采用强制原则,而个人储蓄计划则采用自愿原则。政府对职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储蓄计划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3)筹资模式。公共养老保险计划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实行“统账结合”的方式,个人缴费的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比例不宜过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按责任分担的缴费全部计入社会统筹部分。实现个人缴费与职工缴费比例相等可循序渐进地进行,在改革初期,个人缴费比例稍低,政府稍高,以后可逐年提高个人缴费,降低政府缴费,最后实现个人缴费与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相同。公共养老金实行现收现付制度。

职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以及事业单位用于奖金、福利部分的一定比例,这部分资金直接与个人服务年限、贡献以及业绩等挂钩,以实现激发个人工作积极性的目的,另一部分来源于个人缴费。职业年金计划实行个人账户管理的模式,采取基金积累制。

(4)给付方式。公共养老保险计划实行给付确定型的模式,同时充分考虑通货膨胀因素,适度调整养老金待遇。职业年金计划的给付方式由个人自愿选择,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的全部积累额,也可选择按每月或每年的方式支付。

(5)管理机构。公共养老金由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职业年金可以建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建立行业基金,实现自我管理,选择较为安全的投资渠道。同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6)统筹层次。公共养老金应最低实现省级统筹,以避免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统筹层次低而产生的问题,如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等。

4 结 论

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统一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可以改变现行养老金制度的碎片化局面,缩小不同职业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别,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可以促进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人员自由流动。事业单位改变财政拨款负担的单一养老金制度为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责任的多层次养老金制度,有助于增强个人的养老责任和意识,可以减轻财政负担,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而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计划,特别是职业年金制度的设立可以弥补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制度改革而减少的养老金收入。职业年金直接与个人工作贡献挂钩,有助于激发在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且多层次养老保险计划有利于增加员工的养老收入,减少改革的动力。妥善解决改革中可能出现“老人”、“中人”、“新人”的问题,有助于推动制度的良性运行。

参考文献:

[1]崔丽,郑功成.改革养老金双轨制需立足现实 [EB/OL].(2011-3-09)[2011-4-10].zqb.省略html2011-03/09/nw.D110000zgqnb_20110309_4-11.htm?div=-1.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篇(9)

1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必须凭核发的规划资格证书及其规定的资格级别和按我局核准的业务承接范围,在*市范围内主编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且一般不超越证书规定范围承揽任务,如要超越设计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设计单位须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制定专门的技术制度,并向我局申请单项登记,经批准登记后,方可越一级承接规划设计任务。

2无城市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其它工程设计单位,一律不得单独主承编城市规划设计任务;如需开展城市规划设计,必须与有证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合作设计,双方须签定合作设计合同,其中应明确双方的技术分工和责任,并且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制定专门技术协作制度,然后向我局申请单项注册登记,经批准登记后,方可承接城市规划设计任务,所承接的规划设计任务不得超越其合作方所持规划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

3“*市城市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在*市承接编制与报审城市规划设计唯一合法的出图专用章,“计算机编码”是*市实行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公自动化而统一编排的单位代码。凡在*市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业务的单位,必须按规定使用我局统一监制的*市城市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和全市统一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系统的计算机编码。城市规划设计文件必须加盖出图专用章,其封面上必须注明资格等级和证书编号、计算机编号。*市城市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严禁出租、出借,若有违反的,将按《*市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予以从严处理。

4城市规划设计行业以外的其它行业专业设计单位,从事其本行业内的工程项目的总图规划与设计,一般不受城市规划设计资格限制,而应按其所持行业专业设计资格承接与报审工程项目的总图规划与设计。

5各城市规划部门必须使用我局建立和提供的*市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系统,实行全市范围内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的统一管理,并按资格管理系统信息库中我局核准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格级别与其业务承接范围,受理城市规划设计文件报审。未建立城市规划设计资格档案的,城市规划部门应不予受理规划设计文件报审。

6对设计单位违反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有关规定,各城市规划部门应及时提出初查意见,报我局核准查处。

7各城市规划部门应使用资格管理系统信息库,按其内规定的格式与内容,对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报审的规划设计案件实行登记,以便统计各设计单位年度城市规划设计业绩并作为开展年审工作的重要依据。

8凡在*市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业务且在工商注地在*市的省、部属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年度注册登记制度,并定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集中办理注册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计划篇(10)

一、2009年继续教育计划申报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部门)的发展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认真制定2009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努力形成特色培训项目。同时可申报院设立的以下培训项目:

1.专项技术短期培训班

为加强科技人员的培训,使科技人员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掌握学科新进展、新技能、新方法,开拓视野,提高技术水平和科学实验的分析能力,院2009年将资助研究所举办专项技术短期培训班。各研究所可根据需求,申请举办针对本领域创新型专门人才的培训、实用性强的专项技术理论知识及实验分析方法培训等,以提高科研技能水平。培训班应注意吸收院内、外同行参加,促进科研技能的交流。同时鼓励各研究所推进各类资源的协调与整合,实现培训资源的整体优化。

2.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了解科技前沿新知识、新技术提供平台,有效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院2009年将资助研究所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高级研修班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专业技术课题,高新技术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共性关键课题,自主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前沿性、基础性理论课题。

3.管理干部培训班

各单位可通过短期培训班、专题研讨、讲座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管理干部的培训,重点加强管理工作中难点问题的研讨以及所需岗位知识技能的学习。各分院要认真规划、统筹安排,抓好所联系单位管理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倡分院、相关研究所联合举办培训班。

4.机关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创新基地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好本系统管理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以提高本系统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机关各部门的培训计划直接向院人事教育局申报。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2009年继续教育计划上报工作,院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编制全院年度培训计划,并下发各单位(部门),以提供培训信息,便于自行选训。

二、2008年继续教育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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