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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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私车公用"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我公司有将个人车辆为公司所用的情况,如果租赁合同约定公司租用员工的车辆,公司承担该车的一切费用。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能否作为公司费用在税前扣除?(上海市李静)★在线专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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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国家税务总局
  • 职工福利费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扣除
  • 合同约定
  • 企业工资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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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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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材报社;中国会计学会建材分会
出版地方:北京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3-4734
国内刊号:11-5460F
邮发代号:80-508
创刊时间:2006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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