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申请书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02 06:37:57

美术申请书

美术申请书篇(1)

年轻是我们唯一拥有权利去编织梦想的时光。处于新时代,立足新起点,我自信满怀:此刻的我,已经具有了必备的专业水平且学习成绩优良,连续两年获得二等奖奖学金并且没有过挂科现象;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实践潜力,从各项校内外实践活动中汲取了丰厚的营养;拥有了创新精神,参与学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未来机遇与挑战并存。扪心自问,感觉已有的知识和能力,运用它来回馈社会,还远远不够。惟有永不懈怠、快马扬鞭,在新的平台刻苦钻研、经受磨砺,才能挖掘自我、不断突破。对照这次保研所需条件,我均贴合。为此,我怀着无比激动和期待的心情,特提出保研申请。以下是我的个人情况汇报:

在大学学习期间,我十分注重培养自我的综合素质与学习能力,我始终坚持着做到生活勤俭、学习认真、工作负责、思想上进,处处严格要求自我,以热情、勤奋、务实、创新的个人形象赢得老师和同学们的充分肯定。

一是勤于学习,追求卓越,专业水平有了新跃升。三年来,我始终致力于专业的研修,专业成绩一直排在学院的前列。绘画《*·*》参加了师大美院首届的作品展并且作品被列入作品集中,基础色彩基础素描被陈列在了学院橱窗里两年,作品《**》、《**》经学校推荐去参加到了“汇创青春”的比赛。我的作品还参加了学院的青海写生展览、影像展和综合材料展,并且为青海写生展和综合材料展写了前言。在科研方面我参加了校创新创业大赛,我们的项目《**·**》致力于创客教育与传统渔村教育的相结合受到了一致的好评。

二是勇于实践,经受锻炼,综合素质有了新提升。大一伊始,我就报名参加了校社团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干事和院学生会干部的竞选,并成功当选。期间,我参与了会长沙龙的视频制作和海报设计;我参加了会长微沙龙的策划大赛,并在这次大赛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我参加了包括骨干培训等所有社团联间的活动,并且设计了骨干培训的荣誉证书和所有主席、副主席会长的任职证明等系列奖状,且一直沿用至今。因为我的优秀表现,大二我被继续留任干事长,参加了学校的大一迎新活动,并独立制作了《人资手册》、《海报组培训手册》,也一直沿用到了今年。在之后的换届面试中,我不辱使命,成功当选人力资源部的副部长且一直担任至今。期间,我更加致力于人资的管理和发展,这也给我积攒了不少社会经验,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日益增强。而我在大一也同时参加了院学生会,在院学生会担任干事,因此在“绿色校园,优雅生活”美术系寝室画展和献血活动等活动中,我连续担任新闻稿的撰写和活动拍摄任务,在学长学姐分享会上制作了海报。大二的时候我还顺利当上了学生会宣传部的部长,主持设计了当届的院校运会服装并且成功得到应作。同时,积极参与了元旦晚会、湿拓画体验等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参与学院公众号的更新任务和各项活动的海报制作,并参与了大二的大师图书分享会的简介制作。

美术申请书篇(2)

如果我是哈佛大学的招生官,我首先会清楚地意识到,未来的哈佛人应该拥有卓越的学术潜质和不凡的研究能力。

我判断申请者是否具备卓越的学术潜质一般会看申请者以下两方面的情况:在学校里的常规学术表现和标准化测试结果。在校的常规学术表现可参考申请者在高中阶段的GPA (Grade Point Average,平均分数)和ranking (排名),而标准化测试结果可依据SAT (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学术能力评估考试,是美国高中生进入美国大学的标准入学考试,被美国3600余所大学接受和认可)或者ACT (American College Test,美国大学入学考试,是美国大学的入学条件之一,也是美国大学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标准测试)的考试成绩。我一定不能在意别人说哈佛大学是“高分控”。是的,我的确更青睐高分的学生,因为出色的学术表现才能让我相信,申请者有能力在未来愈发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依然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并能从竞争中汲取力量,不断成长。

是否具有不凡的研究能力我则会根据申请者AP课程(Advanced Placement,大学先修课程,在高中阶段开设的具有大学水平的课程)的成绩来判断。在高中阶段优秀拔尖的学生会选修超出高中知识范畴的荣誉课程,这些课程的晦涩程度甚至会让许多大学生都望而却步,但是依然会有一些天赋异禀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并取得不错的成绩。对于这样的申请者,我们自然十分喜爱,如果他们来哈佛,他们在大学期间可以免修相应的课程,我们会直接给他们对应的学分,让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去涉猎其他知识领域。

如果我是哈佛大学的招生官,我希望我的学生具有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

我虽然喜欢高分的学生,但是我不会为学校挑选成群的nerds。高度同质化的人集中在一起是不会碰撞出智慧火花的。我认同哈佛人的“清高”,因为一般的大学培养出来的人才大都是优秀的科学家、文学家和工程师,而从哈佛大学走出来的人才更多的则是世界领袖。哈佛大学被誉为美国政府的“思想库”,这里先后诞生了八位美国总统、40位诺贝尔奖得主和30位普利策奖得主。可以不客气地说,每一位哈佛人都有可能在未来任职的领域谱写新的历史,所以他们不应该只知道学习,还应极具领袖的潜质。他们应懂得如何组织、协调团队成员来发挥最大效益;他们要有爱心、同情心,懂得关爱老幼,会为弱势群体和边缘人群争取利益;他们应有良好的心态,即便遭遇失败和挫折也能沉着应变;他们会关注环境的变化,以身作则去推行环保理念;他们还要对时政敏感,关注世界范围的民主进程。如果申请者具备上述的综合素质,我想我会非常乐意邀请其成为哈佛大学的一份子。

如果我是哈佛大学的招生官,我希望申请者能有非凡的特长表现。

想象一下,一群精英聚在一起,除了能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如果能借由彼此不一样的生活背景所带来的多样性去丰富校园生活,会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哈佛大学是美国Ivy League (常春藤联盟,由美国东北部八所一流学府组合而成,成立之初是个体育赛事联盟)的老大,自然不愿在和兄弟院校的体育竞赛中失利。所以,如果你有非凡的体育才能,学术表现也很优异,请不要再犹豫不决,因为哈佛已在向你招手。同时,音乐是每一位哈佛本科生的必修课,哈佛的大门从来不会吝啬向极具音乐天赋的申请者敞开。不论你是有声乐方面的天赋,还是有很高的乐器造诣,只要你具备申请哈佛大学的条件,你的音乐才能就将成为你的申请优势。

如果我是哈佛大学的招生官,我会仔细参考申请者独特的个人经历和背景。

每年大约有成千上万的申请者申请哈佛大学,这些申请者有来自城市的,也有来自农村的;有来自北美洲、欧洲等地的发达国家的,也有来自亚洲、非洲等地的欠发达国家的;有的是农场主的儿子、政客的女儿或商界大鳄的子女,有的是拉丁后裔或是离异家庭的孩子。我不会特别照顾某个群体,也不会断然拒绝某个群体。申请者在申请文书中描述的成长经历和呈现出来的人格品质会成为我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我们不是普林斯顿,不会青睐显贵;我们也不是耶鲁,不会偏爱政要。我们会一视同仁,但如果你能与众不同、脱颖而出,如果你是体现人文关怀、主流价值观的人才,你自然会得到我们的青睐和偏爱。

如果我是哈佛大学的招生官,我希望申请者有优秀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鉴于大部分申请者都能提供高水准的标准化考试成绩,要从海量的申请者中甄选出符合条件的哈佛人,申请文书能否打动我则成为我的“定音之锤”。

申请文书的第一原则就是严禁抄袭。哈佛大学每年都会收到上万份的申请文书,雷同的申请文书我们会一眼看出,而我们一旦发现申请者有抄袭的迹象,会立刻将其淘汰掉,对于情节严重的申请者,我们甚至会永久拒绝其申请。

申请文书的第二原则是尽量避免频繁使用华丽的词汇和复杂的修辞手法。很多申请者喜欢在申请文书里卖弄自己学过的SAT词汇,以示自己的词汇量足够丰富。殊不知大部分SAT词汇相当生僻,过多使用会使文章看起来像“骈文”,不仅华而不实,反而影响我们的阅读感受。这一类申请文书也会被我们无情地“抛弃”。

申请文书的第三原则是透过平实的内容反映深刻的思想。写作申请文书的目的,不是为了让申请者像写小说一样,刻画出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情节;也不是要申请者像写电影剧本一样,奉上一场饕餮大宴。这样的申请文书会让我们无法判断申请者的品格和思想深度,最终不得不选择放弃。真正有价值的申请文书一般是由日常小事作为切入点,透过申请者独特的视角来引发思考,最后升华到思想的高度,引起读者的共鸣并得到认同。笔者推荐同学们阅读50 Successful Harvard Application Essays一书。书中的文章几乎写的都是很平凡的事情,然而同样的事情却因视角和思想深度的不同而折射出了申请者不同的人格品质,让我们能透过文字看到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和灵魂的人。这样的申请文书才是真正的好文书,才能打动我。

美术申请书篇(3)

美国本科留学条件第一部分学术能力部分:

什么是学生的学术能力,或者说什么能够体现申请者的申请能力呢-

1)标准化考试因素:托福/雅思,SAT

托福考试是国际学生申请美国留学的语言门槛,目前很多培训机构对此考试宣传比较多,大家也逐渐熟知,所以不做多诠释,但是应该提醒的是,目前托福考试报名异常紧张有意向留学美国的学生一定要提前报名。SAT考试,SAT考试俗称美国的高考,目标在美国大学Top50的学生建议考,SAT考试一年7次,且中国没有考点,单词量大所以国际学生比较难攻克,尤其是阅读部分,但是目前在上海很多学生对此考试已经早有准备,成绩也非常理想那么申请美国大学还需要哪些其他条件呢-我们接下来看能够体现学术能力的其他衡量因素。

2)学术背景因素:高中学校声誉及高中成绩

当中国学生大量涌入美国本科大学,美国已经逐渐对中国高中的教学水平有了衡量。最近美国马里兰大学COMPULIFE研究所(compulifeinstitute,collegepark,maryland),发出了一个名叫Top50HighSchoolinChina就报到,根据过去5年学生被国内前五所大学录取情况,学生海外留学情况,来自中国大学(以及高中)院系主任和校长的评价,师资力量等对中国高中进行了分析。虽然这个排名仍存在一些不足,而且只有50几所高中的排名,但是美国对于中国的高中开始慢慢的了解,所以高中学校的声誉还是至关重要的。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高中学习成绩一直是一个争议性的问题,不同的高中有自己的评分体系和评分标准,但是美国确死认GPA-这个问题需要跟每个不同的申请者就美国大学申请条件单独的分析,这里只是想强调高中阶段的成绩高低是能否申请到美国的非常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部分文书材料部分:

什么是文书材料,对于比其他移民国家美国是申请最为复杂申请材料要求最为严格的国家。美国大学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陈述,简历,推荐信,作文以及申请的各种表格。

文书作为申请的第二大部分独立存在,所以它的对于申请所起到的作文不低于学术部分的标准化考试或者是学生的学习成绩。其中个人陈述是申请中的重中之重,在美国很多学生要花半年到甚至1年的时间来准备个人陈述,经过无数次的修改和完善也有的同学直接请求文书制度者的帮助。如果国际学生没有做好这个准备那么我们的申请就显得暗淡无光,申请中的文书是能够体现你的优势的语言表达部分,如果没有这些文字你的考试成绩,和所有的荣誉也都不能连贯成一体,就不能够充分的体现美国大学申请者的优势,那么美国的大学又怎么会录取你呢-

第三部分课外活动部分:

除了学术和申请材料的准备,学生的课外活动更能够凸显申请者的个人魅力及优势,能够丰富申请者的简历,更能够真正体现申请者的个人特点。美国的大学不喜欢只会读书的申请者,他们需要的是能够真正适应社会并有社区责任感的申请人,而课外活动恰好是申请者是否具有这些特性的体现方式。

有的申请人对他们准备就读的大学及其专业不甚了而遭到据签。比如,有人申请去佛罗里达大学读书,只是因为那里的天气不错。另外,申请人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学习计划,不知道在学成后干些什么,甚至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学些什么,也难免被拒发签证,你要向签证官表明为什么要到美国读书,为什么要选择这所大学和这个专业。你要对你所选的大学很了解,知道要干些什么。

留学美国奖学金的申请材料一、奖学金的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的GPA及Rank

GPA (Grade PointAverage),平均成绩点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大学积点"。美国留学学校非常看重学生的平时成绩,一般来说,3.0以上才能申请到Top100的学校。GPA不高但排名高的话,可以在提供成绩单的时候,附加一张Rank列表,列明这样的成绩在全班、是全系学生中的名次,并加盖大学公章,大部分美国学校都能够认可。

2、标准考试成绩

美国奖学金申请,通常来说需要提供语言成绩(TOEFL)、能力测试成绩(GRE、GMAT、LSAT、MCAT等)。有不少学校都设有考试分数最低限,如TOEFL必须高于80,GRE高于1100(前两项高于1000),GMAT高于550,LSAT高于170分等等。当然,分数越高成功申请美国留学奖学金的可能性越大。

3、个人成就

不同于大学本科的申请,在研究生的申请中,个人成就非常为教授所看重。根据不同专业,有些材料是必须提供的,比如建筑设计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设计作品、美术专业也需要美术作品。有些专业未必需要,但是在材料中夹带这些证明--尤其是足够分量的个人成就,将大大增加你获得录取和美国大学申请奖学金的机会。

4、工作或实习经验

美国人的教育观念与我国有区别,大部分美国人愿意在工作多年后再申请研究生院就读。有些专业就是开设给已经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申请人进行深造和系统培训的。有些专业虽然没有明确要求,但是如果已经有一段时间的相关工作经验(或者实习经验),则可成为你的亮点。

5、申请文书

常常听到许多考试高分的学生却没有得到奖学金,而成绩并非那么突出的人却得到许多资金赞助,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个人申请文书"的优劣而成。在文书中有效挖掘自己的优势,甚至升华自己的优势,可以在现有"硬件"基础上大大加强竞争力。对于美国留学奖学金申请的文书,更需要花大力气来论证你的学习和科研、工作能力,这是决定是否可以得到资助的关键。

二、奖学金的申请要点

1、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

申请人的学习成绩,无论是高中成绩还是大学成绩,采用两种形式来表现,一种是GPA(GradePointAverage)即“平均成绩点数”,另一种是“Rank”,即“毕业名次”。这两种形式是美国大多数学校采用的衡量申请人学业成绩的标准,通过了解申请人以前的学习成绩和学习名次来了解其学术能力和学业潜力。

2、申请学生的平均成绩点数(GPA)

美国的大学一般对于申请学生的GPA都是有着最低的规定的,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是不会予以考虑的。所以学生在申请时尽量要提高自己的平时成绩,然后在在申请材料里面注明自己成绩在年级和班级里面所排的名字和百分比,这样才能确认带给申请大学一个比较直观的印象。

3、申请人提供的标准考试成绩

其实大家一般都知道语言是敲开美国大学申请的关键,而在申请奖学金时,一个优异的标准考试成绩更是美国院校考察的重点。一般是TOEFL、IELTST、GRE、GMAT、LSAT五种,申请学生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和审核的依据来考出满意的成绩。

4、申请学生的工作经验

在申请美国院校奖学金时,具有工作经验的申请学生比没有经验的优势会大很多,而且有些美国院校的专业甚至不会接收美国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如果申请美国大学的奖学金,那么在大学期间的课外实习或者是之后的工作经验都是成功获得奖学金的一种筹码。

5、申请学生的学历

在学历方面美国大学的奖学金分布也是有所不同的,一般的美国大学对于申请本科学生的奖学金发放的较少,而在申请硕士及博士时申请的数量则会较大。

美国留学勤工俭学须知一、兼职类型

1.校内

美国的官方部门the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Service(USCIS),明文规定允许持有F1签证的学生在学校内只有进行工作,不需要申请额外的许可。

不过大家也会受到工作的时间限制,每周最多可以兼职20个小时,不过在假期,可以进行全职40个小时的工作,大家可以选择食堂、图书馆、宿舍楼等地方的岗位。

当然大家的工作内容,不能够和自己的专业有关系,助理助教这里是不能申请的;而且大家在第一个学年不能够申请工作,在学校工作最长可以持续一年的时间。

2.校外

会安排有专业课程的实习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CPT),一般是由学校牵头的内容,会有部分工作的要求,大家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工作,这是完成学业的必经流程。

还会在寒暑假安排自由的实习工作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OPT),这个阶段内的工作,会有比较高的自由度,大家可以自己选择工作的单位和岗位,会有实习的工资可以拿。

要想在校外进行工作的话,就必须要获取官方的许可,拿到(Employment AuthorizationDocument)(EAD),证到手之后,才可以开始正式的兼职工作。

二、资格要求

美术申请书篇(4)

一、“公开不充分”标准的解读及“公开不充分”的常见类型

在全球一体化的国际形势下,发明创造对综合国力和国民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专利的申请与保护在中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来看,2015年国内的专利申请量就突破了200万件。我国的专利申请量进入了迅速增长期。随着专利申请量的剧增,专利申请文件被授权应满足的条件愈发引起社会大众的重视。

(一)在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方面,说明书作为申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满足公开充分的规定。中国1984年颁布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所谓“清楚”,是指说明书的内容应当清楚,具体包括:一、主题清楚。从现有技术出发,说明书应反映出发明创造的发明目的和技术手段,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切地理解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保护的主题。二、用词准确。说明书应当使用发明创造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术语,准确表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不能含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导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清楚、准确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谓“完整”,是指说明书应当包括《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必须包含的内容,特别是不能缺少理解或者实现发明创造所需的技术内容。所谓“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须再进一步付出创造性劳动,就能够重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实现其声称的技术效果。

(二)在实际的专利申请中,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存在以下几种常见的类型

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设想,或是愿望、结果,并没有出任何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任务、设想、愿望、结果的技术手段。

2、说明书给出的技术手段含糊不清,根据说明书的记载技术方案无法实施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3、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手段无法解决技术问题,实现其预期的技术效果。

除上述的问题外,比较常见的“公开不充分”的问题涉及说明书附图与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方案不对应,说明书附图所示内容含糊不清等影响说明书清楚、完整、能够实现地被公开的情况。在某些特例里还会存在几件申请说明书附图交叉交错导致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情况。

二、各国关于公开不充分判断标准的比较

专利制度的核心为“公开换保护”。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的代价,换取在一定期限内对自己发明创造的保护。这种制度能保护发明人的利益,并保证给公众使用发明的利益,最终能达到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对发明中技术方案的公开是专利制度运行的基础。从这儿引申出一点:如何判断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必然涉及以什么人的立场判断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如果不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就会导致“一千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局面。因此各国在专利法制度中都引入了公开不充分判断主体的定义,也就是所谓的“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审查员、申请人和社会公众都应该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角度理解和判断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说明书公开充分的规定。

德国专利法第三部分中第三十五条记载:申请必须清楚、完整地公开发明,足以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日本特许法中第二章的第36条规定:发明的说明书应该记载发明的目的、构成和效果,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容易实现。

美国专利法第十一节第112条规定:说明书应该完整、清晰、简要、准确地阐述发明的技术方案以及使用该发明创造的方法,以达到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或与该发明密切相关的技术人员能够创造和使用该发明,并且还应该记载发明人判断的实现发明的最优方案。美国审查指导教科书中也记载“申请文件中必须完整地公开包含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或与该项申请密切相关的技术人员,能制作和使用该发明的说明及细节”。

关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各国的定义也有区别。

中国的专利制度中,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即本领域技术人员首先是一个虚拟的“人”,假设其知晓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该申请所属技术领域全部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全部的现有技术,并具备进行常规实验的能力,但不具备创造力。

美国专利审查程序手册中认为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假想的“人”,其了解发明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作为判例法系国家,美国最高法院在判例中还曾做出过如下定义:“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一般普通的创造力,不是一部机器,在常规情况下能将多份专利的技术方案和技术启示像拼图一样拼成整体。

欧专局审查指导教科书中定义“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一位假设的普通技术人员,他掌握了相关日期前所属技术领域里全部的一般知识。比较特别的是欧专局还定义了在某些情况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以是一个团体,比如说一个研究团体或者是创造团体。

我们还可以发现,在知识与技能认定的方面,欧专局并没有允许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使用公知常识以外的技术,也未允许其进行检索。即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具备检索的手段。但我国的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仅能使用公知常识,还能使用检索得出的现有技术,并具备普通的实验技能。

美术申请书篇(5)

作为实现专利申请国际化的第一步,本论文不仅在文件形式上,也从实体层面上对美国、欧洲、中国的专利审查实务特色进行探讨,提出相应的撰写对策。以下按照美国、欧洲、中国的顺序进行阐述。

考虑美国审查实务特点的撰写对策

为了在诉讼中进行的权利要求解释能使权利人在美国更有力地行使权利,同时符合联邦最高法院在KSR案件以后对专利创造性的标准,以使专利申请能更快被美国专利局审查后授权,笔者对专利说明书的写法作出说明。

1.降低权利要求被限定解释的风险

在美国,关于“present invention”(本发明)的表述被作为限定权利要求的解释依据,这种情况存在判例。比如:在Verizon Servs. Corp. v. Vonage Holdings Corp. 案件中,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用专利US6359880 的权利要求1记载的说明书内容作为限定解释的依据,在解释“localized wireless gateway system(地区无线网关系统)”的内容时,法院认为:“Thus, in one aspect, the present invention relates to alocalized wireless gateway system. … The gatewaycompresses and decompresses voice frequency communication signals …”(第4 页6-15 行),在本案中,CAFC认为:“专利用‘本发明’对特征进行说明时,该说明即限定发明范围。”(“When a patent thus describes the features of the ‘present invention’ as a whole, thisdescription limits the scope of the invention.”),支持了按照说明书的记载限定权利要求范围的判决思路。

因为该判决的存在,专利说明书中应该避免直接用“present invention(本发明)”的文字,特别是,由于“Summary of the invention(摘要)”的内容作为解释权利要求的根据被重视,所以“Summary of the invention”中的记载内容应该慎重撰写,持相同观点的美国律师不在少数。

在实务中,这样的观点能够在美国申请人制作的专利说明书中发现。比如“Field of the Invention”和“Summary of the Invention”,而不直接用“present invention(本发明)”的文字表述,专利说明书中采用“The present disclosurerelates to…”“In accordance with an embodimentof the present invention…”“In one embodiment…”类似的表述较多。

与传统日本专利说明书中的表述相比,“本发明是关于…的”、“在本发明的装置是具备…的”等表述经常被采用。这些翻译为英文是“The present inventionrelates to …”,“An apparatus according to thepresent invention comprises …”等,所以这样的表述在美国行使权利时会有被限定解释的可能性。

因此,为了降低美国权利要求在解释时被限定的风险,应该考虑直接翻译时会发生的情况,撰写专利说明书不应该直接使用“本发明”的文字,采用如“本披露是…”的表述时,或采用“本发明的至少若干个实施例形态是关于…装置”类似的表述。

专利权利要求的内容在审查阶段中也会因修改等情形而产生变更。特别是美国,与他国不同,由于STF(Special Technical Feature特别技术特征)不存在限定审查对象单一性规定的情况,审查员允许将最初申请时的独立权利要求删去或者替代一部分限定内容。所以在独立权利要求撰写时,需要考虑到美国以及采用STF单一性审查标准的日本、欧洲的实务特色。因此,该内容虽然是关于独立权利要求的限定内容,也应该作为实施例的说明的形式进行描述。

2.以确保独立权利要求范围最大化为目的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方法

在美国,通过法院判决结果建立起了一种权利要求解释原则,即“权利要求区别解释原则”(Doctrine of Claim Differentiation)。根据权利要求区别解释原则,对于每一项专利中的多项权利要求,法院应当解释为每一项权利要求均有其不同的保护范围,每一项权利要求均不是多余的。也就是说,按照该原则,表述不同的各项权利要求被推定为不同的权利要求。

一般来说,根据权利要求区别解释原则,独立权利要求与各从属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保护范围各不相同,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大于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情况下有利于专利权人。比如,Phillips v. AWH Corp.的案件判决认为,“追加的从属权利要求限定了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范围,推定为该限定不存在独立权利要求中。”(“The presenceof a dependent claim that adds a particularlimitation gives rise to a presumption that thelimitation in question is not present in the independent claim.”),CAFC支持了此种想法。

所以,从属权利要求的存在对独立权利要求的限定解释产生影响,在撰写权利要求时,虽然独立权利要求是最重要的,但是不能仅仅考虑独立权利要求,不仔细考虑从属权利要求。考虑到美国专利实务特色,为了拓宽独立权利要求的权利范围,撰写从属权利要求是在撰写权利要求书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为了有效地利用权利要求区别解释原则,根据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思想的下位概念,需要设立不同的、多样的从属权利要求。比如,将每个实施例对应的特征作为该实施例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从而作为更大范围的独立权利要求也可能包括这些实施例以外的技术思想。

3.有利于通过美国审查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桥头堡权利要求)

近年来,美国实务审查的动态是,与过去相比,因缺乏创造性而被拒绝授权的情况下,申请人仅通过反驳而不变更修改权利要求是很难获得授权的。这是因为KSR案件判决的影响下,修改后的MPEP(美国专利审查指南)不仅以TSM标准(Teaching- Suggestion-Motivation test),也包括其他缺乏创造性的原因驳回专利申请,创造性(非显而易见性)审查制度更加严格。所以与其他国家相比,在美国将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的创新发明点的构成要素作为限定的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在审查战略层面上具有很大意义。

但根据先申请主义,在申请前一定时间内完成对现有技术的调查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在现实中,基本上是在对确定具有新颖性构成要素不确定的情况下,撰写专利说明书。另外,存在许多自认为现有技术调查已经完成后,在审查中发现影响技术创造性的重要现有技术文件的情况。

美术申请书篇(6)

所以,药物专利的申请人首先应该把握好专利申请的时机,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做到申请前不公开技术方案。在项目研发的过程中,不得对外透露所研究的内容、目的、方向,甚至于课题名称。关于这一点,现在的研发单位一般都能够意识到,具有一定的保密意识。但是,特别要注意的是,发明人也不能公开发表已经取得的成果或在各种交流会上交流、公开展示。同样,课题的鉴定工作也最好在专利申请之后进行。这是因为,按照专利法22条“新颖性”的规定,发明人自己的公开同样也会破坏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导致专利申请的驳回,或者成为他人以后请求该项专利无效的证据。虽然专利法24条规定了不丧失新颖性的三种情况,但是都仅给予于六个月的宽限期,并且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明。一旦超过六个月以后才提交申请,则同样会破坏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在美国,由于实行的是“先发明原则”,发明人对自己技术方案的公开不可能发生在其“发明”之前,自然不会破坏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所以,“发明人自己的公开也会破坏新颖性”这一点,尤其应该引起那些曾经到美国留学的“海归派”的注意。

(2)药物发明专利的申请一般不必操之过急,一定要做完必要的实验、取得关键的数据,并对基本数据和实验方法加以整理,形成规范性的文件,然后再申请专利。这是因为,按照专利法22条“实用性”的规定,在申请药品专利时,必须要提供数据来证明该药品的有效性。这些数据可以是细胞实验、动物实验等的结果,也可以是临床数据。如果要申请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比较接近,为了证明其创造性,还需要提供与实施例相对应的对照实验的数据,以证明其“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果这些数据不充分、完备,在以后将会很难补充进申请文件中。但在,在研发过程中也应该同时考虑竞争对手的动态,防止错过申请的时机。所以,一般在得到了有说服力的细胞实验或动物实验的数据后,就可以申报专利,在专利局审查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再进行各期临床实验,满足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3)申请人在考虑申请时机的同时,还有一点也应该予以考虑。专利申请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取得独占权,或者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获得收益。而药物专利所处在的研究阶段对于此专利的合作、许可、转让等费用的大小会有很大的影响。比如,处于药物研发前期的专利通常不如已进入临床研究的专利市场价值大,因为后者的研究风险更小。所以,要密切注意竞争对手研发的进展情况与申请专利的信息,应及时、全面、详细地掌握这方面的信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把握申请专利的时机。

除了把握好申请时机以外,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文献检索。事实上,这项工作一般在最初立项时就完成了,发明人要站在比较高的起点开始自己的研发工作,必然要检索已有的科技文献和已经公布的专利文献,然后在这些已有技术的基础上有所改进或者创新,做出自己的发明创造。

但是,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较长,发明人要做出一定的成果,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别人很可能发表了相同主题内容的文章,或者公布了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所以,如果申请人在研发的过程中过于投入,忽视了其他同行或者竞争对手的进展情况,应该在申请以前再次进行文献检索,确认自己要申请的专利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

(2)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申请文件是指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时向专利局提交的所有文件,按照专利法26条的规定,这些文件都应该采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格式的标准表格,它们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有附图的还应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上述文件的填写和撰写应当符合专利法第26条和实施细则第17条至24条的规定。

(3)专利和技术诀窍的双重保护。科技成果不但可以用专利来保护,还可以用技术诀窍(KNOW-HOW)来保护。比如,药物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公开的技术方案涉及的温度、pH值、试剂量等都可以是一个适当的范围,只要能够保证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按照提供的说明书能够实现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就可以了,而不一定公布最佳温度、pH值或试剂量,因而这些最佳值都可以作为技术诀窍予以保留。也就是说,按照写在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可以制作出所述的发明成果,但效果往往不是最佳的;只有再加上技术诀窍才会得出最佳的成果。保留技术诀窍的目的,一是在公开的专利说明书中不会包含该内容,即使专利申请万一不成功,也保留下来了自己的核心技术,保护了申请人的技术秘密;二是在专利权转让或者许可时,技术诀窍没有被包括在内,如果受让方要取得这部分技术诀窍,则应该再付出相应的费用,专利权人可以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

从这里可以看出,专利申请的“创造性”要求要比研发时“追求最佳实施例”的要求更低。只要研发成果与申请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则允许据此撰写权利要求的范围,尽管这可能比实际上市的产品范围更广。这是因为,专利制度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技术创新,调节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尽管有时专利权人也可以利用此来达到排斥、控制竞争对手的目的。而药监局的出发点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所以提出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由于专利局和药监局二者的职能不同、立场不同,因而表现出了具体行政法规的不同,二者是不矛盾的。

美术申请书篇(7)

药品专利保护问题一直是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由于法规体系的不健全以及专利保护意识淡薄,使得许多原本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都因此落得“为他人做嫁衣裳”的命运。这些教训告诉我们:要实现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的转变,我们首先必须努力实现向药品知识产权强国的转变。因此,作为行政主体的政府和市场主体的企业都必须增强专利保护意识,而其中―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对专利保护制度的研究,尤其是国外先进制度的研究,以取长补短。美国临时专利申请规定是美国对其专利保护制度进行创新的典型,对它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1 美国的临时专利申请规定

1.1 什么是临时专利申请规定 临时专利申请(provisionalpatentapplication,PPA)规定是美国专利商标局于1995年6月9日在美国国内率先提出实施的,是美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后,根据谈判协议修改其专利法的产物。临时专利申请规定主要涉及美国专利法的两个条款,即第111条(b)款和第119条(e)款[1]。美国专利法第111条(b)款指出了与临时专利申请相关的一些条件,即建立申请日需要提供说明书和附图;维持申请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交申请费和发明人姓名。第119条(e)款指出临时专利申请(下文简称“临时专利”)为申请人确立了一个优先权,其保护期限是1年,在此期限和保护范围内,只有该“临时专利”的持有人可以提出有关专利申请。但是,专利申请案以临时申请的方式提出后,必须在1年内正式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转换请求书,将“临时专利”转为正规申请,否则此“临时专利”在1年后自动失效。正规申请的内容应包含临时专利申请的内容和经改写后的内容。

临时专利申请规定所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已经脱离基础理论阶段,具有应用前景和潜在商业价值,但还不能申请专利的成果。如果一项成果的应用前景还不明朗,可以先申请临时专利,待进一步研究后再申请正式专利。对于药品而言,它可以有效地保护刚刚发现而尚未完全证明有效的药物分子或药靶[2]。

1.2 “临时专利”的实质相当于“国内优先权”

笔者认为,临时专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临时专利不能予以审查,也无法授予专利权。实质上,它仅仅是为申请人在将申请转换为正规申请之前保留一个优先权日,相当于国内优先权,而这种较低成本的申请方式使得美国申请人与外国申请人享有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同等权利。

2 美国“临时专利申请”规定与中国的“本国优先权”规定的比较

临时专利申请制度的本质相当于国内优先权。我国1992年修改后的《专利法》中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对“本国优先权”作出了规定:申请人于1992年1月1日以后在中国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包括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的专利申请以及食品、饮料和调味品的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此后,我国于2002年修订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三十三条又对获得本国优先权的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没有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即说明本国优先权应是首次使用而且只能适用一次;还未被专利局授予专利;不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由此可见,这两种规定的相同之处,除了上述获得本国优先权的条件外,对有效期的规定都是12个月,如果12个月内没有提出第二次申请,则“临时申请”或“在先申请”自动失效;此外,本国优先权的客体都被严格限制为发明和实用新型。

2.1 “临时专利”与“国内优先权”的积极意义

2.1.1 避免申请人在未获得专利权的同时遭遇技术秘密公开

根据美国专利法的规定,约有10%的专利申请可以作为特例在专利授权前不予公开,其他的在18个月之后公开;我国专利法规定,所有的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第18个月应予以公布。因此,通常情况下,如果专利申请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对其发明创造的“三性”缺乏正确的估价,那么很有可能因不能通过实质审查而无法获得专利授权,但其技术秘密却已经公开了。然而,如果申请人运用国内优先权制度,预先进行专利申请而取得申请日,然后,如果申请人能在12个月内通过进一步研究完善技术,达到专利授予的要求,则申请人可以要求优先权,以避免在此期间别人的公开影响到自己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如果申请人在12个月内没有达到这些要求,还可以撤回在先申请,避免对其技术的公开。

2.1.2 有利于保护申请人的利益,鼓励创新

何时提出专利申请最有利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过早申请专利,可能会由于一些技术问题尚未完全解决,难以通过专利的实质审查;过晚申请专利又担心他人占了先机。本国优先权规定较好地解决了这一矛盾。申请人可以在成果还不是完全成熟时先提出申请,达到尽早保护自己的发明构思与基本发明技术的目的,避免第三人在此期间抢注专利。在保留了一个较早的申请日之后,发明者有1年的时间来完善技术成果,在此期间还可以筹集实施该发明所需要的资金,必要时甚至还可以将成果市场化,以获取经济效益。

2.1.3 有利于促进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

由于本国优先权的期限是1年,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发明人必须在第一次申请之后的1年内完成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的完善工作。如果专利申请人既没有在1年之内完成相应工作,也没有采取更改专利保护方法的措施,那么就很可能因为高估了发明创造的价值,或者因他人在此期间对该项技术的公开行为而导致其无法获得专利权。正是在这种制度的激励下,发明者在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赶在本国优先权期限届满前完成技术完善的工作,从而间接加速发明创造的进程,推动科技的发展。

2.1.4 有利于减轻申请人的负担

中美两国专利法都规定专利的修改只能限定在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内,在申请之后所作的改进与完善,通常只能作为新的申请提出。但一项发明创造往往会形成两项前后关联的专利,即后一专利是前一专利的改进专利,而专利权人则要长期就同一发明创造支付两件专利费用。本国优先权允许申请人在1年的期限内将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只发生一件专利费用,而且还允许将若干个临时专利合并为一件正规专利申请,这在减轻专利权人的经济负担的同时,也调动了其进行创新的积极性。

2.1.5 有利于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加强专利保护

一般来说,首次申请专利时,就技术本身而言,发明者对成果的认识及其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等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背景技术资料也收集得不够全面;另一方面,为了赶时间,在

申请文件的撰写和保护范围及权利要求的确定上,可能会考虑不周。而通过要求国内优先权,申请人与人能够有较充足的时间对技术与专利保护的系列问题,甚至对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较深入的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对第一次专利申请作出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无论是从技术上还是从权利要求的层面来看,其专利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相对来讲都要好―些,一旦遇到侵权诉讼,胜诉的把握会更大一些。这对于加强专利的保护都是有利的。

2.2 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积极意义

2.2.1 申请方式更简易、快速

临时专利申请可以先提出一个简化的申请,这样使申请人以较低的初始投资,赢得1年时间去评估发明的商业潜力。因此它规定,临时专利申请不需撰写完整的详细说明书,不必办理完整的申请文件,递交申请时也只需满足最低的形式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不对临时专利申请的价值进行评估,审批也比较简单,而且其申请费用也比正式专利申请少得多。临时专利申请只需要支付150美元,而正规申请申请费就是500美元,还不包括律师费、各种文书制作费用及权利要求等费用。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手续的,应当在书面声明中写明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相对而言,我国的在先申请虽然较之于后一次申请的手续也相对简单,费用也相对低廉,但比起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规定来还是复杂了一些。

2.2.2 专利期限更长

美国专利法第154条(a)款中规定,依第119条内容规定的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不计人专利权期限,也就是说1年的未决时间不包括在20年的专利保护期限内,该期限从正规专利申请递交之日起算。因此,临时申请给申请人提供了12个月的专利保护宽限期,其专利保护期限实际是21年。而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我国对专利的20年保护期是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计算的,也即从优先权日算起,因此,专利保护期限是20年。

3 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对我们的启示

3.1 我国制药企业应积极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强化专利保护意识

上文已经提到国内优先权制度能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因此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一武器,尽早地为自己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保护,防止苦心研究的成果被别人抢占先机,“为他人做嫁衣裳”。

此外,我国的本国优先权制度也有较美国的临时专利申请制度更为灵活的地方,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各有利弊,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更加灵活地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保护方法[3]。当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所具专利性程度把握不准确时,就可以利用此项规定将其发明创造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待技术成熟后再申请发明专利;如果申请人先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却发现该技术可能达不到发明专利的水平或者该产品的市场寿命不长,也可以在12个月内再递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而申请日依然是第一次申请的时间。

3.2 我国制药企业应关注国外的专利制度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中国申请人要把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必须首先或同时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使得发明创造可以首先在我国得到利用。而美国专利法第111(b)(7)款规定申请人不能利用外国申请为他的临时申请建立优先权。否则外国申请人享受的是2年的宽限期,而首次提交临时专利申请的美国发明人则只有1年,有违国民待遇原则。因此,目前我国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只能通过巴黎公约或PCT途径。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关注美国的临时专利获取专利信息,把握专利动态,间接受益。

3.2.1 关注“临时专利”,避免侵权纠纷

企业在进行新药研发时,应对药品或化合物的专利状况有所了解,避免侵权纠纷的发生。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也规定,药品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的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由于申请“临时专利”的诸多优点,国外越来越多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在“临时专利”申请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因此关注专利状况不能不关注“临时专利”,一旦发现本企业正在研发的某药物或化合物已经在国外申请了“临时专利”,企业在决策时就应慎重考虑进退问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3.2.2 关注“临时专利”,获取信息,促进仿创结合

从我国科研机构和制药企业的研发实力来看,目前要脱离仿制,实现完全自主创新是有一定困难的,但在仿制过程中产生创新技术,即“仿创结合”则是目前国家提倡的道路。实践证明,只有在仿制道路上勇于创新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经济效益突飞猛进的例子屡见不鲜。例如天津药业在1992年引进地塞米松工艺的基础上,通过1993年和1997年的先后两次重大技术突破,使地塞米松系列产品的成本先后降低了30%和40%,迫使跨国公司于1998年完全退出了垄断10年的中国市场。该企业的产品已占国内市场的80%,亚洲市场的45%[4]。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关注国外的临时专利,获取最新的科研信息,

3.3.3 关注“临时专利”,及时把握专利动态

临时专利于正规专利之前提出,更具时效性。关注临时专利,可以及时把握专利动态,根据情况变化作出反应,以免陷入被动。例如2003年4月,当非典的阴云刚刚散去的时候,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就申请了一项涉及非典的临时专利。这无疑对我国是一个巨大的冲击,针对这一情况,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立即启动了防治非典新方法和新药物的研究工作,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即布置专利检索人员收集国内外与非典相关的病因病源、抑制治疗、药物研究等方面的专利文献,不到10天时间就从“中外专利数据库”中筛选了有关抗冠状病毒、病毒抑制、核酸、核酶等方面的上万篇专利文献,其中最新的数据是2003年4月23日才公开的专利文献,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在非典领域的研究成果居于世界领先水平。

总之,我国的专利制度要与国际接轨,必然要研究世界各国的专利制度,尤其是国外有所创新的制度,这对我国专利制度的完善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本文所述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规定,也希望能对我国的制药企业有所启示。

参考文献

1 程毓渡。如何把握知识产权与专利授权[N].医药经济报,2005,9,37.

美术申请书篇(8)

一、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

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拥有特别杰出才能的专业人士,如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和体育等领域的特别杰出人才;(2)杰出的教授和科研人员;(3)跨国公司的业务经理和行政主管。

该类移民每年的配额为4万个,外加第四和第五类职业移民未用完的配额。该类职业移民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可直接向移民局申请移民。

01、拥有特别杰出才能的专业人士

所谓“特别杰出才能”系指申请人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或体育等领域,拥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并在其所属领域里属于占少数顶尖人才,而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专业领域里获得国际国内的公认和推崇。

“特别杰出才能”必须具有以下条件中的三项,并提供证明:(1)荣获重要国际大奖;(2)获杰出成就的人士才能参加协会的会员;(3)大众媒体如专业性刊物、国际性、学术杂志,以及电台和电视等对此人的工作或成就的报道;(4)参与对同行业其他人员的成就的评审工作;(5)在科学、学术、艺术、运动或商业等领域里拥有重要贡献;(6)在专业刊物或其他媒体上发表学术性文章;(7)在艺术博览会、展览会上展出过自己的作品;(8)在某声誉卓著的组织或机构担任过领导职务;(9)与同行业其他人员相比,拥有较高的工资待遇;(10)在表演艺术中获得商业性的成功,并反映在票房记录、录音带、录像带或镭射唱片的销量上。若上述标准不适用于受益人的职业,申请人可以提出类似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所具备的才能。

02、杰出教授和科研人员

该类人员在移民申请方面的要求,主要侧重于“学术领域”的杰出表现。该类人员申请移民需要有美国雇主提供工作机会。为了证明该人员在学术领域的杰出表现以及提出移民申请的理由,作为美国雇主需向移民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确系国际承认的“杰出人员”,具体材料可从下列六项证明中任选两项: A、因杰出成就而获重要奖项;B、系某学术性协会的会员;C、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文章; D、以个人或小组成员身份,参与评审同行业其他人的工作;E、在学术领域所作的科研贡献证明; F、出版学术著作或在国际性专业刊物上的证明。

(2)申请人至少有3年的教学或科研经历,由前雇主出具证明,须说明受益人所负责的主要工作。

(3)申请人已获得美国大学或科研机构提供的终身教学或科研的职位,这种职位不是临时性的,并为此提供证明。由该大学或科研机构出具证明,证明该大学或科研机构在学术领域所取得的成就。

03、跨国公司业务经理和行政主管

该类人士的移民申请,也需要由美国雇主提供工作,不同的是,该美国雇主应是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合资企业或关系企业。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时,必须说明此人将在美国担任业务经理或行政主管的工作,并须明确描述此人所担负的职责。跨国公司不仅指从事生产和贸易性的企业,也包括服务性的企业,他们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应有明确的业务活动,而不仅仅是一个点或办事处。

移民局在考查申请该类移民的人员,有一套衡量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业务经理的职责是:(1)管理这个企业,或者是企业内部的某个部门;(2)监督和控制其他管理,主持整个企业或某个部门的基本动作;(3)对部属拥有任免权和其他的人事行动,如晋升或授权;(4)对自己所主管的日常业务运作有决定权。

行政主管的职责是:(1)主持这个企业或某个主要部门的管理工作;(2)制定企业或某个主要部门运作的政策和目标;(3)对主持的工作拥有广泛的决定权;(4)该企业较高级主管、董事会对其工作只做一般性的监督或指标。

雇主在向移民局递交业务经理或行政主管的移民申请时,还必须明确以下几点:(1)受益人至少有1年时间是在公司企业担任主管或经理职务;(2)向受益人提供工作的美国雇主,是此人在其他国家工作时的相同雇主,是属分公司、合资企业及关系企业;(3)该美国雇主经营业务至少已满1年。

二、第二类职业移民

由以下两部分人组成:(1)拥有硕士或更高学位的专业人员:该类移民的每年配额为4万个,外加第一类职业移民未用完的配额。该类移民在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之前,需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申请人在取得劳工卡后,最好能由美方雇主作为移民的申请人,以特殊人才的名义提出申请。(2)具有特殊才能人员:所谓“特殊才能”是指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里拥有优秀才能的人士,其专业水平远远超过这些领域里普通的水平。申请移民时,移民局要求提供下列各项材料中至少3项:A、某大专院校发给此人的学位证、毕业证;B、由现在或过去的雇主证明此人在申请的专业中至少有10年的全职工作经验;C、从事该职业的执照或证书;D、证明因特殊才能而拥有的高薪金;E、为某专业协会成员的证明;F、在专业领域拥有重要贡献,得到同行、政府、专业组织的承认。

三、第三类职业移民

由以下三部分人组成:(1)受过两年以上训练或拥有两年以上经验的技术工人;(2)拥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员;(3)非技术工人。

该类移民的每年的配额为4万个,外加第一和第二类职业移民未用完的配额。该类移民在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之前,必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

按照移民法的要求,申请该类移民的人士,都必须附有劳工部签发的劳工卡,或是符合劳工部A类目录中规定职业项目,或符合劳工部“劳工市场住处指导计划”中列举的短缺职业。若是申请劳工部A类目录上的项目或证明该人士的专业确系劳工市场信息指导计划中列出的短缺职业,须在申请书上附上一份劳工部ETA750表(即劳工证申请表)。

如作为技术工人申请移民,其美国雇主必须出具证明,证实该人士曾受过两年以上的职业训练或拥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在证明书上注明训练人员或雇主的姓名、职务和地址等。

如作为专业人员申请移民,必须附上该人士具有学士学位的证明,须是大学或学院的官方纪录,上面应有分发学位的日期和专业,并出具该人士是某行业的会员证明。

如作为非技术工人申请移民,申请时, 须附有证据说明此人符合劳工证上关于教育、训练和经验的要求,还须说明此人是具有非临时性或季节性的非技术工作的合格人选。

无论是作为技术人员还是非技术人员,在申请移民时,美国该雇主所提供的工作机会必须是永久性的,而不是临时性或季节性的,而且在美国无法找到此类人员。

四、第四类职业移民

该类职业移民也称为特殊人士移民,主要由以下三部分人组成;(1)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宗教人员;(2)美国驻香港领事馆的雇员;(3)部分在美受法院保护在外国青少年。

宗教人士的移民申请,其基本条件是:该人士在申请前两年内一直是某宗教教派的成员,而且该教派在美国必须有一个真正的非营利的宗教组织。该人士移民美国的目的只是为了履行该宗教教派的神职,或是应美方组织的要求,在该组织内或其有关的非营利机构内为宗教事业从事专职工作。

关于美国驻香港领事馆的雇员,凡为美国驻香港领事馆工作3年以上的职员,均可申请移民美国。而且每年这类人士中最初的500个移民申请可获签证,不受香港地区移民配额的限制,其家属也可一同移民美国。这些家属包括:受益人的配偶、未婚子女、亲生父母、配偶的亲生父母、兄弟姐妹(未婚)。这项对美国驻香港使馆雇员的特殊政策,限在2002年1月1日以前。

在美受法院保护的外国青少年,主要针对那些在美国际机构工作的雇员的子女,只要他们年龄在5-21岁之间时,曾在美国生活了7年以上,他们在25岁之前,均可提出移民申请。

步骤篇

一、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

作为第一优先职业类第一小类的具备特别能力者和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类免。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即需雇主确认该项雇用。如果申请人已在美国境内,支持其申请职业移民的雇主可以是已经雇其工作的雇主,也可以是其他雇主。

二、向美国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的完整名称是“外国人工作证明”,(Alien Employment Certification)。是劳工部给移民局的一种证明,证实如果该申请人在美国永久性工作并不会因此夺走美国工人的工作机会。

劳工证又分为临时劳工证和永久性劳工证。一般所说劳工证是指永久性劳工证。其他和劳工证相似的有“健康机构证明”和“劳工情况申请表”,这几种均是雇主向劳工部的申请或报告。

永久性劳工证。通称劳工证,是雇主打算支持其雇员申请职业移民而事先向劳工部提出的一种申请。

临时劳工证。是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2B非移民签证的临时性技术或非技术工人时,按规定须事先向劳工部申请的临时劳工证。这种临时劳工证的申请只同非移民签证有关,和职业移民申请无关。

健康机构证明。又通称“劳工缺乏证明”,仅仅指健康机构,如医院、诊所等,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1A注册护士非移民工作签证时,必须首先向劳工部申报的一个程序,涉及的也只是非移民签证。

劳工情况申请表。是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1B专业人员非移民工作签证时,向劳工部申请的一个程序,涉及的也只是非移民签证,和职业移民申请无关。

三、正式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如果劳工证获得批准,雇主则可向移民局提出职业移民的申请。移民局批准与否是最终决定,比劳工证的获准更重要,但从实践上看,劳工证的获准可能超过移民局的批准,因为在通常情况下,移民局对已获劳工部批准的申请案都予以批准。

如果申请人属于职业移民类别中免除劳工证申请,或者是劳工部规定的劳工证豁免职业,雇主即无须申请劳工证,直接向移民局申请。申请应直接向移民局的地区服务中心提出。当申请寄出后,如果被受理,雇主会收到连同收据的受理通知。

四、境外申请签证或境内调整身份

当雇主的职业移民申请获准后,申请人即可申请签证或申请调整身份,但无论是申请职业移民签证,还是申请调整身份,申请人都须核实自己所属类别的配额有无名额,如果尚无名额,则需等到有名额时方可申请签证或调整身份,不过职业移民的大多数类别一般都有现成名额,或者截期不用等候很久。

移民签证申请或调整身份,是职业移民的最后一步,即把职业移民从申请变为现实的一步,如果说劳工证和雇主的陈情申请,重点是审核工作提供及雇主和申请人的资格,那最后一个程序即是对申请人的资格及背景的确认,如果一切符合要求,移民签证或移民身份即会获得批准。

文件篇

一、申请表格

(1)I-140表,即“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表”;(2)ETA-750表,即“外国人工作证明申请表”(如果属于劳工部划分的A类职业中的申请人需填写此表),也就是说,只有职业移民类别中的第一优先职业类(优先工作人员)无须向移民局填报此表,其余均需填报此表。(3)申请费。

二、普通类别的证明材料

普通类别指需要首先申请劳工证的所有类别。其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获得劳工部批准的劳工证,向移民局申请时,需要提交该表(即劳工证)的正本;学历证明,必须提交在劳工申请表中所述之申请人的证明,这些材料包括毕业证书,成绩单、学位证书等,如果申请人在美国以外所受的教育,则最好能够提交经过文凭评估的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雇主应提交在劳工证申请表中所述之申请人的工作经历或经验证明,这些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原雇主的信函或经公证的证明、或提交其原有的工资税单或同事工友等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本人或其他人出具的、证明申请入具有某种必需的专业知识或技术的叙述性证明。

申请人获得雇用的证明。证明包括雇用合同,其中应阐明申请人的工作职务、职责、报酬等。如果雇用已经发生,则应提交个人工资税单等。但第一优先职业类中的第一小类及第二优先类别中“国家利益豁免”类可免除事先获雇用的要求。

雇主支付薪资能力的证明。不少被移民局拒绝的申请,其主要原因之一即在于提出申请的雇主公司太小,被认为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支付规定的薪资,为证明支付薪资能力,雇主需提交最近两年的公司税单,包括利润、工资税等等,还有资产平衡表、损益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证明等,以说明雇主的财务状况。如果是新公司,则不必要求两年的税单。没有税单的公益性公司则需提交年度报表,当然,证明付资能力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讲,公司越小,要求提供的证明则越多;公司越大,要求提供的证明则越少;如果是国际著名的大公司(如迪斯尼乐园、环球影片公司),则根本无需提交任何证明。

三、特殊类别的证明材料

特殊类别指免除劳工证申请的类别, 包括移民局规定的豁免和劳工部规定的豁免。特殊类别除上述有关材料须全部提交外,还应按其具体的不同类别提交如下有关材料:

01、具有特别能力者:(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或者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成就者)证明,这种杰出成就的主要证明是其所获之国际性大奖。如果未获得过国际公认的奖励,则应具备以下所列之至少三个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1)由于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2)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3)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行业出版物或重要谋体所记载或报导;(4)曾经或现在仍然作为其行业评判或评选的评判员或评委委员;(5)在有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6)发表过专业著作或者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7)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8)身为某一著名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9)身处高薪阶层(年薪至少10万美元);(10)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表演的票房价值或者其唱片、磁带、光碟或影带等的销售有极好的商业收入。

02、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须从事教学或研究至少3年并应提供原雇主的证明信函,如果是在美国大学担任教授,该学校须证明这一职位是终身职位或者终将成为终身职位。如果雇主是私立机构,则应证明该雇主曾取得过突出的研究成果并雇有另外3名以上的全职研究入员,除此以外,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下列中之至少两个条件并提供有关证明:(1)因为学术成就而获得奖励;(2)作为必须具有杰出学术成就方能参加之有关学术协会的成员;(3)其工作或成就被他人在专业出版物中予以专门记载或介绍;(4)作为行业评委的成员;(5)在科学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过开创性成就;(6)其学术著作或登载其学术文章的专业学术期刊为全世界发行。

03、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以优先工作人员类别申请永久居留,无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其向移民局申请所需提交的表格和其他证明材料应按照申请L-1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以证明雇主的资格及申请人的资格。

04、理疗师:理疗师是劳工部划入豁免劳工证申请的类别,以理疗师申请职业移民,除了上述一、二项所列有关表格和材料外,还需提交州一级的专业执照证明或通过州一级执照考试的证明,如果既没有执照又未通过考试,则应提交州一级理疗师执照机构出具的资格证明。

根据1996年移民改革法,从事健康护理工作的人,除了需要通过专业执照考试外,还须通过外国护理学校毕业生委员会的考试并有符合其工作要求的英语水平,健康护理人员(医生除外)主要包括:护士、理疗师、职业辅导治疗师、医疗技术人员、助理医师等。

05、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者:要证明申请人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者,至少应符合下列要求的三项并提交相关证明:(1)具有同其杰出能力有关领域之学术学位;(2)在该领域内从事全职研究工作10年以上;(3)具有该行业的专业执照;(4)属高薪阶层(年薪至少75000美元);(5)为有关专业协会成员;(6)在有关行业取得了公认的成就或贡献。

06、在艺术与科学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者:要证明中请人属于在艺术与科学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的人,至少应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两项并提出相关证明:(1)获得过国际公认的奖励或奖品;(2)身为经过挑选方能参加之国际组织协会的成员;(3)其作品在专业出版物上被介绍;(4)作为或曾经作为国际性比赛或活动的评委成员;(5)在科学或学术上取得过开创性成就;(6)在国际性刊物上撰写过科学或学术的专业文章;(7)其作品在至少两个国家展出过。

07、宗教人员:从1997年10月1日起,宗教人员作为职业移民类别仅包括神职人员,如牧师、神甫、修士、修女、和尚、尼姑、传教士等,原属这一移民类别的宗教工作人员。宗教人员申请职业移民,除普通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交其资格证明,这些证明主要包括:其从事该宗教职业的官方证明、执照或其他证明;其宗教领袖或总部所出具的证明信函,证明申请人从事该宗教职业的性质及工作时间。要符合这一类别,申请人从事其职业工作至少超过2年。

在职业移民申请中,对有些案例,移民局除了雇主所提交的材料外,往往还进行独立的调查。其目的主要在于确认雇主及申请人的资格及背景。其时间长短不等,但通常超过1年,有的甚至超过2年。如果申清被搁置很长时间没有音信,又属于可能调查的类别,则一般是正在调查之中。

申请篇

向美国使馆申请移民签证

职业技术移民签证申请获移民局批准后,而且所申请的类别的配额截期也已到,申请人如果在美国境外,则需向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

美术申请书篇(9)

文件、证书认证包括,确认文件、证书符合所在国立法,认定在文件、证书上公职人员的签字和国家机关印章的真实性。

文件、证书的领事认证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文件、证书认证的基本规则是,俄罗斯境内各机构为提交给外国当局开具的俄罗斯文件、证书的认证由俄罗斯外交部领事司负责,而外国机构开具的、用来提供给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外国文件、证书的认证由俄罗斯驻这些国家的领事机构负责。

如果公民不知道或不遵守上述规则,那将导致没有得到俄罗斯驻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件、证书流八俄罗斯联邦境内。这种文件、证书不会被认为是有效的,不会得到俄罗斯机构的审核。

公民和法人在向俄罗斯联邦提交必要的外国文件、证书时,应当确信,他们的文件、证书是正确办理的,因为他们需要亲自在文件、证书出具国的相应机构和俄罗斯驻这个国家的领事机构办理后续手续。

外交部领事司只能受权认证俄罗斯提交他国的文件、证书。提交认证的既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过公证的副本。法人和自然人的文件、证书只有在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进行了国家登记,才能用经过公证的副本进行认证。

例如,某股份公司的章程用经过公证的副本进行认证的条件是,该文件已在俄罗斯国家机关登记,上面印有登记标识和印章。

再例如,产品产地证书可以用经过公证的副本进行认证的条件是,该证书是国家机构颁发的,而不是制造商本身为产品出具的。

换言之,法人或自然人在没有国家机关或公证机构参与的情况下,自己为自己出具的文件、证书不能公证副本进行认证。这类文件、证书认证时必须提交原件,上面需附上相当于文件性质的、且经过公证的文字内容。

由俄罗斯向他国提供的文件、证书的认证按以下次序进行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公证处――俄罗斯联邦司法部(莫斯科大卡列特内街10号)――俄罗斯外交部领事司(莫斯科涅奥帕利莫夫斯基1街12号)。

在个别情况下,领事工作人员可以向申办人索取认证所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领事司根据俄罗斯外交部和财政部确定的标准收取文件、证书的认证费用。在领事司对文件、证书进行认证之后,文件、证书交由当事国(即将使用这些文件的国家)的外交代表处或领事机构进行认证。

违反俄罗斯联邦立法或其内容会给俄罗斯联邦利益造成损失的文件、证书不予认证。

根据国际通行的惯例,护照及其替代证件以及与商业和海关业务直接相关的文件(发票、商品过境单据、供货和劳务协定、各种完工证明、结算单、报关单等)。这些文件、证书在国际交往中无须认证就得到承认。

前已指出,在俄罗斯联邦境内使用的外国文件、证书由俄罗斯驻外领事机构进行认证。在将文件、证书提交俄驻外领事机构认证之前,它们需要先由驻在国外交部或者是位于俄罗斯领事机构领事工作辖区的其他国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在这种情况下,领事工作人员应验证驻在国外交部或是其他官方授权机构的印章和公职人员签字的真实性。

俄驻外领事机构的文件、证书的认证工作由该机构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指定的领事工作人员负责。一般情况下,文件、证书使用外文,但文件、证书上的认证签注使用俄文。签注有登记号,注明日期,领事工作人员的签字应当字迹清晰。

必须指出的是,领事机构对文件、证书的俄文译件进行的公证不能取代该文件、证书的认证。领事机构认证过的文件、证书也可以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进行妥善的翻译。

领事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向相关自然人和法人征收领事认证费用。

外国相关国家机构和俄罗斯驻该国领事机构对提供给俄罗斯使用的外国文件、证书进行认证的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由当事人自行予以解决。

俄罗斯签证须知

注意事项

1、多次签证自第一次入境以来每180天期内,在俄罗斯一次或几次停留的时间不可超过90天。

2、其他俄罗斯机关签发的签证,我处不予延期。

3、如因故未领到签证,外交部,移民局和公司邀请函原件不予退还。

4、如签证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我处不办理签证。

5、如有需要,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文件或面试。

6、如几人被同时邀请,则每位申请人均应提供一份完整的文件。

7、申请人应本人来送取签证或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

8、申根条约国家、以色列、芬兰、爱沙尼亚、立陶宛公民应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险单或邀请方补偿医疗成本的保证书。

所需材科

商务签证:1、有效护照及护照主页复印件,2、1张照片(3.5cm×4.5cm);3、签证申请表(应回答表内所有的问题)多次签证必要填补充信息表;4、俄罗斯移民局或外交部签发的邀请函原件;5、国内派出单位的介绍信或工作证。

工作签证,1、有效护照及护照主页复印件;2、1张照片(3.5cm×4.5cm);3、签证申请表(应回答表内所有的问题);4、俄罗斯移民局签发的邀请函原件;5、俄罗斯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俄罗斯移民局签发的劳动许可证及其复印件;7、有效(有效期为3个月)健康证明书、爱滋病检疫报告(如在俄罗斯停留的时间超过90天)8、国外派劳动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代表处(工作)签证1、有效护照及护照主页复印件2、1张照片(3.5cm×4.5cm);3、签证申请表(应回答表内所有的问题);4、俄罗斯移民局签发的邀请函原件;5、国外单位驻俄罗斯代表处的有效邀请函原件及其复印件:6、国外单位驻俄罗斯代表处的登记证书复印件;7、有效(有效期为3个月)健康证明书、爱滋病检疫报告(如在俄罗斯停留的时间超过90天)。

留学签证:1、有效护照及护照主页复印件;2、1张照片(3.5cm×4.5cm);3、签证申请表(应回答表内所有的问题);4、俄罗斯移民局签发的邀请函原件;5、俄罗斯邀请学院(大学)的有效邀请函原件及其复印件;6、申请人与该学院(大学)的有效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7、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8、证明有足够支付能力的银行存款证明(如是父母的账户必要提供户口本证明亲属关系);9、有效(有效期为3个月)健康证明书、爱滋病检疫报告(如在俄罗斯停留的时间超过90天)10、18岁以下的孩子应提供父母同意的公证件。

旅游签证:1、有效护照及护照主页复印件;2、1张照片(3.5cm×4.5cm);3、签证申请表(应回答表内所有的问题);4、俄罗斯旅行社签发的确认迎接外国旅游者函原件及其复印件。

因私签证:1、有效护照及护照主页复印件;2、1张照

片(3.5cm×4.5cm);3、签证申请表(应回答表内所有的问题)多次签证必要填补充信息表;4、俄罗斯移民局签发的邀请函原件。

过境签证:1、有效护照及护照主页复印件;2、1张照片(3.5cm×4.5cm);3、签证申请表(应回答表内所有的问题);4、目的地国家的有效签证;5、经俄罗斯到第三国家的全程票。

葡萄牙政府换发三合一新移民居留卡

最近葡萄牙政府通过了一项针对移民证件的新决策,从2月份开始,移民局给合法停留在葡萄牙境内的各国移民换发新的居留证件。为了方便葡萄牙政府各种社会部门的工作,新移民居留卡三合为一,在以前的身份证件的前提下加入了社会保险号码以及税卡号码。

葡萄牙政府决定向境内移民换发新类型的居留证件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给各国移民和社会各机关带来方便。据了解,新居留卡包含了所有必要的携带证件,在以前只用于身份确认的基础上,增加了税卡号码以及社会福利号码。

另外为了方便政府机构记录各国移民确切的资料,该卡片内还装置一张带有移民资料的高级电子记忆晶片。

不仅如此,新款的移民居留卡还具备了高级安全防盗模式,各国移民的资料首先是通过葡萄牙移民局的严格审批后再由当局发送到政府造币单位,最后再由该单位完成制造。

鉴于各国移民能够在社会各机构方便办理必要手续的目的,政府从2月份开始发行三合一移民居留卡,各国移民可以通过所在地的移民局或者移民援助中心领取和换取此居留卡,有关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各国移民可以通过移民网站以及打电话的方式来进一步了解。

意大利公布移民申办延期居留新标准

意大利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有关部门已经重新制定了领取社会补助金的最低月收入标准,月收入低于409.05欧元的劳动者可以领取社会补助金,这一标准主要是帮助贫困的老年人。

申请者的年龄必须在65岁以上,年收入低于5317.65欧元,在意合法的非欧移民只有在意大利正式居住十年以上,或者持有永久居留证,或持有欧盟颁发的长期居住证者方可申请社会补助金。欧共体成员国的公民也可以领取社会补助金,但是要求申请人必须正式登记户口,在意大利停留时间必须超过三个月。

实际上,非欧合法移民能够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很少,原因在于有合法身份的移民必须持有有效居留证,为了获得居留证移民必须有满意的收入,否则无法延期居留证。从2009年起,合法移民在延期居留证时必须证明年最低收入已经超过了社会补助金标准5317.65欧元。

这一新的标准同样适用于非欧移民申请家庭团聚,非欧移民每申请一名家庭成员必须在最低收入标准上增加50%,申请一名家庭成员年收入不能低于7976.47欧元,申请两名家庭成员年收入不能低于10635.30欧元,申请三名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不能低于13294.125欧元。只有为两名或两名以上不满14岁未成年申请家庭团聚时,年收入标准为不能低于10635.30欧元。

热门移民国家启动逆市引才计划

在金融海啸席卷全球、不少国家失业率上涨的情况下,热门移民国家逆市调整技术移民政策,吸引全球高技术人才。

澳大利亚技术配额增三成

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将增加三成技术移民名额,以解决资源业繁荣带来的劳动力紧缺问题。澳联邦移民部长伊文斯称,澳大利亚劳动力市场处于一代人以来的最紧缺时期。

业内人士表示,在各国技术移民收紧的情况下,澳大利亚却网开一面地增加了对技术移民的配额,降低了技术移民的门槛,这对于很多想技术移民海外的人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选择。

另外,澳政府还将拨款6240万澳元,资助该国学校在未来3年教授亚洲语言,并承诺,移民计划吸纳的名额将增加7.75万个,总数达19.03万;其中,技术移民名额增加至13.35万个,占最大份额。

去年底,澳大利亚移民部宣布了今年技术移民政策,移民类别的优先顺序得到重组,新引入了关键职业技术清单(简称CSL表),新添的CSL表也会对留学生的专业选择产生影响,清单上的职业如建筑技工、IT、工程师和医疗卫生行业极可能成为今后的热门专业。

业内人士表示,从表面上看,澳大利亚技术移民名额有增加,但其对专业的限制也开始收紧了。据悉,在60个名列“严重紧缺职位名单”的职业中,厨师、发型师、糕点师没有出现。

加拿大公布38项新紧缺职业

加拿大移民局了今年的联邦技术移民计划,技术移民职业清单从原来的380多个职业缩水到38个,专业方面更集中在一般人难以胜任的冷门专业,这也意味着今年联邦移民部将吸收海外技术移民的大门关到窄之又窄。在这38个高需技术行业的限定下,不少中国申请者很难通过。

政策宣布所有在加拿大毕业兼有一年本地工作经验的国际留学生,以及近3年内有两年加国工作经验的临时外国工人,都可申请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反映出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杠杆逐渐向高技术人才倾斜。

“以前IT行业里的普通软件工程师、网络工程师都有资格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现在必须达到经理以上级别才有资格申请”。业内人士分析,“以前有100多种,现在只有38种了。最关键的,是这些职业对英语水平的要求也很高”。

对母语为非英语的技术移民申请人来说,现在移民加拿大的门槛更高了。比如,新移民法要求厨师要有雅思7分的成绩。对中国的申请人来说,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难度、门槛都抬高了,不少人难以摆脱“有技术的英语不行,英语好的又没有技术”的尴尬。

美国EB-1A将成亮点

对在经济危机中受打击惨重的美国来说,新总统奥巴马的上台似乎给移民群体带来了极大的期望。初选阶段这位非裔候选人就曾对移民改革做下承诺,在当选美国总统后,奥巴马亦曾多次重申,综合移民改革是其政府执政第一年的优先要务之一。

有关人士分析,从新政府的成员任命和政纲中可以看出,新政府将加大对替代能源的基础设施和发展投资。那么来自全球其它地区能源领域的研究专家和学者。将可能成为广受美国政府欢迎的对象,EB-1A特殊技能人才申请将成为今年要点。

此外,为改善国家经济发展,政府将更欢迎来自国外的贸易合作,而此中的EB-1C跨国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持L签证跨国公司职员和E类别投资移民,进行移民申请也将可能受到欢迎,不过随着投资移民申请人数不断增加,投资金额和申请难度的门槛也有抬高的可能。

但同时有关人士表示,美国就业压力的加大,势必给劳工部带来极大的压力。劳工部极有可能加大对劳工纸申请者的审核力度,严格检查申请职位,因此劳工纸的申请和等待时间可能更加困难与漫长。此外,将在今年4月开始的H1B工作签证申请,由于经济形势的不稳定,估计配额也不会增加。

新加坡:申请材料可能网上递交

目前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有消息称,2009年开始将实行全部在网上在线递交移民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批,此前的递交方式仍然沿用,将设置一段时间的调整期。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两种方式并行,所以这对前期客户递交的案子可能在交接上略有速度和效率的影响。对于新加坡投资移民来说,时间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对申请者投资金额要求比较高,资金投资渠道为新加坡风险基金和房产,由于受金融风暴影响,全球股市基金不稳定,房市走低。因此,建议可以先选择新加坡移民风险基金。该基金的主投资方向为各行业成熟企业的Pre-IPO项目。

移民澳大利亚新途径:反担保投资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政府近日在中国推广一种移民澳大利亚的新途径:反担保投资移民。

据新南威尔士州伊拉瓦拉地区发展局局长彼得・彼得森介绍,由澳大利亚移民部门新出台的政府和地区反担保政策,是对符合澳大利亚政府要求的海外技术移民进行反向的担保,不需要通过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资质审批。此项政策旨在鼓励更多海外技术移民来澳生活和工作,以保持澳大利亚在全球的创新竞争优势。

据介绍,与传统移民签证相比,反担保资质降低了申请人的移民风险,整个签证申请只需要3个月左右时间(自送签之日起计算),获反担保的申请签证率较高。在手续上,获反担保者可以通过电子签证,私密性较强。与中国相关移民人群关系密切的是,反担保政策在雅思英文考试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方面为移民申请人提供了更多帮助。

业内人士分析,近半年多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澳元对人民币贬值了25~30%,这为许多中国人以投资移民方式移居或留学澳大利亚创造了新机遇。

据了解,澳大利亚近年来每年吸纳海外移民人数约15万人,其中来自中国内地的移民约2万人,大多数移民是通过投资购房、留学教育、技术服务等方式移居澳大利亚。

英国社会的“公民之路”再添关卡

英国议会近日公布新移民法草案,预示着外来移民进入英国社会的“公民之路”将再添“关卡”。

根据英国内政部移民边境署官方网站的资料,新的移民法草案主要在几个方面作出了调整:首先是,要申请加入英国国籍的外来人士,除了需要在英国居住或工作至少五年,还需要通过一个一至五年的“过渡期”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而所谓的“证明价值”不仅仅是合法纳税,证明自己的英语能力,还需要积极参与英国社区活动,证明自己是“积极的市民”。如果这些移民能积极参与英国社区活动,并拿到“推荐信”,“过渡期”就可以相对缩短。

其次,“过渡期”内,这些移民还需要缴纳特别的费用来缓解移民给当地公共服务设施带来的压力。内政部表示,此项收费将于2009年4月起执行,而具体的收费名目和数额,目前尚不清楚。

此草案一经公布立刻引起英国华社热议。接受《英中时报》采访的部分华人对此调整表示理解,认为这项调整符合英国人一贯的思路,其主旨是保证英国本身的边境安全、减少社会的压力。

而更多的受访者则认为,英国移民政策“变来变去”、一再“出尔反尔”,无论是申请居留还是申请入籍,所需的年限一增再增,又增设“过渡期”来耗费申请人的时间和精力,并借此巧立名目多收钱,让身在其间的外来移民苦不堪言,实在“毫无信用可言”。

另有一部分留英中国学生担心现在持有的PSw签证(即毕业生工作签证)与新规定存在冲突,对于现在持有PSW签证在英国合法居留的2年能否算在以后申请永居或入籍的年限中等具体的问题感到困惑。

美公民赴华签证再简化不需提供来回机票等文件

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签证领事宋连臻目前表示,奥运之后,美国公民申请中国签证手续进一步简化,不再要求提供往返机票、中国有关部门邀请信及订旅馆证明等文件。

他说,现在申请中国签证,只要提供美国有效护照、1张照片、签证申请表,4个工作日便可拿到中国签证。如需当天服务,增加30元便可搞定。

去年北京奥运期间,中国收紧签证政策,前往中国做生意的美国公民申请签证,除提供护照和申请表外,另要提供往返机票、中国有关部门邀请信及在中国订旅馆证明等文件。

宋连臻表示,去年9月申请中国签证的人数比以往增加,但随后开始减少。金融风暴也影响到美国公民前往中国旅游或经商的人数。他透露,平常洛杉矶中领馆每月大约处理1万件签证申请。他希望3月以后申请中国签证的人数会增加。

希腊移民法案再次修改简化移民延续身份资料

一系列针对希腊移民法案的再次修改获得了希腊内政部长的认可和签署,这一系列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移民延续身份所需资料。

根据对移民法案修改,出生在希腊的婴儿不必再提供健康证明和护照全页的复印件;延续身份的移民也不『必再提供将要过期居留的复印件:即将成年的移民青少年不必再向希腊政府提供出生证明,也不用再申请他们自己的独立居留,他们的居留可以依附在父母的居留之上。

做全工的移民将要提供一份来自其雇主的声明,此声明取代了先前需要提供的雇工合同。

留学生将有希望一次性获得在希腊学习期间的居留,而不必每年进行学生身份的延续。在希腊出生的留学生的子女也将有望获得父母在希腊学习期间的居留权力。

美术申请书篇(10)

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退休教师刘剑锋教授的新著,English Letters and Essays《英语书信文稿》已由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现对该书主要内容及特点作一简要介评。

《文稿》分为 “Introductory Remarks”(讲座开场白)、“Letters”(书信)、“Emails”(电邮)、 “Applications and Relevant Materials”(申请书及相关材料)、“Recommendations” (推荐信)、“Essays and Others”(论文及其他)和“Appendices: Invitations and Others”(附录:邀请函及其他),全部书稿以英文撰写。

“Introductory Remarks”(讲座开场白)收录了作者部分有代表性的讲座的“开头话”,以及应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倡议编写的几则“Professor’s Mottoes”(教授寄语)。

“Letters”收录了64封具有代表性的信件,大致归为五类:(1)大使及文化官员;(2)教授与大学学院院长;(3)申请奖学金;(4)编辑与版权经理;(5)女儿。写给大学学院院长、系主任及教授们的信件多是联系去美国访学、申请去中国香港几所大学读博的信件。

“Emails”(电子邮件)大致分为四组:第一组收录了2013年8月到2015年12月部分邮件,第二组收录了2005年12月到2013年6月的部分邮件,第三组是1999年10 月至2002年4月的邮件;第四组是1998年11月至1999年9月的邮件。第一组和第二组大部分是从邮箱里收录的,同时也收录了对方回复及往来的部分邮件。

“Applications and Relevant Materials”(申请书与相关材料)收录了作者2008 年申请去香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读博的申请书与相关材料;2012年2月申请美国乔治城大学伯克利宗教中心的中国学者宗教研究奖学金,2012 年10月申请加州神学院“圣经与神学”学习,2000年在美访学期间申请圣母大学研究生学习以及1996年申请加拿大研究奖,第二次赴加学术考察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Recommendations”(推荐信)分为给“博士与青年教师”“研究生”“女儿”以及“本科生”写的推荐信。

“Essays and Others”(论文及其他)则收录了两篇国际会议论文与部分文稿。另外,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杨国光教授的小传与他的水墨画也包含其中。

“Invitations and Others”(附录:邀请函及其他)收录了作者两度申请加拿大研究奖赴加学术考察, 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学,获香港大学美国研究中心资助去香港大学访学, 联系去加拿大、美国、中国香港等地几所大学留学、读博等的联系函、申请书、推荐信以及举办ASN2010美国研究第七次年会的联系信函,及作者参加国际会议的论文。

《文稿》一方面是对作者理想抱负以及人生经历的记录与总结,另一方面对今天众多意欲出国留学的学子、欲出国进修的教师及学者都是一本很好的参考书。其中详细说明了从申请留学、奖学金到联系版权与的相关事宜,所涉范围也涵盖了文化、文学、西方艺术、宗教神学与《圣经》研究等。

从中西文化角度来讲,作者两度荣膺加拿大研究奖,在加拿大政府资助下赴加拿大进行学术考察;在写给加拿大驻华使馆文化官员的信件和1996年6月在兰州大学加拿大作家书展的发言稿中,作者自我剖白了赴加考察期间的所思所想及深刻领悟;此外,作者对加拿大文学、加拿大印第安与因纽特神话的研究也有据可考;在文稿收录的第一封写给美中教育基金会主席张之香大使的信件中,可以发现作者对宋代词人秦观以及中共早期领导人、革命先烈秦邦宪做出的深入研究。在第二封写给美中贸易前会长、柯氏策略咨询公司总裁罗伯特・凯普先生的信中,作者在介绍美中教育基金会、主席张之香大使、其父及张福云基金的同时,还严谨阐述了海南工商职业学院董事长唐捷先生的明代先贤唐胄的西洲书院与“养优文化”、宋代名相范仲淹的“忧乐”观以及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哲学家、思想家司马迁的“阴德论”;ASN2010国际会议通知及其相关材料对则无锡的历史文化作了简要概述,而大会发言稿“A Review and Prospect of American Studies in China”(《中国之美国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则被收录在2016年初剑桥学者出版社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The Power of Culture: Encounters between China and United States(《文化的力量:中美间的交流》)中。

从文学角度来讲,20世纪英美文学是作者研究的主要方向。在美国霍普金斯大学访学归国前夕,作者就拟定编写《20世纪美国文学精华评介》和《20世纪英国文学精华评介》两本著作。其第59封写给美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以及第60封写给版权经理的两封信中,完整呈现了作者编著因版权所限未能出版的《20世纪美国文学精华评介》的全部内容,读者也可由此参考借鉴作者尚未编写的《20世纪英国文学精华评介》的框架结构。递交给香港几所大学的读博申请书则充分体现了作者对当代英国小说家D・H劳伦斯及其作品的深度探究;而在“信件”中的第四封写给上海美国领事馆文化领事凯瑟琳・瑞蒂的信以及论文:On Phonological and Metrical Beauty of Edgar Allen Poe’s Poetry “论埃德加・艾伦・坡诗歌的音韵美”中,作者对美国诗歌的拳拳爱意与不懈探索也可见一斑。

在2010年到2011年写给在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美术系攻读“西方艺术史”的女儿的三封信中,作者从选课、读书以及撰写论文等方面简要谈论了自己对学习西方艺术史的看法和意见。而申请美国乔治城大学伯克利宗教中心的中国学者宗教研究奖学金与申请加州神学院“圣经与神学”学习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也明确标志着作者对《圣经》及神学研究的开端。“信件”中第三封写给罗伯特・凯普先生的信中则可以领略到作者所写的部分英语诗歌。此外,文稿中还有充满诗性语言的“讲座开场白”等,给人以语言美的享受。

此著也部分反映了作者与美国驻外大使、美中教育基金会主席,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前会长、柯氏策略咨询公司总裁,美国、加拿大驻华使领馆文化参赞、领事,美国、加拿大、中国香港等地大学学院院长、系主任、教授、博士等的对话;既体现了中美、中加文化交流的长足发展,又彰显出英语书信写作、书信文学及英美文学研究的无限可能。

纵观全书,《文稿》具有两大鲜明特点:一是全书表述准确、语句精美,正如序言所表白的那样:“书信如诗”就是对《文稿》的最好诠释。

二是其在培养学生文学素养以及人文情怀方面具有深远意义。当今社会的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以及快餐文化语境下的审美异化对高校人才培养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文学逐渐被边缘化,书写和书信离学生越来越远,学生文学素养与人文精神也日渐缺失。《文稿》的出版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其一,作者摈弃传统的说教,大胆采用书信形式,旨在有效提升学生的文学素养。认知诗学认为,认知与文学的要义就是意义与知识的密切关系,当人们理解语言时,人们是以为自己对世界的知识为基础,而人们对世界的知识来源于人们与世界的互动。因此,读者理解文学文本的过程也就是读者运用认知与世界发生互动的过程。作者根据自身经验,为学生筛选出正确合理的阅读视角,指导学生从丰富的文学作品中领略和欣赏典雅优美的笔调、华丽的辞藻,进而促进其习得简练生动的表达方法;此外,学生还可以从中了解正式语体与非正式语体,分辨高雅的语言和俗语、习语,增强其跨文化意识,实现真正意义上语言能力及文学鉴赏能力的提高。其二,作者饱含人文情怀,循循善诱,引导学生辨识经典文学中的真善美,并进而形成批判思维,真正洞悉生命的意义。文学其本质并不是外在的一个学科或是专业,而是理想人生的一种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是一种带有人文温度的社会产物。因此,学生阅读文学文本,一方面必须利用自身的背景知识(包括文化背景知识)来理解文学文本,另一方面学生通过与文学作品中有关世界的知识发生互动从而获得新的文化知识和观念塑造。作者在文学中感怀人生,在生活中体悟文化,言传身教,春风化雨,旨在为读者指明一条在文学中了解人性、扩大心灵世界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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