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30 16:09:06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1)

(一)领导重视,形成合力,把握重点,区局抓廉。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建立领导倡廉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监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党组和基层单位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科室和税干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制度促廉机制。健全完善了规范班子和干部个人的约束型制度、警示教育税务干部的防范型制度、保证税务干部勤政廉政的措施型制度。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建立民主评廉机制。利用党风廉政责任制巡视检查、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等时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他干部进行双向的背靠背评议和无记名民主测评。四是保证管理有序,建立了组织考廉机制。对局属各单位和全体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实行跟踪检查、动态考核,把考廉结果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对地税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做好税收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等级实施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五是创新“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拓展纪检监察工作新路子。

(二)加强教育,明确责任,自查自纠,干部自廉。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建立了干部践廉机制。要求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地税人员“二十不准”。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向第一责任人汇报廉政方面的情况,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谏言献策,自觉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注重公开透明,建立了定期述廉机制。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由班子成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每年底按党组成员、各单位“一把手”和其他干部三个层次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三是从干部教育入手,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税干学习了省局编发的《反腐倡廉警示录》,观看了先进事迹的录相片,引导大家吸取教训,开展自查自纠。

(三)加强宣传,明确权利,公开评税,纳税人协廉。一是结合每年四月份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发放表格等方式,广泛征求纳税人对地税工作及税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接受纳税人的监督,二是与===户重点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签订了《税企廉政公约》,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和税务人员应当遵守的廉政规定。三是以分局、税务所为单位与纳税户建立了双向廉政制约机制。对税干建立了与廉政档案相配套的“工作登记册”,并向管辖区域内的纳税户发放了“助廉协议书”、“廉政回访卡”。四是针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开展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对内、对外制作了公告栏,定期不定期地向全局税干公告区局党务、政务情况,向纳税人公告税收政策等有关事宜,让纳税人意见提到明处,对定税人员的监督放在亮处,使纳税人对自已的纳税情况做到心服口服。

(四)积极疏导,交流经验,及时监督,家庭助廉。一是每

年“三八”妇女节,定期召开干部职工及家属参加的“家属助廉座谈会”,签订“家属助廉协议”,倡议每名地税干部家属都要做好地税干部的家庭监督,协助区局管好自已的人,在家庭筑牢反腐倡廉第二道防线。二是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夕制作“廉政提醒单”,预防节假日腐败;与干部家属签订了《干部八小时之外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责任书》,督促干部家属把好“家庭廉政关”。

(五)建立网络 、密切配合,定期联系,社会监督员帮廉。

近年来,针对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努力在以下五个方面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帮廉机制。一是把税收工作和队伍建设置于法治与民主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推进依法治税和队伍建设。二是积极与区检察院联系,成立了税检两方人员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探讨新形势下地税系统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三是通过建立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等办法,认真处理*举报案件。四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帮廉网络,每年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会议,听取他们对地税系统廉政、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二、创建“五廉建”活动取得的基本成效及启示

(一)基本成效

通过开展“五廉建”活动,崆峒区地税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一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契机,营造勤政廉政氛围,增强了广大地税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二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基础,狠抓干部廉洁自律,增强了广大地税干部勤政廉政的原动力。三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依托,重视作风纪律建设,提高了地税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四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了地税系统反腐倡廉的保障力。

(二)启示

=、制度建设重在创新与落实。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做到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相统一。同时要抓好制度的落实,提高执行力。

=、思想教育重在引导和分析。加强教育是反腐败的关键。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机制,丰富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切实加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从而形成一种无形的力量,形成一种坚定的廉洁准则,正确的价值观念和严格的行为规范。

=、监督重在过程监督。要根据新形势下地税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因势利导,探索、不断创新加强地税干部权力监督的新机制。监督要注重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到监督的关中前移,全过程跟踪,依靠上下左右内外力量,严格监督,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剖析,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从小事抓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反腐败也一样,必须从小事抓起,使广大地税干部明白“恶小而为之”,其后果同样严重。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2)

——在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县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总结我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振奋精神、狠抓落实,推动我局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开展,更好的为税收工作保驾护航。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年主要工作回顾

*年,在市局党组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指导思想,实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开展执法监察,加强案件管理,开展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国税形象,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去年以来,我们把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保障。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县局局长与各科长、基层所长、分局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并将党风纳入目标考核,纳入责任制管理,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坚持一季度一测评、每半年一考核的办法。广泛开展了教育学习活动。县局党组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党性观念。三是认真落实了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县局局长代表党组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系统基层税务所长进行了廉政谈话。针对系统干部变动较多的情况,组织对所有离任干部进行了严格的审计,有效防治了干部换岗和交接中不廉问题的发生。组织和召开了班子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各个党组成员坦诚布公,结合自已分管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集体查找了本部门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增强了沟通和理解,促进了和谐国税的建立。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我们在开展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积极部署,科学安排,取得明显成效,被市局评为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达标单位。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规范有序地开展了多项活动。对行政权利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大类××项。统一制作高标准的公示栏,利用公示栏进行公开。在内部局域网和政府网站推出了专门的权利公开网页,将部门职能、班子分工、内设机构、政策文件、领导讲话、工作动态、服务承诺等内容上网公布,增大了干部知情权,杜绝了“暗箱”操作,三是加大了对政务问题的监督力度。平时我们利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动态工作公开,公布全局党组的重要决策,建立了局长电子邮箱,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三是强化监督。一方面向社会各界聘请了××名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和建议,加强外部监督;另一方面在挑选××名群众基础好、威信高、作风正派的同志,组成“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督小组”,以加强群众监督。我局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规范了执法行为,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保证了群众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民主评议活动稳步推进。在行风建设上,我们没有丝毫懈怠,坚持“免评不免建”的工作方针,继续抓好了巩固提高。一是召开了系统动员会。县局一把手与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压死了任务。对自查自评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每名干部都结合自身工作写出了自查总结,共同查找了存在的问题。二是开展了公开承诺。由我代表县局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承诺,公布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按照行评办要求组织了上街宣传,在县城繁华街道和商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全局累计发放宣传材料××余份,解答群众对民主评议行风情况的咨询××余人次。加强了信息反馈,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共向行评办上报信息简报十几期。四是开展了“下评上”活动。发放了调查问卷,班子成员分成个小组,深入到所分管基层单位,下发征求意见卡,广泛征求下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共向社会各界发放行风评议调查问卷,让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帮助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五是设立了投诉站。接受群众投诉,广泛争求意见和建议。各个基层单位还分别以听证会的形式,邀请有代表性的各行业纳税人××多人,到各个基层单位进行了座谈,面对面与纳税人进行了交流和沟通。

――执法监察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年,在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上,我们依托两制追究办法,重点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方面深入实施权力公开,另一方面按照省局工作规划,选取监察重点,由监察室牵头、抽调业务骨干,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小票”管理使用及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实施执法监察。通过检查,*年累计发现执法、行政过错××处,追究×余人(次),罚款××多元。

――机关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市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标准,我们一是制定了环境标准,确保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硬件、软件环境。明确了着装要求,统一制作了监督卡和职责牌,国税干部一律挂牌上岗,接受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行为和纪律,重新修订了考勤制度和值班制度,每天明确一名带班局长,亲自签名验收考勤值班情况,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六条禁令”。二是加强了制度建设。除在全系统大力推行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外,还重点抓好涉及纳税人利益的ab角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局长大厅值班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标准,统一制作了监督台,结合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一趟清、一个窗口对外、预约购票等服务举措,为纳税人提供文明、诚信、热情、高效的服务,积极营造了为人民、促发展的良好政风,树立了国税良好形象。四是加强督导。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并成立了专门的督查小组,不定期检查对各项服务、工作、纪律、行为规范得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通过设立举办箱、举报电话、局长信箱、组织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检查。经过全局的共同努力,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年,我局办税服务厅被评为文明窗口单位。

――队伍廉政素质明显提高。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加强预防教育,广泛开展了教育学习活动。县局党组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党性观念。组织干部收看了警示片,请检察院领导讲法制课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对税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和警示教育月活动,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年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抓学习、抓教育、抓落实还不够深入。二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不愿按条文真抓实究,责任心差。三是对某些岗位税务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还不够到位。对此,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以维护和巩固我们国税系统安定和谐、团结奋进的大好局面。

*年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年,全县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把握关键,突出重点,以人为本,科学管控,抓好落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为落实好以上总体目标,我们今年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的学习,调动全体干部全力以赴抢抓收入的积极性

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全局上下都要认真学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国税工作的实际,抓好落实。

学习贯彻《》,根本目的和要求就是使党员干部按照党的纪律、党的宗旨办事。当前国税系统最大的任务、最大的政治就是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这既是我们的大局,也是党和人民对我们党性意识、工作能力的一次重要检验。因此,学习贯彻《》,最重要、最现实的要求就是统一全员的思想,鼓励和调动一切力量全力以赴抓收入。

要把的学习作为党组和中层领导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做到有记录,有心得体会,有学习笔记。通过学习巩固班子“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认识,带头坚定信心抓收入,为党员干部树立榜样。要把学习列入全员学习计划,并检查学习情况。通过学习增强全体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投入到组织收入的工作中去建功立业。要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不仅做到熟悉的总纲和条文,更要掌握的精神实质,切时把学习《》与组织收入结合起来,做到统一思想,鼓舞斗志,步调一致,排除万难,确保完成收入任务,以实际行动来体现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二,抓好工作机制完善,逐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

在今年的工作中,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坚持“三个贯穿于”的工作方针,切实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税收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确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二是要强化教育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贯穿到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环节,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课教育、机关和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要落实监督机制。总局党组将在近期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体系完备,内容丰富,我们要认真学习掌握。四是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税收文化的一部分,我们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局域网、报纸、杂志等媒体,开展讲廉政事、唱廉政歌、写廉政书、拍廉政片、倡廉政风等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独特新颖的载体,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影响力,增强广大税务干部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自觉性,形成一种廉洁自律的风气,塑造一种廉洁自律的风格,展现一道廉洁自律的风景。五是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在教育上,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监督上,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善相关制度,严肃组织和人事纪律,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强化对领导的监督管理,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三、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今年,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重新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各界代表、群众对我们国税行风建设的要求和期望都很高,再次创优夺优难度和压力加大,但是我们没有理由就此退却,而要继续发扬我们国税人的优良传统,全面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为税收中心工作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为此我们必须加倍努力,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再次取得优异成绩。首先要抓好和完成行风评议各项规定动作。这次会上县局印发了《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其次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方面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抓好两制的落实,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到位。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程》和省、市局《全程服务、阳光操作制度》、《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税收服务体系,通过公开办税,及时信息,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通过完善“一窗式”管理,推行“一站式”办税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全程受理代办制、办税服务时限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税收诚信体系建设。三是不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结合群众投诉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管理和服务规章。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行风办的联系和沟通。熟悉行风评议的各环节工作过程,作到成竹在胸。

四、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执法监察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年,深化“两权监督”要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抓好两项重点工作。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3)

1.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深入推进过程中,政府履行职责,无论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还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都必须依法进行。税收是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部门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使命,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促进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落实税收政策、依法提供纳税服务、依法实施税收管理。

1.3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有力保障发挥税收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作用的过程,就是科学制定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过程,也是健全监督体系、加强执法监督的全过程。只有依法科学开展税收立法和制度建设,切实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才能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只有不折不扣地监督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措施,才能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保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和有效的政策支持。

2当前税收执法监督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税收执法监督机构体制不够完善目前税务系统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未设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部分监督职能归并政策法规部门,基层法制机构充当了执法监督“裁判员”和行政执法“运动员”双重角色,既要全力开展执法监督,又要从事诸如减免税调查审核、税收综合管理、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管理及报表总结等工作,往往使法制机构陷入职责交叉、角色错位、疲于日常应付的尴尬境地。法制机构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既是执法考核追究的实施者,又是执法考核追究的对象。由于职责交叉和大量的事务性工作,耗费了法制机构开展执法监督这个核心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也使执法监督工作产生了双重矛盾。

2.2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不尽合理

(1)缺乏税务执法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实践中,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是税收执法监督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方式,而税收执法督察客观上难以做到实时常态进行,很容易造成对不规范执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2)缺乏税收执法监督工作外部衔接机制。现在主要是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没有很好地与来自外部权力机关、监督部门的工作衔接,忽视了外部监督作用的发挥。

(3)缺乏税收执法监督工作问责机制。只有监督,而欠缺相配套的考核、奖惩措施,对监督发现的问题没有严格和稳固的责任追究机制,使得监督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4)缺乏对监督人员的保护机制。执法监督是挑“自己人”的毛病,敢于监督、敢于问责的人往往容易得罪人,群众评议会受影响,这就使监督人员有后顾之忧而不敢放手工作。

2.3税收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还需健全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收执法督察规则》等制度,还没有涵盖所有的执法及监督环节。同时,监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操作性还不强,监督内容的细化和量化还不够等。最根本的是缺乏一个统领这些办法的税收执法监督制度规定,应当以规范性文件对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主体、原则、对象、方式、程序、问责及有关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并据此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从而提高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2.4执法监督还未完全覆盖全部执法行为和全过程在目前的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注重事后监督较多,而对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重视不够。对具体行政行为和实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比较重视,而对抽象行政行为和程序性行政行为的监督则相对不足。强调对基层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监督,对税务决策机关(主要是市级以上)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相对淡化。如部分税务机关把执法监督工作定位于事后纠错,侧重于对税收执法行为完成后的监督,以查出多少问题、查补多少税款、追究多少过错为执法监督工作成绩的主要衡量标准,而对于事前防范做得如何、制度管权管得如何、信息化监控控制得如何、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工作流程是否严密等问题以及如何加以改进则关注不够。

3构建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思路和措施建议

构建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基本思路应以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为出发点,以规范税收执法、防控执法风险为目标,以依法监督、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税收信息化为依托,完善监督体制,更新监督理念,优化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用好监督成果,强化监督保障,努力构建和完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本级监督、横向监督与纵向监督相结合的“大监督”格局和体系。

3.1完善执法监督体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组织体系明确税收执法监督主体,建立健全专门的税收执法监督机构。把监督机构对税收执法的监督职能和其他职能严格区分开来,实行机构相对独立。并充实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执法监督人员,赋予机构独立的税收执法监督权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建议权,使监督行为更加专门化和专业化。为了使监督主体真正做到公正、高效监督,应采取措施切断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的利益联系,同时对监督主体的合法合规行为给予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在目前税务机构设置格局下,建议税务高层加强顶层设计,本着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减轻负担、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指导意见,统筹整合和优化监督资源,在省、市税务机关设置专门、独立的综合监督机构,实施综合监督和专业监督,强化执法监督的独立性、统筹性和客观性。

3.2形成全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体系

(1)把好入口关,强化事前预防。对抽象行政行为加强监督,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严格执行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

(2)找准风险点,强化事中控制。对权力比较集中的执法环节进行适当权力分解,重在强化过程控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执法随意性,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大额减免缓税的集体审核等制度,严格遵守审批权限。运行和完善税收执法预警防控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实行信息化控制、痕迹化管理,及时提醒和控制执法风险。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4)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5)

今年,我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加强对干部廉政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入手,正作风、抓落实、促管理,将“管与惩”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始终,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一是从年初开始,及早动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制定了全区地税系统《××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确定了“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三项学习,开展四项教育,实施五廉工程,加强‘六个机制’,狠抓六个落实”的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二是认真传达领会中央、省、市、区以及总局、省局、市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进一步端正学风,增强党性观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意识,提高了新形势下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责任心和紧迫感。三是从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着手,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市局的要求,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量化了考核目标,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以强化学习为根本,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是根本。今年以来,我们把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作为地税部门一项长期的任务,长抓不懈。一是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省、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写心得、谈体会,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反腐倡廉电教片,举办了理论对谈会,进一步澄清了干部思想中的模糊认识,提高了地税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了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在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健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专题纪律教育活动,坚持做到了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两权”监督结合起来,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局长接待日制度、限时办结有关事项制度,增强了对纳税各环节的透明度,强化了服务意识和监督意识,避免了“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有效地促进了地税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开展了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广大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成了一种时尚。

三、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不断增强广大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是基础。今年以来,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指导思想,在税务人员中强化五个方面的教育,着力提高税务人员的总体素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一是突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今年,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市局党组、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地方税务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达到期了预期的目的。在学习动员阶段,我们重点抓了思想发动、学习培训和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三个环节,积极开展了“五落实”、“五结合、“五增强”和“五查”活动,组织引导党员干部结合社会“热点”学、围绕改革“难点”学、针对工作“重点”学,创新了教育方式、教育载体、教育措施。在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阶段,重点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请记住我站域名/]的实际问题,在广大党员中积极开展了“六查六看”活动和“党旗在崛起中飘扬、党旗在崛起中闪光”、“党员先锋示范岗”、“十百千万”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并建立了挂号整改、销号落实整改制度。通过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信仰、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和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决心和信心。二是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遵守高尚职业道德、恪守严格职业纪律、掌握精湛职业技术为载体,结合市局先进党员、先进党组织事迹报告会及我局先进党员事迹报告会,开展了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进行了一次“塑造地税队伍新形象”职业道德大讨论,引导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结合教育开展了“创文明地税机关、树秉公执法形象”活动和“建构地税文化、塑造地税形象”活动,使广大税务干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和依法治税观念。让每一个税务干部牢记岗位道德标准和要求,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好税务干部四个形象:即依法治税的执法形象,严于律己的廉洁形象,文明礼貌的仪表形象,形成想大局、比奉献、多做事的良好风气,真正做到热情、文明、周到、高效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开展行业作风教育。我局非常注意抓住不正之风容易发生的时期,以防为主,积极开展事前教育。在人员上岗前、乔迁新居前、婚丧嫁娶前、重大节日前、业户开业前、补税罚款前,都专门召开会议,或下发通知,重申纪律,提出要求,警示干部,防止发生不正之风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有名班子成员调整了工作岗位,但没有发生一起利用职权大吃大喝、吃拿卡要现象。在下基层单位或对业户罚补税款时,都做到了吃请不到、送礼不要,行贿不收。四是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我们坚持典型引路,在组织税务干部学习米祥仁等同志先进事迹的同时,及时总结宣传了一分局局长史晓银、三分局局长柴俊荣等同志廉洁为本、秉公执法的事迹,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评选出名优秀共产党员,在全局干部会议上介绍了先进事迹,并把他们的先进事迹编印成册,印发全系统组织学习。同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税务干部深刻剖析了发生在我局几起干部违法乱纪案件的根源广泛开展了“人该怎样做、权该怎样用、法该怎样执”的大讨论。一些基层征管单位还以“算清三笔帐”等形式,教育税务干部明白违法违纪在政治上、经济上、精神上的划不来,使税务干部在思想上多设几条“高压线”和“警戒线”。

四、明确目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年来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传达了省、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我局实际,并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了认真部署。一是紧密结合全年税收工作实际,全面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必须把握的原则,以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据新形势税收工作的任务要求,按照市局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增强了可操作性,将具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做到了有的放矢。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我局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纳入地税工作的大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办法;落实了“一岗两责”,既抓税收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局面。落实了“四包”责任制,既单位的正职包副职、正副职包工作人员党员包群众,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下面出问题,上面找责任的工作机制。其次,实施一把手工程。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一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和具体部门,明确哪个领导、哪个部门牵头,哪个领导、哪个部门配合,达到什么要求。每年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一次统筹安排,提早制订年度计划,提早明确工作目标,提早落实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年年有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牢牢把握了工作主动权。三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根据队伍的状况,确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力求取得实效。确定了个基层单位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单位;确定具有下户检查和征收管理职能的科、所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部门;各基层单位也分别确定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人物和重点环节。由于我们把握了工作切入点,找准了工作落脚点,使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带好队、收好税的双重效果。三是多管齐下,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后,我局把工作重心放到狠抓落实,抓出成效上。区局与个基层征管单位和机关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配套制定相应的达标措施和奖惩办法,将其量化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季度有考核,年终有总评,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干部任用、公务员评定等级等紧密挂钩,增强了每个干部的责任感。同时,加强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区局领导下基层抓税收工作时,经常带着党风廉政建设课题进行调研,不断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充分调动税政科、征管科、计财科、发票所等业务部门的力量,配合党组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召开汇报会、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全局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共同抓、协力管的格局,从组织上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突出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权威。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协调机制,注重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多渠道收集责任追究线索, 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深化责任追究内容,切实做到失职必究、失察必究和工作不力必究。五是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今年,我们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从我作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的活动,从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入手制定了《党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和《中层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在适当场合进行了公开承诺。并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四个首先做到”:即,要求税务干部做到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做到的,一把手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各基层征管单位做到的,区局机关必须首先做到。与此同时,认真执行收入申报制度、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了广大干部,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五、以开展“五廉建”活动为载体,精心构筑反腐倡廉立体防线。

今年,我们按照市局建立健全“六个机制”的要求,在总结以往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了以“区局抓廉、干部自廉、纳税人协廉、家庭助廉、社会监督员帮廉”为主要内容的“五廉建”活动。一是以制度建设为龙头以制度创新,推动工作创新。进一步筛选、制定、修改、完善各项制度,细化量化各项目标责任,并按照“五廉建“活动的要求,编印了《区地方税务局”五廉建“活动工作手册》,下发给每一名税务干部,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保证了”五廉建“活动的有序开展,达到了以严格、规范的制度来约束地税干部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二是完善了”五廉建“活动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了全局税务干部的廉政档案;向全体干部职工家属发放了《致家属一封公开信》,签订了“家属助廉协议”,倡议每名地税干部家属都要做好地税干部的家庭监督,充分发挥贤内助、廉内助的作用,协助区局管好自已的人,在家庭筑牢反腐倡廉第二道防线与税务干部家属;向管辖区域内的纳税户发放了“助廉协议书”、“廉政监督卡”,要求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人员当税务人员到本企业工作时,将“廉政监督卡”认真填好,并签字盖章后寄回区局监察室,按月对回收的“廉政监督卡”进行汇总、监督、反馈,并将税干下企业的廉政情况一月一讲评,一季一总结;三是结合四月份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发放《征求纳税人意见表》的形式,广泛征求纳税人对地税工作及税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共计发放《征求纳税人意见表》多份;收回《征求纳税人意见表》份,征集各类意见和建议条,其中有价值的条,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逐条制定了措施,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四是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汇报工作情况,请领导参加我们干部春训会等重要会议,请代表视察税收工作,定期向代表征求意见,使代表详细地掌握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具体情况,从而实行有效的监督。五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召开了一次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会议,听取了他们对地税系统廉政、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地税机关、税务人员廉政勤政及文明执法情况。六是深化了党务、政务公开,促进了依法行政。按照市局、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完善补充,特别是将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及关系到切身利益的税收执法、税务稽查、税款核定、税收处罚的依据、程序、结果以及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作为重点公开的内容,通过制作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更新崆峒地税网站内容公布出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七是抓好和举报电话工作。我局把抓好和热线电话工作作为加强纳税户监督的重要环节。××年以来,我局收到各类的件,电话举报件都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开展票证检查,从源头上预防了职务犯罪。

市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后,我局及时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和科、所(分局)长及各单位内勤人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计财、征管、税政、发票、稽查、办公室、人教、监察、基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地税系统发票、税收票证大检查领导小组,从月日开始至月日为止,抽调人员,集中精力,组成两个检查组,采取“地板式”检查的方式,对全区地税系统基层用票单位和乡镇委托单位,××年月至××年月的所有发票、税收票证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这次检查在税收(基金)票证管理使用方面,我们着重从税收(基金)帐簿设置是否齐全,票证领、发手续是否完备,票证种类、份数、号码与记载数是否相符,是否坚持有关制度、规定,填写票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正确执行税收政策,是否多征少征税款,是否积压、挪用税款、引税挖税,有无贪污税款,征收人员是否使用票款结报手册,有无多结、少结现象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在发票管理使用方面,着重检查了各单位对七月份发票交叉稽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市局《税收票证交叉稽核管理办法》和我局制定下发的《委托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情况。这次检查,共清理检查各类税收票证本,份,发票本。通过检查,共发现票证领发手续不完善、税收票证领用不规范、税收票证填开不规范问题等类具体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分析,寻找出了存在问题的根源,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通过这次检查,使我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发票、税收票证管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明了税收纪律,堵塞了发票、税收票证管理方面的漏洞,预防了在税收票证、税款解缴等方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为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保护干部职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从制度上、机制上预防了职务犯罪

七、明查暗访紧密结合执法监察工作扎实到位。

今年以来,我们把开展执法监察作为强化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防止和纠正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随意性,有效地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文秘站: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重点突出了干部管理权、廉政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规范了全局税收执法和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文明服务、着装上岗、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等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6)

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任务。我市国税纪检监察部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强化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层层签定责任书110余份,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量化考核。落实了《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与任务分解》,并进行了检查通报。市局党组领导经常过问反腐倡廉工作,听取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坚持“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为出发点,实施“两权”监督,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执法监察工作,接受了局工作组的重点检查。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对执行税收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征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克服和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畅通群众合法利益诉求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使全市国税部门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一致。

二、加强作风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今年,按照局和市委的部署,市局开展了以“八破八立”、“五个带头、五个争做”为主题,以“五个一”教育活动为实践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了《市国税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安排意见》,认真查找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查摆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通过调查摸底、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议,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系统内外对国税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37条,并以谈心反馈的形式,使查摆到的问题,真正使领导干部引起重视,及时整改。围绕建立学习型机关,市局大力倡导修身养性,以德养廉,开展了读书活动。引导干部职工重点读好四本书(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廉洁从政、税收业务)。各单位相继开办了职工读书阅览室,购买各类图书供学习参考之用。全市国税系统人均记笔记5000余字,写学习心得2篇,参加当地纪委组织的作风建设知识测试,取得人均85分的较好成绩。在税收业务学习上做到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测,按季抽考,树立了一批市级“税源管理能手”,形成了立足本职,廉洁务实、争比赶学的良好风尚,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三、加强行风建设,治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各级纪检部门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开展税法宣传月、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推行税收优质服务措施、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和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加强征管开展优化纳税服务。广泛宣传落实《甘肃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人员违法违纪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发放社会调查问卷表1000余份,走访纳税人200多户,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11条。继续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政府采购为重点,围绕涉及权钱交易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了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评估工作,没有发现存在商业贿赂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执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今年全市国税系统没有接到针对税务干部的举报线索。各级国税部门与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市局积极参与市委开通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运用执法、廉政、效能监察等手段,建立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领导干部能否廉洁自律,清廉从政,关系到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市局学习贯彻《监督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先后开展了市、县(区)局的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把《办法》发放到每个科室和领导干部手中,进行学习和对照检查。有重点和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了《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法规制度》、《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监督工作程序固化表》,增强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自觉性,提高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主要领导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的规定。市局落实《监督办法》,协调业务部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五条禁令”和四条高压线,认真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的规定,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做到了集体研究决定,坚持了“一把手”末尾发言制度。先后派员参加县(区)局国税部门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各单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市局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对5名干部开展了离任审计,对4名新任职的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在2月份开展了全市国税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政测评工作,广大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满意度较高,考核结果均为“好”。按照局关于申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及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表的规定,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写了登记表,经公示、人事部门审核,党组书记、局长签字后,存入了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进一步完善了个人廉政档案。市局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成立了贯彻《规定》领导工作小组,专题学习,将《规定》印发到每个职工手中,发放了自查申报表,严格时限,严明纪律,把握政策,做到自查与举报相结合。没有发现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规定》所涉及的违纪问题。同时,把对领导干部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对领导干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开展了暗访督查。西峰区局向干部发送节日廉政短信100条。市局邀请市检察院的领导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了渎职侵权犯罪讲座,组织职工学习局下发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观看警示片电教片,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和启发,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加强思想教育,建立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为了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有亮点、有特色、出成果,市局把学习贯彻总局今年印发的《全国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大纲(试行)》,纳入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方案,制定下发了《2009年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健全教育机制,丰富教育内容,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内容贯穿于税收的各类业务培训之中,做到有培训必有廉政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市局积极运用(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会议、党小组会和上党课)、知识竞赛、报告会、专题研讨、示范教育、多媒体等形式,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点抓好了以“八个作风”为内容的作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纪法纪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推广和运用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把握理念倡廉、活动悟廉、基地导廉、典型引廉、读书思廉、家庭助廉的“六廉”思路,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做到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氛围。在日常工作中,设置计算机廉政屏,与纳税企业签订廉政公约,与干部家属签订廉政监督责任书,丰富机关文化长廊内容,开辟廉政专栏,开办廉政论坛。今年,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手举办了全市第四届宣传部长论坛暨“建设和谐文化引领发展”理论研讨会,通过演讲,展现了国税人清政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继续坚持四有、五上、五进等活动,举办“庆国庆、迎奥运”职工运动会,参与了市委组织的广场文化周活动的演出,活跃了职工的文体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在继去年开展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目前正着手建立市国税系统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深入,纪检宣传教育工作达到了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

六、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进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市局建立上下交流通报制度,把惩防体系的六个机制纳入制度话建设,形成齐抓共管、源头治理的工作局面。

一是完善落实制度。市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深化征管改革,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健全岗责体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了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评议权。深化财务管理改革,推行网络版财务软件,落实了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完善基建项目审批管理。对环县、庆城、合水三个县局2006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挥《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和税务执法监察系统的监督预警作用,按季度对从ctais中发现的监察疑点进行了调查取证,提出监察建设。

二是推进源头治腐力度。以推行政务公开为重点,市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对外推行办税“八公开”。分级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的内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都要求按规定进行公开。先后制定了《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工作规程》、《市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市国税系统全员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将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内容,通过12366服务热线、宣传灯箱、《办税指南》、国税网站、办税大厅、税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全方位公开。把群众关心的税额核定、税收法规政策、征管制度、工作规程、办税时限、违章处罚标准、稽查违纪案件的查处结果等内容,予以及时、全面公开。积极推行“阳光定税”、“阳光稽查”。对内推行事务公开。把涉及内部运行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公开。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轮岗、竞争上岗等方面,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在财务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财务审计办法、经费使用、机关财产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了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了《机关现金支出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市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制定了具体公开范围,规定凡预算编报、批复、资金分配、重大支出等项目,必须经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经费支出在每年召开的全市财务工作会议上进行公开。

三是贯彻《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在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市局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将采购方式、程序、合同、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按照规定及时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总局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制度。凡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全部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协议供货。今年通过协议供货,市局先后采购台式计算机50台,价值337500元。对于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坚持做到了达到限额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的要求,采购手续完善、程序合法、监督到位。市局综合办公楼、西峰区国税局西郊分局等基建工程均委托地方招标办进行了公开招标。在基建的规模、投资标准方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基建管理办法》,上报审批建设项目,工程实行了公开招标,竣工结算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在公务用车的配置上,严格执行了规定标准,没有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问题。在办公设备的购置上,除政府采购外,对各类询价购买的商品,做到了货比三家,从性能、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决策,资金来源合法,各类指定供货商的资质,均经各级国税部门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按照总局规定,做到依法、依事、全面公开。

七、提高执纪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市各级纪检部门结合实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学习走在前,工作努力干,团结作模范,廉洁作表率。采取以会代培和业务培训的方式,强化了对纪检干部基本功、税收、财会、计算机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继续抓好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无私无畏的优秀纪检干部。市局纪检组长李正盈同志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受到总局表彰,为我市的纪检监察工作赢得了荣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一批有针对性的理论调研文章。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监督,认真协助党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履行职责当好主角不缺位,组织协调当好配角不越位。

八、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体会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7)

目前现有国家公务员**人,人员平均年龄40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8%,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5人,内设****六个机关科室和****5个派驻机构,担负着整个**市地方税收收入的税收检查工作以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同时对**市下辖**分局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全市各级稽查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六个税务”建设,科学谋划稽查工作,打好稽查组合拳,以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稽查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全年共检查纳税人**户,查补收入**万元,同比增收**万元,增长**%。

二、我市税务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近两年,市稽查局在省、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围绕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稽查工作的全过程之中,以“清廉税务”建设为主线,以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了稽查职能作用。

(一)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我们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抓好了“三项教育”:一是抓好常规教育,凝聚人心增干劲。我们制定了廉政学习台帐,组织全局干部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资料,并要求干部写出心得笔记、体会文章,保证了学习效果。二是抓好典型教育,激浊扬清弘正气。我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通过“一把手”讲廉政课,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请检察院、法院来人讲课等形式,利用系统内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廉政,引导稽查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案情账、自由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抓好预警教育,源头防治鸣警钟。我局将预警教育分为纪律预警、责任预警、监督预警等三种形式,前移监督关口,从源头上预防不廉行为发生。通过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各项廉政纪律规定,明辨是非,分清黑白,加强纪律约束,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通过从上到下层层建立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对违反责任的实行责任追究;通过不定期走访企业和个体纳税户调查、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作风、定期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廉政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预警。我们还在节假日期间开展预防“节假日腐败病”专题教育,再次重申廉政要求,提醒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目标。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带动各项廉政工作落实

我局除了一如既往地在廉政教育培训方面严抓实管以外,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加大了力度。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结合一级稽查管理体制的实施,我们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年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综合科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社会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分局、科室及个人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进一步规范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有效了避免腐败行为的滋生。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按照省、市局要求,我局按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结合季度特点和具体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并提出下阶段工作部署,保证了党风廉政工作的时效性,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稽查中心工作的目的。三是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重点针对稽查执法环节在全局范围内展开了执法监察工作。整个执法监察工作分为各分局和科室自查,执法监察小组抽查,重点检查三个部分。主要针对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的文书送达与税务检查执行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检查税务文书送达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检查税务检查稽查程序是否合法,稽查处罚标准是否适当等情况进行执法监察。针对存在问题,按科室分别制作、发放《执法监察建议书》,明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细节,营造了和谐执法环境,确保了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深化行风评议,助推廉政建设“执行力”。近两年,我局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分别成立了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稽查局执法情况评议;同时,在往年行风评议和涉企科室评议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针对服务中的盲点、工作中的缺陷点和纳税人的需求点,按照自查自纠、征求意见、对面交流、整改落实等步骤,把行风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提高执法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为民服务的能力相结合,与加强稽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力求做到查找问题无盲区,自查自纠到位、征求意见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在近几年的行风评议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中,年年处于本系统前列。

(三)强化“两权”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强化“两权”监督和监控。针对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面临的新情况,我们对外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聘请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实行稽查程序、处罚依据、处罚标准等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内从完善机制入手,建立健全稽查各环节工作制度,形成选、查、审、执四环节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科学稽查机制,起到了机制促廉的作用;实行廉政回访制度,通过召开被稽查对象座谈会和发放《廉政回访卡》等形式强化廉政监督;与市检察院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预防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充分发挥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实行“阳光稽查”;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消极腐改现象。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所有固定资产做到如实登记,责任到人,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做到“先审批、后处置”。在计会、票证和报表方面,专人管理,定期审核,未出现任何差错。二是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我局坚持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一年分两次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考核结果记入科室和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橱窗、网站等方式将税收稽查程序、时间、内容、税收法律规定公开,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通过内网办公平台和政务公开栏的方式,将党风廉政各项规定上网页、上墙面,便于本局干部自觉遵守,便于纳税人进行监督;通过政务公示栏的方式,将我局重大工作部署、人事管理等进行公示,维护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强化了行政权利运行的监督。

三、当前税务稽查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稽查部门是税务机关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稽查人员那种高超的查帐技能、严谨的工作作风、热情的服务态度、忘我的奉献精神值得肯定。但是,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工作的最后一道环节,各种矛盾都容易在这里集中,犹如战场上的最后一道防线,能不能守得住,事关战斗的胜败甚至事关全局。近年来我市税务稽查工作尽管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工作作风欠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

主要表现在:一是落实责任方面,虽然每年都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个别部门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每位同志的责任,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部门责任制拓宽和深化,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缺失现象;二是在组织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被动地应付上级,没有积极主动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因而也谈不上收到的成效。

(二)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缺乏与时俱进的理念

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比较薄弱,大多数时间还在沿用那种“一人讲众人听”或者看看录像、读读文章的老方法,显得途径单一,方法陈旧,效果不佳;二是对教育对象缺乏调研,没有针对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调研,没有分层次、分对象区别进行教育;三是对教育内容不加筛选,缺乏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抓到什么学什么,起不到教育的效果。

(三)贪图享受思想有所抬头,廉洁自律的要求不够严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理念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缺少争先创优的意识,对过去已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工作缺乏进取型、主动性,对分管的工作缺乏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思路;二是工作作风上的差距。一些干部工作浮夸,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办事随便、随意,服务质量不高;三是工作方法上的差距。工作中互相协调不够,部门之间出现问题,不能面对面商量,往往互相埋怨,互相推诿;四是干部素质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与当前税务稽查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依法行政观念淡薄,缺少忧患意识,在工作中表现出没有紧迫感,不比贡献,只比待遇,严重影响了税务稽查干部的整体形象。

(四)机构及制度缺失,监督难以实施

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机构缺乏权威性。目前,我市税务稽查部门在机构设置上,没有单独设置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业务由综合科承担,受人员配置因素的影响,没有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这种机构体系在监督方面就显得无力,监督难以到位。二是干部监督意识弱化。有的干部不大愿意接受监督,对待监督的态度不端正,认识不高;有的干部怕监督多了,影响关系,伤了和气,不想监督。三是监督方式缺乏整体性。税务系统现行的监督体制是多元化的,本应是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党内监督的有机统一,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结合不够,形不成整体效应。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中央先后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项规定”等若干文件和规定,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深化,我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防范体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坚持与时俱进面对当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要与时俱进,用全局的观念、发展的眼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观察和处理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必须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认真履行职责,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明确教育重点,按照干部分级管理原则,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要创新教育形式,通过开展讲传统、祭先烈、学先进、谈发展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和保持艰苦奋斗、务实为民、甘愿奉献的精神。同时要从多角度、多层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全系统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己”,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层次,扩大廉政文化内涵。(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免疫力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8)

(一)以“五个结合”引领税收执法责任制有效运行。

在坚持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主题的前提下,把试点工作与ISO9001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信息化管理以及税收“两权”监督制约机制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始终贯穿于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各个环节中。以ISO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实现过程监控管理;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以税收法制员制度为手段,实现执法关口前移管理;以税收信息化管理为平台,实现税收专业化、流程化管理;以“两权”监督制约机制为依托,实现执法公正、公开管理。既为税收执法责任制夯实了各项基础,又为税收执法责任制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以“五大体系”构筑税收执法责任制重要内容。

1、建立岗责体系,解决由谁执法的问题。一是坚持法制要求原则。岗位设置考虑便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运行和内部配合,以具体的对外执法业务、与执法业务相关的审批等管理业务为主。二是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根据县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的现状,本着分类设事、因事设岗、岗责结合、职责不交叉的原则,对现有的税收征管业务进行了整理和合理归并。三是坚持制约效率的原则。既考虑征收、管理、稽查、法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又兼顾工作的实际,对工作性质类似的若干税收业务归并到一个岗位完成。同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项管理环节要求,将每一项税收业务的工作环节,分配到若干个岗位协作完成,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坚持优化服务的原则。即以优化纳税服务为立足点,使纳税人的所有正当需求和申请事项,尽量由一个岗位办理,文书的传递尽量在税务机关内部完成。五是坚持遵从实际的原则。岗位设置要与具体实际工作联系紧密,一个岗位能完成多项事务的合并设置岗位,允许一人多岗、一岗多人。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与执法人员层层签了税收执法责任书,从而解决了谁执法的问题。

2、建立职权体系,解决每个岗位拥有什么权力的问题。我们将《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等不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涉税执法权,进行了认真分解、整理,归纳为10项权力,即: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复议权、税务行政诉讼应诉权、税务行政赔偿权、涉税犯罪案件移送权,并且结合岗位及职责的设置,赋予了每个岗位相应的权力。职权体系建立后,县局强化了对稽查处罚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了稽查效果。今年已检查业户30户,查补税款121.5万元,罚款19.7万元,加收滞纳金3.2万元,处罚面达100%。县局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人员扩至为8人,充实了部分业务骨干,严格按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运行,今年共审理案件9起,结案9起,审理认定应补税款31.25万元,罚款及滞纳金17.09万元。通过建立权责体系,每个执法岗位明确了执法干什么,拥有什么权力,责任有多大,从而有效地克服了的问题。

3、建立规程体系,解决如何执法的问题。一是明确执法权限。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将10项税收执法权,按照权力运行轨迹,在各岗位间进行了合理划分。二是整合工作规程。按照市局蓝本,结合我局实际对23个岗位90个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专门出台了工作规程整合实施意见。根据每个岗位的职责,按照税收业务的先后顺序,对工作流程涉及的方法、步骤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三是规范税务文书。税务文书是行使税收执法权的载体。我们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各类表、证、单、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归纳整理了110种常用税务文书,纳入ISO质量记录管理,并将税务文书在各执法环节中予以明确。通过建立工作规程体系,不仅有效避免了执法随意性的问题,而且杜绝了执法过程中的扯皮现象,提高了执法效率。

4、建立考核追究体系,解决怎么考核和对考核中发现的执法过错如何追究的问题。建立科学、量化的考核办法,强化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我们经过反复论证和实践,结合我县当前税收工作的特点,将考核追究分成两步走:一是制定了《营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了评议考核机构及职责、评议考核内容、评议考核程序和方法、评议考核结果使用等内容,并根据各岗位行使权力的大小与轻重、纳税人利益的关联度、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设定了岗位考核标准。通过实行奖金补贴与执法质量挂钩,严格考核,提高了执法水平。二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了《营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该办法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确定了评议考核内容。二是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两方面:经济惩戒主要是按照每分5元标准给予惩戒,每月最多不超过200元。行政处理形式主要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三是明确了责任划分、免予追究、从轻追究、加重追究的具体适用条件和原则。四是明确了连带责任,规定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所监控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承担连带责任,监控人员按20%的比例系数,承担所辖执法人员的连带责任。今年9月,我局对4个单位进行考核评议,对13个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征收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操作不规范,也未按程序执法,共涉及32个直接责任人、连带责任人11个,按照《营山县地税局税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确定的追究程序,严格实施了责任追究,给予经济惩戒1376元。

5、建立支持体系,解决怎么保障执法责任制正常运行的问题。一是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执法过程实行质量记录、过程控制,传递时填制《税务文书传递卡》,制作文书时登记《税务文书登记簿》,并将所有的执法活动登记在《税收执法责任制运行情况记录簿》,实行执法全过程监控管理。二是推行个人考核评价系统。将税务人员的执法质量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指标,严格考核,促进税务人员公正执法。三是建立税源监控管理。实行对税源管理情况的适时监督,强化了对税务人员执法结果和质量的有效监控。四是实施能级评审。建立能级管理,并同经济利益和职务升降挂钩,全面调动工作积极性。五是监督保障。制定《营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责任监督实施办法》,作为实施两权监督的核心问题,由县局法制股负责对执法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环节较多,操作难度大,是一项系统工程。尽管如此,我局不仅完成了市局的试点任务,而且为全面推行探索了新路,积累了宝贵经验。我们认为,这主要得力于市局的坚强领导和指导,得力于县局班子的高度重视,得力于全局干部开拓创新、勇于突破的精神。税收执法责任制在营山县局从无到有,从建立到实施,突破了思维方式的禁锢,让全体地税人在前移默化中受到洗礼,全员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悄然生根,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蔚然成风。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观念明显转变。营山小桥税案现已应诉达5年之久,出庭达10次之多,目前正在艰难地应诉着。该案给营山地税人的教训是刻骨铭心的。这次试点工作无疑助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执法观念大转变,思想认识大提高。“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加快税收现代化步伐的必然趋势,是税务干部挺起腰杆子执法的强力保障”等观念,在全局上下巳经形成共识。

二是执法行为得到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体系对现行的涉税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程进行了梳理和整合,对失效的规定进行了清除和废止,防止了因执行政策走样而导致执法出格的问题。通过岗位职责的具体化,彻底解决了过去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由于工作程序清晰,工作标准统一,执法有程序,办事有规章,完成有考核评议,过错有追究,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不执法、乱执法”的突出问题,有效地解决了“基础弱化、内部协调不畅”的问题,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征管质量明显提升。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9)

第一、审计机关充分利用国家审计处理处罚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为完善税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发挥直接作用,实现以权力制约和监督权力。根据《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和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等。审计机关有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权;审计检查权;调查取证权;采取强制措施权等。加强对经济领域的审计监督,既是对被审计单位(纳税人)有无偷税、漏税、欠税等违法行为的监督,也是对税收征管机关有无漏征、少征、不征税金等违法行为的监督。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作出评价,提出被审计单位应自行纠正的事项和改进建议,出具审计意见书;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欠缴应纳的税款,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以及税务机关的涉税罚没收入,不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上缴国库等违反税法的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当依法作出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上缴的财政收入;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用经济制裁手段“制约和监督”被审计单位因利益驱动而的行为,促使税务部门加强对税务登记、账簿、凭证和纳税申报的管理,完善税款征收和税务检查等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审计机关积极利用审计建议、移送处理等手段,通过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调动各方面监督力量,促进国家监督体系整体合力的充分发挥,将执掌权力的人置于有效制约与监督的权力运行体系之中。

首先,加强国家机关的监督。一是积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行使监督检查权服务,促进税收法制建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手段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根据《审计法》规定,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受本级政府的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报告等形式,把本级政府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财政预算编制等事项置于权力机关监督之下。二是加强行政监督,促进依法征税。行政监督是由行政系统内的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各个工作部门之间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方面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与宏观经济管理有关的重要问题和重大的税收违法违纪问题,审计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专题报告。从而提升行政监督层次,加大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对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三是加强司法监督,严惩犯罪分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审计署、公安部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通知》,对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加强社会监督。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对他们履行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审计机关对审计中发现违反税法行为应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建议纪检机关给予党纪处分;二是审计机关充分运用审计公告和公布审计结果权,加大披露税收违法问题的力度,积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扩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通过公众、纳税人、各种媒体,强化对税务机关的执法监督。督促税务机关正确行使税务管理权、征税权、检查权、处罚权、扣押权等,增强税务执法透明度,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执行税法,有效遏制税收征管中的随意执法、任意执法以及危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审计监督的意义在于,有效的监督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保证税务机关严格依法办事的关键。同时,对于监察、督促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遵守税法,依法纳税,具有重要的意义。明确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必要性、意义、目标、范围、对象以及方法、措施、执法范围和依据,原则性地规定执法责任划分和执法责任追究,将执法责任从行政首长、分管领导、征收系列、稽查系列、内部执法职能部门等进行划分,分别承担相应责任。这样才能明确征税主体以及每一个税务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确保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税收权力。总之,通过审计监督,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强化税务各业务部门和执法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度,搞好国家机关、司法和舆论等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多渠道监督,建立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权责明确,相互融合,相互制约的税务管理体制。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处于发展和完善之中,各项制度不能一步到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权力还在许多领域发挥着替代市场作用的情况,加强对税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审计机关目前双重领导的行政型体制,使得国家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作用的发挥还受到很大的限制。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审计体制将不断创新,必将在对税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加强审计监督对完善税收权力制约机制的必要性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篇(10)

一要严格遵守立法权限。《立法法》和有关税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税收事项上的立法权限,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要严格遵守,特别是不得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不制定与新《税收征管法》相抵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越权解释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避免层层授权、层层补充。

二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度,认真履行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公告、备案等立法的必经程序。各项税收行政立法的基础调研应当充分,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要保持立法的系统性。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整合,对越权制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明显不合理的要在法定权限内尽快修订,将分散的税收规定适当归并。

四要提高税法的透明度。税法不仅税务机关要执行,纳税人也要执行,因此税法应当广为人知。要改变过去单纯靠层层转发红头文件执行政策的做法,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技术,确定法定的公告方式,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

首先,要实行集约化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要因地制宜收缩基层征管机构,积极推行多种申报和纳税方式,大幅度提高集中征收程度,减少执法主体。

其次,要实行专业化管理,分解税收执法权。要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和专业职能不交叉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和人员。要科学进行业务重组,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使征、管、查职能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制衡关系,提高征管效率。

第三,要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关既要规范执法,又要优化服务。税务机关一定要管理与服务并重,当前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的重点是首问责任和执法公开。

三、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

要分解岗位职责。定岗定责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基础,要按照法定权限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构建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要按照分解后的岗位职责,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任务。

要明确工作规程。设计好工作流程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重点。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要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

要开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关键。要定期组织以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考核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考核指标要尽量量化,反映执法行为的真实情况。要在执法公开化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

要严格过错追究。追究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没有追究就没有执法责任的落实。需要强调的是:过错追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都是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是为了防止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所以,在进行过错追究的同时,必须要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整改。

四、建立健全严密的内外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所谓事前监督,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从而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加强事前监督,要严格执行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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