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清民国时期皖西地区留存有大量的示禁碑刻,包括告示碑、条例碑、禁止碑3类。它是地方官府与乡族社会组织(包括宗族、保甲组织、寺庙道观、民间组织等)出于“防患于未然”和“亡羊后补牢”的策略,维护社会秩序而昭告晓谕示禁某些事项的一种形式。通过对皖西示禁碑刻的考察,可以看出主要是基于利益纷争的调节、社会治安的应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地方公益的维护、社会弊端的禁革等原因设立。皖西示禁碑刻是古代“刻石纪法”的体现,它是皖西地方官府所拥有的官权力及士绅、衿耆等地方精英代表所形成的“民间公权力”的象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方社会的治理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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