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文化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8-22 11:38:28

财政文化论文

财政文化论文篇(1)

财政学作为一门衔接一般经济理论课和财政专业课的应用理论学科,不仅包括基本的财政理论知识,同时还包括与现实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现象和与之相应的财政管理方法等。在当前的财政学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过分强调学生对财政知识点与基本理论的学习与掌握,财政学教学内容与现实的财政现象相远离,缺乏对其深入的分析与解释,从而使学生对财政学的理解只流于表面,不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没有办法透过现象,探索财政本质,达不到揭示支配这些财政现象规律的教学目的。正因为教学内容的滞后,使财政学的教学桎梏在一个“高大上”的层面,没有用开放性的观念植入教学,使教学内容难以与时俱进,最终使教学氛围和教学效果都达不到最佳状态。

2、教学方法单一

传统的财政学教学方法主要是通过教师在课堂上向学生讲授需要学习的财政学知识,对政府收入支出活动进行分析与讲解。在这种教学方法下,学生主要是通过被动或被迫地的方式去获得这些知识;另一方面由于存在教学的单向性,没有考虑到教学的动态性,教师没有办法在授课时及时知晓他们对知识的需求与掌握的情况,并根据学生及时反馈的学习情况进行调整与梳。比如讲授政府的转移支付时,教师只是一味地讲授转移支付的概念及其形式等内容,学生对这一问题会感觉非常抽象,因为没有情境,没有案例,没有讨论,学生只是在单向地被动地接受着知识的灌入,没有办法从感性的角度去主动地分析国家为什么要进行抽象意义上转移支付的行为。

3、教学目标狭窄

财政学的教学目标应是与财政专业的培养目标相衔接和一致的。财政专业的培养目标明确规定人才的规格为复合型、应用性的高级专门人才;对基本专业素质的要求为具备财政、税务及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人才就业方向有着较为清晰的表达,即从事财政、税务、财务、税务筹划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到财政学的教学目标中,我们往往只注重财政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专业技能与素质的培养,这样的结果使得教师的教学只是授之以鱼,而非授之以渔。这种狭窄的教学目标导致学生不具有从事财政,包括税收、监管等方面工作的综合能力,不具备复合型与应用性的特征,达不到我们培养学生的目的。

二、财政学教学中的生态性特征

1、开放性

生态系统在本质上是开放的系统,任何一种生物不可避免的与外界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没有完全孤立发展的生态系统,同样教学系统也是不可能将教学活动完全与外界相隔绝,财政学教学活动也是如此。财政学的教学活动是教师、学生与环境之间的物质流、能量流与信息流传递过程,是教学主体对内部的各种教学因子和外部的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等信息的采集、编码、翻译和利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只有使系统处于开放状态,各生态要素与系统内部、外部通过不断地信息的输入与输出,才能使财政学的教学活动正常而良好地开展。财政学的教学活动作为一种生态系统,不是封闭的、孤立发展的,它的发展始终处于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社会、经济环境等内外部因子共同作用的开放系统中。

2、动态平衡性

在一定条件下,生态系统保持着能量与物质输入、输出的动态相对稳定的状态,即为生态平衡。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遵循着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的演变规律,因而形成有层次的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并推动自身的变化和发展。财政学的教学系统是一个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的动态的和不断完善的系统。随着社会的进步,那些影响教学系统的因素在不断发生变化,一方面,教师的水平、学生的状况、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内部系统在不断变化;另一方面,教学系统外部环境也在发生变化,如财政的收入与支出结构和规模、财政政策等,这些因素的变化会直接影响财政学的教学中各个生态因素与它们之间的关系,最终影响教学的质量与效果。财政学教学生态系统应处在推动这两方面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以达到一个动态平衡的状态。

3、可持续发展性

在生态系统中,可持续发展强调发展不仅要求要着眼于当前的利益,也放眼于未来,不仅局限于系统本身,还要强调与环境、经济、社会的协同、持续发展。在财政学的教学生态系统中,系统的发展不能只强调学生每堂课的教学知识点的掌握,而更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培养,这些才是教学的发展方向。同时还应将财政学的教学活动与外部的经济、社会等政策环境相结合,以支撑教学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观认为事物发展的各阶段都是相互依存的,目前的发展是将来的基础;强调发展的协调性。在财政学的教学课堂上,学生本阶段的学习是将来发展的基础,将学生、教师及教学内容进行整合,使他们的发展具有协调性,将学生知识的学习与能力的培养提升至更高的教学目标层面上。

三、财政学生态化教学的改革途径

1、注重开放性,充实教学内容

教学生态系统与其他生态系统一样受外部环境系统的影响并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与信息的输入与输出与外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系统只有开放,才能吐故纳新,增强内在生命力。财政学的教学活动作为一个生态系统只有开放,才能使教学内容、手段得到不断的丰富充实,不仅有利于学生知识面的扩展,还有利于学生对财政知识与财政现象的深入理解。在财政学的教学系统中,进行生态化教学要求生态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开放,不能是封闭的。第一是生态要素与外部系统的开放。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作为社会性的个体都有不同的家庭和社会背景,拥有不同知识背景、生活习惯、思维方式。财政学的生态化教学要求具有一定社会属性的教师和学生都应有专业而敏锐的眼光去寻找身边、生活或学习中与财政相关的现象和政策,有了这种认识与意识,师生所关注的将不仅仅局限于教材,这不仅让财政学的教学内容更丰富,还使师生成为了教学资源的收集者和创造者,这样就更易于教学,使学生接受和理解。第二是教学内部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开放。财政学所涉及的范围不仅包括经济、社会,还包括文化、制度等,教学活动需要外部生态环境进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来充实教学内容。因此我们应该看到财政学的生态化教学应强调教学内容来源的开放性,一方面,教学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政策的变化而不断地调整或改变,尤其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它极大地丰富了财政学的教学内容,为教学内容的更新,学生知识面的扩展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内容的开放性让学生能将财政专业知识与生活和社会相联系,并加深对这些理论的理解与运用。另一方面,开放性也是注重将课堂上的教学内容与社会实践相联系的过程。以往课堂教学内容许多都是只重视理论与基本知识的学习,独立于社会经济生活之外,是与社会经济相分离的。比如“土地财政”是多年前不曾出现的概念,但这一财政现象与我们当前的经济、政治、生活密切相关,这要求我们将开放眼光投向这个开放的财政学教学系统中,用财政的专业理论与知识来寻找这一现象的出现原因、存在问题及未来的解决办法。因此,财政学的教学应具有开放性,打通课堂通向社会的通道,使课堂充满生命和活力,通过师生共同努力,到现实生活中去找教学案例,丰富教学内容,沟通课堂所呈现的书本世界与学生的现实生活世界,使“两个世界”相融合,以此来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2、基于动态平衡性,创新教学方法

生态平衡是动态的,维护生态平衡不只是保持其原初稳定状态,而是在人为的影响下,建立新的平衡,达到更合理的结构、发挥更有效的功能和取得更好的生态效益。财政学的教学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教师以教学内容为媒介,以教学方法为手段联系起了与学生的桥梁,通过两者的相互作用、影响进行动态调整,最终达到教学的目的。基于动态平衡原理,教师的“教”要以学生的“学”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学方法的使用、教学语言的选择和教学手段的取舍做出灵活的调整、选择与组合,随时调整和改变自己的教学策略;另外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行为和学习兴趣也影响着教师情绪的变化和教学能力的发挥,通过教师与学生的相互作用,使教学呈现出由矛盾到平衡到新的矛盾再到新的平衡过程,教学在动态平衡中不断前进,最终完成教学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教学方法的选择对教学效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单一的讲授型教学作为一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它也是一种教学的动态平衡,但这种平衡是一种低水平的平衡,这种方法已不能满足财政学的教学的需要。因此,一方面教师应该根据这个时代学生的特点,包括学习能力、情感体验以及掌握知识的具体情况,调整教学方法,为教学系统的发展和优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另一方面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创新教学方法,将案例教学、情境教学、任务教学、讨论教学等多种方法相结合,通过将课堂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心灵的沟通、意见的交换、思想的碰撞,互相促进、协同发展,实现知识的共同拥有与个性的全面发展,将低水平的教学平衡发展成为高水平的教学平衡。通过教学方法的改变,教学呈现出来的不是一种的单向传递知识的过程,而是双向的互动过程;课堂是师生互动交流平台,教学内容是丰富生动的具体现象。在这个互动过程中,教师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将知识传递的关系转变为教生间有着共同话题的对话关系,通过各种物质流、能量流与信息流畅通的输入与输出,动态地进行调节,最终达到财政学教学活动系统的高级平衡状态。

财政文化论文篇(2)

近年来,学术界逐渐开始采用宏观结构模型、结构VAR模型以及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的定量分析。如李生祥和丛树海(2004)通过建立宏观联立方程模型,分别测算了中国的理论财政政策乘数和实际财政政策乘数。[16]对于IS-LM模型和宏观结构模型的缺陷,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受到Lucas的批判,他认为结构性模型的参数会随着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因此无法用于政策分析(Lucas,1976)。[17]受卢卡斯批评的影响,宏观经济学家发展出了包含理性预期和跨时最优的动态随机一般均衡(DSGE)模型。基于时间序列的研究成果,Sims将向量自回归模型引入宏观经济学。所以最近大部分的研究都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VAR)和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DSGE)来分析财政政策效应。如郭庆旺和贾俊雪(2005)利用VAR分析框架,实证分析了中国1978—2004年间公共资本投资对长期经济增长的影响,发现中国政府物质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18]还有一些学者也用该模型进行研究,如Blanchardetal.(2002)[19]、刘金全和梁冰 (2005)[20]、李树培和白战伟(2009)[21]、吕光明(2012)[22]等。由于VAR类模型缺乏DSGE模型所具有的微观经济机制,因此近期有不少学者采用DSGE模型对财政政策效应进行研究。如黄赜琳(2005)利用DSGE方法将政府支出作为外生随机冲击变量,构建中国三部门RBC模型,对中国财政政策与实际经济波动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政府支出的增加挤占了部分的居民消费和投资,存在挤出效应。[23]目前,运用新凯恩斯DSGE模型进行财政政策研究较多,如Cogan(2010)[24]、Christianoetal.(2011)[25]等。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因为假设条件和使用的模型不同存在差异,随着经济模型的不断发展,而使用新凯恩斯DSGE模型分析宏观经济已成为主流,本文在新凯恩斯框架下将财政政策内生化,试图能够反映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财政政策的影响,进而研究利率市场化对于财政政策效应的影响。

二、模型构建

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具有“政府主导型”特征,本文充分考虑了这一宏观体制因素,参考Tsung-wuHo(2001)的方法将政府支出加入居民效用函数中。

(一)居民最优行为居民从私人支出、提供劳动和政府公共支出中获得效用。居民在将政府支出和税收政策当作给定的情形下,决定消费需求、债券需求、劳动供给和资本供给。

(二)企业部门最优行为1.最终品生产企业竞争性的代表性最终产品企业投入yit单位的第i中名义价格为Pit的中间产品,生产技术的规模报酬不变。最终品企业面对市场既定的价格Pt,选择中间品投入数量来最大化其利润,并受到生产函数的限制,一阶条件。

(三)政府和中央银行行为将中央银行和财政部门合并为一个广义政府部门,政府执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控经济,本文不考虑货币需求。政府部门选择支出以最优化社会福利,并受约束于预算约束和私人部门的边际条件。现在考虑政府最优支出问题,假定政府希望在决策中考虑到居民户的最优条件,并受这些条件约束。我们可以通过所谓的可实现条件得到居民户对政策决策所施加的约束,该条件可以通过以下分析得到。

三、数据估计与检验

(一)数据的选取与初步处理本文模型中的参数分为两类:一类为反映模型稳态特性的参数,另一类为刻画模型动态特征的参数。前者主要采取校准的方法来估计,后者主要采取贝叶斯估计。模型校准过程主要是利用现实中可以观测到的宏微观经济数据的平均值以及参考其他学者的文献。模型部分动态参数采用贝叶斯估计,由于本文包含技术冲击、货币政策冲击和政府购买冲击,为了避免估计过程中的“奇异性”问题以及考虑数据的可得性,我们选取观测变量拆借利率、产出和通货膨胀来进行贝叶斯估计。陆军和钟丹(2003)[27]、马晓兰(2005)[28]认为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能反映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本文数据样本区间选取1996年第1季度到2013年第4季度,宏观经济变量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CEIC数据库及Wind数据库等。数据处理过程是:首先利用定基通货膨胀率序列计算得到实际的产出。然后对各时间序列进行季节性调整和HP滤波处理,从而得到各宏观经济变量波动部分的时间序列。

(二)基本的参数校正及贝叶斯估计1.部分参数的基本校准本文首先利用校准法得到模型参数值,然后通过脉冲响应和数值模拟结果解释、分析和预测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长期均衡存款利率上升对中国宏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与传统的宏观计量研究方法相比,通过校准获得的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参数值可以避免因结果性改变所导致的Lucas批判。所以本文的模型参数值并不会因利率市场化结构性改革而发生变动。参数rg可以理解为政府支出与居民消费之比,从图1来看,中国最近几年的政府支出与居民消费比重基本在0.36左右。同大部分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分析一致,表1总结了模型校准后的部分参数值。2.部分参数的贝叶斯估计参数贝叶斯估计法能将样本信息和非样本信息结合。使得参数估计值更贴近模型的经济含义。利用贝叶斯法估计时,考虑到分布的一般性和参数的经济含义,参考刘斌(2008)的方法[29],对各先验分布的假定,通过估计得到表2的估计结果。多变量诊断统计量主要包括各估计变量对应的一阶矩、二阶矩和三阶矩,从图2来看,随着模拟次数的增加,上图的两条线重合,表明估计的结果是稳健的,因为随着模拟次数的增加,度量指标相对稳定。3.部分变量的稳态水平计算利用稳态式求解得到表3的模型稳态水平值,得到的消费占比、投资占比与政府支出占比与刘斌(2008)的结果基本一致。

四、模型数值模拟和脉冲响应分析

(一)模型数值模拟表4总结了根据模型参数值及稳态式所计算出的在不同名义存款利率水平下的宏观经济稳态水平。根据表4的结果,利率市场化改革后,稳态名义利率上升的长期宏观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实际价格方面,名义存款利率上升可以提高居民实际存款利率(在通胀稳态为1时等于名义存款利率)和企业资本边际成本。二是在经济结构方面,名义存款利率上升通过提高企业资本边际成本降低投资占GDP比重,提高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和政府支出占GDP比重,有利于调整中国宏观经济结构。

(二)经济变量面对外部技术冲击和财政政策冲击时的波动模拟表5总结了在不同名义存款利率水平上,模型面对相同的技术冲击、货币政策冲击与财政政策冲击时,总产出和通货膨胀率的波动情况。根据表4显示的模型数值模拟结果,随着名义存款利率水平的提高,总产出和通货膨胀率的波动逐步下降,总体而言,产出的波动下降幅度较大。由此可见,名义存款利率上升有利于降低中国宏观经济面对外部冲击时的波动。

(三)脉冲响应分析从图3、4、5来看,政府支出的增加,引起消费和投资的下降,但是短期内产出增加。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政府支出的增加直接导致了总需求的上升,从而使产出增加。但政府支出的增加引起通胀的上升和利率的上升,随着利率的上升,居民消费减少,企业的资本边际成本增加,因此企业的资本需求降低导致投资减少。均衡利率的上升,使得消费和投资面对财政政策冲击时的初始反应增强,即挤出效应增强。相对而言,对投资的挤出效应较大。但是,这并没有导致产出随着利率的上升而减小,相反却出现了挤入效应增强———随着均衡利率的上升,产出的初始反应增强。主要是因为外生冲击的变动不仅仅取决于投资、居民消费和政府支出的变动,还同时受到总产出、投资和消费稳态水平的影响。正是由于稳态名义存款利率水平上升会同时引起投资占比的下降、居民消费和政府支出占比的上升,使得均衡利率上升时,政府支出对产出的挤入效应增强。这也正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后,稳态名义存款利率水平上升有利于促进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具体体现。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政府支出增加能在初期增加产出,但是其增长效应时间较对消费和投资的挤出效应时间短,因此第5期之后产出为负,但是负效应并没有随着均衡利率的上升而显著增大。

财政文化论文篇(3)

近年来,应对经济体制与社会转型的挑战,财政理论界对西方财政理论进行了引进,开展了大量的对策研究。但立足中国传统与现实,从制度演化角度,对财政主体的决策、执行过程开展动态研究依然较少,导致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弱化。为增强财政对策研究的针对性,有必要从财政主体这一财政理论基本要件入手,就制度环境变化对财政主体行为方式的影响开展研究。财政主体、对象、目的、方式是财政基础理论的四个要件。在解放后关于财政本质的争论中,财政主体是重要指向之一。20世纪90年代,经过“国家分配论”与社会“公共需要论”的激烈论战,理论界对于财政主体没有形成基本共识。

一、中西财政理论关于财政主体的评述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曾长期占主流地位的财政理论“国家分配论”认为,财政是国家集中性的分配,财政分配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国家在财政分配中居主导地位,国家在社会分配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社会公共需要论”则主张,财政起源于原始社会,氏族组织以及原始社会后期的农村公社也是财政分配的主体。当国家产生后国家成为财政分配的主体。就现代财政而言,各种财政学说关于财政分配主体的不同意见趋于统一(陈共,1994)。

西方财政理论建立在社会契约论基础上,具有浓厚的公共经济论色彩,认为财政主体是社会契约意义上的“政府”,是分析市场失效时涉及的“政府主体”(李炳鉴等,2005)。西方财政学论及财政主体使用的大体上是“政府”,而不是“国家”一词,仅从国家政权的一个部分即政府直接分配的角度来把握“财政”概念和分析财政问题。政府在市场中只是与企业和私人处于平等地位的活动主体,公共经济受到私人资本的根本决定和约束监督(张馨,2004)。

改革开放后,西方财政理论的引进以及我国财政改革实践的深化,引发我国财政理论界的争鸣,对财政主体的认识出现融合的趋势。贾康主张,财政的主体是掌握“公共权力”的社会权力中心。国家存续阶段,国家成为社会权力中心和财政主体。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国家职能的转变,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行为也发生了一些内在变化。所谓公共财政是一个政府和财政职能调整的基本思路和导向(贾康等,2005)。广义财政在现象形态上指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各阶段以社会性的权力中心为主体的理财活动,包括国家出现之前的原始财政、国家出现之后的国家财政,以及将来国家消亡之后的公共权力中心的财政(蔡江南,1994)。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财政学教科书在涉及财政主体时,往往国家与政府交替使用,不加区分。

总体上看,财政主体作为财政理论的核心要件,是中西财政理论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传统财政理论对财政主体定位在“国家”层次;西方财政理论对财政主体定位在“政府”层次,精于结构和运行分析。两者的融合,汲取西方关于财政运行层次的知识,有利于促进我国财政理论的发展。中国传统财政理论的本质论,对于解释大历史中的财政现象,具有很强的概括性和穿透力。

二、财政主体演进的特征

人类分工的广度和深度决定经济的发展水平,经济的发展水平最终决定财政的演进过程。财政主体随着人类分工广度和深度的变化而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一)财政主体的本质层次——公共权力中心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的活动范围很小,人与人的联系主要限于氏族或部落内部,公共事物与私人事物混沌不明,分工不明显。由于人群范围小,朝夕相处,利益和文化具有高度的同一性,人际关系具有重复博弈特征。财政活动是零星的非日常性活动,财政主体是公众推举的、临时的、非专业化的公共权力中心。在具体运行中,原始财政活动决策或由“长老”主持,或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

人类分工促进经济发展,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促使了国家的产生。这时,人类的联系超越了氏族和部落,以区域划分国民,人与人联系的广度不断扩大,国家内部分工越来越细化,不仅出现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分工,也出现了生产和暴力的分工、物质产品生产与精神产品的分工。财政的主体“国家”在名义上是公共权力中心,履行了部分社会公共职能,即所谓的“公家”;但其主要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论及国家权力的萌芽与发展时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

按照传统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划分,人类阶级社会先后出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财政主体就本质层次而言,体现为“国家”,实质上代表当时统治阶级的利益。财政是“国家”实施阶级压迫的重要工具之一。人类历史上国家兴衰的演变,反映了各个时期的国家统治者在处理“一般社会职能与特殊统治职能”时,是否做到了“长期理性与即期理性的统一”,是否维护了整个社会的“共容利益”(曼瑟•奥尔森,2005),保持社会处于“正和博弈”状态。这时候的财政活动,体现了以君主为总代表的统治阶级利益,被统治阶级的利益,一般是被动地、间接地得到体现。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在实现一般社会职能方面,能力得到逐步提升,被统治阶级的自由度和对公共事物的参与度都有所增加。

(二)财政主体的运行层次——“公众一君主一公民”

历史演进中,财政主体运行层次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原始人类时期,公众直接参与是运行中的财政主体的突出特征。国家存续期间,财政主体表现为国家权力机构——政府。在王朝专制社会,政府的总代表是国王。在农业帝国时期,政府的总代表则是皇帝。这里为了简化的需要,将专制社会中统治阶级的总代表统称为“君主”。由于君主集立法、执法、司法权力于一身,独裁成为财政决策、执行的突出特征。在西欧奴隶社会和封建领主社会阶段,财政决策是奴隶主、农奴主阶级内部的事情。严格按照等级划分权力,在同一等级可能采取民主方式,君主是最后的裁夺者。在中国秦至清漫长的农业帝国时期,财政主体的执行代表——政府的主持人宰相,由开始时皇帝权力的制衡者,地位每况愈下,直至明清遭到废除,皇帝集国家财政最终代表权、决策权和执行权于一身。

进入资本主义时期,在共和制政府体制下,财政运行主体出现了新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分界渐趋明晰,政府在财政活动中受到市场力量的制度化约束。二是财政活动参与者范围扩大。起初仅贵族和有产者有资格参与财政决策。随着时代变迁,财政参与者逐步扩大了范围。财政参与的方式可能通过公开表达意见的方式,也可能采取代议制选举政府的形式,甚至直选政府首脑或直接投票表决财政方案的方式。政府组成人员的身份等级制特征逐步淡化直至消除,社会阶层的等级固化现象减弱,不同阶层之间的垂直流动比以前更明显。

(三)小结

在国家出现以后,“国家”和“政府”是不同视角下的财政主体,分别反映了财政主体的本质层次和运行层次。财政主体的演进,与人类活动范围以及群体规模的扩大密切相关。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国家”这一财政主体具有阶级性特征的同时,其作为公共权力中心,维护全社会“共容利益”的能力和意识有所提升。从对财政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影响程度看,从原始社会开始,财政主体经历了公众一君主一公民的演进过程。“政府”作为国家产生后活动着的财政主体,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决策方式,反映了财政实现“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程度,进而对国家兴衰产生巨大的决定作用。

三、中国财政学的发展需要深化对财政主体行为方式的研究

财政理论产生于实践,服务于实践。新中国成立后曾盛行的“国家分配论”与当时计划体制运行方式相适应,对当时财政经济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西方财政理论在几百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自然演化中形成,和西方的经济社会运行具有很强的契合性和相容性。吸收我国传统财政理论与西方财政理论的有益成分,发展我国的财政学理论,对处于快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近年来,我国财政理论界在吸收西方理论方面进展很快,在服务财政改革实践过程中承担了繁重的任务,在财政对象、财政方式、财政职能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大量的应用性对策。

(一)中国转型社会的实践特征。要求加强对财政主体的理论研究

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发达国家的经验能够更便利地为其他国家所借鉴和应用,以发挥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西方财政理论的成长,伴随着历经400多年市场经济的演化过程,与其政治制度、社会意识形态经过长期的磨合,相容性很强。我国从鸦片战争以来100多年的时间里,经历了农业帝国社会、半殖民地社会、资本主义民主革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多种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变迁和转型频繁,财政制度也随之频繁变动。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次变迁都保留了部分原来的运行方式和观念,同时又吸收和借鉴了发达国家的部分制度和理念,两者的冲突与中国社会当时的需要纠结在一起,造成中国发展方式和理念投射在财政改革方面呈现出复杂性。

当前,我国面临市场化、城市化、信息化以及全球化的多重转型,对财政功能的发挥提出了更复杂和更高的要求。财政事关治国安邦、强国富民。财政不但连接着政治与经济两大社会领域,同时也是国家政权活动的重要枢纽(王军,2006)。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把财政称为“庶政之母”。公共财政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主体与财政经济社会需要的适应性程度,决定了财政效能的发挥程度。建设公共财政为契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需要深化对财政主体的理论研究。

(二)中国财政改革的实践,需要加强对财政主体的应用研究

财政文化论文篇(4)

本文作者:李振标郑传芳工作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造成当前我国财政农业投入现状的主要原因

如前所述,国家权威部门和国内学者、研究团体通过各种工具和方法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效益进行测量和评估,虽然在角度的选取和研究方法的采用上不太一样,但得出的结果却大致相同,即目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未能实现最佳的使用效果、财政支农资金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造成当前我国财政农业投入现状的原因很多,我国学者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研究,主要的研究视角有财政支农规模、财政支农结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财政支农支出绩效、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投入与经济增长等几个方面。谭琳元通过新疆财政支农资金投资效益各种影响因素的分析,得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农业科技三项费和农村救济费支出是影响投资效益的主要因素;[5]李若云认为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主要存在涉农管理部门多,难以形成合力;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支农投资运行成本高,中间损耗大;支农资金追踪监管反馈差等问题;[6]陈兴中等人认为支农资金来源渠道多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支农资金管理分散、支农资金管理的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等是造成使用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7]高雄伟和董银果通过对国家财政支农宏观、中观、微观效益低下的实证分析,从国家预算、财政意识、政府博弈、配套政策诸方面探讨了影响财政支农效益的深层原因。[8]归纳起来看,各个学者的研究主要是从资金管理体制、资金总量、资金结构、资金监管等方面入手,他们的研究发现,造成目前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管理部门多,致使财政支农资金利用效率低下;行政成本过高,造成支农资金的挪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水平低下;项目资金使用审计工作不到位;财政支农资金的相对规模偏低;财政支农资金结构不尽合理。财政支农资金在使用、管理、审计等监管方面的制度缺陷导致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低。

借鉴外国经验,探索加强财政农业投入资金的监管途径

(一)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特征1.美国。美国是世界上农业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美国财政支农重点突出,支持的范围包括商品补贴、土壤保护、贸易、科研和推广、造林和森林管理、能源等十个方面;目的十分明确,即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和追求对全社会的正效用为主要追求。[9]美国财政农业投入监管方面有许多亮点,主要有:(1)健全的监管体系。从上到下有国会监管、政府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三个层次,形成了一套国家与民众联手监管的严密体系。同时,依靠独立的监督评价机构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这一做法可以有效防止和纠正上述体系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补充和完善了政府的监督职能。(2)全过程监管。美国对财政农业投资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监管程序化、制度化、定量化。[10](3)强化信誉与风险约束监管。美国对设计、施工、监理等监管是靠风险约束和信誉制度等市场办法进行管理。(4)制定严格处罚制度。在处罚方面,十分严格,对违规行为,采取罚款、赔偿,甚至终止合同、取消资格;对严重违法行为,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系列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监管的力度。2.英国。英国政府财政农业投入主要用于农业基本建设设施、农场合并和农业合作以及建设与农业有关的工程设施,同时对农业基础理论和生物技术的研究也不断加大经费投入。英国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管体系比较完备,在财政农业投入监管方面,也有其独特的方面,具体有:(1)立法监督。政府通过制定财政、财务管理、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国家预算机关、审计机关和监督机关实施管理。(2)预算管理。政府严格推行农业财政预算体系,有预算编制、预算审计、预算执行和预算执行后的检查及绩效考评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严格落实,保证了资金使用的高效率。(3)财政支出管理。运用财政补贴和税收杠杆对农产品市场进行调控和管理。同时,还采取财政农业支出绩效评价作为政府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这一措施,规范了财政支出规模、改善了支出结构、提高了支出效率。(4)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项目监管。政府建立和完善项目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媒体对违法、违规和腐败问题进行举报、曝光,与政府共同监管。[11]3.日本。日本每年的农业补贴总额均在4万亿日元以上,农民收入的60%来自政府的补贴。近年来,日本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农村地区的交通、信息、通讯、卫生、教育、文化设施等公共品的提供,同时,为了推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的深入发展和人才培养,日本政府还建立了各种类型的教育、培训设施。日本在有限的耕地上实现了以小型机械为主的农业机械化,是世界上少有的,其成功的农业发展道路,部分原因与政府财政机构对财政投入的高效监管分不开,其监管的主要特点有:(1)采用严格的制度和法律实施监管。政府通过制定《农村地区引入工业促进法》等法律文件来维护和监督农业资金的使用。(2)动态监督。日本的动态监督方式,能够有效减少国家财政农业工程投入中的浪费与不合格现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全程监督。日本政府建立了由国会、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12]地方政府预算监督配以居民诉讼制度,居民有权力对违规操作政府投资项目的人员提起公诉,日本政府在财政农业投入的全过程监管中因此就有了基层平台,加强了监管的效果。(二)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财政投入监管特征上述的美、英、日等国的财政农业投入监管措施,对我国财政农业投入监管应该有一定的启示作用。然而在借鉴别人成功经验的时候,有必要先对其成功经验的主要内容和特征进行总结。笔者认为,以上国家的财政农业投入监管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1.严格依靠法律实施监管。政府在加强对财政农业投入的监管的同时,不断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发达国家的政府都十分重视制度的建设,在增大农业财政投入的同时也在努力构建一整套惠及农民又利于政府监管的法律体制,依靠这个法律体系实施有效监管。这些国家严谨规范的立法和执法行为,为财政支农资金的有效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促进了农业的稳定发展。2.全面到位的监管措施。各个国家在财政补贴政策的监管都加大了力度,美、英、日等国均在监管方面尽量做到全面,美国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相结合进行全面监管更是个中典范。而且,政府在监督过程中均采取程序化、制度化、定量化的措施。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加上社会民众参与监督,对财政农业投入的监管既科学又全面。3.强化责任意识。在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基础上,各国均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以实现有效监管,比如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开展实质性的监督管理。这点美国政府的做法尤其值得注意,在各个国家中,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均属常见,但对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确属独一无二。(三)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监管措施对我国的启示目前,我国的“三农”问题依然较为严重,在财政农业投入监管方面,仍需不断加强。我们要找到自己有效监管的思路,仍需借鉴主要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1.建立健全财政农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鉴于发达国家均对财政农业投入进行严格的监管,我国应当逐步将财政农业投入监管法律化、制度化,把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从政府规范上升为国家法律,加快制定农业投资及其监管的具体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政农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2.加快转变财政农业投入监督的方法和模式。现阶段,我国财政农业涉及面广,单靠政府很难形成全面有效的监管。加强财政农业的监管,必须要积极加快转变监管方法和模式,构建新的、复合型农业财政投入监管体系。这点上,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特有的人大监督、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等优势,引进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多方力量与政府一起共同加强财政农业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管。3.建立和完善政府财政农业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我国财政农业投入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流失较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加强财政农业投入监管,亟需改变这种现状。政府必须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在查实问题、分析原因、责令整改、给予处罚的基础上,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起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增加违规行为或失误行为的机会成本。

财政文化论文篇(5)

税收和转移支付收入是当前县级政府预算内收入的主要来源。1994年分税制改革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支范围,规定由各省具体制定省以下财政体制。总体看来,现期省以下税收划分仍具有行政集权和财政包干的色彩,并形成财权向上级政府集中、事权向下转移的倾向(阎坤,2007)。在不改变事权的条件下,上级政府纷纷通过转移支付手段来弥补基层财政支出缺口。1999年县级总支出的40%来自于转移支付,而部级贫困县甚至高达61%(陈锡文等,2002),2005年县级总支出的42.93%来自于转移支付。

2002年后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进一步缩小了县级政府财政能力,为了推行改革,保证目前财税体制的平衡运行,中央增加了“农村税费改革”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这些转移支付在缓解县财政支出压力,特别是“保工资、保运转”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均等化目标受到忽视,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等服务的地区差距日益明显,在某些地区出现了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

目前对省级财政差距研究较多,对全国县级政府财政差距研究较少。县财政差距可以分解为省内差距和省际差距,这与各县财政状况不仅牵涉到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还和省以下财政体制有关。本文选取我国七省内所有县级政府为样本,以2000-2005年为样本期间,采用广义熵(GeneralizedEntropy,GE)指数和广义熵因素分解法等工具考察了样本县财政差距的表现,旨在回答以下问题: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和省以下财政体制对县级政府财政差距的平衡效果如何?农业县财政差距和非农业县财政差距是否有不同的表现?在县级政府各项税收和转移支付项目中,哪些项目扩大了财政差距,哪些项目缩小了财政差距?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介绍研究采用的方法和数据来源;第三部分采用不同的指标分别测算了样本总体、农业县和市辖区的财政差距,并对结果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第四部分采用因素分解法衡量各收入项目对县级政府财政差距的相对贡献率和绝对贡献;第五部分是结论和几点启示。

二、方法和数据

地区财政差距一般以地区人均财政支出差距表示。县级政府一般预算收支平衡表中,总收入包括本年收入(R1)和总收入下平衡部分(R2)两部分:本年收入包括当年的税收和部分非税收入,总收入下平衡部分包括政府间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和其它未包括在本年收入中并增加收入的部分。总支出包括本年支出(E1)和总支出下平衡部分(E2)两部分,本年支出包括当年的所有支出项目,总支出下平衡部分包括所有政府间上解支出和未在本年支出中包括的支出项目。各项目的关系如下式:

R1+R2=E1+E2+ACS(1)

其中ACS表示年终结余①。按照Tusi(2002)的分析框架,县级政府用于辖区内的财政支出可表示为:

E1=R1+R2-E2-ACS(2)

(2)式右边各项构成县级政府本年支出的来源。表1列出了我国县级政府2005年一般预算收支平衡表中各大类科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部分收费项目包括在其它收入中。税收中营业税、其它收入和增值税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大,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农业税类②的比重较小。总收入下平衡部分(R2)和总支出下平衡部分(E2)包括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从表中看,2005年预算内财政收入中转移支付收入几乎占到了一半,财政自给率与分税制改革前相比大幅度下降(王春娟、焦雨生,2007)。2005年县级政府获得的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和2002年后增加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返还③(见表2),占转移支付总收入的33.2%。1994年后,税收返还在转移支付中占主要地位,但这项返还以税收来源地为基础,有利于发达地区,1998年后,随着专项补助④增加,税收返还在总转移支付中的比例迅速下降(黄佩华,2003)。除税收返还外,转移支付收入还包括过渡期转移支付补助(2002年起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补助(和体制上解)、结算补助、专项拨款和其他补助⑤等。Zhang(2001)和Wong(1997)认为,专项补助分配具有拉大各省差距的效应,原体制补助平衡了各省之间的财政差距,但是相应项目对县级政府差距的影响效应如何,研究还较少。

(一)总体财政差距、组内差距和组间差距

笔者首先运用GE指标和基尼系数测算地区人均财政支出差距。GE(GeneralizedEntropy)指数也称广义熵指数,算式如下,

以人口比重加权的人均财政支出。根据GE指数将整体差距分解为组内差距和组间差距的特性,笔者将样本县按省分组,测算样本县的省内财政支出差距和省间财政支出差距,分解公式如下,

其中W表示省内差距,B代表省间差距,其它变量含义同(3)式,笔者测算c=0和c=2时的GE指数(Ic(e),c=0,2)。同时我们运用基尼系数(IG(e))测算各样本县的财政差距以进行对比。

(二)财政差距的因素分解

为了测算各收入来源项目的差距对财政支出差距的贡献率,Tusi(1998;2002)利用Shorrocks(1982)提出的GE因素分解法建立了分解各收入项目对地区财政差距贡献率的基本框架。按照这一框架,j省份i县的本年支出Eij可以表示为:

eij=r1ij+r2ij+…+rpij+t1ij+t2ij+…+tQij+?啄ij(6)

其中rpij(p=1,2,…P)表示R1中第p种税收的人均值,tqij(q=1,2…Q)表示R2中第q项转移支付补助减去E2中同类上解的人均净收入,?啄ij表示年终人均结余(ACS)收入。(6)式也可以表示为以下向量形式,其中e,r1,r2,…rP,t1,t2…,tQ,?啄分别与各税收和转移支付项目及结余项相对应。

vi=(vi1,vi2,…,vi,j),v=e,r1,r2,…rP,t1,t2…,tQ,?啄

v=(v1,v2,…,vj),v=e,r1,r2,…rP,t1,t2…,tQ,?啄(7)

通过分解,财政支出总差距I(e)可以表示为:

贡献率表示为:

若s(v;x)满足Shorrcks(1982)提出的一系列条件,s(v;x)可表示为:

其中cov(v;e)是按照人口比重加权和的相关系数,var(e)是按照人口比重加权的e的自相关系数。如果cov(v;e)结果为负,那么相应的v有缩小差距的作用,反之则有扩大差距的作用。

本文利用2000-2005年中国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四川七个省份⑥所有县、县级市和市辖区的一般预算财政收支数据,运用GE指数和基尼系数测算了样本县财政支出差距,并运用GE因素分解法和由Tusi(1998;2002)建立的分析框架考察样本期内各税收和转移支付项目对财政差距的贡献率。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笔者仅以预算内财政数据为基础:本文所指的财政差距仅指人均预算内财政支出差距。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国财政部预算司和国库司编写的2000-2005年各年《全国地市县财政统计资料》⑦和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编印的2001-2006年历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分县市人口统计资料》。

三、总体财政差距的测算结果与分析

将样本县按省分组,表3列出了所有县区的总体财政差距(e)以及省内差距和省间差距。为了考察城市和农村地区各自的财政差距是否有不同的发展形态和趋势,我们还分别选取了农业县(er)和市辖区(eu)并考察各自的总体财政差距状况及省内差距和省间差距。

表3中采用三项指标的衡量结果有很大的差异,表明财政差距对指标的选择较敏感,但从图1的变化趋势上看,三项指标均在初期下降之后缓慢上升,其中I0(e)和I2(e)在2001和2002年急剧下降后缓慢上升,IG(e)仅在2001年有轻微的波动。样本中市辖区的财政差距逐年下降,其中I0(eu)和I2(eu)在期初大幅下降后降幅趋缓,IG(eu)的变化较平稳;与市辖区相比,三项指标所衡量的农业县财政差距I(er)都是逐年上升的。由于总体财政差距是农业县和市辖区差距按照人口加权的结果,逐年增加的农业县差距I(er)抵消了市辖区I(eu)的下降趋势而使总体财政差距I(e)扩大。从影响程度来看,市辖区间财政差距较大,期初甚至达到农业县差距的两倍以上。这一结果说明城市经济发展缩小了城区间财政差距,部分抵消了总体财政差距,但随着农村地区差距扩大,抵消作用减弱,整体财政差距返回到逐渐扩大的趋势上来。

就省内差距和省间差距的测算结果看,c=0和c=2时的省内差距都大于同期的省间差距。样本总体的省内差距在期初都有较大幅度的缩小,这也许与各省在2001或2002年间完善省以下分税制、均衡省内地区差距有关,但2002年后省内差距又有缓慢上升的趋势。省内的均衡性支出一般投向欠发达的农业地区,对农业县省内差距的影响较小。同期一省内部市辖区的差距缩小,省间差距增加,表明各样本省份省内城市的发展差距缩小,同期各省间城市经济发展差距有扩大。从绝对指标看,农业县和市辖区的省内差距均大于省间差距。

四、财政差距的因素分解结果与分析

(一)各收入项目对总体差距的相对贡献率

2005年各收入项目对财政支出差距的相对贡献率如图2所示。因为各时期地区间总体差距I(e)不同,所以相对贡献率s(v;e)的变化趋势并不与S(v;e)的变化趋势相同。

1.税收项目差距对财政差距的效应。图2中税收收入差距主导了地区间财政差距,其中与二、三产业发展关系密切的增值税、营业税、房地产税等对财政差距的贡献率较大:2005年营业税贡献率为24%,其次是增值税。大部分省都将包含小税种的其它收入划归县级财政,其它收入占县级政府税收的比重在1994-2005年间增加了1倍⑧,贡献率也从2001年的10.2%增加到21.4%。城建税的贡献率在样本期间比较稳定,保持在5%左右。企业所得税的差距贡献在2001年是27.4%,2002中央和地方实行所得税分享制度后,该税的贡献率保持在10%左右,与此类似,2005年个人所得税的贡献率为4.76%,比2002前降低了近1倍。但可以预计,这类税收的贡献率随经济发展还会升高。与流转税、所得税相比,农业税类对财政差距的贡献要小得多:2005年农业税取消后,农业税类中仅包括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对财政差距的贡献率为8.46%。由于欠发达地区的农业部门规模较大,农业税收入较多,所以这部分收入差距对整体差距的影响较小⑨。

2.转移支付项目对财政差距的效应。图2显示了各转移支付项目对样本县财政差距的相对贡献度,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原体制净补助和当年结余收入有缩小财政差距的作用,税收返还和其它补助则扩大了财政差距。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包括省对县和(或)市对县的补助,一般按照地区财政供养人口数和公共服务需求等因素计算补助规模,2005年这部分收入仅抵消了0.6%的财政差距,没有发挥弥补地区间财政差距的预期作用,原因是这部分转移支付补助事实上是在省、市、县之间分配,到县一级政府数额缩小,相对规模也缩小;另外,支付公式制定中的“往年”影响或“讨价还价”也会对平衡作用产生负面作用。相比较而言,专项补助和原体制净补助对缩小财政差距的作用较大。税收返还继续成为拉大样本县间财政差距的“补助”项目,2005年税收返还差距解释了样本县20.4%的财政差距,而2002年对财政差距的相对贡献率曾达到34.3%,下降的原因在于样本县财政支出中来源于税收返还的比重从2000年开始下降。其它净补助⑩解释了样本县1.6%的财政差距。

(二)各收入项目对总体差距的绝对贡献

表3列出了样本期内各税收和转移支付项目对地区财政差距绝对贡献的变化趋势,是各年份相对贡献率与样本县绝对财政差距I0(e)的乘积。各收入项目对财政差距的相对贡献率不一定会与绝对贡献同向变化,这还要取决于各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构成,如增值税规模与地区GDP水平和非农产业发展状况相关(Tusi,2005);其次样本地区省以下分税制度差异也影响了县级政府各类税收的收入水平,表1是样本县所在省份税收在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划分情况。表3显示,2001年后,各税收项目的绝对贡献随着总差距的缩小而缩小:其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绝对贡献在2002年均有大幅度缩小,这可能与当年企业所得税由全部归地方所有到中央和地方分享的改革有关,2004年企业所得税的贡献度又有上升,个人所得税贡献度较稳定。增值税差距仍然是引发地区差距不可忽视的因素,但是贡献度在波动中有下降的趋势,营业税和其他收入类的贡献度有些上升。由于样本县在产业结构上有较大差异,如山东、四川和湖南是农业大省,所以农业税类差距对总差距的贡献一直在0.02左右波动,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在2001年后变化较小,比较稳定。

中央进行税收返还后,各省一般会继续向下一级政府返还,但各省内的返还制度不同{11},表1中税收返还占县级政府总收入的12.37%,这部分收入扩大了地区间的财政差距,但表4显示影响正在减弱。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均衡效果好,但规模较小(见表1),2004年开始发挥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作用,预计作用还会继续加强。其它净补助包含对民族地区或欠发达地区的补助,其中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补助主要投向农业地区,这部分收入在期初扩大了样本县的财政差距,但影响逐渐缩小。原体制净补助和专项净补助的贡献值在样本期内变化不大,均缩小了财政差距。另外年终结余项缩小了地区间的财政差拒。

五、结论和几点启示

(一)结论

对样本县财政差距的测算结果表明:七省县级政府总体财政差距较大,且2001年后有上升趋势,其中市辖区间差距较大,但趋于下降,而农业县的差距较小,但在不断扩大。表明城市经济发展缩小了城区之间的财政差距,部分抵消了县级政府的财政差距,但随着农业县财政差距扩大,这种抵消作用减弱,整体财政差距逐渐回到扩大的趋势上来;样本县财政差距的省内差距大于省间差距,表明中央政府平衡各省财政差距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省以下财政分配没有起到平衡地区差距的作用,需要进一步突出均等化特征。

对财政差距的因素分解结果表明:地区间税收差距较明显,县级政府增值税、营业税收入分布的地区差距较大,企业所得税差距和个人所得税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从转移支付项目看,税收返还扩大了县一级政府的财政差距;一般性转移支付、原体制补助和专项补助都缩小了地区财政差距,从差距贡献的相对量和绝对量上来看,一般性转移支付对缩小财政差距的贡献较少,原因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较小,且增长速度小于专项补助,另一方面也与公式设计不规范、均等化目标不明显有关;包含“增加工资补助”、“缓解县乡困难补助”等政策补偿性补助的其它补助项缩小了县级政府财政差距;专项补助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作用最明显,这与Tusi(2005)得出的专项补助缩小地区差距作用较小的结论相反,这一结果可能与样本的选取有关系。

(二)几点启示

1.目前县级政府承担大量上级政府“下放”的责任,但基本没有正式的税收权力,税收不足使县级政府预算内支出对转移支付的依赖加重。但当前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均等化目标不明显,影响贫穷地区县级政府的发展潜力。

2.县一级政府“逆均等化”趋势显现。均等化目标仅仅是地方政府多重目标组合的其中之一,甚至还是较次要的目标。由于缺乏监督,上级政府的均等化转移支付资金有被挪用和挤占的情况,难以达到均等化的预期效果。相关研究表明,一些长期接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县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没有得到显著的改善(伏润民等,2008);袁飞等(2008)经实证分析认为转移支付增加与财政供养人口规模扩大有因果关系,原因是在禀赋比较少的地区,由于发展经济有劣势,地方政府更有激励去扩大财政供养人口以建立本地政治支持网络或保证地方稳定。

3.适当调整事权有利于县级政府财政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在一些以均等化为目的的转移支付效果不显著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重新划定政府间事权。张丽华、汪冲(2008)通过实证分析认为,单纯依靠转移支付制度的改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地区差距是不可能的,只有将农村教育事权上划中央政府和财政才是解决基础教育均等化的最佳选择。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加,财力差的地区对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等效益外溢的提供越来越勉强,随着信息化程度提高,地方政府提供的效率优势减弱,由更高一级的政府或中央政府提供从效率上和解决外部性的角度是较合适的。

4.如何降低政府间制度改革中的谈判成本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即使在发达国家,中央与地方的财政配置也往往取决于上下级政府的政治谈判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区域间财力平衡等目标往往无法实现(Basley&Coate,2001;Ebel&Yilmaz,2002)。本文中财政差距中的省内差距状况证实了在省以下地方政府间谈判成本更大。

5.需要说明的是,以人均财政支出额衡量地区间财政差距忽视了对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地区间均等的财政支出并非代表均等化目标的最终实现。研究表明,即使是有明确使用用途的专项资金支出也难以为当地百姓带来实际的好处(WorldBank,2002)。所以地区均等化措施还需要通盘考虑财政支出投向和绩效水平,增加转移支付并不是缩小地区差距的万能法宝。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全国地市县财政统计资料[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2006.

[2]财政部预算司编.中国省以下财政体制2006[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陈锡文.中国县乡财政与农民增收问题研究[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2.

[4]杨之刚.中国分税制财政体制:问题成因和改革建议[J].财贸经济,2004,(10).

[5]张丽华,汪冲.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中的制度缺陷——对中央转移支付作用及事权调整体制的思考[J].经济研究,2008,(10).

财政文化论文篇(6)

【论文关键词】财政支出经济发展方式政策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着年均8%的增长率,特别是2003年以来的近五年间,中国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了10.6%。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落后状况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依靠要素的高投入(包括矿产资源、人力资源)驱动,而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偏低;资源环境形势日趋严峻,威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党和国家审时度势,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这就要求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得到有效的转变。鉴于宏观经济政策在引导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换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二、财政支出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影响作用

经济发展方式,是实现经济发展的方法、手段和模式。其中不仅包含经济增长方式,而且包括结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等)、运行质量、经济效益、收入分配、环境保护、城市化程度、工业化水平以及现代化进程等诸多方面的内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要突出经济领域中“数量”的变化,更强调和追求经济运行中“质量”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对我国而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既需要微观主体调整要素配置方式,并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也需要宏观政策给予协调配合。其中,财政政策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促进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对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至关重要。

财政支出具有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现有研究表明,增加政府支出能够扩大社会总需求,提高现有资本存量和生产能力利用,提高利润率,进而拉动经济增长。而财政支出结构直接影响经济增长的结构和质量。财政支出结构是指财政支出总额中各类支出的组合以及各类支出在支出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也称“财政支出构成”。简单来说,财政支出结构是各类财政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从社会资源的配置角度来说,财政支出结构直接关系到政府动员社会资源的程度,从而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影响可能比财政支出规模的影响更大。不仅如此,一国财政支出结构的现状及其变化,表明了该国政府正在履行的重点职能以及变化趋势。

三、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朝着市场经济体制方向调整和优化,合理化和有效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是,仍然没有完全跳出传统计划经济财政支出结构的基本框架,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1、财政支出偏向工业导致三次产业结构的失衡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工业本位思想在很多地方十分严重,很多省、市都提出“工业立省(市)”的口号,财政支出偏向重化工业,削弱了对农业和服务业发展的支持。许多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经济增长,一再减少对农业投入,使全国财政农业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的历史最高点13.43%逐年下降至目前的8.07%。这一方面导致三次产业结构的失衡,特别是服务业比重依然偏低;另一方面由于工业发展带来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等问题,导致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威胁。

2、教育和医疗卫生投入不足制约人力资本提升

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改革开放以来,尤其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大幅度增加了财政性教育投入,推动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快速发展。但是,投入不足,投入水平较低仍然是制约我国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2007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为3.32%,这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和世界5.1%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4%的平均水平,也达不到我国政府早在1993年下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的在20世纪末实现4%的目标。而且,教育投入结构也不合理,突出表现在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经费保障水平不高;对非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保障薄弱;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在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群体间严重不均衡;各级学校的负债问题严重。

四、优化财政支出的政策建议

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仅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而且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系统与社会、生态系统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所以在规模一定的约束下,急需对财政资源的配置进行优化。

1、加大对农业和服务业的支持力度

只有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等各种手段增加农民收入,才能增强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消费能力,解决内需不足的问题。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财政支出中,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的投入占据了相当的份额。为了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实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政府应加大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力度,通过立法保证国家对农业科技投入的逐年增加,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

此外,还要采取措施对支持生产业发展。例如对产业园区的重点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等,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补贴;对生产业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服务项目的推介会和交易会,给予参展展位费用补贴等。

2、加大对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

科学教育事业属于准公共产品,它以广泛的外部效应影响着国家技术水平和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国家财政支出必须向科技发展倾斜,才能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增长。在科学研究方面,基础性研究关系到国家安全与长远发展的科学研究,由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或存在较大的风险和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国家财政应在财力上完全予以支持。当前,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通过调整财政性教育经费口径提高公共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二是完善教育财政管理,应建立明确的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分级管理和财政负担制度,在各级政府教育事权财权难以对称的条件下,建立规范的政府间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尤其应加大省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责任和力度。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强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预算和教育财政预算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强化对政府教育财政的有效监督,关键是包括公共教育收支在内的财政预算收支应公开化、透明化。

医疗卫生供给水平的提高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GDP的增长相适应,其适度的标准是既保证人们基本的医疗卫生需求又不致过度消费有限的资源。当前,要加大对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较大幅度提高财政补贴标准。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建立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居民三方资金分担机制。

【参考文献】

[1]华国庆、龚婷婷、史山山:促进科技自主创新的财税法研究[J].科技与法律,2009(1).

[2]韩晓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探析[J].财政研究,2008(10).

财政文化论文篇(7)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不断进行财政体制改革的探索,结合我国实际并吸取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财政体制由“大财政”模式转向了公共财政模式。在西方财政体制的建立完善过程中,以政府预算制度为支撑,逐步建立起了公共财政模式,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构建同样也要以完善的政府预算制度为依托,但是要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并实现其目标,仅仅建立完备的政府预算制度是不够的,因为公共财政并不是孤立存在的。

作为公共财政支撑的政府预算,它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公开性都影响着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如果将政府看作一个会计主体那么政府会计的核算对象就是政府预算所配置和规划的公共资源。但是目前公共财政、政府预算及政府会计又都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于政府预算现在要求其公开、透明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且其编制的科学性也有待提高,而对于政府会计目前也并没有明确和完备的政府会计体系,为此我们很有必要将上述三者基于共同的基础进行有机的统一、协调和融合,以真正实现公共财政的目标。

一、理论综述

(一)公共财政有关理论

公共财政是指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财政收支活动模式,在本质上,它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分配关系。公共财政主要投资于公共产品领域,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财政职能范围,并以此构建政府的财政收支体系。

(二)政府预算与政府会计有关理论

政府预算是政府为了有效实施公共管理、增进公共利益,按照特定程序对未来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个财政年度)所需资源和可用资源所做出的经权力机关审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计划。政府预算不单纯是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同时也是公共资金接受各方监督的有效途径。

(三)公共受托责任有关理论

受托责任广泛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公共受托责任是受托责任在公共部门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态,是政府等有关公共部门尽责行为的先决条件。与企业的受托责任相比公共部门的受托责任相对来说更为复杂,再加之公共部门所经营资产的特性,因此在公共治理中强调公共受托责任是提高公共治理水平的前提。

二、政府预算及其公开对于公共财政的作用

(一)政府预算本身对于公共财政的作用

不论在我国还是在西方国家,政府预算都是公共财政的重要依托,预算的重要性还在于它是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和资源规划,它的分配去向及分配原则直接关系着各部门及公民的利益。

公共财政着眼于解决公共问题并具有资源配置的职能,通过一系列的财政支出分配活动,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合理引导社会资金的流向,从而弥补市场的缺陷。那么在公共财政框架下的政府预算就必定要担负着合理确定各项公共投入的规模及去向的职能。政府预算所配置的资源是否投向了最急需的公共领域及分配的是否合理,都直接影响着公共财政的效率及效果。因此在公共财政框架下的政府预算它的编制原则必定是首先要强调资源配置的公共性和合理性,政府预算的编制应以有助于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为原则,并同时强调公共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的有机统一。

(二)政府预算公开对于公共财政的作用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民主政治的推进以及政府预算在公共资金分配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政府预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受到各个方面的关注,近年来对于政府预算公开的呼声日益高涨。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政府预算公开的法律依据,但是对于政府预算的公开的意义其实并不仅仅局限于公民的知情权,其另外的重要意义在于使公共资金的使用具有了更高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同时让社会有关部门及个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途径更加通畅。

目前中央有关部委公开了其部门预算,这是预算公开的一大进步,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目前的公开还只是低层次的只是结果的公开。在香港和西方国家对预算不仅是结果的公开,更重要的是其产生过程的透明,而且为预算的产生设置了相当长的沟通期。因此我们所期待和追求的预算公开应是从制定过程到结果的公开,只有清楚的了解预算的产生过程才能真正实现更高层次的监督,这一方面会使得各项政府收支处于政府预算的监督之下,同时也会更大程度上实现预算编制及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增加政府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责任意识,从而在此基础上公共财政所追求的目标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三、政府会计作用的有效发挥对于公共财政的作用

政府会计核算对象是政府预算所配置的公共资源,既然公共财政框架下的政府预算在具体投向及规模上规范了公共资金,那么政府会计必定是以政府预算为依据在具体使用流程中对公共资金的全方面核算和管理。

会计作为一种资源分配的重要技术标准或规范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计量问题,它必定要与国家的财政政策、经济走势以及社会价值取向及其发展方向相联系。因此在公共财政框架下的政府会计它的职能的发挥必定要紧密联系公共财政目标,同时在政府会计目标的制定上也应当要与公共财政目标保持很强的相关性。

依据政府会计体系的有关最新研究成果,将政府会计目标界定为实现政府履行职责的高经济透明度(《政府绩效评价与政府会计》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这一目标的界定与公共财政及政府预算所应有的公开性目标是一致的。

四、在公共财框架下的政府预算与政府会计的统一与融合

政府会计的兴起,主要源于民主制度和市场经济对受托责任的巨大需求(陈立齐、李建发,2003),因为会计信息能够被用来考核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政府预算是对政府收支的分配和规划,它的分配原则及去向与社会各部门及公民利益直接相关,政府预算不仅仅是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同时也是财政收支活动接受立法机关和社会成员监督的重要途径。政府会计的核算对象是政府预算所配置的公共资源,同时政府预算又是公共财政的重要依托和支撑。公共财政的职能本质上是政府要承担的公共责任,而政府会计信息又是对公共财政所担负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因此公共财政、政府预算及政府会计他们共同的基础就是所担负的公共受托责任。

从我国公共财政、政府预算及政府会计的健立及完善来看无不体现着公共受托责任的原则及要求,事实上上述三者的指向对象均是公共资源,而公共资源的真正所有者是人民,因此政府受托管理及配置这些资源,人民就有权要求对托付给他们的资源负责并解释。

政府会计的对象是经政府预算配置下的属于公共财政框架内的公共资源。因此在共同的公共受托责任的背景之下,政府预算的公开就是必然的,而公共财政所分配的公共资源的公共属性,必然也要求公开、明晰的报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因此上述三者在共同的受托责任之下,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之上追求公共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统一,由此公共财政、政府预算及政府会计各自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五、结语

理与政府会计理论和实务中,受托责任历来被奉为一项经典性的原则。我国的公共财政、政府预算以及政府会计基于这一经典原则的基础之上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一方面会促进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会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公共管理水平,促进公共治理结构的优化。

参考文献

1、路军伟李建发,政府会计改革的公共受托责任视角解析,会计研究,2006(12)

2、路军伟.基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双轨制政府会计体系研究.厦门大学博士论文2007

3、魏璐,论预算公开原则—以政府治道变革为视角,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4、杨发勇瞿曲,试论公共财政与政府会计的关系,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

财政文化论文篇(8)

一、财务管理精细化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我市市直民政系统积极探索财务管理精细化的新路子,通过创新管理方式,实行科学理财,强化内部控制,使财务管理的保障和服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得到不断提高。

(一)树立财务工作新理念。在新形势下,民政财务人员不断解放思想,树立新观念、强化新意识,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财务管理作风从机关型向服务型转变,财务职能从记账核算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财务管理领域从事后的静态核算向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控制转变。在实际工作,做到既深谋远虑,又精打细算;既长于服务,又精于协调;既稳中求进,又精益求精,切实改变原来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促进了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导入iso9000新标准。自前两年以来,我局成功导入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将现代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融入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中,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一是以财务工作提供的服务为产品,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评审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二是引入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做到管理有制度、办事有依据、工作有程序、过程有记录、责任可溯源、结果有测评、考核有标准,实现了工作标准化、服务品牌化,提升了财务部门服务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

(三)创新财务管理新机制。近年来,我局从遵循民政工作的内在规律出发,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的运行机制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细化岗位职责。重新制定了规划财务科的9项工作职责以及局长、财务分管局长、规财科长、会计、出纳等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使财务管理工作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确保财务相关人员各在其岗、各尽其责、恪尽职守。二是优化工作流程。依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民政相关政策的规定,综合多年来机关财务管理活动的实际情况,我局编制了一系列财务工作流程,涉及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构建及处置、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审批及分配拨付等10余个方面,使工作程序更加规范、明晰,操作过程更加便捷、高效。三是强化内外监督。坚持每年组织一次对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内部审计,促使系统内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检查工作,并以此作为检验管理成效的契机与提高会计质量的动力,通过对存在的少量问题认真分析、整改,使财务管理工作更趋规范。

(四)探索监督制约新办法。实施“三项管理”:预算管理、财务分析和内控制度。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加强民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过科学编制预算,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使我市民政部门预算资金稳步增长。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及评价,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强化财务分析。局规财科每半年都要向局领导提交一份财务分析报告,以会计报表为依据,根据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供领导参考,切实当好参谋。三是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局机关实行了财务公开制度,每个季度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布,强化信息控制;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发挥岗位控制功能;实行了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施行预算控制。通过上述举措,较好地规避了财务风险。

(五)形成保障力新的增长点。做好“三篇文章”:招财、理财和节支增效。一是招财有道。抓住契机争资金,以省委、省政府7号文件为依据,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民政工作的投入,民政部门预算逐年大幅增长;勤做工作要资金,积极争取市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追加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狠抓财源聚资金,福利销售屡创新高,筹集了大量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二是理财有方。严格经费支出审批,对所有经费支出都要进行严格把关,逐级审批;对大额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大额支出在支出前必须按规定编制支出预算,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报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建立了问责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支以及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节支增效有力。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提出了建设高效节约型机关口号,增强干部节约意识,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物;对于行政公用支出采取预算单列、限额控制、奖惩结合等办法,加强

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行政办公费和公务用车费用的管控。在近年来物价上涨、保障任务加重的情况下,我局的行政公用支出仍维持在相对较低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财务管理精细化的思考

推进财务管理精细化,是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民政部门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的内在需求,是应势之举、创新之举、发展之举。同时,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一蹴而就,需要我们把握财务工作新内涵,树立持续改进新理念,采取科学管理新方法,促进民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科学编制预算,实现预算管理精细化

预算是保证单位目标和计划实现的重要手段,对合理配置资源具有主导作用。预算管理精细化贯穿于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和调整等过程。一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中,要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从当年实际需要出发,预测民政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列齐经费项目,找准政策及文件依据,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将各项民政事业经费尤其是专项工作经费按需列入预算。要通过实行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和预算的到位率。二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在部门预算执行环节,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一方面在支付环节强化预算执行,坚持按项目、时间和进度安排支出,不准随意变更预算项目、超预算安排支出;另一方面在预算执行中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节约民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监督。财务人员要做好预算执行的总结分析工作,将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数进行对比分析,找出问题形成的原因,尤其是财政政策落实以及管理运行中的问题作深入分析,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进一步服务于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服务于全局性的单位管理工作。

(二)深化成本意识,实现支出管理精细化

精细化财务管理很重要的一个目标就是降低成本,民政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加强成本核算,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铺张浪费。一是树立成本管理的理念。借鉴企业成本控制的理论和方法,结合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对单位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在单位内部形成民主和自主的管理意识,“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更多产出”,以最节约的资金向民政对象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益、高效率的服务。二是多措并举降低行政成本。控制人员支出比例,合理定岗定员,建立严格的临时用工制度,减少临时用工开支,降低管理人员费用开支;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工作经费,定期清理单位借款和往来资金,减少资金占用,降低经营成本;实行政府采购,阳光操作,杜绝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减少中间环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对单位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更加注重勤俭节约,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三)健全财务监督,实现内部控制精细化

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在建立完善的内部牵制机制的同时,强化财务监督工作,使内部控制成为源头治腐、标本兼治中治本的一项制度安排,充分发挥“防火墙”的风险防范作用。一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成立由局机关监察室和规划财务科骨干人员参加的内部审计工作专班,对市直民政系统各单位定期进行各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力求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合规。保持同市内部审计协会的密切联系与交流,注重内部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审计业务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加强跟踪落实内审决定、内审意见,真正做到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提高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与财政、审计部门签署共建协议,创建民政资金管理与财政、审计工作的互助合作机制。自觉主动地联系市财政局、审计局定期对民政部门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对民政资金和重大民政工程项目加强监管,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能力。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设计和评价,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

(四)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财务制度精细化

推行财务精细化管理,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全面、精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贯彻执行。一要健全管理制度。要顺应民政财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项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管理过程进行持续改进,主要包括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民政项目管理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规范化管理。二要严格执行制度。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将用财、理财和监督职权分离到不同部门和岗位,加强风险防控,减少舞弊现象的发生;坚持重大项目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制度和程序报销经费开支;强化固定资产的采购和使用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行财务问责制度,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五)加强队伍建设,实现人才管理精细化

财政文化论文篇(9)

[关键词]财政主体;演进;中国财政学

财政主体、对象、目的、方式是财政基础理论的四个要件。在解放后关于财政本质的争论中,财政主体是重要指向之一。20世纪90年代,经过“国家分配论”与社会“公共需要论”的激烈论战,理论界对于财政主体没有形成基本共识。近年来,应对经济体制与社会转型的挑战,财政理论界对西方财政理论进行了引进,开展了大量的对策研究。但立足中国传统与现实,从制度演化角度,对财政主体的决策、执行过程开展动态研究依然较少,导致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弱化。为增强财政对策研究的针对性,有必要从财政主体这一财政理论基本要件入手,就制度环境变化对财政主体行为方式的影响开展研究。

一、中西财政理论关于财政主体的评述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曾长期占主流地位的财政理论“国家分配论”认为,财政是国家集中性的分配,财政分配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国家在财政分配中居主导地位,国家在社会分配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社会公共需要论”则主张,财政起源于原始社会,氏族组织以及原始社会后期的农村公社也是财政分配的主体。当国家产生后国家成为财政分配的主体。就现代财政而言,各种财政学说关于财政分配主体的不同意见趋于统一(陈共,1994)。我国改革开放前的财政理论注重对财政本质的研究,强调财政主体是统治阶级的代表。“国家分配论”以暴力工具论为基础,认为在阶级社会里,国家是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财政是阶级压迫和剥削的工具之一。统治阶级控制着国家的权力,与被统治阶级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国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抽象物,政府是执行国家意志的载体。国家开展财政活动时,总是以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为中心。即使受到制约,制约的力量也只是来自于统治阶级内部,来自社会大众的制约力量往往是被动的、间接的、滞后的。“社会公共需要论”虽然强调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目的性,但也认同阶级社会中财政活动被统治阶级所主导,对于社会公共需要如何才能得到反映和保证没有过多阐述。

西方财政理论建立在社会契约论基础上,具有浓厚的公共经济论色彩,认为财政主体是社会契约意义上的“政府”,是分析市场失效时涉及的“政府主体”(李炳鉴等,2005)。西方财政学论及财政主体使用的大体上是“政府”,而不是“国家”一词,仅从国家政权的一个部分即政府直接分配的角度来把握“财政”概念和分析财政问题。政府在市场中只是与企业和私人处于平等地位的活动主体,公共经济受到私人资本的根本决定和约束监督(张馨,2004)。西方财政理论对财政主体的研究已不限于总体上的政府,而是运用方法论中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从选民、利益集团、官僚行为等影响政府决策的结构性因素人手,剖析具体财政项目决策过程。西方财政理论产生于市场经济确立和完善的过程中,经历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阶段,牢固树立了市场优先原则,着力于为弥补市场不足服务。作为财政主体的政府,是和企业、个人处于同等地位的法人,其强制性权力使用受到严格制约。对财政范围的研究中形成的公共产品论,为政府“有限”干预构造了一个界线。社会抉择论从财政决策视角,对代议制民主下的政府行为进行分析,致力于提高政府财政行为的“有效性”。

改革开放后,西方财政理论的引进以及我国财政改革实践的深化,引发我国财政理论界的争鸣,对财政主体的认识出现融合的趋势。贾康主张,财政的主体是掌握“公共权力”的社会权力中心。国家存续阶段,国家成为社会权力中心和财政主体。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国家职能的转变,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行为也发生了一些内在变化。所谓公共财政是一个政府和财政职能调整的基本思路和导向(贾康等,2005)。广义财政在现象形态上指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各阶段以社会性的权力中心为主体的理财活动,包括国家出现之前的原始财政、国家出现之后的国家财政,以及将来国家消亡之后的公共权力中心的财政(蔡江南,1994)。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财政学教科书在涉及财政主体时,往往国家与政府交替使用,不加区分。

总体上看,财政主体作为财政理论的核心要件,是中西财政理论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传统财政理论对财政主体定位在“国家”层次;西方财政理论对财政主体定位在“政府”层次,精于结构和运行分析。两者的融合,汲取西方关于财政运行层次的知识,有利于促进我国财政理论的发展。中国传统财政理论的本质论,对于解释大历史中的财政现象,具有很强的概括性和穿透力。特别是对经历了漫长的农业帝国社会。后,在短短100多年的时间里,从半殖民地社会、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我国而言,如果能从财政史角度发掘出有用价值,将对走好“财政转型”之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西方财政理论和市场经济发展过程相匹配,对于财政在市场经济各个发展阶段存在的问题、应发挥的作用等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对于我国建立和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财政主体演进的特征

人类分工的广度和深度决定经济的发展水平,经济的发展水平最终决定财政的演进过程。财政主体随着人类分工广度和深度的变化而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一)财政主体的本质层次——公共权力中心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的活动范围很小,人与人的联系主要限于氏族或部落内部,公共事物与私人事物混沌不明,分工不明显。由于人群范围小,朝夕相处,利益和文化具有高度的同一性,人际关系具有重复博弈特征。财政活动是零星的非日常性活动,财政主体是公众推举的、临时的、非专业化的公共权力中心。在具体运行中,原始财政活动决策或由“长老”主持,或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

人类分工促进经济发展,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促使了国家的产生。这时,人类的联系超越了氏族和部落,以区域划分国民,人与人联系的广度不断扩大,国家内部分工越来越细化,不仅出现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分工,也出现了生产和暴力的分工、物质产品生产与精神产品的分工。财政的主体“国家”在名义上是公共权力中心,履行了部分社会公共职能,即所谓的“公家”;但其主要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论及国家权力的萌芽与发展时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或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中间每一个都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首先是河谷灌溉的总的经营者,在那里,如果没有灌溉,农业是不可能进行的”。。贾康(1998)认为,国家财政与国家政权的职能及其集中代表的阶级利益有不解之缘,财政即是以政控财,以财行政,毫不含糊地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同时也在“扣除”。中兼顾“公共需要”的一定程度的满足)。在阶级社会里社会总产品的必要扣除中,前三项生产领域的扣除,可以在由企业为主体的情况下完成,而后三项社会层面的扣除,则需由政府来完成,即通过财政手段处理。如果放到一定的抽象层次上看,则任何政府的职能总是可以划分为一般社会职能与特殊统治职能两个方面,但回到具体、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般更重视和强调后者。

按照传统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划分,人类阶级社会先后出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财政主体就本质层次而言,体现为“国家”,实质上代表当时统治阶级的利益。财政是“国家”实施阶级压迫的重要工具之一。人类历史上国家兴衰的演变,反映了各个时期的国家统治者在处理“一般社会职能与特殊统治职能”时,是否做到了“长期理性与即期理性的统一”,是否维护了整个社会的“共容利益”(曼瑟·奥尔森,2005),保持社会处于“正和博弈”状态。这时候的财政活动,体现了以君主为总代表的统治阶级利益,被统治阶级的利益,一般是被动地、间接地得到体现。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在实现一般社会职能方面,能力得到逐步提升,被统治阶级的自由度和对公共事物的参与度都有所增加。

(二)财政主体的运行层次——“公众一君主一公民”

历史演进中,财政主体运行层次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原始人类时期,公众直接参与是运行中的财政主体的突出特征。国家存续期间,财政主体表现为国家权力机构——政府。在王朝专制社会,政府的总代表是国王。在农业帝国时期,政府的总代表则是皇帝。这里为了简化的需要,将专制社会中统治阶级的总代表统称为“君主”。由于君主集立法、执法、司法权力于一身,独裁成为财政决策、执行的突出特征。在西欧奴隶社会和封建领主社会阶段,财政决策是奴隶主、农奴主阶级内部的事情。严格按照等级划分权力,在同一等级可能采取民主方式,君主是最后的裁夺者。在中国秦至清漫长的农业帝国时期,财政主体的执行代表——政府的主持人宰相,由开始时皇帝权力的制衡者,地位每况愈下,直至明清遭到废除,皇帝集国家财政最终代表权、决策权和执行权于一身。

进入资本主义时期,在共和制政府体制下,财政运行主体出现了新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分界渐趋明晰,政府在财政活动中受到市场力量的制度化约束。二是财政活动参与者范围扩大。起初仅贵族和有产者有资格参与财政决策。随着时代变迁,财政参与者逐步扩大了范围。财政参与的方式可能通过公开表达意见的方式,也可能采取代议制选举政府的形式,甚至直选政府首脑或直接投票表决财政方案的方式。政府组成人员的身份等级制特征逐步淡化直至消除,社会阶层的等级固化现象减弱,不同阶层之间的垂直流动比以前更明显。三是财政活动的层次化、分权化特征更加明显。越向社会基层,公民对具体财政事项的参与决策越直接。中高级次政府,多采用代议制民主形式管理财政事物。四是对财政运行过程及结果的监督更加广泛、约束力更强。这时,“政府不是那种独立于其公民而行动的有机的或整体的事物,而是一种通过它私人公民集体地做出决策的工具”,人们“牺牲自己享用的货物和服务以获得公共提供的货物与服务”(詹姆斯·布坎南,1991)。

(三)小结

在国家出现以后,“国家”和“政府”是不同视角下的财政主体,分别反映了财政主体的本质层次和运行层次。财政主体的演进,与人类活动范围以及群体规模的扩大密切相关。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国家”这一财政主体具有阶级性特征的同时,其作为公共权力中心,维护全社会“共容利益”的能力和意识有所提升。从对财政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影响程度看,从原始社会开始,财政主体经历了公众一君主一公民的演进过程。“政府”作为国家产生后活动着的财政主体,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决策方式,反映了财政实现“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程度,进而对国家兴衰产生巨大的决定作用。

三、中国财政学的发展需要深化对财政主体行为方式的研究

财政理论产生于实践,服务于实践。新中国成立后曾盛行的“国家分配论”与当时计划体制运行方式相适应,对当时财政经济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西方财政理论在几百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自然演化中形成,和西方的经济社会运行具有很强的契合性和相容性。吸收我国传统财政理论与西方财政理论的有益成分,发展我国的财政学理论,对处于快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近年来,我国财政理论界在吸收西方理论方面进展很快,在服务财政改革实践过程中承担了繁重的任务,在财政对象、财政方式、财政职能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大量的应用性对策。但从中国和世界历史的纵深方向,对西方财政理论中财政主体运行层次的深入研究相对较少。如果能够通过对财政主体演进的研究,形成不同制度环境下财政主体行为逻辑的理论,特别是制度变迁过程中财政主体行为逻辑的理论,对指导中国财政改革适应经济社会转型的要求,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转型社会的实践特征。要求加强对财政主体的理论研究

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发达国家的经验能够更便利地为其他国家所借鉴和应用,以发挥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西方财政理论的成长,伴随着历经400多年市场经济的演化过程,与其政治制度、社会意识形态经过长期的磨合,相容性很强。我国从鸦片战争以来100多年的时间里,经历了农业帝国社会、半殖民地社会、资本主义民主革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多种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变迁和转型频繁,财政制度也随之频繁变动。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次变迁都保留了部分原来的运行方式和观念,同时又吸收和借鉴了发达国家的部分制度和理念,两者的冲突与中国社会当时的需要纠结在一起,造成中国发展方式和理念投射在财政改革方面呈现出复杂性。

当前,我国面临市场化、城市化、信息化以及全球化的多重转型,对财政功能的发挥提出了更复杂和更高的要求。财政事关治国安邦、强国富民。财政不但连接着政治与经济两大社会领域,同时也是国家政权活动的重要枢纽(王军,2006)。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把财政称为“庶政之母”。公共财政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主体与财政经济社会需要的适应性程度,决定了财政效能的发挥程度。建设公共财政为契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需要深化对财政主体的理论研究。

(二)中国财政改革的实践,需要加强对财政主体的应用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改革成绩斐然。为适应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的要求,我国开展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支出改革、预算管理改革,实施的财政政策也取得巨大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但还应该看到,我国财政运作别强调政府的权威地位和财政的生产性,相对忽视对政府权力的制度约束,强调纳税人义务而对公民的权利保护不足。随着市场取向改革的进展,财政新老问题表现得相对突出,因而继续深化财政改革的任务仍十分繁重。

我国的财政改革,较多从经济角度出发,比较重视技术环节的改革,对财政主体的权力结构调整及权力应用的程序性改革相对滞后。

要推动财政改革继续深入,需要从财政主体着眼,加强对政府权力结构及权力运用的程序改革的应用性理论研究。张馨(2008)提出,公共财政是人民群众决定、规范、约束和监督的财政。人民群众拥有财政活动的直接决定权,是将财政改革进程直接置于市场的约束和控制之下,确保形成的是真正的公共财政制度的根本条件。如纳税人的权利保障体系、公民对预算活动的参与、开征财政收入及预算支出安排权在立法、行政、司法部门的分工制衡等,都是与财政主体紧密相关、对当前财政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需要在理论应用研究上有新的突破。

财政文化论文篇(10)

关键词:财政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研究

财政部门是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主体。随着财政部门的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成果明显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得到较大幅度提升,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本文主要以山东省为例,从深化财政政策改革等方面探讨如何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当前山东省财政支持科技自主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对支持自主创新的投入不足

虽然近年来山东省财政科技投入的绝对量在逐年增长,但与全省科技发展的资金需求相比,投入仍显不足。2006年,山东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24%,与全国平均水平2.22%基本持平,比上海、北京、浙江、广东等地的4%、5%以上的财政科技拨款比例差距很大;拨款额为41.1亿元,比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分别少63亿元、53.8亿元、21.8亿元、19.4亿元和13.3亿元。受此影响,2006年,山东省全社会R&D经费占GDP的比重仅为1.06%,而全国平均水平为1.42%,排名全国第11位,远远落后于北京、上海、陕西、江苏的5.50%、2.50%、2.24%和1.60%。科技投入能力的不足,是长期困扰山东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制约性因素。

2.基础研究经费占财政科技投入比重偏低

加强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可以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供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知识储备和科技支撑,是提高山东省自主创新水平的重要方面。从山东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中的经常费支出构成看,2005年基础研究经费只有3.27亿元,占经常费支出的比重仅为1.71%,基础研究经费在R&D投入中所占的比重明显偏低。研究与发展机构是政府资金的主要获得者与使用者,基础研究经费在R&D投入中所占的比重低也就意味着山东省财政科技投入的大部分投到了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活动上。由于基础性科学研究成果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基础研究经费显然应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投入。山东省财政科技投入中基础研究经费比重偏低的状况,不利于提高山东省的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优化山东省财政科技投入结构,适当提高基础研究经费所占比重,是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3.财政科技经费管理体制不完善

山东省财政科技经费按项目类别分散掌握在不同政府部门手中,科技三项费用属科技部门,科学事业费属财政部门,科技基建费属发改委。即使在一个部门内,科技经费的分配和项目审批权也分散在不同的处(科)室。这种经费管理体制,人为地分割了科技研发过程中各环节间的有机联系,而且不利于财政科技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高效配置。由于各部门自成体系,各部门之间的科技开发计划难免有重复,从而导致科技资源重复配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经费多头管理,使财政支持的项目过于分散,每个项目只能得到小额资助,难以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特别是不利于一些跨学科、跨行业大型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展。

4.税收政策存在缺陷

一是针对科技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以暂行条例、意见、通知、补充说明等形式表现,缺乏系统性、规范性、严肃性和稳定性。二是现行税收优惠侧重对新技术成果应用的优惠,缺少针对具体科技开发活动及项目的优惠。具体来说,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科研成果、科技应用单位,而不是针对具体的科技开发活动或项目。这种把科技税收优惠对象定位于应用而非研发的格局,不利于激励科技自主创新。三是税收优惠方式单一。税收优惠方式局限于税率优惠和税额的定额减免,对国际通行的侧重税基、加速折旧、加大费用列支、投资抵免、延期纳税、亏损结转和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等措施重视不够,很少应用。

二、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财政政策建议

1.增加财政直接投资与补贴额度

财政资金支持是企业创新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研究表明,在经济飞速发展时期,政府投入对全社会R&D投入强度起着重要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当前,加大政府在R&D经费中的份额,以财政科技投入带动全社会R&D投入,将有利于改变R&D投入水平偏低的状况。综观各国情况,财政的资金支持一般占创新资金总额的10%左右。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加,政府需要加大对整个科技研究与开发的财政投入。政府财政的直接投资,可以为自主创新提供物质支撑和资金储备,引导产业自主创新的方向,刺激企业自主创新经费的增长。2.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明确税收优惠作用点,提高政策效力。要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上,要在政策适用主体上明确其地位,对高技术企业的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向各类基础研究进行风险投资的投资法人或自然人以及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和产业的企业给予激励性的税收优惠。对自主研发的各项开支加大税收抵扣,如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五年内结转抵扣;对企业购买创新所需的仪器设备按照其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抵扣等。对高科技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一定年限内免征所得税,之后按照特定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对自主研发的产品以及某些高新技术产品单列税收抵免政策;对企业技术中心进口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承担重点研发项目的企业进口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企业化转制的科研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扩大加速折旧范围。实行设备清单管理,替代现行的逐级审批,从而增强企业设备加速折旧的可行性。

3.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要逐步增加政府采购额度,有效拉动技术创新发展,为技术创新产品主动创造需求市场。要确定自主创新政府采购的重点领域与行业,挑选出具有发展前景、对增强综合实力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予以支持,增大创新成果采购份额,深化政府采购激励效果。不断完善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标准、评价体系,制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进行公告,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省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且符合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经认定,政府进行首购,由采购人直接购买或政府出资购买,使企业克服商业销售风险。政府对于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面向全社会选择研究开发机构,使企业根据政府需求,进行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产品。要发挥财政、审计与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采购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或专项检查,督促采购人自觉采用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品。

4.完善财政支持自主创新的预算管理模式和制度规范

财政科技自主创新投入的资金管理要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的要求,在公共财政框架内实施改革。一是要按照早编细编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的要求,严格预算管理与执行。实行部门预算,将所有的收支项目都编进科技预算,有效增强科技创新投入资金的透明性。二是要实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性科技资金的收支管理。科技部门的所有政府性资金全部直接缴入国库账户,科技支出在实际使用时从国库账户直接划入商品和劳务提供者的账户,以解决目前科技单位在银行开户过多而造成的资金分散和监督不力等问题。三是要在科技经费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发展完善必要的公示制度和公共监督机制,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施以预算监督、内外审计监督和外部公共监督,通过公开性与透明度的提高,促进科技投入资金的合理统筹、节约使用。

5.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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