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市场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6 15:25:18

商品市场论文

商品市场论文篇(1)

旅游商品是我国旅游业中最为疲敝的部分。旅游业发达国家,旅游商品收入往往占到旅游总收入的40%至60%,国际平均水平也有30%。而我国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长期徘徊在20%左右,其绩效堪忧。我国旅游商品却辗转于“零团费”与“纯玩团”的困局,其前景亦堪忧。对我国旅游商品市场进行科学、理性的事件解析与对策研究,似已成为攸关旅游业发展的大问题。SCP范式,即“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双向动态的行为主义理论,是新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理论范式。本文拟在这一理论范式的认识框架内,对我国旅游商品市场作初步解析,发掘其症结。

创意产业:旅游商品的理论市场结构

在旅游商品产业出现之前,主要由土特产充任自发的旅游商品。对自发旅游商品的“模仿创新”在创制自觉的旅游商品的同时,创制了旅游商品产业。在一系列“模仿创新”引发的思维和行为定势背后,隐藏着对旅游商品理论市场结构的认知欠缺。新产业组织理论突出市场行为的重要性,认为:市场结构是由需求、技术等基本条件决定的外生变量。故此,对旅游商品市场结构的探讨需由解析其需求与技术入手。旅游商品是因对旅游者的旅游价值观及旅游场域(Tourismfields)具有配景作用,而获得附加价值(valueadded)的商品,要研讨旅游商品的需求与技术,就要先研讨旅游者的旅游价值观和旅游场域。

在人类学的视域中,旅游与日常生活是“纯洁/污染”的象征模式;在社会学的视域中,旅游是对日常生活“好恶交织”的反应和体现;在心理学的视域中,旅游是“逆工业化”(De-industrialization)的集体表象;在史学的视域中,旅游是脱离不发达的生产力对人的规定性,追寻自由、发达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实践;在哲学的视域中,旅游是旅游者对自己的“占有欲、权力欲和创造欲”如何在“自然、自我和他人”中获得满足的思与练的同一体。反映在价值观上,旅游价值观是日常生活的批判性资源,它往往表现出一种针对日常生活价值观的“大倒置”。

场域的概念主要来自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Bourdieu)的实践社会学,它有3个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关键词:场域(fields)、性情(habitus)、资本(capitals)。旅游场域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它是旅游者的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向旅游地渗透,并通过建构文化资本来支配旅游地的一种自我表达;它是以旅游地为言说中心的精神与身体性情在历史中形成的结构化的位置空间,共时性是这一结构的特点。

逆向选择的价值观和共时性的文化构制,造成了旅游商品“既赞成X,又赞成非X,既反对X,又反对非X”的多元对话的悖论式的市场需求。这一需求模式,实质上是全球化、现代性的旅游价值判断体系的产物,是后工业化时代的细分市场,是旅游者在比“熟人社会”广阔得多的社会空间里进行交往与表达的工具。土特产与旅游商品的关系,就如同民族服饰与时装,民间故事与电影,在那些“越土越成功”的事例背后,实际隐藏着后现代主义“超越真实”理论和经济学“大规模定制”理论在消费社会建构起来的高度精密的创意产业。

创意产业是一个相当新的学术、政策和产业范畴,新技术、高智力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它的核心特征。创意产业提供了将投资、创作、生产、流通、消费等诸领域的创造性内生到一条利润链上来的新技术。创意产业要求旅游商品从区域经济演化为行业经济,从景观的附属物演化为景观的生产者。由于市场结构是由需求、技术等基本条件决定的外生变量,所以,融入创意产业是旅游商品发展的必由之路。

内部性经济:中国旅游区的特殊市场结构

我国绝大部分旅游区产生和存在于社区之中,且社区的人居生态往往本身就是旅游景观。社区天然具有的产权关联,羼入人居生态景观化形成的有机产权,使旅游区的产权格局高度复杂。这些旅游区市场化的过程存在两种基本的模式:政府推进型模式。政府推进是中国旅游区市场化的主要动力。中国的现代旅游业并非自发产生的,而是随着经济改革,为了获取外汇等目标,由政府以行政力推进的。这一模式有制度、法律、经济、文化和产业形态等方面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但在具体实践中却产生了产业主体“政企不分”的问题。其基本特质是持续保持对旅游企业的行政控制。社区推进型模式。主要是在一些政府无力或无意直接经营的地方,以社区集体经济的形式进行的市场化,其初始动力无疑是社区福利。因为存在企业与社区的“嵌入”关系,这一模式往往固守在“内部人控制”的阶段。

美国经济学家范里安认为,经营行为的效用有“消费/产出”和“消费/投入”两种体察模式。如果存在产权模糊,利益相关者便无法正确评估自己的资本投入,更无法独立主张自己的资本投入,必然集中关注“消费/产出”,即私人的收益。中国旅游区市场化的特定模式强化了其集中关注“消费/产出”的基本规范。具体表现为行政控制的诉求和社区福利的诉求对经营行为的渗透。决策者经营决策时,主要考虑的是由产出中转化出来的私人收益而不是社会收益。这一微观经济特征与主要考虑生产的私人成本而不是社会成本的“外部性经济”相对应,可以称为“内部性经济”。内部性经济是中国旅游区模糊的社会共同体产权的产物。在这一层面上可以说,我国的旅游区主要是在社会资本的平台上运行的经济。

内部性经济成为中国旅游商品市场症结的原因

商品市场论文篇(2)

我国的房地产业进入宏观调控时期已经有数年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和措施的颁布实施,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笔者拟以安徽省商品房的供需市场为研究对象,采用统计分析的方法,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安徽省的房地产业进行一些探讨。

安徽省商品房需求市场的分析

(一)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测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安徽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22.56平方米,低于全国26.11平方米的平均水平,在内地31个省市中处于倒数第八的地位,从这个指标看,安徽省的房地产业相对欠发达。

统计数据显示,“十五”期间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均每年增加1.146平方米,年均增长速度为6.035%,增量和增速指标都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以增量指标1.146平方米来计算,2010年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28.29平方米(低于云南省2005年28.59平方米的水平);如果依据年均增长速度6.035%计算,则2010年安徽省的该项指标为30.24平方米(低于重庆市2005年30.68平方米的水平)。因此,安徽省在“十一五”规划中将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目标定位于28平方米,应该是客观实际的,同时也是保守的,没有过旺的追求。

(二)城镇住房需求量的测定

安徽省2005年总人口为6516万人,城镇化率为35.5%(全国平均水平为40%),城镇居民2313万人。若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平方米,产生的主动住房需求为12582.72万平方米;根据安徽省“十一五”规划,2010年总人口应当约束在6750万人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2%,由此计算该省五年的新增城镇人口为522万人,从以往的惯例看,城镇新增人口中约65%需要购置住房,即应该产生的自动住房需求为9500.4万平方米;另外,在“十一五”期间安徽省每年安排的城镇住房拆迁安置约为600万平方米,五年总共需要拆迁安置的被动住房需求为3000万平方米。上述三项需求的合计是25083.12万平方米。

考虑到按城镇化水平计算的城镇人口中包含部分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常住人口(安徽省外来常住人口约占15%),而现有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按城镇户籍人口计算的,如果按照城镇化口径人口数计算,则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有所降低。因此,“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城镇住房的需求量应该是25083.12万平方米的85%,即21320.65万平方米。

(三)商品房需求市场的分析

商品房需求量由商品住房需求量、非居住类商品房需求量、配套公共建筑需求量三个方面构成。首先,从商品住房需求量来看,随着住房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安徽省城镇住房中商品住房的比重已经达到70%,用这个比重测定,“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城镇商品住房需求量是14924.46万平方米。其次,在正常情况下,各类商品房结构中,商业用房、办公楼、厂房等非居住商品房一般占25%左右,由于安徽省经济发展水平与住房水平都比较低,在1995年至2005年的十一年中,商品住房的面积占商品房面积的比重超过了84%,住房所占比重过大,所以,可以考虑选择16%的比例来测算,即“十一五”期间安徽省非居住类商品房的需求量是2387.91万平方米。第三,配套公共建筑面积一般占住房面积的5%,14924.46万平方米的5%是746.22万平方米。三者合计,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商品房需求总量不低于18000万平方米。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商品房需求总量的分析是建立相对保守的基础上,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商品住房占城镇住房比重、非居住类商品房标准都选择了最低的水平,由此计算的安徽省商品房需求总量应该是满足需求的下限值。

安徽商品房供给市场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测定

自从1998年全面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安徽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保持了年均增长35%的高速度,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相关性高达0.996,经测算,1998年至2006年期间,安徽省房地产开发投资每增加1亿元,能够促使该省的生产总值增加5.85亿元,房地产业的带动性效能较高,支柱性作用明显(相关数据见表1)。

考虑到地区经济的增长要求房地产开发投资产生联动作用,因此以安徽省历年的生产总值作为自变量x,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作为因变量y,使用Excel工具建立有回归模型A:,有=-433.644+

0.169458GDPi(表示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回归值,置信度α=0.05)。

回归模型中F检验统计值等于813.45,t检验统计值等于28.52,查表有:F0.025(1,7)=5.59,t0.025(7)=2.3646,F与t检验统计值都大于各自检验的临界值,表明回归模型具备显著性。

按照安徽省“十一五”规划,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0000亿元,从“十一五”开局之年的发展趋势来看,这个规划目标极有可能提前实现。现在假设安徽省提前一年实现10000亿元的地区生产总值,即放大自变量的取值,则2007年至2010年各年的生产总值分别为7226、8500、10000、11764亿元,由这个放大的自变量预测出来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分别为790.85、1006.75、1260.94、1559.86亿元。五年累计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到5255.80亿元。

(二)商品房竣工面积的供给量

房地产开发投资形成的增量供给直接通过商品房竣工面积这个指标反映出来的,根据1998年以来安徽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与商品房竣工面积的数据(表1),以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作为x变量,商品房竣工面积作为y变量,可以建立回归模型B:(表示商品房竣工面积的回归值,置信度α=0.05)

表2、表3表明回归模型B可以通过显著性检验。以回归模型A预测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作为自变量,则2007年至2010年安徽省商品房竣工面积分别为2696.13、3272.52、3951.17、4749.24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可以供给的商品房的竣工总面积为16736万平方米。

结论及建议

以上分析表明,按照人均住房面积、城镇化率等指标,站在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可以确定“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商品房新增需求总量为18000万平方米;而根据1998年以来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势态去推导,“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商品房竣工面积供给总量不足16740万平方米,即使商品房竣工总面积可以实现100%销售,供给市场达到最大值,此时距离商品房需求市场的下限值仍然有1260多万平方米的供需缺口,供需缺口的矛盾在“十一五”期间不可能解决。因此可以认为:安徽省房地产业总体上不存在需求过旺、投资过快、发展过热的问题。

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安徽省的经济增长虽然处于高位,劳动者收入增长也较快,但是由于底子薄弱,城市化水平比较低,广大的消费者寻求更大的居住空间还缺乏物质基础,目前寻求的目标是基本的居住空间,所以,安徽省房地产需求在今后若干年中都应该是总需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安徽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进入“十一五”之后,为保证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安徽省房地产业必须坚定发展的信心,不能左顾右盼,不能盲目随从,不能出现“拐点”。

为此本文就安徽省商品房发展现状提出如下建议:安徽省应该把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作为发展的准绳,坚决贯彻节约使用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土地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把握好土地供应结构、土地供应方式及土地供应时间,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不宜像发达地区那样紧缩发展的源头;省内各市要尽快全面推行廉租房制度,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借鉴新加坡政府建设“组屋”的经验,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防止发达地区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向省内蔓延;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加快高耗能建材的淘汰步伐,重视节能建材的研发与推广,在全省制定节能标准体系,加强住宅产业化的研究,结合地域特征,全面推广低耗高效的商品房,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信贷、税收等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积极调动房地产企业的积极性,保障房地产市场供给与需求的总体平衡,提高房地产业对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化建设的贡献程度;积极研究符合地域特点的发展房地产业的制度,走制度创新之路,比如在省会与个别中心城市试行“一户一房”制度,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打击购房投机行为等。只有把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作为大海航行中的灯塔,而不是禁行的红灯,安徽省的房地产业才能更加安全、快速地向前进,经济欠发达与房地产业欠发达的局面才会得到改观。

商品市场论文篇(3)

一、目前季节性旅游市场餐饮经营存在的问题:

1、因经营的条件所制,难以办理《卫生许可证》。这些旅游胜地由于受自然、生活等环境的制约,再加上经营设备简陋,经营周期短,经营地址不固定等因素,按照卫生部门要求,不具备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条件,因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卫生许可证》。

2、因有关前置手续的制约,为办理营业执照造成难度。季节性强的旅游胜地经营的大部分是商业、餐饮业。在对餐饮业的监管上,由于办理《营业执照》前需要经营者提供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人员《健康证》,而绝大多数经营者全年只能经营3至5个月时间,再加上经营的从业人员不稳定,正因为如此,从卫生部门要求获取不到办证的资格,工商部门就无法办理办注册登记手续,经营者就领不到《营业执照》。

3、对工商部门日常监管工作造成困难。工商机关对旅游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因大部分经营者的前置许可不够条件,因而就造成了无序进入或违法经营(无照经营)长期存在,给工商部门日常监管造成了许多不便。同时也制约着旅游市场的发展和游客对本地区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信誉度。

4、经营的饮食质量无法保证。在“三证”尚不健全、监管难以深入、各职能部门职权不及时到位的情况下,经营者经营的饮食质量就难以保证,万一发生饮食方面不安全问题时就无法查处,形成部门之间相互扯皮,当地政府以经营的商户属于卫生、工商、公安为理由推辞,卫生部门以没办《卫生许可证》为由不参与处理,工商部门没办营业执照处罚难以介入等问题,到最后处理的结果将导致游客不满意,经营者意见大的问题。

二、监管的方法:

1、配合卫生部门办理临时《卫生合格证》。面对以上问题,我们应本着确保游客食品安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景区餐饮业的管理,应由景区管委会协调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联手,形成监管合力。对不符合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可以协调卫生部门尝试核发临时《卫生合格证》的办法,以解决前置许可的问题。

2、办理确不具备条件的,实行实名登记制。对办不下《卫生许可证》的,采取实名登记制的办法:一是经营者出摊经营前出示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并予以复印,详细登记经营者出摊位置、名牌号;二是登记经营者详细地址,起码知道经营者是什么地方人,万一出了问题,就能及时联系;三是由工商部门对采集到的经营者相关信息进行建档保存、备查。

3、签订食品安全合同,责任到人。在经营前,由卫生、工商部门对经营者签订有关食品安全责任合同书,合同上必须载明有关各负责任承诺等事项,应负的责任范围。

4、建立市场查巡制。实行实名管理以后,对经营者在日常监管中具有以下4个作用:

(1)实行实名管理制以后,明确了双方间的连带责任。经过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签订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合同书以后,明确了经营者在经营中各种事项,达到的标准,如发生不安全事故时所负的责任,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经营者不得规范各自的经营行为,也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商品市场论文篇(4)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市场中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涉及到食品、服装、家电、化肥农药、种子、化妆品、医药等各行各业,假冒伪劣商品的大量存在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大公害。凡是用假的冒称真的、质量差的冒称质量好的、档次低的冒称档次高的、盗用他人的名义或品牌进行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均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把假冒伪劣商品称之为“假品”,把非假冒伪劣商品称之为“真品”。

1假冒伪劣商品存在的原因

假品存在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经济的主体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造成的。如果生产或销售真品能够获得利益最大,假品就不会被生产或销售。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主要有生产者、消费者以及政府。

首先,从生产者的角度来分析,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就是使成本尽可能地低或者售价尽可能地高,生产者可能采取两种行为:第一,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低于真品的成本生产出假品,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所生产的假品不易被消费者所发现,可以冒称真品在市场中销售,从而可获得高于正常利润的利润。例如生产药品的厂商,为了节省成本,用价格低廉的劣质假品原料来替代真品原料,可以使生产成本降低,一般的消费者如果没有专业知识,是不能发现其生产过程中的真实信息的,或者说要发现其真实信息的成本很高,要经过化验等手段才能得知,这样生产的假品可以以真品的价格在市场中销售,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相反,一些容易被消费者掌握信息的商品则不容易成为假品,例如筷子、缝衣针之类的商品,因为这类商品如果是假品,很容易被消费者发现,从而不能当作真品在市场销售。第二,即使生产者不偷工减料,用正常的原料生产产品,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也可以冒用名牌商品进行销售,因为名牌商品相对于一般的商品的价格要高,例如,一家生产白酒的厂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正常的原料进行生产,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以在市场上影响较大、售价较高的的名牌白酒的名义进行生产和销售,说“只要能在竞争的市场蒙混过关,便会把沙子掺进食糖里去”。

其次,从消费者的角度来分析,假品能够存在的原因在于三个方面:第一,消费者相关的商品知识缺乏,受到生产者欺骗,被动地购买假品。任何一个消费者的知识都是有限的,而市场上的商品是大量的,加上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者总是尽最大可能去掩盖生产过程中的真实信息,更加增加了消费者识别假品的难度。例如,一个拥有化妆品丰富知识的消费者可能很容易识别假冒化妆品,但如果他的白酒知识方面的知识非常少,就有可能购买到白酒假品。第二,消费者同样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主动购买假品,这也是市场假品能够存在的重要原因。例如,一套真品名牌服装在市场的价格很高,如果某生产厂商生产出和这套真品名牌服装在款式、功能、外观等各方面相似的假品服装,但价格低廉,即使消费者在购买时,厂商非常明确地告诉消费者这是假品,也有可能促使消费者购买,同样的道理可以解释在软件市场、音像市场上为什么大量存在盗版软件和盗版光盘。第三,消费者处理假品纠纷成本过高。消费者被动购买到假品后,事后发现,如果处理假品纠纷过程中障碍过多,处理假品成本过高,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也只好自认倒霉,使得假品更加肆无忌惮。例如,某消费者受厂商的欺骗,以真品皮鞋的价格购买到一双假品,价格为一百元,消费者发现是假品后,找厂商索赔,厂商要求消费者提供相关证据,消费者只好找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费用是三百元,而消费者即使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获得最高赔偿,也只有二百元,如果加上交通费用、时间等,更加得不偿失了,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就会放弃索赔。再次,从政府的角度来分析。政府也是市场经济中一个重要主体,根据经济学的原理,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和生产者、消费者一样,同样是理性的经济人,在对待假品问题上,具有二面性:一方面,从代表国家整体利益中央政府的角度来说,假品的存在从整个国家的来说是不利的,它扰乱市场经济的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国家的声誉、侵害正常生产商的合法利益,可以说是市场经济中的一大公害,所以中央政府从总体上来说是不允许假品存在。另一方面,作为中央政府的下级也就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目标可能是不一致的,当假品存在如果有利于本地方局部利益时,则有可能纵容假品存在,从而使得假品有存在的空间,例如,某地有一家生产假品的食品厂,所生产的产品是销往外地的,对于本地区来说则没有任何坏处,相反还可得到许多利益,如可以增加地方税收,增加就业等等。所以即使中央政府打击假品的决心很大,地方政府往往受利益的驱使不为所动,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加上由于某种原因,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对制假、造假的处罚相对来说较轻,制假、造假者即使被查处,总体上还是有利可图。另处,打击假品的成本太高也是政府打击假品不力的重要原因,打击假品的过程包括收集生产假品信息、处罚等过程,每一个过程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打假的收益就是罚款等一些处罚所得,从政府打假成本和收益的关系上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

2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现象的对策

既然假品存在的根本原因是市场经济中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造成的,所以治理假品市场的根本就是要治理市场经济中主体。

首先,治理假品的生产者。治理假品的生产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治理:第一,政府要加大查处假品的力度。但查处假品如果仅仅依靠政府本身是远远不能做到的,因为查处假品的关键在于获取假品的生产和销售信息,如果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从市场上亲自寻找生产假品的信息,无异于大海捞针,收效甚微,因此,收集假品信息主要依靠市场,这就要求政府对提供假品生产信息者实行一定的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二,加大打击假品的力度,使得生产假品风险成本增加,抑制假品生产者的动机。如果对假品生产者打击的力度过小,就起不到打击假品作用,例如,某制假者制假十次,每次获取制假利益十万元,假设查处的概率为十分之一,按照最重处罚也就是《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最多的损失四十万元下的罚款,还可获利六十万元以上,何况现实中查处的概率是非常小的,因此,必须加大对生产假品的处罚力度,使假者无利可图。

其次,治理消费者。第一,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品的能力,利用各种途径帮助消费者丰富商品知识,通过各种媒体对假品进行曝光,使假品在消费者心目中失去市场。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第二,要大力降低消费者购买假品后的处理成本。消费者如果被动购买假品后,通常会通过各种途径处理,这些途径主要包括和经营者直接协商、找有关机构如消费者协会之类进行调解以及直接向法院,但从当前来看,每种处理的途径都会付出一定的成本,如果消费者处理假品的成本过高,就会使消费者放弃,从而使假品的生产者更加猖狂。第三,对消费环境进行净化。当前,市场中有许多假品特别是一些盗版软件、盗版光盘、假冒名牌服装对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具有较大的吸引力,这也是假品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对由此产生的假品市场,必须通过必要的法制手段和道德教化进行治理,不仅要通过法制手段打击生产者,还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通过法制手段治理消费者,使消费者认识到主动购买和消费盗版软件、盗版光盘、假冒名牌服装等,不仅是一种不道德行为,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达到治理消费环境的目的。

再次,治理政府。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是市场经济社会中重要参与者,一方面,它承担着维护市场的公平,治理假品的重要职责,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打击假品的不作为甚至纵容,也是假品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治理假品市场的过程中,通过治理政府本身,调动政府打击假品积极性,是治理假市场重要方面。第一,要改革政府体制,特别要改革政府官员考核、选拔体制。当前,假品存在的重要原因是由于地方政府在打击假品方面缺乏积极性甚至还有意或者无意为假品生产提供方便,这是因为作为地方政府的代表也就是地方政府官员和其它市场经济主体一样,有自身的利益,政府官员作为政治家,其根本利益是不断地获得更高的政治权利和更好的政治地位,由于现有的考核、选拔政府官员的体制基本上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体制,在选拔政府官员的过程中,主要是看政府官员的所谓“政绩”,而“政绩”又是主要以一些如GDP、财政收入等一些经济指标来衡量,当一个地区存在的假品生产有利于这些经济指标增长的时候,作为政府的代表——政府官员从自身利益出发,自然就不会有打击假品的积极性。所以必须改变仅仅以政绩考核、选拔官员的政府体制。第二,加大反对政府官员腐败力度。假品生产者为了逃避打击,除了把生产场地设在一些难以发现的偏避场所以便隐匿假品生产信息,让打假者无处可查以外,还可以通过对政府官员进行行贿,使政府官员成为假品生产的保护伞,使假品更加流行。所以必须加大惩处受贿的政府官员的力度。

参考文献

商品市场论文篇(5)

文化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的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特殊的市场。分析、研究文化市场的基本特征,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发展、繁荣,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思考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参考作用。本文结合笔者个人近年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与理性思辨,对文化市场特征这一重要命题,发表几点拙见,以期引起关注与讨论。

一、文化市场的特殊性

文化市场的第一大特征,就是它的特殊性。

总所周知,所谓“市场”,是商品买卖的场所,是一定地区内商品或劳务等的供给和有支付能力需求之间的关系。按地区范围划分,有国际市场、国内市场;按商品种类划分,则有粮食市场、蔬菜市场、黄金市场等;按商品性质划分,又有金融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等。从本质上考量,所有的市场都是社会分工的产物,与商品经济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市场具有交换商品、交流信息、融通资金等重要作用。

而商品经济则是与“自然经济”相对应的经济形式,它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活动都必须借助商品货币关系来进行的经济形式。人类社会的商品经济,大致经历了简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三大阶段。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特征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阶段,它对于促进生产专业化、技术现代化、人民生活富裕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

可见,我国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而文化市场的特殊性,又集中体现在文化商品的特殊性上面。

所谓“商品”,是指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使用价值与价值两大要素。一般的商品,其使用价值与价值都是通过经济价值得以具体体现的,而文化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则通过经济价值与社会值得以具体体现。也就是说,文化商品具有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重属性,是商品领域中的“交叉商品”或“边缘商品”。

因此,作为文化商品流通市场的文化市场,便具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双重性。也就是说,文化市场不能为了单纯盈利赚钱,而同时要注重人民文化素质的整体提升与和谐社会的总体构建。而这,正是文化市场特殊性之所在。

二、文化市场的复杂性

文化市场的特殊性,决定了文化市场的复杂性。因为涉及到精神领域与文化层面,所以文化市场便凸显出它自身复杂性特征。文化是一个内涵相当广泛的大概念,“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体。”(泰勒:《原始文化》)文化是包括各种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通过符号的运用使人们掌握并传承,构成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文化是历史上经过选择的价值体系,它既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又是限制人类进一步活动的因素。

文化市场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它的两面性:一方面,文化市场具有提供人们文化娱乐,审美愉悦、陶冶情操、美化心灵、完善人格等正面效用;另一方面,文化市场又存在着黄、赌、毒、网祸等负面效用。

面对此种复杂性,我们就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支持健康有益的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三、文化市场的综合性

商品市场论文篇(6)

本次论坛在商务部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支持下,由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中国市场杂志社联合主办,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商丘市光彩市场协办。

论坛由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中国市场杂志社社长王波主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周林燕致开幕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首席顾问丁俊发、国家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城市商业处处长李党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经济监督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刘显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商丘市副市长江文玉、商丘市梁园区区长孟庆勇等数位领导和专家出席了论坛开幕式并做主题演讲。同时,来自全国数十家商品交易市场和流通企业的近百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新闻社、河南经济报等多家媒体对本次论坛进行了关注与报道。

在论坛上,专家们围绕“十二五”时期商品交易市场如何转方式促发展这一主旨,详细介绍了我国流通业的现状、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商品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和发展情况,并就商品交易市场转方式促发展战略与实现路径;商品交易市场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政府对商品交易市场的激励、支持及规范政策;农产品市场管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等十项主要议题展开研讨。其中,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首席顾问丁俊发在主旨演讲中,对“十二五”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进行了基本估价,并指出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必须快中求变。专家们深信,“十二五”时期,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将会有一个更加健康的发展。

本次论坛的召开,受到了参会嘉宾和代表们的高度肯定,并对本次论坛的召开将对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在新时期的发展产生的示范与推动作用给予了积极评价。商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江文玉评价说,这次论坛体现出规格高、内容新、针对性强的特点,对商丘的发展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他希望参会的商丘代表能倍加珍惜,认真吸取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虚心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和发展理念,支持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方式转变,大胆尝试、勇于探索,并以此为契机,努力把重要机遇期转化为黄金发展期。

作为本次论坛的主办方代表,中国市场杂志社社长王波表示,中国市场杂志社一直致力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成长,每年的商品交易市场论坛始终秉承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层次高端的原则,不仅为业者提供有形联络,信息交流的机会,也为业者提供了商品交易市场建立、发展和改革中的创新理念、前瞻事业、路径探索等思想盛宴。他说,十二五期间,中国商品交易市场仍将处于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机遇仍将大于挑战,希望各位代表立足于本区域,结合各自市场的特点,抓住机遇,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论坛圆满结束后,专家们与部分参会代表共同参观了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等当地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就此调研并积极交流了市场发展经验。

开幕辞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 周林燕

“十二五”商品交易市场转方式促发展论坛是在国内外经济形势较为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召开的,本次论坛的转方式,意指两个:一是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方式的转变;二是商品交易市场研究方式侧重点的转变,即由过去更侧重于对商品交易市场硬实力,主要是硬件设施的研究,向新形势下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软实力的研究转变,以构建诚信、公平、平等为主线的市场文化,建立和谐、有序、愉悦为主导的市场管理秩序,推动市场与经济的发展,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为主题,突出文化与经济的融合,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文化与商业创意的融合。

本次论坛恰逢其时,主题鲜明,话题重大,意义深远。当今世界,全球经济正处在重新思考,重新设定,重新构建的关键时期,中国经济的不断增长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流通领域尤其批发市场更是做出了重大贡献。可以说,某种意义上,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30年,也是中国制造业和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最精彩的历史阶段。经过30多年的培育和改造提升,传统市场的模式不断提升,但仍存在着种种的不足,中国批发市场面对消费需求结构升级,产业组织变迁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冲击,必须进行功能再造,经营方式转型和制度创新,从而增强其生存发展的能力和提升其综合竞争力。

2011年是中国“十二五”开始的首年,在新时期总结批发市场发展历程中的先进经验和不足,重新认识其经济地位,构建其在经济发展中其自身的格局,深化和促进其在各方面的改革,保持其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与活力,对于加快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今后将联合各方面的力量继续关注和支持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关注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专家演讲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首席顾问 丁俊发

从进入21世纪以来年交易额亿元市场数、摊位数,营业面积与成交额分析,“十二五”时期,中国商品交易市场仍将处于较快上升区间,但受GDP回落的影响,增速也会有所回落。

除此之外,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产地型、集散型、销地型商品交易市场同步发展;东部沿海与大中城市仍是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的主战场,但结构会发生变化,今后5年至10年,中西部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速度将明显加快;由于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商品交易市场正处于全面升级时期,经营品牌化、管理信息化、结算电子化、摊商企业化、功能多元化将成为必然趋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将得到高度重视;把经营商品与经营品牌、经营服务并举,把市场融入供应链;商品交易市场将成为国家商品批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期下,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要快中求变,但如何变?可以参考以下七种模式。

一是政府主导全面改造升级模式。典型案例很多,如武汉、重庆、绍兴、顺德、烟台等。二是政府主导,一市一特色专业市场提升模式。最典型的是浙江省,义乌小商品城、绍兴轻纺城、海宁皮革城等。三是东货西进模式。比如广东,已在重庆打造“广东商贸城”,在西安打造“广东陶瓷城”等。四是批发市场全国连锁模式。五是电子商务批发市场模式。这已成为当前商品交易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六是总部基地、产业基地、供应链集成模式。浙江义乌、河北白沟、山东寿光等都是如此。七是商贸、物流共建模式。如广东惠州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乌鲁木齐国际物流港等。

党中央、国务院对商品交易市场给予了特别关注,有一系列的明确要求。即将出台的国内贸易“十二五”规划也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与规范十分重视,特别是鲜活农产品交易市场更为关心。我们相信,“十二五”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将会有一个更健康的发展。

国家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城市商业处处长 李党会

我国商品交易市场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作为我国重要的商品集散场所。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增加值可以成为越来越多的市场转型升级的一个方向。

当前,欧债危机加剧,我国也受到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商务部一直在加大拓进口转出口的工作力度,同时也积极支持延长贸易增值链,鼓励外贸企业或外向型市场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加大产业设计和研发,以及品牌联营的市场营销。一些地方启动了市场强省,市场兴市的战略。产业、市场、物流的良性循环,市场群成为富民一方的有力支撑。

如何有效地科学地促进消费,使中国真正走上发展型的道路,是商务部门也是我们各级政府“十二五”期间工作的着力点。巩固、规范、改造、提升现有商品交易市场,确保商品交易市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物尽其用,也是其中重要的工作内容。

“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规划发展为引领。商务部制定了一个总体规划和三个部级的专项规划,这些规划将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布局和功能提升带来巨大影响。二是要构建商品交易市场与现代物流的连接纽带。三是继续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公益性政策支持和投入。四是继续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的重点研习制度,同时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研究出台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规划指导,推动商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创新和完善市场管理制度,提升商品交易市场的品牌建设等。

此外,提高品牌加工,推广适合商品交易市场的融资模式,更加注重商品交易市场走出去,把服务贸易作为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的新平台,培育一批市场成为我国参与国际全球化的骨干市场和重要依托,倡导以信息化和绿色低碳为重点,规范和灵活推动电子商务等,力争开拓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新局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经济监督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刘显华

工商部门与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责是市场监管,根本目的是服务发展,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把监管与发展有机统一起来。

在“十二五”的新的发展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支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继续营造诚信守约的市场经营环境。信用对消费者来说十分重要,信用分类监管,意义重大,效果明显。它有利于整合有限的监管力量,增强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市场监管效率,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它是推进社会主义体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信用分类监管,会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

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是我们的重要职责。

推进“12315”进市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2315”,简单的说,就是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通过“12315”进市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遇到什么问题,不用出市场,就能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努力构建网络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把好网络商品关,规范商品经营秩序,网络上的违法行为也要依法查处,强化市场管理,对网络消费行为要延长检查监控,及时受理对网络消费行为的投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 任兴洲

近年来,中国的农产品市场加快了新一轮的建设步伐,很多地方在构建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时进行了大的实践和探索,第一个大的变化趋势是中心城市的批发市场普遍进入了新一轮的提档升级阶段;第二个趋势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空间布局的调整和优化趋势明显,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一些大型批发市场外移并重新整合;第三个趋势是销地型和集散地型批发市场成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体且发展势头迅猛;第四个趋势是知名农产品批发市场携品牌优势和管理优势以及雄厚的资本优势以多种方式在全国快速扩展和布局,形成全国批发市场网络体系;第五个趋势是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探索服务管理模式的创新,特别是向整合产业链的功能发展;第六个趋势是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逐渐向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的模式发展;第七个趋势是中西部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第八个趋势是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成为扩展国际市场的重要平台。

“十二五”期间,商品交易市场要转方式促发展,而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方式的转变也势在必行。虽然这30年来,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而言还是以数量扩张为主,以粗犷型的、跑马圈地式的市场模式发展为主。所以“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

一、整体上数量扩张要向质的提升转变,粗犷式的经营向集约式的经营转变,提高管理能力,转变发展方式;二、农产品批发市场要为两头服务,上游为农民增收服务,下游为居民用更低的成本消费农产品服务,也就是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效率的问题;三、农产品功能的提升和延伸,形成整个产业,成为整合农产品产业链的重要载体;四、提高组织化程度,调整市场经营结构,培植和孵化一批有实力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商;五、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流通功能;六、绿色低碳的市场发展。

市场代表

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乔彬

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不断重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对农批市场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尤其是商务部连续多年实施的“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项目的推进,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和市场功能得到了显著提升。

商品市场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F0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01702

0 前言

纵向市场圈定是用来描述控制了关键投入品的纵向一体化厂商排斥独立厂商(非一体化内的厂商)适当的获得该关键投入品的通道(Ordover et al.1990, Rey and Tirole, 2006)。早期的市场圈定理论认为纵向一体化使一体化厂商拒绝与其上游或下游的竞争对手交易,从而破坏了竞争。然而,这一理论从20世纪70年代晚期开始受到严厉批评,尤其是以Bork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Bork(1978)提出一个垄断厂商不会将其垄断力量从一个市场延伸到另一个市场,因为只有一个最终产品市场只有一种垄断租金可供挖掘,因而如果进行纵向一体化的动机不是提高效率,则纵向一体化不能获得更多利润。芝加哥学派进一步指出,在上下游市场都存在多家企业的情况下,尽管纵向一体化会使垄断厂商减少或停止向下游独立竞争对手供应投入品,但这并不一定会导致市场圈定。芝加哥学派的观点引起了学术上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并产生了一系列基于严格博弈理论的新纵向市场圈定理论。

1 纵向市场圈定理论的发展

1.1 Salinger(1988)模型

Bork(1978)的观点之一是一体化的厂商没有退出中间产品市场的激励,从而纵向一体化不会改变厂商的行为。Salinger(1988)对这一问题提出质疑,并试图对两个问题进行回答。第一,纵向一体化后,一体化的厂商是否会退出中间产品市场。第二,纵向一体化对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价格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他通过对一个上下游市场均是古诺寡头特征模型的分析认为:首先,纵向一体化会导致一体化厂商退出中间产品市场,并进行纵向市场圈定,只给一体化内部的下游厂商提供中间产品。第二,Salinger证明了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价格因为受两方面的影响而有可能上升也有可能下降。一方面,纵向一体化会致使上游市场上供应商的独立性较弱以及导致中间产品价格上涨;另一方面,一体化厂商最终产品的产出增加,从而致使下游独立的竞争对手的产出下降,而这又导致中间产品的需求和价格下降。纵向一体化的这些影响以及其消除双重加成的作用,使得最终产品价格的升降具有不确定性,从而对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Salinger模型的缺陷在于将上下游两厂商之间的合并当作是既定的,从而没有提供一个解释厂商纵向一体化动机的完整理论。之后学者的研究在这一点上有所改进,并且试图证明纵向一体化和纵向圈定都是均衡行为。

1.2 OSS模型

Ordover、Saloner和Salop(1990)构建了一个上下游市场均为双寡头的市场模型,上游市场的两个厂商U1和U2通过伯川德竞争向下游市场的两个厂商D1和D2销售同质化的中间产品,D1和D2将中间产品转化成差异化的最终消费品销售给消费者,且二者在价格上展开竞争。博弈分为四个阶段,作者推导出主要结论的关键部分在于第二阶段中间产品价格的决定。一体化厂商U1-D1承诺其所收取的价格为c,因中间产品市场是伯川德竞争,非一体化的上游厂商U2将其中间产品的价格定得比c稍低。因此,通过c的变化,一体化的厂商能够操控其对竞争对手D2的边际成本。文章证明了一体化的U1-D1将会设定一个c使D2在选择是否与U2一体化是无差异的。这样,非一体化厂商D2面临的中间产品价格比D1高而利润比D1低,一体化厂商进行了不完全的纵向市场圈定。

OSS模型提出了一个在博弈理论框架下将将纵向一体化与市场圈定相联系的理论,但文章的缺陷在于其主要结论依赖于假设伯川德竞争环境下一体化厂商能够承诺一个高于其边际成本的价格,而这一假设受到了众多其它研究者的批评。并且,如果市场是古诺竞争而非伯川德竞争时,文章中关于市场圈定的结论将不成立,同时,对于厂商策略空间的变化,均衡结果也不稳定。

1.3 Rey and Tirole (2006)模型

作者通过合约理论对纵向一体化和市场圈定提出了另一种解释。文章认为,纵向一体化使上游瓶颈市场上的厂商恢复其未被完全开发的市场势力而非延伸市场势力,原因在于上游瓶颈市场上的主导厂商面临承诺问题,即当上游厂商在与某个下游厂商签订向其提供关键投入品的合约后,有激励再向其它下游厂商提供该投入品。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会降低已签订合约的下游厂商的利润,而该下游厂商能够理性的预期到这一点,其所愿意支付给上游瓶颈厂商的费用就会下降,从而上游厂商的机会主义行为会使其自身利益受损,而纵向一体化能够将一体化的上游厂商与非一体化下游厂商交易所带来的影响内部化,进而解决机会主义行为给上游厂商所带来的承诺问题。

1.4 关于被动信念猜想

从合约理论角度来解释纵向市场圈定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在Hart and Tirole (1990)以后,O'brien and Shaffer(1992)和Rey and Tirole(1996)作出了“被动信念”的假设:如果下游竞争性的零售商中,有一个零售商接受上游制造商的一份非预期合约,那么就不会修改自己关于竞争对手所接受的合约的看法,Rey and Tirole证明了在被动信念下,下游零售商的数目越多,上游制造商能够获得的利润就越少,承诺问题越严重。

“被动信念”猜想在下游竞争性零售商向上游瓶颈厂商订购投入品的古诺结构下是合理的,但是在伯川德竞争以及当合约存在外部性时,“被动信念”猜想就显得说服力不足了。

与竞争性的下游厂商所签订的合约间存在策略依赖性有两方面的涵义。首先,从技术层面上,这产生了非凹性,从而“被动信念”下的纯策略均衡不复存在,因为上游厂商从多方背离中的所得大于从单方面背离时的各方所得。Rey and Tirole(2004)证明了当合约的交叉弹性大于直接需求弹性的1/2时,O'Brien and Shaffer(1992)通过双方背离所得出的惟一合约均衡在多方背离情况下不复存在。第二,下游厂商可以预测到,若上游厂商给他提供的是非均衡合约,则上游厂商有激励改变与其它下游厂商的合约,因此“被动信念”不再合理。Rey and Tirole(2004)证明,在线性需求下,虽被动信念均衡不存在,但变动信念 均衡存在,且变动信念均衡时,虽上游厂商获益大于下游厂商持被动信念时可获得的利润,但上游厂商仍没有完全开发其市场势力。

1.5 上游厂商竞标的情形

当合约并不是由上游垄断厂商提出下游竞争性厂商竞买时,情况又有所不同。Segal and Whinston(2003)和Martimort and Stole(2003)研究了当由竞争性的下游厂商提出合约,上游厂商最后选择向下游厂商提供多少投入品的竞标博弈,博弈均衡结果是竞争性的。若由下游厂商最终决定所购数量且所提出的合约是公开的,下游厂商通过弹性合约,即所购数量根据竞争对手合约的变化而调整,能够使自己不受到其它竞争对手机会主义行为的损害。然而,Marx and Shaffer(2004)提出即使合约是公开的,下游厂商间竞争性的并列关系并不会出现而是出现市场圈定,原因在于:在存在两个并列的下游厂商的均衡时,对于供应商而言,供应给一个下游厂商和供应给两个下游厂商之间是无差异的,但是,对于单个下游厂商而言,若是市场圈定则获利更大,因而可能出现市场圈定的结果。

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和方向

虽然关于纵向市场圈定的理论在近年来又来较大的发展,但为了更好的界定市场圈定,为反垄断提供依据,市场圈定理论需要更进一步的发展。

第一,当前的理论主要讨论的是市场圈定的反竞争效应,对于其保护效率的作用只是一个附带考虑因素,这两方面的综合研究尚需进一步拓展。

第二,目前,纵向市场圈定中对知识产权与对其它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呈现出明显区别,知识产权方面的市场圈定一般法律上都认为是可以接受的,而在其它领域的市场圈定均被认为有损于社会福利。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各个领域统一的基本模型,提供在各个领域中市场圈定是利还是弊的统一原则导向。

第三,在纵向圈定理论研究中,都只考虑了厂商的瓶颈性质是外生的情形,对于瓶颈厂商内生的问题则考虑较少。比如,在电信或互联网市场上,最终消费者之间的互动是通过其所连接的平台运营商媒介而进行的,因而瓶颈厂商是内生的,厂商是否是瓶颈依赖于下游厂商竞争消费者的结果,这种瓶颈厂商性质依赖于竞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到目前为止,基于开发或保护市场势力的纵向市场圈定理论,学者们从多个角度进行了研究,研究模型由简单走向复杂,从研究垄断的上游厂商和竞争性下游厂商的市场结构,到研究垄断的下游厂商和竞争性上游厂商的市场结构,再到研究上下游均为寡头的市场结构;从合约之间没有外部性时的研究到合约之间存在外部性时的研究;从公开交易到隐性合约下的研究;从被动信念下的均衡研究到变动信念下的均衡研究;从上游提出合约下游竞标模式到下游提出合约上游决定提供多少投入品的模式等等。研究的假设逐渐放松,范围逐渐拓宽。尽管如此,这一领域仍有许多方面没有涉及,因此,我们未来的研究既可以在原有理论上不断加以完善,也可以开拓真空地带,发展新的理论。

参考文献

[1]Bork, R. (1978). Antitrust Paradox. Basic Books, New York.

[2]Hart, O and J. Tirole (1990).Vertical Integration and Market Foreclosure. Brookings Papers on Economic Activity, Microeconomics 1990: 205286.

[3]Marx, L., Shaffer, G. (2004). Upfront Payments and Exclusion in Downstream Markets. Mimeo.

[4]O'Brien, DanielP., Greg Shaffer (1992). Vertical Control with Bilateral Contracts.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23(3): 299308.

[5]Ordover J. A., Saloner G., Salop S. C(1990). Equilibrium Vertical Foreclosur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0(1): 127142.

[6]Rey, P. and J. Tirolr (2006). A Primer on Foreclosure, in Handbook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Volume 3. M. Armstrong and R. H. Porter (eds). New York: NorthHolland.

[7]Rey, P., Vergé, T. (2004). Bilateral Control with Vertical Contracts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35 (4): 728746.

[8]Salinger, M. A. (1988). Vertical Mergers and Market Foreclosure.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03 (2): 345356.

[9]Segal, I.,Whinston, M.D. (2003). Robust Predictions for Bilateral Contracting with Externalities.Econometrica 71 (3): 757791.

商品市场论文篇(8)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创建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大陆,是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改革开放的产物。但是要探索中国改革开放路径的选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建立的?Y源,不能不回溯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曲折道路,以及其间对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理论探索的历史。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和突破改革开放以前

从20世纪50年代中叶到1978年底,我国的经济体制采用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反映到经济理论上,就是以“苏联范式”为基础。这种经济理论的生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弊端逐步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它只注重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忽视了对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研究。其二,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分析和设想作为唯一的理论来源,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排斥与市场经济相关联的经济范畴、经济机制和经济规律。其三,它排斥和否定社会经济运动的一般性,把一些本来是现代市场经济共有的东西归结为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进而在时间和空间上,割断了社会经济运动的连续性和相关性。这一点对近现代经济史研究有直接影响。其四,它从生产关系出发来研究生产关系,使研究概念化和抽象化。理论体系从生产资料公有制出发,推出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并且引伸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有计划发展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而这些推论和引伸,又都是为论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这个宗旨服务的。这样,在客观上,它就难以对社会生产实践产生有益的和有效的指导作用。[1]

在改革开放以前,对于商品流通与市场,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一种商品经济?对此,理论界曾进行两次大讨论。第一次是1956年和1957年在党的前后在“以苏为鉴”的思想指导下展开的;第二次是1959年在总结“”历史教训的背景下,围绕对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等问题再次展开的。在粉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进行了第三次大讨论。

前两次讨论中形成的主要观点大致有以下三种:

1.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商品经济

由于经济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着交换关系,在认识上又有以下几种不同看法:

(1)商品形式说。如王思华认为:“调拨物资是国营企业内部的产品分配,它们是由国家统一地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它们既不改变所有者,又不是自由买卖的对象,……但是为了估价,为了进行经济核算,它们还不能不保存着价值形式,也就是不能不保存着商品形式。如果把这种新的产品分配关系,仍然看作是旧的商品关系,那就是只从形式上看问题,而不是从本质上看问题”。[2](2)产品交换说。如骆耕漠认为:“可以把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这个非商品交换称为‘产品交换’,这就是社会产品可以不再特殊地作为商品来交换,而只作为单纯的产品(回到本来面目)来交换。这种产品交换是不同于商品交换的更高一级的交换,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在劳动直接社会化的基础上,直接遵照按劳分配和按劳换算的关系,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进行的”。[3](3)内部周转说。论者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交换,是生产条件的交换,是属于生产内部周转的性质,它们之间的交换关系,既不是两个各自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者在进行交换,而且也根本不发生产品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实质上不是商品交换关系。骆耕漠在1959年就比较系统地从理论上论证了这一观点。[4](4)统一支配说。如雍文远说:“有一些人,力图使国营企业有权转让或出卖这些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否认物质技术计划供应的任何必要性,要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些供应统统纳入一般商业轨道,以便让他们自由买卖。如果这种意图得逞,那么,不仅统一的生产计划,由于没有生产资料计划供应的相应保证,而必然要受到破坏,而且社会主义国家将因此而失去生产资料的统一支配权,为资本主义的复辟活动打开大门”。[5] (5、6两条是改革后的?)

2.社会主义经济是从商品向非商品过渡的经济。如张翼飞说:“商品量的方面的发展过程是和商品质的方面的消亡过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认为商品的质将随着每一步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不断改变,随着国民经济计划化的不断加强,而不断地改变着。“到社会主义进入共产主义时,商品也就最后趋于消亡了。”[6]薛暮桥也认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是商品生产的发展和逐步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交换在数量上仍将继续增长,但这时候,在质量上则正从商品过渡到非商品,商品所包含内容正在逐步消失。”[7]

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已故经济学家卓炯和顾准,是中国老一辈经济学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者的重要代表。卓炯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初创于60年代初,形成于70年代末期,成熟于80年代中期。1957—1964年,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等一系列范畴,奠定了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框架。他在1961年11月18日写道:“商品经济的集中表现形式是市场,而市场是人类经济生活一种进步的表现,从市场的大小和规模,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程度。……我觉得建设共产主义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市场,而是要把无政府状态的市场(也就是自由市场)改变成为有计划的市场。”[8]在1957—1964年期间,他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计划市场、自由市场、国内市场、农贸市场、生产价格、市场价格、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规律、资金循环等属于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9] 顾准早在1956年就已经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进行了研究;1957年撰写了《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10],同时孙冶方也发表了著名的《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于光远也于1959年对于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意见。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也是商品关系,加入这种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因为“企业之间的交换还有一定意义的所有权的转移,……各个企业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你我界限,在各企业之间进行交换时的条件对各个企业的职工还发生物质上的利害关系”。[11]樊弘也认为:“物质的鼓励在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仍不失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为了贯彻鼓励,……,在国营企业内部的物质调拨的关系上也要继续保存商品的关系。”[12]

在高层决策圈内,历史上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方面最富创造性的思路,是陈云1956年在党的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模式。

尽管认为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的看法由来已久,但是在国内理论界不仅长期不是主流,而且时时处于受批判的地位[13]。这种状态桎梏了经济制度的改革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思想逐步解放,对于传统理论的认识,在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市场经济下的流通理论的过程中,有所发展并有所突破。总的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计划经济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再到市场经济的认识过程。

从1979年到1980’前半期为第一阶段。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11届3中全会对人们的思想解放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经济理论研究也随之趋于向活跃。在这个时期,经济学界先后开展了有关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以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大讨论,澄清了一些被颠倒的理论是非,出现了改革国家所有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主张。但在当时,“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观点还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因而经济理论研究的整体突破还没有完成。

其中的观点包括:(1)计划经济说。如李震中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经济‘这是两个不同的命题。[14]姚耐则批评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落脚点应放在计划经济上,而不应放在商品经济上。[15](2)商品经济子虚乌有说。张理智认为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存在什么商品经济。他说,“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并不存在与产品不同的商品。而产品,并且唯有产品,才是贯穿整个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在我国现阶段,所谓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其本意不过是指: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分工来大力发,展用于各行业之间相互交换的各种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以便提高劳动生产力,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16] (3)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产品—商品”经济的统一体。如80年代初期,张仁德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细胞形态应当是“产品—商品”,而不是商品或产品。“产品—商品”范畴可以把社会主义经济计划性和商品性两个方面的属性都包容进来,从而比较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一般特性。他认为,生产资料全民所有权的统一性,利益的一致性,使劳动产品具有了‘产品性’,而生产资料归企业占有的分散性,利益的差别性,则又使它具有了‘商品性’。这二种互相对立的属性是由同一经济条件,同一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产生的。它们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结成不可分离的伴侣。[17]

4.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体。袁恩桢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完全的商品经济,因为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能够直接地表现出来,而不需要通过商品的媒介;社会主义经济也不是完全的产品经济,因为商品生产还存在。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还必须通过物的媒介才能体现出来。因此说,社会主义经济既是商品经济又是非商品经济、既是产品经济又是非产品经济的“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18](3、4两段也是改革后的?)

从1980’年代后半期到90年代初为第二阶段。党的12届3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这就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重大的。在这个阶段,理论界的争鸣与交锋异常激烈,几乎每一种新观点的提出都会引发一场论战,而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进展也都要冲破重重阻力,并且会伴有反复。经济理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对经济理论的“苏联范式”开始了反思和批判;2、对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搞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宏观经济管理从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这样“三位一体”的改革任务;3、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4、深入讨论了改革过程中出现股份制、资本市场、产权改革和市场经济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观点。

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在这个时期,经济理论发展的主要特点是:1、以1992年年初“南方讲话“为标志,特别是“三个有利于”观点的提出,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促使我国经济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党的14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而正式宣告了计划经济及其理论在我国的终结,为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道路。在这一理论指引下,资本及其和资本机制被引入经济运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发展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出标志。3、随着经济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相继展开对过剩经济、通货紧缩、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的研究。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国经济学界开始从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来研究社会市场经济现象及其运动规律。[19]

理论上的突破这就为中国经济的实证研究开辟了道路,也为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流通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市场的地位和作用

以上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理论演变,与此直接相关的是对经济运行的理论认识和发展,即流通理论的演变。

(一)市场流通概念

首先,学术界从马克思流通理论到前苏联和新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的演变历程,探讨了什么是流通、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存在流通以及如何实践等问题。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与流通进行了精辟阐述。一般认为,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是不存在商品和货币的社会,因而不存在商品流通,只有产品的分配,生产资料的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生活资料的按需分配,分配过程就是流通过程。而杨承训、余大章在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研究中认为,新经济政策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列宁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奠基人”,“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标志着列宁对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折,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史上的重大转折”[20]。不过,列宁将社会主义下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仅看作是暂时的。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提出了社会主义下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必然性,但只承认商品市场,而否认要素市场的存在,将其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原因解释为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二种公有制形式,存在国营经济之间的物资调拨,集体经济之间的商品交换,以及消费者同国营商业之间的交换关系。以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基础的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流通,至多存在消费品的商品交换,把交换等同于流通。苏联的经济理论对新中国商品流通关系和商业体制的建立产生了很大影响。

新中国商业的计划管理和计划体制的初建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开始,1953年以后逐步确立。孙全认为,苏联消费品商业的整个体制就不是商品流通体制而是分配调拨体制,与生产资料的分配调拨体制之间,只有集中程度的差异,没有实质性区别[21]。夏春玉等认为,新中国的流通理论和商业体制基本上是以《苏维埃贸易经济》一书为理论基础建立起来的。50年代根据苏联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编写的《贸易经济学讲义》、《商业政策》等书,基本上是政策解释学,颠倒了理论和政策的关系,这种学术传统在改革后的很长时间里还在产生影响,阻碍了我国流通理论研究的更快发展[22]。

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解放思想,1984、1985连续二年召开了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第二次全国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会上就马克思的流通理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流通、流通体制改革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如张卓元说,长期以来,由于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片面认识,由于自然经济论、“无流通论”和产品经济论的深重影响,致使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这块园地,显得既荒芜又贫乏,即使有一些,也把它的范围局限在狭义的商业部门的活动和商品流通方面,他提出应当从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出发来考察流通过程的必然性和重要性,提出市场范围不仅包括物质产品市场,也包括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外汇市场等。[23]董辅?在为《社会主义流通过程研究》[24]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说,社会主义流通问题,在几年以前还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因为那时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是一种自然经济,整个经济就是一个“大工厂”。80年代后期关于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研究增多,但这些研究还受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局限。

90年代以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流通理论有了很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流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80年代改革初期提出的只是解决“三多一少”(即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问题,到90年代前期提出了“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概念。“大商业”包括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不动产等,“大流通”包括商流、物流、劳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大市场”包括国内城乡市场、国际市场等。人们认为,如今应当比马克思对工业化初期的生产和流通的认识更进一步。如说:“无论从马克思流通的理论,还是从我国经济建设的现实出发,都迫切需要重新评价流通的地位和作用,真正把流通作为一项产业,像重视抓生产那样重视抓流通。”[25]柳随年提出:“实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流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对经济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在某些方面、某个阶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6]刘国光提出:“要认真研究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的流通理论。”,要下功夫研究社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大流通理论,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27]。陈文玲等通过对我国近20年的消费变化、商业在GDP中所占比重、商业对就业的作用等方面的数量统计分析,说明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正在加强,并与发达国家同类指标比较后指出,由于历史因素,我国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整体地位偏低,应该继续加强和发挥商业作为启动市场的助推器作用。[28]

(二)流通与生产的关系

与流通的地位作用密切相关的是流通与生产的关系。传统的商品流通理论在流通与生产的关系方面是重生产轻流通。指出,其重要原因,“是不少同志认为流通不创造价值,从而忽视流通产业的重要性。”。[29]80年代后期关于生产和流通关系的讨论较为热烈,认识上还存在较大分歧。1986年召开的全国首届中青年流通经济理论讨论会上,对此提出了“生产流通相互决定论”、“生产流通相互转化论”、“生产流通并重论”、“流通中心论”等不同看法[30]。当时多数人持生产决定流通,流通反作用于生产,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的传统观点。但也有人提出了“流通决定论”。如冒天启认为,流通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的说法含混不清,就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重要地位来说,如果用“流通决定论”来加以概括,也没有什么错误[31]。陈学工提出了“流通决定生产论”[32]。

在关于生产与流通的关系的讨论中,吴承明的《试论交换经济史》则从经济发展史的更广阔的视角,论述了交换对生产的促进和决定作用。他指出,在传统政治经济学里,常是重生产而轻交换,或把交换从属于生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这两种社会职能都有自己的特殊的规律,但另一方面,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中国在经济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流通方面的问题,使人们感到,以往对恩格斯的见解研究不够,还应当扩大视野,不仅研究商品交换,还应研究劳动交换、“智能”交换,及其相互关系,即从广义上来研究交换这个“坐标”对发展国民经济的作用,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史的实际,找到一两个交换的“自己的特殊的规律”。[33]

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决定生产”的理论得到充实,并进一步提出了把流通业从末端行业转向先导行业的观点。蔡宁林提出:“流通对生产、分配、消费不仅起被动的‘联结作用’,更重要的是起能动的‘调节作用’”,“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把流通看作是联结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现在看来,……需要把流通作为一个先导性、主导性、支柱性的产业,并需要使流通产业超前发展。”[34]贾履让等指出,随着“市场开始作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主要手段,流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显示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35]刘国光提出,目前我国商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还不到10%,商业劳动力份额在整体劳动力中只占7%左右,这些指标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也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说明我国经济商品化、货币化、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必须深刻认识到流通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程度的一个窗口,是观察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晴雨表,是不断启动市场、促进需求和消费不断升位的一个助推器”,“商业作为启动市场经济运行的起点,将会转化为周而复始的经济增长的新起点。……商品流通业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个末端行业,升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先导行业。”[36]

近年来我国引入了“物流”概念,主要是指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储运、保管、处置等许多环节的相关活动所形成的集成的、一体化的系统。“物流”的组织状况影响流通费用,对于生产的作用表现在它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盈利,在一些国家被称为利润的“第三源泉”。我国以往由于对流通本身的不重视,也就谈不上对于“物流”的研究。近年来建立近年来物流产业已列入日程。[37]

传统的流通理论使以往经济史研究不敢强调流通的决定作用,对其的重要作用总是要加上一句“在一定条件下”的帽子,不能从历史实际出发作出评价。流通经济理论的发展与突破为研究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和基础。

2001年来出版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第一卷,不仅引用了陈云关于城乡交流,“是目前活跃中国经济的关键”的论述,而且以大量篇幅实证阐述了建国初期党和政府以扩大市场流通为先导,以流通作为推动生产,将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作为恢复与开拓市场、活跃经济的关键的经历。

(三)商品流通在经济体制转换中的作用

吴承明:《在“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讨论会上的发言》[38]中指出:马克思是十分强调生产的。但在传统社会向近代化的转变上,人类受个人能力和环境的限制,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获得经济上的增益。亚当,斯密的交换导致分工、分工增进社会生产力的观点,至今有效。但古典学派都是强调生产的,“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深入人心。新古典学派马歇尔首创需求论,但认为短期内是需求起作用,长期间仍是生产决定市商场(?)。直到凯恩斯主义,需求变成第一位了,生产的发展要看市场,也就是有效需求的大小。他提出那是始于16世纪“商人阶级”的出现,然后经过二百多年社会、阶级的演变,最后导致大机器工业的建立。因此,他认为,要重视商品流通在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中的作用。

三、资料整理的进展[3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及其地位的上升,使得现代经济史对商品、市场的研究迅速加强。首先,作为研究基础的资料整理工作逐渐受到重视。近年来各有关部门,陆续整理出版了一批历史档案资料、经济资料,为学术研究提供了第一手素材。其中主要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中央档案馆合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其中1949-1952年共12卷;1953-1957年共9卷;总计约2000万字,绝大部分为首次公开的。这些资料涉及新中国建立初期经济体制、投资、流通、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的运行和数字,对于研究当时中国的商品经济与市场流通提供了翔实系统的资料。还有《当代中国商业》编辑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大事记》三卷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1990);商业部编各年《物价文件汇编》,专题组编《新中国若干物价专题史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史料选编》(中国财经出版社,1986),《中国供销合作社大事记与发展概况(1949-1985)》(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商业部编《集体和个体商业文件选编》(1981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文件选编》(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国家统计局编纂出版的《中国贸易物价统计资料》,以及有关商业贸易的各种年鉴等等。

对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探讨已有诸多成果。但从经济史的角度进行专门的研究相对较少,许多是在讨论当前改革问题时回溯历史,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就专题史的研究看,1980s年代以来出版的著作主要有: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编著《新中国商业史稿(1949-1982)》(中国财经出版社,1984),赵玉芝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1),苏志平主编《中国商业发展报告》(中国财经出版社,1997),万典武主编《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价格方面的较多,如严瑞珍等著《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李子超等著《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商业出版社,1990),叶善蓬编著《新中国价格简史(1949-1978)》(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成致平主编《中国物价50年》(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农村供销社史有迟孝先著《中国供销合作社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88),杨德寿主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此外还有当代中国丛书中的《当代中国的商业》、《当代中国的粮食工作》、《当代中国的物价》、《当代中国的供销合作事业》、《当代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等各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1988-1997)。近年来出版了数种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其中都有关于商业的考察。有关商业和市场史的专题论文更加丰富。上述著述中有一些看来属于商业工作史或教科书体裁。总体上看,专就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还显薄弱,有待更多的研究,并进一步拓展深入。

四、若干专题研究进展情况

(一)关于新中国商品流通的体制演变[40]

在关于新中国商业史的著作中都较为详细地叙述了新中国初期商业体制的建立及其逐渐被纳入严格的计划管理的过程。一般认为,改革前新中国的商品流通体制基本上是仿照前苏联商业模式,在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种流通体制的特点是包括单一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形式的单一公有制,商业机构按照行政系统层层设置,将市场人为地进行按部门、地区分割,商品流通和商品价格受国家指令性计划控制,商品经营按是一、二、三级批发加零售的固定的纵向进销渠道,按计划层层分配调拨,财政分配上“统收统支”等,既影响商业工作效率,也违反商品流通客观规律。从70年代末起,关于商业体制改革的讨论与争论即不断在进行。

近两年有人考察了我建国20世纪后半叶50年来的商品流通体制的演变历程。李家祥等从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出台及其背景变化角度将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分为四个阶段:1949-1977年为旧流通体制形成中的探索阶段;1978-1984年为新流通体制的产生阶段;1984年末-1991年为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1992年至今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文章阐述了各阶段商品流通体制的状况与改革情况[41]。有关研究还有肖怡的《建国以来流通领域变革的成因与深化思路》[42]。

关于对改革前商品流通体制的评价问题,以往多是在承认其缺点问题的同时,也给予一定肯定。肯定意见从建国初期以致后来的物资匮乏角度,认为这种计划供应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建立有其必然性,保证了新中国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后又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充实,与当时的经济形势是相适应的。

近年来对改革前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基本评价没有更大的变化,但对以往较为模糊或涉及不深的一些问题开始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关于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改造以后的单一公有制问题,万典武认为,中国在1956年放弃“公私兼顾”政策而迅速取消资本主义商业进而基本取消个体商业,实行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是错误的开始,中国在1956年放弃“公私兼顾”政策而迅速取消资本主义商业进而基本取消个体商业,是违背了历史的阶段性和经济规律。;当时中国基本上还是“一穷二白”,正需要执行“公私兼顾”政策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来发展经济,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商业尤其要执行这一政策,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商业和个体商业来扩大商品流通,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关于“一五”时期的商业政策,万典武他认为,一般的说法是说“一五”时期是中国经济状况最好的时期之一,这是正确的,但全面评价“一五”时期商业政策的历史功过,应同时说两句话:这是中国商业最好的时期之一;也是一些“左”的重大政策的开端。[43]

国有商业的地位作用是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中重要问题之一。对于新中国国营商业的建立及其在建国初期稳定市场、保证商品供应方面的作用,一般持肯定意见。谢洁萍考察了1953-1997年间国有商业的效益问题,以1980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为标志,分为二个阶段:1953-1979年,国有商业企业市场占有率达97%以上,纯销售增长,劳动效率提高,流通费用下降,但利润率呈下降趋势;1980-1997年,市场占有率大幅下降,利润率大幅下降,亏损增加,国有商业企业总体效益下降的原因主要在于体制问题[44]。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理论界经历了一个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关于是否坚持“国有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的争论一直延续到90年代。直到党的“十五”大以后,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问题形成了新的理论和政策思路,商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商品流通体制的总体改革也正在深化。[45]

(二)关于市场与市场化问题

近年来,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市场问题的研究也引人注目。有的是研究改革开放前的一个阶段的市场状况问题,有的则贯穿通至今。近年来关于这一时期市场问题的研究主要考察了市场与市场管理的变化过程。龚建文针对90年代初的市场疲软问题,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迅速制止通货膨胀后出现的市场疲软及其解决措施[46]。陈廷煊考察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城乡物资交流、物价政策与市场管理等[47]。董志凯的《论“一五”工业建设中市场的作用》[48]认为,“一五”时期国家既有抑制市场作用的方面,也有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物资供求,稳定物价的的方面,那种认为这一时期形成了既没有市场也没有企业的社会的认识是对历史的误解。赵学军考察了建国初期的金融市场,他的《建国初期的投资公司初探》[49]一文利用档案资料考察了建国初期投资公司的兴办过程、经营情况、停办原因,总结了历史经验。

学术界就对于50年代市场衰落的趋势消亡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赵凌云认为1949-1956年间是市场因素消亡、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时期,他提出市场消亡的根本原因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将市场与计划对立起来[50]。武力的《论50年代市场式微的原因和后果》[51]一文通过分析当时中国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认为50年代由计划与市场并重转向以行政管理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与其说是推行苏联理论模式的结果,不如说是当时中国经济基础、发展要求和国际环境造成的,其后果是快速建立起独立的工业体系,高积累下社会基本稳定,但经济运行成本增加。[52]

市场中介组织是沟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国家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也是测度市场化水准的一个重要方面。近代商会与商人团体是时下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现代经济史这方面的研究要逊色得多。初步的研究有:徐建青对建国初期的商业组织与城乡交流进行了研究。[53]董志凯就1978年以来我国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研究。[5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组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在现代经济史在的位置也会显著起来。

(三)关于粮食流通体制问题[55]

在农产品流通问题中以粮食流通体制问题的讨论最为集中,所论涉及粮食购销政策、粮食流通、粮食市场等方面。一些研究突破了以往单纯的批判方式,从实证分析出发提出了新的观点和决策建议。崔晓黎通过分析对以往的看法提出质疑:不同意那种认为认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使资金从农业流向工业,是为工业化初期积累资金所采取的必要手段的看法提出质疑,认为中国的统购统销政策不同于苏联的义务交售制,不存在以牺牲农业保工业的决策意图,中国明确认为工农业必须同时并举,在工业化过程中始终兼顾农业,中国的统购统销没有实现为工业积累超额资金的目的,在1953-1984年间从农业积累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绝大部分又返还到农村,真正从农业积累并用于工业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在此分析基础上,从工农产品交换关系、城乡市场演变等方面研究了新中国的城乡关系问题[56]。郑有贵等深入研究了1949年以来南北两个区域粮食流向流量的变化,分析了从南粮北调向北粮南运演变的阶段划分、历史成因、转变特点和启示、粮食流通政策的演变与绩效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粮食区域间流动对策建议[57]。苏志平等将1949-1997年粮食流通体制变化分为四个阶段:1949-1952年粮食自由购销阶段;1953-1984年粮食统购统销阶段;1985-1993年粮食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阶段;1994以后,宏观调控下粮食市场流通阶段,并分别考察了各个阶段特点,提出了40多年总结的经验性结论(前述《中国商业发展报告》)。徐建青利用档案资料考察了1953年到1957年间农村国家粮食市场从建立到关闭的整个过程,考察了我国探索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曲折过程[58]。赖睦的《我国粮食流通体制50年的历史演变》[59]将这段历史分为4个阶段,并提出进一步改革的对策建议。

(四)关于工农业产品价格问题

近年来价格理论和价格改革是一热点问题。其中关于新中国物价史的研究也涉及了方方面面的问题,有关论著众多。这里仅略述其中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的研究。剪刀差问题之争产生于前苏联,我国关于剪刀差问题的研究讨论时间最长也有很久了。近年的争论涉及剪刀差概念、问题的由来、剪刀差的变动趋势、剪刀差政策的后果、剪刀差的消灭等等。

关于剪刀差概念,历来有比价剪刀差、比值剪刀差、价格与价值背离形成剪刀差的几种认识,这一争论一直在延续。至于剪刀差问题的由来,一种看法认为,剪刀差的形成是人为的,是长期主观失误的结果,剪刀差不是促进工业化的最合乎理性的手段[60]。持相同看法的还认为,剪刀差源于“超额税”,是前苏联政府通过行政强制压低或抬高工农产品价格而产生的,目的是为工业化积累资金。我国的剪刀差问题存在于1953-1985年期间,解放前及1949-1952年间不存在剪刀差问题[61]。另一种看法认为,无论何时何地,剪刀差总是一个价格现象,不能脱离工农产品价格水平及其比价关系去认识剪刀差,不存在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因而剪刀差不是传统计划经济的陪葬品[62]。

关于我国1949年以后的剪刀差及其变动趋势问题。李子超等认为,新中国的剪刀差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是历史上的三大差别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上的表现形式,建国初期为了迅速恢复工业生产,适当保留剪刀差是必要的,剪刀差是农民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种形式,这个问题需要经过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才能逐步解决;从比价关系看,“一五”时期剪刀差是在缩小(前述《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关于新中国剪刀差的变动趋势,李炳坤从价格价值关系方面看1952-1977年的剪刀差变动情况,认为这一时期从价格变动关系看是缩小了,从价值变动关系看则扩大了,剪刀差扩大的结果是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造成不利影响[63]。严瑞珍等从剪刀差的概念及形成、计算方法、1952-1986年间的动态变化、国外发达国家剪刀差的变动情况等方面较为系统地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剪刀差问题的对策;该研究认为剪刀差现象存在于工农业产品交换的一定阶段,从历史上看,是在大工业产生以后逐渐形成的,并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逐渐趋于消灭;1952-1985年间,1979年以前从工农产品综合比价比值指数看,剪刀差是在逐年扩大(其中“一五”时期仅是比价剪刀差缩小,比值剪刀差实际扩大),1979年以后在逐步缩小;从理论与实践的总结上看,剪刀差政策直接损害农业,间接损害工业,不是上策(前述《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刘素阁研究了1949-1956年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演变情况,认为这一时期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呈总的缩小趋势,其存在是为了从农业提取工业化的建设资金,其结果对农业造成不利影响[64]。前述《中国物价50年》一书认为,新中国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剪刀差实际从恢复时期已经开始,“一五”时期显著改善,以后到1978年前又多有反复,1978以后改革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到1998年,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已接近市场水平,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的提高大大低于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幅度,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有很大缩小。[65]看来,由于对剪刀差概念本身的不同认识,导致在剪刀差变动趋势认识上的差异。徐建青在《建国前期的市价与牌价》一文中,以粮食类和花纱布两类商品为典型,从市场运行及其成本的层面上,探讨了这一时期国内商品市场的变迁。认为,建国前期国内市场上存在着市价与牌价两种性质的价格,有效地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了这一时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市价与牌价并行这种价格运行机制本身是一种高成本的机制。而这个时期各个利益群体的存在及其市场行为与国家计划目标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增加了国家在市场管理与市场交易中的成本。以较低的预期成本迅速实现国家的计划目标,是这一时期国家进行制度选择的依据这可能是导致市场萎缩关闭、制度变迁的更为直接的原因。[66]武力在综述各家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剪刀差”是统制或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农产品价格比在短期内的扩大是正常的,不必人为地改变它。建国以来工农产品价格比的波动,如果说有剪刀差的存在,也是从1953年农产品统购统销到90年代初完全放开工业品价格和农产品购销价格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民那里拿走的农业剩余也没有许多人估计的那样多。此外,改革开放以前农民收入增长过慢和收入水平太低,主要原因不是剪刀差,而是国家限制了农民的农业生产自和发展非农产业。[67]

关于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商业和市场问题的研究成果还有很多,但是跨阶段的研究、系统深入的研究有些刚刚起步,有些还在酝酿之中。总的来说,还有待于深入。

近年来关于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还有很多,这里不可能面面俱到,总的看研究是在走向深入。同时,综观近年来的研究,比较一致的认识是,中国50年的经济发展历程是我国探索走出一条适应中国情况的建设道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曲折历程,贯穿始终的是理论“探索”与实践摸索与理论探索相辅相成“奠基”,罗螺旋式上升的进程。看来这是我们研究的主线。我国尽管学习和借鉴了苏联的理论和经济模式,但并不是完全照搬和采用。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从计划与市场并存到计划经济再到改革开放后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经历了长期探索和曲折前进的路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这个探索和尝试过程还没有最终完成将长期持续下去。中国经济学的创新立足于中国经济体制的创新与中国经济的发展,立足于对中国经济史的科学研究。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更好地总结过去,从理论与实践上进一步探讨和开创适合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将是经济史学界和理论界的长期使命。

注 释:

[1]参考了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载光明日报1999.10.01。

[2]王思华:《我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法则的几个问题的一些看法》,《经济研究》1959年第l期。

[3]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

[4]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

[5]雍文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61年第6期。

[6]张翼飞:《社会主义阶段商品的发展和消亡问题》,《经济研究》,1959年第1期。

[7]薛暮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红旗》1959年第10期。

[8]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6页。

[9]李炳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39-41页。

[10] 载《经济研究》1957年第3期。

[11]于光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问题的讨论》,《经济研究》1959年第7期。

[12]樊弘:《关于社会主义下商品生产问题》。《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418—419页。

[13] 如1964—1978年,卓炯被当作“广东孙冶方”而遭批判(见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6页)。顾准于1957年被划为,1965年再次被戴上分子的帽子,1964年下半年开始,孙冶方与顾准、一起在经济研究所的四清运动中被批判,中接着被批斗(见邢小群:《我与顾准的交往??吴敬琏访谈录》,载《百年潮》1997年第4期;罗银胜编:《顾准-民主与“终极目的”》,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第64-65页。我们应该感激顾准等一批经济学家和陈云等领导人,他们凭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良心和信念,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羁绊。这是难能可贵的精神。

[14]李震中:《也谈计划和市场问题》,1981年12月26日 《光明日报》。

[15]姚耐:《也谈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1982年7月18日《光明日报》。

[16]张理智:《“商品”和“商品学”质疑》,《天府新论》1988年第8期。

[17]张仁德:《现论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方法沦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85年第4期。

[18]袁恩桢:《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学术月刊》1982年第11期。

[19]参见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载1999年10月01日光明日报。

[20] 杨承训、余大章:《新经济政策理论体系》,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

[21] 孙全:《再论清除无流通论对商业的影响》,载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河南社科院经济所编:《社会主义流通理论问题》,中国展望出版社,1986。

[22] 夏春玉:《流通经济学的贫困与构建设想》,《当代经济科学》2000年第1期。

[23] 《财贸经济》编辑部编:《社会主义流通理论探索》,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前述《社会主义流通理论问题》。

[24]高涤陈等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25] 《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

[26] 《人民日报》1992年4月13日。

[27] 刘国光:《推进流通改革,加快流通业从末端行业向先导性行业转化》,《商业经济研究》1999年第1期。

[28] 《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28] 刘国光:《重新认识中国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有关讨论还有:洪奕谋等:《必须十分重视流通在再生产过程中的特殊职能》,(《福建论坛》经社版,1995年第8期);周时昌:《谈谈流通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财贸经济》1998年第1期);童年成:《商品流通功能新说》(《中国流通经济》1998年第6期);赵国柱:《新时期商品流通业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商业经济与管理》1999年第5期);谢洁萍:《浅论我国商业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经济与管理研究》1999年第4期)。

[29]见会议综述,载《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安徽财贸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

[30]见会议综述,载《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安徽财贸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

[31] 冒天启:《经济改革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探讨》,中国社科出版社,1982。

[32] 载《商业经济文荟》1989年第1期。

[33]吴承明:《试论交换经济史》,《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1期。

[34] 《经济日报》1992年5月26日。

[35] 贾履让等:《中国流通产业及其运行》,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

[36]刘国光:《重新认识中国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有关讨论还可参见:杨昌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和流通》(《商业经济文荟》1987年第3期);肖灼基:《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商业经济研究资料》,1988年第15期);梁世锡:《应明确提出流通决定生产的理论观点》(《广西商业经济》1997年第1期);丁俊发:《商品流通热点探索》(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郭冬乐等:《中国商业理论前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张光忠:《21世纪??复合商业时代》(《商业经济研究》,2000年第2期)。

郭冬乐等:《中国商业理论前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37] 有关研究如:王之泰:《构筑中国的物流平台》,载《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1月26日。

[38] 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39]以下参见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40]参阅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41] 《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与启示》,《天津师大学报》,1999年第4期。

[42] 《商业经济文荟》,1999年第5期。

[43] 《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

[44] 《关于国有商业45年经济效益的基本评价》,《经济与管理研究》,1998年第3期。

[45] 参见《国有商业深化改革的途径研讨会观点综述》(《商业经济研究》,1998年第12期);《1998年中国商业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财贸经济》1999年第4期);《“羊城杯” 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研讨会观点综述》(《财金贸易》1999年第7期)。

[46] 《1950年市场疲软的历史回顾与思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

[47]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商品市场与物价管理》,《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48]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4期。

[49]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

[50] 《1949-1956年间中国经济体制中市场因素消亡过程的历史考察与启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2期。

[51] 《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1期。

[52] 关于市场史的研究还有:吴育频:《50年代党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的初步探索》(《党史研究与教学》1994年第5期);陈清林:《论建国以来党的市场改革与市场建设》(《党史研究与教学》1995年第2期);陈乐一等:《中国市场周期波动的实证研究1953-1990》(《湖南商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

[53] 郑成林:“经济组织与市场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4。

[54]董志凯:《1978年以来中国市场中介组织的成长》,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4。

[55]参阅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56] 《统购统销与工业积累》,《新中国城乡关系的经济基础与城市化问题研究》,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1997年第4期。

[57] 《当代中国农业变革与发展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

[58]胡逢祥:《剪刀差理论与价格改革》,《中国农村经济》1991年第5期。[58] 《50年代农村国家粮食市场的建立和取消》,《当代农史研究》1998年第2期。

[59]王忠海:《走出“剪刀差”的误区》,《经济研究》1993年第1期。[59] 《湖北财税》1999年第10期。

[62]张西营等:《新时期的剪刀差及剪刀差研究的新时期》,《经济研究》1993年第5期。

[63] 《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农业出版社,1981。

商品市场论文篇(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创建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大陆,是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改革开放的产物。但是要探索中国改革开放路径的选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建立的淵源,不能不回溯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曲折道路,以及其间对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理论探索的。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和突破改革开放以前

从20世纪50年代中叶到1978年底,我国的经济体制采用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反映到经济理论上,就是以“苏联范式”为基础。这种经济理论的生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弊端逐步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它只注重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忽视了对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研究。其二,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和设想作为唯一的理论来源,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排斥与市场经济相关联的经济范畴、经济机制和经济。其三,它排斥和否定社会经济运动的一般性,把一些本来是现代市场经济共有的东西归结为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进而在时间和空间上,割断了社会经济运动的连续性和相关性。这一点对近现代经济史研究有直接。其四,它从生产关系出发来研究生产关系,使研究概念化和抽象化。理论体系从生产资料公有制出发,推出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并且引伸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有计划发展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而这些推论和引伸,又都是为论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这个宗旨服务的。这样,在客观上,它就难以对社会生产实践产生有益的和有效的指导作用。[1]

在改革开放以前,对于商品流通与市场,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一种商品经济?对此,理论界曾进行两次大讨论。第一次是1956年和1957年在党的八大前后在毛泽东“以苏为鉴”的思想指导下展开的;第二次是1959年在“大跃进”历史教训的背景下,围绕对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等问题再次展开的。在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进行了第三次大讨论。

前两次讨论中形成的主要观点大致有以下三种:

1.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商品经济

由于经济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着交换关系,在认识上又有以下几种不同看法:

(1)商品形式说。如王思华认为:“调拨物资是国营内部的产品分配,它们是由国家统一地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它们既不改变所有者,又不是自由买卖的对象,……但是为了估价,为了进行经济核算,它们还不能不保存着价值形式,也就是不能不保存着商品形式。如果把这种新的产品分配关系,仍然看作是旧的商品关系,那就是只从形式上看问题,而不是从本质上看问题”。[2](2)产品交换说。如骆耕漠认为:“可以把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这个非商品交换称为‘产品交换’,这就是社会产品可以不再特殊地作为商品来交换,而只作为单纯的产品(回到本来面目)来交换。这种产品交换是不同于商品交换的更高一级的交换,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在劳动直接社会化的基础上,直接遵照按劳分配和按劳换算的关系,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进行的”。[3](3)内部周转说。论者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交换,是生产条件的交换,是属于生产内部周转的性质,它们之间的交换关系,既不是两个各自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者在进行交换,而且也根本不发生产品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实质上不是商品交换关系。骆耕漠在1959年就比较系统地从理论上论证了这一观点。[4](4)统一支配说。如雍文远说:“有一些人,力图使国营企业有权转让或出卖这些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否认物质技术计划供应的任何必要性,要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些供应统统纳入一般商业轨道,以便让他们自由买卖。如果这种意图得逞,那么,不仅统一的生产计划,由于没有生产资料计划供应的相应保证,而必然要受到破坏,而且社会主义国家将因此而失去生产资料的统一支配权,为资本主义的复辟活动打开大门”。[5] (5、6两条是改革后的?)

2.社会主义经济是从商品向非商品过渡的经济。如张翼飞说:“商品量的方面的发展过程是和商品质的方面的消亡过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认为商品的质将随着每一步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不断改变,随着国民经济计划化的不断加强,而不断地改变着。“到社会主义进入共产主义时,商品也就最后趋于消亡了。”[6]薛暮桥也认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是商品生产的发展和逐步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交换在数量上仍将继续增长,但这时候,在质量上则正从商品过渡到非商品,商品所包含正在逐步消失。”[7] 3.主义是一种商品经济。已故经济学家卓炯和顾准,是老一辈经济学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者的重要代表。卓炯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创于60年代初,形成于70年代末期,成熟于80年代中期。1957—1964年,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等一系列范畴,奠定了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框架。他在1961年11月18日写道:“商品经济的集中表现形式是市场,而市场是人类经济生活一种进步的表现,从市场的大小和规模,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经济、文化的程度。……我觉得建设共产主义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市场,而是要把无政府状态的市场(也就是自由市场)改变成为有计划的市场。”[8]在1957—1964年期间,他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计划市场、自由市场、国内市场、农贸市场、生产价格、市场价格、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资金循环等属于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9] 顾准早在1956年就已经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进行了;1957年撰写了《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10],同时孙冶方也发表了著名的《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于光远也于1959年对于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意见。认为:国营之间的商品交换也是商品关系,加入这种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因为“企业之间的交换还有一定意义的所有权的转移,……各个企业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你我界限,在各企业之间进行交换时的条件对各个企业的职工还发生物质上的利害关系”。[11]樊弘也认为:“物质的鼓励在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仍不失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为了贯彻鼓励,……,在国营企业内部的物质调拨的关系上也要继续保存商品的关系。”[12]

在高层决策圈内,上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方面最富创造性的思路,是陈云1956年在党的八大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模式。

尽管认为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的看法由来已久,但是在国内理论界不仅长期不是主流,而且时时处于受批判的地位[13]。这种状态桎梏了经济制度的改革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思想逐步解放,对于传统理论的认识,在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市场经济下的流通理论的过程中,有所发展并有所突破。总的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计划经济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再到市场经济的认识过程。

从1979年到1980’前半期为第一阶段。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11届3中全会对人们的思想解放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经济理论研究也随之趋于向活跃。在这个时期,经济学界先后开展了有关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以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大讨论,澄清了一些被颠倒的理论是非,出现了改革国家所有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主张。但在当时,“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观点还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因而经济理论研究的整体突破还没有完成。

其中的观点包括:(1)计划经济说。如李震中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经济‘这是两个不同的命题。[14]姚耐则批评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落脚点应放在计划经济上,而不应放在商品经济上。[15](2)商品经济子虚乌有说。张理智认为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存在什么商品经济。他说,“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并不存在与产品不同的商品。而产品,并且唯有产品,才是贯穿整个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在我国现阶段,所谓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其本意不过是指: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分工来大力发,展用于各行业之间相互交换的各种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以便提高劳动生产力,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16] (3)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产品—商品”经济的统一体。如80年代初期,张仁德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细胞形态应当是“产品—商品”,而不是商品或产品。“产品—商品”范畴可以把社会主义经济计划性和商品性两个方面的属性都包容进来,从而比较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一般特性。他认为,生产资料全民所有权的统一性,利益的一致性,使劳动产品具有了‘产品性’,而生产资料归企业占有的分散性,利益的差别性,则又使它具有了‘商品性’。这二种互相对立的属性是由同一经济条件,同一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产生的。它们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结成不可分离的伴侣。[17]

4.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体。袁恩桢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完全的商品经济,因为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能够直接地表现出来,而不需要通过商品的媒介;社会主义经济也不是完全的产品经济,因为商品生产还存在。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还必须通过物的媒介才能体现出来。因此说,社会主义经济既是商品经济又是非商品经济、既是产品经济又是非产品经济的“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18](3、4两段也是改革后的?)

从1980’年代后半期到90年代初为第二阶段。党的12届3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这就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重大的禁区。在这个阶段,理论界的争鸣与交锋异常激烈,几乎每一种新观点的提出都会引发一场论战,而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进展也都要冲破重重阻力,并且会伴有反复。经济理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对经济理论的“苏联范式”开始了反思和批判;2、对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搞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宏观经济管理从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这样“三位一体”的改革任务;3、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4、深入讨论了改革过程中出现股份制、资本市场、产权改革和市场经济等,提出了一系列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观点。

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在这个时期,经济理论发展的主要特点是:1、以1992年年初“南方讲话“为标志,特别是“三个有利于”观点的提出,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促使我国经济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党的14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而正式宣告了计划经济及其理论在我国的终结,为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道路。在这一理论指引下,资本及其和资本机制被引入经济运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发展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出标志。3、随着经济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相继展开对过剩经济、通货紧缩、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的研究。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国经济学界开始从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来研究社会市场经济现象及其运动规律。[19]

理论上的突破这就为中国经济的实证研究开辟了道路,也为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流通在主义中市场的地位和作用

以上是经济体制方面的演变,与此直接相关的是对经济运行的理论认识和,即流通理论的演变。

(一)市场流通概念

首先,学术界从马克思流通理论到前苏联和新的理论与实践的演变历程,探讨了什么是流通、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存在流通以及如何实践等。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与流通进行了精辟阐述。一般认为,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是不存在商品和货币的社会,因而不存在商品流通,只有产品的分配,生产资料的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生活资料的按需分配,分配过程就是流通过程。而杨承训、余大章在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中认为,新经济政策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列宁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奠基人”,“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标志着列宁对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折,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史上的重大转折”[20]。不过,列宁将社会主义下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仅看作是暂时的。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提出了社会主义下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必然性,但只承认商品市场,而否认要素市场的存在,将其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原因解释为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二种公有制形式,存在国营经济之间的物资调拨,集体经济之间的商品交换,以及消费者同国营商业之间的交换关系。以苏联《经济学教科书》为基础的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流通,至多存在消费品的商品交换,把交换等同于流通。苏联的经济理论对新中国商品流通关系和商业体制的建立产生了很大。

新中国商业的计划管理和计划体制的初建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开始,1953年以后逐步确立。孙全认为,苏联消费品商业的整个体制就不是商品流通体制而是分配调拨体制,与生产资料的分配调拨体制之间,只有集中程度的差异,没有实质性区别[21]。夏春玉等认为,新中国的流通理论和商业体制基本上是以《苏维埃贸易经济》一书为理论基础建立起来的。50年代根据苏联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编写的《贸易经济学讲义》、《商业政策》等书,基本上是政策解释学,颠倒了理论和政策的关系,这种学术传统在改革后的很长时间里还在产生影响,阻碍了我国流通理论研究的更快发展[22]。

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解放思想,1984、1985连续二年召开了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第二次全国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会上就马克思的流通理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流通、流通体制改革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如张卓元说,长期以来,由于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片面认识,由于经济论、“无流通论”和产品经济论的深重影响,致使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这块园地,显得既荒芜又贫乏,即使有一些,也把它的范围局限在狭义的商业部门的活动和商品流通方面,他提出应当从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出发来考察流通过程的必然性和重要性,提出市场范围不仅包括物质产品市场,也包括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外汇市场等。[23]董辅礽在为《社会主义流通过程研究》[24]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说,社会主义流通问题,在几年以前还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因为那时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是一种自然经济,整个经济就是一个“大工厂”。80年代后期关于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研究增多,但这些研究还受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局限。

90年代以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流通理论有了很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流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80年代改革初期提出的只是解决“三多一少”(即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问题,到90年代前期提出了“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概念。“大商业”包括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不动产等,“大流通”包括商流、物流、劳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大市场”包括国内城乡市场、国际市场等。人们认为,如今应当比马克思对化初期的生产和流通的认识更进一步。如胡平说:“无论从马克思流通的理论,还是从我国经济建设的现实出发,都迫切需要重新评价流通的地位和作用,真正把流通作为一项产业,像重视抓生产那样重视抓流通。”[25]柳随年提出:“实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流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对经济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在某些方面、某个阶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6]刘国光提出:“要认真研究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的流通理论。”,要下功夫研究社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大流通理论,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27]。陈文玲等通过对我国近20年的消费变化、商业在GDP中所占比重、商业对就业的作用等方面的数量统计,说明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正在加强,并与发达国家同类指标比较后指出,由于因素,我国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整体地位偏低,应该继续加强和发挥商业作为启动市场的助推器作用。[28]

(二)流通与生产的关系

与流通的地位作用密切相关的是流通与生产的关系。传统的商品流通理论在流通与生产的关系方面是重生产轻流通。胡平指出,其重要原因,“是不少同志认为流通不创造价值,从而忽视流通产业的重要性。”。[29]80年代后期关于生产和流通关系的讨论较为热烈,认识上还存在较大分歧。1986年召开的全国首届中青年流通经济理论讨论会上,对此提出了“生产流通相互决定论”、“生产流通相互转化论”、“生产流通并重论”、“流通中心论”等不同看法[30]。当时多数人持生产决定流通,流通反作用于生产,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的传统观点。但也有人提出了“流通决定论”。如冒天启认为,流通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生产的说法含混不清,就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重要地位来说,如果用“流通决定论”来加以概括,也没有什么错误[31]。陈学工提出了“流通决定生产论”[32]。

在关于生产与流通的关系的讨论中,吴承明的《试论交换经济史》则从经济发展史的更广阔的视角,论述了交换对生产的促进和决定作用。他指出,在传统政治经济学里,常是重生产而轻交换,或把交换从属于生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这两种社会职能都有自己的特殊的,但另一方面,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中国在经济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流通方面的问题,使人们感到,以往对恩格斯的见解研究不够,还应当扩大视野,不仅研究商品交换,还应研究劳动交换、“智能”交换,及其相互关系,即从广义上来研究交换这个“坐标”对发展国民经济的作用,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史的实际,找到一两个交换的“自己的特殊的规律”。[33]

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决定生产”的理论得到充实,并进一步提出了把流通业从末端行业转向先导行业的观点。蔡宁林提出:“流通对生产、分配、消费不仅起被动的‘联结作用’,更重要的是起能动的‘调节作用’”,“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把流通看作是联结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现在看来,……需要把流通作为一个先导性、主导性、支柱性的产业,并需要使流通产业超前发展。”[34]贾履让等指出,随着“市场开始作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主要手段,流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显示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35]刘国光提出,我国商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还不到10%,商业劳动力份额在整体劳动力中只占7%左右,这些指标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也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说明我国经济商品化、货币化、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必须深刻认识到流通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程度的一个窗口,是观察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晴雨表,是不断启动市场、促进需求和消费不断升位的一个助推器”,“商业作为启动市场经济运行的起点,将会转化为周而复始的经济增长的新起点。……商品流通业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个末端行业,升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先导行业。”[36]

近年来我国引入了“物流”概念,主要是指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储运、保管、处置等许多环节的相关活动所形成的集成的、一体化的系统。“物流”的组织状况影响流通费用,对于生产的作用表现在它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盈利,在一些国家被称为利润的“第三源泉”。我国以往由于对流通本身的不重视,也就谈不上对于“物流”的研究。近年来建立近年来物流产业已列入日程。[37]

传统的流通理论使以往经济史研究不敢强调流通的决定作用,对其的重要作用总是要加上一句“在一定条件下”的帽子,不能从历史实际出发作出评价。流通经济理论的发展与突破为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和基础。

2001年来出版的由中国社会院经济研究所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第一卷,不仅引用了陈云关于城乡交流,“是目前活跃中国经济的关键”的论述,而且以大量篇幅实证阐述了建国初期党和政府以扩大市场流通为先导,以流通作为推动生产,将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作为恢复与开拓市场、活跃经济的关键的经历。 (三)商品流通在体制转换中的作用

吴承明:《在“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讨论会上的发言》[38]中指出:马克思是十分强调生产的。但在传统向近代化的转变上,人类受个人能力和环境的限制,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获得经济上的增益。亚当,斯密的交换导致分工、分工增进社会生产力的观点,至今有效。但古典学派都是强调生产的,“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深入人心。新古典学派马歇尔首创需求论,但认为短期内是需求起作用,长期间仍是生产决定市商场(?)。直到凯恩斯主义,需求变成第一位了,生产的要看市场,也就是有效需求的大小。他提出那是始于16世纪“商人阶级”的出现,然后经过二百多年社会、阶级的演变,最后导致大机器的建立。因此,他认为,要重视商品流通在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中的作用。

三、资料整理的进展[3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其地位的上升,使得经济史对商品、市场的迅速加强。首先,作为研究基础的资料整理工作逐渐受到重视。近年来各有关部门,陆续整理出版了一批档案资料、经济资料,为学术研究提供了第一手素材。其中主要有:由社会院经济研究所和中央档案馆合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其中1949-1952年共12卷;1953-1957年共9卷;总计约2000万字,绝大部分为首次公开的。这些资料涉及新中国建立初期经济体制、投资、流通、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的运行和数字,对于研究当时中国的商品经济与市场流通提供了翔实系统的资料。还有《当代中国商业》编辑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大事记》三卷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1990);商业部编各年《物价文件汇编》,专题组编《新中国若干物价专题史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史料选编》(中国财经出版社,1986),《中国供销合作社大事记与发展概况(1949-1985)》(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商业部编《集体和个体商业文件选编》(1981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文件选编》(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国家统计局编纂出版的《中国贸易物价统计资料》,以及有关商业贸易的各种年鉴等等。

对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探讨已有诸多成果。但从经济史的角度进行专门的研究相对较少,许多是在讨论当前改革时回溯历史,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就专题史的研究看,1980s年代以来出版的著作主要有: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编著《新中国商业史稿(1949-1982)》(中国财经出版社,1984),赵玉芝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史》(黑龙江出版社,1991),苏志平主编《中国商业发展报告》(中国财经出版社,1997),万典武主编《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价格方面的较多,如严瑞珍等著《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李子超等著《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商业出版社,1990),叶善蓬编著《新中国价格简史(1949-1978)》(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成致平主编《中国物价50年》(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供销社史有迟孝先著《中国供销合作社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88),杨德寿主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此外还有当代中国丛书中的《当代中国的商业》、《当代中国的粮食工作》、《当代中国的物价》、《当代中国的供销合作事业》、《当代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等各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1988-1997)。近年来出版了数种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其中都有关于商业的考察。有关商业和市场史的专题论文更加丰富。上述著述中有一些看来属于商业工作史或教科书体裁。总体上看,专就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还显薄弱,有待更多的研究,并进一步拓展深入。

四、若干专题研究进展情况

(一)关于新中国商品流通的体制演变[40]

在关于新中国商业史的著作中都较为详细地叙述了新中国初期商业体制的建立及其逐渐被纳入严格的计划管理的过程。一般认为,改革前新中国的商品流通体制基本上是仿照前苏联商业模式,在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种流通体制的特点是包括单一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形式的单一公有制,商业机构按照行政系统层层设置,将市场人为地进行按部门、地区分割,商品流通和商品价格受国家指令性计划控制,商品经营按是一、二、三级批发加零售的固定的纵向进销渠道,按计划层层分配调拨,财政分配上“统收统支”等,既商业工作效率,也违反商品流通客观。从70年代末起,关于商业体制改革的讨论与争论即不断在进行。

近两年有人考察了我建国20世纪后半叶50年来的商品流通体制的演变历程。李家祥等从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出台及其背景变化角度将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分为四个阶段:1949-1977年为旧流通体制形成中的探索阶段;1978-1984年为新流通体制的产生阶段;1984年末-1991年为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1992年至今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流通体制改革阶段,文章阐述了各阶段商品流通体制的状况与改革情况[41]。有关研究还有肖怡的《建国以来流通领域变革的成因与深化思路》[42]。

关于对改革前商品流通体制的评价问题,以往多是在承认其缺点问题的同时,也给予一定肯定。肯定意见从建国初期以致后来的物资匮乏角度,认为这种计划供应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建立有其必然性,保证了新中国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后又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充实,与当时的经济形势是相适应的。

近年来对改革前的商品流通体制的基本评价没有更大的变化,但对以往较为模糊或涉及不深的一些问题开始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关于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改造以后的单一公有制问题,万典武认为,中国在1956年放弃“公私兼顾”政策而迅速取消资本主义商业进而基本取消个体商业,实行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是错误的开始,中国在1956年放弃“公私兼顾”政策而迅速取消资本主义商业进而基本取消个体商业,是违背了历史的阶段性和经济规律。;当时中国基本上还是“一穷二白”,正需要执行“公私兼顾”政策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来发展经济,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商业尤其要执行这一政策,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商业和个体商业来扩大商品流通,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关于“一五”时期的商业政策,万典武他认为,一般的说法是说“一五”时期是中国经济状况最好的时期之一,这是正确的,但全面评价“一五”时期商业政策的历史功过,应同时说两句话:这是中国商业最好的时期之一;也是一些“左”的重大政策的开端。[43]

国有商业的地位作用是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中重要问题之一。对于新中国国营商业的建立及其在建国初期稳定市场、保证商品供应方面的作用,一般持肯定意见。谢洁萍考察了1953-1997年间国有商业的效益问题,以1980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为标志,分为二个阶段:1953-1979年,国有商业市场占有率达97%以上,纯销售增长,劳动效率提高,流通费用下降,但利润率呈下降趋势;1980-1997年,市场占有率大幅下降,利润率大幅下降,亏损增加,国有商业企业总体效益下降的原因主要在于体制问题[44]。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理论界经历了一个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关于是否坚持“国有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的争论一直延续到90年代。直到党的“十五”大以后,关于国有商业的改革问题形成了新的理论和政策思路,商业所有制结构调整,商品流通体制的总体改革也正在深化。[45]

(二)关于市场与市场化问题

近年来,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市场问题的研究也引人注目。有的是研究改革开放前的一个阶段的市场状况问题,有的则贯穿通至今。近年来关于这一时期市场问题的研究主要考察了市场与市场管理的变化过程。龚建文针对90年代初的市场疲软问题,从历史经验的角度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迅速制止通货膨胀后出现的市场疲软及其解决措施[46]。陈廷煊考察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城乡物资交流、物价政策与市场管理等[47]。董志凯的《论“一五”工业建设中市场的作用》[48]认为,“一五”时期国家既有抑制市场作用的方面,也有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物资供求,稳定物价的的方面,那种认为这一时期形成了既没有市场也没有企业的社会的认识是对历史的误解。赵学军考察了建国初期的市场,他的《建国初期的投资公司初探》[49]一文利用档案资料考察了建国初期投资公司的兴办过程、经营情况、停办原因,总结了历史经验。 学术界就对于50年代市场衰落的趋势消亡进行了。,赵凌云认为1949-1956年间是市场因素消亡、计划体制初步建立的时期,他提出市场消亡的根本原因是在和实践上将市场与计划对立起来[50]。武力的《论50年代市场式微的原因和后果》[51]一文通过分析当时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认为50年代由计划与市场并重转向以行政管理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与其说是推行苏联理论模式的结果,不如说是当时中国经济基础、要求和国际环境造成的,其后果是快速建立起独立的体系,高积累下基本稳定,但经济运行成本增加。[52]

市场中介组织是沟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国家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也是测度市场化水准的一个重要方面。近代商会与商人团体是时下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经济史这方面的研究要逊色得多。初步的研究有:徐建青对建国初期的商业组织与城乡交流进行了研究。[53]董志凯就1978年以来我国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研究。[5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介组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在现代经济史在的位置也会显著起来。

(三)关于粮食流通体制问题[55]

在农产品流通问题中以粮食流通体制问题的讨论最为集中,所论涉及粮食购销政策、粮食流通、粮食市场等方面。一些研究突破了以往单纯的批判方式,从实证分析出发提出了新的观点和决策建议。崔晓黎通过分析对以往的看法提出质疑:不同意那种认为认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使资金从农业流向工业,是为工业化初期积累资金所采取的必要手段的看法提出质疑,认为中国的统购统销政策不同于苏联的义务交售制,不存在以牺牲农业保工业的决策意图,中国明确认为工农业必须同时并举,在工业化过程中始终兼顾农业,中国的统购统销没有实现为工业积累超额资金的目的,在1953-1984年间从农业积累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绝大部分又返还到,真正从农业积累并用于工业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在此分析基础上,从工农产品交换关系、城乡市场演变等方面研究了新中国的城乡关系问题[56]。郑有贵等深入研究了1949年以来南北两个区域粮食流向流量的变化,分析了从南粮北调向北粮南运演变的阶段划分、成因、转变特点和启示、粮食流通政策的演变与绩效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粮食区域间流动对策建议[57]。苏志平等将1949-1997年粮食流通体制变化分为四个阶段:1949-1952年粮食自由购销阶段;1953-1984年粮食统购统销阶段;1985-1993年粮食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阶段;1994以后,宏观调控下粮食市场流通阶段,并分别考察了各个阶段特点,提出了40多年的经验性结论(前述《中国商业发展报告》)。徐建青利用档案资料考察了1953年到1957年间农村国家粮食市场从建立到关闭的整个过程,考察了我国探索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曲折过程[58]。赖睦的《我国粮食流通体制50年的历史演变》[59]将这段历史分为4个阶段,并提出进一步改革的对策建议。

(四)关于工农业产品价格问题

近年来价格理论和价格改革是一热点问题。其中关于新中国物价史的研究也涉及了方方面面的问题,有关论著众多。这里仅略述其中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的研究。剪刀差问题之争产生于前苏联,我国关于剪刀差问题的研究讨论时间最长也有很久了。近年的争论涉及剪刀差概念、问题的由来、剪刀差的变动趋势、剪刀差政策的后果、剪刀差的消灭等等。

关于剪刀差概念,历来有比价剪刀差、比值剪刀差、价格与价值背离形成剪刀差的几种认识,这一争论一直在延续。至于剪刀差问题的由来,一种看法认为,剪刀差的形成是人为的,是长期主观失误的结果,剪刀差不是促进工业化的最合乎理性的手段[60]。持相同看法的还认为,剪刀差源于“超额税”,是前苏联政府通过行政强制压低或抬高工农产品价格而产生的,目的是为工业化积累资金。我国的剪刀差问题存在于1953-1985年期间,解放前及1949-1952年间不存在剪刀差问题[61]。另一种看法认为,无论何时何地,剪刀差总是一个价格现象,不能脱离工农产品价格水平及其比价关系去认识剪刀差,不存在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因而剪刀差不是传统计划经济的陪葬品[62]。

关于我国1949年以后的剪刀差及其变动趋势问题。李子超等认为,新中国的剪刀差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是历史上的三大差别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上的表现形式,建国初期为了迅速恢复工业生产,适当保留剪刀差是必要的,剪刀差是农民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种形式,这个问题需要经过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才能逐步解决;从比价关系看,“一五”时期剪刀差是在缩小(前述《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关于新中国剪刀差的变动趋势,李炳坤从价格价值关系方面看1952-1977年的剪刀差变动情况,认为这一时期从价格变动关系看是缩小了,从价值变动关系看则扩大了,剪刀差扩大的结果是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造成不利[63]。严瑞珍等从剪刀差的概念及形成、、1952-1986年间的动态变化、国外发达国家剪刀差的变动情况等方面较为系统地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剪刀差问题的对策;该研究认为剪刀差现象存在于工农业产品交换的一定阶段,从历史上看,是在大工业产生以后逐渐形成的,并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逐渐趋于消灭;1952-1985年间,1979年以前从工农产品综合比价比值指数看,剪刀差是在逐年扩大(其中“一五”时期仅是比价剪刀差缩小,比值剪刀差实际扩大),1979年以后在逐步缩小;从理论与实践的总结上看,剪刀差政策直接损害农业,间接损害工业,不是上策(前述《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刘素阁研究了1949-1956年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演变情况,认为这一时期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呈总的缩小趋势,其存在是为了从农业提取工业化的建设资金,其结果对农业造成不利影响[64]。前述《中国物价50年》一书认为,新中国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剪刀差实际从恢复时期已经开始,“一五”时期显著改善,以后到1978年前又多有反复,1978以后改革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到1998年,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已接近市场水平,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的提高大大低于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幅度,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有很大缩小。[65]看来,由于对剪刀差概念本身的不同认识,导致在剪刀差变动趋势认识上的差异。徐建青在《建国前期的市价与牌价》一文中,以粮食类和花纱布两类商品为典型,从市场运行及其成本的层面上,探讨了这一时期国内商品市场的变迁。认为,建国前期国内市场上存在着市价与牌价两种性质的价格,有效地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了这一时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市价与牌价并行这种价格运行机制本身是一种高成本的机制。而这个时期各个利益群体的存在及其市场行为与国家计划目标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增加了国家在市场管理与市场交易中的成本。以较低的预期成本迅速实现国家的计划目标,是这一时期国家进行制度选择的依据这可能是导致市场萎缩关闭、制度变迁的更为直接的原因。[66]武力在综述各家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剪刀差”是统制或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农产品价格比在短期内的扩大是正常的,不必人为地改变它。建国以来工农产品价格比的波动,如果说有剪刀差的存在,也是从1953年农产品统购统销到90年代初完全放开工业品价格和农产品购销价格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民那里拿走的农业剩余也没有许多人估计的那样多。此外,改革开放以前农民收入增长过慢和收入水平太低,主要原因不是剪刀差,而是国家限制了农民的农业生产自主权和发展非农产业。[67]

关于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商业和市场问题的研究成果还有很多,但是跨阶段的研究、系统深入的研究有些刚刚起步,有些还在酝酿之中。总的来说,还有待于深入。

近年来关于新中国商业和市场史的研究还有很多,这里不可能面面俱到,总的看研究是在走向深入。同时,综观近年来的研究,比较一致的认识是,中国50年的经济发展历程是我国探索走出一条适应中国情况的建设道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曲折历程,贯穿始终的是理论“探索”与实践摸索与理论探索相辅相成“奠基”,罗螺旋式上升的进程。看来这是我们研究的主线。我国尽管和借鉴了苏联的理论和经济模式,但并不是完全照搬和采用。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从计划与市场并存到计划经济再到改革开放后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经历了长期探索和曲折前进的路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这个探索和尝试过程还没有最终完成将长期持续下去。中国经济学的创新立足于中国经济体制的创新与中国经济的发展,立足于对中国经济史的研究。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更好地总结过去,从理论与实践上进一步探讨和开创适合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将是经济史学界和理论界的长期使命。 注 释:

[1]了韩志国:《从计划转向市场经济—新50年经济评述》》,载光明日报1999.10.01。

[2]王思华:《我对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法则的几个的一些看法》,《经济研究》1959年第l期。

[3]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

[4]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

[5]雍文远:《社会主义经济学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61年第6期。

[6]张翼飞:《社会主义阶段商品的和消亡问题》,《经济研究》,1959年第1期。

[7]薛暮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红旗》1959年第10期。

[8]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6页。

[9]李炳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39-41页。

[10] 载《经济研究》1957年第3期。

[11]于光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问题的讨论》,《经济研究》1959年第7期。

[12]樊弘:《关于社会主义下商品生产问题》。《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出版社1959年版,第418—419页。

[13] 如1964—1978年,卓炯被当作“广东孙冶方”而遭批判(见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6页)。顾准于1957年被划为右派,1965年再次被戴上右派分子的帽子,1964年下半年开始,孙冶方与顾准、张闻天一起在经济研究所的四清运动中被批判,文化大革命中接着被批斗(见邢小群:《我与顾准的交往――吴敬琏访谈录》,载《百年潮》1997年第4期;罗银胜编:《顾准-民主与“终极目的”》,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第64-65页。我们应该感激顾准等一批经济学家和陈云等领导人,他们凭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良心和信念,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羁绊。这是难能可贵的精神。

[14]李震中:《也谈计划和市场问题》,1981年12月26日 《光明日报》。

[15]姚耐:《也谈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1982年7月18日《光明日报》。

[16]张理智:《“商品”和“商品学”质疑》,《天府新论》1988年第8期。

[17]张仁德:《理论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沦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85年第4期。

[18]袁恩桢:《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学术月刊》1982年第11期。

[19]参见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载1999年10月01日光明日报。

[20] 杨承训、余大章:《新经济政策理论体系》,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

[21] 孙全:《再论清除无流通论对商业的》,载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河南社科院经济所编:《社会主义流通理论问题》,中国展望出版社,1986。

[22] 夏春玉:《流通经济学的贫困与构建设想》,《当代经济科学》2000年第1期。

[23] 《财贸经济》编辑部编:《社会主义流通理论探索》,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前述《社会主义流通理论问题》。

[24]高涤陈等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25] 《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

[26] 《人民日报》1992年4月13日。

[27] 刘国光:《推进流通改革,加快流通业从末端行业向先导性行业转化》,《商业经济研究》1999年第1期。

[28] 《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28] 刘国光:《重新认识中国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有关讨论还有:洪奕谋等:《必须十分重视流通在再生产过程中的特殊职能》,(《福建论坛》经社版,1995年第8期);周时昌:《谈谈流通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财贸经济》1998年第1期);童年成:《商品流通功能新说》(《中国流通经济》1998年第6期);赵国柱:《新时期商品流通业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商业经济与管理》1999年第5期);谢洁萍:《浅论我国商业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经济与管理研究》1999年第4期)。

[29]见会议综述,载《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安徽财贸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

[30]见会议综述,载《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安徽财贸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

[31] 冒天启:《经济改革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探讨》,中国社科出版社,1982。

[32] 载《商业经济文荟》1989年第1期。

[33]吴承明:《试论交换经济史》,《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1期。

[34] 《经济日报》1992年5月26日。

[35] 贾履让等:《中国流通产业及其运行》,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

[36]刘国光:《重新认识中国商业的地位和作用》,《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有关讨论还可参见:杨昌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和流通》(《商业经济文荟》1987年第3期);肖灼基:《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商业经济研究资料》,1988年第15期);梁世锡:《应明确提出流通决定生产的理论观点》(《广西商业经济》1997年第1期);丁俊发:《商品流通热点探索》(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郭冬乐等:《中国商业理论前沿》(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张光忠:《21世纪――复合商业》(《商业经济研究》,2000年第2期)。

郭冬乐等:《中国商业理论前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37] 有关研究如:王之泰:《构筑中国的物流平台》,载《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1月26日。

[38] 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39]以下参见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40]参阅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41] 《建国50年来商品流通体制的沿革与启示》,《天津师大学报》,1999年第4期。

[42] 《商业经济文荟》,1999年第5期。

[43] 《当代中国商业简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

[44] 《关于国有商业45年经济效益的基本评价》,《经济与管理研究》,1998年第3期。

[45] 参见《国有商业深化改革的途径研讨会观点综述》(《商业经济研究》,1998年第12期);《1998年中国商业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财贸经济》1999年第4期);《“羊城杯” 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研讨会观点综述》(《财金贸易》1999年第7期)。

[46] 《1950年市场疲软的回顾与思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

[47]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商品市场与物价管理》,《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48]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4期。

[49]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

[50] 《1949-1956年间中国经济体制中市场因素消亡过程的历史考察与启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2期。

[51] 《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1期。

[52] 关于市场史的研究还有:吴育频:《50年代党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的初步探索》(《党史研究与教学》1994年第5期);陈清林:《论建国以来党的市场改革与市场建设》(《党史研究与教学》1995年第2期);陈乐一等:《中国市场周期波动的实证研究1953-1990》(《湖南商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

[53] 郑成林:“经济组织与市场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4。

[54]董志凯:《1978年以来中国市场中介组织的成长》,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4。

[55]参阅徐建青:《社会主义流通经济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1。

[56] 《统购统销与积累》,《新中国城乡关系的经济基础与城市化问题研究》,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1997年第4期。

[57] 《当代中国农业变革与发展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

[58]胡逢祥:《剪刀差理论与价格改革》,《中国经济》1991年第5期。[58] 《50年代农村国家粮食市场的建立和取消》,《当代农史研究》1998年第2期。

[59]王忠海:《走出“剪刀差”的误区》,《经济研究》1993年第1期。[59] 《湖北财税》1999年第10期。

[62]张西营等:《新时期的剪刀差及剪刀差研究的新时期》,《经济研究》1993年第5期。

[63] 《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农业出版社,1981。

商品市场论文篇(10)

一、关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线索和基本模式

这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系统,一是“货币经济(商品经济)—自然经济”转折起伏论,二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逐步高涨或波浪式发展论。此外,海外一些学者主张中国自战国秦汉以来即形成建立在私有产权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以后的发展是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进行的,由于这种观点国内的信奉者不多,也没有人展开过系统的论述,故在此不作评述。

(一)“货币商品经济—自然经济”转折起伏论

赵俪生曾经提出,中国经济史上经历了从上古共同体自然经济到秦汉期古典经济,再到近古期地主经济的三次转折 ,很有代表性。大抵主张魏晋封建说的学者对战国秦汉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都估计较高,把它作为我国从不发达奴隶制向发达奴隶制转变之契机,而把魏晋封建制的形成与中古自然经济相联系。

日本学者宫泽知之把关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理解方式区分为四种学说:第一学说是全汉?N为代表的“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论。全氏把汉代看成是货币经济时代,汉末到中唐的中古时代是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时代,从安史之乱前后,以钱币为中心的货币经济开始了 。何兹全就南朝情况修正全氏的观点,反对将南朝看成是自然经济时代。主张北中国是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南方则货币经济一直在发展 。这是第二学说。武仙卿认为布帛也是货币,不同意说魏晋南北朝倒退到自然经济,认为秦汉以后货币经济一直发展着。彭信威的观点相似。这是第三学说。第四学说如叶茂对关于中国封建地主制前期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理论观点的综述所指出的,认为整个中国前近代是自然经济占优势。他又指出,全氏观点虽然在当今中国是少数派,但在日本却是主流的观点,代表人物是牧野巽和宫崎市定。全氏关于自然经济和货币经济的概念来自德国历史学派学者希尔布兰特(B·Hildebrand)。全氏虽然批判了希尔布兰特把自然经济货币经济信用经济的依次演进绝对化,而采取了皮烈(H Pirenne)等人的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发展模式,但他用语的概念仍然是基本上依据希尔布兰特的。希尔布兰特的自然经济、货币经济的概念是严格依据交换手段是实物还是金属货币这一点区分的,将以金属货币之外实物为媒介的交换划入自然经济的范畴。他没有设想不存在交换(分配)的经济,他的自然经济不包括“自给自足”的含义,这和马克思的概念是不同的。马克思划分自然经济和货币经济并非依据货币形态或交换手段,而是更重视生产目的;自然经济是指为获得使用价值的简单商品经济,或没有交换的经济。[20]

宫泽的说法是有根据的,不过,我国有些主张魏晋封建说的学者,虽然沿用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发展模式,但已经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进行了修正。例如赵德馨把中国古代自然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划分为:原始社会自然经济“古代(奴隶制)货币经济” 中古自然经济……。他指出,“古代(奴隶制)货币经济”时期社会经济结构的整体及本质,严格来说仍然是自然经济,所以又可以称之为“古代自然经济”。[13]

田昌五反对说中国封建社会自始至终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认为这是按照“长期停滞论”制定出来的模式。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是呈循环式起伏状态发展的,相应的自然经济也是这样:战国至西汉是商品经济的第一个高峰期,东汉由盛转衰,魏晋南北朝基本上是自然经济时代;唐宋是商品经济的第二个高峰期,辽夏金控制的北中国由盛而衰,黄河流域和大西北尤甚,城市偏枯,农村则几乎全部回到自然经济状态;元明清三代,商品经济又呈全面回升之势。[2]

(二)“自然经济商品经济”逐步高涨或波浪式发展论

正如宫泽知之所指出的,认为整个中国前近代基本上是自然经济占优势,而逐渐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观点,基本上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的,是从封建社会内部资本主义是怎样成长起来的问题意识出发的。但中国商业在文明的较早阶段(至迟在战国时代)开始发达,特别是宋代以后更取得显著的发展,把西洋中世封建领主制下自给自足庄园经济为核心形成的理论照样应用到中国、尤其是宋—清间的经济上,会遇到不少困难。[20]因此,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经济史学界曾经对什么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展开热烈的讨论,试图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的性质重新予以解释。近年对这一问题发表意见的有林甘泉。他对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评论,他认为从中外的历史实际出发,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应该是自给性生产,而不是所谓“自给自足”;它并不排除与市场的一定联系,并以它作为自己的补充。中国封建自然经济的特色,具体表现为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的“男耕女织”。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而以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是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10]关于这一讨论可参阅本文附录的介绍。

主张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逐步高涨或波浪式发展的学者较多。一般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商品经济发展经历了战国秦汉、唐宋、明清三个高潮。例如李埏认为我国历史上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长期并存、相互制约、此消彼长,总趋势是自然经济逐渐消退,商品经济逐渐扩展。根据这种观点,我国在战国秦汉获得空前发展的商品经济,虽在汉武帝后受抑,但唐宋苏醒后发展超过秦汉,如秦汉主要商品为盐铁酒酤,主要市场在中原与国外市场联系唯赖西北,唐宋增加了茶叶、陶瓷,丝绸质和量也有较大提高,远销国外,对外贸易陆路以外又增加了海路等 。龙登高的《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也属于波浪式发展论,它依时序叙述了中国传统市场在先秦秦汉时代的滥觞与初兴,魏晋南北朝时期曲折发展,五代两宋金元再度兴起,明清时代成熟的过程。[3]

如果说前一类观点的主要争议点是几次“转折”性质的判别,那么后一类观点的主要争议点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尤其是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及该时期经济的性质。多数学者主张明清商品经济虽有很大发展、但整体上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经济已经脱离自然经济的范畴。例如我们介绍过的李文治和薛虹的观点 。近年徐晓望又提出,中国在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阶段之间有一个“小商品经济”的阶段。它以小商品生产及相应的分配、交换、消费为特征。小商品专业生产者的出现以人身的相对自由为条件。宋代小商品生产已有一定发展,但全国性的小商品经济的繁荣,是明中叶以后才出现的。大面积经济发达地区的缺粮现象,标志着小商品生产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区域的形成。[16]宫泽也认为,以农村市场展开为视点来看商品流通,唐宋变革期和明末清初值得注意。前者虽然农村市场在发展,也出现了商品性生产,但整体上自给经济仍占统治地位。后者在先进地区已出现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标的经营,开始逐渐形成近代的小商品经济,即商品经济从没有价值规律的阶段向基本遵循价值规律的阶段变化。[20]这代表了相当一部分日本学者的的观点。

以上诸说主要是从小农经济从自给经济的小商品经济演进过程来立论的。近年又有不少学者从传统市场或市场经济的视角来考察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请看下一专题的介绍。

二、关于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市场经济或市场经济萌芽

(一)什么是市场经济?中国历史上市场经济何时出现?

自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方针以后,不少学者一直在思考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过市场经济?如果存在过,它又是何时出现的?这又是与对什么是市场经济的理解有关的。学界对这个问题有两类不同认识:一些学者一些市场经济是与近代化相联系的,在封建时代,市场经济只能萌芽于它的晚期;另一些一些学者认为市场经济不一定与近代化或资本主义相联系,在封建时代也可以有特定的市场经济。

第一种观点以吴承明为代表,他多次阐述了中国封建社会市场经济的萌芽及有关理论问题。他指出从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实即经济现代化或近代化的过程,它不仅是市场量的空前扩大,市场交易的内涵和市场机制的原理也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而这一切,又都是以政治、法律、经济体制和制度的相应变革为前提的。他主张把过渡到市场经济作为经济现代化的标志。我国历史上商品交换比较发达,但这还不是市场经济。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化也是从十六世纪即明嘉靖、万历间开始的。大商帮、工场手工业、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潮”的出现,是其标志。但力量不足,更重要的是没有引起希克斯所说的“政治渗透”,在产权、商法、税制上毫无变化,仍然是完整的封建专制国家。这种情况,清代基本上继续。进入二十世纪,我国巳有了现代化产业,口岸城市勃兴,?K与国际市场接轨。但以抗日战争前而论,我国尚未转变为市场经济:(1)占国民经济最大比重的农业仍然是传统的小农经济体制,商品率很低,新兴产业集中于纺织和食品业,尚未形成部门体系。这种二元经济的结构刚性及由此产生的低供需弹性,从根本上限制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2)现代化市场被定义为“一个价格”,如两地价格差等于运费,则属一个市场。三十年代的中国远未达到这个水平。(3)市场现代化是由人格交易向非人格交易的转变,这需要一系列成文的和不成文的法律,以明确产权,中立化规则,规范行为和执行罚则。市场经济必须是法制经济,这一点,在当时尚不存在。我国真正有意识的向市场经济转变,还是在邓小平时代。[6]

许檀最近也谈到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表现为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逐渐减弱,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她认为,清代中叶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形成一个涵盖广阔、运作自如的城、乡市场网络体系,这一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国近代化过程的一项重要内容。[5]

与这种把市场经济的萌芽或转化同现代化(或近代化)联系起来的观点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封建社会中已经存在市场经济。例如尹进认为,中国从宋代开始有了具有封建个性的市场经济,明代进而具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个性的市场经济。[1]郭庠林也提出“封建市场经济”的概念。[17]郑学檬根据罗布代尔的观点,主张把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两个概念区分开来。市场经济的主要功能或最重要的标准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生产、配置资源,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在市场经济下,社会分工比较发达,交换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杠杆和齿轮,货币和金融体制已经建立并与生产交换融为一体,人们的经济生活离不开市场供求关系的波动制约。而资本主义是指以资本积累、增殖、流动、垄断为最高利益的政治经济体制。他认为中国市场经济萌芽于16世纪以前,比如宋代,局部地区已可称为市场经济萌芽,理由是分工在某些行业已经较细,交换具有社会性,但从另一方面看,宋代整个社会仍然处在自然经济的大环境中;明中叶,即16世纪开始,市场经济以方兴未艾的态势出现在江南和沿江沿海各地区。他进而把中国市场史分为两大时期,第一时期是传统市场,其中又可以唐中叶为分界,区分为前后期。第二时期是市场经济,其中又可以区分为萌芽阶段(12—13,16—18世纪)、初级阶段(1840—1949)、停滞与发展阶段(1949—1978,1978—1998)。在萌芽阶段,自然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封建经济与资本主义萌芽并存,封建经济占主导地位。[11]

姜守鹏也有类似的意见,在他看来,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对立统一,不能笼统地称封建经济为市场经济。但简单商品经济也会产生市场经济,所以封建社会存在着市场经济。具体说,市场经济是随着商品生产的产生而出现,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而完善的。[12]

(二)关于市场体系和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

较早形成比较完整的市场网络或市场体系,是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这是许多学者的共识;但这种市场网络或市场体系究竟何时形成,有何特点,学界俨然存在许多不同观点。在这里仅介绍两位学者的观点。

唐文基指出中国封建市场发育的四个特征,即非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市场的垄断多于竞争、市场的进入遇到种种的障碍、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关于中国何时形成统一的全国市场,学术界历来有不同意见,或认为这种市场战国秦汉已经出现;或认为中国直至鸦片战争以前仍停留在地方区域市场的格局。唐氏的意见和这些观点都不同,他认为中国古代全国大市场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但它只是地方区域市场在空间的扩展和延伸,尚有一定的封闭性和割据性,他称之为“非统一的全国市场”。因为第一,流通网络虽已形成,但由于交通因素、行政因素和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制约,这个网络并不完全?惩ǎ坏诙??谷狈ν骋坏氖谐〖壑担?挥屑鄹裥纬苫?疲坏谌??泄?郧匾岳此淙皇敌辛送骋坏幕醣遥??抑迫匀换炻也⒊37⑸??摹T谡庵智榭鱿拢?岩耘嘤?∪?耐骋皇谐 ?15]

姜守鹏认为,市场体系是相互联系的各类市场的统一体,从范围看,它形成了包括农村集市—城镇市场—区域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在内的完整的市场网络;从市场种类来看,它不仅包括商品市场,还包括房地产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其中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是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按这样的标准,明清时期,至迟鸦片战争前,中国封建社会的市场体系已经初步确立。

因为这时不但存在了包括农村集市、城镇市场、区域性市场和全国性市场的市场网络,而且存在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不过这仍然是封建社会的市场体系,与近代市场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12]

三、关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机制

在近年来学者们对中国传统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机制的探索中,经济结构,尤其是小农经济的生产、消费与市场的关系,国家干预和财政政策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是备受人们关注的两个重要视角。当然,这两个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的。

(一)从经济结构方面进行的探索

许多学者把小农经济看作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基础,着力探讨小农与市场的关系。方行在这方面工作作得较多,他所提出的中国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是农业与手工业、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双重结合的观点,已逐渐成为学界的共识 。近年来学者对该问题继续有所论述。

李根蟠利用《管子》的材料探讨了封建地主制经济形成时期小农与市场的关系。指出以春秋战国之际地主制经济形成为分界,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是小农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独立地出现在当时的市场上,二是流通成为小农再生产的必要环节,三是农村集市出现,四是商人高利贷者插足小农再生产过程。在这基础上商品经济和各级市场获得较大发展,但小农经济的主体部分仍是自给性生产,其所包含的部分商品生产也是以自给性生产为依托的。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我国传统市场,由此形成一系列有别于现代市场经济的特殊的经济概念和经济现象,价值规律或市场机制虽对社会生产起一定作用,但没有也不可能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7]

刘小京从分析“自然经济”概念的由来和内涵入手,根据中国历史实际,试图对中国农户的生产模式进行概括,从而提出“自给性农业”的概念。这种“自给性农业”是由于“人多地少”的资源约束而形成的,其特点是小而全、自给性、农民在生产经营上的精打细算;它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典型自然经济的基础,在另一种条件下又可能向商品生产转化;与自给性农业相联系的是普遍的兼业化和普遍化了的商品经济意识。[4]

张忠民提出“小生产,大流通”是前近代中国社会再生产的基本模式。所谓“小生产,大流通”,是指在生产领域中基本上是个体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在流通领域中由于商人资本的运动却存在以地方市场、区域市场以及全国大市场共存的格局。这是由当时社会再生产条件补偿的基本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在个体家庭生产单位之上没有一个具有内部生产分工和共同经济生活的封闭的经济共同体,这些个体家庭天然地具有从市场取得再生产条件补偿的机能和需求,这正是大流通得以形成的最重要的深层原因。但小农的地方狭隘性和封闭性决定他们难以与较大的市场直接交往,唯一能使小生产与大市场发生联系的,只有商人和商人资本的运动。因此,前近代中国社会小生产者的再生产条件的补偿,从逻辑和历史一致的过程看,就表现为一个在商人资本的作用下补偿空间渐次扩张的过程。[8]

长期以来,龙登高比较注意小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在早期的研究中,他把小农家庭经营方式看作一个发展过程,认为小农与市场的联系逐步密切,但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农村市场属于商品内循环类型,不能诱发个体家庭突破自给性生产,在某种程度上还制约了农民从事商品生产的动机。 近年,他引入边际效用原理分析个体小农家庭经营的特征,尤其是那些与市场相关联的特征。指出价值规律在家庭经济的运行中的作用不突显,而效用原则既与其使用价值的生产消费目的、手段相一致,也与匮乏经济状态下市场手段有限有关。一般农户的商品生产,不仅是小规模的,而且是以副业形式出现的非专业化生产,很少是以利润为动机。他还比较了个体小家庭与地主大户市场角色的差异,以宋代为例,指出大多数地主地租粮自食比例少,相当部分通过市场出售,并且往往直接运往市场。他们出粜是为了逐利,而不是为了谋生。[3]

赵德馨把生产结构的变化作为引起商品货币关系兴衰的决定性因素。他主要研究了公元一世纪前后生产结构与市场关系的变化。他认为西汉农业生产力存在“耒耕—小农”和“?栏??笈?闭庋?礁霾愦魏拖嘤Φ牧街稚??婺#缓笳咭蛐枰??鲆陨系睦投?Γ?蠖嗍?褂门?ァP∨┚?糜胧谐×?低??潜欢?摹⒑苌俚模?局适且恢肿愿?宰阄?鞯姆獗招途?谩E?ブ粕??ノ挥胧谐〉牧?凳侵鞫?模?瞧渖??诵械哪谠谝?螅?依投???式细撸?梢晕?谐√峁罅可唐贰E?ブ粕??姆⒄贡厝淮?瓷唐坊醣夜叵档姆⒄埂C挥邢嘤Φ纳唐坊醣夜叵档姆⒄梗??ブ粕??悴荒茉诵小U馐俏骱菏逼谏唐坊醣夜叵捣⒋锏脑?蛩?凇N骱褐衅谝院螅?孀判竽烈岛鸵碧?档姆⒄梗?B砑疤?兰鄹裣陆担?8?睬飨蛐⌒突??饩褪沟眯∨锌赡苁褂盟?恰5迸┟褚彩褂门8?氖焙颍??ブ粕??挠攀坪途赫??拖陆盗恕S胫?嗍视Φ氖歉鎏寮彝ゾ?玫姆⒄梗?獾柚浦鸩饺〈??ブ疲?吁喽?吹氖巧??ノ恍⌒突?氪笮蜕唐飞??ノ患跎伲???ノ蛔越o色彩的加重。[13]

姜守?认为中国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对立统一,主要是由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决定的。这些特点是土地两种运行方式(买卖和封赐)的同时存在;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密切结合的小农经济实物租赋与货币租赋并存的分配结构。[12]魏金玉也指出土地买卖在中国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发展中的十分重要的地位。鸦片战争前土地交易额不低于粮食交易额。封建生产方式及各阶级的关系也是通过土地交易进行新陈代谢的。因而其重要性是一般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不能相比的。[19]

(二)国家干预和财政政策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些学者重视非经济因素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如郭正忠强调由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所产生的专卖经济与与自由通商的市场经济的对立。中国的专卖体制的前提是专制政体的强大和民间私有权发展的不充分,它以适应民间商品经济的政策调整为始,以遏制民间商品经济的发展为终。在中国历史上,自由通商的政策只是局部的、短期的、表象的、偶然的;专卖政策的推行则是长期的、全局性的、本质的、绝对的。他指出:人们都用宋代商税的数量论证当时商业的发达,但宋代商税的收入鲜有高过专卖的时候,在大多数情况下,商税收入难与专卖收入同日而语。由专卖、市易、和籴、和买以及货币田赋所调运的交换与流通热潮,曾经不止一次地创造过奇迹,可惜这种交换是权力支配下的交换;这种流通,是以官方意志为转移的流通,以这种交换和流通为基础的“市场”形态,与商品经济环境中自由贸易的市场形态,?虽相似而实不相同。[14]冷鹏飞认为我国封建商品经济形态继承奴隶社会商品经济的特点:一是仍由国家垄断了大部分手工业生产,二是开始显露了国家政权对商品经济的强烈干预;贵族官僚经商和平民商贾不断向官僚转化。正因为商品经济长期以来与社会政治割不断的亲情,故在社会变革之际仍然使其沦为封建政治的附庸。[9]魏金玉也指出,传统市场是在封建政权调控下的市场。[19]

日本学者宫泽知之分析了中国经济史中的货币经济的特点,他指出,西洋经济史的货币是贵金属货币,中国经济史的货币则是以贱金属铜为原料生产的小额铸币;西洋史上的货币基本上由民间承包制造,中国的铜币则由国家铸造发行。铜钱小额面的必要性与占人口大部分的小农为对象的征收租税密切相关。小额铜钱存在所显示的不是商品经济,而是通过向个别的人民征税这具体的行为实现的国家对社会的统一。其第一功能不是流通手段,而是韦伯所说的钦定支付手段,特别是租税的支付手段。小额铜钱的必要量与商品经济没有关系,因而对流通货币总额与商品总额对应这种货币数量说无须作理论的探讨,原来在中国就没有成立。铜钱是一种计数货币、名义货币,其基本原理是个数原理。它与金属原材料的交换价值无关,也与货币的铸造费无关。货币的价值是由一个货币是一文还是百文这样的规定所决定的,制定这个规定的是铸造者的权威、社会的信用,在中国正是国家。总之,中国前近代货币史上国家财政这种公共经济领域带来的规定性十分强大,它不能与社会内部自发的商品流通的发展相对应。宫泽指出,将19世纪以前整个看作自然经济时代,虽然基本上反映了小农经济和农村市场的发展状况,但无助于理解春秋战国以来二千数百年流通史的发展、市场的结构、性质等。他认为中国历史上的流通结构,当是以城市市场为结合点,农村市场和全国性物资流通各占有相对地位的二重结构所构成的。后者是伴随着专制国家的成立,为了维持庞大的国防体制和经营巨大的官僚组织,从全国统一的国家财政所组织的物资流通及由此诱发的远距离流通中形成为全国规模的物资流通,因而可称之为“财政性物资流通”。[20]

程念祺提出中国古代存在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市场:生活市场和财政市场。所谓财政市场是指因政府的财政施为而形成的市场,它以挤占生活市场为自身存在的前提。例如,西汉政府改变了战国赋税征收实物和力役的政策,使其财政货币化。货币之征的实行使货币紧缺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导致粮食价格过低。农民必须以更多的土地产品去换取所需交纳的货币;而商人则可以用较少的货币收购更多的土地产品。这就是国家财政市场对乡村生活市场的挤占。古代中国,在广土众民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赋税制度,将人民十分有限的土地产品象涓涓细流汇成大海那样集中到国家手里,这就是作为国家财政的根本目标的“大国效益”。正是由于这种财政市场的存在,已使(1)商业对农业的侵害作用发挥到了极致;以至于(2)农民生活市场上的购买率,一般是与他们在国家市场场上的售卖率成反比的;由此(3)在中国大多数地区的乡村中,其生活市场几乎一直处于少量的物物交换的窘迫状态中;结果是(4)造成小农经济与家庭手工业的牢固结合,使中国的农村变得越来越封闭;而(5)城市生活市场则因国家财政市场及其严重的不等价交换,形成畸形的繁荣;如此则(6)司马迁所谓“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不幸竟成了中国经济史中的宿命。作者认为,中国古代经济史上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商品经济、交换方式、商人资本、资本主义萌芽、货币、消费等,如果离开了对财政市场的认识,恐怕皆不得其解。[18]

田昌五认为,中国封建社会自始就有两类商品生产:一类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小商品生产,另一类是国有土地上的大宗商品生产(可以由政府专营,也可以实行租赁经营,即租给私人经营)。后者是主要的支配的形态,前者处于次要的从属的地位。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的一盛一衰、一荣一枯的秘密所在。他用中国封建社会工商业经济与农民经济的相互对立来解释商品经济之向自然经济转化。他指出西汉初年弛山泽、商贾、关梁之禁,导致商品生产的发达和商业的繁荣,但农民弃农经商者越来越多,商人兼并农人越演越烈。因为在商品经济发达时,农业和工商业之间必然出现价格反差,这是价值规律在起作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太史公用“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的朴素语言表达了他对这种现象的朦胧认识。政府相继采取全面垄断、全面放开和半垄断、半放开的政策,都不能解决这一矛盾。官营工商业崩溃了,私人的工商业转入土地,结果只能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相互转化,几乎成了一种规律。他还指出,我国封建社会的工商业从来就是奢华型的、腐败型的、掠夺型的;资本主义萌芽迟缓,应从这里找信息。[2]

参考文献(按作者姓的笔划多少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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