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3年12月,华东某石油公司向某炼油厂购入5000吨0#柴油,离岸价每吨2222元人民币,并委托某船务公司将该批柴油运往某油库。该石油公司依据行业规定,从中提取25吨柴油作为正常损耗,报税务机关批准,做经营费用处理,冲减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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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中国税务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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